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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保险服务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4 09:23:5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篇1

Abstract: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s for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aced by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is the lack of enterprise credit. The insurance mechanism builds a bridge between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it faces fewer obstacles in development,it can be an important and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rough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small businesses financing difficulties,this paper expounds on the significance,patterns and problems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loan insurance,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developing this type of loan insurance.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financing,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3-0042-05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小微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如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和其他要素成本居高不下,税收负担重,融资难,经营环境不规范,自身能力不足等等。其中,融资难问题被认为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具体表现在信贷支持少、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匮乏等方面。调查显示,80%的小微企业认为,资金短缺和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分析

(一)融资门槛高

1. 信用评级参与度低。由于小微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差、抗风险能力弱、生命周期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被银行列为高风险业务。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浙江省小微企业中,只有 21.8%的企业参与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A 级企业比例为 7.7%,AA 级企业比例为 8.9%,A 级企业比例为5.2%。大多数企业未参加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 抵押担保难。小微企业要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往往要提供有效担保,但小微企业很少能提供银行需要的担保或抵押。最新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能获得的贷款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占 26.9%,以企业非现金资产进行抵押的占 22.8%,个人资产抵押的占 19.3%。无有效资产抵押是融资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比例为19.8%;其次是没有合适的担保人,比例为14.4%。

(二)融资成本高

1. 贷款利率高。小微企业必须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贷款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股份制银行一般上浮30%—40%;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的 3—4 倍,民间融资成本则更高。据浙江省的调查,向民间融资的小微企业中,51.8%的企业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2 倍,19.1%的企业为 2—3 倍,9.6%的企业为3倍以上。只有 19.5%的企业融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相关费用多。小微企业融资的收费项目繁多,包括政府部门、中介机构、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有的商业银行还实行存贷款挂钩、提前扣除利息、搭购相关理财产品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必要性

小微企业融资难,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信用不足,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为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各类担保资金,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但实践中,多数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期限短。此外,担保机构对反担保财产的规定也将许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由于许多担保机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而且在与银行的协作中,担保机构往往处于劣势,承担了过多的贷款风险;加上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使得风险始终滞留在担保机构内部,限制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也限制了担保机构作用的发挥。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需要建立健全直接融资渠道,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及中小企业融资中间服务体系。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由于金融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上述融资体系很难在短期内建立和完善。引入保险机制则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以下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

目前,小微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低,银行对其“惜贷”现象严重。需要一种能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保障放贷资金安全的机制,以确保金融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提高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授信的可能性。

(二)有利于增强银行资金的安全性

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能有效降低银行放贷资金的风险。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可弱化放贷银行与融资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银行共同防范并化解由此引起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后,承担替代性还款的责任,将主动参与融资项目论证和资金使用监督,以保障资金的安全,避免为其代偿,使贷款银行多了一个风险承担者,相对降低了银行的管理成本,增大了资金安全系数。因此,保险公司的参与,可增强贷款银行的信心,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

(三)有利于拓展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

保险公司介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其融资能力,不仅可以拓展自身的业务空间,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也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保险需求,为将来销售其他保险产品奠定良好基础,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有利于完善信用担保制度

保险公司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其功能同信用担保机构一样,其保障标的都是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都是为了弥补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不足,提升其融资能力。在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介入,是对现有信贷担保的一种有益补充。由于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使信用担保业面临较高风险。在我国担保机构内部消化风险的能力较弱、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的情况下,保险机制与信用担保相结合,共同承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即在信用担保制度之上添加信用保险制度,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用增级服务,是对信用担保制度的深化。

三、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主要模式

(一)银保模式

目前,银行信贷是小微企业贷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保合作有较好的发展空间。这种合作的可行模式主要是贷款保证保险,由小微企业购买贷款履约保险,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向银行赔偿。目前,部分省市已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试点。

(二)保担模式

在小微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后,由担保机构向保险公司购买信用保险,双方共担风险。 若小微企业无力还款,担保机构先代其偿还,然后由担保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并享有代位求偿权。该模式是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基础上构建信用保险机制, 降低担保机构运营风险,扩大担保杠杆率,降低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担保的难度。

(三)保贸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是指出口型小微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信保项下贸易融资,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权益为标的, 由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的贸易信用承保,当投保人的买家发生破产或账款拖欠时,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客户损失。一般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即可获得融资。同时,由于信用保险的保证基础,在卖方为应收账款投保后,卖方可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 银行在参考保单金额后向小微企业提供贸易贷款融资,从而产生类似于“担保”的作用。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建立起专业的第三方监督和管理风险的控制机制。利用信用保险机构专业的信息技术优势和风险管理平台,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信用分析与风险管理工作,正确选择贸易伙伴,动态控制贸易风险,降低企业因自身进行风险管理而需付出的运营成本。

(四)保租模式

融资租赁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新途径,但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不具备稳定的资金来源,难以独立承担融资租赁项目风险,需要一种风险分担机制。通过保险与租赁融合,可以促进租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引进设备、加快技术更新创造有利条件。出租人与小微企业(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后,以承租人信用或租赁物财产为标的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保险公司在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或租赁设备发生损坏时, 向出租人赔偿损失。通过这一模式,可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同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租赁信用保险的引入,能够使租赁公司在向银行贷款时享有更优惠的贷款利率,进而可推动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

四、保险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浙江实践

目前浙江省开展此类保险的主要是中国人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太保以及股份制的浙商保险、长安责任险、安邦保险。

2011年,长安责任险在浙江省推出的“保易贷”融资产品,成为浙江省首个由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三方分担风险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该产品先由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再由保险公司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保险,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一旦有贷款发生风险,首先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偿,其代偿损失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该项目试点区域为嘉兴市,试点期限为两年。

2012年,安邦保险与浦发银行合作推出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安邦保险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由企业投保,凭借安邦保险在银行获得的高信用度,浦发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其目标客户锁定在能源行业、汽车行业及房地产行业,投保条件较为苛刻。

2012年,浙商财险与杭州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准事业部模式的项目组,专门负责试点项目的推动实施和风险管理,并率先在杭州地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

2012年6月,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与工商银行联合推出“易保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费率为贷款额的2%。中小企业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农户最高为50万元,城乡创业者最高100万元。工商银行累计将提供50亿元以上的授信额度,全省至少有1600家小微企业受益。试运行的两个月时间里,共收到业务需求64件,批复同意42件。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发放贷款12265万元,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承担风险金额9092.48万元。该产品在杭州较受欢迎,已有多家中小企业因此获得了贷款。

在省政府的推动下,浙江省逐步铺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省11个地级市选择1至2个市、县开展试点。目前参与试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浙商银行。银行或相关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浙商保险等省内保险分支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推出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小额借款人则须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按期还本付息。一旦小额借款人连续欠息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催收未果的,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同时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按照约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赔偿。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五、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费率厘定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是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路,其顺利推广,除了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外,还有赖于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影响。根据保险的大数法则,要求投保的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数量。承保数量不足,保险经营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失去积极性。费率厘定应符合市场规律和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费率过高,会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保意愿;费率过低,保险公司难以连续承保,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带来损害。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顺利分保,才能有效分散风险,避免系统性、周期性倒闭潮带来的集中赔付风险。

(二)利益相关方的认识

目前,为贷款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寿险公司以贷款人为标的、以贷款人的身故为保险责任的保险,这类产品适合消费信贷如房贷、车贷等;另一类是财险公司以贷款为保险标的的贷款信用保险。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是后一类产品。从调查的情况看,银行对此类保险持欢迎态度,可以帮助其分散贷款风险。小微企业主由于对保险产品不了解,投保的意愿不强烈。而保险公司对开展此类业务动力也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信用调查评估、商账追收等服务相对滞后,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和追偿成本。为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保险业改革创新,2009年,浙江省保监局推出了《保险业创新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但截至目前,主动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仍较少。

(三)道德风险

若非贷款必要条件,小微企业不会主动选择购买融资保险;只有当资质存在瑕疵时,企业才有购买保险增加信用的意愿。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经营波动大,存在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才认为有必要通过保险转移信用风险, 而且企业信用资质越差,各方对融资保险的需求会越强烈,这就形成逆向选择。同时,有了融资保险作为贷款护身符,小微企业很可能放松对贷款资金运用的管理, 降低还本付息的紧迫感;对于银行、担保机构或交易对手而言,有融资保险后,可能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本不具备资格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形成道德风险。但从宁波试点的情况看,只要防范措施到位,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在试点的两年半时间里,宁波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不良贷款率为3.6‰,这一比率并不算高。

(四)社会环境

受承保数量不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负面因素影响,现阶段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有一定的风险,作为非政策性险种,其商业经营思路需要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管理水平相对不足,承接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规模有限。此外,我国缺乏与小微企业保险相关的风险分摊和最后风险承担人制度设计,政府在其中承担的责任有限,一旦出现类似金融危机的大规模风险,将引发不同金融领域间的风险传递,形成连锁反应。

六、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大、涉及面广,必须在能够有效识别、分担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整合金融监管、财税、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共同探索保险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一是争取财税优惠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对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或贷款责任保险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尤其是要建立全国范围或区域范围的超赔风险补偿基金,对超过保费收入或银行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损失给予全额补助。二是构建工作协调机制。由于小微企业贷款保险涉及多个部门和主体,应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在风险识别、监测和处置方面整合资源,建立完善贷款追偿机制与法人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完善信用体系。整合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信用信息和贷款使用信息,及时与试点金融机构沟通共享。人民银行应当为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保险公司开放相关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实现资源共享。

(二)创新产品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应有效合作,加强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共同确定抵(质)押物或担保物的范围和额度,科学厘定保险产品费率、相关贷款利率,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和理赔服务时应提高效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减少有关各方的等待时间。小微企业分散于城乡之间,银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仅仅依赖少数分支机构是不够的,需要构建立体的客户服务体系,要有专职的小微企业客户经理队伍提供专职服务,发挥网点优势提供就近服务,充分借助电子渠道来发展电子银行业务,通过网络和电话银行提供远程服务。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除融资服务体系、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服务体系外,还包括技术支持体系、信息咨询体系、市场拓展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等。融资保险服务是小微企业政策的一个方面,它不是孤立的,必须有其他方面政策相配套。它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政府要多管齐下,支持各项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事业,以此提升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帮助改进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协助增强其科技开发与创新能力;增强其产品的市场扩散能力等。只有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升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才会增强,保险机制植入融资业务才会更安全。

(四)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用保证保险涉及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行业和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保险开办时间很短,缺乏大量具有从业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专业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保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纪琼骁,易士佳.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初探[J]. 武汉金融,2012,(1).

篇2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将扶持小微企业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肯定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生力军的作用,必须全力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然而小微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需求和其他行业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服务十分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小微企业核心管理工作,能激发员工热情,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与进步。社会保险工作也是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对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处理好员工社会保险事宜不仅能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还能推动小微企业人才发展。为促进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实际工作中应该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并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人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社会保险的作用,并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一、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受到多方面影响,其中社会保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就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来看,社会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支付计划,是企业人才队伍在劳动期间创造的,退休之后能取得的报酬。小微企业为留住人才,采用工资奖励制度,加大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让员工在退休后得到更多的养老金。这样既有利于留住人才,还能确保员工安心工作,解除他们发展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人才资源队伍,促进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减少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留下人才,变相为小微企业降低了因人才流失或者更替而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与此同时,小微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还能够帮助企业员工抵御生活、工作不可控风险,也就为小微企业提升了抵御员工风险的能力。

(三)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公平化

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处于主体地位,并且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完善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能预防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社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公平化进行。

(四)激励员工并提高劳动生产率

社会保险是企业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是企业激励员工的重要方式之一。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该将企业的福利薪酬与职工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他们的焦虑和不满因素,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同时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员工更具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挥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对策

尽管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不足,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社会保险缺乏长远规划等。为应对这些问题,今后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使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一)小微企业要提高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

要想激发员工热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为员工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金,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从而尊重和满足员工需求,吸引更多员工为企业做贡献,推动企业发展和进步。

(二)小微企业管理者要强化社会保险缴纳中的激励机制

为留住优秀员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年薪制、分红送股等形式,更好激发员工热情。企业可以将社会保险与个人劳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当地薪资水平、具体职位、不同行业等情况,设置具有吸引力的保险和福利计划,达到激励和留住员工的目的,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小微企业要提高自身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小微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制度,多为广大员工着想,维护员工切身利益。要提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社保基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缴费结算,促进服务水平提高,为员工建立有激励因素在内的保险方案,维护广大员工的利益。

(四)小微企业要营造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利用自身多种渠道和形式,让员工对社会保险有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要求。提高员工的思想重视程度,熟悉社会保险相关制度,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便利。

(五)健全和完善其它相关工作

推行社会保险是一种趋势,民营小微企业应该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考虑企业性质、实力等情况,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强化机构管理,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减少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成本,并健全管理制度,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促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该项工作,积极采取完善对策,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其在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的热情,使他们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及核心竞争力提高。

【参考文献】

[1]刘军来.谈谈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社会保险重要性[J].财经界,2014(6),278.

篇3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别提出,在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方面,充分挖掘保险工具的增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并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

为小微贷款加把“保险锁”

融资难是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中小微企业大多规模小,难以提供充分的抵押物、质押物,在现有审贷模式下很难申请到贷款或者贷款成本较高,而这种状况也直接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下降、资金稳定性及融资能力较差,使其在国际、国内市场风云变幻中极易受到波及。

一直以来,由于资金力量薄弱、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中小微企业大多有较强烈的风险转嫁需求,这也为中小微企业保险的发展催生出很大的空间。比如,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还款责任保证保险的推出,相当于为小微企业贷款的同时加了一把保险锁,更利于银行放心地向企业放款,企业自身也更安心了。

“政银险”三方合作管控风险

中小微企业一般都不是保险公司传统意义上所说的“优质客户”。

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非水险部总经理李伟东曾对记者说:“他们往往资金规模较小,信用背景查找困难,同时对某项关键技术和某个关键人依赖很大。中小微企业的保险保费收入往往不高,但风险很大,保险公司还要在客户挑选、风险管控方面中投入很多成本。”

2010年开始,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市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下,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该产品曾获本刊2012年保险行业年度大奖“创新服务”奖),找到了一条中小微企业有效进行风险和成本管控的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采取了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的方式,由上海市科委和科创中心推荐上海市优秀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客户资源,银行和保险公司分别对企业做贷款和承保风险的评估。企业通过两方评估后,银行和保险公司才会向该企业贷款和承保。当企业无法还贷时,保险公司会承担还款责任,对于银行来说,降低了一定的坏账风险。

最早于2009年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宁波模式”也由政府机构推动,但与太保模式有所不同,企业能否获得承保主要由银行和保险公司风控部门审核确定。企业违约风险主要由银行、保险机构共担,宁波市政府则建立了超赔补偿机制,对保险机构在该保险项下赔款总额超出当年保费收入150%的部分,给予合理补偿。

2012年以来,保险公司加快了企业信用保险市场化运作的步伐。2012年起,浙江全省推广以“宁波模式”为雏形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参与的保险公司由之前的2家增至5家,包括人保财险、太保财险、浙商保险、安邦财险、中银财险。

信保市场化助力小微企业

如果说太保的模式更多依靠政府力量,那么平安财险开展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则更加市场化。其目标客户并不限于某个行业或地区,也并没有采取和银行或政府风险共担机制,由保险公司自担风险。

目前,“平安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承保金额最少10万元,最多200万元,承保期限最长为一年。企业购买该保险,就可以将保险单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资信材料,以提高信用等级,从而更加顺利快捷地从银行获得无抵押贷款。

无需抵押是该产品的一大特色,平安核保专员会与企业客户面对面交流,并通过企业以往经营记录,以及企业主个人资信情况来判定企业主行业经验、收入是否稳定、投保企业所属行业前景等。

“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非常关键。中国除深圳以外的地区尚没有很可靠的征信局,但幸运的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了个人和公司两类信用信息。客户在人行的偿还记录中可以有一点逾期,但不能有严重逾期。有些小微企业没有从银行贷过款,因此没有公司记录。但小微企业和企业主的命运往往连在一起,公司倒闭也就意味着个人破产,因此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也会被重点考量,”平安信保人士表示,“所以我们两个都会查,如果公司没有信贷记录,至少个人必须要有信用记录,信用卡就是其中一个信息,怎么可能小微企业主没有信用卡呢?”

由于该保险产品的时效较快,一般一周以内、最快三天就可以帮助小微型企业获得资金,因此颇合小企业需求。一旦发生逾期,并达到合作协议规定的理赔条件,平安产险即将其视为发生保险事故,向合作银行理赔。理赔金额包括剩余本金、利息及罚息。

平安信保除了目前开展的一年期短期无抵押担保业务外,正在申报一年以上期限的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同时计划在更多城市开展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关键人物保险”保企业灵魂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除了在意融资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关键人物的风险也不容小觑。诸如企业主、股东、合伙人、企业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员工,这些“关键人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险保障,从而避免因为他们个人遭受风险侵袭而对企业产生关键性影响,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也都是小微企业非常关注的。而且小微企业对这类风险的承受力,相比大型企业更弱。

篇4

一、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特殊的保险。[1]我国于1988年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出口信用保险,199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开始经营该项业务,2001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是我国唯一专门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企业而言具有提供风险管理、保障收汇安全和融通资金的功能。由于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故不同于一般商业财产保险业务经营实践,出口商作为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面临风险不具有信息优势。而保险机构在摄取信息方面往往能力更强,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为例,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信保目前建立覆盖全球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偿渠道网络,功能涵盖损因调查、欠款追讨、物流追踪、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高效的理赔追偿服务。

所以对于出口企业而言,获得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首先就可以依靠保险机构的实力对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和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进行评估,通过筛选和收汇风险相对较低的国际贸易商建立贸易合作关系,扩大出口规模。其次可以通过保险机构的理赔追偿服务获得较理想的收汇保障。最后,凭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较高信用评价提高出口企业资金融通的能力。

二、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现状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的有关要求,截止2014年底,在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近五万家客户中,小微企业占67.3%,达到3.3万家,占全国小微出口企业数量的15.5%。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已经有不少小微企业迅速成长,打开国际市场,获得了广阔发展空间。

然而从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看,在融资问题方面,由于小微型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再加上数量众多,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对金融机构议价的能力。即使得到了金融行业的支持,支付的利息也越来越多,这无疑也给小微企业带来经营成本逐年增大的压力。辽宁信保对小微型出口企业的融资支持不足,目前,辽宁信保的服务对象以大中型国有外贸公司为主。小微型出口企业还无法进入信保公司的主流业务。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分析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解决融资问题方面尚处于尝试阶段,虽然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发展的十分迅速,但无论在政府层面还是保险公司层面都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财政支持力度有限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加快出口贸易发展速度的政策性手段, 风险损失的补偿性是其最根本的保障,而充足的资金准备则是出口信用保险风险损失的补偿性作用发挥的基础。风险准备金的不充足是由辽宁省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造成的。

就全国范围来看,国内现行的承保责任总额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大约是20:1,而国际上通用的比例一般在15:1左右, 保额必须达到4354155亿美元才能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即使扩大到22:1的承保风险,需要的风险保障基金也得在两百亿元左右。但到目前为止,包括辽宁省在内,我国各地区相应的风险基金一直达不到要求。

一直以来,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平均水平一直较低,造成外贸出口发展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冒着高风险开展承保业务,不但影响业务量而且也影响了效率,制约了承保规模的扩大以及承保能力的提高,还增加了潜在的风险,使出口信用保险无法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上有所作为。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问题

1.费率相对较高

绝大多数出口企业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发展中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所以投保的积极性并不高,从而使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十分狭窄。这一现象并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对保险经营机制的基本要求,从互助分摊的角度讲,只有足够大的市场份额才能使保险精算数据稳定有效,是保险费率水平趋于平稳并且有利于被保险人群体。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短期的出口信用保险的行业平均费率约为1.8%,但在国外,同种短期出口保险的业内平均费率仅为0.1%-1%。过高的缴费金额,给企业带来了过多的额外负担,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 所以,为了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在保障保险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适当下调承保费率是很有必要的,让出口信用保险在真正意义上起到对出口企业的支持作用。

2.保险产品种类单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险种的设计缺乏新意,大部分新型风险不能被有效的涵盖在其中。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主要业务绝大部分是对相关条件要求较低的货运险业务,保险公司很少参与复杂高技术的保险业务,如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等,这种状况不但不利于保险业长远发展,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辽宁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需要。

3.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中国信保为主,从中国信保目前为小微企业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服务上来看,并没有重视通过信息攫取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服务。这就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大打折扣。中国有句古话:“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中国信保通过赔付小微企业的收汇风险损失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是向小微企业出借了信用。通过重视攫取信息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而稳定其经营是帮助小微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用。所以目前看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保险理论知识相对匮乏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逐步参与到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中来。但是即使是已经参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也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仅是一款风险保障产品。如果对方进口商方面或者进口国方面没有出现合同条款里所列举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那么出口信用保险就没有什么实际的效用。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小微出口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进而稳定和扩大经营,并提高出口小微企业的信誉度,获得更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四、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为了加快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速度,提升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空间,辽宁省政府应当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和风险准备金,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承保的保险金额及财政年度预算金额给予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基金或资本金来预防可能发生在企业身上的风险,也可以适当地增拨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准备金,加大对承办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的力度,对于保险公司所取得的追还偿款收入和保费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里。

(二)保险公司层面

1.适当降低费率

适当下调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实行差别收费制度可以缓解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高费率、低渗透率的情况。对于高信誉、强风险承担力的实力较雄厚的大企业,可以给予较高的费率优惠 ;对于赔付率较低的小微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降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激发企业投保的积极性,还能提高保险渗透率。与此同时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也十分重要,让企业深入地认识出口信用保险,增加参与投保的企业数量;更好地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使出口企业的保费压力有所减轻,使公司赔付率和经营成本有所降低,有利于保险费率的降低,从而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进一步稳健发展。

2.积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选择

由于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具体的险种在设计上不仅单一且缺乏创新性,未能有效涵盖绝大多数新型风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辽宁信保公司更要积极参与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对技术性要求高的保险业务。只有积极地参与其中,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进而逐步适应市场的需要。与此同时,险种设计时应该充分体现出创新概念,在充分认识辽宁省小微企业现实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设计出涵盖各种新型风险、能和现存风险相匹配的优秀险种,从而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程度地满足对外贸易市场的需求。

3.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辽宁信保应利用自身攫取信息的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防灾防损对于保险公司和出口商是双赢的选择,保险公司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赔付损失的方式体现自身的价值,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有效筛选信誉卓著的进口商以此保障收汇安全,稳定经营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融资渠道的重点。

(三)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进行保险理论知识普及

1.培养企业风险管理意识

1952年美国的格拉尔首次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代―风险管理》中提出风险管理这一概念,后由法国将风险管理引入企业经营体系,在现代社会里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会计等部门一道,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然而国内大部分企业在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上都相对匮乏。所以从源头上讲,要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认识,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树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理念。

2.帮助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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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和高效的金融支持。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本文在深入剖析了我国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之后,根据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县域金融服务应从机构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外部环境建设等路径提升自身能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

关键词 :县域金融服务;县域小微企业;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058-05

收稿日期:2015-06-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县域经济与县域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3BJY172); 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项目“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机制及国际比较研究”(TD12-5055)

作者简介:高晓燕(1964-),女,河北鹿泉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金融创新和农村金融研究。E-mail:15900374451@163.com

一、引言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主体是小微企业。发展县域小微企业是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来自自身和外界的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

目前,理论界有针对性地从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如果用现有的县域金融相关理论提出能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方案,则会丰富县域金融的理论性研究。这也将从理论上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一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

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上,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着明显差异。国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县域”的概念。国外文献主要从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对国外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讨论。

McKinnon[1]和Shaw[2]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的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是阻碍作用,主要是看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是否适合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Levine和Zervos[3]认为金融体系共有五种功能,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磨擦。而金融体系可以融通资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场摩擦,促进经济的增长。Evrensel[4]通过研究证明在金融一体化的市场中,不同水平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对新创办企业倒闭率的影响也存在差异。Fung[5]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逐渐减弱。

(二)国内研究

1.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周俊才[6]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信息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法制不完善和人员不足等。尹帅和范满志[7]认为在我国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网点不足、人员缺乏和贷款权限不足等。陈西平等[8]认为在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有待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不足和金融服务网点缺乏等。张向民[9]认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有三重困难——整合难、推进难、自主难;三个不够——供给与需求匹配不够、主体与客体协调不够、目标与环境适应不够;三个缺乏——缺乏差异性、缺乏品牌效应、缺乏长效机制。李新光[10]通过分析云南省宁蒗县金融发展情况,认为金融服务面临着县域金融机构和服务规模较小、金融网点少、员工素质不高、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和县域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

2.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

石晶等[11]认为要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品种、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利息支出;二是创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法,降低贷款的门槛;三是尽快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并适应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潘海英和吴明[12]通过对温岭市的调查研究表明,需要大力发展非正规金融和信用担保机构,并通过业务创新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许葳[13]以农业银行为例,提出县域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发展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的间接融资模式;发展小微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等;实行精细化、综合化管理等。王雅卉和谢元态[14]提出要完善县域金融体系,需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加大县域金融资源的供给;同时,还要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改革。

目前在国内,对于县域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理论,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条件的发展对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理论框架。对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进行系统研究的更少。本文结合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现状,提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的策略。

三、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

(一)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

1.县域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目前县域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方面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县域小微企业得到的贷款比例不断下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资金的集中化使用,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优势产业集中投放资金,导致小微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也得不到满足。

2.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多元化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1)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市场的核心仍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都不发达,投融资类金融品种也很少。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低,保险类和担保类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一些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缺乏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这都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临更大的压力。

(2)对新型金融产品的需求。目前,相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金融市场,县域地区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等诸多问题。单一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多层次、宽范围的金融需求,也使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避免经营风险[12]。

(二)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情况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体系。

(1)正规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主体。县域金融服务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得以实现的。

(2)非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定的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也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情况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一些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在部分地区兴起。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金融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总量大幅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

此处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6.6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0%。

县域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支撑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部分县域不断探索成立了新型贷款的担保方式,提出了存货质押和应收票据质押贷款等,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四、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大企业、龙头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因此,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开展业务,参与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足。第一,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在县域的贷款主要是偏向龙头企业,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不断减少。第二,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规模较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县域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整体规模偏小

第一,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担保额有限。对于县域小微企业来说,担保贷款是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但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资信情况的限制,商业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也不愿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第二,保费标准过高。在县域地区,由于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保费标准也相应较高,导致投保意愿较低。第三,中小信托机构的发展也是处于初步阶段,业务规模比较小,在一些地区甚至没有相应的网点,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其市场份额明显偏低。

3.金融产品结构不完善,创新不足

目前,由于县域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和有效担保,虽然有一些金融机构也专门开发了一些适合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但这些金融产品在最低金额限制、贷款利率和期限以及还款要求等方面还是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由于县域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机构也没有产品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因而导致县域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甚至一些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受地域和品牌的影响也未能在县域推广。

(二)县域金融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导致县域地区金融网点撤离

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把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分离开来,商业银行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始在广大县域地区吸收大量存款,但这些资金通过上级流向了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同时,在县域地区提供金融业务大幅收缩,导致县域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农村存贷款资金为例,1997—2009年,我国通过金融渠道的流出的农村存贷款规模基本上是逐年增加的,从1997年的2 314.8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0万亿元,增长了13倍,净流出总额高达14.90万亿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后流出速度明显提高,

资料来源:1997—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这也就导致了当地的中小企业融资不足。

2.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

随着商业银行的改制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县域资金逐步向城市地区转移,同时,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虑,商业银行开始将县域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上交。县级以下各营业网点主要以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为主,贷款权限很小,很多县级支行只有贷款的调查权,而无贷款的审批权[7]。对于许多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需要上级分行的审批才能进行,这也客观增加了贷款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而贷款的终身责任制也使基层的信贷人员不愿承担风险,发放贷款非常谨慎,这都无形提高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3.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县域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处于卖方市场,在资金供给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位,缺乏市场竞争。所以商业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开发新的产品,这就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短、急、快”的金融需求。多年来,县域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是一些简单的存取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贷款的品种少、额度小,且在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也不适合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中间业务品种较少,一些承兑、信用卡、保函类的金融业务在县域地区没有推广开来;而证券、保险和公司理财类的金融产品也很少在县域地区开展。

五、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路径

(一)县域金融机构

1.明确县域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

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获取盈利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商业银行要把握住国家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这一良机,调整自身的信贷结构,支持县域营业网点将信贷政策向县域小微企业倾斜。农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和网点优势,丰富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参与到县域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中,争取向县域地区,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推出更加多元化、综合化的信贷政策。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扶持作用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小微企业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部分县域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规模小、缺乏担保物等,无法达到商业银行的放贷条件,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这就需要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县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扶持作用,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由农业发展银行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补贴,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回县域地区,来有效支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3.增强其他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

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说,其定位之一就是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依托其网络优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了专门的小微企业贷款,用于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需要。对农信社来说,要适应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形势,不断调整信贷政策,提供更适合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大力发展信用联盟贷款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利用信息优势和贷款程序比较灵活等特点,不断完善各自的市场地位。

(二)县域金融产品

1.完善县域金融产品的供给结构

县域金融机构要拓宽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要提供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还要根据县域小微企业的需求,为小微企业设计和开发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结算、承兑、保险、理财和财务咨询等。为了弥补县域地区金融网点的不足,还可以向小微企业主推广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以逐步推广小微企业保险和商品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小微企业生产风险和信贷风险。

2.拓宽县域小微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和支付结算方式

创新和拓展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抵押物范围,推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以及商标经营权融资等新型抵押贷款方式,同时还可以开展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来解决县域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无法取得贷款的问题。还要创新县域地区的支付结算方式,大力推进县域地区电子化金融的建设。增加ATM、CDS等自助设备,培养县域小微企业新的支付习惯。要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

(三)县域金融业务

1.建立县域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政府要为县域小微企业建立专门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政府还要设立专项风险保障资金等,一方面用于为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支持各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互、商业性担保机构,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另外,还可以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发展小微企业联保、互保和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担保等融资产品,探索各种新型担保方式。

2.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

要健全小微企业保险体系,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途径。第一,要由政府出资建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全面涉足一些商业保险不愿涉足的领域,同时为其他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第二,要要鼓励现有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形成多元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保险体系。第三,还要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开发一些金融相对较小、风险较低、适合县域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丰富县域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和风险防范途径。

3.拓宽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要促进县域小微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改善县域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环境。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域小微企业可鼓励其发行债券,由政府或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加大直接融资在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途径中所占比例。对于一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和高新技术型小微企业可探索股权融资和技术产权融资等,将股权、技术、知识产权等转化为资金资产,从而取得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融资。另外还可以发展其他融资途径,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和其他资本开展针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广票据贴现、承兑、托收、和信用证等多种非现金类融资工具的运用等。

参考文献:

[1]McKinnon,R.I.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M].Washington: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73.31-43.

[2]Shaw,E.S.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3]Levine,R.,Zervos, S.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and Long-Run Growth [J].The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1997,10(2):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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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俊才.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及策略——基于定西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西部金融,2009,(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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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石晶,李青松,霍瑜.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区域金融研究,2009,(3):16-17.

[12]潘海英,吴明.经济发达地区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研究——基于浙江温岭市的实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0,(6):34-38.

[13]许葳.农业银行拓展县域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思考[J].农村金融研究,2011,(1):23-26.

[14]王雅卉,谢元态.试论我国县域金融抑制与深化[J].农村经济,2013,(6) :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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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郭志仪,赵小克,刘那日苏.区域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基于甘肃省1978—201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J].经济经纬,2013,(5):26-29.

篇6

“因为购进路灯需要较大的一笔费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不足,迟迟不敢下手。”东营市圣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建伟说。一筹莫展时,东营市垦利农商行向他推荐了“银税互动”政策,并顺利通过该政策贷了150万元。“当时感觉就是天上掉下了馅饼,更没有想到的是手续如此的便捷和简单,纳税信用还能够兑换成“真金白银”。张建伟说。

“‘银税互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者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并授权银行查询其纳税记录即可,可以做到一天审批、五天放款,且无任何利息之外的费用。”垦利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蔡云说,由于贷款是随借随还,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比较灵活,平均融资成本也比较低。

东营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银监部门与全市34家商业银行签定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商业银行全覆盖。开展“一对一定制式税收服务”,解决金融部门因税制变革不了解政策带来的税收风险,同时通过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小微企业的纳税遵从,获取多渠道信息,掌握小微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为金融部门与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搭起诚信桥梁,成功调动金融机构银税互动积极性,有效解决企业多套财务报表做假账恶意逃税或骗取贷款的问题,帮助金融企业控制贷款发放风险,帮助税务部门控制税收风险,帮助诚实守信、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一举三得,真正实现企银三方共赢。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86.5亿元,同比增长36.7亿元。

“对于地税部门来讲,我们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都比较了解,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与金融部门协调,推出了‘银税互动’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将小微企业信用‘变现’,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的放款顾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山东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孙振介绍。

打造融资平台 突破“落地瓶颈”

今年一季度,烟台亿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顺利拿到烟台市农商行600万元贷款。季陆建介绍,从去年开始,公司筹划新上生产设备,扩大规模,但一直苦于资金不足,扩产战略只能一拖再拖。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的金融产品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并在线提供相应的政策、担保等服务,贷款种类及流程清晰明确,政府主导渠道可靠,税银合作放款迅速。季陆建已经向更多的朋友推荐使用“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了。

“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站”,是烟台市地税局联合烟台中小企业局、银监局、人民银行于2016年12月研发启动并运行的“政税银企担融资平台”。

这个平台是目前山东省乃至全国唯一的集税收优惠增值服务、金融机构税融服务产品、担保机构信用资质服务、银行监管部门监督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融资服务网站。最大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根据各家银行提供的信贷产品,申请融资贷款,各家银行又可以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诚信纳税企业相关信息选择性的开展融资服务。

融资网站彻底打破了过去“银税互动”工作由税务部门单一将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信息数据传递给各家银行进行融资信贷的传统格局,颠覆了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不畅的固化思维,是“银税互动”的升级版。

盘活纳税信用 助解“融资难题”

德州市宁津县庆丰农机制造公司在每年的四五月份都会因资金不足而犯愁。日前,该县信用社一次为他们放贷700万元,有力解决了公司的资金流动难题。

宁津县地税局“税贷通”工作,只是德州市地税局今年以来推行“银税互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德州市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书庆说道:“今年以来,我们以全市纳税诚信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与全市金融机构凝聚合作共识,金融部门将确认无误的小微企业信息作为向其提供信贷服务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地税部门则将金融部门反馈的小微企业按期还款率等信贷信息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对企业重新进行诚信评定,作为下一步的工作依据,更加有力地解决了全市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携手共筑诚信 确保“贷贷平安”

4月14日,莱芜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莱芜银行系统和保险系统联合签订“财税银保”合作协议。

莱芜市地税局局长杨永军介绍,为进一步拓阔“银税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税务部门借鉴了财政部门“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思路,引进财政资金、保险保证和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分担风险,依托纳税信用信息、政府财政资金、金融产品、保险保证机制“四辆马车”,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与其融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同时,财政、税务、银行、保险联手为诚信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作为“财税银保”活动的第一批受益人,莱芜裕源食品有限公司尝到了“财税银保”带来的甜头。公司总经理韩兵说:“我们是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非常强。三四月份是收购大蒜的季节,由于2016年新建11000多平米的厂房,公司流动资金不多,如果资金筹备不齐,收购的大蒜就不够全年黑蒜的生产。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通过农高区得到了‘财税银保’合作这个好消息。我们带着纳税信用证明去威海市商业银行和泰山保险办理了相关手续,短短几个工作日内就从威海市商业银行获得了300万元的信用额度。整个过程不仅不需要资金资产抵押,免去了重复递交资料的麻烦,省去了来来回回的审核手续,还有“双保险”融资贷款服务来为我们的贷款安全保驾护航。”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银保部经理杨盼说:“企业有了纳税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风险担保,银行就更加信任企业的偿还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我们三方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如此一来,诚信企业可以凭借信用等级直接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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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可以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总额不得低于“实名制”参保人员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费率(缴费总额≥实名制人数×平均工资60%×费率)。

山西: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7月,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20个专业应用平台已上线试运行,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服务模式,提供融资6.54亿元,收集融资需求9.34亿元,日平均点击率达2500次以上;物流服务平台已发展会员百余家,信息31864条。

预计到2015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所有窗口平台的建设任务。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开辟在线服务、呼叫服务、开放式“窗口”服务大厅等便捷服务通道。

山东: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获补贴

7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社会保险补贴等3类补贴方式,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还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与吸纳毕业生就业直接“挂钩”。

《通知》指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与此同时,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贵州:每年30亿元信贷支持微企

7月9日,贵州省工商局印发《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方案》中指出,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将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就业担保贷款和“3个15万元”金融机构贷款组合运用,从扶持的微型企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计提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承贷银行进行风险补偿,且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凡全省范围内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获得微型企业扶持资格,有贷款需求的微企及其创业者均可申请贷款业务。

江苏:科技小微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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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短期出现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对市场前景良好,应税销售未出现下降的中小微企业保持不低于原有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增加放贷或抽贷、压贷的银行按增减量绝对值在年终进行考核。

3.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合理确定利率定价水平。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30%。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对贷款企业实行存贷挂钩,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强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重复办理担保。

4.鼓励银行安排一定的信贷额度,优先用于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持有的商业票据流转,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探索成立票据流动机构,促进企业手持商业票据加速流转。

5.加快地方性、社区化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引导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强化地方性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向辖内镇、区延伸服务网点。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有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服务机构中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服务部门和团队,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加快科技小贷公司试点进度,鼓励农村小贷公司、科技小贷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采取有效手段,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1.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引导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推动和鼓励担保机构介入发行工作,对首次成功发行票据和债券的企业由政府财政补偿前期发行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积极搭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合作平台,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在场外进行股权融资,对应税销售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引进股权投资或通过股权融资,奖励融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20万元,获此项奖励企业税收增幅不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微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综合运用融资性信用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科技引导基金等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工具。探索中小微企业信贷动产抵押新模式。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协会会员企业,壮大基金规模,政府确保25%的财政引导基金到位。逐步整合政府奖励资金及各类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杠杆放大效应,通过相关平台建设,使其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3.鼓励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与国家、省专项资金配套对接力度。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作为不计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加大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的平稳发展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上争取信贷规模,对工业企业信贷增量在年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每新增贷款1亿元奖励1万元。

2.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扩大扶持政策适用范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国家政策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延长至2015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经批准可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3.减轻生产经营者个人税收负担。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严格按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计征个人所得税;将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从2.5%下调至1.5%;将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率,从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下调至不低于工程价款的8‰。

4.优先办理中小企业出口退税。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对中小出口企业按月优先办理退税,中小企业凡退税资料齐全的,实行当月申报当月审核退税。加强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提高退税申报质量和速度。

5.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产品展销活动,给予每个企业摊位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上级已给予补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

6.实行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在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提供资产担保或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税务机关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意见后予以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1年,缓缴期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利息。

四、加强监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1.加强信贷资金的跟踪和监管,规范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确保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5%的企业,进行资金链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防范和处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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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小微金融的“两大环境要素”

第一,新技术引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变革。由于小微企业多由家族式企业或个体经济发展而来,往往在公司治理、财务报表、有效抵押等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小企业进行信用融资的风险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进入小微企业市场的决心。当小微企业的整体信用环境与文化在从“民间亲情式”向“现代市场式”的转换中存在脱节,就容易产生许多问题。如在温州的局部风险开始显现时,就出现了企业逃废债形势严峻的问题。不少涉险企业存在跑路、转资、脱保、拒偿等违法情况,导致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相互之间的信任度下降,信用环境遭到破坏。对此,不仅需要推动小微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发生根本性改变,培育新型的信用文化,也需要政府层面适当出手,着力构建一个各方共赢的信用生态环境约束机制。

例如,结合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中央和地方、金融和非金融、政府和民营的多层次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既打造能够充分反映小微企业信用的各类数据库,又以此倒逼小微企业自身信用基础、信用文化、信用理念的变化,促使其从民间融资文化、家族与亲情融资文化,变得更加适应现代商业金融文化。

当然,在互联网时代的小微征信建设中,亟需更明晰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拓宽和规范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机制,优化信用信息管理与评估评价模式,推动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完善,从而构造更加持续、健康、高效的征信服务“流水线”。

第二,充分关注融资之外的综合风险管理问题。由于小微企业的内在脆弱性较高,因此更容易受到金融要素的冲击和影响,有时候通过加强风险管理“练好内功”,比获取资金扩大生产更加重要。例如在美国,对于科技、技术类企业投保的一揽子保险通常被称为“技术保险”,分三个层次:一般保险、专业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再如,对于专利权的保障,成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也成为国外与科技创新相关险种发展的一个特色,美国、欧盟和日本专利保险的发展都有较强代表性。

对此,我们可以充分运用Fintech领域的创新,运用保险、担保等机制,为小微企业增信;设计各类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小额信贷信用保险,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不仅注重改善小微企业的外部风险治理环境,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并且帮助小微企业更深入地理解金融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经营文化、风险文化、金融文化,从而建构更加良好的小微金融服务基层生态。

探索小微金融的“两大模式创新”

第一,构建可持续的小微产融结合模式。一方面,在小微金融创新中,可以大力发展“狭义的互联网产业链金融”,这也是新型产融结合的重要模式。我们知道,产业链金融重在以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互联网环境下,产业链金融的边界进一步拓展,不仅着眼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信用传递,而且关注产业链不同企业之间的金融资源共享;服务更加实时和智能,更加功能综合化、多元化;拓宽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增加了更多金融和非金融主体。

另一方面,还可以推动广义的互联网产业链金融创新。例如,新兴互联网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数据和渠道优势,介入到小微金融服务的功能创新中,使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电商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更加扎根于小微企业的模式不断出现。

当然,小微金融组织的生命力,反过来也与小微企业的活力密切相关。例如,就全国的小贷组织来看,相对来说深圳等地的发展可持续性明显,的确能够扎实推动小贷业务的发展。这是因为这些城市的小微企业的“新经济活力”突出,因此二者相辅相成,唯有通过产融结合创新来实现共赢。

第二,打造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我们看到,从金融供给角度看,金融混业逐渐成为大势所趋;从金融需求角度来看,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越来越需要多样化的金融功能匹配。对此,在“大云物移”等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产品与后台服务技术创新的支持下,完全可以建设更为高效、智能、便捷、安全的小微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为了更好地打造这类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是要实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协作配合,因为各国经验表明,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始终都有存在的价值,需要政府承担一部分的政策成本;而商业金融则需按市场规律办事;合作性金融同样非常重要,在我国这类机构逐渐转向了商业性,尤其需要避免改革的“走极端”。二是把小微企业融资、企业资产管理、企业主个人财富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实现需求层面的互通。在此基础上,努力建设小微金融服务功能“超市”,包括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投资、风险管理、支付清算、信息管理等等。

三是构建小微企业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链。过去的小微金融服务,往往只关注其在某一时点或短期的需求,现在着眼于整个小微企业的发育成长周期,可以拓展金融服务的时间与空间,从而在更广泛的场景下开拓金融产品创新,有效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夯实小微金融的“两大制度保障”

第一,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小企业的金融权利。对此,一方面,即便在许多极度反对政府干预产业的市场经济国家,也都成立了针对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另一方面,许多国家还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法律。

对于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权利落实来说,一方面是进一步落实支持小企业的财税和政策性金融措施,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利用法律形式而非行政方式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商业金融机构完成支持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新技术完善监管模式,例如,英国行为监管局(FCA)就在大力推动RegTech(监管技术)模式,其中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小微金融和特殊主体而展开的。英国尚在探索的监管“沙盒机制”,就是给予某些金融技术创新以特定的空间,使其足够在风险可控之下,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其中许多类似创新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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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规模小、资产少、风险高等特点的小微企业群体,是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服务业一贯轻视的边缘地带。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疫情的蔓延使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出现断裂,不少小微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出现关门、停产的状况。在此背景下,调研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洞察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对于当前及今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调研基本情况

义乌市是全国小商品集散之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小微企业是其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所在。疫情爆发前(2019年10月—11月),笔者就对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开展了深入调查,来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小微企业群体、相关产业部门、金融机构进行了调研,以了解该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基本特点及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基本现状。疫情爆发后,2020年8月,笔者对义乌市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了二次调查,以深入了解疫情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新特点、新问题。为保证调研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课题组成员以义乌市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及电商创业园内小微企业为调点,深入企业,与企业家或财务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等情况进行面对面访谈,并逐一填写问卷,疫情爆发前后,各调研企业497家和300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企业对融资环境的满意度及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对政府的政策诉求等。调研行业覆盖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各行各业。

2调研结果

2.1肺炎疫情对义乌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的影响

从2019年12月报告第一例肺炎病例开始,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报告出现,描述不同经济体所承受的经济后果。作为国际商贸城市的义乌,疫情已经影响了生产、供应链、贸易出口、外商直接投资等方方面面。2.1.1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义乌小微企业的生产各国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工业生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1、2月我国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增加值都出现明显下降,尤其是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020年2月,分别下滑20.2%和21.4%,3、4、5月份,随着我国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工业增加值逐步恢复增长,但是停工停产及订单的取消,使我国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3月份亏损企业同比增长高达41.7%。从涉及的企业类型来看,涉外型小微企业和服务型小微企业亏损面更广,尤其是涉外型小微企业,不仅受到国内疫情第一次封城、停工停产的影响,而且又受到国际疫情蔓延的拖累,承担订单违约风险的同时,还难有新的订单,从而遭受到二次打击。而义乌摘要:近年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中国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挑战,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顽症也愈发凸显,成为抑制优秀企业成长的最大瓶颈。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使本就十分困难的小微企业经营变得更加艰难、融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文章通过疫情前后义乌市小微企业两次调研的对比分析,深入了解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带来的影响,并摸清现阶段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服务龚旭云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与对策研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作为一个外贸型城市,涉外型小微企业占了多数。近年来,经济长期下行、中美贸易战等多重因素影响的不利背景下,许多小微企业经营本就举步维艰,此次疫情的突然爆发对于许多涉外型小微企业无疑更是雪上加霜。2.1.2受疫情冲击,众多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大多数小微企业因疫情的冲击,财务实力、举债能力和投资能力均被削弱,需要借助外部资金的支持来恢复生产经营。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疫情使69.23%的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减少,流动资金紧张,17.95%的企业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等债务,资金压力加大,19.23%的企业短期融资能力下降。现金流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企业占比不到40%,49.99%的企业现金流只能维持6个月以内。可以说,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不仅无盈利可言,更是损耗多年的积累,资不抵债、存在市场退出风险的小微企业不在少数。2.1.3资金链紧张问题凸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增长国内外疫情持续时间充满变数,“抗疫”呈现出长期化的态势。目前,不少小微企业因为疫情遇到资金周转难题,相比疫情爆发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有所增长,在二次调查的小微企业中,78.1%的企业面临融资缺口,相比疫情爆发前增长了16个百分点。在资金需求上来看,需求额度增长明显,50×104元以上融资需求占比达64.1%,其中50×104~100×104元占比29.49%,100×104~300×104元占比15.38%,300×104元以上占比19.23%,可见,受疫情冲击,小微经营者存在大量的融资缺口。还有部分企业在疫情背景下,因为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已有企业亏损严重,采取减少投资或者关闭企业措施,该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萎缩舒缓了小微企业总体融资需求,待疫情明朗,这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会有所增长。见表1,表2。

2.2疫情冲击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

作为微观经济生态群中的弱势群体,小微企业的融资境况本就不理想,肺炎疫情的发生进一步恶化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使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雪上加霜,如果不能及时对其进行救助,受伤的不仅仅是小微企业,商业银行乃至社会经济等发展问题都有可能会同时暴露。通过对义乌市部分商业银行的走访调研,发现义乌市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问题上存在如下突出问题。2.2.1小微企业成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信贷管理难度加大从全球来看,肺炎疫情从爆发到流行已持续半年多时间,疫情此起彼伏、反反复复,尤其是国外的疫情一直不能稳定,国内的疫情相比国外,虽然较稳定,但各地仍然不时会有疫情报出,疫情的防范可以说一天都不能放松。常态化的疫情管控政策,不仅管控了疫情,同时也捆绑了小微企业,使小微企业的脆弱性尽显无遗。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成为了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义乌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明显上升,贷款的安全性波动加大,虽然目前对预计出现逾欠息的授信企业,义乌市银行机构采取放宽还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帮助企业缓解还本付息压力,但后续信贷管理难度会进一步加大。2.2.2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增加了银行机构信贷资金涉险系数疫情期间,义乌市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银行金融机构提出了突破常规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例如要求各家商业银行“不停贷、不断贷、不抽贷”“到期还息不还本”等等;并且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再贷款等渠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输血给氧”力度。这些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的做法,大大增加了义乌银行机构信贷资金的涉险系数,因为扶持的对象除了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外,也不乏那些本就属于应该被市场出清的企业。再加上疫情使得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增加,小微企业破产风险加大,继续加大其贷款力度,无疑是给义乌银行机构的未来发展留下风险敞口。2.2.3小微企业内外生产经营环境欠佳,金融“脱实向虚”问题凸显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存在萧条甚至衰退问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整体环境欠佳,小微经营者投资意愿下降,但同时,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小微大企业的信贷成本和信贷难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小、生产经营状况还可以、经营风险更小的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进而将多余的资金投向股市或者房地产。还有部分商业银行存在为完成小微企业信贷指标而进行数据造假的可能,将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贷款伪造成小微企业贷款。从2020年股市的交易量和楼市价格的上涨情况来看,金融极有可能存在“脱实向虚”问题。根据安居客网的数据,截至2020年10月,义乌市房地产平均成交价格达到21595元/m2,相比2019年年底上升了5.06%。

3制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的因素

3.1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到位和信贷评审手段的不足削弱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

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金融机构“磊大户”“吃快餐”的思想尚未根本扭转,虽然普遍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但是信贷差异化政策、授信审批权限、考核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安排还没完全落实到位,导致信贷资源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则受限于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业务规模、覆盖面和市场份额都相对较低。另外,金融机构普遍的抵押文化,对企业发展潜力、人才储备及技术能力等“软信息”的评估能力不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性对银行授信评审工作带来了较大苦难,从而出现了对小微企业“慎贷”“畏贷”的现象。

3.2小微企业存在先天不足影响了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不大,资金流小,投资能力不足,投资方式相对单一且保守,导致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不高,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能持续正常经营的只占1/3左右。并且小微企业缺少合格抵押物,愿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较少。疫情爆发后,小微企业自身“先天不足”的特性更加凸显,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风险成本比大中型企业要高,从往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不良贷款数据看,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要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另外,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机构要准确识别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较难,信息获取成本相对较高,导致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可持续性不高。

3.3小微企业权益性融资比例偏低,融资结构有待优化

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不仅需要有技术,更需要有资金的支持,企业资金的来源无非两个方面,一是债务性融资,二是权益性融资,大部分小微企业通过债务性融资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境,但是债务性融资一般适用于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因其需要抵押品,信用融资额度有限,民间借贷成本高,资金来源缺乏可持续性。权益性融资相比债务性融资,成本低且可以解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但是我国权益性融资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功能发挥不足,股权融资市场门槛高、限制条件多,小微企业很难达到其要求。另外,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仍不充分,大部分创投基金偏好盈利能力强、业务模式清晰的较成熟企业,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培育仍然不够。目前,义乌虽已成立两家科技种子基金,但其总投资金额不过6000×104元,总体来说,规模较小,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可获得性低。

3.4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但其惠及面和优惠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比大中型企业要高,所以银行在选择服务对象时偏向于大中型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加入可以降低银行金融风险,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倾斜。目前,义乌市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优质、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培育、成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受体制机制限制,其实际担保效果尚未有效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担保放大倍数偏低,没有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从业人员少,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担保规模偏小,与义乌市经济体量、小微企业数量不匹配。根据规定,扶持小微企业数量要达到每亿元净资产扶持小微企业100户,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7倍,县(市、区)放大倍数达到5倍,然而多数政策性担保机构未能达到要求的比例。义乌市政策性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总体规模较小,融资担保能力偏弱,要真正发挥其支撑作用,需要从资金来源、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提升等各方面下功夫。

4对优化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做好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还需要当地政策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等利益相关主体一起努力,各司其职,形成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良好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4.1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因中小金融机构的客户选择主要以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为主,同时,绝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较少,组织结构较简单,社区性和地域性特征明显,在小微企业各种非公开的软信息获取上具有地缘优势,有利于对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通过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加大融资产品创新、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风险定价能力、强化小微企业的授信考核激励,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金融治理与监管,遏制小微信贷资金在金融系统内部的空转和虚假投放,保证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

4.2创新投联贷模式,支持优质小微企业成长

投联贷是金融机构以“股权+债权”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及放贷,这种模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与创投机构等合作,既解决自身以传统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带来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又可以拓展自身业务范围,在扶持企业过程中分享到企业成长的收益、增加自身的利润。对小微企业来说,投联贷贷款额度高,担保方式灵活,又可以引入长期资本,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迅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结合实际,已开始探索运用“创投机构投资+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远期权益”“股权收购基金”等模式开展业务,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随着科创板的推出,上市对中小企业来说不再是天花板,具备上市潜力的小微企业会越来越多,投联贷发展空间广阔。义乌市金融机构应加大与创投机构、保险公司合作,积极探索投联贷创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并实现自身业务的拓展。

4.3深化证银保合作,增强保险机构风险分担与融资增信作用

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分散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其信用保证、信用保险类产品可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水平,有效分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银行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和积极性。针对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产品还并不多见,保险机构相关产品开发动力不足,无法充分发挥保险在小微企业融资中风险分担和融资增信作用,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政银保、政银保+合作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基金,探索更为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紧紧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保险需求,开发适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信用保证、贷款保险类产品,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4.4加快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金融科技为手段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

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高风险。建议:一是发挥义乌数字资源优势,以电子化为主要手段,有效延伸服务半径、延展金融渠道,让小微企业客户能够全时段、零距离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大数据资源整合,打造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用来准确评价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并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建立起小微企业的动态风控监测体系,以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全流程风险监控;三是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通过大数据抓取目标客户,预测目标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国小微企业融资研究报告2018年[A].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艾瑞咨询系列研究报告(2018年第12期)[C].上海: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2018:39.

[2]冯瑞琦.互联网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分析——以阿里金融为例[J].商业经济,2018(02):95-96,127.

[3]许建平.城商行的小微金融业务:挑战、策略与关键[J].甘肃金融,2019(07):4-9.

[4]赵玲,李建林.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模式创新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3,36(07):72-76,71.

篇11

小微型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众多小微型企业出现运营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缺少直接融资渠道,而且在间接融资过程中,存在很多障碍,企业资金的供应和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失衡,使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不能有效解决它的融资问题,很多高品质的小微型企业将难以做大做强,最终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1 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主要存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融资险四个方面的问题,本来小微企业经营利润就很低,由于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环境差、融资成本高、又参与高利贷的借贷,所以,既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与压力,又聚集着一定的融资风险。因为,高利贷隐含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小微企业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胁、甚至破产倒闭。

2 浅析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自身原因主要表现在企业资本金相对匮乏、企业自身素质差、抵押和担保难三个主面,银行为了贷款安全,在新增贷款中减少信用贷款的比例,增加抵押和担保贷款的比例。小微型企业可抵押物少,且折扣率高。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因此造成小微型企业贷款成本高、渠道少,融资能力有限;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融资渠道少、商业银行存在所有制歧视、贷款程序手续繁琐时间长、缺乏必要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信用担保中介机构四个方面。

3 解决我国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相关对策

(1)加强小微型企业的自身建设

首先,小微型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要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加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自觉性,做到守法经营,提升企业规模与质量的同时努力改善自身的形象。另外各类小微型企业要加大力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杜绝两本账册情况的发生,如有可能要提供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

小微型企业还要增强信用观念,消除逃废债行为。政府、法院等部门要督促小微型企业经营者树立正确信用观念,杜绝逃废债,并与金融机构通力合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打击逃废债现象,使小微型企业经营者自觉树立"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观念,从而为社会营造良好信用氛围创造条件。

(2)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在小微企业练好内功的同时,外部金融机构也应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烦、融资贵的问题。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可以积累潜在客户,实现盈利,与客户共同成长。

(3)关于提高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

商业银行应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放宽对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并根据收益覆盖风险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小微型企业贷款定价。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小微型企业贷款的风险点,及时做好小微型企业贷款的风险提示防范工作。

(4)出台打分卡方式评级办法

由于小微型企业规模有限,财务管理制度宽松的情况,商业银行可针对一定额度以下的小微型企业贷款采用打分卡式评级方式。不对财务报表等进行考察,而针对定量指标,如"人品、产品、押品,水表、电表、税表"等现场检查,并参考当地政府给予的评价综合考评。这不仅解决了企业没有正规财务的问题,又缩短了评级时间,以满足小微型贷款企业针对资金"短、小、频、急"的要求。

(5)加强银保合作

为了解决小微型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商业银行可推广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小微型企业通过投保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的违约信用保险,通过保险公司来为自己增信。通过信用保险的方式解决了担保难的问题,同时也缩短了贷款周期,提高贷款的效率。

(6)加强银政合作

为解决小微型企业信息不对等问题,银行应与当地政府加强合作,通过政府成立公司类(不以政府财政收入为担保)借款平台或担保平台,将一定数量资信水平较高的小微型企业推荐给银行。平台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达到通过平台给小微型企业进行增信的目的。既提高了银行贷款效率,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4 结论

为了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应发挥政策性的扶持作用,尤其是银行要提高对小微型企业的服务水平,小微型企业自身也要不断增强整体实力、提高信誉保证。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切实解决好小微型企业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