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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9-09 15:17:53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1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2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察,深入了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和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及《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古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全面贯彻落实。

二、督察内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重点督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职责规定》情况,对照《古浪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内容开展全面督察。

(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据中办、国办《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具体对照《古浪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结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重大项目“三性”论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见》《古浪县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古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标准》,以及去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督察。

三、组织方式

本次督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全县督察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督察工作。

(二)开展自查阶段(9月29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对照督察内容和任务分解表,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形成具体问题清单。

(三)整改报告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客观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并于10月15日前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附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报告要重点反映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内容详实,数据确凿、客观真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全面自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察报告,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办。

四、工作要求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3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7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xx省2019年省级决算。(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2021年1月)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5月、11月)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9月)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责任部门:财经委、预算工委、监察司法委、社会委、农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时间:2021年1月)

8.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9月)

9.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7月)

10.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11月)

1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9月)

12.听取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5月)

13.听取省政府关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11月)

14.听取省政府关于中国(江苏)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2021年1月)

15.调研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侧重产业类项目)。(责任部门:财经委)

16.调研我省友城交往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外事委)

17.调研《xx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外事委)

二、聚焦短板弱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3月)

2.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9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11月)

4.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中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5.联合调研长三角水环境协同治理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三、聚焦民生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责任部门:社会委、教科文卫委、农委、环资城建委;时间:11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3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7月)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5月)

5.听取省政府关于江苏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3月)

6.调研《xx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社会委)

7.调研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8.调研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四、聚焦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1.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9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法工委;时间:2021年1月)

3.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时间:9月)

4.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监督,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每半年提交一次相关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印发主任会议。(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信访办;时间:7月、2021年1月)

5.调研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4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20**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200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200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200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00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200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5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6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6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7

2、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参加____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技能及标准文件讲解、评标专家网络操作实务等培训,经考试合格获____省人民政府颁发《____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3、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必备知识,为开展民族自治立法打下基础。

4、积极参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5、积极参加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参加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相关知识”培训。

6.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适应新形势需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监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工作计划性,在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将工作逐项分解细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三是加强联系协作。主动与州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与常委会有关工委室配合协作;加强内部工作情况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营造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1. 参与立法工作

一是按照“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____-____6年)立法规划为出发点,协助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条例草案法律文本的起草、调研等工作。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会同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通过组建条例(草案)起草组、举办培训班、到省外考察学习、深入到县市调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征求省州专家意见,先后11次修改,完成了《____州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流程,提交常委会审议,提请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获高票通过。

三是参与制作了立法工作流程图。

四是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

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年内共参与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修改意见的《____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____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____省人力资源条例(草案)》、《____省禁毒条例修正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____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9部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部门作了反馈。

五是积极参与组织考察学习。参与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殡葬服务管理立法工作,借鉴立法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2. 监督工作

参与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是州人大常委会____年审议议题确定了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

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比较客观全面了解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全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于七月下旬先后深入到部分县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参与撰写并协助修改了《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全州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参与归纳整理了四条意见分别交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限期整改回复。参与执法检查。于今年五月下旬参与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深入到县、乡、村和基层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参与形成了可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的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参与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齐抓共管力度、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视留守儿童问题等七条意见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回复。

参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参与接收处理州政府报来的规范性文件35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内司工委统一登记后,分送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有关工委均在时限内审查完毕,35件已由内司工委统一回复审查提请单位。收到群众投诉未按规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内司委提请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安龙县政府制发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龙县黄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府发〔____〕2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报告审查结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该办法给予了审查意见答复,并以州府办函[____]160号文件形式送安龙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1、请安龙县政府立即停止执行《通知》,于15个工作日内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将修改情况书面报告州政府办公室,并将修改后的文件报送州政府备案。2、如对本审查意见持有异议,请于接到审查意见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报告抄送州政府办公室。3、如逾期既未提出申诉又不纠正,州政府办公室将提请州人民政府对该文件予以撤销或变更。内司工委也已将该审查意见告知投诉当事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与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按照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内司工委加强与督察室的沟通、协调、联系,一年来,共参与接待来访78次,督察室移交涉法涉诉督办件28件,通过调阅原始卷宗、查阅判决、裁定、申诉状及听取申诉人反映情况等形式,逐案进行研究处理,办结率100%。对督察室拟有意见建议的11件,经请示分管领导,参与召集委室有关人员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会商、讨论,其中:转州法院审查办理的6件,转州委政法委4件、转兴义市人大办理的1件。年内重点参与督办了廖桂德重婚案、苏祖华、陈仕应、杨余谦、肖荣录、张大才5件国家赔偿案、张爱国受贿申诉案、刘思海民事赔偿等案件。工作中坚持集体研究,依法监督,督促办理机关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取得较好效果。

3、调研工作

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参与民宗侨委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贞丰、晴隆、兴义等县市及有关乡镇、村、企业开展民族教育推进计划、三个民族乡及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经济文化和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拓宽监督渠道、参与调研督察组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兴义等县市开展对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情况的调研督察。4、人大机关普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参与承担人大机关普法办职责,积极参与做好人大机关普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撰写简报、总结、自查报告,组织协调机关普法考试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参与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政策专项组牵头职责内工作,参与制定了____年度专项组成员单位考核标准,并发至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州综治办牵头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参与做好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常委会开展法制讲座等相关工作。全年,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有16人,参与邀请了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安贵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讲解涉法涉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认真参与做好州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参与办理1件,参与督办4件。

廉洁奉公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言、慎微,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

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按照“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对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要求,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防微杜渐,自觉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作斗争,根除特权思想。

在作风上,做到自重、自尊、自爱、自励、自律,反思不足,增强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工作作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得到了同事的信任和支持。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领导之间的团结。在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求真务实,力求高效,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与身边的先进典型相比,自己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主要是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学习的深度还欠缺。二是深入基层还不够多。埋头日常工作时间较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较少。

1、认真学习中共十八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政治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思想建设任务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

2、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工作。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8

一、 要发挥地方人大在宪法和法律

实施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宪法和组织法规定: 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基础。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思考从上述的规定来看,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特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以外,“监督宪法的实施”与“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从内容上讲是一致的,可以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是宪法和法律监督的主体。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到,虽然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力是分层次的,但在具体的权力层次怎样划分上还没有一致的看法和明确的法律规定,行使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力的运作机制还没有形成,如何认定违宪行为、是否需要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等重大的问题尚需政治决策。但是,监督宪法的实施,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确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对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上海市人大从地方权力机关角度出发,努力做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地方人大在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要做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上海市人大从1999年开始启动规章备案工作以来,共对56件(项)市政府的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了18条修改意见。从实际情况看,这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报地方人大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很多,什么该备案,什么不必备案,没有规定;报备案的程序没有规定;不报备案的法律责任没有规定;备案审查的机构、程序、处理等也没有规定。现在国家法律尚未对此项工作有明确的规定,地方实践的情况也很不一致,应当在全国各地实践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规范。

其次,要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从地方实践的情况看,执法检查最早是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尝试组织部分代表对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种的监督形式。1993年9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对执法检查的对象、内容、执法检查的组织、检查报告的审议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执法检查工作与立法工作相比,还显得比较薄弱,主要是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还不够,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有时还不很明确,执法检查的程序性规定还不严密,执法检查的参与程度不高,执法检查的效果还不明显。具体来讲,就是在执法检查的项目选择上还比较随意,论证不够;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检查还缺少操作规程方面的制度建设;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实际情况的调研工作和调研对象往往也由被检查的行政机关提供,不容易做到客观全面;除了审议检查报告外,相当部分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调研了解情况的次数不多;对检查结果的跟踪整改要求不够落实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继续实践,还要加强总结研究,更重要的是要增强创新意识,勇于开拓,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1998年在开展对《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时就探索运用了抽样调查的新方式,对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第三,要做好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涉嫌违法处理案件进行监督工作。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工作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对“一府两院”涉嫌违法处理案件的监督形式已历经有四届、十多年的历史了,有的把它概括为“个案监督”。现在大家已经逐步认识到,人大监督具体案件,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地纠正具体案件,更主要的是通过对具体案件的监督,进而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方法上讲,也主要是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实践中,上海市人大通过信访渠道受理的公民的申诉和控告案件有2万多件,虽然纠正了一些处理不当的案件,但就整体情况看,“个案监督”工作开展得还不够理想。主要的问题是,大家对权力机关监督个案的认识还没有“到位”,各级人大在监督具体案件时缺乏必要的工作力量和监督手段,很难发现并深究那些“问题案件”,错案和责任案件的追究机制往往反过来使“问题案件”更难被发现。因此,可以说,人大在“个案监督”工作方面很大程度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

二、 要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

“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要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二是要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三是评议“一府两院”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工作。

首先,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对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基本的主要的形式。目前,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有三个层次: 一是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二是常委会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专题报告;三是专门委员会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有关部门对有关情况的汇报。经过多年的实践,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制度规范,但是,随着形势发展,这些制度也需要改进、发展和创新。

从地方人大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的实践来看,人大听取报告的成分比较多,但是审议报告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上常委会的专题工作报告应政府要求的多,宣传政府工作,要求人大支持的成分比较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相对比较少;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汇报是很重要的环节,但是现在专门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开展还受到观念、制度和机制等多方面的制约。因此,从制度设计上要为代表和委员审议工作报告提供条件。

第二、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但由于法律法规在制度设计方面对从这方面的工作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各级人大在这方面都还处在起步的探索阶段,形式审查多,实质审查少,监督不到位。强化人大在这方面的职能,不仅需要体制机制的保障,更大程度上讲,也是政治决断的问题。

第三、 评议工作。评议工作把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监督和闭会以后的经常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了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强化了监督的力度,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有促进的,对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是有积极作用的。

地方各级人大的评议工作实践了十多年,主要有三种形式: 工作评议、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本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评议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不仅将评议工作覆盖到所有政府组成人员,而且还拓展到司法审判机关的负责人。在评议的手段和方法上也有所创新,评议的广泛程度和深度都有新的发展,但从评议工作的实践看,目前评议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值得研究。评议的主体是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还是代表或主任会议?评议的对象往往是“评下不评上”或“评副不评正”;评议的具体做法和程序如何有利于代表和委员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被评议对象的真实情况;评议意见的处理如何落实等问题,已经影响到这项工作继续扎实、持久地开展,迫切需要总结经验,用法律加以规范。

三、 要运用好询问和质询,提出批评、意见和

建议,视察,特定问题调查,受理申诉、控告

和检举,罢免和撤职等具体的监督手段人大形使监督职权,往往会对被监督对象造成不小的压力,形成比较大的社会影响,因此要谨慎使用询问和质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视察,特定问题调查,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罢免和撤职这些具体手段。要严格依法监督,不能任意监督,干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要行使好人大的监督职权,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要处理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价值取向、目标和任务根本都是一致的,要维护党的领导的核心作用,要定好位置、用好权力,才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9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一是通过深入学习好《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聚焦政治监督,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强化思想武装、贯彻党章宪法、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行使公共权力等方面监督检查;二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统一考试和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多主题、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继续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巡察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情况检查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主动向市纪委监委领导报告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和我组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变更,同时,持续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有关处室的沟通联系, 保证工作程序衔接顺畅,保持信息互通互享,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二是加强严明奖惩问责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厦门市《关于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的工作意见(试行)》《关于营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加强向各综合监督单位通报或转发上级纪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正反典型案例,严明政治纪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提振干部的精气神,鼓励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为科技工作做好纪法保障。要紧密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四中全会工作部署、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联系自身派驻监督工作和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在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加强统筹,并结合主题教育、巡察突出问题的整改,把监督做深做实,督促党组切实推进科技工作快速高质量发展,同时,及时更新被问责干部廉政档案,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市科技局、市科协按时有效推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并对其整改问题和措施逐项对账,看整改期间建立的制度是否具有执行性、措施是否有效、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推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整改,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巩固巡察监督成果,严肃巡察纪律;二是督促党组织主动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科研攻关和系列惠企政策落实,做好防疫工作“后半篇”文章;三是继续推动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诫勉谈话、批评谈话工作,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组(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建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整改落实作用。

二、聚焦“完善监督”,强化履职尽责监督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一是坚持监督关口前移,运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做实监督,结合外部监督成果,研判分析廉政风险点和监督盲点,从中检查挖掘问题,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不断探索监督的形式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监督的手段由依靠问题线索监督向无线索主动监督拓展。二是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紧紧围绕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关注的问题及科技资金扶持、公共资源配置、自由裁量权等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通过问题直查、工作调研等方式,有针对性抽选1-2个科技扶持专项领域进行嵌入式监督,织密监督之网。三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总体战开展的相关工作举措,重点对市科技局出台的应急攻关科技扶持政策、非常时期网上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疫情科普活动、困难时期惠企渡难关举措等工作,进行同步跟踪了解,并以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目标为标准进行项目化分类,建立项目监督台账,对项目执行过程和成效进行深入监督,督促加快精准执行。同时,继续做好节假日检查、严格出入境(国)管理等常规监督工作,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对苗头性问题提醒纠正,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决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全面提升监督实效性。

做实做细信访举报。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完善我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台账,依规依纪依法有序处理检举控告,做好相应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内部管理。二是与市科技局、市科协建立协查机制,对来信来访反映业务外的问题,及时移交对应单位办理,督促细查快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我组和实名举报人。同时,要求市科技局、市科协在对外公布科技工作监督方式时,明确我组的信访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阅被反映事项相关材料、走访相关处室或企业等方式,以“融入+嵌入”的工作模式,认真查办信访件,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依据纪法、事实,统筹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时间节点、认错悔错态度,严肃精准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高办信办件质量。

用好外部监督成果。要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精准处置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反映或移交的问题线索,聚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干部队伍、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倒逼责任落实,严肃问责追责,推进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并以群众满意度和实际工作推进效果来检验工作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聚焦自办案件,强化“三不”一体推进

加强以案示法,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发挥出“驻”的优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密围绕科技领域管理重要环节和科技项目扶持资金落实情况,重点审查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处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并在加快现有问题线索调查工作基础上,有效延伸检查范围,确保监督检查实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各种“四风”问题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我组将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同时加大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党员干部增强危机意识,依法行政、廉洁用权,切实发挥出纪检监察震慑作用,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

加强以案促改,扎进扎牢制度笼子。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案件剖析,及时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精准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党组(党委、党总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及时带头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列出正面、负面清单,有效进行整改工作,以纪法刚性约束督促落实案后整改工作。同时,针对相关党组织问责不到位以及整改浮于面上、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加强以案示警,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一方面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强化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另一方面,通过对审查调查业务进行“回头看”,对被处分人员进行“回访”等工作,主动向受到党政纪律处分人员了解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及时做好减压工作,鼓励干部积极向上,积极作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四、聚焦自身建设,强化综合素质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10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有关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要求“各级党委要谋划好、组织好换届,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执行换届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换届监督的重大意义。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干部队伍质量怎么样,直接关系着我市今后五年的事业发展。“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始终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今年,**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今后一个地方或单位再发生类似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问题,要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当前,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干扰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决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换届风气亲自抓,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打好防范化解换届风险隐患的总体战、提前战、主动战。

三是各责任主体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监督对象涉及党员干部、党外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要立足职责定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立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为党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换届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党风廉政意见出具任务相当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格标准,“时间服从质量”,又要提高效率,防止“久拖不复”。

二、加强纪法教育,提前亮底线明红线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把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换届的纪律和规矩讲清楚,提前打好“预防针”。

一是结合XXX,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涉及到岗位调整的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直接关系着换届风气。各级“一把手”,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特别要与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结合当前XXX,以老一辈革命领导人的风范和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加强换届纪律宣传,让干部群众参与监督。

二是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省委也明确提出“四个必须”。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要将换届纪律相关规定印送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

三是结合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选举前,各级各单位要再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和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选举期间,要组织干部群众集中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专题片,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三、提升监督质效,做实做细过程监督

换届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强化问题意识,清除监督死角,把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一方面要深化精准监督。各级党委要加强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聚焦“关键少数”。从南充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是换届纪律监督的重点,要坚决抓住“关键少数”,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要紧盯关键环节。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做到提前预判,分类施策。如,考察期间,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选举期间,要注重对投票环节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

另一方面要做实全程监督。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一步。要对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任前事项报告、全程纪实等制度有效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同组织部门协同联动,紧盯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同时,把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坚持严查快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一是渠道要“畅”。换届期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受理平台,实时监测和研判换届风气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于未然。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检举控告,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要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处置,重大、敏感信访举报和突出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决防范负面舆情。

二是核查要“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快查快结机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对发现或者收到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党的报告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换届工作同样如此,凡是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也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惩治要“严”。在高压态势下,仍对换届纪律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特别是拉票贿选的,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历届的经验看,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集中高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XXX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例11

近年来,__县工商局紧紧抓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和惩处上下功夫,积极构建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各项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坚持示范引领明责。进一步明确党委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目标、任务和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加强教育监督、检查考核和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二是坚持量化分解定责。实行班子领导挂钩分管的股室和联系的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挂钩联系的单位每半年听取挂钩联系点负责人的汇报,及时防控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畸轻畸重问题;推行“(文秘站:)五控一考”风险防控机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大对实物定额、服务标准和预算支出的管理力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6%。三是坚持责任追究问责。严格纪律监督,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车、办公设施等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跟踪监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注重通过检查纠正问题;严格“一案双查”,在个别工商所干部在行政执法中实施的违规处罚问题中,对负领导责任的工商所负责人实行了追责处分。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局务信息公开,把涉及党委决策、人事安排、财务开支、资产拍卖等事项在OA办公网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系统干部职工监督。

着力强化专职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坚持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当地政府和县局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落实主要责任人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坚持每年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开展公开述职述责述廉活动,集中报告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推广运用执法办案“案管系统”,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建立并完善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开展“廉内助”座谈会,帮助和引导其争创廉洁家庭。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2015年,该局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工作要求,完善了监察与局督察队协作机制,配齐了8个工商所5个直属分局(队)的兼职纪检监察员,举办了1期纪检监察员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纪检检查卷宗模本》、《纪检审理卷宗模本》、《纪检执行卷宗模本》。

着力强化正风肃纪,常态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强化纪律意识,组织编印了《制度汇编》、《纪律问责暂行办法》,在全员大会上通报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例,架设“警戒线”、敲响“警世钟”,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讲规矩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强化专项督查,县局监察室、督查队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督促活动抓实、抓细、抓深,杜绝活动开展走形式、一阵风,以活动的实际成效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养成学规矩、用规矩、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对系统内违反规定的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切实加强对执行、权力运行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四是强化纪律问责,把纪律审查作为重点,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