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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概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08 14:44:55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1

一、“居家养老”概念

(一)有关“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

尽管“居家养老”在全国已广泛实践,但是其概念仍然众说纷纭,很难达成共识。“居家养老”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强调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1]。认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也可以采用,如陈大亚指出:“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就是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成一个最符合老人意愿的,一个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和一个最有效的养老保障体系。”[2]认为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 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3]。强调居家养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4]

(二)“居家养老”的优势

中国现行的养老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居家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以个人养老金为主,以家庭支持为辅。机构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企业投资单独经营或者是政府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模式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就具有了灵活性的优势,居家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除了家庭养老之外,其余两种模式均需要企业与政府。在专业化程度方面,居家养老不但社会认同度高,社会融入度也很高。这便是居家养老与其他两种养老模式相比所具有的优势。

二、“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一)“居家养老”的困境

虽然居家养老相对于其他的养老模式来说具有诸多的优势,但其推行的并不是很顺利,例如阜新市。阜新市地处辽西北地区,经济欠发达,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仅仅能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的老年人都选择了家庭养老这种方式或者正在使用家庭养老方式。极少数的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模式,由于中国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中,养老就应该在家庭当中,而不是在那个像工厂的养老院之中。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选择的最理想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这种半家庭半社会的养老模式兼顾了传统与现代。故老年人均愿意接受。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居家养老高昂的费用是老年人望而却步。这就是居家养老模式所陷入的困境。

(二)“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原因

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其高昂的费用。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可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的企业根本没有盈利。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进行了分析,发现企业不盈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以某饭店为例,第一方面,该饭店以一锅一菜为主,而要提供给老人的饮食的量均非常的大,因此,成本也就很高。第二方面,该饭店的饭菜并不能有效的适应老年人,不科学不健康,因此老年人不愿意订,因此成本也就提高了。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就是费用偏高,而导致费用高的原因就是居家养老未能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运营。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居家养老的高费用使其不能在阜新市顺利的推行,因此,我们将居家养老进行了模块化的处理,也就是将其分为若干的服务,例如,陪护,打扫卫生,做饭做菜等等。老年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扩大了客户群体,这样就有效的降低了居家养老的成本,从而使居家养老的受众面更加宽广,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中的老人饮食

(一)民以食为天

中国菜烹饪方式复杂,老年人在操作过程中危险性也很大,同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老人认为最应该由外界提供的养老服务就是饮食服务。通过对老年人进行更深一步的访谈,我们分析出了原因:第一,老年人本身身体体力不足以自己动手做饭。第二,仅仅两个人吃饭,不想每天做许多饭菜。第三,自己做的饭并不能满足每天的营养需要。以上三点,是老年人认为饮食服务由专业机构来提供的原因。

(二)食堂模式,多赢局面

通过进行的调查和上述分析,我们采取了食堂养老模式。利用已有的大型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一赢,食堂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饮食服务,使食堂获得了又一批客源。食堂原本的设备就是满足大批量的人群就餐的需要,这样可以将食堂的设备都利用起来,避免了一锅一菜的方式,从而降低了成本。食堂本身的卫生也是过关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营养,卫生的食品。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也有利于提高食堂本身的实力。这就是食堂的赢。二赢,老年人赢。通过食堂来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既有利于降低老年人吃的费用,又能够使老年人每天获得充足的营养,而且能够吃到多种多样的食品。老年人不做饭,节省了时间,也降低了危险。这就是老年人的赢。三赢,学生赢,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能够提升自身食品的质量,对学生来说是莫大的好处。食堂提供饮食,就必须要进行配送,而在此中间,学生就可以做配送员的工作,既可以勤工俭学,又可以树立尊老敬老的意识。这就是三赢。四赢,政府赢。利用现有食堂的设备,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出来的资金可以用到更有用的地方去。

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为养老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食堂养老的多赢局面,为食堂养老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军.居家养老:城市养老模式的选择[J].社会,2001,(9):22-24

[2]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9):10-11

[3]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J].人口与经济,1999,(2):58-64

[4]张卫东.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探讨[J].中国老年学,2000,(2):120-122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2

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与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郑功成认为:“没有发达的养老服务保障,即使有养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随着“银潮”之势日益猛烈的袭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们开始探寻“居家养老”这一顺应国际潮流,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为止,学界对居家养老的定义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纵观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的定义,这种定义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为学者所采用: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也被许多学者形象地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因此,本综述主要以这个定义为基础,对与此定义相符的“居家养老”进行综述。

二、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家庭养老的困境

赵立新在《论社区建设与居家养老式社区养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竞争加剧,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对他们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人,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同时,“代际倾斜”现象在许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妇“重幼轻老”,他们对独生子女的关心远超过了对老年父母的关心,这对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由此可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

2.机构养老的困境

2.1 资源和资金不足

根据现在老年人的比例,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林娜在《社区化居家养老论略》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这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

2.2与中国“孝道”不符

此外,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众多老年人不仅难以承担养老院高昂的养老费用,同时也难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顾的背景下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日常互动和支持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较明显的影响。

2.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务质量低劣的养老院工作人员还会嫌弃、欺负、打骂老年人。这不仅不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却反而使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年人养老都难以安生。

3、居家养老的优势

正是由于在我国机构养老、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才找到了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这一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其次,这种养老方式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社区内资源的开发,又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这种资源的优化利用不仅体现在社区物质资源方面,还体现在人力资源方面。

3.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

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的对象相对单一和确定。在社区内开展的老人照顾,能更好地了解到他们的真实需求。社区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档案管理,对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针对性管理,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层面的,通过社区成员和志愿工作者的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发展“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下作所而临的困境,概括起来,学界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资金不足。表现在家庭资金和政府补贴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其次,评估机制方面欠缺。杨春华、费逸认为日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在运作的过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动主体,环节和选择,而评估机制却非常落后,服务满意度难以测算,无法有效的进行效果反馈,使得居家养老陷入了困境,难以有效推广和大范围实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当。目前,政府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参与较多,行政色彩较浓,长期下去会阻碍居家养老的不断发展。

第四,政策法规制定不足。王金元认为目前政府对居家养老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进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第五,城乡居家服务发展差距较大。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城市开展非常迅猛,而在农村则是相对滞后。相对于城市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第一,资金方面。①在养老金方面,无疑应当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筹资方面,学者们在居家养老资金筹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讨论主要意见为,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对来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专款专用。

第二,服务质量方面。①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从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业务素质考试,持证上岗。②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志愿者进行服务。在对社区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馈程度高的评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养老供给主体部分也已经阐述了大部分学者对于政府在居家养老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会的基础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击模式。政府应该将掌舵和划桨的职能分开,转变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三者互动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五、居家养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来,学者对于居家养老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从不同角度针对居家养老进行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学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从理论上支持着我国相对年轻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着不足之处:第一,研究视角狭窄;第二,主体责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规研究不足;第四,具体构想不足;第五,农村研究不足。(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5-0167-01

当今社会,家庭功能日益弱化,子女无法承担起传统的抚养老人的义务。社区作为居家养老的主要承接机构,直接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由此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可以保障承接服务质量,使老人真正享受到社会福利。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支撑理论

理论差异性上,首先,从服务管理角度出发。章晓懿、梅强(2012)提出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其次,从服务质量角度出发,章晓懿,刘帮成 (2011)提出“根据客户服务的差异的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认可与服务期待感与实际接受之间相差度”结论。陈竞,文旋(2014)提出构建和谐的服务供需关系,打造稳定的口碑网的概念。相比之下,前者客观公正,后者从二者关系出发,减少了评估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矛盾的发生。最后,从服务时间角度出发,孙文灿(2013)提出评估时间理论。同人同地不同时的评估,分为准入评估和延续评估。

评估技术上,针对评估数据复杂的逻辑关系,刘晶(2005)提出数量化评估。赛明明(2013)提出网络化治理评估。在评估执行时,增加被评估人的选择机会。相比之下,后者通过管理技能和先进的数字化沟通使处于网络中的政府部门,私人组织及社会团体高效合作。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实践经验

资金需求上,资金投入是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能实现正常运营的保障。现今,政府资金投入的不足。学者建议,首先,机构开办前,孙慧峰(2010)建议政府依据机构规模给予资金作为开办鼓励,并优惠税金、生活费用。然后,服务提供中,董红亚(2014)建议制定补贴顺序及标准进行依分级补助。最后,胡光景(2012)建议评估后,实行资金奖惩,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并二次验收。此方法实现优胜略汰,激励机制,机构间的竞争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步的更快。

另外,赛明明(2013)更建议采用网络化治理模型进行资金评估。共分为三层。筛选非盈利组织;政府出台正式的招标、评标文件;政府依据业绩考核,决定奖惩和是否续约。

服务的科学性上,服务评估方式上,第一,评估问题设计时,章晓懿,刘帮成 (2011),设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维度。第二,评估执行时,江海霞,陈 雷(2010)提出根据分数设定服务,以确定机构和从业人员合格率。

此外,对评估者评估过程的监管必不可少。杨金志,万一,刘元旭(2006)建议应完善监督机制江海霞,陈 雷(2010)建议可以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此来降低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徇私,片面性等现象。

综述所述,无论是哪一方面的评估,总结关键经验教训,避免受制于各自的主体利益和行动者的有限理性甚至非理性因素,避免许多地方做法各异,各自为政,产生许多冲突。

3 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可持续发展

保障机制上,首先,杨春华(2009)提出“标准化”概念。其次,姚轶蓝(2014)提出四大标准化保障工作点:确保财政支撑;政府落实补贴、激励政策;加强评估执行者的职业化素养;评估流程标准化。最后,陈竞,文旋(2014)以资金保障标准化为例,提出政企共建,扩大服务资金来源。

方法创新上,孙泽宇(2007)提出,在建立结果导向评估,同江海霞,陈雷(2010)所述,政府开设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部门并追究责任,让服务接受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章晓懿,刘帮成 (2011)构建服务质量模型。然而此方法对服务提供者的评估标准较笼统,缺少可操作性,未能做到因地制宜,维度统筹。

国内外学者思考以“服务提供方为受众”进行评估创新时,国内学者更倾向于条理性。孙慧峰(2010)把评估过程分为三个步骤:服务前,服务中,事后。运用政府全程监管,避免虎头蛇尾。陈竞,文旋(2014)创新提出社会与义工联动理论。

国外学者倾向于整体性,建议将各个评价要点汇总成网络。如Winglam W.L. (2009)介绍香港居家养老社会服务创新点:鼓励社会组织之间合作,营造竞争间合作机制这些方法不仅提高了被评估者积极性,更有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科学性。

参考文献

[1]章晓懿,梅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 统计与决策,2012,24:73-75.

[2]杨鸿燕. 居家养老中生活照料评估体系研究[J]. 市场与人口分析,2001,03:61-66.

[3]刘晶. 城市社区生活不能自理居家老人生活质量评估和改善的研究[J]. 人口与经济,2005,02:67-71.

[4]赛明明. 网络化治理视角下的居家养老模式之构建[J]. 西北人口,2013,03:107-111.

[5]章晓懿,刘帮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模型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 中国人口科学,2011,03:83-92+112.

[6]张国平.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以苏州沧浪区“虚拟养老院”为例[J]. 宁夏社会科学,2011,03:56-62.

[7]杨春华.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困境和出路[J]. 前沿,2009,08:161-163.

[8]孙慧峰.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的职责定位研究[J]. 兰州学刊,2010,04:86-89.

[9]杨金志,万一,刘元旭. 上海:居家养老三大体系[J]. t望新闻周刊,2006,47:25-26.

[10]董红亚. 我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源起和发展路径[J]. 中州学刊,2014,08:82-86.

[11]胡光景.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研究[J]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2,05:93-98

[12]孙文灿.力推养老服务评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J] 社会福利 2013,19-21

[13]姚轶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系统化与政策保障――浙江杭甬典型社区调查 [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14,07:68-72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4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21日

一、养老服务解析

(一)养老服务。广义上的养老服务,主要是为老人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一项基本需求。按照不同的居所,养老服务可以分为机构养老、家庭养老。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比较倾向于家庭养老这种模式,随着我国居民收入不断增加,远远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我国养老机构发展到目前为止,大概有接近5万个,共有400多万张床位,在中国60岁以上老人当中,平均每50个老人拥有不到一张床位。而根据民政部所出示的2015年数据,大部分的养老机构收支持平,另外还有一部分呈现于常年亏损状态,不到9%的盈利。

(二)多元化养老服务。主要是在传统的养老服务基础之上,集合多元化的一种养老服务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以政府为指导,以家庭为中心,集中社会多方面的力量,来实现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将多种养老服务模式集中在一起,弥补养老中的缺陷,其中以政府为指导,对多元化的养老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进而良好运营、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利用社会多方面的参与力量,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为老人提供多元化的公益性、福利性的养老服务。比如为社区老人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和物质需求、为家庭养老提供心理疏导、为社会养老提供关怀等等。这样有利于降低政府财政压力,弥补各方面的缺陷。

(三)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主要是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以及多元化的养老基础之上,为多元化养老服务提供的一些物质需求、人力资源等。比如家庭养老,其家人子女作为养老的供给主体,多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和物质需求,满足其基本的日常生活要求,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作为辅助作用,为家庭养老提供一系列的养老保障服务,通过非营利机构或者是营利机构发放养老补助金,降低家庭养老服务费用,促进养老质量的提升。譬如社会养老,其养老服务可以由政府提供,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的志愿者,提供免费的养老服务,以组织服务的形式,为社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对这些志愿者进行培训,规范化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又譬如机构养老,与非营利机构签订养老协议,将养老服务的权利交给非营利机构,由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满足老人的基本日常生活需求。

二、养老相关概念界定

(一)社会化养老与社会养老概念界定。社会养老,其养老资源的供给主体为社会,实现资源分配以及社会的公平性;社会化养老,指的是将家庭养老的部分转移给社会,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其意义截然不同。

(二)空巢老人概念界定。不同学者对空巢家庭老人的见解是不同的,空巢是家庭生命最后一个周期阶段,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在这个阶段的老年人,家庭代际关系变化非常明显,在居住方面,老人与子女分离,主要有纯空巢家庭老人、类空巢家庭老人、年老的空巢家庭老人、年轻的空巢家庭老人。精神需求方面,由于得不到家人更多的关心,无法满足其精神需求,从而出现不稳定的心理状态。

(三)居家养老概念界定。在我国养老当中,家庭养老是最主要的一种养老形式。针对这种养老方式,论述的是养老费用的提供和承担,相对于社会供养的一种家庭养老形式。家庭养老主要在于地点的选择,没有反映出实质性的问题,就养老资源立场而言,居家养老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养老或者是自我养老。综合学者观点,家庭养老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养老、社会养老为辅的一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建立符合老人意愿、利于老人自立能力,并且实际可行的一种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养老体系,最终以家庭为单位体现出来。

三、当前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需求冲突

1、老年经济需求冲突。现代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开始注重自我意识,改变了养老观念,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自立来养老,而不是过多的依靠家庭。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老年人的生理机能衰退,无法实现自立养老的目的,而现有的社会保障机制又无法完全覆盖,与自立养老需求产生了冲突,使得大部分老年人的经济需求还是由社会、家庭供给,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老年人经济贫困人口较多以及退休保障金的范围覆盖不全、保险水平不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大部分没有任何老年经济保障,城市老人退休工资有较大的降低幅度。总之,大部分的老年人经济需求冲突,需要通过社会服务保障制度的完善来解决这一冲突。

2、老年精神需求冲突。老年人更加渴望精神慰藉,主要是老年人对社会服务、家庭关心的一种心理需求。因为随着年纪慢慢的增长,老年人的心理开始逐渐退化,表现出脆弱的情感,如果这些情感得不到精神慰藉,就会引发各种病症,进而成为家庭乃至社会的负担。现实生活当中,老年人精神慰藉缺乏非常普遍,主要是因为与家庭亲人关系疏离、社会服务不够、人际关系的冷漠等,这些都会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发展,进而出现严重的精神危机,需要完善社会福利服务来解决这一需求冲突。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5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或专门机构为依托,以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产业化是指将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有偿服务提供给老年人,通过支付一定费用,由专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娱乐休闲等服务。

在2014年召开的两会中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十大热点之一,随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水平越来越高,养老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例如养老金可否再提高、养老床位可否再增加、养老双轨制何时可以消除等一系列问题。现阶段养老问题在我国人口结构快速变迁、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逐渐萎缩、养老金支付的刚性特点导致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仅靠中国政府来承担基数庞大的老龄人口,无疑是给我国的财政增加了一个巨大的重担。

而“居家养老”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居家养老产业化为中国养老体系的建立开拓了另一块天地,既不过多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国家创造了大批的就业岗位以及创业平台。

一、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产业化需求状况描述

(一)老年人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取400位老年人,其中42.0%为男性,58.0%为女性。女性考虑到各行各业人员退休年龄的问题,我们把调查年龄设计在50周岁以上,其中50-54周岁的占17.0%,55-59周岁的詹18.5%,60-64周岁的占22.8%,65-74周岁的占25.5%,75-84周岁的占13.5%,84周岁以上的占2.8%。

调查显示,个人月平均收入1000以下的占15.2%,1001~2000的占50.8%,2001~3000的占21.0%,3000以上的占13.0%。83.8%的被调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退休养老金,6.5%为劳动所得,5.5%为儿女或亲戚供养,3.0%为社会保障或救济金,余下1.3%为房屋租金、股票所得或其他。

(二)居家养老产业化需求状况

(1)需求概况及态度

当问及需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时,选择家政服务占66.3%,选择医疗服务占42.3%,选择送饭占27.6%,选择日间照料中心占16.5%,选择文化娱乐占16.0%。这表明大多数老年人需要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并且家政服务、医疗服务所占比重最高。

有74名老人对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印象较好(占18.5%);有291名的老人对这些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一般(占72.8%);有35名老人对这些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较差(占8.7%)。说明大多数养老机构不能提供令老年人满意的服务。这为居家养老产业化提供了大量的潜在市场顾客。以盈利为目的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往往会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公司可以利用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态度,来扩大自己的顾客需求量,占据市场份额。

大多数老年人希望通过以居家养老方式度过晚年生活,且86.2%的老人希望与子女一起生活。这些老年人会存在对居家养老产业潜在的需求。

(2)服务需求及价格制定

当问及最需要哪些生活照料服务时,有32.5%的老年人希望开办专供老年人吃饭的食堂,有32.0%的老年人希望送饭上门,同时有23.3%的老年人希望有人帮助洗澡。有51.0%的老年人愿意为生活照料服务支付每月300元以下的费用,301~500元占24.5%,501~1000元占18.5%,据此,普通的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照料方面的价格建议确定在300元上下。

关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有28.0%的老年人希望举办兴趣班、培训班等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60.8%的老年人则选择专设老年活动室。65.4%的老年人每月愿为此支付200元以下的费用,25.8%的老人愿意支付201~500元的费用。据此,普通的居家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方面的价格建议确定在200元上下。

但是,当问及您是否信任私人公司提供的居家养老产品(服务)时,选择信任占39.3%,选择不信任占60.7%。由此可见,面对产业化的居家养老这一新型的事物,大多数老年人不能信任私人公司提供的居家养老产品(服务)。所以居家养老产业化的建设及推进还是需要政府给予肯定及扶持,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和普及,增加人民对于产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可度,同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私人机构。

(3)机构地点设定及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在服务机构地点设定方面,希望 "在居住的小区内,与社区相结合(500米以内)" 的有67%;选 "同一个街道(1500米以内)" 占15%。由此可见,大部分老人还是倾向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设在社区内。

(4)收费方式及担忧

在收费方式上,有30%的人选择按“服务项目/次”收费,有18%的人选择按“服务时长/次”收费;有33%的人选择选按“服务项目/月”收费;有19%的人选择按“按月,享受所有服务”收费。关于收费方式的选择上较为分散,但还是可以看出人们较为偏向按服务项目收费。对此我们可以制定出每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每月或每次的服务项目越多,收费越高;既满足了各个经济层次的服务需求,又在其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二、结论及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只有两种概念,一种是单纯的退休后独自或者与伴侣一起生活,一种是入住养老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集体养老这些概念他们都不了解。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正在不断加深,面对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我们应该通过正规的途径,对人民进行养老模式的普及,以方便人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

(二)产品面向大众、控制基本服务的价格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老年人希望每月的养老费用控制在1000元左右。在居家养老产业化的过程中,我们就需要注意,应该把基本服务的价格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于对服务有更高要求的人群,我们可以依据他所选择的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的价格提升。在收费方面,人们更倾向于选择按服务项目/月来收费,在居家养老产业化建设当中可用作参考。

(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经验化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老年人更希望提供服务的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社区服务人员这种他们比较熟悉的人或者是有照顾老年人经验的人。对此,面对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我们应对居家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包括家政、急救、心里照顾等多方面的技能。

(四)立法先行、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6

一、关于社会养老服务的定义。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养老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同时,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概念进行了规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社会养老服务的定义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定义,总体是一种功能性描述,没有反映出社会养老服务的本质特征。为此,建议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进一步完善,明确是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互助以及企业的市场化服务共同组成的为老年人养老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同时,删去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定义,有关服务的具体功能在第二章、第三章中予以体现。(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条第二款)

二、关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区分政府和市场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关系。为此,建议增加政府的主要职责的内容表述,并对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作了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五条第一款)

三、关于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侧重于对生活照料的规定,对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内容过少。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相衔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三条第二款)

四、关于养老机构的类型。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机构具体如何界定没有规定,实践中不易区分,建议进一步明确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的区分方式。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条件的,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批准设置为事业单位的,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八条第二款)

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要进一步突出和充实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内容。鉴于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产业的内容,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第五章养老服务保障一章中已有具体规定,为此,建议第五章章名修改为养老服务激励保障,并增加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民间资本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多种类型的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在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增加“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同时增加一款规定民间资本建设老年住宅、老年公寓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的内容。(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五条)

六、关于养医融合。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养医融合的力度。为此,建议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两款,规定:“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业务协作机制,为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和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上门巡诊,设立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为此,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及民政部门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等内容。(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条)

八、其他

1.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增加规定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六条第二款)

2.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增加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概念内涵的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九条第三款)

3.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增加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改进和完善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定价机制的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4.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补充完善有关志愿服务的内容,为此,建议将第三十三条分为两款,增加相关内容,并与《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作了衔接。(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三条)

5.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土地指标的问题,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单列养老机构用地指标,并纳入年度用地计划。”(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7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0-009-01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社区的养老服务功能己经逐步显示和发展起来,其中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便是其中一项新兴的服务形式。本文以N市某社区公益助餐项目为例,主要研究社区助餐项目的运行现状如何?助餐服务各主体在发挥作用时存在哪些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需要他们发挥哪些作用?笔者希望通过这一研究为其他相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本研究中的N市某公益助餐项目是由N市某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发起的社区公益项目,委托N市某虚拟养老院统筹实施。笔者有幸在此虚拟养老院实习,因而可以较深入地了解到该项目相关情况。本文拟采用文献分析法、参与式观察法与开放式访谈法这三种资料搜集方式。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

国内外学者分别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供给的主体、供给的方式和社区养老的服务现状等不同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服务利用率较低、服务的内容单一、服务设施简陋、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纵观以往的研究,还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现有的研究大部分偏重于对社区养老及其服务的理论性的探讨;缺乏对社区养老问题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研究;对具体服务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定位研究也相对较少,对于运行时间不长的老年助餐服务研究更是缺乏。

(二)相关概念

社区养老服务:本研究将社区养老服务界定为由政府、非营利组织、家庭成员及志愿者,以及市场为补充,为居住在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下居住生活,度过幸福的晚年。它是结合了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优点的一种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发展的社会服务方式。

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本研究中的老年助餐服务与前面不同之处就在于是通过网络筹款的方式筹得项目经费,政府在项目中起到政策支持引导的作用,没有提供具体的项目经费。

三、N市某社区公益助餐项目中各主体角色分析

(一)项目概况

N市某社区公益助餐项目是由N市某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发起的社区公益项目,委托N市某虚拟养老院统筹实施。项目通过网络筹款的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公益助老午餐资金支持和项目指导,以社工专业化服务为纽带,为社区困境老人提供帮助。为保障项目可持续、规范操作,该虚拟养老院受基金会委托总体统筹实施本项目。虚拟养老院为合作项目提供项目指导和助餐资金,合作组织在虚拟养老院的指导下,具体执行项目。截至2015年8月底,该项目已开助餐点40家,服务老人800余名。

基于笔者的能力与实习经历,本研究对该项目各主体角色的探索主要从社工、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这三方面进行。

(二)社工的角色

社工在此项目中主要是统筹实施的角色。具体来说包括:1、及时处理助餐过程中的各类突发状况;2、社工与社区工作人员轮流对助餐点进行日常跟进;3、社区将各社区的意见进行汇总;4、每月根据助餐记录表统一收取本月的服务费;5、每月发放志愿者补贴,志愿者需要在志愿者补贴发放表上确认签字;6、为志愿者和老人提供情感支持。

(三)社区工作人员的角色

社区工作人员在该项目中主要是协助社工的角色。具体来说包括:1、与社工轮流对项目助餐点进行日常跟进;2、及时向社工反馈相关的情况;3、协助社工及时处理突发状况;4、协助社工为志愿者和老人提供各类支持。

(四)志愿者的角色

志愿者在该项目中主要是实施操作具体事务的角色。具体来说包括:1、负责项目助餐点的卫生;2、分发饭菜、为有需要的老人送餐上门;3、每天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餐记录表;4、如发生突况,第一实际通知社工和社区工作人员;5、收集老人在助餐过程中的各类诉求和意见,定期向社工反映。

(五)存在问题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一些项目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基层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不足。

2项目受益人有限。

3.项目持续运作问题。

四、总结

笔者结合自己在该项目工作中的研究经历,描述了该助餐项目的运行现状如何、助餐服务各主体的角色以及他们在发挥作用时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笔者能力有限,对提出的问题还无法提出很好的解决路径。笔者希望通过今后的研究,能够找到一些解决方案,更希望对于此方面的研究能够使人们关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希望为其他相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李晨漪.国内外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综述[J].广两教育学院学报,2009(5).

[2]李宗华,李伟峰.欧美社区照顾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东岳论从, 2006(7).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8

苏州于198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早于全省4年全国18年,目前老年人口数达到126.8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20.02%。沧浪区是江苏苏州的中心城区,截至2007年,共有60周岁以上老人64377人,占全区总人口近两成,远远大于国际通行的社会人口老龄化10%比率。经调查,苏州市沧浪区老年人在养老取向上,97.9%选择居家养老,而愿意入住敬老院的仅占2.1%。居家养老在苏州市沧浪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2001年苏州就成为全国“星光计划”的试点城市,在探索居家养老的实践方面走在了国内前列,初步形成了由虚拟养老院、日托所和幸福联盟三大供给主体组成的,以社区为核心的立体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一、福利多元主义概述

苏州市沧浪区立体养老服务供给系统充分体现了福利多元主义的理念,福利多元的概念起源于英国1978年的《沃尔芬的志愿组织的未来报告》。1986年,罗斯(Rose)在《相同的目标、不同的角色--国家对福利多元组合的贡献》一文中对于福利多元主义进行了明确的论述,他认为一个社会总体的福利是重要的议题,社会中的福利来源于三个部门:家庭( household)、市场和国家。罗斯的福利组合理论因为强调国家以外的其它社会部门在福利方面的作用而受到重视,不少学者在福利组合理论的框架下对该理论进行的丰富或是修正。约翰逊(Johnson,1987)在罗斯多元组合框架中加入了“第四元”――志愿组织,使得福利多元理论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在其社会福利多元部门的结构下,分权和参与是实现社会福利多元化的途径。福利多元主义的两个主要概念是分权化与参与,所谓分权化不仅是将福利服务的行政权由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同时要从地方转移至社区,由公共部门转给私人部门。参与指福利消费者共同参与福利服务的制度决策及服务输送过程。这两点在苏州市沧浪区的立体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该系统融合了福利多元主义的四个参与主体――家庭、市场、国家和志愿组织,将权力下放至社区一级,虚拟养老院、日托所和幸福联盟三者之间的服务供给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和配合关系。同时,虚拟养老院的核心――221养老服务系统,是一个较为完善的反馈系统,形成了虚拟养老院、社区以及老人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保证了“参与”过程中的回应性。

二、立体养老服务供给系统

图1 苏州市沧浪区立体养老服务供给系统

苏州市沧浪区养老服务供给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组织系统、技术保障系统和筹资系统。如表1所示。虚拟养老院是苏州市沧浪区首创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实体,它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为主运营商,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吸引优质企业加盟,上门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照料所有项目。老年日托所是一种日间集中照料老人的提供用餐、休息和娱乐活动的综合场所,通常由区民政局及所在社区出资配置场地及所需设施,由社区老人自主选择加入,收取少量伙食费用,其余大部分费用由街道和社区提供。幸福联盟是由社会团体、各类民间组织和各类志愿者队伍组成的联合体,主要任务是培育和发展社区公益性或服务性民间组织,招募社区志愿者,协调、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各种服务和各类活动。(1)组织系统。苏州市沧浪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虚拟养老院、日托所、幸福联盟以及社区等等,在此过程中,各个主体的分工比较明确,初步形成了互补的结构。政府在整个居家养老模式中负责政策的引导和对各方主体的监管以及必要的资源整合。养老服务的直接供给主体为虚拟养老院、日托所和幸福联盟,间接供给主体还包括相关企业(主要与虚拟养老院合作),医疗护理机构等。具体的运行机制也是主要围绕这三者的内部运作以及相互间的互动机制展开的。虚拟养老院作为民办非企业,是沧浪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提供对老人的上门服务,包括间接供给和直接供给两种形式,前者虚拟养老院作为中介者联系加盟商提供,后者的组织层级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六个分站”,一个中心指“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六个分站就是中心在沧浪区所辖六个街道设立的养老服务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设立一名站长。六个分站根据地理区位划为南北两片,各设片长一名。服务人员每天下午到中心拿取隔天的工单,隔天直接到老人家中服务,养老工作站也是其休息场所。建立之初虚拟养老院通过对全区老年人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根据其需求来制定自己的服务项目,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求助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不过后来由于资源所限,执行过程中将服务内容局限在了个性化的家政服务方面,侧重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的需求。日托所作为老年人融入社区的主要载体,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顾、医疗护理,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交往娱乐的需求,其作用更多的是让老人走出家门,享受社区生活与各种养老服务设施,更偏向于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在走访过程中,二郎巷社区的日托所是目前苏州市规模最大的,服务设施齐全且富有层次化,老人在此可欣赏沪剧、评弹、昆曲等优秀传统戏,并设有医疗室,方便老人小病的就医。在走访社区过程中,友联二村第三社区在这方面的做法很有特色的,社区实施“办公面积最小化,活动面积最大化”,这种类日托所性质的社区老人活动中心为丰富老人晚年生活,提供精神慰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幸福联盟作为志愿者管理组织现在缺乏明确的服务范围化解,主要是对前两种方式的补充。(2)技术保障系统。技术保障系统分为信息反馈和员工培训两部分。立体养老服务系统良好的参与性,一方面源于依托社区对于福利消费者的贴近;另一方面则与先进的信息反馈机制有关,尤其是虚拟养老院。虚拟养老院有一套成熟的技术保障系统,这套系统是虚拟养老院运转的核心。该系统主要针对之前居家养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服务的信息流不通畅、服务的反馈机制不健全,服务质量缺乏可控性等问题而建立,为此,政府出资50万与苏州电信分公司合作,开发了“221”居家养老服务系统。虚拟养老院在设计出此系统之前,曾于2007年7、8月份走访一千多户老人家庭,入户调查老人的信息,包括老人的年龄、性别、经济水平、家庭状况、健康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以此作为最原始的数据源,建立起老人信息库,在开发出“221养老服务系统”后正式录入,形成最原始的静态数据。221系统值得称道之处是其良好的服务反馈机制,虚拟养老院免费为享受服务的老人安装一键通电话,形成一张虚拟的电话网。通过虚拟的电话网,每次在服务人员提供完服务之后,虚拟养老院都会主动给老人打电话询问服务的满意程度和新的服务需求,两者会被回馈到系统当中,满意度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需求则会得到虚拟养老院及时的反馈,服务人员于服务的前一天下午到虚拟养老院领取工单,系统根据这些原始的静态数据产生一张固定工单,根据动态数据生成一份临时工单,服务人员在上门服务之前都会先提醒老人,并确认服务内容。老人确认之后,服务人员或指派的服务商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老人收取服务费用。政府按照统一标准为部分老人购买相应的服务,如为老人自愿加入,则按约定收费。所以该流程可以凝练为下图所示的基于2种数据,生成2张工单,出具1份收费清单的信息化管理过程。

图2 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机制

虚拟养老院建立了一套多层次的反馈监督机制。一级监督为服务完毕后的电话回访机制;二级监督为站长、片长的工作监督,通过平时对享受服务的老人上门访问,询问服务人员的平时工作情况及老人的需求;三级监督为中心管理人员的定期抽查。通过以上的监督问题能得到即使反馈,及时调整对老人的需求变化做出新的回应。同时,中心也会委托熟悉社区情况的居委会每年按批次上报符合条件的老人信息,然后通过中心的审核之后,确定享受服务的新的老人名单,以此不断更新虚拟养老院的养老服务系统的数据,形成良性的发展循环。(3)筹资系统。充足的资金是维持、发展居家养老的血液。目前,虚拟养老院的资金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还有一小部分是来自于自费老人的服务消费,但这部分的资金数额较小。日常运营经费主要向老人收取部分费用(现在标准是每人每月260元左右),其余由政府补贴。采访中其他社区的老人也表示希望在本社区内建立日托所,但受社区资金限制而未果。幸福联盟是隶属于社区居委会的一个志愿者组织,经费主要有居委会承担,在未来加大其自主性的过程中资金的自主也将成为重要的一环。综上可以看出三个主要的供给主体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都受制于资金限制,在未来多元化资金渠道是必须突破的瓶颈。

参考文献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9

[中图分类号] 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0863(2013)02-0075-05

一、问题缘起:邻里贫困与社区服务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成为针对中低收入居民民生保障工作的重点项目。该类住房社区的大量出现并可能对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客观上形成低收入家庭的空间聚集。因此这类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可能面对着新的挑战。

相关研究中,通常将这种阶层化的人群聚居特征称为居住分异或居住隔离,由此进一步引发邻里贫困(Neighborhood poverty)问题。国际有关邻里贫困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观点:第一,从空间隔离到社会隔离。贫困社区居民常伴随着邻里间的不信任,从而弱化了社区组织化能力。[1]因此社区居民同时存在社会参与和表达不足问题。第二,社区配置不足。如果社区由多阶层构成,社会下层也可以分享本来只为上层享有的较好的制度或机构,例如较好的学校和医院。[2]而隔离社区的配置在市场选择背景下,无法得到持续投入则将逐渐衰败。第三,社区教育困境。在上述社区环境下,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多会产生社会越轨行为。而聚集后的互相影响,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越轨风险。[3]因此,国际上多主张不同阶层混合居住的社区模式。

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的改善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由于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地方财政压力,该类社区多呈现出规模大、地处城郊、周边设施和交通条件不足等特点。国内一些研究也对其可能加剧邻里贫困而产生担忧。 [4]因此,后期的服务和管理对社区可持续发展则尤为重要。于是研究者开始关注该类社区的就业与社区配置[5]、交通条件改善[6]等措施。但这些研究多数从空间规划、硬件建设和居民增强个体经济能力等方面提出促进社区发展的措施,往往忽视了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角色,更多地将其视为被动的公共服务接受者。正如新公共服务理论所强调的政府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应重视公民的参与,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在一些领域或区域内,政府也不仅仅是掌舵者,而居民也不应该只是旁观者。[7]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对这些已经建成或在规划中的特定社区,投资与开发社区自身资源来推进居民生活改善和福利增长呢?

二、社区能力建设视角中的弱势社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能力建设(Community Capacity Building)的概念开始在世界各国的公共政策领域被普遍使用。其最早来源于1996年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提出社区能力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社区的投资,来帮助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中失去竞争能力的人群化解社会与经济排斥的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社区问题。此后,多国学者对社区能力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并应用于社会政策领域的评估和实践。其中古德曼的阐释得到最为广泛地接受。他认为社区能力建设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1)社区能力是一些能够影响社区从事鉴别、动员和解决社会和公共问题的社区特质;(2)而能力建设则是对于可让渡的知识、技能、制度和资源的培养和使用,从而影响涉及公共目标和具体目的的社区与个体之间的社会交换。[8]通过理论梳理和国际实践案例比较,本研究认为CCB视角可以给予弱势社区的服务供给三个方面的启示:

首先,CCB强调了当面对有利或不利环境时,整体地域社区的应对能力。[9]在以社区发展为核心的社会政策阶段,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往往以群体经济改善或社会效益为主要的项目评价标准。因此,社区建设主要基于“项目聚焦”(Program-focused)型管理。[10]而CCB则更加立足于一种以“居所管理”为核心的整体能力建设,重在构建和培养在一种能够实现弱势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动员结构。因此,相对于混合社区更强调项目开发为主的补充型社区服务,邻里贫困型社区则应注重整体潜在结构的提升,以期在面对不利境况时做出及时地回应。

其次,CCB存在于以居民需求为起点,以社区问题解决(Problem-Solving)为终点的过程之中。[11]传统理论针对弱势社区多采取救济的视角,然而这基于社区内部达到一致程度的假定。事实上社区中的不同群体往往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对同一区域的需求排序。[12]因此,CCB更多将社区视为差异化的、多族群的生活空间,当面对共同境况时,弱势群体也会产生问题和需求的差异。而邻里贫困问题的症结之一则是当居民被贫困标签化后,忽视了需求的差异性。重视这种差异性也意味着将贫困居民视为能力建设主体的理论内涵。

第三,CCB的整体视角重在主张社区能力通过多元主体(居民、社区组织和地方政府)的互动而构建。与更多强调居民及组织的赋权理论不同,CCB将地方管理者如何在社区管理过程中扮演合适角色也视为特定的“赋权”。例如当社区受到危害而需要重建时,往往具有长期性,并且物品供给、技术协调和人力动员等都具有不可控制的复杂性。但以往政府能够积极地参与到社区组织活动和居民关系建设中的社区,往往能够更快地实现“自上而下”的救灾行动。[13]CCB视角较之赋权理论,将其视野扩展到了多群体(包含地方管理者在内)如何在社区整体发展中明确自身角色和资源并发挥权能的动态过程。与新公共服务理论一样,CCB重视把公共服务供给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因此,社区能力的最终体现则是一种居民、社区组织与政府交互产出的能力。[14]

三、从服务需求到实践:基于厦门WJ廉租房社区个案的评估与分析

基于以上启示,本文利用厦门市一个发展中的廉租房社区为个案,采取顺序法混合研究路径,分析了一个邻里贫困型社区基于能力建设的社区服务发展过程。WJ社区是厦门最早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廉租房社区,位于岛内东北部,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相应的公共设施和配置也较少。社区共计951套住房,总人口为3578人,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221人,其他居民都由个人年收入低于3万元或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人群构成。2011年笔者首先以门楼为单位对951户家庭按照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了190户并利用生日法再从家庭中抽取一位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最后获得的有效样本为157个。同时通过走访居民、对社区干部访谈、查阅社区工作者活动日志等方式,收集了相关质性材料。

(一)认识居民需求:同一空间中的多元化

正确认识与评估居民所面对的社区问题是能力建设的起点。那么在相同的空间结构中,居民眼中的社区问题是否一致?本文首先分析了居民所认为当前最重要的社区空间问题。调查显示,对廉租房社区的居民来说,周边设施不足(例如医疗机构、购物、日常活动场所等)和交通问题成为了居民社区生活的最主要障碍,而个人住房问题则得到了大大改善。

那么居民对以上社区配置问题会形成一致的社区需求么?对此,我们在问卷中询问了居民最希望得到的9类社区服务,要求居民提出最迫切但不超过三项作为考察社区需求的指标。除了居住问题、社区服务需求外,本文将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子女情况以及就业状况等人口学变量纳入了分析。

针对多个类别变量的特点,本文使用了潜在类别分析模型(Latent Class Analysis,LCA)对上述数据进行了分析。潜类分析可以针对多个分类外显变量探寻其所隐含的潜在类别,并得到潜在类别的类别概率和各预测变量的条件概率。这些概率取值都在0~1之间,越趋近于1,表明某指标越可能归属该类别。由拟合信息可知,包含4个潜类别的模型可以作为判定各观测指标间关系的最佳模型。在对各类别人群特征和需求进行的判定中,主要考虑了某些特征人群的条件概率在某类别有明显归类趋势的情况,帮助寻找“问题-人群-需求”三者的内在关联。

通过四类人群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规律。首先,在同一社区,虽然都为中低收入群体,但细化特征后,人群仍会展现出了不同的“问题”观念。例如年龄和家庭结构在本研究中产生了显著的差异,社区存在的周边设施少问题对无子女的中老年群体影响更为强烈,而青年群体则更多地受到交通不便的影响。其次,除了医疗保健是所有群体共同需求外,无子女的中老年群体显示出多养老服务的需求,青年则更需要的是儿童照顾服务。第三,男性较之女性,高学历较之低学历,在业较之失业具有更多的发展性需求,例如男性对就业培训,高学历对文娱活动,而失业则对生活救济这些都展现出了以上特征。因此,社区成员在面对相同的空间结构时,对问题的看待和需求都是多样化的。这也证明了CCB的假定。那么从这些社区问题出发,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如何在实践中体现?在这一过程中,社区能力又可能以何种方式而逐步建立?带着这些问题,本文将利用两类群体的案例以阐释一个邻里贫困型社区中由CCB带动服务供给的过程。

(二)两类群体的社区服务实践

在上文的定量分析中,我们注意到社区中空巢老人和青年构成了两个“问题—需求”差异显著的群体,在这里将首先展现两类人群的社区服务案例。

案例一:空巢老人的故事——宠物纠纷。对于WJ社区的养老服务实践,可以从一个宠物纠纷事件谈起。在笔者对社区干部的访谈中了解到,在九百多户的社区里,养了50多只宠物狗。曾有养犬的居民没有遵守养犬法规,放任自家犬只在小区中奔跑、大小便,甚至咬伤其他居民,致使居民间经常产生矛盾,居委会也对此感到头痛。后来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进行入户调查,发现许多养犬人实际上多为空巢老人。“老人说,太孤单了,不养狗,怎么活”(社区干部MJ)。一些社区工作者谈到,这些老人从老社区搬来,以前居住条件不好。第一次搬进现代化小区,周边活动设施又有限,与周围的邻里又多不熟悉,饲养宠物狗成为了空巢老人们重要的精神寄托。

社区居委会注意到了这一情况,积极地以三种方式展开了对空巢老人的社区服务。

首先,推动居民间的交流和沟通。社区居委会联系了街道,曾先后邀请市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到社区开设文明养犬讲座和协会工作人员参加社区举办的节日活动开展知识宣传。此外也邀请了养犬的家庭和对此有怨气的住户一起参加了活动。在活动中,就有居民对不负责任的养犬者提出种种意见。专业人士对伴侣动物对人类影响、宠物饲养者责任、饲养宠物利弊,以及养犬法规要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宣传,同时社区工作者对一些养犬者多为空巢老人及其困难进行了说明。通过多次活动的沟通,住户间矛盾得到了缓解,同时一些老人由于共同的兴趣还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

其次,推动对空巢老人帮扶结对子。社区中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超过了100人,其中4人在90岁以上。这些老人中多数没有退休金,生活无人照料,也比较孤独。然而一些老人却在上述社区活动中成为了朋友,社区的中老年爱心人士时时会上门帮助,有时自己也会得到来自其他人的帮助。为此,社区居委会积极推动这种互帮活动的制度化,建立空巢老人的帮扶结对子模式。这一活动中,许多空巢老人有时既是活动的服务对象,同时又成为了志愿者。

第三,积极组织社区内外的志愿者开展了以关爱空巢老人的“暖巢行动”。在居委会和街道的组织下,活动主要在各类节假日针对体弱多病的空巢老人开展进行。志愿者通过与空巢老人亲切交谈,了解了老人们的生活起居、身体状况等情况,积极帮助老人做一些家务,为他们送去关爱。

案例二:群体的连接——儿童照顾。笔者在调查时恰逢暑期,此时社区居委会正忙碌着暑期学校的开办。居委会干部告诉笔者,暑期学校的想法源于两位社区中的退休老人。她们在退休前都为小学老师,也是曾参与过空巢老人帮扶活动的热心人士。她们注意到,社区里的小孩暑假多数独居在家或是到处瞎逛,而家长多为工薪阶层,平时常要加班,由于交通不便和经济能力有限,没时间也没能力让孩子去专业补习学校或日间照顾机构。于是,她们向社区居委会提议,把孩子们组织起来,让他们在一起做功课,同时辅导他们。社区居委会对此表示大力支持,并提供了社区活动室作为场所。

国际实践经验表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无论是市场选择还是政府主导,居住分异现象都将成为未来城市建设与社会管理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种社区发展的新思路:将邻里贫困型社区视为能力建设的空间整体,以居民的差异化需求为着眼点,在发展中以更加多元、灵活的方式推动社区服务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R.J. Sampson, J.D. Morenoff and T. Gannon-Rowley. Assessing Neighborhood Effects: Social Processes and New Directions in Research.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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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红平,宋伟轩.保障房空间布局中的问题及解决路径——以南京市为例 [J]. 城市问题,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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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素红,程璐萍,吴志东.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社区居民的居住——就业选择与空间匹配性[J]. 地理研究, 2010(10).

Zhou Suhong,Chen Luping and Wu Zhidong. The Jobs-housing Relocation and Spatial Matching of Residents in Alleviatory Housing Neighborhoods in Guangzhou. Geographical Research, 2010(10).

[6]李培. 经济适用房住户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北京市1184位住户的调查 [J].南方经济,2010(4).

Li Pei. Residential Satisfaction on Affordable Housing and its Determinants-evidence From a Housing Survey in Beijing.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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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t Denhardt, Robert Denhardt. The New Public Service: Serving, not Steering. Trans. By Ding Huang. Beijing: China Renmin University Press, 2010. pp40-42.

[8]R. M. Goodman, M. A. Speers, K. Mcleroy, S. Fawcett, M. C. Kegler and E. Parker. Identifying and Defining the Dimension of Community Capacity to Provide a Basis for Measurement. Health Education & Behavior, 1998(25).

[9]S. F. Jackson, et al. Half Full or Half Empty? Concepts and Research Design for a Study of Indicators of Community Capacity. North York, Ontario: North York Community Health Promotion Research Unit, 1997.

[10]P. Hawe, et al. Multiplying Health Gains: The Critical Role of Capacity Building Within Health Promotion Programs. Health Policy , 1997(39).

[11]S.E. Meyer. Building Community Capacity: the Potential of Community Foundations. Minneapolis, MN: Rainbow Research, 1994.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10

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和下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社区服务的深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中的公共服务体系涵盖了社区就业服务;社区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这是一个系统的公共服务网络。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指出“当前社区服务正重点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当今银发浪潮已经席卷全球,中国也无法摆脱这一老龄化的大趋势,随着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社会以来,老年人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但因为一些的主客观原因,其中包括家庭养老方式的功能弱化,许多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在有些地方还愈演愈烈,这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以及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极不协调,因此老年人群体被纳人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也必将成为社区服务涉足的一个重点领域。本文着重阐述随着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发展和养老功能的弱化,社区居家养老应运而生,归纳一些地方成功的社区养老服务的成功经验,全面描述了居家养老的概念、方式、发展要素等,从而说明社区居家养老形式是适应我国历史发展需求的传统家庭养老形式的有力补充。

一、家庭养老

1.什么是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这实际上是以个人终生劳动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家庭养老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三大方面,但对不同时期不同老年群体不同赡养群体来说,“养”的侧重点又是不同的。

2.家庭养老研究产生的历史背景

家庭养老是一个古老的现象,人们对家庭养老司空见惯,因而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将家庭养老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只是在讲到孝、伦理或孝与政治的关系时,才涉及到家庭养老,所以长期以来,家庭养老被视为孝文化或孝政治的载体。1840年以后,伴随着对君主专制主义的批评,出现了揭露封建伦理道德的思想,其中也涉及到了家庭养老。对家庭养老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大概开始于中国辛亥革命以后,西方的个人主义伦理观念、小家庭制度、接力式代际关系等涌人中国,与很多中国传统的东西发生了冲突,家庭养老就是其中之一,同时西方的实地调查方法也传人中国,使中国学者能够通过第一手资料具体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如何看待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传统代际关系和伦理道德以及家庭养老等,就成了当时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变迁的加剧,家庭结构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家庭养老的研究被摆上了重要的位置。

3.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是千百年来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它不仅适应了中国不发达的生产力水平,更是适应了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家庭结构、思想文化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养老作为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方式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出现了功能弱化的趋势。

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地区转移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这直接导致了农村老年父母身边子女数的减少,从而冲击着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虽然这些流迁人口仍能在经济上接济父母,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却受到较大的影响,甚至有的家庭,青年夫妇全部外出打工,只留下老人与小孩,让老人照顾小孩,这往往让老年人不堪重负。由于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在生活空间上的分离,时间长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会变得松弛,造成代际隔阂,由此带来子女孝道的下降,这些变化影响到家庭的养老功能。

二是由于七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子女绝对数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核心化,即所谓的“四二一”结构,意味着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将不得不赡养4到6位老人,从而导致家庭的老年人抚养系数提高,无论是家庭收入还是夫妇用于赡养老年人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要求,随着中国人口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家庭养老负担在生育子女数减少的背景下将更加沉重,这样的情况下,家庭养老的地位势必会动摇。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对公民的个体价值给予了多方面的承认,并从道义上肯定了追求个人幸福的合理性,个体价值的确立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得益于改革开放,我国的交通、通讯越来越发达,信息渠道越来越广,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在更多、更深人了解外面世界的同时,其观念、生活方式也不断在自觉、不自觉中发生变化,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产生了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他们转变了养老观念,开始走出“养儿防老”的圈子,加之受效益主义、拜金主义、个体主义、消费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都在不断更新、蜕变,有些人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的义务,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老年人在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方面均处于较低的地位,再加上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等因素的影响,渐渐地,几世同堂的家庭就少了其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所有这一切都导致了当代中国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二、社区居家养老

1.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让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养老资源除由子女、配偶和自身供给外,还需要社区或社会服务人员来协助解决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由政府或者民间组织安排聘请服务员,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一些其他的福利居所,内设日间照料室、医务室、老年学校、活动室、门球场、篮球场等,用来满足老人不同层次和不同方面的需求。

2.社区养老服务的形式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包括很多的服务内容,其中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生活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卫生清洁、洗涤缝补、送水换气、美容理发、管道疏通、代购物品、做饭送饭、饮食加工、家电维修、殡葬服务。二是康复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住院陪床、康复护理、陪同就医、老年保健、药膳调理。三是精神慰藉服务。根据“空巢”老人逐渐增多的实际,提供谈心陪读、心理疏导、生活咨询。四是法律援助服务。对老人解决丧偶、离婚和再婚问题、无子女和亲人赡养问题,帮助了解、咨询有关法律政策,提供法律援助。这四方面的帮助是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而制定的,他从各个层次满足了老年人在生活上的急切需要。

3.社区养老服务的三种模式

从对服务对象的收费这一衡量指标,可以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无偿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半自理的“三无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孤老烈军属或伤残军人、孤老遗属、劳动模范和百岁以上老人等,每月有政府出资为老人购买补贴服务。二是低偿服务,对有收入但儿女在外地工作的“空巢”老人和生活有一定困难的老人,实行低偿服务。根据老人的要求,提供生活、家政、精神上的服务,实行成本收费。三是有偿服务,对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老人,凡自愿人住老年公寓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实行有偿收费,按照老人的需求和规定的价格,根据签订的协议,提供规范、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通过这三种模式的划分,可以看出我国现在的养老需求参差不齐,有的人是缺少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是国家和社会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有的是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后却缺少精神上的慰藉,他们愿意通过缴费的方式来得到本该由家庭承担的一些服务,所以养老服务要面向全体,区别对待,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路子。

4.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要素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个社会性工程,在我国一些地方虽然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就全国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地区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和社会资源的整合。

首先,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年人收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在社会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同时,政府要摆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其次,要建立一直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队伍,实现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结合,以适应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可以把推动服务事业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工人再就业有机结合,积极扩大养老服务队伍,为下岗工人尤其是“4050”人员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为了实现服务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必须加强业务培训和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签订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协议书,保证服务质量。积极拓展志愿者队伍,队伍中可以包括公务员、学生、离退休人员、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他们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分别为老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帮助。

再次,要搭建信息平台,将需要帮助的对象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联系方式、希望给予的帮助等信息输入电脑,建立健康档案,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还可以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最后,要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依靠社会的力量,创造一个人人尊老爱老、为老年福利事业做贡献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依托民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而有效的将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合。还要发展慈善事业,借助各种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弘扬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开通多种捐赠渠道,推动养老事业和慈善事业的良性互动。

居家养老服务概述例11

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和下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社区服务的深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中的公共服务体系涵盖了社区就业服务;社区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这是一个系统的公共服务网络。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指出“当前社区服务正重点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当今银潮已经席卷全球,中国也无法摆脱这一老龄化的大趋势,随着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社会以来,老年人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但因为一些的主客观原因,其中包括家庭养老方式的功能弱化,许多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在有些地方还愈演愈烈,这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以及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极不协调,因此老年人群体被纳人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也必将成为社区服务涉足的一个重点领域。本文着重阐述随着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发展和养老功能的弱化,社区居家养老应运而生,归纳一些地方成功的社区养老服务的成功经验,全面描述了居家养老的概念、方式、发展要素等,从而说明社区居家养老形式是适应我国历史发展需求的传统家庭养老形式的有力补充。

一、家庭养老

1.什么是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这实际上是以个人终生劳动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家庭养老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三大方面,但对不同时期不同老年群体不同赡养群体来说,“养”的侧重点又是不同的。

2.家庭养老研究产生的历史背景

家庭养老是一个古老的现象,人们对家庭养老司空见惯,因而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将家庭养老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只是在讲到孝、伦理或孝与政治的关系时,才涉及到家庭养老,所以长期以来,家庭养老被视为孝文化或孝政治的载体。1840年以后,伴随着对君主专制主义的批评,出现了揭露封建伦理道德的思想,其中也涉及到了家庭养老。对家庭养老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大概开始于中国辛亥革命以后,西方的个人主义伦理观念、小家庭制度、接力式代际关系等涌人中国,与很多中国传统的东西发生了冲突,家庭养老就是其中之一,同时西方的实地调查方法也传人中国,使中国学者能够通过第一手资料具体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如何看待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传统代际关系和伦理道德以及家庭养老等,就成了当时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变迁的加剧,家庭结构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家庭养老的研究被摆上了重要的位置。

3.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是千百年来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它不仅适应了中国不发达的生产力水平,更是适应了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家庭结构、思想文化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养老作为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方式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出现了功能弱化的趋势。

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地区转移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这直接导致了农村老年父母身边子女数的减少,从而冲击着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虽然这些流迁人口仍能在经济上接济父母,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却受到较大的影响,甚至有的家庭,青年夫妇全部外出打工,只留下老人与小孩,让老人照顾小孩,这往往让老年人不堪重负。由于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在生活空间上的分离,时间长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会变得松弛,造成代际隔阂,由此带来子女孝道的下降,这些变化影响到家庭的养老功能。

二是由于七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子女绝对数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核心化,即所谓的“四二一”结构,意味着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将不得不赡养4到6位老人,从而导致家庭的老年人抚养系数提高,无论是家庭收入还是夫妇用于赡养老年人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要求,随着中国人口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家庭养老负担在生育子女数减少的背景下将更加沉重,这样的情况下,家庭养老的地位势必会动摇。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对公民的个体价值给予了多方面的承认,并从道义上肯定了追求个人幸福的合理性,个体价值的确立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得益于改革开放,我国的交通、通讯越来越发达,信息渠道越来越广,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在更多、更深人了解外面世界的同时,其观念、生活方式也不断在自觉、不自觉中发生变化,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产生了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他们转变了养老观念,开始走出“养儿防老”的圈子,加之受效益主义、拜金主义、个体主义、消费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都在不断更新、蜕变,有些人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的义务,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老年人在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方面均处于较低的地位,再加上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等因素的影响,渐渐地,几世同堂的家庭就少了其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所有这一切都导致了当代中国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二、社区居家养老

1.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让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养老资源除由子女、配偶和自身供给外,还需要社区或社会服务人员来协助解决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由政府或者民间组织安排聘请服务员,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一些其他的福利居所,内设日间照料室、医务室、老年学校、活动室、门球场、篮球场等,用来满足老人不同层次和不同方面的需求。

2.社区养老服务的形式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包括很多的服务内容,其中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生活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卫生清洁、洗涤缝补、送水换气、美容理发、管道疏通、代购物品、做饭送饭、饮食加工、家电维修、殡葬服务。二是康复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住院陪床、康复护理、陪同就医、老年保健、药膳调理。三是精神慰藉服务。根据“空巢”老人逐渐增多的实际,提供谈心陪读、心理疏导、生活咨询。四是法律援助服务。对老人解决丧偶、离婚和再婚问题、无子女和亲人赡养问题,帮助了解、咨询有关法律政策,提供法律援助。这四方面的帮助是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而制定的,他从各个层次满足了老年人在生活上的急切需要。

3.社区养老服务的三种模式

从对服务对象的收费这一衡量指标,可以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无偿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半自理的“三无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孤老烈军属或伤残军人、孤老遗属、劳动模范和百岁以上老人等,每月有政府出资为老人购买补贴服务。二是低偿服务,对有收入但儿女在外地工作的“空巢”老人和生活有一定困难的老人,实行低偿服务。根据老人的要求,提供生活、家政、精神上的服务,实行成本收费。三是有偿服务,对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老人,凡自愿人住老年公寓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实行有偿收费,按照老人的需求和规定的价格,根据签订的协议,提供规范、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通过这三种模式的划分,可以看出我国现在的养老需求参差不齐,有的人是缺少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是国家和社会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有的是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后却缺少精神上的慰藉,他们愿意通过缴费的方式来得到本该由家庭承担的一些服务,所以养老服务要面向全体,区别对待,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路子。

4.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要素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个社会性工程,在我国一些地方虽然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就全国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地区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和社会资源的整合。

首先,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年人收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在社会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同时,政府要摆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其次,要建立一直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队伍,实现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结合,以适应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可以把推动服务事业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工人再就业有机结合,积极扩大养老服务队伍,为下岗工人尤其是“4050”人员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为了实现服务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必须加强业务培训和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签订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协议书,保证服务质量。积极拓展志愿者队伍,队伍中可以包括公务员、学生、离退休人员、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他们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分别为老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帮助。

再次,要搭建信息平台,将需要帮助的对象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联系方式、希望给予的帮助等信息输入电脑,建立健康档案,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还可以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最后,要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依靠社会的力量,创造一个人人尊老爱老、为老年福利事业做贡献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依托民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而有效的将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合。还要发展慈善事业,借助各种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弘扬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开通多种捐赠渠道,推动养老事业和慈善事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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