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09: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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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 教育行业 税收管理 税务登记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
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
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一、强化职能部门信息传递与交流
1、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各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按照加强税源控管,增加税收收入的原则,定期对本单位涉税信息进行采集整理。
2、规范涉税信息传递。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将采集到的涉税信息传递到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应安排专人搞好涉税信息的接收和传递。
3、搞好涉税信息的增值利用。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及时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和落实反馈。税务部门之间要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相关业务信息传递给对方,最大限度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切实起到堵塞征管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市政府反馈。
二、强化职能部门税源控管与协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协助义务,采取先税后证、先税后审、委托代征等相应措施,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加强登记、变更、注销等环节的税收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在登记环节,要告知业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每月终了后,要与税务部门交换登记底册;对于法人股东股权转让交易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证明方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应受理税务机关依法要求吊销纳税人营业执照的提请事项。新成立的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告知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质监部门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后,应告知业户到国税或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发改委、经信局、招商局等部门在办理企业审批等事项时,应及时督促投资方到国税或地税部门办理有关税收事宜。
2、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等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应凭地税部门的税务发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给予办理;在接到税务机关查封扣押房产、土地使用权等通知后,不得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变更手续。
3、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向外来承揽、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核发施工许可证前,交通、水务、公路等部门在与外来承揽、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告知企业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国税部门相关业务的,地税部门应履行告知义务。对于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工程款拨付情况告知地税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为企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凭地税部门的完税证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有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工作。
4、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房管中心、公安机关、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要及时向市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在年审时应查验是否完税,并及时向市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信息。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商业性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管理,在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时应查验是否完税,并及时向市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信息。综合执法局应及时向市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经营性停车场注册情况。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应税项目管理。各部门、单位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经营性收费前,应按规定进行应税认定登记。教育部门要配合国、地税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反馈信息。
6、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对各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信、环保、商务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国税和地税部门严格政策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7、加强个体和零散税源税收管理。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税务部门可依法对个体和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税务部门应当按规定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依法对代征行为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受托方要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内容依法代征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税务机关解缴代征税款和有关资料。
三、发挥职能部门行政监督与司法保障作用
1、将分类管理新理念运用到税收征管中,解决“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无锡国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征管户数有2900多户,2003年完成涉外税收收入45.79亿元,今年的指导性计划是55亿元,占全市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中70%的税收收入是由5%的大企业贡献的,大企业在税收贡献中的突出位置不言而喻。而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一贯的做法是不分大小,同样对待,“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对大企业情况了解不够、税源变化监控不力、纳税服务不到位等状况。2002年国税总局在上海国际税收会议上提出了分类管理的新理念,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大企业管理的现实性思考。经过多次讨论,以分类管理理念为引导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在无锡国税国际税收工作中实行,把大企业管理放在突出位置,进行专业化管理,集中最优势资源对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和最优化服务,把大企业管住管好,是我们的初衷之一。
2、适应税收征管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需求,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在近年的税收工作中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大问题,如何加强税源税基监控、提高征管水平,保证国家税收足额按时入库,成为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必须研究的问题。过去的粗放型、低层面的税收征管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征管形势,尤其是大企业,对税收、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成为我们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通过深入企业、强化分析、实时监控、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提高征管工作质量。我们试图通过实行大企业管理,探索一条税收征管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路子。
3、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管事制”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也是我们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管事制”下我们对纳税人的服务往往浮于表面,对企业并未产生较大的影响。加强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为其提供个性化、贴近式服务能够更好地加强税企沟通,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适应无锡外向型经济发展,解决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统筹发展的问题。无锡地处“长三角”经济开发区、沿江开发区,近年来招商引资热势不减,外商投资蓬勃发展,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抢滩落户,日资高地、韩资板块应运而生,世界500强企业在无锡设立了50家公司。这些大企业大多具有跨区域经营、整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兼有专门税收筹划等特点,我们的国际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在涉外税收中尝试大企业管理,就是要探索一条集日管、审计、反避税等多项外税特色工作于一体的立体式管理方法,着力统筹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试行大企业管理的具体实践
年初,我局把大企业管理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和省、市局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外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具体做法如下:
1、周密制定前瞻性目标。试行大企业管理,首先我们确定了“税收管理现代化、基础管理规范化、税收服务客户化、管理人员专业化”四大前瞻性目标。一是突出信息化手段在大企业管理中的运用,实现大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突破传统的重点税源户管理方法,摒弃“人海战术”、“手工作业”等管理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大企业的各项经济税收指标进行采集、筛选、对比、分析,达到监控税源的目的。二是强调大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效应,强化基础管理。针对当前大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基础管理着手,加强税收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对大企业的征管质量。三是确立“客户化”服务理念,提高对大企业的服务水平。四是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增强干部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局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2、努力实行一户式管理。大企业管理的核心就是“一户式”管理,围绕“一户式”管理的总体要求,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设立大企业管理专门机构。市区涉外税务分局成立了大企业管理科,专门从事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大企业的业务扎口。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及新区均设专人负责大企业相关管理工作。大企业管理机制的确定,使我们有能力保证按照一户式的要求对大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如,我们市区涉外分局大企业管理科配置四位同志,征管35户大企业,每人管9户左右,而过去他们人均要管100多户企业,相比之下,大企业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充分的人力来做好这项工作。二是锁定大企业管理对象。我们在现有征管格局不变、税收收入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选定了80户外资企业作为涉外大企业管理的对象。在大企业的选择与确定上突破了传统重点税源户的选择方法,借鉴了国际经验,采用了综合标准。如世界500强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投资规模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外国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投资二个以上的关联企业、在我国境外具有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与避税港有联系的较大规模的企业、特定行业的跨区域(国)性经营企业等都是大企业的首选目标。三是建立“一户式”电子台帐。我们依托大企业数据平台,把大企业的详细资料纳入“一户式”电子台帐,加强了对其的基础管理。在大企业“一户式”电子台帐中涵盖了我们能够采集到的该企业的各种信息数据,分基本情况、税收政策、国际税收、纳税情况、评估分析等几大模块,各大模块都有十分详细的企业数据,这些数据有的是从现有的软件系统中调取,有的是税务干部深入企业后获得的动态情况,有的是通过大企业信息系统自动分析提示的监控数据。这些数据不仅为我们加强基础管理提供了依据,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分析、预测、监控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平台。如纳税评估模块中包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及测试、纳税评估分析、税务审计情况、企业损益分析、增值税金及税负分析等内容,为我们做好大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十分有用的信息。
3、着力打造智能化平台。我局确定大企业管理的思路后,对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探讨,经过充分的调研,并征求了各方意见和建议,确定了“站在高起点,打造高平台,创出高水平”的大企业管理方向,同时决定开发“无锡市涉外大企业税收分类管理一户式信息系统”。2003年10月,我局以市区涉外税务分局为开发基地,成立了业务需求编写组、技术开发组,开始了第一阶段的软件开发工作。2004年2月,软件开发初步成功,我局完成了全市80户大企业的初始化信息录入,并开始了软件的试运行。这个集中了我局业务骨干的智慧与技术尖兵的智力大企业管理智能化电子平台,试运行期间得到了省局外税处领导的肯定。系统突出体现了三大优势。一是集中优势。它集成了CTAIS、反避税软件、所得税软件、出口退税软件等多个系统的数据,可以高效率地收集占有信息,解决了大企业信息归集问题。二是智能优势。该电子平台首次具有了税务专家系统功能,能够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智能分析、增值利用。如系统能根据回归性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原理进行税源预测与统计分析,为税收分析提供素材。系统对一些重要指标(如税收负担率、行业利润率)设计了警戒线,如果突破警戒会以不同颜色提醒管理者重点分析,为税源监控提供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效率优势。由于进行了大企业数据的归集,该系统能够节省搜集信息的时间,如对大企业审计前的案头准备工作可以从原来的1到2天缩短到2个小时,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提高软件的适用性,从整体上优化、完善软件功能,充分发挥其涉外大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5月,我局又决定启动大企业管理系统第二阶段的开发工作,并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由张群星局长任组长,蔡俊宝副局长、曹建伟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国际税收处、征管处、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软件开发领导小组,专门立项开发、升级“无锡市涉外大企业税收分类管理一户式信息系统”,预计今年9月升级版将上线运行,届时,该系统将更好地为大企业管理服务。
4、全面实施个性化服务。确立“纳税人就是客户”的服务理念,根据大企业实际情况,为纳税人量身定做服务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一是通过对大企业开展“调查问卷”活动,了解纳税人目前办税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对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什么要求等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约服务、纳税提醒辅导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政策直通车服务、局长接待日服务等。二是开展“阳光办税,诚信服务”活动。今年4月税法宣传月,我局邀请了全市80户大企业及各级政府有关领导来局参加了国税局“阳光办税,诚信服务”信息会,公开了我局开展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重要信息,同时向与会大企业推出32项服务举措,包括八种宣传方式、八种软件服务、八种硬件设施、八种联系方式,服务项目一应俱全,为大企业精心制作了一道服务大餐。三是设立“纳税大户室”,专门为大企业提供咨询导税、政策解析等服务,并公示服务投诉及涉税维权电话、税收政策及征管业务咨询电话、大企业专用通道电话等等。四是建立大企业税收联系制度,定期举行大企业税收政策与有关征管规定的咨询会、通报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试行大企业管理的思考
试行大企业管理,是我局在国际税收管理领域的一个新尝试。通过半年来的试运行,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抓住了税收征管中的重中之重,对占绝对税额的少数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抓住了税收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对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数据的增值利用程度。利用大企业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种实时数据、分析数据,加强了对大企业的税源税基的日常监控。三是促进了日管水平的提高,目前纳入大企业管理的单位共有80户,均有专人负责,税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了管理中,对大企业的分析更精到,管理逐步由粗放型转到精细型。四是提高了税务干部的责任性和创造性,较好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然而我局大企业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性阶段,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想通过大企业管理,探索一种税收征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更好地强化征管基础建设,更好加强对税源税基的监控。
1、以大企业管理为主线,探索一条集日管、涉外审计、反避税于一体的立体式管理方法,着力统筹国际税收事项管理与涉外税收管理。目前大企业管理还只停留在大企业管理部门,而涉外税收工作的特点,要求我们外税各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特别要加强在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所得税汇缴、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和管理等工作上作好衔接,做到内部信息适时共享,外部情报及时通报,以大企业管理为主线,将国际税收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整体的管理效能。
2、以现有的大企业一户式管理软件为基础,不断丰富、提升大企业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的内容和功能。将更多大企业动态信息数据纳入信息系统。如企业的投入、产出比,相关行业的平均税负,水、电煤、气用量等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都将被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强大的分析功能,帮助我们寻找企业的薄弱环节,排查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税收风险。
一、传统税源管理模式的弊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企业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以管户为主的税源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其存在的诸多弊端,严重制约了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实现。具体表现在:一是事多人少任务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税收管理员集税收宣传辅导、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纳税评估于一身,存在着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情况。二是税收执法权过度集中,加大了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三是传统税源管理模式对不同行业的纳税人采取几近相同的税收管理办法,不仅难以做到重点突出,而且效率较为低下,相关的纳税服务措施也很难全部落实到位。因而,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践分析
自2011年以来,笔者作为基层税务部门的一员,亲身参与到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践当中,并切身体验了这场改革对现实的税收工作所带来的影响。通过2年来的改革实践,笔者对当前的改革举措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中梳理出了一些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
(1)人员配置及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一是随着税收收入总量不断攀升,纳税人户数不断增加,经济成分、生产经营方式日趋复杂,税收征管要求不断提高,人少工作量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一线管理人员,人均管户量多面广,管理上只能顾及到目标明显、规模较大的纳税人,缺乏精力去开展深层次的管理。二是税源管理人员年龄结构、业务素质制约了税源管理水平。目前从事税收管理员这一岗位的绝大多数人员,都是在四十岁以上这一年龄段,平均年龄较大,其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较少,难以高质量地完成繁重复杂的管理和服务任务。
(2)复杂的征管范围和税源结构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纳税主体的个性化差异也日益明显。纳税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经营规模上存在明显差异,呈现不平衡状态分布。这种税源结构的多重性、复杂性给实施专业化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扰。
(3)信息化管理支撑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信息化支撑是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关键。近年来,税收工作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手段日臻完善。但在对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可利用的基础信息资料较为单一。二是信息采集资料数据不全,数据不实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税收信息渠道狭窄,部门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四是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管理软件开发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现有的管理软件只注重税款的征收,规范的办税程序上,对税源管理的数据对比,纳税异常预警、评估等软件开发不够。许多软件的现有功能尚不能完全满足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4)税源监控总体水平有待提质。一是税务登记失实,户籍不清。巡查力度不够,导致新增业户不易掌握,形成漏征漏管;该注销的没有及时注销或者该迁移的没有及时迁移,以致虚增户籍,致使税源不明。二是纳税申报失准,异常较多。纳税人从资金运作的角度进行纳税申报,税务部门从征管质量角度审核纳税申报,但缺乏对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相关性的勾稽比对和分析,很少对纳税申报不实进行处理,致使企业申报不实,低、零、负申报偶有发生。四是税收管理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绝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只知道做催报催缴等日常工作,而对户籍变化、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情况掌握不够,难以有效开展税源监控分析。
三、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思考
当前,我们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缺乏比较系统和清晰的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能力还不够平衡;专业化管理的方式方法有待探索。因此,税源专业化管理还需要在观念、内涵、框架与措施上不断深化,应坚持以完善税收管理职能、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提高信息技术支撑水平、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1)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队伍。实施地方税源专业化管理要解决好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人”的问题,要有一支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还不能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无论是政策业务素质,还是专业管理技能,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合理调配现有人力资源,对现有税务干部进行人员优化配置,把优秀人才充实到专业化管理队伍中去;二是注重加强专业培训,不仅要加强税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更要掌握各行业的生产常识、各类别专业管理技能的培训,加强行业性税收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税务干部的专业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数量精干、类别齐全的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三是建立完善一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来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要处理好专业化管理与基础管理的关系。专业化管理重在解决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的问题,但它并不解决目前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特别在专业化探索阶段,如果放松基础管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老问题就很可能会再度复发。要坚持抓管理改革与抓管理基础并重的原则,既要大刀阔斧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又要将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坚持好、发展好,把基础管理牢牢抓在手上、毫不放松,全面加强户籍、申报、发票等基础性工作,为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征管基础,要坚决杜绝重视专业化管理而忽视征管基础工作的做法。
(3)要注重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平台,加强部门间联系,强化部门联动。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税收信息技术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开发税源管理应用软件,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比对,满足税源监控决策的需要,增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完整率和准确率。要重视企业的财务核算,从政策上引导企业健全会计核算,如提高核定应税所得率,加大对财务核算不健全企业的税收成本;从制度上确定企业上报数据的要求、内容,保证企业提供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搞好信息比对分析,查找漏征漏管户。运用外部网站、电子政务、电子邮箱、短信等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及时传递、有效利用,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采集、传递、反馈与共享的机制和完善的协税护税网络,实现对税源的联合控管,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4)要提升税收服务水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管理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双核心,有相应的管理就应该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管理员应到重点企业上门服务,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纳税辅导、随时了解税源变化和税款入库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申报税收减免。宣传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疑问。做到管理中有服务,管理中有指引,管理中有合作。消除纳税人饶幸心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降低涉税风险。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中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相互促进,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必由之路,是缓解日益突出的税收征管任务繁重、纳税服务诉求增多、人力资源有限等矛盾的有效路径,笔者希望通过一己之见能够引发更多关注税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同行业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从而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改革实践,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1年5月5日印发.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
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
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今天召开的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目的是通过现场的经验交流,总结一年来全区税收征管工作,明确和布置今年征管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稍候王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一年来全区征管工作回顾
20__年,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区局党组“一二三八”工作部署,以“质量、效率、落实”为主线,稳步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三步走战略”,按照紧握“一个抓手、实现两大突破、破解三大难题”的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实现了区局党组提出的两大目标之一——税收征管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整体构架,征管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20__年7月1日,我区综合征管软件成功上线,实现了省级数据集中。在此基础上,20__年,我们开发、推广了网上申报系统和税库银联网系统,其中网上申报系统还获得了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南宁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两大系统的推广使用,标志我区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主体,以网上申报系统、税库银联网系统为两翼的征管信息化“一主两翼”整体构架已经建成,全区征管信息化大飞机开始起飞,实现了征管工作的重大突破。这个基于全区数据大集中既精简又科学的构架,是广西国税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标志着我们征管信息化整体构架在全国税务系统的先进性。
(二)强化税源管理,税收征管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各级国税机关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绩效考核,认真抓好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示范点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区局的布置,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各单位还重点抓住户籍、申报、发票和欠税等关键环节,强化税源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户籍管理,打牢税源基础。与公安部门比对、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把好税务登记关。以换证为契机,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共2890户,补缴税款55万元。补充采集、修正纳税人行业及明细、注册资金等信息,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逃户异地办证经营专项检查,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打击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
2.深化申报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后,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我区各类企业的增值税零负申报率超过了50,并且月月如此,这就意味着全区有一半以上的企业不纳税,这个比例在全国是偏高的。面对这样的形势,要做到让纳税人交足税,首先更应让应交未交税的纳税人先交税。按照这一思路,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了零负申报的管理。到去年12月,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降至19.15,小规模企业零申报率降至21.24,比20__年年底分别下降20和24个百分点,而且是在年初反弹后,从4月起逐月下降的,大大超过区局要求下降10个百分点的目标。通过深化申报管理,全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稳中有升。
3.细化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充实发票管理窗口职能,设定三大预警指标,定期发票预警数据,完善发票预警监控联动机制,实施以票控税。全年共下发757户发票预警企业清单,经纳税评估补税1469万元,核减上期留抵485万元。各市国税局还结合实际,开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检查。如南宁市国税局针对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在企业不认证抵扣的现象,开展深入的核查,发现涉及13家企业的187份发票,开票金额3000多万元,企业既没有入帐,也不申请抵扣认证,而是通过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该局依法对此作了处理,并及时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4.硬化欠税管理,体现税法刚性。广泛开展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分别进行了欠税公告;开展未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欠税(系统外欠税)的调查核实,建立欠税台帐,加强历史欠税管理;严格滞纳金制度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
5.贯彻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在全面掌握整体税源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规模、经营特点等加以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这是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如百色市右江区国税局,对重点税源企业,安排局领导联系,指定财会知识较丰富的税收管理员专管;对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安排熟悉行业营销特点、掌握一定市场营销知识的税收管理员,实施行业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和农村零散税收,安排有丰富社会经验的税收管理员分片管理。区局在总结各地分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选择管理办法相对成熟的25个行业,编写《税源行业管理指南(一)》,指导基层实施分类管理。
6.加强数据应用,构建“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全区国税系统逐步建立起具有广西特色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新模式,努力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如桂林市国税局抽调15人组成纳税评估工作组,集中办公,专职从事间接层纳税评估,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评估。百色市国税局提请市人民政府转发《从第三方取得涉税信息工作的意见》
,定期从财政、工商、交通、电力等23个单位获取涉税信息,并有效利用这些数据,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__年全区共完成纳税评估11170户(次),追补增值税税额7420万元,调减留抵税额2092万元,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8624万元,追补所得税税额3259万元。(三)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税,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在由各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的满意率均名列前茅。据《广西日报》开展的问卷调查,全区有97.6的纳税人反映国税系统的办税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比上年有明显提高。
1.推行网上申报。全面开发、推行全区统一的网上申报软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既减少了纳税人的排队现象,降低了办税成本,又减轻了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工作量。20__年底,全区已有99.3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纳税。
2.试点税库银联网。为了解决纳税人交税多次跑等问题,积极试点税库银联网系统,使电子申报与电子缴税有机地结合起来。纳税人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实现了税款征收入库方式的历史性变革。
3.优化征管流程。对6个方面18个项目的税收征管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简并表证单书、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如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按原流程需要经过税款预征、发票代开、收取工本费多个环节和多个窗口,纳税人需要多次排队。实行一窗办结后,纳税人办理时间由原来的40分钟减少到15分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4.减轻纳税人负担。大幅度减少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整套税务登记证费用由70元调整为20元。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避免重复报送。减少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实行一次提交,反复使用。
一年来,全区国税系统还通过建立征管质量分析制度、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等各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征管“六率”考核评比中,我区在上半年取得第11名的基础上,全年的总成绩又前进2位,排名第9,圆满地实现了党组提出的目标。
过去的一年是征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可喜可贺!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区局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落实,敷衍了事,导致一些涉税案件的发生。如尽管区局三令五申,要求加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和收购发票的管理,但某县国税局没有抓落实,在对纳税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许可和收购发票用量审批过程中,税收管理员我行我素,不仅没有深入企业调查核实,而且编造调查报告,为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乘之机。二是抓不住税源管理的重点,把税源管理简单地理解为“三催”即催报、催缴、催办这些简单的事务,为此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三是涉税数据的采集还不全面,只采集了纳税申报表和部分财务报表,产品产量、价格、库存、能耗、物耗等与税收密切相关数据特别是第三方数据没有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和纳税评估受到明显的制约。四是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管理合力还需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多头下达任务问题还比较严重,税收管理员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质量难以提高。五是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还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财务知识,不懂计算机操作,更不善于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六是纳税服务手段还不完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有的办税服务厅排长队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征管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结过去的工作和不足,目的是为了找准我们现在工作的基点。到去年年底,我们大约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第二步并开始了第三步的起步,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今年年初,区局党组提出的五大工作目标,都和税收征管工作密切相关,要完成这些目标,就必须进一步理顺思路,抓住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求实创新,狠抓落实,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跨越。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思路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实现征管信息化“三步走战略”,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使全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的工作目标是:
1.推广“四大软件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2.建立“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即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3.完善“双层四级”评估体系,即直接层、间接层两层和区、市、县、税收管理员四级纳税评估。
4.推进“四管齐下”纳税服务,即通过整合优化业务、完善服务制度、加强宣传辅导、落实办税公开四条措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是税收工作永恒的课题。推广四大系统,就是通过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这是推进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基点。
——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税源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国税机关各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税源管理合力的重要手段,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和提高税收征收率的主要手段。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是广西税源管理的一大特色,也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是改善我区政务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核心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极其关注并寄予厚望,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热点。
简单地说,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步走、四个着力点。”
三
、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一)夯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和数据两个基础
去年,我们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强化户籍管理、深化申报管理、细化发票管理、硬化欠税管理,深化数据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分别在不同的环节、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源实施控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做深、做实、做细。在此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通过推广“四大应用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以新的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一是面向税收管理员,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利用税收管理员平台,按照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程序和统一绩效考核的要求,规范和固化工作任务,实现自动分配任务,自动记录工作结果、自动提示完成状态,自动考核工作绩效,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怎么办”等问题。要完善“一户式”管理,为税收管理员提供强大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工具,做好税收管理员的“电子小秘书”。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试点,争取上半年推广到位,确有特殊困难的,也不能晚于10月份。
二是面向管理决策层,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区税收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加强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是今年必须突出抓好的“十项工作”之一。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是抓好这项工作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措施。通过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为区、市、县三级领导提供宏观和微观税收指标的实时状态和变化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树立用数据说话的理念,切实改变以往那种单纯凭经验、拍脑袋指挥工作的做法,不断提高科学指挥税收征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面向全体执法人员,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要彻底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就必须建立严格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借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情况自动跟踪和考核,达到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责任追究的目的。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面向一般纳税人,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年初,区局对网上申报系统作了优化,增加了纳税人产品、产量、库存、价格、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明细数据的报送功能,完善了与企业财务核算软件的接口,减小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量。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在10月之前推广到位。要特别注意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作好宣传和辅导,避免纳税人怕麻烦而产生抵触情绪,把纸质报表一报了之,要引导纳税人报送电子数据并逐步形成习惯。
推行以上四大系统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各系统推行的具体阶段,还要作专门布置。随着各软件的推广应用,我们更要重视数据的质量管理。数据是税收征管业务在信息化条件下的量化形式,税收征管的业务发展水平通过数据来记载和反映。真实准确的数据是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基础。如果质量不能保证,就会降低数据的利用价值,既导致分析结果的错误,又造成信息化资源的浪费。所以,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狠下决心,长抓不懈。一要把好录入关。要规范各具体表证单书的录入流程,对常见和已发生过的采集错误要及时归纳和公布,减少错误重复发生。二要把好监控关。区局目前在后台进行数据质量监控的指标从去年初的30多个已增加到200多个,今年计划增加到500个。各地对区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要及时核实、补正。三要把好考核关。对于已明确错误类型的指标,要加强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攻重点,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既是今年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要重点探索的课题。在今年召开的全区税收工作会议上,王局长对此作了强调,并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足见区局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实质,就是要在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工作都很重要,都应该做好。但是,从全局的角度考虑,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各部门的目标只是局部最优,不是整体最优,整体最优不是各局部最优的简单叠加。因此,构建“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实现整体最优。
1.要以税收分析引导纳税评估。要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准确性。要按照“面、线、点”梯次推进的办法,首先开展宏观税收分析,对本地区整体税源进行面的扫描,及时找出影响本单位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税收弹性的主要行业,再针对重点的行业,利用同业税负分析等方法,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准确定位存在疑点和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纳税评估工作结束后,要把验证结果及时反馈给分析部门,促进分析水平的提高。
2.要加强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协作配合。实践证明,纳税评估对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绝不能因此以纳税评估代替税务稽查,对涉嫌偷税的案件,必须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不能一补了之,以补代罚,同时也要克服不加甄别地把所有存在疑点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环节,使稽查部门难以应付。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应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的结果能及时反馈,形成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
3.要建立三项工作制度,推进良性互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个案处理应急制度,对典型的个案,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处理。三是建立考核监督办法,把“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运行结果纳入各市履职责任考核范围,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破难点,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同时也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提高的基本功。这就要求我们的税收管理员,要时刻盘算纳税人交的税是否和它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去年,我们根据全区税源的分布状况,并结合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了“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所谓“双层四级”,一是直接层,是指税收管理员那一级,是依据纳税人的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的纳税评估;二是间接层,包括三级,是指区、市、县级国税机关依据掌握的经济信息数据,通过人工或计算机分析、处理、测算等手段开展的纳税评估。说到底,无论直接层评估还是间接层评估,都是要分析纳税人是否真正交足税,这是税源管理的核心所在。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必须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纳税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能利用经济指标、财务指标开展纳税评估,确有一定的困难。各地可以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成立纳税评估小组,专职开展间接层纳税评估,并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纳税评估,做到“专”“群”结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应当由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的企业规模、能耗、成本、库存等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直接层评估。对规模较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特别强调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间接层评估与直接层评估紧密配合。各县(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对较少,要把两层评估结合起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2.改进纳税评估办法
,提高评估成效。纳税评估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仅仅从书本上是无法学到和掌握评估技能和技巧的,它必须源于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要组织评估人员开展讲评会、交流会等形式的实战交流培训,不断提高评估水平。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行业的经营特点,总结行业评估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要善于利用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检验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扎口管理。市、县局要整合纳税评估工作,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政,多头下达任务。扎口管理的相关人员一定要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讨论,要结合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和本局的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指令。作为四级纳税评估的一级,区局将统一评估对象清单,各地要认真落实,如期反馈。
4.建立评估长效机制,增强评估刚性。一定要解决纳税人为了应付税务机关,在评估期内把税交足,在评估过后又把税负降下来的问题。要建立纳税评估档案,把每次评估的原由、问题、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例,要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曝光,或者集中通报案情,发挥警示作用。
(四)抓热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
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的责任,也是行政效能建设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要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税收服务从职业道德向法定职能的转变,从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以自我为中心向以纳税人为中心转变,从向纳税人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的低层次服务向着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层次服务转变。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四管齐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融洽的税收环境。
第一、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业务整合,下大力解决排长队问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形象,要彻底解决办事效率不高,让纳税人多次跑、排长队等问题,确保实现涉税投诉零发生。一是要进一步整合窗口设置,培养复合型人才,实施“大一窗”服务,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减少纳税人重复排队。二是要灵活调整服务窗口和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在纳税申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等办事高峰期,要及时增加窗口数量,在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时候,可以安排窗口人员协助其他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度。三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网上认证,适时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实行网上预审批,减小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
第二、要完善落实制度,统一规范服务行为。一是要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二是要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统一、精简、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方便纳税人。
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提供的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等业务。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销售不动产包括:新建房屋销售、二手房交易。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各部门间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加强行业管理,实现房地产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一种管理手段。
**城区系指**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包括东宝区、掇刀区和**经济开发区相关区域。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区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应持用地许可证、权属转让合同、不动产销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向税务、土地、房管、建委、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各项业务。
二、建立**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建设系统平台
以现有的房地产信息建设系统平台为基础,依托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条件,整合国土、房产、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基础信息与管理流程,改造升级形成新的软件控管平台。各部门以软件控管平台为把手,始终坚持“先税后证”、“以票控税”的工作原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增强信息采集和反馈工作深度,做好软件各节点终端环节的应用管理工作,实现软件操作环环相扣、实际管理步步相连。
国土、房产、规划等权属许可证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建设系统的各自开放接口和控制模块所需的读取写入权限,并按平台内容需求及时录入相关涉税信息。
房产部门负责提供房地产信息建设系统数据写入接口和建设平台所需数据的明细列表,并按平台内容需求及时补充相应信息。同时,负责制定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做好软件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联系解决平台运行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核心征管软件数据导入与读取接口和信息需求明细列表,并将相应税款征收数据反馈至信息平台。地税、国税部分共享信息平台,国税部门为终端用户。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部门要明确信息交换、协调配合专人,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备的共享数据库信息平台,完善房地产税收及“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地税局、国税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及东宝区、掇刀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区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具体负责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诸环节税收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业各环节税收控管。
国土部门应加强土地登记管理,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的地价资料。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价格、等级、用途、面积等。对于通过征用或者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房管部门应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做好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工作,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房屋转移登记、商品房屋预售、商品房屋销售许可证信息。包括房屋权属双方的名称、房屋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
发展改革委应作好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并及时将立项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规划部门应及时将规划许可证、容积率等规划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抓质量提水平,税收收入再创新高】
今年,县局分配云阳分局各项税收任务4241万元,较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7%,同比增长25.3%,承担任务的压力非常艰巨。在这种情况下,以分局局长赵阳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全局人员按照“苦练内功、向内使劲、加强管理、提高税负”的工作思路,深入查找影响宏观税负的征管问题,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征管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分局共组织各项工商税收4534.5万元,占年计划的107%,占同期3366万元的134.7%,同比增收1168.5万元,税收收入再创新高。
取得这么大的成绩是与分局班子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分不开的:一、对税源进行全面调查测算。二、深化税收分析。针对云阳乡镇之间宏观税负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深入到重要企业、重点行业进行调研,集体“把脉”、“会诊”,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进行认真整改。三、深入开展税收调研活动,以加强1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的监控为重点,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格。四、强化以票控税措施。
切实加强行业税收管理,不断提升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纳税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分局得到了南召县国税系统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注重学习考核,提升职工能力素养】
加强学习,提高素养是职工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赵局长一再强调:“形势在发展,我们肩负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必须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真正把税收工作这一行干好,当好人民的官,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采访中赵局长还跟记者谈到:“我们的队伍是否能打硬仗,是否经得起考验,关键在于素质的高低,因此我始终把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每月组织一次专题政治学习,督促班子成员形成学习的自觉性,而且每次利用学习机会开展一次交心谈心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有笔记,学有所获”。通过对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征管法》税收制度等业务学习,大部分职工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
注重以人为本,完善考核机制。今年以来分局就巡查巡管和纳税评估等内容,对特殊行业的巡查巡管、费用倒推、最低税负标准运用以及税务检查程序等知识进行了辅导培训;按照“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结合分局的宏观控制指标,建立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系统。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构建和谐国税,塑造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