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9 09:18:59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1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深刻揭示社会治理制度的科学内涵。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制度是指社会治理主体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具有约束性的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深化社会治理重在共建共治共享。共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独特作用,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以及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营造全民共建的社会环境,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强化各级政府抓好社会治理的责任制,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共享是社会治理的目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要构建共享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构建实现共享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监管制度等,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2

四中全会,释放了制度建设的新信号。四中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回看5000余字四中全会公报中,提高“制度”77次,“人民”52次,“治理”41次,“完善”41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4次……这些关键词充分体现了这次全会的核心要点,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发展画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全会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3

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完善中国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机制之间的发展融合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基于新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建设实际提出的重要课题。本文从中国特色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机制的发展角度,探析二者关系,进而加深对于中国建设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国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关系

中国政党制度具有中国的自身特色,中国执政党始终是中国共产党,这是唯一的,其它政党和组织都是参政党,中国实行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中国政党制度。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分不开的。中国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方面,是相辅相成、统一融合的关系。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党地位,是发展二者关系的重要内容。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够推动中国政党制度的逐步完善,才能够真正的抓好国家治理工作,也才能够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发展。对于国家治理和中国政党关系,邓小平曾经多次强调,要完善中国国家治理,就要加强中国政党制度建设,尤其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

二、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机制发展

(一)推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完善国家治理制度建设

当前,中国社会变革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从各方利益兼顾、注重从利益与效率结合的角度完善中国政党制度建设和发展完善国家治理机制的发展。不论从国际多极化发展还是从中国特色政党建设还是从国家治理的任务来看,都需要中国共产党多倾听民生、凝聚共识才可以进行科学决策、注重中国国家治理的实效性和科学化发展,推动中国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机制统一和完善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

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需要加强中国建设的多方面、多层级的改革和制度完善,比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发展和完善,注重国家机制健全、制度改革的发展速度和质量的融合发展。基于中国建设的现实国情出发,妥善处理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参政党的关系,逐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国家治理机制的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国家治理机制的科学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党制度的领导,中国政党制度的统一领导下,逐步、有序的开展国家治理工作,才能够体现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色和充满发展前景。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协调国家治理主体的统一

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出现多元化主体的发展局面,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公私企业、公民个人多方主体融合发展,这些多种主体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多元化复杂的社会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或集体。社会建设和国家治理充满复杂性和多元化的特点,单靠任何一个治理主体是无法承担起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管理重任。这就需要不断的协调各方主体,共同发展各自优势,推动国家治理的整体发展。在多元主体中,要加强国家治理的统一性,就需要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党制度的统一领导作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利益群体庞大,中国政党制度代表中华民族的全民族利益,尤其是代表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群体利益。所以,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性对于国家治理的成功与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规范国家治理过程的政治保证

中国国家治理的过程,需要各项制度健全和逐步完善,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发展。规范治理的过程呈现出在上层建筑方面的加强国家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制约监督机制。中国政党制度要实现规范和科学发展,就要加强对于国家治理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没有监督,中国政党制度领导就会出现权力无约束,就会滋生腐败、助长飞扬跋扈,就容易导致国家治理中的公共事务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国家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损失。要规范国家治理的机制,就要加强监督、整治中国政党领导体制中出现的腐败、权力滥用问题。总之,推动中国政党制度建设是保证国家治理在稳定、科学规划中发展的必要的政治前提和保障。

(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培育治理能力

在国家治理方面,出现最为重要的四种治理功能:维护公共秩序发展的能力、推动制度改革建设的能力、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能力。中国国家治理要深化改革,逐步推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就需要对于社会转型时期,加强中国政党制度的强有力的领导,重视国家治理的公共秩序建设,推动国家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统一和谐发展。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各方多元化发展的平稳推进,就需要能够统一规范各方的中国政党制度的统一领导。因此,坚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机制汇总的培养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结语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完善国家治理机制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共同统一完善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只有坚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才能够有效发挥多元主体的功能、才能为国家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展望未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机制在和谐发展中,披荆斩棘、历经风雨中,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4

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基本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法治建设为引领和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轴,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社会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党委、政府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得到切实履行,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得到更加规范,综合治理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力量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社会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得到普遍推广,群众配合治理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影响和制约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效破解。

2.社会治理基础更加扎实。基层组织全面建强,基础工作规范高效,基层建设保障有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实效性明显增强。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3.社会治理方式更加科学。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突出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实践,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思路,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4.社会治理手段更加先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在平安建设中要得到深度应用,完善大技防规划,推动向村(社区)覆盖,实现公共场所技防无盲点,进一步增强驾驭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5.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健全。建立完善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办为平台的社会矛盾化解综合平台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社会矛盾化解责任体系更加明确。

6.社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下降,调处成功率稳步提升,万人八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逐步下降,进京去省总量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安全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刑事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二级平台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和工作融合的作用,使之成为统筹各方的枢纽平台。大力推进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整合镇、村(社区)社会治理服务资源,使之成为整体联动的实战平台。完善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架构,配齐配强村(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实行综治办、调委会、治保会、警务室一体化运行,使之成为全面覆盖的基础平台。(责任单位:政法、综治、民政、各村<社区>)

2.全面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贯通的综治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社会治理信息链。完善综治基础信息网上构成,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与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同步发展,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综治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力争年底前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政法、综治、维稳、司法、民政、人社、人口计生、安监、教育、、派出所、团委、各村<社区>)

3.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镇、村(社区)稳评管理体系,落实稳评责任,抓好源头预防。各级各部门要将稳评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重大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有重要关联的项目,未经稳评不得实施。(责任单位:农经中心、农服中心、三产办、维稳办)

4.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健全镇、村(社区)、企业多元排查网络,落实重大事项即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重点推进公调、访调、诉调对接实体化运作,形成完备的对接机制。坚持以属地负责制和条线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民事纠纷化解以属地为主,行政纠纷化解以条线为主,司法调解以法院为主的调解责任体系。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95%以上。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责任单位:司法、、维稳办、派出所)

5.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维护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公开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全面推行阳光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人民陪访员”和复查制度。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规范用工和规范工资支付机制。健全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机制。(责任单位:、建管、房管)

6.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防范保障机制。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健康体检”,对恶意逃避债务、掏空企业负债外逃的不法业主,加强出国(境)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防范和处置“两欠一逃”专项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和网贷、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促进民生权益得到依法保护。(责任单位:派出所、银行、农经、安监、人社、工商、环保、)

7.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提升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预警防范能力;强化全民反恐意识,加强反恐怖力量和手段建设,健全反恐怖工作机制;加大公安特警武装巡逻力度,加强要害目标、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公共场所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防范。深化“无示范区”创建活动,精准打击各类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澄活动管理,健全依法公开管理和内部有效管控紧密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政法、派出所、综治、统战、宗教、外经)

8.落实最严格公共安全监管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夯实镇社区火灾防控等基础工作,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完善重点单位、车辆、道路常态交通监管机制,坚决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证照非法运营行为。严格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8以下。完善环境矛盾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突发问题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应急指挥处置机制,完善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消防、交通、环保、党政办)

9.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以实有人口为基础的统计、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建立对城乡社区、企业、物业、中介、学校、旅馆、娱乐场所等全覆盖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体系。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出租房屋一户一号统一管理,明确管理者、出租者、承租者的权利和义务,全市出租户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落实企业用人监管措施,强化用人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工业产业园区、大型企业等流动人口集聚地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派出所、人口计生)

10.提高特殊人群分类服务管控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完善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风险评估制度,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定位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落实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政策,强化管理责任和措施,全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率达100%。加强对吸毒人员、艾滋病高危人群等群体的全面排查,对被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吸毒人行为干预,强化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吸毒人员的后续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就业率分别达90%以上、70%以上。(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卫生、民政、残联)

11.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普法作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加快创建技校型的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实现问题青少年在技校的技能学习、教育管理和帮扶同步。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机构社会化网络,打造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维权平台,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加大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力度,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管理,继续推进社区专兼职青少年社工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努力实现未成年人犯罪率、涉罪率、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的目标,在校生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责任单位:关工委、团委、宣传、教育、派出所、民政、司法)

12.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理顺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的关系,厘清职责和权力边界,推进城乡村(社区)减负增效,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建立和完善“政社合作”机制、群众参与机制、多元治理机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双向评估”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立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规范民主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探索建立民主协商成果应用的长效机制和实现形式,进一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制度化。(责任单位:组织、农经中心、民政)

13.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原则上城区、农村按照不低于实有人口万分之十的标准配备专职巡防辅警,流动人口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专职协管员,按标准配备市、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深入推进“红袖标”工程,大力发展、有效整合社区村庄义务巡逻、街头路面流动巡防、场所部位治安守望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全市注册平安志愿者占实有人口比例城区不低于5%、农村不低于3%。加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员选拔、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信息收集、社会保障、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政法、综治、派出所、司法、民政、团委)

14.推动大技防规划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技防项目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化建设模式,其他单位与部门投资建设的技防设施积极引导到购买服务的社会化建设模式上来,实现镇主要区域技防全覆盖,并由主干道向农村道路拓展延伸,以全镇域覆盖的高密度,确保技防监控的高效益。根据《市居民小区技防设施意见》,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作为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实现新建小区技防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同步。(责任单位:综治、派出所、交通、城管、银行、安监)

15.推动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派出所治安巡防中队、专职巡防保安队伍根据辖区路网格局调整、根据治安警情变化,合理划分巡区和巡段,全天候运作,确保见警率和管事率。深入实施村(社区)警务战略,建好老百姓身边的派出所工程,科学配置村(社区)民警和专职保安,加强易发案部位和夜间等时段的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组织领导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5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254-02

当前,我国由于利益分化而导致日益突出的利益失衡及大量流动人口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等影响,治安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各类治安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多,治安灾害事故频频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层出不穷。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及治安形势面前,公安机关单靠打、防、控中任何一种手段,都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有效地应付犯罪。要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必须坚持“严打整治”,解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全力完善社会治安体系。

一、完善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

完善社会治安体系目标就是要树立新型警务理念,构建多元供给模式社会治安体系。以预防犯罪为主,以服务、管理相结合的导向替代单纯管理导向,在确保政府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私人、企业、社区、及社会第三部门等参与体系的完善。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能使政府摆脱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的无限责任,政府与经营企业建立在经济合同的明确责任上,根据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政府部门的精简和高效。公安机关对所有公安资源,包括警力、器械、设备、信息等,进行全面整合,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协调联动,将打击、防范、控制、管理等手段有机整合起来,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有效强化各警种的协作能力,从根本上改变各警种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和统一的指挥调度的局面。

二、社会转型期制约社会治安体系发展的因素

(一)违法犯罪诱因增多,刑事治安案件高发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在社会转型期进一步凸显,诱发了包括社会治安问题在内的不少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一方面大量流动人口无序流入城市,给城市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城市社会管理自身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导致违法犯罪诱因明显增多。据统计,某市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有近50%是发生在各种行业场所内,80%以上的治安案件与行业场所有关。如何管住、管好行业场所已成为治安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治安体系的组织管理不完善

大多数机关没有很好地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把防控体系完善看成是“软任务”,认为占用警力多,投入大,“十次防范九次空”,不如抓破案容易出成绩;防控体系完善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方案的出台缺乏通盘的细致的考虑,各警种之间日常演练少,相互策应能力弱,合成作战能力不强。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据统计,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三)社会治安体系的运行机制不完善

信息网络建设不统一,信息资源未形成合力。信息网络建设尚未能从“顶层”出发,没有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各部门间收集到的信息只限于在本部门内部处理,无法实现信息共享,造成分析研判预测的片面性,不能很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也造成了一定的重复浪费,同时,又给群众的报警造成一定的障碍,不知先打哪个报警电话。目前,虽然推行了“三台合一”,但在制度上还很不完善,调度指挥缺乏科学性、规范性,无章可循,无制可依,有些地方还是通过各种警力之间的协调默契或者简单协议进行统一调度指挥,机制模糊,在出现种种问题时往往推诿扯皮,责任不清,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事故处置的效率。

(四)社会治安体系的保障机制的不完善

在组织保障上,联动机制未能形成,缺乏一个综合常设的权威机构负责应急指挥与日常管理工作。在预防工作中过于强调公安机关一家的作用,其他部门只是处于被动应付,还没有以政府的名义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造成应急管理的政令不畅,决策指令难以及时到位,部门之间相互掣肘,缺乏协调配合,社会治安资源严重浪费,降低了治安的应急响应能力;在司法保障上,目前尚没有一部法律对城市社会治安体系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规范;在经费保障上,对城市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的投入不够,资金难以得到保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与高智能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五)社会治安体系的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目前,社会公众对治安体系建设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许多人认为,治安只是公安机关的事,参与不积极,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基本停留在以政府为主的行政管理层次上,各种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建设工作十分薄弱,造成体系的基础薄弱,控制能力差,导致有些部门没有找准自己在治安体系建设中的位置,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些企业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安全防范”的倾向,内部防范制度、人员、经费、措施不落实;不少群众自防意识不强,自防能力较差。

三、完善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策

(一)加强社会治安体系的基础建设

社会治安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由街面巡逻防控、社区治安、卡点查缉堵控、单位内部防控、技术防范监控等五个网络构成,这五个网络自成系统又相互支撑,保持在同一平面,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具有严密、稳定和长效功能的整体防控体系。

(二)建立社会治安体系的宏观指挥系统

社会治安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有效的运行必须要建立在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动态开放的宏观指挥系统(包括社会控制系统和社会综合治理系统)和积极有效的工作机制基础上。

1.加强和完善社会控制系统

首先,实施动态的、积极的社会控制,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分配的改变造成的心理失衡,协调社会利益关系,重建合理社会利益格局,形成新的利益平衡和社会公平;通过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加强道德控制机制,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的新型道德秩序;通过对社会行为和价值观的正确指引,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和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其次,合理推进社会控制有效运行评估、决策和整合过程。通过社会评估,对社会发展的现状及态势走向有一个正确合理的认识过程,把握社会矛盾以及社会问题的发展态势,以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强化预警功能。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前瞻性地制定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方案和各种社会政策,并做出科学决策,为社会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2.推动警务工作机制改革

社会治安体系建设涉及到各个警种、各个部门,按照“以块为主,守土有责”的要求,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相应的职责。在强调各自职责的同时,必须从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整体效能出发,理顺关系,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情报信息为纽带,采取民警个体间的搭档、警种部门间的联勤、机关基层间的联动等形式,形成整体防控态势。打破基层实战单位传统的行政机关化工作模式和作息制度,将有限的警力和防控力量最大限度地投向街头路面和社区,用于易发案时段和地域,形成24小时全天候防控格局,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外,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工作机制,拓展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土缓解社会矛盾,预防的发生。

(三)建立社会治安体系的保障系统

1.完善组织保障加强警力配置

通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强化落实精简机构,合理配置警力,下沉警力,向基层和一线实战部门倾斜保障政策。引进市场机制,整合辅警资源。可以从公安机关外部解决警力配备上的严重不足,改变现有警力资源结构和分配比例,从而将正规警察集中使用在更为关键的工作上,与警察共同构成社会治安体系的主体。整合民力资源,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发动组织社区党员、干部、治安志愿者、退休人员、低保人员等力量,义务开展社区守护、看楼护院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打牢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的根基。

2.加大对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的投入保障

城市社会治安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性工程,牵涉到大量的人、财、物,尤其是要装备大量的先进科技防范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实践表明,仅靠政府单方出资很难应对,应该按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本着“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形成全民参与、全警参战的整体防控局面。一是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级拨付的经费保障体系。二是广泛进行社会筹资,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三是整合科技资源,提升社会治安体系的科技含量。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制

城市社会治安体系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群众工作、执法办案及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加强监督制约工作有着十分必要的意义。完善落实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社会治安重大案事件通报查究制。要求各防控体系成员单位的内部实施监督,提高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人大、政协等开展监督,通过各种反馈渠道,加强责任目标,把治安工作纳入日常的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目标之中。另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评激励机制。把防控工作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以结果考核为主,保证考评工作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郑杭生.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社会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1-6.

[2]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8.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6

一、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逐步构建了集“打、防、管、控”于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仍存在覆盖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科技含量低和社会、部门等各方力量联动不够等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国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努力为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按照“全面设防、一体运作、有效管控、精确打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和区域治安防范协作网(以下简称“六张网”),进一步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警务实战指挥等运行机制,建成以“六张网”为骨架,以运行机制为支撑的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中,“天网”、“地网”有机衔接,“现实网”、“虚拟网”紧密结合,构筑起一张有效防控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

第一,街面巡逻防控网。以公安民警、武警和治安联防力量为骨干,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街面巡逻防控网。

第二,城乡社区防控网。以社区警务为载体,以社区民警为主导,以社会治保会、保安队、治安自愿者队伍、消防志愿者队伍、社区物业公司等群防群治力量为辅助,建立以社区安全为重点的城乡社区防控网。

第三,单位内部防控网。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建立完善以内部单位、公共场所安全为重点的单位内部防控网。

第四,视频监控网。以主要街道、重点建设场所和复杂地段为重点,以视频监控系统为依托,建立实时、可视、动态的视频监控网。

第五,虚拟社会防控网。以政府为主导,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互联网行业和广大网民为辅助力量,以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为手段,建立虚拟社会防控网。

第六,区域治安防范协作网。以跨区域警务协作为主要内容,建立区域治安防范协作网。

三、加快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

第一,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是确保各治安防控网有机衔接、高效运行,实现“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协调运转的重要支撑。

第二,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玉林建设,着眼动态环境下维护治安稳定的需要,积极建立健全打防管控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到管理无盲区、防控无死角、治安无乱点,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建立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知、预防、应急处置能力,让人民群众感到越来越安全。要把近年来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运用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大力加强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

四、存在问题

第一,个别单位对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巡逻防控效果还不理想。

第二,巡警配备不足,防控投入不够,视频监控有盲点,小区物防建设不完善,农村技防薄弱。

五、几点建议

第一,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科学谋划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目标,站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创新防控方法,提升防范水平,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站在确保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科技防控意识,探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经验,加大防控投入力度,搞好“天网、地网”工程,增强工作的创新性和实效性;要站在维护和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科学谋划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防控大格局,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齐头并进,以防促打,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围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加以研究和落实,制定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长短期规划,积极构建治安防控体系。要以交通要道、重要部位和治安复杂区域为重点,整合城市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构筑“天网工程”,实施全方位监控。要以点、线、面相结合,警务室和治安岗亭为依托,深化网格防控布局,建立一支以巡警为主导,以协警为主体,以群防组织相配合,专兼联动,动静结合,机动迅捷的人防队伍,实施网格化巡逻,提升防范水平,建设“地网工程”,构建起覆盖全市的防控大格局。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7

樊城是襄樊市的商贸中心和老工业区,共有67个社区,城区人口50余万人,其中流动人口10万余人。为了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2003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社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在充分调研、外出考察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实现社区自治为方向,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三建一改”为载体(加强社区组织、阵地、功能建设,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和运作体制)的社区建设新思路,使社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的新阶段。

(一)强化核心,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坚持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自治建设为主体、其他组织充分发育并切实发挥作用的思路,努力完善社区组织体系。一是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五好”标准全面整建67个社区党组织。二是确实加强自治组织建设。三是加强社区中介组织建设。坚持“合法、专业、便民”的原则,在社区发展各种民间中介组织、居民互助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160多个,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减轻了政府管理社会的压力。

(二)夯实基础,加强社区阵地建设。社区阵地是社区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我们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城市发展规划,确立了办公设施“十个一”、服务阵地“一张网”和活动阵地“八有”的目标,并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

(三)把握关键,加强社区功能建设。努力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提高居民的能力,是增强社区凝聚力的关键。近两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大力强化六项社区基本功能。一是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在社区全面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议事会议、居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两年来共安置下岗职工8700余人,占全区下岗职工总数的58.3%;发展社区服务项目12大类80多项,设立社区服务网点3000多个,使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能够得到较好解决。三是完善社区环境管理功能。把街道、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大力实施社区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有效地改善了市容环境。四是完善社区稳定功能。积极推进警务进社区,把治安管理的重心下移到社区。广泛开展“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把社会矛盾消化在基层,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五是完善社区教育功能。切实加强“市民学校”建设,举办社区艺术节,举办青少年暑期乐园,通过“文化进社区”强化市民教育工作。六是完善社区文化功能。充分挖掘樊城底蕴厚实的人文资源,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社区营造文明向上的良好风尚和人文氛围。

(四)强化保障,创新社区民主自治和依法管理互动机制。重点是理顺“一种关系”、推进“两个依法”、坚持“三个明确”。即:理顺政府部门与社区的指导协助、服务监督的关系,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明确社区的职责、政府部门的职责以及政府部门与社区共同承担的工作职责。对需要由社区协抓的工作,实行“工作进社区准入制”,经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后,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做到“工作任务进社区、人员配置进社区、工作中心进社区、工作经费进社区、目标考核进社区”。

和谐声音

推进“三建一改”,找准了社区建设的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一是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在社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工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民主自治进程中居民社区意识不强、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渠道不畅的突出问题,加快了社区依法自治进程。目前,61个城区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议事会。

二是完善了社区功能。我们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个过程,不仅巩固了社区“低保”、弱势群体救助、就业和再就业等基本功能,而且构建了系统、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强化了社区服务功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需要。目前,全区70%的社区办公用房达标,60%的社区建成了规范化的服务站。

三是破解了治安和市容整治难的两大难题。加强社区建设为整治城市治安环境强化了抓手、奠定了基础,推动社会治安状况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变。今年上半年,社会反映强烈的“两抢”案件降幅高达49%,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达到了82%,8个社区被评为社会治安“零发案”社区。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8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9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也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在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出部署,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一战略部署,对指导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落实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从总体上说,是经济、政治、文化形态的有机结合、互相作用的统一体。人类在经济领域中创造的成果和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的进步即物质文明;在文化领域中创造的成果和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精神产品和精神生活的进步即精神文明;在政治领域中创造的成果和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即政治文明。这就是说,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成果和政治进步的状态。政治文明从内容上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进步性成果:政治文化,指客观政治过程在社会成员心理反映上的积累,它包括政治认知、政治信念、政治感情、政治态度、政治价值观等,即先进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

总和,它包括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在现代政治文明中还包括政党与国家政权关系的规范;政治过程,即社会过程中与政治权力和决策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它是政治生活的动态方面,包括了政治系统从输入到输出的全部活动,现代政治文明特别强调政治过程的民主性、法制性、公平性、服务性和透明度。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文明标示着一个社会的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发展状态,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国家的文明水平,影响或制约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同志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其重要意义在于:

其一,强调政治文明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这一过程具有的演进与进化的性质,应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纳入整个人类社会政治发展与政治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加以把握,注重吸收借鉴人类以往政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特色。因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毕竟是整个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链条上的一个高级阶段,理应体现出文明发展的连续性。从宏观的社会发展的阶段看,人类的政治文明区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前三种社会政治文明固然也是沿着逐步由低级向高级形态的轨迹运行的,但却始终表现着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关系以及少数社会成员对于多数社会成员的权力控制形式。所以,尽管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更迭依次表现的是更高的政治文明层次,但政治文明的性质却没有出现质的变化。直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才在人类文明史上第一次否定了人剥削人的政治制度,它以一种区别于以往任何剥削性质的政治制度的崭新面貌出现在人类社会的政治舞台上,实现了政治文明发展的质的飞跃。这不仅表现在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而且还表现在确立了人们相互间的平等关系,人民享有广泛的自由、民利。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一种新型的、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政治文明,不可能在其形成之日起就表现得尽善尽美,更何况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因此,一方面,我们要继承自身已有的政治文明成果,另一方面,更需要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进步的、共性的成果。

其二,强调文明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政治不能脱离社会文明发展的大格局,应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纳入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加以把握,正确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社会协调发展。人类社会大体可划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相应地,文明也就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层面。这一点,马克思早就说过。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P32)这里,马克思不是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所制约的对象简单地划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是划分为并列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也就是说,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统一体。社会的结构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结构,相应地,文明的结构也分为三个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2](P184-186)人类社会文明的三个部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必须协调发展。如果说,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着重于物质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话,那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则着重于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正是根据文明发展的整体性要求,同志在2002年7月16日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这次在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又开宗明义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总体上滞后于日益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遇到的种种阻力,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政治体制中所存在的某些弊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经济体制改革要取得新的突破,就必须有政治体制改革与之相协调和相适应。这就是邓小平所尖锐指出的:“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3](P176)我们必须认识到,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规定政治方向,为物质文明的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体制不健全、不合理、不科学,社会政治生活呈现为一种无序、混乱、低效的状态,那就很难想象经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能够顺利进行。20多年前,我们曾非常清楚地把改革定位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和环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就曾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4](P4)这实际上是站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应该适应生产力发展(物质文明)要求的高度,提出了政治改革(政治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从改革开放20多年的情况看,我们之所以在经济发展和物质文明建设上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与我们党确定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和进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密不可分的。但一个时期以来,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确实有些同志形而上学地对待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借口维护社会稳定而消极对待政治体制改革,脱离生产关系变革抓生产力提高,脱离政治体制改革搞经济体制改革,脱离精神文明建设搞物质文明建设。这种倾向就像当年搞“政治挂帅”一样有害,是非常危险的。

其三,强调政治文明在整个社会文明中具有相对独立的目标性价值,也就是说,社会文明发展的目标不仅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包括政治文明,应该运用价值理性来理解和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手段,不仅具有推动和保障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它本身就是目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同志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指出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应该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显然,这一目标中内在地包含着政治文明的要求。这一要求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正是站在这样的理论高度,同志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并使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一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新发展,它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对政治文明进步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积极推进和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志在报告中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统帅、为主线,全面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实际上,这可以看作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途径的论述。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明确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和总的要求。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同志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是说,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同,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用另一种政治体制来取代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而是要通过改革使之更好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牢牢把握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它同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政治文明相比较,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鲜明的特征。实践证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是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历经磨炼而愈加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我们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合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性成果并体现本国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总的要求,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首先,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的特点。我国是一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建设好国家。要把十几亿人的思想和力量统一和凝聚起来,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动摇了党的领导,中国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党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其地位源于党在理论、路线、纲领和组织上的先进性,源于中国近现代各种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源于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过程中的历史选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就要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努力做到依法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其次,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属性,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方向;是党历来的主张和一贯的追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要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必须不断健全完善民主制度、特别是干部选举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再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探索执政规律,对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民主与法制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不实行法治就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实施依法治国,就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努力使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坚持依法执政。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利,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总之,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的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具体来说,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三是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突出重点内容。同志在报告中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九项任务: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主要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派合作共事,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主要是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3.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明确党的领导内容和实现途径: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并使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履行职能,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6.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独立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7.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8.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用权为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监督舆论的作用。9.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加强政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必须同时推进经济、文化等其他领域的配套建设和改革。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不仅对政治体制自身的改革问题进行了论述,同时,也抓住了文明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对经济、文化、国防的建设和改革以及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必须始终正确把握政治文明发展的这一特点和要求。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卷)[M].人民出版社,1995.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10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于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必须全面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把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

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治国方略。十四年来,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中,我们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道路,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描绘了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十七大报告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提出的基本目标和根本任务。实现这一目标,完成这一任务,必须正确理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正确把握其丰富内涵。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在这个层面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把依法治国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中的重要作用,用法律和制度促进并保障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的实现。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其特有的属性和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才能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土壤,真正体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真谛。

(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尤其是我国“”沉痛教训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科学论断。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法治也愈完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对法治提出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法治不断完善进步的必然体现。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有天然的内在联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在这个层面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把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系统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与积极稳妥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用法治的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把依法治国与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必须把依法治国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尊重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人为本、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依法治国本身是一个科学体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深入研究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科学规划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依法治国的各种要素,统筹安排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实现依法治国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有法可依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和前提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和前提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加强立法始终是我国法治建设中居于优先地位的工作,以至于法学界把这种现象称为“以立法为中心的法治建设模式”。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立法在新时期法治建设中的紧迫性和优先地位,认为法治建设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是加强立法,首先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在邓小平加快立法工作的思想指导下,我国立法取得了明显成绩。党的十三大报告宣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依然把加强立法工作摆在法治建设的首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明确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都重申了这一重要立法任务。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次会议及其立法工作,也逐步落实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关任务。

三、深刻理解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截至目前,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标志着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法制根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立法作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国家意志化和法律化,是对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表达和法制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理清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成果提供了制度化确认和法律化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出强大力量和巨大优越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筑牢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制度保障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例11

同志们:

党的四中全会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召开。当前,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首要重大政治任务。今天,我就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同大家一起认真学习交流。不当之处,请及时指正。

一、党的四中全会基本概况

中国共产党第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正武、马伟明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士余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二、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

首先,这次全会召开背景特殊、时机重要。现在,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从国际看,世界发展面临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收官阶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召开四中全会,更加凸显了会议的特殊性和战略性。

其次,这次全会主题重大、事关根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就这个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是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这既是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宣示,也是统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坚定不移将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政治动员。

第三,这次全会成果丰硕、影响深远。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决定》。《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自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我镇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创新农民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作为提升全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突破开来抓,采取“试点探索、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的办法,以农村党员队伍为主体,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农民建设创新活动,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生产力束缚、农民群众自我成长的制约性问题,激发了农民群众立足农业生产提升和新农村创新建设的热情,拓展了党员农民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空间,有效的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

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第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共有 5000 多字,内容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对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们对《公报》中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位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解读:这段话说明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位。我们可以从以下 3 个方面进行理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制度体系,而不是某几个孤立制度的简单集合。它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来源于实践探索,而不是未经实践直接想出来的。对这一制度体系的定位是科学,是被实践检验正确的。

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二)明确指导思想、政治基础、战略任务、支撑制度、制度体系目标和治理途径

公报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解读: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所以,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在内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党的报告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科学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鲜明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所以,这一首要战略任务也必然要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之中。

(三)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解读:本段提出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从结构上看,与“两个一百  年”奋斗目标、“两步走”战略安排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

1.2021 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一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个是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2.2035 年:到二〇三五年时,一个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另一个是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2049 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一个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另一个是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由此可以看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应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应的。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就是制度建设水平与国家的整体建设水平是相辅相成的。

因此,在我镇着重突出以下十个主题:即农村政策带头执行、党员家庭带头致富、农户产业带头培育、农村劳动力带头转移、产业结构带头调整、贫困农户带头帮扶、邻里纠纷带头调解、科学技术带头推广、村级事务带头监督、文明新风带头树立。

四、四中全会公报中值得注意的 9 个提法与释放“中国之治”最强信号的 14 个关键词

(一)值得注意的 9 个提法

1.国家治理效能

“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2.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3.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

“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4.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

5.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社会治理共同体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 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7.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

“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

8.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 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9.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二) 释放“中国之治”最强信号的 14 个关键词

关键词 1——显著优势

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等 13 个方面。

关键词 2——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关键词 3——人民当家作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只要你有需求,需求合理,并且通过合法渠道去表达需求,那作为国家的主人,大家的合理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关键词 4——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关键词 5——政府治理体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关键词 6——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7——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关键词 8——民生保障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关键词 9——社会治理共同体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关键词 10——生态文明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关键词 11——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关键词 12——“一国两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专家表示,“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公

关键词 13——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 14——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