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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4-19 10:19:12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1

一、前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进与完善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制定相关的政策来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但是民营科技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以及资金运转比较困难等原因,使得自身在融资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科技企业的继续向前发展。

二、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民营科技企业在近些年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相关部门以及民营科技企业等都采取了多种措施来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虽然这些措施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以及解决融资中存在的问题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民营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当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

(一)直接融资的渠道被严重的阻塞

直接融资渠道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直接融资渠道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在相应的制度方面还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因此,民营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被严重的阻碍了。民营科技企业由于生产规模比较小,因此需要一些小资本的市场模式来进行自身的融资。但是我国的小资本融资体系还不够健全,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阻塞。总之,我国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才会导致民营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被严重的阻塞。民营科技企业要想真正的意义上解决融资当中存在的一些显著问题,那么国家相关部门就一定要根据我国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体制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二)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在资金方面表现出不足的现象,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以及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那么民营科技企业一定要通过向银行贷款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银行向民营科技企业所发放的贷款不能够很好的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民营科技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属于非国有企业,而大部分银行都属于国有企业,这就在企业的性质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别,最终导致民营科技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我国大部分银行在向民营科技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当中,在很大的程度上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申请不够重视,对民营科技企业有一定的歧视性,经常将民营科技企业放在贷款的队伍之外。虽然我国的相关部门为了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已经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导致我国的相关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因此,我国的政策是好的,但是民营科技企业在贷款的过程当中还是感觉的比较困难,感觉自身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虽然,我国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但是民营科技企业在对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做的贡献占据着非常大的比例。如果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因为融资方面的问题而使得自身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那么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会被阻碍。因此,我国相关部门除了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之外,还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让银行提供给民营科技企业充分的资金来进行自身的发展。总之,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数量不足是导致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过程当中出现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三)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存在的局限性

民营科技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相对来说比较的小,那么民营科技企业在融资当中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民营科技企业的硬件以及软件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没有足够的贷款抵押担保。银行在向民营科技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当中,为了降低银行的损失,民营科技企业是必须向银行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物质来作为抵押物品的。但是,由于民营科技企业经营规模非常的小,没有足够的资产来进行抵押担保,因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任度。第二,民营科技企业经营风险比较高。由于民营科技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民营科技企业存在的风险如果发生,那么将会增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损害特别严重的话,民营科技企业将会破产。总之,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自身融资过程当中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对策

通过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过程当中存在问题进行较为详尽的介绍,我们对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相关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了解。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在认识与了解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一)注重采用多种筹资渠道来完善融资体系

民营企业由于资金的运转非常的紧张,必须通过向外界筹集资金来对自身进行发展。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当中,所采用的资金筹集途径主要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由于银行对民营企业信任程度不够高,而导致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较的困难。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以及更好的使得民营科技企业能够长期的稳定发展下去,民营科技企业一定来不断的拓展资金筹集的渠道并且还要对融资的体系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拓展自身资金筹集渠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第一,民营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的方法来进行资金的筹集。现阶段,我国对企业上市的限制比较的严格,因此上市的一些公司都是一些国有企业或者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大的民营企业,而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上市的数量还非常的少。上市是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资金筹资的一个比较有效的途径。因此,国家应该放宽企业上市的限制条件,让越来越多的民营科技企业来通过上市来进行资金的筹集。第二,除了通过上市筹集资金之外,民营科技企业还可以向政府申请财政补助以及政府投资等途径来进行资金的筹集。近些年来,我国为了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制定了多种政策来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的过程当中,可以利用国家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并且根据自身的能力,来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助方式进行资金的筹集。总之,民营科技企业拓展自身的资金筹集渠道是解决融资过程当中存在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

民营科技企业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是解决融资过程当中存在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但是民营科技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还是向银行来申请贷款。因此,为了使得民营科技企业能够从银行当中获得充足的资金,我国的银行应该对民营科技企业发放贷款的体质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国有银行在对相关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的过程当中,要注重于民营科技企业资金筹集体系的结合。除此之外,我国还应该大力的发展股份制银行,以此来最大限度的满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股份制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比较小,其中经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这样这些性质的银行将会把主要经营范围放在民营科技企业上面。民营科技企业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国家还可以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来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总之,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对民营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四、结束语

民营科技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问题一直阻碍着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虽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来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去进一步的解决。因此,社会在今后的发展当中,国家政府部门一定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去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保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凯,汪晓凡.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探析[J].管理科学文摘,2007(3).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2

随着贵州经济的高速发展,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贵州省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动力,成为贵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同时,由于自身以及外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贵州民营科技企业持续稳健增长的“瓶颈”。如何解决好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关键。

一、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中,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来源总的来说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企业不断的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长期以来融资的主要渠道。内源融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业主自身投资和企业自身盈余。据调查显示,显示有90%的企业初始资金来源于共同创业的成员、家庭成员或者朋友。而且企业规模越小,业主投入所占比重越大。外源融资是指不同的资金持有者之间资金的流通,具体到企业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对企业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集中性的特点。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源融资已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源融资已逐渐成为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方式,企业只有依靠外源融资来获取所需资金,外源融资分为两类: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现阶段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接融资的问题

直接融资是资金盈余部门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短缺部门的有价证券,资金直接从盈余部门流向短缺部门而不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融资方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主要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进入股票市场一直受到所有制形式限制。从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其中支柱行业中的骨干企业。据2006年统计报告显示,贵阳上市公司11家,上市公司总数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1位,是全国上市公司最少的地区之一,数量仅占沪深两市挂牌公司总数的0..72%。到2006年底,所有上市公司股票市价总量只占沪深股票市场市价总值的0.44%,上市数量偏少,发展速度远远滞后于全国,在全国上市公司中仍然处于落后地位。过高的“门槛”将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排斥在证券市场筹资的行列之外。而且企业如果要上市或者公开发行债券,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柜台交易是不允许存在的。并且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还要求提供通过审计机关严格审查的财务记录等,因此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要想从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是相当困难的。目前我市的实际融资情况是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不足10%,90%的资金需求来自银行贷款。在直接融资结构中,企业上市等股权融资占90%以上,债券融资不到10%。这样的融资结构是很不合理的。

这使得在正常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绝大多数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中长期投资只能依靠非正式的、小规模的集资或者股权融资取得,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融资方式的单一加剧了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难度,也成为了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

(二)间接融资的问题

间接融资指资金在盈余部门和短缺部门之间的流动,是通过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实现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信用社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大部分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政策性银行贷款偏向于政府扶持性项目和国有大企业,信用社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贷款所提供的资金也只是少部分。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尤其对于大量规模较小、自身实力较弱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很难在银行借贷到资金。从贵州现有的贷款结构来看,贵州小企业约有40多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70%以上,是推动贵阳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力军。然而,80%以上的小企业面临资金紧缺,融资难的问题,小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量的比例不到20%。贵州民营科技企业与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得到的金融支持较少。主要原因有:

1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对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条件和管理要求严格,商业银行对增量贷款普遍要求投向AA级以上的资质的企业,而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很难获得AA级以上的资信评级。甚至一部分银行规定,对县域以下的民营中小型企业不予贷款,并将民营企业锁定为贷款退出企业。

2、银行对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歧视”,贵州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大多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规模小、持续经营能力弱,并且信用级别不高,是银行认为借钱给贵州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风险大,使银行处于自身的安全性不敢向其贷款。目前中国暂时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中小银行,使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3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手续复杂,成本高,时间长,非万不得已不愿向银行借钱。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力高度集中,这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时效性强的特点不相适应。一方面,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另一方面,企业急用资金用于生产,两者矛盾比较突出。

4、银行与企业之间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在信息上的了解和掌握不对称,导致企业和银行在贷款上出现差距。

二、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局限性

(1)缺乏管理。贵州民营科技企业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信用不高,信息不透明。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贵州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较低;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

(2)财务信息失真。据调查表显示,80%以上的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会计报表不真实或者没有会计报表。由于贵州民营科企业的属于非国有企业,在现行的体制下,外部很难以得到企业的信息,并且很多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确实存在信息部透明,致使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从而使得贵州民营企业信用相对低下,从而导致了所谓的“歧视”现象。

(3)产权关系不明晰。在成立初期,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家庭成员或合伙人之间一般很难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对企业的产权进行划分界定。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出资者往往把自己直接参与经济管理作为投资收益和进行利益分配的唯一手段,不善于运用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正式的契约关系来约束或协调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利益企业今后的发展。

(4)人才资源的思想观念落后。目前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存在相当数量的观念落后。主要表现在没有长远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战略,人才选聘没有市场机制,结构单一,选拔不畅,没有真正用好所有的人才,其直接后果是导致企业发展动力不足,发展目标不明,发展步伐减缓,发展规模层次难以健康拓展,发展理念难以及时提升。

(5)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弱。民营科技企业大多集中在机电、家电、建材等行业,而在通信制造、通信软件、环保、医疗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少,尤其是从事高科技产业的比重小。随着竞争的加剧,如果不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将很难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2、金融机构制约发展

(1)银行贷款体制不利于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最广泛、最直接的融资方式就是银行商业贷款。国有商业银行现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授信管理体制,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基层银行往往只有贷款实施权,而没有决策权。又因为民营科技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增多,时间长,使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成本加大,这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时效性强的特点不相适应。致使许多民意科技企业只好放弃了在国有银行贷款。

(2)贷款“歧视”现象。商业银行贷款行为出现了贷款向国有企业一边倒的倾向,有的地方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足其贷款总额的十分之一。因为部分商业银行过度强调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执行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而民营科技企业本身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从而出现了贷款过程中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的问题,导致商业银行缺乏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贷款的服务热情,形成的根深蒂固的“歧视”,导致了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偏爱”。

(3)缺乏相对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与信用担保体制。从全国民营中小企业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因为无法落实担保而发生的拒贷高达50%以上之多。主要原因就是:一是全社会现在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二是贵州民营企业担保信用机构数量少且不够完善,因而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要做成一笔贷款,落实担保机构很不容易。

(4)金融机构缺乏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中央银行频繁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使得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因为准备金率上调而压制信贷规模,加之贷款基准利率也多次上调,这使得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急需形成完整的支持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

3、社会因素阻碍发展

(1)直接融资渠道处于缺位状态。国家处于风险分散考虑,塑造的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期望给国有企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渠道。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科技企业事实上却被排斥于直接融资的行列之外。

(2)缺乏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制定有关扶持各类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与法律法规以及具体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系统性法规的相关文件,使得贵州政府在扶持贵州民营科技融资与发展上无法可依,阻碍了贵州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进程。

三、解决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提高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建设

要提高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建设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加企业自身的建设:一是加快家族制向现代化企业制度转变,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提高贵州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而对于现在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家族特色——任人唯亲,家族成员占据重要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的状况,改为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在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环节,且企业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民营科技企业应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形成完备的财务管理体系,为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贵州民营企业家应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学习,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提高自身的素质,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三是不断创新。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创造条件引入风险投资,提高企业的效益。风险投资是一种金融与科技型相结合的权益性投资方式,将成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规模扩大提供便捷的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利用风险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案例。

2、拓宽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1)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可以借鉴德美日等发达国家,通过建立政策性机构和政府性金融机构两种途径搭建中小企业的融资框架,为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多元化的融资选择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安排。鉴于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小的问题,应该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其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改变现有的大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设计的金融产品的现状。要积极对待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创造条件积极支持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消除市场准入歧视,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和协调民间资本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业板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民营科技企业更新设备的资金问题。(2)拓宽间接融资渠道以地方银行为支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了巨大的小型金融服务市场,迫切需要社会地位与之对等的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以优质高效、管理层次少、成本低等优势,主要从事金融零售业务,正好适应民营科技企业的运行特点和融资需求,能更好地为贵州民营科技企业提供适合企业自身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其次,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创新,应在金融领域放松管制,促进金融深化,培育产权明晰的中小银行,发展多样化、分工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是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为贵州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贵州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策问题。

3、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促使担保功能的正常运行

贵州民营科技企业没有合适的贷款担保制度,是其难以取得贷款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民营经济担保体系是解决民营经济贷款难的重要环节。首先对于小额贷款,可以以企业自身的资产和项目作抵押担保,并逐步尝试使民营经济自身形成相对完备的贷款制度;其次为进一步保证民营经济的融资顺利进行,可以尝试建立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其担保基金的启动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资助、多元募集、滚动发展”的办法对民营企业融资进行担保;最后是对一些私营企业的贷款,可以尝试探索数户联保的方式,促成企业联合,这样既可以使企业之间相互担作为担保者,或者设立企业联合担保基金,使企业融资有强大的后台。

4、政府部门为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制定制度

调整国有商业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信贷政策,发挥其对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设立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其他融资渠道,其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消除民营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的歧视性待遇,积极为民营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创造条件,发展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切实解决贵州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保持贵州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并且要加大对这一问题的调查力度,争取早日制定出科学而实用的解决方案,才能是企业更近一步的发展,提高竞争力。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3

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某一特定企业或经济单位所需投资是通过该企业内部积累(留存收益和折旧基金等)提供资金的融资方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或经济单位通过外部金融市场获得投资的资金来源的融资方式。外源型融资主要包括企业直接融资(债权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银行借贷等)以及其他融资方式。

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创业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缺乏风险投资扶持,小型企业借贷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由于缺少新的资本金注入,往往无法抓住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规模的扩张。从融资方式来看,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资本规模也相对较小。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其投资项目多具有相对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讲求安全性、流动性的商业银行难以获得贷款担保以及贷款支持。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由于资产规模、效益指标等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国内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国外上市机会亦十分渺茫。以往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使股份制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以部分缓解, 但是1998 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对未经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加以关闭,更使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受到限制。

一、融资手段单一,严重依赖于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例较小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民营企业融资比例中内源性融资比例高达90.5%,而广东民营中小企业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内部融资的比重也达到60%。由此可见,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家自有资本以及企业的资本积累,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资本集中过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本文,资本集中却可以在短时间为资金需求方汇聚众多社会资本,而传统的资本积累虽然是使社会总资本扩大的主要方式,但这种融资过程是相对缓慢的,与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势头和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

另外,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内源性融资依赖严重,并且存在着长期性的特点。经营年限在5 年之下的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到92%以上的水平, 经营年限超过10 年才出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很明显,这于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面临着巨大冲击的同时也面临着广阔的融资空间,因此,拓展资本融通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20 多年来, 经济生产规模不断的壮大,驾驭市场的变化的能力在不断的提高,形成了以内源性融资为主导,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特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 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80%左右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初创时的启动资金有90%以上主要来自于资金持有者,当初的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解决,这也就从资本来源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我国民营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的原因。

二、契约不完备导致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股权融资受到抑制

投资者的外部资本是民营科技企业创立、生存和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当投资者将资本投向特定的企业家时,就将其资本的实际使用权让渡给了企业家。企业家的创业活动充满着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将资本投入了一项结果不确定的活动中,承担着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而且外部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多为流动性差的物质资本,其专用性程度较高,投入企业后其价值严重依赖于团队的存在和其他团队成员的行为,受团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敲竹杠”(hold-up)的风险较高,因而面临着事后被套牢的可能性较大,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

另外,从资本市场来看,与银行借贷和发行债券的间接融资相比,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有效途径。股权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面向社会融资,融资规模可以达到较大范围。融资连续性好,企业上市后只要经营业绩较好,满足配股条件,每年均有可能实施配股融资, 可以得到股票市场的持续资金支持。

此外,证券市场融资所获得资金具有非偿还性特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回抽出资,在未出现破产风波情况下,股价升高,说明公司效益稳步前进, 使得投资者自动持有股份或者更多的持有;股价走低,短期投资者大量买入,或者已高价持有者常抱有机会主义心理,继续持有或者更多的持有以保持较低均值成本。但是在我国股票市场不发达,市盈率高,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现象明显,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2 / 3,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严重伤害中小股民投资热情,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另外,投资者的赎回权和退出权的行使受到限制,致使投资者投入资金时顾虑颇多, 又由于民营创新科技企业的自身结构和产权不清问题,投资者多采取观望态度。

股票市场是企业外源型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由于我国缺乏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因此绝大多数股票资本交易都集中在沪深两市,而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阻力重重。2001 年末,沪深两市1175 家A 股上市公司中只有118 家民营企业,其中买壳上市的就有65 家; 而到2005 年上半年,1300 多家国内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包括借壳上市的才刚刚超过200 家。面对过高的上市门槛,很多民营企业主动将股票市场排除在自己的融资渠道之外。

三、融资渠道狭窄,债券的发行和银行借贷面临困难

目前银行贷款以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仍是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长期发展主要的间接性外源融资渠道。据2000 年中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向银行借款时,有63.3%的企业感到困难和很困难;时难时易的占22.1%;比较容易贷到款的只占14.6%,并且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以来都制约着我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外源融资渠道不通畅,导致民营企业高度依赖内源融资。同时,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方式以银行信贷为主,但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余额所占企业融资结构比重即使从长期来看最高也只是在5%左右徘徊。

本文认为造成贷款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对于所有制、业务经营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等3 方面的考虑。

1.所有制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表明,虽然作为市场的运作主体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信贷质量往往优于国有中小企业,但其在经济活动中却受到企业所有制的约束,受到不应有的信贷歧视。非国有中小企业在获得贷款比例上不占优势,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例更是杯水车薪。银行对民营创新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原因有三:其一,国家发展规划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其二,所有制结构决定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素质遭到置疑,“贷了就跑”(loan andrun) 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银行不愿在创新期投入风险资本;其三,民营企业容易被外资俘虏,成为外资间接约束和影响商业银行的工具。

2.业务经营成本方面

相对于大型企业贷款不仅资金规模大, 而且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相对较高,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在其创业阶段,贷款规模小,虽然潜在收益可能很大,但是巨大沉没成本的存在,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小规模信贷造成的成本差异又无法通过利率差的调整获得补偿,因此从规模经济角度决定了民营创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困难重重。

3.交易成本方面

①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方面。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对于企业信息的可获得性方面存在劣势,保证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的成本相当大。同时,“逆向选择”也使银行最终放贷质量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此外,发放贷款后银行要对所贷放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以确保贷款本息的回收。然而企业获得贷款后的“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银行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严重劣势,在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受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几乎丧失了对民营创新企业贷款的有效监督权。

②违约(破产)成本方面。相对于具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国有企业以及有大量可抵押固定资产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民营创新企业没有良好的可抵押资产作为担保。根据工商银行公布的2002 年上半年统计数据, 广东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为4086.40 亿元,而各项贷款的余额为2763.24 亿元,似乎尚有许多贷款空间。但是,我国《银行法》规定,在贷款是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或担保是不行的。而在进行低压借贷是,银行所承认的抵押品只有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而对于民营科技型创业企业,自身的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等无形资产, 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这就意味着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一旦失败,银行将承担其风险投资的全部风险。风险转移的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并且在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备的前提下,对于专利以及研发技术,银行亦无法通过剩余要求权来回收投资成本。

四、民间借贷市场的补充功能受到限制

与正规的金融市场融资相比,民间融资是民营科技企业更有效的资金来源:一是融资成本低,虽然民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比商业银行高,但是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贷款企业与借款人信息相对对称,例如对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贷款人的信用情况,收入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等都较银行信贷有更充分了解, 减少了信用评估、抵押资产等的交易成本。二是融资效率高,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申请、审批等手续繁琐,商业银行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往往不愿意从事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小额贷款。而在民间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对称,贷款决策的速度快,效率高,及时地满足该类民营企业的资金需要。三是交易方式灵活,民营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创新阶段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要求具有急需、高频、小额的特点,民间融资就其贷款方式、期限与利率方面,都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协商,灵活快捷地解决企业的融资要求。因此这种与正规金融市场并存民间金融市场, 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封闭与僵化,民间金融实际上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然而,结合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新创业企业成长较制造业等一般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动,除了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收益的不确定性之外,技术和产品的不确定性带来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加之产权制度的不规范,以及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共同导致民营科技型创新企业无法通过让渡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控制权获得融资,投资者在投资项目失败时无法顺利通过剩余索取权挽回投资。

五、缺少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以及本身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也显得力度不够。另外,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营风险以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信用评估较低的问题。同时,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较大和契约的不完备也导致中小金融机构对创业者评估偏低。此外,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未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 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综上,现有民营科技企业在创业之初时,面临着融资手段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其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带来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民营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估偏低,导致广东省的民营企业家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个人和家族的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则更多靠企业留存收益和折旧等内源性融资。1999 年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分支机构)对北京、温州、顺德和成都的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主要所有者、合伙发展人及其家庭。在企业创业后的后续发展投资中,62%的资金来源于主要所有者或其留存收益。因此,如何安排广东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结构,向投资者传递科技企业发展前景的有效信息,以及如何通过对融资契约的设计,在企业家获得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参与,成为本文开拓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2,(04).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4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风险;金融创新

1 引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正处子创业与成长阶段,这类企业的创业与发展过程面临着很多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束缚了它们创业及发展的步伐,使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民营科技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问题最为人们所垢病,这种“不公平待遇”得到了广泛关注。因此,解决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意义非常重大。

2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行为特点

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一般分为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蜕变期,每一个阶段在企业成长、规模和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也决定了各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特点。

2.1 种子期:该阶段规模一般比较小,无信用记录,外部投资者只能获得企业极少量而且模糊的信息,投资风险极大。因此,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内源投资,主要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内部投资者的投资。

2.2 初创期:这个阶段仍然存在技术及产品等各种风险,企业仍然没有抵押能力,无法得到资金所有者的青睐,这是民营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资金问题最为凸显的一个阶段,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与内源融资和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

2.3 发展期: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有了抵押能力和信贷记录,企业与金融机构等融资渠道的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这一时期,对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而言,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需求,但仍缺乏足够的抵押物、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企业在市场竞争、内部管理等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仍然不稳定。

2.4 成熟期:企业从中小型发展成为大型企业,具备了丰富的信贷记录,有了相对较高的信息透明度,不确定性风险降低,融资渠道逐渐拓宽,开始朝直接融资方向发展。

2.5 蜕变期:在经历了成熟期之后,企业可能会逐渐衰亡,也有可能会盲目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还有可能在清晰的战略指导下,通过合理的资本运作,将企业导入新的成长曲线。这个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发展战略是紧密相连的。

3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

我国民营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是:①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偏向国有企业,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了国有大中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因规模小,信用等级达不到规定,得不到银行业的支持。②存在不同程度歧视。信贷人员对民营企业的评价往往带有偏见,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普遍较差,因此尽量限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数额。③各类基金和担保公司作用不大。由于缺乏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和民间资本的进入,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也不成熟,风险投资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另外担保公司自身担保能力有限,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要求也高,因此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自然有限。④直接融资体系的问题。由于我国对债券发行条件和规模的严格限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国家规定对企业债券利息征收利息税,这样更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债券融资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可以从企业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考虑。内部原因:风险高、不确定性大、无形资产比重大、难以取得贷款、整体素质偏低、对融资渠道使用不充分等等;外部原因:缺乏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金融制度设计,缺少完善的市场融资保证体系,我国的中介服务体系仍不健全等。

4 突破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瓶颈的对策建议

融资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任何单一的措施解决不了问题,一般说来应该从下列方面着手解决:首先,提升创新力是核心。规范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信用机制,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力;其次,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及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证券市场,规范我国产权交易所,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股权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间展开金融互助合作;再次,建立健全融资保障体系。完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最后,完善政策法律环境。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实现政策性金融资源综合效能充分释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5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服务“两个率先”,强化扶持引导,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内,促进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更高的层次和平台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培育机制。发挥政府在境外上市工作中的引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在建立培育机制、构筑服务平台和落实优惠政策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促进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良好氛围。

——企业主体,自主决策。突出以企业为主体,企业自主决策,从实际需求出发,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统筹考虑,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滚动实施,梯度推进。坚持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关键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工作。

——突出重点,局部突破。集中力量,重点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较好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扶持,努力实现局部领域的突破。

——加强服务,构建平台。建立服务于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境外融资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作网络,对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目标任务

计划从*年起至*年底,通过三年的努力,支持我市10家以上的民营科技企业实现境外上市融资或步入上市融资轨道,努力造就一批机制灵活、竞争力强、在全国乃至全球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民营企业。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进

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梯度推进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境外融资工作。

(一)深入研究,了解和选择境外证券市场。充分利用省境外上市融资服务平台,了解和掌握境外主要证券市场的市场特征、投资结构、市场供需状况、监管模式、融资取向和进入门槛等,分析比较境外主要证券市场的优势和特点,引导我市计划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选择确定合适的上市地点。组织好拟上市民营科技企业境外证券市场实地考察工作,重点考察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同时考察境外知名的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

(二)调查摸底,建立境外融资载体库。积极开展境外上市融资调研工作,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融资需求,建立境外融资企业载体库。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新兴产业领域内,择优选择一批经营机制良好、主营业务突出、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跟踪调查,筛选入库,重点培育。*年,全市入库企业达到30家,*年入库企业达到50家。

(三)沟通协调,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牵线搭桥,推选一批实力强、有诚信、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供企业自主选择。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外上市融资培训活动,使企业尽快学习和掌握国际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准入条件、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境外上市融资专家咨询小组,定期入驻企业开展上市诊断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境外上市融资工作。制定我市境外上市企业培育与辅导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明确一批近期可以实现上市或步入上市融资轨道的企业,加强指导,有计划地培育扶持。对目前已步入融资轨道、有望在年底前上市的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做好帮扶工作;对目前已初具条件的企业,引导他们尽快启动上市计划,协助分析、选择合适的上市地点和上市方式;对目前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但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引导企业进行产权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为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奠定基础。今年底明年初,力争1-2家民营科技企业实现境外上市融资,到*年,全市实现境外上市融资或步入上市融资轨道企业达10家以上。

三、加强领导,政策扶持

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境外融资工作作为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协调,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6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3-0131-03

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对我市经济增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其中,活跃在信息技术、电子、医药生物等领域的民营科技企业更是得到长足发展。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困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新三板的出现,融资拓宽了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融资渠道,增加了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途径。在当前,民营科技企业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难度依然很大的情况下,新三板融资为民营科技企业打开了新的一条直接融资的方式。

1青岛民营科技企业新三板融资的状况的调查

1.1青岛区域性三板市场的构建与发展

青岛地区三板市场的构建始于2008年。2008年国务院发文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同年, 青岛市政府曾下文《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开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青岛高新区开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青岛高新区自2008年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培训辅导企业高管人员,迅速推进新三板试点准备工作。

2010年5月7日,青岛市股权交易中心将揭牌,这标志着青岛版“新三板”正式启动。青岛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融资平台,以市产权交易所为运行载体,主要立足促进中小企业股权流动和创新融资功能,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建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定期机制(初期每月一次),搭建网上信息平台(青岛股权投资网),结合产交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托管、股权挂牌转让功能,逐步健全股权交易流转通道,从而全面构建面向全市中小企业的直接投融资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渐打造成半岛地区中小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心,在国内北方同类城市中实现率先突破。

1.2青岛民营科技企业新三板融资的现状

2010年6月18日,青岛区域的首次新三板扩容,青岛浩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首批11家“新三板”试点企业与国内券商集中签约,正式启动“新三板”股改挂牌程序,项目涉及网络技术、新能源设备、工业自动化、精密仪器、动漫游戏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2011年5月10日,青岛高新区19家第二批新三板试点企业集中与券商签订了合作协议,至此,青岛高新区新三板试点企业达到33家。随着试点企业股改、尽职调查、内核程序的正式启动,园区内将形成特有的金融政策优势,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新的融资平台,为新三板试点企业进入主板或创业板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33家试点企业中,有6家企业通过券商内核推荐,2家通过预内核,后备企业资源储备达110家,备案资格券商达到21家。在首批签约的14家企业中,已有9家完成股份制改造,12家企业股权融资额合计超过1.7亿元;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超过1.2亿元,平均增幅达到45%;净利润增加合计1841万元,平均增幅达到65%;新增新产品研发投入2600万元,新增知识产权35项,9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家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家完成双软企业认定,1家完成动漫企业认定。

2青岛民营科技企业新三板融资中的主要问题

2.1基于新三板市场要求的民营科技企业自身问题

民营企业若到新三板市场融资,其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完善都是重要的先决条件。 但纵观目前多数民营企业的状况 却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至少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民营科技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多数民营科技企业都是小型企业,在青岛市的民营科技企业中属于小型企业的占 70%左右,这些企业的成立时间较短,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经理人与核心科技人员持股比例平均不足 10%,股权结构单一,基本上是出资者就是经营者,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信用意识不强。

(2)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由于多数的民营科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管理层次较少,管理权利主要集中在所有者手中,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在这样的关系结构内,不是依据明确的规章制度及合理完善的机制来运作企业, 不能把内部控制放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体现为治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经营决策制度缺乏,人力资源政策不合理,内部活动控制效果不尽如意,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等。

(3)企业的产品和市场竞争力不强,信誉度不高,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加大了企业融资的难度。在青岛市股权交易中心交易的这些公司往往规模不大,业务单一 ,受特定行业影响大。如果一旦某个重要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经营形势可能立即扭转直下 ,不给投资者留下反应时间。比如,这些公司往往过度依赖一个或者几个创始人,一旦公司主要创始人或者团队出现了问题,公司业绩和行业地位可能发生急剧变化。因此,投资者买卖中小企业股权的风险很高,投资者购买中小企业股权后,不能当甩手掌柜,要随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及时规避风险。显然,这会提高投资者的门槛,减少公众投资者的数量,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融资难度。

(4)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小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差,缺少精通会计业务的专业人员,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和披露的规范性,无法满足新三板融资的信息的需求。很多民营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会计教育,学历水平较低,没有专业职称,在未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前提下,财务管理很不规范。对新出台的会计法律法规,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了解很少,实际操作技术落后,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甚至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由于未透彻理解会计规则以及违背会计规则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2.2基于新三板市场制度性缺陷

(1)新三板市场成交不足,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够。目前,青岛高新区新三板试点企业达到33家,其中挂牌交易的只有14家。“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成交情况与“主板”和“创业板”市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估值水平也相对较低,普遍市盈率约为20倍左右,而“创业板”普遍在70倍以上。成交量和估值水平的差距,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对“新三板”兴趣锐减。

(2)融资主体范围有限。目前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科技园区的企业,而大量的园区之外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根本无法通过新三板来融资。另外青岛高新区的区域性限制也只能将符合入园资格的本地区企业推荐挂牌,使大量的青岛周边以及外地其他科技园区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无法入园。

(3)投资主体中的机构投资者比例过低。目前新三板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仍不容乐观,笔者调研了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科技有限公司,经统计,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仅占总投资额的10%左右。对于新三板的不熟悉,对于交易机制烦琐的抱怨,对于市场未来走向的疑虑,阻止了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进入。

(4)中介机构的参与热情不高。目前青岛新三板市场的备案券商已有21家,他们主要承担着推荐挂牌、信息披露督导、投资者进行股份报价转让、投资者风险提示、终止挂牌等等重要职能,人力投入成本非常大,但各家券商的经营利润水平却不高。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券商的收入来源于挂牌企业每年交的监管费,在新三板市场上没有其他收益,这与券商的期待值差距很大,导致主办券商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热情不高。

(5)“新三板”缺乏到“创业板”或“主板”的捷径。从“新三板”到“创业板”这一转板的过程,目前政策层面并没有明确的优惠,已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如果想实现转板,仍然需要进行和直接IPO登陆“创业板”同样的程序。这样,对很多企业来说,通过“新三板”曲线救国不如直接到“创业板”上市。

3完善青岛民营科技企业新三板融资的对策建议

3.1对民营科技企业制度的完善

(1)要通过新三板规范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新三板推出以后,按照新三板的操作规则,中小企业一旦准备登陆新三板,就必须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先进行股权改革,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层职责,因此挂牌后的中小企业一般都经过了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企业发展的后劲更足,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投资者的后顾之忧,降低了投资者对中小企业进行选择和辅导的成本。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讲,通过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企业在寻求外部融资时也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2)通过新三板完善激励机制。挂牌后的园区公司,能够更好地实现员工激励。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将直接体现在挂牌股份上,形成固定的公众效应,对普通员工形成激励。而对于持股的公司高级经理人员,将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捆绑后,他们将更加关注公司业绩,这种公众化的员工激励,实际上是员工股权激励的更高形式,将为公司和员工带来双重利益。

(3)要通过新三板严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新三板挂牌以后,由于受到较为完备的披露制度的制约,企业的经营状况时刻都处于外界的关注中,公司的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信息都需要定期公开披露。严格的会计审核制度,也将公司真实的业绩反映出来,这就要求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必须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做保障。

(4)要合理定位新三板,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很多预备加入新三板的中小企业本身效益很好,在所在的行业领域中亦有较大的影响力,但是缺少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划,未能构建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是想通过加入新三板,借助新三板的 “信号效应” 方便融资,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加产量,而缺少对市场需求未来发展方向的把握。 因此,合理定位新三板非常重要,必须对企业自身的优劣加以分析,借加入新三板的契机,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创自身发展道路。

3.2青岛区域性新三板市场现有制度的改革

(1)要打破对融资主体的封闭性,吸引其他科技园区的优质项目到青岛高科技园区的新三板市场来资本运作。可以尝试吸引让青岛高科技园区周边的民营科技企业到园区挂牌。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3月31日, 青岛市政府提出打造青岛区域性蓝色经济,开展蓝色经济区建设模式实验,2012年3月26日,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备受关注的《青岛蓝色硅谷发展规划》,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集聚海洋高端人才,建成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产业化基地,打造自主品牌。蓝色硅谷的建立,无疑会给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同时也为打破青岛高科技园区的封闭提供了条件,利用青岛的新三板市场,吸引具有蓝色概念的民营科技企业入驻园区,以青岛为核心,把整个山东半岛作为蓝色辐射区域,大量引进青岛区域外的具有蓝色概念的民营科技企业到青岛市新三板市场融资的条件已经成熟。

(2)要放宽新三板企业的挂牌标准,实行企业备案制。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公司都是创新类公司,对于创新企业不应看重过去业绩、看重财务指标,而是更应看重未来前景、看重创新能力。因此只有让大量的创新型公司进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检验,用股票价格去评估企业的价值,才能达到优选的功效,而不是主管部门通过设置准入标准,由主管部门审核进入市场。企业实行备案制后,对发行公司没有任何资格限制,手续简便,申请条件低,没有财务上的要求,只要有做市商愿意为该证券做市即可,因此吸引了大量企业挂牌,活跃了市场。

(3)要推行主办报价券商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交易的活跃度。要解决券商的收益问题,发挥券商中介的积极作用,必须实行做市商制度,让券商通过自营自己所代办的股份公司的股票来获得收益。只有实行做市商制度,才能为创新型高科技公司准确估值定价,从而从根本上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活跃新三板市场。 做市商拥有大量的专业人员,长期跟踪挂牌公司,能对挂牌公司进行相对准确的定位。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以自有资金对挂牌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这就相当于以中立第三方的立场为挂牌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一定程度的担保,这必将极大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激活新三板市场,并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4)要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增强市场的流通性。转板机制的重要作用是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只有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才能够给企业提供合理的退出渠道。一方面企业能够实现到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目标,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也通过转板机制,出售新三板挂牌企业而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这样才能最终会激发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但是,转板制度涉及较多的法律法规,包括各个层次市场的上市规则、发行条件、监管规则、信息披露、惩戒制度等,这些都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7

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某一特定企业或经济单位所需投资是通过该企业内部积累(留存收益和折旧基金等)提供资金的融资方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或经济单位通过外部金融市场获得投资的资金来源的融资方式。外源型融资主要包括企业直接融资(债权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银行借贷等)以及其他融资方式。

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创业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缺乏风险投资扶持,小型企业借贷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由于缺少新的资本金注入,往往无法抓住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规模的扩张。从融资方式来看,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资本规模也相对较小。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其投资项目多具有相对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讲求安全性、流动性的商业银行难以获得贷款担保以及贷款支持。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由于资产规模、效益指标等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国内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国外上市机会亦十分渺茫。以往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使股份制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以部分缓解,但是1998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对未经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加以关闭,更使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受到限制。

一、融资手段单一,严重依赖于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例较小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民营企业融资比例中内源性融资比例高达90.5%,而广东民营中小企业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内部融资的比重也达到60%。由此可见,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家自有资本以及企业的资本积累,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资本集中过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本文,资本集中却可以在短时间为资金需求方汇聚众多社会资本,而传统的资本积累虽然是使社会总资本扩大的主要方式,但这种融资过程是相对缓慢的,与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势头和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

另外,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内源性融资依赖严重,并且存在着长期性的特点。经营年限在5年之下的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到92%以上的水平,经营年限超过10年才出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很明显,这于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面临着巨大冲击的同时也面临着广阔的融资空间,因此,拓展资本融通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20多年来,经济生产规模不断的壮大,驾驭市场的变化的能力在不断的提高,形成了以内源性融资为主导,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特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80%左右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初创时的启动资金有90%以上主要来自于资金持有者,当初的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解决,这也就从资本来源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我国民营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的原因。

二、契约不完备导致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股权融资受到抑制

投资者的外部资本是民营科技企业创立、生存和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当投资者将资本投向特定的企业家时,就将其资本的实际使用权让渡给了企业家。企业家的创业活动充满着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将资本投入了一项结果不确定的活动中,承担着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而且外部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多为流动性差的物质资本,其专用性程度较高,投入企业后其价值严重依赖于团队的存在和其他团队成员的行为,受团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敲竹杠”(hold-up)的风险较高,因而面临着事后被套牢的可能性较大,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

另外,从资本市场来看,与银行借贷和发行债券的间接融资相比,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有效途径。股权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面向社会融资,融资规模可以达到较大范围。融资连续性好,企业上市后只要经营业绩较好,满足配股条件,每年均有可能实施配股融资,可以得到股票市场的持续资金支持。

此外,证券市场融资所获得资金具有非偿还性特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回抽出资,在未出现破产风波情况下,股价升高,说明公司效益稳步前进,使得投资者自动持有股份或者更多的持有;股价走低,短期投资者大量买入,或者已高价持有者常抱有机会主义心理,继续持有或者更多的持有以保持较低均值成本。但是在我国股票市场不发达,市盈率高,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现象明显,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2/3,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严重伤害中小股民投资热情,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另外,投资者的赎回权和退出权的行使受到限制,致使投资者投入资金时顾虑颇多,又由于民营创新科技企业的自身结构和产权不清问题,投资者多采取观望态度。

股票市场是企业外源型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由于我国缺乏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因此绝大多数股票资本交易都集中在沪深两市,而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阻力重重。2001年末,沪深两市1175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118家民营企业,其中买壳上市的就有65家;而到2005年上半年,1300多家国内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包括借壳上市的才刚刚超过200家。面对过高的上市门槛,很多民营企业主动将股票市场排除在自己的融资渠道之外。

三、融资渠道狭窄,债券的发行和银行借贷面临困难

目前银行贷款以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仍是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长期发展主要的间接性外源融资渠道。据2000年中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向银行借款时,有63.3%的企业感到困难和很困难;时难时易的占22.1%;比较容易贷到款的只占14.6%,并且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以来都制约着我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外源融资渠道不通畅,导致民营企业高度依赖内源融资。同时,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方式以银行信贷为主,但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余额所占企业融资结构比重即使从长期来看最高也只是在5%左右徘徊。

本文认为造成贷款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对于所有制、业务经营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等3方面的考虑。

1.所有制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表明,虽然作为市场的运作主体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信贷质量往往优于国有中小企业,但其在经济活动中却受到企业所有制的约束,受到不应有的信贷歧视。非国有中小企业在获得贷款比例上不占优势,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例更是杯水车薪。银行对民营创新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原因有三:其一,国家发展规划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其二,所有制结构决定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素质遭到置疑,“贷了就跑”(loanandrun)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银行不愿在创新期投入风险资本;其三,民营企业容易被外资俘虏,成为外资间接约束和影响商业银行的工具。

2.业务经营成本方面

相对于大型企业贷款不仅资金规模大,而且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相对较高,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在其创业阶段,贷款规模小,虽然潜在收益可能很大,但是巨大沉没成本的存在,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小规模信贷造成的成本差异又无法通过利率差的调整获得补偿,因此从规模经济角度决定了民营创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困难重重。

3.交易成本方面

①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方面。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对于企业信息的可获得性方面存在劣势,保证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的成本相当大。同时,“逆向选择”也使银行最终放贷质量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此外,发放贷款后银行要对所贷放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以确保贷款本息的回收。然而企业获得贷款后的“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银行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严重劣势,在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受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几乎丧失了对民营创新企业贷款的有效监督权。

②违约(破产)成本方面。相对于具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国有企业以及有大量可抵押固定资产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民营创新企业没有良好的可抵押资产作为担保。根据工商银行公布的2002年上半年统计数据,广东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为4086.40亿元,而各项贷款的余额为2763.24亿元,似乎尚有许多贷款空间。但是,我国《银行法》规定,在贷款是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或担保是不行的。而在进行低压借贷是,银行所承认的抵押品只有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而对于民营科技型创业企业,自身的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等无形资产,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这就意味着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一旦失败,银行将承担其风险投资的全部风险。风险转移的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并且在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备的前提下,对于专利以及研发技术,银行亦无法通过剩余要求权来回收投资成本。

四、民间借贷市场的补充功能受到限制

与正规的金融市场融资相比,民间融资是民营科技企业更有效的资金来源:一是融资成本低,虽然民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比商业银行高,但是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贷款企业与借款人信息相对对称,例如对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贷款人的信用情况,收入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等都较银行信贷有更充分了解,减少了信用评估、抵押资产等的交易成本。二是融资效率高,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申请、审批等手续繁琐,商业银行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往往不愿意从事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小额贷款。而在民间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对称,贷款决策的速度快,效率高,及时地满足该类民营企业的资金需要。三是交易方式灵活,民营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创新阶段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要求具有急需、高频、小额的特点,民间融资就其贷款方式、期限与利率方面,都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协商,灵活快捷地解决企业的融资要求。因此这种与正规金融市场并存民间金融市场,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封闭与僵化,民间金融实际上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然而,结合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新创业企业成长较制造业等一般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动,除了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收益的不确定性之外,技术和产品的不确定性带来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加之产权制度的不规范,以及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共同导致民营科技型创新企业无法通过让渡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控制权获得融资,投资者在投资项目失败时无法顺利通过剩余索取权挽回投资。超级秘书网

五、缺少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以及本身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也显得力度不够。另外,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营风险以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信用评估较低的问题。同时,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较大和契约的不完备也导致中小金融机构对创业者评估偏低。此外,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未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综上,现有民营科技企业在创业之初时,面临着融资手段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其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带来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民营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估偏低,导致广东省的民营企业家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个人和家族的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则更多靠企业留存收益和折旧等内源性融资。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分支机构)对北京、温州、顺德和成都的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主要所有者、合伙发展人及其家庭。在企业创业后的后续发展投资中,62%的资金来源于主要所有者或其留存收益。因此,如何安排广东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结构,向投资者传递科技企业发展前景的有效信息,以及如何通过对融资契约的设计,在企业家获得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参与,成为本文开拓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2,(04).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8

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

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产生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从内、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考虑。从外部因素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地区、行业的不平衡,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也会受到因为政策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待遇,如不能享受与国有大型企业、传统的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第二,社会转型期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渐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市场道德的问题,部分企业的不诚信影响了银行、投资公司的利益,造成了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信用危机。第三,缺乏比较顺畅的资金融通渠道。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因自身发展所限,无法提供必要的担保而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变得十分艰难。第四,整个国家金融体现的建设和完善是相对滞后的,跟不上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脚步。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针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案,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过高。从内部环境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多数都存在着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的问题。由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创建初期的入股方式多样化,非现金入股的情况较多,所以在发展中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也出现了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结构不合理,不具有可交易性等问题。正是由于企业无法按照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运作,这就使得产权关系的不稳定,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利润分配的短期性,严重制约了中小民营可以企业的发展。第二,大多数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都缺乏足够的信用意识,且法制观念淡薄,而致使其信用程度低。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着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编制不实的财务报表等行为实现从银行贷款,或者采用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不还,实行多头贷款,逃避银行监督检查等行为。另外,部分企业还间接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逃避银行审查。等等行为,都使得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信任感而导致融资困难。第三,正是由于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使得其在运作中出现了金融结构的不合理,企业负债率过高,而致使长期负债率低的中小民营难以根据可负担的债务进行融资。而且,中小民营技术企业的融资多为短期债务,对企业的现金流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另外,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则因为长期缺乏资金支持,企业的获利能力降低,导致其申请长期贷款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第四,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处于初创期,企业的管理相对松散,各项规章制度也处于建设阶段,财务的整理楼的漏洞较大,在各金融机构的信用记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很难从银行通过正常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获得足够的贷款。第五,就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而言,大多属于初次创业,不仅缺乏基本的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还缺少基本的金融知识并存在融资的心理障碍。从目前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组成来看,大多是由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转变而来的,在创业的过程中也缺乏必要的金融指导,不了解银行贷款的手续和程序;另外,这些人也害怕风投资金过多地感受企业的运作,还不愿让出部分的股权,这也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成功率低。正是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来自内外部种种不利因素,造成目前我国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外部环境。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9

0 前言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较低,竞争力不强;二是企业技术水平处于边缘地带,创新能力较差;三是企业区域分布不平衡,合作精神缺乏;四是企业国际营销能力不强,国际化水平较低。

1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滞后的反思

1.1 产业集群不具规模,产业链配套体系不完善

从发达地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型民营科技龙头企业的带动。虽然武汉有像武汉钢铁集团这样的大型企业,但数量较少。企业主导产品缺乏上下游配套体系,导致产品供应链延长,这样既增加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又丧失了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

1.2 产权关系不甚明晰,现代企业制度尚未从根本上建立

主要表现在: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之初未对创业股权、技术股权和管理股权等产权作明确界定,导致未来发展中产权纠纷不断;初始投资主体不明确,如创业资本主要是靠借贷、科研经费等方式积累起来的;对优惠政策形成的政府扶持基金,其所有权归属的界定仍存在争议;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联营、租赁、承包、合作、股份制改造、收购等形式壮大了规模,但国有资本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仍是问题。

1.3 创品牌意识薄弱,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品牌,企业品牌仅仅是一个名称,品牌资产很低。即使一些企业拥有一定价值的企业品牌,但由于企业间实力相差不大,品牌的差异化小,因而若干强势企业品牌并没有形成。虽然省内知名的民营科技企业如凯迪电力、人福高科技、精伦电子、华中数控等都拥有自己的品牌,但诸多消费者和公众对其品牌不熟悉。甚至许多企业领导人虽有名牌意识但并没有将 “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中。

1.4 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强。原因在于创新需要大量投入,必然影响企业的即期利润,自主创新导致较高机会成本,这种意识弱化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创新风险太大。发展高技术产业面临很大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等,一旦创新失败,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融资难阻碍创新。有关资料显示,政府科技投入体制还倾向于将资金大部分投入到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的科研院所,投入到企业的很少,而投入到民营企业的则更少。民营企业大多由于资信差,寻保难,抵押难,从银行获取贷款相当困难。

1.5 政府扶持与落实不到位,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很多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如大多数企业对政府的扶持政策并不知晓,有的企业知道政策但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兑现政策。此外,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在管理咨询、人员培训、企业诊断、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等方面的服务需求还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特别是技术预见、产业预测等关系企业技术创新路线选择的重大信息很难获取。

1.6 多元化融资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有待畅通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不顺畅的原因在于:民营科技企业自身投资少,规模小,在融资贷款时往往因无抵押担保而无法向银行贷款,说到底还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企业信用得不到证明,银行自然不敢放款;融资渠道单一,特别是初创期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基本上只有依靠股权融资;民营科技企业对融资知识匮乏,普遍存在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民营科技企业不认同财务顾问服务的价值。企业家往往存在一种偏见,认为企业直接寻找投资者,在获得资本的效率和成本方面都是最佳选择。

2 加快武汉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2.1 引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合作思维,加强企业联盟,扩大企业规模,为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打造坚强的后盾

现代企业发展离不开“竞合意识”。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市场上,企业要生存首先应该建立企业间的合作意识,并在尊重每个合作企业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搭建企业之间力争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摈除缺乏战略性思维的短期逐利行为。要强化民营科技企业的合作意识,积极引导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进行跨所有制、跨地区的联合、收购和兼并,组建企业集团。同时要加大民营科技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实现资产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促使资金、人才等向民营科技企业的合理流动、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向规模化扩张,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2.2 创新举措,打造垂直型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配套体系,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业

垂直型产业集群是以大企业为轴心,众多民营科技企业集群在其周围为其做配套生产或服务或发展相关产业的产业集群模式。为了提高武汉民营科技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与知名度,应做到:提升理念,高度重视产业集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市场导向、产业延伸、产品协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工业园区整体水平;发展产业经济,健全服务体系,全力营造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在培育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重点增加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业。

2.3 改革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建立以股份制为基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科学的体制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组织保证,要推动企业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①建立资产结构多元化的企业出资人制度和企业法人财产制度,通过建立职工股份、集体股份、技术股份和管理成果股份,使企业内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②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营层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分权和制衡关系。在企业的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之间,确立既相互协调合作又相互制衡监督的合理体制。③健全企业的约束机制,使企业具有高度的灵活性,经营者能够自主地运用资金、场地、设备、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掌握生产经营权,满足市场需求。④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2.4 强化品牌意识,构建以诚信为基础的品牌建设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品牌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品牌意识,①要增强科技企业 “品牌质量先行”的观念。产品质量是企业创品牌的基础和核心要素。企业从领导层到基层都要贯彻产品质量意识,始终视产品质量为生命,坚持推广产品全面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②要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品牌观念。企业领导者应当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尽快实现企业品牌发展思路的快速、彻底转变。③要树立起开放的大市场观念。企业要破除小农意识和小富即安的旧观念、旧思维,要放眼全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把品牌做大做强。④政府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引导企业诚信,为民营科技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五是消费者自觉树立品牌意识,养成使用及消费品牌产品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为科技企业创立品牌提供内驱力。

2.5 以市场为引导,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技术革新

武汉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要从战略上将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首先,民营科技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将自主创新作为企业永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其次,政府要扮演好扶助角色,积极强化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意识。通过一系列的财政税收政策,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使企业创新有利可图,解决企业不想创新的问题;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激励,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创新氛围,让企业敢于创新;完善创新合作机制,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与大企业的技术战略联盟,实施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开放创新,让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在互惠共生的环境中提高创新能力。 

2.6 完善多元化融资体系,建立以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的融资机制,提供融资服务平台

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以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的融资机制,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融资服务平台。首先,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通过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融资机构帮助民营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其次,建立以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的融资机制,完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让无形资产也能当做财产抵押。再次,设立科技银行或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性银行。为了解决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问题,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经验,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联合投资,设立为满足创新型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民营科技企业专业银行或科技银行。可以实行配额制,规定这些银行的贷款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是民营科技企业贷款。其运作模式可以是以财政部分贴息的方式,低息直接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或通过本地合作银行的转贷,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投资。

参考文献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10

[中图分类号]E2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1 ― 0103 ― 02

军民融合武器装备建设,就是实现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要素的深度融合。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着眼国内外现状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考虑,制定出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统筹的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重大战略。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一条把国防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统筹兼顾国防产业和民用产业高效益的正确道路。军工企业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基础支撑力量,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活跃动力,也是拉动国防建设的重要牵引。通过对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优势比较分析,充分发挥它们的优势资源要素以更好地促进国防和经济建设,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

一、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比较

(一)军工企业优势

1.科学技术力量雄厚

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与利益,有效应对新中国建立之初国防力量的薄弱,我国对军工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引进大批技术人员进行国防高技术开发与研究。经过六十五年发展,军工企业在航空、航天、电子以及船舶制造等产业的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航空、航天、核工业等技术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1〕军工企业已经具备高超的科研生产技术并且与科研研究所、科研院校等各种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我国军工企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科学技术力量雄厚、技术知识密集型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2.生产设施设备先进齐全

军工企业门类比较齐全,拥有生产各种装备的设备设施并且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得到国家资金、政策等有力支持。军工企业在国家的扶持下,生产设施设备得到改进与更新;机器设备设施与生产工艺比较先进并能够满足各种装备的生产,生产制造出来的装备产品质量优良。军工企业在装备生产上具有硬件上的优势。

3.质量体系完善,国家政策有力保障

军工企业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武器装备建设发展以及军队战斗力有效形成,生产的装备经过严密质量检测,包括向军工企业派驻军事代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对军工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对产品研制以及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军工制造”的产品在质量、性能、可靠性等方面高于民品,在消费者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国家对军工企业在信息渠道、市场准入以及税收等方面进行支持,军工企业获得国家政策有力保障以更好地进行科研生产。

(二)民营企业优势

1.专项前沿技术突出

我国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某一行业市场经济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民营企业掌握了其所从事行业或领域中的专项前沿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在通信设备、新材料等方面已经具备先进的技术,运用于军事装备的科研生产可以充分发挥其先进技术的作用,促进我国武器装备的建设。民营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方面比军工企业更加灵活方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长期从事某种产品的研制生产,通过自主研发或引进先进技术已经具有了专项技术并且处于领先地位,能够有效满足军用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

2.重视成本开源节流

民营企业成本意识强烈,在科研、生产以及销售等阶段每一项工作都会与成本挂钩,它们的每一项决定首先考虑的是成本。市场竞争条件下,民营企业控制成本以追求最大利润。面临好的机会,民营企业会通过多种途径融资进行科研生产,其融资渠道多样包括财政融资、贷款融资、并购重组融资以及上市融资等。民营企业在成本方面加以控制,在厂房设备设施使用方面进行高效生产充分利用,在资本方面进行合理融资以实现企业资本效益最大化。

3.管理机制灵活

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成长发展,在竞争、激励以及监督等方面运行机制灵活,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修正。市场竞争意识强能及时捕捉市场信息调整改革管理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民营企业相比军工企业用人管理机制更加灵活,能够采用高薪聘用、分成入股等方式吸引人才,人才结构安排合理,人力资源有效发挥。民营企业投资融资方面实行多元化,有利于充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民营企业机制比较灵活,企业管理方式现代化,有利于人员、资本和技术等实现价值最大化,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4.无形资产有效利用

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都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以长期使用无形资产并获得收益。民营企业清晰地认识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重视专利、商标以及知识产权等管理与使用,注重自身企业形象与产品品牌的宣传与塑造;民营企业设立专门无形资产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核实清查并设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民营企业不惜投入大量资金对企业名称、企业品牌进行策划与广告宣传以求得在公众中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消费者的认可。〔2〕民营企业注重无形资产的开发与管理,对增强企业活力以及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军民优势要素整合途径

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每个生存至今的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具有各自优势和竞争能力。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飞跃式提高,装备科研生产难度以及对经济的依赖程度逐步呈现出加大的趋势。新形势下,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共同研制是有效应对装备科研生产难题的重要实现途径。为降低装备科研生产成本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要素优势进行装备科研生产,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品与民品科研生产体系。〔3〕

(一)技术合作共享,推动技术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增强战斗力的催化剂,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倍增器。科学技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有利于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其价值。多年来,在军用领域,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科学技术逐步提高,装备科研能力增强,积累了许多科技成果,我国的航天、航空、电子以及船舶等产业在开展民用业务领域具有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在民用领域,我国民用科研制造技术快速发展,甚至在部分高技术领域已经超过军用领域的研究。另外,民营企业在国外机构展开交流合作方面,能够比军工企业更加方便地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产品,促进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国防事业的发展。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及全球一体化,社会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断增强、国家科学技术面临国外技术的严峻挑战。为有效满足社会需求以及应对国际挑战,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各自的技术优势进行科研制造合作,充分利用自身研究与生产实践成果的技术知识进行多元化规模扩张;积极参与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技术,实现我国科技飞速发展。

(二)资产科学配置,强化军民融资

国防工业是一种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装备型号不断增大以及高新技术的应用等诸多因素使得武器装备费用急剧增加,使得军工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民营企业重视成本,开源节流。在武器装备资金需求越来越大、经费越来越紧张的状况下,军工企业要学习民营企业重视成本、开源节流。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军品和民品越来越多地可以利用共同的科研生产设备、采用共同的科研生产工艺。为此,一是军工企业可以引进民营企业的资产、厂房以及机器设备等加速技术研制,二是和平时期军工企业可以利用闲置的厂房等资产设备生产相关的民品,实现社会资产的有效配置。军工企业还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运用股市融资功能,推进股份制改革。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资产合作对于军方来说,可以得到所需资产进行装备科研生产以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军品质量;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可以利用参与国防科技投资声誉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企业创造健康发展环境。

(三)体制敢于借鉴,优化市场经营

我国军工企业是经过重组才成为集团公司的,不是经过市场经济洗礼后才出现的而是政府按行业划分统筹规划形成的。为此,军工企业在市场机制中具有竞争意识薄弱、对市场反应不灵敏、缺乏危机意识以及行业垄断意识强烈等问题。“等、靠、要、分”计划经济体制旧思想严峻、难以摆脱,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营企业运行机制比较灵活,市场灵敏度高,危机意识比较强,市场竞争经验丰富并采用有效的激励创新机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营企业在资金、人员、网络建设、营销渠道等方面实行市场化经营。为此,军工企业应借鉴民营企业市场运营体制,大力培养自主投资、自主研发、自主承担风险的意识,完善科研体制,使企业适应市场环境,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军地联合培养,加强人才建设

人才是知识的创造者与载体,已经成为装备科研生产过程中最重要因素。无论军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人才都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此,促进装备科研生产发展,企业要重视人才,发挥人才作用,实现人才价值。军事教育和国民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军事教育作为国民教育重要部分。〔4〕为加强培养军工企业人才,军队院校要和地方高等学校共同运用优势教育资源进行培养,此外部分民营企业技术培训在部队和军队院校进行会获得更好效益。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用科研生产人才,不仅解决军用人才急需问题,还可以节省军队办院校的投入,实现普通高校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加强国防建设和培养军事人才,要充分利用地方高校优势教育资源,开展军地联合教育体制,为国防装备建设不断输入新鲜血液。

三、结束语

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是国家的战略部署,也是军工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装备科研生产要充分利用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资源要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科研生产产业链,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武器装备建设科学发展,更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高效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张颖南,姜振寰.军工企业民品竞争力的SWOT分析与对策〔J〕.军事经济研究,2009,(07):12-14.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例11

1.1 金融支持系统具有资金供给的功能

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需要大量资金,单靠企业内部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外部资金的支持。而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所承担的高成本和多风险,使其融资尤为困难。据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获得的贷款类型多为短期贷款或票据贴现等形式,取得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非常少。而各种金融机构的存在拓宽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能为民营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1.2 金融支持系统具有价格形成的功能

自主创新过程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支持部门、风险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经济主体。自主创新的顺利进行和实现的关键在于这些经济主体能对技术的价值进行判断,并在双方可以接受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金融系统能够自发形成技术价格,并把这种价格向各经济主体传递,使之成为现实的价格。这就为自主创新的相关主体之间交易的达成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

1.3 金融支持系统具有弱化风险的功能

自主创新的高投入、长周期、不确定性等特点,导致自主创新过程存在风险,民营企业由于缺乏创新管理经验往往不具有很强的承受风险的能力,而金融机构则具有减少、分散和转移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风险管理功能已成为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之一。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不同阶段,金融支持系统可向其提供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比如风险投资、私募、信贷等,这样各金融机构就承担了部分风险,将创新风险转移、分散到了各种投资者的身上。

2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剖析

2.1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随着市场秩序的不断规范,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不断完善,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2.1.1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不断完善

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在“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财税金融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给予支持,大大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二是为加大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在2003年启动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明确地提及科技部将涉及创业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债券等,初步形成了支持自主创新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三是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如扩大贷款规模、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等措施,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

2.1.2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健全

我国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04年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市场正式推出。中小企业板重在为中小企业或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此外,三板市场也得到一定的健全,到2008年为止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新三板” 试点取得了成功。新三板的萌生为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园区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了条件。随着资本市场层次体系的多样化,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拓展。

2.2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困境

虽然近几年来金融支持在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些许成绩,但是就现阶段而言,金融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2.2.1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仍然远远不够,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金融投入总量少。由于政府科技投入体制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比较少投入企业,而将资金投入民营企业的则更少在前几年发放的支持企业科技活动贷款总量中,民营企业所占的份额不足百分之十。其二,近些年来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更加审慎,民营企业由于资信差、寻保难、抵押难,从银行获取贷款相当困难;其三,国有银行在贷款上具有“重国有轻民营”的特点,银行信贷绝大多数资金用以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了1/3GDP的民营企业拿到的银行贷款不到总额的10%。

2.2.2资本市场结构仍然单一。目前,我国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上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结构依然较为单一,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金融资本市场有严重缺位现象, 如天使投资、创业板市场迟迟难以推出。此外,现有的中小企业板市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板市场,它基本延续了主板的规则,例如上市条件、监管标准等几乎与主板市场一样,因此资本市场内部结构并不清晰。

2.2.3风险投资机制不够完善

首先,缺乏风险投资的专门人才。风险投资的专门人才必须有比较全面的金融、风险投资和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冷静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和风险投资的实践。而目前我国这方面的人才极度缺乏。其次,风险投资市场上可供选择的风险资本有限,资金主要来自一些私人基金、机构投资者等,且大多为短期资本、风险承受能力差,难以满足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对风险投资的战略需求。第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

3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对策建议

上述分析表明,资金不足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瓶颈之一,融资渠道不畅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不足的关键因素,当务之急是应该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系统,拓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3.1 积极完善相关金融政策,创新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除了来自民营企业自身的力量外,还来自政府政策支持的力量。政府应该通过完善金融政策来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一是完善当前的货币信贷政策。加快民间资本参与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的出台,鼓励民间资本介入。二是放宽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限制。放宽银行贷款利率和交易费用的限制会使利率富有弹性,以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来扩大银行的盈利空间,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三是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性信贷投入,将开发性金融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进出口银行可以设立特别融资账户,为民营科技企业所需的核心技术和重要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资金支持。

3.2 积极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改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发达的的国家一般都建有不同级别的资本市场,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我国资本市场却比较单一。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是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

第一,加快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建设。首先,将现有已通过发审委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小盘股聚集起来,在深交所设立科技板块。其次,加强对中小企业板的监管。民营企业所特有的家族企业的缺陷,如一家控股、家族经营等,导致对中小企业板上民营企业的监管有别于主板市场上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板块应当在市场定位、完善主板市场的缺陷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创新。

第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以企业信用为担保,为企业直接融资,能向投资者提供相对较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工具。因此发展债券市场是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债券市场化建设;二是加强市场的监管体系,建立企业债券兑付风险预警机制,并定期了解企业偿还债务、筹资渠道及筹资计划等情况,以便于对潜在的兑付风险及早防范。

3.3 积极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扩大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来源

我国的风险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要更好地发挥风险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作用,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一是加快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人才极度稀缺,培养专门投资人才势在必行。首先,在各高等院校增加风险投资这个新专业,以便储备风险投资人才。同时,安排对在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课程。其次,让素质较高的一些人员到国外留学,学习外国在风险投资方面的经验并掌握相关知识。

二是增强风险退出机制的顺畅性。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和高回报性,建立一个可行的风险退出机制是发展风险投资的关键环节。应该借鉴国外风险投资经验,建立上市标准较低且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以避免风险投资公司无法收回资本,使风险投资循环发展下去。

综上所述,金融支持对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明白了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机理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了使我国民营企业能够持续高速发展,建立完备有效的金融支持系统是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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