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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8 09:19:46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1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蕴含着各民族的集体智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传承人的老去,许多珍贵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而面临生存困境,保护与传承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目前,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义化遗产的保护基本上停留在采访、记录、拍照、物品收藏等简单的工作层面上,这种文字、录音、录像、摄影等传统的保护手段,曾保存了大批珍贵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但是,书籍的生霉、录音带的失真、录像色彩的蜕变、录像带的老化等,都会使所记录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信息不同程度地出现失真,加上拍摄角度的限制,影响了长期保存和利用。

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利用重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原生环境的方法,即在现代社会环境中构建民俗保护区等方式还原其原生文化空间,做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原生形态与模拟原生环境之间的和谐,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原生形态进行保护。重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原生环境的方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类似于“动物园”式的保护方式,只能保护个别的传统体育项目,不能对众多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进行系统、全面的保护,且经费投入过多。

数字化技术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新途径

随着IT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保护已经成为众多保护措施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8年12月在北京举办的中美文化论坛以“数字化时代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现”为主题,与会的中美代表总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经验,并规划和展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未来发展,这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提供了思路。2011年5月,《文化部关于加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部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图片、影像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这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指明了方向。自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工作迈开了坚实的步伐,特别是在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数字建档以及数据库建设等领域,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

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提供了新途径。相对于传统的保护方法,数字化技术在物理空间占用、管理成本、传输、资源共享等方面独具优势,数字化保护方法具有手段先进、传播面广、增值性强、成本低廉等特点。这种方式有利于对民族传统体育文物、体育文献资料、体育制度、体育教育和体育文化习俗等内容进行保存,对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行数字化仿真,对民族传统体育文物进行数字化复原或虚拟修复,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展示,还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信息,允分展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的策略

由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本身面临的濒危处境,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整理、监控、管理相结合,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虚拟再现,建立永久档案和数据库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策略。

1.保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真实性

在数字化保护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风貌,防止出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扭曲、变形等不良现象。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数字技术和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特征相契合,以防出现曲解、甚至遗失文化遗产的事情。目前的数字化保护大多是出于商业开发的目的,对文化多样性的价值保护重视不够,最终伤害了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风貌。比如在记录民俗舞蹈动作、武术动作的时候,要保证数字化记录的成品的正确性、科学性、真实性。

2.保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在其形成、衍生以及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根深叶茂、纷繁复杂的体系,但在数字化保护过程中很难全面收集或再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全貌,这就容易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出现片面性。如目前对武术套路的数字化保护,数据库对少林、太极、武当等众多武术流派的拳法和基本动作进行了采集,但鉴于这些武术流派体系庞大,很难记录下这些武术流派的全貌,如果被后人误认为不完整的数字化材料代表了各武术流派的精髓,就会影响人们对武术文化遗产的认识水平,最终影响到武术文化遗产的完整性。

3.与现实保护相结合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数字化,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源,进入投资人的视野。因此,不仅在虚拟世界中要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在现实世界中也要有效地保护。目前,人们对很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不仅要进行虚拟访问,还要进行现实体验。这就要求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两手抓,做到数字化保护和现实保护相结合。

4.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化分类体系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风格迥异。据统计,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977项,对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有利于我们进行研究和传承。建立数字化分类体系,要因类制宜,采取适合各自特点的方法和措施开展数字化分类。在分类时,注意民族传统体育知识的系统性、内隐性和复杂性,从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民俗学等多角度进行详细分析,总结其演变过程、形成要素、地域特征等,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分类做好铺垫。

5.建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库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库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文本、图像、语音、音响、影视、影像、软件和科学数据库等多媒体信息进行收集、组织、规范性的加工和压缩处理,使其转化为数字信息,然后通过计算机技术进行高质量保存和管理,并通过网络通信技术进行高效、经济的传播、接收,实现知识增值,使互联网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都能从网上得到各种服务。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2

[关键词]凤凰;传统村落;保护;文化空间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7)03-0001-08

基金项目: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专项课题“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项目编号:13@ZH001)子课题“湖南凤凰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艾菊红,

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民族文化、人类学。北京100081

随着近些年城市化的进程加速,我国的村落数量锐减,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很多有识之士认为,传统村落是我国民间文化的根源所在,尤其是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传统村落中保存的活态文化,一旦传统村落消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环境,也将随之消失,我们传统的根脉也将失落。冯冀才先生明确指出,在传统村落中包含着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除此之外,大量的民间文化保存在村落中,是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产生的“生命土壤”,是保证非遗传承的根本。而且村落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基地,其文化具有时间流动性的,活态的和立体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1]随着近些年人们越来越关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对传统村落急剧消失的担忧,保护传统村落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从2003年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12个历史文化名村,到2014年,一共有385个村落被命名为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国家又全面启动了传统村落的调查,同年开始专家审定和进行“传统村落名录”的甄选。这些举措都极大地促进了传统村落的保护。

虽然传统村落的保护成为热门话题,但是目前国内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还并未成熟,也未形成理论性的研究和保护体系。多是从保护建筑、文物古迹和村落居住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以及民俗、节庆、民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来研究传统村落的保护,传统村落的保护模式也主要以旅游开发为主。湘西凤凰历史上作为西南重镇,有很多具有浓郁湘西民族风情的传统村落,近些年凤凰又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其传统村落的保护,对国内其他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具有典范的意义。笔者在本文中尝试采用“文化空间”(cultural space)的概念,以湘西凤凰的传统村落保护为例,来探讨传统村落的保护理念与方式。

一、文化空间的概念及其含义

文化空间的概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与文化表现形式一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一种重要形态。其给出的定义为:“文化空间”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集中发生的地方( 或‘物理空间’) ,也可以是以某一周期性 ( 周期、季节、日程表等) 或者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个时间意义上以及物理意义上的空间,要靠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的发生表明其存在。”[2]这个定义更多的是从人类学的角度给出的,文化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地点和场所,是文化活动发生的场地;而且也可以是一段时间,是某种周期性发生的文化活动。在文化空间中,包含着行为主体,及其所创造的有形的物质文化,比如建筑、遗迹、器物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比如民间文学、技艺、表演等,以及周期性举行的节庆、集会、游行等。也就是说,首先文化空间是由人创造的,是人的实践。正如法国都市理论研究人员列斐伏尔等(Lefebvre,et al. )对“空间理论”的阐述,认为空间的产生是由于人类有意识的活动。[3]从这个角度来讲,文化空间具有深刻的非物质性,是以人为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国内对于文化空间的研究也J为,文化空间是以地方行为主体为主,是当地人所共同拥有的。[4]除此之外,国内不少学者对文化空间的研究认为,文化空间具有空间性、时间性和文化性。[5]由于文化空间是传统文化或者说民间文化发生的场所,或者说是有规律发生的时间,因而,文化空间还具有生活化的性质。[6]还有学者更进一步论述,文化空间的是由场所(空间)、时间、行为主体(参与者)、组织管理、行为叙事等因素共同烘托的“文化氛围”,在特定制度下体现了营造文化空间的群体的传统习俗、价值观、信仰、艺术等文化特性。[7]向云驹通过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的10个文化空间进行综合分析发现,文化空间具有一些共性:有独特的地理区域和空间范围,在这个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文化都被纳入到代表作中,但有典型的文化特征或者独特的语言和历史。在文化空间综合了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于一体,因而成为活态的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集中、最为典型、最为生动的形态和形式。[8]综合以上研究可以看出,文化空间是在一个地理空间,或者是在一段时间发生的某一群体所实践的文化活动,具有整体性、活态性、地方性等特点。文化空间可以有地理文化空间,也有语言文化空间、族群文化空间、时间文化空间等等,其中村落文化空间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空间,具有直观、封闭和完整的特性。[8]

笔者认为,传统村落就是一个个天然的文化空间,其中包括人对村落营造形成的村落建筑空间布局,村落周围的田地山林等构成了村落的自然景观,人在村落及其周边空间发生的各种民俗民间活动等构成了整个村落的文化空间。而且村落文化空间并非完全孤立和封闭,节庆、庙会、集市等文化空间是将村落文化空间勾连起来,形成不同文化空间之间的叠加,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文化空间。从这个思路出发,可以拓宽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不仅使对传统文化的整体性保护,而且注重在保护中的传承、发展和创新。

二、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村落及其保护和开发理念

湘西凤凰的传统村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山地自然风光型。这些村落以优美的自然山水为主要特点,村落周围植被繁茂,峡谷山地相得益彰,或独具一体,或相互连接,形成传统村落与自然风景的高度结合与协调,使山水因聚落而灵动,聚落因山水而优美。二是民族文化特色型。这类传统村落主要以苗族村寨为主,具有浓郁的湘西苗族风情,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建筑特点明显,口承文学发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承载地。但是由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冲击,苗族文化变迁剧烈,因而这些民族文化传统村落需要系统地整理和开发。三是军事防御与古战场型。这类传统村落多建于明清时代,主要是过去的军事防御屯堡,后逐渐发展成为村落。建筑格局具有鲜明的军事防御特色,房屋建筑具有深厚的地方地理特征。这些传统村落是民族摩擦冲突与交融的见证与产物,具有很高的军事研究价值,也是申报凤凰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三类传统村落在全县大约有43个,近些年凤凰县已经投入了6000多万元,按照规划分步分层次进行开发和整治。其中黄毛坪村、早岗村、竹山村等8个村先后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老家寨、早岗村、黄毛坪村、东就村、老洞村、勾良村、拉毫村、舒家塘村和菖蒲塘村等9个村被列入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山江镇、腊尔山镇等被列为国家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山江镇、冬就村成功申报省级特色旅游名镇名村;老家寨村、冬就村顺利成为湖南省三星级乡村旅游景点;早岗被列入湖南省四星级乡村旅游景点名单。

正因为凤凰的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湘西民族特点,作为一个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县,凤凰县“将保护传统村落列入全县文化产业整体规划,列入全县旅游总体规划,列入乡村规划。”[9]也就是将这些传统村落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在旅游开发的背景下全县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传统村落的保护也就是在这一思路下进行。根据对凤凰乡村旅游的分类统计,乡村旅游资源可以划分为乡村自然景观、乡村遗址遗迹、乡村建筑景观、乡村旅游商品、乡村文化遗产等六大主类。 [10](P.29)这六大类乡村旅游资源可以大致划分为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两大类型。历史文化主要表现为遗址遗迹、乡村建筑等,主要包括南方长城、古城堡村落,名人故居和坟墓等。民族民俗文化主要包括村寨住居及其生产生活、节日庆典、民俗活动、民族民间工艺及艺术,以及等。前者主要是固态的、静止的,后者则是活态的、变动的。这两类乡村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南北商跸呗飞稀1辈恐饕是古老的苗族村寨,以山江镇为集中地区,包括有老家苗寨、东就苗寨和老洞苗寨等。南部主要是沿苗疆边墙,由明清时代遗留的兵营屯堡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村落,主要有黄丝桥古城、拉毫营盘等。2014年,凤凰县对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设计方案》,同样期望依托凤凰浓郁的苗族民俗资源作为重点进行旅游规划和开发。由规划的地点来看,对凤凰苗乡旅游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对传统村落的开发上,深入全面挖掘凤凰各村寨的文化和经济价值,根据每个村寨不同的特色,打造一村一品,一景一色,体现不同苗乡的特色,也避免同质化资源所造成的。比如对于老家寨的开发就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借助老家寨“老家”名称的概念和涵义,依托古色古香的苗寨民居和风水林旅游资源,以及苗族原始宗教,打造苗乡精神“家园”主题。其二,依托老家寨、水库以及水库周边优美的山地环境,采取苗民居建筑形式之一的吊脚楼建筑形式,沿着山地合理布置休闲度假设施,并以“融入式”开发模式,引导苗寨民居开发苗家餐饮、苗族工艺品、苗家客栈等休闲业态。规划建设亲水竹桥、神秘幽林、古寨游线、休闲民居、民宿度假村项目。对勾良苗寨和拉毫营盘村的打造则是以南方长城为依托,结合自然景观,打造成旅游度假区,使村景合一。[10](P.109)

从凤凰对于乡村旅游的规划中,可以看出对于凤凰传统村落的保护实际上是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结合的一种整体式的保护、开发和改造。目的是保留凤凰有特色的传统村寨,作为旅游资源,发展凤凰的经济。这种思路目前是我国的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方式与思路。

三、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

根据以上发展以乡村旅游促进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凤凰的传统村落保护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传统村落

湘西州结合土家族苗族文化的存续现状,根据非遗整体性保护需要,实施建设“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全州8个县市分别选择了一个非遗资源比较丰富、文化空间相对完好、文化特色非常鲜明的村寨作为试点,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这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习所、传习展示中心、生产性保护基地等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这样的思路与凤凰县在旅游开发背景下,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谋而合。凤凰乡村旅游的北线特别注重苗族民族文化的开发和利用,期望能够全面充分地将苗族文化发掘和利用,包括衣、食、住、生产、民俗、信仰等各个方面,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案例:山江镇苗族文化风情小镇。在2013年3月文化部批准的《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凤凰县山江苗族文化生态核心保护区被正式确定为该“总体规划”中“核心保护区”之一。其中山江镇的黄毛坪村被确定为首批文化生态保护区示范村。凤凰县期望塑造一个大山江苗族民俗文化游,借助建设山江――老家寨――雄龙――凉灯苗族风情游线路,将周边3个苗族聚居乡镇及腊尔山片区共40个村联为一个苗族文化生态博览区。在这样一个区域中,注入赶“边边场”、苗族婚俗、苗族“四月八”、“六月六”活动民俗活动,引入体验式博物馆理念。一方面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吸引游客参与体验苗族特色风情;另一方面借以保护全县传统村落建设来实施文化生态工程,也让村落中的非遗项目得到保护与传承,让传统村落文化、习俗得以沿续和发展。目前在山江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把山江苗族博物馆、天龙峡、老家寨、八公山等作为主要景区进行打造。山江苗族博物馆主要以展示静态的苗族生产生活资料等,但也开展了苗族鼓舞、苗绣、纸扎等的制作与展示,同时也进一步在山江博物馆引入活化的民族文化特色。2015年4月30日,大型苗族风情剧《苗寨故事》于山江苗族博物馆精彩上演,丰富了凤凰乡村旅游文化内涵。老家寨按照“古典化、特色化、民族化”的原则,整修村落的环境和传统农耕园地、保护特色民居、搬迁居民等。2015年5月1日,老家寨景区正式对外开放。周边乡镇的苗族村寨保护也在同步进行,比如山江镇已经报批成为山江苗族鼓舞文化艺术之乡;相邻的禾库镇德榜村已经在建设苗族银饰生产性保护基地,不同村寨也展开了相应的苗族服饰、苗绣、苗族花带等生产性保护项目建设。在下一步的规划中,把山江镇建设成为以民族文化为核心的风情小镇。2015年多方投资500万元开工建设山江标志性建筑《鼓艺楼》,苗族博物院标志性建筑物,山江标志性建筑物苗族文化广场(跳花坪)等;2016年开工山江苗族文化一条街,山江镇整体建筑民族化改造等;2017年完善山江镇内各标志性建筑的有机连接,完善周边特色村寨建设协调布局;2018年将山江苗城建成团结之城、文化之城、产业之城、生态之城,成为全国全世界旅游目标地,并向全社会开放。建造出具有民族特色村、民族生活习俗村、民族绝技表演村等为一体的主题艺术村,为画家、歌唱家和作家等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来此举办各种摄影展、书画展、歌唱比赛、作家座谈会等。这样的设想与规划,目的在于保护古苗族村落,以及其中的活态文化,使旅游发展的同时,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

(二)整体搬迁集中保护的传统村落保护方式

通常情况下,社会经济发展对传统文化,传统住居模式会造成巨大的冲击。人们愿意追求更为舒适的居住环境,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人们会对居住的房屋进行翻修和重建。为了防止扶贫建房对传统村落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凤凰县对一些传统村落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进行扶贫帮扶和保护传统村落。已经整体收购保护的有老洞古苗寨、老家寨古苗寨、舒家塘土家寨,下一步将收购拉毫村盘传统村落和黄丝桥古城民居。

案例:舒家塘古城堡是湘西明清时期苗疆边墙系列军事防御工程体系的一部分,也是其中保存最完整的建筑群。其古城墙略呈圆形,总长1500余米,高约7米,宽2米,每隔3米有一个t望口。墙身由大块青石粘石灰糯米浆砌成,最重石块达750千克。墙形曲折蜿蜒,极富变化。全城共设东、南、北3大门,易守难攻。村内巷道错落有致,多为丁字型,通往全城上、中、下塞,全部用青石板铺就。房屋建筑具有独特的湘西多民族人文氛围,门窗雕刻工艺精湛,人物造型栩栩如生,多为清代遗物。城中现存12户石制大门,皆由整块条石建成,门匾上的题词字体多样,笔法严谨,内涵深远。整个村落为研究明清时期的军事、政治及职官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也为研究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和独特的建筑体系丰富了内容。2006年舒家塘村被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被列为全国第一批传统村落。2014年7月,出于保护舒家塘古城堡和挖掘城堡文化旅游价值的目的,凤凰县结合国家传统村落保护,文保单位修复及危房改造工程,组织实施了舒家塘传统村落及危房改造示范工程,投资1500万元实施城堡内54户住户整体搬迁。在古城堡附近重新建设了舒家塘新村,为村民统一建设了安置房。2016年6月30日实施了搬迁入住仪式,首批已全面搬迁入住。

(三)建设生产性保护基地的方式保护传统村落

根据凤凰县旅游发展规划,凤凰乡村旅游中的四大板块之一就是苗家民俗板块,主要以苗民俗全时空体验旅游产品为主,发挥苗寨服务功能,重点开发苗文化体验产品。因此,对于苗族的民族民间艺术与技艺等进行开发和打造,申报获批了9个文化艺术之乡,包括歌舞、银饰技艺、戏剧等。这些传统村落在旅游开发的规划下,通过对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起到带领村寨及其周边村寨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

案例:禾库镇的德榜村,有2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共202户,952人,是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村,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苗族银饰锻制之乡。德榜村银饰传承历史悠久,可追溯至清朝时期,至今已三百多年的传承历史,村内银饰制作氛围十分浓厚。目前,全村约有11户40余人从事专业银饰加工生产,现有州级银饰技艺传承人1人,县级银饰技艺传承人7人。德榜村先后被评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4-2016年再度入选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湖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4年6月被湘西州人民政府授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生产性保护基地”。根据该村的特点,凤凰县对该村的保护和开发主要集中在银饰的加工展示与技艺传承方面。近些年与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传习所合作,承接传习所的银饰订单,对德榜村银饰加工起到了促进作用。2016年,凤凰县对德榜村的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生产性保护基地进行进一步的打造。除了集中展示德榜村德银饰加工技艺外,还进行传承培训,选取年轻艺人进行家庭式授徒培训,保障年轻银饰艺人在培训完成后能独立经营好一个银饰作坊。凤凰县期望能将德榜银饰村打造成凤凰县银饰锻制技艺生产性保护展示和传承的重要窗口,整合禾库镇德榜村及凤凰县内文化旅游、环境、人文等资源,扩大苗族银饰锻制技艺对外交流和影响力。同时,银饰锻制也可以成为禾库镇农民致富的龙头文化产业。

四、从文化空间的视阈分析凤凰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前景

上述三种凤凰传统村落的保护模式,在我国的传统村落保护中都是常见的模式,从文化空间的视阈来看,这几种传统村落的保护模式各有千秋,在全国各地都有成功或不成功的案例。

首先,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方式,曾经被认为是最好的传统村落及文化的保护方式,可以将传统村落及其文化完整地保护下来。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在全国各地建设了不少文化生态村或者是生态博物馆。从文化空间的概念来看,无疑,这是一种完整性的保护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目前面临着重重困境,首要的问题是,由于时代的发展,传统的生计方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越来越多的青壮年离开家乡外出务工,造成村庄严重的“空心化”。比如亚洲第一座生态博物馆――贵州梭嘎生态博物馆,该馆建于1997年,1998年正式对外开放,目的就是希望通过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将梭嘎村进行整体性的保护。但是随着近些年年轻人离开家乡外出务工,传统文化无可避免地发生变迁,生态博物馆目前只是保留形式上的博物馆。[11]凤凰的情况极为相似,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到江浙等东南沿海务工,造成村落空心化。但是由于作为苗族文化生态核心区的山江镇距离凤凰县城不远,交通方便,在政府和当地民众的共同努力下,如果乡村旅游的发展比较好,那么青壮年劳力的回流有望,村落的整体保护也将会进行。国内这方面也有类似的案例,比如广东省河源市苏家围村,当村落旅游发展起来,客家民俗村的名气越来越大,村民从旅游中真正受益之后,原来外出务工的青壮年纷纷回流。[12]笔者调研期间,采访了山江苗族博物馆的馆长,也是较早在凤凰从事乡村旅游建设的龙文玉先生认为,如果山江镇的旅游发展起来,青壮年的回流不是问题。凤凰县主要负责乡村旅游的铭城公司总经理对此充满信心,而且指出,目前由于山江文化生态区旅游的良好发展势头,已经开始出现青壮年劳力回流的态势。

目前凤凰文化生态区的建设思路,并不局限于一个村落的保护,而是将整个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区域进行保护,这是文化空间概念的拓展,有助于整体的传统文化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文化空间具有生活化的特性,生活在其中的人需要有生存和发展,必须与时代同步。国内文化生态村的建设失败的案例,在于忽视了村落的发展需求,只是将村落静态地保护下来,因而造成生态村徒有形式。凤凰对于生态文化区的建设使在旅游开发的思路下进行,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促使凤凰传统文化采取“旅游化生存”[13]的方式,这是在发展中保护的一种思路。

其次,整体搬迁的保护模式是国内较早保护古村落的方式。对于传统的民居和古建筑,以及村落的整体布局来说,这种保护方式能比较好地保护古村落的建筑及格局。但是作为文化空间,非常注重人在空间中的主体实践,文化空间具有活态性。这种保护模式有诸多不利,首先是忽略了村落与人是一个整体,传统村落不仅仅包含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居民是村落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所有者。离开了人,传统村落充其量最多是一个建筑博物馆,而缺少了生动鲜活的人的生活,所谓的“文化风情”或者说“民族风情”也就荡然无存。如果作为旅游开发地,这种保护模式下的传统村落极易过度商业化,反而使传统村落失去了原真性。游客也无法体会民族文化的魅力,最终将影响旅游开发的成败。第二,这种保护模式需要大量外界资金的注入,一旦资金短缺,传统村落的保护就岌岌可危。第三,因为村民已经搬离,村民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⒂胍馐痘岱浅5漠,这种保护模式基本要靠政府,或者是资金注入方。这种保护模式下,原来的居民从旅游上获得的收益也会非常有限,与最初希望村民从旅游中获益的设想相去甚远。最后,这种居民搬迁模式的传统村落保护,也造成村落文化的剧烈变迁,使村落的文化空间会进行重新塑造和整合。这种案例在全国有很多,比如广东中山市翠亨村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引起了村民的诸多不满。[14]当然村民易地搬迁的模式并不是一无是处,可以在旅游区位资源不好的情况下进行。将传统村落作为静态的建筑博物馆保留下来,也是一种可以采纳的方式。

第三,建设生产性基地的传统村落保护方式目前是一种调动村民主动性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方式。自从上世纪80年代墨菲(Murphy)提出旅游研究中社区参与的概念,[15]目前学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认为良好的旅游发展模式是必须注重地方参与,重视地方社区的利益,使当地人真正成为旅游发展的受益者。因而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参与到村落保护中,就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凤凰这三种传统村落的保护模式基本上都是政府主导型的模式,即使有村民参与,也大多是象征性的,多是政府单方面的咨询或者是告知政府的计划,村民主动参与并有发言权的机会不多。但建设生产性保护基地,则一定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使村民参与其中,才能实现。前述德榜银饰村的例子中,我们已经看到,由于与旅游市场对接,村民在银饰锻造中已经获得了良好的受益,这吸引了该村以及其他村寨的村民加入到银饰锻造行业中。村落生产性基地的建设为银饰锻造提供了操作、传承和发展的平台。目前在凤凰,类似于德榜苗族银饰锻造村落的特色村寨一共有9个,这些文化艺术村落都是依据各自村寨的特色进行开发。其原则就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村民积极参与,形成特色村寨,与旅游市场对接,使村民能够从中真正受益,这样才能保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这种方式目前看来具有相对比较好的前景,村民主动参与其中,如果从中受益,那么村落的活力以及特色能够继续传承。而且如果发展得好,这些具有不同特色的村落或许可形成更大区域范围的特色文化区。正如张晓萍教授所提出的,“通过‘内源式’、‘造血式’的自我发展手段”,使传统村落的发展能符合时代的发展,[7]这样才能维系传统村落的生命力,使传统村落的保护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实现一种村寨与人共生发展的态势。比如云南大理的新华村,同样发展白族银饰锻造,走出了成功的发展道路。目前凤凰的生产性建设村寨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的发展如何,还需要假以时日。

五、结语:作为文化空间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一种思路

凤凰的传统村落保护是从旅游开发的思路出发,希望借助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保护传统村落,做到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共赢。这种发展与保护模式目前也是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将传统村落作为文化空间,来考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或许能提供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首先,文化空间强调人的主体性。作为文化空间,传统村落的文化是人创造的,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作为村落的主体――当地的居民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和持有者,传统村落的发展和保护需要充分发挥当地居民的积极主动性,参与到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当中。这样的文化遗产保护就不是来自外界的和被动的保护,而是从内发生的,能够具有更强的能动性。一是保证了村民的利益,二是村民具有主体性,从而使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其次,作为文化空间,其最重要和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其完整性、综合性,真实、生态和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8]传统村落中是村落居民共同创造和实践,体现着传统文化的发生的空间和时间,是传统文化的生发土壤。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需要整体和真实地保护下来。特别重要的是,传统村落具有活态性和延续性,是人们生活的场所,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能按照静止和固态的思路,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不断在传承基础上的发展。

再次,文化空间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文化的本地化,具有鲜明的地方因素。这些正是传统村落的资源所在。因而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中,需要提出当地的“核心象征的文化因子”,在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这些核心象征的文化因子可以作为文化展演的对象。凤凰的传统村落大多都具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深具有湘西本土特性,其地方象征性的文化因素,比如凤凰的苗族银饰锻造、鼓舞、地方戏等,都可在文化展演过程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契机。但这种核心象征的文化因子必须需要在村落文化空间中,呈现出活态性,是生活化的展演。从而避免过度商品化所造成文化氛围的消失,使原本真实的文化因为展演而成为表演性的文化。

第四,文化空间的概念并不局限与地域文化空间,时间性的文化空间可以与地域文化空间交叉重叠,形成综合的文化空间。凤凰传统村落保护与凤凰节庆活动的文化空间相结合,比如与凤凰近些年打造的凤凰苗族服饰银饰节,传统“四月八”跳花节、“六月六”对歌节等结合,可以突破村落地域的局限,有助于整个湘西的文化生态区的建设。

在文化空间视阈下,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是综合、立体和活态性的保护。张晓萍教授认为,文化空间可以转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景观,开发非物质文化景观旅游可以保护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生态文化环境,以及建立文化传承的完整链条或谱系。通过非物质文化景观,可以使不能直观展现的一些文化氛围得以存续。因而她认为文化空间的旅游化生存模式,可以“实现文化空间的传承和发展,做到经济和文化的双赢”。[7]这也正是凤凰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思路和期望。说到底,传统村落的保护是将一个完整的文化空间保护下来,使文化在这样的空间中继续生存、发展,最终所延续的就是人们的生活。传统村落的产生是以人为基础的,因而其保护和发展也是以人为根本,作为文化空间的传统村落才具有生命力与活力,这样的保护才是最终可持续性的保护发展之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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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3

(一)传统村落大量减少传统村落分布广泛,历史积淀深厚、文化个性鲜明。中国村庄现有约60万个,传统村落仅占1%,约5000个左右。这些村落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就在于传统村落具有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布局的人文景观、姿彩纷呈的民族特色,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国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尤其近年来传统村落大量消失。2000年时,我国拥有360万个自然村,但到2010年变成了270万,10年间消失了90万个自然村,令人触目惊心。2009年至2010年,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20个课题组267人集中对我国长江、黄河流域以及西北、西南17个省113个县的902个乡镇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综合性复查。据“遗存实情”记录统计数据显示: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2004年总数为9707个,至2010年仅存5709个,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消亡1.6个传统村落。

(二)特色危机成为共性问题历史文化村镇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多万处,其中近7万多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半数以上分布在农村乡镇;还有1300多项部级“非遗”和7000多项省市县级“非遗”,绝大多数都在传统村落里;少数民族的“非遗”更是全部在传统村落中。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目前,“千村一面、万村一貌”的“特色危机”正成为共性问题。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特色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分期分批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4年2月19日公布第六批,部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数量达到528个,其中名镇252个,名村276个,分布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三)民族传统文化淡化消失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旦被破坏很难进行恢复。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对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能够有效地保护乡村文化,使得当地居民对村镇有亲切感、归属感,使整个村镇的居民具有凝聚力,为家乡的发展、历史文化的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没有形成规模的管理模式,以传统村落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正在淡化,乃至消失。

二、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内容

(一)历史文化村镇传统风貌的地域特色一些历史文化村镇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特殊的传统风貌和形态,主要指物质要素在空间上的布置形态,村镇地形的形成、布局以及交通组织功能的分区等。村镇独特的形态的形成主要由两个方面,首先是村镇地域的影响,其次就是受到社会传统格局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在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中,建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村镇的街区、道路以及古迹点等都与建筑的形态息息相关,不仅可以反映村镇历史信息的文物点,同时还是描绘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个补充。

(二)村镇独有的民族传统和人文精神特征村镇独有的民族特性以及村镇物质环境所呈现出来的民族传统和人文精神特征,通过直观的表象对人的精神造成影响,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价值。传统特色风貌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村镇特有的地方方言和文字、传统观念、生活习俗等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在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对其进行保护。

三、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策略

(一)传统风貌保护的整合性历史文化村镇的建设中,从外部上看,村镇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应该保持整体性。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受到村镇建筑物、空间布局,自然环境和人等的综合影响,要注重与周围村镇风貌很好地衔接在一起,避免断层现象的发生。村镇传统特色风貌整体保护过程中,既要对历史文化村镇的空间布局进行保护,也应该和建筑物的保护相结合,要注重村镇整体性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对其风貌的整体格局进行综合考量。

(二)整体与部分相结合的原则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应从传统特色风貌的各个元素出发进行保护,对不同的元素采取不一样的措施和方法,要对传统特色风貌需要保护的内容进行分门类别。因此,在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时应该注重保护整体与部分的相互结合,同时实施普通与特殊相渗透的方式,不仅要从空间结构上保护,还应该要有层次,分重次点、分阶段进行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总之,在保护村镇有形实体遗产的时候也要保护无形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旅游价值,在进行村镇建设的时候要有目的进行保护。如:周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遵照“保护古镇,另建新区,发展旅游,振兴经济”方针。后来,发展成为“中国江南第一水乡”的周庄,从此名扬天下。

(三)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特色风貌涉及到非常广的内容,其多样性也决定了对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不能以偏概全,要根据传统特色风貌构成因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更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保护,保证传统特色风貌的真实性,将其承载的历史信息充分表现出来。例如,古村的价值体现就是古村的整体,所以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应该进行保护,保护的对象就不能仅仅是建筑物本身,而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自然环境下的古村完整的传统特色风貌。而对于村镇内的建筑形式或者空间形态又要根据性质和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尽量保证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配套原貌。另外,村落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要和村镇的现代化发展相协调,因为现代化是生活质量提高的途径,而村民有享受现代生活的权利,所以,在进行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的同时应该尽量避免对村镇的经济文化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将保护与发展共同推进。

(四)确保人地协调与和谐人居的全面落实当前,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已经从传统注重保护单体建筑发展到保护周边自然环境的程度,对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已经不再局限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本身,而是已经辐射到与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有密切关系的自然环境、居民群众居住的村镇、村落。传统风貌保护不仅仅考虑到有形文化的保护,还考虑到地区环境、传统文化等无形文化的保护,即“传统建筑群及周围环境明显地体现着地方特色”。传统特色风貌保护要从促进人地协调与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深度出发,以全新的视角审视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工作,既要充分保护内涵和附着历史文化信息的实体建筑设施,更要保护蕴含和承载这些建筑设施的周边环境。

(五)村镇经济的发展与历史保护的有机结合当前国外对于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已经从注重古建筑的修复转向综合性的保护和发展经济方向。也即是说,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认识到,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只是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的一小部分,要实现长期的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就必须从保护村镇原住居民利益开始,从发展村镇经济开始,保持村镇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4

一、什么是古村落

(一)古村落定义

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已分六批共公布了528个部级的历史文化名村。2008年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对历史文化名城名村(镇)进行了定义,认为其是:文物丰富,历史悠久,保留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村(镇)。

在此基础上定义古村落为:聚居久远,拥有丰富传统文化遗产资源,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建筑等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古村落的传统文化遗产资源既包括村落的各类建筑、桥梁、庙宇、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又蕴含各类民风民俗、传统节日、民间信仰、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襄阳古村落现状

襄阳是一座有着2800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散落在农村的古村落承载着古城的历史文明及厚重文化。在襄阳现存的传统村落中,能够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寥寥可数。在中国住建部已公布的三批总计2555个传统村落名录中,襄阳占据2席,分别是枣阳市新市镇前湾村和南漳县巡检镇漫云村,南漳县东巩镇麻城河村有望成为襄阳“第三个中国传统村落”。

随着乡村旅游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千村一面”的特色危机正在爆发,传统村落正在遭受“持续性”破坏,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襄阳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已提出建议,希望可以对散落在农村的古村落加以确认,并制定保护细则,加大投入修缮保护。《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大古城古镇古村落、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保护、修缮、利用力度,实现城镇化与文化发展协调推进。”说明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二、襄阳市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既要对传统古村落进行传承和保护,又要让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在对传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对传统古村落重要性认识不足

传统古村落是历史的产物和沉淀,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几乎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保留和传承的最后阵地,对中国的文化复兴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传统古村落遗产的稀缺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从历史传承、文化沉淀的高度去认识古村落的价值,未能以长远的眼光依法加以保护,未能对古村落中的村民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使得古村落中传统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不够,破坏严重。

(二)“建设性”破坏问题

1.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对古村落整体风貌的影响。古村落旅游开发,要接待大批游客,为满足游客需求,需要修建更多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如道路、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住宿餐饮设施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在材料选用、风格设计等方面,都会对古村落原有的格局和景观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根本性的改观。大量游客涌入会产生大量废弃物,这些污染物的就近排放会使古村落的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破坏古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古村落的原真性是其旅游吸引力所在,如何在满足游客基本旅游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古村落的原真性,是古村落开发者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2.新建旅游项目对整体景观格局的破坏。古村落旅游开发会建设新的旅游项目,这些旅游项目的建设是在整个古村落的格局中凭空出现的,如果布局和设计合理,会增加古村落的整体审美和旅游吸引力,但更多的情况是破坏古村落的整体美。维护古村落现有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该是古村落旅游规划中至关重要的立足点。

3.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当地居民将古民居与落后、贫穷、土气画等号,看作是致富的包袱,私自对古民居进行改造拆旧建新,还对诸如桥梁、古树、寺庙、碑刻等进行破坏,结果很多珍贵的文化遗产、特色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保障措施和制度,被“千村一面”代替。

(三)文化空心化、同质化问题

对游客而言,到古村镇旅游,除了欣赏古老的建筑外,更希望感受当地的特色文化。目前古村镇旅游开发呈现文化空心化、同质化状态,主要表现为:

一是文化继承缺失。驻守古村镇的基本上是老年人或者外地经商者,本地年轻人外迁,人口置换普遍。如中国农耕文化的活化石――南漳县巡检镇漫云村,登记在册的272名村民现常住该村的仅130人左右,且人口平均年龄超过50岁,该村的特色农耕文化面临无人传承的局面。

二是文化的原真性、活态性难寻。随着古村镇的旅游开发,本地村民外迁,外来商业入驻,使得不少村落成为没有内在生命力的游乐场所,古建筑与其人文属性被人为割裂,当地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古朴民风难寻,真实的生活场景被商业化或表演化,蕴藏其中的原真文化荡然无存。

三是古村镇间文化特色不突出。由于规划时论证不足、旅游开发方式单一、急功近利等原因造成古村镇之间在资源特色、游览项目、旅游服务等方面大同小异,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

(四)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问题

古村落中传统民居、建筑、古树等的所有权问题比较复杂。作为文物的古民居是文物实体和文物形态的统一体,二者的所有权主体不同,前者是当地村民,后者是国家,由于其产权边界不清晰,造成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一是对古民居拆除与保护的矛盾。村民倾向于拆掉旧的民居,新建住房,满足其享受的需要,这可能会导致村落传统空间形态和历史文物景观受到破坏。国家要极力保护古民居,以保护历史文化、民族习俗等的多样性;

二是对古民居使用和维修的矛盾。古民居历史悠久,经历了风吹雨打,破坏严重,维修费用巨大,村民没有维修旧居的利益驱动。按照我国文物法相关规定,政府应出资对古民居进行修缮和保护,村民不出钱但可以坐享成果。这势必造成政府对古民居的无效投资与村民的过度使用之间的矛盾。

三是对古民居进行旅游开发的矛盾。对古村落进行旅游开发,会使大量的游客进入古民居进行游览参观,势必影响到村民的隐私和正常生活。如果村民从中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则会拒绝接待游客,拒绝参与旅游开发。但村民又不能拒绝游客,因为游客有对作为文物的古民居进行参观、对人类文化遗产进行欣赏的权利,国家也有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利。这势必造成村民与开发商、政府之间的矛盾。

三、政府在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中的责任与担当

对古村落进行保护,不仅是保护一个单纯的村落,同时保护的还有它的民俗、人文、地理地标等文化和特质产品,我们必须对当前古村落损毁严重的现状加以重视,多渠道抓落实,使古村落能够真实、完整地传承于世。保护并合理地开发利用古村落不仅是义务和责任,更是一种担当。政府在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中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传统村落的调查评估

传统古村落丰富的人文资源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和开发这些资源,不仅可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文化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繁荣。政府应高度重视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应“全面、规范、有序”的对本市传统村落进行普查,对传统村落中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古宗祠、古树、古桥、碑刻及历史名人、风俗习惯、民间传说和生态环境等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本市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历史状态,做好评估工作,建立并公布本市古村古镇名录,作为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镇(村)”的基础,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

(二)强化措施,科学制订保护、开发古村落的规划

古村落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不仅仅是景观修复、引进几个高端酒店,或是帮村民建起几个农家乐,而是个系统工程。建议市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科学制订保护、旅游开发古村落规划的工作,从源头避免“建设性”破坏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进行指导,科学制定古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对一些新建而有损古村落风貌的建筑物,有关部门应视不同情况动员或责令将其拆除,并非违章建筑物的,可酌情予以补偿,确保维护古村落现有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文化传承,突出特色,合理开发利用

政府应通过对古村落原真性、活态性、整体性的保护,恢复其固有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古村落文脉的完整与延续。保护古村落的原真性,留住原汁原味的乡愁。在保护与开发古村落的过程中,切忌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在保留原址、原状、原物的基础上加强修缮管理,原真性再现出古代生活的图景,让古风古韵原汁原味地流淌;保护古村落的活态性,延续完整文化脉络。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但要保护它原有的格局、建筑、历史环境,更要保护当地村民的传统生活方式,通过改善当地基本生活条件,留住村民,留住乡村,延续村落文化,让古村落充满生机;保护古村落的整体性,展现历史文化魅力。古村落是一个功能复合的多文化空间,承载着生产文化、生活文化和精神文化,也传递着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是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的集合体,也是生产、生活节律活动的承载地。只有对古村落的所有“文化空间”进行完整地、整体地施以保护,才能使古村落保护不至流于形式。

(四)解决产权困扰,完善工作机制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5

中图分类号:G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240-02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在有着深远的意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的性质、作用、意义之于民族、国家的未来命运,已经形成共识。世界上不同国家和组织,对于具有民族民间特性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文化的称呼和理解不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89年11月15日通过的《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建议案》中称之为“民间文化和传统文化”并进一步定义为:“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认为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形式;它的准则和价值通过被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其形式包含在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礼仪、习俗、工艺美术、建筑及其他艺术形式中。”[1]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从类别看主要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大类。民族民间文化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民族智慧的结晶,它不仅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体现着地域文化的多样性,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尺度。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支柱,没有优秀的民族文化的弘扬,民族精神就没有了根基,因此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是任重而道远的国家大事。

一、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现状

经济的发展是以同质性为路径,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却是以多元化为目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商品化步伐的加快,以自生自息为主要特征的民族民间文化受到巨大冲击,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人们对传统文化无暇顾及或不愿顾及,甚至短视的利用传统文化来创造经济价值,对传统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威胁甚至破坏。中国对民族民间文化价值和传承规律缺乏了解,保护方式欠科学。立法观念和法律保护意识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需要,导致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陷入严峻的局面。民族民间文化遗失严重,民间艺人后继乏人,许多传统技能面临年久失传的危险;一些独特的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文化资源流失现象严重;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被不合理、不科学利用开发。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缺少相关的法律,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的法规,但却缺少像韩国和日本等国的综合性文化遗产大法,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法律依据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人才不足;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地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少数地方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2]。

二、立法保护是根本性基础

就民族民间文化的整体性保护而言,立法保护是根本性的保护。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是“持久战”。需要一代一代人来做,仅靠调动积极性和应急措施是不行的。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与一些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意识和行动较快的国家相比,中国对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立法保护明显滞后。要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以保护、保存、利用和传承为目标,对文化保护各个层面的工作和环节都要有法可依。

通过立法规范民族民间文化的普查机制,确保全面有序地了解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状态。通过立法明确普查的方式和要求、规定普查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普查人员的职责、公民协助普查的义务等等。在普查的基础上,对认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依法亦以抢救和保护。对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优先抢救保护、依法对保护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给予适当资助。法律还需要明确规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规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持方法、保持者的权利、荣誉和应尽的义务。对特定的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法律还应该明确保护区的管理方式、资金的筹集、使用、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生态造成破坏应承担的责任。通过立法提高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将中国民族间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政府主导各方力量参与实现全民保护

在民族民间文化生态环境较为严峻的今天,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国务院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对提高公众自觉参与保护的意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民族文化保护牵涉文化、民族、旅游、宗教、教育等多个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协调各类机构,使传承主体及社会公众共同积极参与保护,形成巨大的社会力量合力,中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才会不断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高效和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制定保护标准和目标,系统解决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同时还要保障重点的和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各级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拓展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各方面作用,使民族文化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弘扬。政府部门还要建立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的监督制度,使保护工作能够科学地、民族地、有序地进行。

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培育全民保护理念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不是某一些人的工作,而是全民统一认识共同努力完成的工作,全民保护理念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的必要土壤和大环境。而教育是人类进行文化认知、文化记忆及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无论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还是传承、最终都要由人来实现,都要通过各种教育途径来完成。因此培养一批民族文化的传承人和传承团体的建立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就要依靠学校和各种教育培训形式来实现。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高等教育、中学教育、社会教育和民间培训机构等在人力、智力以及创造力等优势,创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教育体系,普查、挖掘、整理、研究、传播那些即将消失的文化遗产,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播功能和文化创兴功能。高等院校可以以一个学院为平台,结合课程体系特点开设相关课程,如开设民族歌舞、民族手工艺等课程。还可以将文化资本做成文化产业,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中应增加乡土文化内容,提高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的了解和热爱,提升认知和评价能力,形成应有的文化自信心、自豪感以及文化传播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持有人的作用,调动民间文化艺人,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鼓励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通过日常生活和专门学习的方式,发扬光大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民间民族文化。

五、旅游利用是保护的必要动力

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需要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合理的旅游开发利用可以扩大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空间,民族民间文化是活态的文化,不能仅局限于摄影录像,资料整理,建立名录体系等静态的方式。旅游利用是让民族民间文化在深度和广度上得以拓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对节庆文化的开发,建筑文化的展示、饮食文化的弘扬、服饰文化的挖掘等等,可以让世人了解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让文化持有同胞更充分地看到自己拥有的文化既是资源也是资本,从而激发他们热爱自己的文化,自觉关注本民族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以及其变迁和保护传承等相关重要内容。同时旅游利用所带给当地的经济价值也是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必要资金来源,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旅游利用使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化的民族地区也拥有必要的物质财富,因而合理的旅游利用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不可缺少的动力。

对民族民间文化以什么样的方式保护,是大家普遍关心和思考的一个问题,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但首先还是属于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的,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更加完备的抢救和保护的法律、政策,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民族民间文化。民间文化遗产的丰富性所体现出的民族性、独特性、多样性,决定了保护方式也应该是多样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是以保持其原生性为前提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其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的传承人联结在一起的,对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也应该是保护工作的重点。因此通过立法,确保保护的有法可依,依靠政府部门调动各方参与、借助教育途径的积极配合以及旅游开发的合理利用等齐头并进,形成多层面的、立体的保护系统。只有这样,民族民间文化才不会成为孤立的文化,自生自灭的文化,通过文化持有者和文化共享者的共同努力,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实现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化。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6

2012年我国政府正式启动传统村落的全面调查,同时进行了专家审定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甄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

2.宁波传统村落的地域性特征。位于浙东沿海的宁波,是河姆渡文化的发祥地,在周朝就已经有“甬”之简称,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因为历史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目前宁波遗留下来的传统村落已经不多,在现有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18个村落情况来看,这些经历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村落随着历史的变迁,现今还保留了较完整的历史文脉。这些村落普遍存在两大特征,一是村落整体性环境较为完整,它包括地名文化、建筑群落、桥梁道路设施、水脉、生态植被等,较具规模和历史原有风貌;二是留存了较多的地域性特色文化,比如民间风俗、宗祠、族谱等。

二、宁波传统建筑环境文化的保护方式

1.整体空间保护式。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并对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做了明确规定。对于生态博物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原地保护和居民保护的理念,把村落整体空间列为保护范围,容纳其所包含的物质形态要素以及非物质文化要素,进行整体性的保护,形成博物馆化的保护空间,有助于改善村落中的文化资源的完整性,这是对其进行合理的展示、保护和传承。

2.生活化文化场景延续式。延续传统建筑风貌是改造式村落的共生性建设的关键,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物质要素,构成与村民日常生活和谐共存的物质生活环境和非物质文化发生的场所氛围,也就是生活化文化场景的延续。随着村落的发展,改造式村落的原始风貌有了较大的变动,村落中遗留下来的少量传统环境及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是村落改造建设的原始依据,对村落中建筑的改造以及少量的新建部分均要以此为原型,保持村落传统风貌特征,尊重当地风貌,彰显地方特色;对于村落选址布局、建筑院落空间等所体现的传统文化思想应当理性地传承。

3.再现文化场景创造式。新建式村落在村落规划、建筑设计、景观建造等方面采用全新的方式,设计创新的基础是以村落原来的风貌和文化特征,通过村落现存的自然环境以及村民现代生活的需求,引入村落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具有传统文化风味的村落建筑环境和文化氛围。

鼓励村民积极引进本村的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持非物质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同时还可根据需求构造乡村产业的支柱。

村落建筑在设计时可借鉴传统建筑特点,来体现传统建筑中蕴含的文化涵义,所代表的特定习俗和传统,有效表达在新建筑中的传统文化。赖凌瑶认为更新研究需要对古村落进行大量的现场调查,应该对居民内部生活延续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需要提出延续街道街区的居住功能、进行居民保护以及延续居民的生活文化等面进行改造。在平面布局上参考传统建筑的区分方式,来配合村民的传统习俗和满足村民心理需求,同时利用非物质文化的传承等所需的空间进行布局。

三、宁波建筑环境文化的保护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1.村落建筑环境设计基本原则。传统村落建筑环境是由一系列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是自然要素和人工要素的符合载体,同时它又表现出环境形态的多样性。在传统村落建筑环境的保护设计时,需运用科学知识,秉持村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建筑的完整性、传统功能的连续性,使各种因素协调统一、有机融合。而在目前的古村落保护工作中,保护规划缺乏对古村落具体内容的控制与引导的深入研究。

我们应该注重整体协调,实现优化发展,传统村落本身就包涵了很多物质和非物质,需要多方面考虑,这条原则能协调好保护各方面的关系,也为日后村落的建设和保护提供了方便。同时借鉴国外等历史文化遗产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建设相关保护的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来建立真正的责任机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保护传统村落文化涉及到古建筑的修善、村镇功能区划的调整、基础设施的改善、生态景观的修护等。传统村落遗产的保护是村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发展战略的重要因素。

传统村落在外界的影响下,也需要注重自身的地域文化特色,不能随波逐流,宁波传统村落的古文化特色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环节,它不仅阐述了某阶段时期村民的生活盛产的发展历程,同时也体现了它本身的历史内涵和对未来的借鉴。

塑造传统村落应以现有为基础,通过自然渐变的演进理念,结合传统中最具潜力的部分与景观的现实及后续发展,从而巧妙地将自然因素组织到村落环境之中,使之获得持续活力的价值和生命力。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7

传统村落是与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不相同的另一类遗产,它是一种生活生产中的遗产,同时又饱含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它兼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而且在村落里这两类遗产互相融合,互相依存,同属一个文化与审美的基因,是一个独特的整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村落随着外部社会环境不断调整与适应,形成了相对独立且复杂的生产生活系统和自己的文化。村落文化是集合传统村落局地各种形式文化的总和。这些文化形式从村落最早形成开始,一直发展至今,是久远历史的传承,也是传统村庄延续与传承的基础,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在传统村落这个系统中,多元的文化要素之间联系紧密,相互影响与牵制,构成了传统村落的整体文化,具有完整性;其独立的空间因素又决定了其文化相对独立发展的独立性;传统村落文化受空间环境限制,地域之间的交流融合较少,各自在其特定的村落地域内独立发展,因地域自然条件、空间环境、民族等方面差异,使各传统村落的文化不尽相同,表现出多样性特征;但同时单个的传统村落覆盖面小,甚至很多以家族形式存在,体量较小,且是在其独特的历史环境中形成,很容易受到冲击,一旦受到破坏将永远消失。因此,它具有不可再生性。传统村落文化展现的场所,具有空间、时间和文化特征,是一个时空统一体。传统村落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空间,是传统村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独特表现形式。国务院2006年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文化空间纳入了保护范畴,研究传统村落文化时必须考虑文化空间在传统村落历史中的演化和发展历程,还要兼顾非物质文化与物质文化。

二、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

1.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是各民族的自然文化生活。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过度的旅游开发和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发展,对传统村落文化的生态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一些地方仅仅局限于眼前利益,忽视了村落背后的历史文化价值,表现出拆旧建新、破坏空间布局、过度商业化的错误倾向,导致传统村落文化生态遭到破坏。2.据有关统计,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在我国正在迅速消失,平均每年减少7.3%,每天消失1.6个村落。除了易毁难保的建筑外,许多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印迹也在逐渐消失。如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语言、文字符号、绘画、纪实等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但由于缺乏群众基础,无人继承和延续,这些符号逐渐消亡。同时,具有民族特色和宗教仪式凝聚力的风俗习惯也逐渐被淘汰。3.目前没有直接的具体责任部门对传统村落文化实施保护工作,村庄管理机构和有关规划部门也缺乏文化保护意识,文化保护机制不健全,而对于传统村落而言,缺乏政府的领导、社会的参与、后续的监管和保护,依靠自身担起文化保护的重任根本难以实现。从现有保护模式来看,政府部门明显更倾向于对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保护,而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明显不够,缺少了非物质文化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就缺少了灵魂。

三、传统村落文化档案管理的优势分析

1.传统村落文化是村民的集体记忆,是村民凝聚力的外在表现。传统村落积淀了丰富、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文化资源反映了传统村落村民祖辈的生产生活状况、保留了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的形式,因此,有必要建立档案来保存其原有的文化价值和形式,升华其文化的内在凝聚力,提升文化自信。2.传统村落历史久远、富含文化,具有宝贵价值,符合档案的属性。创建一个具有局地民族传统的村庄档案,意味着以文字或图像、音像、实物的形式保存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记录即将消亡的文化轨迹,从而使人们不忘记历史。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看,将传统村落的各类自然、人文文化建立档案记录下来,是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继承和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这些档案将是为后世留存的传统村落文化方面的巨大财富。3.政府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支持,是传统村落文化建档与保护的保障。政府部门通过政策指导和大力宣传,引导社会重视传统村落文化,在帮助传统村落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配备懂业务的专业力量开展传统村落的建档与保护工作,使传统村落的建档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传统村落的发展与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机结合。

四、传统村落文化建档与保护的实施路径

1.加强村民自主生产的档案内容,将最原始的传统村落文化资料归档。传统村落文化档案所有的记录来自于传统村落村民的收藏、记忆和口述,由村民独立保存的村落文化内容具备记录的真实性,许多记录都是建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传统村落,有些少数民族只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这些村落的文化传承主要依靠的是口头传授。少数民族往往具有本民族特殊的宗教和文化习俗,他们用原始的方式描绘特有的文化样本。如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四川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开展的阿尔羌文化保护项目中,全程充分发挥了村民志愿者的主导作用,获得了一系列的羌文化书籍、DVD、羌语朗读CD等项目成果。而这个过程也正是传统村落文化档案的自主生产过程。因此,在传统村落文化的建档与保护过程中,尤其要重视通过村民自主生产档案内容,获得最纯正的村落文化一手档案资料。2.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当地文化的认同教育和建档培养,使传统村落文化能记录、传承和发展。当今社会人口的大流动也带动了传统村落中村民的迁徙流动,造成传统村落中青壮年向大城市流动谋求发展的现实情况。脱离了传统村落文化环境,也让传统村落年轻一代更多认同主流文化,而对所在村落文化产生疏离感。目前在我国保护传统村落的整体环境下,政府部门应在传统村落档案建立过程中充分发掘传统村落史料,遴选优秀的传统村落文化汇编成课外读物,开展乡村实践、田野课堂等教学形式,培养乡村青少年对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应有的认同与热爱,逐年逐月将村落文化生活记录、存档,使传统村落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下去。3.建立传统村落文化创意产品档案,推动传统村落文化的推广。提升文化的新时代活力与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趋势。传统村落文化档案事业中蕴含了民族情怀、文化记忆和社会历史感,其中丰富的情感与文化需要通过文化创意产品作为载体进行直观的表达,这样才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传统村落文化。传统村落文化产业化能提升传统文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是对传统村落文化的宣传和发扬,这些离不开档案部门的科学记载,政府部门的组织、宣传等大力推动。如陕西华阴老腔、陕西户县的农民画、凤翔泥塑等等,通过文字、实物、音像记录的展现、再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效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推广,同时,开发出的文创产品,本身又可以纳入传统村落文化,成为传统村落文化的一部分,这样使传统村落档案管理的实效得以提升,从而推动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推广与认同。4.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做到文化和自然的价值统一的记录存档。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护其具备的历史文化价值。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与村落中各类人文自然景观密不可分,特别是在自然景观方面。因此,村落文化与自然两者的价值只有协调统一,才能更好地保存和体现传统村落文化的完整性。例如被称为东方人类古代传统居住村寨的活化石——陕西韩城党家村,就是两者的完美结合,身处其中就受到中国儒家传统人文思想的教益,真实地感知、感受到做人做事的哲理。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文化的传承必须因地制宜,坚守客观真实性和科学性,在开发与保护中尤其要注意保护传统村落的方位、风格、原始图案等,将乡村景观空间形式和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在传统村落的修缮中要注重对传统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注重对历史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客体和场所的保护。综上所述,通过创建档案来保护传统的乡村文化,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其文化价值,有利于美丽乡村建设,更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为此,将传统村落文化的建档与保护和“美丽乡村”理念有机结合,着眼于传统村落的发展需要,在文化传承的基础上科学地发展,赋予传统村落文化以新的生命力,使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与互动,使传统村落在保护中开发,在建设中优化,使村落更美、村民更富,从而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不断传承发展,重放异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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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8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69-0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在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后,在某种意义上基本结束了关于生产性保护的若干争议。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中,依然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困扰我们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认知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适用范围

在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

在这个文件中,首先明确了必须是具有生产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才能采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这一界定明确了生产性保护与整体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等诸多保护方式一样,只不过是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探寻得来的一种保护方式,不是全部的、万能的保护方式,更不是唯一的保护方式。诸多的保护方式共同推进了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然随着保护实践的深入将会发现更多的适合我们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方式,也将不可避免地对已经采用和实施地保护方式进行修订、完善,甚至是弃用。

在这个文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要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和基础,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任何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有效传承、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措施都是为生产性保护所排斥的,因而这完全可以作为衡量诸多措施是否能够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主要标准。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因而,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不过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所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并通过这些措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可供大众欣赏和消费的文化产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大众的视野,为广大民众所认知,从另一个侧面唤起广大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进而逐步唤起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既然生产、流通、销售是生产性保护中的一些手段,也就存在可以采用或者不采用、选择采用的可能,这种可能完全取决于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需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若不能明确这个问题,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是活态流变性,如果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那么我们的保护实践无疑就是失败的。因而,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探寻其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

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时代的变迁所带来的社会背景的诸多变化,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甚至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相当尴尬。这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传承,甚至存在其传承在某个时期空白的可能性,即缺少某一时期的时代印迹。任何文化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所经历时代的印迹,也正是这些诸多的印迹才使得诸多具体文化项目更具有价值,甚至其所具有时代印迹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其价值的大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一部分,自然也不能例外。因而,如何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连续性,尤其是其所代表的某种文化传统的连续性也就至关重要。如何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文化传统连续性的关键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通过探寻其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得以活态传承,使得其所代表的某种文化传统得以延续。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当代社会找到符合自身实际的合理定位,进而在现当代社会中实现自身的传承与发展。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9

一、认识傈僳族舞蹈,保护傈僳族舞蹈的意义

(一)傈僳族舞蹈“阿尺木刮”的起源和特点

傈僳族传统歌舞“阿尺木刮”发源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阿尺木刮”又称“阿尺木刮哇其”,是傈僳语,“阿尺”即“山羊”,“木刮”是歌或调子的意思,“哇其”为跳舞。“阿尺木刮哇其”即为“模仿山羊声音和动作的歌舞”,属于集体自娱性舞蹈。“阿尺木刮”歌舞热烈奔放、粗犷有力,生动地反映了傈僳族游牧、狩猎、采集、刀耕火种的历史演变过程,更直观地体现了傈僳族与山羊所结下的不解之缘。“阿尺木刮”是傈僳族历史的缩影,是傈僳族文化和民族血脉的传承。维西县傈僳族传统歌舞“阿尺木刮”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居云南省西北隅,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地处著名的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心地带。维西是滇西北疆防要塞之地,是通往印度、缅甸、康藏的驿运孔道之一,是古代滇西北“茶马互市”的重要物资集散地之一,是神奇美丽的香格里拉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山区地貌的影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生态环境十分多样,自然景观也十分壮美,境内群峰竦峙,江河奔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素有“滇西北生物基因库”之称,此外还有“兰花之乡”、“滇金丝猴大乐园”、“药材之乡”、“天然杜鹃花园”等之美誉。

傈僳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文化。长期的历史创造了傈僳族把物候、节庆、生产结合起来的自然历法;维西县叶枝镇农民哇忍波创制的傈僳族音节文字;傈僳族英雄恒乍绷故事等等。这些都是傈僳族历史发展的见证。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文化底蕴更为深厚。如今的维西县拥有着诸多文明财富: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传统习俗、民族民间传统口述文学、民族民间传统工艺、保和镇大祠戏、民族民间传统的音乐和舞蹈等等,而“阿尺木刮”正是其中最为璀璨的明珠。

“阿尺木刮”有着大多数传统民族艺术的共性:

(1)传承性,“阿尺木刮”的传承是原始的代代相传、口口相传;

(2)存储上的易逝性,没有完善的档案和目录,加上传承方式的原始,在发展过程中,容易破坏和遗失;

(3)利用上的可持续性,“阿尺木刮”是一种文化,是一种艺术,她的存在依赖于傈僳族的民族生活,并不因其他因素而消逝。

(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阿尺木刮”的根在维西,唯有扎根于此,才能保持其生机与活力。

除上述主要特征之外,“阿尺木刮”还具有综合性、艺术性、多元性等特征,唯有全面把握“阿尺木刮”的特征,深入地理解“阿尺木刮”的民族内涵,才能有效地促进“阿尺木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二)保护“阿尺木刮”的意义和必要性

(1)傈僳族民族文化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是全世界各民族璀璨多样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她是地球母亲孕育的众多儿女中的一个。而“阿尺木刮”则是这位儿女最重要的组成之一。

(2)“阿尺木刮”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阿尺木刮”是傈僳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是傈僳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傈僳族是中华民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阿尺木刮”记录着傈僳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傈僳族的精神。民族传统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传统文化的消失,便意味着一个民族的解体。保护“阿尺木刮”,就是保护傈僳族文化,就是保护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3)“阿尺木刮”是消失后就不可再生,保护“阿尺木刮”是重要而又急迫的。数千年的繁衍生息,同时得益于维特的地理地貌,代代傈僳族人口口相传,“阿尺木刮”得以传承至今。而最近的100多年,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加上国内的动荡,自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生活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严重。许多中华传统文化保存最完整的居然是外国的博物馆。而我们绝不应该让中华大地上硕果仅存的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二、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理论基础与方式

(一)指导原则: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

在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和自主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保护的指导原则。

(1)全面性,即在保护过程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保证其完整性和全面性。

(2)代表性,即在保护过程中,在保证全面性的同时要抓住其特点。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化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哪些民俗现象是有代表性的,抓住了这些,就抓住了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

(3)所谓真实性,即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化作品。

只有把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三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符合这“三性原则”的保护过程,才能真正的保护传统文化,避免在“保护”中破坏。

(二)保护目标:文化主体、传承人、生命力、文化生态

“阿尺木刮”作为传统民族歌舞,并不存在一个物理实体。保护“阿尺木刮”,关键是以人为本。要保护“阿尺木刮”,就要扩大其文化主体,保护其传承,让其开枝散叶,提高其存在的生命力,保护其存在的土壤,保护文化生态。

而这当中的关键在于如何保持传统村落的生命活力,以及处理好人民对更现代化的物质生活的向往和传统民俗保护之间的矛盾。只有解决的了如何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让村民能更好地生活的问题,这种保护才是有生命力的。

(三)保护方式: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旅游开发)、整体性保护

就目前我国在传统文化保护上总结了三个保护方式:

(1)抢救性保护,是指对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采集、记录、整理、立档、保存、研究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基础性工作。

(2)生产性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3)整体性保护,就是要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也包括传承人和生态环境。我国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依存。我们宣导的保护是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式来反映和保存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因此,整体性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一个重要保护原则。

旅游开发的方式属于生产性保护,其宗旨在于将傈僳族舞蹈等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带动维西的经济发展,既不为发展而发展,也不为保护而保守。以保持傈僳族舞蹈的文化生态区域完整性为前提,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

三、旅游开发与保护“阿尺木刮”

(一)旅游开发对保护“阿尺木刮”的正面意义

旅游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文化行为,旅游者靠文化去与自然景观交流,与人文景观对话,没有文化的旅游是苍白乏味的。开发以“阿尺木刮”为主题的旅游资源,不但能更好地促进旅游者与傈僳族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游者对于傈僳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对“阿尺木刮”的传承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良性的旅游开发对保护“阿尺木刮”有着积极的作用。

(1)“阿尺木刮”是维西旅游资源重要的组成

“阿尺木刮”是维西傈僳族人智慧的结晶,文化内涵丰富,有较高的旅游价值。是维西旅游资源的开发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对傈僳族传统文化进行旅游开发,可以促进人们更加深入地体验傈僳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促进傈僳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旅游开发能有效提高人们对“阿尺木刮”的保护意识

民族民间文化是旅游产业开发的关键生长点,受到旅游者普遍欢迎,能够为旅游经营者、为社会带来巨大的旅游效应和经济效益。为了发展旅游,为了拉动经济,或多或少都会促使各级政府以及旅游经营者们自觉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都将促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存得到宣传、交流、创新,能够扩大其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

(3)旅游可以推动“阿尺木刮”的推广

“阿尺木刮”是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具有较强的旅游吸引力,将其引入到旅游开发中,一方面弘扬和传播了“阿尺木刮”等傈僳族文化,一方面还培育和扩大了傈僳族文化的受众群体。

(4)旅游开发可以促进“阿尺木刮”的进一步发展

“阿尺木刮”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能够充分体现其文化、经济与社会价值。首先,“阿尺木刮”经旅游开发而成为旅游产品,使“阿尺木刮”得以传承和发展,便实现了其文化价值。其次,通过产品交换,实现经济价值的转化,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开发促进傈僳族文化的价值被人们认可和接受,被社会所了解和欣赏,促使傈僳族文化知名度提升,最终实现其社会价值。

(二)旅游开发对保护“阿尺木刮”产生负面影响

(1)“阿尺木刮”在开发发展的过程中失真。

部分景点在开发旅游资源时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不够到位,不够完善,使得人们在旅游中无法接触真正的独特文化,更无法对其深入了解,无法了解其珍贵性和独特性。

(2)不当开发,让人们产生对“阿尺木刮”的负面印象,影响其传播和传承。

部分景点在开发旅游资源时,流于形式,抛弃其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为了满足旅客的猎奇的心理,盲目改造一些民族风俗被改造,过分夸张,而导向奇异、古老、原始、甚至野蛮、低俗,市场的商业气息败坏了文化的内涵和意义。

(3)旅游业对当地生态的冲击,生活环境的巨大变化,破坏“阿尺木刮”生存的土壤。

旅游,一方面人们远道而来感受傈僳族文化,一方面人们也会改变傈僳族人的生活,这种改变对“阿尺木刮”带来的影响尚未可知。

四、“阿尺木刮”保护的现状

“阿尺木刮”的传承方式大概分为两种。“内部传承模式”:家庭、自学;“社会性传承模式”:艺术馆、群艺馆和艺术节。一方面通过教育机构、文化团体的进行书院式的传承,一方面大力培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和组建传承点,保持其原生性和活力,一方面将其作为部分中、小学校体育健康课的内容,为其将来的发展提供土壤。

傈僳族歌舞“阿尺木刮”已成为维西傈僳族旅游区内的一种景致。目前,由于地域优势、民族特色,迪庆州旅游业蓬勃发展,歌舞“阿尺木刮”以特有的魅力,吸引大批国内外游客。

现今迪庆州、维西县政府,文化部门等机构,已认识到傈僳族传统歌舞“阿尺木刮”的功能与价值,积极组织开展保护工作与举行大型联欢或表演。自2006年“阿尺木刮”被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及相关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立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傈僳族“阿尺木刮”的中长期保护规划、保护政策、措施及方案,更加注重对“阿尺木刮”的传承与保护,进一步提高了傈僳族歌舞“阿尺木刮”的保护力度。

五、结合旅游开发,傈僳族舞蹈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要突出原生态性,精心设计旅游产品。既要保持傈僳族舞蹈的风格和民族特色,又要贴合旅客需要,满足时代特征。对傈僳族舞蹈的改造应胆大心细,强调其艺术个性和民族特色,但不拘泥于细枝末节,这样才能保持其生命力。

(2)注重傈僳族舞蹈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建设。在旅游开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尽量保持舞蹈的原汁原味,让传统文化的感染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因此要注重传承艺人的培养,使舞蹈的风格不失去原始魅力。

(3)在开发傈僳族舞蹈旅游资源中,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作用。政府在旅游开发中应起到扶持和监督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对舞蹈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政策和经济的支持,一方面制定相关法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乱象进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六、傈僳族舞蹈保护前景展望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10

引言

老弄堂见证了千年瓷都的变迁,是景德镇传统文化和城市魅力的精华。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加速和工业化生产的推广,加之人们对老弄堂传统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关注程度不够,老弄堂逐渐失去原来的味道,产生了诸多问题。目前,延续传统文脉与保持地域特色,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共识。如何保护、更新老弄堂历史街区,让其重现生机而又不丧失自身的文化魅力,是当今景德镇城市更新设计中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1.景德镇老弄堂概况

景德镇老弄堂形成于五代、宋,成熟于明清,曾有“九街十八巷、一百零八弄”之说,其建筑类型主要有民居、店铺、会馆、制瓷作坊、窑房等。这里不仅是城市的脉络、交通的衢道,而且是普通老百姓生活的场所,更是千年古镇风貌变迁和陶瓷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舞台,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和艺术价值。时至今日,景德镇老城区仍然保留着大量的古民居、瓷作坊,和以它们为元素而串联起来的老弄堂。主要集中在南起小港嘴,北至观音阁,东起马鞍山,西至十八渡、三闾庙的范围。尽管我们很难再看到建国以前完整的老弄堂,但是,能够在今天见到分布之广、数量之多的老弄堂的城市已经为数不多了。

随着城市建设迅猛发展、人口增加和旧城区改造,部分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老弄堂受到破坏,公共基础设施逐渐陈旧,交通变得拥堵,空间环境日益局促,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老弄堂更新改造刻不容缓。

2.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的内容

老弄堂是景德镇城市发展的基础,承载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使命,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正是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的主要内容。按其存在形式主要包括两部分:有形遗产(也称物质文化遗产,如古民居、古作坊、古窑房为代表的老弄堂建筑、古窑址、陶瓷文物甚至弄堂格局、空间秩序、环境风貌等)和无形遗产(也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制瓷工艺、传统民俗等)。两者是皮与毛的关系,有形遗产是无形遗产的载体,无形遗产在有形遗产上累积、发展。它们是景德镇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丰富的陶瓷文化内涵。

3.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的关系

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两者目的相同:保护是为了留下丰厚的文化资源,提高人们的精神享受水平;城市发展是为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更充实便捷。

保护老弄堂传统文化是景德镇城市发展创新的基础和前提。保护就是最大限度地延长老弄堂历史街区的寿命,挖掘、发扬瓷都的历史文化内涵,吸收和综合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积极因素并赋予现代意义,使保护与发展结合,确保景德镇城市的特征与个性的延续,使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和谐统一。同时,景德镇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是社会的必然趋势。城市的进步就必须承扬地域传统文化,促进景德镇城市发展与深厚的历史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创造出富有个性、延续传统的地域性特色城市景观。

4.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互融的研究意义

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相融合对景德镇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意义重大:有利于保护老弄堂格局,传承景德镇特色建筑文化,展示城市魅力;有利于继承千年制瓷及历史民俗文化,宣扬瓷都地域特色,使城市的发展保持历史文脉的延续性;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整合经济、文化、旅游资源,创造瓷都新气象;有利于创新城市形象及亲和力,连接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促进景德镇再现古镇风貌并缔造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江南名城。

5.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互融的原则

5.1以人为本原则

居民是老弄堂的主人,传统文化保护和城市发展以保护老弄堂传统文化、服务居民、促进景德镇城市发展为主。首先关注老弄堂居民环境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可借助原有的民居、商铺等场所适当统筹,合理规划,保留并强化其生活氛围,让老弄堂环境具有亲切、宜栖、多样等特性,更贴近百姓生活,更具场所魅力,突出居民的主体地位。

5.2安全性原则

老弄堂建筑大部分是砖木结构,由于长期风雨侵袭,缺乏维护,有些已成危房。为真实反映历史,老弄堂建筑结构一般是不允许改变的,在工艺上使用原技术与材料本身就是古建筑保护和传承的重要途径。部分不妨碍建筑原真性表现的地方,如建筑内已破旧不堪的木楼板,可采用混凝土现浇楼板等现代建筑材料来替代。保证建筑结构上的安全,使古建筑满足现代防腐、消防安全的要求。

5.3时代性原则

任何历史建筑都不可能完全保持它建成之初的状态,因而对老弄堂传统文化的保护是指在适应时代需要的同时保护它自身的特色,不是禁止改变,而是对发展要加以控制。不应过分强调保护传统文化而牺牲城市环境的舒适性和创造性,要使城市有机生长、协调发展。

5.4可持续发展原则

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互融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其与周边城市环境如何融合、如何可持续科学发展等问题的探索。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是作为历史产物和未来改造者对当代的一种理解,不只是为了过去而尊重历史,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历史。既对老弄堂的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又能确保传统物质空间形态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形成和谐的关系。

6.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互融的方式

景德镇既要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参与到现代文明中去;又要传承历史文脉,使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现代语境下城市传统文化的传承,不再拘泥于形式的延续,而必须通过传统与现代的交流和互补,创造具有个性的城市景观特色空间。

6.1借鉴、更新保护理念

景德镇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共生的城市,只有更新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理念,才能使传统永不褪色,创造出景德镇独具个性的城市魅力。通过现代语言和设计手段呈现传统要素,借用符合当代审美情趣的形式和技术,营建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特色环境空间,使景德镇城市能够依托特有的文化背景而呈现出独特的精神魅力,如将老烟囱做成广告景观塔之类的设施,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功能的完美结合,似乎可以感受到在现代文明笼罩下的历史回音。

6.2老弄堂格局保存与完善

老弄堂街巷多、分布广、面积大,在传统文化保护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保存、保留老弄堂传统街区的独特布局。整体遵循原有的网状式格局,集中整合、全力打造老弄堂。通过整体布局和详细分析,将南起珠山路北至观音阁,东起莲社北路西至昌江及三闾庙划定为重点保护区。以已具备基础条件的前街(中山北路)和改造后的斗富弄为依托,以纵横交错的老弄堂为经纬,以古窑房、古作坊、老店铺等为载体,以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统一为特点,在整体上形成一个代表景德镇传统文化的历史风貌区。在保护好相应的历史遗产的同时,可考虑在老弄堂与新城区交接处局部打破传统构型的限制,作为与现代城市的过渡性区域,形成适宜人居、休闲的开放空间,以适应现代城市生活。

6.3老弄堂传统文脉的传承

城市不更新就会衰落,但城市发展不能摒弃历史,从理论上讲,城市最深刻的特征在于它的文化,而文化又常常深植于传统中。任何一座现代城市要想获得独特的精神内涵,对传统文脉的传承是必不可少的。老弄堂是景德镇历史文化传承的载体,传统文脉是景德镇城市的灵魂和精神所在,包含着深厚的历史沉淀、遗迹和风貌。尊重历史、保护遗迹、传承历史文化是城市文脉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使这些沉淀着悠久岁月的老弄堂传统文化与现代景德镇城市空间有机互融。在传统文化中注入新的生命,赋予城市新的内涵和形式,使老弄堂文化历史的记忆得以延续,成为景德镇永恒的精神依托和文化象征。

6.4老弄堂陶瓷特色的突显与延续

现今“特色城市”的城建理念逐渐被大家所重视。老弄堂拥有悠久制瓷历史和陶瓷文化资源,是打造景德镇不可多得的特色要素。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和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中,需要把陶瓷文化的特质巧妙地体现出来,在陶瓷文化内涵的挖掘、利用上下功夫。通过各种手段,弘扬陶瓷文化,培养民族精神,营造人文氛围,将陶瓷文化特色显现和传承下去。

老弄堂中对原有制瓷作坊、窑房的恢复,传统民居、会所的开放,陶瓷文化博物馆的建设,传统制瓷工艺的展示,陶瓷世家、当代名人陶艺工作室及各式陶瓷店面的设立,无一不根植于陶瓷文化的传承。同时,陶瓷作为现代环境艺术表现形式之一,在建筑空间中的运用已很成熟。选取代表性的点和独特视角对陶瓷文化进行再现和重构,以雕塑、壁画、墙地砖、公共设施等可感的艺术形式介入弄堂环境空间,具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价值,有助于彰显和延续城市文化特色。

6.5老弄堂建筑保护及创新

建筑本身就是老弄堂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多为二、三层,以线性布局为主,整体统一,呈现丰富的徽派建筑风格,多用以维修窑炉而废弃的窑砖修成,兼顾明显的地域特色。要正确认识老弄堂传统建筑形式的精神和内涵,使景德镇城市建筑植根于传统文化。在保护老弄堂建筑文化的前提下,对老弄堂建筑进行保护、修复、更新、扩展。不仅要注重历史文化性,还需融合时代特征,发挥创造性设计思维,让老弄堂建筑能够融入现代城市发展当中,同时又影响新建筑,使现代景德镇城市建筑能够吸收传统中的优势元素,形成一种互相融合的局面。例如用简化、变异等手法对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形体(如马头墙、牌坊、窗格等)进行设计,创造出地域化、人文化的建筑符号,使之升华为大家认同的标志兼具时代特色。这些设计保留了传统特征的同时,体现出文脉的延续和时代特征结合的创新精神。只有立足城市环境特点与要求之上的合理保留与改造,才能满足人们对新时代审美情趣和功能的需要,创造和谐有序又富于变化的空间结构和样式,并达到空间情调的协和感。这样才能加深时代性在老弄堂传统精神上的延续,让老弄堂传统文化在现代景德镇城市格局中充分发挥适应时展的作用。

6.6老弄堂民俗风情的承扬与再现

老弄堂是人们解读当地文化、民俗民风最快捷的窗口。现今,由于社会的变迁和制瓷业的发展,源发于老弄堂的民俗民风,有的延续至今,有的已发生演变。作为老弄堂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联系传统与现代的重要文化纽带。

在景德镇城市发展中应从深层次去把握当地独特的传统民俗风情,为民俗活动提供适宜的环境空间。首先,结合每年一届的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大型活动,把一些传统的行业庆祝如烧灯窑、唱堂会、拜风火神、暖窑神等作为展示传统文化的纪念活动举行。其次,择重点恢复部分老弄堂原有的会馆建筑。会馆是老弄堂制瓷行业同乡联络聚会,同时又是祭祖、举行春秋大祭、行业执事的场所。会馆是老弄堂民俗文化的重要历史见证,恢复其场所特征,有较高的纪念价值。另外,结合当下出现的“陶艺热”现象,根据城市空间布局,设置一定数量的陶瓷艺术家工作室、陶吧等,作为对新出现的民俗活动的回应,必将形成一道独特风景线。

6.7老弄堂旅游的挖掘与开发

老弄堂是在千百年制瓷发展中逐渐积淀而成的历史文化资源,其建筑景观、自然景观相互交融,共为一体,是景德镇旅游产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努力发掘老弄堂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景德镇城市文化新名片。围绕传统文化旅游为主题,依托老弄堂的历史风貌,融入当下生活元素,将老弄堂打造成特有的陶瓷文化氛围旅游休闲景区。区内设有古建筑文化展示、陶瓷文化旅游、瓷器购物街、陶瓷名人作坊、民俗文化展示、特色地方餐饮等具有历史性和代表性的景点项目,融入参观旅游、陶瓷购物、考古研究、古建筑开发、休闲娱乐的文化产业链之中。先要加强老弄堂旅游资源保护,改善环境面貌。重点建设入口景观、重要古建筑、陶瓷购物街、老弄堂会馆文化区等核心景区,完善旅游景点和服务设施。除了老弄堂旅游景区特有的优势外,借助与其相邻的已开放的御窑厂、龙珠阁、昌南阁文化旅游区,最大限度的开发、整合旅游资源,必将对瓷都文化产业和旅游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结语

老弄堂作为景德镇千年历史的见证,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承担着融古纳今的作用。要使老弄堂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景德镇城市发展有机融合,必须构建属于自己的当代城市发展文化理念。在尊重老弄堂现有条件和传统文脉的同时,也应以开放的心态和批判的精神自觉地吸收先进文化。以现代文明的最新成果来诠释和再现古老文化的精神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营造浓厚的城市文化氛围,使老弄堂在景德镇城市建设中进一步焕发出青春和活力,并与现代城市相契合,共同烘托出千年瓷都的深厚韵味。

本文为2011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历史?延续——关于景德镇老弄堂的传统文化保护与现代城市发展互融的设计研究”研究成果(课题编号YG2011095)

参考文献

[1] 陈雨前,江华.景德镇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M].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10月

[2] 江华.景德镇老城区陶瓷历史文化及陶瓷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探讨[J].南方文物.2003年第1期

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例11

一、前言

200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界定,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和自然的过程中以及与其历史的互动过程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1]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即非物质性、口头性和展演性等特点,也带来了其更大程度上的变异性、不稳定性和不可再生性,当然,也因之更突显了其唯一性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在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各地区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更大程度的冲击和挑战,世界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除了整体性的原则和措施,还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点探讨其传承和保护问题。

二、龙潭乡南本村基本概况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潭乡龙潭村南本村民小组是一个全部为傣族居民的傣族寨子。南本是一个山灵水秀、民风淳朴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傣族人民勤劳、善良,创造出的灿烂的民族文化,2005年被普洱市命名“市级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南本寨始建于元朝,解放前属六顺傣族土司的封地,寨子内现有88户人家、408人,全部为傣族,他们保持了傣族的全部传统习俗,如开门节、关门节、忌、泼水节等传统节日,许多传统技艺也因此得以传承,如傣族的传统器乐演奏、竹编、织锦以及傣族的一些饮食习俗。

傣族是一个人数较少的民族,有着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也有自己独特的音乐文化。在这里还依然完整保留着傣族的所有习俗,包括傣族的传统音乐。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的丰富,越来越少的傣族人会傣族传统音乐的演奏,使得傣族传统音乐随时面临消亡的可能,因此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进行保护和传承势在必行。

三、南本傣族传统音乐的发展现状

在南本寨子,人们所听和演奏的传统音乐主要有弹拨乐、弦乐、打击乐等,使用乐器主要有叮西、叮旦、牛皮双面鼓、象脚鼓等。他们的音乐主要在各种节日和特殊场合演奏,每逢节日有头带领,由寨子的老艺人演奏,人们都会尽情的歌舞。生活型说唱艺术也可称为日常型说唱艺术,指的是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展演的说唱艺术形式,与各族民众的生活紧密相关 这一类的说唱艺术,可能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等场合举行,也可能在各族民众的婚丧嫁娶 甚至是日常生活的常态状态下进行[2]。南本寨子的传统音乐作为人们生活中一部分,属于典型的生活型的说唱艺术,在传承和保护上,采取的办法是依靠传承人传承。

波叶法就是南本寨子老艺人中的一员,所掌握的傣族民间音乐较为全面。波叶法老人今年已84岁高龄,但是精神依然很好。他从小喜欢音乐,在还很年轻的时候跟着六顺①傣族土司府的乐师一尚扁学习傣族传统音乐,他聪明好学,因此吹、拉、弹、唱样样都行,到如今还能演奏近百首傣族传统曲调。

波叶法老人除了能演奏傣族传统音乐,还能自己制作乐器。现在保存在他爱家里的一把叮西和一把叮旦都是他年轻的时候自己制作的,已经伴随他70多年了,拉起叮西,唱起“串姑娘调②”老人反复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还是那样神采奕奕。随着社会的发展,傣族传统文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学习传统艺术,为了将傣族传统文化保持下去,波叶法老人积极带徒传授技艺。老人的三个儿子,也都很喜欢音乐,现在正跟他学习演奏傣族传统音乐。

老人对音乐的热爱和积极传承的精神受到了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重视,2005年8月,波叶法老人被确定为思茅区的代表性传承人。之后更是积极参加各种宣传和传播傣族传统音乐的活动,参加乡里组织的演出,对傣族传统音乐在当地的的传播起到了非常大的影响。2008年,波叶法老人又再次被申报市级傣族传统音乐代表性传承人。

三、傣族传统音乐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

南本傣族传统音乐的发展主要靠像波叶法老人一样的老艺人来进行传承和保护。当然,波叶法老人作为傣族传统音乐代表性传承人对傣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有着更加巨大的作用。在像波叶法老人这样老一辈的传承人的大力推广下,傣族传统音乐将在在民众中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不再像以前那样仅局限于民族重大庆典、宗教仪式等场合,傣族传统音乐也将成为傣族人民日常生活周期中可不断重复上演的常态活动,人们开始怀着一种艺术欣赏和自我娱乐的眼光来看待傣族传统音乐。但是由于傣族传统音乐所处的环境和面对的各种情况,傣族传统音乐在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各种问题。

(一)传承人相继离世,传承难以为继

随着老一辈传承人的日渐离去,本来有老一辈艺人传承的很多技艺都面临着失去传承的可能。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来自民间,一代代的被传承下来。原先,传承人愿意学习技艺是因为可以靠技艺来养家糊口。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可以靠技艺,尤其是说唱技艺生活得很好的艺人已经很难再养家糊口,所以很多传承人不得不放弃传统技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慢慢的失去了传承的基本条件。面对这样的状况,年轻人就更不愿意投入到传承队伍中去了,从而导致了很多传统技艺没人传承,出现后继乏力,难以为继的情况。

傣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也是一样,像波叶法老人一样的老艺人其实也不少,但是愿意学习传统音乐演奏的人越来越少,尤其是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传统技艺传承面临最主要的的问题就是缺少传承人。

(二)所处地区偏远,得到重视不够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都来自民间,有很多并没有被大众所知道,是属于小众所有的,但是确实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也应得到保护和传承。正如,南本的傣族传统音乐,它只在本地和附近有傣族居住的村寨流传,走出傣族这个特定群体,傣族传统音乐根本无法生存。而且由于地处偏远,傣族传统音乐只在当地流行,只能被当地人所认识和接受,要想传播出去很难。

国家出台政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但是有很多小地方的技艺,地处偏远、知名度不高,也许根本不可能得到国家的重视。由于重视度不够,这些传统技艺会慢慢淡出人们的生活,而当当地的人们觉得不再需要某种技艺已经无法带来效益时,传统技艺只能走向消亡。

(三)缺少生产性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性和活态性表现在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使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生产性方式保护是一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和传承特点的保护方式[3]。

从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来看,有需求,就有消费,有消费就要有生产,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应该只是僵化的收录保存,而应该在不违背和破坏其核心价值和核心技艺的情况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生产领域,让更多的当代人能够享受到祖先留给我们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同时也可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咋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更积极的保护。

傣族传统音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虽然具有很高的文化、艺术价值,但是它作为生活型说唱类传统艺术,并没有进行生产性的发展。傣族传统音乐只有在傣族各种活动时才会演奏,在特定的时间才能听得到,这样大大降低了傣族音乐传播的可能性。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

由于地处偏远,当地人们也许并没有把传统技艺看做一种宝贵的遗产,而是把它们看做一种生活的技艺,所以当生活条件变好,不需要在靠技艺养家时,人们对这些传统技艺的保护和传承的意识就会慢慢变淡薄。而且,因为教育水平不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很模糊,就更不用说保护和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需要通过传承人代代相传,如果民众意识薄弱,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都会受到巨大阻碍。

四、傣族传统音乐传承和保护对策

傣族传统音乐由于它特殊的生存条件,傣族传统音乐曲调难懂,不宜学成,所以对它进行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也相对较难。尤其在南本本地,由于条件受到限制,傣族传统音乐不能得到很好的传播和发扬。虽然傣族传统音乐只能被一小部分人听懂,但是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对它的保护和传承还是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一)加强立法保护

随着我们目前所面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面临的诸多情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立法势在必行。我国现已有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权益的相关规定,在地方上也得到了实施,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进行保护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只要在进一步明确传承人的的权利和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得到有效地保护。

(二)提高政府重视度

由于地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状况也不同,政府应根据地方差异,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进行差异对待。有很多是大家所熟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可以吸引个人或者企业来参与保护和传承。例如我们的昆曲艺术,由于被大众所熟知因此也一定有昆曲特别爱好者,那我们就推出一些优惠条件,吸引他们共同参与进来。但是像傣族传统音乐这种地处偏远,受众少的传统技艺,要想得到全面和有效地保护的话,政府应该给以更多的关注和重视。让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走向更偏僻的地区,帮助当地一起传承和保护我们祖先留下来的艺术瑰宝。

(三)实行可行的生产性发展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4]。

现在老一辈的艺人们逐渐变老,非常希望把自己所会的技艺传承下去,但是老人们愿意传授,并不意味着就有人愿意学。主要是因为各种现实原因。例如学习过程辛苦,学出来之后没有用等等,所以如果能够实行生产性发展的话,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会有所帮助。只是在选择具体的生产方式时还需要进一步不的探讨。因为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生产型的方式进行保护。

(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国家现在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对我们的传统技艺进行传承和保护,但是,传承人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的过程中一个推动和发起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在人们生活的环里,要想能够很好地传承下去,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境地,我们要向人们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大力培养人们的文化自觉,让民众对拥有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到骄傲、自豪;同时加强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识,让传承人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当地进行全民保护和传承。

对于目前传统技艺传承和保护所面临的问题,解决传承人问题是首当其冲的问题。其次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加强保护和传承的宣传将对整体的保护和传承起到重要作用,最后就是还需要不断完善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传承人的扶持,制定优惠条件吸引时下年轻人投身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去,将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和传承。

总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发挥国家政府、保护机构的作用,还要发挥出社区民众和个人的作用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够得到有效地保护,并且得以传承和发扬。

注释:

①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下辖乡镇,与调查地南本挨近

② 傣族葫芦丝曲谱中,男女青年恋爱时所演奏的一个首曲子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