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29 15:04:57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1

本文作者:徐雅芬工作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问题

目前,有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干部管理中的监督、评价与考核以及治理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但笔者认为,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独立化的角度,从理论层面更深入、全面、科学地揭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的重要作用,提升对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整体认识水平非常必要。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经济责任审计所具有的重要作用。1.实现审计功能拓展与审计制度创新。伴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思想方法的引进,审计师必须更加关注对企业战略与目标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的评估。在内部审计领域,审计功能已从原有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咨询与风险控制,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必须依赖自身的创新。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正是不断发展的现代审计与适应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特点的中国审计实践相结合产生的一种新的审计,其本身是现代审计制度在我国的一种创新。而这种创新显然必将有力推动中国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2.充分发挥审计功能,更好实现审计目标。审计基本理论认为,审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控制是审计的本质功能,其根本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同时,每一种特定类型的审计都是一种特定的审计控制手段或形式,其具体针对于特定形式与内容的受托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种特殊的、新的审计控制手段或形式,其直接针对于一个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与一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换言之,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充分发挥整体审计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保证和促进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进而更好地实现审计整体目标的重要保障。3.强化权力约束,促进政治民主。审计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状况的审查、鉴证与评价,事实上就是对受托人权力运用情况的约束与监控。这种对权力的约束是任何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所必需的。政治民主的先进性集中体现在领导者的权力运用是否置于人民监控之下,是否对领导者的权力运用已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约束领导者权力运用的一种重要手段、制度和机制,它通过对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评价与鉴证来实现对领导者权力的约束和监控。在此意义上,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法定地位的确立正是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创新,是我国政治民主的一大进步。4.确认和解除责任,完善组织责任机制。审计在建立责任机制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经济责任审计旨在确认和解除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其本身又直接构成了政府责任机制的重要内容。5.揭露错弊、惩治腐败,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揭露错弊的能力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是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变量。经济责任审计正是揭露错弊、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同时,它更是预防错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6.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监督、评价与考核的制度机制。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之未来发展

1.研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特定审计行为必须以特定审计准则来规范。新修订的《审计法》只是从法律上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其实务操作显然还缺乏规范。按照国际惯例,任何特定类型的审计都应制定相应的审计准则予以规范。审计准则既是指导审计工作的准绳,也是评判和控制审计质量的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体系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一是一般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能力、素质、独立性等一般要求的规范;二是工作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计划制定、证据收集及方法运用的技术性要求的规范;三是报告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基本要素的基本规范,包括报告的格式、结构与内容;报告的措词以及报告中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种类和方式等。我们还认为,应注意将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与《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相区分。后者应是对新修订《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补充和细化,属于法规体系范畴,可由审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而后者应是经济责任审计执业准则的制定,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的技术性规范,我们建议由审计主管部门领导的审计专业团体来研究和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3.掌控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方式与方法,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导向与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深入探索和寻找到确立各级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机制。要通过合法有效合约的形式予以确定,作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4.系统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体系。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审计,其方法应具有特殊性。在这方面,我们应关注经济责任审计中证据调查特殊性的研究;责任量化与评价方法的研究;任前审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方法的研究;以及识别错弊和腐败行为方法的研究等。5.研究、健全审计问责体系。审计问责体系的转型包括三大转型,即从行政问责转向法律问责、从组织问责转向个人问责和从行为问责转向后果问责。行为问责与后果问责存在一种递进关系。前者构成后者的前提和基础,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而后者为进一步的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扫除障碍。从行政问责转向法律问责是问责程度的加深;从组织问责转向个人问责是问责范围的扩大;从行为问责转向后果问责是问责效率的提升。健全审计问责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和机制保证。最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主要在公有经济领域,其审计层次限于省级以下党政机关、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未来发展趋势看,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和作用来说,我们认为它完全可以拓展到非公经济领域;而从完善我国政治民主建设和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角度出发,经济责任审计的运用层次完全可以且应该提升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层次。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2

随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价以被提上议事日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的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真实性以及被审计对象的廉洁自律、所做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建设等具体工作和表现得出的总结性评价。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是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人格化审计,被审计对象包括实体会计资料和抽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单位经济责任人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的综合性评价,它的客观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风险和对干部使用的引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是经济责任的正确界定,这一前提同时能够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高校经济责任的划分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在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中,各部门基本都有正职和副职行政干部各一名。一般来说,正职干部要承担直接经济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要对所有事项都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由正职干部主管或直接签署意见经济事项,应该由其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经济事项正职负责人承担主管责任。

2、集体责任和个体责任。由个人做出的决策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由集体决策失误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由集体负责。但在集体做出决策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在做出表决时个人明确提出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其个人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个人独断专行、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经济责任,则应由个人负责。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原则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复杂,既包括不以盈利为目标的职能部门、院系等教学单位,又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校办产业的负责人、后勤集团,并且这些部门和企业的经营模式各不相同,因此审计评价的内容也不同。从总体上来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任期内的资产状况。高校的资产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和材料。审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实验仪器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使用的效率性和维护的完整性。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评价还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盈利能力等。第二,任期内的经济决策情况。高校行政、教学部门的经济决策权主要集中在预算经费的收支方面,因此内部的经济民主程度是经济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相比而言,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经济决策权对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对它的审计评价应从决策制度、决策程序合规性与充分性,决策的前瞻性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考察。第三,任期内的预算执行情况。高等学校一般实行一级财务核算,预算经学校审核批准,各部门按此核定的预算开展年度收支计划。各部门在批准的预算内有审批权。因此,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包括预算编制的合理、可行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预算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后勤集团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则以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主。第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评级工作主要从遵纪守法、个人有无经济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包括贪污、挪用公款、无偿占用公物等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根据上述经济责任审计评级的内容,为正确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以及有效执行,审计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法评价原则。这一原则表明审计评级工作要在法定职权或授权的范围进行;审计评价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第二,重要性原则。因被审计对象经常涉及较多经济事项,因此评价时要有所侧重,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详细评价。第三,客观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以审计人员实地调查取证为基础,经济责任的认定不能脱离客观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在充分分析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做出评价,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成分,更不能受其他非审计人员意见的影响。第四,相关性原则。保证审计评价的内容应是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凡是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不应进行评价。第五,规范性原则。一是指审计评价用语要恰当、规范,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信和客观性;二是指对同一类的被审计对象和同一类型的经济事项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审计评价。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现有法律规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种种现实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的问题,增加了审计风险的同时影响了审计质量。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3

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现有的内审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我国内审机构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以来,经过广大内审人员的努力已经有了很大,但内审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等方面仍然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在内审机构的建设方面,还缺乏高层次的法规约束,内审机构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当局对内审工作的认识程度。当前一些单位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审机构建设滞后。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单位内审机构不健全,还有的单位内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过程中还有许多单位内审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在人员素质方面,各单位内审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老化、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差、职业道德观念淡薄以及审计结论易被单位领导人的主观意志左右等现象。这些情况严重了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2、内部审计缺乏完善的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对干部的考核、使用,关系到对当事人经济责任的鉴定,风险大、质量要求高,必须要有一套相应的审计准则及执业规范体系,规定内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提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的专业标准,明确内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当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等。现在审计方面已经出台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准则也正在逐步完善,而内部审计准则建设相对滞后,成为影响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3、内部审计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机制和质量保障体制。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必须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除审计准则及执业规范外,还要求建立完善的审计责任追究机制和质量风险控制机制,为审计结果的正确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内审人员出现审计质量问题,应当负有什么责任,如何追究,目前尚无明确规定,造成内审人员在审计中权力不清、责任不明,审多审少一个样、审好审坏一个样,缺乏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这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相适应。

二、内审机构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内审机构,提升内部机构在单位中的地位。

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并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对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应享有的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等以法规形式予以明确。各部门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切实提高认识,从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当作内审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凡符合条件的部门单位,都必须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充实内审人员,以适应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2、提高内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职业化的内审队伍。

责任审计工作对内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内审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技能精、作风过硬的内审队伍。具体措施是:一是提高内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认真中办、国办《暂行规定》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使内审人员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二是要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继续培训制度,使内审人员熟练掌握、审计、财务管理、准则规范及相关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为了适应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应通过、考核等方式选送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当前的内审队伍中来。

3、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资格认证制,保证审计人员具有与其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审计质量要求高、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建议对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审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通过考试、考察等,选拔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审人员,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4、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和风险责任机制的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4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5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 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6

探讨新型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吸取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已有的知识经验体系中不断创新研究,发展到目前已经呈现出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结构完善的良好现状。改革之后的新型审计准则中,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者更加看重审计工作对于风险的预测以及评估能力,逐渐运用审计工作对公司以及企业的生产现状和发展方向作出理论性指导,根据审计人员作出的审计报告合理分析当前企业的发展现状,为企业下一步发展方向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性建议。

一、现存问题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界定模糊。在我国企业的经营中,有些地方的企业存在着把离任经济责任规划到监督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的情况,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独立性。在某些企业中,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概念还有着模糊的认知,因此没有设立正规的审计部门,也没有专门从事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二)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在短期内出审计成效。对于企业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人才选用的时候,大多会把重点放在对财务专业知识的考核与了解中,过于追求形式上的专业化,受着审计就是查账的传统观念的制约,大多数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于经营与发展的专业知识了解程度不高,审计范围只限于查账,并不能对企业发展的其他方面做出合理科学的建议,导致企业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法取得创新性的发展。

二、采取积极对策,构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新战略

(一)加速立法,建立必审制度。正规的审计准则可以保证审计工作按时高效完成,近年来随着国际交流不断加强,国际之间的经济往来逐渐频繁,因此在制定审计准则的时候一定要注重与国际市场接轨与交流,减少国际合作间在经济上产生摩擦与纠纷的现象,不断吸取国外先进的审计经验,弥补我国审计体系中的不足。此外,在制定新审计准则的时候,一定要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我国国情出发,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生产及发展的新型审计准则。在审计准则制定的同时,要注意了解使用者自身的需求,在保证工作快速合理完成的同时要尊重相关人员的利益。(二)注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策略和方法。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工作以及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现在的社会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许多企业已经开始运用先进的技术来保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快速进行。因此企业要注重运用现代高科技的产物,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网络软件进行企业财务信息收集与处理的工作,网络操作与人工操作相比,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在保证高效率的情况下减少财务投入,并且可以将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工作结合起来,更有利于企业内部资金及资源的分配,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及时提供最新的财务信息。

三、构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新战略的意义

经济新常态要求我国企业的财务审计部门要不断适应国际潮流和市场需要,构建离任审计责任审计新战略,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企业的审计人员和部门需要在经济新常态格局中,重新对自身进行定位,在已有的审计经验中不断探索、不断研究,加速企业内部审计格局的优化,以配合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生产分工逐渐科学化、现代化分化的需要。在企业的管理中,离任审计的审计部门需要和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发展,不断提高审计员工的专业素质,与公司全盘综合配合,公司各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进行,才有可能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结束语

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特殊的会计管理工作,审计准则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其科学完备的发展还需要很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早日实现我国审计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7

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1.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原则

《规定》中明确,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去,由审计牵头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达到资源共享,信息互补,使审计效率得以提高。

2.先审后离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到干部的考核与管理中,做为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从现实意义上说,如果离任审计是先离后审,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任免是相脱节的,而这种先离后审计的做法在现实中又是比较普遍,要想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作用,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3.重要性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往往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想对经营者任期内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详尽审计是做不到的,根据重要性原则,就是指对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经营业绩进行详尽评价,主要是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法、有效;企业盈亏等方面的进行重点核实,检查是企业是否存在潜亏挂账、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有无重大决策失误等。

4.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审计评价原则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审计评价原则,就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实施全面审计;准确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功与过。

5.时效性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干部任用、使用提供参考依据,往往离任者在职时间长,牵涉面又广,给予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比较紧、任务重,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坚持时效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在对审计的可靠性负责的前提下,尽量在有限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

三、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

1.领导层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已开展数年,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领导干部离任时必经程序,但这种程序往往只是一种形式。纵观目前很多国有企业干部管理机制,根据领导层的意愿先直接调整干部,然后通知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的好与坏已经影响不到新的领导岗位,这种现象主要是领导层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留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价值,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

2.受审计时间限制,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从理论上说,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人整个任期进行审计,而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做到,主要是因为审计跨度大,涉及的会计资料繁多、情况复杂,审计工作量很大,而给予内部审计人员的时间有限、要求又较高,审计人员通常会把侧重点放在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围绕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收支、资本运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的变动等开展审计工作,而对其它年度仅作为抽查的范畴,这样做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审计结果,对离任者的评价也很难做到全面、准确,最终影响审计质量。

3.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欠缺,制约审计职能发挥

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不仅要熟练掌握审计法律法规、财经制度、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的知识,还应具备查账、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口头与文字表达等多方面的能力;审计队伍要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审计人员,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大部分内审人员很多是从会计专业调整过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人员素质低、结构单一,这种专业素质和人才结构远远不能满足审计任务的需要,如果没有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会严重制约审计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

4.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把审计成果完整运用到干部任免中去,重要前提是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而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还缺乏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对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往往会受审计人员主观意识和个人素质影响,很难做到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存在较大的审计评价风险。

5.审计的方法单一,制约审计质量和效果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受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影响,还是在停留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费用、损益的查证和确认上,主要是对经济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而对于企业的管理创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潜在的盈利能力等方面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地反映被审者的经营业绩,难以揭露经营管理与经济效益的内在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提高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首先要加大政策宣传,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计讲座等模式,宣传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原则及规定,积极营造氛围,从政治高度提升广大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只有得到企业一把手领导重视和支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才有坚强的后盾;其次审计人员也要主动与领导多沟通,勤汇报,及时准确反馈真实信息为领导出谋划策,积极有所为,来得到领导重视。

2.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制定议事规则,明确各自的职责。由审计部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各尽其职,协调配合,让内部审计真正发挥其监督管理效用。

3.合理配置专业人才

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不但要配备精干的审计专业人才,还应配备或聘请其他相关专业人才,增强审计力量;选送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专业或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序时掌握最新相关政策,提高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还可以通过选送审计人员参加系统内部兄弟单位的审计实践来提升内部审计人员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改变单一的财务审计方式,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生产等专业部门介入协查办理,达到资源互补效果。

4.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评审

内部控制评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一项重要内容,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企业领导人员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经济责任审计要从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权责的划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效果及功能发挥等方面着手,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审。通过评审,看企业内控制是否全面、有效;看企业责权是否明确、操作性强;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可控制,能否防患于未然;看企业内部控制功能是否有效发挥。做足企业内部控制评审功夫,为经济责任评价奠定坚实基石。

5.合理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评价指标的设置是否合理、全面、有效,直接关系着评价结果的定性问题,关系到能否准确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的功与过,关系着审计的成与败,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标准,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8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研究背景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定政治经济体制下的一项经济监督制度,是在当今中国的一种创新的审计制度。[1]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各个高校开展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内部审计,在高校内部审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4年7月2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丰富了审计内容,明确了审计评价的重点,对审计报告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是,审计内容的广泛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决策情况、促进自身科学长远发展;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审计内容的综合性、复杂性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内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二是,审计对象的双重性。根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内容可知,经济责任审计是既是对人的审计也是对事的审计,审计对象兼有人和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和这些部门或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反映的经济责任。[2]在实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把人的审计和事的审计结合起来,从审事入手,以评价人结束,最终落实到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界定上来。

三是,审计服务的内向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其自身的独立性不强,既没有国家审计的强制性,也没有民间审计的独立性。[3]然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环境较为熟悉,能够结合高校自身的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实施审计,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加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咨询服务和审计建议,确保内部机构、院系的目标与高校总体目标协调一致。

三、构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实施细则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评价作了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求更加广泛,主要包括十三项内容,审计评价则更加强调效益性和可持续性,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将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一项单独的审计内容;二是,与国家政策接轨,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审计评价更加重视绩效审计的思想,强调对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评价;四是,对经济管理等决策活动的评价,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结合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审计内容分为四个方面,详见表1。

审计角度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了解内部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是否有良好的风险意识,包括党风廉政和厉行节约意识)

2、内部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涵盖主要风险点)

3、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以前期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济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价1、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性

2、经济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等活动)

3、重大决策(三重一大等)的执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遵守与执行1、内部机构有关活动的遵纪守法情况

2、被审计经济责任人的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

3、国家重大政策的执行情况

可持续发展情况1、内部机构自身是否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

2、内部机构的发展是否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协调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平衡机制的建立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较广,审计内容也涉及到财务、经济管理活动、内部控制、长远发展等多个方面,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涉及对内部机构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其中主要是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然而,要确保审计职能的转变,达到新准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就必须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四个方面内容达到平衡,只有平衡各方面的审计目标,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性,进而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

1、财务审计部分与非财务审计部分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的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对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确认内部机构有关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规定,这部分内容主要以财务数据和有关经济法规为基础,在这里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务审计部分。然而,其他三项内容主要侧重于从制度和行为上进行判断,需要结合多项非财务因素予以考虑,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而非财务审计部分。

2、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监督和确认内部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在经济管理及自身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在短期内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并有效使用资金。然而,内部审计新准则要求内部审计在确认的基础上还要提供咨询,要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要使短期的遵纪守法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达到平衡。

3、基本目标与潜在目标的平衡。

以往对内部机构有关经济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审计主要关注其真实、合法性要求,真实、合法是其必须满足的基本目标。然而,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涉及的活动较多,基本的合法性审计难以满足审计质量,且内部审计新准则和实施细则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将绩效审计正式列入了业务类准则,实施细则的审计评价中也专门强调了对效益的关注,也就是说要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使其在满足合法这一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使用有效”这一潜在目标。(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审计处)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9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176-0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尤其在党的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也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日程,它是新经济环境下,加强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廉政认真,克己奉公的最大举措。而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之不断前进的我国高等教育,也以势不可挡的劲头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国家加大了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又容许多渠道融资教育经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做为监督和检查之于服务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愈发重要。

1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最初根源于厂长离职审计,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建立了相应规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国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结合各地区实情,依照中法办[1999]20号文件中的两个“暂行规定”和审办发[2000]21号文件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计工作。虽然在近二三十年间,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原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就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看,南北发展不平衡,东西发展不同步,各地区的审计方法、程序、内容、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经济不同,与之而来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国各地区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种各样,各自为政。各高校也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不同的审计制度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审计办法和规定。据调查,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而执行审计的部门也以各校的组织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居多,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审计也以离职审计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没有开展届中审计。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是财经法纪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等,虽然各高校的审计内容和报告如出一辙,但是其审计具体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认真思量了,这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困难,也加大了审计评价的风险。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离任审计较多

目前来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离任审计为主要的形式,在职审计相对较少,而离任审计也是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模式也不多,先离后审的现象是与我国特有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模式有关,通常来说,只有当审计的责任人离任或是调任了之后,有关部门才向审计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的模式,不仅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了阻碍,也使审计的结果人浮于事,失去本来审计的意义和目的。

2.2审计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门的审计都以离任审计为主,就导致审计的效果不佳,工作质量不高,其结果就更不严谨和确定。这种审计往往是相关部门上报离调任责任人,再由其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而后才是审计部门收集资料,入驻审计。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内部干部集中调整和调离任后,组织部门才统一向内部的审计部门提交审计委托,并且要求其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其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程序就使审计部门不能主动制订出工作计划,只能被动地接受审计项目,审计不全面,不细致,更不用提工作质量和审计效果了。

2.3评价随意性多

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上述段旨中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其不足,没有一个统一的审计规章,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客观的审计条款或制度,当面对错综复杂的审计委托时,就更显得无地放失。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处理千头万绪的审计项目时,往往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使他们通常会从自己工作的经验和主观进行判断,自由裁量随意性就较大,其客观性、正确性和公正性就相对较弱。

2.4报告利用性差

就我国当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其审计成果报告普遍缺少针对性,专业语言又泛滥,结论往往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就使组织部门对其产生的报告和结果无从下手,更不用谈如何利用了。而先离后审的模式,干部已经任命完毕,审计的结果对于其任命与否不具有权威性,也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的实效性和威慑性,降低了审计的必要性,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第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依法审计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工作应该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开展,它也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对各项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和约束。第二,客观公正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观公正,就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着重于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并对要审计的资料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反复核对,较准。同时,就要着重于审计的独立性,尤其是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立场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正确,以《审计法》为准绳,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审计一般时效性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资料较多,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把着眼点放置于影响因子较大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来。经济责任审计人,在高校来说,一般都是学校的各层领导,更应首先立足于重点问题和环节,仔细、认真、多层面,多角度地审核每一个疑点和问题。第四,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和重要,所以对这类审计客体,更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把握好谨慎原则,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责任,划清工作、渎职和失职之间的界线,统一标准,透明过程,昭示结果。第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字面的意思上来看,就是要对审计的问题如实地反映,绝不隐瞒,绝不姑息,绝不夸大,绝不回避的四个绝不原则,做到审计到位,审计清晰,审计无误,审计准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为变通,既做到审计清查,又要兼顾各单位的不同,实事求是地清算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也是针对于各级领导人员在任期间的财政、收支、效益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评价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在任作为等,为国家和人民做好对于各层领导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监管机关提供相应的评价总结和任用依据。

4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其他审计的程序不尽相同。其全过程如图1所示。

5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

5.1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和确立的就是统一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往的审计制度只规定了相关离调任审计的相关内容和程序,为了建立相对健全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就要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从原则上明确任前,任中、离任和调任的审计模式和有针对性的内容,为开展审计工作铺平道路,为其顺利进行做保障。对于任前审计,要着重对于敏感和重要岗位的选用和调任干部的审计,任中则应该侧重于群众反响较大和民意调查问题较多的干部,离任审计则把着眼点放在正常的人事变调,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2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主观影响因子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左右,让主观臆断和随意性彻底剥离,为此各大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价考核体系。就高校现在的人事格局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门,即教学院系、行政管理、学校相关经济实体这三部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和量化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更能体现出不同的审计层面。5.3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职能经济责任审计不是普通的审计,把工作的重点放置于财务收支,而是侧重于在离调任干部的绩效审计,在任其间的作为调查,群众反映和民意调查,通过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有形和无形中就可以给干部以督促和推动力,使他们在任其间更为合理地调动资金和配置资源。

5.4利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对于一些保密性不强、时间相对较仓促的内部审计项目,相关高校组织部门也可以把此类项目委托给外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该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相对数量,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于人员审计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便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的配置和时间的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6.1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但在近几年来,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全新的审计理论——免疫系统审计,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职能基础上,更为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任前、任中审计,落实离任、调任审计的必要性,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模式,以审计促正气,以审计督新风,让一切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了传统审计马后炮效应,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层面和角度。

6.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有内部提交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部门安排的程序模式为基础,还新增了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的年初,内部审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殊情况,依照审联会的委托,客观、科学地制订出本年度的审计计划,将财政收支审计、预算审计、专项专款资金审计,责任作为绩效审计,与任中、调离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一些无谓的重复审计项目,不仅节省了审计成本和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的情况下,合理配置了审计资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报告,以资料的形式直接应用于其离调任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6.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结果这种全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拘泥于离调任的审计,而且也把在任审计纳入到了干部的审核中来,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同时加强了对在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时时自醒,强化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弥补了考核审核体系的缺失,给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了最为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易娜.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J].广西审计,2002(02).

[3]秦剑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其评价内容[J].交通财会,2002(03).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10

[内容提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热点,本文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出发,对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原则、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了初步探索。[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六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设立四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等次实行评分法、条件限制法和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在前三个等次中,如果有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下降一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90分;未发现违反财政法律问题;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达100%。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75分、﹤90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90%。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75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基本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审计决定执行率和审计意见落实率≥80%、<90%。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以下;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不合规;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80%以下;本单位存在数额较大的“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问题。七是经济责任界定标准。直接责任是致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应当负有的责任。主管责任是对其主管的部门、单位或地区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因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责任是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负有的责任。界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界限:工作失职与工作失误的界限;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限;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界限。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例11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