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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重点知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08 18:08:39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1

中图分类号:C9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3?0114?05

“政府知识管理”是政府创新性和社会经济管理需求直接催生的,它的出现反映了中国现代化事业对政府创新性、回应性及服务性能力的强烈需求。在强调政府创新性的视野下谈政府知识管理,其内涵不仅仅是对公共信息和公共隐性知识价值的简单性阐述,更重要的是它能从新视角下将政府创新瓶颈带向审视、辩论和解决的作用。虽然,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争论尚未消停。但经过学术交锋与思想碰撞,国内学术界在政府知识管理基本问题上的差异性逐渐缩小,“政府知识管理”价值性的认同日渐一致。然而,“政府知识管理”的内涵及其界定仍然存在着复杂性、争议性及不一致性,政府知识管理界定视角间的差异性需要新的整合与梳理。结合政府自身特殊性,本文以系统观点将政府知识管理界定为:以完善和提升政府功能为目标,涉及显性知识、隐性知识及知识相关各种有形与无形资源的新兴管理范式。

一、政府知识管理的目标

知识作为政府知识管理的最基本元素,已成为政府创新活动的核心资源。Davenport和Prusak认为大多知识管理的目标选择有:①通过地图、黄页及超文本工具,使知识显性化并展示知识的重要性;②通过鼓励和集体行动营造一种知识密集型文化,如知识共享、积极探索与提供知识;③构建一种不单是技术系统,更是人与人在空间和时间的合作网络工具[1]。刘焕成等认为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的组织机构,必须重视知识的价值,把知识管理的理论运用到政府管理活动中,以增强政府的活力、创新力、管理能力,提高行政效率[2]。黄璜认为政府知识管理的目标选择有:① 促进建立学习型政府;②促进建立科学型政府;③促进建立敏捷型政府;④促进建立创新型政府[3]。

政府知识管理主要出发点在于利用知识资源解释和解决政府困境,预测社会管理可能引发的结果,以控制整个事态的正常发展。为了达到控制的目的而进行知识管理意味着政府知识管理应重视知识工具性的作用。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知识管理,归根到底都是为实现组织目标服务的管理手段。此外,政府知识管理并非仅仅强调知识工具性的作用,政府知识管理还在解决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帮助科学社会价值观的建立。不管是为了推动公共目标的实现,还是为了追求政府自身的成就感,政府知识管理都必须始终关注那些赋予政府部门鲜明特征的社会价值。因此,政府知识管理的目标定位主要有:

第一,提升政府部门的创新性。Dimock Marshall认为在公共行政管理活动中,创造性或许是最重要的概念[4]。创新性的倡导一直是创新型政府构建的内在要求,是政府部门社会经济管理中的核心技巧和最为特殊的部分。政府知识管理对创新能力体系的构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管理来巩固知识的整合和创新,政府部门将花费更多资源和精力固守信息孤岛,而不是有效地利用它们。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增强政府部门的执行力,调动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提升政府部门决策的科学性。政策制定与提供服务是政府部门的两个主要任务,政策制定承受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需要拥有足够的知识作为决策的依据与支撑。政府知识管理的优点在于将大量的显性与隐性知识通过知识管理信息技术将其“存储”起来,为政府部门决策性工作提供充足知识储备,避免因决策不当而损害公众利益。Gladstei认为当团队拥有相似目标时,沟通会更加有效,会考虑更多备选方案,以及获取更多信息进行决策,而这些都将激发创造性[5]。Reeves和Weisberg证实,解决问题的最大障碍往往不是来自无知,而是因为人们不能及时地将所学过的知识在需要的时候信手拈来加以利用[6](251)。

第三,提升政府部门的回应力。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私人部门都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以适应公众需求和期望的多元化与复杂化。迫于外在需求与内在追求的压力,政府部门必须充分利用知识资源的优势加以应对。知识是政府部门创新思维产生的基石,如何利用知识酝酿创新型方案,使政府部门更具回应性,是政府知识管理的预期目标。如果政府知识管理的构建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将有悖于政府部门倡导公共服务的价值理念。

第四,促进学习型政府的构建。政府知识管理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原有知识积累上升为知识的新一轮创新。政府知识管理应结合学习型政府构建的趋势,满足学习型政府新知识的需求。转型期社会危机、矛盾冲突、利益分化等新形式不断涌现,需要政府部门不断更新知识与技能,突破传统思维的禁锢加以解决。政府知识管理的基本目标在于知识的有效管理,满足政府部门应对新问题的知识诉求。

二、我国政府知识管理的困境

正如创新并不能凭空产生一样,政府知识管理也不能被凭空构建。确切地说,政府知识管理的构建受到一组复杂因素的影响。政府知识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公共信息与知识的整合。政府属于典型的层级制组织,这将使政府部门的知识共享变得更加困难。多数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陷入将核心知识等同核心竞争力的传统思维中,不情愿分享自身知识。如何收集与整合政府部门中复杂化、分散化、碎片化的孤立性知识,并将孤立性知识转化为政府部门创新的动力源,是政府知识管理要解决的关键所在。政府知识管理是新型的管理范式,是社会创新管理体制具体落实的载体,是行政管理理论与制度的新创新。而我国政府知识管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处起步阶段,诸多困境尚待解决。

(一)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经验

知识管理强调知识的流动与社会价值的创造。多数政府工作者在务实经验基础上建构相关知识管理的方法或认知体系,用以保持核心竞争力。这无形中加剧了经验维度在政府知识管理构建中的阻力。政府知识管理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某些经验性理念取代了科学性理念。第一,在认知上,多数经验性理念仅停留于泛泛而谈的水平,对政府知识管理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没有深刻认识,缺乏科学性。较多基于介绍、乃至拼凑企业知识管理,以企业知识管理的程序和方法来裁剪政府知识管理,未能认识到政府背景下知识管理的特殊性、复杂性及本质性,更没有从科学理论中提炼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思路和对策。第二,在实践中,由于不讲特殊性,不科学区分不同载体间的相异性,在知识管理的经验思维中以简单地照搬照抄为主,没有深入地探求政府知识管理的逻辑起点、逻辑结构,致使很多政府知识管理最终流于空泛和平庸,给人一种“华而不实”的错乱感。相比企业知识管理,政府知识管理对全员性、全面性、全过程性等复杂性的要求更高。政府部门面对复杂的社会因子,政府知识管理不可能是简单的流程化操作。在信息与知识流动意识较薄弱的官僚制中,知识管理的价值更容易迷失,更容易被以往行政经验和传统信息管理经验所俘获。

(二)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三重观念

虽然,政府知识管理构建过程中的观念与经验在某些维度上有所重叠,但这里强调其认识知识管理价值后而产生了观念性阻力。针对观念性阻力可以从基层、领导层及组织三个层面加以分析。第一,很多基层成员将政府知识管理视为个体竞争力削弱和影响空间收缩的威胁机制。政府部门特性和既往管理模式决定了其固有权利模式和作用场的存在,致使很多成员不愿与他人分享核心知识、技能或创新性想法。在这种思维观念下成员对政府知识管理的认识就只能是零散的、片面的,成员无法从人际互动中形成集体的学习行为。第二,领导层对政府知识管理中权力影响力丧失的恐惧感。在政府部门中,领导者对问题与变化更多体会的是公共权力的支配力和影响力。很多领导将部门信息和知识视为领导力和竞争力的基础与来源,陷入知识与信息流动性将导致权力缺失的误区之中,以阻止有效信息外溢的方式平息权力影响力缺失的恐惧感,以维护其的地位、特权及利益。第三,组织对政府知识管理效果不确定性的习惯性防御。个体喜欢确定的感觉,而讨厌不确定性,组织也不例外。一旦知觉到结果不确定性的存在,组织也会产生习惯性规避。对知识管理及可能的变化,只要价值性尚未凸显,就容易触发组织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的屏障,有形无形地妨碍着信息与知识在部门间流动的习惯性防御。因此,为了不使政府知识管理被异化成个人、部门或组织虚假外表的粉饰,应该消除以上三种观念。

(三)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载体专业

精简高效的机构设置,是政府知识管理的组织保障。以往传统的组织结构缺乏灵活性,信息传递速度慢、失真多,难以适应政府知识管理的需要。摩根认为“部门结构会抑制组织学习,因为它把组织成员的注意力吸引到了狭隘的本部门问题上,而不是组织的问题上”这是一个特殊的组织结构障碍。政府组织体系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信息管理体系的专业性均不能够真正能支撑起知识管理。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政府知识管理和企业知识管理的载体要求相比,大多数政府的载体专业性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性。众所周知,在政府部门固有的组织、制度和文化背景之下,知识管理的导入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技术导入,知识管理若独立于政府系统固有的管理模式将无法得到彻底的实施,也无法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政府知识管理的载体可以分为“软载体”和“硬载体”两个方面,“软载体”和“硬载体”的专业性对政府知识管理来说缺一不可。否则,政府知识管理将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四)政府知识管理绩效考核中人本的缺失

在任何组织中,“人”一直是管理的重要内容。政府工作人员对于知识管理和知识创新的追求,对所有成员的自我成长过程提供帮助,也为成员对知识管理的承诺提供基础,这种内在的动机追求只能通过人而非物的互动才能得以建立。政府成员的业绩不易被量化考核,成员行为与整体业绩间的显性关联不易建立,这导致组织奖励与奖惩方法一定程度地失灵。靠只关心如何通过深思熟虑的组织手段来完成政府知识管理的构建,这意味着狭隘性地将人际关系视作是完成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一种工具性手段,而不是将它视为实现政府知识管理目标的内在动因。现存政府整体考核方案回答和解决的是组织宏观角色的激励问题,但对于政府知识管理的单个系统而言还应有一个更为微观激励目标定位,即以何种方式将人本理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内激发成员的内在动力。在过分简单化的绩效考核中,个体的内在性和积极性动因常常被忽视掉,这也是制约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因素之一。

三、加强我国政府知识管理的对策

关于政府知识管理,有许多尚存模糊的地带,但我们能够确定的是,政府知识管理的影响有可能超乎想象。它确实代表着未来创新的新范式,也代表着创新的新趋势。而在政府知识管理的倡导和重视中,首先必须学会面对,然后化解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障碍,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知识管理才有可能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一)加强科研机构合作,学习掌握理论前沿理念

对政府知识管理前沿性理念的科学把握,是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首要条件。政府部门领导的科学性支持与重视也是基于对政府知识管理前沿性理念的把握,没有科学性的前沿性理念做基础是绝对不能构建好并发挥好政府知识管理的价值潜能。没有理论的事实是模糊的,没有事实的理论则是空洞的。如果领导理解不够深、掌握不够细、钻研不够透,对政府知识管理的运用和推进很难到位,很难真正发挥知识管理的效用。加强科研机构合作是政府领导者追求先进构建理念的展现,是规避经验性将政府知识管理带向狭隘而僵化视野的重要途径,是一种思考政府知识管理构建的新思路,有助于超越现今政府知识管理构建思考困境中的局限性,为改善政府知识管理开辟新的可能性。许多政府知识管理的实践组织都在经历着沮丧、挫折以及疲惫,部分原因应归结于系统理论和前沿性理念缺失下的经验性失败。强调政府知识管理的前沿性理念和系统性理论,并不是要拒绝实用性、开放性。而是要寻求政府知识管理的科学性逻辑基石,这也是建构政府知识管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通过分析逻辑才能更好地把握政府知识管理内在的对立统一和本质属性,才能把握政府知识管理的逻辑线索。前沿性理念和逻辑结构是一种隐性力量,它们是政府知识管理中最基本的出发点,进而推演出整个知识管理构建的逻辑思路。因此,在前沿性理念指导下构建起系统而非散乱的、有机而非拼盘式的政府知识管理逻辑结构,避免政府知识管理流于形式。

(二)建设政府知识管理学习了解机制,消除观念

随着组织对创新能力的倡导到向制度化知识管理的转变,政府知识管理构建面临了许多如何将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内涵贯彻到成员行动中去的难题。政府知识管理并非仅仅是提升组织创新能力的工具,也是成员提升自己在组织中影响力的手段。流通性知识管理能够开拓成员的视野,使他们更准确地把握自身局限性。政府知识管理在很大程度是为了提升个体知识的价值性,建构更为合理的个体行为。推行知识管理的目标之一是提升成员学习积极性和知识的更新换代。知识共享和交流本质是一个认知过程,知识管理基于自己独特经历和教育背景的知识、观点和理念。Nemeth和Nemeth-Brown研究表明,接触到不同的或相互冲突的观点有助于创造性思考[6](132)。构建政府知识管理的好处有个体和组织双重层次。在个体层面,知识管理能改善技能、经验、知识、绩效、职业发展空间;在组织层面,知识管理能提升效能、质量、创新性、绩效及公共服务质量。因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构建政府知识管理学习机制:第一,必须承认知识管理的价值与作用;第二,知识管理的发展特性。知识管理不仅对现存知识进行管理,更重要是随它而形成的一系列管理效应。

(三)兼顾政府知识管理“软载体”与“硬载体”建设,跳出“重硬轻软”的老路

在提升政府知识管理载体的专业性中,应该避免以往重硬轻软的旧思路。载体专业性的设计就是通过人力和技术资源的重组,塑造一个持久而专业的运行平台。第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等软载体的建设。精简高效的机构设置,是政府知识管理的组织保障。政府知识管理要求组织结构尽量地扁平化、弹性化、虚拟化、非正式化及柔性化,以适应知识管理的需要。而人员与岗位如何合理匹配,是软载体建设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政府知识管理人员匹配慎为重要,负责人能否胜任影响到政府知识利用的效率与潜力、政府创新性的陪养、组织学习型的构建等问题的解决。同时,政府应加强知识管理教育,强化行政队伍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吸收社会各行各业知识管理的优秀人才。此外,政府知识管理人员的筛选,不仅要考虑行政事务、技术等因素,也应注重现代管理理念和系统管理思想的考察。第二,办公系统自动化、信息化等硬载体的建设。技术被视为知识管理的关键因素与推动力。Alavi和Leidner认为信息技术对现有知识的有效运用和创造新知识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1]。Sandra Moffett, Rodney McAdam和Stephen Parkinson对知识管理应用实证分析,模型显示组织内知识管理的元素为技术、信息和个人[7]。传统办公手段己难以适应市场环境的新要求,急需引入新管理范式提升管理效率。政府知识管理的构建离不开信息化,必须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如果没有必要的硬件设施支撑知识管理,这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就不可能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四)将人本理念纳入政府知识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中

行政人员处在政府知识管理和外界的连接点上,行政人员接受、诠释并影响着一些知识管理中知识和技术应用的价值。政府知识管理必须重视行政人员,因为一些关键性问题都是围绕人而产生的。人是知识管理的最重要元素,知识管理依赖于人们共享和重新利用知识的动机、意识及能力。构建一个适合知识管理的考核体系最重要,但也最为困难。Streatfield和Wilson认为知识管理包括信息的管理和人的管理,知识不能直接被管理,只能对组织中拥有知识相关的信息进行管理[8]。拥有一只高素质、有活力的工作队伍是政府知识管理的必要前提,忽视“人的因素”,再好的理念与计划都是空谈。如何将知识管理纳入政府部门的考核体系,对知识管理目标的实现极其重要。政府考核体系不完善主要有激励手段不足、责、权、利脱节、精神激励流于形式、惩罚不完善、晋升不合理等。在思考知识管理与考核问题时,应做到: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即将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引入知识管理,以人为中心,实施人本管理;二是健全晋升制度,即制定与知识管理匹配的岗位与级别,重视因知识而晋升人员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三是完善考核范围,即改善以往简便易行的考核方法,弥补考核科学性的缺陷;四是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为知识管理的构建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Alavi, M., Leidner, D. 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knowledge management systems: Conceptual foundations and research issues [J]. MIS Quarterly, 2001, 25 (1): 117?136.

刘焕成, 孙晓玲. 电子政府信息资源开发中的知识管理与信息共享[J]. 情报科学, 2006, 24(11): 1651?1655.

黄璜. 论政府知识管理及其目标选择[J]. 中国行政管理, 2010(10): 61?64.

Dimock Marshall. Creativity [J].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1986, 46(1): 3?7.

Gladstein, D. A model of task group effectiveness [J].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1984, 29: 499?517.

周京, 莎莉. 组织创造力研究全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2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065-02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的构建思路

在大部制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下,未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模式应当是一个政府主导与政府服务相结合,直接行政与间接行政相结合的模式。

直接行政指的是政府直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处理、行政查处、行政服务等行政行为。而间接行政指的是政府引导、管理、监督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非政府机关,由后者对行政相对人展开一系列管理或者服务活动,政府发挥间接行政的职能。

政府主导作用指的是不论是直接行政或是间接行政,政府都必须在这一行政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在直接行政中,指的是政府展开一系列强有力的管理活动,推动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在间接行政中,体现为政府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非政府机关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在“放权”的同时又要保证该权力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非政府机关得到有效的实施,切实起到更好保护与促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作用。而政府服务作用指的是不论是直接行政或是间接行政,政府都要将行政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为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一宗旨上,致力于构建服务型政府。

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的具体内容

(一)与其他机构、组织建立协作机制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与专业性,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审查、授权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往往会遇到涉及各种专业领域的难题,此时需要大量不同学科的学者和专家给予理论和技术支持,建议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在加强局内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与国内其他机构、组织建立固定、长期的协作机制。

具体设计如下:

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内部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负责与相关非政府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将相关非政府机构、组织负责人列为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该相关非政府机构、组织为知识产权总局的协作对象。

其次,具体协作方式可灵活多样,如与全国各重点高校、各领域科研机构、著名律师事务所、各大知识产权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由科研组织、大学承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实务中遇到的前沿性疑难问题的课题研究,并向知识产权总局汇报研究成果;或建立知识产权总局与其他机构、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知识产权总局的会议,并在会议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

该协作机制一方面可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有利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展开审查、授权等一系列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外部行政管理活动,亦有利于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体现了政府服务的职能。

(二)完善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目前,我国重大经济科技决策过程中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尚不健全,使得一些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度较高、重大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研究、重大并购活动中自主知识产权流失等,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彰显了建立国家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核心工作就是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之初进行全面客观的知识产权分析,从而降低我国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避免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审议的对象主要是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投资行为①。审议对象的特性,决定了进行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主体应该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审议的内容包括该项目或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侵权的可能性,从知识产权角度评估所涉项目的投资价值和科技价值等②。当然,审议结果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仅为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的作用。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审议行为的法律性质应该是行政指导行为。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地方知识产权审议机制,但对于该机制,建议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尽快出台专门规范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单行法律或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发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职能,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审议机制;三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推动国家层面与各地方的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相互配合与统一运作。

该机制从审议的主体来看,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直接行政,通过审议活动来加强对政府参与的重大经济科研项目的管理。从审议结论的作用与审议行为的性质来看,审议活动具有为重大经济科研项目提供行政服务的作用,使项目管理者更好地把握项目的实施,促进其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服务职能。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3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

(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技术创新和保护智力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立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知识产权、科技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和服务,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力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确保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科技管理的知识产权导向。各级政府要改革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计划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把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作为分析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政府财政支持的项目资金,项目单位必须预留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的经费。要把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评价指标,作为政府科技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必要条件。

(四)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有计划地在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数据库,逐步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为企业、发明人和执法部门技术研发、法律检索和维权诉讼等提供有效的服务平台和手段。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联网、检索工具、文献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攻关提供便捷、准确的专利情报和知识产权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需求。

(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积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的骨干中介机构,开展咨询、许可贸易、信息服务、资产评估、维权诉讼等服务,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公信度,为社会公众特别是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重点行业和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新动向,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相关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及时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关系,依法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二、大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在全市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做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专利、有实施。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八)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和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科技成果、品牌创建的产权化程度和水平。加大对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市科技经费及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重大技术发明、专利转化实施、品牌创建与培育及其产业化。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企业要以知识产权创造为新的切入点,真正成为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高产区和聚集地。做好企业技改创新中的技术产权化工作,积极推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步伐。允许、鼓励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专利技术研发、专利权维持、交易许可、商标设计及注册、维权保护、信息服务等费用全额计入管理成本。择优扶持基础较好、条件较完备的创新型企业,加快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上规模、高质量、多品牌、综合创新能力强的"旗舰"型企业。

(九)努力提升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县和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各级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和试点区域、企业要认真规划,紧密配合,每年在关键技术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到"十一五"期末,争取全市5个县市区进入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3家以上企业进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20家市级重点专利试点企业,企业职务发明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70%以上。以培育技术创新优势企业为突破口,以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全面转化,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专利技术的许可、转让、融资,有效形成生产力要素,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

(十)大力推进品牌、标准和版权建设工作。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特点,加强对驰(著)名商标和各类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管理力度。以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著名旅游景点和名优农产品商标注册为重点,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注册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引导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以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促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制定实施企业技术标准引导资助政策,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促进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实施技术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和完善版权、软件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切实做好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积极鼓励我市企业申请国际专利、注册国际商标,扩大和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健全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畅通海关、外经贸等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搜集、加工、传递和处理渠道,提高我市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主动保护水平。企事业单位进口货物设备、引进境外技术、从事来料加工和接受定牌加工等,要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检索,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或引进无效专利技术。向境外出口产品或进行技术许可、转让时,要进行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检索,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要及时申请国际专利。

(十二)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产学研结合,引导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市场机制原则与我市企业合作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智力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孵化和产业化联合体,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转移和推广应用。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在制定科技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和职务聘任等标准时,强化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

三、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覆盖全市的执法监管网络。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协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加强行业、企业的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建立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平台,畅通政策和信息渠道,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运行效率和保护水平。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充实执法力量和装备,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积极推进和落实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建立推行会展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及时通报各部门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与磋商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权诉讼援助制度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投诉、案件举报、案件移送和及时处理的力度,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主动保护和有效保护能力。

(十五)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行动部署,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每年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开展1至2次专项执法行动,分阶段、有组织、有计划地打击和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活动。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趋势、规律和特点,加强对重点案例、重点涉外案件的分析,不断完善专项保护制度、措施,逐步建立打击、防范和遏制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以保护促发展,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的创新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有色金属、电子信息、建材石墨、医药食品、机械化工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把打击专利侵权产品、假冒名牌产品、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名牌战略、专利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切实加大对软件产品和影视音像制品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推动我市的地理标志、动植物新品种、传统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认真落实发展知识产权的保障措施

(十七)认真制定和实施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措施。促进专利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战略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的规划指导。市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在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领域选择实施若干个能有效提升我市创造发明、品牌建设、保护维权能力的专项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科技、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鼓励企业、行业、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和规划,并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科学发展。

(十八)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增加知识产权事业经费,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扶持本地区专利的申请、实施、管理、保护。各县市区政府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以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专利技术向金融机构办理专利权质押业务的,政府应给予引导和扶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评审和管理,优先安排和考虑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采购外国产品时,要坚持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的产品。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4

1.1“法学”的视角:传统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视角

所谓“法学”的视角,就是指基于行政法的法理基础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从“法学”视角上理解,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和行政法律的发展规律的学科。从行政法的起因来看,“所谓行政法者,为公法之一部分而规定行政官吏之组织及其能力;且指定权利利害之时,而以救济之道予个人者也”[1],也就是说,行政法的实质就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行政法的产生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由此,“法学”视角关注行政权的合法合理运用问题,行政权成为传统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但是,行政权是一个行政法内在的抽象性概念,单靠行政权概念无法描绘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活动,这就需要寻找和借助能够体现行政权目的和本质的外部性概念———行政行为这一特殊的社会行为。因为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规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行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为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受现行法的支配”[4]。由此,“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关注的是作为行政权行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活动所需相关的规范性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透彻理解行政法律条文之法理内涵,培养处理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掌握适用法律文件的能力和处理行政案件的技巧技能,进而使学生培育成法律专业工作者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这就要求“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必然包容所有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案件处理技能。但是,对于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此,因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交织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的特点决定,“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无法使原本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有限学期时间段内能够全面有效地领会这种庞杂的知识体系之内容,“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也无法适合于以培养公共管理人才(而不是法律专业人才)为目的的公共管理专业行政法学教学要求。而且“行政法学的知识积累明显不足,且没有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受其他学科研究成果对自身的影响”[5],使“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无法适应和解释当代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的多样化、复杂性发展趋势,无法适应当代行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无法适应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

1.2“行政”的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

在传统的“法学”视角的基础上,一些研究者们也重视“行政”视角的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的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在此,按照传统行政法理论和传统行政学理论,“公共行政”主要指“国家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换句话讲,“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活动,行政官员或行政人员在这种活动中主要是执行由别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是过程、程序以及将政策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并以内部定向关心机构和人员以及办公室的管理”[6]。据此,公共行政实际上就是国家行政权行使主体,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活动。如果说“法学”视角侧重于国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依据和运行条件的合法性,那么“公共行政”视角则更加关注国家行政权运行的过程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此,行政权的实现是通过行政行为来完成的,因此在以行政权控制为本位的理念下,“公共行政”视角的出发点和归属只能是国家行政层面上的行政行为论,据此“公共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在“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效力、撤销要件等行政行为之一般法理基础,增加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责任等具体行政行为之具体法律制度及其法理解释。可以说,关注行政权行使过程的合法合理性是“公共行政”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和丰富,更加符合公共行政部门及其行政实践的发展要求。然而,随着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改革,很多过去国家(政府)包办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转由社会的非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来承担。公共行政已经不再仅指国家行政,“也指国家以外的非营利为目的,以为一般社会公众和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共组织(如律协、医协、消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的职能、作用和活动”[7]。据此,传统的公共行政行为主体,从过去单一的行政机关,扩大成包含特别授权的公共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复杂系统。也就是说,传统的“行政法”字面意义上的“行政”内涵,已经演变成主体、内容、方式日趋多元化的“公共管理”。在此,“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因其研究对象(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活动)的局限性,无法完整地解释公共行政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向,无法解释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更无法满足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要求。

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2.1“公共管理”视角:对传统“行政”视角的发展

关于如何定义公共管理,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有的甚至相去甚远,国外有一定影响的概念不下十几种,近年来,国内的定义也是不胜枚举。按照曹现强等人的观点,所谓公共管理,就是公共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和公共企业为促进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要而对公共事务和公共部门进行管理的活动[8]。非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成为管理主体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以国家行政为内涵的传统公共行政的特点之一。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是国家集权形式的一元主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官僚制管理形态,那么公共管理则是国家放权或还权形式的多元主体(国家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形态。按照休斯的观点[9],“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据此,如果说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的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强调服从上级的指令,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公共管理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就国家行政权而言,公共管理不仅是关注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更加关注行政权运行的结果及其个人责任,更加关注社会公共组织如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结果与责任。由此,公共管理多元化主体的角色、地位、行为方式以及公共管理主体与国家、公众之间的法律关系,进入到行政法学研究对象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必然成为当代行政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视角。比起传统的“法学”视角和“行政”视角,“公共管理”视角的思维方式,更有利于解释当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的多元化发展,更加符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等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此,如何基于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就成为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时代课题。当前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理解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地位?如何根据公共管理实践需求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何选择适应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方法?就当前的课程建设要求来看,当务之急是重构符合公共管理实践和教学对象需求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问题。因为课程知识体系决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近年来,一些高校行政法学教学及研究人员开始尝试从公共管理视角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皮纯协与张成福主编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学》[10]、苏祖勤主编的《行政法概论》[11]、温晋锋主编的《行政法学》[12]等是针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而编写的代表性行政法学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在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思路上仍然残留传统行政法学的视角的影响,并且没有能够理清各知识模块与公共管理实践之间的衔接关系和各知识模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无法真正体现现实的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无法真正满足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行政法学知识需求。在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公共管理视角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的问题。按照关保英教授的观点[13],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既是一个理论体系,又是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行政法现象的操作工具;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对行政法认识的一个方法论,它所包含的哲学原理是以具体的操作得到体现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一个行政法学研究的实用理性问题,它的最大效果是对行政法分析过程的指导和在行政法分析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行政法学的分析逻辑是以一定的分析范畴为依据的,没有一定的分析范畴我们将无法对行政法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行政法学分析逻辑中的范畴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即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进行范畴上的选择,取一些范畴而舍另一些范畴。据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应当从规范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的角度去选择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在此,需要明确三个基本点;首先,要明确如何从“公共管理”视角认识行政法?这是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其次,要明确公共管理活动所要依据的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公共管理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不是以培养学生的解决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和技能为教学目的,这一点是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内容的选择标准。最后,要明确哪些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构成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用的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

2.3行政法行为论: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理论主线

如果说传统行政法学视角中的“行政法是行政主体与其他社会因素发生冲突的控制性规范,反映并联接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14],那么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调整的是因实施公共管理权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既包含国家行政权力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国家公共行政关系,又包含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公共企业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的社会公共管理关系,也包含因国家权力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公共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而形成的公共管理监督关系。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这些主体的行使权力(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的法律行为———包括公共行政权主体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为公共行政行为、非政府组织和公共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的根据行政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社会公共管理行为、公共行政权或公共管理对象的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和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的公众法律行为即公众守法行为、对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行为即行政法律监督行为,共同构成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成为现代行政法规制的对象。没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即行政法行为就无从谈起公共管理法律关系。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国家制定和实施行政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公共管理中的各种法律行为主体的行政法行为,来控制和规范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使公共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意志。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是一个集合概念,当我们讨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时,也就是以对行政法的总体认识以及这种总体认识所形成的机制为焦点的。但是,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总体性认识不能完全排斥研究者对基于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而对特定行政法问题给予的关注,而所关注的视角不同,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方向和结果也不同,此时被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构成这一视角上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由法权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的法理决定,我们需要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是行政法行为。从以注重结果和行为责任为核心要素的当代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树立法律权威理念,以行政法来规范行政法行为,就是行政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最大特点,不同的主体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权利(权力)与义务(责任)的规定性,使公共管理与行政法发生了关联,而各类公共管理主体的法律行为方式,则成为行政法对公共管理进行规制的核心内容。如果说法学视角的“行政法治的前提是行为法定,行为法定必须以完善的行政行为理论为条件”[15],那么从公共管理角度上讲,行政法行为就是贯穿整个行政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应当以行政法行为论为核心,行政法行为论成为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石和理论主线。

3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知识模块及其逻辑关系

对行政法行为的关注,必然引发出行政法行为之主体问题(需要解答谁作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等)、行政法行为之本身理论问题(需要解答何谓行政法行为,如何作出行政法行为等)、行政法行为之监督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监督公共管理行为,对违法公共管理行为如何加以制止等)、行政法行为之救济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纠正瑕疵公共管理行为、如何补偿或赔偿违法公共管理行为所导致的侵害后果等)等相关理论问题的关注。而这四个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需要用以解释行政法基本原理为目的的行政法基础论(法理基础)来加以支撑。由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公共管理类专业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模块:

首先,行政法基础论:行政法基础论主要解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功能、行政法关系(包括各类公共管理行为引发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等)、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等有关行政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训练的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来说,行政法基础论是学习行政法学其他专题理论的法学理论基础。

其次,行政法主体论: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行为主体,主要指公共管理主体(国家行政主体、社会公共管理主体等公共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共管理对象(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层面上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社会公共管理层面上的管理对象等公共管理权的相对人)、监督公共管理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依法对公共管理进行监督的监督主体)等。行政法主体论主要解释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概念、类型及其含义、法律地位、法定权力(或权利)与责任(或义务)等相关主体理论问题,注重有关公共管理组织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为学习行政法行为论提供基本理论框架。

第三,行政法行为论:行政法行为是行政法上的行为主体即行政法主体依法行使法定权力(或者权利),履行法定责任(或义务),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效果的行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不同,行政法行为可分为国家公共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合同等法律行为)、社会公共管理行为(依法创制行为规范、解决争议、执行法律规定、建立契约等法律行为))、行政法制监督行为(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对公共管理进行的监督行为)、公众守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等四种。行政法行为论主要解释与四种行政法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效力、形式、具体种类、程序等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论,注重的是行政法行为的程序法知识的解释。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5

一、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面临的困境

(一)课程设置和课程的体系不合理

1、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政治学类的课程偏多

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分化而来的新专业,由于学科门类的重新调整和专业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的学习不仅仅包含政治学,还包含着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被赋予了多个方面的学科的属性,不应该在各个方面都存在政治学的影子。

目前看来,我国本科院校为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政治学类课程就有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原理和国际政治学等,政治学类课程设置的偏多容易压缩其他课程的学习时间,将行政管理专业的综合性冲淡,混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生心中的定位。我国对于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学生们要对于行政管理领域有关的学科,例如政治学、经济学等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进行熟悉和掌握,对课程设置的不均衡会误导学生的学习侧重,分散学生的学习精力。

2、课程之间的设置不存在必要的链接和联系

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之间应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课程之间应该建立必要的联系,但是实际上,我国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学科之间却不存在这样的关系,课程之间的链接也不是很清晰。例如,当前的一些院校为了使行政管理专业和学校的其他专业共享一个教育平台和一些教学模块,而开设一些与行政管理专业并没有什么关系的课程的现象,比如心理学;又如行政管理专业所开设的公共管理学和公共关系学等课程与行政管理专业其他的课程之间并不存在联系。相应的,有的课程设置却又显得过于重复,如政治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这两门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上也对学生造成了重复教学,知识点重复的学习也会浪费学生宝贵的时间。

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课时的设置上,我国一些本科院校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课时上对于重点课程和非重点课程的分配不均导致学生对于专业的学习重点偏移,节数上的分配不均会导致学生在学习上的精力被分散。这样不科学的课程规划也会耽误课程的教学计划,影响课程教学的进度。

从课程的师资力量看,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的教授过度依赖现有的师资力量,有些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建设不完善,师资力量远远落后于专业和课程发展的脚步。随着时间和历史的推移,师资力量在课程上的分布显现出不合理的局势,具体体现在每门课程的师资配置上教师的数量和教师的实力的分配,一些课程的教师比较充沛而一些课程的教师却比较匮乏。这对于学生的实践教学也是一大困境。

(二)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上存在误区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这一文件对于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做出了明确而要求,注重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等方面知识的人才,使得培养的学生成为既可以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也可以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人才。

1、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内容上的误区

我国的教学事实与教育部的要求明显的不相符,客观来讲,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教育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是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缺乏疏导,另一方面是对于学生能力方面的要求含糊不清。

知识结构是一个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主框架,传授知识的课程占到了总课程的65%到70%,占用了学生大量的受教时间,但却没有一个合理的知识框架,教学上学习框架的不清晰就会导致学生对于整个专业知识的学习处于一个懵懂状态,而学生的能力则是本科院校需要者重点培养的,我国现在重视能力型人才,而教学内容上的注重知识的传授忽略能力的培养必然会使学生走出校门后难以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

2、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上的误区

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上的误区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一些学校将教学的目标更多的定位在对学生知识的传授上,认为教授的重点是尽可能全面的知识,因此在学生本科四年的学习中,为学生设置的课程繁多而重复,忽略了学生能力的培养,这样虽然可以将学生的理论知识巩固的很扎实,但是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发挥和应用却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另一方面教学目标的误区是有些学校认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就要具备直接胜任工作的专业技能,这使得学校为学生设计的课程多是偏向于"操作性,实践性"的课程,使得学生专业知识的基本功比较薄弱,从而造成学生适应社会的短期性。这两方面的教学目标的误区均会造成专业特殊性质的丧失和学生无法适应社会的严重后果。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内容和授课上存在不合理,而且我国的教育偏向通识教育,所有高校同专业的课程都很相似,学校所设的课程缺乏自己的特色,不能凸显学校的行政优势,像这种在课程上的误区将直接导致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出现漏洞。

(三)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

1、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手段较单一

我国现阶段的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教学手段过于老套、教学方法过于呆板,还沿袭着老一套的"填鸭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课程的教授多以书本为主,过分强调教授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多通过概念和与原理出发来对知识进行讲解,而对通过复杂现象进行归纳、分析来传授知识的教学手段不够重视,对知识的讲解缺乏综合性和真实性,导致教学呈现出理论化的态势,仅仅是抽象的说教,缺乏趣味性,无法勾起学生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兴趣,而培养不出学生的处理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手段上的不足也是制约学生能力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2、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方法较单一

随着电子化时代的到来,课程的教学都从"板书教学"逐步走向"多媒体教学",当然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也包含在内,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实际上却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学习。板书是一种单维的教学方式,学生可以在老师书写的时候对已讲的知识进行消化,有时间进行思考和抒发自己对于知识的感悟,有利于老师对于理论性知识的阐述和展开和学生的互动,但唯一的缺点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多媒体教学"相对于"板书教学"来讲可以帮助学生融入这个电子化的时代,但是采用"多媒体教学"往往是弊大于利,有些院校的课件仅仅是对于内容上的复制粘贴,课件表面上做的五颜六色,但是实际内容上却是乏善可陈,无法传授学生真正实用的知识。

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二者在教学上应该相辅相成、和谐统一、互为条件、彼此之间有这必要的链接,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之中。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教学状况来看却不容乐观。

(四)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硬件亟待加强

1、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亟待加强

随着报考本科院校人数的不断增加,行政管理专业每年所招的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教学的管理和教学硬件设施也要不断更新优化来适应每年学生人数的增加,报考学生人数增长过快导致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硬件的更新远远跟不上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迫切需求,教学质量而因此大打折扣。例如:教室大,听课人数较多,教室里的音响设备却不完善,导致部分学生的听课效果受影响,教师对于数量庞大的学生进行管理分散教学精力等,都会导致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受到影响。

2、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硬件亟待加强

教学硬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老师教学的完整性,教学硬件的不完整使得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讨论、互动教学、案例分析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影响,使课堂的教学很难有效的组织和展开,教学硬件的完善是教学能够正常实施的基础和必要因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想取得突破,教学就必须建立在严格的教学管理和完善的教学硬件上,这样才可以使学生知识技能更进一步的提升,政务实验室、案例教学实验室等这样的教学硬件设施不存在,学生就无法切身的收到知识的熏陶,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就无法得到提高,学生无法真实的收到专业的锻炼和磨练。

(五)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和师资结构有待优化

1、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不完善

一些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是学校转型以后新增出来的课程,课程的教授也是由其他专业的教师来担任,教师精力分散,使得师资队伍不完善,长期以来就会导致师资队伍的滞后性。还有一些教师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掌握的知识不全面、不精准,授课内容上不能对应上专业学生的需求。教师对于知识的掌握和精准的传授关系着学生对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因此始终队伍的建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行政管理专业师资结构的不完善

师资结构的分布也就是知识传授结构的分布,科学的师资结构是有条理的传授专业知识的基础。但是有些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结构受师资队伍不合理的影响呈现出结构混乱的现状,导致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严重欠佳,这对于学生的教学是一种很不利的态势。

二、解决行政管理专业教学面临问题困境的对策

针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上所存在的问题,应该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来改善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教师的授课水平,改善外部环境,使得学生可以处在一个最优的学习环境氛围之中,这是一项非常复杂且艰巨的工程,涉及到诸多的教学课程及硬件的优化和改善。我们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实施对策:

(一)合理设置课程,使其具有专业特色

每个不同的专业都应该具有专业课程本身的特色,行政管理专业也是如此,在课程的设计、实践教学上应该注意:避免设置与本专业没有关系的课程,分散学生的学习精力;注重课程设置的合理性,避免较差设置课程,造成重复授课的后果;突破学科的单一取向特点,打破行政管理专业不同学科之间的间隔和壁垒,使得同一专业不同学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融合,建立学科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链接关系,使所有学科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也有利于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

(二)准确确立教学目标,更新教学内容

行政管理人才日后注定要涉及公共政策、公共事务等领域,所以教学目标的指定要着眼在多领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上,既考虑到专业知识的培养,又要注重素质的培养,公共管理日趋复杂,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和社会的需求相契合才是真正的教学目的。而教学目标不断的更新定位一定会带来教学内容上的变动,我国的现状是重文凭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而这种现状非常不利于行政管理人才今后的发展,因此在教学内容方面就要将文化知识的学习与专业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培养真正能够适应社会、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

(三)创新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

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起着主导作用,而学生是教师主导的主体。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要有所创新,鼓励学生在课堂上踊跃发言辩论抒发自己的见解,拟定题目,使学生搜集资料进行调研与撰写文章,使学生动手动脑来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能力。教学手段上要求将"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既可以增加教学的速率,增加对学生感官的刺激,又可以使学生获得足够的对行政管理专业新知识的反应的时间,将二者相结合,是知识的学习对于学生来讲成为一种乐趣。

(四)加强教学硬件的建设

教学硬件使得学生有一个更加完善的学习环境,是学生融入学习的重要因素之一。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一些政务实验室等让学生真实感受的教学硬件,教学硬件的完善可以让学生开阔视野,进一步让学生与社会接轨,使学生就业时更容易融入社会。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融入实力雄厚的师资力量,使得教师教授的课程与教师所擅长的科目相一致,优化师资结构,减轻教师的课程负担,教师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研究和传授之上,保证学生收到最佳的教学授课。师资力量是培养人才的关键,合理的师资结构可以促使教师迸发无限的潜能,对行政管理知识的教授也将迸发无限激情。

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要不断的进行完善,培养出适应社会、知识才能与文化素养兼备的复合型人才,这不仅仅是教育人员的目标,也是整个社会的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少栋.美国公共管理本科教育特点及其其实.[J]江苏大学:高教研究版,2004(4):24-27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6

第三,知识管理是行政管理领域的新拓宽——软化管理翩然而至。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学技术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前发展,特别是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全球各国从经济增长方式到行政管理及不同层面的管理发生着根本的转换。传统的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人、财、物等有形管理,而忽视无形的知识管理。政府的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对象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各种知识的连续管理过程,以满足政府未来和现在的需要,以确认和利用政府已有和新获取的知识资产,从而为政府管理拓展新的机遇。传统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有形的人、财、物等行政要素硬管理,而忽视无形知识性软的管理。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增进知识的积累这就存在着如下可能:知识可以通过溢散,从而在几乎不用额外投资的情况下重复利用,以减轻资金短缺对经济增长给国家所带来的压力。表明,知识成为行政运行中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要素,伴随着知识性的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等相关科技的成长、繁衍,知识性工作成为行政效益、效率的基本来源,知识进入所追寻的行政目标的每一个环节。政府在实施知识管理过程中需要运用政府系统知识和智慧的整合来提出政府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之下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知识管理着力于组织调整和管理方法的探索,通过消除交流障碍来营造知识共享的环境,同时,建立广泛的外部网络系统,将信息技术转变成真正有竞争力的工具它要求,构建政府获取、开发、应用知识的管理系统和知识战略;组织协调好政府内外部人才和资源,实施政府的知识战略;有效利用知识,改善政府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知识的角度来检测行政管理的状况,不断提高政府的知识管理的行政能力。第四,网络技术促使行政组织管理平等性一一等级森严权威的“金字塔”结构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使其由阶层(等级)型变为水平(自由)型,与信息传递方式紧密相连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就从尖顶的“金字塔”型变为扁平的“矩阵型”,原有中层行政层次组织的传输的纵向职能受到很大挑战,分工细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将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职能相近的行政组织的整合成为必然。同时也表明,网络推倒了传统管理砌就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级森严的“金字塔”,拆除了横隔在他们中间的妨碍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藩篱,还他们平等地位。通过网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可以瞬间直接沟通管理幅度原则为信息幅度原则所取代,因此,行政组织将发生三个巨大变化:一是扁平化。行政组织内部为提高沟通效率,信息沟通方式,就要进行改革,减少组织层次。利用网络,行政主体可以在不减少甚至强化控制的情况下,将组织建制设置得更合理、有序,可以让网络取代中层监督和控制部门的大量职能,通过网络交互服务功能,可简化行政办公活动,包括网络交互收取回执、获取在线资料、行政会见等。使行政组织的管理层和机构明显减少,使上下直接沟通,最高决策者通过网络能够迅速对各种决策后果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决策采取纠正行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服务,目标变了,机构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如仍沿袭和维持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机制,则许多机会将不复存在,将给有效竞争带来很大影响。二是分权化。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地方或部门都有了许多自主决策权。但在网络技术影响下,网络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渠道,使行政组织内部、各环节的信息传递可以直接进行,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将通过网络联结为一个整体。同时,在网络上,公务人员以知识工作者的身份出现,具有较大自,能够实施自主管理。网络促使行政组织扁平化,使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结点,使直接平等沟通成为可能。当发现问题时,自己可以当机立断的处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高层管理者请示和咨询。自主性管理体现了公务员的尊严,有利于公务员自我管理意识的增强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因此,整个行政运行中的权力集中度还将进一步减弱,分权性还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控制主要是通过基层或部门承担必要的责任和制度化、规范化、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实现。三是虚拟化。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纳入到联盟体系中,形成网络组织。虚拟行政机构,它是借助网络实现内部沟通并开放窗口为服务对象服务的。行政组织的核心是提供服务,以往必须在某一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某人对某人的情况下服务才能实现,虚拟化取消了这种的繁琐,抽空时间、地点、对象,直接回归核心—服务。也就是行政运行可以实行虚拟运作,将现实的资源迅速整合为一种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临时性行政网络组织,实行相关行政资料的共享,优势互补,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行政对象变化的需求。虚拟行政运作产生虚拟行政管理,网络虚拟行政管理要求行政主体利用信息、知识去管理和协调各种协作关系,确保以最优的方式进行合作。行政组织内部也可实施虚拟管理,即借助外部力量,将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有效、规范控制的前提条件下交给外部专业组织去处理。目前发达国家出现了虚拟办公室、虚拟工作小组、虚拟投票箱、虚拟议会等。

上述情况下,政府组织在精减人员和机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对象为导向,以高效优化为原则,利用网络,建立以行政运行主要环节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实行组织内的柔性化管理,繁捷化的决策,对行政组织内部机构职责、权限重新调整和设定,设置科学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人本管理机制,如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创新机制、监督监控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多种合理机制。

第五,精确性改变着行政管理载体工具——数字化管理的跃然出现。以往的交流,信息不是类比的就是实体的(尼葛洛庞帝谓之曰“原子的”)。而信息时代,信息以数字形式(即bit,位元)存在,一切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字0与1,这样就实现了A(atom)到bit的转变。统一性、可压缩、光速传递、传输品质优良是数字化的突出特征。因此,行政组织内部在沟通上将由类比式(备忘录、报告书、打电话、图形图表、照片、模型、会议记录等等)转变为数字式。政府方案的实施和运作都将记入到浩渺的数字海洋之中。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7

1、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政治学类的课程偏多 

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分化而来的新专业,由于学科门类的重新调整和专业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的学习不仅仅包含政治学,还包含着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被赋予了多个方面的学科的属性,不应该在各个方面都存在政治学的影子。 

目前看来,我国本科院校为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政治学类课程就有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原理和国际政治学等,政治学类课程设置的偏多容易压缩其他课程的学习时间,将行政管理专业的综合性冲淡,混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生心中的定位。我国对于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学生们要对于行政管理领域有关的学科,例如政治学、经济学等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进行熟悉和掌握,对课程设置的不均衡会误导学生的学习侧重,分散学生的学习精力。 

2、课程之间的设置不存在必要的链接和联系 

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之间应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课程之间应该建立必要的联系,但是实际上,我国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学科之间却不存在这样的关系,课程之间的链接也不是很清晰。例如,当前的一些院校为了使行政管理专业和学校的其他专业共享一个教育平台和一些教学模块,而开设一些与行政管理专业并没有什么关系的课程的现象,比如心理学;又如行政管理专业所开设的公共管理学和公共关系学等课程与行政管理专业其他的课程之间并不存在联系。相应的,有的课程设置却又显得过于重复,如政治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这两门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上也对学生造成了重复教学,知识点重复的学习也会浪费学生宝贵的时间。 

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课时的设置上,我国一些本科院校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课时上对于重点课程和非重点课程的分配不均导致学生对于专业的学习重点偏移,节数上的分配不均会导致学生在学习上的精力被分散。这样不科学的课程规划也会耽误课程的教学计划,影响课程教学的进度。 

从课程的师资力量看,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的教授过度依赖现有的师资力量,有些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建设不完善,师资力量远远落后于专业和课程发展的脚步。随着时间和历史的推移,师资力量在课程上的分布显现出不合理的局势,具体体现在每门课程的师资配置上教师的数量和教师的实力的分配,一些课程的教师比较充沛而一些课程的教师却比较匮乏。这对于学生的实践教学也是一大困境。 

(二)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上存在误区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这一文件对于本科院校行政管理论文专业的学生做出了明确而要求,注重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等方面知识的人才,使得培养的学生成为既可以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也可以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人才。 

1、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内容上的误区 

我国的教学事实与教育部的要求明显的不相符,客观来讲,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教育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是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缺乏疏导,另一方面是对于学生能力方面的要求含糊不清。 

知识结构是一个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主框架,传授知识的课程占到了总课程的65%到70%,占用了学生大量的受教时间,但却没有一个合理的知识框架,教学上学习框架的不清晰就会导致学生对于整个专业知识的学习处于一个懵懂状态,而学生的能力则是本科院校需要者重点培养的,我国现在重视能力型人才,而教学内容上的注重知识的传授忽略能力的培养必然会使学生走出校门后难以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 

2、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上的误区 

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上的误区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一些学校将教学的目标更多的定位在对学生知识的传授上,认为教授的重点是尽可能全面的知识,因此在学生本科四年的学习中,为学生设置的课程繁多而重复,忽略了学生能力的培养,这样虽然可以将学生的理论知识巩固的很扎实,但是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发挥和应用却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另一方面教学目标的误区是有些学校认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就要具备直接胜任工作的专业技能,这使得学校为学生设计的课程多是偏向于"操作性,实践性"的课程,使得学生专业知识的基本功比较薄弱,从而造成学生适应社会的短期性。这两方面的教学目标的误区均会造成专业特殊性质的丧失和学生无法适应社会的严重后果。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内容和授课上存在不合理,而且我国的教育偏向通识教育,所有高校同专业的课程都很相似,学校所设的课程缺乏自己的特色,不能凸显学校的行政优势,像这种在课程上的误区将直接导致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出现漏洞。 

(三)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 

1、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手段较单一 

我国现阶段的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教学手段过于老套、教学方法过于呆板,还沿袭着老一套的"填鸭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课程的教授多以书本为主,过分强调教授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多通过概念和与原理出发来对知识进行讲解,而对通过复杂现象进行归纳、分析来传授知识的教学手段不够重视,对知识的讲解缺乏综合性和真实性,导致教学呈现出理论化的态势,仅仅是抽象的说教,缺乏趣味性,无法勾起学生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兴趣,而培养不出学生的处理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手段上的不足也是制约学生能力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2、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方法较单一 

随着电子化时代的到来,课程的教学都从"板书教学"逐步走向"多媒体教学",当然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也包含在内,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实际上却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学习。板书是一种单维的教学方式,学生可以在老师书写的时候对已讲的知识进行消化,有时间进行思考和抒发自己对于知识的感悟,有利于老师对于理论性知识的阐述和展开和学生的互动,但唯一的缺点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多媒体教学"相对于"板书教学"来讲可以帮助学生融入这个电子化的时代,但是采用"多媒体教学"往往是弊大于利,有些院校的课件仅仅是对于内容上的复制粘贴,课件表面上做的五颜六色,但是实际内容上却是乏善可陈,无法传授学生真正实用的知识。 

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二者在教学上应该相辅相成、和谐统一、互为条件、彼此之间有这必要的链接,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之中。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教学状况来看却不容乐观。 

(四)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硬件亟待加强 

1、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亟待加强 

随着报考本科院校人数的不断增加,行政管理专业每年所招的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教学的管理和教学硬件设施也要不断更新优化来适应每年学生人数的增加,报考学生人数增长过快导致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硬件的更新远远跟不上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迫切需求,教学质量而因此大打折扣。例如:教室大,听课人数较多,教室里的音响设备却不完善,导致部分学生的听课效果受影响,教师对于数量庞大的学生进行管理分散教学精力等,都会导致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受到影响。 

2、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硬件亟待加强 

教学硬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老师教学的完整性,教学硬件的不完整使得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讨论、互动教学、案例分析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影响,使课堂的教学很难有效的组织和展开,教学硬件的完善是教学能够正常实施的基础和必要因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想取得突破,教学就必须建立在严格的教学管理和完善的教学硬件上,这样才可以使学生知识技能更进一步的提升,政务实验室、案例教学实验室等这样的教学硬件设施不存在,学生就无法切身的收到知识的熏陶,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就无法得到提高,学生无法真实的收到专业的锻炼和磨练。 

(五)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和师资结构有待优化 

1、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不完善 

一些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是学校转型以后新增出来的课程,课程的教授也是由其他专业的教师来担任,教师精力分散,使得师资队伍不完善,长期以来就会导致师资队伍的滞后性。还有一些教师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掌握的知识不全面、不精准,授课内容上不能对应上专业学生的需求。教师对于知识的掌握和精准的传授关系着学生对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因此始终队伍的建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行政管理专业师资结构的不完善 

师资结构的分布也就是知识传授结构的分布,科学的师资结构是有条理的传授专业知识的基础。但是有些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结构受师资队伍不合理的影响呈现出结构混乱的现状,导致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严重欠佳,这对于学生的教学是一种很不利的态势。 

二、解决行政管理专业教学面临问题困境的对策 

针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上所存在的问题,应该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来改善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教师的授课水平,改善外部环境,使得学生可以处在一个最优的学习环境氛围之中,这是一项非常复杂且艰巨的工程,涉及到诸多的教学课程及硬件的优化和改善。我们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实施对策: 

(一)合理设置课程,使其具有专业特色 

每个不同的专业都应该具有专业课程本身的特色,行政管理专业也是如此,在课程的设计、实践教学上应该注意:避免设置与本专业没有关系的课程,分散学生的学习精力;注重课程设置的合理性,避免较差设置课程,造成重复授课的后果;突破学科的单一取向特点,打破行政管理专业不同学科之间的间隔和壁垒,使得同一专业不同学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融合,建立学科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链接关系,使所有学科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也有利于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 

(二)准确确立教学目标,更新教学内容 

行政管理人才日后注定要涉及公共政策、公共事务等领域,所以教学目标的指定要着眼在多领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上,既考虑到专业知识的培养,又要注重素质的培养,公共管理日趋复杂,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和社会的需求相契合才是真正的教学目的。而教学目标不断的更新定位一定会带来教学内容上的变动,我国的现状是重文凭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而这种现状非常不利于行政管理人才今后的发展,因此在教学内容方面就要将文化知识的学习与专业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培养真正能够适应社会、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 

(三)创新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 

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起着主导作用,而学生是教师主导的主体。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要有所创新,鼓励学生在课堂上踊跃发言辩论抒发自己的见解,拟定题目,使学生搜集资料进行调研与撰写文章,使学生动手动脑来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能力。教学手段上要求将"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既可以增加教学的速率,增加对学生感官的刺激,又可以使学生获得足够的对行政管理专业新知识的反应的时间,将二者相结合,是知识的学习对于学生来讲成为一种乐趣。 

(四)加强教学硬件的建设 

教学硬件使得学生有一个更加完善的学习环境,是学生融入学习的重要因素之一。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一些政务实验室等让学生真实感受的教学硬件,教学硬件的完善可以让学生开阔视野,进一步让学生与社会接轨,使学生就业时更容易融入社会。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融入实力雄厚的师资力量,使得教师教授的课程与教师所擅长的科目相一致,优化师资结构,减轻教师的课程负担,教师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研究和传授之上,保证学生收到最佳的教学授课。师资力量是培养人才的关键,合理的师资结构可以促使教师迸发无限的潜能,对行政管理知识的教授也将迸发无限激情。 

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要不断的进行完善,培养出适应社会、知识才能与文化素养兼备的复合型人才,这不仅仅是教育人员的目标,也是整个社会的共同目标。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8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为基础,以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为重点,以促进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方向,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打造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现富民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总体把握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立足我市实际和产业特色,着力发展知识产权事业。

2.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市场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激励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强化政府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府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促进政策,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3.激励创新与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鼓励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形成自主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4.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整体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设立在我市产业聚集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消除零专利。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比重显著上升,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专项任务

1.大力推进专利战略,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以食品工业、盐化工、造纸、生物医药、信息产业、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等支柱产业和特色领域为重点,在优势领域和支柱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的培育,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提升。到2020年,年专利申请量超过6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进入全省前10位。

2.实施商标战略,培育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以企业和主导产品、主导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行业。力争每年新发展注册商标150件,到2020年全市注册商标达到3500件,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3.发展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以主要农作物、畜牧养殖业、水产业、林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等新品种的选育为重点,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动植物新品种权,加强新品种繁育推广和动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服务体系,积极申请动植物新品种及其种植、养殖方法、加工技术的专利,并积极寻求商标保护。对具有传统优势和独有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原产地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全市农业产出效益和竞争优势。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知识产权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集约化生产、特色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4.加大对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按照继承保护、开发利用、创新提高、产业化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开发与保护机制。扶持传统知识的整理和传承,大力挖掘我市的民间文艺作品和遗传资源,重点开发中医药、民间曲艺、民间戏剧、民间工艺等资源。通过市场化的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5.依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有效遏制群体专利侵权及反复专利侵权行为,打击恶意盗版、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部门协调、区域协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

四、主要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支持企业打造知名品牌。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联合重组、特许经营、补偿贸易、许可、专利联盟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打造出具有我市特色的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2.提高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建立健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科研开发、技术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和引导在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创造联合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发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形成一批原创性知识产权。

3.支持群众性的发明创造、艺术创作活动。开展“杰出发明家”和“民间艺术家”评选活动,激发社会公众的创造积极性,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艺术创造。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以及知识产权、工商、质检、文化等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逐步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配备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较多的县(区)可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或在当地的科技局内部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

3.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制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专利、商标申请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加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对符合国家政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极引导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对涉及重点企业、行业的重大知识产权争端和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法律援助,避免或减轻损失。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制定和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机关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发挥行政执法便捷的优势,开展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建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的保护机制。

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健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着力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和维权援助渠道。

3.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和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海关执法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工作,制止侵权货物出入境,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4.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四)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导向

1.引导企业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专利技术,市科技经费、市重点项目资金等要予以重点倾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并购、重大技术设备引进等重大经济活动,实施责任主体要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予以指导和监督。

2.对招商引资中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的立项要进行专利信息检索。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家、省、市重点扶持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引进的高新技术,特别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在项目考核时应增加评价指标系数。

3.完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各级政府应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必要的经费,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优势企业培育、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导向作用,形成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导向,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市政府对知识产权事业经费要逐年递增,重点用于知识产权维权执法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保护工作,以及表彰和奖励在知识产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我市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资助按漯财教〔〕8号文件《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所需资金从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安排,并逐年增加。根据《中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有关规定,专利受益企业或受益人,还应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其取得的经济效益中给予相应合理的报酬。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参与起草或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等重要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4.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重点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瓶颈问题。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人才引进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规范办理并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工业园区申报、资质认定与工程实施验收的评价标准之一。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凡获得政府资助的重大、重点研究开发及产业化计划项目,必须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把是否申请有国家专利作为该项目完成质量的重要评价标准。

5.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合理分享。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防止知识产权滥用,预防和制止不法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合理的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利用,实现知识产权成果效益的最大化。

(五)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社会群体的知识产权培训。

2.逐步推进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学历教育。逐步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在全市继续推进中小学创新教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高等院校应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在读学生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3.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各级党校的知识产权培训作用。逐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将知识产权培训全面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采取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分行业组织培训,培养各类专门人才。

4.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的咨询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把知识产权作为单位及科技人员考核绩效、评定职称、晋升职务考核内容的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9

各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促进全系统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交工作进程,构建和谐湖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根据我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规划和交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五五”普法期间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交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党中央有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务员要重点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方法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依法行政理论、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掌握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和国家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法律法规。

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尤其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及其他与交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类交通学校在校学生要重点培养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等,要学习和了解各类交通专业法律知识。

三、工作安排

为增强规划实施的实效性,各单位根据普法重点对象的侧重点,在抓好全面学习的同时,要明确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

2007年,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行政复议法》等;交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公路法》、《港口法》、《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

2008年,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船员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水上交通安全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等。

2009年,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立法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招标投标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

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审计法》、《公司法》、《破产法》、《担保法》、《节约能源法》、《物权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

四、工作要求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10

(一)实现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越来越多的独立学院开设了行政管理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目标一般定位为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必需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未来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在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时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这种能力不可能通过传统的“粉笔+讲课”的教学方法培养造就,而案例教学是培育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磨练他们战略决策能力的最好方法。

(二)满足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特征的需要传统教学方式的授课方法一般是通过演绎推理来传授知识,其逻辑起点是较正式地阐明概念结构和知识体系,然后用例子来论证,教师授课辅之以音像、阅读、习题和练习等有效方法传递技术、原则和具体事实。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对实践高度依赖性的专业特点决定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贴近社会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的课程特点决定了在该专业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除了适度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外,更需要加大案例教学方式的比重。不同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不尽一致,但大同小异。其中开设的核心专业课程中,诸如行政管理学、管理学原理、地方政府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技术等等,大多适宜采用案例教学法。

(三)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的需要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一般按照书中的理论体系、知识结构等既定模式进行讲授,这种方式只要求教师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学技巧,按照书本将理论知识讲述清楚即可;而在案例教学中,因其是双向互动式教学模式,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的要求很高。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将理论和实践融合贯通。要熟练地驾驭和运用案例教学方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教师日积月累地实践和摸索,决不是经过一、两次简单的培训或观摩他人的教学就可以运用自如的;行政管理方面的理论和案例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相关案例素材的搜集、编写必须与时俱进,贴近社会实践。要确保良好的教学效果,担任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惟有持续不断地提高理论业务水平才能胜任。

(四)针对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生源特点因材施教的需要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生源状况来看,学生大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兴趣爱好广泛,具备一定文体特长,容易接受新事物、新观点、新理念,动手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全面。多年的办学实践表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才艺比赛等方面往往能取得优于校本部同类专业学生的成绩,他们在人际交往与沟通、组织与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更为突出。但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普遍学习基础不很扎实,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够,文化课成绩较差。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生源的特点决定了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将他们吸引到课堂上来并提高教学效果适宜采用案例教学。案例具体、形象、生动、有情节、吸引人,通过场景化的分析和解读,不仅能强化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记忆,还能有效引导他们“思考”、“发问”和“释疑”,促使其主动思考和解决问题,有效地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

二、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有效实施面临的障碍

目前,作为管理类专业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我国很多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都程度不同地采用案例教学法,但其在具体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在师资力量方面案例教学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满堂灌式的全新教学方法,教师在其中的角色类似于电影导演,导演水平的好坏高低直接决定着影片的质量。因此,案例教学对老师的组织教学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在许多独立学院还属于新办专业,师资力量原本就不足。而长期以来传统教学模式占据主导以及对教师进行案例教学培训的缺乏,又使得能够熟练运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老师更是凤毛麟角。由于该专业教师大多是从政治学和社科专业发展而来的,因而其知识结构中政治理论知识所占比例很大,而其他学科知识,特别是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相对欠缺。另外,该专业教师的实践知识不够,行政管理实践经验的缺乏会对案例教学造成制约;进行案例教学需要付出比传统教学方式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独立学院又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许多老师没有主动地加强学习以提升自己的案例教学水平的热情和激情。即便是那些积极尝试案例教学的教师,在案例选择、编写、组织课堂讨论、总结等环节上都还存在诸多不足,其实践和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案例教材和案例信息库建设方面选择和编写好教学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中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针对性、客观性、时效性、思考性和难度适宜等特征。当前国内各高校自己编写的行政管理专业方面的案例教材并不理想,缺乏经典案例,而且案例更新跟不上社会变化的实践。每所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在加强学科建设,但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战,造成低水平的重复。总的来看,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所能选择和使用的案例教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知识点案例多,综合性案例少;二是偏重定性研究,忽视定量分析;三是国内政府管理案例多,国外政府管理案例少;四是政府管理案例多,非政府公共部门管理案例少;五是着重于描述说明,背景和数据材料介绍少;六是体系不统一。案例信息库建设的不重视与高校之间的相对封闭性,致使有限的案例信息库无法实现共享,由此导致案例教学所需的行政管理案例资源不够丰富。

(三)学生素质方面案例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个人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基点,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方式,让学生直接运用行政管理理论知识来分析、研究、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但长期以来,尤其是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差,不少大学生习惯于被动地听,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思考,习惯于死记硬背,而不是质疑批判;习惯于接受现成答案,而不是自己去寻找答案。由此导致学生对案例教学普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1)部分学生不重视案例讨论课,他们不愿意课前认真阅读案例材料、查找相关资料、撰写发言提纲;(2)部分学生缺乏团队意识,不习惯小组讨论问题,课堂发言不积极;(3)部分学习小组成员存在较严重的搭便车现象,直接影响实施案例教学的效果。因此,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多数学生对实施案例教学畏难心理较重,学习的主动性、参与性、积极性不高,案例教学也就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

(四)基础设施方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不等同于课堂上的案例讨论,而是一种模拟式的教学实习,因而需要一定的教学投入并建立专用的教学设施,才能适应案例教学的需要。由于独立学院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母体的教学资源,不仅教学经费投入少,而且教学基础设施不完善。在现行的案例教学中,除少数院校的案例教学设施比较先进以外,大多数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缺乏足够的信息资料、专门的案例教学教室、完善的多媒体教学工具和高质量的课件等。滞后的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案例教学的需要,更不能提升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五)教学安排方面教学安排方面,许多独立学院一级行政管理专业要招好几个班,而专业教师人手不足,只能采用大班上课的形式。以笔者所在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为例,教学规模常在60人以上,开班上课的人数偏多,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无法组织有效的课堂讨论,难以调动和激励每一位同学参与进来,导致大部分同学消极应对,这种教学安排严重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三、推进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案例教学的措施

(一)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师资队伍案例教学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水平,因此我们需要大力加强案例教学师资培育工程,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案例教学师资队伍。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应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引进高层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开设行政管理案例教学培训班,或者是组织相关承担案例教学任务的教师到其他高校(有条件的可选派优秀教师出国)进行案例教学观摩活动,以提高其案例教学技巧和教学技能;通过机制创新,激发教师从事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加强独立学院与公共部门的互动,独立学院应创造条件通过专业教师在政府或其他公共事业部门挂职、担任顾问等形式,激励老师积极申报和参与政府公共部门的科研课题,促使教师更深地理解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避免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有条件的独立学院还可以从政府和其他公共事业部门聘请部分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理论功底深的领导干部,兼职担任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案例教学老师或进行专题讲座,或者聘请有着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已退居二线的党和政府的高级领导干部担任行政管理专业客座教授,以补充和增强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力量。

(二)加强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材和案例信息库建设由于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搜集制作成本很高,为了提升案例教材的质量,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全国开设行政管理专业高校的专业建设情况,指定在相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先的高校分别作为这些课程案例教材的主要搜集制作主体,引入竞争机制,优先拨付所需经费,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案例信息库建设,促进高校之间分工协作,克服各高校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3]

(三)更新教学观念,提升学生适应案例教学的能力学生方面,在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中,教师要通过介绍行政案例教学,消除学生对行政案例教学的心理障碍;通过有意识的引导,让学生自己去查阅资料,通过个体独立或群体合作的方式做出分析和判断,积极寻找多种答案。这样经过反复学习和领会,学生无形中就会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教师通过养成虚心聆听他人说话的良好习惯,言传身教地教会学生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增强其说服他人的能力。

(四)加大投入,加强案例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独立学院应从有限的财政中拨出资金,支持和加强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订购行政管理专业方面的图书资料,建立一些专用的案例教学教室、行政管理案例库、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室、行政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等,通过体制创新共享独立学院母体学校行政管理专业已有的案例教学资源等。

(五)调整教学安排,改革传统的学生成绩考核内容和方式在案例教学已成为管理类课程教学的一种主流方法的今天,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案例教学的组织应采用小班形式,以笔者从事案例教学实践的经验和体会来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人数规模应在20人左右为宜。教学评价或教学考核绝非教学活动的终止和总结,其本身也属于专业教育的重要环节。评价是引导教学的重要手段,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首先,在案例教学初始,应明确告知学生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则与要求,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核,恰当安排学习计划和调整学习方法,避免诱发不良的应试心理而“死读书、读死书”。其次,在案例教学期间,加大平时考核在结业成绩中的权重。考核事项可包括分析案例写心得、撰写学期论文、难点热点辨析讨论、知识点自学答问、学习态度等方面。最后,优化考核考试制度。传统的以期末书面考试为主的考核手段过于单一,难以全面衡量学业水平。因此,要实行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既重视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达到全面考察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例1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围绕我县龙头支柱产业、重点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提高县域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推进创新型*建设,提升*对外开放形象,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把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大幅度提高全县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综合保护水平,将*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县。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在全县建立50个知识产权基层工作站,同时发展、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5家,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覆盖

——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专项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

——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抓好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产业化,在全县扶持和培育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2年,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件以上,年授权量达到1000件以上,其中企事业单位申请量占40%以上,发明专利比例达30%以上,涉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全县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2年拥有注册商标2000件以上,其中省、市著名商标达8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5件。逐步形成以新能源、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以及特色农产品生产为主的知识产权集群。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建立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局、*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质监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加快优化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在全县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重点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创造优势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并引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开展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平台。

(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入支撑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300万元资金作为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并随县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资金专项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试点示范、表彰奖励、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专利转化实施及产业化资助等。

2.加大金融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信贷支持,将金融机构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化的信贷资金额度;该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指标。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对创新活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权质押融资业务。

3.强化税收、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其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制度,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针对县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分类、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文献检索利用等方面的知识,有重点、有层次的培养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科技人员。围绕县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和方法,打造一支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人才队伍。

(四)健全县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县文体和新闻出版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逐步建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3.探索建立企业维权、行业自律、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自律和保护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管理者沙龙、科技人员沙龙等活动,探索通过协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逐步在全县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制定协会会员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1.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和“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重点做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在三年内使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100%受训,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60%以上能够得到培训。针对我县农业现状,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业主、农业龙头企业普及专利保护、原产地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集体证明商标、特种蔬菜栽培技术保护知识,培训面达50%以上。

3.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在学校开设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讲座,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小制作、小发明等科技活动,鼓励学生把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加以保护,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在县内认定30所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六)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的良好环境。

1.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追求成功,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动得到鼓励,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肯定,创新财富得到保护。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2.优化政策环境。做好经济政策、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联动。在县委、县政府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政策中,要加入具体的知识产权内容;在县科技杰出贡献奖、县科技进步奖评定的政策规定中,加入具体的知识产权指标。

3.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将年度专利申请量等知识产权具体指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道)的考核目标,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实施及产业化等作为考评内容,把知识产权奖励纳入县委、县政府科技奖励范畴。县科技(产业)计划项目,要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判据”的方针,将知识产权贯穿于计划管理全过程,在项目立项、验收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等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审查的作业流程,企业新产品研发要明确知识产权的产出目标。在技术创新中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对职务发明人的“一奖两酬”制度。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龙头支柱产业知识产权促进计划。以“一龙头两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指导,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编印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办法示范文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借鉴;指导县内重点优势企业采取“突围”和“包围”、自创和并购等各种策略,有效规避他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指导企业实施好“走出去”战略;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和技术研发机构的考核评定中,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鼓励把科技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尤其是申报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鼓励优质产品及时注册商标,培育著名(驰名)品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及时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战略。力争三年内培育13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建立专项资金。

(二)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促进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冬草莓基地、优质枇杷基地、二荆条辣椒基地、成都麻羊基地和农业园区,以精细蔬菜、高效养殖、优质果品、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支柱产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实用新技术的专利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优质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包装外观设计、商标注册、集体证明商标、原产地标准化认证等。提高县内农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登记的数量,打造*农产品著名品牌,利用知识产权策略打开国内外的市场销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三)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计划。发挥科技三项费、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孵化资金等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对专利转化项目立项上优先安排,科技经费资助上重点倾斜,重点支持“一龙头两支柱”产业等领域发明专利项目的转化实施,并积极倡导通过专利许可方式转化专利成果。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县专利数据库,在网上免费宣传、推介专利成果,促进专利的转让、转化实施。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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