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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12 09:34:13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1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2-0075-02

一、前言

目前国家教育发展中十分重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教育教学中承担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幼儿音乐教育在幼儿学习中具有启蒙作用,得到学校和家长的关注。

对国外学前音乐教育进行考察发现,国外的音乐教育教学起步相对较早,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学前音乐教育体系,很多成熟的学前音乐教学法被纳入教育体系并得到推广。我国的学前音乐教育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学校和家长的重视,学前音乐教育也得到了重大发展。特别是90年来以来,我国确定了素质教育发展规划,受“全民学习、机会均等,促进和谐的教育”发展目标的影响,学前音乐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这一时期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学前音乐教育研究著作,但是由于时展的限制以及人们、学校认识的差异,学前音乐教育的本体功能并没有得到有效体现,大部分学校和家长仅仅重视对音乐理论知识和技术的培育;同时随着西方教育教学方法的渗透,西方化色彩在学前音乐教育中凸显,直接影响了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下面笔者将对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现状进行梳理,探索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提升我国音乐教育实践提出有效的对策。

二、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现状

目前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经历了两个重要的阶段,分别为学习阶段和创造阶段。两个过程组成了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的统一发展。

(1)学习实践阶段。目前国外关于学前音乐教育的研究已经相当成熟,幼儿学前音乐教师国家音乐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纳入音乐教育体系中,并形成了相对成熟的音乐教育法,例如奥尔夫教学法主要侧重于提供幼儿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幼儿音乐学习热情;而柯达伊教学法主要侧重于提升偶尔音乐综合学习素质,为音乐学习创造良好的综合基础。达尔克罗斯体态律动学则是关注幼儿音乐学习中肢体语言的些协调性。

但是纵观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实践,在音乐学习阶段,我国起步比较晚,对幼儿音乐学习的阶段重视还存在欠缺,没有有效激活幼儿音乐学习积极性,我国应该加强对国外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的借鉴,为提升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2)创造实践阶段。学前音乐的创造表现为对乐器的制作方面,幼儿由于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如果让其在音乐上实现创造性的思维发展是不现实的。但是对乐器的制作可以锻炼幼儿的音乐创造能力。在国外,奥尔夫音乐教学中乐器是十分贵重的,但是学校鼓励学生和家长利用自身的资源进行乐器制作。目前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也逐步重视对幼儿创造性学习的认识,可以有效学习奥尔夫音乐教学的模式,这样可以丰富幼儿的想象力,锻炼幼儿动手能力,在不断制作音乐器材的同时,发掘新的声音。

(二)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缺乏对幼儿个性化的考虑。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学校对幼儿音乐学前教育实施统一化的教育教学管理,忽视对幼儿个性差异化的认识。学前音乐教育中,往往是几十个幼儿组成一个班级,有1-3个音乐教师进行授课。实际上幼儿阶段是培育幼儿潜力最佳时期,这种统一模式的音乐教学并忽视幼儿内在的主观需求性,直接影响我国学前音乐教育的绩效。

(2)学前音乐教育内容和方法单一化。所谓单一化是指采用一种模式,僵硬不变。例如学前音乐教育课程是不变的,教材选择完善是根据学校历年教务处管理制度。实际上这些教材内容与幼儿发展极其不吻合。而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学校采用唱歌、欣赏、韵律活动等三大部分,教学方法十分单一。教学方法是多变的,具有很强的技巧性,教学方法的延伸是目前学前音乐教育极匮乏的。

(3)以“教师”为中心的错位。在学前音乐教育教学中,学生是处于中心地位的,学生的“学”对教育教学效果影响最为显著,但是受到我国传统教育教学影响,以教师为本位的教师“教”是主流,特别是在学前音乐教育中,大部分教师认为幼儿的心智发展还没健全,因此在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起到主体控制地位,实际上学前阶段的幼儿依然是学习的主体,学前音乐教育中应该积极为提升幼儿学习兴趣,激发音乐学习热情为目的,还可以创设情景,对幼儿音乐学习进行诱导。

三、学前音乐教育实践改进的对策

(一)考察幼儿音乐学习个性化差异,制定符合幼儿自身特点的学前音乐教育实践计划和目标

幼儿的音乐潜质是存在差异的,有的幼儿对音乐、舞蹈十分敏感,听到音乐以后肢体等就十分灵动,但是有的幼儿对音乐的渴望程度低,兴趣不大。并且学前音乐教育中,幼儿学习和创造能力有高有低,因此在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中,应该根据幼儿个性化差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幼儿发展的学前音乐教育目标和计划。

幼儿教师作为音乐教育的授予者,对幼儿音乐教育实践具有最直接的实施权,教学过程中应该通过与幼儿的接触,感应幼儿对音乐的渴望度,进行细致的观察,并通过建立档案、日记等形式进行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的对比,通过幼儿感应、记忆、表现等特征,对幼儿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特征的幼儿实施不同的学前音乐教育目标和计划。

(二)实现音乐教育内容的多元化,促进幼儿学前音乐教育的全面发展

根据我国音乐教育实践教学经验来看,多元化是我国音乐教育的重要方向之一,幼儿学前音乐教育也应该坚持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构建多元化的学前音乐教育体系。

(1)弹性选择教材,满足幼儿不同发展需求。教材是幼儿学前音乐教育最基本的材料,什么内容的教材对幼儿产生什么样的知识架构,学前音乐教育中,教材的选择应该是弹性化的,选择的依据是根据幼儿发展的不同需求。例如教材可以简单、易懂,也可以含蓄简约。甚至幼儿教材可以反复使用,只要教材符合幼儿在学前阶段的知识架构所需就应该进行有效利用。

(2)弹性化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对我国学前音乐教育内容,大多数学校进行唱歌、欣赏、韵律活动等三大快。实际上幼儿音乐教学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多变的,不能拘泥于一种形式,在三大快主要教学内容基础上可以进行有效的延伸,例如音乐游戏教学不仅可以提升幼儿学习兴趣,还能创新音乐教学样式。

(三)以学生为中心的音乐教学实践

(1)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现代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中,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这与传统的以教师为教学主体的音乐教学模式是不同的。这就要求在学前音乐教学实践课程体系设计中,要突出学生的中心地位,体现学生的首创精神,并将其运用到各种学前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从而促进幼儿心智的健全和成长。

(2)为幼儿音乐学习创造“学以致用”的情景。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学生学是在一定是文化背景下完成的,这种文化背景赋予了学生受到教育的“情景”,在这种情景中,学生将学习的内容融入情景中,给予新架构知识的某种意义。因此在幼儿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中,为其创造“学以致用”的情景的十分重要的,有利于巩固新知识,提升教学绩效。在现实学前音乐教育实践中,应该积极利用班级音乐比赛、音乐会等模式,为幼儿音乐学习创造“学以致用”的情景,从而实现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幼儿新知识架构的情景塑造。

(3)引导幼儿加强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的反馈。反馈实际上就是将学习效果传递给教师,教师通过信息进行教育教学的总结和反思。目前大部分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均不重视反馈这一信息传递过程中,完全关注与自己的“教”,对幼儿“学”的反馈信息认识不足。这就要求学前音乐教育教师要加强对幼儿反馈信息的关注,通过幼儿表现、咨询等方式,积极将反馈信息贯穿于教学中,优化自我教学。

四、学前音乐教育实践改进的对策

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教育教学中承担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幼儿音乐教育在幼儿学习中具有启蒙作用,得到学校和家长的关注。对国外学前音乐教育进行考察发现,国外的音乐教育教学起步相对较早,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学前音乐教育体系,很多成熟的学前音乐教学法被纳入教育体系并得到推广。但是我国学前音乐教育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相对不成熟,并存在教育教学的误区,主要表现为学前音乐教育实践缺乏对幼儿个性化的考虑,学前音乐教育内容和方法单一化,以“教师”为中心的错位。本文针对学前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学前音乐教育实践改进的对策,考察幼儿音乐学习个性化差异,制定符合幼儿自身特点的学前音乐教育实践计划和目标;实现音乐教育内容的多元化,促进幼儿学前音乐教育的全面发展,要求弹性选择教材,满足幼儿不同发展需求;弹性化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幼儿学习兴趣,还能创新音乐教学样式;加强以学生为中心的音乐教学实践,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幼儿音乐学习创造“学以致用”的情景,引导幼儿加强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的反馈。

基金项目:2013年度甘肃省教科所科学规划项目“高校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幼儿音乐艺术教育的实践反思”,编号:GS(2013)GHB0843

参考文献:

[1]孙鹏.走出学前音乐教育的误区[J].中国音乐教育.201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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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晋瑗.关于音乐教育促进幼儿发展的几点思考[J].学前教育.2014(05):90-96.

[4]于洋.试述学前音乐教育对幼儿成长的作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1(06):56-57.

[5]王绍灿.浅谈儿童音乐素质教育[J].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4):12-14.

[6]黄鑫.奥地利幼儿园重视音乐教育[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幼教研究).2013(02):34-36.

[7]刘欣欣.少儿音乐教育刍议[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04):45-46.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5)06-0046-04

收稿日期:2014-10-14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学科“十二五”规划青年专项课题“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XJK012CTM026)。

作者简介:张瑞智(1982-),女,湖南沅江人,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博士研究生,湖南城市学院音乐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音乐舞蹈学研究。

在当今世界音乐教育领域内,由于受美国音乐教学哲学家艾里奥特为代表的音乐实践哲学观念的影响,普通音乐教育对于实践教学特别重视,对音乐教师的培养也更为重视实践[1](P1-3)。可以说,重视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当下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基本特点。强化音乐艺术与教师教育的实践、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是本专业教学的重中之重。目前关于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实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实习这个比较狭窄的视域内,一些新的实践方式虽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与经验,但总体上缺乏整合性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检验,尚未在以挖掘学生创新力、激发学生创新力为目的导向的系统性、创新性研究方面实现突破[2](序)。因此,为了培养具备更强实践能力的音乐师资和复合型人才,根据音乐艺术自身的规律和音乐教育的实践背景,我们将实践领域进行了有效拓展,提出了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的“三一实践模式”。

一、“三一实践模式”的理论基础

长期以来,本科音乐教学实践课程在理论建设上非常薄弱,音乐教学的实践课程建设呈现出三个明显的误区,即课程探索的个人性、教育实践的零散性以及实践效果的间断性。

1.实践课程探索的个人原子性。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教师由于其演奏实践的需要,容易体现个人主义,在实践课程探索上也易出现个人原子性的特点。有些高校在音乐本科实践教育课程体系建立时也常因人设课,久而久之容易导致教师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实践课程格局。这种个人原子性,不利于系统性、协同性的实践课程探索;这种理性认识上的缺失,也值得我们反思。

2.音乐教育实践的零散性。有些高校对音乐本科教育实践教学没有进行系统规划,再加上在实践课程开设过程中存在因人设课现象,因而在实践活动上往往与不连续、临时的事务性的表演活动相结合,致使音乐教育实践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呈现零散性。归根结底,这是由于对音乐教育实践课程缺乏系统而深刻的理论研究,更是由于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在起着指导作用。这对于音乐教育实践课程教学理论建设显然也很为不利。

3.音乐实践教育的时序间断性。音乐实践教育中的原子化、零散性未能形成一个整体系统,致使音乐实践呈现时序间断性,进而导致音乐本科学生在音乐实践课程学习上存在着“和尚撞钟”心理,严重影响了音乐实践教学的效果。要改变这种现象,需要以系统论的思想作为支柱,从音乐实践课程的理论根基上探索加强课程理论建设的途径。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系统论认为,开放性、自组织性、复杂性、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基本特征,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明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还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3]。

因此,以系统论为理论指导,在音乐教育实践课程教学中采用“三一实践模式”,使实践课程模块化并经过融合而形成一体化的实践体系,既能满足当前本科音乐教育实践的迫切需求,也能保证音乐教育实践的效果。

二、“三一实践模式”的构架及其实质

所谓“三一实践模式”,是指对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内容的模块化与操作的一体化。“三”是模块化,指将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分为艺术实践课程、教育实习课程和综合技能课程三大模块,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是一体化,即推进上述三类课程在实践内容、实践环节、实践指导上的一体化。该模式实现了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实践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有助于全方位、全过程地培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

1.艺术实践课程

一个完善的课程结构,可以视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样,具体的课程门类也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虽然艺术实践课程偏重实践,但从课程内容上来说,仍然分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作为高校艺术教育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实践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作曲及合唱六类。为增强课程的理论水平,每门课程都以整合理念下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的大课程观为指导,全面改进专业理论与技法课程的教学,将技能、欣赏、史学、教学法、表演心理等多学科的内容整合为体系化的课程内容。如声乐教学涵盖声乐演唱技法、声乐演唱心理、声乐作品分析、声乐作品欣赏、声乐教学法、声乐史等声乐学科体系中多门学科的内容。

艺术实践课程的实践内容则是用“采、编、训、演、录”五个环节形成一体化的教学模块,突出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采”即“采风”,是组织学生在民间或少数民族区域搜集和挖掘民间、民族音乐,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即“编创”,是要求学生将采风所得的资料整理、改编或创编成艺术作品。“训”和“演”即“排练表演”,是组织学生对编制的作品进行学习、排练与演出,特别是去民间或少数民族地区表演。“录”即“录制”,是利用现有的先进录音、录像条件对表演作品进行录音或录像,制成音像成品。艺术实践课程可以通过这五个环节提高学生挖掘、整理、编创、表演等方面的创新知识和技能,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2.教育实习课程

教育实习作为对音乐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走上工作岗位之前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音乐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教师职前教育的必要途径。教育实习要求参与实习的学生除了拥有基本的音乐知识技能外,还要有较为扎实的教育理论和音乐学科教育理论以及一定的见习、试讲经验。教育实习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微格教学及教学案例分析等。

教育实习课程的实践环节以往主要是“试讲―上课”步骤,“三一实践模式”则着眼于学生教育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研究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见习―试讲―上课―校本音乐课程建设―音乐教育总结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实践过程。在“三一实践模式”的指导下,教育实习课程呈现以下鲜明特征:第一,加大了教育理论与音乐教育理论课程的比重,加强了教育教学理论、微格教学及教学案例分析的理论学习。第二,延长了见习周期,扩展了见习内容。将见习时间提前至从入学后第2学期开始,每学期举行1~2周的见习活动,让学生分别到各类学校进行教学观摩。通过见习指导教师的专业指导与帮助,学生能理性分析见习过程中所遇到的教学现象,并梳理与之相关的教学理论,理论水平将得到快速提高。第三,将试讲融于课程当中,依托音乐教育理论进行试验性模拟教学。这就要求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根据中小学音乐教材进行教案的编写、课堂的组织,通过分析试讲来熟悉音乐教育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同时从中小学引进2~4名优秀的音乐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辅导,帮助学生熟悉中小学教学环境及教学内容,为学生走入学校实习做好准备。第四,从各类学校中经过挑选而建立起来的实习基地比较稳固,能保障实习学生较稳定地承担学校的音乐与艺术课程的教学、课外活动组织及班主任工作(艺术团的艺术教学活动),使实习学生实践能力得到真正锻炼。第五,由指导教师组织实习学生结合当地特色音乐或艺术形式以及地方语言、文化特色等进行内容重组,能让学生进行有校际特点的音乐课程开发。第六,重视教育课程的理论总结环节,要求实习学生撰写相关研究论文,以此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水平[4]。

3.综合技能课程

“三一实践模式”下的综合技能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基本技能、音乐技术与制作技能、乐器制作技能。这既涵盖了传统教师基本技能中的“三笔一画”,也包括了现代教育技术中的多媒体使用、MIDI制作以及音乐剪辑软件、打谱软件、录音软件的学习与应用等。此外,传统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往往注重乐音的演奏与演唱、乐感的形成、乐的欣赏等“乐”的教学,而忽视了“器乐”中“器”的制作。同时,在中小学开展器乐教学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而作为教育经费有限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制作简单的乐器既能解决经费不足导致的乐器问题,也能为学生参与器乐演奏打开便捷之门。

在综合技能课程的实践过程中,学生可以邀请中小学优秀教师举办课件制作等常见问题的系列讲座,汲取老教师们宝贵的经验,可以开设简单乐器制作方法的相关讲座,如打击乐的多种做法、仿制管乐等等;还可以举办自制乐器大赛,要求学生提供自制乐器的方法、经费细目及演奏视频,课题组为比赛提供一定金额的奖励,从而鼓励学生们大胆想象、不断创新。总之,在综合技能课程的实践教学中,可利用一切资源创造音乐实践的机会和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们在音乐实践过程中获得全面的锻炼与提高。

“三一实践模式”中的“一”,其实质是把上述三个模块系统化、一体化。具体而言,在上述三类实践课程的整合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不同划分为小组或小课堂的方式,在“采风、编创、排练、表演、录制”一系列环节中选择一项固定的实践操作内容,保证实践内容一体化;以课内、校外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融“教、学、做”于一体,把理论教学、现场参观、模拟实训、见习、实习等结合起来,穿行,保证实践方式一体化[5];以专职教师带队、专业教师跟组指导的双导师制,形成以学生为主体和中心、教师为主导的师生协作、团队协作、小组协作的教育实践关系,以保证教师指导一体化;以多样化考察方式与多元化评价方式相结合,对学生的综合技能做出定性与定量评价,保证考察评价的一体化[6]。

三、“三一实践模式”的意义

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三一实践模式”的探索,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创新,对于促进该专业实践课程的建设、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从理论层面上来看,“三一实践模式”的内容模块化和操作一体化思路,为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在音乐教育理论的系统化方面也有较强的指导价值。当前的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已经或多或少地在艺术实践课程、教育实习课程、综合技能课程方面有所布局和体现,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仍然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把它们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音乐理论研究中以明确的趋势性目的为引领,建构、融合、平衡、开放、反馈都应是不可或缺的。“三一实践模式”对现有的音乐教育实践课程进行整合和重新建构,按照等级性、有序性、关联性的原则设计课程,充实学生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进而构建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同时开展贯穿于整个实践课程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探索更加有效地激发学生创新力的方法与模式,从而有助于推动学科创新和升级。

其次,从实践层面上来看,“三一实践模式”力图探寻一条适合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之路,能够为国家修改和制订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指导方案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举措,甚至对其他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也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本科音乐教育专业“三一实践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既是培养人才的根本要求,又是促进教师进一步成长的内在需要。探索高等教育音乐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其本身就是推进教育学科发展的重要方面。创新作为培养目标的核心之一,既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应贯穿于专业教育的整个教学过程。

参考文献

[1] 覃江梅.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审美与实践之维[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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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One Practice Model":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 Course in the Undergraduate Music Education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3

音乐教学内容和方法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一般教学原则难以全面地概括和准确地体现于音乐教学。将一般教学原则与音乐教学的特点结合起来,既考虑到一般原则的普遍指导意义,又充分考虑音乐学科的特殊性。

一、教育性原则

音乐和教育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和鲜明的思想倾向。我们的音乐必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作为普通教育有机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注重实现思想品德教育任务,同时注重它在促进学生智力、创造力和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和谐发展,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音乐教育的教育性原则的体现与德育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但是音乐教育的教育性原则的贯彻则有着自身特殊的手段与途径。它不是靠理论的灌输和说教,而是通过鲜明生动的音乐艺术形象的感染,寓德育于审美教育,寓思想教育于音乐艺术教育;它的教育效果不应是急功近利、立竿见影,而应是寓教于乐,潜移默化。

在音乐教学中,教育性原则的贯彻渠道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1.音乐教材内容的选择要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不管是歌曲、器乐教材,还是音乐欣赏教材,都应该把健康积极的思想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紧密地结合起来。要防止和杜绝那些内容格调低级、庸俗的音乐进入课堂。

2.按照音乐教育的特点,充分发掘教材的思想感染力。有了好的歌曲、乐曲教材,还必须遵循音乐审美教育的规律,充分发挥它的思想教育作用,达到净化学生心灵,陶冶情操的目的。

3.通过学习民族、民间音乐,使学生逐步了解、热爱民族音乐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感情,增强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凝聚力。

4.充分发挥音乐教学过程自身的教育作用。学校音乐教学过程基本上是集体活动的过程,在合唱、合奏等集体活动中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协调配合。

5.音乐教师的道德品格和艺术修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要以真正美好的音乐去感染和教育学生。

二、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教学必须尊重和运用音乐长于抒发感情、激发感情的特点,以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

音乐作为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它所抒发的感情不是纯生理性的喜怒哀乐,而是和时代、社会、阶级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意识形态。因此,音乐教学中,教材和教师的情感状态和品格是贯彻和体现情感性原则的基础。健康饱满的情感、高尚纯洁的情操是优化音乐教育的必备条件。

艺术教育的魅力实际上是情绪上的感染力。音乐教学如果不能功之以情,那么审美教育的任务便无法实现,这是将情感性确定为音乐教学原则的主要依据。

音乐教学中情感性原则的贯彻和体现主要包括:

1.应注意选择那些情感高尚、健康的声乐、器乐作品作为教材。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成长的需要,以热情、活泼,欢快、雄壮、豪迈为情感基调的作品为主。

2.音乐教师应以满腔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千方百计地发掘音乐教材的情感力量,诸如富有情感地范唱,范奏,在歌(乐)曲表演过程中恰如其分地处理感情等。

三、科学性原则

从音乐教学的内容来看,它根据声学的原理、律学的规则,以音响为手段,准确而富于真情实感地反映着时代精神,其中既有自然科学成果的运用,又有社会科学规律的体现。从音乐教学的方法和组织形式来看,不仅有传授知识和技能逻辑系统的遵循,又有心理发展过程顺序的运用;既有严密合理的结构安排,也有现代科学成果、手段在音乐教学中的采用……这些都体现出音乐教学科学性的实质。在教学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来指导音乐教学,尊重艺术规律和教育规律,是实现科学性原则的基本保证。

科学性原则的贯彻与体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根据音乐艺术的规律,按照音乐美的特殊性来进行教学。如对于器乐作品的解释和介绍,既要注意到音乐是有内容的,是可以感知的,但又不能把每一个乐句都解释得十分具体、固定,特别是小可把那些与内容不符的标题、曲名牵强附会地强加给作品。

2.《音乐教学大纲》是长期音乐教育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应该根据《大纲》确定的目的和分年级要求,按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特点,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惭进地进行教学。

3.教学中所传授音乐知识的概念应该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例证妥贴。对声乐、器乐等技能技巧的传授,方法要科学、规范,系统,并要注意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成果和方法。

四、实践性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一种普通学校的艺术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它不隶属于理论学科,而是属于艺术实践活动为主的技能性学科。

歌唱、器乐、律动,欣赏和创作是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而这些方面技能技巧的掌握不能靠说理分析,而需要通过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鉴赏音乐的实践和训练。从音乐教学内部的时间安排和支配来看,绝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实践练习上。如果离开了这些实践性的学习,音乐教学就显得单调、贫乏,失去“音乐”特色,无法完成《大纲》所规定的多方面教学任务。所以,实践性原则对音乐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贯彻实践性原则一般应注意:

1.在音乐教学中,要注意“精讲多练”,传授音乐理论知识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生动活泼的音乐实践活动不仅对学生有熏陶感染作用,而且还可以激发他们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当代世界有影响的音乐教学法无不注重音乐实践的教育价值。因此,因地制宜地力学生创造一个充满生动活泼的、富有音乐气氛的实践环境,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措施。

3.根据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身心特点,音乐教学的实践活动要形式灵活多样,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在愉快的心理状态中,积极、自觉地从事实践练习。

五、因材施教原则

各地区、各学校,各不同班级的音乐学习基础有差别。因此,在音乐教学中,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按照《大纲》来统一要求,但又要考虑到各部分学生的实际音乐水平和接受能力;既要满足那些基础较好或有音乐特长的学生学习欲望,使他们的音乐才能进一步得到发展,又要兼顾到音乐基础差的学生能迎头赶上,缩小差距。

1.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音乐一般水平和个别差异状况,准确地掌握实际情况。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4

音乐教育哲学从哲学的角度对音乐教育进行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音乐教育界在音乐教育哲学领域也逐渐开展了相关研究,许多学者纷纷进行音乐教育哲学研究。21世纪的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正逢第8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音乐教育理念的解构与建构势在必行。在历经了审美和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观之后,多元音乐文化的后现代新实用主义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同,原有的审美音乐教育理念被质疑。民族器乐作为音乐学科内的子学科,其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必然受到音乐教育哲学观变化发展的影响。

一音乐教育哲学观的演变

20世纪70年代,雷默提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这一理念,指出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感教育,审美教育以审美体验为核心,通过音乐欣赏活动提高人的审美能力。20世纪80年代,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被引进中国音乐教育界,并与当时流行的“美育论”一脉相承,对当时国内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影响很大。审美哲学观曾是中国音乐课程改革的重要理念,是国内大多数音乐教育者认同的、主流的哲学观。直至现在,审美教育哲学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国普通学校音乐课程标准中,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即“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转变,“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观已明显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因其过多地注重音乐本体及技法的学习与分析,聚焦于音乐内部的内容,而忽视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即存在“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90年代,埃利奥特提出“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他认为审美哲学局限于西方音乐的单纯聆听,忽视了各民族音乐及音乐存在方式的多样性,以狭隘的审美经验代替丰富多彩的音乐经验,忽视音乐形成的过程及创作音乐的活动。音乐教育应是让学生学习如何参与音乐创作和音乐聆听等各种音乐实践活动。音乐教育亦具有多元文化性质,应结合音乐人类学等学科的思想。韦恩•鲍曼提出了后现代时期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理念,他的思想更为前沿,他的音乐教育哲学已经进入了后现代性思想的范畴。鲍曼认为音乐教育还具有社会、道德、文化承载等功能,提出要重视与音乐相关的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与埃利奥特不同的是,他对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持有比较宽容的态度,提倡以多元视角看待音乐哲学的发展,反对非此即彼,认为只不过审美哲学强调音乐本体价值,实践哲学则强调音乐的多元协同价值,两者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二音乐教育哲学观对民族器乐教学的影响

我国于2001年9月实施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由实用主义功能向研究音乐本体转变。在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的民族器乐课程的教学,也同样遵循着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运用,乃至整个教学过程都体现了这种理念。例如在器乐学习过程中,注重音乐本体的研究,重视音乐演奏技能的提高,强调音乐学科的结构概念和音乐知识的认知学习,而对民族音乐鉴赏能力的提高有些滞后,因过多地关注音乐本体,缺乏对文化的整体研究。埃利奥特提出的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及鲍曼的后现代新实用主义哲学都对传统的审美哲学提出了质疑。埃利奥特和鲍曼的哲学观是在结合了音乐人类学等学科思想和不同时期音乐教育改革实践的基础上,适应当前音乐教育发展现实而提出的哲学观。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实践性是音乐课程的性质之一,强调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培养和提髙学生终身发展的音乐能力。据此,音乐课程将更关注实践性,包括课程目标以及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强调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参与到音乐实践中,学习并掌握运用各种学习方法。以审美哲学为指导的教学强调结果性,而以实践哲学为指导的教学强调过程性,这是音乐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在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哲学与指导思想逐渐失去主导地位,音乐教育指导思想与理念发生调整与改变之时,民族器乐课程教学中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及具体教学内容等必然将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此环境下,音乐教育理念的发展为民族器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大好契机,为民族器乐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为民族器乐的教学改革提供了启示。

三新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指导下民族器乐教学方法及策略的调整

第一,应在观念上突破“技术至上”和“重知识轻能力”的教学模式。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民族器乐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很多老师和学生在心态上都偏重于演奏技巧的习得,以能演奏高难技巧和移植乐曲作为衡量演奏者演奏水平的标尺,国内各类民族器乐比赛、考试和考级也都以演奏大型或高难度技巧乐曲作为评判标准,以至于出现年仅几岁的选手或考生演奏高难度移植乐曲的现象。当然这些现象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技巧水平的进步,在器乐学习过程中根据学习进度适当演奏一些难度大的乐曲也属必要,但是这种唯技巧至上的学习是偏离了器乐学习的规律和目标。在教学中根据学生水平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是教学原则之一,不能为技术而揠苗助长。重知识的灌输和传授,而轻能力的培养也是教学的一个误区,依据课程标准,要把握音乐课程的实践性,但音乐实践不能等同于技能训练,而要把课堂看作音乐实践的舞台,器乐课堂教学是音乐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是器乐课堂学习实践的主角。民族器乐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必须亲身参与音乐实践,配合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掌握并运用学到的各种知识,获得积极的体验和丰富的经验。第二,本土化与多元文化相结合,即课程内容选择及课程设置要多元化。音乐教育的多元化,其中一方面就是音乐教育要融入本土化元素。民族器乐不仅要由曲调、节奏与乐器来表现,更要由其所在的地域及文化为依托。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这方面知识的积累,有意识地注意课程结构体系的全面化。例如在器乐教学中,多让学生了解各地方言和戏曲音乐,尤其是本地民间音乐,这对准确把握地方风格性乐曲的曲调、节奏和风格特性很有帮助。第三,完善知识结构,传授与民族器乐相关的人文知识。学习民族器乐不能只从结构、音响和技巧层面去把握,也不能完全套用西方音乐标准化的声音、音色、音高和力度去衡量中国的民族器乐。中国各地戏曲音乐、诗词、传统美学等课程的学习,将成为民族器乐课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和民族器乐学生不可或缺的专业素养。教学中还要让学生研究作曲家的生平、作品产生的背景,写作有关作品的论文,研究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变化,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音乐。还要将所学作品与其他作品作共时性及历时性的比较研究,通过对音乐的对比学习,了解音乐的意义和其他民族的价值观和不同时代的价值观。不能再一味追求音乐专业技能的提高,而应把综合素养的提高作为教学的目标。第四,转变观念,丰富内容,让自主学习成为实践的重要手段。采用研讨式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启发式、循序渐进的方法,在教师的启发和指导下,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研究性的学习。探究性的自主学习可以拓展学生学习的空间,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主探究实践应是依据教材,有目的、有计划实施的活动。例如在多媒体教学中让学生自主制作PPT课件,在主动参与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兴趣以及提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师生共同探索、发现和研究,促进教学相长。

参考文献:

[1]管建华.鲍曼(WayneD.Bowman)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新实用主义哲学趋向简析[J].中国音乐,2009,(3):13-19.

[2]林红,管建华.埃里奥特音乐教育思想后现代转向的文化分析[J].中国音乐,2011,(3):15-24.

[3]郭小利.中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音乐学,2016,(1):114-120.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5

器乐课程作为高校音乐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对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以及学生学习音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高校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的教学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

高校音乐学专业是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以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学、教学研究的合格的音乐教师。换句话说,其专业培养目标在于为基础音乐教育而服务。而专业的音乐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音乐素养的高级专门音乐艺术人才。长期以来,大部分高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并不明确,导致器乐课程设置及其不合理,只片面强调提高学生的专业演奏水平,而忽视了学生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只注重器乐演奏的技术难度,而忽视了学生所应具备包括对音乐的审美、鉴赏能力在内的音乐素养以及人文情怀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对器乐教学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颇。认为高校音乐专业应重点突出声乐、钢琴、舞蹈课程的教学,器乐课程的设置可有可无,而事实上,器乐课程在高校音乐学专业中只是选修课程,课时十分有限,器乐学习难度大,教师不重视,学生没兴趣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高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入学时器乐知识和技能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对到器乐课程的设置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学生的器乐水平可以分为完全没有基础、有一定的基础、有着较高的水平等三种。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如果套用相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学侧重点,教学效果不佳也就在情理之中。

(三)教学方法单一

高校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教学方法普遍单一,普遍采用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不注重对教学方法的创新,缺乏对其他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无法建立起符合高校学生发展的、具备自身高校特色的教学方法。

(四)缺乏对实践教学的重视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高校器乐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强的课程。要想使高校音乐专业学生毕业之后能够顺利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就必须加强实践训练,将理论知识及时转化为专业技能,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巩固所学知识、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而现实情况恰恰相反,学生往往毕业了,在实践中还是无法灵活自如的演奏。

二、高校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的多元化改革与实践探讨

高校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的改革是具有创新性的、实践性的,也是势在必行的,改革的内容也是多元化的。在新时期,高校应当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学校的教学培养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提高器乐教学的质量,培养出更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实践能力和音乐素养的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

(一)明确课程目标

高校的器乐课程需要明确培养的目标,即不是为了培养高级的艺术人才,而是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核心,不仅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也要让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不仅要强调器乐的演奏,更要通过器乐课程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艺术审美和鉴赏能力,陶冶情操,丰富情感体验,最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音乐素养,更好的成为一名适应社会需求的基础音乐教育或教育研究者。

(二)合理设置课程体系

在高校开展器乐课程教学,必须首先对器乐课程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器乐课程的艺术性、实践性特点本身就决定了其对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器乐课程和声乐、钢琴课程并不矛盾,音乐课程之间是相通的,将器乐课程与其他音乐课程相结合,有助于让学生涉猎更多的范围,更多的理解多元音乐文化的魅力,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音乐造诣,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因此,在高校音乐学专业中,器乐并不是一门可有可无的课程,而是必须设置的一门课程。其次,高校器乐课程必须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同时调整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比如,以笛子为例子:对于完全没有器乐基础的学生设置“笛子必修课程”,设置在本科一、二年级,以2-3人为单位,每周安排一次课程,侧重于基础知识的讲授,加强演奏、欣赏等教学内容。这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学生的实际需求,因材施教,让这些基础较差的学生经过一到两年的学习,初步掌握了器乐的相关知识和演奏技能。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6

《音乐教学法》是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必修课之一,也是最直接、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音乐学科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的唯一课程。音乐教学法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中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它对于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创新能力,对于培养合格中小学音乐师资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通过教育实习,发现在音乐教育类课程的实践教学中存在着对音乐课程改革理解不全面、对基础音乐课教材不熟悉、教学目标不明确、课堂教学环节缺乏连贯性针对高师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不能很快地进入教师角色、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等不少问题。

《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进行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应当在给学生传授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外,更多的是要培养学生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通常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校内试讲,形式一般都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一堂课的完整试讲,这种试讲占用时间多,使每个学生得到实践的机会相对变少。因此在教学法课中应当给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机会。从见习到试讲、实习;从感受到实践,使学生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目的、方法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更加有效地使每个学生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上得到锻炼和提高。

一、见习实践

见习是实施音乐教育实践工作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见习是一种学习形式,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见习活动内容应当包括音乐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学生通过见习,具体了解小学音乐教学的目的、内容和方法,了解音乐新课改的理念,在听课过程中,学习音乐教师的教学方法,包括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环节的衔接、课堂语言的变化、课堂有效提问的方法、多媒体和网络信息的运用、板书的设计等等。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见习期间,校园的宣传栏、校园广播、多样的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活动都能感染学生,激发起学生当老师的热望。同时,见习后要求学生写见习心得,通过见习,使学生能够衡量自己,作为未来的音乐教师,自己在专业基本功、教师基本素质方面的欠缺,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明确学习目标,努力提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教师基本技能与素养。

二、教学环节分解实践

这种教学实践形式就是把教学中的某一教学环节或某一教学方法单独拿出来进行实践。如;情境的创设的教学实践;新课导入方法的教学实践;新歌学唱的教学实践;创作、探究教学实践等等。这一实践时间一般在10到15分钟。这样的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熟悉教学环节,同一课的同一教学环节,不同的同学采用不同的教学设计,加强了学生之间对各教学环节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的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比如在小学五年级《踏雪寻梅》这一课的教学中,有的同学先播放歌曲《铃儿响叮当》的伴奏音乐,让学生说出歌曲名称,并感受欢快,活泼的叮叮当当的铃声,然后引入新课中清脆、悦耳、有弹性、富有跳跃感的铃声,用这样的方法导入新课,充分激发起学生对新歌曲的学习兴趣;有的同学则是选择用傲雪冬梅或欢乐圣诞等图片导入,营造踏着洁白的冬雪,乘着飞奔的雪橇,听着清脆的铃声寻找梅花的情境,引发学生对歌曲意境的联想。再比如,在新歌教唱教学环节中,为了使小学生能尽快学唱好一首新歌,有的同学采用播放不同形式的歌曲演唱或演奏的音响资料,使学生在反复“静听”的过程中不仅熟悉了歌曲旋律,还通过比较和老师的引导提问,了解歌曲中力度、速度等音乐要素的运用,想象歌曲描绘的意境,为学唱新歌打下良好的基础;有的同学在新歌教唱中则采用模唱的方法,小声跟老师或随琴声用选择适合的母音进行歌曲旋律模唱,在反复的练习中熟悉歌曲旋律,并通过力度、速度、情感的变化,加强歌曲表现力,提高教学效率。这样的教学环节分解实践加强了同学们对课堂教学环节的创新设计,调动了学生思考设计的积极心,培养其创新思维能力。

三、缩时实践

“缩时实践”,就是把一堂课里,内容重复的部分省略掉。比如在表现领域的教学活动中,学唱新歌的教学中,一遍一遍的唱一般需要花费的课堂实践比较多,用缩时实践的方法,可以将学唱的过程省略,但在教学实践中对歌曲演唱的声音要求、歌曲情感的表现不可省略。在鉴赏课的教学实践中,可以将作品的重复播放省略,但不可省略对作品由浅入深的分析过程。这样的实践不仅节省了课堂实践的时间,同时学生也能完成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实践课。

四、说课实践

说课是教师用清晰、简洁、生动地语言,将授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效果及其理论依据陈述出来的教学研究活动。近年来,说课作为一项教学研究活动的方式和训练教师业务水平的一种手段,在全国得到了普遍推广。“说课实践法”是指在音乐教学法课中,以说课的形式,在师生间进行交流的实践活动。说课实践可以是说一整堂课,也可以是说某个环节,如说教材、说设计、说教法、说学法或说活动过程等。说课不受时间制约,灵活性强,不同的学生对同一教学内容都有不同的设计,比如通常在音乐课的教学方法上有讲述法、听唱法、示范法、视唱法、启发联想法、表演法、练习法、现代媒体设计法等,学生在备课时各环节所采用的教法都有不同。

这样的实践便于课堂交流探讨,引发学生更多的思考,在思路、方法上可以取长补短。由于说课是用语言把自己的教学思路及设想表达出来的,所以说课不仅可以把每个同学的课堂设计、教学方法、活动过程等在师生中进行交流和探讨,而且使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得到锻炼,提高学生的教师素质。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7

建构主义理论是一种促进课堂教学的知识革新、师生的学习建构和教学的情境创新的思想主张,它对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基础分析和方向思考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音乐教师的培养体系中,手口相传、手耳相传的学徒制有较大的争议,因为学徒制过于侧重音乐技能的训练,“导师”仅凭个人艺术经验来传授音乐表现技能,未接受教育学和教学法的系统训练。然而,师范生和音乐专业学生进入真实课堂后无法及时地展开音乐教学活动,这些方案的有效性正遭遇着种种质疑。建构主义理论为分析和改革这些困境提供了理论框架,促使音乐教师教育通过审视自身的知识基础、专业基础和情境基础,来学会挑战和重构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方向。

1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建构基础

建构主义理论风靡了整个教育领域和心理领域,正对音乐教师教育产生着深远影响。面对目标刻板化、策略固定化、评价单一化等困境,音乐教师教育逐步进入了改革创新的历史阶段。建构主义不是一个特定的学习理论,而是一个理论视角的集群,涵括了既有差异、又有联系的许多观点。在知识观方面,建构主义对知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提出质疑,强调知识的动态性;在学习观方面,建构主义认为,学习不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的过程,而是师生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教学观方面,建构主义主张要为学生创设理想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高级思维能力,比如展开情境性教学、支架性教学以及合作学习等[1]185-187。这些解释与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目标具有相通性,它们都强调知识灵活生成的动态性、师生学习建构的专业性、师生合作协商的协同性等,从而为音乐教师教育改革打下了知识基础、专业基础和情境基础。

1.1知识基础

由于终身学习对动态知识的呼唤,音乐教师教育项目逐步认识到“音乐知识不是一种完全客观的并由教师直接传递给学生的存在”,认识到“并非掌握了这些知识,教师在项目之后一定能成为卓越的音乐教师”。然而,专业实践和日常实践长期以来存在着巨大的知识断层,前者关注科学知识,后者关注日常的实践性知识,两者之间的知识地位有很大的差异。这两种差异逐渐缩减彼此的距离,并组成了新的知识,开辟了音乐领域中课目教育学知识的研究方向[2]。课目教育学知识融合了一般教育学知识,并将其表征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教育课程项目;融合了教学法知识,并将其表征为音乐教学的专业实践所需的音乐教学法、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课程项目;融合了课目知识,亦是音乐的学科知识,并将其表征为视唱练耳、钢琴、即兴伴奏等各种教师教育的课程项目。课目教育学知识既是科学的,具有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等科学知识,又关注音乐教学经验方面的实践性知识,并将不同的知识面在音乐教师教育中加以整合。

1.2专业基础

传统音乐学科的课目知识教学,固守着自己的专业阵地,将教师教育的霸权掌握在音乐学科知识手中。然而,课目教育学知识的出现,驱动了音乐教师教育的转变,也就是将音乐教学视为一种专业的实践,将音乐教师教育的质量从音乐技艺的高低转向为有效教学和有效学习上。专业知识的创造强调知识的表征和生效,因此,它不是简单地将课目教育学知识表征到课程项目中,而是关注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如何看待音乐教学、专业知识、技艺训练等哲学基础问题。在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并不缺乏基础理论课、表演艺术和技能课、音乐综合课等,但经历这些课程学习的毕业生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往往不能顺利地“施教”,缺乏教学方法和音乐活动的组织能力[3]。为了凸显音乐教学的专业基础,教师教育的培养项目需要师生探究和反思专业实践的多种基础和学习目标,促进在校学习、实习、见习以及未来真实课堂中的知识创造。

1.3情境基础

如果一味地提倡师范生和教育者在音乐教师教育课程项目中的合作,是较为抽象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不是脱离具体情境来建构知识,不是将抽象所得的知识迁移到其它情境中,而是师生合作创设出适宜的教学情境、协商知识的获取并讨论知识的灵活迁移。音乐教师教育项目的一大困境,就是师范生在学校所学的知识无法应用到中小学的真实音乐课堂中去,无法应用学校所获知识来接近现实课堂中的问题。技术型的音乐教师教育观受到“工具理性”的支配,强调对学生进行外显音乐技能的训练,带来学生对具体教学情境和自身教学行为的缺乏;实践型的音乐教师教育观具有“交往理性”的特征,主张师生建立自由表达的对话协商的音乐学习共同体,鼓励师生对话中的碰撞,并促使学生对他人观点进行思考并以此检视自己的行为,从而在反思中拓展和丰富音乐实践[4]。通过建立师范生与同伴、师范生与教育者、师范生与一线教师的多层实践共同体,音乐教师教育的情境和音乐教学的反思性实践的关系被进一步触发了。

2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再构方向

由于音乐教师教育的知识动态性、专业建构性、情境协作性等特征,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不仅是从课程设置上改变知识的结构体系,还从深度的理论基础上对课程项目予以再次建构。根据教学法再构的理论,霍格森和伯纳德(提出音乐教师教育的知识再构,也就是对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及其关系予以再构,从科学的音乐学科知识转入学校课堂中的课目教育学知识。针对音乐教师教育的知识再构,霍格森和伯纳德提出了一个教学反思的模型,分别是文化的前期建构、教学的合作建构、反思的重新建构三个阶段[5]196-198。概括来说,教师教育项目的顺利开展与实施,首先需要预先建构和理解师生关于音乐教学的知识储备情况;接着,通过课堂的实验教学、见习活动等日常实践,共同体合作建构音乐教学的专业知识;最后,师范生在自身的专业教学实践中,达到对知识的重新建构,从而表征和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音乐课目教育学知识。

2.1文化的前期建构

音乐教师教育项目的效果,长期以来被艺术家及其所从事专业实践的身份认同感所左右着,这既是音乐学校训练专业音乐教师的优势,也是劣势。人们通常认为,成为一个优秀音乐教师的前提,是成为优秀的音乐表演者。任何音乐教师教育项目的设计与实施,不是由高等师范院校单方面组织、设计和实施,而是需要做好前提准备,沟通师范生、教育者、一线教师等多个群体的知识理解情况,做好前提建构。21世纪以来,我国音乐教师教育面临着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中西方当代音乐文化等多个方面提出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不能一味地借鉴和复制西方教师教育体制,还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自己民族的音乐文化传统,培养对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热爱,才能更客观、准确地评价外来文化[6]。

2.2教学的合作建构

音乐教师教育不仅包括职前的师范生训练,还包括职后的“国培”“省培”“艺术工作坊”等在职训练,这些教学的合作建构进一步促进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师范生与教师、师范生与学生等多个群体之间的交往,促进了师范生和教育者群体在教师教育项目、真实音乐课堂中音乐课目教育学知识的建构。目前,课目教育学知识的研究,已从“教师在行动中认识和改进教学实践”的行动中知识的合理性论证,拓展为了“教师教育项目如何改革课程内容设置和教学策略”的可行性探索。在音乐教学的培养模式中,人们对手口相传的教育实践非常熟悉,但对学生建构音乐学习经验、教师反思教学经验的了解并不多,对反思和促进教学的一般教育学知识也不太感兴趣。音乐学习共同体的概念和主张为这种困境指明了改革方向,但共同体如何建构和实施还需要得到深入的检验。

2.3反思的重新建构

教师专业发展运动得以持续推进的前提,是日常实践知识的专业科学知识的整合。这两种知识对教师专业成长来说都是重要的,通过反思性实践来重新建构音乐教学知识,成为当前教师教育改革的重点所在。反思性实践是音乐教师反思自己的教学过程、师范生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实习过程,在反省问题的同时,改进和优化自己的教与学。目前,反思性实践采用的方法有师范生和音乐教师向同行讲述自己的困惑并寻求帮助的叙事法、观看教学录像实况并寻求帮助发现问题的微格教学法、随堂听课以发现问题的观察实况法、合作讨论以发现教学问题的师生讨论法、从作业或试卷论文等文本中发现问题的文献检索法等五种方法[7]。优秀的教师不仅是教学的行动者、项目的参与者,还会称为自身和同伴的研究者,通过探究和研究的方式来努力达到思维和行动的统一。

3结语

由上可知,如何理解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定位,影响着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策略等多个方面。这种理解,从深层次上说,是由音乐教师教育的知识基础、专业基础和情境基础所决定的。当代建构主义理论带来的不仅是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的变革,还启发了音乐教师教育改革中知识建构和再构的思考,促进音乐课目教育学知识的表征与创作,促进师范生和教育者的专业学习建构,从而打造合作共赢的音乐学习共同体。

作者:殷瑛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殷瑛,郭声健.我国音乐教师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走向[J].中国音乐,2014(4):177-183.

[3]徐敦广.我国音乐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184-187.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8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出台,转变了原有音乐教育中的一系列固有观念,提出了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的全新教学理念。在上述改革的推动下,作为输送合格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基地——高等音乐教育院校,提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音乐教育理论,广博的音乐教学及相关技能,全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作为其新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学校所设置的课程而达成的。①基于此,以改革高师音乐实践课作为突破口,我们将对高等音乐教育课程设置进行全面改革,这将为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高师实践课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师实践课包括实践性课程与实践环节两个板块。回顾基础教育改革要求与高师培养目标,从当前高师实践课现状来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实践课教学往往注重技能技法训练,忽略教学“育人”的本质,强调教学性,忽视教育性。

其次,实践课教学内容脱离现实。教学中以学科为中心,强调自身内在的严密与完整,灌输给学生的也是本学科的重要性及将来向专业发展的观念,②导致高师实践课教学内容失去“师范性”特征,转向“专业性”培养。同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封闭的学习环境,不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动态、实际问题。

最后,实践课教学模式较陈旧,不利于知识有效、长期的掌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远无法满足当前中小学校对音乐教师人才的要求,阻碍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

二、高师音乐实践课改革的有效途径

高师的培养目标是“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人民教师”。在《音乐课程标准》的影响下,加快高师课程改革的步伐,应采取整合、增设、量化、渗透四个途径,对音乐实践课程与实践环节进行积极的探索和革新。

1.实践课程的相互整合

通过整合一部分的专业实践课程,为实现实践类课程的多样性与实践环节的充裕性,加大实践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比重,增加学生实践机会提供了可行性条件。

例如,歌曲写作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歌曲创作的基本方法,具备谱写单二部及单三部结构歌曲的创作能力。歌曲写作教学提供了学生自行创作的素材,通过电脑音乐制作完全可将这些素材进行加工整理。因此,原有的歌曲写作与电脑音乐制作两门课程是可以进行学科整合的。通过整合节省出教学时间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学生获得了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提高了综合实践能力。

另外,根据中小学对音乐教师钢琴水平的要求,可将钢琴教学与钢琴伴奏教学进行整合。在高师钢琴教学中可采取分层小组教学模式,通过分层小组教学,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竞争意识得到加强。

2.实践课程及教学内容的增设

首先,应当在原有高师课程设置中大量增设实践类选修课程,如创作表演课程、舞台动作设计课程、简单器乐(道具)排练编配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综合课程等。改变目前实践类选修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的比重,加快实践类课程的更新速度,使教师培养最大范围地发挥师范生的个性和特长,有效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其次,在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上,必须添加人文素养教育,使实践课程教学不仅涉及教学性问题,更包含教育教化的功能。套用艺术理论关于艺术功能的论述方法,即认为音乐具有认识、教育、审美三大功能。③

3.实践环节的量化工程

当前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习、音乐活动实践、毕业论文三个部分。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与课程简介一览》,该校高师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学时数为六周,仅占到总学分比例的3.4%。④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在原有的六周教育实习基础上,增加教育实习的周数,提高教育实习的效果。在音乐活动实践安排上,应充分利用寒暑假及业余时间,开展课外实践性课程。学校还可以考虑写作学期论文。学期论文既体现了学生的学习心得,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激发学生科研的主动性。同时,有利于学生学习过程中问题的思考、解决,有助于今后学习更具针对性。

4.实践教学的全面渗透

在不改变原有课程时间分配的情况下,可通过学科内部及外部的交叉综合,以达到增加实践教学的机会。高师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中,专业实践类课程包含钢琴课、声乐课、合唱指挥课、钢琴伴奏课等。以声乐课为例,在进行声乐教学的过程中,除了掌握基本的发声方法,还应穿插进行实践能力培养训练。在进行声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适当地传授学生一定的舞台技巧与经验等,以便学生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诸如钢琴、声乐、合唱指挥、即兴伴奏等专业实践类课程都可相互渗透。

中西方音乐史、基本乐理、复调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可囊括在专业理论类课程中。上述课程的授课方式普遍采用一对多的大班教学,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往往只作为信息的接受器、存储器,由此,让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渗透实践教学内容,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由此可以看出,学生通过真实的情境,积极参与实践,主动性得到发挥,改变了原有的被动局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亲身实践,学生可以在今后工作中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组织教学获得的间接经验。唯有如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才能厚积薄发,肩负起推进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重任。

注释 :

①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9

《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一书自1991年10月第一版发行至今15年了,这15个年头是我国音乐教育迅猛发展的时期,对于学校音乐教育而言,其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的深化是此前我国音乐教育的任何时期都无可比拟的。为此,此书的修订版于2006年10月应运而出,并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中国音乐学院前院长李西安教授认为,“该教材的初版,就已经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敢于针对音乐教育改革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的品格和水平。这不仅是该教材在16年的使用中,受到各地音乐院校及师范院校广泛欢迎的重要原因,也为它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该教材在修订过程中,着重吸收和补充了最近一、二十年国内外特别是国际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使其成为当前我国音乐教育学领域中的一部具有学科体系完整性、学科理论创新性和学科教学实用性的优秀教材”。(李西安,2006)

那么修订版教材有哪些突出的特色呢?本文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一、构建音乐教育研究框架

修订版教材在总体建构上有了很大扩展,由旧版的八章扩展为十三章。根据笔者阅读比较,除了“国外音乐教学法”一章内容变动不大外,其他各个章节均由于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而补充了新的内容,与旧版教材相比已经“面目全非”,这实质上也表明此新版教材由表及里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该教材站在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前沿,构建了音乐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全书可分为基础理论、教学技能、教育实践三个部分,它们分别起到明确音乐教育的目标结构、阐明音乐教育的理论与方法、优化音乐教育的实践行为目标的作用。基础理论部分在原有的绪论、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简史的基础上,增加了“音乐教育哲学”、“音乐美学与音乐教育”、“音乐人类学与音乐教育”三章,实践部分则在原有的音乐教学原则、教学法及音乐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拓展为全新的“音乐教育课程”、“音乐教学领域”、“国外音乐教学法简介”、“其他类型的音乐教育”、“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师教育”、“音乐教育实习”、“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结构。

二、系统地梳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

该教材系统地梳理、介绍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如在“音乐教育哲学”一章中对几种不同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引介,在“音乐心理学与音乐教育”中对有影响的西方音乐心理学流派的概述,在“音乐人类学与音乐教育”中对人类学成长的追溯,在“音乐教育简史”中补充了“当代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动向”这一音乐教育的当代史等等。在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的介绍方面也避免了以往理论书籍艰涩难懂的文风而选择了化繁为简的普及性话语,如教材从讨论“什么是音乐教育”、“什么是美育”入手,让学生建立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在音乐教育的概念方面,既强调了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又进一步指出音乐教育包括社会音乐教育等广阔的空间;在美育的概念方面,既强调审美活动在音乐教育中的不可或缺,又强调“育人”为美育的根本目的。因此说,这是一本视野开阔、深入浅出的好教材,对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来说,这亦是步入音乐教育研究门槛的一本很好的导引书目。

三、理论与教学实践和政策相结合

音乐教育各类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优化音乐教育的实践,该教材充分体现了音乐教育的实践性特色,如果说音乐教育哲学、音乐美学方面的学习,是为了深化学生对音乐教育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探索,那么音乐心理学、音乐人类学以及音乐教育简史,则是拓展学生音乐教学理论知识、音乐文化历史视野所不可或缺的;而实践部分则以课程理论为引导,结合世纪之交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尤其是新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的实践,从音乐课程、教学领域、教学法、教育类型到音乐教育评价、教师教育、教育实习以及研究方法逐一讲解,力求培养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实际教学能力。

四、结合国内外最新音乐教育研究成果

修订版教材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最新的音乐教育学术研究成果,但本教材不是这些成果的简单堆砌,而是紧扣“以人为本”,从学生的实际学习体验为出发点,以学生将来的实际工作实践为根本目的为主线来组织教材的内容的,充分考虑到一个未来的音乐教师脑子里可能出现的问题。力求在学科入门的基础知识与最新的研究成果之间,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五、具有丰富的配套音响资料及课件

假如说口传心授和文字印刷分别处于第一、第二传媒时代的话,修订版教材的出版时间则处于“第三传媒时代”(谢嘉幸,2006),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了作为音乐教育教材的特色:该书配有全套的多媒体课件,每一章节都配上了丰富的音乐音响、教学影像以及具有丰富内涵和教育意义的影片资料,使该教材的理论教学更为生动,实践操作更为具体。

六、新颖的体例格式:导读与引申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10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出台,转变了原有音乐教育中的一系列固有观念,提出了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的全新教学理念。在上述改革的推动下,作为输送合格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基地——高等音乐教育院校,提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音乐教育理论,广博的音乐教学及相关技能,全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作为其新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学校所设置的课程而达成的。①基于此,以改革高师音乐实践课作为突破口,我们将对高等音乐教育课程设置进行全面改革,这将为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高师实践课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师实践课包括实践性课程与实践环节两个板块。回顾基础教育改革要求与高师培养目标,从当前高师实践课现状来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实践课教学往往注重技能技法训练,忽略教学“育人”的本质,强调教学性,忽视教育性。

其次,实践课教学内容脱离现实。教学中以学科为中心,强调自身内在的严密与完整,灌输给学生的也是本学科的重要性及将来向专业发展的观念,②导致高师实践课教学内容失去“师范性”特征,转向“专业性”培养。同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封闭的学习环境,不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动态、实际问题。

最后,实践课教学模式较陈旧,不利于知识有效、长期的掌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远无法满足当前中小学校对音乐教师人才的要求,阻碍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

二、高师音乐实践课改革的有效途径

高师的培养目标是“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人民教师”。在《音乐课程标准》的影响下,加快高师课程改革的步伐,应采取整合、增设、量化、渗透四个途径,对音乐实践课程与实践环节进行积极的探索和革新。

1.实践课程的相互整合

通过整合一部分的专业实践课程,为实现实践类课程的多样性与实践环节的充裕性,加大实践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比重,增加学生实践机会提供了可行性条件。

例如,歌曲写作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歌曲创作的基本方法,具备谱写单二部及单三部结构歌曲的创作能力。歌曲写作教学提供了学生自行创作的素材,通过电脑音乐制作完全可将这些素材进行加工整理。因此,原有的歌曲写作与电脑音乐制作两门课程是可以进行学科整合的。通过整合节省出教学时间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学生获得了知识技能的融会贯通,提高了综合实践能力。

另外,根据中小学对音乐教师钢琴水平的要求,可将钢琴教学与钢琴伴奏教学进行整合。在高师钢琴教学中可采取分层小组教学模式,通过分层小组教学,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竞争意识得到加强。

2.实践课程及教学内容的增设

首先,应当在原有高师课程设置中大量增设实践类选修课程,如创作表演课程、舞台动作设计课程、简单器乐(道具)排练编配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综合课程等。改变目前实践类选修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的比重,加快实践类课程的更新速度,使教师培养最大范围地发挥师范生的个性和特长,有效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其次,在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上,必须添加人文素养教育,使实践课程教学不仅涉>,!艺术理论关于艺术功能的论述方法,即认为音乐具有认识、教育、审美三大功能。③

3.实践环节的量化工程

当前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习、音乐活动实践、毕业论文三个部分。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与课程简介一览》,该校高师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学时数为六周,仅占到总学分比例的3.4%。④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在原有的六周教育实习基础上,增加教育实习的周数,提高教育实习的效果。在音乐活动实践安排上,应充分利用寒暑假及业余时间,开展课外实践性课程。学校还可以考虑写作学期论文。学期论文既体现了学生的学习心得,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激发学生科研的主动性。同时,有利于学生学习过程中问题的思考、解决,有助于今后学习更具针对性。

4.实践 教学的全面渗透

在不改变原有课程时间分配的情况下,可通过学科内部及外部的交叉综合,以达到增加实践教学的机会。高师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中,专业实践类课程包含钢琴课、声乐课、合唱指挥课、钢琴伴奏课等。以声乐课为例,在进行声乐教学的过程中,除了掌握基本的发声方法,还应穿行实践能力培养训练。在进行声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适当地传授学生一定的舞台技巧与经验等,以便学生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诸如钢琴、声乐、合唱指挥、即兴伴奏等专业实践类课程都可相互渗透。

中西方音乐史、基本乐理、复调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可囊括在专业理论类课程中。上述课程的授课方式普遍采用一对多的大班教学,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往往只作为信息的接受器、存储器,由此,让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渗透实践教学内容,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由此可以看出,学生通过真实的情境,积极参与实践,主动性得到发挥,改变了原有的被动局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亲身实践,学生可以在今后工作中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组织教学获得的间接经验。唯有如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才能厚积薄发,肩负起推进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重任。

注释 :

①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例11

原有的地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大多沿袭音乐学院的专业教学模式,与基层音乐教学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近几年毕业生成倍增长,但是中小学对音乐教师的需求量较小,毕业生数量与中小学音乐教师就业岗位相比“供大于求”,供需矛盾凸显,学生的一次就业率不高。另一方面,社会上少年宫、群艺馆以及各类早教中心等课外和学前艺术培训机构蓬勃发展,这些培训机构对具有相关实用技能和教学经验的音乐专业毕业生求贤若渴,但满足要求的学生凤毛麟角,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学生的实用技能和教学经验往往来自于课外兼职的摸索和积累,既不专业也不系统。地方高师院校必须根据学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特色,认清发展形势,改革现有教学培养模式,采用创新型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并区别于音乐院校的分类培养模式。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地方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仅仅局限于为中小学输送合格的音乐教师,更应该为社会音乐教育培养应用型音乐教师。传统的仅仅针对中小学课内音乐教育需求的培养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需要,同时中小学课内音乐教育的模式变革也呼唤高校培养模式的与时俱进。培养适应各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音乐师资队伍应该是地方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最终目标,然而目前的现实是一方面高校学生往往只重视专业技能的提高却忽视实用技能的培养,有些学生可以办很高水平的个人音乐会,当面对音乐课堂上的中小学生时却束手无策,因为缺乏教学能力而无法驾驭课堂教学。一堂优秀的音乐课不是单一的音乐知识传授,更需要音乐教学基本原则及音乐教学法的灵活运用。另一方面,学生在大学学习的教学法技能和社会需求不匹配。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杭州市某少年宫需要招聘10名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教师,但是前去应聘的毕业生却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相当陌生,学生的教学能力和知识构成均无法驾驭此类音乐教学。

分类培养模式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根据办学特点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手段、实施动态教学,对学生进行教学和实践的渗透,从而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音乐教师,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二、教学能力提升方法之一: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变革

当前,地方高校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存在不能很好适应社会需求的现象,集中体现在强调专业技能、知识的学习,忽视对学生教学技能、实践技能的培养。音乐教学法课程在音乐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涵盖了音乐教学类型、音乐教学原则、音乐教学范式、音乐教学艺术、课程标准与教材、音乐教育技术、音乐教学评价、国外音乐教学法等内容。要想有效发挥音乐教育在人的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认真研究音乐教学法。分类培养环境下更加强调应用技能的培养与锻炼。由于教育观念的更新,引起培养目标的改变;培养目标的改变,导致教学内容的更换;教学内容的更换,引起教学方式的变革;教学方式的变革,带来教学方法的革命。

作为培养音乐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的音乐教学法课程,为了适应各类应用型音乐教师岗位的需求,首先需要从教学内容和手段上进行创新。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除了进行音乐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外,最主要的是要在“音乐教学法”课堂上进行音乐教学能力的训练。

(一)教学内容上的创新:增加国外音乐教学法的学习

国内的音乐教学法分类很多,根据教学特点分有讲授法、演示法、联系法、讨论法等。根据教学内容分又有音乐欣赏法、器乐欣赏法等。20世纪以来,各国的教育与音乐教育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本质还是音乐教学的内容、方法等都发生了改变。国外的音乐教学法较之我国的音乐教学法,体系相对完整。尤其以德国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的柯达依音乐教学法、瑞士的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美国的综合感音乐教学法、日本的铃木音乐教学法最具代表性。国外先进的音乐教学方法可以给教学法课程内容上提供更多的选择。作为一线的教师,掌握多样的教学方法是教学成功的有效途径,恰当的使用教学方法调动各种感官参与教学活动,多种教学法的学习和综合运用可以使音乐教学更为丰富多彩。在音乐教学法课程中增加这五种教学法的学习,不仅可以在中小学课堂上灵活运用,也可以在社会音乐培训中进行使用,用途非常广泛。

(二)教学手段上的创新:课例教学法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相结合

1.课例教学法的大量使用

音乐教学法课程多年来的教学方法都是以理论讲解的方式为主。单纯地用理论指导学生进行教学,学生不能实际观察课堂教学的组织模式和教学方法。从目前的实际教学效果来看,学生的学习结果离课程教学目标有很大距离,究其原因是教学上偏重音乐教学理论的传授。即使教师通过语言将问题情境进行讲述,学生亦难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如果授课时更多地使用课例教学法效果就会大大提升。课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互动式教学,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有着较好的学习效果。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育理论使用典型的教学案例展开教学,就好似架起了联系理论和实践的桥梁,让学生在案例观察和理解中验证课堂教学的理论。

在分类培养模式下,音乐教学法课程最重要的任务是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音乐教师职业开展有效的职前培训。通过视频或者教师现场演示的有代表性的课例进行观看和分析,使学生可以直观观察到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教师的语言、学生和教师的互动,为学生自己的教学实践提供模仿的范例。

2.“翻转课堂”和课例教学法相结合

翻转课堂(The Flipped Classroom )又被称为“反转课堂”或“颠倒课堂”,其颠倒了传统学校“课上教师讲授,课后学生完成作业”的教学安排,采用在课前观看教学短视频,然后在课堂上集中精力完成练习以及与教师、同伴的互动,包括答疑解惑、知识的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去,音乐教学法的关键是提高学生教授能力,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后部分视频课例可以在课前完成,课内时间足够学生来完成课例重演,以增强学生掌握各种教学技能的能力,教师的基本功可以得到进一步提升。课例教学法讲究的是探究和合作,将“翻转课堂”带入课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自主地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习效果;可以显著强化包括学生的身体协调能力练习、节奏练习、注意力练习、即兴创编能力等各种能力的训练。“翻转课堂”在课堂授课时主要采用师生讨论形式,和新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协同协作形式要求一致。其在音乐教学法中实施的意义不仅仅是对授课过程进行简单翻转,更是从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尊重学生享受音乐创造的热情等方面对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根本性变革。“翻转课堂”的授课特点和课例教学法的特点相辅相成。其核心特点是在课堂中减少教师的授课时间,留给学生更多的学习、活动、讨论时间,更可以和学生的课例实践有机结合。将“翻转课堂”带入课例教学法的音乐教学法课程,可以有效解决理论知识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变革途径之二: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创新

教师教育研究证明:教师的专业水平是在理论性、实践性及个性的三大逻辑点的基础上发展的,由此看来教学实践相对不足几乎是每所高校都面临的问题。在具备一定的音乐教学法理论知识后,学生需要通过两级实践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教学应用能力。

(一)课堂内实践

为了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可以将全班分为几个小组,设立专题进行教学片断的演练、教学内容的设计以及教学实践,最后进行说课,请其他学生评课。这样既加强了小组成员间的团队合作,又促进了小组之间的竞争,无形当中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完成教师教学的整个流程。

(二)课堂外实践

中小学见习和实习是高校学生获得教学实践知识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高校的教育现状是对见习环节重视不够,学校和教师都没有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学生失去了在实习前期接触实际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平台。所以在进行实习前,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实习生进行备课和预讲,使之能够做到两个基本:基本能写教案,基本能上讲台。做好充分备课的准备,抓住上讲台前的最后提高自己的机会。

社会培训机构实习也是教学实践的重要渠道。根据近几年的学生就业方向统计,社会培训机构对音乐专业毕业生需求一直很大,所以学校在和中小学签订实习基地的同时,也要注重遴选并发展优秀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在锻炼学生课外音乐培训的教学能力的同时,还可以起到培养学生正确的就业观的积极作用。

综上,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必须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和实际社会需求相匹配。分类培养模式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师的培养必须结合办学特点,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为导向。所以必须根据当前的时代需求和发展需要对高师院校的音乐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对学生进行教学和实践的渗透从而培养多元化技能应用型音乐教学人才。因此,地方高校高等音乐教育专业必须找准自己的定位、培养重点、目标、教学方法,使得所培养的音乐专业毕业生能够符合社会对音乐教师的各种需求。

(注:本文为2014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规划课题,课题名称:《分类培养环境下地方高校应用型音乐教育人才教学能力培养创新研究》,课题编号:D14WH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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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秀萍.音乐课程价值取向论证[J].中国音乐学,2004(1)

[6]吴明徽.“翻转课堂”模式在高校音乐教学中的运用[J].高等教育,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