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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16 1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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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

篇1

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嘉善”的高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重新定位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理念,用“居民管理模式”代替以往的“外来劳动力管理模式”,引导全社会尤其是企业要更加关心、关注和帮助外来务工者群体,形成用人单位配套建设为主、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举办为辅的企业职工宿舍多元化投资运作机制,实行集中居住和公寓化管理,使外来务工者既能建设嘉善,又能居住在嘉善,真正成为融入嘉善的一部分,增强外来务工者的归属感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把解决外来务工者的居住和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为外来务工者的就业和生活创造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确保我县发展稳定大局。

二、总体要求

(一)新设立和迁址的工业企业,招用外来务工者180人以上的,应将职工宿舍建设列入计划,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县经贸局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对企业职工宿舍与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立项以及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

(二)企业职工宿舍必须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厂区内,层数应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包括管理服务、文体活动、食堂、卫生设施等用房在内,其用地纳入企业非生产性用地管理,企业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外来务工者入住人数不少于100人,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企业职工宿舍按单间标准设计、建设,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职工宿舍,可建设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宿舍间,作为企业外来专家住房。企业外来专家宿舍间的累计面积不得超过职工宿舍总建筑面积的20%。

(四)企业职工宿舍除居住用房外,还应配置管理服务房、文体活动室、食堂用房及卫生设施等。禁止企业在厂区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等设施。

(五)企业建设的职工宿舍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的管理机构本着集约建设、方便服务、社会化管理、综合配套的原则,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用地,列入园区总体规划,并编制好企业职工宿舍修建性详细规划,以适应生产配套需求。

(七)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根据企业需求和本园区实际,确定企业职工宿舍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发主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并明晰产权,规范管理。

三、优惠政策

(一)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规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予以减半执收。原已办理的有关审批手续继续有效,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还。

(二)外来务工者入住企业职工宿舍后的水、电费均按居民标准执行。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县经贸局确认,由县工业发展基金按宿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30元的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企业职工宿舍不得改作他用;改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缴减收的规费。

(二)企业职工宿舍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得分拆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交易;禁止利用建设企业职工宿舍搞变相房地产开发等有碍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行为。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一般应在立项后3个月内施工,工程建设应在合同工期之内完成。无故拖延工期或批而不建的,取消立项,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四)企业职工宿舍建设作为鼓励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县经贸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对不执行本意见的企业,不得享受《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善政发〔20*〕132号)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篇2

以强化信息技术在中小学的应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教育、信息学奥赛等方面的应用研究,逐步创建一批具有我市办学特色的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名牌学校,丰富我市教育品牌战略工程内容,推动我市信息技术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从**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311”工程,即在全市中小学建成300所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特色学校、100所中小学机器人实验室教学示范校、10所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高中名牌校。

年度目标:**年至07年,每年分别完成“311”工程总目标的40%,08年完成20%。到08年底,完成“311”工程的任务目标。

原“**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潍科协字[2005]8号)一并纳入“311”工程范围管理,并按照“311”工程的各项建设标准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与措施

“311”工程的实施,是我市落实新课程标准、深化素质教育、创建教育品牌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纳入了**年**市教育工作要点,列入全市政府督导“五统一”验收评估项目,对于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篇3

1、关于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培养,引进高科技人才,制定有利于邮政可持续发展的用工制度

章干泉总经理在市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加大年轻干部上下交流和挂职锻炼的力度。要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竞聘上岗。要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工作,做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要坚持因人而异,走多元化发展之路,为各类人才成就事业搭建舞台。要建立员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为员工个人成长搭建有效平台。加大营销专业全日制大学生引进数量,整体提高营销人员素质及营销水平。积极从社会引进高级专业营销人员,聘用社会著名营销专家担任邮政营销顾问。

2、希望提高办事效率,及时答复、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

市公司于**年底前,圆满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在改革中创新了**邮政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平合理、科学透明的竞聘上岗方式,选拔出优秀人才到机关管理岗位任职,促进了机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职能部门的自身建设,强化机关服务基层的意识,更好地为二级单位做好服务支撑,及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职责明确、管理高效”。

3、希望对内部处理环节干部职工的收入问题给予一定关注,建议参照经营单位分配办法,制定持续稳定的内部处理环节分配办法

为保证中心局等内部生产单位的职工得利水平,**年市公司在人工成本挂钩办法里对中心局、汽运局的人工成本挂钩政策给予了倾斜,挂钩工资不仅与全公司收入增幅挂钩,而且比重占到40%,远高于其他经营单位。此外,考虑到市公司今年经营预算目标达到15.86%,营收单位超预算难度远远大于**年。为更好地调动内部支撑单位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节支奖励政策。第一,对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网路、节能降耗等措施节约的成本费用,可按节支额的40%奖励职工。第二,对于其自身收入超预算带来的成本空间也可按40%奖励职工。

4、希望市公司领导班子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使企业发展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去年,市公司编制了《**市邮政公司发展规划》(**年—2015年),对企业未来9年的业务发展、经营策略、能力建设、资源配置、企业管理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划,确定了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该规划得到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的认可。从**年开始分期落实规划,争取早日全面完成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提高**邮政的核心能力。

5、希望市公司领导继续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更多地为基层和生产一线排忧解难,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生活。

在**年工作中,市公司已经作了安排:要进一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员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和困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为员工办实事的力度。第一,确保员工收入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在收入增幅不低于计划安排的前提下,**年全公司员工人均收入水平增长不低于8%。第二,提高外勤津贴标准和地下室津贴标准,全年增加投入480万元。第三,每年行政投入约340万元,工会投入20万元资金,安排10%的员工疗休。第四,落实《关于实施**邮政职工体育健身推进计划的通知》,积极开展员工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活动,提高员工身体素质。第五,红居街员工宿舍投入使用,解决250户员工住房困难。对部分员工宿舍进行维修改造。第六,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第七,努力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市公司领导在生活会上一致表示,今后要结合分管主抓工作,继续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为基层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关于加快对局所装修改造的审批时间,保证装修进度

**年,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城区重点街区邮政网点的改造,做好奥运临时网点的装修。要打造3—4个邮政网点精品店、示范店和旗舰店,充分展示**邮政形象,提高首都邮政品位。要加强统建配套和局所拆迁还建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给与邮政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奥运场馆周围和重点商业街区等地区新增和更新邮政报刊亭。相关部门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7、邮政报刊发行充分体现了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建议进一步加强优化网络组织,以促进发行业务的发展,提高邮发市场的占有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篇4

1、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危旧房;

2、该房为本村民唯一住房;

3、户口在本村且为常住人员;

4、该村未规划安置用地及未建设农民公寓楼;

5、在原址上改建,改建后用地面积在100M2以内,层数2层以下(包括2层),前进村有关房屋改建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M2。

二、各行政村年农房报建指标:

结合规划区外各村常住人口、户数,对各村农房审批计划数量进行控制,以户为单位,原则上各村批准数量为本村总户数的1.5%。具体列表如下:

三、农房报建程序:

1、村民申请村委会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镇(处)审核区国土分局审核区规建局审核将审批发证情况抄告区执法分局村、镇(处)、区执法分局、区规建局四部门共同放验线区执法分局监督执法

2、属乐化组团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危旧房改建由镇(处)征求乐化组团办公室的意见后,报区规建局和区国土分局审批。

四、严肃批后监管工作:

1、为保证按已审批的规划进行农房建设,规划审批时核发农房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待农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原件。

2、规范建筑放验线制度。

建筑工程放验线由镇(处)组织,村委会具体实施,区规建局、区执法分局进行现场校验;工程竣工验收由村、镇(处)、区执法分局、区规建局四方现场验收,并签章审核,验收合格后发放农房建筑许可证原件。

五、相关部门职责:

1、村委会:审查农民建房的资格和改建条件(为严格控制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数量,要求各村对危旧房改造的村民予以公示,确保解决住房最困难村民);配合监督批后施工管理;维护村民建设秩序,解决农房建设纠纷。

2、镇(处):核审农民建房资格和改建条件、改建标准;审查农房建筑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督促村委会做好批后监管工作,解决农房建设纠纷。

篇5

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监督,还包括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和学校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性,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当前,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与辐射防护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医疗服务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管亟待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当繁重,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已成为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投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健全卫生监督监测网络,提升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水平,规范卫生检验检测工作,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理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运行机制,形成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资源参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职责明确、队伍精干、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

三、职责与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检验出证、技术仲裁、技术咨询以及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规划布局、认定授权、检查评估。卫生部负责国家及区域性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工作。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切实承担起卫生监督技术支持的职能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技术资源,为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市(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出证和技术咨询工作。国家、省级(含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技术仲裁、技术咨询、参与法规标准制定和检验出证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承担规定的技术支持工作。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卫生监督快速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承担现场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加强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促进监测信息的交流和应用,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2.提高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能力。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规范检验出证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检验出证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技术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执法检验出证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加强技术仲裁的规范管理。卫生监督技术仲裁适用于卫生监督相关的检验评价、诊断鉴定结果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自愿提交第三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做出技术裁决的情形。承担卫生监督技术仲裁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技术仲裁工作,保证技术仲裁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5.做好技术咨询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相关的技术咨询。

6.积极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发挥技术优势,参与卫生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宣传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间建立规范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检查考核,保证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提高技术检验和评价能力。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和检验出证等工作所需经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卫生监督检测所需经费,都应当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三)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队伍建设。

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重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篇6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企分开

(一)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以贯彻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重点,力争在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推动交通、水利、农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重点抓好建设领域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突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要认真摸清家底,结合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单位分类、人事、工资、财务、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探索界定和区分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资产管理、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和内容

(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事权、财权、人事权关系,将财政供养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控制在1:50左右。结合乡镇换届工作,统筹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妥善分流人员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五)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以实施《大足县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点推进各项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媒体、公示牌公开和规划展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避免规划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定、信用公示、失信惩戒。要加快制定实施《大足县政府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两类信用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社区社保平台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完善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利益矛盾。

三、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围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文化、交通、城市管理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度。撤销纠正一批不合法、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存在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十)提高公务员法律意识。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逐步充实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协调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十一)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政府公开评议、备案、考核、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面向社会介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情况,提高政府网页更新频率和网上服务比例,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与约束,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增强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试行在网上公告送达行政审批文书,做好网上投诉、网上公示审批结果、网上解答问题等工作,着手编制《大足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项目库》,公开许可、审批、备案项目的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标准收费。

(十三)实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抓好就读、就医等热点、难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围绕收费、资金运作和价格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

(十四)切实创新和规范各类行政执法。以贯彻实施《大足县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实施办法》(足府发〔2006〕30号)为重点,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文书、人员的“五清理”,下半年完成对执法主体、程序、文书、用语“四规范”,改善行政执法形象,强化执法监督。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今年重点推行县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十六)逐步健全行政问责体系。拓宽人民群众提交问责建议渠道。今年要研究建立县级部门、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副职和中层干部问责制,积极做好行政首长问责制与党委、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有关追责规定的衔接。

五、建设节约型政府,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

篇7

在《暂行办法》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宣传力度不够。有些单位对《暂行办法》了解不够深入,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2、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审计监督的作用和意义”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政府投融资项目建设缺失审计监督,造成建设资金浪费。

3、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招标过程简单,甚至直接简化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未严格履行国家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部分建设单位缺乏基建专业技术知识。导致了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商和中介机构签定的合同不完善,不规范,对双方的责任义务,风险承担范围,尤其对标的物的计价和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不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并缺乏相应的工程管理经验。管理不完善,不到位,经济签证办理手续不规范,内容不详尽,签证及结算依据不充分。工程资料不完整,部分结算价格高于市场竞争价格。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质量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工程整体效能发挥等一系列问题发生常有发生。

5、支付工程款与审计监督脱节。部分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比例过高,对施工单位及施工质量控制能力减弱。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的中心任务,加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建设、施工、设计、监理、采购等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提高国家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建成廉洁工程、民生工程和效益工程的目标,制定以下意见: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暂行办法》。各建设单位尤其区属自建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规范意识。

篇8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淤地坝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完善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淤地坝建设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其它行业、部门和个人投资建设淤地坝,均必须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淤地坝建设规划,执行淤地坝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检查验收。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参与淤地坝建设的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为重点,按小流域坝系组织实施。近期优先安排窟野河、秃尾河、孤山川、皇甫川和十大孔兑等入黄一级支流的淤地坝工程,以及现有坝系配套和改建工程。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把有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水土资源作为重要目标。在工程布局上,要与生态修复、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移民等生态建设工程相协调,沟坡兼治,综合治理,发挥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

四、淤地坝建设必须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实施。各省、自治区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组织编制省、县级淤地坝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应当依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与管理并重,明确分阶段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任务。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淤地坝建设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管理。骨干坝建设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中、小型淤地坝建设要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严格实行建设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同时,淤地坝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将投资规模、群众投劳数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后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审计监督制度。

六、淤地坝工程建成后,按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对单坝工程和小流域坝系分别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运行管护方案,包括日常管理和维护、运行利用方式、大型维修资金落实途径,以及产权归属、管理单位、人员及管护措施等。对无工程运行管理方案、产权不明确、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工程不得验收。

七、淤地坝建设实行中央、地方、社会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定出台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保护淤地坝所有者、使用者和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各种主体投资建设淤地坝,或以购买、股份制、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使用和经营淤地坝工程。

以中央和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淤地坝,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所有权,并由工程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落实其经营使用权,原则上,其经营使用权要优先落实给工程所在村组群众,以保证让大多数群众从工程建设中受益。以不同投资主体为主建设的淤地坝,应依法明确其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

八、各地要建立健全淤地坝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签订管护责任状,明确管护责任,做到专人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配套的管护标准,明确运行管理要求。

篇9

一、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的原则,继续巩固乡镇文化站达标建设和“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内部设施,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同时更加注重建成后文化阵地的使用与管理,努力提高运行质态,让文化阵地真正成为农民群众读书休闲、健身娱乐、科普培训的好场所。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我市的建设进度,加强与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结合,有条件的乡镇建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逐步实现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

二、继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

继续做好“三送”和“三下乡”活动,全年计划送戏下乡80场,送图书19万元,送电影3000场以上,送文艺下乡4次以上,注重活动形式的创新和活动质量的提高,努力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

三、大力开展以“四特”为中心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坚持把文化工作的重心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大力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在全市广泛开展“特色文化乡(镇)、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标准和评选命名办法,积极培育地方文化品牌,带动基层文化活动的整体推进。继续开展“优秀文化活动评选”,举办第五届农民艺术节和农村文艺新作调演,引导、示范、带动城乡文化活动。

四、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进一步加强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研究制定高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长期保护规划。组织评审、命名第一批高邮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各项任务,组织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等工作。

五、培育发展农村文化市场。

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多形式、多渠道地兴办农村文化经营活动点,提高农村文化娱乐消费的品位和档次;

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加强网吧、游戏厅监管力度,净化各类文化市场,有效遏止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文化站是乡(镇)文化市场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朝着繁荣、活跃、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文化局机关继续实行与基层挂钩联系点制度。市文化馆、图书馆做好业务人员与乡镇结对指导工作,帮助他们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培育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加强对农村文化工作的总结提高,适时组织开展农村文化经验交流活动。市文化局还将编印《20**、20**优秀文化活动评选获奖案例汇编》,供基层互相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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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三大行动纲领”和“幸福民生40条”,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为目标,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区所有镇乡(街道)都创建成为药品安全镇乡(街道)。通过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创建,努力构建药品安全体系。

一是建立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药品安全负总责任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建立专群协作、反应灵敏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三是建立源头可控、运行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是建立网络齐全、监测到位、处置及时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和应急事件处理体系;五是建立高压严厉、打击有力的案件查办体系;六是建立管理规范、质量可控的全过程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体系;七是建立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八是建立高效便捷、实时监控的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

三、申报条件与考评标准

(一)申报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两年内辖区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

2.辖区内70%的社区(村)创建为药品安全社区(村),已通过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验收的社区(村)可视为已创建为药品安全社区(村);

3.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

(二)考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与药品市场秩序、宣传工作等,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四、评定程序

开展创建活动的镇乡(街道)按照申报条件和考核评分标准组织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向区药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创建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区药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或“区药品安全达标镇乡(街道)”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五、时间安排

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所有镇乡(街道)都创建成为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具体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年6月-12月)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创建活动的意见》;召开全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选择2-4个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经验收合格的,授予“区药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荣誉称号。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年1月-年10月)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药品安全达标工作,经验收合格的,授予“区药品安全达标镇乡(街道)”荣誉称号。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年11月-12月)

在全面完成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六、创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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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2.市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战略。

(1)根据“城市北扩、东延西进”要求,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跳出旧城建新城,集中抓好头屯河区和东山区两个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努力构建“三个中心互为犄角、周边地区组团发展”的城市总体框架,拉大城市骨架,拓展发展空间,力求通过今后五到十年的努力,再造两个现代化的工业新区。

(2)合理布局城市建筑集群,彻底改变“摊大饼”式的推进方式,避免“实心城市”,增强城区的透视感和空间感,做到“城中有园,园外有城”,使城市建筑群和绿化带交叉分布,形成优美和谐的城市景观,力争通过两届政府的努力,把**市建成园林城市。

(3)加快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化进程,按照“强化二产”的方针,努力把**建成为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紧紧依托八钢、石化等龙头企业,支持其投资发展新的工业项目。积极引导各类企业依附龙头企业发展下游配套工业项目,不断延长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建材、食品等资源优势行业和支柱工业的产业链;进一步明确两个开发区的功能定位,采取园外建园和区外建园等方式,努力把高新区建成全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地,把经济开发区建成全疆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高地。下大力气抓好头屯河区、东山区和水磨沟区三个工业园的规划建设,努力把头屯河区工业区建成食品加工、生化制药、金属制品基地,把东山区工业园建成新型建材和化工基地,把水区工业园建成以家具、服装、鞋帽加工为主的工业基地。

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6.**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7.我市近几年编制并经批准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

8.“城中村”改造所在地的区委和区政府对该区域发展的战略意图和设想。

(二)编制原则:

1.“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必须紧扣市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所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新的战略;必须遵循“中心城区体现繁荣、边远城区体现实力”并重点发展工业的战略构想。同时,规划编制深度因地因时制宜,凡涉及天、沙、新、水范围内已形成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北扩、西进、东延区域内近期将重点开发改造的地区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原则上应编制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其他范围内的用地,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深度编制。

2.规划编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以区为单位,打破原有的村、乡的用地界限,对涉及“城中村”所有用地,包括现状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撂荒地、空地闲置地,需改造的现有宅基地和集体经济的用地等土地进行规划统一整合,要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规划编制应遵循“跳出旧城建新城,加快新区发展和有利于两个城市副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城市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促进城市向北发展,有利于疏散老城区人口,有利于产业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原则,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原则上不安排经济适用房建设,严格控制增加人流、车流交通的项目。

4.要按照“工业进园、农业进基地、住宅进社区新村”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和集约建设。靠近市区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三产和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其余的改造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二产,重点用于工业。

5.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必须先行,城中村的改造一律按照多层住宅社区集约化建设,远郊居民应当根据规划集中建设住宅区。所有“城中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必须统一规划,其建设与发展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应与城市总体功能相匹配。

6.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确定的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等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已编制过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按照经过批准的规划执行,根据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尚未编制规划的地区,应结合新建社区居委会所处的具置和周边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整体要求,考虑城市发展与“城中村”相协调,有利于这部分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改善和就业出发进行编制。

7.“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要体现“高起点、高标准”和“环境保护第一”、“环境景观一流”的原则。在规划、建设中应注意高水平的规划建设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并与城市系统相衔接,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按分级配套的原则进行安排。

二、“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规划要求

(一)天山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天山区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贸易、行政、居住、教育;

天山区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考虑其现有功能的补充和完善,为有利于老城区的人口疏散,降低人口密度,改善人居环境和有利于“撤村建居”的居民就业,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并结合天山区东部的荒山绿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部分园林生态生活居住区。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天山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乌拉泊村(包括牧业队)、大湾村、二道湾村、宁夏湾村、八户梁村、碱泉街工贸公司(原碱泉沟村)和达坂城区新移交的红雁池村等三个村。

1.乌拉泊村(包括牧业队)主要位于城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内,该处的居民应当逐步实施搬迁,可由天山区政府在辖区范围内结合规划发展空间进行统一安置,其现有用地应当结合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水库周边及通向南山的公路两侧的生态绿化建设,作为城市生态绿化环境建设用地使用。

2.大湾村主要分布于天山区中环路两侧。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这部分用地可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结合土地的开发和生态园林建设,进行三产项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的建设。

3.二道湾村和宁夏湾村位于天山区东部。其用地可结合黑甲山用地改造,注意保留总规确定的公园绿地,这部分用地可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结合土地的开发,进行三产项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的建设。

4.八户梁村位于天山区南部城市水源地附近,该村已由华凌集团整体兼并,这部分用地应结合华凌集团现代国际商务港和城市规划对有关生态园林、湿地、水源保护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5.碱泉沟工贸公司位于碱泉街一带,目前开展了三产项目,其用地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主要建设三产项目。

6.达坂城区新移交的红雁池村等三个村位于大湾村及红雁池电厂的东部,其用地应结合天山区东部的荒山绿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安排部分园林生态生活居住区,并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

天山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东过境路以西、红二电铁路专用线及到河滩路的铁路线以北的地区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其它地区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二)沙依巴克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沙依巴克区主要功能为:居住、商业、对外交通、教育、一类工业;

近年来随着沙依巴克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旅游等功能。

沙依巴克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考虑其现有功能的补充和完善,为有利于老城区的人口疏散,降低人口密度,改善人居环境和有利于“撤村建居”的居民就业,加强雅山、蜘蛛山等生态环境的绿化建设,注重现有商贸和旅游功能资源的优化和提升,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园林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沙依巴克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仓房沟村和九家湾村。

1.仓房沟村位于沙区南部。该村的月明楼市场等三产项目发展较好,目前已率先在我市建设了集约化的示范住宅。该村南部的用地位于城市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内,应注意水源的保护和生态绿化的建设,不得设置影响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该村位于水源地以外的用地,可结合现有的多层住宅建设这部分居民住宅;按照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控制性规划,结合拟建的明坤市场,适当建设三产项目。

仓房沟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至红雁池电厂铁路线以北的地区以及仓房沟路两侧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其它地区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2.九家湾村主要分布于沙区九家湾和马料地一带。其中,已有北园春市场(九家湾村一队)在建项目。另结合蜘蛛山环境改造、九家湾土地储备工作和环九家湾水库生态绿化周边环境改造,这部分用地按照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的配套、通讯设施和商贸市场的建设。根据该村所处的具置,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现有土地储备和蜘蛛山环境改造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生态住宅开发建设。可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布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全新世地震断裂的影响。

九家湾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三)新市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市区主要功能为:居住、教育、科研、外事、对外交通、机械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年来随着新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体育、商贸和仓储物流等功能。

新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在合理布局发展二产制造业的基础上,考虑老城区外迁人口的接纳和为城市中长期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预留备选用地。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新市区涉及“城中村”有地窝堡乡的丰田村、地窝堡村和宣仁墩村;二工乡的百园路新村、三工村、二工村、二工乡砖厂、津北小区、小西沟村和西八家户村。

1.丰田村位于北站路两侧,总体规划确定北站区的功能为:铁路货场、物资仓库。这部分用地应按照城市西进的要求,在为铁路发展预留空间的前提下,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建设为铁路运输和仓储业以及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发展运输和服务的三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的影响。

2.地窝堡村主要分布于民航地窝堡国际机场北侧,其发展受到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等制约的影响,这部分用地在确保国际机场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适当发展居住、商贸、物流等三产服务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及飞行噪音的影响。

3.宣仁墩村、百园路新村位于安宁渠路的东侧,四工苗圃、北京路延伸段的两侧,属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北扩发展用地范围内,这部分用地应结合北京路延伸和城市北扩的有关规划,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适当发展居住、园林、教育、商贸、物流等三产服务项目,为今后城市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预留备选用地,并作好规划控制。这部分用地应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的影响和考虑与高新区新产业园区的相互衔接。

4.三工村位于喀什路以北,文光铁路车站和东戈壁一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已将该村全部用地纳入高新区新产业园区发展用地范围,这部分用地应按照高新区新产业园区的规划要求,由市规划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编制规划,进行合理安排。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的影响。

5.二工村位于河南路一带,大部分用地属于高新区范围,该村是我市发展乡镇企业较早的先进典型,具有较丰富的发展二、三产业的经验,该村用地已编制了控规。应按照高新区控规的要求,进行改造和建设。其余部分结合其现有优势和宅基地的改造,合理选择药业等二产项目和三产项目进行建设。

6.二工乡砖厂和津北小区位于河北路一带,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第二中心核心区域,该片区已编制了控规,应按照控规的要求,合理发展行政、金融和商贸等三产和商住园林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

7.小西沟村位于苏州路两侧,该村基本上已无耕地,这部分用地应当结合为城市服务的第三产业项目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进行开发建设。要注意总规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的保留。

8.西八家户村是我市发展乡镇企业较早的先进典型,具有较丰富的发展二产的经验,该片区正在编制控规,其用地应按照控规的要求,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对现有二产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要注意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葡萄园的保留。

二工村、二工乡砖厂、津北小区、小西沟村、西八家户村和丰田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宣仁墩村、百园路新村、三工村纳入东戈壁片区分区规划和高新区新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可结合起近期建设需要,编制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窝堡村“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可结合起近期建设需要,编制重点发展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水磨沟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水磨沟区主要功能为:纺织、煤炭、电力、轻工、旅游、居住;

近年来随着水磨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行政、商贸和仓储物流等功能。

水磨沟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围绕市委、市政府搬迁和市民绿色广场建设发展为城市服务的三产项目和商住项目,吸纳部分老城区外迁人口,并结合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合理布局发展二产项目。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水磨沟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东八家户村、水磨沟村、七道湾村、八道湾村。

1.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基本都在我市南湖地区,已融入城市建成区范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其用地规划发展主要为居住用地,这部分用地可结合华凌市场、王家梁市场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可适当建设发展为城市生活服务、文化三产项目和居住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规划和建设要注意煤矿采空塌陷和全新世地震断裂的影响。要注意保留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民绿色广场和八家户水库城市公共绿地。

2.东八家户村可结合北郊客运站、货运站的建设,发展为其服务的交通配套和商业服务设施项目,也可结合红光山绿化发展旅游等三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煤矿采空塌陷的影响。

3.水磨沟村位于温泉东路,距建成区较远,这部分用地可结合水区绿化风景资源和拟建的赛马场等旅游项目,发展旅游服务项目。

4.七道湾村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两侧,该村用地纳入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统一规划,这部分用地可依托水磨沟区工业园区适当发展以二产为主的配套工业项目和三产服务项目。

5.八道湾村位于水磨沟区八道湾路两侧,该村用地纳入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统一规划,可结合水磨沟区工业园区和型煤厂发展以能源为主的二产项目和依托荒山绿化的旅游服务业项目。

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东八家户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水磨沟村、七道湾村、八道湾村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五)东山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东山区主要功能为:石油、煤炭、化工;

近年来随着东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化工、建材和旅游等功能。

东山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城市副中心的要求和“工业立区”的方针,合理布局发展二产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自然环境的特点,发展旅游等三产服务项目及建设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园林、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东山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卡子湾村和人民庄子村。

1.卡子湾村按照东山区分区规划,依托村委会所在的二队,按照小城镇要求编制规划,配套建设商业、文教、卫生等公共和市政服务设施,纳入“村改居”后卡子湾村居民集约化建房试点,同时依托南面的联丰水库建立以居住、生态旅游为定位的园林生态居住区。卡子湾村其余的耕地、空地纳入东山区工业园统一规划。

2.人民庄子村“城中村”改造后,在石化铁路以东规划一个集中居住地,建立“村改居”的集中居民住宅小区,同时将石化铁路以东的一队、二队、七队的耕地及部分荒山直到芦草沟村,全部纳入东山区工业园统一规划。

卡子湾村和人民庄子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三、规划编制实施步骤

1.在市委、市政府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组织,各区政府负责实施,各区要保证资金投入,并纳入20**年市级目标管理,由市规划部门对其重点进行考核。各区政府要按照《**市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于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调整“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的,应由区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向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按照经过批准的调整后规划编制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2.“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我市现已编制完成并经过批准的规划相衔接,避免重复编制规划;要与城市北扩、东延西进、两个城市副中心的规划编制有机协调;要与两个开发区和三个工业园区的规划相协调;要与我市供水、排水、供热、电力、电讯、燃气、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3.要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范围

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满足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城市空间拓展,有利于城市超前控制发展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范围。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和要求来组织“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