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财税管理

财税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07 15:40:02

财税管理

财税管理例1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财税综合服务。抽调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市服务企业工作组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积极策应相关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并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在取消和停止征收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和停止征收9项收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合并市区两级审批事项21项,减少企业申请要件43件。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财税政策。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加强服务和提高效能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效能投诉、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制度,市局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主动公开24小时联系电话,接听企业诉求。同时,按照审批事项大提速和审批环节无缝链接的要求,为企业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快捷通道”。截至目前,财政地税系统已经深入43家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财税业务的问题60余件。

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导向型财税管理服务创新机制

财税机关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全市“保渡上”活动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需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财税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第一,及时制定完善财税政策,为企业持续经营和加快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财税政策与经济运行协调联动机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大力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通过加大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扶持力度,推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撑点。二是,加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享受到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提高费用扣除比例等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全面落实商品房购销的财税政策,通过减免房屋交易环节税费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电子办公设备的,对同等条件的本市产品或供货商给予优先选定优惠。五是,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场,对购买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产品的农户,按照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六是,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民营经济等,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优惠,促进各类企业协调发展。

财税管理例2

收费、基金的迅速膨胀,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弊端。一是加重企业负担。国有工业企业各种不合理负担大体占实现利税的20%左右,与实现利润相当。二是严重侵蚀税基。陷入财政愈困难,收费、基金愈多的恶性循环。三是收费养人,使征收成本提高,机构人员不断膨胀,人浮于事,坐吃社会。四是导致一些地方乱投资。五是滋长腐败。

实行“费改税”,首先是要对现行过多过滥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对需要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要进行分类处理:

1.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列入“费改税”范围。

2.保留必要的收费,但要制定办法使其完善和规范。

3.对一些不再体现政府的职能,属于市场经营行为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并依法纳税。

“费改税”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税收为主体、辅之以少量规费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实行“费改税”,就是要用若干年时间,使我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降至世界许多国家通行的水平,使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

“费改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费改税”是一个简称。这里的“费”,一般是指游离于财政预算收入之外的各种“收费”和“基金”,由各部门、各地方进行收缴和使用。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全国收费、基金总额为3600多亿元(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46%(若加上社会保障基金,约占60%)。此外,还有大量统计不到的“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据有关部门的典型调查和估算,我国实际收费、基金总额与财政收入的比例至少为1:1.

收费、基金的产生,是我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的产物。改革以来,为了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统收统支的格局,财政改革沿着“放权让利”的主线,先后实行中央对地方的财政包干制和国家对企业的承包制,发挥了各方的积极性。由于在打破旧体制的同时,新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财政职能常常“错位”,分配关系出现紊乱。在财权不断分散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压力却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政府机构的不断膨胀,财政用于供养人员的经费入不敷出,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捉襟见肘,财政困难不断加剧。为弥补财政支出缺口,各种名目的收费、基金大量滋生。应当肯定,收费、基金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各级政府筹集资金,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年来,许多地方、部门越权设立收费、基金项目,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等,愈演愈烈,仅在1996年全国统计的收费、基金项目中,约有80%是越权设立的。

收费、基金的迅速膨胀,已经大大超出原来开征收费、基金的初衷,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弊端。一是加重企业负担。据国家经贸委对全国300户重点企业调查,国有工业企业各种不合理负担大体占实现利税的20%左右,与实现利润相当。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高、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大量的收费、基金,对企业经营无疑是雪上加霜。二是严重侵蚀税基。收费、基金只能来源于企业和社会,受收费管理部门的强力约束,收费、基金的刚性作用比税收大,被强行抽走后,税基相应缩小,从而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陷入财政愈困难,收费、基金愈多的恶性循环。三是收费养人,使征收成本提高,机构人员不断膨胀。各地方、各部门自行收费,要成立专门的征收机构,动用大量的人力,造成收费养人的局面。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收费、基金中约有30%至40%用来养人,有的收费几乎全部用来养人,不仅使征收成本畸高,而且使机构人员臃肿,人浮于事,坐吃社会。四是导致一些地方乱投资。许多都是搞“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建设,使经济结构更加失衡。五是滋长腐败。大量的收费、基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成为各地方、各部门设置“小金库”的一个重要来源,纷纷流入个人腰包,使分配秩序混乱,腐败丛生。可以说,收费、基金面广量多,其产生的弊端,已经到了民怨沸腾的地步。因此,在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实行“费改税”,势在必行。

“费改税”的目标和意义

“费改税”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税收为主体、辅之以少量规费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政府收入中,税收均占主体,但都有少量的收费。如美国、韩国、泰国1995年联邦财政或中央财政的非税收入占其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10%。这些国家的地方财政非税收入的比重还稍为高一些,但综合起来看,国家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我国实行“费改税”,就是要用若干年时间,使我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降至世界许多国家通行的水平,使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实行“费改税”,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和金融是国家调控经济的两大杠杆。近年来,由于收费、基金的大量存在,国家财政可支配的财力增长有限,财政困难状况始终没有得到缓解,1997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1.6%,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明显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去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1000亿元国债,用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今年为支持经济增长,还要继续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在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发行巨额国债来实现的,财政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今后国家根据需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余地非常小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费挤税的现象非常严重,削弱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实行“费改税”,将大量分散于地方、部门的政府性收入纳入财政收入的轨道,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使国家能够集中必要的财力,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是有利于实行依法治税,规范财政分配秩序。目前收费、基金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税收特征。凡不与收取对象发生直接的管理和服务关系,其收入来源比较广泛,收入项目比较稳定,收入的取得具有无偿性,并凭借政府权力进行强制性征收的收费、基金,都应该转化为税收。我国每一个税种的征收,都对应着一个税法(或税收条例),有坚实的法律依据。国家还有专门的征税机构,严格按照税法要求履行征收职能,不仅有极强的法律效应,而且有很高的透明度,其征收成本也大大低于各地方、各部门自行组织征收的花费。实行“费改税”,能够将各种不规范的收费、基金纳入依法治税的轨道,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并使这种分配关系置于完全的社会监督之中,实行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三是有利于惩治腐败,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收入应主要来源于税收,而不是靠收费、基金来维持。大量的收费、基金,不仅严重侵蚀税基,减少财政收入,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权钱交易的手段,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方便。实行“费改税”,就是要取消政府的这种灰色收入,将政府收入完全纳入财政收入的轨道。“费改税”将明显增加财政可支配的财力。国家一方面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改革政府机构,另一方面财政要拨足政府行政经费,包括对军队、武警、政法机关和党政机关与其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偿,同时建立公务员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国家财政还要转换职能,逐步退出生产性、竞争性领域,实行公共财政,将来财政支出除了保持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就是要保障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只有实行“费改税”,才能从体制上铲除这方面滋生腐败的温床,为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创造条件。

加快“费改税”步伐

当前实行“费改税”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与“费改税”密切相关的政府机构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正抓紧进行。去年下半年进行了国务院机构的改革,今年要在全国范围进行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政府机构和人员得到精简,政府职能也有新的确认。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案正抓紧研究制定,其基本方向是,企业要成为经营性投资的主体,政府除从事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投资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外,不再直接插手和干预投资行为,过去那种为政府盲目投资而筹集的收费、基金,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财政职能向公共财政的方向转化,也说明政府要逐步退出生产性和竞争性领域的投资活动。这些改革,为“费改税”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实行“费改税”,首先是要对现行过多过滥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要结合贯彻中央有关治乱减负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对于一些过渡一段时间将要完成其任务的收费、基金项目,要列出时间表逐步予以取消。在清理整顿期间暂停批准任何新的收费、基金项目。应当指出,大力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可直接减轻企业、农民和个体经营者的非税负担,相应增大税基,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这也是“费改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对需要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要进行分类处理:

财税管理例3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财税管理例4

一、20*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旋律,围绕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税任务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保障能力。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较好地支持了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积极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43034万元,完成预算102.8%,比上年增长21.3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达100512万元,完成预算105.8%,比上年增长23.4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40%。财政当年支出54858万元,完成预算99.8%,比上年增长12.0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92%。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抓收入优结构,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做优。

20*年我们围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坚持收入征管和结构优化“两手抓”,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率比上年增加3.11个百分点,走出了自2002年以来财政收入年增长率递减的低谷。而且财政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数据分析,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做优的关键因素,一方面是贯彻省厅“三个三”工作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腾笼换鸟”。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全年共拨付先进制造业基地资金(技改资金)1066万元、外贸资金1034万元、科技支出1926万元,加快我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同时,鼓励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效农业,推行农机现代化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全年共落实三个产业带发展资金250万元,保证滩涂养殖、平原蔬菜及山上杨梅的产业化。另一方面是狠抓财政收入:这里首先要感谢税务部门全体同志在抓收入方面所作的贡献,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及结构优化跟税务部门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第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及时掌握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总体趋势。第三是针对镇街道财政收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整完善了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了镇街道聚财理财的积极性。

(二)集财力保重点,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方面倾斜。

一年来,我们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调存量”的要求和“控压保”三字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支出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提高了公共财政支出效益。一是把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重点。20*年全区教育支出预算安排18647万元,占全区财政预算支出比重高达34%。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建设,减免学杂费1300多万元,向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资助券和营养券共计196万元。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证促进再就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79万元,使2027户低保对象得到享受。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扩大报销补偿范围,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5元,区本级安排资金500万元。三是增强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力度,加大了对政法建设的投入,公检法司支出增长迅速,累计全年共支出8470万元,提升了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创建“平安龙湾”的资金需要。四是完善农业投入机制,确保全区农业工作稳定发展。全年区本级共安排农口预算内经费2665万元,预算外资金427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和粮食稳定生产。安排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及工作经费92.8万元,培训人数达10694人,发放合格证书8675人次,为被征地农民再上岗创造了条件。五是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按照“挖掘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滚动调拨资金,按月核拨资金”的总体理财思路,精心安排,积极筹措,全年区本级投入基本建设资金60300万元,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需要。

(三)抓改革求创新,科学理财机制进一步健全。

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把改革创新和稳步推进有机结合,以创新求发展,以改革促提高,不断加快我区公共财政改革步伐。一是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起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使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更加清晰地得到反映,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等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区156家单位的487个账户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和初步审核,应撤销银行账户63个,应补办手续的银行账户62个,为全面启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打下基础。三是根据中央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区纪委做好清理考核奖励性补贴工作,为下步规范我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打下基础。四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审核2450万元采购项目上报市采购中心采购,为节减财政支出,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执收执罚单位、银行、财政局三方对账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管。

(四)强监管提绩效,法治财政建设迈出扎实步伐。

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维护财政秩序。一是深化财政监督检查。联合区纪委、区物价局对学校春季收费开展了检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二是加强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监督管理,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查管理。全年共委托审查工程结算141个项目,累计送审价11397万元,审定价10300万元,共核减1097万元,核减率9.63%,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三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共清查了全区148家单位,清查汇总帐面资产总额达102259万元。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对我区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和杨梅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81万元。五是开展《会计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促进企业增强依法做账意识、规范会计核算,改善了法治环境。

(五)争满意创品牌,推进财政地税平稳分设。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各个方面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服务创品牌,满意在财政”暨“三进三促”活动,局领导带领各科室负责人“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对我们工作服务上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发展环境优化、惠农政策落实和服务效能提高。二是不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建立“夜学”制度,为推动财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地税分局与财政局分设工作。两家分设事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目前我局与地税分局已就人、财、物达成一致意见,现正在逐步分设之中。

总之,过去的一年,全区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对严峻的经济和财税形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区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全区经济社会迎来新一轮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它是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我区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也是广大财税干部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克难攻坚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财政局向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默默无闻奋斗在财税工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谢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收入与可用财力不能同步增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还比较有限;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基本建设资金投入、政府债务偿还等各方面的支出压力日益增加,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许多亟待加强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保障力度还不够。上述问题表明,深化财政管理与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今后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全区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年机遇和挑战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准确把握国内大势和我区发展环境的变化趋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推进全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战略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坚持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改革、保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依法行政,完善管理,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确定20*年我区财政总收入计划275850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3765万元,同比增长13.2%。为全面完成20*年的财税任务,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调整支持的重点和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坚持项目拉动、外向带动、产业联动和城市化推动,加快培育先导型服务业,着力提升支柱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保障型服务业,促进龙湾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腾笼换鸟”。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二)坚持依法理财,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保持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不断增加财力,是财政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早抓、勤抓、严抓的原则,时刻不放松抓收入工作,特别要在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要加强税收管理、提高收入质量,推动财政收入增长由注重规模增加向总量、质量“双提高”转变。二是健全收入分析督导机制,层层分解收入计划,落实收入责任制,加强与国地税的配合,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旬、月、季收入分析制度,强化财源建设,动态反映财源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坚持按进度均衡入库,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类收入应收尽收。

(三)坚持民本民生,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足额安排资金,增强对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特别是要完善特困户、灾民救助制度,更好地体现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倾斜,逐步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政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农民多渠道增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对农业的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到更大实惠。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促进文化产业的调整,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科学运作、规范使用,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监管质量。

强化绩效理念,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区政府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年初确定评价项目,有重点地开展绩效评价试点,通过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探索,进一步积累经验,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出台《龙湾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控制临时性追加,今年下半年将在我区个别单位开展试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细化、深化预算具体支出项目,明确支出类型和支付方式,切实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探索扩大预算范围,尝试将部分预算外资金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每一项专项资金相应出台一个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区纪委、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对我区基建审价工作开展改革试点,使基建审价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深化政府采购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益。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削峰填谷”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津补贴文件规定,逐步均衡部门福利待遇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省厅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财政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全面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财税管理例5

政策性。企业税收理财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涉及的都是属于国家政策性很强的理财活动,税收理财活动不是偷税,它要求财务人员要有很强的政策观念。

实用性。企业税收理财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之间利益的调节,而且国家的税收政策实际上也体现了某种倾斜性和目的性,企业应针对自身的特点,熟悉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理财知识,制订与自身业务关联的税收理财方案,讲究实用至上。

时效性。政策的时间性必然要求企业税收理财活动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针对变化的税收政策相应调整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理财方法,避免使用过时的东西。

整体效益性。尤其对集团企业而言,要追求整个集团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以能否降低整个集团的税负为出发点,通过资产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手段,实现整体效益的提高。

二、企业税收理财问题的提出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税收理财无疑是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方面。现实情况是,财务人员普遍能熟练掌握会计记账技术,这固然能避免技术性错误而遭致税务部门罚息,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性现金流出。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当前财务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开展企业税收理财仍是非常薄弱的环节,这不仅是因为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理财知识,而且在理论上和实际工作中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财务人员误将己实现的销售收入记入预收账款这类错误,比误将已发生的广告费计入财务费用的性质严重得多,前者的错误之所以性质严重是因为本应及时交纳的销项税被人为地延迟而被税务部门处罚,后者的错误性质却无关紧要,因为广告费无论计入何种费用,既不影响费用总额更不会影响企业利润及应交的所得税。再者,由于财务人员缺少税收理财的手段,放弃了许多本来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达到合理避免或延迟纳税、少交甚至免除纳税更是财务人员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认为,就纳税的角度看企业税收理财比单纯的会计记账更为重要。企业税收理财是围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展开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推迟纳税、合理避税或免除纳税为目的一种理财工具。

三、企业税收理财的具体内容

毕竟税收理财仍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自然其内容应包括企业投资活动税收理财、企业筹资活动税收理财、企业收益分配活动税收理财、跨国公司税收理财四个方面。

1、企业投资活动税收理财

(1)确定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点。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注册地点有: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老少边穷地区。应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企业注册的地点,以谋求今后的税收利益。

(2)确定投资企业的类型。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对民政部举办的福利企业和街道创办的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高校校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水利部门举办的企业、农业部门举办的企业、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

(3)确定投资产品类型。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4)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首先是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次是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建工程期间的借款利息也不能在税前抵扣,而是一并计人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的方式逐年抵扣,无疑使企业因纳税而导致现金流出提前,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企业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企业筹资活动税收理财

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相比之下,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方法,尤其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从负债内部各筹资方式的成本看,商业信用的筹资成本最低,长期借款成本其次,发行债券的成本最高,因为债券的发行费一般比较大。

3、企业收益分配活动税收理财

(1)积累超额利润避税。由于股东接受股利交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所以公司可以通过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来帮助股东避税。我国法律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公司可以将准备发放的现金股利转变为用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注销,使股价上涨帮助股东获利。当然,公司减少资本,注销股份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再投资避税。企业将可以分配的净利用于再投资,如增加新投资项目式扩充注册资本,可以享受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3)资产重组,达到整体税负减少的目的。如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各子公司之间优质资产与劣质资产的相互置换,使盈利较多的子公司账面利润下降,亏损公司的账面亏损减少,从而减少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管理例6

本文针对现在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

 

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金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些年经济发展稳步加快,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使得我国财政税收呈直线上升趋势,财税收入量增加,种类繁多,给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带来了极大挑战,传统的财政税收管理模式很难满足日新月异的形势变化,如何将科学发展观引入财税体制,创新管理模式,对实现我国财政税收事业可持续发展、国家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完善了财政支出体制

 

上世纪 80 年代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较大,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逐步减少,财政支出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财政支出占据的国民生产总值比例是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相适应的,且经过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支出的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公共设施建设、民生建设、社会服务所占投入比例逐步上升,说明我国财政管理改革初具成效,政府已经迈向服务型道路,并不断大踏步前行。

 

(二)优化了财政预算体制

 

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便是财政预算,财政预算管理是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基本内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计划,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铺设好基础条件。我国的财政预算体制尽力过多次改革,现已形成较为规范化的体系,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作为原则和出发点,科学划分中央与地区的财政支出范围,按照税种类型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其中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

 

此外,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的返还额度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依据全国增值税与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比例确定增长率,全国增值税每上涨百分之一,返还税收增长 0.3 个百分点。这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了财政预算体制,对引导社会经济运作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控制

 

这方面的问题产生主要由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造成,让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出现一些弊端。这些弊端的出现主要变现在财政税收没有一套完善的有效监督机制,造成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可以坚持的原则及可行性的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监督,此外,财政税收人员缺乏一定的责任感和约束感,让财政税收管理发展有所限制。

 

(二)财税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体制顺畅运行的保障,但目前我国对于税收管理方面规章明显多于法律,强制力度不够,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享有过量的自由权,致使税收工作人为性强,随意性大,严重损害了我国财税执法部门的公允性和权威性。此外,我国财税体制现有法律也不够系统,相关规定极为分散,也给财税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

 

(三)财政税收监督不够到位,民主管理不完善

 

对于民主管理其实多数地方都没有落实到,包括民主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的公开,这些都应该实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实际上,在我国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人员并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很多都是由领导直接设立,这些直接设立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样也起不到最基本的监督作用,同时这些工作人员由于主动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等一些问题,使得财政管理制度出现一定的问题。

 

(四)政府财政税收职能未能转型

 

就目前情况而言,相关部门仍将经济发展作为税收的第一支出,主要投资于竞争项目,忽视了公共设施的建设,致使公共基础设备较差,人民生活舒适度得不到保证,难以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纳税理念,造成社会舆论导向失衡,不利于我国财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针对财税管理体制问题的创新对策

 

(一)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建设也一直受到集权与分权循环影响,并且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对财政税收缺乏重视度,许多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不重视。这些情况的出现,让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任务变得尤为重要。要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强化法律权威,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让债务呈现正常现象,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健康和谐发展。

 

(二)建立健全财税制度

 

想要实现科学化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法令作为指导,应建立系统的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保证既能从整体上纵览全局,又能对财税工作的细化环节进行约束,使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财政税收管理的顺利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应注重税收与支出管理范围的科学划分,明确税负比例,进一步加大在公共设施与社会服务方面的税收支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此基础上,兼顾中央宏观调控与区域发展需求,挖掘财税制度的积极引导与调控作用,促进我国整体财政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范围,全责统一

 

财政税收是经济政策表现形式之一,对财政税收管理体系进行改革的时候们一定要合理,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科学的规范各级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做到权责统一,避免出现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的行为,让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税管理例7

纳税人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直接参与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在可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国家优惠税收政策,从而制定出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进一步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涉税经济行为就是税收筹划的工作内容。企业根据内部的经营活动情况,制定出经济利益最大的纳税方案,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在纳税方案方面下细功夫,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营成果的目的)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既关乎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推行,又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从宏观来讲,税收筹划的实施可以优化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平衡协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在税筹划的引导下,个人有更好的财政税收意识,真正成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参与者。不仅能够强化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的重视树立纳税意识,还能合理规避税收风险,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一、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概念

(一)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地位举足轻重。资金、收入、分配以及支出等企业经营的主要因素才财务管理中的控制与运用考验着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智慧。与此同时,财务管理是基于价值判断基础上的集成化管理,财务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财务管理的有效度是衡量企业持续力的重要指标。众所周知,企业存在的根本价值在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利润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从具体实践来看,根据不同的运营和分配方式,财务管理的标准也是不一样,主要取决于资金的流动和利益的均衡。

(二)税收筹划

简单来说,税收筹划就是在已有的游戏规则下,为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而采取的最优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其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企业可以追求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法律这条高压线是不能触碰的。每一个企业发展的环境不同,特点不一样,这就决定着不同企业要通过制定不同的符合实际情况纳税方案,在综合考虑各个因素作用的同时,制定出最优化纳税方案。从税收筹划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效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几个条件的共同作用下才能有效实施。首先,税收筹划的主体必须满足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是独立的经济体,天然具有纳税义务。其次,在这一过程中,不能有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再次,要考虑到税收筹划的的时间性,要综合考虑到企业的筹资,投资运用,市场营销等经营行为在纳税行为之前所产生的作用,制定最优方案,辅助相关的监督跟踪体系,不能在事后进行;最后,税收筹划的宗旨是为了给企业减负,让企业在无负担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力性,为企业创造更大利润。

(三)基于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分析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石,它是伴随企业经营活动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从筹划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必须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方案,统筹兼顾,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策略,从而达到为企业减负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断促进了一系列工作的完善和发展。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经营者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把要税收筹划工作落实到位,必须依靠财务管理来进行适度的辅助,与此同时,必须看到税收筹划的效果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之间的关系,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质量的高低,用短期企业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基础内容,进行税收筹划行为时,应当在符合财务管理的相关约束条件之下,而不是功利的作为,努力做到过程透明化,模式合理化,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顺利推行,推动开放型企业经济发展升级,为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目标设定

(一)助力财务管理,优化税收筹划

财税管理例8

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需要进一步强化我国在税收管理方面有着较多的法规,却没有较多的法律,通常是按照暂行条例的形式来颁布税收行政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建设。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划分税收的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没有法律依据来实施税收管理体制。税收行政人员在监督、审查以及侦察等方面的权利比较缺乏,税收执法的专业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划分事权,大多都是国务院向社会税收管理权限,在规章制度中设置了相关的规定,无法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没有法律支持,那么实施效果就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3、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不力在财政税收监管方面,相关的法律规范不是很完善,无法有效的监督管理偷税、漏税等行为。另外一个方面,还经常会有管理不力或者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出现于财政税收监管人员身上,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我国开始大力改革机构,在较大程度上裁减了人员,监管团队没有较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经常会出现一些消极怠工等问题,对于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措施

1、对税收管理权限适当的下放我国除了要对中央税权进行明确之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各个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适当的下放税收管理权限。在税收的立法权方面,对于中央的税种必然是中央立法,对于地方税种,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都是不错的选择。其次,要紧密遵循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地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税收政策。但是,中央放权的程度需要合理把握,如果下放过大的权利,就会出现滥用权利的问题。

2、对税收管理体制立法工作进行强化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科学的划分我国税收的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比如,在调整和变更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过程中,就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代替采取其他的手段。要严格依据法律来实施税收管理体制的权限,促使实施过程中法律的权威性和高效性得到强化,避免因为执法人员人为因素的作用,对税收的正常进行以及公平性造成影响。

3、将税收方面的政策、制度以及法规等贯彻执行下去要对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健全和完善,充分依据中央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各个地区结合具体情况,对相应的财政税收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构建,以便对税收管理和税收收入的分配合理规划,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权责和职能等进行明确,对税收执法力度进行平衡,促使各个地区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够依法纳税,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对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可以起到有效的平衡作用。

4、对税收监管力度进行适当强化要对税收考核机制进行科学完整的构建,大力考核税收征管质量,对税收征管质量方面的相关指标进行增加,如查补入库、准确率等。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培训、深造等,促使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升,培养一支优秀的专业队伍,保证其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且有着较高的专业能力水平,对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进行提升,要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税收监管,避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另一个方面,还需要大力培训和指导税收管理人员,促使其对知识结构不断的优化,提升他们的组织能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以便更加顺利的推进财政税收管理工作。

5、对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进行构建通常情况下,中央财政部可以利用专项支付和一般支付来划分转移支付的款项,在支付方式上,需要综合应用两种支付方式,以便对资金合理分配,另一个方面,资金来源也可以得到稳定。中央财政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对转移支付款项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调整,并且对一般性支付的比例适当提升。其次,对于转移支付需要资金的来源,可以将分享增值税以及返还财政税收等两种方式应用过来。最后,还需要对资金分配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构建,以便公平公开合理的开展财政税收管理工作。

财税管理例9

财产课税历史悠久,曾是各国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目前世界各国都已开征并着手建立一套种类齐全、功能完整、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财产课税制度。从财产课税的实践来看,根据应税财产的形态不同可分为动态财产税和静态财产税。动态财产税是对转移或变动中的财产课征的财产税,主要包括遗产税和赠与税。静态财产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的财产进行课税,是财产课税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静态财产税依据其征收方式不同,分为综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综合财产税,又称为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全部财产实行的综合课征。这种财产税的应税范围较广,原则上包括纳税人所有或支配的全部财产。实行综合财产税制度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新加坡等。特种财产税,又称个别财产税,是对特定类型财产课征的财产税,主要包括土地税、房屋税、车辆税等。发展中国家一般实行以土地、房屋和车辆为课税对象的特种财产税制度。综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虽同属财产税系,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在税制设计、征管方式、课税对象和作用侧重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前者课税范围较广、公平性较强、筹集的收入相对较多,但计征方法比较复杂,偷逃税问题比较突出。后者以土地、房屋和其它特定的财产作为课税对象,课税范围相对较窄,但不宜隐匿虚报,计征方法相对简便。发达国家由于居民的纳税意识较强,征管手段比较先进,征管制度比较严密,多选择综合财产税制度并普遍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而发展中国家在这些方面有许多欠缺,多实行特种财产税制度。同时,还应看到,过去由于顾虑征管难度较大和税源较少等原因,很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在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先后开征了遗产税和赠与税,并取得了良好的财政效果和社会效果。可以预见,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发展中国家将会逐渐增多。

财产课税制度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呈现出许多以前所没有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财产课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复存在,但仍是一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嗡笆亲罟爬系乃笆招问剑歉鞴普杖氲闹饕丛础k孀派缁峋玫姆⒄梗撇嗡暗闹魈宓匚灰驯凰盟昂蜕唐匪八〈谌坎普杖胨嫉谋戎亟闲7⒋锕也撇嗡笆杖朐颊既坎普杖氲?0-12%,发展中国家平均仅为5-6%。但从长远来看,由于财产课税在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人们收入水平、促使闲置财产投入使用等方面,仍具有所得税和商品税说没有的功能和特点,它能有效地补充这两个税系的不足,如商品税不能对不动产、继承财产进行课征,所得税对不使用资产和未实现的资产增益无法课税等。因此,财产课税的地位比较稳定,仍然是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财产课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财产课税具有税源分散广泛、区域性等特点,地方政府易于做到对本地区的税源实施严格监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财产税收入主要用于为本地区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形成“多征税,多提供公共服务”的良性循环机制。因此,许多实行分税制国家将大多数财产课税归为地方税。在发达国家中,无论是美国、德国等联邦制国家,还是日本、英国等单一制国家,大多数财产课税的税种归地方政府,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据oecd组织1990年的资料,在地方税收中,美国财产税占80%,加拿大占84.5%,英国占93%。发展中国家近年来也极为重视财政分配关系的调整,并多把财产税划归地方管理和支配,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而且,随着地方政府权限的扩大,一些国家正逐步下放财产税税种的立法权,增加财产税税种、调整其税率。这不但保证了财产课税仍旧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而且使税源更加广泛,税收收入额有所增加。

3财产课税多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且评估制度健全,并建立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和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以达到公平税负、税款的充分征收的目的。从各国财产税的实践上来看,财产税的计税依据大体有三种:土地面积、市场价值、其它价值(如帐面价值)。目前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税制比较完善的国家,一般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客观地分析,以市场价值为税基有三个优点:一是税基具有弹性,随着房地产市场价值的上涨,税基扩大,财产税的收入也将相应增加。二是市场价值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原则。但以市场价值为税基要定期对财产进行评估,税收征管成本较高。因此,大多数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的国家都设立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行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同时税务机关从不同渠道搜集有关财产税、纳税人以及市场的信息,注重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

国外经验表明,发达国家都已基本上建立了一套多税种协调配合、功能健全财产课税制度。发展中国家虽受经济发展条件、税收征管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但大都已开征了多个财产税税种,财产课税制度将会逐步完善。各国在尽可能完善税制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财产评估制度,强化财产课税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财产课税制度的调节作用,成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当前,我国财产课税的特点是:税种少,税基窄,以土地面积或帐面价值为计税依据,内外资实行两套税制,财产课税收入未能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显然,这种财产课税制度已经不能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分税制和地方税体系的需要,与现行税制改革的“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原则也不相符合。因此,研究和改革我国现行的财产课税制度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产课税的税种少,税基窄,影响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现行的财产课税税种严格说来只有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和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具有资源课税和行为课税的特点,在我国的税种分类中大多不将其归为财产税类中(对土地的课税各国一般归为财产税类,为方便比较,以下把这两个税种作为财产税一并分析)。1994年的税制改革虽把遗产税和赠与税列为征收范围,但实际上并未开征。税种少的同时,税基也窄,征收面不宽,比如只对企业拥有的房产征收房产税,而拥有的机器设备不纳税;个人自住的房屋不纳房产税;私人财产的继承和赠与都不须向国家纳税等。加之现行的财产税的税负普遍较低,使得财产课税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很小,未能充分发挥组织收入、调节财产水平、公平财富的作用。

2、内外两套财产税制,不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我国对内资房产征收的是房产税、对土地征收的是土地使用税;对外资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对土地征收的是土地使用费(不由税务机关征收)。两套税制在征收范围、税(费)率、计税(费)依据方面都有所不同。这种内外有别的税收待遇,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且违背了我国现行税制改革的初衷。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制,因此,研究、出台统一的内外资房地产税制,是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的重要内容。

3、财产课税集中的收入少,未能确立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地位。我国的财产课税与大多数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一样,属于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负责征管和支配。但由于税种少、税基窄、税负低、税源零散、征管难度大,使得财产课税收入较少,不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只能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一个补充部分。加之财产课税的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税种的设置,税率的设计过于统一,缺少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地方政府缺少必要的税收自,导致地方政府征收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反过来制约财产税的正常发展。

4、计税依据不合理,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不够,征管漏洞较大。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作为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应该说是比较科学的,这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计税方法。市场价值反映了土地、房产作为经济资源的价值,它不仅包括土地的级差收益,而且包括土地、房屋的时间价值。在市场经济下,任何土地、房产都有一个时间价值,市场机制越完善,这个价值就越容易体现,越容易得到认可。但是,我国当前是以土地的面积和房产的原值或租金作为计税依据,不能反映土地的级差收益和土地、房产的时间价值。同时,为调节土地的级差收益,采用不同城市、不同地段设置不同税率的方法,结果造成税率档次设置不合理,并且随意性大,操作起来缺乏客观标准。不仅如此,税率一旦确立,长期不变,造成财产税收入的增长与房地产增值的脱节。我国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私人财产登记制度,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产、土地、户籍等有关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不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造成财产税税源的大量流失。

三、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鉴于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制度的税种设置不全、比重过低、税制不完善、征管方面等问题,改革和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规范和增加财产税税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财产的私有化程度已有所提高,财产税的税源增加,税基扩大,应适时增加财产课税税种,适当调整某些税种的征收范围,调整税目税率。由于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水平较低等原因,我国的财产税制宜采用按不同财产分别课征的个别财产税制,而不是综合所有财产课征的一般财产税。我国财产税制应包括的税种有:房产税、土地税、不动产税、车船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2、提高对财产税制的重视,提高财产课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经过改革开放后2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分配悬殊问题也日益显凸出来,这一方面使财产税的税源增加,税基扩大,增加财产课税收入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征收财产税更为必要。因此,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重视财产税制建设,从增加税种,完善税制、加强征管入手,适当增加财产课税收入。

3、健全税收立法,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财产课税有关的税收立法要尽早出台,使税收法规健全,规范和指导各税的征收管理。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完善税务稽核、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堵塞税收漏洞。同时要建立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和有权威的财产评估制度,加强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

4、有关财产课税制度的设计。(1)完善房产税的设想。首先改革内外有别的房产税制度,对外资征收的房地产税改为与内资统一的房产税,内外资一视同仁。其次,扩大税基。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制的主要税种,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虽从城市扩大到农村,但对城乡居民住宅免税。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拥有的房产将会不断增加,应在一定条件下,对私人拥有一定数量的房产课税,扩大房产税税基,税率可适当从低。再次,建立和完善房产估价制度。房产估价历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国的房产估价刚刚起步,估价制度很不完善。要注重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房产专门估价机构和一支富有实践经验专职估价人员,提高专门估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对房产评估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产评价方法体系,为房产税的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房产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提供相关的税务资料。最后,房产税宜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但中央政府对房产投资规模应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可在税率的制定上有中央政府确定税率幅度,各地依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房屋等级最后确定税率。这样既保证中央有一定的宏观调控权,又能体现和照顾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

(2)完善土地税的设想。从加强对土地的取得、占用和转让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的角度出发,首先改革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全国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占有使用征收一般土地税,征税范围从城镇扩展到农村。农村收益水平低、负担重是客观事实,但我们可以通过减少各种摊派、清理各项收费以及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在保证农民总体负担水平不变或略有下降的前提下征收一般土地税,且规定较低的税率予以照顾。这既有利于统一我国的土地税制,又有利于规范农村收益分配关系。税率的设计上可在现行按照土地位置标准基础上,同时采用土地用途标准,使前者起到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后者达到调节土地使用结构的目的。其次,扩大契税的征收范围,保护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除要对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房屋,城镇职工征收契税外,对承受出让、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包括外国人、华侨购买房屋、承受出让土地使用权也征收契税。这样有利于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的出让、转让秩序。同时我国土地资源匮乏,目前有的地方为吸引投资,竞相降低出让价格,征收契税有利于保护国有土地资源。最后应适时开征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从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我国有限的耕地出发,适时开征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极为必要。

(3)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高收入。首先尽早及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从完善税制、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鼓励勤劳致富等方面考虑征收两税都极为必要。从国际惯例来看,不仅发达国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陆续开征了两税。我国尽早开征,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保障了我国的经济权益。其次在税制模式上选择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我国的遗产继承无需经过法院的认定,继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同时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短期内无法提高。基于这些实际情况,我国宜选择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即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对赠与人的财产征收赠与税,既保证税源可靠,税收收入及时,又简便易行,适用于我国的征管水平并为纳税人所接受。再次,课税对象范围应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超额累进税率并规定适当的起征点,合理确定扣除项目,如设丧葬费用扣除、遗产管理费用扣除、债务扣除、捐赠扣除等。最后,制定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措施。任何管理与个人财产相关的部门,未有税务机关开列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不得办理任何转让遗产的手续。各有关部门有义务为税务机关提供查证遗产的资料和情况。

主要参考资料:

1、曲顺兰,《国外财产课税的比较与我国财产课税的完善》,《涉外税务》1999年第5期

财税管理例10

二、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税收是一项较为庞大的工作,需要有健全的制度加以约束,但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行业数量较多,税收种类也多。且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经济失衡现象较为明显,税收政策也未能完全转型,与国情有很多不相符之处,与当下环境还需有一段磨合期,这需要一个过程。因为这些因素,税收的本来功能难以完全发挥,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经济方面稍显不足。就财政制度自身而言,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制度不完整、重复收税等,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收时就常出现企业重复缴纳的情况,以至于不少企业都带有不满情绪,纳税不积极,拖欠甚至不交。另外,税收具有强制性,需要法律作保障,但我国法律尚不完善,在税收制度上也存在有漏洞,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监督力度不足。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由于范围广、事务多,必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良性开展。但我国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很多企业在大型工程中为降低成本,想尽一切办法逃税,如制造虚假财务信息、借助专用发票逃税等。也有部分企业在缴税时未遵照国家规定,缴税不及时,甚至有少数强势企业,利用后台权力公开逃税。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监督措施较少,监督力度不足,不能按时收缴应有的税费,使得实际税收与预算值有太大偏差,严重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

(三)预算工作不合理。开展财政税收工作,需要提前进行科学合理地预算,以保证税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但国内对税收预算的重视度较小,内容范围狭隘,在后续工作中常出现税收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使其调控作用有所削弱。由于预算不合理,在征收过程中还可能与纳税人发生冲突,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

(四)纳税人素质有待提升。财政税收不仅仅是国家相关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需要纳税人或企业积极纳税。国内出现漏税偷税现象,一方面与税收制度不健全有关,一方面也受纳税人素质影响。部分企业或个人纳税意识薄弱,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纳税是反用于自身,反而只顾眼前利。一旦遇到有官员贪污税款的事件,或纳税人不能直接享受纳税好处,就误认为所有税收都发挥不了实际作用。其实并非如此,而且随着改革力度加大,这方面也得以抑制,有所好转,在今后还需增强纳税人的缴税意识。

(五)其他问题。在税收管理上有也很多不足,管理体制不统一、制度不完善,使得管理人员难以发挥税收的实际作用。加上监督力度较弱,工作人员很有可能玩忽职守、缺乏责任感,导致征税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政府部门将税收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在公共设施上使用较少,纳税人很容易产生不满,积极性被挫伤; 地区经济状况不同,在实际税收工作中,受地方财力等条件影响,财政职能划分不明确。尤其是某些地方税收较为复杂,而财政管理部门方法陈旧落后,缺乏灵活性,以至于处理不当。在用于地方经济建设时,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收收支不平衡,都不利于相关活动开展。

三、新形势下财政税收深化改革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针对上面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想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稳步进行,必须对有关制度加以完善。结合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调整税收政策,使其与当前的市场经济相适应。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促进各企业健康成长。特别是重复缴税,需尽快改善这一状况,如合理调整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强纳税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对一些中小企业,应尽量降低税收,以减轻其经济负担,从而能够更好地进步。在地方财政税收上也是如此,应根据经济条件对其税收结构加以优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二)加大财政税收监督力度。当前我国的偷税行为有所增加,应该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避免企业偷税的行为发生。一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监督制度。另一方面纳税部门需要有专门的人员监督企业的纳税。完善的税收监督制度可以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尽量避免企业的偷税行为。当前企业为了减少纳税额经常制造假账,税收征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减少国家的税收损失,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三)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税收预算机制。可以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对财政预算的范围进行拓宽,使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都被财政预算机制所覆盖;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要根据国情制定长期的税收预算机制,对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进行长期的规划,保证我国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行。对税收预算机制进行不断的深化改革,不仅可以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助于提高税收工作效率。

(四)加大相关宣传,提升纳税人素质和纳税意识。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面向社会做一些相关的宣传活动,也可以在电视或网络上播出一些宣传纳税相关内容的短片、情景剧节目等,让纳税人和纳税企业增强本身的纳税意识,提升素质,政府相关部门也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让纳税人实实在在的看到纳税后反用于自身的事实,这样会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减少偷税漏税的发生。

财税管理例11

1、现有的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缺陷

我国财税部门现有的财税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影响了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缺乏健全的税收种类与统一的税收标准,影响了社会企业的纳税,使得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得不到良好的发挥;其次,一些诸如社会环境和资源等相关税收未纳入财税管理体系中,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再次,现有的财政税收体制没有设置科学合理的增值税及所得税,阻碍了技术的创新改革,不能发挥出税收的调节作用;最后,财政税收体制中分税制不够完善,主要是没有将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之间的收入比例划分清楚。

2、财政税收预算体制不够健全

在我国财政税收预算中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合理的预算体制,而合理的预算体制是保障财政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在我国财政税收的预算中没有建立健全的周期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税收预算制度,且财政税收预算体制涉及的范围很窄,缺乏对整体的预算,致使转移、挪用资金的现象频繁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除此之外,我国的财政税收预算体制中还缺乏相应的预算监督体制,使得财政预算结果的审批工作受阻。

3、财政税收的监督体制不够健全

在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中,逃税、漏税、偷税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虚开、伪造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些现象都为我国财政税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归咎其原因,很大程度来自于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督体制不健全,财政税收的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此外,由于我国财政税收监督体制存在缺陷和漏洞,很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纳税,甚至出现不纳税的现象;另外,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与经销商中,缺乏实际的经营指标,并将财务成果虚报给财政税收部门,在财政税收的监督体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依然能都获利,这样就造成了财政税收的的流失,影响国家财政经济的发展。

二、深化财政税收改革的建议

1、完善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

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是财政税收工作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并能有效避免偷税漏税的现象,维护国家利益。针对我国现有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应从如下两方面进行财税制度的改革完善。一方面,要调整税收政策。在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形势下,国家的经济结构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企业的发展模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财税政策也应该在适应企业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税收政策的合理调整,将财税制度制定的目标放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目标下,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要调整税收结构。从目前的税收结构来看,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存在不合理性,需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最大程度的减少重复纳税的现象,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深化改革财政税收预算机制

财政预算对财税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财政税收预算机制的深化改革也显得尤其紧迫。我国财政税收预算机制的改革应将周期财政预算与中长期财政预算并存,并对其给与适当的管理。我国现行财政预算体制应扩大预算范围,确保财政税收预算机制覆盖所有的部门和行业,使单一的财政预算机制向多元化预算机制转化。此外,我国现阶段的复式预算体系中,还应将我国政府部门有关的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等财政收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促进财政税收预算的科学合理。

3、加强对财政税收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我国企业偷税漏税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国家应加强财政税收的监督工作,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为此,我国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税收监督制度,并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纳税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解决措施。在财税监督过程中,尤其要对偷税漏税的企业进行法律的严惩。为了减少企业的偷税行为,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有效的管控并对其进行纳税教育,减少国家的税收损失。

4、完善税收的征管与审计工作

征管与审计是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提高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率,应该加大对这两项工作的完善力度。在审查征收的方式上,应该将账目健全的纳税户作为定额户,开展审查工作。对于账目有所出入的单位或部门,则应对其施行延伸制度进行深入调查,确定税务部门与其是否存在“照顾关系”,若存在此关系,使得税款被少征,则应该通过通审软件的方式开展纳税辅导,并采用排序法定出具体定额的纳税户名单,采用正确的方式开展纳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