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4 09:23:56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45-03

一、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关系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将成为下一个更为重要的蓝海市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农行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缓解再融资压力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降低,有效地缓解了资本金压力。据调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此处指个人按揭贷款)处理将降低小微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假设上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体一致,我们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效的缓解了再融资压力。

(二)国家政策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

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国家政策的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由于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议价能力较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资金偏紧环境下利率上浮更为明显。政策扶持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增加,今年上市银行息差有望进一步超预期。

(三)降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

货币政策宽松或紧张,小微企业首当其冲受到紧缩政策的影响。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低,对经济环境变化敏感,经济下行时期其贷款风险最容易爆发。如果不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实行差别化监管,资本金压力下银行首先会压缩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剧小微企业的倒闭风险,形成“经济恶化―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压缩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加剧小微企业倒闭―经济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滞后

信息资源现为当前银行机构反响最突出的难题。银行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最需要了解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但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等常规途径来了解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显然比较困难,特别是搜集小企业非财务信息、以及参与民间融资等情况就更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立法滞后、信息共享困难、行业标准不一、监管主体分散,信息不对称,银行获取客户“软信息”难度较大。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企业的各种信息资源散落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难以通过正常、稳定、统一的渠道,直接从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从而制约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目前客观存在的企业信息难共享格局,根源在于部门利益。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或以维护商业秘密或涉及部门机密为由,不愿将拥有的、本属于公共资源的企业信息与其他部门、与银行共享,人为造成了企业信息的分割,造成了银行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信息滞后。

(二)缺乏信心

实体经济的下行和民间融资“防火墙”的缺失,成为当前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的最大隐忧。从有关调研表明,当前银行机构在开展小企业信贷时最突出的困惑,除了对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难以把握外,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行为的不可测及隐性风险也是银行的最大隐忧。近年来浙江辖内发生的一系列企业债务风险案例,其背后大多有民间高息融资存在,而且民间融资往往成为企业债务风险发生的导火索。由于借款者在信用行为上表现为“宁欠银行的款,不可欠高利贷的钱”,使银行在维护债权时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可测因素,进而在拓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时“如履薄冰”,顾忌甚多。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因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诱发的温州企业主跑路等风险事件,极大地损伤了地方信用基础,削弱了银企之间、企业之间的互信基础。

(三)担保问题

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抑制了小企业通过担保增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空间。目前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成分复杂,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担保机构的规模总体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较欠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担保放大倍数偏小,担保资金运用效率偏低,信用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发挥不充分。受成本、担保放大倍数、费率等方面的约束,担保公司现行的商业模式难以持续,客观上诱致偏离主业、违规经营的现象。部分担保机构挂担保之名而不做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放款等不正当业务,产生债务纠纷导致担保机构运营困难,对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管理漏洞

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小企业信贷管理方式与一般企业贷款比较,无论是贷款方式还是还款方式,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贷款方式方面,银行机构仍难以走出“抵押为本”的传统藩篱,难以适应转型升级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现实需要。虽然不少银行已在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方式,但由于内部绩效考核的偏向以及尽职免责制度设计的滞后,即使上级行有授权,基层客户经理也不愿承担信用贷款可能带来的问责风险。过于依赖抵押担保、忽视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理念,一方面将许多小企业挡在银行大门外,制约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客户经理的惰性,不利于银行信贷人员技术和水平的提高,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还款方式方面,期限错配下的“整贷整还”“先还后贷”模式,既与小企业生产经营脱节,增加了企业流动性压力,又助长了民间高利贷。目前,银行对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多为到期一次性还本,给小企业资金调度带来较大困难,部分小企业需提前较长时间筹集还款资金,从而错失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机会。而“先还后贷”的要求,增加了小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和到期流动性压力,甚至迫使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借入转贷资金,既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上升,也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五)制度约束力不足

缺乏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硬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尚存在一定困难。在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机构市场准入挂钩方面,还没有形成细化的、可操作的措施。在推动机构科学设定风险容忍度方面,既面临各家银行总行的考核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还面临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等制度创新问题。在存贷比考核上,目前仅允许将专项金融债不纳入考核,对真正致力于小微企业的小法人机构激励不大,有待在制度上进一步探索、突破。二是缺乏一套科学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评价体系。由于小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调整频繁,加之各家行(主要是大中型银行)实行内外两套标准,监管部门与银行机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评价的基础存在差异性,不同银行之间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比性较弱。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客观上弱化了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督促力。

三、基层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

要消除对个体民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从“小微企业就是高风险”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充分认识小微金融是现代化金融机构的重点市场,更是成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亮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小微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担保能够足值落实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积极转型,构建优化专业组织架构

一是根据农行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专营机构,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经营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模式。二是实行有效配置资源,依托区域的产业构成、主导行业和特色经济,通过细分客户,塑造核心基本产品和行业特色产品,实现小微业务的统筹、协调与差异化发展。三是加强网点信息反馈功能。利用客户咨询、业务办理、客户维护等各种机会,主动收集和反馈网点小微客户的有效信息、大额资金变动情况。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在小微企业授用信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应采用有区别于大中型企业的体系和数据标准,取消报表数据的采集或降低授用信过程中对财务报表数据的依赖程度,而重点采集“三表”、银行流水、销售采购合同及有效资产如专利等无形资产及相关重点指标作为判断企业经营和授信准入的主要依据,看重企业的实际经营资料及软信息,调查分析企业的风险类别及程度,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匹配相应的贷款额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三)优化配置,建立小微金融资源保障体系

一是在信贷新增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力保障小微信贷的投入占比,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优化各条线资源配置,优先保证小微信贷的增长。二是通过各种渠道选聘小微金融人才,根据小微信贷员的工作规范和说明,在招聘制度、人才晋升通道、授信方式、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考核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建立完善独立专门的选人、用人、留人的标准和机制,不断充实和加强小微金融的关键岗位,优先满足小微条线的人员配置需求。三是建立小微信贷人员的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在持续降低全行利润费用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小微金融发展所需要的财务等资源。

(四)营造优美环境,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分区功能

基层行将营业部、市场、园区网点,以及其他小微客户资源较多、小微企业业务量较大的综合型网点作为小微企业业务重点发展网点,统一开展网点内部的功能分区。一是设立小微企业业务服务标识和指示牌,按业务发展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咨询引导区应设置小微企业业务填单台,并摆放本机构主要小微企业业务的填单示范样本,客户等候区及网点宣传处布置相应的小微企业业务宣传海报、产品手册或折页等资料;在挂墙式海报架、电视壁宣传小微企业业务;二是按照业务需求开设小微企业业务柜台(或对公综合柜),优先办理小微企业业务;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人贵宾客户共享VIP柜台及理财室、贵宾室;三是自助服务区应配置小微企业业务自助机具、回单箱等小微企业业务专用设备。

(五)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银行竞争力

一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设立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营销指标,对营销人员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比大额贷款更为优厚的激励,充分调动小微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季度业务综合营销竞赛方案,对小微企业结算账户开立、企业网银、现金管理、对公理财、贷款投放等标准化产品实行产品计价。同时,对标杆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60%;对重点推进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40%,通过考核机制激发网点营销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符合小微信贷业务的银行文化体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银行竞争力。

(六)创新特色服务,推动产品营销和服务

一是立足于区域资源,依托其特色的产业集群,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服务机制等多方面大胆创新,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风险防控手段,开展批量集群式营销,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实现小微企业的批量化营销。同时不断优化资产抵押、质押、第三方企业保证、企业联保、组合担保、商业用房按揭融资业务在内的多样化担保方式,辅以软性约束条件,弥补完全抵押授信方式的发展限制,提高专业化能力,充分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资源禀赋行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在小微产品及业务流程方面加大扶持及创新力度,其中在利率及期限均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做到三至五年循环使用;在额度方面,专项成立小微企业额度,给予小微业务开展很大的支持;在产品方面,积极推广循环贷系列创新产品,真正解决小微企业续贷难的诸多问题。三是强化网点小微产品销售功能。大力营销存款类、账户类、投资理财类、现金管理类等对公产品,重点向小微客户宣传推介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和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等产品,进一步加强公私联动营销,本外币联动营销,负债、资产和中间业务联动营销。四是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少、频、急”的特点,对小额贷款户和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深入优化简化授信流程和审批环节,适当调整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使之与客户经营周期更匹配,使融资成本更低,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打包服务,从而实现银企“双赢”。

(七)优化流程,严防风险

一是加强与政府部门、担保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基层农行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要以担保额少、临时性、生产性资金周转需要的短期贷款为主,重点支持在技术上具有行业先进性,具有知识型、特色型、创业型,以及能(下转第152页)(上接第146页)将高新技术转为商品化、产业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生产的小微企业。二是实行小微企业贷款保险制度。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贷款数额比较大的,由保险公司只承办限额保险,承担还贷责任,在其贷款保险基金内划付部分贷款本息,并由接办该笔贷款再保险的再保险公司理陪;将小微企业对银行的负债转给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公司对银行的负债;保险公司依据三方契约,依法追讨或变卖小微企业的保险标的,取得现款还贷;还可以积极寻求优质企业将该企业并购,同时将贷款划转给新的企业;当保险公司贷款保险基金不足以还贷时,可向其它银行求助,取得贷款。贷款保险为银行保障贷款安全增加了一道防线,同时也为小微企业还贷提供了缓冲地带。三是积极开展“信用满园”工程,加强贷款流程监督,贷前信息搜集审核,严格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贷款发放从严,坚持四问,即客户资金需求,借款用款,还款来源和经营状况四方面;贷后监管从严,增设专职贷后检查监督岗,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四是进一步完善柜面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以有效防范在业务和产品上形成的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2)

篇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45-03

一、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关系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将成为下一个更为重要的蓝海市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农行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缓解再融资压力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降低,有效地缓解了资本金压力。据调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此处指个人按揭贷款)处理将降低小微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假设上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体一致,我们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效的缓解了再融资压力。

(二)国家政策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

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国家政策的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由于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议价能力较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资金偏紧环境下利率上浮更为明显。政策扶持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增加,今年上市银行息差有望进一步超预期。

(三)降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

货币政策宽松或紧张,小微企业首当其冲受到紧缩政策的影响。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低,对经济环境变化敏感,经济下行时期其贷款风险最容易爆发。如果不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实行差别化监管,资本金压力下银行首先会压缩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剧小微企业的倒闭风险,形成“经济恶化―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压缩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加剧小微企业倒闭―经济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滞后

信息资源现为当前银行机构反响最突出的难题。银行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最需要了解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但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等常规途径来了解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显然比较困难,特别是搜集小企业非财务信息、以及参与民间融资等情况就更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立法滞后、信息共享困难、行业标准不一、监管主体分散,信息不对称,银行获取客户“软信息”难度较大。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企业的各种信息资源散落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难以通过正常、稳定、统一的渠道,直接从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从而制约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目前客观存在的企业信息难共享格局,根源在于部门利益。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或以维护商业秘密或涉及部门机密为由,不愿将拥有的、本属于公共资源的企业信息与其他部门、与银行共享,人为造成了企业信息的分割,造成了银行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信息滞后。

(二)缺乏信心

实体经济的下行和民间融资“防火墙”的缺失,成为当前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的最大隐忧。从有关调研表明,当前银行机构在开展小企业信贷时最突出的困惑,除了对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难以把握外,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行为的不可测及隐性风险也是银行的最大隐忧。近年来浙江辖内发生的一系列企业债务风险案例,其背后大多有民间高息融资存在,而且民间融资往往成为企业债务风险发生的导火索。由于借款者在信用行为上表现为“宁欠银行的款,不可欠高利贷的钱”,使银行在维护债权时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可测因素,进而在拓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时“如履薄冰”,顾忌甚多。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因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诱发的温州企业主跑路等风险事件,极大地损伤了地方信用基础,削弱了银企之间、企业之间的互信基础。

(三)担保问题

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抑制了小企业通过担保增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空间。目前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成分复杂,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担保机构的规模总体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较欠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担保放大倍数偏小,担保资金运用效率偏低,信用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发挥不充分。受成本、担保放大倍数、费率等方面的约束,担保公司现行的商业模式难以持续,客观上诱致偏离主业、违规经营的现象。部分担保机构挂担保之名而不做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放款等不正当业务,产生债务纠纷导致担保机构运营困难,对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管理漏洞

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小企业信贷管理方式与一般企业贷款比较,无论是贷款方式还是还款方式,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贷款方式方面,银行机构仍难以走出“抵押为本”的传统藩篱,难以适应转型升级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现实需要。虽然不少银行已在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方式,但由于内部绩效考核的偏向以及尽职免责制度设计的滞后,即使上级行有授权,基层客户经理也不愿承担信用贷款可能带来的问责风险。过于依赖抵押担保、忽视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理念,一方面将许多小企业挡在银行大门外,制约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客户经理的惰性,不利于银行信贷人员技术和水平的提高,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还款方式方面,期限错配下的“整贷整还”“先还后贷”模式,既与小企业生产经营脱节,增加了企业流动性压力,又助长了民间高利贷。目前,银行对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多为到期一次性还本,给小企业资金调度带来较大困难,部分小企业需提前较长时间筹集还款资金,从而错失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机会。而“先还后贷”的要求,增加了小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和到期流动性压力,甚至迫使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借入转贷资金,既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上升,也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五)制度约束力不足

缺乏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硬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尚存在一定困难。在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机构市场准入挂钩方面,还没有形成细化的、可操作的措施。在推动机构科学设定风险容忍度方面,既面临各家银行总行的考核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还面临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等制度创新问题。在存贷比考核上,目前仅允许将专项金融债不纳入考核,对真正致力于小微企业的小法人机构激励不大,有待在制度上进一步探索、突破。二是缺乏一套科学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评价体系。由于小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调整频繁,加之各家行(主要是大中型银行)实行内外两套标准,监管部门与银行机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评价的基础存在差异性,不同银行之间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比性较弱。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客观上弱化了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督促力。

三、基层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

要消除对个体民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从“小微企业就是高风险”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充分认识小微金融是现代化金融机构的重点市场,更是成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亮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小微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担保能够足值落实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积极转型,构建优化专业组织架构

一是根据农行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专营机构,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经营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中台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模式。二是实行有效配置资源,依托区域的产业构成、主导行业和特色经济,通过细分客户,塑造核心基本产品和行业特色产品,实现小微业务的统筹、协调与差异化发展。三是加强网点信息反馈功能。利用客户咨询、业务办理、客户维护等各种机会,主动收集和反馈网点小微客户的有效信息、大额资金变动情况。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在小微企业授用信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应采用有区别于大中型企业的体系和数据标准,取消报表数据的采集或降低授用信过程中对财务报表数据的依赖程度,而重点采集“三表”、银行流水、销售采购合同及有效资产如专利等无形资产及相关重点指标作为判断企业经营和授信准入的主要依据,看重企业的实际经营资料及软信息,调查分析企业的风险类别及程度,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匹配相应的贷款额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三)优化配置,建立小微金融资源保障体系

一是在信贷新增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力保障小微信贷的投入占比,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优化各条线资源配置,优先保证小微信贷的增长。二是通过各种渠道选聘小微金融人才,根据小微信贷员的工作规范和说明,在招聘制度、人才晋升通道、授信方式、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考核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建立完善独立专门的选人、用人、留人的标准和机制,不断充实和加强小微金融的关键岗位,优先满足小微条线的人员配置需求。三是建立小微信贷人员的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在持续降低全行利润费用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小微金融发展所需要的财务等资源。

(四)营造优美环境,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分区功能

基层行将营业部、市场、园区网点,以及其他小微客户资源较多、小微企业业务量较大的综合型网点作为小微企业业务重点发展网点,统一开展网点内部的功能分区。一是设立小微企业业务服务标识和指示牌,按业务发展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咨询引导区应设置小微企业业务填单台,并摆放本机构主要小微企业业务的填单示范样本,客户等候区及网点宣传处布置相应的小微企业业务宣传海报、产品手册或折页等资料;在挂墙式海报架、电视壁宣传小微企业业务;二是按照业务需求开设小微企业业务柜台(或对公综合柜),优先办理小微企业业务;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人贵宾客户共享VIP柜台及理财室、贵宾室;三是自助服务区应配置小微企业业务自助机具、回单箱等小微企业业务专用设备。

(五)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银行竞争力

一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设立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营销指标,对营销人员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比大额贷款更为优厚的激励,充分调动小微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季度业务综合营销竞赛方案,对小微企业结算账户开立、企业网银、现金管理、对公理财、贷款投放等标准化产品实行产品计价。同时,对标杆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60%;对重点推进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40%,通过考核机制激发网点营销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符合小微信贷业务的银行文化体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银行竞争力。

(六)创新特色服务,推动产品营销和服务

篇3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鼓励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小微型企业获得飞速发展。相应地,商业银行也逐渐地加大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就商业银行而言,服务小微企业也成为高频词汇[1]。但是,现如今的经济发展状况,却对于商业银行在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中的管理与创新有着更大的挑战。小微企业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情况,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经营规范性较差、财务透明度不高等。其金融需求的变化趋势难以把握,而融资需求却是日益增高,迫切需要新资金的注入。同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和丰富的经验,对小微企业的担保品依赖过于严重,对于大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反而给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造成了更大的风险,因此,原本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手段已经不再适用小微企业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合理的管理与创新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事务。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

现如今,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所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商业银行也逐渐意识到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及对自身持久性发展的重要意义。而政府也在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来促进其发展。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服务不但是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也是促进自身发展的要求。

1国家政策引导促进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

最近几年以来,国家根据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与趋势,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指导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一方面政府财税政策在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给予税收优惠;二方面监管部门在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风险资产权重计算、存贷比考核及监管评级等方面实施了差异化监管政策;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对小微企业客户的分类、分层研究,准确把握客户特征和诉求,从客户需求角度设计金融产品、营销方式、服务模式和风控措施,改善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并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2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成功案例众多

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众多的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政策的号召,成立的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部门,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作为自身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都纷纷设立小微贷款中心等形式的专营机构,为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带来中极大方便,商业银行自身也取得较大成功。从这些银行的成功案例,我们看到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管理与创新的希望和动力,也更多的后来者提供了借鉴的资料。

3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足

在国家、银行、社会等共同努力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初见成效,并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管理模式和创新仍然不足。主要表现为大多数的商业银行还未能在服务于小微企业方面走上正轨,经营理念与管理制度未能完全匹配,应对风险的措施还不够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仍不足以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与小微企业的发展阶段不适配;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阻碍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这些因素成了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管理与创新的最大障碍,使得小微金融服务难以继续向前迈进。

二、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管理与创新的措施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小微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弱势群体,已经成为我国就业的主渠道、企业家成长的平台,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发展难。[2]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了市场经济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无论是对于银行自身的发展,还是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管理、创新策略迫在眉睫。

1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树立创新意识

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是相互合作、相互影响、互利共存的关系。小微企业的持续性发展需要不断地创新,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进行转型,同理,商业银行也要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进行金融服务的创新,只有如此,才能够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的趋向,从而决定银行对于企业如何进行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处在不同发展时期的时候,对于资金的需求也是不同的,银行要提供的信贷业务自然也要不同,仔细分析企业所需,提供不同的信贷业务,让企业可以得到最想要的结果。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数量较大,而每一笔业务的款额并不像大型企业那么多,就可以免去不必要的手续,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金融业务的效率。以前对于大型企业的管理措施对于小微企业有很多不适用之处,因此,商业银行要敢于进行大胆的创新,采用可靠的担保,让企业能够在一定的前提下,得到更多接受资金投入的机会。商业银行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理念需要进行创新,把金融服务做到全面、系统化,为小微企业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加强银行与小微企业的合作,真正地了解企业究竟需要何种资金投入,而银行能够为企业提供怎样的金融服务,银行与企业双方达到一个共同的平台,才能够让银行的金融服务适合于企业所需,为企业的发展解决燃眉之急。

2根据小微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实施差异化的服务

小微企业的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其发展程度就会有所不同,那么,对于信贷服务的需求就会有所差别。在如今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趋势更难以预料,也更难以把握,找出小微企业的发展规律,才能够根据其发展所需,及商业银行所能承担的风险,针对企业的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程度的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的发展初期,规模小、资金较少、承担风险能力弱,商业银行要确认企业有足够发展能力或增加较强的担保方式,才能够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否则应引导其寻求风险资金或政府扶持。而在成长期的企业,企业已进入技术转化为成果阶段,实力不断增强,可能开始引入战略投资者,银行对于这类企业可考虑给予一定的信用免担保融资,并帮助企业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对于成熟期的企业,企业技术与产品成熟稳定,可以大力拓展市场,进入产业化阶段,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发展目标多为改制上市,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要转向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此时银行的服务项目更多的应该是投行、现金管理等中间业务服务。而对于衰退期的企业,已经无法在市场中站稳脚步,因此,其偿还贷款及承担信贷风险的能力非常低,商业银行对于这一时期的企业则需谨慎介入。

3根据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提供金融服务

当今社会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需要根据时势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思路。商业银行应该把握小微企业发展特点,随着小微企业的转型,进行创新性的金融服务,转变管理方式,针对其资金信贷的需求,提供合理的服务。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数量较大,而每一笔业务的款额并不像大型企业那么多,就可以免去不必要的手续,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

4加强自身管理,降低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必然要在一定的程度上承担风险。小微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自身经营的不规范性,加重了银行规避风险的难度。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出发,做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部门,建立一个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的管理体制。通过专门的管理人员,收集企业各方面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企业的发展状况及信贷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降低风险程度。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应当适用于企业的资金需求,考虑企业的承担能力,制定合理的融资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进行更为精细的管理,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减少因为管理不当,为银行带来的风险。

5完善立法支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针对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健全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法律体系,实现以法规形式对小微企业及其金融服务予以保护。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有效经验,切实做好跟踪调研,紧密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实际状况,在未来几年逐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相关立法,形成类似《小企业法》、《小微企业投资促进法》、《小微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借贷促进法》、《小企业融资法案》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法规体系;对现有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典当等相关立法及时予以完善,实现既用法律手段巩固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已有成果,又用法律手段解除小微企业融资诸多“瓶颈”,促进小微企业资本形成并方便其进入信贷市场[3]。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小微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迅速,不但数量逐渐增加,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小微企业的发展动态难以掌握,融资风险也难以预料。商业银行对其金融服务要进行良好的管理,并且要创新,降低小微企业业务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具体情况,实行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实现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促进双方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为了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包括《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主要从监管和激励两方面同时激励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并鼓励民间资金通过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3%,比重偏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仍然存在较大缺口,融资成本低的银行存在惜贷现象,而融资成本高的其他融资渠道让大多数小微企业望而却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目前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在10%左右,而实体经济净资产的利润率也只有5%~8%。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在20%左右,但利润率不到10%。因此,降低融资成本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现状

在政策的推动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不断创新,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比如产业链金融等方式为资产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的一部分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兴起也增加了微型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同时以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凭借“大数据”优势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压力,打破了传统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为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抵押品以及“短、小、急、频”的特点,一方面,各商业银行简化了微型企业贷款流程,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纷纷进行业务创新,包括联保贷款、无抵押贷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以及针对新兴技术型、绿色环保型企业的信用贷款等。

截止2013年底,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①。大型国有银行主要通过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实现快速审批,中小银行通过提供快速审批的“关系型贷款”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

小贷公司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2012)通过对国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调查发现,大银行往往只是“形式应付”小微贷款,而小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或称“微金融机构”在进行小微企业贷款时有着明显的优势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90%以上是经营性贷款和个人贷款,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微型企业提供小量分散的贷款。截止2014年3月,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增长到8127家,贷款余额8444亿元。但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小微企业贷款仅仅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16。③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的特点决定了小贷公司规模小,同时受到融资杠杆的约束使得小贷公司资产规模有限,可发放的贷款额度较小;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是银行利率的3倍,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统计数据显示,三分之二的小微企业借款首选仍然是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拥有低成本信息媒介与“大数据”资源优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灵活、便捷、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服务。Berger, Gleisnerf(2008)认为以P2P贷款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能够解决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渠道未能有效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④。2013年,“网贷之家”统计的90家P2P平台的总成交量达490.22亿元,成交笔数56.15万笔,其中出借人数25.05万人,借款人数14.93万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为处于初创阶段,缺乏原始的资金积累,且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P2P、众筹等融资方式发挥了它的优势。部分小企业通过天使汇、人人投的股权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但众筹融资目前相对比较谨慎,因为众筹与非法集资的边界比较模糊,容易触犯法律;而P2P网贷平台融资成本高达20%甚至超过了30%,远远高于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成本。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6%~7%之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50%,也就9%~10%,而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贷款最高24%,即使是24%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使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难以承受,而高达30%的人人贷利率更是小微企业无法接受的。

综上,受小贷公司贷款规模以及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融资成本高的影响,银行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38%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为了降低资产风险主要放款给一些营业收入高、资产规模大的小企业,所以绝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及来源

2012年以来,部分地区的政府分别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放宽至5%,可见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不断地增加。巴曙松(2012)认为,贷款风险溢价高和金融市场非充分竞争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⑤。文章将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风险角度来解释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的现象。

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使得信用风险始终存在。大多数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存在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财务状况不清晰等缺陷,既缺少抵押品,又不愿承担担保成本,增加了放贷机构的信用风险。统计报告显示,借款的小微企业当中不到30%的企业使用过公司担保,不到20%的企业使用抵押品贷款,而超过70%的企业没有使用过抵押和担保。

小微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加大了信用风险。小微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和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阶段,小微企业可能面临市场低迷、现金流短缺、经营惨淡等问题,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互联互保、关系型贷款同样会出现信用违约的可能。尽管产业集群、产业链、商圈等集合性信用贷款方式会加剧授信风险,易出现区域性风险、集体违约等现象,由于抵押物的缺失,严重威胁着金融机构资产的安全性,也加剧了金融体系内部的脆弱性。安徽省对省内16个市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新发生不良贷款的32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统计,发现约2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经济下行影响,约5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关联企业风险传导影响。

互联网金融加剧了信用风险。除了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互联网金融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包括阿里小贷、人人贷和众筹融资,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在起步阶段,仍未实现其规模效应和信息共享,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大,且信用风险过于集中。

一方面,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平台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很多重要信息不能联网共享,借款人的信息真假难以辨别,仅依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人人贷模式存在极大的道德风险,且违约的成本极低,信用违约的可能性比传统的信贷业务更大。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大量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的同时并没有设置任何本金补偿或保障机制,一旦风险爆发,损失只能由机构自身或投资者来承担,导致信用风险的过度集中。2013年以来,P2P“跑路”事件频频发生,仅2014年的10个月里已经有27家网贷平台出现了问题,涉及金额超6亿元,如中宝投资、旺旺贷的跑路等,P2P借贷行业的信用风险急剧增加。

小微企业放贷机构面临外部的市场风险。外部的市场风险是放贷机构紧缩放贷量对小微企业惜贷的原因之一,主要体现在政策风险和利率风险两个方面。一方面,后危机时代,为了增强金融体系内部的稳定性,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压力下,政府提高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缩小了放贷的范围,将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拒之门外,而关系型贷款只能惠及部分小企业,广大的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放贷要求,难以获得贷款。

另一方面,在资金供需缺口和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增加了小贷公司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小贷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不仅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放贷规模也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存在新的风险因子。相对传统金融业来说,互联网本身的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投融资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存在的特有风险,这些风险所产生的风险溢价增加了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普惠金融获得资金的难度。首先,互联网本身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网贷平台易受到病毒或黑客入侵,遭到勒索或者直接盗取资金,在没有担保和风险准备的情况下,网贷机构跑路,投资人承担全部违约损失。

其次,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普遍存在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投资一般以一年为限,但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期限大多要超过一年,因此在资金兑换时容易形成流动性不足。

最后,法律风险是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金融创新不断更新,而金融法规设置相对落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又不明确,人人贷的监管细则迟未出台,在没有明确的监管下,容易积聚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者可能蒙受巨大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防范

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减少信用风险。第一,完善征信系统,实现小微企业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3年底,人民银行为243万户小微企业和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征信系统的支持为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目前仍然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一方面,减少资金需求者的道德风险,并对资金需求者形成约束,有利于真正发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资源优势,以实现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鼓励大中型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美国富国银行正是利用美国完善的征信系统,对小微企业发放零售贷款,通过贷前的信用评分和贷后的行为评分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控制。

第二,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抵押品的多样化,增强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目前,约80%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约60%的小微企业对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方式都不了解。首先应该提高抵押品和质押物的认识度,然后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鼓励小微企业采取从动产、仓单、股权等方式转变为包括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以及以林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作为标的抵押物,缓解小微企业贷款低、质押不足的矛盾。

第三,构建完善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有70.2%的小微企业虽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担保公司,一方面不愿意承担担保费用,另一方面对担保公司不信任。而担保融资在所有的融资模式当中,始终是一种安全持续的融资模式,既是金融机构乐于接受的,也是小微型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约束,更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设立多元化的担保机构、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创新担保方式;同时督促设立互利合作组织,形成互助担保基金;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等方面来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有力措施。

第四,加快小微企业集群化。大多数的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聚性,应利用该特点推行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形成特定的区域集群产业。以便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产业链以及商圈发展模式,创新集群融资模式发展产业链金融、商圈金融,解决信息不对称,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分散银行风险,稳定资产结构,保障持续发展。

实施差别化政策,降低市场风险。第一,对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差别化的管理,例如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激励大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大银行资本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方面有优势。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促使中小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

第二,增强小微企业信贷引导倾斜,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利率风险,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三,对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扶持政策,增强金融市场竞争性,降低资金成本。尤其是小贷公司本身经营困难,抗风险能力较弱,应该给予小贷公司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小贷公司向金融公司转变,改变只贷不存的缺陷,扩大小贷公司的规模,推动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实施产业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周期敏感性,确保经济下行中小微企业有一定的融资能力,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出现集体违约的现象。

第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监管,建立协调监管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法应该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合法规范的发展。

综上,文章从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差别化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来防范和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探讨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路径。只有真正的降低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作者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本文系2013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庆市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③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报告》。

篇5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关键的“换挡转型期”,经济增速较以前有大幅度的降低。为了应对压力,小微企业通过革新生产技术、跟新生产设备进行产业升级,由此引发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根据银监会测算,我国大型企业贷款覆盖率100%,中型企90%,小微企业仅为20%。可见,小微企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其发展过程当中存在严重的融资困难问题。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

(一)小微企业金融弱质性问题

首先,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相比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大多是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转型而来,相当部分仍沿用传统的工厂制或家族企业的解决方式,难以形成健全、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小、产品结构单一,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经营风险较大,平均生存期为3~5年,并且普遍缺乏银行所要求的合格抵押物,由此不能满足银行所设定的担保条件。

其次,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欠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难以提供真实的报表,消弱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为了获得外部融资及逃税,小微企业往往会准备多套财务报表以应对不同需要,而银行信息不对称致使为控制风险而对小微企业谨慎贷款,

(二)金融系统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1.商业银行管理半径较长,申请贷款门槛较高,贷款申请周期长,并且一直奉行“无抵押、不贷款”原则,较难满足小微企业“短、小、急、频”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在动力也不足。一方面,商业银行是独立经营,以盈利为经营目标。小微企业行业分散凌乱,规模小,导致商业银行分散管理。为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须增设网点,加大了投入,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信息费用及交易成本基本一致,相比较而已,小微企业单位贷款成本比大中型企业成本高。商业银行更加偏向于对大中型企业的贷款,降低成本。

2.民间借贷问题,由于银行借贷门槛高,小微企业融资转向民间,金融脱媒趋势增强。民间金融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服务机构,成为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然而民间金融发展不规范,游离于现行法律和监管制度之外,具有高风险、高利率的特点,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对其长远发展带来恶劣影响,使小微企业的经营雪上加霜。

3.新三板的成立极大地改变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新三板为非上市的科技公司提供了发展空间。但新三板市场的不足之处首先在于其融资额相对偏低。平均来看,一般一个新三板企业一轮仅可融资2000万至5000万。而市场分析人士估计创业板的融资规模每家一轮在1.5亿元左右。其次,新三板公司的上市股票在三板市场上,流动性不高,后续融资比较困难。最后,新三板对企业带来的管理难题,新三板公司一般处于创业初期,管理结构简单,公司治理由企业老板说了算,如果上了新三板,企业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要上股东大会,财务要公开。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化,成本增加。

二、小微企业金额服务创新建议及措施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金融机构也采取了许多措施。2014年11月1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

加大金融系统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创新,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善。

(一)加强对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的创新

1.政府需在机构创新上要起主导作用

首先在政策法规上要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如美国《小企业融资法》、《社区再投资法案》,日本《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纲要》。虽然我国于2012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但并未明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服务的责任义务。《社区再投资法案》,明确指出银行必须满足其所在社区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法案要求相应的联邦金融监管机构评估银行相关记录,评价银行是否在保持安全和稳健运营的同时满足其所在的整个社区的信贷要求。

再次,政府需要成立全国(地方)性的小微企业联合会。联合会主要负责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争取政府订单,并对小企业主提供各种训练。

小微企业联合会主要负责:

(1)构建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平台,对小微企业信用进行评级。通过信用评级平台,不仅能够对小微企业虚假信息产生约束,还能够为商业银行验证企业信息提供方便;并且能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双方的交易成本。

(2)收集同类项目的借贷申请,集中向金融机构借贷,改变过去由小微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借贷的模式,改为联合会向金融机构借贷,批量处理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申请的处理成本。

(3)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银行为有资质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由小微企业联合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到期无法归还本息的风险,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缺乏有效抵押物但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4)在小微企业集聚区域建立健全的技术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加强小微企业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促进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并开展金融服务,鼓励为与创新和科技产业相关的小微企业提供专营性金融服务,集中优势资源,为小微企业创新提供支持。

2.加强新技术的运用

(1)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记录小微企业经营、借贷信息和企业主个人信息,加强信息披露,通过对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和公开,能有效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之间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收集和跟踪小微企业经营数据、行业发展数据及产业链数据,建立一套数据模型,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审核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建立由小微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和政府等多方面参与的信息互通互联机制,由金融机构依据小微企业自身实力和发展潜力与企业融资申报额进行对比确定是否同意贷款。

(3)利用信息技术规范小微企业内部的管理,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时使用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

3.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的机制创新

(1)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特点,建立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融资贷款投放机制

根据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及融资需求特点,建立门槛较低、覆盖面广和可持续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行专门的资金匹配确保小微企业能够获得优先投放的足额贷款。金融机构梳理现有的贷款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流程,建立与小微企业能够进行零距离交流的简约贷款程序。对于小微企业多层次化的贷款风险,建立差别化的风险评价体系,从而明确金额机构对小微融资风险的分类,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2)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维护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对于民间金融,立法上赋予民间金融合法经营的权利。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银背、当铺、私人钱庄、合会、农村合作基金等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管制之下,使之依法开展金额业务活动,引导其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其健康发展。

4.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1)提高金融机构内部提供服务的意愿

从本质上讲,银行也是追逐利益,以获得利润为核心的企业,对待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只要银行有充足的利润,它会不断调整自身的服务水平,攫取更多的利润。银行系统在拓展自己的业务时要主动“走出去”,寻找质量较高的小微企业,并利用银行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对其进行培育,引导这些具备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加强自身的发展和加强在经营方面的引导,使得具备潜力但当前正面临困境的小微企业能够走过难关,得到更好的发展。

(2)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急、频”的特点,加快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建设,不断丰富移动支付服务内容,提升移动支付服务水平,并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增强营销意识,全面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咨询服务及服务。采取差异化贷款评审制度,按照企业不同的借贷规模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

(3)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公司、P2P网络融资、众筹模式的互联网公司的崛起,使金融市场参与者日趋增多。网贷公司面对的多是一些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次级“长尾”人群以及少部分银行交叉客户,在与银行贷款业务互补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竞争,弥补我国金融体系的缺口,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紧密合作,能够以较低成本积累小微企业的信息,实现金融服务的电子化。

5.金融机构要完善风险控制

推出针对小微企业及金融机构的保险产品。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一直是高悬在经营者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也是金融机构慎贷、惜贷的原因。保险业通过大数据为行业建立数据模型,确定参保条件,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产品。当参保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收入明显低于基期或则行业平均水平时,给予保障,以助其度过难关;参保金融机构在确定借贷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向保险机构申请赔付,弥补损失。

6.推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要充分利用金融体系改革给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动力,努力完善资本市场的层次和结构。有序推进“创业板”、“新三板”扩容,努力实现和企业数量相适应的“正金字塔”结构资本市场。降低“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简化小微企业发行债务的程序,保证资本市场的畅通,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结语

金融机构要以做研究的态度深入分析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在金融服务上加强创新,深耕细作,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金融市场上形成和发展更多的“格莱珉银行”。(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县域金融服务;县域小微企业;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05805

一、引 言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主体是小微企业。发展县域小微企业是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来自自身和外界的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

目前,理论界有针对性地从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如果用现有的县域金融相关理论提出能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方案,则会丰富县域金融的理论性研究。这也将从理论上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一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

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上,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着明显差异。国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县域”的概念。国外文献主要从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对国外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讨论。

McKinnon[1]和Shaw[2]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的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是阻碍作用,主要是看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是否适合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Levine和Zervos[3]认为金融体系共有五种功能,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磨擦。而金融体系可以融通资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场摩擦,促进经济的增长。Evrensel[4]通过研究证明在金融一体化的市场中,不同水平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对新创办企业倒闭率的影响也存在差异。Fung[5]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逐渐减弱。

(二)国内研究

1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周俊才[6]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信息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法制不完善和人员不足等。尹帅和范满志[7]认为在我国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网点不足、人员缺乏和贷款权限不足等。陈西平等[8]认为在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有待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不足和金融服务网点缺乏等。张向民[9]认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有三重困难――整合难、推进难、自主难;三个不够――供给与需求匹配不够、主体与客体协调不够、目标与环境适应不够;三个缺乏――缺乏差异性、缺乏品牌效应、缺乏长效机制。李新光[10]通过分析云南省宁蒗县金融发展情况,认为金融服务面临着县域金融机构和服务规模较小、金融网点少、员工素质不高、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和县域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

2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

石晶等[11]认为要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品种、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利息支出;二是创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法,降低贷款的门槛;三是尽快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并适应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潘海英和吴明[12]通过对温岭市的调查研究表明,需要大力发展非正规金融和信用担保机构,并通过业务创新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许葳[13]以农业银行为例,提出县域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发展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的间接融资模式;发展小微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等;实行精细化、综合化管理等。王雅卉和谢元态[14]提出要完善县域金融体系,需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加大县域金融资源的供给;同时,还要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改革。

目前在国内,对于县域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理论,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条件的发展对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理论框架。对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进行系统研究的更少。本文结合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现状,提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的策略。

三、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

(一)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

1县域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目前县域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方面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县域小微企业得到的贷款比例不断下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资金的集中化使用,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优势产业集中投放资金,导致小微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也得不到满足。

2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多元化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1)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市场的核心仍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都不发达,投融资类金融品种也很少。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低,保险类和担保类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一些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缺乏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这都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临更大的压力。

(2)对新型金融产品的需求。目前,相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金融市场,县域地区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等诸多问题。单一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多层次、宽范围的金融需求,也使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避免经营风险[12]。

(二)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情况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体系。

(1)正规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主体。县域金融服务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得以实现的。

(2)非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定的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也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情况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一些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在部分地区兴起。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金融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总量大幅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

此处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66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0%。

图1 我国主要涉农贷款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县域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支撑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部分县域不断探索成立了新型贷款的担保方式,提出了存货质押和应收票据质押贷款等,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四、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大企业、龙头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因此,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开展业务,参与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足。第一,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在县域的贷款主要是偏向龙头企业,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不断减少。第二,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规模较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表1可知,在农村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不管是从机构个数、营业网点数,还是在从业人员总数上都占据绝对优势。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2县域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整体规模偏小

第一,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担保额有限。对于县域小微企业来说,担保贷款是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但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资信情况的限制,商业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也不愿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第二,保费标准过高。在县域地区,由于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保费标准也相应较高,导致投保意愿较低。第三,中小信托机构的发展也是处于初步阶段,业务规模比较小,在一些地区甚至没有相应的网点,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其市场份额明显偏低。

3金融产品结构不完善,创新不足

目前,由于县域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和有效担保,虽然有一些金融机构也专门开发了一些适合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但这些金融产品在最低金额限制、贷款利率和期限以及还款要求等方面还是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由于县域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机构也没有产品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因而导致县域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甚至一些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受地域和品牌的影响也未能在县域推广。

(二)县域金融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导致县域地区金融网点撤离

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把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分离开来,商业银行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始在广大县域地区吸收大量存款,但这些资金通过上级流向了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同时,在县域地区提供金融业务大幅收缩,导致县域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农村存贷款资金为例,1997―2009年,我国通过金融渠道的流出的农村存贷款规模基本上是逐年增加的,从1997年的2 3148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0万亿元,增长了13倍,净流出总额高达1490万亿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后流出速度明显提高,

资料来源:1997―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这也就导致了当地的中小企业融资不足。

2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

随着商业银行的改制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县域资金逐步向城市地区转移,同时,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虑,商业银行开始将县域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上交。县级以下各营业网点主要以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为主,贷款权限很小,很多县级支行只有贷款的调查权,而无贷款的审批权[7]。对于许多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需要上级分行的审批才能进行,这也客观增加了贷款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而贷款的终身责任制也使基层的信贷人员不愿承担风险,发放贷款非常谨慎,这都无形提高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3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县域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处于卖方市场,在资金供给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位,缺乏市场竞争。所以商业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开发新的产品,这就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短、急、快”的金融需求。多年来,县域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是一些简单的存取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贷款的品种少、额度小,且在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也不适合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中间业务品种较少,一些承兑、信用卡、保函类的金融业务在县域地区没有推广开来;而证券、保险和公司理财类的金融产品也很少在县域地区开展。

五、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路径

(一)县域金融机构

1明确县域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

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获取盈利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商业银行要把握住国家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这一良机,调整自身的信贷结构,支持县域营业网点将信贷政策向县域小微企业倾斜。农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和网点优势,丰富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参与到县域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中,争取向县域地区,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推出更加多元化、综合化的信贷政策。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扶持作用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小微企业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部分县域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规模小、缺乏担保物等,无法达到商业银行的放贷条件,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这就需要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县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扶持作用,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由农业发展银行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补贴,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回县域地区,来有效支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3增强其他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

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说,其定位之一就是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依托其网络优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了专门的小微企业贷款,用于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需要。对农信社来说,要适应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形势,不断调整信贷政策,提供更适合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大力发展信用联盟贷款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利用信息优势和贷款程序比较灵活等特点,不断完善各自的市场地位。

(二)县域金融产品

1完善县域金融产品的供给结构

县域金融机构要拓宽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要提供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还要根据县域小微企业的需求,为小微企业设计和开发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结算、承兑、保险、理财和财务咨询等。为了弥补县域地区金融网点的不足,还可以向小微企业主推广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以逐步推广小微企业保险和商品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小微企业生产风险和信贷风险。

2拓宽县域小微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和支付结算方式

创新和拓展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抵押物范围,推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以及商标经营权融资等新型抵押贷款方式,同时还可以开展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来解决县域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无法取得贷款的问题。还要创新县域地区的支付结算方式,大力推进县域地区电子化金融的建设。增加ATM、CDS等自助设备,培养县域小微企业新的支付习惯。要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

(三)县域金融业务

1建立县域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政府要为县域小微企业建立专门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政府还要设立专项风险保障资金等,一方面用于为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支持各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互、商业性担保机构,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另外,还可以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发展小微企业联保、互保和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担保等融资产品,探索各种新型担保方式。

2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

要健全小微企业保险体系,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途径。第一,要由政府出资建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全面涉足一些商业保险不愿涉足的领域,同时为其他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第二,要要鼓励现有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形成多元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保险体系。第三,还要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开发一些金融相对较小、风险较低、适合县域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丰富县域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和风险防范途径。

3拓宽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要促进县域小微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改善县域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环境。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域小微企业可鼓励其发行债券,由政府或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加大直接融资在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途径中所占比例。对于一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和高新技术型小微企业可探索股权融资和技术产权融资等,将股权、技术、知识产权等转化为资金资产,从而取得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融资。另外还可以发展其他融资途径,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和其他资本开展针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广票据贴现、承兑、托收、和信用证等多种非现金类融资工具的运用等。

参考文献:

[1] McKinnon,RI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M]Washington: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7331-43

[2] Shaw,E.S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3] Levine,R.,Zervos, S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and Long-Run Growth [J]The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1997,10(2):71-84

[4] Evrensel,AYEffectiveness of IMF-Supported Stabilization Program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2002,(12):65-77

[5] Fung,M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Convergence or Divergence[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 2009,(6):12-21

[6] 周俊才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及策略――基于定西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西部金融,2009,(2):18-21

[7] 尹帅,范满志县域金融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09,(11):32-34

[8] 陈西平,井东风,丁小飞县域金融服务现状、问题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11):12-14

[9] 张向民县域金融服务创新中存在的困难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12):17-19

[10] 李新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以宁蒗县为例[J]时代金融,2013,(11):35-39

[11] 石晶,李青松,霍瑜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区域金融研究,2009,(3):16-17

[12] 潘海英,吴明经济发达地区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研究――基于浙江温岭市的实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0,(6):34-38

[13] 许葳农业银行拓展县域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思考[J]农村金融研究,2011,(1):23-26

[14] 王雅卉,谢元态试论我国县域金融抑制与深化[J]农村经济,2013,(6) :25-27

[15] 孙灵,文丁华,周永晖我国县域金融生态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3,(21):27-29

篇7

一、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

截至2014年末,天津市小微企业共有26万家,占全市企业数94%,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数75%,且小微企业全面税收共1400亿元,为全市企业税收总量的50%左右。截至2015年4月末,天津市银行机构共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3200亿元,增长速度达36.5%。

近年来,国家和天津市政府相继出台诸多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3年天津市政府就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出台25项实施意见,其中关于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措施包括设立金融服务超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银保合作和产品创新、支持民营服务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等4项措施;2015年银监会为落实国家提出的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决策部署,印发了《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号),就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进和经济提质增效提出10项指导意见;2015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求为小微企业减负;2015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成长,严格落实减税政策。2015年年初,天津市归集小微企业财政补贴60亿元,联合金融部、科技部共同筛选优质企业,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扶持,同时天津市构建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可获得50%风险补偿。在国家和天津市政府金融支持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

小微企业作为天津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吸纳就业、激发活力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是同时由于轻资产、无担保等自身原因,加之小微企业“急+短+频+小”的融资需求特点,导致金融机构不敢轻易向小微企业放款。2015年天津市财政补贴小微企业贷款中,营业收入500万元下的小微企业中仅有27%获得贷款支持,可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存在。

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存在突出的短贷长投现象。目前,天津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中的金融产品属于周期短的产品,几乎没有小微企业长期贷款产品,使得小微企业只能获得短贷金融产品,难以有效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数量,对小微企业长足发展不利;第二,天津市金融支持倾向大客户,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市场竞争中,小微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大,对市场承受力较弱,金融支持更倾向于保护大客户,因为大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流程、成本是相同的,小微企业就会面临失血困境;第三,小微企业财务透明低,融资担保差,金融支持缺乏有效风险防范。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透明低,信息记录不全,自身融资担保差。在金融支持中,机构缺少对小微企业有效风险管理工具,面临小微企业融资交易成本大、风险高、收益低困境,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险承担等考虑因素,往往会对小微企业谨慎放款。

三、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对策

(一)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关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关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法规也只有2002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在金融支持方面却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国家从宏观角度尽快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证小微企业实现公平公正融资待遇;相关部委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监管制定专门的抵押担保、坏账核销等细则;市政府就小微企业金融扶持进一步给出细化政策,尤其要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如,2015年的天津市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减税政策,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范围从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20万元;天津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建立60亿元“小微贷”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等,在金融支持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

(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2014年,天津市共有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共288家,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7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100家,同时设立了国内第一批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在金融环境建设中取得新突破。但天津市仍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缺口,还应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机构建设。第一,大力发展金融民营机构,如第三方支付、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兴农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同时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实行“自担风险+稳健发展”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第二,积极建设推广金融服务超市。天津市各区县积极借鉴北辰区设立的金融服务超市推广经验,在区域内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超市,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整合区域内专营金融机构,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

(三)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篇8

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信保易”保障范围覆盖企业出口收汇面临的全部信用风险,包括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拒收等;政治风险:战争、内乱、叛乱、革命或暴动,禁止汇兑、延期付款令等外汇管制,禁止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等。

操作简便,方便小微企业使用的政策性金融服务

投保手续简便,“小微企业信保易”零门槛、零限制,一次交费,保障全年;计费方式简单,即保单年度保险费=上年海关统计出口总金额×保险费率;索赔条件明确,仅需提供《索赔申请书》及保单约定的基本贸易单证;赔款支付及时,定损核赔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目前,已经有企业尝试了“小微企业信保易”。重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主要出口铝材到欧洲地区。由于欧债危机,2011年该公司最大的一家意大利客户将赊账期拉长到60~90天,因此失去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子。该公司老总傅玉龙告诉记者:“去年我们预计做2000万元人民币的单子,实际只做了500多万元人民币。由于国外进口方纷纷延长赊账期,我们不得不放弃这些单子,小公司是承担不起跑单风险的。”该企业在选择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简易承保方案后,傅玉龙告诉记者:“现在我去接下1000万元人民币的意大利订单,即使赊账60天,90天我都不必担忧了。”

篇9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小微企业发展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200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32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推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等工作,增强小微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自实施以来,每年集聚区中小企业的数量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以年均53.8%的速度上升,专利授权的增速超过30%,平均每个集聚区有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43.5%。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式,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多项试点,加强政银、政保合作,推动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2014年1-6月,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235亿元,同比增长124%。截至上半年,专利执行保险已在全国34个地市实现业务落地,累计提供专利执行保险风险保障9505万元,为744家企业的2496件专利提供了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三是创新维权援助工作模式。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小微企业专利维权的现实需求,在全国设立78家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举报投诉公益热线电话。在广东中山、江苏南通等小微企业聚集的地区设立五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机制,围绕当地主要产业加强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重视小微企业人才培养。2013年底,在广东南海设立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立足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素质结构和实务技能提高等方面,探索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小微企业将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实施的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过程及政策亮点是什么?

答:(一)《意见》的制定过程

《意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在充分调研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制定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先后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充分借鉴了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有效做法,最终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一共是十五个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志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数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今年8月29日,申长雨同志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专门调研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他特别强调,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动力源泉。我们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将更多地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二)《意见》的政策亮点

一是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帮助小微企业缩短专利实质审查时间,开展帮扶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

二是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

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贷款、担保和保险等费率。

四是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团队知识产权业务技能培养机制,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是鼓励小微企业专利创业创新,引导高校院所、科研组织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引导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向小微企业低成本或免费实施专利许可。

六是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有序开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七是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采取“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形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长效机制。

八是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结合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涉案金额相对较低等特点,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帮助被侵权小微企业制定完善的维权方案,对经济困难的权利主体予以适当帮助。

出台这个《意见》的政策背景是什么?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如何能够获取到这些政策资源,充分地用足用好政策资源,为企业发展服务?

答:出台这个《意见》的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建立发展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比如,在2012年4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微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作用,小微企业产生的GDP占到我们总GDP的60%左右,产生的税收大概占到总税收的50%,等等。因此,我们应该按照国务院的整体部署,加强支持。这一段时间以来,不管是财税还是金融,都在对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第二,小微企业不但能够建立,更重要的是健康发展下去。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是更为重要的。有调查报告显示,小微企业的存活率在我国是3.7年,美国是8.2年,日本是12年左右。德国做了500家小微企业的调查,其中有20%的存活期超过百年以上。所以我们国家小微企业的存活期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一个小微企业生存以后再倒闭掉,它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为什么知识产权能够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调查发现,具有专利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其利润率是没有专利企业利润率的7倍,也就是利润获利的空间比没有专利的企业大得多。因此,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可为空间的,也是应该加强的一项工作。因此,我们想通过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能够健康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三,对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面有很多做法,但还没有系统地梳理这些政策措施。这次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意见是系统地梳理了前些年的成功经验,借鉴了韩国、日本、美国支持小微企业的具体做法。同时,也对小微企业的需求,比如,申请专利比较困难、专利侵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针对这些实际困难,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大概是十五个具体的做法。因此,这个文件应该说是能够系统性地解决小微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用知识产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它们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如何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扶持小微企业突破发展瓶颈?

答: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扶持小微企业突破发展瓶颈,首先要知道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什么。小微企业确实面临一些瓶颈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外部发展环境,另一个是自身能力。外部发展环境,比如,创新创业环境、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讲,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因素,主要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侵权假冒现象比较严重,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这些都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自身能力的问题包括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低、人才缺乏等。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主要是涉及掌握和应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比较低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

篇10

具有规模小、资产少、风险高等特点的小微企业群体,是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服务业一贯轻视的边缘地带。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疫情的蔓延使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出现断裂,不少小微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出现关门、停产的状况。在此背景下,调研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洞察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对于当前及今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调研基本情况

义乌市是全国小商品集散之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小微企业是其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所在。疫情爆发前(2019年10月—11月),笔者就对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开展了深入调查,来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小微企业群体、相关产业部门、金融机构进行了调研,以了解该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基本特点及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基本现状。疫情爆发后,2020年8月,笔者对义乌市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了二次调查,以深入了解疫情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新特点、新问题。为保证调研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课题组成员以义乌市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及电商创业园内小微企业为调点,深入企业,与企业家或财务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等情况进行面对面访谈,并逐一填写问卷,疫情爆发前后,各调研企业497家和300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企业对融资环境的满意度及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对政府的政策诉求等。调研行业覆盖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各行各业。

2调研结果

2.1肺炎疫情对义乌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的影响

从2019年12月报告第一例肺炎病例开始,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报告出现,描述不同经济体所承受的经济后果。作为国际商贸城市的义乌,疫情已经影响了生产、供应链、贸易出口、外商直接投资等方方面面。2.1.1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义乌小微企业的生产各国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工业生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1、2月我国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增加值都出现明显下降,尤其是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020年2月,分别下滑20.2%和21.4%,3、4、5月份,随着我国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工业增加值逐步恢复增长,但是停工停产及订单的取消,使我国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3月份亏损企业同比增长高达41.7%。从涉及的企业类型来看,涉外型小微企业和服务型小微企业亏损面更广,尤其是涉外型小微企业,不仅受到国内疫情第一次封城、停工停产的影响,而且又受到国际疫情蔓延的拖累,承担订单违约风险的同时,还难有新的订单,从而遭受到二次打击。而义乌摘要:近年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中国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挑战,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顽症也愈发凸显,成为抑制优秀企业成长的最大瓶颈。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使本就十分困难的小微企业经营变得更加艰难、融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文章通过疫情前后义乌市小微企业两次调研的对比分析,深入了解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带来的影响,并摸清现阶段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服务龚旭云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与对策研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作为一个外贸型城市,涉外型小微企业占了多数。近年来,经济长期下行、中美贸易战等多重因素影响的不利背景下,许多小微企业经营本就举步维艰,此次疫情的突然爆发对于许多涉外型小微企业无疑更是雪上加霜。2.1.2受疫情冲击,众多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大多数小微企业因疫情的冲击,财务实力、举债能力和投资能力均被削弱,需要借助外部资金的支持来恢复生产经营。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疫情使69.23%的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减少,流动资金紧张,17.95%的企业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等债务,资金压力加大,19.23%的企业短期融资能力下降。现金流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企业占比不到40%,49.99%的企业现金流只能维持6个月以内。可以说,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不仅无盈利可言,更是损耗多年的积累,资不抵债、存在市场退出风险的小微企业不在少数。2.1.3资金链紧张问题凸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增长国内外疫情持续时间充满变数,“抗疫”呈现出长期化的态势。目前,不少小微企业因为疫情遇到资金周转难题,相比疫情爆发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有所增长,在二次调查的小微企业中,78.1%的企业面临融资缺口,相比疫情爆发前增长了16个百分点。在资金需求上来看,需求额度增长明显,50×104元以上融资需求占比达64.1%,其中50×104~100×104元占比29.49%,100×104~300×104元占比15.38%,300×104元以上占比19.23%,可见,受疫情冲击,小微经营者存在大量的融资缺口。还有部分企业在疫情背景下,因为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已有企业亏损严重,采取减少投资或者关闭企业措施,该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萎缩舒缓了小微企业总体融资需求,待疫情明朗,这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会有所增长。见表1,表2。

2.2疫情冲击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

作为微观经济生态群中的弱势群体,小微企业的融资境况本就不理想,肺炎疫情的发生进一步恶化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使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雪上加霜,如果不能及时对其进行救助,受伤的不仅仅是小微企业,商业银行乃至社会经济等发展问题都有可能会同时暴露。通过对义乌市部分商业银行的走访调研,发现义乌市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问题上存在如下突出问题。2.2.1小微企业成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信贷管理难度加大从全球来看,肺炎疫情从爆发到流行已持续半年多时间,疫情此起彼伏、反反复复,尤其是国外的疫情一直不能稳定,国内的疫情相比国外,虽然较稳定,但各地仍然不时会有疫情报出,疫情的防范可以说一天都不能放松。常态化的疫情管控政策,不仅管控了疫情,同时也捆绑了小微企业,使小微企业的脆弱性尽显无遗。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成为了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义乌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明显上升,贷款的安全性波动加大,虽然目前对预计出现逾欠息的授信企业,义乌市银行机构采取放宽还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帮助企业缓解还本付息压力,但后续信贷管理难度会进一步加大。2.2.2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增加了银行机构信贷资金涉险系数疫情期间,义乌市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银行金融机构提出了突破常规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例如要求各家商业银行“不停贷、不断贷、不抽贷”“到期还息不还本”等等;并且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再贷款等渠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输血给氧”力度。这些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的做法,大大增加了义乌银行机构信贷资金的涉险系数,因为扶持的对象除了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外,也不乏那些本就属于应该被市场出清的企业。再加上疫情使得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增加,小微企业破产风险加大,继续加大其贷款力度,无疑是给义乌银行机构的未来发展留下风险敞口。2.2.3小微企业内外生产经营环境欠佳,金融“脱实向虚”问题凸显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存在萧条甚至衰退问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整体环境欠佳,小微经营者投资意愿下降,但同时,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小微大企业的信贷成本和信贷难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小、生产经营状况还可以、经营风险更小的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进而将多余的资金投向股市或者房地产。还有部分商业银行存在为完成小微企业信贷指标而进行数据造假的可能,将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贷款伪造成小微企业贷款。从2020年股市的交易量和楼市价格的上涨情况来看,金融极有可能存在“脱实向虚”问题。根据安居客网的数据,截至2020年10月,义乌市房地产平均成交价格达到21595元/m2,相比2019年年底上升了5.06%。

3制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的因素

3.1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到位和信贷评审手段的不足削弱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

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金融机构“磊大户”“吃快餐”的思想尚未根本扭转,虽然普遍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但是信贷差异化政策、授信审批权限、考核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安排还没完全落实到位,导致信贷资源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则受限于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业务规模、覆盖面和市场份额都相对较低。另外,金融机构普遍的抵押文化,对企业发展潜力、人才储备及技术能力等“软信息”的评估能力不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性对银行授信评审工作带来了较大苦难,从而出现了对小微企业“慎贷”“畏贷”的现象。

3.2小微企业存在先天不足影响了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不大,资金流小,投资能力不足,投资方式相对单一且保守,导致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不高,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能持续正常经营的只占1/3左右。并且小微企业缺少合格抵押物,愿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较少。疫情爆发后,小微企业自身“先天不足”的特性更加凸显,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风险成本比大中型企业要高,从往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不良贷款数据看,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要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另外,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机构要准确识别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较难,信息获取成本相对较高,导致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可持续性不高。

3.3小微企业权益性融资比例偏低,融资结构有待优化

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不仅需要有技术,更需要有资金的支持,企业资金的来源无非两个方面,一是债务性融资,二是权益性融资,大部分小微企业通过债务性融资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境,但是债务性融资一般适用于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因其需要抵押品,信用融资额度有限,民间借贷成本高,资金来源缺乏可持续性。权益性融资相比债务性融资,成本低且可以解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但是我国权益性融资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功能发挥不足,股权融资市场门槛高、限制条件多,小微企业很难达到其要求。另外,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仍不充分,大部分创投基金偏好盈利能力强、业务模式清晰的较成熟企业,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培育仍然不够。目前,义乌虽已成立两家科技种子基金,但其总投资金额不过6000×104元,总体来说,规模较小,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可获得性低。

3.4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但其惠及面和优惠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比大中型企业要高,所以银行在选择服务对象时偏向于大中型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加入可以降低银行金融风险,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倾斜。目前,义乌市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优质、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培育、成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受体制机制限制,其实际担保效果尚未有效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担保放大倍数偏低,没有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从业人员少,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担保规模偏小,与义乌市经济体量、小微企业数量不匹配。根据规定,扶持小微企业数量要达到每亿元净资产扶持小微企业100户,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7倍,县(市、区)放大倍数达到5倍,然而多数政策性担保机构未能达到要求的比例。义乌市政策性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总体规模较小,融资担保能力偏弱,要真正发挥其支撑作用,需要从资金来源、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提升等各方面下功夫。

4对优化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做好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还需要当地政策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等利益相关主体一起努力,各司其职,形成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良好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4.1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因中小金融机构的客户选择主要以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为主,同时,绝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较少,组织结构较简单,社区性和地域性特征明显,在小微企业各种非公开的软信息获取上具有地缘优势,有利于对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通过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加大融资产品创新、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风险定价能力、强化小微企业的授信考核激励,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金融治理与监管,遏制小微信贷资金在金融系统内部的空转和虚假投放,保证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

4.2创新投联贷模式,支持优质小微企业成长

投联贷是金融机构以“股权+债权”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及放贷,这种模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与创投机构等合作,既解决自身以传统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带来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又可以拓展自身业务范围,在扶持企业过程中分享到企业成长的收益、增加自身的利润。对小微企业来说,投联贷贷款额度高,担保方式灵活,又可以引入长期资本,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迅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结合实际,已开始探索运用“创投机构投资+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远期权益”“股权收购基金”等模式开展业务,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随着科创板的推出,上市对中小企业来说不再是天花板,具备上市潜力的小微企业会越来越多,投联贷发展空间广阔。义乌市金融机构应加大与创投机构、保险公司合作,积极探索投联贷创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并实现自身业务的拓展。

4.3深化证银保合作,增强保险机构风险分担与融资增信作用

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分散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其信用保证、信用保险类产品可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水平,有效分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银行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和积极性。针对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产品还并不多见,保险机构相关产品开发动力不足,无法充分发挥保险在小微企业融资中风险分担和融资增信作用,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政银保、政银保+合作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基金,探索更为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紧紧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保险需求,开发适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信用保证、贷款保险类产品,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4.4加快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金融科技为手段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

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高风险。建议:一是发挥义乌数字资源优势,以电子化为主要手段,有效延伸服务半径、延展金融渠道,让小微企业客户能够全时段、零距离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大数据资源整合,打造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用来准确评价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并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建立起小微企业的动态风控监测体系,以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全流程风险监控;三是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通过大数据抓取目标客户,预测目标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国小微企业融资研究报告2018年[A].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艾瑞咨询系列研究报告(2018年第12期)[C].上海: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2018:39.

[2]冯瑞琦.互联网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分析——以阿里金融为例[J].商业经济,2018(02):95-96,127.

[3]许建平.城商行的小微金融业务:挑战、策略与关键[J].甘肃金融,2019(07):4-9.

[4]赵玲,李建林.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模式创新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3,36(07):72-76,71.

篇11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024-04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据全国工商总局信息,截至2013年末,小微企业数量近1 200万户,占法人企业总数的75%以上;其从业人员已近2.8亿小微企业是城镇劳动力就业主渠道,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和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但目前小微企业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制约着其发展和融资进程,特别是融资难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融资难呢?本文通过企业自身、银行、体制、环境等方面做一浅析,来探讨解决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问题一: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体制运营模式单一和家族化管理弊端。一是大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不完善,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主导地位,实际控制权高度集中,业主个人的品行、嗜好、经营能力、管理决策、健康状况对企业起决定性的作用。如陕西省90%以上的小微企业以家族式管理为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小微企业微乎其微。二是小微企业运营模式单一,股权结构简单,企业主一股独大。容易导致经营管理、市场研判、诚信道德及企业核心人员出现重大不利事件等自身方面的风险。三是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成本高、寿命短。小微企业大多数属于纯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技术。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由当前的劳动密集型转为技术型,这中间需要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由于小微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就经不起市场危机的考验,一部分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多方面信息资料显示,1986年至2000年,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存活率不到3年。四是人才匮乏,由于受工作环境、收入、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影响,人才很难流动到小微企业,往往只能近亲组合,缺少动力和活力。五是财务管理不健全。对财务监管要求不高,财务数据的统计得不到重视,造成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不完整、失真度大,财务报表往往没有经过审计,并且会计结算制度贯彻不严谨,变更会计制度比较随意,账目之间调整较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问题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单一,担保抵押难,且融资成本高。一是直接融资困难,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及结构性欠缺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快速扩张,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大,对融资的需求愈来愈强;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而且层次单一,主板市场等待上市的中大型企业不断增加,使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更加困难。二是缺乏抵押担保资产,间接融资也愈来愈困难,银行放贷意愿不强。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显示,2004年以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98%来自于银行,银行资金曾支持了大批的小微企业。但对于银行来讲,风险过于集中,监控成本不断增加,银行必然会不断提高准入门槛,而后导致小微企业因资信等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信贷支持。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7.76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7%。而民间融资又成本高,小微企业难以承受。据银监会测算,目前商业银行对大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微企业仅为20%,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如在小微企业发展较好的东部省份,小微企业的总拒贷比例也达到56%。三是其他融资渠道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的需要。如国家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等,大多数小微企业得不到扶持和支持。四是靠自我积累发展难,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成本高、利润低,社会层面支出大,很难实现自身积累。融资难无法得到根本改善。

问题三: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少,外部体制环境还不健全。一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具有多元性及“短、小、频、急”的个体性,尤其是意识形态和转轨经济的体制惯性概念上,政府、银行、社会有关部门往往喊的多,做的少,雷声大,雨点小。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征信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还远远不够好。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2013年工业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2012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动对小微企业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影响较大,其承受行业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二是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少,适应性不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特点是“小、短、频、快、急”,市场特点是“散、小、杂”;从银行方面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特点则是多户数、多行业、小金额、少信息、时效要求快、贷后管理难等,即“量多、额小、信息少、流程短、监控难”。目前主要缺少的是融资产品的对接和创新。

问题四:小微企业信息来源少,抗风险能力弱。存在“缺信息、缺信用”的“两缺”难题。一是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难度大。由于客户比较分散、企业主素质不一、经营行为多样,商业银行没有相对稳定的沟通渠道并及时收集企业相关信息材料。二是小微企业在人行的征信系统中普遍信息量较少,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经济实力较弱,遇到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状况容易恶化,抗风险能力差。但其经营灵活,成长性好,规模增长较快,发展潜力大。因此说小微企业既有缺陷也有优势。三是小微企业缺少深厚的文化内涵与长远的战略规划,行为偶然性强,部分小微企业合约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业务经营中违约现象及偷逃税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小微企业信贷容易出现经营偏离主业、多元化经营、盲目扩大规模等问题。由于小微企业往往是个人或家庭成员投资,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不分,现金结算、个人账户结算现象严重,加剧了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滋生。

问题五:小微企业关联性系统性风险大,集群化区域化差异明显。一是小微企业主要依托当地资源禀赋、经营惯例等形成地方特色,并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如陕北地区依托当地的煤炭资源形成煤化工集群,关中地区特别是西安地区依托当地高校、科研单位众多的优势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陕南地区依托当地的生态资源形成现代中药加工集群。二是关联系统性风险较大。有些企业难以落实有效的抵押,采取关联企业、客户之间相互担保,以及相同行业链企业提供担保形成“担保圈”,一旦其中一方或同一个链条出现问题和,则“骨牌效应”发生,存在有很大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潜在不确定性。同大中型法人贷款相比,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劣化速度快于大中型法人贷款平均水平。三是市场风险特征明显,市场风险较大。小微企业受资金、技术、人员限制,自身积累和创新能力不足,造成规模较小,工艺设备先进度不强,产品同类化严重,被替代性强,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应对各种突况,淘汰率高。由于小微企业发展程度低的特点,对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必然减弱,只能被动接受客户和渠道商制定的交易规则,进一步被挤压了利润空间。在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行阶段,需求疲弱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根源。因此,大多小微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低,极易产生不良资产。例如,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农行法人客户不良贷款余额154.11亿元,比年初增加23.05亿元,增幅17.6%,较年初增加的法人不良贷款中,四分之一为小微企业信贷;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2.06%,比年初增加0.19个百分点。

问题六:小微企业行业分布广,受制于大中型企业。从行业分布看,小微企业行业相对集中,其中工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全国比重为65%。从发展程度看,小微企业大多集中在以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的传统行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比重不足5%。截至2014年5月末,贷款余额前五大行业占比79.97%,前十大行业占比96.15%。从地域分布看,小微企业区域分布不均衡,东部11个省市数量占比达60%,西部12个省市比重仅为17%。小微企业信贷在不同区域间业务发展差异也较为明显。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增幅排前,东部沿海地区贷款增速明显放缓,东北地区出现余额下降。小微企业虽然分布广、经营比较灵活,涉及国民经济中的大部分行业,但大部分依附于大中型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下游,服务型的较多,一旦上游企业经营发生变化,马上会受到较大的冲击。

二、解决融资难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小微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那么如何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根据以上对小微企业融资影响因素的分析,笔者认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对策一:各层面要转变思维定势,进一步增强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担当责任意识。一是要按照“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客户下沉”战略。即通过采取调整准入标准、下放分类权限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客户准入予以政策倾斜,将客户分类权限全部授予一级分行及以下,进而将更多小微企业客户纳入银行信贷服务范围。二是要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出发,探索差异化的评级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适当突破。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反馈机制。银行要充分运用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增信作用,有效解决加强与政府部们、风险投资基金和上市服务中介等机构的合作,结合小微企业特点,筛选有产品、有技术、有品牌的优质小微企业,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水平,努力实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激发活力,加强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优秀的小微企业人才队伍。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公平合理、操作简单的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突出对小微企业人员队伍的正向激励,使企业各层面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稳定人员、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银行部门要打造一支优秀的小微企业授信队伍。针对小微授信的特点,选择一批高素质、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的优秀客户经理;建立起能覆盖小微授信人员各个层次的标准化培养机制,构建各个层次小微授信人员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满足小微授信业务对各类人员的要求,解决人才瓶颈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授信考核机制,将小微授信业务办理笔数、不良容忍率、产生效益、人员培养等方面内容纳入小微授信各个层面的考核体系;建立小微授信人员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小微授信业务要求的人员及时给予退出。同时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也要制定出相应的激励办法,切实提高社会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通过举办银企联谊会、金融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及客户资金需求了解,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信贷产品。

对策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发展配套机制。一是因地制宜绘制小微金融“生态图”,优化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商圈、供应链推进“批量授信”,实现流水线作业,实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工厂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三化管理”。二是突出创新驱动,围绕核心客户价值链、小微企业聚集圈、专业市场等,推进小微信贷业务“四合一”运作、“一站式”审批的实施,切实提高业务运作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基于市场导向和价值创造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绩效考核与资源配置体系,在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两个不低于”的同时,不断提升小微金融业务的价值创造能力。四是整合资源,提高适应性。整合外部资源,借助中介机构拓宽客户融资渠道,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担保公司、租赁公司、行业协会,以及小微企业围绕的核心大型企业等多方机构的合作,弥补融资渠道单一、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服务产品的市场适应性。五是大力拓展信贷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帮助小微企业全面降低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强小微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从而防范和化解融资业务风险。

对策三:细分小微企业市场,实施多元化的针对性营销模式。一是依托产业集群,通过“商圈战略”和“行业战略”,探索“一圈一策”、“一业一策”的营销新模式。改变以往等客上门的被动营销方式,主动走出去、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加大营销、宣传、拓展的力度,让小微企业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二是对不同区域、行业的小微企业群体进行深入调查,以县(市)为单位明确营销对象和服务措施。三是推进专业经营。即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管理模式,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四是找准市场定位,提高市场适应性。考虑小微企业的特性,结合自身的优势,探索建立具有银行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对策四:严守风险底线,加强风险管控。一是扶优限劣,强化小微企业的准入和退出管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严格产能过剩、风险较高行业的小微客户准入,对经营状况恶化、挪用贷款资金的小微企业实施前瞻性退出;对于哪些已经有了一些积累,小微企业已经不在成为其主业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及时将其从小微企业授信服务领域退出;对于哪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市场禁入;对于哪些将小微企业作为融资平台且大量投资高危行业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实行小微企业授信市场禁入。二是建立小微企业风险预警信号系统自动监控机制。利用“三品、三表”等关键信息强化对实质风险的跟踪研判小微企业风险信息,利用系统自动监控与信贷人员定向管理互补优势,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实施全面风险管控。三是合理确定小微企业风险控制目标,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率的容忍度,积极探索小微企业信贷工作尽职免责制度,切实解除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可将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纳入到贷后管理中来,以“售后服务”代替“贷后管理”,进而构建以客户价值贡献度为基准的售后服务模式。将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由控制风险向经营风险转变,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大数定律”两个原则,重点要考虑客户综合收益能否覆盖风险,而不是单纯考虑单户实际风险水平的高低,实现贷后管理与综合服务的有机结合。四是强化贷后管理,创新贷后管理方法。小微企业客户多、变化大、风险高,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管理成本,但防控风险的实效性并不强。因此小微企业的贷后管理要以降低成本、提高实效为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特性,结合调查中掌握的能充分揭示企业风险变化的关键环节,实施动态、持续、对比的风险监控,如设定账户发生额、水电费用、合同、发票、税赋、工资、价格、主要财务数据等连续性的一个或多个监管指标,以点带面,采用重点监管与延升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针对性的贷后风险管理。

对策五:加快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一是搭建银企交流、沟通、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瓶颈问题的平台。将传统商业银行服务与新型投行服务、融资类业务与融智类业务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为其做大做强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支持。二是加快服务产品创新,提供适应性金融产品。依据小微企业的发展生命周期,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分别推出不同的组合产品。针对工业型小微企业重点推出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园区厂房按揭贷款(厂房贷)、简式贷、智动贷、股东联保信用贷款等业务品种,使其技术、厂房和股东信用等都能够转化为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建设中;针对商贸流通型小微企业,重点推出商票融资、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同时还可与第三方联合,以企业的原材料、存货、半成品等作为抵押物进行保兑仓单质押融资;针对中小外贸企业,积极开办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国内信用证等贸易融资类产品,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针对涉农类小微企业,开展保险贷款、林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产品;针对物流产业客户可推出“结算通+联贷联保小微企业贷款+租赁权质押贷款+POS+信用卡+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针对产业集聚区客户可推出“标准厂房抵押借款+固定资产购置贷款+母公司担保贷款+联贷联保业务”等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三是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通过建立财政补偿基金、风险分担机制、信用保险工具等,探索“政策性担保公司(基金)全额担保+财政贴息+财政风险兜底”的“双联贷”模式,充分借助政府信用机制化解、缓释风险。

对策六: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互联网融资、电商融资业务。一是顺应金融信息化发展趋势,推广贷款在线申请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运用互联网延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链条,采取“以大带小”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二是借助人民银行互联网在线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上下游供应链交易平台的推广引导。推广创新供应链条上应收账款池质押贷款、票据池质押贷款、定单项下封闭贷款、适合小微企业客户的保理、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产品,实现融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 蒋超良.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成长[N].人民日报,201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