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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4-22 15:21:15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1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24-0088-01

市政工程作为我国城市最为基础的建设工程,其施工质量优劣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基础建设水平,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市政工程的建设。因此,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是市政施工的重点,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1 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要性以及现状概述

城市的基础建设离不开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投资非常巨大,而且牵涉的专业、人力、物力极其多。市政工程建设关系到城市发展,关系到人民居住水平的提升,推动着经济发展和进步。必须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严格把握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强有力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是控制其质量水平的主要方式。虽然,随着质量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有着质的飞跃,但是我国毕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可避免,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地方监理机构不完整

中小型城市占我国城市总数的绝大多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必须面临相关问题。很多中小型城市对于市政建设工程中的质量监管,其人手不足的问题时常存在,更有甚者,连监理专业人才都没有配备。部分建设工程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其监理人员往往聘用的是一些建筑工程监理师或者工民建相关人员,这样对于市政建设中的质量要求的把握,往往达不到专业监理水平,使得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力达不到相关标准,从而严重影响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2)监督处罚力度不够

监督处罚力度不大,往往是当前我国市政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市政工程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属于政府工程,各地区政府的参与,导致了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整改的多、处罚的少,从而严重影响了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2 加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策略

城市的不断发展,需要市政建设工程的加强。当前的社会,是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社会,我国城市的建设是伴随市政建设工程的发展而发展。当前形势下,太多的大型建设工程实施,使得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入变大,数量变多,其新材料工艺以及技术的应用也日益提高,因此对其质量的监督任务异常巨大。因此,全面规范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积极主动的研究质量管理方法,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方针是当前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中之重。

2.1 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

对于市政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完善,全面审核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格,对于设计方面,必须加强前期的质量把关;对于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其资格审查,把握施工企业各方面实力和信誉,必须加强监理的质量否决权和监督力。事实上,质量的管理不仅是施工质量的管理,在设计阶段以及监理的监督执行力管理上也要把握,设计单位在设计工程项目时,不能进行越级设计和反复的修改,而施工单位不能进行项目的转包和分包,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信誉和质量保证,必须详细审核。监理单位的执行力问题,往往是由其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必须加强监理人员素质建设,不能随意用建筑工程监理来代替市政建设工程监理。2)实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竞争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人员的审核必须均进行招投标,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尽量减少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应用公平原则,任何有资格的单位均可以进行投标。然而当前形势下,施工单位的投标管理比较严格,而对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并未形成有效竞争,一般都是甲方直接委任。所以,为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全面实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招投标管理,规范和健全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全面体现竞争性,为保障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而做出应有的前提改善。

2.2 加强监理单位监督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是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重点,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基本保证。今后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监督以上4项程序,从制度上来确保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4个方面。今后,应该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总之,要通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来把好质量关,来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3 结论

市政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从城市总体规划到各专业管线规划,从可行性研究到立项,从详细设计到具体拆迁,从招标、投标到施工建设,从监理到质检等等,这就要求每一个相关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能以对城市建设,对城市居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工作。主管单位及时加强协调管理,责权分明,形成有效的、持久的、科学的制度,把工程建设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好。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2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2(c)-0167-02

因为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不同的法律法规与准则作为引导,进行监督的同时也构成了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部门,各个部门分别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落实。因为组织分离、技术屏蔽以及流程分离的诸多原因也间接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工作上的分离,进而构成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双轨制的现象[1]。将二者进行集成管理,即将二者共同拥有的属性要素进行集合,并且将各单元中元素互相联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监督二者务必要具备其中一种公共性质,否则该元素则不会被集成体容纳,这样也阻碍了集成体的形成。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层管理进行分析,事先要对二者是否存在共通属性进行了解,也就是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容性,同时这也是集成管理的基本要求。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集成管理,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1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

1.1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发展目标相同

所谓发展目标一般是形成制度的必要前提,发展目标部件决定了制度本身的既有属性,同时也限制了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这也是制度的灵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主要是针对工程日后使用的安全性而言,以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导致安全事故。安全监督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性,其根本目的是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以免出现生产事故。尽管二者在工作时关注内容有所不同,然而其服务对象却是相同的,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发展目标,均是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提供保证。

1.2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本准则相同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处理问题时,方法体现了一致性,一般情况下,我国在工程责任主体处罚时,分别设置了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两种不同的形式,其中行政处罚主要包含了罚款、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财物以及吊销相关证书等一些形式[2];而行政措施则主要是责令改正,也就是通过下达相关命令使当事人终止违法行为,限期将其改正的行政教育的具体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会针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处以行政措施或是行政处罚。

2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

2.1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时间相同

建筑工程施工的具体过程即工程实体生产的流程,所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安全性,其主要关注的内容是在质量实体构成阶段中如何运用有效措施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为此,只要发生于施工现场中的安全问题,均可被视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生产二者均开始于工程开工,结束于工程竣工。

2.2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空间相同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扰民现象进行合理有效的解决,同时为美化环境、文明施工发挥积极作用,可以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在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期间内,也可以将现场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施工区与办公区。施工区和办公区之间要有极为明确的隔离带,同时在该隔离带上设置防护措施,使其能够保持安全距离。结合住建部之前所统计的数据,建设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人员均是因为安全事故的原因导致死亡,施工人员极易在施工现场由于高处物体坠落、触电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而这一现象均发生于施工区域内。在施工区实体质量的构成与安全生产在空间上体现了相同的特点,尤其是生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对于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不仅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机械本身造成极大的伤害,在这一方面,二者也存在一致性。相关人员可以在洞口以及缘地带设置防护,以此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使其可以在施工的同时保证人身安全,进而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保证,这也体现了二者在操作方面的相同性。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防护网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对于操作人员而言,是保护其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以免因为高出物体坠落造成人身伤害,同时这也是二者在空间方面的相同性。

2.3 质量实体构成流程与安全生产措施呈现相对性

建设工程质量实体的形成,一般是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与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安全操作与安全管理者其主要是针对生产的安全性以及施工过程安全而言。其一,在实际操作与施工的过程中,工程质量与安全性,二者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用到基本的机械设备,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进行保障。从人机环系统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导致出现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自身不安全行为以及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合理运用相应的机械设备等一些生产工具进行工程施工,准确地使用机械设备,或是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均会造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与此同时,施工人员对于机械设备的准确操作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转,也是保证实体质量的重要前提。在该形式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与施工过程均具有一致性,且造成的事故也极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隐患。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过程上具有一致性。其二,安全施工人员也为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便是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环节,这一环节中的基本内容包含了建筑施工的现场围挡、工程的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住宿情况以及生活中所需的基本设备等。

3 结语

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尝试管理的可行性,分别从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两方面都起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通过文章中的分析,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以此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场中,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这种组织实施方式是由构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制度所决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控制,保证达到预定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政腐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第三,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第六,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

第七,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第八,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and other projects, it is important to quality. Becaus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with a disposable characteristics, but also has the irreversibility. Therefo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so as to ensure maximum benefit of project investment.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ruly benefits the people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it i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wate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and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hydraulic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cont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reform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quality supervision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proposal. It also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management; 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F416.9

水利作为国家基础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切实提高广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促进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水平的提高,加强工程质量政府方面的监督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提出

质量监督是国民经济管理范围的概念,质量监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所具备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质量监督是政府实施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之一,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质量的规章,质量监督要从生产的全过程抓起,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质量监督是手段,它促进质量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

我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是多系统组成的,包括技术监督系统和各专业监督系统组成。其中专业监督系统包括工程建设系统、卫生系统、船检系统。另外还有劳动系统、商检系统、农林牧系统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是保证基本建设新高潮的质量控制需要,初步构成了我国现行的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建筑行业越来越显示重要地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质量监督的法律依据,《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工程质量的行政法规,《条例》明确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条例》明确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条例》明确了质量监督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例》明确了政府质量监督与建设各方的关系,其中建设法律责任是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建设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为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起步于 1986 年,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分三级设置的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对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程序做了规定。

其中机构职责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主要职责、各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的主要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责;质量监督权限包括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对工程有关部进行检查,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包括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工作内容。提交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等等。

三、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在的主要差异可归纳为组织形式不同、人员结构不同、经费来源不同、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的程度不同。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表现为管理机构组织形式不顺,无法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存在人员不足、工作交叉、职能不突出的弊端,还在考虑争取政府财政拨款,不利于质量监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机构组织形式不顺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根本问题;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不清,给质量监督工作造成诸多矛盾,体现不出其权威性和强制性的作用。质量监督机构经费不足,尤其自收自支单位连起码的人员开支都难以保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将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混为一淡。

存在问题的原因暴露出我国现行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还存在着不完善。即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力和对法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中仍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各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包括水利行业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国现行的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误区表现为社会过于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三部到彻的监督运作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客观上把政府视作工程质量的责任者。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弱化了政府对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质量责任行为的全面监控,监督执法经费和运转条件无保障。

因此,必须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不可少,政府必须对水利工程实行全面的强制性监督,政府是依法监督行政的责任主体,应实现从单一实物质量监督向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改革的过程必须保证质量监督不断完善,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四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理的措施

1 调动人的积极因素,激发人的不断进取欲望,加快人才建设,提升监督层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对国家认真负责的态度,拥有识别工程质量通病的敏锐性,不断丰富专业基础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必须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需针对基本制度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科学设计监督流程,有序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内部考核制度,提高水利工程监督工作质量。

3 加强水利工程监督档案管理,不断积累监督资源,立足质量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服务功能。保证和提高监督站整体的工作质量,不断地改进监督站的工作方法及工作手段,必须把全站的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保证质量监督工作方向的正确性,设计出比较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

4 水利工程建立健全监督站组织和制度,必须认清形势,正确地把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大方向和大原则,有综合治理的预控措施。满足现代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增加硬件和软件建设,设计出比较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它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不断优化的过程,使质量体系在高标准的大循环中有效地运行,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5 提高工程管理的质量意识

质量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也是保证水利工程公益性和经济性的重要内容。因此强化建设工程的管理,首先要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印在每一个参与管理的工作人员头脑中。质量问题是百年大计,水利工程是一种一次性的建筑,一旦建成便不可逆转。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是相当重要的,工程一旦建成要经受着来自自然和水力的作用,质量不合格,难以发挥工程对水利的管理、调节、计划等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是需要大量国家资金投入的,要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就是保证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国家对水利事业的支持,完美地体现出来,真正发挥水利工程造福人类的功能。

6 做好工程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制,是我国建筑市场施行的一种质量监督行为。监理单位和驻地监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甲方实施工程监理职责,所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有效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保证。引用监理制,可以增强建筑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功能和作用,是提高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发挥监理作用,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理工作,使政府资金和投资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仅是行驶甲方委托的权力,也是维护施工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的途径,是执行合同法,维护合同严肃性的有力保证。

7 做好水利工程的造价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造价的控制,造价的控制可以保证资金的使用价值,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工程造价包括很多内容,历经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直到竣工。从筹建到验收结束,都涉及到造价的问题。因此对水利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要贯穿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比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所对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标底价、合同价、工程竣工决算等环节发生的费用,都是工程造价内容和管理范围。建设单位要选派专业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招标进行全面监督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内容。对工程的造价控制首先应该严格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按照规范进行预算和控制。比如工程项目划分、工程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文件编制办法、工程动态价差调整办法等内容,都应该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预算和控制。

8 加强预算和财务监督管理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对工程的管理,主要有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几方面。对资金的控制是避免浪费,保证投资预算的额度,使资金效益最大化。当工程的施工预算出来以后,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尤其是在施工之初,要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对施工图纸进行三方会审,及时对需要变更的内容,交由设计方进行变更,减少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费用增加,也避免不必要的施工时间浪费。资金是工程建设的硬道理,没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就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对资金的管理应该是建设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争取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合同要求,按照进度及时给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保证施工单位有足够的周转资金,以保证工程如期完成。健全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一支笔签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预算进行资金控制,加强预算的管理和执行力度。保证施工单位能够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和系统的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的监督管理,一定要保证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工期、质量、资金等,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利工程建设百年大计,必须以百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对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这是我们每一名水利人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王世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J].河海大学.2003(08)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5

引言

工程质量是指在某些程度上,在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的指标。它对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等特性的综合要求都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发展。因此,为了使得工程达到很高的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尤其重要。

1.芜湖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目前,芜湖市的质量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不断形成和完善,表现为四个方面:

1.1组织体系

实行了施工企业自评、监理单位把关、建设单位验收、监管部门监督、使用单位评价的管理体制,并对规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实行了监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了强制性监督或稽查制度。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一个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有序规范,管理结构严密,机构类别齐全,队伍装备精良的工程质量专业监督管理网络。十多年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认真履行政府委托的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点环节及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1.2管理制度

以工程建设参与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的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市工程质量走依法监督管理的道路,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之规定,针对实际又相继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量化或细化了《条例》的内容,从而保证了《条例》在工程质量管理实践中的有效实施。

1.3管理方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政府管理工程质量的

方式也由过去以微观管理为主基本实现了向宏观管理为主、由对工程质量等级

核定制向竣工验收备案制的转变。依靠新的建筑施工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等先

进质量管理技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中的新技术含量,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影响因素和结果等诸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1.4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工程

项目有效控制,有效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避免了工程施工中的偷

工减料等问题的发生。监理制度在我市的有效推行,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

和提高,必将对建设监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2.芜湖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缺陷

2.1工程设计监督管理不当

大部分建筑人员,特别是一些县级城市的地区,只重视施工质量。他们往往不重视建筑工程的地区环境差异、抗震构造等问题,导致他们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中忽略了设计方案的监督。而设计方案监督不当,在施工过程中就会出现疏漏。

2.2安全监督未得到高度重视

很多监督人员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综合素质不强,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管理者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失策,往往就会由于个人疏忽而导致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善,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3.提高芜湖市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对策

3.1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段,提高质量监督效率

在质量监督的过程中,应该不断探索出适合该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方案,

增加工程质量的科技含量。政府对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按照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增加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抽查次数。在提高质量监督效率的同时,对社会负责。

3.2采取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新时期我市工程质量监督应采取重点监督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进行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进步。对工程的地基基础等关键工程进行严格监督,针对一些有疑问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测,要以更科学、客观、专业的监督管理方法实施,提高监督检查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实行随机抽查,减少工作量,提高监督效率,保证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顺利推进。

3.3加强工程监督人员的培训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质量监督,首先,要提高建筑工程监督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保证监督工作质量。其次,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还要求高度重视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质量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最后,还应该调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开设培训课程,增强建筑工程监督人员的知识技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通过开创性地工作,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发展。

4结束语

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对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对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主要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监督检点;以重点监督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 合为主要监管方式;实行施工企业自评、监理单位把关、建设单位验收、监管部 门监督、使用单位评价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咨询机构、专业人士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依靠先进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 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和对外开放要求的建设法律法规;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是新时期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元江,袁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述[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8).

[2]黄绍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0(07).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6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is to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is commissioned by project legal pers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based on the country's approval of the relevant construction of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documents to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supervision.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monitoring management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方面频频出现了安全事故,而出现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竞争市场越来越大,在此环境下建筑企业获得的利益多少和工程的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在竞争市场中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建设企业管理和政府应该重视社会经济协调的发展和各建筑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等,这样可以推进社会全方面、全方位的进步和发展。而建筑施工工程当中的安全事故问题会影响到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利益。要想解决安全事故问题就得建立健全监控管理。以下是对工程建设监理施工与控制的分析:

一、监理的四大性质

要想对工程建设监理进一步的了解,首先就必须要认识到工程建设监理的四大性质,其四大性质分别是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服务性。以下是对四大性质的分析:

(一)独立性

独立性指的是监理单位为了保证承包商和项目业主之间没有所谓的隶属关系,应该做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而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按照建设监理的管理体制展开独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基础前提是公正,如果某监理单位没有具备独立性质,那么监理就无公正可言论。

(二)公证性

公正性就是坚持原则,监理者在进行监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站在第三方立场、以相关法律为准公证、公平的处理事端,处理事端的时候还要注意维护工程的利益和形象,要尽量避免给建筑企业造成利益方面的损失。

(三)科学性

监理活动一定要遵循科学的准则,工程建设监理是为客户、业主提供高智能服务而存在的,这其中,监理单位必须要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有所确定,其主要的素质体现就是科学性,一名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和科学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客户、承包商和业主都比较精打细算,如果监理人员没有好的科学性道理让他们认同,他们就会重现选着企业。科学意味着先进而先进就代表着一个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一个企业要想提高经济效益,就应该对监理做好科学性质的工作。

(四)服务性

当监理单位和项目企业签订了合同,监理单位就必须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给业主、客户提供满意高质量的服务,这里的服务主要指的是控制、协调、规划的一些监理手段,建立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工作,并且要协助业主在计划的时间内,把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二、工程建设的授权问题和监理实施的范围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业主会把监理单位当作工程质量保证的保证人,业主只会给监理人员授予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而不愿意授予,监理进度控制权和投资控制权。部分业主会出于自身的一些考虑,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并没有实权,当然不同的建立授权范围会有着不同的监理成效。

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过程的难度远远高于全面监理的建设工程,因业主未能授予监理单位投资控制权,当承包商在拿取工程款的时候就不需要经过监理单位的批准,而是直接向业主拿取工程款,最后会导致因业主的疏忽而造成工程质量出现影响,在造成影响的同时也导致了监理人员不能有效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控制。如果业主给监理单位授予了投资控制权,那么监理人员只会对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签发拨款通知,这样做得目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主动性和保证工程的质量。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实施与控制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

建筑企业市场方面的经济是跟法制有关的,一般称其为法制经济,而法制经济也有一定的有序性、规范性。在建设过程当中,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材料、设备等之间的经济行为都是靠合同来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核心是合同管理,同时它也是工程建设监理的核心管理控制。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方面,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该要注重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签约合同之前,要对合同进行分析,二是,对合同建立编码、档案和目录,三是,对合同进行履行,对工程的建筑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最后一点是索赔,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进行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二)监理的组织协调

工程建设监理的组织协调包括了建设单位的协调、承包单位的协调、设计单位的协调、政府部门单位的协调、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等。工程项目在进行建设监理的过程当中,要使各个项目可以顺利完成,其组织协调最为困难、最为重要,它是可以使监理工作顺利完成的关键,目前只有通过组织协调才可以使监理的各个项目集中到一起,从而使项目系统结构得到均衡,让监理工作可以更容易的实施,这是让系统全面协调的主要目的作用。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主要有三项控制,其三项控制分别是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监理单位想要做好这三项的控制就必须要对承包商的目标和投资者的目标进行了解。投资者的目标是,投资少、质量好、工期要短,而承包商的目标是合同额、施工成本、合同工期、实际工期等,不过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其特点就是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工期短、质量好、盈利多。另外,进度、质量、投资这三大目标是对立统一的,所以,在建设一个工程项目的时候,一般都不可以说出某个目标的重要,在不同时期,进行同一个工程项目时,其三大目标的程度方向可以不同,但是身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把握住三大目标的重要顺序和关系,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效益、投资要做到恰如其分的实施控制,让三大目标可以协调统一,最终达到控制的目的。

结束语

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与控制是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工作,更是时代的要求,所以一定要做好工程建设监理的施工与控制。

参考文献:

[1] 韩冀迁.小议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与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21):176.

[2] 苏昌发,刘海永,贾福浩等.建设监理在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J].海河水利,2009,(1):29-31.

[3] 高曼.建设监理在实施过程中的误区[J].海河水利,2001,(1):27-28.

[4] 李万超,彭光高.浅谈建设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1,(13):106-106.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7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地建筑业也迅速发展,虽然近年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各地工程质量基础发展不够平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要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摸索出一套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监督职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

质量监督的内容很多,有对施工的监督,对材料的监督,对设计的监督等。以前,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监督机关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监督的同时,还要考虑对设计阶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机关对设计阶段的监督,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把好设计文件审查关,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突出监督重点,保证结构质量的安全;须将基础、主体等结构质量作为监督重点,同时加大监督力度;要将影响国计民生的工程作为监督重点,因为这类工程关系着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若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国家的经济、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明确监督程序。规范质量监督程序,保证质量监督的权威性,防止不正之风的滋生。质量监督一方面要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管理的方式转变,以巡查、抽查等执法检查形式代替现场每步到位的微观检查形式;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用数据说话,以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要求

1、实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建设工程总量逐年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重点分析研究工程质量中的突出问题,本着科学、公正、权威的原则,制定出监督工作程序。对质量监督的每个细节都要提出具体要求,并要及时总结施工单位在治理工程质量通病中的新鲜经验,只有真正沉到实际工作中去,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才能真正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力度。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要有力度,要做到有力度,必须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程质量监督指标分解到各个具体岗位,明确每个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专责。

3、相关度。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及时了解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提高工程质量的决策规范、标准,并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通病,随时进行跟踪检查。要在行使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参与服务,深入生产第一线,服务于生产第一线,搞好监督,搞好服务。

三、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同时,加速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进程。

2、强化政府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1)从投资的绝对数额上看,以政府牵头的投资为主,没有任何主体的投资额能与政府投资相提并论。(2)加强对投资的监管符合国家政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易于造成市场混乱,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3)要保证市场活力。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相对弱化对其他业主的管理,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让其他业主能够在更大的空间中发挥其能动性,又能保持市场的稳定。(4)用科学发展观来看待、解决这个问题。要运用科技的手段,检测建筑工程质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监管,并且要保证开发商和建筑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完善监督检验机构。建章立制是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要依据法律法规对业主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方主体资格与所有承担工程是否相适应、主体各方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各方主体的职能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完善检验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科学方法鉴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检验,试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技术。

4、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将工程巡查与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8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66(2008)10-0074-01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分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两部分。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公路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过质量监督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的投资费用、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按计划合同实现。确保工程建设行为

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与经济性。

一、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对有关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重点放在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把关上。发现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勘察、设计文件,可通过直接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设计质量责任。通过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誉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循环,规范所有主体各层次、各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实现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二是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监督,重点对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督,把质量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项目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在新经济体制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式,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性质和内容要求,质量监督机制是以委托机关名义监督执法,应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范围内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委托机关负责,由委托机关承担执法后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管主要围绕三大部分: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管。三大部分主要是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保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对象还包括建设单位在内的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试验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通过现场的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建设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三、竣工后的监督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

首先应经常性对已完各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劣质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经济损失。其次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内业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对其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查、监督,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要对缺陷责任期内遗留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按施工图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安全、舒适。

四、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任何单位不可代替和越位。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在工作中,还须注意以下几点:1、日常监督工作中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能以权制权,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和社会效益。3、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4、注意把握好执法为民、监督与帮助相结合原则。5、在建设过程中,经常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制定监督管理措施。经常研究监督工作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6、监督方法应注意由代替主体角色转向抽查、检查、审查、巡查的客观全面的高层次上的监督管理。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目标是要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热情服务,预先监理,事前监理,并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严格进行开工报告的审批,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杜绝质量事故。

作者单位:重庆开县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9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参与建设主体质量保证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强制性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总称。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的有效控制,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

三、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走上了更加规范、科学、法制的发展之路。但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方式上仍存在诸多矛盾。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局面。多头管理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铁路、交通、水利等按专业将建设工程分开进行分头管理;国务院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又负责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条块分割是指全国范围内按专业纵向分条,按地域横向分块实施分别监督管理。这必然形成纵横交错的复杂体系,容易政出多门、界限不清、职责范围不明、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就一个地区而言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体制形态为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代表政府实施建设工程强制性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处的体制形态及其性质,将决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广度、深度以及监督方式。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质量监督机构依靠“自收自支”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质量监督费用是政策性的强制收费,是质量监督机构唯一的资金来源。因此,质量监督机构会因业务范围的划分、收费标准的执行、预收费用的最后结果等与建设单位发生一些收费上的关联。一方面容易使人把质量技术执法误解为社会中介服务,一方面也会使质量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影响。另外,全国各省市发展不均衡,同一省市各地区发展也不均衡,建设规模参差不齐。因此,监督费收取费率差别就很大,高的地方取工程造价的3%左右,低的地区为0.7%,相差四倍之多,势必对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造成影响。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期望目标不一致。政府委托监督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实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而监督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之间存在期望目标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到目前为止,实行的固定费率监督费用,不利于激励监督机构努力工作,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的效益,有可能选择降低监督成本、监督不力的行为,从而以损害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为代价获得监督机构自身利益最大化。

(四)社会过于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政府视作工程质量的责任者。目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直接对施工中的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并最终核定工程的质量等级,颁发等级证明文本,该文本已成为社会工程建筑使用管理的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文本。建筑工程办理工程验收、进户手续,直至公安局给予房屋路名、牌号以及所有建筑工程的固定资产验收和登记,都要依赖于质监机构的核验结果。这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充当直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市场角色。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和其他产品一样,其好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评定出来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直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以至于对工程全过程的工序验收,如梁板的钢筋隐蔽验收检查等,全靠质量监督员来承担,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员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开发商的质检部门和质检员,工程质量“谁核定,谁负责”,质量监督机构成了工程质量的“保险公司”,直接承担了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因此,一些工程交付使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矛头便直指“政府机构”,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反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则。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10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b)-0187-02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建国以后就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颁发了许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加强质量监督,更需要质量监督体制的健全和监督人员素质的提高

一个工程的好坏涉及到多个方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工程的直接参与者;质量监督单位是工程质量卫士。本文着重说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

1 勘察、设计是工程前期的质量保证

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建设单位是加强工程质量的原动力

建设单位是把资金投向工程建设市场的人,是工程建设市场的原动力,是他们推动了建设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他们也是最根本的动力。从统计资料上看,开发商的违规行为逐渐成为工程质量问题的源头。发展商和开发商在建设市场中往往处于主导、强势地位,别的市场主体很难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要想杜绝外因一提到的这种现象,控制住最低质量,就必须加强监督并加大开发商与承包商双方的责任,提高违规成本。

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进入实施阶段,谁来代表、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管理?现行的办法是工程监理。

3 施工企业是加强工程质量的关键

没有高素质的企业,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工程。提高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的是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关键又是领导班子的素质,不管是手工作业或使用自动化控制设备,都离不开人去操作。操作工人都就经过技术培训,特别是重要工序、关键设备,更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去操作。我们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成功,不数据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就是要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使工程建设完全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和保障。

4 监理是加强工程质量的保证。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朱镕基总理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关于“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的指示,实际上就是要对传统的建设体制进行改革。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

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从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监管”向着突出重点的“差别化监管”的管理方式转变,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重大风险源、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等工作上来,从被动的“事后把关”验收转移到主动的“事前预控”上来,在继续抓好日常各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确立以定位“验收为辅、巡查为主”的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质量,我们还积极组织送技术到企业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内部,针对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业授课,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向社会交付满意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世界各国政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程序性的监督;另一种是实物性的监督。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实物性监督。以突出“验收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过程控制,控制质量水平”为方法目标,坚持“出好活,不出事,管得好,抓得对”的工作思路,以建筑节能和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为重心,确保工程结构质量。

5 结语

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永恒主题。以上是几个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础产业,所以我们必须在施工项目质量监督问题处理的程序及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上下功夫,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的行业。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例11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major difference, and pointed out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project supervision,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而实施的两种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服务性,它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其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专业化活动,并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都有搞好工程质量的愿望,它们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监理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搞好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质量监督单位为向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保证工程质量,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因此,两个部门要加强配合

二、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均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包括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虽然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都是按规范标准、法规、国家法律和设计文件等规定执行的,它们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活动,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 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2、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 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 受业主委托负责对工程进行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属于政府行为。

3、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委托性, 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4、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 其范围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 远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

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区别。(1)工作依据不尽相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不仅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还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2)深度、广度不同。工程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实体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管理, 控制工作包括对项目质量目标详细规划, 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控制措施,既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并持续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阶段;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 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3)工作权限不同。监理权利有多大,需要业主的委托。而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与认证。(4)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工程建设监理主要采取系统管理的方法,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 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项目质量控制;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三、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对策

1、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在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认识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认识问题。放弃工程质量核验权,就等于政府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后,工程质量核验章不能丢,其对工程的直接监督要继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力度,建设监理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监理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2)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认识问题。质量监督不是指导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可按各自方式运作管理,认为二者都是接受他方委托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和监督;认为有建设监理,就不需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可由建设监理替代,通过建设监理层层把关签字,道道工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这比质量监督更有效;认为建设监理应承担更大的质量责任,因为工程质量监督带有核验质量等级职能,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全为工程建设直接参与者,都应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都对工程直接进行管理等。对工程实物质量直接监督是当前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部分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进行工程质

量等级的核验评定,实行三步到位。

(3)在工程监理方面还存在监理地位不明确,业主认识不到位,工程监理对业主无规范;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等问题。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性质无明确定位;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方式单一等问题。

2、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对策

根据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所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使监理单位能配合、理解并支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1)坚持原则。质量监督过程就是行政执法过程,在监督工作中要保持风度,可争论不要争吵,要尊重别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原则面前不能让步。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的法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要坚决制止。

(2)质量监督要做到公正客观。在质量监督工作中,避免主观臆测、先入为主、凭印象判断等,要严格根据有关法规、法律、标准并以客观证据为基础作出公证客观的判断,杜绝偏激或不公正的处事态度。

(3)监、促、帮相结合。质量监督员不能压制对方,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建议,而要以理服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取得其理解和信任。

(4)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觉性,做好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在制度和组织上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使其具有较高的质量意识,明确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把提高工程质量变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让监理人员认识到工程质量切实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和教育。

四、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在现实工作中对其要加以区分。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也应当予以配合,只有这样,我国的工程建设才能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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