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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30 09:27:54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1

[作者简介]王志雄(1971- ),男,湖南衡阳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思想政治教育。(广东 顺德 52833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11-0181-02

经济与教育发展的内在辩证关系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变革,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直接导致了高校财经体制的变革,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独自承担转变为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基于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学生实习与打工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教育行政法规与劳动法规立法的相对滞后,大学生实习与打工的法律身份界定比较尴尬,导致法律适用及权益保护的困窘。理论与法律适用的矛盾,使大学生实习与打工能否具备劳动者身份成了焦点问题,文章拟以高校办学形式与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件为基点,以大学生实习为视角,对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与法律适用进行理性探讨与实证分析,以澄清理论上的误解、解决法律适用的矛盾,切实保护实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习内涵的分析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采用合理的标准、科学的方法对大学生实习、见习、勤工俭学、打工、兼职等概念进行界定,是对实习、勤工俭学、打工、兼职等行为进行法律身份定位的先决条件,如果不对相关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与清晰的区分,就会导致法律分析与法律推理的矛盾,进而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实习。指高等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大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运用和检验,锻炼工作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以实习人员是否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为标准,实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习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另一种则为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以是否完全履行岗位职责为标准,可分为顶岗实习与教学实习。顶岗实习是指《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2+1”的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教学实习是学校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

就业见习。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团体组织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就业适应性训练。2006年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其目的在于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就业见习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促进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提供新的通道。

勤工助学。最先源于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属于勤工助学。

打工与兼职。大学生打工与大学生勤工助学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勤工助学必须是在学校的组织下进行,而打工大学生大都未经学校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属于私自外出打工,不在勤工助学范围之内。勤工助学的资金来源是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其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劳动报酬,是以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为目的。而大学生私自外出打工则属个人行为,不在国家优抚资助政策范围内,只是个人向雇主或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或劳动的一种行为。“兼职”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一种工作状态,指一个人已经拥有一份工作,又利用这份工作之外的时间从事第二份乃至两份以上的工作。兼职者所从事的工作,可以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关系,也可以是雇佣关系。大学生私自外出务工,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严格地说并不属于兼职,大学生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与职员身份是有根本区别的,大学生的这种行为归到打工类别更趋合理。

二、实习类型的区分与法律身份的定位

1.实习类型的区分。普通高校大学生的实习通常分为教学实习与专业实习。教学实习是学校专业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巩固与延伸,主要特征是在实习过程中,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场所可以在校内实训室,也可以在学校实习基地进行,学生岗位不确定,实习主要目的在于完成教学任务;专业实习是指在实习的过程中,学生不是岗位的主要占有者,只是起辅助和次要的作用,岗位上主要的工作仍然由以前的工作人员完成,具体指导工作由在岗人员完成,一般无报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实习则分为教学实习与顶岗实习。高职院校学生的教学实习与普通高校学生的教学区别不大,但由于其人才培养模式的侧重点不同,高职院校学生教学实习的时间相对长,通过教学实习学生一般要求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为后续的顶岗实习奠定基础;顶岗实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的“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文件精神而设置的,是实施工学结合的必由之路。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原在岗职工退出岗位的具体操作,由新来的顶岗实学生负责,原岗位人员只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带队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及思想教育,顶岗实习一般都有一定的报酬。

2.法律身份的定位。要分辨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身份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身份,先决条件是对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其劳动者的判定标准予以确定。由于我国劳动行政法规对于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其劳动者的判定标准的规定采取间接列举加排除的方法,容易造成理论探讨的分野与法律适用的无序。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一般具备三个特征:从内容看,劳动关系以劳动给付为标的;从当事人地位看,劳动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从属关系;从主体身份看,劳动关系乃雇员和雇主之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与劳动力使用者相对应的一方主体,是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关于劳动者界定也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界定的主要标准不同。英美法系以“控制”作为主要标准;大陆法系则以“从属性”作为认定标准。英美法系主要借助判例法,大陆法系则通过成文法确定劳动者的认定标准。我国劳动者的概念包括广义与狭义的劳动者,前者指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即宪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后者指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即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就教学实习而言,属于专业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延伸与巩固。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与学校的关系属于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与实习单位属于一种教育管理关系,在实习过程中为实习单位提供一定的劳动,是进行实际学习的一种必需手段,具有无偿性质。参加教学实习的大学生法律身份不属于劳动者这一观点已成定论,分歧不大。但对于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实习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法律身份定位的争议还颇为激烈,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办学形式与培养方式不加区分,要么全部肯定、要么全部否定。二是受权威专家既定标准影响,盲目否定。有些学者认为大学生不是职业劳动者,并因此否定大学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三是因概念混同和法条误读形成认识上的分野。有人对大学生实习、打工、勤工俭学不加区分,认为可以等同,并以1995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否认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要判定大学生实习是否具备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参照英美法系“控制”说与大陆法系“从属性”标准,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的立法经验,立足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应包括以下要件:是否有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遵守或适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全取代在岗职工的岗位;是否有偿及工作时间的长短。以此为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实习一般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如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医学类与财会类等专业的学生,从事专业实习但没有从业资格不能完全取代在岗职工的地位,还会增加在岗职工的责任与负担,学校或实习生可能还要向实习单位支付实习费用,这种专业实习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但没有从业资格要求的理工科学生在具备上述条件进行专业实习可能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原则上满足上述条件,实习学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某些专业或岗位有特殊资格要求,那么这类实习不能称之为顶岗实习,只能归到教学实习。

三、法律适用的对接与合法权益的保护

1.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与权益保护。高校学生实习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且在实习过程中出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最低保障工资、最高工时、知识产权归属、商业秘密保护、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等纠纷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近年来我国立法进程较快,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相对都比较完备。问题的结症点在于如何找到连接点,使大学生实习法律身份与劳动者主体资格对接,最后适用准据法。主要纠结点有两个:一是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认为大学生实习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实质是对大学生实习、见习、勤工俭学、打工等概念的误解与混同,也是对法条断章取义的错误解读。二是1996年劳动部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61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2010年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再也没有类似规定,这也是认为大学生实习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依据之一。1996年制定了相关规定,此后的相关法条没有类似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学生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同省份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时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就是证明,不能作为否定大学生实习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依据,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肯定会对该问题做出统一、规范、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民事主体的法律适用与权益保护。高校学生实习如果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产生报酬、实习条件、商业秘密、人身伤害等纠纷时,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对于不具备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资格学生实习的权益保护,主要通过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进行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公布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通过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是规避法律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如果学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签有实习协议而且协议中对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有明确约定,可直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或虽签有实习协议但仍无法解决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则可按照民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高校学生实习过程中,如果不具备劳动关系,对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如果学校未能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实习单位未能尽到安全教育管理义务,由实习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学生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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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2

摘要: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具有政府重视程度高、课程目标转向基本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保障体系完备等特点。从实践效果来看,当前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课程实施等层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国外的经验对我国技术教育发展有如下启示:提高对劳动与技术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建立有利于劳动与技术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和利用家庭、社会课程资源,切实加强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等。

关键词 :国外 劳动与技术教育 启示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重要措施,重视和加强劳动与技术教育是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容之一,因此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问题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研究课题。在这方面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的劳动与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基本特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与技术教育

为了提升教育质量, 保持教育领先地位,很多国家采取有力政策支持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德国除有专门的《义务教育法》外,还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配套的法规,以保障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开展。如1964 年德国

教育委员会提出《文化部部长联席会议建议》, 将引进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对主体中学进行改革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指出:“把学生引入当今劳动世界富有成效的做法只能是伴随着解释和思考的亲身实践。因此,劳动技术教学是涉及不同事实领域的、基本的且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应该具有自身独立的形式,而不是其他课的附属。”德国法律还规定:孩子在6~10 岁要帮助父母洗餐具,给全家人擦皮鞋;14~16 岁要擦汽车和去菜园翻地;16~18 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1989 年, 澳大利亚教育理事会通过《霍巴特宣言》,提出了澳大利亚教育的十大目标, 其中有四大目标涉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如“教育要反映国家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向学生传授能最大限度地适应未来工作与生活的技能;在知识和技能方面向学生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基础;培养学生处理信息和操作计算机的技能,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掌握技术;提供适当的职业教育和关于劳动领域的知识,包括对劳动在社会中的性质及其地位的认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瑞典堪称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典范,该国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学校不进行职业教育,但作为普通教育重要内容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则受到高度重视。议会规定,基础学校的劳动与技术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内容之一,与文化基础课处于同等地位。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重视科技和教育,不断推进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二战后,提出了“技术立国”的口号,到了现代又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的口号。各国重视劳动与技术教育的情况,还反映在国家教育方针的制定上。如新加坡和韩国在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中, 提出力求使每个学生德、智、体、技兼备,获得全面发展。由于法律法规的约束,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在小学、初中或高中阶段设置劳动与技术课程,劳动与技术教育也正逐步成为各国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转向基本技术教育

对于如何确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劳动与技术课程目标,当前世界各国几乎趋于一致:主张从单纯的“学科中心”转向兼顾社会需要、学科体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基本技术教育。例如, 澳大利亚重视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在1983 年颁发了“参与和平等计划”建议,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 帮助学生更好地从学校转入工作生活。德国把劳动与技术教育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的全面素质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除了教育学生了解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 了解和掌握某项生产技能外, 还十分注意教育学生了解现代生产活动的过程, 并使他们了解劳动与环境生态保护、劳动与社会关系。日本尾随美、苏、英等发达国家,不单关注少数拨尖人才的培养,而且对普通技术工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把以近代技术为基础的机械生产技术, 作为普通教育中技术教育的中心内容, 培养和发展学生运用劳动工具和劳动技术的能力。从1981年至1982 年,法国让中学生在55000 多个企业实习班中接受培训, 取得的基本经验是:青少年接受普通教育的时间越长,基础越好,插入专业教育的时机也就越成熟。劳动与技术课程目标的这种变化, 隐含着学校对学生不再强调“技术合理性”,而是强调“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反映了社会对教育的影响和对人才的要求。

(三)教学改革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突飞猛进的时代变化构成了学生的生活背景,同时也要求各国劳动与技术教育作出积极的反应,通过教学改革引导、帮助学生获得驾驭个人和职业生活的能力。

第一,注意提高教学内容的技术含量。如德国对技术、环保和经济的一体性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设置了专门的学习主题,如能源、原料和全球性环境问题———温室效应等。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从小学起至中学开设“工艺”必修课。从1999年开始,在教学计划中又增加了“劳动培训”和“制图课”。法国从1985年开始在中小学开设“科学与技术”必修课,把“现代技术”纳入中小学的学习范畴。

第二,教学方式方法多元化。如德国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基本教学模式是行为引导教学,其基本理念与“探究性学习”“问题解决式学习”“实践性学习”或“项目学习”等是相通的。在澳大利亚,教师在教学时通常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学生的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运用讨论、辩论、讲座、角色扮演、调查研究、游戏、模拟、社会访问、现场参观、设计情境等方法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教学活动社会化。在美国、法国、德国、瑞典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除课堂教学外,学校还坚持开放式办学, 通过安排个别和集体活动,让学生接触劳动世界,获得不同劳动领域、工作环境和职业的感性认识,为他们以后接受职业教育或选择职业奠定基础。

此外,各国在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还十分注重创新教育。如俄罗斯规定小学生从2 年级开始,每年要完成一项设计计划,以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英国从小学至初中开设“设计与技术”必修课,旨在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美国创造教育学家奥斯本提出的“大脑激荡法”则被引入全美学校教学计划之中。

(四)建立健全劳动与技术教育保障体系

在实践过程中,各国尤其注意劳动与技术教育保障体系的构建,这主要包括劳动与技术教学条件的改善和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的培养两个方面。

对于教学条件的改善,绝大多数国家积极致力于实验、实习场所的建设。例如,德国中小学建有配置水平与理、化、生实验室相仿的金工、木工、电子电工、营养与烹饪、塑料加工等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以金工专用教室为例,除常规的车、钳、刨、磨、铣床外,还配备了许多专用机床,甚至先进的数控机床等。英国中小学的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如同工厂的车间,台钳、机床、电钻等工具设备一应俱全。澳大利亚各学校建立了木工工场、金工工场,有的州还开辟了标准化流动工场和劳动与技术教育中心。

有关师资的培养,早在1902 年,澳大利亚就在师范院校开设了劳动与技术教师在职进修课程,培养了一大批手工和家政课教师。德国大部分联邦州的劳动与技术教师是由高等院校直接培养出来的,他们通常在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同时还要学习另一个专业,在四年常规学习毕业后,还要进行为期两年的教育实习,才有资格参加国家教师考试(相当于硕士水平)。不仅如此,德国还是一个重视在职劳动与技术教师的培训、进修的国家,如各州不仅设有专门的网络化教师培训机构,而且培训形式多样,方法也比较灵活。瑞典中小学劳动与技术教师大多由高等师范专门培养,学生必须获得“手工艺师傅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并具有2~7 年的实际经验,才可从教。除职前培训外,瑞典和德国一样, 教师在职培训也是很普遍的。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待遇方面,瑞典小学教师起点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20%,最高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48.%;高中教师起点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58%, 最高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93%,几乎是工人工资的两倍。由于劳动与技术教师队伍稳定,教师积极性高,保证了劳动与技术教育的质量。

二、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面临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起步较晚。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课程的实施,劳动与技术教育面临的矛盾也集中凸显出来。

(一)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的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定自上而下保障劳动与技术课程常态实施的各项政策,如没有研制或出台地方性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实施方案;二是缺乏地方实施劳动与技术课程的教师政策,如教师评价、职称评定、教师工作量计算等细则;三是缺乏制定对学校劳动与技术课程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机制;四是缺乏有序开发劳动与技术课程资源的管理制度等。

(二)来自学校的问题

学校层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 不能通过制度的建设保证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实施;(2) 劳动与技术课时严重被挤占;(3)劳动与技术教师的配备与安排不够合理,随意性比较大;(4)对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内容、活动类型等缺乏整体规划;(5) 缺乏必要的实践场地(专业教室)和校外教学场所;(6)没有足够的经费保证劳动与技术教师的学习、深造;(7)缺乏整体研究、协同教学的氛围。

(三)来自教师的问题

教师方面的问题主要有:(1) 少数教师平时疏于学习、研究,导致对劳动与技术教育作用和意义认识的偏差;(2) 部分教师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专业水平欠缺,动手能力差,对教学工作常常显得力不从心;(3)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时间长,很多教师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感。

(四)课程实施中的问题

首先,劳动与技术课程内容开发的简单化和非科学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较为完整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基础理论体系;二是缺乏可以帮助学生规划个人生活道路的教学内容;三是校本课程内容庞杂、混乱,缺乏前瞻性,未能充分体现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

其次,教学中教师比较注重技能的训练与习得,常常以讲授、示范为主,这样既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生创新思想的萌发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再次,课堂教学评价多以诊断性评价为主,而且评定的指标、内容不能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对我国的启示通过分析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得出以下启示:

(一)提高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认识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其他各种教育成效在实践中的集中体现, 同时它又影响着其他各种教育的发展。但这种理念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因此相关媒体应加强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宣传报道,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士了解劳动与技术教育的独特价值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劳动与技术课程的理念、目标和内容。特别是在学校层面,通过宣传,要使校长充分认识到劳动与技术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基本途径,从而发挥其在课程改革中的领导作用。

(二) 建立有利于劳动与技术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

要使劳动与技术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行政上有人抓,业务上有人管,课程上有人教,使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培训、教育科研形成系统。尤其是要根据新课程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的需求, 改变目前中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设置上的门类多、科目杂、不规范状况,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工作。建议必修课程以统编教材为主,选修课程以地方教材为主,但无论哪种教材都应由国家主管部门拟定统一标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要根据劳动与技术教学的特点, 搞好教学常规的布置与检查,包括调整和安排教师的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外活动计划等, 提高劳动与技术课的教学质量。

(三)加强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建设

地方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要切实遵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积极为学校进行劳动与技术教育提供场所和条件。”各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具有一定数量、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或实习基地,建立与教学项目相配套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在农村地区,要通过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开展及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将学校办成为新农村建设人才的培养基地、农林科学技术的推广基地和农林优良品种的繁育基地,以劳动与技术教育带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积极开发和利用家庭、社会课程资源

家庭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学校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让家长部分地承担起对学生进行劳动与技术教育的任务。如自我服务劳动、基本的家务劳动、烹饪、家用电器的使用与保养、常见的种养技术等,都可以通过家长的指导、督促来完成。社会是学生实践的大课堂,学校要密切与街道、社区、农村村组联系,多为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

(五)加强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除了设备、场地等条件外,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质量较高、数量充足、项目齐全、相对稳定的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是提高劳动与技术教学质量的关键。为此,一要重视培养、培训教师,二要留得住教师。主要措施有:(1)从现有教职工中精心挑选热爱劳动与技术教育、动手实践能力强,又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师担任劳动与技术教师;(2)从工厂、企业、乡村农技站(点)以及种养专业户、能工巧匠中选聘兼职劳动与技术教师;(3) 选用农林工科院校毕业生从事劳动与技术教学工作;(4) 强化现有劳动与技术教师的业务学习和日常教研活动;(5)在职称评定、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适当对劳动与技术教师实行倾斜政策,鼓励他们长期从事这一教学工作;(6) 建议师范院校开设劳动与技术教育专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与技术教师的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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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3

中图分类号:G623.9;G4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07-0045-01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劳动技术学科的教育地位不断提高。劳动技术教育活动对于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形成十分重要,更有益于学生劳动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身心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但是,有的学校仍然片面追求升学率,让劳动技术教育活动无法开展,这种现象必须改变。对劳动技术教育活动进行优化,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是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必要环节。

一、劳动技术教育中培养学生劳动能力的困难

1. 外界教育环境的影响

外界对于学校教育的衡量标准,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家长仍然关注学校的办学条件,也就是学校的软硬件水平以及学校的管理情况。如果学校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获奖次数多,教师的科研工作到位,就会被外界评定为优秀学校。这种评估一般通过听学校汇报、学校账目查寻与师生大会的形式完成。具有片面性的学校评估标准,让许多学校管理者只重视“重点”学科,忽视了劳动技术学科教育。

2. 劳动技术教育以偏概全

在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的今天,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开展劳动与技术活动,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比如,小制作、我的小发明、劳动日记都是劳动技术活动的主要形式。这些活动对于学生劳动意识与能力的形成,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如果这些活动成为学校仅存的劳动技术活动,其效果则会大大下降。用一年一度的劳动技术活动代替日常的课堂教学,未免得不偿失。

3. 劳动技术教育思想有待更新

教育思想,往往影响着劳动技术课堂的教学效果。许多学生家长只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与知识积累,也有部分教师关心孩子智力开发力度,大于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有些家长从不把孩子的劳动能力培养放在心上,只要孩子能学习好,他们什么也不用孩子干。一些教师盲目迎合家长的需求,忽视劳动技术教育,因而影响了学生劳动能力的培养与发展。

二、劳动技术教育中培养学生劳动能力的方法

1. 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力度

教师的教育科研工作,对于劳动技术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平凡的意义。提高教研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确定劳动技术教育的具体课题与实践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劳动技术教育活动的生命力。从学校的教学资源与当地的可利用资源出发,设计具有教育意义与实践意义的劳动技术课堂,会让学生爱上劳动,爱上发明。比如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教师可以选择“雾霾”这一环境问题进行教学研究,开发一个适合学生的劳动技术课程。“制作小小空气净化器”就是一个很好的劳动技术课主题,教师让学生通过网络去了解雾霾的来源与空气净化器的原理,与学生一起去收集所用的原料,研究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这样的劳动技术活动具有时代性,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在生活中积极开发、积极发明、积极劳动。

2. 注重劳动技术教学活动优化

对劳动技术教学活动进行优化,最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劳动技术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学校要建立科学的教育环境,肯定劳动技术教师的教育地位,给予他们精神与物质上的支持,鼓励其开展丰富的劳动技术教学活动。劳动技术教师要减少粗放型劳动活动的开展,如组织学生到校园内捡垃圾、让学生做宣传海报等。多设计一些密集型的活动,让学生在动手时动脑,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比如讲解“小鸟的家”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去大自然中观察小鸟的家,让学生用眼去观察,用脑袋去分析,并积极创作自己的作品。将课外实践与课内创作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学生劳动能力提升。

3. 创新劳动技术教育评估机制

做好劳动技术教育的评估工作,需要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教育部门要想促进劳动技术教育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定期深入到校园,对学校所开展的劳动技术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在评估校园的办学水平与教学条件时,将劳动与技术教学过程、成果纳入到评估体系中去,提高劳动技术教育能力的权重。只有劳动技术教育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切身利益,才能使学校领导与教师真正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外界做好监督与评估工作,给劳动技术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能够给培养学生劳动能力提供保障。

三、结束语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劳动技术学科的教育地位不断提高。文章立足于劳动技术教育教学现状,主要分析“优化劳动技术教育,提高学生劳动能力”这一问题。劳动技术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学生劳动能力的强化有积极意义。只有全面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才能让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得到协调发展,促进学生成长。对劳动技术学科教育的实际意义进行研究,重视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给学生打造良好的劳动技术活动平台,才是服务学生的正确举措。

参考文献:

[1]劳欢娟.劳动技术――唤醒一批“沉睡”的孩子[J].小学教学研究,2013(11).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4

工会在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自身建设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5

中学创设劳技学科,有助于提升青少年身心和文化素质,并且对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综合素质人才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劳技教育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劳技教师的素质密不可分。但是相关资料表明:中学劳技教师师资力量短缺,以至于劳技教育专业水平堪忧。因此,对劳技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建设,相关部门应加以重视。

一、劳技教学概述

劳技教学将技术教学与艺术相互结合,学生通过对劳技学科的学习,不仅能系统总结与生活相关的知识,并且还能拓宽视野,从而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并且也能为我国培养具备良好素质的人才。

中学劳技学科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是与其他必修课程相比,其在教学内容、教学设施、师资配备、课程体系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在基础教育中,劳技教育是一项素质教育,并且具有综合性质,同时也承载了时代所赋予的创新精神培养任务。由于多数中学劳技教师同时兼任科普、科技等工作,如科技小制作、小发明、环保等竞赛辅导和课外兴趣小组工作,因此,劳技教师专业水平影响劳技教育的质量。提升劳技学科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素质,不仅是为了社会进步,更是时展的要求。

二、中学劳技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

1.组织联片教研

校本教研是一项全新的教学理念,是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重要支柱、保障。但是劳技学科是一门新兴学科,面临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因为师资力量不够强大,开展校本教研具备一定难度。但是劳技学科与其他学科存在些许差别,具体体现在:科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劳技教师两者都不能胜任。因此劳技教师在教学中出现“闭门造车”的问题,从而影响劳技教师专业成长。

通过借鉴相关教育经验,组织劳技教育校本教研联动写作片,从而促进劳技教师专业成长,使劳技教育质量取得良好的发展,为劳技教师创建了一种互相交流与学习的平台。

2.增强业务培训

劳技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动手能力。中学劳技教育专业性较强,并且设计面也很广,但是师范院校并没有劳技专业,大部分教师所学专业都与劳技专业不符,改行任教,教育教学水平相对偏低。因此,学校要综合考评,应将劳技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制订具体制度,有效建设劳技师资队伍,将劳技教师专业培训作为重点,落实劳技教师薪资待遇,从而吸引优秀教师,使其加入劳技教师队伍。

3.开展课题研究

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课题研究需要教师花费些许经历和时间来查阅和论证文献资料,并且按照学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课题研究方案。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从而对既定的教学目标进行实践,并且对课题展开研究。教师应通过实践,拓展自身知识领域,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例如:我校申报校级课题“中学劳技学科会记电算化实践研究”,在开展课题研究中,收集一些关于中学劳技教育方面的资料,从而全面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发展前景,并且通过调查,明确研究目标。对课题研究得越深入,教师自身知识储备量也就越增多。因为将培养学生劳技兴趣与课题研究两者之间相结合,课题研究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4.展示公开课

目前,优质课公开展示活动是各项教研活动的重要载体,在教师教学能力展示平台中最典型、最常见。一堂有准备的公开课,可以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为推进新课程实施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教师对公开课进行精心准备的过程,是教师反思自身日常教育教学行为、领悟教育理念的过程,并且也是教师教学水平日益增进的过程。公开课是教师反思的对象,并且也是同行之间争议和探讨的领域,以此促进课程改革,促进劳技教师专业成长取得实质性效果。

例如:开展“个人理财与财务知识”公开课,将培养学生自主理财能力作为教学目标。通过网络分析理财在线手册,不仅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还能从中学习具有使用价值的理财知识,并且在授课过程中,列举目前社会中较为流行的投资理财行为,如、炒股等。根据对学生询问、观察了解学生的兴趣,从而帮助学生。通过模拟家庭理财规划、生活中的理财常识、投资理财方法等,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

总之,劳技教育在中学教育中不可或缺,因此应加强劳技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劳技教师教学水平,使中学劳技教师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与丰富的专业知识。

参考文献: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6

本研究采用自编《小学生劳动技能调查问卷》,经试测修订后的问卷除学生基本情况外,包含劳动态度、劳动机会、劳动知识与技能和劳动品质四个维度,其中前三个维度涉及自理劳动、家务劳动、学校劳动与社区劳动四个方面,劳动品质维度则以学校劳动中较为典型的值日情境为内容进行设计。在样本选择方面,考虑东中西地区分布,从北京、山东、山西、河南、广西、四川六个省(市)随机选取12所小学3~6年级的小学生进行调研,共发放问卷1681份,回收有效问卷1656份,有效率98.5%。有效被试中,男生841人,女生778人(其中有37人性别信息缺失);城市地区学生1105人,乡镇地区学生551人。此外,三、四、五、六年级有效被试分别占总样本数的22.4%、27.7%、32.4%和17.5%,问卷题型以封闭式回答为主,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排序题。

二、结果与分析

(一)小学生的劳动态度总体良好

小学生是否爱劳动呢?调研结果表明,九成小学生认同“劳动光荣”和“劳动重要”,七成小学生觉得自己爱劳动,八成小学生责任意识和助人意识较强,小学生的劳动态度总体上是良好的。本研究中,小学生的劳动态度包括小学生的劳动喜好和小学生的劳动观念与看法。首先,在劳动观念方面,九成小学生觉得劳动光荣(91%)、掌握劳动本领重要(90%);七成小学生觉得自己爱劳动(72%)(见图1);其次,在劳动喜好方面:在自理劳动方面,六成小学生喜欢洗自己的袜子(62%);在家务劳动方面,七成小学生喜欢在家拖地(72%);在学校劳动方面,七成小学生喜欢在学校做值日;在社区劳动方面,如果有机会,近七成学生喜欢参加社区里的义务劳动(68%)。这表明,当下小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积极的劳动态度为其形成劳动能力奠定了基础。但还有两成小学生虽认为劳动光荣,可是自我报告并不热爱劳动。这与小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和特点有关系,需要循序渐进引导,不能操之过急。

调研还发现,小学生在劳动活动中的责任意识和助人意识总体上也比较突出。为了解小学生的劳动品质状况,本调查以在学校值日为典型情境,分别设计了三个问题,考察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助人品质、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首先,在回答“在学校值日的时候,如果和你在一起值日的同学生病没上学,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80%的学生选择了“完成自己的任务后替同学做值日”,表现出较强的责任心;12%的同学选择了“找别的同学来帮忙”;7%的同学选择了“只管完成自己的任务”。

其次,在回答“如果你不是值日生,但是有值日生请你帮忙做值日,你会怎么做”这一问题时,77%的学生选择了“不管是谁请,都会热情去帮助”,表现出良好的助人品质;11%的学生选择了“如果这位同学帮助过自己,就帮助他”;6%的学生选择了“如果喜欢这位同学,就会去帮忙”;其余的学生选择其他。

最后,在回答“在学校值日的时候,如果和你在一起值日的同学去操场玩耍而没有值日,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50%的学生选择了“坚持独自做完值日”;47%的学生选择了“先把玩耍的同学叫回来,再一起做值日”;1%的同学选择了“自己也去玩,不值日了”,其余的学生选择其他。

在完成小组值日任务时,五成同学不会被其他人的缺席干扰,表示会坚持完成任务。另有接近一半的同学选择“先把玩耍的同学叫回来,再一起做值日”,这表明这部分同学考虑到了管理、监督和提醒不完成任务的同学,具有一定的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小学生的劳动机会整体缺乏

小学生的劳动机会是否充足呢?调研结果表明,小学生的劳动机会整体缺乏,其中,传统手工劳动机会严重缺乏。围绕自理劳动、家务劳动、学校劳动(包括值日和手工劳动)和社区劳动,本次调研设计了部分劳动机会问题对小学生进行了调查。在自理及家务劳动、学校劳动和社区劳动几方面共有22个项目。小学生“经常”参与比例达到与超过六成的项目仅有4项。此外,半数以下的小学生“偶尔”或“从来没有”参与的项目有15项。可见,小学生劳动机会总体上是缺乏的,而且手工劳动机会严重缺乏。相较而言,小学生在学校值日的机会、自理及家务劳动机会多于其手工劳动机会和社区劳动机会。(见图2)

小学生整体劳动机会缺乏,这与长期以来劳动技术教育在中小学阶段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有关系。同时,与家长重视孩子的学科成绩,忽视对孩子生活能力的培养,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孩子们自理劳动及参与家务劳动的机会有关系。

(三)小学生的劳动技能不均衡

小学生的劳动技能怎么样呢?调研结果表明,小学生的劳动技能不均衡。小学生对贴近生活且技能简单的劳动技能掌握较好,如会独立扫地、拖地、整理房间的学生接近或超过了90%,而对与自身生活联系不太紧密或技能较为复杂,需要专门设备与工具、同时涉及安全问题的技能,如切菜炒菜、使用针线及缝纫机、十字绣等技能,掌握状况不佳。例如,66%的学生会做一些剪纸手工,64%的学生会用螺丝刀拧东西,54%的学生会用针线缝沙包,50%的学生会用针线钉扣子,而会编一些中国结、使用缝纫机及做一些十字绣的学生不足30%。(见图3)

此外,与小学生的自评状况相比较,实际技能掌握状况并不乐观。例如,91%的学生自我报告会独立拖地,但仅有44%的小学生将拖地步骤正确排序。当然,我们不排除,其中有一部分学生会受到阅读能力的限制,知道怎样做但没能正确排序,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还需要注意,会拖地和能把地拖干净也有差距。“会”说明其基本知道相关劳动常识,但不等同于完全掌握该项劳动技能。因此,不能简单将小学生自我报告的劳动技能掌握状况等同于其真实的劳动技能掌握状况。

(四)小学生的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具有城乡、性别差异

调研结果表明,小学生的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具有城乡、性别差异,女生的劳动技能好于男生,城区学生的劳动技能好于乡镇地区的学生。本研究选取了小学生自评问卷的第三部分“以下事情你会做吗”,即劳动技能自我报告部分,将20道题目的选项赋分,“会,可以独立做”赋3分,“需要大人协助”赋2分,“完全不会”赋1分。赋分后将各题目得分加总,即为小学生劳动技能得分。以城乡、性别为自变量,进一步考察了部分影响小学生劳动技能的因素。

1.城区优于乡镇。调研以小学生家庭来源(城区、乡镇)为自变量,以其劳动技能得分为因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城区小学生的劳动技能显著优于乡镇地区小学生的劳动技能(城区平均数54.82,标准差7.66,标准误0.23;乡镇平均数51.72,标准差7.47,标准误0.32;T值为7.807***,***p

2.女生高于男生。调研以小学生性别为自变量,以其劳动技能得分为因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女生的劳动技能显著高于男生的劳动技能(男生均数52.33,标准差8.06,标准误0.28;女生均数55.31,标准差7.04,标准误0.25;T值为-7.933***,***p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引导家长放手还孩子劳动的机会

调研发现,小学生的整体劳动机会比较缺乏,尤其是家务劳动、手工劳动机会严重缺乏。我们的孩子知道劳动光荣,知道掌握劳动本领重要,但是参与劳动的机会却太少,真正掌握的劳动技能也不足。目前,不少家庭存在剥夺孩子劳动机会的现象,当孩子们主动选择做家务的时候常常会碰壁。调研访谈中有孩子们反映,当自己兴致勃勃想学十字绣、编中国结的时候,家长往往是婉言劝阻而让孩子们去学特长班或者英语、奥数班,这就自然减少了孩子们体验与学习劳动技能的机会,长久下去,孩子到了中学、甚至大学仍然不能自理就积重难返了。因此,学校有责任做好家长的引导工作,一是引导家长明确劳动重要的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劳动品质和劳动技能置于孩子全面发展和立足社会的高度;二是引导家长及早放手,把收拾书包、整理房间、洗衣做饭等日常劳动机会适时还给孩子,在生活中养成孩子勤于劳动的习惯。同时通过小步子、多循环、及时表扬的方式教孩子逐渐学会相关劳动技能。

(二)开发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

小学阶段劳动技术教育缺乏的现象客观存在。无论是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还是要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乃至拔尖创新人才,都应以加强中小学生职业陶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基本的劳动能力为基础。学校教育首先要从立德树人和民族复兴的高度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其次要紧密结合生活实际,探索新时期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学校在开发劳动课程内容时可结合以下几点:一是阶段性,即各学段各年级的劳动课内容要与各年龄段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相结合;二是生活化,即在劳动相关课程中体现学生当下和未来生活所必需的劳动知识与技能;三是因校制宜,即在国家和地方课程基础之上,结合城乡地域特点和文化传统,将某些劳动技术教育项目如串珠、编中国结、茶艺、刺绣、蔬菜种植、果园劳动等开发为校本教材。当然,学校还要结合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和开展劳动技术教育,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劳动技能教育专兼职教师,并保证适当的劳动技术教育课时。

(三)探索学生劳动品质与技能形成的有效途径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7

自从在庆祝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指出“以劳动托起中国梦”以来,教育界开始重新重视劳动教育的问题。但大多强调了劳动教育的必要性、意义和价值,对于中小学劳动教育内涵和载体的思考,则很少。

一“、劳动”的概念

劳动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概念之一,同时也是一个极其抽象和复杂的概念。它常常依附于多重言说语境,具有多种复杂的语义和多重属性。显然“,劳动”具有经济学属性,是劳动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它甚至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概念,《不列颠百科全书》就强调了它的经济学属性;“劳动”具有哲学属性,“劳动创造人”是其经典表述;“劳动”也具有政治属性,“劳动人民”是其典型术语,我国中小学曾经的劳动教育步履就非常强调这一属性;当然,它也明显地具有教育属性,如“劳动教育”,曾经我们对劳动教育非常重视,但也显然,近几年劳动教育被轻视了。《辞海》的解释,“劳动”即“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即劳动力的支出或使用”。[1](4380)这一解释,提示了劳动概念在最抽象的意义上代表了人的类本质———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支出。但由于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是以机器工业为前提、以体力消耗为标志的物质生产劳动,这就使得我国中小学曾经的劳动教育在体力或智力的侧重点上,强调以体力的付出为标志的“生产劳动”,甚至将劳动仅仅看作是工业、农业领域里的直接的体力劳动,这显然是对劳动概念的简单化理解。对此,马克思曾清楚地指出“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2]由此,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早已远非马克思所处时代所能比拟的今天,落实劳动教育,就必须对劳动教育的内涵与方式进行再思考。

二、“劳动教育”的内涵

(一)劳动教育不是技术教育

当前在我国中小学,“(通用)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和“劳动教育”等概念并存,以笔者看来,这是典型的概念混乱。“(通用)技术教育”特指高中新课程中的通用技术课程;“劳动技术教育”是自1981年教育部《中学教学计划修订意见》中第一次设立“劳动技术”以来的沿用,上海的二期课程改革至今仍然保留着这个提法;“劳动与技术教育”是新课程实施以来,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个部分而存在于基础教育各学段的课程方案中,它应该被理解为“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但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未注意到其间的“与”字,而与“劳动技术教育”混同;而“劳动教育”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于“劳动与技术教育”之中,但因其寄宿于综合实践活动中,故新课程以来,其名声反而不响亮了。有必要澄清劳动教育与技术教育,两者尽管联系密切,但的确是性质不同的教育部分。这一点,看一下《中国百科大辞典》对劳动技术教育给出的解释就能明了:“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两部分组成。劳动教育是以劳动实践为主,结合进行思想教育。技术教育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生产知识及技术和劳动技能。其实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打下基础。”[3]两者的区别一目了然。或许也正是由于此两者“和而不同”,使得劳动技术教育从1981年提出设立以来,其目标一直是双重的,即其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技能目标。一般地表述为要培养正确的劳动观点,形成劳动习惯,培养对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感情;同时,还要学习基本的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及与就业相关的职业技术。这在实践上导致了以劳动教育替代技术教育,或反之,以技术教育代替劳动教育,在劳动技术教育实践中也常常产生我们究竟是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还是在进行技术技能教育的迷惑。在学校教育领域,传统上“劳动概念是站在共产主义者的立场上被引入学校课程的”。[4]劳动教育被归属于德育范畴,甚至“劳动也是教学,是政治思想课”。[5]以致《辞海》都是这样解释“劳动教育”的“:德育内容之一。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通过日常生活培养劳动习惯和技能的教育活动。有助于清除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损公肥私、挥霍浪费、好吃懒做等思想和作风对学生的不良影响”。[1](4381)将劳动教育归属于德育没有错误,只是,容易被人误解,同时也不充分。那么,今天的我们,该怎样理解劳动教育呢?它应该被界定为人格发展教育。这主要是基于当今中小学的发展现实来考虑的。由于家长观念、应试教育、社会阶层分化、学校与生活世界的割裂等原因,致使大量中小学生远离劳动、好逸恶劳,甚至鄙视劳动,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恩、不了解也不适应社会等,一句话,人格发展不健全。

(二)劳动教育的内容

劳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和劳动能力。为此,就要结合从小学到高中不同学段学生的发展情况,特别是结合不同学段的培养目标和学生的知识水平来设置相应的劳动教育内容。

1.家务劳动。

将本项内容以课程的形式,与家长合作开设即开成合作课程。为此,有必要对家长进行相应的教育,获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这涉及课程理念的更新,即学校面向学生开设的课程是否都必须由学校专职教师执教。

2.自助劳动。

对诸如系鞋带、准备学习用品、铺床叠被子、洗衣服等,要训练学生自己动手,不依赖家长或老师。

3.公益劳动。

帮助孤寡老人、设计小区信箱、保护身边环境等。

4.服务劳动。

利用自己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

5.生产劳动。

在学校组织下,到附近的工地、厂矿企业或功能机构,参观和适当参加一些生产性劳动。上述每一类劳动教育中,都要把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和劳动能力作为最终目的总体应该是低年级侧重于劳动情感、劳动态度和习惯的培养,高年级则侧重于劳动能力的培养。

三“、劳动教育”的载体

(一)劳动课程载体

鉴于当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劳动教育的掩蔽现象,有必要在形式上少用或弃用“综合实践活动”,消除以综合实践活动来涵盖一切的现象,要突破它的描述方式,突显劳动与技术教育。具体地,就是在小学独立设置“劳动”或“生活与劳动”或“生活中的劳动”课程;初中阶段,设置“劳动与技术”或“劳动中的技术”课程;在高中则依靠现有的通用技术,来深化渗透劳动的理念与价值。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课程设立后,其实施方式不能以教师讲解系统知识为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课堂时空,它应该发生于教室内外、家庭内外,发生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也不必留常见的作业。

(二)布置实践作业

劳动教育要通过劳动本身的实践来进行,无论有没有独立的劳动课程,都应该让学生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受到劳动教育的熏陶。作业无疑是学生习得知识与技能、获得综合素养的基本途径,传统上,中小学生的作业往往是书面作业,基本没有实践性作业,实际上就是中断了学习世界与劳动世界的联系。为此,在减少书面作业的同时,有必要增加实践性作业,增加那些需要学生亲自看一看、听一听、闻一闻、摸一摸、试一试、做一做的体验式、观察式、交流式、户外式、探究式等实践性作业。

(三)项目活动载体

项目活动是进行劳动教育的有效载体,特别是进行有科技含量的劳动教育时,强调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时(包括调查研究能力、设计能力等),这一载体效果独特。介绍一个国外学校项目活动的例子———为新机场选址。T女士是技术课的老师,她班上的学生围绕他们学校附近新机场的建设,讨论了一些问题。学生认为,他们自己对机场做一个规划,然后将这个规划同开发商的规划进行比较会很有意思。T女士让学生先浏览一个实际机场的空中拍摄照片,然后让他们在本地区地图上圈出新机场的大概范围,并绘出他们所建议地点的地理位置图。学生很快就发现这个机场将对当地产生多大的影响。由于机场的面积要求,一条州高速公路需要改道,一条小溪的部分河床也需要改道,还需要征购很多农庄的土地。学生对居民搬迁问题表示关注,同时,对机场将给当地经济、环境和政治问题带来的影响也表示关注。经过深入讨论,学生决定进行一个更细致的科学活动,即研究湿地保护以及机场会给当地带来的污染。D先生生物课的学生加入了这个项目,他们开始考察拟议中的机场建设方案会对不同的湿地动物物种的影响。另外,生物课学生还设计了一项调查,寄给所规划机场附近的居民,了解他们对机场建设方案的看法。学生还到50英里外的一个地方机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距机场不同距离处记录了声音的大小。D先生将学生分成了几个组,分别就湿地、居民生活、噪声污染和政治问题来写报告。在分别工作了几个星期后,两个班级在一起开会,分享他们的工作成果。技术课的学生完成了一个在学生提议方案基础上绘制的CAD布局图,包括机场通道、飞机跑道、控制塔和其他相关设施等。一组学生完成了一份新的本地区地图,来说明机场将给该乡村地区带来的地理变化。另一组学生则做了一个按比例缩小的机场模型。还有一组学生则设计了一个对州高速公路改道的方案。生物课的学生提交了一份关于湿地的报告,报告中提供了可能由于机场建设项目而濒危的动物的照片和图表。进行居民调查的另一组学生,提交了关于机场对居民生活影响的报告。第三组学生参加过当地的听证会,他们就机场建设方案的政治问题提交了报告。最后一个报告是机场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概率性研究。[6]

(四)整合渗透载体

劳动教育不是类似数理化那样的教育领域,它与通常的学科教育不同,它具有综合性特点,它与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特别是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都能够很好地整合在一起,甚至类似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基本就等同于劳动教育。以技术教育为例,“在当今世界,技术变成了一项复杂的社会事业,不仅包括研究、设计和技巧,还涉及财政、制造、管理、劳动、营销和维修”。[7]显示了劳动世界与技术世界的内存联系。同时,在政治课程、历史课程,尤其是技术课程相关内容的教学中,都可以渗透劳动教育,让学生直接或间接理解劳动的艰辛与收获、奉献与快乐、丰富与新奇、继承与创新。

参考文献:

[1]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5.

[3]中国百科大辞典[Z].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460.

[5]刘泓.中学劳动技术课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1:7.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8

在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培养创新思维。”“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强调了学生教育是一个“劳动”和“创新”精神培养并举的过程。劳动和创新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劳动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劳动的结果;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创造本身就是一种劳动,创造过程即是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干的过程。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实践教学的目的,一是学生通过对各种科学问题、工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亲自体验与验证,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二是学生通过直接参与生产劳动、科技创新和社会活动等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因此,实践教学作为一种典型的“做中学”教学模式,是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有效渠道,在实践教学中开展大学生劳动和创新教育,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是实践教学的应有之意。[1-2]

1大学生劳动和创新教育内涵和途径

1.1劳动教育的内涵和途径

劳动教育是以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过程。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一定的教育引导使其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劳动为荣的劳动意识,形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劳动精神,并且生活技能得以提升,体力和智力全面发展。[3]大学实践教学正是以学生“做中学”为基本特征,劳动既是大学实践教学的手段,也是大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学生在劳动中巩固知识、提升能力。劳动教育的方式途径多种多样,如,开设劳动教育理论课程,通过劳动理论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劳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4]组织安排日常生活劳动,如校园服务性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整理内务、打扫卫生、勤工助学等,引导学生自觉参加各类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将劳动教育融于专业教育特别是实践教学之中,在专业教育中赋予劳动教育内容。[5]学生通过“做中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掌握劳动技能和劳动本领,深度体验劳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实践教学不仅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能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是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途径。

1.2创新教育的内涵和途径

创新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旨在教育中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和创新决心,它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过程。[6,7]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造不是向壁虚构的,而是源自于艰苦的劳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新的思维。当然,这里的劳动并不是单一的体力劳动,它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综合。所以,创新教育和劳动教育类似,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其基本途径:一方面要设置创新理论类课程,使学生系统掌握创新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技能,同时也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入问题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另一方面要以实践教学为依托,将创新教育融入于实验教学、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活动中去,驱使学生利用创新知识和创新技能开展创新试验、创新设计和创造性劳动等。[8-9]一方面,实践教学是开展创新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也是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

2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缺失

2.1对劳动和创新教育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高校师生的教育和受教育理念仍停留在传统应试教育模式上,对劳动和创新教育认识不足,劳动和创新教育理念和观念滞后。教师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意识不强、责任不明确、能力和水平不足、经验缺乏。学生过分重视知识的积累,对自身能力培养、人格修炼和个性发展意识匮乏,对劳动和创新精神在自己未来成长和发展中的意义认识不足。同时,高校劳动和创新教育管理体系不健全,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未建立,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要素缺乏,与劳动和创新教育内容的有机融合欠缺。

2.2实践教学教师教育能力不足

随着高校教学改革与发展,实践教学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比重不断增加,教学手段和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为保障实践教学中劳动和创新教育的有效开展,一方面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更要求教师自身富有劳动和创新精神,并能够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但因师资水平所限,部分实践教学内容,如创新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等选题先进性、前沿性不够,有的选题脱离工程实际或背离研究趋势,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滋生惰性、敷衍情绪,影响培养目标的达成。另外,实习、见习等教学环节指导教师的不确定性,企业导师参与积极性不高,教师个体间工程实践和工程教育能力的不同,使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2.3学生劳动和创新意识比较淡薄

受家庭、社会的一些消极影响,相当数量的学生存在劳动观念不够端正、劳动意识比较淡薄、劳动素养不高、劳动技能不强等问题。劳动价值取向功利化,学生不愿参与如实验准备、实验设备维护、实验室卫生整理等工作,认为这是简单劳动,无助于学习成绩,实践教学项目的事前准备、事后整理工作大多是以教师为主。见习或实习走马观花,不愿参加企业生产劳动,学生感受不到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快乐。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意识薄弱,进入实验室不按要求穿着实验服,进入厂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同时,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导致学生关注知识积累多,关注创新能力少,习惯于循规蹈矩,创新意识淡薄,创新思维缺失,创造性劳动精神缺乏。实践教学中试验方案设计墨守成规,实践数据抄袭甚至弄虚作假。

2.4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匮乏

实践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的平台,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是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基础。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普遍问题,建设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是有效开展劳动和创新教育的前提,也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当前,多数企业对承担或参与大学生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责任性不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大学生实践教学规律和要求认识不够。部分企业即使接受了学生实践教学任务,限于安全或技术等考虑,并不能让学生真正参与生产劳动。同时,高校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作用越来越突出,高校对实践教学基地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相关行业龙头、标杆企业,或在行业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企业,才能利用其人才、技术和设备等资源优势,服务于人才培养,在实践教学中有效开展学生的劳动和创新精神教育,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3基于实践教学培养大学生劳动和

创新能力的策略安徽建筑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是对本校材料类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主要平台,开设有课程实验教学、CDIO项目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项目。近年来,中心秉执实践教学与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的理念,积极探索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从教师队伍、教学方法、实践基地和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改革,对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培养目标的达成产生了积极作用。

3.1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针对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匮乏,并且对劳动和创新教育重视不够等问题,中心在学院的支持下,全面加强实践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将一定的实践教学工作量作为专业教师的岗位职责,使每位专业教师都成为实践教师队伍一员。既能有效解决实践教学师资不足问题,更促使专业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二是转变教学观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教学观念大讨论,使教师充分认识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是造就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在。三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适应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劳动和创新精神的新要求。中心建立年轻教师导师制,由实践教学能力较强教师对年轻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并派出教师到知名高校和企业学习交流,组织并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会议,同时加大对教师教学过程督导和教学效果评价的力度。四是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3.2改革实践教学方法

针对学生劳动和创新意识比较淡薄,创造性劳动精神缺乏等问题,中心着力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导实践教学,成为教学的主体。中心对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推行学生轮班管理制,在实验室管理教师协助下,由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轮流完成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项目准备、设备使用登记、卫生维护等工作。学生以使用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进入实验室,增强了学生的责任心,激发了学生劳动和创新热情。具体的实验或研究过程,如目标任务、方案拟定、试验仪器设备调试、原材料准备、试验结果分析等均由学生或独立或团队自主完成。这种任务驱动方式下,学生学习动力得以激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并举,完成实践学习任务的同时,学生的劳动和创新能力得到培养。

3.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按照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着力培养大学生劳动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建设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把满足教学要求、保证学生培养目标达成放在首位,与有条件、有能力承担高校实践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共建高质量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基于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根据岗位任职能力要求,参与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按照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和应用性型人才培养要求,参与专业课程开发,尤其是实训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的开发。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和科技活动,在直接的生产劳动和创新实践中,体验劳动乐趣、感受创新成就,培养劳动和创新能力。以相互促进达到双赢的目标来激励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劳动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从实习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和师资力量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技术合作、管理咨询及人才联合培养、人员技术培训等,将产、学、研结合作为主线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融合的平台。

3.4健全实践教学考核机制

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9

作者简介:孙腾飞(1988―),女,山东泰安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培训与就业;陆素菊(1963―),女,江苏南通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培训与就业。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项目“‘民工荒’背景下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的基本路向――基于劳动经济学的探索”(编号:DJA110288)的阶段性成果,主持人,陆素菊。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7-0078-03

“用工荒”的出现刺痛了人们的神经,如法国人口学家索维所说,“只有当膝盖疼痛的时候,才会感到膝盖的存在”。“用工荒”现象背后隐含了我国学校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发人深思。本文试图找到职业教育与“用工荒”现象的相关性,进而梳理出“用工荒”背景下职业教育在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并进行反思。

一、“用工荒”的实质:劳动力有效供给短缺

关于“用工荒”的界定,学者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比较被大家认同的提法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供求失衡所导致的用工短缺,而所谓的“工”具体指哪一类群体,学者们看法不一。有学者通过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问卷调查得出结论:“用工荒”的实质是技工荒,初级技工和中级技工最为紧缺。[1]另有学者提出当前的“用工荒”是“普工荒”与“技工荒”并存,普工短缺是这一轮“用工荒”的突出特征。[2]笔者认为,当然普工短缺也是目前不可否认的事实,“普工荒”和“技工荒”是“用工荒”的两种表现形式,而“技工荒”是“用工荒”的内核。“普工荒”与大批农民工返乡有关,它可以随着企业内迁或技术替代及政府配套措施的出台迎刃而解,而技能型人才是企业长期的刚性需求。“技工荒”实际上是在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劳动者的素质及能力结构不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的体现。

二、如何理解劳动力需求:来自企业行业的挑战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经历着量变直至质变的过程,有些学者认为“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到来。蔡提出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结束,长期的劳动力供求格局已经发生变化,成为“用工荒”的根本原因。[3]2011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04年到2011年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量每年减少13.6%。这无疑将会使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有的企业会选择走产业升级和技术替代的路子,有些企业会选择内迁,有学者将这种情况称为“倒逼机制”。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过程必然会对就业结构产生影响,从而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劳动力的行业需求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第三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从行业需求看,98%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二、三产业。82.6%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4.9%。从对技术等级的要求来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6.7%,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9%。;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4]这一数据直观地反映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态势,即有限的低技能的劳动力供给与企业岗位的高技能需求的矛盾突出,技能型人才的有效供给严重短缺。

有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我国制造业技能型人才素质不适应制造业发展的需要,主要是人才培养的知识和技能不匹配,以及职业精神不适应现代制造业生产的要求;而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知识技能结构和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仅要有职业发展能力和多种复合型技能,还要具有协同能力、沟通交际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服务社会能力等关键能力。[5]

(二)企业的用人需求

有学者调查了广东省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类型和素质,发现:高职毕业生在岗位上最突出的问题依次是岗位认知薄弱、专业知识与实际脱节、实践能力薄弱;在对高职毕业生的素质要求中,大多数企业选择了专业知识、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态度、职业道德;企业认为高职毕业生最需要培养的能力依次为职业道德、合作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能力。[6]还有课题组通过对企业的调研发现,未来五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有增长的趋势,总的需求增长率为38%,其中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占所需高技能人才总量的86%;然而学校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且综合素质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企业反映高职院校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专业基础不扎实,在与人交流、合作、解决问题、创新、责任感、自我学习等综合素质方面也较为欠缺。[7]

这些调研结果都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有效供给不足,技能型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脱节的有力证据。面对“用工荒”,职业教育本应是一剂良药,然而职业教育自身的“病症”却愈加暴露。

三、如何实现有效供给:职业教育办学的问题反思

通过对“用工荒”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存在的技术工人“青黄不接”和严重短缺的现象是与教育提供的“产品”的滞后性与无效性密切相关的。“用工荒”,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我国职业教育基于行政指令的“供给导向型”发展模式所存在的弊端。作为技能型人才供给重要主体的职业教育学校未能把握住发展趋势,反而在产业技术升级的过程中“抛锚”,使得“根据过去几十年产业技术而设计的低基础文化教育之上的又是低层次的专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难以跟上产业技术升级要求的问题突出暴露出来了”[8]。当职业教育面对当前的“用工荒”显得捉襟见肘时,其自身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一)职业教育布局与专业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农村职业教育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毋庸置疑,当前出现的“用工荒”是与大批农民工返乡有关联的,这些农民工的职业发展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内迁的形势下,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型农民的教育与培训成为了当务之急。而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缺乏专业技能,不能适应企业对劳动力的能力要求。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在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中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短板。从目前职业学校尤其是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情况来看,缺乏对市场的研究与预测,没有掌握人才市场的有效需求,缺乏对市场发展趋势性的把握,没有了解转型中的农村社会,尤其是现代农民的特点,没有窥测到我国整个经济格局的变化可能引发的对人才需求以及对职业教育办学需求的变化,因而出现了一些办学决策的失误。[9]201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学校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这就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专业调整需要与产业结构相适应。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主要是体现在专业结构上,专业结构是检验职业教育发展能否带动和适应区域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标尺。有学者通过调查广东省的产业结构与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发现广东省高职高专的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整体分布状况不太协调,主要表现在与第一、二产业相关的专业设置数量偏小,与第三产业相关的专业设置数量偏大,与广东支柱性产业紧密联系的专业比重偏低。[10]目前许多职业院校对于区域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诉求不够重视,在专业建设中追求短期收益,缺乏长远规划,造成了专业建设重复和特色不明显,并由此引发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错位,表现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所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得不到有效的供给。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应如何平衡好学校自身实力及发展需要、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关系是要更深入反思的问题。

(二)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需要适应企业的用人需求

我国强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技能型人才”,但是国家对于这类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要求没有做严格的规定。这一方面给职业院校结合自身条件将国家目标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的、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标准留足了空间,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职业院校在培养人才中的盲目性和狭隘性,忽视了企业真实的需求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虽然在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时,不少学校都强调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但事实上并没有深入进行市场调查并进行相关职业分析,因此,得出的目标要求比较笼统、不细致,缺乏可操作性,并没有真正反映用人单位的需求。[11]此外,对就业导向的狭义的理解,使一些职业院校过分关注学生操作技能的训练,片面追求就业率,忽略了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提高。而今企业普遍反映的是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专业基础不扎实,综合素质不高;对企业的需求调研也客观地证明了操作技能固然重要,专业理论也很重要;专业能力固然重要,通用能力也很重要。在以后的课程改革中,职业院校需要对课程结构,特别是文化课的功能定位进行更加理性的思考。

(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校企合作需要利益驱动。企业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以及合作停留在形式和表面上已是共识,学校和企业属于不同的社会领域,学校立足于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而企业追求高效率的生产经营,只有寻找到利益契合点才能有效地合作。校企合作很难深入主要是由于学校相对于企业来说处于弱势状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大多停留在资助状态。虽然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有巨大需求,但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依靠与普通教育在规模上大体成1:1的政策和与之相应的行政手段,这种“供给导向型”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职校毕业生的“滞涨”并存,即一边是职业学校每年数以万计的毕业生,一边是技能型人才的严重缺乏,出现了所谓的“技工荒”。[12]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若不与所在地的产业发展相结合,那么,企业就没有理由和职业院校合作,当地政府也因此缺乏积极性。[13]要吸引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在办学中渗透进企业的元素并加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进而实现利益驱动或许是一个有效的路径。

其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需要系统设计。职业院校的教学工作要求“双师型”教师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目前职业院校的教师能达到这种标准的可谓是凤毛麟角,单纯通过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方式提高个体的“双师”能力和素质,在实践中往往很难实现。面临的障碍有:教师“下企业实践”容易流于形式,无法深入到企业的技术研发中;大多数教师接受培训不是源于内在需求,而是外部强制;证书的获得不等值于能力和素质的提升。通过聘用兼职教师来实现师资队伍结构的“双师化”也存在着问题:一是缺乏聘用标准,聘请中往往只注重其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忽略教学能力的考察,导致聘用后其教学和实践指导能力不足;二是管理上不规范,在实际管理中对专、兼职教师的要求不同,重专轻兼,缺乏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

第三,实训平台建设需要内外联动。技能型人才的标志性特征是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实训教学是职业院校中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关键环节,实训设备和场地是进行模拟教学和情境教学的重要物质载体。然而,当前高职院校主要将实训教学的目标定位在培养学生基本职业能力的层次上,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尚停留在传统的单一职业或工种的培训模式上,而对学生“关键能力”培养的意识不够。[14]此外,实训基地建设滞后,校内设备设施投入不足,缺乏符合相应要求的训练与实习条件,实验实训科目不能满足学生技能训练的需要,造成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不强。[15]从而阻碍了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劳动力不足,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落空。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的开展以及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利用,要尽量积极吸收社区及企业的力量,并认真思考实训基地功能拓宽的可能性。

“用工荒”中的“工”主要是指技能型人才,基于此,作为技能型人才培养重要主体的职业教育便难辞其咎、“用工荒”现象隐射出了学校职业教育办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布局与专业结构,培养目标以及办学模式上,对这些问题的反思有助于厘清学校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路径。职业教育要实现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就要转变封闭的发展模式,关注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的诉求,同时考虑到学生个体的价值诉求。当然学校本位的职业教育囿于办学条件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关于职业教育的体系和层次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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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1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3-0008-03

由于职业教育有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特点和需要,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就需要顶岗实习,在国家政策层面也有相关的规定。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定:“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但由于顶岗实习制度中对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缺失,实践中出现了工作时间长、工作报酬低、工伤赔偿难等问题。职业教育界和法学界对此问题进行了诸多研究,笔者拟对这些研究进行述评。

顶岗实习是否为劳动法律关系

现有研究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决定了其研究思路,可以说这是研究者们最需要回答的问题。即使部分研究者没有直接回答此问题,但在回答如何保护学生具体的劳动权益时,也将面临此问题。

朱芬俊和王进首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如何看待学生身份、认定学生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实习过程中的关系,就成为解决此类矛盾、问题的前提和关键。”研究者首先是从实习过程中的管理主体和宪法两个层面上提出学生和劳动者身份并存的观点。这一观点直接决定了研究者将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认定为劳动法律关系,其理论依据是劳动法理论。回答了这一问题后,研究者提出了相关的保护措施。

马国香和马敏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进行回顾,认为理论界和司法界对顶岗实习的法律关系有劳动关系说、劳务关系说、雇佣关系说三种认识。接着他们从劳动本身、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宪法层面进行了分析,确定了顶岗实习属劳动关系。

邓廷云和张翔分析实习安全事故归责,首先提出了顶岗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在安全事故归责中具有特殊性,认为顶岗实习能够适用劳动法,实习生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奚小网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在分析学生意外伤害问题时,提出:“国家应完善有关政策,对职业院校学生因实习和实训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参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虽没有直接回答实习时的法律关系,但提出参照工伤保险制度。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也间接认可了顶岗实习学生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余卫明和喻洁从实习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途径分析,认为《侵权责任法》中对实习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出现伤害,实习生必须指出是实习单位的过错所致。同时,实习生最终能否获得赔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这种赔偿对于实习单位和学校都是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校企合作。而现有的商业保险对于意外伤害保险中最高赔偿额不高,对于伤害来讲是杯水车薪。因此,研究者提出了修改现有《工伤保险条例》,将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这就间接承认了顶岗实习属于劳动法律关系。

另一种思路的研究

对于前述问题,做出肯定回答的研究者仅仅是对现有劳动法律的批判。因此,部分研究开始换一种思路,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关系定义为一种不同于现有法律的特殊劳动关系。

何小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对德国、法国、台湾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研究,提出:“应借鉴境外职业培训法律的规定,将实习职校学生视为特殊劳动者,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应具有的相关权利。”并提出将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实习生应获得合理劳动报酬、避免过度使用实习生、实习工作与学习的专业技术相一致、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等观点。

黄璜从宪法的角度研究高校实习生权益保护,指出实习期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而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的是实习单位与学生的关系;对于尚不明确的实习生地位,他从实习生学生身份与劳动者冲突之逻辑质疑、实习生劳动主客观、公民平等权、利益的冲突与平衡四个方面认定了实习生的劳动者地位,认为私法层面上,高校实习生具有特殊性,因此,提出了实习劳动关系,以使实习生获得劳动报酬、保障劳动安全、及时获得救助。

陈红梅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分析了高校实习生的困境。文章将高校实习生认定为“权利贫困”的社会弱势群体,并依据社会和谐、实质平等、社会责任三个理论论证了对高校实习生的法律保护,检讨了高校实习生成为制度性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缺失,认为在教育法律制度上“未建立完善的实习管理制度,实践中对实习的管理较为混乱”、“实习属于高校内部管理行为的性质,因此,在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不能对高校提起行政诉讼”、“实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拥有的基本权利中,没有包括劳动权利”;在劳动法律制度上,“现行法律没有将大学生实习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从劳动法理上来看,实学生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上,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否定了之前劳动部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条的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研究者普遍批评了这一法律调整,认为不仅给受害学生带来了赔偿难的问题,同时也为企业和学校带来了法律风险,不利于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最后,陈红梅指出了从实习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保护高校实习生劳动权益的法律路径选择。

研究展望

第一,现有研究中批评了现有法律制度上的缺失,而在社会权力兴起的现代社会中,具有行业自治权的行业协会应该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政策层面上,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定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虽没有规定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但政策精神是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校企合作。在实践中,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有行业标准制定和监督的职能。因此,对校企合作中学生劳动权益保护的标准的研究将成为热点。

第二,研究中提出了弥补现有顶岗实习中工伤赔偿制度缺失的办法,其中,购买商业保险成为政策和研究的共识。但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赔偿额少、理赔难等问题,这将成为未来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如何设计出针对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中潜在的风险的保险将具有直接的实用性和商业价值,是企业和学校所期待的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部分省市的地方法规在这方面走到了前面,研究者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例如,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的研究。随着各地相关法规的出台,这种区域研究也将成为研究热点。而且由于职业院校的跨省市校企合作占很大一部分,可能产生的法规冲突将会给行政部门的执法适用带来困难,这也是研究者将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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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教育的标题例11

第九条各会员国应致力于保证提供培训和康复顾问以及负责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安置和就业的其他适当的合格工作人员。

2、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

第二十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3、北京市“xx”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在社区建立支持性、保护性的“手拉手”职业康复站,妥善安排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中、重度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和职业康复劳动。”

4、研究的基本现状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分别于XX年6月13日在深圳市、XX年年6月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召开了“全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研讨会”。针对残障学生开展的就业岗位培训和职业康复教育在全国各省的特殊教育学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起来。平谷区特教中心做为北京市18个郊区县中的其中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自1976年开展聋人教育到XX年接纳智力障碍学生入学,成为一所集聋、弱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始终以培养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己任,但是随着听力障碍学生和轻度智力障碍学生的逐年减少,曾经有过的一些优势培训项目如:剪纸、工艺品制作、钩织、修理、理发等课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寻找新的突破点,摆在了我们特教人的面前。

XX年年,我校重新调整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工作思路。在校内,以低年级的“玩中学”、“美工制作”为基础;中高年级开展独具特色的“绢花制作”。在校外,我们根据平谷不但是北京,乃至全国的“桃乡”这一便利条件;其独特的水系、土壤还让我们的蔬菜养殖业得到了发展。为此,我们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于2019年3月建立了我们自己的劳动康复训练基地,让我们的聋、弱高年级学生能够在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前接受较为系统的劳动教育和培训。另外,我们还于XX年年9月,与平谷区残疾人联合会合作,成立了平谷区第一家针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劳动站,这所劳动站吸收了我校曾经毕业的但一直不能找到工作岗位且无一技之长的孩子,他们的年龄均在16周岁以上。正是因为我们有了自己的劳动康复训练实习基地,有了我们不同的来自社会、学校的研究对象,才使得我们能够确定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向。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我们的教育对象-智力上有残缺的人们,他们作为社会上的一员,和我们一样渴望着自己幸福的生活,同时他们也有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权利,他们也有和我们一样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的期盼。享有和正常人同样的权利和尊严,唯有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进入21世纪,我们同样面临着紧张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这一自然法则,无情的摆在这些需要人们扶持的特殊的群体。为他们提供可行的教育,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康复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以使他们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是我们这些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责任。

因此,本课题的意义就在于:1、丰富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的新思路,完善我们的特殊教育体系。2、有助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就业前的岗位培训。3、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内容扩充到全社会的需要扶助的成年障碍人的培养和教育,走与社会相结合之路。4、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运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对转变教师的思想观念,提高智力障碍者的生存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三、理论依据

(1)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开展对青年智力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训练的研究符合马列主义的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

在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技能教育和职业康复培训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指出了劳动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意义。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xx同志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劳动教育是我国教育方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

(2)农村培智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的研究是落实党的教育法规的一项主要内容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实践环节不被重视,是我国现行教育体制的一大弊端”。“教育必须克服脱离实际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进而进一步指明了,开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解决这一弊病的方法之一。1993年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强调,“加强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制度化、系列化”。

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决策,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新的奋斗目标,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xx总理在《政府报告》当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在农村培智学校中开展职业教育的研究是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发展的新的需要。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学校生活智力丰富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取决于能不能把智力活动与体力劳动紧密结合起来。”“劳动中的创造是发展学生智力最强有力的刺激之一。”这些都说明,智力是在知识技能的掌握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劳动教育对智力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我国的教育实践家陶行知先生早在20年代就十分重视劳动教育,注重学生劳动习惯的培养,把劳动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他认为“唯独贯彻在劳力上劳心的教育,才能造就在劳力上劳心的人类,才能征服自然势力,创造大同社会。”因而提出了伟大的“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论,由此可见,通过实践活动,才是加强劳动教育的有效手段,劳动教育的实践活动更应该有目的、有内容、有方法、有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