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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12 14:16:33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1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暴露出的重大违规事件比比皆是,银行业的财政和声誉损失严重。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银行业没有将合规视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并不是银行业关注的重点风险。如今大量的银行合规风险事例的出现,合规风险引起了银行业的重点关注。我国银行业必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自身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准确把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有时,合规风险也指诚信风险,因为银行的商誉有时与其一贯遵循的诚实廉正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密切相关。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业及相关及融机构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其岗位手册也是一个相关制度和相应做法持续修订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有的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三)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三、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全面引进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全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2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暴露出的重大违规事件比比皆是,银行业的财政和声誉损失严重。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银行业没有将合规视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并不是银行业关注的重点风险。如今大量的银行合规风险事例的出现,合规风险引起了银行业的重点关注。我国银行业必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自身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准确把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有时,合规风险也指诚信风险,因为银行的商誉有时与其一贯遵循的诚实廉正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密切相关。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业及相关及融机构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其岗位手册也是一个相关制度和相应做法持续修订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有的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三)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三、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全面引进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全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3

银行招聘网权威2016年杭州银行总行部门核心岗位人才招聘启事,更多2016年杭州银行总行部门核心岗位人才招聘启事相关信息请访问银行招聘网。 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经过十九年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家资产质量良好、经营业绩优良、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2年,按一级资本排名,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第339位,较上年排名提高35位。近年来,先后获得了“最佳金融创新奖”、“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最佳科技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等荣誉。 在三步走发展战略引领下,杭州银行已先后建立百余家分支机构,在舟山、上海、北京、深圳、宁波、南京、绍兴、合肥、温州、衢州、金华、嘉兴等城市设立了分行;自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澳洲联邦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以来,杭州银行从风险管理、市场营销、财务预算、信息技术等全方位学习借鉴战略投资者的先进经验和技能,以“引资”促“引智”,逐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面向未来,杭州银行将秉承“诚信、创新、效率、尊重、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和城镇家庭提供专业、便捷、亲和的金融服务,全力打造员工价值领先、股东价值领先、客户价值领先和社会价值领先的中国价值领先银行。 杭州银行坚持“以人为本、人才立行”的管理理念,不仅提供团队合作与和谐创业的环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更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真诚欢迎各类英才加入,共同实现职业发展理想。   应聘须知: 一、应聘人员除满足岗位任职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聘主管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认同本行文化,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4、不属于我行规定的亲属回避的对象。   二、 应聘者可在本页下载《杭州银行应聘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免冠彩照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邮件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应聘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四、经初审合格者,本行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谢绝主动来访。当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将分次安排面试。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行将代为保密。 其它事项: 1、招聘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2、招聘联系人:路小姐 电话:0571-85120720 3、本行对此招聘广告拥有解释权。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部室 招聘岗位 人数 工作职责 应聘条件 1 零售金融部 产品管理岗 2 1、负责各类零售业务产品开发、各类管理系统开发、对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联系、协调与零售业务产品相关联的内外部关系;3、负责各类产品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4、负责对零售营销序列人员进行零售业务产品的培训工作; 1、3年(含)以上的银行零售业务工作经验,或5年(含)以上的银行或相关经济金融工作经验;2、了解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3、熟悉本行零售产品及同业零售产品,有信托业务经验和代销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4、具备团队开发产品和独立处理产品开发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和写作能力。 2 营销管理主管 1 1、负责组织全行零售业务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营销管理;2、负责对分支机构零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督导;3、负责零售产品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塑造; 1、零售业务从业3年(含)以上经验,具有互联网业务营销经验者优先考虑;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熟悉银行零售业务;3、具有较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良好的组织推动营销工作的能力;4、具有较强的指导、沟通表达、业务宣讲和写作能力。 3 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审核零售授信项目,零售业务的各类合作协议;2、负责创新业务、创新产品的风险评审工作;3、负责个人征信管理工作;4、负责零售风险资产的日常监测和清收管理工作,督导分、支行开展清收工作; 1、现从事信贷工作且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2、熟悉零售信贷产品及相关规定,具备较强的市场形势分析与应变能力;3、已取得信贷类上岗证书或其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认证;4、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与写作能力,并有良好的Excel、PPT、WORD基础;5、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 授信审批部 专职信贷审批岗 5 1、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总行风险政策、信贷政策、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及授权权限审批授信及信贷业务;2、在分支行的专职审批人,接受总行授信审批部及分行风险总监/分支行行长双线管理,承担所在机构审批人审批职责,促进分支行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3、定期向授信审批部汇报信贷审批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4、参与制定相关信贷政策或制度;组织开展信贷人员的专业培训;5、参与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行业调研、风险管理工作。 1、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工作满5年,且从事审查审批时间不少于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经济法规;3、熟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种类、功能和流程,了解信贷业务发展的历史与经验教训;4、熟悉信贷管理基本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信贷业务涉及行业的特点、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财务分析方法;6、对各类信贷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具有较为清晰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做出独立分析、判断. 5 金融市场部 债券交易岗 1 负责利率及信用债券组合管理,债券做市交易报价工作。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管理、数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2、熟悉债券相关产品的业务规则、系统使用等。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写作能力; 6 债券承销岗 1 1、负责收集各类债券发行信息,与发行人建立承销关系,进行各项债券承销参团工作;2、负责债券投资和发行客户的营销;3、进行债券分销业务的洽谈、审批、合同签署等工作,并跟踪承分销资金的收付到账情况。 1、具有在银行、基金、财务公司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2、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法规。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写作能力; 7 资金交易岗 1 1、根据授权开展场内外人民币的投融资业务;2、定期对同业业务进行总结分析,不定期开展新产品创设分析,做出分析报告,提供投资操作建议.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基金、证券研究分析经验者优先;2、熟悉各项资金业务产品,熟悉各项本币融资业务制度和产品操作流程,熟悉各项金融法规;3、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4、熟悉或掌握金融理论、计划统计原理,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本行资金运行情况;5、有较强文字功底及逻辑思维能力。 8 同业管理岗 1 1、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全行同业业务的各项管理;2、管理分支机构同业业务,根据授权审查分支机构的各项同业业务;3、推动分支机构同业业务发展,推动各项同业业务产品的营销;4、监控各项同业业务管理指标,并提出指标管理建议;5、定期对全行同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管理建议。 1、金融、经济、会计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分析统计功能;3、熟悉各项同业产品制度和产品操作流程,熟悉各项金融法规;4、熟悉或掌握金融理论、计划统计原理,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具有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5、具有指导或管理过分支机构工作经验的优先。 9 同业风险控制岗 1 1、负责陪同业务人员实地开立账户、核保与面签;2、审查项目手续和合同文本合规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对项目后续情况跟踪检查3、负责对国库现金、公开市场投标的要素审核;4、负责交易价格偏离度的实时监控;5、负责对同业业务合同或协议的签章工作。 1、法律、经济、会计、金融类类专业,法律专业优先;2、具有从事信贷业务工作经验,风险管理、法律合约审查、信贷审查等工作经验者优先;3、熟练掌握信贷、法律法规等业务相关知识。 10 金融市场部 外汇及贵金属交易岗 1 1、负责外汇和贵金属业务发展规划,制订相关制度;2、负责提出交易策略和交易建议,在授权内完成交易;3、负责外汇、贵金属及其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做好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4、负责贵金属中立仓申报等业务;5、进行外汇、贵金属业务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熟悉外汇及贵金属投资及风险管理等基础金融理论,具备金融理论功底;2、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基础;3、具有6级外语水平。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汇报写作能力。5、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优先。 11 估值核算岗 1 1、对基金资产进行核算估值,并与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核对;2、定期与基金清算人员核对账户余额、证券余额以及其他基金清算数据;3、核对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负责基金核算估值相关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1、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2、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或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会计、投资监督或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12 投资监督岗 1 1、根据托管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2、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3、建立投资组合分析监控指标,维护相关系统,履行日常监督,并保持与投资管理人沟通;4、定期对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评估,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投资管理人进行提示。 1、数量统计、金融工程类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2、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金融学、数量统计及证券知识,熟悉市场证券投资行为,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特征;3、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资产管理或托管业务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13 资金清算岗 1 1、负责托管资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交易必需的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做好托管资产实物凭证、业务用章和其他重要资料保管工作。2、通过接收清算、交收数据,生成资金划拨单,并对指令进行复核、审核和执行;3、每日与估值核算岗核对账户余额、证券余额以及其他数据等;4、负责与证券资金清算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工作处理;5、执行管理人的场外投资指令、负责托管资产的资金清算和证券交收。 1、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2、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或具有2年以上公募基金会计、投资监督或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14 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组合融资方向) 1 1、负责项目尽职调查,提交项目投资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框架协议相关内容;2、对分支机构相关产品进行指导和提供专业化支持;3、负责项目存续期间的服务工作;4、负责与此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1、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运营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3、具有较好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基础,熟练运用相关经营分析软件,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能力。 15 投资银行部 项目经理(直接融资方向) 1 1、负责项目尽职调查,提交项目投资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框架协议相关内容;2、对分支机构相关产品进行指导和提供专业化支持;3、负责项目承揽和材料承做,并做好存续期间的服务工作;4、负责与此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1、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运营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3、具有较好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基础,熟练运用相关经营分析软件,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能力。 16 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开展风险的识别、评估、检测、报告工作;2、负责对业务调查、审核文本进行评估,制订风险防范措施;3、负责审查和验收相关业务资料,确保贷审会意见落实;4、负责组织投行业务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1、金融工程、数学、数量经济、财会、审计、金融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5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行业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17 法律合规部 法律事务岗 3 1、负责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审核管理;指导分支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2、负责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评估,为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或建议;3、处理诉讼、仲裁事务,为分支机构诉讼事务提供指导和协助;对全行范围内的诉讼案件进行跟踪和管理;对外聘律师进行考核和评价;4、负责本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管理;5、负责本行知识产权维护,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有关事宜。 1、法律本科(含)以上学历,3年以上银行工作经验;具备律师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2、熟悉掌握银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3、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逻辑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4、具有撰写业务报告的文字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5、有司法机构工作经验及银行法律事务相关从业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18 风险资产管理岗 2 1、做好风险资产谈判、清收、转化工作,做好处置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指导和督促经营机构加强重组风险资产的贷后管理。2、制订年度不良资产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监督、跟踪与考核。对客户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跟踪,指导经营机构开展防范工作3、制订本行风险资产管理制度,编写风险案例。定期出具全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资产清收转化等分析报告,满足本行决策层及监管机构的要求。4、负责牵头组织经营机构呆帐核销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核销工作。5、协同本行法务岗,联系法院、工商局、土管局、房管局等外部机构,查询核实信息。 1、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具有3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有客户经理、信贷审查、审批经验优先;2、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3、有司法机构工作经验及有律师、法律顾问资格、不良资产实际清收处置经验者优先;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19 资产管理部 投资经理(债券方向) 3 1、负责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的询价、谈判、交易等工作;2、及时、有效地完成既定投资策略下的投资工作;3、分析研究固定收益市场的形势,捕捉债券市场投资机会; 1、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债券投资经验或证券、基金、保险等相似岗位从业工作经历;2、对债券市场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具备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的分析、把握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3、在债券市场具有较广泛的交易渠道及人脉,能够及时把握交易机会,并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4、具有可以证明、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 20 风险管理团队主管 1 1、负责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2、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管控流程,定期组织排查业务操作风险;3、综合分析反映部门风险状况,提出管理各类风险的策略和建议。 1、金融工程、数学、数量经济、财会、审计、金融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5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较强的风险统筹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1 组合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各类投资风险的数据分析,计量模型和系统构建,进行资产配置风险量化分析等;2、负责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管理支持,主要包括参与新产品和新业务投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咨询等工作;3、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模型,对部门投资业绩绩效进行归因分析;4、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做好各类资产风险的压力测试。 1、硕士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标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组合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CFA等相关专业资质者优先;3、熟练掌握各类金融投资品种风险分析的数理方法,有扎实的数理分析能力和风险建模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量软件;4、具备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和风险识别意识。 22 投资经理(产业基金投资方向) 1 1、负责对具有投资价值的成长性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获得超越固定收益的资本回报;2、负责投资项目的数据收集、项目所属细分行业的研究分析、项目材料准备等;3、负责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投资谈判、投后跟踪服务与管理。 1、经济、金融、营销、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信托、私募基金等金融行业产业投资相关工作经验;3、具备熟练的投融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具备宏观分析能力。 23 市场营销岗 1 1、负责了解各类理财产品客户需求并设计开发相应产品;2、负责组织委托性理财产品的营销;3、负责理财产品销售相关系统开发设计与需求提出。 1、经济、金融、营销、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行业产品创新与营销相关工作经验;3、熟悉产品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24 风险管理部 信贷/投资审批岗 2 1、对上报投委会的业务进行预审,识别风险并制定风控方案,参加投委会决策。2、拟定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政策制度、准入标准和风险指引。3、对相关投资产品和同业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提供参考。 1、信贷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2、具备CFA、RFM、证券或基金从业资格、审查资质、审批等资质优先。3、熟悉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行业务及其主要产品;4、熟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及实务,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5、有较强的业务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25 信用风险管理岗 1 1、负责全行信贷关联客户系统、制度建设;组织全行综合性信贷管理制度建设,提出年度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政策;2、负责总行业务条线提交的新业务、新产品信用风险初审,并按要求开展产品风险后评估。3、组织开展全行五级分类、信贷客户内部评级、信贷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第三方合作机构风险管理、押品管理及抵质押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信贷检查工作;4、负责客户财务分析系统维护、新版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银监);5、参与或组织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1、3年以上信贷相关从业经验。2、具有信贷组合管理、或信贷非现场或现场检查能力;有一定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建设开发能力。3、熟悉本行主要信贷业务和信贷产品的业务流程,以及主要流程环节的风险点。4、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6 电子银行部 产品开发岗 2 1、负责电子渠道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做好产品开发需求分析和测试工作;组织新产品培训;2、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建设,3、负责产品的使用跟踪和指导,优化产品和功能;4、加强电子银行业的研究和跟踪,定期出具分析报告;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了解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法规;2、具备良好的制度、产品开发设计或方案撰写能力;3、有良好的信息分析、分类与管理能力、服务辅导能力;4、有产品开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27 营销管理岗 2 1、制定电子银行营销策划方案,组织实施营销活动;2、负责分支机构推荐的电子支付商户审批;指导和检查分支机构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出具营销评估报告;3、负责拓展外部重要电子支付客户和收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做好本行电子银行网页、机构网点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制作,密切与商户的关系。4、加强电子支付商户信誉和风险评估,提交分析报告;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2、具有良好的风险识别的能力;3、了解银行客户授信基础知识;4、有良好的银行客户营销技巧,有银行客户营销经历者优先录用; 28 信息技术部 系统管理岗 1 1、负责数据中心小型机、服务器和存储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管理;2、负责数据中心系统运行管理,及主机系统技术支持、性能优化和参数配置;3、负责数据中心IT系统规划、架构设计和环境搭建;4、负责数据中心虚拟化平台、前置服务器和应用系统维护;5、负责系统服务管理流程制订和运维制度、规范、标准建设;并做好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制订与演练。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IBM、微软、ORACLE和存储厂商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或取得相关认证资质证书;3、具有Unix小型机系统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或从事银行数据中心小型机系统2年及以上管理经验;4、愿意在杭州工作。 29 数据库管理岗 1 1、负责数据中心各类数据库系统日常运维和管理;2、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系统规划、架构设计和系统部署;3、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系统技术支持、性能优化和参数配置;4、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维护流程制订和运维制度、规范、标准建设;5、负责数据中心数据库备份策略制订,生产与灾备中心数据备份、恢复与测试管理等。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IBM、微软、ORACLE和存储厂商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或取得相关认证资质证书;3、具有数据库系统5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或银行数据中心数据库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4、愿意在杭州工作,并且以数据库管理作为职业发展目标。 30 产品研发岗(互联网金融) 4 1、负责应用系统相关产品的可行性分析、规划工作;2、参与产品的需求分析、负责产品设计、开发;3、负责产品开发的任务分解、人员组织工作。 1、计算机相关专业,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资质的优先;2、具有银行应用系统相关产品设计及开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银行从业经验优先,具有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分析方面开发经验者优先;3、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愿意在杭州工作。 31 数据分析岗(互联网金融) 3 1、负责数据平台的开发设计、负责系统数据应用开发设计;2、负责系统数据抽取、提炼、转换等;3、负责数据仓库、ODS以及数据集市开发、维护。 1、计算机相关专业;2、具有数据分析和数据平台建设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银行业务,有金融行业数据分析经验者优先;3、有数据治理、数据平台、数据仓库建设或大数据分析相关经验者优先;4、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愿意在杭州工作。 32 安全管理岗 1 1、负责全行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和制度建设;参与信息科技规划设计及编写;2、负责系统架构、外包项目的安全审核和系统安全性评估;落实计算机安全等级保护工作;3、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全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和信息安全培训;4、配合完成信息科技内、外部审计工作;配合监管检查工作;并做好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5、参与科技文档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科技监管报表上报。 1、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2、有3年及以上IT审计、风险或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有银行IT从业经验或取得CISSP、CISA、CISP资质者优先,具有相关信息安全咨询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者优先;3、愿意在杭州工作。 33 国际业务部 品质管理岗 1 1、牵头外汇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2、负责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3、负责分支机构国际业务的风险和数据报送监控,开展对分支机构外汇业务检查和培训;4、负责外部监管机构、系统提供方和本行信息科技部门的联系沟通;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2、具有外汇单证业务从业经验,熟悉外汇管理政策、主要国际惯例和外汇业务产品,了解外汇业务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及特点;3、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4、熟悉各类办公软件,能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系统;5、具有较强的外汇业务专业和系统分析能力。有国际业务系统开发或测试经验者优先。 34 人力资源部 政策研究与规划岗 1 1、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指导分支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规划。2、加强对同业人力资源管理和政策的调研分析,定期出具分析报告;3、负责本行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管理,管理部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编写。4、全行人员编制管理,加强人力成本及人力配置的分析。 1、掌握人力资源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方法;2、掌握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4、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5 绩效管理岗 1 1、制定本行绩效管理政策与年度考核办法;2、负责专业技术序列建设;3、组织落实全行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维护全行员工的绩效档案。 1、掌握人力资源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方法,2、熟悉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备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4、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下载:杭州银行应聘报名表.doc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4

银行法律审查岗竞职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一种不平静的心情,登上了这个特殊的舞台,首先感谢组织和领导给我提供了了一次难得的学习锻炼和参与竞争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同事们对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将以良好的心态、热烈的响应上级行机关无部室办公的号召,用积极的态度来参与支行法律审查岗位的竞争,勇于接受组织的挑选。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向支行领导及同志们陈述我的竟聘报告:

一、工作简历:

我生于1964年12月,现年42岁,于1982年元月参加农行工作,1986年毕业于××农村金融专业中专班,1993年获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20xx年曾先后担任××营业所副主任、××营业所主任、支行营业部副经理、支行信贷计划部副经理兼支行法律审查岗、公司业务部副经理,20xx年被聘任为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至今。

二、工作目标:

如果在这次竟聘中能得到支行党委和领导的信任,得到同志们的拥护,赢得支行法律审查岗位的话,我将在20xx年聘任期内岗位工作目标是: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审查岗的岗位职责,做好全行信贷业务涉及法律风险的审查,防范和监控全行信贷风险预警,定期写出法律书面分析报告,同时做好lms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完成支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我优势:

支行党委、各位同仁,我之所以参与法律审查岗位的竟聘,主要基于一下几点:

(一)我具备一个银行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干啥爱啥,干啥精啥,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恪尽职守、廉洁勤政,并熟练掌握一线金融业务的各项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信贷政策水平和信贷理论水平。

(二)崇尚现代管理理念,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由于自己已到不惑之年,二十多年的工作和学习,养成了自己勤于思考,热衷实践的良好习惯,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管能动性,积极开拓而又不失稳妥,积极创新而又不失谨慎。

(三)具备较强的信贷业务能力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由于自己长期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实务,多年的经验教训积累,使自己在业务操作方面轻车熟路,并且熟悉银行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幸成为我行信贷业务方面的骨干;加之自己曾担任支行法律审查员两年,曾系统的学习了银行相关法律,有较为丰富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所以,只要竟聘成功,则能把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二者有效的结合起来,省去了重新学习熟悉的过程,可以立即投入工作。

(四)我注重团队意识,能够团结同志,与人为善;比较理解人,关爱任,包容人;善于协调关系,增强凝聚力。

四、竟聘态度: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5

(一)流程银行建设有助于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流程银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调内部主要业务条线的系统管理和统一核算,其核心是根据客户类别,将业务分设成一系列能快速反应和满足客户需求的业务流程,并将经营决策点直接定位于业务流程执行的地方。流程银行建设要求全面梳理商业银行现有规章制度,对业务流程的划分、边界的界定、流程的协调等建立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要求,对员工的业务处理流程和行为规范进行严格监控和约束。流程银行的建设过程是严格审核商业银行流程是否合规的过程,通过对每一流程的合规评估,让隶属不同部门的流程按照合规操作、规避风险的目标重新组装,建立覆盖所有业务和涉及业务全过程的内部管理体系,构筑全方位、立体交叉的监督管理网络,这有助于发挥合规风险预警作用,实现对风险的识别、评估、量化及管理,最终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执行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二)有效合规风险管理有助于保障流程银行建设

合规风险管理要求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落实到业务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环节或流程中去,识别、评估和管理相应的风险点,使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流程化并与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相一致,从而在根源上控制合规风险的发生。按照合规风险管理的理念,流程银行建设必须完善法人治理,以“一线为客户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为经营理念,以“组织为流程而定,提升决策和反应效率,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为原则进行部门设置,灵活构建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风险管理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组织架构。合规风险管理是流程银行建设的微观基础,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通过不断整合银行业务和优化管理运行体系,梳理业务流程的风险点,管控日常操作中的不合规行为,有助于建立健全完善的流程银行制度。

二、邮储银行上海分行流程银行建设的实践

流程银行是当前国内外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经营管理模式,是邮储银行改革组织和经营体制落后现状,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的战略选择。

(一)再造经营组织架构

2013年,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在总行部署下启动机构改革,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对分支行内设部门进行有效整合,建立起适应流程银行建设标准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再造本着以流程决定岗位设置、以岗位设置决定部门设置的思路,将分行内设部门划分为营销及产品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支持与服务部门三个版块,强化一线营销职能,强调部门间的制衡与协作。在对业务流程优化基础上,以“加强控制、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为前提,兼顾内部控制与运行效率、兼顾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兼顾风险成本与提升盈利,对信贷、资金等业务条线按照前、中、后台严格分离进行重新整合与定位,印发《分支行各委员会和各内设部门主要职责》对部门职责及其在流程管控的位置进行明确,力争做大前台、做精中台、做强后台。

(二)规范规章制度管理

科学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是确保业务流程能有效执行的制度保证,是提高流程控制质量的有力助手。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多管齐下,加强规章制度的管理:一是规范规章制度制定行为,出台《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审批与执行、修订与废止等流程予以明确,保障了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效力。二是开展合规审查平台建设,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对新产品、新业务、新制度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其出台符合监管规定。三是定期进行制度梳理,一方面对监管新规,实时跟踪,进行合规分析与提示,确保行内规定符合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在内部风险排查、业务流程改造等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与调整,对已经失效的、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到位。四是扎实推进《业务行为规范手册》的编制、实施与推广工作,通过对信贷、对公结算、个金等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的梳理,提出控制措施,帮助员工实现业务行为的自我规范。

(三)强化业务流程管控

邮储银行上海分行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为原则,将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引入业务管理,在加大对重点环节控制的基础上,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防范风险。以信贷业务为例,按照“营销、审批、管控”三线分离的原则和信贷流程要求,构建营销、审查、放款、检查、处置一体化的信贷管理体系。业务营销由零售信贷部、小企业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负责对不同客户、产品和行业的市场营销、拓展维护,提高专业化程度;组建审批中心,实现授信审查审批与授信后风险管控的分离,并相互制约;成立放款中心,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放款审核;由贷后管理团队负责贷款发放后的日常检查与风险监测;由资产保全部负责不良资产的专业化清收和管理。

(四)加强岗位管理

岗位管理是流程管理的基本单元,是保证业务流程高效运行的基础。邮储银行上海分行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业务的健康发展和银行的改革转型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建立岗位任职资格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对员工持证上岗的考核要求,促进全员业务素质的全面提升。二是实施员工职业规划管理,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支行行长领导力提升培训等,印发《员工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三是定岗定编,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要求。

三、基于流程银行建设的合规风险管理成效

随着邮储银行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合规风险管理作为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在实现流程银行建设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实现组织架构与合规风险管理架构的有机结合

邮储银行上海分行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采取复合型的组织模式,纵向上,由风险与内控委员会负责合规管理的日常监督,分行设独立的法律与合规部,配备专职合规管理岗,支行设风险合规部,配备风险合规岗;横向上,分、支行各部门均明确一名部门负责人分管合规,并确定一名合规工作联系人。这种纵到底、横到边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有效地构筑了防控合规风险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对是否切实落实合规风险的防控负有首要责任,是防控合规风险的执行部门。第二道防线――法律与合规部,牵头组织建设全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对全行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评估。第三道防线――审计部,是合规监督部门,对业务条线经营的合规性进行事后审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稽核,并监督法律与合规部是否履行了合规风险管理职责。上述职责分工有效地保障了合规风险管理、业务经营与内审之间的独立性,与分行三大版块,业务前中后台严格分离、后台业务集中处理的组织架构有机结合,实现了效率与管控的兼顾和平衡。

(二)实现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有效嵌合

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落实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提高合规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是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的基本思路。为此,其制定了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测试、合规举报、合规信息报送等制度,开展网点合规检查,进行新规速递与宣贯,合规风险提示,组织合规培训等,将一系列合规风险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业务流程的众多环节,对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量化、监控、检查、报告的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合规对全行业务发展的有效支持。

(三)以合规考核促业务发展

银行的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并与防范风险相伴。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加大对机构和员工合规绩效的考核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员工规范操作、业务健康发展。一是对机构进行合规绩效考核,分为上级对下级合规部门的考核、本级考核两种,上级对下级合规部门的考核主要以条线考核为主;本级考核属于“360度考核”,由行长、分管行长、分行其他部门、下属支行对合规部门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协调配合等情况进行打分与评价。二是制定《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负向累计记分,对机构和从业人员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等行为进行正向累计记分,据以进行考核管理。三是制定《关键岗位员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办法》,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四是成立员工违规行为审理委员会,每半年度开展一次员工行为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四、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构想

在商业银行各项改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实现合规风险管理与流程银行建设相统一意义重大。积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深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有利于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根本提高。

(一)培育银行良好合规文化,积极推广流程银行理念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6

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主要是为了解决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雇佣中国员工的需要而出现的。此后,劳务派遣用工范围逐年扩大。2007年和2008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首次以专节法律的形式承认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并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了规定。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度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据有关部门测算,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劳务派遣工约为3700万人,占到了企业职工总数的13.1%。其中,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更加突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国资委的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117家央企共使用了216万名劳务派遣工,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使用的128万人,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总数为344万人。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数量过多,经营管理不规范现象大量存在;二是劳务派遣用工范围过广,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三是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同酬等要求难以落实,侵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上述问题表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存在滥用现象,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此,有必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8年和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并经财政经济委员会第67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2年7月6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中央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也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短短一个月时间,就收集到近56万条意见和建议。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

《决定》的主要内容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由于采用“一般”来表述,加上“临时性”、“辅”和“替代性”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呈现了快速增长趋势,部分企业实践中突破了上述“三性”岗位范围,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决定》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且只能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进一步作了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通过行政许可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单位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大量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管理不规范,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承担能力差,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很难获得有效赔偿。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督管理,《决定》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决定》还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将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进一步保护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获得同工同酬的权利。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大部分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逐步做到了同工同酬。但是,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却实行与本单位员工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有的差距较大。为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决定》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前述修改内容相统一,《决定》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条款。一是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做好前后法律之间的衔接工作。《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决定》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要求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因此,为确保修法前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平稳过渡,《决定》规定,《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应当依照《决定》进行调整;《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决定》的不足之处

《决定》的出台,对加强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遗憾的是,《决定》仍存在以下不足:

“三性”中的“辅”和“替代性”概念仍显模糊。本次《决定》定义的“三性”中,“临时性”、“替代性”相对而言比较明确。其中:“临时性”有6个月的限制;“替代性”也有脱产学习和休假等情况的限制,而脱产学习、职工探亲假、女职工休产假等问题的时间都很确定。但是,本次《决定》关于“辅”和“替代性”工作岗位的概念仍显模糊,给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带来一定困难。例如,“辅”岗位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差别很大;同时在同一企业,企业内设的各个工作岗位都相辅相成、互为关联,基本上很难在成百上千个工作岗位中区分出“辅”岗位或非主营业务岗位。此外,虽然“替代性”增加了脱产学习和休假等情况的限制,但是单就“替代性”工作岗位本身而言,企业的每个岗位上的劳动者都是可以被替代的,并不存在不可替代的工作岗位,这是不是意味着企业所有工作岗位都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呢?因此,如果概念不明确,实践中将给企业执行《决定》带来困扰。

设立行政许可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劳务派遣单位泛滥和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决定》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决定》列明了取得许可的四个条件,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的目的实际上是审核申请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同意设立。但是,申请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运行中的劳务派遣单位并不能等同,设立时的劳务派遣单位由于还没有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实践中很难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是否会在将来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同时,劳务派遣单位数量的多少和劳务派遣单位泛滥、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并无必然联系。因此,《决定》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增设行政许可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劳务派遣单位泛滥和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可谓治标不治本。相反,却进一步增强了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

商业银行应注意的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调整与商业银行关系非常密切。《决定》的内容对商业银行劳务派遣用工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深刻领会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用工单位选择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目的在于规避承担用人单位责任、降低用工成本。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的情况来看,劳务派遣用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且向各行业、各种工作岗位蔓延,多数已超出了临时性、辅、替代性的岗位范围,有的企业甚至将其作为主要用工渠道,偏离了劳务派遣用工立法的本意。本次修法的价值取向,就是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切实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应深刻领会本次修法意图,注意不能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用工总量比例要求。

审慎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由于《决定》从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行政许可和提高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金两大方面对劳务派遣单位进一步严格规范,因此,对较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商业银行而言,应注意及时了解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劳务派遣单位的调整工作,选择规范、有一定实力的劳务派遣单位。比如,可重点了解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金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获得行政许可、是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是否具备完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行政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等,避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合理确定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在某些业务处理等操作类岗位上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而《决定》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工作岗位上实施,并明确界定了“三性”的具体范围。因此,商业银行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时,要对“三性”岗位的规定认真研究,审慎选择,严格按照《决定》规定,合理确定适合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岗位,确保工作岗位符合临时性、辅或替代性特征,并避免在“三性”之外的其他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商业银行加强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银监会为了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2016年11月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应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工作体系,对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仍需完善

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按照章程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并明确了高级管理层,但有的农村商业银行尚未把党建工作的法定地位和企业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列入章程。监事会管理相对薄弱,部分章程制订不够严谨,存在照抄照搬现象。表现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不够健全且未充分履行职责,外部理事和监事成员素质相对偏低,缺乏参政议事和监督管理应有的能力。在实践中,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没有形成。没有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决策权力清单尚未建立,甚至个别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流于形式,存在决策事项不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论证不充分等违规现象,增加了农村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2.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领导对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对法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工作机制薄弱,制度支撑不力,工作目标规划模糊,考核标准欠缺,领导干部和员工学法懂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发展的能力。部分员工合规意识淡薄,制度规定和操作要求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岗位履职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够,特别是信贷管理随意性大,违法违规责任追究避重就轻,企业法治文化还需进一步培育。

3.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法律制度还需完善,法律资源配置不足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处于初立阶段,相应的职责划分、工作制度及流程还需不断完善。从整体来看,农村商业银行法务工作力量不够强,法务人员兼职的多,专职的少,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高,法务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学习机会较少,法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机制不够到位,职级晋升通道不畅,职称评定难以开展,任职的积极性有所欠缺;公司律师制度推进缓慢,制约了法律部门职能的发挥。

4.农村商业银行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仍需不断完善

由于整体经济形势出现新常态,新常态下金融运行呈现增速放缓,利差收窄,金融脱媒,风险暴露等特征。违约风险持续增加,农村商业银行内控合规建设等基础工作面临挑战,内控合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表现在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合规管理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部分新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未能及时跟进,规章制度不够完善,重大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内外部违法犯罪行为依然存在。

5.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特别是法律工作体系建设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先进水平还有不小差距。农村商业银行法律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高,法律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迟缓,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对金融改革、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仍需不断深入和加强。同时,加强法治建设,是农村商业银行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迫切需要,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深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只有将内部治理提升到法治的新高度,才能在竞争中抢占先机立足不败之地。

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的对策

1.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市鼍济对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需求。农村商业银行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加强员工普法教育,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培养对法律的信仰,形成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要按照法律的理念和原则,运用法律逻辑思考、分析各种问题,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把经营行为规范在法律框架内,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逐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

(1)依法完善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党委会规范运行的机制。一是合理确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权力边界,完善工作细则,强化权力约束,确保权、责、利相统一。二是着力解决监事会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法务、审计、监事、纪检监察、职代会“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管体系。加大监事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将合规经营、依法管理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三是把党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管理体制,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2)确立章程在农村商业银行依法治理中的统领地位。一是切实纠正不重视章程的法定作用,制定章程照抄照搬,执行章程不够严格等问题,使章程成为依法治理的根本准则;二是依据章程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和履职程序,健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执行监督等各项基本制度,确保章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农村商业银行章程,厘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农村商业银行各层级决策权限,建立决策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员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重要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三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切实发挥其在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四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法治责任倒查机制,切实防范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

3.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1)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现代公司法人结构治理的要求对农村商业银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针对空白缺失、难以适用、交叉重复等不同情况开展立、改、废工作,形成适应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制度体系。

(2)强化制度实施监督。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违规人员责任,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建立制度后评价机制。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风险控制情况,通过各类监测、评价检查等手段了解制度实施情况并进行科学化完善。

4.建立健全农村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制度

(1)明确总法律顾问履职定位和工作职责。在农村商业银行章程中明确总法律顾问作为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企业负责人负责,真正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建立规范的法律顾问制度。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合规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专职法务人员。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待遇和考核制度等,确保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

(3)建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后备力量。强化法律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竞聘、面向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拨优秀人才担任农村商业银行专职法律顾问,鼓励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创造价值。健全法律顾问激励机制,推进法律顾问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职业岗位等级评价制度,拓宽法律顾问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实行与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为法律顾问创造多方位职业发展空间,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4)设立公司律师办公室。汇集农村商业银行法律精英人才,充分利用公司律师的职业优势,协助业务管理、风险处置,有效降低法律维权成本,充分发挥公司律师在农村商业银行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方面的积极作用。

5.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1)全面加强法律审核、管理。一是健全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制度,将法律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应审核必审,实现三项法律审核率100%。二是确保法律审核过程覆盖,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从规章制度制订到执行、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法律管理必须全程参与,并通过开展后评估等方式,不断提高审核质量。

(2)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向业务前端延伸。加强对重大信贷投放,新业务新产品的开发与研发,重大投资融资、产权改革、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法律管理,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3)加强依法治企绩效考核。明确农村商业银行法人代表就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依法治企纳入对农村商业银行领导人员的考核体系,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加大依法治企的考核分值。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农村商业银行领导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

(4)强化对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对农村商业银行法律纠纷案件统一管理,实施专项管控指导;同时通过处理案件,总结存在的管理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并及时进行管理改善。

6.进一步强化农村商业银行内控合规管理

(1)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把依法合规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经营的前提,正确处理合规管理与经营业务的关系,始终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业务活动遵守合规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由总法律顾问领导,法律合规部作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统一有效、全部覆盖、内容明确的合规制度准则,健全前期防范、过程控制及违规追责机制等合规管理规范。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合规管理评价考核,把评价考核与工作绩效、评先选优等挂钩,努力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以合规管理为突破口,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2)进一步完善授权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授权管理事项,在区别授权、有限授权、权责一致、适时调整、先评价后授权的原则下,授予被授权人一定权限,确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经营效率。农村商业银行要制订本单位及分支机构授权制度,确保权力分配制度和业务流程依法合规开展。

(3)建立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案防制度建设,形成覆盖全机构、全流程、全业务的案防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从业务到监督的“三道防线”作用,加强案防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做好案件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提高整改到位率,提高案防有效性。

(4)开展法律法规前瞻研究。对于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持续开展前瞻性和Σ咝匝芯浚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经营管理;及时捕捉金融商机的热点、焦点问题,研究提出法律层面的应对策略和建议,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在战略决策、竞争超越和增值经营上的价值创造性作用。

7.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合规文化建设

先进的文化是法治建设的基石,是依法合规经营的治本之策。推进法治合规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把法治合规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用法治合规文化引导全体员工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1)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关键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董事会集中学法制度,提升企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视其执行情况和学习效果作为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良好法治素养的重要标准。

(2)精心打造农村商业银行法治合规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法律素质,推动法治合规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借助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传媒,加大推进普法联动机制建设,与司法部门联合升级打造金融普法平台,营造法治经营环境。

(3)加大合规管理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员工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普法新模式,丰富和拓展合规管理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如举办岗前培训、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研讨会、发行《以案说法》电子期刊、统一普法考试等,将法律合规宣讲和案防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提升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坚持“送法送规下基层”主题教育活动,将新法新规、内控合规知识、案件警示教育予以充分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员工依法操作、按章办事的水平。探索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管理、强化执行、监督检查、整改纠偏、考核奖惩“六位一体”的合规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法治合规文化建设的软实力。

参考文献: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8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5-0179-02

1 对合规工作的基本理解

合规是当前国内外银行业务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强调合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经济和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银行面临的经济金融风险日益突出,严格的外部合规监管并不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同时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出现了复杂化和复合强化的特征,银行在管理风险时,不同的风险管理模式最终内生出合规要求。在这种背景之下,银行合规管理一方面需要满足监管当局和同业共同遵守的最低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能够很好管理其风险的内部合规机制和模式。

对于合规来讲,合规具有双重含义:一是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实际执行。其中的“规”主要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等。实践表明,外部的法规必须转化为银行的内部标准并在内规中得以体现和贯彻、遵守实行,外部合规性监管不应该、事实上也不可能替代银行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合规性监管必须以健全、高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为基础,加强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更是日显重要,而监管者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银行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上。遵守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对于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于对合规的上述理解,搞好合规工作必须以下面几个理念为基本出发点:

第一,必须将合规工作贯彻到工作流程中。遵循法规必须在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流程中完成,因此,应基于流程来管理合规风险,即必须建立合规要求与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在各项业务流程中充分贯彻各项合规要求。

第二,必须从系统性角度抓好合规工作。合规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到职责、业务流程、绩效考核、企业文化等方方面面,因此,应从改善内部环境、主动评估识别合规风险、有效控制合规风险、监督评价风险、报告合规风险等方面系统抓起。

第三,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风险,都需要管理风险。所以说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

第四,内部合规管理必须全员参与。因为银行的风险管理涉及到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众多人员,既涉及合规管理部门,也涉及各业务部门;既涉及管理层,更涉及一般员工,并且必须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可能有好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因此,内部合规管理必须是领导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2 对法律合规部门建设的设想

从国内外情况来看,合规部门分为“小合规”模式与“大合规”模式。所谓“小合规”模式是指合规部门主要围绕银行制度的制定,以审核、检查、评估银行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为工作重点;所谓“大合规”模式是指除“小合规”内容外,合规部门还有检查监督本行制度职责,既负责制度制定的合规管理,也负责制度执行的合规管理。商业银行系统采取了与法律事务合署办公的“大合规”模式。因此,银行法律合规部门的职能应主要集中在如何确保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全行制度制定管理和制度在全行层面如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上。

2.1 法律事务方面

(1)为管理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全行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根据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需要,参与新业务、新产品开发设计,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和交易法律结构的设计;

(3)负责全行标准格式合同的制定、修改、清理等工作;

(4)负责审核全行非标准格式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起草重要业务合同文本,并负责对其要素含意的解释;

(5)负责全行民事案件和仲裁案件的管理、指导,管理并参与处理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案件、被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

(6)对不良资产重大清收案件和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技术援助;

(7)承办外聘法律顾问、诉讼律师的审查、报批及日常工作联系等管理工作;

(8)负责为全行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向行领导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议;

(9)管理全行知识产权工作;

(10)负责全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2.2 合规管理方面

(1)负责牵头全行内部控制与合规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2)负责对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识别,组织全行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性清理;

(3)负责对全行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内部拟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4)负责牵头组织对全行各级机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检查;

(5)负责全行合规风险报告的管理。

2.3 反洗钱管理方面

(1)统一管理、协调和检查全行反洗钱工作;

(2)组织落实涉及洗钱交易信息的采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对涉嫌洗钱行为实施监控。

2.4 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1)制定和落实授权管理制度,管理授权合规工作,集中办理授权书的制作工作;

(2)完成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另外,由于操作风险管理与合规和内控关系比较密切,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其他银行经验来看,也可以纳入合规部统一管理。

在岗位设置和编制确定上,从精简原则考虑,法律合规部可下设三个岗位:法律事务岗、合规管理岗、综合事务岗。法律事务岗编制2人,主要负责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合规管理岗编制2人,负责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合规报告授权管理等;综合事务岗编制1人,负责反洗钱、档案管理等。

3 对做好法律合规工作的建议

3.1 合规管理的目标

法律合规部成立以后,法律咨询审查(含授信法律审查)、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管理、合规管理(可以包括证照印章归口管理)、规章制度审查、授权、反洗钱、法律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要统一归并到法律合规部门,实行集中管理。目标是建立“统一指导、分散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形成对合规风险不断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确保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要求,确保审慎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并力争在一至两年内,把合规工作做成当地同业的典范。

3.2 实现合规管理的方法

一是完善架构,明确职责,建立高素质合规管理队伍。按总行的要求和安排,在组织架构中增加法律合规部,界定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搭建法律和合规事务运行基础,在人力资源上给予保证。

二是建立合规管理组织、制度、报告路线。法律合规部拟定全行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归口管理相关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各部门和分支行的专、兼职合规经理队伍,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根据合规风险处置的先后顺序,制定合规管理流程,出台《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化解工作,切实履行各项合规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合规报告制度。

三是出台一系列合规事务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证照管理实施细则》、《业务印章管理实施细则》、《业务转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新业务的合规审查机制,明确证照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业务转授权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业务经营依法合规。

四是出台一系列法律事务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律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诉讼案件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订立、履行及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监督;规范全行各类诉讼行为和律师聘用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本行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反洗钱管理工作。反洗钱是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以《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为契机制定或完善《反洗钱实施细则》,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人员配置和支持,加大可疑资金交易识别和分析力度,加强与当地监管机构的沟通,及时汇报反洗钱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监管机构对本行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维护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良好声誉和形象。

六是提高合规检查评价的有效性。合规检查评价是合规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驱动力,应把合规检查作为合规部门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建立定期的合规检查评价机制,提高合规检查的计划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合规部门定期组织对全行业务部门、机构、网点不同层次的多维合规性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要在合规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合规管理的考评机制并执行问责制,对合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行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切实提高检查质量。同时应考虑将合规检查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促使各级机构加强合规经营管理。

七是强化合规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合规管理部门要开展针对合规管理人员和全行人员的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合规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应有的适当的专业素质。对其他员工负责提供关于操作执行中相关的法律、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能力,确保内外部的制度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八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合规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银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良好的合规环境是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让所有员工了解和掌握合规管理的知识,提高全行员工对合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大力营造“开动脑筋办银行、规规矩矩办银行、扎扎实实做银行”为准则的风险文化内涵。培育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提高全员合规风险意识,在全行范围内培养一种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持续改进的风险文化。

3.3 合规管理的重点

众所周知,合规风险是其他风险发生的诱因,也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内部控制是对所有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的基础,其中对操作风险的控制是防范其他风险的基础。内部控制三目标之一是遵循性目标(合规目标),合规管理是为实现合规目标,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报告的过程。二是操作风险控制体系涵盖了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在操作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必须对所有环节中的操作风险进行系统识别与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控制。

近年来,国内外银行日益重视合规管理工作,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做法已经获得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银监会颁布的《指引》更是表明了我国监管机构大力推进银行合规管理的监管态度,银监会已将银行合规管理由原则性的倡导转为具体的监管要求,并在《指引》中第十八条第五款明确“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并评估合规管理程序和合规指南的适当性,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9

(一)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

(二)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会计结算法律风险;

(四)商业银行会计联行法律风险;

(五)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素质风险。

二、商业银行会计工作风险原因分析

(一)随着商业银行同业竞争加剧,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不被管理者重视,银行会计工作逐渐沦为配角,从资源奖励与业务考核都不是重点,且处罚多于奖励,员工积极性不高,为会计风险埋下隐患。

(二)各家商业银行会计等级评价制度存在漏洞。大部分商业银行实行机构会计等级评定做为对会计工作考核评价的标准,从评价制度来说是有其合理性的,制度相对规范的,出发点很好,但实施起来往往走形,基层行事前为了升级达标,照搬上级行的制度的条款,形似而神不似,甚至弄虚作假,掩盖问题,事后升级工作结束后,由于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工作质量迅速下滑,对于会计制度的执行、安全管理要求置之不理、形同虚设。

(三)商业银行会计内控措施不完备。岗位制约制度往往因会计人员不足而无法执行,起不到制约会计风险的作用,内控制约流于形式,一个柜员可以人身兼数职,授权更是混乱,甚至在会计核算中上混岗操作,造成业务处理“一手清”的现象,使内控制约完全失去作用。

(四)商业银行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下滑。会计工作性质就是要严格按章操作,政策理论性要求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能越雷池一步。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岗位往往成了收编机构,会计的地位不高决定了部门营销能力不足或业务水平不高的同志放到了会计部门,有些商业银行甚至取消了会计管理部门,放松了对会计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培训,致使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下降,法律意识淡薄。

三、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会计法律风险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工作和规操作的重要性认识。会计部位的风险防范日益提到了较高的水平,我们的营销队伍积极的发展业务,会计做为我们服务的大后台工作质量不匹配,甚至出现案件,结果只会“一票否决”满盘皆输。做为金融机构的管理者要认真面对会计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及时解决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需求合理配置会计人员。贯彻落实会计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执行。

(二)加强会计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将合规操作、法律意识植入到每位员工的头脑中,养成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认真对待每笔业务,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考核制度,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加紧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措施:

1、加强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工作,要尽快形成一套全面、完整、系统、环环相扣的会计业务内控制度,新业务和产品的推出要有匹配的会计核算规定和相关操作流程。

2、严格会计人员聘用、解聘制度,加大会计主管人员资格审查。不达标的继续再教育,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清理出会计岗位。

3、加强对基层银行会计人员的授权管理。对银行会计人员的授权包括各个会计岗位人员的工作授权,一旦发生超授权事项,各级行可以及时从反常的情况中察觉,从而严密地加以控制。

4、加强岗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按照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过程的控制,通过对会计人员换岗、轮岗甚至强制休假制度来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商业银行都在完善自己的业务风险点控制,事前对风险最重要的防范是责任防范,因此需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解决贯彻不到位问题。一经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必须进行责任追究,按制度进行处罚或处分,起到威慑作用。

(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风险控制运用高科技手段,将人控改为机控,如使用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处理会计业务,提高准确率,有效防范会计风险,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根据会计制度及操作规范,开发出配套的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技术,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会计业务操作系统密码管理、操作人员级别控制、授权管理等,利用高科技手段作为防范措施的必要补充。

(六)加大会计检查、督导的力度,切实抓好检查、督导问题的整改工作:

1、将会计检查与会计基础工作的等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会计检查工作目标的切入点是会计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等级管理的切入点是会计工作的质量考核与评价,要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10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作为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源泉,是银行业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业务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求。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制度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银行应将“全员主动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渗透到每位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操作环节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自觉遵守制度和流程,大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

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2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2.2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没有形成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部分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或稽核等不同的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2.3 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流程,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奖励或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也较轻。

3 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要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准则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3.1 强化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氛围

要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将业务发展和合规管理有机结合,同步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银行高层做起。如果银行上下都严格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那么该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是最为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银行的组织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银行在组建内部的合规部门时,应遵循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规定的原则,而合规部门则应支持管理部门推进以职业操守为基础,建设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从而促进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而且在银行内部,要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做到人人合规。所有员工都要有足够的职业谨慎、具有诚信正直的个人品行以及良好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银行内部要具有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他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任的氛围,进而逐步形成合规文化,这对于银行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

3.2 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与流程

银行法律合规岗工作例11

关键词:放款环节防范公司信贷风险

0引言

商业银行的公司信贷流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分为业务受理、调查评价、贷前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另一种是将业务受理、调查评价、贷前审查统称为贷前,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大阶段。两者的概念和含义基本是一致的。各个阶段面临的风险类型是有区别的,贷前环节由于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行业、市场等分析而决定是否给予授信或给予怎样的授信,面临的主要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贷中环节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相应的操作使企业达到符合取得实际授信的条件,符合相应的授信规定,因而面临的主要是操作风险。贷后管理环节主要是对已授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行业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达到及时规避授信风险的目的。因此贷款发放环节是信贷操作风险主要集中的环节,也是防范公司信贷操作风险的主要环节。

目前商业银行对放款环节越来越重视,并建立了专门负责放款环节的职能部门,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放款中心,负责防范在公司信贷操作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1建立放款中心的意义

放款中心的建立主要目的就是防范公司信贷业务中存在的操作风险,作为一个专职防范操作风险的部门,它能够更专业更有效的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1.1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该部门作为源头上控制风险的重要举措,可以堵截和避免担保等授信条件不落实、手续不规范、资料不全或不规范即放款的授信行为,有效防范了由此产生的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并可以随时监察现行使用的各式资料文本、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改业务操作规章制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公司授信业务的操作风险。

1.2充分实现审贷分离。放款中心的成立,是推进授信业务调查、审查、审批、放款“四分离”,实现贷审的充分分离,从而达到有效的相互制约效果。而审贷的分离能够更有效的进行权责的分离,更有利于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1.3有利于落实贷前审批条件。审核信贷资料签署的有效性,审核支行自行审批的授信审批权限是否适当,确认总行及支行审批意见中的有关贷前要求是否落实,当所有贷前先决条件完全符合后,放款中心才发放贷款。由于此类工作有方框中心这一非审批单位负责监督,更突出制约效果,有利于贷前审批条件的落实。

1.4放款中心的建立可以有效的防范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放款中心在审查相关资料过程中较一般人员更注重存在的法律风险,对担保条件、合同文本等的审核更专业更到位,能够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在放款中心可设置法律审查人员,加强防范公司信贷操作过程中的潜在法律风险。

1.5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原始档案由中心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对档案资料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专人专库保管便于随时查阅,这些措施都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1.6放款中心的尽职履职能够减少银行不必要的授信损失。在授信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变化往往不能够准确预期,但是只要放款过程中相应的担保手续、资料等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可能并不会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可见放款操作对公司信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放款中心防范的主要操作风险

放款中心作为防范公司信贷操作风险的重要部门主要从落实必要的担保授信条件,使用适合、正确的法律文本,保管重要的文件档案及防范内外部欺诈等方面出发,防范信贷操作风险。

2.1防范担保条件落实存在的操作风险目前商业银行授信过程中采用抵、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方式为授信提供有效担保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在办理担保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因未严格审查资料、办理相关手续等而使办理的担保无效,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放款中心则是防范此类风险的重要部门。

2.1.1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担保无效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不得作为保证人;另外,我国《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在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保证人的选择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大多数情况下能确保保证担保的合法有效,但是仍有不少贷款的保证人是政府部门、医院、企业的分支机构,该类担保一旦被认定无效就可能会造成担保债权失去三分之二或一半的清偿保证。

2.1.2重复抵押致使抵押形同虚设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在办理抵押过程中允许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进行重复抵押。实践中,由于抵押前不对抵押物现有抵押情况进行调查,而实际该抵押物已抵押给多方致使抵押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2.1.3担保资料无效或不完善致使担保无效新的《公司法》出台后,公司章程的效力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担保过程中由于担保的范围、担保的内容或担保事项未按照公司要求经有效的审批机构审批而造成担保无效。如:出具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提供的担保是否在企业允许的范围内等等。

2.1.4对抵押物状况审查不到位造成脱保在实际放款前未对抵质押物状况进行核实,而抵押物已出现查封、冻结等状况,致使在之后发生的借贷行为失去有效担保,而造成脱保。

2.1.5对重组授信或借新还旧授信过程中担保条件的落实对重组授信或借新还旧授信是否符合担保的条件,保证人前后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审核。

2.2防范由于合同文本错误出现的风险

2.2.1合同文本使用错误或使用的合同文本中存在对银行不利的条款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由于使用的合同文本不正确或没有对文本的内容进行有效审查,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利于银行提条款致使银行遭受授信损失。

2.2.2合同内容填写错误或随意涂改合同内容填写错误或对要素进行涂改,尤其是诸如利率、金额、期限、借款人、担保人等主要要素,致使在诉诸法律过程中不能提供有效的资料致使银行权利得不到落实。

2.2.3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无编号、不衔接保证类贷款的主从合同必须一一对应,合同编号衔接。现实贷款档案中有大量的保证合同没有编号,有的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与借款合同不一致(不含最高额担保),更有甚者,用已经还清的保证合同继续为新的借款合同担保。

2.3防范授信档案资料不完善或遗失导致的风险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由于企业提供的贷款资料不完善或授信档案遗失,造成贷款出现问题时,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而使得银行权利无法落实。

2.4防范骗贷、骗保等情况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骗贷、骗保的案件时有发生,放款中心在放款前对客户及资料的审核过程中,对印章、有权人等的资料审核;前往担保人、借款人实际办公地点的实地核保;前往抵质押登记部门实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等,能够有效防范骗贷、骗保情况的发生。

2.5其他放款中心还通过对整个授信资料的审核,审核该笔公司授信业务期限、利率、金额、IT系统等是否符合信贷管理要求。

3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和岗位设置

3.1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是主要负责对审批机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以及授信材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审核,档案管理,法律审查,利用审核岗的独特地位,充分发挥复核和监督作用,以进一步防范授信业务操作风险。

3.2放款中心基本岗位设置及职责放款中心下设:①放款审核岗;②放款复核岗;③核保岗;④法律审查;⑤档案管理岗;⑥负责人。

3.2.1负责人职责。负责放款中心的全面工作。放款中心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放款审批工作;定期检查放款中心各岗位的履职情况,督促指导各岗位工作,并对各岗位履职情况做出评价;努力提升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水平,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3.2.2放款审核岗。审核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审核上报材料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合规性;对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进行控制和管理;审验业务相关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授信要求;完成审核、实施放款操作并归档;对一级档案的验收、封存、入库手续;审核担保的解除和释放手续等工作。

3.2.3复审岗审查职责。负责对放款审核岗的工作进行复核。重点对每笔业务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衔接情况进行复核。对合同的其他特殊约定进行重点复核;对每笔业务的其它资料进行复核;明确签属意见并提交到放款中心负责人等工作。

3.2.4法律审查岗。法律审查岗人员一般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对在落实授信条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把关;负责对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制定符合条件的法律文本;其他的一些法律咨询等工作。该岗位可由法律部门的人员兼任。

3.2.5档案管理岗职责。负责职责内档案交接工作;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装订和入库;定期整理并核对授信档案;负责档案的调、借阅手续,严防信贷资料遗失等工作。

3.2.6核保岗职责。参与核保任务,负责授信业务担保条件落实真实性、有效性的核实工作;负责收集、核实核保过程中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授权书、签字样本等等工作。

4加强对放款中心的内控管理

4.1建立和完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放款中心要有一套完善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明确的放款操作流程,对不同类型的公司业务品种有针对性的进行操作风险防范。

4.2加强信息与沟通,真正发挥放款中心的风险防范作用建立持续有效的操作风险报告程序,从制度上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实现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并进行信息分类。此外,还要建立案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改变瞒报或不愿暴露的思想,通过对案件查处的信息披露达到良好的监督、警示作用,有效地避免同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4.3建立长期的、常态的风险排查机制建立长期的、常态的风险排查机制,确保检查的制度性和独立性的实现,提高放款中心的职能执行力度。

4.3.1建立定期的排查机制,要定期对以往的工作进行排查。

4.3.2建立应急排查机制。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新的、突发性、特殊的问题立即进行登记备案,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对以往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通过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建立完善的排查登记制度。做到排查过的内容要求保留工作底稿,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备案。

4.3.4建立较为完善的整改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

4.4加强合规审计对放款操作管理执行力度加强合规审计对放款中心的审计力度,使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明确合规审计的目的。合规审计应做到并不是只是停留在发现问题的简单环节,还要对操作风险管理的执行起到引导作用,并通过审计工作,对现行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使制度得到更好的执行。

4.5加强放款中心人员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对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放款中心工作考评办法,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员工绩效管理中,提高风险操作管理的自发性。

4.6建立健全操作风险后续处理机制

4.6.1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可能造成损失的操作风险种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减少或补偿因此带来的实际损失。应急预案库的更新应考虑业务发展重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导向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