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1-29 07:45:27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1

一、研究“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 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__]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2

二、管住源头,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机构编制部门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根据党委、政府要求,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理顺职能和核定编制,从而达到合理设置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管理需求,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相对人力资源而言,机构和编制可统称为执政资源,要通过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加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使行政事业等组织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运行体制,让我们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能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优化整合资源,机构编制配备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关键在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重在通过合理地设置机构和编制,使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得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类优秀人才有用武之地,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

三、控编减编,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县级党政机构设置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中央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要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做到既要“管住”,又要“管好”,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需要的地方,切实为加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主动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形成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要研究解决编外用人、提前离岗和清理“吃空饷”等问题。

四、加强督查,为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改革管理任务落实到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组织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认真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为调整部门单位职责配置、优化机构编制配备和深化体制改革提供依据,真正在审批、执行过程中,发挥监管作用,发挥其自身的权威性、严肃性。机构编制管理的好坏,关系到能否顺利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办事效率、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增强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抓实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以往机构编制工作中常常出现重审批,轻管理,注重对编制资源的配置和部门职责的界定,忽略了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和管理。近年来,开展的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主动服务部门单位的重要途径。在评估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及时调整有关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做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打好提前量,当好服务员。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3

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对多年来机构变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成功经历的归纳综合和总结,有着非常主要的意义和效果,对做好机构编制治理工作更带有基本性。

(一)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贯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新期间各项工作的基本方针。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直接触及到对在朝资源的有用装备,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力首要表现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率,从体系体例机制上保证党和县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有用指导和治理,从体系体例机制上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时推进;表现经过机构设置、本能机能装备等方法进一步推进县政府改变本能机能、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本钱,构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通明、清廉高效的行政运转机制上来。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在机构编制工作领域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的客观需求。

(二)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依法治国的必定要求。机构编制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组织法》、《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县政府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条例》、《当地各级人民县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机构编制治理的权柄来自于相关宪法性司法规范,是宪法的威望性在国家机关组织机构治理方面的有机延长,其威望性是无须置疑的。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从体系体例上、组织机构治理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立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

(三)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深化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和机构变革的急迫需求。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和机构变革是深化各项变革的主要环节,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变革的实践标明,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是打破变革中机构撤并、编制精简难点问题,顺利推进变革、完成变革意图的急迫需求。机构编制工作逐步成为党科学在朝、民主在朝、依法在朝的主要资源,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要保证,成为有用处理县政府本能机能改变、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的主要手段。党的十七大对深化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建立服务型县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在新的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和机构变革任务面前,急迫需求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

(四)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是增强机构编制日常治理的实际需求。机构编制很多的、常常性的工作是对增减一个机构、一个编制、一名指导职数和一项职责等详细机构编制事项的治理。当前,一些当地超编制装备人员、超职数装备指导干部、部分实行职责缺位、越位和错位、条条干涉等问题仍然存在,机构编制认识不强,机构编制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场面,成了“看家护院”的人物,不足威望性和有用性。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招致机构编制难以节制、机构编制工作效率不高的首要缘由,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本身建立。机构编制治理必需进一步严厉执行进人控编审核准则、编制实名制治理准则、机构编制和财务预算相结合的治理准则等各项机构编制治理准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改正违法违纪问题,严厉节制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有用性,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严厉性。

二、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有用性的首要显示和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是有用性的保证,有用性是威望性的详细表现,两者严密联络,相反相成,不成切割。

(一)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有用性的首要显示。一是显示在各项司法律例、变革政策和变革方案有用执行,令行制止、政令疏通上。二是显示在不时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处理行政体系体例运转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时消除发展中的体系体例机制妨碍,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促使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三是显示在增强和改良治理,严厉节制编制,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维护机构编制治理的严厉性上。四是显示在依法确定县政府的机构设置和本能机能装备,做到行政主体正当,完成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责、编制法定化上。

(二)影响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有用性的首要要素。一是机构编制治理体系体例机制不尽合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不足自力处置宽和决问题的才能,工作环节多、顺序复杂、工作不足时效性。二是机构编制治理司法系统不健全,短少可操作的编制规范,对机构编制的治理首要是靠经历、靠比较,不足科学性和精确性。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本能机能没有完全发扬。重审批、轻监管,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不明,不足严厉详细的违纪处分制裁办法,招致机构编制治理力度不够。四是编制认识不强。因为对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的宣传不到位、律例政策建立不到位、监督制裁不到位等缘由,“编制就是法”的编制认识还没有真正坚持起来。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率,着力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

(一)理顺机构编制治理体系体例,改善运转机制,为加强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供应体系体例机制保证。明确的本能机能定位、顺利的治理体系体例和运转机制是开展各项行政治理工作的基本和前提。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相同需求从明确司法位置、增强本能机能建立、理顺治理体系体例着手,打牢体系体例机制基本。

一是增强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的本能机能建立。依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应该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柄,使机构编制治理的权柄与责任相顺应。充分发扬机构编制治理工作集中水平高、综合性强、协调效果突出等特点,增强机构编制部分对各类专项体系体例变革的协调本能机能,加强机构编制部分的协调才能。要科学界定机构编制治理与财务预算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坚持机构编制治理、财务预算治理全体联念头制,保证机构编制治理和财务预算治理的有机统一。

二是理顺机构编制治理体系体例。鉴于机构编制部分要统一治理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派机关、人民集团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治理幅度较宽,治理职责较重,应该恰当增强机构编制部分的治理位置,以加强其综合部分的威望性。

三是改善运转机制。合理划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权限,充分应用各级编委条理高、指导和协调才能强的优势,进一步发扬中心和省级编委在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和机构变革中的牵头抓总效果,切实把各级编委的工作重心转到研讨制订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和机构变革的总体方案,研讨拟定机构编制治理的律例、规章和政策办法等决定计划工作上来;适度扩展编办在详细的机构设置、编制审定和调整等方面的治理本能机能和自力处置宽和决问题的权限。还,依照“便捷、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治理流程,精简工作环节,属于编委的权柄,编办审核后按顺序报批;属于编办的权柄,由编办按有关规则直接手理,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自动性和时效性。

(二)健全机构编制司法规范系统和营业规范系统,为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供应准则保证。

准则建立具有基本性、具体性、长期性和不变性。机构编制治理的准则化、法制化是提高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有用性的首要路子和基本保证。

一是增强机构编制治理立法。在系统总结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和机构变革以及机构编制治理成功经历的基本上,精确掌握机构编制工作的内涵规则,研讨制订一批有关机构设置、职责治理、编制治理等方面的律例、规章和政策办法,规范机构编制治理顺序,完善机构编制治理内容,坚持健全卓有成效的律例政策系统。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规范系统。机构编制规范是机构编制治理司法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是确定机构设置和审定人员编制等治理事项的营业原则。要在对现有机构编制治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的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据分歧行业、分歧性质、分歧条理、分歧类型单位的实践状况积极研讨制订职业教育、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机构编制规范,逐渐完善营业规范系统,做到依法用规范审批机构、审定编制,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是综合发扬各项准则的保证功用。综合发扬政策律例和营业规范等各项准则的治理效能,用总量、规范和律例政策规范机构编制治理,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部分的依法治理程度和依法行政的才能,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程度,为机构编制工作供应准则保证。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率,在深化变革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威望性和有用性。深化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变革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提高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有用性的切入点。依照十七鸿文出的加速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变革、建立服务型县政府的部署以及改变县政府本能机能、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严厉节制编制、加速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变革等详细要求,以推进县政府本能机能改变为中心,经过整合机构本能机能、修正完善部分“三定”规则等方法办法,明确界定部分本能机能分工,理顺部分职责关系,进一步增强县政府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本能机能,进一步变革和消除行政治理体系体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顺应的毛病,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深条理矛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触及的机构编制问题,处理在县政府效能、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实时消除发展中的体系体例机制妨碍,使得机构编制治理工作在更多领域、更高条理、更大范围发扬愈加有用的服务保证效果,以此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时创新,提高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有用性。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治理,是新情势下不时提高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程度的必定要求,也是不时提高机构编制治理有用性的主要路子。

一是坚持实践创新。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需要有科学的实践做指导。应深化开展对分歧层级县政府的功用定位、如何合理划分分歧层级县政府的职责权限、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分歧层级的事业编制总量、如何使干部治理与指导职数治理相协调等问题的研讨,拿出一批顺应变革发展要求、符合机构编制治理工作实践、可以处理机构编制治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可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系体例机制妨碍等方面的实践效果,用于指导机构编制治理实践。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创新部分履职治理机制,探究坚持部分工作向机构编制部分传递机制、增强编制部分的监督约束机制、本能机能争议协调机制,追踪部分的履职和运转状况,做好部分职责的界定、协谐和划分工作,避免呈现越位、缺位和错位景象;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查验工作,探究坚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绩效评价机制,依据绩效评价后果响应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调整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创新机构编制问责审计协调机制,协调纪检监察、组织等部分,把机构编制治理归入到各部分和下级党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审核范围、问责范围,对机构编制资源运用的结果进行问责、审核,加强各级各部分的编制认识。

三是坚持治理创新。进一步探究促进机构编制治理的新方法,完善编制实名制治理准则,加速机构编制治理电子政务建立,建立合适组织、编制、人事和财务和等部分一起运用的编制实名制信息交流平台,夯实机构编制治理的基本;创新指导职数治理方法,探究坚持指导职数运用查对准则,使干部治理与指导职数治理全体联动;创新编制运用方法,积极探究事业单位编制治理的新方法,盘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提高编制运用效益,切实处理一批指导关切、群众关怀的热点难点问题所触及的机构编制事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履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探究坚持机构设置和编制审定听证准则,保证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治理的参加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争夺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的支持。

(五)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治理的威望性和严厉性。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治理的主要内容,也是稳固机构变革和机构编制治理效果、维护机构编制治理威望性和严厉性的主要手段。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4

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对多年来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成功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带有根本性。

(一)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新时期各项工作的根本方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直接涉及到对执政资源的有效配置,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力主要体现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有效领导和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推进;体现通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上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在机构编制工作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的客观需要。

(二)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机构编制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机构编制管理的职权来自于相关宪法性法律规范,是宪法的权威性在国家机关组织机构管理方面的有机延伸,其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从体制上、组织机构管理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迫切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是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改革的实践表明,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是突破改革中机构撤并、编制精简难点问题,顺利推进改革、实现改革意图的迫切需要。机构编制工作逐渐成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资源,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有效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七大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任务面前,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现实需要。机构编制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是对增减一个机构、一个编制、一名领导职数和一项职责等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的管理。目前,一些地方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部门履行职责缺位、越位和错位、条条干预等问题依然存在,机构编制意识不强,机构编制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成了“看家护院”的角色,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导致机构编制难以控制、机构编制工作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影响了党政机关的自身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必须进一步严格执行进人控编审核制度、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等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纠正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主要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是有效性的保证,有效性是权威性的具体体现,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主要表现。一是表现在各项法律法规、改革政策和改革方案有效执行,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上。二是表现在不断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解决行政体制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消除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促使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三是表现在加强和改进管理,严格控制编制,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上。四是表现在依法确定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做到行政主体合法,实现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责、编制法定化上。

(二)影响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主要因素。一是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不尽合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环节多、程序复杂、工作缺乏时效性。二是机构编制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缺少可操作的编制标准,对机构编制的管理主要是靠经验、靠比较,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没有完全发挥。重审批、轻监管,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不明,缺乏严格具体的违纪处罚制裁措施,导致机构编制管理力度不够。四是编制意识不强。由于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宣传不到位、法规政策建设不到位、监督制裁不到位等原因,“编制就是法”的编制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一)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改善运行机制,为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明确的职能定位、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样需要从明确法律地位、加强职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着手,打牢体制机制基础。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职能建设。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应该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职权,使机构编制管理的职权与责任相适应。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集中程度高、综合性强、协调作用突出等特点,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对各类专项体制改革的协调职能,增强机构编制部门的协调能力。要科学界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整体联动机制,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统一。

二是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鉴于机构编制部门要统一管理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幅度较宽,管理职责较重,应该适当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地位,以增强其综合部门的权威性。

三是改善运行机制。合理划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权限,充分利用各级编委层次高、领导和协调能力强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央和省级编委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把各级编委的工作重心转到研究制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等决策工作上来;适度扩大编办在具体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和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权限。同时,按照“便捷、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精简工作环节,属于编委的职权,编办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属于编办的职权,由编办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二)健全机构编制法律规范体系和业务规范体系,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主要途径和根本保障。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立法。在系统总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在规律,研究制定一批有关机构设置、职责管理、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标准体系。机构编制标准是机构编制管理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确定机构设置和核定人员编制等管理事项的业务准则。要在对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完善业务规范体系,做到依法用标准审批机构、核定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是综合发挥各项制度的保障功能。综合发挥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等各项制度的管理效能,用总量、标准和法规政策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深化改革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切入点。按照十七大作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部署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严格控制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具体要求,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通过整合机构职能、修改完善部门“三定”规定等方式方法,明确界定部门职能分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进一步改革和消除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弊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解决在政府效能、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时消除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更多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更加有效的服务保障作用,以此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创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管理,是新形势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须要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应深入开展对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定位、如何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层级的事业编制总量、如何使干部管理与领导职数管理相协调等问题的研究,拿出一批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能够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能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机构编制管理实践。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创新部门履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部门工作向机构编制部门通报机制、强化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机制、职能争议协调机制,追踪部门的履职和运行情况,做好部门职责的界定、协调和划分工作,防止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检验工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绩效评价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相应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调整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创新机构编制问责审计协调机制,协调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到各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问责范围,对机构编制资源使用的效果进行问责、考核,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编制意识。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进一步探索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办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搭建适合组织、编制、人事和财政和等部门共同使用的编制实名制信息交流平台,夯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创新领导职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领导职数使用核对制度,使干部管理与领导职数管理整体联动;创新编制使用方式,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新办法,盘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切实解决一批领导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探索建立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听证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争取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支持。

(五)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5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0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6

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它关系政府职能转变,关系体制创新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关系管理成本和效率,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是直辖以来比较值得总结的工作之一。前不久委员长到视察时高度赞扬我们的低行政成本优势,财政供养人口比例全国平均是35:l,西部地区平均是20:1,而是50:1。

直辖以来,我们对原来的几个板块进行了两次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实现了市对40个区县的直接管理;搞了两次市级机构改革,指导区县开展了区县、乡镇机构改革,效果很好。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成效的标准是看是否推动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机构编制工作为我市直辖六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上级的好评和表彰,市编办还被人事部和中央编办评为全国机构编制系统惟一的省级先进集体。这次市编委领导成员调整,由我和异康、儒沛、奇帆、事忠四位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一方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殷切期望。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对肩负职责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我们的任期内把编委、编办的工作做得更好,保持并发挥我们现有的体制优势,使之尽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富民兴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认真贯彻落实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搞好机构编制管理

学习贯彻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大精神是我们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南,我们要自觉把“三个代表”的精神贯彻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中去。当前,要认真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政府职能的定位和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是永恒的课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政府还得做一些不该做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比如宝钢兼并重钢之类的事,政府还得参与。但是,深化改革是大趋势,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服务基层,转变机关作风,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二)积极稳妥地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的不同功能进行合理分类改革和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很复杂,刚才编办在汇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时,我插话较多,不同的事业单位功能不同,编办每年应该对事业单位进行评估。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编办提出分三类是一种分法,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比如按科研、学校、其他事业单位的行业分类法,还有政府举办的和非政府举办的,还有政府给钱的和政府不给钱的。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还会有些新问题要出来,编办要加强研究,力求分类更科学。《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市政府已批准印发,市编办要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精心组织,稳妥实施。

(三)审慎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抓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按照〔〕56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拟定改革试点方案,把它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从体制上、源头上解决现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最近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研究拟定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编办要积极与法制办沟通、紧密配合,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中央编办确定在我市开展全面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对我们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既然是试点单位,就对国家承担着责任,试点搞不好,拿不出经验,就辜负了中央编办让我们作试点的苦心。

(四)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市编办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改革信息,认真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能配置调整的情况,密切关注兄弟省市的动态,提出市级组织机构职能及机构调整的意见。这次改革,国务院有些机构和职能可能要整合,上面调整了,地方也要跟进,但下面不要盲目跟进。第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央要立法,上面先理顺,待中央统一部署后,地方再跟进。第二,有些方面的机构设置,地方不能也不应一一对号。比如几个直辖市都设有商委,我市除设有农业局外还有农办,要研究哪些是我们的实际情况,设立哪些机构体现地方的需要。第三,现在大家关注新一轮改革的气氛已经很浓了,我担心“军心动荡”,各项准备工作要内紧外松,不要搞得人心惶惶。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7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培训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市举办的第一次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是把握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的需要。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编办对各级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制定了时间表,同时安排部署了一系列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具体举措,如,专门研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专门下发了湘发〔20**〕27号通知。这些精神和要求,是我们下一步机制编制工作的指针和重点,必须领会好、掌握好、落实好。这次培训把这些方面的具体内容作为了培训的重点,对指导大家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把握下一步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都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这是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综合素质的需要。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作为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干部,没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我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从总体上来说,是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但也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新事物、新情况、新矛盾和新技术不断涌现,给我们的工作和机构编制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需要。

第三,这是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法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需要。这次培训,把20**年以后新任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同志纳入了培训对象范围。从以往的工作实践来看,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在登记和年审工作中存在积极性不高、法规意识淡薄、材料质量不过关、法人证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增强市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治观念,确立法人意识,提高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和全面支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

二、解放思想,解决问题,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市在5月份就部署了“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科学发展”专题学习活动。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也要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找准和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机制编制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轨道。我认为,当前重点要研究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认真研究如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目前,国务院所属部门的机构改革已经完成,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起动。多年来,我市机构编制部门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党的执政资源得到进一步合理配置,从一定程度上“解了燃眉之急”,但仍然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现象,有些仅仅局限于对现行体制的“修修补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机构改革的“先行者”,要充分利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正式实施的间隙,加强对我市市县两级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调研,认真分析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研究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为我市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分类管理。要以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继续扩大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要认真研究如何加强机构编制督查监管工作的问题。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主要是体现在审核审批上,至于批复以后落实得怎么样、运行得怎么样,我们机构编制部门掌握的还不多,研究的也不够。近年来,随着对机构编制工作研究的深入,大家也认识到,要想真正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仅仅着眼于审批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变被动为主动,由单纯的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转变到深入调研、强化督促检查上来,努力建立审批与监管相结合的机构编制督查监管机制。当前,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减少领导职数,控制机构编制”和中编办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超编人员的消化工作,继续执行机构编制冻结令,严禁违规审批机构、新增新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新出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问题要建立预警机制,实施重点督查,认真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中关于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考评办法,确保2011年前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同时,要加强对机构职能运行的监督,跟踪监督各机构职能是否转变到位、落实到位,是否出现缺位、错位、越位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另外,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坚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落实政纪处分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正常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第三,要认真研究如何做好基础性工作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准确掌握本地本部门机构运行的基本情况、职能界定的基本依据、人员编制的基本数据和事业单位运行的基本状况等一手资料。过去我们对基础性工作不够重视,对本地、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能做到心中有数的不多,能做到了如指掌的则更少。作为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就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最近,中编办正在向全国机构编制部门推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很强大,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对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基础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等问题会迎刃而解。大家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系统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建立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努力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这次培训虽然只安排了两天时间,但内容比较丰富,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有关内容;二是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问题;三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力求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第一,要掌握学习方法,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认真听课。这次培训我们特意请来了省编办的领导和专家为大家集中授课,这是一个向他们学习请教的好机会,对于提高大家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会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多思考、善领悟。要加强交流。大家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时间有长有短,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有所不同,在学习过程中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真正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单靠短短的两天培训是远远不够的,培训只是一个氛围、一个方向、一个起点。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切实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二,要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学习不仅要“见于文章”,更要“施之事业”。学以致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真正把学透和用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大家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始终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来开展学习,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密联系当前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如何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实效来开展学习,找准工作重点和切入点,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顺畅的体制机制保障。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8

(一)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建设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的中心任务,通盘考虑,保证重点,加强了旅游、海渔、文化、港航、城管等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深入部门,加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研究提出相应的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满足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

(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实行总量内动态调整。针对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现状,明确了调整的三个重点:一是收回职能消失、弱化和生产经营职能单位的空余编制;二是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满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方面的需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存在的超编、未定编制等问题,实现了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精简效能,从严核定。根据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定(以下简称“九定”)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数量,重点把握职责、机构、编制、职数的有机匹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同时,做到精简、效能。

二、严把“四关口”,深入调研解难题

(一)严把职责界定关,理顺职责不清的问题。目前,核定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和依据,事业单位一般都未正式核定过职责,而且不少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机关部分职责。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以调查了解事业单位机构沿革为重点,查阅历史档案,摸清单位成立的背景、近年来履职情况;以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突破,分清职责审核的依据,将事业单位分类进行审核。审核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审核依据材料。对涉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严格审核界定可承担的行政职责。二是重点审核职责任务交叉、重复的问题。三是注重审核职责用语。

(二)严把编制调剂关,用活用好编制资源。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现编制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我们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工作。梳理全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和近年来实有人员配备情况,建立了《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一览表》,对各事业单位超空编情况进行分析。重点从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入手,在与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分析了近三年来事业单位超编或空编的原因,为提出合理的编制调剂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加大调剂力度。在审核部门意见时发现,很多部门都提出增加事业单位编制的要求,很少有部门按规定核减有关单位编制,这给核定编制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按照“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在本部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将职能弱化或空编比例大的单位空余编制收回,用于本部门内职责任务重或超编单位,充分盘活部门内事业编制资源;二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为了增强编制资源盘活力度,我们重点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政策解释,争取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集中收回了生产经营性、职能明显弱化且多年空编10名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全县机动编制,用于加强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维护稳定等有关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这次编制调剂,共核减收回了39个单位304名编制,为34个单位增加了272名编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个别事业单位超编、未定编制等不规范问题。

(三)严把内设机构审核关,优化内部分工。一是调整理顺已设的内设机构。撤并了2个职责任务单一的、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调整了7个职责变化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名称及职责,理顺了10个内设科室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二是严格审核新增内设机构。坚持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以下事业单位不设内设科室,坚持内设机构数与编制数相匹配,可不设的不设;坚持内设科室以业务职责分工为主,除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一般不设综合性科室;坚持内设科室职责是单位主要职责的分解,能合并的合并。

(四)严把领导职数核定关,规范职数管理。一是严格控制科级领导职数。依据职责任务和编制数量进行审核,一般控制在2―3名。同时,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与编制相匹配的情况下,加强了旅游、海渔、社会保险等职责任务重、分工多的单位领导职数,保障了重点领域工作推进。二是严格控制内设中层职数。在精简内设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一般各科室配备1名职数,对职责任务重或实行领导带班制等特殊岗位的,予以增配,切实规范领导职数核定。

三、做好“两结合”,同步推进重规范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9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市编办实现市委序列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三连冠”,*年荣获全省人事编制系统三年一评的创“三强班子”、“四好队伍”先进集体,2007年荣获五年一评的“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单位”。*年,*县编办、*县编办、*区编办等被省编办评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具体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构改革取得实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省里的要求,从2002年起全面开展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截至2004年,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部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调整到位,并全部实行“三定”,实现了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整合内外贸易及工业经济职能、加强法制与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主要改革目标。同时,制定了县(市)开发区管委会“三定”方案,为县(市)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在全省率先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解决了多年来城市管理混乱和机构编制膨胀等问题,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作出了积极贡献。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确定了*县和衡山县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制定了《*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深入试点县开展改革调研和指导督促,改革试点工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围绕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在全省首先组织制定了《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暂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管理,明确了分流目标。同时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抓好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了乡镇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条底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见成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以规范为目的的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对市直438个事业单位实行了“十定”,大力推行了机构撤并布局调整和转体工作,改革后事业单位机构精简10%、编制精简20%,优化了事业单位资源配置,激发了事业单位的活力。同步开展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学习考察和调研,积累了部分分类改革资料。

二是管理机制不断强化。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以及中编办“五不准”、省编办冻结编制等规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凡进必考”,从严把住关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的通知》(衡编[2007]34号)等多个文件,完善了集中统一管理、凡进必考、“三个一”审批、事前申报事后备案、部门联动等各种制度,强化了机构编制控管力度。目前,我市市直行政事业机构处于全省数量偏少、规格偏低行列,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有余编,乡镇行政编制实现了连续五年负增长。创新管理办法,投入近100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广使用《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实现了机构编制软件化管理,创新了“实名制”监督管理方式。

三是监督检查更加有力。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深入组织开展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营造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良好氛围。设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门科室,建立了监督网络,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形成了运转灵活的监督检查机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召开了严肃工作纪律的专门会议。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认真开展了乡镇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清理“吃空饷”及配套改革等七次大的专项督查。市县两级开展多次人员编制清查工作,停发了“吃空饷”人员数百万元的工资,查处了个别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四是法人登记依法推进。依法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率基本达到100%,年检率达100%,年检及时率在95%以上。严把了事业单位法人审查关,年检年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举办了两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增强了事业单位的法人意识,逐步实现由“要我登记”向“我要登记”转变。开展了两次三年一届的市优秀事业单位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评选活动,激发了创先争优积极性。

五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认真组织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著述的学习,举办了3期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全市机构编制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县两级编办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信息调研工作,把调研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实行奖励制度,办好《*机构编制》简报和*机构编制信息网,全市机构编制信息调研工作一直处于省市先进行列。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5年来的机构编制工作之所以能够有所作为,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方方面面的支持;坚持实事求是,重视调研,科学决策,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符合*实际;坚持改革创新,敢于突破旧框框,探索新的体制和新的工作方法,努力谋求更高的工作效率和更好的工作效果;坚持争先创优,优质高效地落实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些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发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机构编制工作还存在“四个不够”。一是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参谋助手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职能调整还不够理想,部分单位管理体制和职能不顺;三是机构编制控制还不够严格,部分县市区超编较严重;四是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还不够到位,违纪违规的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分析形势,明确方向,扎实做好2008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机构编制工作起着体制保障作用。尤其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用了一大段的文字就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进行安排部署。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改革任务,要求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禁超编进人。在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总理代表国务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更加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也于去年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发[2007]27号),明确了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总原则,上收了部分管理权限,提出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系列新要求。由此可见,机构编制工作正面临着职能地位更加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加深入、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人员编制控制更加严格的新形势。抓好改革,搞好管理,是职责所在,是使命所系,我们要牢牢把握当前的形势,坚决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开创工作新局面。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机构编制部门承担新一轮改革使命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发[2007]27号文件精神为核心,着力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乡镇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新贡献。今年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发[2007]27号文件,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为贯彻落实中央去年出台的三个政策法规文件,省委、省政府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发[2007]27号)。这是一个全面规范我省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程序、制度和纪律的政策性文件,也是指导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制度规范。今年的机构编制工作要围绕贯彻27号文件精神这一主线,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为下一步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一要认真组织*发[2007]27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将*发[2007]27号文件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精心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提高全社会的机构编制法规意识。

二要扎实抓好*发[2007]27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利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实施的空隙,抓紧清理以往各类管理规定,提出贯彻实施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要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规定的限额、标准和适用范围,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程序,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科学管理。市委办、市政府办根据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重点就集中统一管理、下管一级、考核评估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要重点落实事业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和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制度的具体办法,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执行到位。要通过抓*发[2007]2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机构职能管理,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长,树立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

(二)加强机构编制宏观研究,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年中央编办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指出:“未来的机构编制管理将分成三大块,第一块是政策研究,工作量会大于三分之一;再一块是监督检查,工作量会大于三分之一;第三块是审核审批,工作量会小于三分之一。”可见,机构编制调查研究的地位和作用会越来越突出,工作任务会越来越重。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转移工作重心,由加加减减、核核批批的微观管理转移到注重调查研究、强化宏观调控上来,深入基层搞调研,集中智慧出主意,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之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一要加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紧紧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关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提高行政效能的总体目标,加强调查研究,为机构调整、职能整合做好准备;要把市县两级如何推行“大部门”体制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重中之重,努力形成有独特见解、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材料,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要对现有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服务改革决策。

二要加强乡镇机构改革研究。本轮乡镇机构改革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其落脚点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我们要按照改革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总体思路,深入调研乡镇机构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乡镇机构的设置、职能的调整、编制的确定、人员的精减等具体办法,尤其要研究如何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职能作用发挥的新途径。

三要加强超编超职数问题的研究。当前,我市个别县市区超编超职数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这一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将会严重制约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推行,同时也是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超编超职数的社会背景、深层次原因,探索解决超编超职数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为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献计献策。

(三)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要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里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的问题。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整顿,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调研摸底工作,切实把情况摸准、把底子澄清、把数据搞实,为改革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要按照分类改革原则,坚持政事分开,继续做好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确认工作。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作好准备。要继续做好文化、卫生、农业等体制改革中的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加快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发展步伐。

三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衡山两个试点县的指导和督促,安排专人负责督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衡山两个县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开拓创新,抓紧组织实施,推动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要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和省编办在近期开展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抓紧做好自查自纠扫尾工作,摸清底数,完善台帐,查找问题,认真迎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下大力,动真格,坚决整改到位,规范管理秩序,确保“十一五”期间乡镇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确保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得到巩固。

(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促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制度是管根本的,也是管长远的。要彻底解决当前个别地方和部门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提高机构规格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绕过编办调研和编委研究的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以及干预下级业务部门机构编制,导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一要健全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制度。集中统一领导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原则和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要建立下管一级制度。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县级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地方组织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今年,我市已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搞好机构编制专项考核工作,重点监督县市区增设机构、机构升格、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五不准”的要求。要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严格按评分标准记分,发挥好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二要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政策,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并将编制数额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也就是实行定编到人、信息公开,做到“一编一人一帐”。我市过去基本实行了实名制,实践证明,实名制是实现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全程监控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认真借鉴外地成果,推行编制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要通过实名制管理,做到凡按规定批准成立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到2010年,全市力争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要完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及时对《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的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与最新机构编制情况相一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统一使用管理软件系统开列编制通知单,充分发挥软件的实名制管理效能。

要完善备案管理制。严格按照衡编[2002]5号文件精神,坚持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切实做到主动及时、真实全面,不搞瞒天过海,不搞遮遮掩掩。要在省里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备案制和事业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下管一级”的衔接工作,切实发挥“下管一级”的调控作用。

要建立部门综合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组织人事部门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工资统发审核部门办理审核手续,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预算、核拨经费,银行开设账户、支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应社保手续,都要坚持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

要建立工资统发审核管理机制。明确审核职责,健全审核机构,严格统发范围,尽快实现“应统尽统”。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不断完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银行等部门相配套的工资统发约束机制。同时,要推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三要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编制标准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标准的研究工作,将实践经验与科学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机构编制管理对象和范围的变化,力求在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社会事业重要行业、公众服务重大事项上取得一些突破,形成一些规范。今年,要重点配合省编办做好事业机构编制标准拟定工作,协助做好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和医院的机构编制标准拟定工作,争取这些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早日颁布实施。

(五)认真搞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整体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是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制度、措施的具体工作,我们必须以毫不懈怠的精神将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对中央3个法规文件、*办发电[2007]108号以及*发[2007]2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新出现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问题实施重点督查。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不定期地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

二要认真做好政策性人员安置的前置性管理工作。对公务员招考、干部安置,要严格按照中央、省里规定的数额、比例进行,确保不超出政策范围。要认真借鉴各地城镇退伍兵安置提前或全程介入的成功作法,采取货币化安置、考试择优安置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安置城镇退伍兵。要强化民本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办理符合机构编制政策的进编手续,切实做到不拖不卡不压,绝不允许收取任何形式的“入编费”。

三要依法搞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要严格把关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工作。一方面,要想方设法保证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力求年检面达100%,及时率达95%以上;另一方面,要严把事业单位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资金总额审查关、变更事项真实性及合法性审查关、机构编制审查关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审查关,确保审核质量。加强全市登记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化建设,配齐配优设施设备,搞好网上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创新,探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组织召开质监、国资、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会,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制度,开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首次年度审查工作。

四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要继续落实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信息调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对机构编制工作重大改革举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勤访细问,明辨深思,争取形成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成果。要做好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及时将信息调研材料向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报送,宣传法规政策,动态情况,接受舆论监督,促进管理工作。

三、加强领导,令行禁止,确保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严守纪律,确保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推进,确保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一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

要树立科学化的理念。在工作思路上,要立足体制机制保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注重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局限部门思考向立足全局思索转变,由注重近期成效向着眼长远效益转变。在工作方法上,要勇于改革,注重创新,既要善于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又要善于结合*实际吸收消化再创新,不断革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如在建立机构编制标准上,我们就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一个萝卜一个坑,按需定岗;工作一环套一环,按岗定人,一个员工也不能少。在管理手段上,要充分重视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软件管理及网络技术,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要树立法治化的理念。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人治化的倾向还比较明显。为扭转这一现象,去年以来,中央及省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我们要自觉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要接受他人请托,违背原则打球、搞暗箱操作;更不要去踩底线、越雷池,搞顶风违纪违规。对各种违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

要树立人本化的理念。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核心就是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编制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时处处关心群众冷暖疾苦,服务社会和谐稳定。要维护好人的生存权和就业权,不搞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少搞端人家饭碗的事。要关心和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符合法规政策、体现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应尽量为最需要一份工作的普通百姓子弟提供机会。

二要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机构编制法规和程序办事,各负其责地管好自身机构编制工作,自觉杜绝擅自增设机构、加挂牌子、违规进人及“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全局出发,以整体利益为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关,形成机构编制管理的合力。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充分发挥把关、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要建好队伍,提升工作水平

搞好机构编制工作,队伍是关键。要加强基础建设,注重基础资料积累。加强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库和档案建设,确保资料真实性、全面性和连贯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搞好基本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办文质量,做到工作职责清、程序明、办理细、运转灵。要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整个队伍的调研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狠下功夫,形成严谨求实、雷厉风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勤政为民,注重实效,多办实事。要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强化行政监督。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10

实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应主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在工作重心上实现从“微观”向“宏观”转变。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狭隘思维方式,把精力和注意力从繁忙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谋思路、定决策、抓落实,始终置身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中。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主动跟进,合力参与,摸清实情,研究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领导决策、促进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逐渐改变经验型管理模式,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解决机构编制管理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应当逐步建立起由各类专家组成的科学决策咨询系统,健全机构编制事项事先评估制度,提高机构、编制、职数配备的科学化水平。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立法步伐,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向“法治”转变。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现代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有效控制机制,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规范化。三是在审批方式上实现从“粗放”向“精细”转变。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带头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盲目审批决策,推进精细化管理,严控机构编制,严防机构膨胀问题。工作中,从单一的审核审批报告,转变到深入调研和强化督查上来,大力提倡机构综合设置、编制内部调剂,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好,发挥其最大效益。加大机构整合力度,通过精简机构、人员,不断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探索、推动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下步改革的方向、目标和路径。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强研究、探索和创新:

(一)政府机构改革探求新思路。一是扎实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探索研究大部门体制的新模式,以“大部制”思维推进完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突出抓好理顺职责关系这个重点,原则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共管的,健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应通过科学划分权责,有效分离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内标杆、国内一流”的服务目标,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达到区域内“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解决政府、市场“双重失灵”的问题,应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机构编制部门应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的审核,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绩效管理,建立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切实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保障和监督措施。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使之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衔接。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新探索。一是创新开发区发展体制机制。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当前应紧紧抓住“蓝黄”两区建设和潍坊市委关于“突破滨海”的重大契机,先行先试,力求突破一些平常想突破而不能突破的政策“瓶颈”,树立应该建立而没有建立起的工作理念,解决好平常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创立更加先进高效、更加有利于“两区”建设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二是稳妥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深化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镇管理权限,完善试点镇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用地制度改革,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试点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三是全力做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潍坊是全省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机构编制部门承担了多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任务。下步,在理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方面,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国资委职责,推动实现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在推动市区一体化发展方面,进一步调整理顺中心城区城市行政管理执法体制,促进执法重心下移。

(三)事业单位监管实现新突破。一是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查处违法活动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法人意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水平。建立事业单位事项信息披露制度,对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披露,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主管部门应“还权于事”,让事业单位法人真正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对职能已经转移、经费无来源或市场无需求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机构重复设置和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总结近年来试点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性质,选准考核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逐步实现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诚实守信明星单位”评选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四)机构编制管理展现新作为。围绕“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机构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真正发挥机构编制工作的“龙头”作用,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严格控制编制,对已经超编的单位实行只出不进管理,对职能任务已经消失的单位进行横向调整,积极盘活编制存量,用于服务事关大局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落实机构编制部门“源头”管理地位。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的,必须由主管部门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各部门、单位调动人员时,必须先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在有空编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统一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强化实名制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可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报公示制,增加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加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力度,把机构编制评估和履职情况检查评估结合起来,实现管机构、管编制与管职责有机结合。三是提高机构编制信息化水平。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机构编制网站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搭建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内网办公网络建设,构建一个信息共用、资源共享的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不断提高办公效率,确保信息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自身,争创一流

(一)提升学习境界。树立战略思维和宏观视野,强化学习意识,提升学习境界,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议大事、谋全局、管本行的能力,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研究型科室、专家型团队。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机构编制干部不但要学习最前沿的理论成果、最新的政策规定、最先进的实践经验,还要深刻领会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部署,真正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中心。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在搞好干部自学、机关集体学习的同时,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拓宽学习渠道。通过搭建各种学习平台,及时归纳总结全国、全省各地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认真加以学习借鉴。坚持以讲促学,开展业务讲堂活动,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继续举办全市机构编制干部高级研修班,不断提高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三是学习调研相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每名干部都应结合本职业务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将日常业务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形成不调研不提交研究,不调研不进入决策程序的工作机制。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例11

变化一:领导更加从深层次关注和重视机构编制工作

从同志的讲话中,我们感觉到领导已成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一方面在讲话中所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从单位的履职、人员和领导职数的配备等事项面面俱到,概念准确不讲外行话;另一方面领导心怀大格,思考问题层次深、涉入层面精细。这可从讲话中切入的点看到:①要围绕科学发展观、富民强州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对机构编制进行科学配置和资源整合②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成本,科学应对我州人少编少、管理范围广结构复杂的综合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③事业单位要履行职责,编制分类必须明确不含糊。事业单位取消收费项目后的出路,人员安排等值得研究④城镇退伍士兵安置与消化超编工作的矛盾关系值得研究,一要做好,二要探索方法。

变化二:统筹更加精细,工作安排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