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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社会治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18 08:17:55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1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6 ― 0134 ― 02

媒体赋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对不同阶层社会成员而言具有不同意义。当前,新媒体赋权创生了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新生态,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媒体赋权现象的产生

传统意义上,赋权是指当权者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的权力再分配,以权力的对外释放和下移为主要标志,倾向于对小群体的沟通和边缘群体的关怀,以适当扩大小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权力拥有为旨趣。“2014年中国新媒体发展大潮汹涌。以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三微一端’成为网络舆论的重心。媒体的融合发展带来了整个网络格局的联动变化”1,当前新媒体环境下,媒体赋权演变成为当权者的规划活动之外的自发现象,新媒体潜移默化地改变了社会权力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布,使政治评论和政治参与权力在社会各阶层之间迅速扩散,对现实政治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社会权力建构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只有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获取并回归到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才有意义,而新媒体赋权,同时依托于对社会关系网络的极大改变,推动了社会权力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重新分布和流动,使网民依托于新媒体获得了更多的网络话语权和参与权,依托于网络话语权和参与权影响社会现实生活。新媒体产生以后,对传统传播格局提出挑战,一定程度上演变成为当前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当传播格局被改变,传播载体重新分配以后,建立在传播载体之上的权力也将重要分配,大学生依托于新媒体的赋权在网络政治参与道路上变得更为便捷。

新媒体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赋权,实质上是传统大学生政治参与权力的扩大化,是社会政治参与权力的下移,依托于新媒体,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实现了自我赋权。新媒体一方面为大学生呈现了海量信息资源,另一方面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政治言论表达机会和更大政治参与空间。在新媒体赋权下,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渠道变得前所未有的通畅,使大学生的政治表达实现了畅所欲言,然而当大学生人人都成为“政治评论家”和“政治权威者”的时代境遇下,新媒体的伦理困境被进一步强化。值得注意,新媒体赋权扩大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机会,并不表明这一赋权同等程度上提升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能力。大学生在扩大化的政治参与机会中,由于自身政治参与能力并未随之提高,进而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的网络政治活动,使一些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呈现无序、失范等现象,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新媒体的责任担当提出挑战。新媒体的匿名性、便捷性,使少数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演变成政治暴力、泛政治化或政治娱乐化行为。大学生以满腔热情和个人观点,担负了政治裁判的角色,既可能混淆社会事实,又易于导致对他人生活的暴力介入,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成为一种集体行为和集群现象。

二、媒体赋权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

作为一种客观社会现象,媒体赋权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而言既有其积极作用,又有其消极影响。

第一,新媒体有助于促进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大学生作为重要的社会群体,他们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大学期间习获知识,接受适当的社会化训练,更大程度上完成自身的社会化进程,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目标。一定意义上,新媒体、大学生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对于大学生推进自身的社会化进程而言不可或缺。简言之,新媒体在大学生完善自身的社会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大学生参与政治生活、了解社会实际、把握民生国情的重要介体。新媒体对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赋权是一个参与式赋权、融入式传播的渐进过程,大学生在新媒体赋权下,依托于新媒体参与政治生活、了解社会实际、把握民生国情过程中,大学生的个人意识、能力得到培育、强化与持续,有助于为大学生提供源源不断的社会化动力,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为奠基加快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进程,使大学生更大程度上实现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第二,新媒体创生了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新风险。当前“社会边缘群体正在通过网络通讯媒介广泛地组织和参与,其诉求未必牵扯宏大的政治权力,更多的是他们认为制度与规则的缺失与他们切实的生存、生活需求之间的张力存在,而这种巨大的张力就使得这些边缘群体有了充分聚合和互动的诱因,新媒体自然而然地成了他们的‘武器’”2,显见,新媒体一旦产生,基于其对社会阶层之间毫无差别的赋权,导致了新媒体天然地具有为边缘群体和小群体提供对抗强大阶层、发泄群体愤怒、宣泄个人不满的潜在功能。同时,正是基于这一功能而使新媒体用户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壮大。一定程度上,大学生群体在社会阶层中隶属于“小群体”,他们的群体权力过于弱小。因而,对于个人而言,利用新媒体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率性而为”,从事一些偏离于政治规范之外的活动,成为一些大学生的“时尚选择”;对于群体而言,新媒体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赋权,激化了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集群效应。传统政治参与途径中,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群体性被限定于一定领域或区域,在行政区域划分和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下,大学生群体的政治参与被分割为各个相对独立却上海市一致的模块,按照上层政治规划而运行,既便于管理又便于引导。新媒体时代境遇下,大学生政治参与上升为网络政治参与,继而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群体性打破了领域限制和区域限制,以无所不在的网络为链接,变成了全体大学生中具有共同政治热情和政治立场大学生的政治盛宴,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当前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风险,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挑战。

三、媒体赋权境遇下规范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路径

第一,提升大学生的媒体素养。大学生的媒体素养提升成为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中不可逾越的重要课题。热衷新媒体是大学生群体的典型特征,新媒体作为一种科技改变生活的时代潮流,已经深入嵌入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对这一历史发展趋势只能适应不能回避。面对大学生依托于新媒体而日益扩大的网络政治表达空间和网络政治参与机会,提升大学生的媒体素养,是当前适应新媒体发展大潮的题中之义。提升大学生的媒体素养,至少囊括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新媒体,引导大学生科学使用新媒体,规范大学生理性参与新媒体三个层面内容。对于大学生而言,对当前各种层出不穷新媒体的认识还比较粗浅,主要停留于新科技产品的认识层面,他们更多侧重感受这一科技产品所带来的消费体验和生活改变,而至于这些时尚新颖的新媒体对于大学生个人情感、能力发展,对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则思考较少,他们既没有认识到新媒体对个人生活的积极改变,更没有认识到过度沉溺新媒体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没有认识到新媒体可能异化作为主体的人,使大学生沦为新媒体的附庸。引导大学生科学使用新媒体,则是立足于对新媒体的正确认识,有意识地规避新媒体使用中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让新媒体真正服务于个人发展。规范大学生理性参与新媒体,则是建立健全各种适应于新媒体的网络规范规章,让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能够维持在一定的合理维度内,避免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失范现象的发生。

第二,强化新媒体的责任担当。对于新媒体而言,虽然它作为人类科技发展成果给社会成员带来了良好的科技体验,但它天然在具有媒体烙印,肩负媒体职责,如何处理好新媒体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关系,处理好新媒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是当前强化新媒体责任担当的重要内容。“截至2015年1月,我国移动网络用户总数达8.75亿人,手机网民占网民总数超80%,手机和移动设备成为互联网的第一入口。移动网络初步具备对国家信息与意识形态安全产生全局性影响的能力”3,显见,新媒体的意识形态属性已经成为当前新媒体发展亟待完善的重要环节。现实生活中,一些新媒体片面追求产业属性,放弃了意识形态属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放弃了社会效益,导致了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乱象。强化新媒体的责任担当,大力弘扬新媒体坚持真善美、远离假丑恶的职业品质,固守新媒体的意识形态担当,坚持新媒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以社会效益统率经济效益,使新媒体真正成为当前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的助力而不是阻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第三,建立健全新媒体规范规章。作为一种新兴产物,如雨后春笋秀涌现的新媒体还缺乏相应的规范规章,使一些新媒体得以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职业操守。新时期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新媒体规范规章势在必行。对于新媒体而言,规范规章是保障新媒体自觉坚守媒体道路立场和公益原则的基本前提,是避免各种新媒体打着科技成果旗号一味为了吸引眼球和受众而放弃媒体立场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新媒体规范规章,为新媒体运营确立底限,有助于引导新媒体良性发展,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对于用户而言,规范规章是确保网民理性使用新媒体参与政治生活的必要准备,尤其是对于大学生网民而言,规范规章有助于大学生网民克服自身的认识缺陷和群体冲动,把自身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

〔参 考 文 献〕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2

1.1 关于新媒体的定义

新媒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天人们打开手机电脑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新媒体的影响。传统媒体指的是电视、报纸、广播等,新媒体则是除了传统媒体之外的信息传播工具,主要指的是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数字电视、移动通讯工具等把信息提供给社会大众。随着互联网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电脑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各种不同功能的手机APP被开发出来,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经济娱乐体育等各种不同的信息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得。大学生对电子产品普遍比较感兴趣,因此新媒体的运行对大学生具有重要的影响,影响着他们对于社会的认知以及政治心态的形成[1]。

1.2 关于政治心态的概念

作为系统的研究领域,政治心态的研究近些年才开始,但是对政治心态的研究由来已久,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政治心态已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理论,在政治研究领域比较统一的说法是,政治心态指的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下,具备政治思考能力的个人在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根据一定的社会现象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对所处的政治关系、行为与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政治现象形成的政治思考与政治心理反应[2]。

1.3 新媒体影响下的大学生政治心态

大学生是社会结构中比较积极活跃的群体,知识水平比较高,同时处在身体思维比较活跃的年龄,对新媒体的传播途径比较感兴趣,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度比较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政治意识。新媒体影响下的大学生政治心态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下,具备政治思考能力的大学生借助于一定的新媒体工具对社会政治事件与政治行为的思考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政治心态。

2 在新媒体影响下大学生政治心态的生成机制

2.1 新媒体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权威

新媒体的传播具有交互性的特点,与传统的媒体表达方式不同,它没有统一的权威与中心机构,各个主体与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发声,因此新媒体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言论,既有正统的主流文化与大众文化也包括了异端邪说与低俗的内容。大学生群体对网络信息好奇心比较强,因此会接触到很多不同的思想,很容易受到挑战价值权威的非主流思想的影响,导致他们的政治意识与政治观点产生偏颇,影响他们政治心态的形成。

2.2 新媒体影响着大学生政治观发展的方向

大学生群体由于思想发展不够成熟,也缺乏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因此很容易受到网络上负面信息的影响,对网络文章与观点缺乏一定的辨别能力。新媒体媒介中充斥着很多歪曲政治事实的言论与关于政治事件的恶意造谣。大学生的政治观念仍处于发展阶段,政治发展心态不够成熟,政治视角不够全面,在网上恶意的煽动言论中可能对党和国家产生一定的怀疑情绪,甚至在社会行为中肆意发泄对社会与政府的不认可情绪,给社会造成一定的隐患与威胁,使大学生政治心态的发展偏离了社会主义政治观的发展方向[3]。

3 针对新媒体影响下大学生政治心态的调适路径研究

3.1 政府方面加强网络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客户端的发展,新媒体的发展如火如荼,在社会大众以及大学生群体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大学生由于年龄以及学识有限,在对社会事件的认识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部媒体评论的影响,从而影响到政治观念以及心态的形成,因此政府方面应当加强对新媒体方面的规范,建立一套有效地网络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由政府组织为新媒体的发声建立有效的平台,同时对网站的运行进行依法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互联网运行管理机制,禁止虚假恶意的信息进行传播,对社会大众进行误导,利用新媒体工具加强对大学生的政治心理进行引导,发挥在政治文化传播中的作用,利用三观正确、充满活力的新媒体工具对大学生政治心态进行有效地调试。

3.2 充分?l挥校园新媒体对大学生政治心态引导的作用

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离不开校园新媒体的影响,因此应当加强以校园网站为核心的校园媒体的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在大学生的校内生活与社会之间建立一个有效活跃的交流渠道,加强对大学生政治心态的引导作用。在校园网上建立学生参政专栏,对学校运作部门,例如课程设置管理、教师队伍情况、图书馆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使学生对于校园建设有一定的了解,培养学生的参政意识,鼓励学生进行监督。同时新媒体有较好的隐蔽性与虚拟性,学生不必公开自己的身份,可以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能够对学校的宏观政策以及微观方面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与加强,通过参与学校的政治生活,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政治心态从而准确的表达政治人的心理诉求。充分发挥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的作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校园政治活动中去,激发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热情,在具体的政治活动中体验政治生活,从而加深政治生活的意义,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效能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进而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与政治责任[4]。

3.3 加强校外政治实践活动的组织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3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3-0078-03

互联网时代,基于信息技术与网络覆盖的兴盛,以微博、微信、博客为代表的自媒体已经广泛地深入到了社会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为主导的媒体格局正在悄然改变,时至今日,自媒体已经发展为不可忽视的对于传统媒体形成挑战的力量。早在2003年美国学者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就将自媒体定义为公众利用当时当地能够得到的简便传播工具打造自己的传播平台。同时,自媒体不仅以其个体化、个性化、主体性迅速被公众认同、接纳,而且因其交互性、传播性而成为社会及公众交互联通的中介,从而在塑造社会个性、多元性的同时,又将社会高度紧密地融筑于一体,使社会既高度分化又高度融合。所以,作为社会与公众信息传输、播散的载体,自媒体从一开始就注定摆脱不了社会性、公共性的秉性,就注定承载着社会与公众交流、沟通的功能,就注定要成为政治社会化的工具、成为政治传播的介质、成为施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媒体。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发挥,教育者的施教过程,受教育者的受教过程,内容的传播等环节都需要一定的介质,自媒体异于传统载体的展示、通讯、娱乐、社交、新闻二次功能、舆论推动和社会监督等独特功能恰好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需要,同时,自媒体又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具传播特质,所以自媒体可以被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所利用。

一、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的自媒体审视

(一)思想政治教育为自媒体创新发展带来的机遇

1.思想政治教育为自媒体发展提供发展契机。自媒体作为传播信息的新载体,同时兼具信息传播功能、信息分享功能、娱乐功能、交友功能等等。而公众更喜欢将自媒体当做一种交友、分享心情的工具。只有将自媒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新载体,才能够丰富自媒体的传播内容,使其兼具上述功能的同时还具备社会教化、社会学习功能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这也为自媒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2.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凸显自媒体特质。当代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和教与学零距离性与自媒体的“去中心化”、“交互性强”、“信息量大”、“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等特点不谋而合。将自媒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可以向受教育者展示直观、形象、图文并茂的信息,能够以轻松、活跃的方式感染受教育者,真正的做到寓教于乐。此外,自媒体作为网络社会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具有较强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表现在自媒体匿名化,不仅拉近了教育者和受教者的心理距离,有助于教育者抓取到受教育者真实的反馈,还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

3.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自媒体传播提供新平台。计算机的普及,手机3G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入公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上到国家大事,小到生活信息,公众都可以通过自媒体获取信息,由此自媒体成为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在内的社会主流信息、正面信息报道和生活信息通知等信息的传播新平台。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政治性和教育性为自媒体完善传播模式、拓展传播平台提供了机遇。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自媒体发展提出的挑战

1.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面临的挑战。当自媒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时,自媒体的传播主体首先要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自媒体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还主要由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作为自媒体的注册用户承当。因此,这个意义上的自媒体主体就面临诸多挑战。

具有特殊化色彩的传播主体如何为公众所接收。自媒体中的受众“无拘无束”,喜欢趣味性强的内容,所以对于自媒体中具有较强政治色彩的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是否认同并且如何认同就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首先面临的挑战;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是否具有与其身份相符的意识和理念。自媒体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在传播中是否符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否彰显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是否具有道德权威性、是否能根据受众特点制定教育计划都将成为主导者面临的课题,主导者是否足够了解受众。自媒体虚拟平台决定了主导者与受传者零距离的同时又是无法面对面交流,而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基于主导者对受传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的制订、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都是基于这一点,所以如何加深自媒体中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对受众的了解是亟须解决的基础问题。

2.公众作为自媒体传播主体面临的挑战。传统的思政教育主体经过培训后具有较高政治、道德、科学素质。而自媒体的“去中心化”、“交互性”等特质模糊了主体与客体身份,以往的受众在自媒体传播平台上同时兼具主客体身份并一跃成为自媒体、思政教育的传播主体,这就给其带来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否具备传播社会正能量、社会主流意识的愿望和能力?是否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素质、道德素质与科学素质?同时,传统意义上的自媒体传播主体面对上述转变,以往的统治地位被撼动时,是否认同这种转变,以及是否认同自媒体传播客体转变为传播主体及至思政教育主体,都是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能否解决,不仅关乎自媒体主体身份的重新构建,也关乎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开拓自媒体这一新领域,同时也关乎思政教育视角下新的更高层次的自媒体体系的构建。

3.自媒体面临突破传统传播模式的挑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模式优势突出,它可以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空内,完成有明确目标的教育活动,容易收到比较明显的教育效果。而自媒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型载体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所受到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个平等自由的交流平台极大地激发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意识,他们在尊重权威的同时绝不盲从,甚至本能的对高位的信息灌输持有抵制态度。于是,传统的“你讲我听”、“居高临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身份界限较为明显的传播模式,不仅不易被受教育者接受,甚至还有可能产生逆反心理。所以,自媒体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需求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传统传播模式势在必行。

二、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自媒体功能创新对策

(一)开发自媒体引导和疏导功能

1.自媒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新载体,应发挥其正面引导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想实现这一终极目的就需要正确的引导公众,而自媒体的“去中心化”和“覆盖面广”恰巧能够为其积极发挥引导功能做基础,同时,将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主流意识融入到自媒体传播内容中,提高自媒体传播者的科学素质、道德素质、政治素养都可以开发和强化自媒体的引导功能。

2.自媒体应疏导负面的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自媒体作为公共信息分享的传播平台,有好的声音也有坏的声音,自媒体传播者应该分清哪些是正面的社会情绪,哪些是负面的社会情绪。这就要求自媒体积极发挥疏导功能,面对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自媒体作为信息的载体,应理清矛盾、构建应对机制,营造轻松愉快的社会氛围的同时对社会舆情进行捕捉,并及时的加以疏导,使公众的负面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能够得以消除。

(二)丰富自媒体的“非媒体”功能

1.利用自媒体应对公共事件和。自媒体信息传播还应精细化,设立即时信息、焦点关注、社会事实等栏目,面向全社会传递最新动态,引导社会主流思想走向。面对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和,第一时间将信息传达给公众,并且提供自媒体援助服务。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结合自媒体互动性强的特点,认真分析和研究广大受众的心理需求,即时推出“微访谈”、“微话题”、“微展示”等互动活动,与受众面对面,提高处理事件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从容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和。

2.利用自媒体处理公众日常管理事务,服务社会。将自媒体的即时传播应用到公众的日常生活管理中,推送正能量信息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使公众在潜移默化之中接受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熏陶;建立自媒体公共服务平台,将日常生活信息推送给受众。还可以利用自媒体平台推送就业信息,为未就业者拓宽获取就业信息渠道。

(三)完善官方自媒体主导功能

当前官方自媒体存在“技术控”倾向,重视平台建设和技术突破,却忽略了队伍建设和内容丰富。如何更好地发挥官方自媒体的主导功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官方自媒体应守住品质格调,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体现国家意志的原则、坚持客观冷静报道原则,同时应体现出一个新兴网络媒体接地气的姿态、结合传统媒体负责态度、客观信息、理性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建设性能力,把“迎合”变成“结合”,把“不坚持”变成“不保守”,把“投机”变成“投入”。

2.官方自媒体应找准定位。官方自媒体初来乍到,首先应构建起自己的系统判断能力,基于所掌握的客观事实和自身的基本属性,来确定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不应顺着“网上此刻最大声音”说话,抛弃点击率,挨住骂声,也要确立官方自媒体的主导地位,更有力的打击非理性、误读和情绪化信息,净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3.自媒体有自己的表达方式、沟通习惯和文化特征。官方自媒体想在此立足,应改掉以往官方传播的一些习惯,同时不可一味追求小清新、小情怀、小等清纯口味,官方自媒体在自媒体的大世界里应放得下架子,要致力于传递更多的善意、责任感与建设性。

(四)发挥意见领袖引导功能

自媒体中具有主流意识形态的意见领袖应起到引领作用。而自媒体的内容多元化导致自媒体的意识形态治理面临困境。自媒体中的意识形态治理,应该认清如何对待新技术和如何对待公众两个本质问题。

1.治理自媒体意识形态,是要更好的倾听真实的民意,坚守依法治理的底线。面对自媒体中的谣言,政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公共领域的主导者应该规范网络秩序,把握自媒体发展规律,研究自媒体传播特性,提升管理自媒体本领。

2.培养主流意见领袖。主管自媒体意识形态的官员、专家要深入到自媒体中,既然自媒体具有社会性、公共性,那么意见领袖的确定就应该代表民意,就应该公开化。培养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要处理好社会主流意识与社会存在的矛盾,既要维护主流意识,又要正视现实,以平和的心态看待出现的不同看法。

参考文献: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4

一、从“管理”到“治理”: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我国著名学者俞可平认为,英语中的“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并且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但是,自从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赋予“治理”以新的含义,不仅其涵盖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经典意义,而且其含义也与“统治”相去甚远,逐渐成为欧洲乃至世界的流行语,广泛应用在政治学、社会学甚至经济学领域[3]。“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治理是指政治管理的过程,它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处理政治事务的方式和对公共资源的管理。作为一种政治管理方式,治理有以下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3]。治理反映这样一种观念:各国政府并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社会上还有一些其他机构和单位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经济和社会调节。现在行使这些职能的是多种多样的政府性和非政府性组织、私人企业和社会运动,它们一起构成本国与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调节形式。

俞可平总结了治理和统治之间的区别,他认为从词面上看似乎差别并不大,但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治理与统治的最基本、最本质性的区别就是,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一定是社会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其次,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3]。詹姆斯?罗西瑙和俞可平观点类似,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的治理》中指出:“治理与政府统治并非同义语。尽管两者都涉及目的性行为、目标导向的活动和规则体系的含义,但是政府统治意味着有正式权力和警察力量支持的活动,以保证其适时制定的政策能够得到执行。治理则是由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这个目标未必出自合法的以及正式规定的职责,而且它也不一定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换句话说,与统治相比,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各色人等和各类组织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需要、并实现各自的愿望。”[4]党的十八大报告用很大的篇幅对社会治理进行了论述,为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新方向。新媒体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起到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二、新媒体在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的传播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传播方式从单向到双向的转变。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线性、不可选择的。它集中表现为在特定的时间内由信息者向受众传播信息,受众被动接受,没有信息的反馈。这种静态的传播方式使得信息不具流动性。而新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双向的,传统的者和受众现在都成为了信息的者,而且可以进行互动。第二,传播行为更为个性化。博客、播客等新的传播方式,使得每一个人都成为信息的者,个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关注的信息。第三,传播速度实时化。技术的发展使得新媒体可以实现实时的传播,技术的简单便捷使得信息可以在全球实现实时传播。这一优势是任何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第四,从单一到交融。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在传播内容方面更为丰富,它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新媒体传播方式的这种变更,直接改变了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管理到治理之间的跨越,提供了一座桥梁。

(一)政府机关由上而下的治理

孙永兴在《新媒体事件:机制、功能与法律规制》一书中,新媒体事件的政治功能分为“向上指向的”和“向下指向的”两种情况。他把前者称为新媒体事件的“社会控制功能”,是指新媒体作为一种市民社会中存在的社会性的制约力量对政治强权和政治权威的制约与制衡;把后者称为“控制社会功能”,是指政治权力通过新媒体对社会的控制和制约,形成有利于统治阶层的秩序和状态[1]136。在我国,传统媒体在实现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通过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和制定的法律进行传达而实现从上而下社会治理的目的。但我国政府也非常注意利用新媒体的控制社会功能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12月16日在、国新办、信产部指导和支持下,由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共同主办的“掌上天下”手机网站开通,标志着国家主流媒体全面进军手机媒体领域,此举有利于重点新闻网站在无线互联网领域新闻、引导舆论和传播先进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手机媒体树立权威可信的形象,对无线互联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同年3月,天津市发生一起恶意牛奶投毒事件,政府紧急部署移动运营商发送手机短信传递信息,及时避免了事态的扩大。4月30日前后,全国各地发生的涉日游行中,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通过手机媒体平台应用短信及时、准确传递政府的声音,有效化解了此前谣传的“五一”期间北京将有反日游行的谣言。福建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台风信息。上海、北京、辽宁等地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灾害天气手机短信预警机制。2006年年初,北京城区突发路面塌陷事件,交通管理部门及时通过手机短信传递路况信息,有效疏导城市交通。2010年四川巴中“全裸”乡政府的费用公示、江西黎川新任科技干部财产公示,都获得了广大网民的好评。

(二)私人机构由下而上的治理

按照俞可平的观点,从管理到治理最大的区别是治理主题的多元化。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新媒体的发展使这一切成为现实,提供了一个私人进行社会治理的平台。新媒体发展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民众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还是信息的传播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民众也不再简单地从传统媒体中获得信息,他们还可以从新媒体和网友获得信息,有时他们还会将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传播出去。信息多元化也使得人们开始对某些政务信息产生质疑,从接受政府管理到对政府的监督,政治学家们往往把传播技术革命促成的这种新的社会结构称之为“共景监狱”。在“共景监狱”的社会信息传播场域下,政府应该改变过去政府包办一切、高高在上的工作方式,而是充分调动民众的智慧,设定规则,让民众在公共民生领域获得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促进社会自我关照和自我治理的实现[5]。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5

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一种有效的治国方法。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文化形式体现,也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兴媒体时代,新兴媒体是社会信息传播机,也是社会舆论的引领者,运用新兴媒体建设法治文化平台,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路径的必由之路。

1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作用

所谓新兴媒体,指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新技术基础之上出现的新媒体形态。常见的新兴媒体有数字报纸、数字杂志、手机媒体、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具有交互性、即时性、交互性、共享性等特点,其使用范围、受众群体都较广。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型媒体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新兴媒体具有立面接触面,其传播面是双向的。2)新兴媒体的信息传播路径是双向的,其传播速度异常迅速。几乎所有的新兴媒体都能进行即时传播。3)新兴媒体成本低廉,生存度是动态的,媒体参与交互性强,各类媒体和受众都能依据新兴媒体而突破时空限制,进行开放交流。以信息网络为主要动力的新兴媒体是技术发展的潮流,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新兴媒体出现后,拓宽了民意空间及民意表达路径,也给舆论传播态势带来了影响。以信息网络为例,信息网络已经成为连接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纽带,信息网络为国家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职责履行提供了便利,也使国家政治生活、政治管理更加透明。在全媒体开放的格局下,企事业单位也只有掌握各种信息,才能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具体到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各级党政组织和工作人员,只有通过积极通过新兴媒体收集信息,接受善意的批评,认真履行舆论监督职能,才能占领舆论高地,才能加快法治文化建设进程。

2运用新兴媒体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2.1完善新兴媒体管理机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新兴媒体出现较晚,新兴媒体管理起步晚,发展慢,大量出现的新兴媒体纠纷如“腾讯与360事件”等,暴露了我国新兴媒体发展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新兴媒体管理机制亟待完善。这就要求我国政府结合新兴媒体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新兴媒体管理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我国新兴媒体管理模式,完善新兴媒体管理机制。结合我国新兴媒体发展现状可知,政府在新兴媒体管理机制完善方面,要做好以下方面。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公民自觉参与的新兴媒体治理格局。因为新兴媒体管理是政府、企业、民间团体和公民共同的责任,新兴媒体管理规范也要由各方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来制定。因此,我国政府也要结合国外新兴媒体管理方式,建立以行业自我管理为主、政府指导、企业和个人相互配合的新兴媒体管理模式,将新兴媒体要求贯穿到新兴媒体技术、产业、内容与安全的各个方面,明确新兴媒体管理原则,秉承“科学利用、持续发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将新兴媒体发展与管理统一起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新兴媒体管理机制。

2.2细化新兴媒体治理制度

新兴媒体治理与利用,需要统筹立法、行政、行业自律、网民行为与道德自律等多种手段。但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要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将统一管理与分层管理结合起来,建立职权分明、统分结合的新兴媒体管理制度。具体来说,政府要在新兴媒体管理方面要改变过去那种多部门管理、政出多头的管理模式,集中统一的职责,加大各部门联合发文、一致行动的力度,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新兴媒体管理机制完善与改革,完善地方新兴媒体管理部门的管理机制,界定各方在新兴媒体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细化新兴媒体保护管理制度,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禁止过度干预和损害新兴媒体舆论监督权利的做法,僵化新兴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效果。如有必要,有关部门还要对现行的新兴媒体管理制度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专门的司法解释,以增强新兴媒体管理的成效,避免新兴媒体应用不当等问题。

2.3建设法治文化平台,占领法治文化舆论高地

面对日趋活跃的新兴媒体,政府文化部门、管理单位要解放思想,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占领社会舆论高地,将新兴媒体打造成为联系政府与民众、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大新兴媒体技术研发资金投入,采用新兴媒体技术手段,尝试着建立覆盖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互联网信息内容检测指挥系统,开通法治文化宣传和政务微博,以博客、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形式,为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对接提供良好条件。与此同时,文化部门还要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督与管理,采用信息技术对上传至新兴媒体的信息内容进行内容审查和分级管理,过滤与封堵不良信息,通过网站注册、使用权限控制、数字加密等手段,提高新兴媒体管理效率;设定单位新兴媒体发言人,增加政府法治工作的透明度,宣传法治文化;建立法治网评队伍,成立新兴媒体宣传部,培养一批新兴媒体评论员与管理员,通过与公众“秒互动”、舆论舆情监督和引导牢牢占据新兴媒体宣传阵地。

2.4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当前,我国新兴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用力度和广度不够;不成规模,无法满足公众需求;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够。究其原因,我国新兴媒体使用者整体水平参次不齐,新兴媒体行业对公众需求把握失准,在法治文化宣传和法治节目定位上只关注公众浅层次的需求,新兴媒体在法治文化宣传中的作用有限。如我国新兴媒体法治节目大多以庭审纪实、举案说法为主,信息传播始终按照传播者的传播意图来进行,受众兴趣根本不受重视。要想改变这一现状,政府要从社会层面强化民众对新兴媒体的认识,做好新兴媒体产业、行业协会管理工作,要求新兴媒体行业制定和完善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提高自律意识,并开通政府法律咨询新兴媒体通道,建设公益性的法治文化宣传平台,为公众法律咨询与服务提供便利。新兴媒体产业倡导者和参与者要结合新兴媒体的特征,改变那种以灌输为主的宣传方法,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贯穿于社会传播的方方面面,在法治文化传播、节目制作中突破旧有框架,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现状重点进行知识产权、劳动法、会引发、社会保障宣传,提高法治文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5大力弘扬法治文化

随着新兴媒体技术的发展,新兴媒体逐渐对公众形成包围之势,但是,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受众仍旧具有选择性接受媒体传播内容的自由和权利。如果在新兴媒体宣传中,媒体一味进行暴力犯罪、司法不公等不良社会现象披露和曝光,只能让受众产生“社会不公、秩序混乱”的想法,给其带来心理错觉,进而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要想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政府要加强媒体引导,做好新兴媒体产业把关和信息把关,还要利用新兴媒体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以提高法治文化的覆盖面,提高优秀法治文化的渗透力。这就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构建法治文化网站、法治文化博客、论坛与微博,开发法治文化游戏,并将法治文化以手机短信、彩信、彩铃、网报等形式进行推送,开展大范围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教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作者:安莹 单位:《乌鲁木齐人大》编辑部

参考文献: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6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从2010年的微博元年到现在,大众传播的语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基于新媒体与各种社交媒体的公共管理新平台得到了很大发展。2011年全国的政务微博开始上线,截止到2013年7月30日,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总数已超7.9万,发博总数超过6000万条,被网友转评总数约3.6亿次。全国各地政务微博的“火热”现实,证明了各级政府在开拓社会公共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政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正得到大众的认可与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须用好新媒体,那么,如何在新的大众传播语境下,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找到一条符合实际、贴近时代的社会治理的科学发展路径,成为当下关注的焦点。

一、新形势下的大众传播语境

大众传播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有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进入到网络时代后,互联网逐渐成为大众传播媒介中的重要一员,而类似于微博、微信的社交媒体,第一次将公众从传播中的受体地位变成了主体地位,普通公众从原来的受者变成了现在的传者,“人人都有麦克风”已成为传播界的共识。

1.公众参与大众传播的可能性已完全具备。美国的德弗勒认为大众传播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职业传播者利用机械媒介广泛、迅速、连续不断地发出讯息,目的是使人数众多、成分复杂的受众分享传播者要表达的含义,并试图以各种方式影响他们。原有的大众传播中的职业传播者所能做到的传播实践,在当下的时代中已被普通公众所替代。每天,我们在微博、微信平台上看到的大量新闻、信息、资讯、评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中的普通公众传播出来的。他们当中的每一名具有一定媒介素养的公众,即便不是就职于某一家专业性媒体单位,也一样可以实现德费勒所描述的大众传播过程。这样的现实,迫使当前的大众媒体不断改变自己原有的传播形态与方法,大众传播业态的变革,给公众成为主动参与大众传播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公众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提供了表达的路径。

2.专业化、精细化的大众传播内容得以实现。现在的网络中,关于专业化的知识信息可以说十分的完备。以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为例,上面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我们人类所常用的知识领域。原有的大众传播媒介,从报道的范同上看,可能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部分报道的专业性也不容置疑。但放在人类的知识长河中来看,他们毕竟是不可能涵盖全部专业的领域。而公众的参与,为这种专业性的大众传播做出了很大贡献。随着社交化网络的普及,公众中的人群分类也变得越来越精细化,这使得他们在借助于社交媒介平台进行传播的过程中,将更精细、更小众化的资讯传播到所需要的人群中,这有助于实现传播过程中的“点到点”的理想传播状态。

3.自主化、平民化传播主体的参与性得到加强。在传播的实践中,大众传媒可以赋予人物、事件和社会活动以某种社会地位。美国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在《大众传播、大众兴趣和有组织社会行为》(1949)一文中认为,大众传播可以使社会事件和人物等正当化,树立威信,得到显著地位;也可使之威信扫地,败下阵来。当今的大众传播语境下,这种原本由传统媒体实现的利:会评价体系,已回归到事物的本源。原本在社会中的自由主体,通过新的大众传播平台,主动参与到社会中的各种事务,他们中大部分身份是平民化、自由化(相对于供职于传统媒体的人员),但他们看待社会、分析社会的思想并不缺少专业性,相反有的思想还对现实的社会公共管理及其他领域中的政策制定,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这对未来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社会治理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嵌套”关系

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完成社会治理,既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成员十分关注的中心。利用好大众传播的媒介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政府在新时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方法。

1.新媒体时代“圈子”文化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新媒体时代,尤其是微博、微信等社交文化媒体兴起的当下,“圈子”文化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很大。每一名生活在这个虚拟社交生活中的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这种文化的形成,源自于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专业领域等因素,这些因素的粘着度与依附度都明显大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社交的“圈子”文化,可以让一些志趣相同、价值取向一致的公众一起为社会事务出谋划策。如果能正确引导,并通过适当的平台将有利于社会治理的社交“圈子”凝聚在一起,就可能对社会治理中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改革进行合理、合法的讨论,由于是构建在虚拟社交网络中的讨论,因此这种讨论具有公开、公平的大众传播属性,从而可以更为准确地收集公共管理中值得吸纳的良方与改革措施。同时,有影响力的“圈子”中的核心意见表达者,也能为公共社会管理贡献出很多创新的想法与思路,这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与层级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利用“嵌套”关系的特性建立大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嵌套”就其对于人类传播形态的贡献而言,一旦用户接受它,就意味着革命性的种子植入最适合的土壤,在逐渐生长中开始慢慢释放价值,进一步激发互联网媒介的活力。“嵌套”的这种功能现在几乎涉及到新的网络时代的方方面面。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下,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然而,随着转型社会的多元化、市场化和流动性增强,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有效的社会治理,有赖于各类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公民社会的发育。在新的大众传播语境下,各种“嵌套”关系应用在许多新媒体当中。从产品的功能开发、信息的传播方式到对于人类社会网络的重构,无不体现新媒体产品的“嵌套”规则。如果在社会公共管理的平台中植入“嵌套”规则,就能够有效地形成大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并能够进一步激发社会公共管理的大众媒介的活力与管理水平。

3.加强与大众媒介的联动互动机制,拓宽社会治理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新的大众传播语境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特点是互动。互动已成为网络传播的最显著特征。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互动,如报网互动、二维码的使用、报纸视频等,当互动成为公众习以为常的习惯时,获取他们表达的通道才能最终形成。

社会化管理中,应充分利用大众媒介的这种互动功能,从横向上拓宽互动的平台通道,在多种形式的终端、界面上,将涉及社会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传播,同时借助大众传播媒介的互动平台,将公众的建议进行收集归纳,再通过大众媒介平台将吸纳的建议执行结果进行再次传播,告之公众,从而实现大众媒介、公众、政府共同参与的一体化联动、互动机制,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协商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拓宽创新社会公共管理的实践平台。

三、大众传播新时代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与新路径

1.利用大众媒介平台,强化公民主人翁意识,营造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氛围。公众参与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参与离不开公民的积极、主动性。作为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加强公民的民主思想,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一是利用新形势下的大众传播语境,增强政府公信力,赢得公众的信任感。二是充分利用媒介平台,把抽象的政策分解成具体的政策措施,让公众了解政策与自己的相关性,让大众有能力影响社会政策及社会治理,当他们的意见受到重视、建议被采纳、问题被解决或需求得到满足时,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会增加。三是提高公众参与的知识技能水平。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7

一、新兴媒体科学内涵

新兴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是以信息数字化和传播网络化为基础,以有线、无线(基站)、卫星等为渠道,以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为终端,以信息交互传播为特点,以微博、微信、QQ等社交媒体为手段,实现“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

大学生对新兴媒体的关注和依赖程度不断提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以社交媒体微博为例,截止到2013年6月,我国微博用户达近3亿,目前我国网民5亿多,微博群体占网民总数的56%,其中大学生所占的比例70%,微博逐渐演变成大学生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当前新兴媒体异军突起,与剧烈社会变革相互激荡,与各种社会情绪相互作用,对在校大学生产生了深刻影响。而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对大学生的作用和影响却日益淡化,这些变化对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二、新兴媒体信息传播的特征

第一,传播速度的即时性,新兴媒体不断突破信息传播的时间界限,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兴媒体大大提高了信息生成、传播和中转的速度,传播与更新速度更快,信息时效性更强,受众的关注度更持久。面对传播速度的即时性的动态化、全面化、多样化的新兴媒体,传统、静态、单一的传统媒体已经显示出不足,并逐渐失去其魅力,新兴媒体正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

第二,传播空间的开放性,新兴媒体传播范围在空间上具有无限的延展性,任何信息通过新兴媒体传播,就会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新兴媒体互动性、开放性、匿名性的特点,传播空间的开放性,开启了公众话语权的大门,也使得新兴媒体上的各种思想文化和价值取向良莠不齐,正确的与错误的、先进的与落后的、积极的与消极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彼此交织,这对大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不可小觑。

第三,传播角色的虚拟性,虚拟性是网络等新兴媒体得以存在的灵魂所在。人际关系的虚拟化,大大缩小了学生与老师交往的心理距离,减少了彼此间的心理防范,这种虚拟性符号的交往,使得学生能够进行真实心理的交流,敢于发表独立的意见。但也应该看到,新兴媒体虚拟只是社会现实性的符号,与现实社会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恰恰是以现实社会为基础和前提。

三、新兴媒体对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挑战

在信息化时代,客观上形成了两个舆论场,一个是由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等为主体的传统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舆论场。两个舆论场传播基调和诉求表达长期分离对立,不仅直接挑战党管媒体的原则底线,而且导致社会阶层分裂对峙、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党的执政基础腐蚀削弱 。

第一,新兴媒体上不良信息的泛滥,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娱乐功能日益强化,价值导向功能严重缺失。在传统媒体语境下,大学生更多地接受地信息大大都已经被过滤、筛选和重组过,从而有利于系统地进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各种不良信息的泛滥传播,对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严重冲击。

第二,社会现实问题网络化激化不满情绪,随着全面改革不断深化,我国许多社会问题不断凸现,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加剧,比如城乡贫富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公众对民主的诉求、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建设比较滞后、食品安全信任度低、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很多公众感情焦虑、情绪急躁。

第三,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滞后,当前高校辅导员对新兴媒体知识掌握的程度有限,导致不少高校辅导员对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单一灌输方式。与新兴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相比,许多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和手段都显得十分滞后,亟待改进。辅导员必须重视舆论生态和媒体格局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新兴媒体语境下信息量充分、交互式交流、教学模式生动立体的要求,掌握新兴媒体下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权,正确引导大学生。

四、辅导员加强新兴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随着新兴媒体蓬勃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建好新兴媒体、用好新兴媒体、管好新兴媒体,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新兴媒体背景下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第一,正确认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二者之间并非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应该是在一定条件下呈现“此长彼长”态势。当前,高效辅导员特别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借鉴新兴媒体适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的语言表述方式和信息加工方式,把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融合新兴媒体的技术优势和传播特点,才能在新兴媒体中国占领信息传播的制高点,进一步壮大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大学生的影响力。

第二,强化网络等新兴媒体阵地意识,“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 “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思想不去占领,资本主义思想就必然去占领。” 高校辅导员要主动作为、以变应变,积极抢占新兴媒体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做好新兴媒体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

第三,完善新兴媒体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方针,完善新兴媒体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为新兴媒体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后盾。

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8

一、传媒的社会性分化与整合

 

在西方,传媒业最初是依附于宗教,抑或是依附于封建政权,均是以特殊的信息传播机构而存在的。新教改革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出现推动了传媒的社会性分化,传媒业作为独立的功能性社会单位逐步分化出来并自成体系。马丁路德新教改革通过教育和印刷的推广和普及,使得普通民众逐步脱离了神权的束缚,让欧洲进入理性和世俗的时代。借助类似的过程与机制,资产阶级同样通过印刷宣扬自由和免于被侵害的权利,专制政体最终无法阻挡这强大的社会力量,或被迫交出权力,或接受权力制约。从17世纪中期开始,英国陆续废止“星法庭”和报业许可制度。到19世纪中期废除“知识税”以后,欧洲“尽管受到了政府的努力控制,但还是出现了一个独立于法律和财政控制之外的报业”英国的广电业也在1922年英国广播公司建立后分化出来,由首相提名,女王委任,成为只受皇家宪章保障的独立电视机构。作为英国在北美大陆的殖民地,美国社会的形态本身就是由英国分化而来,美国的早期报业在北美独立战争过程中通过“反印花税”等斗争方式逐步脱离了英国当局的管制,并在1791年美国政府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后获得了独立自由的法律地位。传媒在资本主义社会取得合法地位后,与传媒相关的各种机构不断分化出来。美国早期的报纸很多是依靠政党资助或者承印政府公文生存的,1846年国会取消这项资助后报业即成为独立商业机构进入社会领域。大约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率先产生了现代报业的标本“便士报”,它标榜客观、公正、中立与平衡的“新闻专业主义”。由此,新闻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不依赖政党资助、标榜独立的媒介组织。1849年,“致力于快速、详尽、公正地采集和传播一切新闻的组织”美联社成立,[4I(2W>传媒业开始体系化地发展。“扒粪运动”把媒体的功能推向了一个高潮。19世纪末期,记者成为一个有声望的职业,新闻业成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08年,密苏里大学开设第一所独立的新闻学院,传媒业的发展因此更为专业化和规范化。19世纪末期,报业印刷工人、编辑、记者陆续组织工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标志着与传媒业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逐步分化出来。效仿1953年英国成立的报业评议会,美国在I960年代末也组织了类似机构,使得美国传媒业不仅要遵循法律法规’还要兼顾公共利益。正是由于这些社会机构的不断出现,西方传媒业日益发展壮大而且运行良好,在20世纪末成为规模庞大的社会机构,对社会发展产生了独立而巨大的影响。

 

如果仅从时间上考察,中国传媒业的社会性分化并没有比西方晚多少,只不过这种分化是西方靠战争手段将封建中国强行拉入世界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从19世纪早期开始,中国就出现了由西方传教士和政商势力主办的多种报刊。19世纪中期,外商主办的商业类中文报刊出现在中国社会。“到19世纪后期,外国人在中国一共办起了近两百种中外文报刊,占当时我国报刊总数的80%以上”。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就出现了宗教性报刊、政治性报刊和商业性报刊并立的局面,并且在业务上、技术上和经营管理上都具有了和西方传媒业同步的发展态势。进入20世纪,1W4年骆侠挺在广州创办了国内第一家通讯社一“中兴通讯社”,向广州、香港等地的报纸发稿。在1923年,无线电广播也出现在中国。伴随着传媒业的发展,传媒的专业化教育也很快出现。1918年,“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成立,一年之后,留学美国的徐宝璜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新闻学专著《新闻学》。以时间顺序来考察中国传媒业的社会性分化是为了明确一个事实,即中国传媒业的社会性分化有深刻的西方因素,并且在20世纪早期就基本形成了现代的传媒业格局,只不过由于中国社会的长期动荡而在某个历史阶段出现了反复。特别是在20世纪的80年代以后,中国的传媒业用30多年的时间快速地完成了过去100多年的分化过程。

 

从社会学的视野来看,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基于技术因素的传媒业分化已经基本完成,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不同的传播特征和相对固定的受众群体形成了稳定的社会信息传输系统。不过,现代社会是较之传统社会更为复杂的社会形态,作为社会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传媒业并不是孤立的社会功能单位,它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个动态的过程。其中,现代社会在个体层面价值观念的日益多元化即是一个重要的影响要素。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都出现了媒体在市场压力下过分迎合受众需求,造成虚假、庸俗和极端信息传播的现象。这引起了政府和学者的广泛关注。他们认为,媒体参与并放大了现代社会所产生的消极因素,影响了传统价值观的传承,分化了原本统一的民族文化。因此,现代的传媒业,作为社会结构中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当前应该担负的职能是:一方面保证社会整体结构信息沟通的顺畅,另一方面捍卫民族国家为本位的价值观念,通过国家整合或协商达成基本共识。以此而论,社会分化并不是社会变迁单一的演变规律,而是伴有整合因素的变迁过程。当前,基于整合的社会共识与政治共识明显居于主导地位。

 

二、传媒的市场性分化与整合

 

对传媒社会性分化过程的描述主要是侧重于其社会功能属性方面。如果从传媒发展的具体动力来源来考察,源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建立则是其分化的主要原因。

 

最早的传媒业是以政治性的印刷出版物为主的,由于依附于政府或政党,发行量小、市场规模小、受众群体也不大。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快,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逐步进入了商业化报刊时期,也被称为“便士报”时期。这个时期传媒业最大的特征是印刷技术的革新、传播内容的大众化和低廉的交易价格。从传媒市场的总体形态来看,不断扩大的传媒市场中容纳了越来越多的秉承不同传播理念的传媒公司,虽然总体上都开始强调商业利益,但如果从报业市场来看,少数族裔报刊、黑人报刊、女性报刊和其他政治性的报刊业并未消亡,也同样具有自己的市场空间,这表明市场性的竞争规则加速了传媒业的市场性分化。进入20世纪,广电传媒加入传媒市场,传媒市场形成了报业、广播、电视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标志着传媒市场性分化在形态上达到更高的阶段。正是由于广电传媒的影响力巨大,在它发展的初期各国政府基本都按照公益性机构来进行管理,也就是传媒的市场性分化进入了国家管制的整合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撒切尔、里根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理论拥护者普遍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生活,反对福利国家政策,主张给私营经济以更多的自由,让市场在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与此同时,美国社会要求强调媒介的社会责任,哈钦斯委员会的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是这种治理思路的经典文献。美国在1934年出台《通讯法》规定广播电台必须播出非商业性教育节目,但在1996年出台《电信法》准许政府放松对传媒业的管制,从而使公共电视面临激烈的竞争。英国虽然有强大的公共广电体制/但在撒切尔主政时期,却频频向公营体制发难,新自由主义使得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欧众多国家的公共媒体面临商业化的冲击。BBC从1986年到1993年之间,被迫裁员7〇00人,失去1/4的固定职员,广播电台数量从48个减少到38个。[61(1°7>到20世纪末期,“只有奥地利、爱尔兰和瑞士尚无显要的商业电视”。与西方的基于自由主义的“解除规制”方法不同,我国传媒产业的分化则是在国家的主导下进行的。从1978年允许传媒市场化运作,放开广告市场,到1992年承认传媒的产业属性,我国传媒开始按照市场化的规则运行,一些经营性的项目剥离传媒主体,并且以党报为依托,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分化出都市报等消费类大众报纸。20世纪90年代,“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成为政府基本的媒介治理理念。迈入新世纪,在外资、民营资本和社会变革的多重动力作用下,我国媒体的产业化发展路径基本确立。目前我国的传媒产业规模日益庞大,报业、期刊、广电和网络体现了多主体的竞争格局,并且在媒介经营上开辟了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我国的传媒产业通过国家的主导实现了传媒的市场性分化。

 

席卷欧美的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全球媒体进入商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传媒资本的合纵连横造就了巨型的传媒集团,其巨大的经济实力形成了垄断性的市场格局。商业化不仅意味着自由竞争,也意味着资源的强势整合,但商业性体现的更多的是利润和收益,与公共利益常常相左,这也是当前中西方学者共同发起的“去西方化”媒介研究的初衷。因此,对西方国家来说当前面临的是自由化的经济对社会公益的忽视,而自由主义又是西方主流价值,如何体现这种平衡是西方各界当前思考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传媒市场化是在国家主导下完成的,因此传媒的市场性分化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有计划地推进的,这种计划的大前提非常明确,就是有利于国家对传媒的掌控。我国的传媒集团化发展,不仅具有产业发展性质,还有产业整合性质,区域性传媒集团的组建非常有利于传媒市场的有效管理,国家正是通过这种行政化兼商业化的管理方式实现了传媒的政治性需求和公共性需求。当然,这种改革路径的一个负面效果是我国的传媒市场发展动力不足,竞争力不够,分散而相对独立的传媒版图无法形成更大的发展规模。借助于国家的保护性政策,国内媒体尚未受到国际传媒集团的实质性冲击,但如何有效平衡政治需求与市场需求,建立合理的传媒治理体制和传媒市场格局将是我国传媒产业未来要考虑的问题。

 

三、传媒的政治性分化与整合

 

目前,大多数对于传媒与政治关系的研究基本遵循政治决定传媒的思路,即从政治哲学、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来探讨传媒政治的关系。不过,进入新世纪以来,已有学者认为“媒介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其他政治体制的‘外生’力量,甚至托马斯梅耶认为“传媒系统规则掌控政治,这一点已是不争的事实”。这表明,传媒的分化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功能单位的分化和市场规则推动下的分化,在本质意义上还是政治制度意义上的分化。这种分化无疑最终决定了传媒在各国制度体系中的最终地位。

 

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是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基于自由、共和与民主等政治哲学理念,它们在早期的制度建构上明确了关于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等民主政治的组成要素,并且通过宪法从根本上确立了上述要素。传媒是言论的物质载体,保障传媒的法律地位,就是保障言论自由,就是保障基本人权或基本的私有财产权,因此由传媒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确立的制度就成了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中根本性的政治制度。正如上文所论,作为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传媒有一个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当它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在政治规制放松的前提下取得独立和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时,传媒也就成为具有独立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实体,其与政治的关系在力量对比上就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例如,美国尽管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了新闻自由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相应制度还未完善,传媒尚处于发展初期,因此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政治始终处于强势地位,传媒不仅容易受政治形势影响,有时甚至沦为政党攻讦与斗争的工具。1798年,在约翰亚当斯政府时期,国会通过《外侨法》和《煽动法》,其目标之一就是针对反联邦党人的新闻活动。在19世纪中期的美国内战和末期的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期间,即使是处于大众报业时期,传媒业依旧积极地支持政府的军事政策和外交政策,为美国的大肆扩张制造舆论。美国传媒与政治的分化有赖于独立的司法体制,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历程,美国法院才开始保护持不同政见者和出版商免受政府压制”[9KS)。借助于众多案例的判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将言论自由的边界不断扩大,传媒也借此壮大了自己独立存在的政治实力。因此,在20世纪中期以后才有了媒体对于越南战争真相的揭露和著名的“水门事件”。以自由立国的美国尚且如此,欧洲传媒的政治性分化就更晚了。1968年,法国戴高乐当政时期,他三百五十次动用了“冒犯国家元首”的法律。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后,欧洲才陆续引进传媒的商业模式,政治与传媒才适度分离,这其中重要的因素是欧洲国家,特别是以北欧国家为代表的福利国家模式,他们认为媒体本身的属性应是公共服务机构,当然这并不影响其媒体的政治独立性。与欧洲传媒体制出现变化的时间点相似,我国传媒与政治的分化点也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但在20世纪80年代末政治风波之后,传媒与政治关系再次收紧,更加表现为政策的诱导。这种政策张力其实也是一种分化的潜在因素,即分化为靠政策保障的主流媒体和靠市场生存的非主流媒体。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媒体的加入持续地分化了我国媒体格局,国家虽然继续强化了相关管理,但很明显当前的传媒与政治的关系在具体的运作上已不能保证有效的统一性了。原因是政府主导的主流价值观舆论场和民间热衷的草根舆论场表现的矛盾愈加尖锐,甚或表现为一种“颠覆”危机。

 

从20世纪末期以来,传媒学者开始观察并反思传媒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毋庸置疑,传媒作为言论自由的物质象征,在宪法层面已得到了保障,在现实层面也越来越具有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成为民主政治结构中重要的制衡性力量。不过,政治的重要性在当代的社会还是无可替代的,正如哈林所言:“从事比较政治学或政治社会学的人从不研究媒介。”[61(2>中国政治学界很少将媒介因素视为其研究的重要资源,而传播学者却积极地考察政治,试图为传媒在政治学版图中寻找到重要的位置,这也就是近些年来传媒政治、传媒民主等学术名词出现的背景。其理由不外乎有三:首先,政治具有处在主导位置的价值优势。现代政治的价值指向是公共利益,而传媒并不具备这些资源,传媒的多重属性以及其过分自由化、商业化的发展导致了忽视公共利益的消极影响。其次,政治具有处于主导地位的制度优势。政治在传媒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利用了传媒特点,例如,西方国家政府公关部门的出现和政党选举形式的改变,就是政治通过制度的革新主动去适应媒体并主导媒体。最后,政治在国际秩序构建中具有主权性优势。当媒体进入国际竞争格局,其竞争的主体表面上是媒体组织,但背后必然是政治性的博弈,比如我国尽管加入世贸组织,为了保护国内传媒发展,还只是非常有限地开放传媒市场。从这几个方面看出,传媒和政治的关系中,政治始终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的程度不同,这在世界各国概莫能外。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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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289-02

政治传播是指政治传播主体按照一定政治目的,通过相关的政治传播方式推动政治信息流动的行为。政治传播在政治过程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麦克奈尔把理想社会中媒体的政治传播功能归为五种:告知、教育、平台、曝光率和鼓吹。邵培仁认为政治传播的功能是指:“政治传播的职能,即传播的职责与功效,是政治传播的使命、手段和结果的总和。”李元书则把政治传播的功能概况为政治传播的使命、能力和作用的总和。因此,政治传播功能是指政府、社会政治组织及其他政治传播参与者按照一定政治目的,通过相关的政治传播行为方式,产生特定政治影响的行为结果。

一、媒体的政治传播功能

政治传播的核心就是通过各项政治传播的功能,推动政治信息的流动,传播政治价值。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借助资本优势、信息技术和成熟的媒体资源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自己的政治观念,把“自由、公正、民主、法治”的政治价值作为世界各国建立民主制度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政治价值的传播就是政治制度的传播。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继续深入,西方国家的部分政治价值及制度设计思维为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的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的政治价值传播应该立足于我国传统和具体国情,通过现有媒体资源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媒体是一种权力资源、一种话语力量的增效器,是塑造社会生活意象形态的主要方式,也是获取声望、并对现实生活拥有重要影响力甚至操纵力的关键途径。媒体作为连接流动政治信息的传播和接收途径与介质,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传统媒体依靠政府来获得政治和经济话语权力,政府作为政治传播信息的垄断者和者,直接控制和协调着政治传播议程的设置、政治传播内容的选定和传播基调。而伴随科技的进步,新媒体依靠先进的传输技术,给政治传播搭建了一个新的传播空间,借助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这一新兴的媒介进行政治传播,已经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传统媒体以政治宣传、政策传播、配合社会管理进行政治传播,而新媒体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提供交互平台,民众可以更为快捷方便的接收和传播时政信息,也可以发起时政议题,参与社会讨论。学术话语、民间话语、官方话语在网络平台一同展开,形成互动。同时,新媒体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在信息与资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时代,民众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可资利用的渠道、信息和资料。

二、传统媒体的政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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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当代中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大规模开展反对腐败的努力过程中,新闻传媒也无疑承担了反对腐败的重大使命,期间,既有大量的以孔繁森的报道为代表的反对腐败的正面典型宣传报道(朱幼棣,1995:8-10),也有大量的以胡长清、成克杰的报道为代表的反对腐败的反面典型的宣传报道(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等,2000:34-78),这些新闻报道,表现在新闻媒体和党(政府)的关系上,典型地是党(政府)控制和要求下的宣传报道,是官方所要求的新闻传媒的“规定动作”。

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的新闻媒体旨在反对腐败的新闻报道却并非完全属于官方所要求的“规定动作”。从1980年7月份《人民日报》和《工人日报》关于“渤海二号”事件的报道(程金福,2008:36),到20世纪90年代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电视栏目和报纸周刊《南方周末》的一系列报道的问世,到2000年先后刊发于《深圳法制报》和《南方周末》的“地下组织部长”事件的报道(谢春雷,2004:128),再到2001年《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关于“南丹矿难”事件的报道(郑盛丰,2003:18),再到2003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阿文的噩梦”节目中关于“长洲戒毒所案”的报道(赵世龙,2004:145)。

上述新闻报道,在报道内容上都是关于官员的腐败行为,属于对于腐败官员的揭露;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都不是官方,而是记者自己的主动发现;从官方于新闻媒体的关系来看,则是官方要求的新闻媒体的“规定动作”之外的“自选动作”,因而显著地区别于官方查处腐败分子之后的新闻媒体的以官方警示教育为目的的宣传报道;从新闻报道的政治社会影响来看,则是先有新闻媒体的揭露报道,后有官方在媒体的揭露报道之后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查处,而官方对于腐败行为的查处又典型地是新闻媒体新闻报道推动的结果。

对于当代中国出现的这一类新闻报道,有学者称之为“舆论监督报道”,也有学者质疑这一概念指称的严谨性(李咏,2002:136);有学者沿用过去的用语称为“批评性报道”,但显然难以涵盖这一类报道的新的特殊性。本文鉴于其属于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反对腐败的努力的一部分,而将其称为“揭腐报道”,以区别于官方主导下的“惩腐报道”,譬如关于胡长清、成克杰的报道,后者是官方直接控制的宣传报道的产物,以官方的警示教育为目的。杜力夫认为:“传媒对权力的监督不同于对已决案件的报道。后者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传媒所揭露的滥用职权或渎职失职案件,其责任者往往是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受到法律制裁。传媒通过公开报道发出警报,提供线索,引起有关国家机关和监察部门的注意,督促并协助国家机关依法对滥用职权或渎职失职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制裁。”(杜力夫,2004:359)杜力夫所谓的“传媒对于权力的监督”和新闻传媒的具体实践上的“揭腐报道”是非常吻合的。

单从数量上看,和其他报道类型相比,“揭腐报道”在当代中国新闻传媒反对腐败的宣传和报道中是罕见的(柯惠新,2003:501)。但在当代中国媒体的体制框架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罕见的“揭腐报道”?这些罕见的“揭腐报道”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推动下的结果?

不同的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自会有不同的发现与见解。本文试图以政治社会学的国家与社会理论视角来分析探讨,当代中国的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在结构上发生了怎样的变迁,从而催生了新闻传媒“揭腐报道”的兴起。

二、当代中国研究框架下的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

政治社会学中的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框架长期以来一直是西方当代中国研究(modern china studies)的重要分析框架(赵文词,1999:56-66)。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的理论界也有不少借用西方的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孔德元就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中国发展分析认为: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行政权力从社会一经济领域的部分撤退,社会生活的逐渐非政治化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育,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性分化开始进行。“中国市场取向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实质上包含着调整并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内容。”(孔德元,2001:57)陈晏清也认为:“市民社会的建构及其与国家关系的历史性整合,将成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轴心,影响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前景。”(陈晏清,1998:84)对于孔德元、陈晏清等的研究及其发现,邓正来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范式在中国的兴起,可以说是在—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以及相关论者对这些变化的认识和思考。”(邓正来,1997:266)

这样的分析框架是否适用于中国问题的分析呢?有学者以为,西方的理论模型只是在历史意义上说是西方的,但在社会学意义上则具有普世的、超西方的价值(马长山,2002:128-129)。但在我看来,即使我们可以“普世主义”的观点来借用来源于西方的理论框架,以分析中国社会的发展,也不能“套用”框架,而无视西方和中国的特殊历史境况;否则就难免会陷入林毓生先生所说的“形式主义的谬误”(林毓生,1985:14)。

日本学者竹内郁郎认为:“言论自由是作为市民权利的近代自由的核心,在其构成要素中处于中枢位置的,则是新闻事业的自由——这样一种设想,不管从经验上看,还是从历史看,都有充分根据。”(竹内郁郎,1989:65)竹内郁郎将新闻自由视为市民权利的核心,而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历史中,为新闻自由而进行的不懈斗争的历史,就是反抗国家对媒体控制的历史,换言之,即媒介权力摆脱政治权力控制的的斗争史。而当代中国研究,无论是基于二分法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关系的分析,还是基于三分法的国家力量、社会力量和个人力量的分析,都未能如竹内郁郎之见出媒介权力乃市民社会权力的核心这一关键。因而,在当代中国的研究中,笔者未见有将媒介权力作为社会权力的一部分或核心而关注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

倘若以国家与社会的理论框架来分析中国新闻传媒的“揭腐报道”,正可见出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性特征,“揭腐报道”无疑是媒介权力在实践上的具体体现,而“揭腐报道”在报道内容上所揭露之腐败,也正是政治权力在实践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相对于政治权力的廉洁表现。同时,倘若借用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来分析当代中国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变迁以及“揭腐报道”的兴起与发展,那么,至少下面的三个当代中国的特殊历史性特征又是必须要把握的:

第一、在当代中国,“党管媒体”的总体性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这样,在总体上,媒介权力就只是党的权力的一部分,或者只是党的权力的延伸。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所有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性变化,都是在“党管媒体”的总体性结构之内发生的。因此,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还不能套用西方国家与社会理论而认为当代中国的媒介权力已成为社会权力的一部分而与国家(政治)权力相对。

第二、在当代中国,党的权力和政治权力是合二而一的。因而,当我们借用政治社会学理论而使用“政治权力”这一概念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的党派性特征。譬如腐败,特别是在官方,是在“党的建设”的框架内来理解的,[1]而不是单纯地在政治理论的框架内将腐败视为政治权力的表现。因此,本文的概念指称将以“党(政)权力”来取代“政治权力”。

第三、在当代中国,新闻媒体是按照中央级媒体和省级媒体等和政治权力的等级机构相对应的媒体权力表现和角色定位,长期以来都是属于各级党(政)机构的下属宣传部门而定位;这样,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在结构上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作为政治权力行使者的党的各级宣传管理部门都没有管理所属地区以外的新闻报道的权力,倘若a地区以外的b地区的传媒机构来对a地区进行批评报道,那么, a地区的宣传管理部门是无权管理的,而b地区的宣传管理部门由于b地区的传媒机构所进行的不是b地区的批评报道,因而也不违背b地区宣传管理部门的管理原则;这样,由于官方对于传媒机构管理权限上的限制,也就为新闻传媒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报道实践空间,有学者称之为“跨地区监督”(孙旭培,2002:52)。实际上,当代中国的“揭腐报道”主要的也正是在跨地区的范围内实现的。

如果我们建立在对当代中国特殊的历史语境的把握前提下,借用国家与社会理论的分析框架,我们又可见出当代中国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结构关系的怎样的变迁呢,从而催生了当代中国新闻传媒的“揭腐报道”呢?

三、“党的喉舌”:当代中国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结构关系的初立

当代中国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结构的初立,从时间上看是起于1949年的“新中国”成立,但在逻辑上却是起于1942年党延安时期的《解放日报》改版。1942年3月16日发出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中即提出:“报纸是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最有力的工具”、“报纸的主要任务就是宣传党的政策,贯彻党的政策,反映党的工作,反映群众生活。”(新华社新闻研究所,1990:223)1948年,毛泽东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指出:“报纸的作用和力量,就在于它能够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也有学者将延安时期形成的一直延续下来的党关于新闻媒介性质功能等的一系列观念概括为“党报理论”(张昆,1991:1-5)。而其核心,就是将报纸等新闻媒体视为政党的宣传工具。

童兵认为:“改革开放20年以来,关于新闻事业性质有了新的表述,较有代表性的是‘喉舌论’。”(童兵,2002:74)这一“喉舌论”的新的表述主要来源于胡耀邦1985年2月8日在党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的讲话:“因此,从最根本的特征来说,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新华社新闻研究所,1990:288)

一般认为:粱启超最早把报纸性质概括为“耳目喉舌”。梁启超认为:“无耳目,无喉舌,是曰废疾。今夫万国并立,犹比邻也。齐州之内,犹同室也。比邻之事,而吾不知,甚乃同室所为不相闻问,则有耳目而无耳目;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则有喉舌而无喉舌。”(梁启超,1896:9)而如有了报纸,则情况就会不同,“其有助耳目喉舌之用,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梁启超这里所讲的“报馆”的功能,所指的实际上是包括了“一人之报”、“一党之报”、“一国之报”、“世界之报”的报纸的共性,而不仅限于“一党之报”。作为报纸的共性的功能,梁启超认为主要有二大功能,一是“耳目”功能,其比喻所指,即报纸可以提供信息,以便于了解“比邻之事”和“同室所为”。二是“喉舌”功能,其比喻所指,既包含了作为“上”(统治管理者)的“喉舌”,以传达政令;又包含了作为“下”(民众)的“喉舌”,以表达“所苦”。梁启超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在“今夫万国并立,犹比邻也。齐州之内,犹同室也。”的现代社会环境下,大众传媒(报纸)所能发挥的功能。

将胡耀邦的“喉舌论”和梁启超的“喉舌论”比较,党在对新闻事业的性质的理解上,一方面抽去了梁启超的“耳目”功能,而特别强调“喉舌”功能的发挥。实际上是淡化新闻媒体的提供信息功能,而强调宣传和传播党的政策观念等功能。另一方面,又抽去了梁启超的新闻媒介的共性特征,而特别强调了“党的新闻事业”的个性特征。显然,作为“党的新闻事业”的身份,新闻传媒的性质和功能在定位上也就有理由不同于“一人之报”等其他非党派的新闻传媒。

倘若以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的角度来看,在“喉舌论”的形象指称下,党自延安时期形成的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媒介权力一直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的。由于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一直是党政不分的,我们也可以说,媒介权力一直是从属于党的权力的。媒介权力是作为党(政治)权力的延伸、作为党(政治)权力的一部分而形成并发挥作用的。在这样的权力结构关系中,媒介权力是不允许超出党(政治)权力范围之外去发挥其影响力和作用的。也就是说,媒介权力没有任何独立于党(政治)权力之外的权力空间。在这样的结构关系中,媒介权力也就不可能形成任何独立的对党(政治)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制衡,除非党(政治)权力有利用媒介权力进行自我约束的需要,譬如,党1952年的“三反运动”中利用媒介权力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中国的政治学者蔡定剑认为:“不能要求在战乱和激烈的阶级斗争社会上建立宪政制度,因为战争和动乱更需要集权。”(蔡定剑,1999:168)在集权的政治框架下,媒介权力只能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的。而集权政治之必要,正是由于“战争”和“动乱”的社会土壤。考察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党报理论”及在这一理论之下的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在延安时期的战争年代初建,显然是出于战争的需要。当国共两党相争之时,对于政治权力来说,不是制约监督的宪政问题,而是鹿死谁手的生存问题。新中国建立初期,迫切问题也不是如何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的问题,而是如何巩固加强政治权力,以重整社会和建设国家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政治权力的监督与约束问题显然缺乏现实需要的基础,媒介权力从政治权力中生发出来,成为政治权力之外的一种独立力量来监督制约政治权力也不可能。此后的中国社会有先后历经“文化大革命”和“八九事件”的激烈动荡,使得当代中国虽处和平建设时期,但依然仰赖集权以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

集权政治虽有在战争和动乱时期维护稳定之正面功用,然而,对于已处和平建设时期多年的中国社会来说,集权政治的负面危害无疑也是巨大的,先有毛泽东时代集权的灾难以及邓小平基于历史经验的对于“权力过于集中”问题的反思;后有改革开放过程中日益猖獗的权力腐败。这样,一方面社会的动荡需要集权来维护政治稳定,另一方面和平的建设时期又需要防止政治权力过于集中给社会所带来的灾难。这样的矛盾一直贯穿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中国发展,表现在官方对于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就是一方面强化新闻媒介的“党性原则”和“喉舌”功能,试图继续维持媒介权力从属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以防止出现社会动荡,维护现有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开始形成了对于媒介权力的需要,以籍助媒介权力的力量,来发挥对于政治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正是这后一种需要,催生了当代中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新功能的建构和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结构关系上的历史意义的突破。

四、舆论监督:当代中国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结构关系的突破

中国的新闻改革的提出,是在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林枫,1997:6)。起初只是新闻报道实践的具体微观的改革,譬如,1981年11月,在庆祝新华社建社50周年茶话会上,习仲勋代表中央书记处对新华社的新闻报道提出了“真”(真实)、“短”(短篇)、“快”(时效)、“活”(活泼)、“强”(思想性)的“五字方针”。但新闻改革的思考却并不局限于此。童兵指出:“‘文化大革命’以后新闻界认真思索的一个问题是:今后在党组织特别是党中央犯错误的时候,党领导下的新闻事业特别是党的机关报,能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能不能监督和帮助党纠正和消除错误?”(童兵,1994:211)这样的问题的思考,一方面有1978年《人民日报》刊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具体实践的促动,[2]也和邓小平反思毛泽东时代政治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社会灾难而于1980年8月18日发表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密不可分(邓小平,1983:288-289)。显然,这样的问题的思考已不再是微观层面的,也不再是新闻业务的思考范围。在其实质上乃是动摇了媒介权力对于党(政治)权力的绝对性从属地位,媒介权力是否可以发挥作用和影响力,以纠正党(政治)权力的错误?这样的问题思考,有一个重要的逻辑前提,就是党(政治)权力是有可能犯错误的,是有着不代表民众利益的现实可能性的。正是这样的逻辑前提构成了对官方“喉舌论”理念下媒介权力从属于党(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的动摇。因为如果建立在一种逻辑前提下,即党(政治)权力的行使始终代表着民众利益,那么党(政治权力)也就不会出现错误,媒介权力也就没有必要摆脱对于党(政治)权力的从属地位,谈什么纠正党(政治)权力的错误。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改革措施,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在“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部分提出:

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刘蓉华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舆论监督’写进自己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刘华蓉,2001:148-149)李良荣进一步认为:“虽则利用新闻媒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直是我们党报的传统,但系统地全面地提出舆论监督,在我们党的新闻史上毕竟还是第一次。”(李良荣,2004:149)李良荣显然也看到了党在80年代提出的“舆论监督”和50年代提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性。丁和根就认为:“而党的报刊上所进行的群众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正是后来党所倡导的舆论监督的雏形。”(丁和根,2003:15-21)

但是,与20世纪50年代党提出的“群众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3]相比,再进一步分析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舆论监督”的官方语境,我们就会发现:

第一、“舆论监督”的提出,是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提出来的。在其提出初期是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诸多制度中的一种——“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一部分被提出的。而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要建立社会协商制度,主要是为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其中协调矛盾的主要思路就是通过“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来进行领导机关与群众的沟通,以达“互相理解”。这种对新闻传媒的功能的理解实际上包含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受众(群众)“知情权”满足的政治意义。“群众”只有知情了解政治权力的行使,才能看清其中的缺点错误,也才能提出有效的“批评”。群众的“意见”可以是表扬意见,也可以是批评意见;但“舆论监督”中所提出的群众意见,则主要是指“批评”意见,以“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以帮助避免政治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误。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舆论监督”,实际上明确为新闻传媒所代表的群众对于政治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缺点错误”的批评。

第二、从“群众批评”到“舆论监督”,是从党群关系的建构到权力结构关系建构的转变。

“舆论”的西文表述为“public opinion”,西文的解释为:views among the general public,中文也翻译为“公共舆论”,在西方的学理上,“公共舆论”是来源于公众,其内涵是公众作为一个集体的意见,因而和个人意见比较,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这一力量所追求的目标则是维护公共利益,针对着公共利益的委托行使对象——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当其维护了公共利益,则公共舆论会形成舆论支持,而当其侵害了公共利益(即腐败),则公共舆论会形成舆论压力,从而约束和防范对公共利益的侵害。

而在官方的逻辑中,“群众”作为主体,是在党群关系中建立起来的,所以。群众批评只是一种意见表达,批评的对象是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批评的内容则是党干部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包括贪污和官僚主义等,党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其指向是帮助党的干部自我完善,改正缺点和不足,维护党的形象。

而“舆论监督”则是在公共利益和其委托对象的关系中的建构。公共利益和其委托对象(公职人员)的利益并非一定是统一的,由于公职人员个人利益的存在,使得他有可能会出现侵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由于更加关注于侵害公共利益的可能性,于是其逻辑指向就是强化对公职人员政治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舆论”成了可以与政治权力制衡的一个重要力量。提出“舆论监督”,实际上是对于公众意见表达的制度上的权力建构,公众意见不再仅仅是一种意见表达,而可以作为一种权力,成为政治制度建设中权力结构的一部分。

从其影响来看,舆论监督的提出一方面动摇了“喉舌论”的关于新闻传媒的单一角色定位,也动摇了媒介权力与党(政治)权力的单一的从属性结构模式;另一方面也开启了当代中国大众传媒“舆论监督”的新功能建构,并为当代中国的大众传媒设置了一个全新的使命,即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于腐败分子形成舆论压力,以成反腐败的重要一环。它为当代中国的传媒实践建构了当代中国媒介权力监督党(政治)权力的最初合法性。此后的中国,无论是官方规范,还是传媒自身,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理念都无法逃避。

然而,1987年十三大提出“舆论监督”,其突破意义也仅仅停留在传媒实践的新空间的拓展,以及在理念上对“喉舌”论中权力关系的动摇;并没有在理念上建构出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新的明确的结构关系。党在提出“舆论监督”的时候,看到的还只是“舆论监督”的积极建设意义,在认识上还没有明确意识到“舆论监督”的实践中所隐含的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矛盾。对于新闻传媒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报道实践,也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譬如,“舆论监督”作为来自“群众”的一种对于党(政治)权力的“批评”力量,到底是独立于(党)政治力量之外的一种社会力量呢?还是依然作为(党)政治力量之一部分?如果是后者,新闻传媒又将如何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这个问题涉及到与原来的“喉舌”功能的关系调整问题,实质上就是媒介权力于党(政治)权力的关系结构的调整问题。

也由于“舆论监督”的突破之后未能建构起明确的新的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导致了官方对于大众传媒的主动追求的顾虑重重,一方面大众传媒的主动揭露腐败的新闻报道分明有利于党反腐败的政治需要,另一方面,如果因此就放弃党的领导,则有可能“添乱”,妨碍党政治合法性的存在。由此,当代中国的新闻传媒在舆论监督的具体实践的历程上也就充满了权力双方的博弈与角逐。

结 论

有学者指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媒介体制已不适用于传统的报业四种理论的分类了,特别是在那些发展中国家。不仅如此,自80年代以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媒介功能和对媒介的控制也发生了显著而且连续不断的变化。”([美] 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2000:370)

是的,当代中国的媒介功能和对媒介的控制确实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新闻传媒舆论监督新功能的确立,动摇了“喉舌论”的关于新闻传媒的单一角色定位,以及媒介权力与党(政治)权力的单一的从属性结构模式;也为当代中国的大众传媒设置了一个全新的使命,即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于腐败分子形成舆论压力,以成反腐败的重要一环。它为此后的中国传媒实践开拓了新路,拓展了空间,也建构了当代中国媒介权力监督党(政治)权力的最初合法性。当代中国新闻传媒的实践中所兴起的“揭腐报道”正是此合法性空间的产物。

如果说,当代中国大众传媒舆论监督的新功能建构,在党更多的是从反腐败的现实政治需要出发,将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放在“完善监督机制”的政治权力结构的框架中去理解大众传媒的功能和角色的话;那么,对于当代中国的大众传媒自身,则是在一直以来的党传统的“喉舌论”功能定位之外,寻找到了一个新的自我角色和功能定位的空间。当代中国的新闻传媒在党反腐败的政治需要中找到了自我角色和功能定位的新空间,在这个新空间里,大众传媒的追求和实践,其成功的努力,其悲壮的探索,成了20世纪90年代之后,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发展道路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近年来,党开始着力以基层民主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为突破口,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此构架下,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又当如何构建,新闻传媒是否可以走出摇摆不定的角色定位?却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注释:

[1]譬如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内反对腐败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又譬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关于 “党的建设”部分第三点标题“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提出:“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

[2]1978年5月22日,《人民日报》第二版转载了《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创了党报史上的一个先例,即在党党中央指导思想(“两个凡是”)错误的情况下,作为党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在邓小平、叶剑英、胡耀邦的支持下)为推动错误的改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民日报》社有人调侃说:“我们犯了一个推动历史前进的重大错误”。说是“重大错误”,指的是违背了宣传纪律,是“没有组织纪律性”的表现。由于《人民日报》违背华国锋等人意图,编发了同“两个凡是”针锋相对的稿件,批评者指《人民日报》丧失了党性。

[3]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编.党的宣传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1951-1992).北京:党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参看其中收集之:1950年4月19日出台的《党中央关于在报纸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以及1954年7月17日出台的《党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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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社会治理例11

伴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公众参政意识的增强,新闻参政异军突起,日渐成为公众参政议政的主流渠道,并对社会的民主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一、新闻参政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

(一)新闻参政的内涵

“参政”一词在唐宋时期就已经出现,当时的参政是一种官名,即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此后各朝均有类似官职,如元在中书省设参政,明在各省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清初各省布政使下设参政。民国后,袁世凯设参政院,成员亦称参政。新中国成立后,参政成为参加政治活动的简称,参政有了新的释义,即“参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1]。借助参政的概念,可以对新闻参政进行界定。“新闻参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众通过媒体平台将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所关心、关注的重要问题表达出来,以向政策研究者或政府机关表明自己的诉求及意见,供决策者或政府机关参考;二是决策者或国家机关通过媒体平台广泛征求公民对于国家政策、法规、执政理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之得以修正和完善,做出科学的、民主的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

(二)新闻参政的影响因素

1.经济因素

(1)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新闻参政。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影响着新闻参政。经济发展和政治是密切相关的,新闻参政作为政治活动的一部分,必然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生产资料、劳动对象的丰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都为新闻参政提供了更广阔的交流平台。只有生产力不断发展,大众媒体才能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为新闻参政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方式和更加广泛的平台,为国家各级机关及相关政治团体提供更加科W的决策依据,及时关照民众的呼声。

(2)经济发展水平与新闻参政有着最直接联系。

亨廷顿曾针对经济发展水平与政治参与程度的相关问题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在研究中亨廷顿发现:“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参与的扩大,造就参与基础的多样化,并导致自动参与代替动员参与。”[3]“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4]在我国,也有相关数据显示经济发展和公民政治参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经济越发达,公众的政治参与度越高,反之亦然。这进一步证实了“富裕者比非富裕者拥有更多参与政治活动所需的资本和动力,也比非富裕者更加有效地利用参与的机会”[5]。经济发展好、收入水平高者不仅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时间去参与一些政治活动,同时也更善于利用和把握政治参与的时机。由此可知,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奠定了社会公众参与政治活动的平台,它能为人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2.政治环境和体制因素

我国的政治体制制度为公众的新闻参政提供了制度平台。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新闻参政的行为与其效度。“一个政府强大与否,稳定不稳定,全凭它能否在完善其政治制度化的速度与扩大群众参与水平二者之间求得最佳值”。[6]政治参与中,制度化水平和人们新闻参政的效度,以及政治的稳定性等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公众文化素质水平以及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加之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使得知识分子、私营企业工作人员、工人及农民等不同群体的责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因而公众的新闻参政意识得以不断提高。而新闻参政正是公众有效参与各项政策、政府部门有效搜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3.文化、教育因素

传统文化对新闻参政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公众的文化素质直接决定新闻参政的效果。新闻参政需要一定的知识储量作基础。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人对各国的教育与政治参与的调查统计表明“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7]即公众受教育程度越高,文化素养越高,其新闻参政的力度就越大,反之亦然。公众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们对问题的理解和处理政治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关系。当前我国正大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这使得公众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意识在增强,民主意识、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闻参政的发展。

4.媒介因素

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万物皆媒介。媒介所具备的受众选择性增多、表现形式多样、信息实时性、获取信息便捷性、互动性等若干基本特点,直接影响着新闻参政的途径及效度等问题。

首先,媒介的多样性拓宽了新闻参政的途径和手段。在互联网时代,新传播科技不断赋权,媒介形式日益多样化,不仅有报纸、电视等单向传播媒介,而且还有手提电脑、手机、iPad等移动媒介,使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政治参与,而且参与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也都大大降低。其次,媒介的便捷性有助于发挥新闻参政的监督作用。随着媒介的发展尤其是网络的发展,公众对政治的监督变得更加直接和有力。在信息技术时代,腐败官员遭遇全面监督和直接批评将会成为一种常态,这种监督方式还会不断扩大层次范围,向纵深发展。再次,媒介的发展使新闻参政主体的隐匿性大大增强,提高了参政主体表达的自由性和沟通的能力。媒介技术的发展开创了多元化信息交流平台和言论自由的空间,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5.行政主体因素

行政主体是新闻参政的核心要素,对新闻参政有着重要的影响。行政主体因素包括主体的参政意识、主体的认知水平及主体的参政能力和责任意识等。首先是主体的参政意识。行政主体参政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自身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有着高度的自觉,对于自己与政治运行、政治输入及输出关系有着高度的认识。[8]参政意识的强弱及其属性,是制约中国现代化程度深化与否的重要社会心理因素。其次是主体的政治认知水平与能力。作为新闻参政的主体,应该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及相应的实践检验能力,而主体的政治认知水平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理论基础。主体的政治认知水平是指主体对政治的相关理论、相应的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等方面的理解和把握程度。一般来说,较高的政治认知水平不仅是公众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的有力保障,而且有利于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树立正确的政治信念、价值观,不断增强公众对政治文化的认同感,并不断培育公众的政治情感。在新闻参政中,公众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理性参政主体,首要的就是提高自身的政治认知水平,特别是对我国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再次是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指行政主体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国家、人民及历史高度负责,把握角色,认清使命,做好新闻参政的相关工作。

二、新闻参政模型的构建

(一)新闻参政模型构建的依据

1.要素依据

新闻参政的基本要素是指新闻参政过程中必备的基本元素,包括新闻参政主体、新闻参政客体及新闻参政的途径、方式。

首先是新闻参政主体。主体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的定义是“属性、状态和作用的承担者”。日常所谈到的“主体”,是相对“客体”而言的,主体和客体是一种规定性内容,其属性的赋予来源于对象存在物在人类意识中的投影,而我们所要追寻的,正是这种意识投影的方式,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在媒介技术的赋权下,新闻参政主体的内涵和形式都在不断丰富,参政的主体不仅包括现实社会中的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媒体记者及公民,还包括网络上的“网民”等。

其次是新闻参政客体。客体是主体主观能动作用的对象。在传统政治活动中,参政客体主要是指政府及其官员的行政行为、政策决策、社会公共生活等社会政治体系。[9]新闻参政虽然是借助新闻媒介这一平台,但其政治参与的本质没有变,其作用的参政客体也还是现实的政治体系。虽然由于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大,新闻参政的客体在空间和内容上都比传统的客体更为广泛,但不管是传统的政治参与还是新闻参政,其参政客体都是指向国家政权系统的。

再次是新闻参政的途径和方式。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新闻参政的途径和方式更加多样化和直接化。参政途径是实现新闻参政的载体,没有新闻参政的途径,新闻参政的价值就无法实现。目前主要的新闻参政途径为:报刊、广播电视、政治论坛、政治博客、政治微博及电子邮件等。公众不仅可以利用网络论坛对某一政治问题发表意见,还能组成一个网络共同体及时对政治事件发表见解。

2.理论依据

(1)传播学基本理论。

郭庆光指出,传播是指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10]从本质上来说,新闻参政过程也是参政各要素之间的信息传播和反馈活动,也包括传播者、受传者、讯息、媒介及反馈等传播过程中的要素:一方面派、政协、媒体记者及其他的公众作为信息传播者,政府及行政机关的有关部门是信息受传者;舆情民意是传播的讯息;媒介即新闻媒介,不仅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的媒体,而且包括网络、自媒体等新型的媒体;反馈是指行政机关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介传达的舆情民意的反应及处理意见。另一方面传播者是行政机关,受传者是派、政协、媒体记者及其他的公众等人员,讯息是政府出台的一些新的方针政策,媒介依然是新闻媒体,反馈是指公众对政府出台的方针政策的一些看法及实践等。这两个传播过程一个是自下而上的,一个是自上而下的,两者共同构成新闻参政的过程。在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介是至关重要的,它在新闻参政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要收集舆情民意,并筛选、整合有效的信息传f给政府有关部门,让政府了解民情,了解民众的心声;另一方面也会把政府出台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传递给公众,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加强政府和民众间的沟通、互动。

(2)民主参与理论。

民主参与理论又被称为受众参与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信息化而发展起来的,该理论要求大众传媒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媒体应当致力于在一般民众中发展多元文化。新闻参政的过程就是公众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也作为传播者将一些意见或建议利用媒介及时传播出去。新闻参政体现了公众拥有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的知情权、传播权以及媒介的使用权,体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民主性。

(3)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来源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是在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强调自由须以责任为前提,新闻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时,必须先对社会、对公众尽相关的义务和负相关的责任,遵守社会道德;既追求积极的自由,扩大以及发展新闻自由的权利,又要建立与社会“分享共同价值”的大众传播体制。在新闻参政中,新闻媒介是连接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纽带,没有新闻媒介,公众就无法实现新闻参政的目的。新闻媒介在新闻参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要求新闻媒介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对公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