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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30 19:54:27

政法工作要点

政法工作要点例1

(二)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拟定必学篇目,抓好督查落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做好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制定干警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安排意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为主要内容,采取专家授课、理论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干警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二是以科级干部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干警教育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加上级政治业务培(调)训,促使干警不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能力。三是根据司法行政业务职责,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安排好本部门的业务知识培训,促使干警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一是持续对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党支部认真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指导监督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二是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进一步完善争先创优机制,持续开展争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大力宣传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二)切实抓好日常党务工作。一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适时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二是指导律师党支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一)认真做好人事业务工作。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划分并做好人员定岗定位,建设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机关。建立公开、公正选拨干部的机制和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免、调配录用、后备干部管理以及对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做好各项工资福利、遗属补助、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信息录入工作。

政法工作要点例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推动政府机构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着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府发号)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配套制度,加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建立和规范行政决策档案。完善行政决策各环节有关资料,全面记录和反映决策过程。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场)负责)

2、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发号)精神,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机构优化。科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同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对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职权进行重新确认、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新颁布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细化、量化工作,并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行政检查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省、市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根据江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5、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对已建立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完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结合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列入修改目录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修改。(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7、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行政争议件转办工作制度,提高行政争议件转办数量和办理效率。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区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场)负责)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强行政争议件办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与“三调联动”衔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开展典型案例评析。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和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区司法局负责)

8、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区司法局<普法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9、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考评方式等,科学合理地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要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政法工作要点例3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对接工作,依托行权网公开全部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监管。

(二)完善政府决策的程序性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性规定。对于重大民生项目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事项,承办单位要组织听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汇总相关材料形成决策依据。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处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完善对街道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的导向性,对考核成绩进行公布,对于存在较多问题的部门责令改正。

(二)加强执法监督。于7月份和12月份组织2次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人员配备和权力行使情况,增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规范及责任落实。针对去年案卷评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指导和督改工作,进一步推进许可、处罚等案卷的规范化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执法示范点建设和规范执法能手的培养工作。

(三)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对于城市管理中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和指导,尤其对于区城管行政执法中的拆违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执法规范。对房屋征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推进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对各行政部门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行政指导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汇总,整理提供相关文书、案例方面的指导,落实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抓好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去年行权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将行权平台向街道、社区进行延伸。在做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依托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法制办要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示范文本。各部门要认真办理申请信息公开案件,杜绝不作为现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要主动联系申请人,对提供的信息尤其是事关征收、建设相关信息认真审核,避免出现乱作为现象。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街道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各部门每年向区政府和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法制办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及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三)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对执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备案监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纠错力度。坚持日常评议考核与执法部门内部考核相结合,通过外部评议、内部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尤其区大调解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实现有效互动,合理化解重大矛盾,形成高效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坚持从实际出发,处理行政纠纷的职能部门要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

(二)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案前和案中的和解调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提交证据材料,组织应诉。区法制办要做好诉讼管理工作。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学习和培训。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好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政府和各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的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法制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证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

政法工作要点例4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2018年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现将《XX镇2018年政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XX镇2018年政法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全镇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县第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好“远学枫桥近学余庆”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为新时代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

公正、优质的社会环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政治安全和暴力恐怖安全风险防控,更加注重防、控、打、教、帮结合运用,严密防范、坚决遏制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进一步夯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搜情核心职能作用,全力打好情报信息搜集主动仗。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强化“维权律师”的教育管理,坚决打击依法查处炒作社会矛盾的幕后推手。(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镇信访办、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二、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加强对敌斗争情报网络、阵地、力量建设,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坚决防止发生现实危害。强化重点管控防护,持续开展严打暴恐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涉恐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危爆物品、制爆器材、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源头控制力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重要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重点目标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推动“去极端化”工作,加强社会面防控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涉疆事件。(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司法所、信访办、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三、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要节假日、重点人群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稳定。强化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的安全稳定和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安全。突出抓好重点人群(涉军、涉民代、涉法涉诉等)的信访维稳,进一步强化专班包保,认真落实24小时动态稳控。制定临时预案,确保不走人、不出事、不惹事。强化责任监督。加强重点时段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力度,时刻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群众来访有处可去,有诉可说。(责任单位:镇信访办;协调督办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四、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突出问题,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聚焦特殊敏感节点,全力完成重大维稳安保任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百日攻坚战”和“五个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重大风险隐患和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掌握特殊利益群体动态,坚决防止串访群访、非法聚集等事件发生。(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协调督办单位: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加强扫黑除恶组织建设,着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全方位对涉黑涉恶情况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全面摸清新时期黑恶势力犯罪动向,精准识别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的黑恶势力,不断提高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组织滋生空间。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着力解决淫秽、、吸毒、传销、拐卖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司法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六、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打“恐爆枪”“盗抢骗”“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打经济犯罪,依法严打暴力恐怖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打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等,进一步完善严打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局面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整治农村违法犯罪,着力净化农村社会风气。(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协调督办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七、严密防范命案风险。始终坚持命案“可防可控可降”理念,牢固梳理“必防必治”责任意识,强化源头预防治理,深入开展命案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命案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对发生的现行命案逐件开展责任倒查,发生一次死亡两人以上命案,学校重大刑事案件、精神障碍患者肇祸命案,个人极端暴力、持枪杀人、爆炸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杀人或造成广泛舆情影响的命案实行“一案一报”。(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协调督办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八、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六张网”为核心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织密织牢公共安全网,提高风险识别、预警、防控、处置水平。加快推进全镇“雪亮工程”建设,超前谋划、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雪亮工程”镇村全覆盖。深化禁毒专项斗争,全力抓好2018年全镇强制戒毒解戒人员服务管控工作。(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九、扎实开展社区、单位部门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寨以及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努力实现“三升三降”工作目标,深化巩固“五零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组织落实网榕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司法所;协调督办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源头治理、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调联动,依法治理、完善制度,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综治组织协调、部门认真履职、支持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确认”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对接县直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着力化解多年来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完善依法治理“以闹取利”问题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一、狠抓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导向原则,把“双提升”作为衡量政法综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健全完善“双提升”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双提升”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工作措施,力争保位进次。加强“两抢一盗”等突出治安问题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各村(社区)、集镇和楼亭院落的巡逻力度,真正落实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的工作要求。同时,各村(社区)充分发挥义务联防队作用抓好日常动态巡逻,根本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树公安新风,为人民服务,根本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镇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在人财物上予以充分保障;落实好综治目标责任,按时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到位。(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镇纪委、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三、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建设,依法破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难题,构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管控有力、责任落实、服务到位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落实“育新工程”,强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通过政府引导、政策引领、困难帮扶等形式,落实问题青少年专门教育;继续推进和实施“雨露工程”,认真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和保护工作;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对全镇以往吸毒人员全面排查和动态监控,对新吸毒和重复吸毒人员一律落实强戒;进一步巩固“安宁工程”,强化精神病人的动态管控,落实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以奖代补措施,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回归工程”,强化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刑释解戒人员的接回,具体由镇分管领导牵头,公安、综治、村(居)具体负责,同时各村(居)、各部门要做好帮教和安置工作;强化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红丝带工程”,具体由镇卫生院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以上的宣传活动,并制作宣传资料和墙画广泛发放和张贴。(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镇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四、深入实施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打击与释法明理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利用各种手段“争当贫困户”、变着各种法子“要扶贫政策”等阻碍脱贫攻坚工作的不良行为,着力以法治思维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确保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公正性。把法治宣传教育和脱贫攻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为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法律援助力度,综合运用入户走访、包案化解等手段,主动排查化解脱贫攻坚中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协调督办单位:镇扶贫站、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宣传干部上讲堂”(新农民讲习所)开展以宪法、行政诉讼法、道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面增强全镇干部法制观念;组织公安、司法全面开展全镇中小学生法制讲座;充分利用6月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召开村组群众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

    十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干部协管工作,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完善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经常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机制。(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协调督办单位: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十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九个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政法干警“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决拥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贵州精神,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建立落实政治专项督查制度,定期对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协调督办单位:各村(居)等相关单位)

政法工作要点例5

一是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政法机关要把情报信息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发现能力,控制能力,处置能力。二是要深化与“__功”等组织的斗争。继续搞好防范的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__功”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教育转化、深挖打击力度,遏制“反弹”势头。三是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容易引发事端、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要整合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面力量,经常排查,及时掌握,及时报告,及时调处化解,全力把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防止集体进京赴省上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凡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凡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坦诚面对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凡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不能乱开口子。要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特别是涉法上访老户和“老大难”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督办,努力实现“一高三降”,即结案率高,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下降的工作目标。四是及时妥善处置。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__〕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处置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__〕1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领导包保责任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重大群体性和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鉴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要坚持严打不动摇。继续重点打击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要把“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和寻衅滋事等街头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传统和非传统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和犯罪动向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改进严打方式,提打斗争的水平。一要坚持集中打击与经常打击相结合。在经常性的打击工作中,要紧紧抓住打现行、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等严打的关键环节,力争命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集中行动或专项斗争。要从实际出发,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选择什么方式。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对严重刑事犯罪决不能手软,同时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加强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做到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三是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运用社会资源,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尽量减少社会的消极因素。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市要以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加强治保会、调解会、农村综治协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进一步整合自防、联防、巡逻、保安等多种治安力量,壮大治安防范队伍,真正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组织网络体系。二是积极改革巡逻勤务机制,以公安110指挥系统为纽带指挥协调,以巡逻民警、交警、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群众专业巡逻队、保安内保人员、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联防配合为辅助,构建“多警协作、联防配合、屯警街头”的社会面动态防控体系。三是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落实好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制度,继续选派综治特派员进驻社区,认真组建城镇社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小区封闭式管理、安装防范设施等防范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治安防范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奖惩作用,建立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三是以商业门店、金融网点、重点要害单位为重点,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内部单位自防体系。四是巩固加强民警驻村包片巡防,村村组建综治协会,广泛动员农户自防、联户联防、门栋关照,建立以公安派出所(警室)为龙头,以村治调会为依托,以自然村落为单位,以联防联调中心户为骨干的乡镇、行政村、组、户农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五是要在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市活动中,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搞好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加强企业、学校、铁路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搞好“四五”普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避免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

政法工作要点例6

1.要突出普法重点,大力推进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法治”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推进全区法治文化建设,为“十”召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在全区创建机关、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单位等六个方面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建立全区法治创建考核评估体系,探索法治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做法。以加强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上半年开展好“带头学法用法、建设法治”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活动;下半年开展好“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继续办好“普法网”的基础上,新建法制教育阵地,积极参与市“六五”普法宣讲团,结合区域实际,开展系列法制讲座活动,力求创出经验、树好新品牌、保持高水准。

2.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搭建全区普法宣传新格局。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五个普法重点对象划分的各板块牵头单位为主,面向重点对象,在全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行部门行业普法教育的板块化、社会化,积极推行板块式大普法格局。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多层次的展开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把最新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文化软实力。继续推进以依法治区为着力点的地方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行业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理水平。

二、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3.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把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行业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和“创星级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发挥“”法律援助专线优势,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志愿者进社区、进工地、进村组,全方位开展援助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发挥好法律服务职能。继续抓好“6+1”惠民工程和“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

4.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要调查研究律师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落实好律师工作的各项扶持和保障政策。要坚定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继续加大律师党建工作和自身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公证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全区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特别是在十即将召开的敏感时期,各项工作要稳中求进。

5.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的创新和延伸。要深化法律服务团工作,在媒体上大力宣传法律服务团的职能作用,报道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好经验。要探索“点援制”法律援助模式,推广法援案件跟踪评查和回访工作机制。积极争创省、市优秀公证处、优秀律师事务所,要鼓励律师、公证员争当律师、“三秦十佳”律师、第五届市“十佳”律师、首届“青年十佳”律师和省、市优秀公证员、律师等评选活动,培育和推广更多更好的行业品牌,更要广泛宣传,全面提升区域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要注意发现人民调解工作新特点,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重心转移,在对社会大量新的邻里矛盾纠纷现状调查研究基础上,把加大和强化对城市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工作的新重点和新领域,既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也使司法行政工作着眼点超前,给人民调解注入新内容、新活力。

7.要继续深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两所一庭”建设要求,继续落实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在去年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创1-2个省级“五好”司法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落实司法所管理体制的理顺工作,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

8.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稳妥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既要积极主动,更要注意政策指导,特别是加大对有关人员法律政策的培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并开展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不仅要防止出现执法违法问题,还要促进这项工作和管理模式逐步规范化。

9.要完善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在切实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建立跟踪帮教机制,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同时,力争实现释解人员失控率控制在5%以下、重新违法犯罪率不超过3%的总目标。

四、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10.要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安排并逐级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到岗位、到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综合考评体系,加大日常综合考评力度,完善干部考核档案,真正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11.要切实抓好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以“三问三解”为主题的“三实、三比、三服务”实践活动和市司法局“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以“送法律、调矛盾、办实事、树形象”为载体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法律咨询、走访服刑人员家庭、指导社区矫正、开展法律援助、帮扶困难群众等,真真正正帮助基层谋发展、惠及百姓民生、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

12.要进一步加大全局干部思想建设、素质品德和组织建设的力度。要继续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宗旨信念教育,加强全系统干部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具体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开展,全面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和履行职责能力。

13.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大对优秀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的培养、推荐力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推荐真正讲政治、顾大局,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工作踏实负责、人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理念,注意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政法工作要点例7

二、抓好审查把关,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市政府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考核调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工作。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处理,除应保留的以外,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有效解决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备案审查标准,坚持和完善备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改进备案工作方法,促进法制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对201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拟保留的文件进一步研究,需要修改的及时修改,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能减免的减免,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

三、抓好工作落实,促进行政复议应诉质量进一步改善。按照省里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遵循依法实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工作规则等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程序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将调解引入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矛盾纠纷的化解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抓手,督促各市区、各部门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努力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抓好分工工作的落实。

四、抓好监督协调,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工作。切实规范委托执法行为,抓好委托执法协议的备案审查工作。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加强个案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协调力度,及时协调不同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争议。深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梳理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细化量化行政执法的条件和处罚幅度,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尤其是行政强制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确保程序公正。将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作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强化执法过错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考核科学、评价公正、责任落实、追究到位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证办理程序,依法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政法工作要点例8

二、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促进“和谐建设”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在巩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车站、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工地、婚姻登记等部门广泛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参与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3、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县、镇(社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完善和创新管理服务措施,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模式,全面启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录入,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完善“无缝衔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机制,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加强“新航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2013年要创造条件力争年底县上建立1个“新航中途之家”,大力实施以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雨露工程”,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深化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5、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重点加强宪法与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织人大、政协对全县各行业部门、各镇(社区)进行“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7、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组织人员编印公务员、农民、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读物,结合板块式普法,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在抓好法律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的同时,突出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8、大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通过树立典型,推进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9、继续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经验,力争全县建成1个法治广场、10条法治文化街,20个法治文化墙。

10、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型媒体,精心策划、组织司法行政重点、两点工作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服务“小康建设”

11、本着“专业化配对、团队化帮助、规范化运作、无偿化服务”的原则,继续做好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2、本着“加强协调、职能互补、创新方式、拓展领域”的原则,进一步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尤其是要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13、本着“服务民生、维护正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展组织网络,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降低援助门槛,把受援范围逐步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并积极探索点援制、预约制等服务新方式;开展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努力构建城市半小时、乡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信息化管理,建成“12348”法律援助专线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全县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

14、延申公证服务领域。围绕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重点项目建设、金融信贷、中小企业发展、“三农”等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事前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事项公证;继续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公证工作重点,切实办好遗嘱、继承等公证事项;不断探索和推广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树立窗口形象,深化服务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满意度。

15、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乡村、社区的延申。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在镇(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将司法行政的触角延申到社会各个角落。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武功、兴平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经验做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使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来。

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16、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的综合“软实力”。

17、大力推进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力争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年内完工。

八、强化“主题教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8、在思想建设上下功夫。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干警的政治轮训,广泛开展“学宪法、学、读经典”等学习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境界,教育干警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19、在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继续开展“党员律师亮身分、服务群众做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政法工作要点例9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加强以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主题宣传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和“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标准,培养一批过硬的示范村。切实抓好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培训工作,将农村干部参加法制培训情况列入法治区创建考核内容,年内,新开班4期。抓好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努力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办学渠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的普法网络。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努力实现宣传手段的多样化。以普法考试、法制讲座、党校法制课等为载体,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普法网络。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宣讲团职能作用,建设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好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和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开办法制专栏或开播法制类专题节目等方式,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面向基层,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四)围绕中心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招商引资、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园区建设等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继续落实服务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积极组织骨干律师参与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和值班,推动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向区、镇、村延伸。落实好重大法律服务案件上报制度,加强对办理刑事辩护、群体性案件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确保承办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坚持和完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协办公证、软件办证、立卷归档等工作,拓展公证服务层次和领域,重点围绕“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积极探索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资源、力量整合和功能配套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以“认证认可”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鉴定业务拓展、质量提升、服务规范,力争年底前3家法医类鉴定机构全部通过司法部能力验证。加强各级仲裁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运作规程,受案数和受案标的力争同比增长30%以上。按照司法部“四严”标准和“四最”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年内,力争全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指标同比增长10%以上。

(五)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着力推进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为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实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深化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所所结对”和“村村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将“村村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向乡镇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经济组织延伸,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基层全覆盖。扩大基层公益法律服务范围,总结钢城区颜庄镇公益法律服务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开。

(六)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加快村(居)司法行政惠民室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力度,落实十项便民措施,促进便民服务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20%以上。以法律援助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为契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加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的法律保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建设

(七)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建立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司法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司法所有人干事的问题,夯实基层工作阵地。认真研究理顺管理体制后人员管理、业务指导、运行机制等环节的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基层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八)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加大城乡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新行业、新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抓好“市调解处置医患纠纷协会”和“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研究制定出台《市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办法》。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衔接配合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调处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开展好“保稳定、促和谐、惠民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村务管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力求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加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九)创新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新途径,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落实工作职责,将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防止发生脱管失控现象。全面落实“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不断创新监管教育手段和方式方法,确保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

四、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大力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2010年作为“队伍建设年”,以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等活动为载体,强化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规范、服务规范、管理规范、组织规范,提高决策执行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每月一讲法活动,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组织开展理论研讨、业务知识考试、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所长”、举办律师沙龙、律师辩论大赛、公证办证技能比赛、人民调解员轮训、司法鉴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整体队伍的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一)大力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注重从“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建设,确保法律服务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十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积极参加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值班,及时办理和回复“政府在线”群众来信,组织召开行风建设会议,切实提高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继续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服务投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服务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加强工作,扎实开展“四无”(无重大、无重大涉法涉诉非正常访案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创建活动,推行基层工作轮流值班,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预防上访事件发生。

五、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招商突破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和优势,了解掌握有关信息,积极引进外来项目和资金,着力在招大引强上下工夫,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政法工作要点例10

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1.突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我镇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法律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旅游建设等专项行动,努力为“中国沙生产基地”的完善,“家纺布艺”品牌的知名度提升,海华村历史文化旅游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协调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与完善,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统筹协调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努力推动法律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服务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实力。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综合法律服务活动,助推我镇“电商换市”,完善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2.突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新需求,拓宽企业法律服务覆盖面,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主动跟进转型升级、兼并重组、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竞争力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常态化的深度法律服务。

3.突出服务方式方法创新。完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机制,实现服务经济建设与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合力。加强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研究、探索、实践、总结,开发适应现实需求和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积极为经济发展、企业发展“量身订做”法律服务,组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小微企业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推行“团队式”、“专家型”服务模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实效。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资源,积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上的“综合性、一站式、公益性”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功能配置,实现网上网下公共法律便民服务,畅通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信息网络通道,探索开发手机、数字电视终端等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5.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深化镇、村法律服务团制度建设,各成员要根据职责和规定,深入基层,全面落实服务内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探索和创新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切实提升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质量。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和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认真贯彻实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规划,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全面总结“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在迎接好“六五”普法验收的同时,结合“法律十进”工作的全面要求,科学谋划好“七五”普法教育规划。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成果,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推动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公务员学法考试、镇村干部集中夜学等制度,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积极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全民自觉的道德意识,增强全民的法治观点和道德底蕴。

2.发展繁荣法治文化。完善法治文化创建平台,加强“法律十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我镇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的契机,探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公园、景点、场馆等阵地建设。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加强法治微小说、微故事、微剧本、微电影创意创作和传播,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行为,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3.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完善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积极培育示范典型。积极拓展法治建设领域,探索开展“法治示范镇”、“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立足“多元化”调解,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1.健全矛盾依法化解机制。强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跟踪、协商沟通、评估报告机制和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衔接互动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广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制度,探索实践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重大化解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矛盾调研,着力提升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提高人民调解专业水平。突出人民调解主业,规范人民调解流程,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强化“以奖代补”工作措施,建立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机制,积极推进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拓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重视矛盾纠纷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探索建立网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协助打造“菊乡老娘舅”媒体调解新品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提高依法调解能力。

3.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省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严格规范、合理设置司法所业务用房使用功能,加强司法所装备能力建设。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服务改善民生的基层一线综合实战平台。

立足“精细化”监管,强化特殊人群教育帮扶。

1.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的作用,健全镇、村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明确日常工作职责,规范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运行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网格化监管、组团式帮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强化集中教育和风险评估,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确保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犯罪。加强与市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着力打造无缝对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覆盖和有效管控。注重审前调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标准、管理程序和管理行为,严把交接、宣告、建档、教育、管控、解除等工作环节,强化风险评估、分级处遇、分类管理、个案矫治及帮扶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执法机构专门化、执法力量正规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执法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设综合性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确保管控、教育、帮扶三到位,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完善与监狱、家庭、单位、村(社区)的衔接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加强延伸帮教,深化监地协作机制,全面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完善重点对象走访制度。积极协调和推动落实适应性帮扶措施,切实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深化社会化安置帮教机制建设,努力抓好过渡安置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立足“便民化”要求,提升法律援助救助质量。

1.扩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按照“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推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和法律援助专线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强化接待和处置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品质。夯实法律援助基础,推动法律援助重心下移、触角延伸,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基础性作用。利用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工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回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专项行动,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细化便民措施,着重抓好涉军、涉老、未成年人、妇女、新居民等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2.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回避等制度,做到依法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规范报批,接受指派,认真办案,努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保障职能。

四、主动适应队伍建设新形势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政法工作要点例11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坚持和完善“五项清单”制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探索重点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权力库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政务服务办、办公室)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推进“人、事、权、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进一扇门、办全部事”的目标,实现阳光、便民、高效、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满意度评价机制,加强测评结果运用。(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办)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4.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门户网站文件检索系统,扩大公众参与监督管理途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5.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6.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开展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政府协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7.加强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开展投资协议履约情况梳理。(责任单位:办公室、招商中心,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8.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创新,探索公共卫生、文化体育、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执法。(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

9.开展创建行政执法示范点活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办公室)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满意度调查等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

1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合作,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建立规范的信息沟通、传递渠道,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办公室、开发区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

12.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错案认定程序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错案情况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监察局、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开发区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3.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健全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工作推进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办公室、开发区法院)

1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15.建立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依法治访,健全问题排查化解和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尤其是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疏导化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在一线及时化解。(责任单位:政法委、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六、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