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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衡先生说过,“物种的尺度”是属于物的,而“‘内在固有的尺度’这一句主语应该是人”,因为“‘内在固有的尺度’应理解为人的尺度”;“‘物种的尺度’讲的是客观的特征,‘内在固有的尺度’讲的是主体的特征,两者的结合,才构成‘美的规律’”(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蒋孔阳则认为马克思所说“美的规律”至少包含四层意思:“一、美的规律是人类劳动的一个基本特点”;“二、美的规律应当符合不同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三、美的规律与人类劳动实践的目的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四、美的规律是具体的,不是抽象。只有在‘塑造物体’或‘造形’中才能谈得到美的规律。因此把美的规律运用到抽象思维中去,或者运用到精神与概念中去,都是格格不入的”(分别见《美学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P209~210、P210)。
结合蒋、陈先生的阐释,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观点的要义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公式:美的规律=“任何物种的尺度”“内在固有的尺度”,前者反映客观对象的客观规律性,后者反映主体活动的目的性或自觉性,两者的结合则形成或给予人类以创造主体的自由。因此美即是合规律性和目的性的统一,立美则是这一统一的达成。
然而蒋先生的解释中也有一个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那就是他对“形象”的过分强调。蒋先生所说“只有在‘塑造物体’或‘造形’中,才谈得到美的规律”,其中造形的“形”实指“形象”(他给美的定义为“美是自由的形象”)。为了说明美的规律不能运用到抽象思维、精神与概念领域中去,他曾举例证明:“数学家看到数学的公式,可以心花怒放,神采飞扬,但那只是他个人对于自己成果的陶醉,他没有办法叫不懂他的公式的人,也同他有同样的感情”(分别见《美学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P209~210、P210)。这样一种解释的错误在于:(1)它无法解释包括数学美在内的科学美形态。数学家“心花怒放”和“神采飞扬”均已证明了数学公式中美的存在。(2)就象不懂数学公式一样,也有大量听众听不懂经典交响乐等等,这只能证明部分人类个体不具有“音乐的耳朵”而不能否认音乐的美。因此数学公式所包容的人类智慧形式的美,也将随着人类实践对审美主体的历史生成方面的进步而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领悟、产生共鸣。现代艺术的抽象化进程即证明人类不仅可以观照形象的美,而且可以欣赏抽象的美。道德教育内容中存在的大量的逻辑、理性的美正是这样一种生动的理性直观的美。在德育活动中片面追求“形象”性,往往使德育内容中的逻辑生动和理性直观被淹没、被庸俗化,这是德育美的健康追求所要坚决否定的。所以判断对象是否具有美的价值,要看这一对象的形式中是否反映了美的本质即主体的自由。美学界三种著名的美的界定“美是自由的象征”(高尔太)、“美是自由的形象”(蒋孔阳)、“美是自由的形式”(李泽厚)中,我以为李泽厚的把握是较为准确的。因为“形式”的界定既避免了“象征”之过浓的主观性,也避免了“形象”的狭隘。
那么,何谓“自由的形式”?赵宋光先生作过较为具体的回答。赵先生云“美,是自由运用客观规律(真)以保证实现社会目的(善)的中介结构形式”,“中介结构每一环节的建立过程,都是立美的过程”(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赵氏所谓“中介结构形式”指的是人类实践活动中所采用的工具、语言符号系统及其使用的活动形式。前者(工具、符号)是“中介结构的外化方面”,“美以真为形式而善为内容。客观现实因果联系的规律性在手段中显现出来,但它并不可能以任何形式显现,中介结构所规定的具体条件使从因到果的必然性推移只能以合目的的形式展示出来”,故美的规律不同于纯粹的真的规律之处在于它的合规律的形式中包含了合目的性,在于它向实践“许诺自由”。后者(运用工具的活动)是“中介结构的能动方面”,“美以善为形式而以真为内容”。此时,目的性的活动以客观现实性的方式展开,但它现在用不着再以盲目尝试的形式展开,中介结构所提供的对因果联系规律的认识使主体有能力掌握、运用客观规律,因而实际活动向达成目的的推移的过程能以规律的形式展示出来”,美不同于纯粹的善(含目的性)的活动的地方在于主体活动的合规律性,“在形式上实践在现实面前施展自由,人们可以在人从主动活动到实现目的的推移运动中看到运用规律的理性”。因此,“任何事物的形式,只要同这种向实践许诺自由的中介结构形式有同构同形关系,都会进入美的领域”;“人类任何活动的形式,只要同这种在现实面前施展自由的中介结构形式有同构同形关系,也都会进入美的领域……”(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
综上所述,就目前美学界对于美的规律的研究成果看,美的规律即在于人类活动形式的合规律性(任何物种的尺度)和合目的性(内在固有的尺度)的统一,立美即是创造人类活动真与善的统一,向实践主体“许诺自由”或“施展自由”的中介结构形式。显然,立美德育也必须遵循美的规律去改造德育过程的中介结构形式,使之既符合“任何物种的尺度”又符合人“内在固有的尺度”,使师生双方充分观照和实现主体活动的自由本质。
二、德育活动中介结构形式和立美创造
1.德育活动的中介结构形式
人类的一般实践活动,其中介结构形式主要表现为工具和运用这一工具的活动。道德教育过程也是一种实践活动。但作为一种返身实践形式,德育活动的中介结构具有其明显的特殊性的一面,除了复杂的主客体关系之外,其中介形式的外化方面不是纯物质的存在而是教学双方完成德育任务的中介??道德教育课程内容的呈示状态。教师通过这种呈示形式将道德文化传授给学生,学生借这一工具形式实现对客体自我的改造。而作为德育活动中介形式的能动方面则是德育 过程中对课程内容的呈示状态实施操作的教和学的活动形式。
2.德育内容呈示形式的立美要求:许诺自由
依据美的规律,中介结构形式的外化方面应具有向主体“许诺自由”的特点,即规律性形式中必须反映出合目的性内容。德育课程的内容呈示在传统的德育过程中往往表现为一种对于学习对象的外在性,即黑格尔所讲的“顽强的疏远性”。具体表现在,教师呈示出的道德教育的内容只有一系列僵硬的规范的堆砌或者是伦理原则的纯粹逻辑的演绎。面对这一内容,教师只不过是要求学生记诵或者进行生硬的逻辑推理。故传统的德育始终解决不了这样一个难题,那就是德育较少成功地促使学生由道德认知走向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行动。
克服这一顽强疏远性的道路是让德育内容呈示的形式合乎美的规律,让学生认识到“建立这些规范,就是为实践主体目的性活动建立起运用规律的形式”(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从道德规范的发生角度看,人类之所以要建立一系列规范协调人际关系,其本来的目标乃在于求得个体和人类的现实发展,而不是找一种异化的约束、自身的枷锁。所以如果说伦理学说上“德福一致”的原则主要是对道德实践的社会环境的要求,在个体及具体环境中往往难以实现的话,那么,从道德发展及人类的整体进程两角度来看,人类的道德生活乃是合乎“德福一致”的原则的,之所以称伦理文化为人类智慧的闪光,就是因为这些看似外在客观的规则之中乃是包含着千百年来人类对于自身发展的目的性设计不懈的主观努力及其成果的积淀的。因此,异化了的因而外在的道德教育内容的呈示形式一经改造,就会还伦理智慧形式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向学习主体“许诺自由”的本质。成功的德育课程内容应该呈示:(1)道德文明的智慧美。这实际上是一种合乎人性的逻辑运动的科学美,是一种生动的“理性直观”(赵宋光语)。德育者所作的内容呈示应使学生通过人自身对自己的立法内容充分反观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优越。(2)道德人格的形式美。道德教育应充分揭示道德规范对于人类的发展和对于个体道德人格尊严建构的必要性(合目的性)。尤其要发动德育对象的道德精神需求,使道德规范成为其改造自身建设美好人格形象、幸福和诗意人生的惬意工具。(3)德育内容呈示形式的技术美。这种技术美并不独指现代教学手段和技术的恰当运用,更原本意义上说,课程内容呈示之技术美指的是德育者向其对象所作的合乎德育规律的呈示形式中,德育目标的顺利实现体现出来的德育主体自由。所以,只要符合这一特征,即使是最原始的教科书,最一般的课程内容呈示形式,也会具有这种“技术美”的特征。
“德福一致”原则在立美德育中可以这样解释:道德规范(规律或客观性)中实际存在着幸福人生的实现之路(目的性),“德”的形式中其实包含着充分的“福”的源泉。因此要求实现个体真正幸福的人生,德育对象应视道德原则为必然选择的工具。
德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创立适当的内容呈示形式,实现与美的形式的同构同形,以便德育对象通过这一形式观照这种“德福一致”的可能性,实现精神享用,从而从根本上发动学习动机。
3.德育活动形式的立美追求:施展自由
德育活动中的中介结构形式既表现为上述外化的方面(课程内容的呈示形式),更表现为对于这一外化方面的操作?德育实践活动本身。从一定意义上看,德育内容原本是静态呈示的,而停留在静态呈示阶段就只能有自然的道德影响而不会有真正自觉的德育活动。因此,德育过程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教师将课程内容化静为动作用于德育对象,更在于德育对象自身将课程内容作为操作和运用的对象征服学习内容顽强的疏远性完成道德内容的主动内化和吸收。德育活动形式的立美追求应在于创造“让实践在现实面前施展自由,人们可以从主动活动到实现目的的推移运动中看到运用规律的理性”这样一种教学活动方式。在目前德育理论和实践中,人们较多地关注了教师活动的美的形式的构造即所谓的“教学艺术”。人们也常常谈到学习艺术和“学习的审美化”等等。那么就道德教育而言,教的形式、学的形式应如何走向立美范式呢?
在德育教授活动的立美化方面,人们较常讨论的问题有:(1)教师语言艺术(包含体态语),如抑扬顿错的节奏、恰到好处的语调、语重处理等;(2)课堂或课外活动的结构安排,授课的节奏、虚与实,课堂气氛的审美化等;(3)现代传媒和其他教学手段的恰当运用,以创造“彩色信息传输通道”等;(4)教学活动的环境美化,包括教室、校园等的美化建设,以实现使学校的“墙壁也说话”(苏霍姆林斯基语,转引自《外国教育史》,北京师大出版社,1985年版,P455)的目标;(5)课堂教学的其他艺术追求,如板书艺术等;(6)艺术的直接利用,如将电脑、电视、文学作品引入德育过程。但其实上述这些艺术化手段都仅仅具备立美德育的一些外在的可能性,因为这些艺术手段如果不能够实现教学双方“施展自由”的目标,形式上的“美”就会在顷刻间化作突出的“丑”,德育观摩课中常犯的“表演化”的错误根由即在这里。所以,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德育活动的形式美最广阔的范围是常态德育活动,而非偶然和附加的艺术手段的动用。德育美学、“德育艺术”之类的概念往往使人联想到了德育活动中艺术手段的运用和德育活动形式艺术化等。其实这一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德育除了艺术美的成分之外,更原本的应是现实美。类似于庖丁解牛那个著名的例证,所有合乎德育规律成功地使教师施展自由同时又使道德学习主体施展自由的德育活动,就其形式来看,都符合美的规律。从一定意义上说德育美学观倡导的应是常态德育活动的立美创造。
在德育情境中道德学习的立美追求问题常常表现为学习过程的审美化和所谓“学习艺术”问题。其实,学习的“艺术”与“教学艺术”一样也只是立美学习的一种可能性,对一个特定个体来说是艺术的东西,对另外一个则未必。其内在的根据也在于给予前者施展自由机会的形式往往窒息后者“施展自由”的追求。有人曾比较过艺术审美和学习审美的不同:“如果说艺术审美的特点在于静观享受,学习审美的特点则在于建构生产,后者标志着人把美作为一种实践力量加以运用,按照美的规律来自我塑造的自觉要求”(陈建翔,“学习审美论”,《教育研究》,1994年第2期)。赵宋光先生也认为,成功的学习活动在于“把客观的知识按照其固有规律组织在主体的目的性活动之中”,“进行这些练习,就是为现实对象的规律性存在建立起合乎目的的形式”(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道德学习的方式往往表现为“活动”,只有当活动在实现道德内容真正内化的目的性过程中,充分体现学习主体对于学习规律以及对于学习内容定道德律的驾驭这一内容时,学习主体才是真正地施展了自由的。所以立美学习的最后根据并不在学习艺术化的外观,而在于这些学习活动外观形式能否实现和展示学习主体的自由。
综合地看,道德教育的教和学的具体艺术追求是完全必要的,但真正艺术性活动形式或立美教学范式的追求的核心并不在于具体的艺术技艺,而在于这些技术形式要能反映出教、学双方在道德文化的授受活动中运用教育规律的理性抉择和组合的主体自由,体现对道德规范顽强疏远性的主体征服。所以德育活动形式的立美追求的目标在于寻找或创造“施展自由”的中介结构形式。“施展自由”的标准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和普适的。孤立地看,艺术手段或具体立美教学方法只不过是某种外在附加的东西,如果没有内核的标准,则这些附加物就会立即成为德育活动的另外一种异己的力量。
三、德育形式美的欣赏(美的效能)
如果说德育活动的立美追求之一是创造一种向道德教、学主体“许诺自由”和“施展自由”的中介结构形式的话,那么这一过程中同时进行的活动之一就 还应有教学双方作为道德教授和学习主体对于自身活动形式的欣赏。立美德育的结果是双重的,一是道德学习主体生成中的作品美,二是德育过程中教学双方共同创造的教学活动的中介结构的形式美。关于作品美的立美和审美的统一另文讨论,这里着重讨论德育活动形式美的审美观照。
德育活动形式美的观照意义(同时也是形式美创造的意义)在以下三个方面。
1.形式美是愉快德育实现的本质。赵宋光先生说“对于能够主动立美的人,严密的逻辑和高尚的道德都会成为自然的结果,因为他为自己建立的本是自由运用客观规律以保证实现社会的目的形式”(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席勒则说:“从审美状态到逻辑和道德状态(从美到真理和义务)的步骤,比起从肉体状态到审美状态(从单纯盲目的生命到形式)的步骤要容易不知道多少”(《美育书简》第23封)。德育过程之中立美主体即是审美主体。作为生产者他在创造、在驾驭、在造福于社会也造福于自身。同时作为欣赏者,他不仅为直接创造成果(道德人格的生成)而且为这种活动形式的自由性质而。无论道德教育的教授和学习,过程本身的魅力都是构成教学双方内在和持久稳定动机的源泉。愉快教学如果不是虚假就必然是内在的,亦即活动形式本身吸引双方乐教、乐学,即使在征服道德内容的顽强的疏远性的征途中付出的艰辛很多,主体也能因感受自己的本质力量而具有优越、自由和尊严感。因此立美德育过程中德育工作者不仅要善于参与设计和创造德育活动的形式美,而且应时时凸现出德育活动形式美,唤醒德育对象的欣赏意识,使德育对象在对自身活动形式的审美观照中感受轻松,获得审美愉悦。
我国大、中学校教育阶段的德育衔接问题的提出,起源于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的提出和发展,它首先是作为一个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的实践问题提出来的。我国的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是在20世纪80年,最早是在上海提出来的。这是从大学生中发现的。在大学中反映出来的学生在学业上、思想品质和能力培养上的诸多问题,并非大学教育的缺陷,而是中小学教育的“后遗症”。在德育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中小学不是集中在培养学生的基础道德品行和学习、生活待人接物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方面下功夫,却把一些应在大学进行教育的基础理论、观点,放到中学作为教育的内容,到了大学,学生感到重复而失去学习兴趣。把德育衔接问题从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中分离出来,明确提出大、中学校教育阶段的德育衔接问题,从时间上来说应该被认定为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德育不衔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实际德育教育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都是从当时大学生的道德失范现象中发现并引起人们的注意的,而这种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与基础德育相关。近几年,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主要是作为一个实践问题被提出来,这里的所谓“德育衔接问题”概念有特定含义,它主要指上面所说近几年我国学校德育及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各种不衔接的问题。面对这些新问题,学校的德育教育虽做了许多改进,但由于在解决德育不衔接问题过程中,教育者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往往不是建立在对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本质规律自觉认识的基础上,而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德育经验提出和应用,或者随意性大,或者方法陈旧,跟不上社会变化和未成年人思想变化的要求,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总是难尽人意。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研究最终目的要落脚到怎样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德育衔接工作的科学化、有效性上来,也就是要落实到怎样运用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提高思想教育及其德育衔接方法和实践的效果,因此如何使德育衔接工作及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更加科学有效也就成为本文研究所要达到的最主要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认为,首先要准确了解和分析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对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的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和正确揭示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和解决途径,以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及辩证逻辑关于归纳、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参考全国近几年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调查和研究的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提出和制定出一套关于对解决大、中学校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及其对策措施。
1.当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具体原因分析。科学、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准确了解和分析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为此,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座谈访问及统计处理等方法,对6所中学、4所大学进行了调研,覆盖面近2000人次,获得了大量有说服力的第一手数据。我们还采用了大、中学校德育工作观摩交流、高中毕业生情况通报与跟踪反馈、高中毕业生品德考评系统试验等方式,开展了大学德育衔接实践环节的探索。我们还采用了研讨的方法,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共召开大型专题研讨会、小型讨论会多次。根据本课题组对山东省及济南市大、中学校较系统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大、中学校德育工作现在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脱节现象,对衔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宏观协调指导上没有明确的整体衔接意识,缺乏既有系统性又有层次性的操作原则。对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的分析,不仅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非本质层面原因的分析,也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原因的分析,对于正确揭示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直接性表层原因、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有重要意义。以下我们从几个大的方面(基本原因)对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和具体原因进行粗浅的分析。限于我们的能力,难以对全国近几年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与分析,因此本节分析存在问题所依据的资料有一定局限性。
1.1 未将德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把不同教育阶段的德育目标、内容、方法等通盘考虑。
1.1.1 学校各个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层次不清,分工不明,德育工作任务序列化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们的大学、中学的德育工作未能根据学生年龄层次和思维特点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尤其是各个阶段的具体目标不明确,没有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及阶段性思维特点科学的有计划地设计中学阶段、大学阶段各个不同年龄层次及阶段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德育教育实施方案,大、中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层次和总体思路不够清晰,具体分工不够明确。虽然我国大学、中学已有了德育大纲。但是这两个德育大纲中提出的目标,未能明确提出和规定大学、中学的各项德育工作的更加细化阶段目标,因而这两个大纲提出的关于中学和大学各项德育工作目标的规定,存在着阶段性特征和要求不明确及表述不够具体并缺乏操作性的不足之处。
1.1.2 大学、中学政治理论课的教材内容及教学方式上存在着简单重复、脱节的现象,大、中学校德育方法单一、陈旧,现有的德育手段急待改进。目前有的初中理论课教材编写方式成人化,内容偏多偏深。对于一些在大学、中学都必须讲授的基本政治观点,如何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程度和思想实际,循序渐进地展开教学,目前还缺乏整
体考虑。高教和普教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上相互沟通少,几乎没有联系,而且某些大学政治理论课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由各校自己编写,甚至有一所高校同一课程编写两三本教材的现象。另外,在政治理论和基本观点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上重复、脱节。在教学形式和方法上,从中学生、本科生到研究生,中间有一个过渡时期,高等学校容易忽视这一点,没有及时引导他们适应大学生活,中学、大学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政治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几乎是相同。界定不明晰,差别不明显。Ⅲ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德育未能充分强调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师生互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有机地将德育过程运作为贴近实际、健康向上的道德品质动态生成的过程,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有些教育方法有悖于以上这些原则,带有本科生教育阶段的影子。影响了德育效果。
1.2 大学与中学的教育思想不完全一致,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大、中学校的一切教育阶段。
1.2.1 大学与中学的教育思想不完全一致,道德认知、道德责任、道德人格的要求不够明确和统一。首先,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大、中学校的一切教育阶段,尤其是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中小学的各个教育阶段。相比之下,目前在素质教育思想宣传和实施力度上前者比后者要强;也可以说现在还存在大学与中小学阶段的素质教育不够衔接的问题。其二,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对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责任、道德人格教育和培养的缺乏必要的计划性、整体性和连续性,致使三个不同年龄层次及阶段的道德教育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在内容上衔接不起来,这是当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及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三,大、中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亟待净化。无孔不入的现代传媒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这里要强调的是尤其是中小学生泡网吧(许多是非法的网吧)、沉湎于网上聊天室,或曾光顾,阅读图书和音像市场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这给他们今后的成长留下了阴影。本该在中小学德育中解决的基础文明及起码的人格教育未能解决好,到大学和研究生教育阶段再进行诚信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三观”教育等,其效果受到影响。
1.2.2 大、中学校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的不衔接,忽视品行和能力的培养,在高级中等教育与大学之间反映得比较明显。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高中教师着重强调学生对德育知识的理解,忽视了品行和能力的培养,把课本上的教学内容讲解得十分细致,反复交代做题及考试的技巧;学生的学习方法基本上是预习、听课、复习、做作业,始终围绕着教师所讲的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和教科书,教学方法的不衔接,很少进行查阅参考资料、参观访问、调查或独立进行实验等富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学习活动,与大学教学方法相比差异较大,相互联系、过渡和衔接的环节较为缺乏。此外,大学阶段有些教育方式事实上是扼杀学生的创新,基本上是辅导员、班主任“抱着走”。研究生教育阶段学生的独立性强,处于一种松散的管理状态,有些本科一毕业就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离开导师的指导几乎寸步难行,容易将自己局限在导师的研究领域。
1.3 德育实施的具体途径缺乏整体规划和明确分工,没有注意与其他各种途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1 大、中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标准不一,德育及思想教育的工作方式及渠道上存在较大差异。首先,目前中小学毕业生的品德评定内容不一、标准不一,某些品德要求标准呈现幼稚性。表达方式不一,而且学生的个性特不突出,评语大同小异,有“千人一面”的现象,缺乏个性,难以“导向”和“选择”。有的学校甚至使用含混的文字,有意拔高或隐瞒实情。这样的品德评定既缺乏准确性,又没有可比性,不仅使中学德育失去了导向机制,而且也使大学在招生工作中难以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其次,在班集体的建设和德育管理上,中学严格有余而放手不足,大学放手有余而管理不够。中小学主要是班主任一体化,大学则有思政教师和班主任两重结构。在工作方式上,中学班主任往往采取的是保姆式的封闭型管理,学生接触社会少。由于大、中学校缺少相互了解。客观上造成刚跨入高校的新生面对突变的环境,一时难以适应。而在大学里,班主任比较超脱,往往注重了放手让学生自我管理,而放松了必要的管理教育。在德育管理方法上本科生与研究生基本相同,仍然摆脱不了“活动式”、“运动式”和“说教式”的管理方法。
1.3.2 大、中学校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上出现局部的滞后和无序状态。抓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对搞好大、中学校的德育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而学生干部的培养又是一个不断递进与发展的过程。现在对大、中学校学生干部的培养本身就缺乏明确的层次性要求,而对学生干部的使用指导上又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小学的学生干部对老师的依赖较多,教师指定的因素较多,而大学的学生干部能够比较独立的开展工作,有较浓重的“竞选”色彩,其间缺少一些过渡的环节。更主要的是,目前大中学校间尚无必要的渠道沟通学生干部的情况。大学在物色学生干部时,往往因情况不明或不实,而影响对干部的选拔和“接力”式的培养。一些中学生干部进入高校后因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而逐渐退出干部队伍。
1.3.3 大、中学校德育的社会实践要求雷同,缺乏层次性。目前社会实践已列入大学、高中的必修课,但明显地还处于探索过程,效果还难以落实。如军训中的军事理论教学,大、中学校无统一安排,中学甚至无教材。下农村锻炼,大中学校在目标、内容要求等方面都无明确要求,缺乏层次性和联结性。社会考察也是如此,大学、中学缺乏各自的特点与“角色化”的联系,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此外在大学阶段,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德育工作都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但在内容、目的、要求、组织形式等方面无明确地阶段性要求,缺乏更为细化的层次性。各校组织的较多的社会调查、为民服务、下乡或下基层等实践活动缺乏不同教育阶段的各自特点及“角色化”的联系,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1.4 在德育教育及管理中注重形式,轻视效果,德育效用“空泛”、“乏力”和“失灵”等实效不高的现象严重。
1.4.1 大学德育效果实效不高的现象值得关注,目前迫切需要解决“言传身教”的问题。“身教重于言传”这是大家公认的,但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利于青年成长的现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但有的家长起着不好的表率作用,使学校的德育工作轻而易举地付诸东流。大学里每位任课老师都应该是学生的德育老师,但老师中只教业务、不管德育的现象比较普遍。教育学生要诚信,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德育老师,我们有许多优秀导师以自己的学术和人格影响着学生一生的成长,但也有个别导师不能很好地履行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他们将研究生看成单纯的劳动力,让学生自生自灭;有的业务上吃老本,不注重知识更新,科研
上急功近利;也有的导师只教书不育人。
1.4.2 大、中学校德育方法单一、陈旧,现有的德育手段急待改进。从中学生、本科生到研究生,中间有一个过渡时期,高等学校容易忽视这一点,没有及时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两课”教育往往是我说你听、照本宣科、没有讨论,而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又得不到解决,因此将老师讲的东西置若罔闻,或仅仅为了考试得分数,记在笔记上,而未进入脑海里,使“两课”教育“失灵”。本科生的辅导员大多是毕业不久的年轻教师,他们本身涉世不深,“对付”学生本领不多,往往按照上面的布置去执行,这也影响了德育效果。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思想相对成熟,一般具备了自我判断、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的能力。因此这一时期德育更应强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师生互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有机地将德育过程运作为贴近实际、健康向上的道德品质动态生成的过程。日前,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有些教育方法有悖于以上这些原则,带有冷科生教育阶段的影子,影响了德育效果。
2.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及相关基础理论探析。解决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学校德育教育合理的衔接,首要任务是在全面、准确了解德育教育不衔接现状的基础上,揭示出青少年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为下一步提出解决德育不衔接问题的原则与对策建议奠定扎实基础。如上所述,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按照这些原因的作用和性质进行区分,大致可分为本质层面原因(主要包括具体原因、基本原因、根本性原因)和非本质层面原因(主要包括直接性表层原因)两大类。在前面的论述中,主要对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直接性表层原因及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它不仅涉及到非本质层面的原因,而且还涉及到本质层面的一些原因。目前我国教育界及理论界对德育不衔接原因的研究较多地集中在对非本质层面原因的探讨上,也有许多关于本质层面上原因(具体原因、基本原因)的探讨。
应当特别指出,以上所述当前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所存在各种问题的形成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及其特殊本质,从根本上讲都是德育衔接一般本质和基本规律的体现和表现形式。从这种关系及意义的角度上讲,我们认为未能科学地把握和遵循德育衔接的基本规律(尤其是指狭义上的德育衔接规律),未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矛盾,尤其是两者之间及其在具体实践中发生的冲突和对立,是导致近几年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另外,未能正确体现和严格遵循德育衔接的一般本质和基本规律是导致产生所有德育不衔接问题的根本性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原因。我们目前不乏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具体原因、基本原因的理性探讨,缺乏的却是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根本性原因的理性探讨,即主要是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内涵和基本规律的理论探讨。我国教育界、理论界对德育不衔接本质层面原因研究较少,而且也主要是一种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特殊现象的特殊本质的分析,而对于德育衔接一般本质层面理论问题研究很少,尤其是对德育衔接的本质、基本规律、基本矛盾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系统研究及可借鉴的理论资料几乎是空白。
加强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及规律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首先,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及规律的理论探讨对于正确地制定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合理的构建起一个关于解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科学方法论体系具有价值和意义。如何使德育衔接方法更加科学、有效是贯穿于德育衔接方法论基本问题研究过程中的中心线索和根本任务,这种关于德育衔接方法科学化、有效性问题的理论探讨,从其学科基础上看,它是属于德育衔接方法论问题研究的范畴。加强德育衔接方法科学化及有效性问题研究或者说是德育衔接方法论的研究,我们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和具体对策从何而来的问题。要科学的揭示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解决的具体对策理论依据,这就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的关系问题。科学认识德育衔接的本质、基本规律、基本矛盾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不仅可以正确揭示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根本性原因,而且对于提出有效而切实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和具体对策提供直接与间接的理论根据,成为解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整个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环节。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推出这样一个结论,目前我国大、中学德育衔接工作存在问题及其未能有效地彻底解决,与我们未能深入研究和正确揭示德育衔接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及德育衔接的特殊本质和基本规律有很重要的关联,它实际上成为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这也是问题存在主要症结所在。我们认为。对德育不衔接原因的研究不能仅满足于或停留于上述这些层面,而是要多做些深化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研究,即是要大力展开对德育不衔接本质层面原因的探索,尤其是关于对德育不衔接根本性原因(本质层面)。所以说如何加强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本质和规律的研究,是目前我国德育实践给我们提出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它自然也成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的重点内容。以下是我们对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进行研究所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及其基本结论:
2.1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概念的界定。严格地讲,德育衔接是近几年我国教育理论研究者根据新的实践要求和理论概括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意味着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目前我们在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研究中,对有关大、中学校德育过程的理论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即德育衔接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但是,由于过去我们一直没有明确提出德育衔接概念,因此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把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从关于德育过程的理论研究中分离出来,并进行专门的系统研究。在这种研究中,现在一般只提德育过程的概念并对其有明确定义,还没有明确提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概念并较少直接在德育衔接概念的名义下研究关于德育过程的相关问题。由于从客观存在的角度看,德育衔接是德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认为,从比较准确和较为严格的意义上说,所谓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按照辩证逻辑的下定义的方法,所形成的德育衔接概念(狭义)是一个辩证的具体概念,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定义为:学校德育过程的各阶段即从中小学到大学是一个整体,德育教育的每一阶段不仅具有不
同于其它阶段的特点和质的区别,而且这个阶段之间是相互联系、前后相随、互为因果及不断发展的。如果要用精炼的语句把上述作以简捷的概括,即是:大、中学校德育过程及各阶段之间是独立性、连续性及整体性的辩证统一。
2.2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规律的表述与划分。目前我们对德育过程规律的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衔接规律”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上述所谓的“德育衔接规律”的表述,我们认为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目前我们对德育过程规律的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即德育衔接规律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在这种研究中,现在一般只提德育过程的规律,还没有明确提出德育衔接规律的概念并较少直接在德育衔接概念的名义下触及这个问题。由于从客观存在的角度看,德育衔接的规律是德育过程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认为,从比较准确和较为严格的意义上说,所谓的“德育衔接规律”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可以这样说,德育过程规律和德育衔接规律即广义的德育衔接规律和狭义的德育衔接规律之问,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客观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正确揭示狭义上的德育衔接规律的特殊性内容,尤其是科学地阐释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相互区别、排斥和相互对立及其在当前的具体表现,对于正确认识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
2.3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方法层次划分及其内在关系的性质。德育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具体原因、基本原因及根本原因三个方面,从其性质上讲,它们都属于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层面上原因的认识,其中前者(具体原因)属于浅层次的本质方面的原因,而后两者(基本原因及根本原因)都属于深层次的本质方面的原因。因此,根据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性质和分类及其本质层次原因的结构特点,相应的可以把关于德育衔接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法大致划分为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和特殊方法(具体对策)三大层次。这里所说的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实际上是指解决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即教育者提出的德育目标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现状矛盾的方法,是在德育衔接工作全过程中都起指导作用的方法。它规定了其他方法和原则运用的方向、准则和要求,在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起着导向、规范的作用,它是德育衔接原则、具体方法及对策制定的理论依据。
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与具体方法及对策措施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辩证联系,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在德育衔接具体方法及对策措施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讲,这种关系的特点可以简述为间接性与直接性统一。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不能直接对德育实践发生作用,只有转化为作为个别层次的德育衔接的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才能发挥实际作用。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作为一般性方法,它同客观实在的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的联系是间接的,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来实现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对策建议的作用特点是由它们之间存在的共性和个性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也就决定了此类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对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起着指导的作用。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作为一般性和特殊性方法为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的制定和应用,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作出了基本的规定,使其具体方法、对策建议在制定和应用时能够有所遵循。在实际的道德教育活动中,一个成功和有经验的教师往往可以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将德育方法的运用搭配得天衣无缝,从而有效地达到德育目标。但这种似乎“不假思索”的主要是建立在一系列由思考、审慎抉择组成的有关道德教育方法实际运用的教育经验积累基础之上,这种道德教育的经验和具体方法实际上已包含和体现了关于道德教育的某种本质、规律和根本性方法的认识。当然,当人们还未认识德育教育规律和还未掌握根本性方法的时候,也可能提出一些在…定程度上符合德育规律的原则和措施建议,但这些原则和具体方法不是在对德育规律自觉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而是根据德育经验提出的,是德育经验自发地符合了德育规律,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
3.解决大、中、小学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及对策措施。针对当前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现状,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有效的具体方法即对策措施是本项课题最终目标。根据前述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之间辩证关系的原理,德育衔接具体方法的形成过程即是揭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特殊本质和规律并把它转化为操作方式和操作程序的过程,从实质上讲,它还是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出过程、思维运动的过程,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之间客观存在着判断之间的联结,体现为由一个或一些判断(与根术方法、基本方法所包含的客观要素相关内容)的向另一个判断的过渡和转化。在这整个演绎推理过程中,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作为这一推理的前提都将成为制定德育衔接具体方法直接或间接的理论依据。以上我们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本质和规律及根本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科学的表述和具体阐释,为制定其德育衔接具体方法提供出较为完整的理论依据。以下我们针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及辩证逻辑关于归纳、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参考全国近几年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调查和研究的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提出和制定出一套关于解决大、中学校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及其对策措施。
3.1 德育活动要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实际状况相符合,教育者制定的德育目标及其内容、结构、层次、序列等要符合大、中学校不同年级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水平及特点。
3.1.1 科学地构建适应全面素质教育要求的德育目标及内容的体系,制定与中小学相衔接的火学德育目标。首先,以中小学、大学德育层次系统为书,进行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切实有效地构建适应全面素质教育要求的大中学校德育体系。为此,大、中学校首先要从德育的目标、内容方面整体构建德育体系,以保证德育要素在大中学校各个教育阶段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逐步确立大、中学校再年龄段道德认知衔接、道德责任衔接和道德人格衔接的目标。其次,对于大、中学校德育的各阶段性目标,要各有侧重,年级目标要具体明确、知行统一。要根据大学生和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水平和成长规律有所侧重,不可求全。大、中学生在校的每个教育阶段都必须保证德育内容结构的序列性和完整
性、渐进性和层次性,克服倒挂、脱节、简单重复和脱离实际的问题。再次,在德育目标上,建议有关教育部门提出相应明确的方向,参照和对应“中学德育大纲”及德育工作的一些要求,也相应的对大学的德育工作制定更加细化的大纲,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中学的“大纲”目标与要求和大学的“大纲”目标内容更好的衔接起来。为大、中学校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创造良好的条件。
3.1.2 对大、中学校及高等教育中本科生和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要有通盘的考虑和安排。首先,要根据现阶段我国大、中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明确各自思想治理论课的任务和要求。建议高教和普教主管课程教材改革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统筹安排,逐渐形成一个既有不同层次要求,又有内在联系的大、中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科学体系。目前要抓住中学新教材的编写和高校理论课教学大纲重新修订的契机,做好大、中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相互衔接与配套的工作。其次,逐步形成一个既有不同层次要求又有内在联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政治理论教育科学体系,处理好高等教育中不同教育层次之间政治理论课的衔接配套问题。
3.1.3 合理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基本途径及具体方法的体系。首先,合理地整体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基本途径体系,这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其他各科教学、育人、班主任工作、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劳动与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把课堂教学作为大、中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同时注意将以上各种途径密切配合,要针对相应的内容,有主有次,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功能并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德育任务,使其在时间、空间、人力、物力上得到保证要求德育途径。其次,合理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具体方法的体系。高等学校内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德育工作,包括德育的管理体制、德育队伍建设、德育经费的落实等,通盘考虑学校的德育工作。不同层次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德育资源,形成不同教育阶段的特色德育工作。高校内部的德育工作队伍。可实行不同岗位的交流和轮岗,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使德育队伍的思想、观念及工作方法适应学生的需要,跟上时展的步伐。
3.1.4 完善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首先,规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教育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明确了各自的教学内容,使三个阶段的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但又不重复。明确三个不同教育层次的教学内容本科生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此外,可根据不同类别选修其他课程,思想品德课不需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开设,而将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本科生的各门课程和各个教育环节中。其次,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办法,解决好大、中学校政治理论课的衔接问题。大学本科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教育老师讲课时,要学生结合思想和社会实际重点讲解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结合所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提出问题,师生共同讨论,教师可作适当的引导。但由学生思考和回答。硕士生课程自始至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用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紧密结合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避免简单灌输抽象的理论。博士生课程应在学生自己学习哲学有关原著和选读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有关代表著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讨,并与组织博士生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请企业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作报告。对于有争论或正在探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教师应该用严谨、科学的态度介绍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自己的见解,与学生一起讨论,以达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3.2 正确认识德育衔接工作所具有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德育过程的运行要坚持计划性、有序性和连贯性的有机统一。
模式,易言之,即指某种事物的标准样式或者使人可以照着操作的范式。学校德育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德育理论指导下,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德育范型,或者说,即在一定的德育原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比较稳固的德育程序及其实施方法的策略体系。
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德育理论来分析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德育理论研究者习惯于用所谓的辩证思维而实质上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去研究德育过程,将整个德育过程肢解为各个部分进行孤立的静止的研究,忽视对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探讨,没有对德育过程作系统的有机的辩证的研究,综观一下已出版的各种教育学和德育原理著作,通常都是分别对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原则、内容、方法、途径进行研究,割裂了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原则、内容、方法、途径之间的有机联系。①这样做的后果,导致有关概念范畴定性不明,如知行统一、因材施教、长善救失、教育一致性和连贯性等,在有的论著中是作为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来探讨,居于原理层次;而在有的论著中,则作为德育过程中的原则或要求来研究,降到规范层次,造成把原理阐述成规范,或者把规范论证成原理的混乱,使得广大德育实际工作者在德育理论面前分不出“必然”和“应然”,无所适从,给理论联系实际带来相当大的难度。由于概念范畴定性不明,导之逻辑推理上的矛盾混乱,难以自圆其说,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混乱情况,许多德育理论研究者便用“什么与什么相结合”或“什么与什么相统一”之类的命题来回避矛盾,如“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相结合”、“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多种途径和方法相结合”、“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相统一”、“理论教育与实际锻炼相统一”等等诸如此类的命题在有关论著中比比皆是。这种形式上貌似“辩证”而实质上“形而上学”的刻板机械的生硬捏合,既不利于德育研究中理论思维的发展,又不能为广大德育工作者提供具体操作的范式。德育模式的研究和探讨正是对这种研究倾向的一种冲击和反正。因为德育模式既是某种德育理论的简约化的表现形式,它要求通过简明扼要的解释或象征性符号来反映它所依据的德育理论的基本特征,又是对某些具体德育经验的优癣加工和概括,它要求起着德育理论和德育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所以德育模式的研究和探讨可以帮助德育理论研究者从整体上去系统地综合全面地去认识和分析德育过程中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多样化的表现形态,有利于德育理论研究者从动态上去把握德育过程点和规律,并使之具体化与操作化,有助于德育理论研究者改变长期以来习惯的那刻板单一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有益于德育理论研究的思维空间的拓展。故研究和探讨德育模式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德育理论有着深远的理论价值。
从广大德育工作者对中小学生进行德育实践来考察尽管经过广大德育工作者和教师共同努力,我国中小学在德育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和进展,但是,德育理论与中小学德育实际之间仍存在着许多相互脱节的地方。尤其是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转型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人们的道德观念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变化,中小学德育正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德育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使广大德育工作者和教师深深地感受到德育工作的难度,特别是德育理论联系德育实际的难度,感到有关德育理论缺乏可操作性,可望而不可及,理论和实践之间缺乏某种联系的桥梁或纽带。虽然不少德育论著面面俱到地提出什么与什么相结合,什么与什么相统一之类命题,但对如何结合怎样统一却语焉不详,给广大德育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带来了许多困惑,“生活之树常青,理论总是灰色的”。
相对稳定的德育理论与时时刻刻都在发展变化的中小学德育实际总是难以贴近,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德育模式恰好能解决这个矛盾,能起到德育理论联系德育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为德育模式是有关德育理论体系的具体化,是以简明扼要的形式和易于操作的程序来反映有关德育理论的基本特征,使德育实际工作者能对抽象的德育理论有一个易于理解的具体框架,有利于德育实际工作者在德育实践中把握和运用有关德育原理。故德育模式能使抽象的德育理论得以发挥其中介作用;同时,德育模式是直接来源于德育实践,是经过长期的德育实践而逐步定型的德育活动结构形式及配套的实施策略,是德育实践经验的系统概括和总结,比德育经验层次高,应用范围广,给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提供了一套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有益于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德育模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来说,确实有着重要的实践功能。
模式,易言之,即指某种事物的标准样式或者使人可以照着操作的范式。学校德育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德育理论指导下,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德育范型,或者说,即在一定的德育原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比较稳固的德育程序及其实施方法的策略体系。
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德育理论来分析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德育理论研究者习惯于用所谓的辩证思维而实质上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去研究德育过程,将整个德育过程肢解为各个部分进行孤立的静止的研究,忽视对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探讨,没有对德育过程作系统的有机的辩证的研究,综观一下已出版的各种教育学和德育原理著作,通常都是分别对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原则、内容、方法、途径进行研究,割裂了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原则、内容、方法、途径之间的有机联系。①这样做的后果,导致有关概念范畴定性不明,如知行统一、因材施教、长善救失、教育一致性和连贯性等,在有的论著中是作为德育过程的规律(或特点)来探讨,居于原理层次;而在有的论著中,则作为德育过程中的原则或要求来研究,降到规范层次,造成把原理阐述成规范,或者把规范论证成原理的混乱,使得广大德育实际工作者在德育理论面前分不出“必然”和“应然”,无所适从,给理论联系实际带来相当大的难度。由于概念范畴定性不明,导之逻辑推理上的矛盾混乱,难以自圆其说,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混乱情况,许多德育理论研究者便用“什么与什么相结合”或“什么与什么相统一”之类的命题来回避矛盾,如“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相结合”、“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多种途径和方法相结合”、“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相统一”、“理论教育与实际锻炼相统一”等等诸如此类的命题在有关论著中比比皆是。这种形式上貌似“辩证”而实质上“形而上学”的刻板机械的生硬捏合,既不利于德育研究中理论思维的发展,又不能为广大德育工作者提供具体操作的范式。德育模式的研究和探讨正是对这种研究倾向的一种冲击和反正。因为德育模式既是某种德育理论的简约化的表现形式,它要求通过简明扼要的解释或象征性符号来反映它所依据的德育理论的基本特征,又是对某些具体德育经验的优癣加工和概括,它要求起着德育理论和德育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所以德育模式的研究和探讨可以帮助德育理论研究者从整体上去系统地综合全面地去认识和分析德育过程中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多样化的表现形态,有利于德育理论研究者从动态上去把握德育过程点和规律,并使之具体化与操作化,有助于德育理论研究者改变长期以来习惯的那刻板单一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有益于德育理论研究的思维空间的拓展。故研究和探讨德育模式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德育理论有着深远的理论价值。
从广大德育工作者对中小学生进行德育实践来考察尽管经过广大德育工作者和教师共同努力,我国中小学在德育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和进展,但是,德育理论与中小学德育实际之间仍存在着许多相互脱节的地方。尤其是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转型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人们的道德观念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变化,中小学德育正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德育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使广大德育工作者和教师深深地感受到德育工作的难度,特别是德育理论联系德育实际的难度,感到有关德育理论缺乏可操作性,可望而不可及,理论和实践之间缺乏某种联系的桥梁或纽带。虽然不少德育论著面面俱到地提出什么与什么相结合,什么与什么相统一之类命题,但对如何结合怎样统一却语焉不详,给广大德育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带来了许多困惑,“生活之树常青,理论总是灰色的”。
相对稳定的德育理论与时时刻刻都在发展变化的中小学德育实际总是难以贴近,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德育模式恰好能解决这个矛盾,能起到德育理论联系德育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为德育模式是有关德育理论体系的具体化,是以简明扼要的形式和易于操作的程序来反映有关德育理论的基本特征,使德育实际工作者能对抽象的德育理论有一个易于理解的具体框架,有利于德育实际工作者在德育实践中把握和运用有关德育原理。故德育模式能使抽象的德育理论得以发挥其中介作用;同时,德育模式是直接来源于德育实践,是经过长期的德育实践而逐步定型的德育活动结构形式及配套的实施策略,是德育实践经验的系统概括和总结,比德育经验层次高,应用范围广,给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提供了一套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有益于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德育模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来说,确实有着重要的实践功能。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 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这是第一,也是必须首先需要明确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远没有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法治具有脱离传统“人治”的根本意义。西方的现代文明是写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犹如《独立宣言》而被视为圣经。因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作为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于人们灵魂之中,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这些原始的道德愿望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良性的社会道德秩序才有绝对的约束力,不仅为少数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赞誉,而且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社会成员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起码要求,是道德的底线、是不能踩的“红线”。没有法律作底线,宣扬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终也不过是说教而已。只有当人们从灵魂上对法律有强烈的敬畏之心,然后才是对违背道德的羞耻感。让人在作出某项行动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虑:这样做违不违法?如果人在行动之前想到的是我这样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极有可能去做,直至酿成犯罪。试想:对违法犯罪之人,还有什么道德?还讲什么道德?讲什么德育?因此,在现代的社会里,首先必须强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让学生首先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是德育。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孩子是个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一般认为:童年是心理和行为形成的敏感时期和关键时期,在0—6岁是自我意识的萌发期、6—12岁是重要习惯的养成期,10岁孩子的性格开始形成,到16岁时形成独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对于大、中、小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内容的特殊性明显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强。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将决定是否接受一种所谓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自觉接受,从这个角度讲,要求“教师只是价值澄清过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态度,尊重学生自己的结论。”对于教师在德育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鼓励个人发展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发展不仅是获得一定道德知识的结果,还是个人道德思维方式的质的变迁。”强调对道德行为和现象的判断、评价以及认知上的推理思考,并加以非“定性判断”的引导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的思考能力,减少盲从、被动的人格特点,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同时,积极的认知推理和判断思考也有利于加强对美德体验,巩固成为自觉的行为。因此,在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独立的条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凑效。把握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认知特点行为规律之间的协调统一,充实德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学校在“知”的方面没有预先做到的情况下,学生不“知”,而强调“行”,在学生内外冲突中,“行”则不可能。更何校园德育“行”之又少。哪里“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1.适度性原则。德育渗透是将思想、观点、精神、情操等有意识地扩散、迁移、传递给教育对象的,使之在无意中接受。在英语课堂教学中,要充分认识德育渗透的依附性,不能将英语课变为政治课,那将失去英语课的教学本质。要找准知识教学与德育的结合点和切入点,防止过犹不及,做到适可而止,在培养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同时达到德育教育的目的。
2.适时性原则。德育渗透不是空洞的说教,不能牵强附会。在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在不违背英语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寓思想教育于语言教学之中,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要有意识地、适时地渗透德育,自然地促进学生感情的升华和自我认识的完善。正确理解教材内容实质,认真挖掘、巧妙运用与时俱进的素材。大胆创新德育方式,展现以情动人,以景感人,以理服人,以言育人的艺术魅力,让英语课堂富有时效。
3.适宜性原则。德育渗透必须要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才能收到成效。在渗透过程,发掘的信息要针对学生的实际,要遵循学生的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找出切合实际的教育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进行。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学生乐于接受,进而转化为他们的信念。因为只有情感交融、富有实效的教育,才会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才会更有效地寓德育于英语课堂中。
二、有效的途径
1.结合生活实际潜移默化。以日常交际用语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日常交际用语的特点是简洁易记、文明、有礼貌,教师经常用英语和学生进行简短的交流,既培养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又能帮助学生形成文明礼貌的好习惯。同时在课堂教学中,善于发现学生的进步,及时地表扬,是德育教育的“剂”。如一句“Wonderful/ Well done/Very good”,能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主动地参与到课堂中的各项活动中来。又如“Don’t lose heart/Try it again/Take it easy/I believe you can do it better next time”,能及时激励学生,又教会学生尊重、关爱他人。
2.挖掘利用教材自然启发。新编高中教材所涉及的题材比较广泛,具有时代感,思想性、知识性和真实性。教学内容包括名人传记、环境保护、人际关系、妇女权利等,都渗透了德育因素,教师可充分利用这些教材的思想性强化其感染力,让学生联系自己的实际去思考和讨论,从而让思想得到升华。如英语必修(2)Unit1 Cultural Relics,笔者通过PPT播放敦煌莫高窟、大运河、丝绸之路、杭州西湖等,介绍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遗产,同学们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忱油然而生。
3.精选例句习语有机结合。在英语课堂教学中,需要列举大量的例句,经常引用到一些名言、警句及谚语等,有时恰当的一句话会影响学生甚至会让他们终生受用。因此,教师可尽量使用有一定思想性的句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如:在教授单词 except 时,笔者举了“Nothing could save China except socialism”,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在教授方位时,笔者就说:“East or west south or north,home is the best”,不仅押韵,还有利于单词记忆,更让学生明白要珍惜家庭,爱护家人;在教授英语必修(1)Unit1 Friendship 时,笔者举例 “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告诉他们交友的真谛,珍惜彼此之间的友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巧设活动任务寓德于教。课外活动是第二课堂,是对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拓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课前讨论、课前演讲、英语角、演讲比赛、电影欣赏等,有利于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例如英语必修(3)Unit3 The Million Pound Bank Note,笔者利用读前讨论使学生受到自我教育,利用Imagine that somebody gives you a large sum of money to spend as you like,what would you do with it 这一话题来导入,然后引导大家对当今世人对待金钱的各种态度展开讨论,再结合课文内容,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5.树立自身榜样言传身教。进行德育渗透,言传不如身教。教师的仪表、语言表达、板书设计,教学中体现的激情和精神面貌等都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英语教师作为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是学生了解西方语言、文化、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窗口,一定要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和师德修养,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始至终做学生品德行为的榜样,以自己良好的言行举止去培养学生的优秀品格。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1-0010-01
一、数学教学的德育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数学教学为形成学生科学的世界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学习数学需要正确的动机和科学的思维方法,遵循认识论的规律。因此,德育渗透要符合的科学性原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数学课的本质特征,把握德育渗透的适度、力度、结合度,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渗透性原则。教学中要将智育和德育融为一体,防止牵强附会,贴政治标签。要找好德育的切入点,抓住道德的基本点,由此深入、辐射,才能收效。要根据数学教学的特点将德育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相互渗透,达到课堂教学融知识性、思想性于一体的最高境界。
(三)系统性原则。科学世界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要经历一个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渐变过程,要根据每学期的教学内容和德育目标制定德育计划,长期地熏陶、渗透,才能水到渠成,见到功效。
(四)量力性原则。数学教学中的德育,必须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征、认知基础和思维发展水平,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目标,循序渐进地进行。学生能力的提高,思想品德的形成,总是因人而异,不可能是同一模式,因此,在保证共同施教达到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还要照顾不同学生的层次特点,注意个别教育与共同教育相结合。
(五)情感性原则。数学教学中德育要讲究艺术性,充分发挥情感效应。在师生交往中,建立一种平等、民主、亲切、和谐的师生关系。只有尊重学生,真诚地关心和理解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一视同仁,才能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知识,领悟道理,在感情交融的情境中获得启迪,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和感染。
二、数学教学的德育方法
(一)利用人格魅力,发挥德育功能。众所都知:德育过程既是说理、训练的过程,也是情感陶冶和潜移默化的过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举止言行、仪态仪表,学生都在细心观察,甚至效仿。教师通过讲授的科学性、思想性,严谨的治学态度,负责始终的教风,诙谐幽默的语言感染着学生,激励他们以坚忍不拔的顽强精神,向理想目标进取。
例:为了上好一堂数学课,老师做好充分准备,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这样学生不仅学得很愉快,而且在心里还会产生一种对教师的敬佩之情,并从其身上体会到一种责任感,这样对以后的学习工作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老师必须身体力行,走入学生的心灵深处,用慈爱的目光,慈祥的笑容影响他们:用我们温柔的话语感染他们,处处做学生的表率;用自己的人格和言论感化学生,让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挖掘德育素材,创造德育情境。在中学数学教材中,大部分思想教育内容并不占明显的地位,这就需要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充分发掘教材中潜在的德育因素,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对知识的分析中。良好的教学情境,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它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醒学生的思维,激励学生的求学信心,引发学生的求知欲,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中可结合教材内容讲述趣味数学故事,如,“小数的故事”、“圆周长的故事”、陈景润歌德巴赫猜想的故事等;在某些定理,公式的教学中,可适当补充简介发明者及发明过程。
此外,借助德育素材,还可以培养学生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等良好品质;借助不同的组织形式,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竞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借助数学知识的训练,可以养成学生认真完成作业,计算仔细、书写整洁、自觉检验的良好习惯。
(三)研究数学课堂教法,渗透德育思想。在教学过程中,我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比如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等。在数学教学中,有很多规律和定律如果光靠老师口头传授是起不到很大的作用的,这时候我就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共同思考、总结。
例:平面几何教学时,在完成了基础知识传授、学法指导的基础上,我引导学生对一些特殊图形,如:平行四边形、棱形、矩形、正方形等几个概念的内含与外延进行讨论比较。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开展,学生们认识了这些图形的性质定理、判定定理的“实践第一”、“对立统一”、“运动变化”发展规律,弄清了各种概念及定理的关系,培养了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及受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教育。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理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众所周知,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一种方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其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学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展的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生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措施不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理性,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12).
[2]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校长实施对德育课程的有效领导,须把握德育对象的基本状况,根据德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坚持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让德育成为和谐教育中的重要音符。
一是坚持“近、小、实、亲”的原则。近,即德育工作要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从小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要倾注真情实感,讲述真实情形,做诚实守信的人;亲,就是亲切融合,可亲可信,亲身践行,这样的德育课程才能给学生亲近感,学生才能在无痕教育中得到自然成长。
二是坚持“知、情、意、行”的统一。知,即认知,指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进行感知和理解;情,即情感,是指在教育者影响下,学生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的态度;意,即意志,指学生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形成的主观能动性;行,即道德行为与实践。坚持了德育工作“知、情、意、行”的统一,德育工作就能达到教育规律指导下的和谐。
2、强化三条措施
德育工作千头万绪,校长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还在于根据学生认知心理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德育实践。
一是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功能。美好的校园,良好的环境,不仅给人生活的愉悦,视觉的享受,而且能发挥其环境对孩子的熏陶功能,对心灵的陶冶功能。多年来,我校就注重了和谐校园的形象策划,重视了校园文化环境建设,达到审美功能、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使学校成了美丽多姿的花园,生动活泼的乐园,充满亲情的家园,探索求知的学园。走进校园,扑面而来的是高大的液晶显示屏上那一条条关于做人的格言、助人生活的警句,如“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显示屏前,是鲁迅先生的大理石雕像,他那慈祥的面庞,深邃的目光,能引起人们的无限深思。校园廊壁上、楼梯间,悬挂了多幅名人画像和经典名言,形成了浓浓的文化氛围。这样的德育环境,能促进学生智慧能源的深层挖掘,情感能源的充分释放。
二是发挥为人师表的影响功能。在家中,家长是孩子的课程;在学校,教师是学生的课程。经过社会化、专业化训练的教师,一旦走上工作岗位,就要遵照一定的模式去规范人、塑造人。可见,校长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还在于促使每个教育工作者,用自己的言论和行动,用自己的学识和人格,为学生健康成长树起前行的路标。为此,多年来我校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了“文明蒋小,从我做起”“文明学生,教师引领”的活动,还把每年九月定为行风建设活动月,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实行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的师德考评机制,使全体教职工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得到了明显提升。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其外延来看,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多个子系统的建设。从其内涵来看,则包括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德育方式方法三个子系统的建设。在这三个子系统中,秘书工作的关注重点,应放在德育方式方法上。
德育方式方法,是通过说服和劝导,以多样而艺术的方法,让社会成员个体接受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并内化为社会个体的道德意识。个体道德意识外化,就成为道德行为。由此可见,德育方式方法是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与道德意识、道德行为之间的中介与桥梁。所以,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要求一旦确定,德育方式方法就成了道德建设中应予注视的重点。这时,就必须寻找适应今天这一时代特征的德育方式方法的总体特点与规律,使秘书工作在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得心应手,卓有成效。这种特点和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秘书工作者首先要把握道德建设过程中的内化和外化规律,积极进行思维导向。所谓内化,是指帮助和引导对象将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要求转化为自己的道德意识的过程。所谓外化,就是帮助和引导对象将已形成的对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要求的认同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将良好的道德行为转化成道德习惯。内化与外化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渗透。只有经过内化与外化的交替进程,社会成员才能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公民道德建设才可能实现。
秘书工作者同时要把握好综合效应规律,进行多渠道、多方式的正面引导。道德建设过程从来就是一个德智并进、情理并进的过程。英国教育哲学家彼德斯认为:“一个人接受道德原理是在具体的社会情景中亲自体验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必须有一个强烈的个人动机去寻找这些道德原理所要求或所规定的东西。”由此看来,在道德建设过程中,应更多地尊重主体的选择和情感体验,把社会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对象内在的道德信念,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正确的价值体系。这就要求秘书工作者在辅助决策过程中综观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整体,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遵循公民道德建设的综合效应规律。
在道德建设过程中,还有一项不可违背的规律,那就是双向互动规律。道德建没的过程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双向活动过程。正如《纲要》指出的那样,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主体,既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也是道德建设的参与者。这种双向互动的规律要求各级秘书工作者将自己融入到社会整体的洪流中去,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完成当代公民道德建设这一伟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的迫切任务,也是提高整体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在进行数学知识教学的同时,也须关注数学的人文价值,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质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纵观古今中外教育,任何学科教育目标,都以德育为首,比如孔子的“六艺”;17世纪英国著名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提出了培养具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教育目标;教育家斯金纳曾说:“如果我们将学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这个本质的重要内涵指的就是知识承载的思想、能力、素养品格。这些都要求数学学科在实践中要深入研究数学知识所蕴含的德育价值,也就是说要从数学课程文化的角度来研究新课程,实施德育的渗透整合。
1.数学教材中蕴含着丰富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内容
悠久的数学史创造了许多世界名家,并为数学教学提供了史料和基础知识。同时新教材《函数》、《统计》等模块中大量选入了我国社会建设成就的内容,特别是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经济方面的数据,内容翔实可信,比空洞说教更具有实际效果。
2.数学教材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地去认识世界和探索问题
数学课程有它自身的特点:(1)数学能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数学教育能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的品质。(2)数学知识所揭示的对应统一规律,数学内容所展示的现象和本质关系,数学变化过程中蕴含的量变与质变规律,都体现了事物的运动变化、相互联系等观点,为我们实施数学教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教育提供了可能。(3)发展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是数学教学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教师在教学时要贯穿和体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观点,也要善于培养学生的辩证观,能用辩证法的思想组织教学和评价学生。
3.数学教学本身也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有机渗透德育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数学教师必须在“授业”、“解惑”的同时,结合数学学科特点进行“传道”。“授业”与“传道”是每一个教师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和思想品质,又是数学教学的最终目的。而培养新一代具有良好数学素养的人才,数学教师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数学教师应是活教材,结合数学本身,深入挖掘数学知识内蕴的德育内容。实践证明,通过数学具体内容进行德育渗透大有可为,脱离数学本身的特点进行空泛的说教,将会大大地影响教学质量。
二、德育渗透的原则
德育内容应有机渗透到教学上去,让学生接受数学知识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在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第一,有机结合原则。
数学学科教学任务必须与德育大纲的任务有机整合,让德育内容、过程、方法等完全融化在学科教学中。数学知识、技能是主线索,教师则应充分利用其与德育内容的内在联系,抓准材料,精心设计,画龙点睛,挖掘德育的渗透点实施教育,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还应重视结合实际的应用,紧跟信息时代,不断调整完善现实中显性德育因素以充实数学教学。如圆锥曲线统一定义为:平面内到一定点F和到一条直线l(F不在l上)的距离的比等于常数e的点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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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多媒体《几何画板》进行动态演示,随着e的逐渐增大,椭圆就逐渐扁平;一旦e=1,椭圆就“质变”成为抛物线;越过e=1这个“关键点”,就“质变”成为双曲线,并随着值的增大而开口渐大。因此我们可以把抛物线看成是椭圆和双曲线之间的分界线,这正如零是正数与负数之间的分界线一样。这样处理的目的:帮助学生感知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对圆锥曲线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从而培养学生思维的严谨性与批判性,掌握辩证法,培养辩证思维的素质。
第二,方向性原则。
数学教学中德育渗透必须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导向,坚持全面发展的德育目标,突出并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坚持面向全体为主线,坚持以高尚的品德、情操和理想信念影响学生,坚持引导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
第三,循序渐近原则。
数学教学渗透德育要充分考虑学生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高中生学习数学兴趣、思维各有特点,故应有的放矢,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注重实践,有针对性地进行德育渗透。这样针对性明确,不仅有利于各年龄段学生主体性的发展,更有利于学生道德选择和判断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认识层次,提高德育的有效性。如《统计》学习中就可以利用生活中吸烟者与肺癌患者的统计案例进行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教育。
第四,情感性原则。
人的认识活动与情感是紧密联系的。课堂中单纯传授数学知识,学生学习数学兴趣往往并不是很浓厚。教学中渗透德育应注意情感,创设产生情感的环境,促进认识的深化。这就要求数学教师课堂中饱含真情,穿插介绍有关数学史、数学符号、数学思想、方法等的产生和发展等,这些往往可使学生思维兴奋,兴趣倍增。真情是认识转化为行为的催化剂和桥梁,教师有情感的投入,讲述娓娓动听,就会使学生受到感染,激情洋溢,产生共鸣、认同,以至内化。
三、德育渗透整合的途径
品德心理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学生思想品德的形式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内化过程。笔者以为渗透德育途径最为关键是选择渗透点,准确地发掘教学进程中的德育因素。
第一,以情激情,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
(1)各章节的第一节课学生刚学时,往往充满新鲜感,教师要抓住这个机会,生动、具体、真实地介绍我国古今数学成就,为学生学习数学营造良好的氛围。中国是文明古国,数学成就显著。如计算圆周率,东汉张衡、三国刘徽、南北朝祖冲之等多位数学家为之进行艰苦探索,得出了当时世界上最为准确的圆周率。南宋数学家秦九韶在1247年就编著《数学九章》,“杨辉三角”提示二项式系数的规律早西方数学家400多年,祖恒求几何体积的独特创见比意大利数学家早1000多年。近代徐光启、李善兰;当代的华罗庚、陈景润所研究的数学领域居于世界领先的地位。教师饱含真情的宣讲,能够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热情。
(2)组织讲座专门讲
数学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多姿多彩的故事史,有数学家呕心沥血孜孜探索的故事,也有广大劳动人民智慧的故事,又有我国古代的数学家为人类做出不朽贡献的故事等等,这些故事既能启迪学生的智慧,又能拓宽学生的数学素材,体现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借助专题讲座宣讲,比如介绍数学家的钻研创新精神及目前世界数学难题,介绍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的生平事迹,华罗庚学历仅是“初中毕业”,可他深钻细研,成为当代国内外知名的数学家。可激励学生发奋学习;也可介绍数学中的大量的美学原理及数学文化史在人类文明中的作用等。
第二,探索规律,大胆创新,渗透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教育。
恩格斯曾经指出:“现实世界的辩证法在数学概念和公式中能得到自己的反映,学生到处都能遇到辩证法这些规律的表现。”这就要求教师不应把辩证法作为外来的东西引入数学,而应从数学内容与方法中发现辩证的因素,在数学中必须充分运用数学本身的辩证因素,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发展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具体可以:一、开展变式习题训练,让学生在理论上明确,在实践中领会;二、设计探索性、开放性问题。教师应大胆让学生去探索规律,多让学生解一些结论并不唯一的开放性问题。
第三,言传身教,渗透科学态度、科学素质教育。
(1)从自己做起。数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数学教师首先要有严谨治学的态度,方能教书育人。教学时运用数学语言要准确、精练;板书要有条有理,推理有据,书写规范,时时事事给学生做出严谨求实的表率。
(2)从小事抓起。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一丝不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科学态度,遇到难题要有坚忍不拔、刻苦钻研的品质。哪怕是学生作业中一个错别字、一个小数点失误也要强调修正,从而一点一滴地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学生通过对数学问题的研究,能亲身体验数学研究的乐趣,同时在解题中能体验到“以退为进,逐步调整”等解题策略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培养自己“能进能退”的开阔心胸,在逆境中分析、研究问题的良好心理品质。
(3)从身边事做起。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仔细地观察身边的物体,从生活中提出问题,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启发引导学生讨论、研究,并大胆创新,选择研究性课题,能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学生数学小论文。
第四,借助信息技术,扩大视野,渗透现代科技德育意识。
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至今日,已经为数学学科提供了现代信息教育的工具。互联网上一些教育网站中有许多数学教育的素材,特别是能吸引学生兴趣的德育内容。教师应经常让学生领略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文明的便捷,让学生明白只有投身于学习现代科学的热潮中,才能报效国家,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柳斌.中学教学全书(数学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