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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学校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05 06:40:03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1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2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3

上世纪70 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随着国家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允许高校学生合法生育等规定和意见的相继出台,高校如何将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使高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新中国人口增长的概况及控制措施。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口总数从1949 年的5 亿增长到1964 年的7 亿,再从1964 年的7 亿到1974 年的9 亿,然后又从1974 年的9 亿到1995 的12 亿,然后再从1995 的12 亿到2005 年的13 亿。从增幅特点看,1949 年到1964 年的15 年时间,由5 亿增加到7 亿,每增加1亿用了7 年半的时间,从1964 年到1974 年10 年的时间里,由7 亿增加到9 亿,每增加1 亿用了5 年的时间,从1974 年到1995 年21 年的时间里,由9 亿增加到12 亿,每增加1 亿用了7 年的时间,从1995 年到2005 年10 年的时间,由12 亿增加到13 亿,每增加1 亿用了10 年的时间。另外,按照目前总和生于率预测,中国人口仍将已年均800 万- 1000 万的速度增长。那么,按照这个速度,到2010 年和2020 年,中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13. 7 亿和14. 6 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再2033 年前后,大约15 亿左右。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我国人口增长幅度呈现出由慢- 快- 较慢- 更慢的特点,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使中国在30 年内少生了将近4 亿人,计划生育使中国13 亿人口日晚到4 年,使世界60 亿人口日晚到4 年。我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这归功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开展。

20 世纪70 年代末开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一场全方位,持续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1980 年9 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正式;1982 年9 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将实施计划生育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2 年9 月1 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总结20 多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正式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立了法。2006 年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其核心内容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我国政府加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区)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待遇。我国各省市地区根据国家的计生条例规定,制定适合当地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些地区农村独生子女农户,还享受下列待遇:(1) 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3) 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贷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我国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推动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今天,中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的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把生育水平降到了更低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生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从全面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水平生育的转变,并且正在或者将要实现从稳定低生育水平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成功的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中国人口的有效控制促进了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稳定世界人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生态性条件之一,人口也是教育发展的生态性条件之一,并且是构成教育潜在对象的总体。马寅初早在1959 年就说:在人口问题上,我们要赶的是“质”,不是“量”;他的《新人口论》的中心论点就是:在中国不仅要控制人口的数量,而且要提高人口的质量。在中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如何持续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我们综合治理人口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教育投入问题被列为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了保障教育投入的稳定性,我国各级财政认真落实并出台的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保证做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不断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占国民产值的比例。

1995 年至2001 年,全国教育总经费平均每年增长16. 26%,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保证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九五”期间,全国教育总经费累计为14941. 25 亿元,是“八五”期间6025. 24 亿元的2. 48 倍。2001 年,全国教育总经费达到4637. 66 亿元,比2000 年的3849. 08 亿元增加788. 58 亿元,增长20. 49%,是1996 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从1998 年起,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连续五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仅此一项,中央本级财政1998 年到2000 年实际增加教育经费183 亿元,五年累计可超过400 亿元。在中央决策的影响下,约有20 个省、市提出,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增加1 至2 个百分点。1998 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2949 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1565 亿元,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 41 个百分点,1999 年比1998 年增长了13. 56%。同时,我国政府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以各种形式投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的来源和渠道,以增强教育发展后劲。

人类可持续的希望在于人类自身发展能力的持续发展。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由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硕士、博士教育;从在职知识更新,技术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转换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教育网络等等。

我国建立富有灵活性和弹性的高等教育、教学制度、终身教育体系,为全民创造多种多样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

仅1999 年高校扩招33. 1 万人,并逐年扩招。已逐步将我国人口资源“包袱”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在《2003 - 2007 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了“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构建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将进入一个国民综合竞争力与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落实。[论文网 LunWenDataCom]

三、高校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高等学校是社会上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其人员中知识分子比例远远高于其他群体,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有其自身特点。笔者任职的华侨大学,校园里居住着各种不同类属的人员(编内职工、编外职工、境内学生、境外学生、临时工、家属等等)。特别是2001 年国家对高校招生取消了年龄限制;2005 年9 月国家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由此,教育部再次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明文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可登记结婚”。2007 年,国家出台的《关于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允许高校学生合法生育,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不同层面上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随着这些规定和意见的相继出台,面对大学生结婚和生育都成为可能,高校的人员结构,人们的思维方式,婚育观念,较之从前有了较大的变化,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高校计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我校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学校行政工作内容之一,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为学校的一个常设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学校几个重要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所组成,学校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均为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真正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工程”的管理机制在学校的具体落实,从而构筑了以宏观调控为主导的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模式的第一层面框架体系,确保了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全面贯通。为了更好配合属地在校园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校于2005 年6 月修订出台了两份校级文件《华侨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华侨大学教职工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细则》,两份文件充分明确了各个部门的人口宏观调控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职责以及个人的义务、权利和福利。学校积极配合属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整合资源,优化工作环境,发挥学校医院承担计生“三查”工作,减轻属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量,节约国家资源和师生的时间。我校将当前在城乡开展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引进高校,加强学校计生管理人员培训,共享服务资源。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财经单项预算,从而确保了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顺利贯彻,让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教职工真正得到实惠,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为了使在校学生也能享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我们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高校学生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及时把已婚学生也纳入计生管理服务,具体措施与效果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立已婚学生数据库;二是已婚学生可以享受同教职工相同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即全年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检查;三是根据国家修订简化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大学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结婚的,也不要经过学校的同意或者证明,就可以直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学校拨款设立相关课题,支持计生管理人员开展研究工作,笔者初步探讨在高校开展计生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1. 构建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运行机制。探索适合高校师生特点和需求的工作模式,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从宏观调控、中观服务、微观自治三个层面构建的新型生态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运行新机制。

2. 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

利用高校完善的校园网络系统和资源,推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和婚育服务的信息化。在校园网开通两个计生专题栏目:

(1)计生政策法规———主要是宣传计生政策法规;(2) 计生服务指南———主要是提供计生服务信息以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相关知识。

3. 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针对目前高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宣教内容笼统、在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服务较少,宣教机制力量薄弱、宣教时间存在短视效应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计生宣传教育。创建和完善校园计生专题栏目,定期滚动式张贴计生墙报,及时向师生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宣传计生政策法规、计生服务指南;在学生中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课程与讲座、举办专题论坛、设立学生咨询室等。

4. 加强学生计生管理与服务。建立已婚学生数据库,制定将学生纳入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的效率。

随着国家对高校招生取消了年龄限制和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纷纷要求学生持有婚育状况证明,在属地民政局还不能够规范地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情况下,学校本着对学生极端负责任的科学态度,率先大胆使用统一格式的证明书,为全校学生出具婚育证明未婚证明,方便学生就业等。

5. 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可行性研究。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

6. 成立计生协会互助中心,妥善解决计生社会问题。大学必须保持社会精神堡垒的圣洁姿态,做引领社会前行的火炬,大学的使命之一是促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作为大学的计生办不仅要好大学内部的计生管理工作,大学的计生办更有责任和义务去探索和研究:1. 如何针对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两大严峻社会问题———养老和就医问题?

2. 如何综合利用现有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方式方法出台与实施? 这两个研究方向是符合2006年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的三大核心内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论|文|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 号)。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4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5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超级秘书网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6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做好高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呈现出了新的局面,因此高校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也必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1.由于扩招、学校合并等原因,高校的教学任务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量急剧加大,很多高校的各级领导都将主要精力放到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科研实力等方面,对于计划生育管理这一部分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较少。很多高校人口计生部门机构设置以及干部配备非但未得到加强,反而面临机构撤并、职级降低、人员萎缩的境地,多数高校没有专职人口计生干部,多由工会干部或保健科大夫兼职,导致高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形同虚设,既无法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也无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与优质服务。

2.随着目前各个高校不断扩招,高校的在校学生、教职工的人数不断攀升,计划生意宣传的工作对象年龄层次发生变化,同时人员结构也日趋复杂。

(1)从2005年9月1日开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另外在2007年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三部委又出台了关于高校在校生计划生育问题意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要求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校大学生也成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重要对象。如何向人数快速增加的在校大学生开展深入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2)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各个高校的教职工人数也随之增加,且新增的教职工大多数为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正值婚育年龄的年轻人,这一群体也需要重点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防止其出现违法生育的现象。

(3)由于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学校里的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流动人口数量也大幅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现行体制,他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实行双重管理,即一方面他们的户籍所在地的政府继续管理他们的计划生育,另一方面他们就业所在地的政府也要负责管理。这些人群文化层次相对较低,流动性大,计划生育观念相对薄弱,在管理中存在不予配合的逆反情绪,并且对于违规生育带来的危害知之甚少,给高校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3.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校的合并,目前各个高校通常都有两到三个校区,有的甚至更多,各个校区地理位置分布零散,校区之间距离较远,这也给高校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带来了困难。面对高校发展新形势下出现的这些新的问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因需施教,采取灵活多样的多种手段来进行管理。

首先,高校各级领导应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把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落在实处,使之与学校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始终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不是“中心”而影响“中心”,不是“大局”而关系“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从多方面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创造条件、给予保障。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其次,要制定兼具广泛性和针对性的宣教内容。如对于未婚但在生理上已成熟的大学生,适度地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包括生理、生殖解剖知识、生育观念教育,还包括性心理发育、性伦理道德、性法律知识、避孕知识、性病和爱滋病的防治等知识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性和生殖健康问题。对于高校大量招聘的外来人员,要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与贯彻,把他们纳人到高校生殖健康管理体系中,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使计划生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对于处在婚龄期及新婚期青年教职工,要引导其正确认识婚姻、恋爱、如何选择配偶,对他们进行反对早婚早育、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教育和防止近亲结婚以及新婚期避孕知识的宣传教育。

再次,应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例如在校园内设立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橱窗,定期向学校各教学、行政部门以及流动人口群体分发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举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展览、讲座等活动,开设让学生可以选修的相关课程等,还可以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台、学校网站等多媒体途径来进行覆盖范围更广、更加深入的宣传。通过这些手段,不仅能够让高校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强,对于拥有几个校区的高校,还能够突破地理位置的限制,让计生宣传工作扎实的开展。

面对高校发展呈现出的新局面,我们要想把高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要首先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针对新局面出现的新的问题,只有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才能以全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

【参考文献】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7

(一)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办):

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当好党委行政的参谋,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

研究提出学校有关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及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办法和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人口理论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努力做好我校师生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检查抓落实,年终有考核。

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及发放工作。

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统计总结上报工作。

做好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独生子女六一慰问金”计生达标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做好独生子女保险退保的工作。

做好计划生育经费的预算管理与安排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积极协助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在制订审核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评奖办法时,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利于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执行。

(三)校长办公室:

协助制订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内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调工作,推进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在制订审核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评奖办法时,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利于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执行。

(四)纪检处:

督促各级党组织教育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计划生育中弄虚作假受贿失职渎职等行为及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的党员干部。

(五)组织部:

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提拔晋升奖励,发展新党员以及评选先进等方面,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督促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模范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宣传部:

将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列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协同主管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把计划生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为评选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工会:

教育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把计划生育作为评选“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明家庭”等的条件之一,在评选先进单位及个人时,凡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独生子女的各种优惠政策,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团委:

积极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人口形势人口政策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积极配合做好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

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动员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带头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及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安排勤工助学时,应优先照顾特困独生子女学生。

(九)人事处:

在审批干部工资晋升评选先进及各种奖励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对调入人员录用人员接收毕业生及档案挂靠人员等应严格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凡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档案挂靠人员必须到计生办登记,并督促其到校居委会备案,接受校居委会的计生管理。

将出国不归辞职离职自动离职终止劳动合同违纪违规被除名的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予以及时处理,协助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上述人员计划生育个人档案移交工作。

在与聘用的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计划生育管理作为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

协助做好待聘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财务处:

负责学校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

负责独生子女综合保险费的支转独生子女保健费六一慰问费以及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

(十一)学生处:

积极向学生宣传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青年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在校学生的婚育管理工作。

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与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的工作。

审批特困学生补助时,应优先照顾特困独生子女学生。

(十二)教务处: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及课程安排。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口理论和晚婚晚育知识教育工作及课程安排。

(十三)研究生处:

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登记和管理工作,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发放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报到时回收证明卡并归档。

会同各二级院所做好在校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

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与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的工作。

向研究生宣传人口政策,计划生育和避孕节育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十四)保卫处:

对申请迁入广州市的人员或教职工家属的“农转非”人员,必须要求其出具学校计划生育部门意见。对计划生育办公室未签署意见或出具否定意见者一律不得同意申报入户广州市。

加强暂缓就业毕业生的管理,协助学校计划生育部门和学生处研究生处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的计划生育工作,对暂缓就业期满的毕业生,应及时按户口托管协议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如果毕业生要借户口卡办理《结婚证》二代身份证等,应做好通讯登记,积极动员并督促其把户口迁到现居住地或原籍地。

加强对其他空挂户的管理,如空挂户人员要借户口办理《结婚证》二代身份证等,要做好通讯登记,督促其把户口及时迁出。

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暂住在学校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要协助学校计生部门居委会检查《婚育证》,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才可暂住和使用。

保护在第一线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群众,对威胁辱骂殴打行凶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损坏国家财物,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者,要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坚决打击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基建处:

加强流动建筑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坚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经理或领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实行谁带队谁雇工谁管理谁负责。负责督促经理或领队按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建筑公司(队)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建筑公司(队)所雇用的施工人员,要持有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收留安排无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人员居住或工作,一经查出,要追究经理或领队的责任。

要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检查建筑公司(队)的计划生育情况,督促施工人员验证,防止建筑工地成为超生的避风港。

(十六)离退休工作处: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别是男性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对再婚配偶属育龄妇女人群的人员做好函调查孕查环工作。

(十七)产业处:

在房屋建设公房分配出租出售等方面,制定有利于鼓励实行计划生育限制计划外生育的政策。

(十八)后勤集团:

除对后勤集团在职职工做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所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8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教职工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镇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生活服务。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药具发送随访率达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积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

1、强化“国策”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在教职工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文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主动地宣传好、落实好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学地遵守党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自觉地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为人师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营造计生文化氛围。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寓教于乐。

3、注重常规管理,抓好平时的随访和督查,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常规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发生。

4、建立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9

二、领导班子

组 长:扶满洋

副组长:李锦洲

成 员:邓荣富 李琼 饶次敏 各班主任

三、工作要点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县政府、县计生局、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纳入学校日程工作计划。并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计育专干具体工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计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2、规范管理,严格到位。对学校教职员工每年伊始要求必与学校签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对女教工从新婚、准生证发放、计育措施落实、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费的定期发放严格实施台帐管理,严格杜绝违法生育,请长假外出女教工实行计育专项管理。

3、疏而不漏,夯实效果。对学校聘请人员计育管理严格仔细,及时配合社区共同开展流动人口的计育管理,严格把守学校聘用人员的计育管理的入门关,及时对聘用人员中的流入人员进行计育法律法规教育,做好对他们的计育服务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各种计育综合管理和检查。

4、按照上级要求认真上好“人口与国情”、“计生知识”等教育课,做到中学生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性知识教育考试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

5、教育全体教职工,自觉落实好计划生育措施,督促已婚育龄妇女积极参加乡计生办的“三查”活动(查环、查孕、查病),确保计生措施到位率100%,计划生育率达100%。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教工考核之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6、教育为主,防范在前,正确引导,健康教育。严防初中学生早恋行为的发生,杜绝不良现象。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与规划,工作启动。(2月)

2、女教职工妇检。(3月、9月)

3、初中开设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性教育知识的课程,每期不少于3课时。(3月—12月)

4、本学期出办2期人口与国情教育宣传的黑板报专刊,并且利用校园广播台宣传其内容5次以上。(3月—12月)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10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一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学校领导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根据学校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并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年初,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权、利。并筹备召开了学校2007年计生工作会议,表彰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胜奖单位6个;一等奖单位47个。同时对学校2007年计生工作任务作了全面布置,与全校58个单位签订了计生承包责任状,会后各单位与下属科室、流动人口签订计生承包合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及计生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种宣传服务活动4次。一是举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培训班一次,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中央《决定》的精神。二是今年3月、10月在东、西校园各开展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主要内容有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213份、发放避孕药具68盒、义务量血压、称重200多人,同时与西乡塘区委办、街道办领导干部一起下重点户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应环扎对象11人。三是今年共制作印刷中央《决定》9000份、《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5000份发至每家每户及部分女研究生、本科生手上。四是11月13日与工会、学生工作处合作组织我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开展了一场“广西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及生殖健康知识讲座,通过讲座,使女生们基本了解到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增强了她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丰富了女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五是校内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央《决定》精神。六是制作计划生育宣传标语6条。

四、认真做好入户核查工作,今年3、9两个月,各单位对全校人口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核查住户8175户次;总人口84803人次;已婚育龄妇女4497人次。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区间出生婴儿81人,其中一孩76人,二孩5人;女性初婚82人;节育手术81例;死亡40人。通过核查,掌握了全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使半年全年报表反映了真实的数据,确保统计帐卡、报表与实际相吻合。

五、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流动人口是我校计生工作的重点,我中心把它列为首要工作任务,制定核查制度,即每月初深入到流动人口居住地检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孕情、出生等情况,发现问题,随时跟踪,形成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平时计生专干走到那里就检查到那里。通过清查,发现基建工地及菜市固定摊存在无证怀孕、无证区间出生人员,我们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并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求进行了处理。一年以来,我中心共登记流入人口1492人,查验婚育证明1492人,对未持婚育证明的要求限期回去办证。办理流出人员婚育证明162人。

六、努力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宗旨,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活动,做到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1)做好重点对象人员跟踪与服务,对77名怀孕妇女进行了跟踪服务;已为147名已婚育龄妇女送药具上门,并进行了随访。(2)组织学校1093多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康检。(3)积极做好知情选择工作,对应环、扎对象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共指导78名已婚育龄妇女做了放环、结扎手术。(4)已给20名节育手术人员进行了经济补助。(5)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地贫夫妇进行了跟踪和随访。(6)今年以来,共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15000多元。`

七、认真仔细做好南宁市计生网人口与信息处录入工作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计生委计生录入的要求,对全校223栋楼栋和流动人口常住222户人口与计生情况进行了录入、补充,完善了计划生育信息内容。计生统计是计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出差错。为了做好这一工作,防止漏报,每个月底,对快到预产期的孕妇,我们都一一打电话询问是否已出生。平时,各专干对自己的帐卡做到认真、仔细核对,有情况发生的及时变更,使帐卡与月报、半年报表及实际相吻合。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计划生育超生及无证怀孕举报案件6起,中心根据举报情况,对每起案件都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结果为,有4起与事实不符,有两起与事实相符,我们及时作了汇报处理。年内依法办理符合生育壹孩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77本,办理、更换《二孩生育证》14本。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例11

一、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评选文明单位、各类先进集体、各级示范性学校;授予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劳模、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部、教坛新秀、课改之星、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人入党入团、晋职晋级、评定职称等。

二、具体内容

(一)各级各类学校凡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评选文明单位、各类先进集体、各级示范性学校,不得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1.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未达标;

2.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过程中,未能严格把关;

3.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分工职责、或出台不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情况的;

5.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人口数据严重失实的;

6.在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过程中,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指标动态管理过程中被悬挂黄牌的。

(二)凡有下列问题的,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各级各类学校凡出现计划外生育,当年和下年度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示范性学校等各类先进单位,其党、团组织不得评为优秀党、团组织,单位当年和下年度不得升级或上等次;其校长、分管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任期内被否决2次以上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已提拔或转(调)任后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予以追溯否决。

2.对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力,敷衍塞责,使本校突破人口计划或未能达到计生目标管理主要指标和被列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单位“黄牌”警告的,其学校校长、分管校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先进,不得晋升职称、工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等次;连续二年仍未能改变面貌的,应视情节免去其现任职务或降职使用;已调离原单位的,仍要追踪追究其责任。

3.对有计划外生育,不实行晚婚晚育和不按规定落实期内四项节育措施,或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当事人,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法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外,作以下处理:

⑴自违法事实结案和处理完毕后,5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不得入党入团,不得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⑵违法超生的,党员一律、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党代表一律撤销党代表资格;不得评为劳动模范、推荐五一劳动奖章等影响较大的先进和荣誉称号;不得晋级、晋升、提拔、转正等;

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任期内出现违法超生现象或在往年出现违法超生现象未处理而在任期内被立案查处的,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三、保证措施

(一)教育局将“一票否决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定期通报“一票否决制”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一票否决”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二)教育局把学校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各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检查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情况,切实把好评优评奖、晋升、晋级等方面的前置审查关口。

(四)各联系乡镇的教育局领导、各联系学校的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与相关单位和学校的联系,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

(五)实行追踪否决制度。对应否决而未被否决的单位、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报有关部门予以否决,并按否决情况在原公布范围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