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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7.178
在我国,中小学生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一般年龄在6~15岁左右,由于年龄尚小,生活常识和社会经验不足,所居处的环境日益变得复杂,安全性相关的问题逐渐成为威胁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方面,且问题越来越突出。然而由于学校、家庭教育理念的脱节,区域教育的不平衡性,安全教育在学校内大多流于形式等等,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障是丝毫不容乐观的。频发的中小学生校园安全事件,说明学校安全工作从教育到保障皆存在“缺位”现象,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治本之方和长远之策。
1 影响中小学生安全的问题
1.1 安全问题的表现
传统的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问题,比如:溺水、雷击、车祸、踩踏、食物中毒等。如果要做一个问题排行榜的话,交通安全事故无疑是榜首。全国每年约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如何让学生们安静地迎着阳光上学,不用担心那些飞来的横祸,如何让大人们不用心急火燎地接放学的孩子,不再不放心孩子一个人回家,这些都是眼前的问题,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另外,公共卫生问题相当突出,含三聚氰胺的劣质奶粉、地沟油等让人谈之色变,如果说生活简单的等于衣食住行,那食和行自然是人们美好幸福生活的必须,同样应放在建设和谐校园,构建青少年安全成长环境的首要层面。
另外,新问题层出不穷。以前的中小学生,手机电脑都很少接触,大都处于一个相对闭塞也相对稳定安全的环境。而如今,可以轻易地看见小学生玩着手机、平板电脑。在这样的环境下,学生大多过早接受各种各样的有益或有害的信息,暂且不谈这些信息的优劣,在这个通信极端方便的环境下,网络上散布的各种不良信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等各种手段威胁心智不成熟的学生的案例也已经屡见不鲜,而应对这个新环境新形势的方法策略却跟不上步伐,所以这个问题也是威胁中小学生身心安全的重要组成方面。
1.2 安全教育游离主体教育之外,亟需重视
与不容乐观的安全环境相比较,安全教育的现状同样让人忧虑。相当多的学校一边大会小会强调安全问题,另一边却恨不得将学生的所有时间安排。当堆积如山的书摆在课桌,当沉重的书包压在学生的肩膀,当我们一边埋怨着教育体制,一边摧残式、填鸭式向学生灌输各种公式、做题技巧,一边喊着素质教育的口号,高举应试教育的大旗,向更高的升学率进军时,教育的初衷离我们远去,安全教育也被遗忘。所以说,安全教育很大程度上是游离于主体教育之外的,亟待我们通过更科学、更生动有趣的方法,更端正重视的态度来对待。
1.3 威胁学生的安全问题在不同区域、不同年龄段皆有不同重点
安全问题多如牛毛,然而却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准绳。城市与乡村,中学生与小学生面临的问题却有很大的区别,而同一个城市不同地区,同一所小学不同的年级遇到的问题都不尽相同,但却是有规律可循的。总体而言,年龄段偏小的学生遇到安全威胁的机率更大,城市地区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城市区域受到交通安全威胁更多,乡村地区则主要是寄宿制学习的食品安全、教育投入不足、资源落后为起因的一系列问题。必须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同问题区别对待的方法来预防、解决发生或未发生的安全问题。
2 解决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建议
2.1 政府主导,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环境对中小学生成长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主导,意味着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基于义务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这些投入当然尤为必要,但必须用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生命安全本是学生作为一个自然人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政府在有足够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域设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专项基金,那将对于中小学生的安全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创造和谐社会环境的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应当在观念上非常重视,做好预防、宣传、评审、监查工作,尽快处理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障问题。
2.2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我国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当下很多学校普遍传出“2>5”的说法,就是每个周末的两天假经常让此前五天的学校培养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付诸东流,因此中小学生家庭应积极与学校配合,不止关心学生的成绩,更要共同全面监护学生的安全。家庭和学校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恰似两辆马车,齐头并进时马车上的人才能安稳快速前进。可以经常陪伴学生左右、负责任的父母绝对比千万本书籍的灌输式教育更有效,更让学生感到心理的安全。
2.3 学校积极开展以实践为主,科学理论知识为辅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1]这样的教育目的,自然使得安全教育与其他科学启蒙、语言文学教育等有本质区别,理论教育则主要是交通安全知识、急救知识,安全意识教育等。如果以实践为主,采用社会实践、比如义务维持交通秩序、安全教育电影展播、摄影绘画展、主题出游等为主的方式,将提高学生参与的广度、深度与积极性,同时可以使教育效果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各地要切实提高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再度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不够,交通安全教育缺乏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参与的社会职能部门众多。
(二)教育经费短缺,交通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一些地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的经费难以保障,使得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三)专业负责人匮乏,交通安全教育缺乏有效性。目前,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交通部门,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都存在着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人缺少现象。
二、当前中小学学生交通行为的特点
首先,中小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自控力相对较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得他们的交通行为呈现出在道路上追逐、蹦跳,玩耍等现象。尤其是他们的行走路线变化无常,行进中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其次,中小学生出行较多,安全风险系数高。其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道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玩耍,中小学生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第三,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加之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得机动车辆的行驶特点,不明确行人的行走规则,不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要适时建立五种制度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政府要把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各职能部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要把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教育经费被挤、被挪,把有限的经费确实用在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资料的开发、制作、采购,师资力量培养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各方面。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辖区交警大队、中队分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的负责人,每月或是每季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通行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要对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
三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当地政府要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教育、路政、交通、人社、医疗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特别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要建立起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公安交警共同组成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落实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考评。在具体做法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本系统与本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交通安全教育的考核评定。
五是建立评比先进制度。要建立开展交通安全“优秀学校、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出现,并对评选出的先进适时进行表彰。
(二)要全力坚持“三位一体”同步联动
保护学生出行安全,必须从教育入手,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同步联动。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体系,由教师队伍和学生群体里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构成;二是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学校要聘请交通民警担任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并形成制度;三是学校可自编教材,使交通安全知识系统化。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交警、家庭和社会共同来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光靠学校或是交通管理部门等任何一方,力量都是十分有限的,应多部门各方联动。
(三)要切实讲究方式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
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公安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公安交警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公安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0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05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一)学校教育方面:一是导向的错误。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中学或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无可避免地大面积出现各学校忽视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二是学校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三是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规范欠思考。学校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无牌、无保或报废全然不知也不闻不问;对学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缺乏必要的考虑和规划,各种标志、提示、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很不完善。以富顺县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8所中小学,不同程度地共缺少139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记忆力强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及未满18周岁无证驾车和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胡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和农用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通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不守交规,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而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交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收效果相对较差。
(四)各职能部门方面:
一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漠然对待校园的交通现状。受经济指标和招商任务的压力,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只浮于表面,华而不实。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考虑更是乏善可陈,很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二是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大对数的宣传只是流于行式,没达到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曾提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方针,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们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政府重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
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制定长期的、全国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以法律形式加强确定并保障实施。
2、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全、公安、教育、学校、交警、公路、交通、农机、保险、医疗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好的作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
3、建立考核机制,严格逗硬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二)纳入日常教育日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提高,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2、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对潜伏的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真正使“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的观念牢记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3、建立“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规好学生”等评选制度。可采取学生“持卡上路”方式,违法时,由执勤交警予以纠正和教育并记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门将登记的学生违法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县教育局。每学期由县教育局牵头,对辖区内的学校实行考核评定,奖优惩劣。各学校也可以根据此对班级、学生进行考评。
4、加强校车管理,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制度。发动学生、家长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校车超载、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拒乘不具备载人资格的交通工具。凡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学校法人的责任。
(三)履职尽责,全面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职,采取新颖、创新的方式全面开展:
1、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要借助其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警体操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行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校园设置模拟道口及复杂路况。让学生搞好模拟规范道路交通行为训练;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项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过直观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强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颖、内容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中小学生日趋成熟,以往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必将被“按需求接受知识”所取代。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传教育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一是在内容上。交通安全图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学生传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推广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运用心理学理论,探究宣传教育新方式。一是“护花”理论。教育心理学中的这个理论认为:一个花园,如果都用禁止性、惩戒性的标语来阻止游客采摘花朵,不但起不到任何效果,反而采摘的人会更多,但换上温情式的宣传标语后,游客遵守的自觉性就大大提升。在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也同样如此,恐吓性的语言、血腥味的图片不仅达不到宣传教育的效果,还将使受教育者出现恐惧、紧张、失眠、忧郁的症状,对于正在成长中的中小学生尤其如此;二是“破窗”理论,心理学中的这个理论认为:如果一座大楼的一块玻璃破了而没有马上修好,那么人们会认为大楼无人照管,不久以后所有的窗玻璃可能就会被打破。同样,如果一个路口,一群人正在等红灯,只要其中有一人冲红灯,那么跟着冲红灯的人就很多,那么集体的冲红灯就会导致信号灯控制事实上的不存在。这就提醒了广大交通民警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时要从抵制“小”(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始,从“平常”不经意的交通违法开始,从纠正个别交通违法开始。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观,让“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理念根深蒂固。
(四)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阵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广播电台的交通频道,是广大驾驶人最喜爱的一档节目,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连续播出提示驾驶人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学生行走动态及谨慎驾驶的语言,使驾驶人即觉得温馨又不致感到枯燥乏味。新闻、出版要充分发挥本行业的独特优势,刊发一些事故案例,供广大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在平时阅读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电信、移动等部门,也可以借用短信的方式,向广大驾驶人群发提示短讯,提醒其在特别的时段应倍加提高警惕,慎防一不留神闯下滔天大祸。
(五)娃娃教育,从家庭开始。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家长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法定职责。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不断出现,影响中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如何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抓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班主任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广和我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校中小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来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宿舍内财物丢失、打架斗殴事件等时有发生。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在其他节假日要遇到的问题。中小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已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在自身物品管理上,思想麻痹,物品随意乱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中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些中小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事件,没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等。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家庭、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班主任在学生安全教育中承担的责任和管理方法
1.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1)安全教育责任。班主任除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基本道德规范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础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外,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和安全自救知识。班主任不仅自己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生命责任大如天的意识,还要努力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2)安全告知责任。班主任的告知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把学校或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有关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告知。二是把校园及其周边的设施包括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学生。三是把学生的有关情况对家长告知。四是把发现的班级内部、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向学校领导告知。班主任履行告知义务,可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告诫责任。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负有对学生告诫的责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等是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或潜在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地告诫、制止和纠正。
(4)安全防范责任。班主任要对班级活动以及教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防范。如对流行病、传染病的防范,对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校园欺侮、包括隐性伤害在内的预防等。要防微杜渐,而不要亡羊补牢。
(5)安全救护责任。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除要及时按制度规定上报,还要力所能及地进行自护自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安全教育的方法
(1)多讲
班主任要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经常宣传,具体落实。在五一、十一、寒暑假时让学生签定公约。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不厌其烦地讲,哪怕每次说的是现话,都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因为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可塑性大,所以班主任“千万不要忘记安全工作”。利用班会、晨会、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等方式,把安全风吹进学生心里。只有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我们的安全工作才算做到家。
(2)多做
每周的班会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有一定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作为班主任,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安全工作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而应该脚踏实地、防患未然。教室内,书写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置警示牌,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法制知识,演唱安全歌等。班级开展争当“安全星”活动。利用各种活动,不同形式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心,润人细无声”。进行有关安全的主题班会
(3)做细
安全工作,我们做得多,说得多,这还不够,必须细管理。班主任工作,其中安全工作的细致教育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环。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的确如此,事实上,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忘了那少部分时间(即课余时间)。事实证明,我们很多的纠纷,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我们平时的工作就疏忽了这一点,认为学生该休息,我们也该休息,此时学生失控,最易出乱。作为班主任老师要善于空档的管理,细致入微的管理。否则,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一、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常见的问题
由于中小学生思维和身体都在发育期,做事还把控不住自己,往往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容易意外受伤。分析中小学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
创建一个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才是学生的教育和成长的屏障,因此确保学生安全主要在学校以及周边的环境,而现在的学校大多只注重育人环境,而不注重硬件设施以及安全宣传,在校园内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学校门前汽车任意停放,上下学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密密麻麻,占据便道,交通情况堪忧。校门口离街很近,下班上班人流密度大,每当学生进出校园都直接受到了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威胁。学校周围一些网吧等社会娱乐场所,来往人员复杂,对学生的安全也造成了威胁。
2.食品安全
近年来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屡见不鲜,仅豆奶中毒事件就已发生多起。2001年至2004年,仅辽宁一省就先后有50万名学生饮用的豆奶中毒被报道,此外,四川、吉林等省市也发生了中小学生大面积的中毒事件。这些事件很大原因是因为进货渠道的把控不严,还有由于食堂管理不严,食品、厨房卫生不合格,学校食品卫生制度不完善,造成了集体中毒。还有就是“小饭桌”生意的随意性,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
3.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最近成为了我国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热议方面,最近校车的超载,火灾事故频发,中小学生在回家上学的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常常出现。我国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对驾驶员的培训质量不高,交通事故有大幅上升的势头。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天真烂漫的阶段,自控能力差,加上身材体积较小,交通规则的遵守问题上容易忽视,容易出现交通意外。近年来,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已经上升到很严峻的态势高度,尤其是在大城市,交通情况复杂,人员流动频繁,形成了一定的不安全的因素。中学生阶段以骑自行车居多,骑自行车的安全教育的忽视,也是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隐因。
4.火灾事故
随着中小学校的越来越多,教学楼的种类越来越多,中小学生在室内学习,生活的时间变得越来越长,教学楼的防火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学校校舍越盖越高,消防器械覆盖不到位,学生多教师少,学生应对火灾的能力较低,发生紧急情况,学生疏散能力不强,对灭火的反应不能及时到位,火灾很容易造成群体伤亡。中小学生课余所上的“第二课堂”等培训班,几乎全部是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不明,教室环境陈旧,逃生通道安排不合理,也是火灾发生的重点环节。
二、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及管理办法研究
发生上述安全事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自身对安全管理的疏忽,在学校一般都设有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专业,是否专职都直接影响到了学生的安全管理,安全员的职责不但要保证学校环境的安全,还要在学生活动与上课时经常检查学生的活动安全。二是学校的安全教育不够。中小学校在抓教学质量的同时必须同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意识,强调学生必须遵守纪律。三是学校的逃生演练与实例教育不够,学校缺乏统一的大规模安全演练和学生动手能力的教育,对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也比较欠缺。四是安全问题以防为主,对于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是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
具体的管理办法与防范措施有:一是加强教师队伍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安全科要每周都定期的对教师进行安全培训,定期检查教师对于紧急情况的实际演练能力。二是加强校舍安全建设。在校园每一处的设施建设中都必须从进料开始抓起,严防腐败,严禁偷工减料,在设施的引进上,也要考虑到是否存在着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安全设施的配置,学校要专门开辟逃生通道,楼内要标识逃生标示,消防设施要在教师控制范围内,能够起到覆盖全教学区的作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确保校车不超载,无风险。在学生上学的学校附近的路口要安排老师专门负责组织过马路,在下学的路上要组织排队过马路,排队出校门,在保证有家长接的情况下,才让孩子出校门,我们与区域的公安交警联系,专门在上学放学的时候与执勤交警一起,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五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首先,让学生养成一个遵守纪律听指挥的习惯。其次,要加强逃生演练与集体行动,团结友爱的观念。第三,让学生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加强身体素质与动手能力的锻炼,从身体健康的角度,直接提高学生身体安全应变力。第四,加强对孩子的心理素质培养,让学生有一个对事故、意外有个心里预知,在事故可能发生前,就让学生自觉远离危险行为,事故发生时,有下意识地躲避能力,在受到惊吓后能够在短时间内调整。第五,对家长也要进行安全意识提醒。让家长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上多教育学生,多注意自身言行,以配合学校更好搞好安全管理。
三、结语
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社会各界都有责任,社会各界要搞好教育宣传,在道路、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等等。都要特别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做出明确提示,悬挂明显的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挂图和横幅标语。公安消防部门要派专人到学校做宣传,作指导,青少年联合会、红十字协会等部门要定期去学校做生理与心理健康讲座。整个社会都在实际行动上关怀孩子成长,学生才能有一个真正安全的大环境,才能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且安全的成长空间。
参考文献:
[1]黄颖.我国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应对分析与研究[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0,(03).
据调查统计,闽西山区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与器材,完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只有15.6%,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的有30.3%,高达54.1%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与国家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其中,13.1%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符合安全性要求,20.5%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基本符合安全性的要求,66.4%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调查结果显示,闽西山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在规范性与安全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是导致中小学生在体育活动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中小学生体育安全知识调查分析
体育教师“主动让课”的现象在中小学校中仍十分普遍。调查统计,73.5%的体育教师表示自己曾主动让过课。高达83.6%的中小学校甚至出现了停止上体育课的现象。另一方面,此次接受调查的中小学生中,高达90.5%的中小学生认为体育活动前的热身准备活动是没有必要的。由此可见,闽西山区中小学生对体育安全知识的缺乏现象较为普遍。
3、中小学生运动损伤调查
据调查统计,2011年9月-2012年6月的2个学期中,闽西8县(市)的16所中小学中有23.4%的学生在体育活动过程发生过轻微的运动损伤(如肌肉轻度拉伤);9.3%的中小学生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运动损伤(如韧带拉伤,需治疗等);5.7%的中小学生发生过严重的运动损伤(如骨折,需住院等)。上述数据显示,闽西8县(市)的中小学生在体育活动中运动损伤的发生率较高,且体育课上学生受伤人数较少,而课余体育活动中受伤人数更多,这一现象应当引起学校和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
4、校领导与体育教师的责任意识调查
据调查统计,认为体育活动过程中发生运动损伤属正常现象的体育教师占68.7%;23.8%的体育教师认为体育活动过程中发生运动损伤是不可避免的;只有7.5%的体育教师认为体育活动过程,只要教师和学生都提高风险意识,运动损伤是完全可以避免的。85.7%的体育教师认为,教师对学生的运动损伤不负责任;9.4%的体育教师认为教师须承担一些责任;5.9%的体育教师认为学生发生运动损伤,教师应该承担完全的责任。另一方面,高达56.1%的体育教师表示,运动损伤事故发生后,校领导态度漠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26.3%的体育教师认为校领导相对还是比较重视体育活动中的运动损伤事故的;只有17.6%的体育教师认为校领导对此十分重视。
二、闽西山区中小学校体育安全应对措施
1、遵循教学规律,明确体育安全教育目标
中小学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体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遵循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在指导学生体育活动的过程中,要做到亲自检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同时,广大中小学体育教师应认真学习国务院教育部门颁布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明确国家体育课程学习目标。在体育教学过程中,传授学生一些避免运动损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提高师生体育安全意识
体育安全教育要伴随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体育活动存在较多的潜在危险,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都应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体育教学过程中,体育教师应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教学,提高自身的体育安全意识与预见危险的能力,并且应掌握基本的意外运动损伤急救措施;另一方面,中小学生自身也应当提高预防伤害事故的意识;学校可以定期开展体育安全教育方面的讲座,如常见体育安全问题的规避与应对处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完善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利用严谨的工作程序,确保学生的安全,将体育运动中运动损伤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3、加强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体育场地、器材是体育教学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各级中小学校应加快体育场地与器材的更新,为中小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在采购体育用品时,尽量购买质量好的品牌产品。其次,各级中小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体育场地与器材的维护与保养部门,并定期对学校所有的体育设施与体育用品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和器材要暂时停止使用,确保体育课上师生的人身安全。
4、提高家长的体育安全意识
家庭是孩子接受启蒙教育的地方,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一生都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的体育活动行为与家长的运动习惯有着紧密的关联。现实情况表明,大多数家长虽然都认识到体育锻炼对孩子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受到其自身体育知识水平的限制,在体育活动过程中也缺乏正确的运动损伤处理方式方法,不能很好地督促孩子的体育锻炼。针对以上现象,学校和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可加强体育教育安全的宣传,向学生和家长传授一些简单的应急损伤事故处理方式。同时,使学生家长意识到运动损伤不仅仅只发生在校内,也可存在于学校以外的体育锻炼活动中。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3月30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三)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镇教育总支(盖章):
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