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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5-07 21:10:00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能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营造优良的氛围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促使全县各乡镇政府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督导考评时间

年7月25日至28日

四、督导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五、督导考评内容

1、履行领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本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措施,-学年度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建立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和班级制度,不定期到学校、班级听课、召开座谈会或调研工作3次以上,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

2、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认真制定-学年奖教方案,年教师节召开了教师表彰大会,慰问教师,要有乡(镇、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讲话资料,有通报、图片、奖励资金等资料。

3、学校网点调整。根据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及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并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网点调整方案实施到位。

4、保学控辍工作。制定《XXX乡(镇、场、管委会)保学控辍措施》在圩镇、村(居)委会醒目处进行公示。村长、各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向乡(镇)长递交保学控辍责任状,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乡、村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达到保学控辍控制指标,要有劝学记录等资料。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年整治不少于两次,要有记录、整改通知、情况通报等资料。

6、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溺水死亡食物中毒现象。

7、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年县培训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民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要有机构、有场所、有名单、有资料、有教师,督促所在乡镇初中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业中专招生指标。

8、教育项目征地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及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9、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启动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上级要求。

10、社会化奖教助学工作。乡(镇、场、管委会)制定了社会化奖教助学章程,有机构、有资金及资金发放表。

11、留守儿童教育。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有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场所,有工作举措。

12、教育教学质量。小学、初中教学质量的评分以县教体局-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

13、加分项目。

(1)按照规定已全部办完中小学土地证、房产证、林业产权证的乡镇加2分。

(2)乡镇支持教育工作,自筹资金每万元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社会捐助资金不算)。

(3)加分以累计加分计算。

14、扣分项目。

(1)本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非教学期间造成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死亡等案例的,扣10分。

(2)当地群众到学校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产生纠纷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扣1分。

(3)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1%、3%的分别扣0.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

(4)以累计扣分计算。

六、考评方式

督导考评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逐项计分。

七、考评结果

1、乡(镇、场、管委会)教育工作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乡镇综合得分84.9分以下的乡(镇、场、管委会)为不达标乡镇。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2

各乡镇(街道)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和《县学前教育合格乡镇建设主要指标》,认真组织创建工作,确保在2014年8月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创建成为学前教育合格乡镇。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日—15日)。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备案。

(二)创建阶段(2013年10月16日—2014年5月15日)。各乡镇(街道)按创建计划全面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幼儿园规划。

(三)初验阶段(2014年5月16日—5月25日)。依据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整改阶段(2014年5月26日—7月2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考核小组的意见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五)验收阶段(2014年7月21日—8月10日)。全面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3

一、积极开展以综合视导为载体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为全面落实局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要求,督导处以“破难题,促均衡,求发展”为目标,加大对全市学校的综合视导力度,努力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均衡发展。一是确定以服务促发展的视导思路。根据各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的主动要求,精心选择视导学校,根据不同学校的不同特点、不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体现服务为本,以提高视导工作的效度。如:大巨中学的视导方案以办学定位为主,嵊泗初中、菜园中学的视导方案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第一小学的视导方案以完善学校管理为主等等。二是精心组织人员。根据不同视导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专家,提高视导工作针对性。三是开展深度交流。在视导过程中,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无论是对学校发展的宏观指导还是细节把握,都开诚布公,真诚地与对方交流、探讨,从献计献策的角度,提出中肯、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做好回头看工作。持续关注学校的发展过程,跟踪走访,不使视导成为一项任务的结束,而是指导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起点。一年来,共对定海小学、高亭中学等7所学校进行了视导,组织专家60人次以上。因视导工作针对性强,服务到位,提出的建议可操作性强,受到学校和县区的欢迎。

二、认真组织开展对县区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2009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预查工作。4月份,组织部分省市督学,对各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预查,对县(区)自评报告中的提供情况进行了核对,并了解了“校安工程”、“国有民办学校转制”、学前教育达标(示范)乡镇创建等全市教育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二是组织了2009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成立了以陈松菊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局、财政局相关同志为组员的考核组,对县区进行了实地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区)政府在管理体制、教育普及、教育投入、教育均衡、教育改革、教育安全、教育实事等方面都比上年有明显进步,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如:岱山县衢山实验初中和岱山实验学校基本形成了转制路线图,普陀城北初中妥善处理了学校性质问题等。应该说,对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的考核机制,在鼓励政府出台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引导县(区)政府重点解决区域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方面,发挥了比较理想的作用。

三、认真开展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的创建指导和评估工作

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了创建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的有关要求,并把工作重点放在创建指导上,旨在通过指导,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加快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制定了《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申报表》,对乡镇学前教育基本情况、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情况、乡镇政府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针对乡镇实际,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基础设施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磋商,并对县区政府督导室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目前情况看,全市乡镇对创建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积极性较高,全市共有15个乡镇申报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其中9个乡镇通过了市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的验收。

四、认真开展0年度市属学校工作考核和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学年中期市属学校的检查、指导工作。3月份,走访了所有市属学校,仔细了解学校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学校交流探讨了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与学校管理工作整合,及进一步推进内涵发展的相关思路。二是对今年刚刚纳入市属学校考核范围的机关幼儿园、新城幼儿园、普陀山幼儿园以及南海桂花城幼儿园进行了专题指导,帮助他们熟悉接受评估考核的内容和程序、资料台账的准备等。三是做好学年度学校发展程度的评价工作。先后开展了学生、家长、教师的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工作,并与相关处室认真商量了评估的相关事宜和具体细节,确保评估工作客观有序的进行。四是对下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深化工作进行了研讨。在不断完善原有的管理三环节、四途径以及计划评议和重点问题破解等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即从重“套路”到重“自由组合”的过渡。初步形成了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对学校管理效率和效益评估的工作思路。

五、认真组织专项督导工作

本年度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先后组织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部级重点职业高中评估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督查等工作。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查的组织中,牢牢把握教育发展形势,从政治高度重视“减负”工作,并采取督导组检查、随访、县区间交互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认真、细致的执行省厅专项督查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公开、公示“减负”各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家教的检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制止恶性家教。同时,还代表省教育厅开展了对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督查工作。

六、积极开展督学培训工作

组织召开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及《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学习交流会,并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袁月明为全市专职督学作了学习辅导报告。继续采取跨县(区)邀聘、交叉组合督导评估人员措施,提高督学队伍的实践能力。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谋划全市十二五期间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职业教育人才基地建设、学前教育健制提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方面工作的调研活动。组织对调研情况分析、讨论,有针对性的加大综合视导力度,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建议。

二是进一步完善县(区)政府考核机制,做好2011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2011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预查及考核工作。制订2012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引导县(区)政府重点解决区域教育发展中的疑难问题,切实保障有关教育政策在各县(区)全面落实。

三是做好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的指导工作。指导县(区)认真学习《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并引导、督促县(区)对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努力使本市有一个或以上县(区)能跨入第一批省教育现代化县行列。

四是开展对县(区)教育发展情况的分析、核查、公布工作。完成全市各类教育发展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核实工作,继续实行主要教育发展指标公布制度。办好教育督导公报,完善以公报、公示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性督政机制。

五是开展第二轮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的验评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开展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的评比工作。并根据省、市的新政策,不断完善评估办法。组织一次学前教育示范、达标乡镇评估验收工作研讨会,进一步理清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难点、热点问题,研究破解对策,完善评估机制。

六是继续深化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继续完善原有的管理三环节、四途径以及计划评议和重点问题破解等工作,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研究推进学校的精细化管理。强化学校的管理主体责任,重点开展对学校管理效率和效益的评估。指导学校不断完善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实施过程的高效性,总结反思的客观性,进一步发挥学校管理的主体作用,切实把握和解决学校发展的主要矛盾,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学校的综合性视导,关注学校的工作过程,引导学校努力做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精细化,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积极探索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的办法与途径,继续研究并构建学校发展性督导工作新的载体,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的理论体系。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4

乡镇中心园,就是在乡镇所在地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有三个以上不同年龄班,按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履行幼儿园根本任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如今,很多农村地区力图以乡镇中心园辐射村级幼儿园(班)和培训村级幼儿园(班)教师,带动幼儿教育的整体和和谐发展。那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这种形式是否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的乡镇中心园更好地培训村级幼儿园教师?

为了考察这些问题,笔者运用目的抽样和方便抽样的抽样方法,即出于获取研究样本的便利性,并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够为研究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研究对象,选择西部某省一部级县为研究对象。该县具备贫困地区的特征,如该地农村为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多、属部级贫困县。该地农村仅存在乡镇中心园和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这两种学前机构形式,还建立了“以省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在搜集资料时,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查阅法,辅助使用了问卷调查法。资料搜集分两次进行,2006年9月和2007年6月分别在该地停留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实地调查。

一、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园园长负责”。可见,国家已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鼓励和要求其发挥指导作用。由于培训学前班教师是发挥指导作用的内容和方式之一,为此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在部分程度上是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是贫困地区农村幼教现实的需要。在我国,不同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即使在笔者考察的同一个乡镇,乡镇中心园和学前班在发展水平和办园(班)质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该地整个幼儿教育体系中,乡镇中心园是幼儿教育体系的枢纽之一。利用乡镇中心园承上启下的优势,把乡镇中心园作为实现农村幼教发展的基本载体,以乡镇中心园为点辐射学前班,是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可行途径之一。

(二)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可行性

在该地区,一个乡镇发展学前教育的落脚点在乡镇上,首先投资兴办的也是乡镇中心园。教育主管部门比较重视乡镇中心园的建设与发展,对其师资、设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和改善强度比较大。为此,该地乡镇中心园是农村幼教人力、财力、物力最集中的资源地,是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基础和骨干力量,具备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条件。

具体来看,在地理位置上,该地的乡镇中心园都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生源较为充足,人文环境较好;在师资上,该地有限的幼教专业人才都集中在乡镇中心园,且多为国家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工资待遇基本能得到保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在财力上,该地乡镇中心园大多属于全额或差额拨款的教育事业单位,其经费以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有相对机动的财力可以利用;在规模上,该地乡镇中心园的办学规模在本地区相对较大,场地较为宽敞。园舍、设备相对较好;在信息传递上,乡镇中心园与上级幼教机构的联系较为紧密和便利,可以直接上通县市级幼儿园学习到更为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还可以结合学前班的实际需要与之进行交流和帮扶。

二、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因地制宜,组织学前班幼儿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并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带动了学前班幼儿教师的发展,为农村幼教发展贡献了力量。但是,当前乡镇中心园在培训学前班教师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

(一)培训活动无计划

就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当地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学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规划中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要开展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活动,建议性地指出培训内容,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培训哪些内容,更没有制定培训活动计划。在执行上级规定时,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园没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这表现在:乡镇中心园往往不考虑学前班教师的需要。而是依据自己的方便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时间往往安排不当,将本应安排在学期初的活动安排在学期末;在履行完培训任务后一扔了之,没有记录和思考存在的问题;在培训中存在重复培训和随意培训,没有延伸和巩固培训的成效。

(二)培训形式较单一

问卷调查发现,学前班教师较喜欢“专题讲座”、“跟班见习”、“送课下乡”等培训方式,部分学前班教师希望在接受培训时能“亲自去上课,让老师找出存在的问题”。但访谈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培训作用的发挥途径较为单一。以经济发展较好、幼儿入园(班)率较高的一个镇中心幼儿园为例。该幼儿园已经成立10多年之久,每学期举办1—2次的学前班师资培训活动,80%的培训采取了集中培训这一方式,即在乡镇中心园举办讲座、培训班、展示公开课、开展技能培训等;该乡镇中心园曾送课下乡5次,接待学前班教师来参观学习及业务咨询4人。除此之外,结对指导、包点支教、合作教研、资源共享等培训形式使用极少。

一方面,培训内容不全面,集中在室内外环境布置、教育教学技能、教玩具制作等较实际、易学会、有显性结果的培训内容,但“培训的东西只涉及教师本身,只让学前班教师学习立竿见影的、表面的东西,没有长远的考虑”;相对而言,对幼教政策宣传、幼儿园(班)管理、家园工作、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培训较少,而实际教学中十分需要这些内容。如一位学前班管理人员认为,十分有必要教授怎么进行家园工作,因为“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孩子跟着公公(爷爷)奶奶,他们只把孩子送来读书,不知道怎么在家教育孩子”。再如,还需要教授如何进行分层教学,因为“学前班都是不同年龄混在一起的,年龄不同,教师对他们的要求也应该不同。幼儿园老师可以培训他们,怎么提出分层要求,进行分层教学”。另一方面,部分培训内容不符合学前班教师的需要。不少曾接受过乡镇中心园培训的学前班教师认为,幼儿园开展的活动是依据幼儿园的设备和条件设计和实施的,其教材、教学内容和学前班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这样的培训内容脱离了学前班实际。还有的教师认为,乡镇中心园教师培训的某些内容要求过高,自己纵使有心也无能为力。

(四)培训中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中心园过多展示了自己作为一名受过专业培训教师的优势,未将学前班教师看作平等的合作者和交流者。有的学前班教师感到,幼儿园教师“自我感觉良好”,看不起接受培训的学前班老师。一位小学负责人曾这样说,“幼儿园老师送课下乡,根本就认为学前班老师无知。(幼儿园老师)下乡的时候像总指挥指点江山一样教育学前班教师,这样不对,那样不行。”这或许说重了问题,但也反映了一定的现状,否则学前班老师不会认为,“我们确实不懂,自己也很自卑,因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自己也认为自己没有能力、需要接受培训,但幼儿园老师这样的态度打击了学前班教师的积极性”。

(五)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小

该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在乡镇中心园执行上级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时,由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其培训活动的开展。但因为权责不明、或者工作繁忙、人手不够等原因,这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在学年末上报培训活动开展情况。除了这一规定,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极少或者根本不监督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更没有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较完整的考核。这导致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责任感较弱和积极性差,个别乡镇中心园根本未履行培训和指导学前班教师的任务,还有很多乡镇中心园管理人员认为开展培训工作是上级领导的规定和附加的工作量。

三、促进乡镇中心园更好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建议

以上诸多原因影响了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以至于有的学前班教师认为,“虽然每年都培训,都是走形式,没有实实在在的收获”。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和当地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制定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的规划

针对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无计划这一问题,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幼教政策和本地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制定5年或者5年以上的长期规划。在规划中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职责,尤其明确指出乡镇中心园需要开展培训活动的最终结果、基本内容、形式、考核方式等;规划中还可指出何时、以何种形式组织相应的会议或者活动,让各个乡镇中心园交流经验、互相学习。2、乡镇幼教管理部门结合县级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5年内的近期规划;分解出近期规划,制定每一学年的短期计划,最好为乡镇中心园明确基本的培训内容和大致的培训形式,让其有步骤地开展活动。3、在制定规划时,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应给予乡镇中心园一定的自,鼓励其在培训活动开展中多跟学前班教师和负责人进行沟通,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培训活动开展计划。

(二)加强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监管力度

针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监管力度和责任感弱问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1、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各自制定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每学期一次汇报培训活动开展工作的执行情况。2、明确和区分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及其任务,并对监督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比如,乡镇中心校可在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的检查或者亲自参与该活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则可每学期听取乡镇中心园的汇报一次、到园亲自考察和督导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一次。3、将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列入乡镇中心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工作业绩范围,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相应的评审组,在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4、在每次的督导和评估过程中,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表扬和鼓励开展培训活动良好的乡镇中心园和个人,对其给予物质奖励。

(三)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该地特殊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现状严重制约了乡镇中心园示范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比如,在师资上,该地绝大多数学前班教师是由小学聘请的代课教师,她们的学历多为初中,收入相对低,这样的教师队伍流动性很大,给培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基于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加大经济投入力度:1、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幼儿教师固定工资的按时发放,为后期持续培训奠定基础;还有少部分经费可有针对性地扶持和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2、由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发挥统领各个小学的职责,规定各个小学拿出一定比例的幼儿收费用于补贴和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尽可能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3、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拿出一定的费用用于促进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中心园,为其提供开展培训工作的费用,包括购买必需物品的费用、下乡送课的交通费和就餐费等,并对培训活动开展好的幼儿园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奖励学前班教师,包括补贴他们参加培训时需要的交通费和就餐费,对优秀学习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等。

(四)乡镇中心园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5

乡镇中心园,就是在乡镇所在地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有三个以上不同年龄班,按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履行幼儿园根本任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如今,很多农村地区力图以乡镇中心园辐射村级幼儿园(班)和培训村级幼儿园(班)教师,带动幼儿教育的整体和和谐发展。那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这种形式是否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的乡镇中心园更好地培训村级幼儿园教师?

为了考察这些问题,笔者运用目的抽样和方便抽样的抽样方法,即出于获取研究样本的便利性,并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够为研究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研究对象,选择西部某省一部级县为研究对象。该县具备贫困地区的特征,如该地农村为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多、属部级贫困县。该地农村仅存在乡镇中心园和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这两种学前机构形式,还建立了“以省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在搜集资料时,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查阅法,辅助使用了问卷调查法。资料搜集分两次进行,2006年9月和2007年6月分别在该地停留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实地调查。

一、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园园长负责”。可见,国家已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鼓励和要求其发挥指导作用。由于培训学前班教师是发挥指导作用的内容和方式之一,为此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在部分程度上是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是贫困地区农村幼教现实的需要。在我国,不同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即使在笔者考察的同一个乡镇,乡镇中心园和学前班在发展水平和办园(班)质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该地整个幼儿教育体系中,乡镇中心园是幼儿教育体系的枢纽之一。利用乡镇中心园承上启下的优势,把乡镇中心园作为实现农村幼教发展的基本载体,以乡镇中心园为点辐射学前班,是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可行途径之一。

(二)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可行性

在该地区,一个乡镇发展学前教育的落脚点在乡镇上,首先投资兴办的也是乡镇中心园。教育主管部门比较重视乡镇中心园的建设与发展,对其师资、设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和改善强度比较大。为此,该地乡镇中心园是农村幼教人力、财力、物力最集中的资源地,是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基础和骨干力量,具备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条件。

具体来看,在地理位置上,该地的乡镇中心园都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生源较为充足,人文环境较好;在师资上,该地有限的幼教专业人才都集中在乡镇中心园,且多为国家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工资待遇基本能得到保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在财力上,该地乡镇中心园大多属于全额或差额拨款的教育事业单位,其经费以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有相对机动的财力可以利用;在规模上,该地乡镇中心园的办学规模在本地区相对较大,场地较为宽敞。园舍、设备相对较好;在信息传递上,乡镇中心园与上级幼教机构的联系较为紧密和便利,可以直接上通县市级幼儿园学习到更为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还可以结合学前班的实际需要与之进行交流和帮扶。

二、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因地制宜,组织学前班幼儿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并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带动了学前班幼儿教师的发展,为农村幼教发展贡献了力量。但是,当前乡镇中心园在培训学前班教师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

(一)培训活动无计划

就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当地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学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规划中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要开展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活动,建议性地指出培训内容,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培训哪些内容,更没有制定培训活动计划。在执行上级规定时,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园没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这表现在:乡镇中心园往往不考虑学前班教师的需要。而是依据自己的方便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时间往往安排不当,将本应安排在学期初的活动安排在学期末;在履行完培训任务后一扔了之,没有记录和思考存在的问题;在培训中存在重复培训和随意培训,没有延伸和巩固培训的成效。

(二)培训形式较单一

问卷调查发现,学前班教师较喜欢“专题讲座”、“跟班见习”、“送课下乡”等培训方式,部分学前班教师希望在接受培训时能“亲自去上课,让老师找出存在的问题”。但访谈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培训作用的发挥途径较为单一。以经济发展较好、幼儿入园(班)率较高的一个镇中心幼儿园为例。该幼儿园已经成立10多年之久,每学期举办1—2次的学前班师资培训活动,80%的培训采取了集中培训这一方式,即在乡镇中心园举办讲座、培训班、展示公开课、开展技能培训等;该乡镇中心园曾送课下乡5次,接待学前班教师来参观学习及业务咨询4人。除此之外,结对指导、包点支教、合作教研、资源共享等培训形式使用极少。

一方面,培训内容不全面,集中在室内外环境布置、教育教学技能、教玩具制作等较实际、易学会、有显性结果的培训内容,但“培训的东西只涉及教师本身,只让学前班教师学习立竿见影的、表面的东西,没有长远的考虑”;相对而言,对幼教政策宣传、幼儿园(班)管理、家园工作、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培训较少,而实际教学中十分需要这些内容。如一位学前班管理人员认为,十分有必要教授怎么进行家园工作,因为“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孩子跟着公公(爷爷)奶奶,他们只把孩子送来读书,不知道怎么在家教育孩子”。再如,还需要教授如何进行分层教学,因为“学前班都是不同年龄混在一起的,年龄不同,教师对他们的要求也应该不同。幼儿园老师可以培训他们,怎么提出分层要求,进行分层教学”。另一方面,部分培训内容不符合学前班教师的需要。不少曾接受过乡镇中心园培训的学前班教师认为,幼儿园开展的活动是依据幼儿园的设备和条件设计和实施的,其教材、教学内容和学前班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这样的培训内容脱离了学前班实际。还有的教师认为,乡镇中心园教师培训的某些内容要求过高,自己纵使有心也无能为力。

(四)培训中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中心园过多展示了自己作为一名受过专业培训教师的优势,未将学前班教师看作平等的合作者和交流者。有的学前班教师感到,幼儿园教师“自我感觉良好”,看不起接受培训的学前班老师。一位小学负责人曾这样说,“幼儿园老师送课下乡,根本就认为学前班老师无知。(幼儿园老师)下乡的时候像总指挥指点江山一样教育学前班教师,这样不对,那样不行。”这或许说重了问题,但也反映了一定的现状,否则学前班老师不会认为,“我们确实不懂,自己也很自卑,因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自己也认为自己没有能力、需要接受培训,但幼儿园老师这样的态度打击了学前班教师的积极性”。

(五)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小

该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在乡镇中心园执行上级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时,由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其培训活动的开展。但因为权责不明、或者工作繁忙、人手不够等原因,这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在学年末上报培训活动开展情况。除了这一规定,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极少或者根本不监督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更没有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较完整的考核。这导致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责任感较弱和积极性差,个别乡镇中心园根本未履行培训和指导学前班教师的任务,还有很多乡镇中心园管理人员认为开展培训工作是上级领导的规定和附加的工作量。

三、促进乡镇中心园更好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建议

以上诸多原因影响了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以至于有的学前班教师认为,“虽然每年都培训,都是走形式,没有实实在在的收获”。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和当地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制定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的规划

针对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无计划这一问题,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幼教政策和本地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制定5年或者5年以上的长期规划。在规划中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职责,尤其明确指出乡镇中心园需要开展培训活动的最终结果、基本内容、形式、考核方式等;规划中还可指出何时、以何种形式组织相应的会议或者活动,让各个乡镇中心园交流经验、互相学习。2、乡镇幼教管理部门结合县级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5年内的近期规划;分解出近期规划,制定每一学年的短期计划,最好为乡镇中心园明确基本的培训内容和大致的培训形式,让其有步骤地开展活动。3、在制定规划时,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应给予乡镇中心园一定的自,鼓励其在培训活动开展中多跟学前班教师和负责人进行沟通,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培训活动开展计划。

(二)加强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监管力度

针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监管力度和责任感弱问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1、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各自制定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每学期一次汇报培训活动开展工作的执行情况。2、明确和区分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及其任务,并对监督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比如,乡镇中心校可在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的检查或者亲自参与该活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则可每学期听取乡镇中心园的汇报一次、到园亲自考察和督导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一次。3、将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列入乡镇中心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工作业绩范围,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相应的评审组,在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4、在每次的督导和评估过程中,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表扬和鼓励开展培训活动良好的乡镇中心园和个人,对其给予物质奖励。

(三)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该地特殊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现状严重制约了乡镇中心园示范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比如,在师资上,该地绝大多数学前班教师是由小学聘请的代课教师,她们的学历多为初中,收入相对低,这样的教师队伍流动性很大,给培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基于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加大经济投入力度:1、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幼儿教师固定工资的按时发放,为后期持续培训奠定基础;还有少部分经费可有针对性地扶持和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2、由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发挥统领各个小学的职责,规定各个小学拿出一定比例的幼儿收费用于补贴和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尽可能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3、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拿出一定的费用用于促进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中心园,为其提供开展培训工作的费用,包括购买必需物品的费用、下乡送课的交通费和就餐费等,并对培训活动开展好的幼儿园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奖励学前班教师,包括补贴他们参加培训时需要的交通费和就餐费,对优秀学习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等。

(四)乡镇中心园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6

乡镇中心园,就是在乡镇所在地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有三个以上不同年龄班,按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履行幼儿园根本任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如今,很多农村地区力图以乡镇中心园辐射村级幼儿园(班)和培训村级幼儿园(班)教师,带动幼儿教育的整体和和谐发展。那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这种形式是否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的乡镇中心园更好地培训村级幼儿园教师?

为了考察这些问题,笔者运用目的抽样和方便抽样的抽样方法,即出于获取研究样本的便利性,并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够为研究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研究对象,选择西部某省一部级县为研究对象。该县具备贫困地区的特征,如该地农村为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多、属部级贫困县。该地农村仅存在乡镇中心园和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这两种学前机构形式,还建立了“以省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在搜集资料时,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查阅法,辅助使用了问卷调查法。资料搜集分两次进行,2006年9月和2007年6月分别在该地停留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实地调查。

一、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园园长负责”。可见,国家已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鼓励和要求其发挥指导作用。由于培训学前班教师是发挥指导作用的内容和方式之一,为此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在部分程度上是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是贫困地区农村幼教现实的需要。在我国,不同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即使在笔者考察的同一个乡镇,乡镇中心园和学前班在发展水平和办园(班)质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该地整个幼儿教育体系中,乡镇中心园是幼儿教育体系的枢纽之一。利用乡镇中心园承上启下的优势,把乡镇中心园作为实现农村幼教发展的基本载体,以乡镇中心园为点辐射学前班,是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可行途径之一。

(二)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可行性

在该地区,一个乡镇发展学前教育的落脚点在乡镇上,首先投资兴办的也是乡镇中心园。教育主管部门比较重视乡镇中心园的建设与发展,对其师资、设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和改善强度比较大。为此,该地乡镇中心园是农村幼教人力、财力、物力最集中的资源地,是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基础和骨干力量,具备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条件。

具体来看,在地理位置上,该地的乡镇中心园都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生源较为充足,人文环境较好;在师资上,该地有限的幼教专业人才都集中在乡镇中心园,且多为国家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工资待遇基本能得到保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在财力上,该地乡镇中心园大多属于全额或差额拨款的教育事业单位,其经费以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有相对机动的财力可以利用;在规模上,该地乡镇中心园的办学规模在本地区相对较大,场地较为宽敞。园舍、设备相对较好;在信息传递上,乡镇中心园与上级幼教机构的联系较为紧密和便利,可以直接上通县市级幼儿园学习到更为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还可以结合学前班的实际需要与之进行交流和帮扶。

二、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因地制宜,组织学前班幼儿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并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带动了学前班幼儿教师的发展,为农村幼教发展贡献了力量。但是,当前乡镇中心园在培训学前班教师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

(一)培训活动无计划

就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当地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学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规划中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要开展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活动,建议性地指出培训内容,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培训哪些内容,更没有制定培训活动计划。在执行上级规定时,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园没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这表现在:乡镇中心园往往不考虑学前班教师的需要。而是依据自己的方便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时间往往安排不当,将本应安排在学期初的活动安排在学期末;在履行完培训任务后一扔了之,没有记录和思考存在的问题;在培训中存在重复培训和随意培训,没有延伸和巩固培训的成效。

(二)培训形式较单一

问卷调查发现,学前班教师较喜欢“专题讲座”、“跟班见习”、“送课下乡”等培训方式,部分学前班教师希望在接受培训时能“亲自去上课,让老师找出存在的问题”。但访谈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培训作用的发挥途径较为单一。以经济发展较好、幼儿入园(班)率较高的一个镇中心幼儿园为例。该幼儿园已经成立10多年之久,每学期举办1—2次的学前班师资培训活动,80%的培训采取了集中培训这一方式,即在乡镇中心园举办讲座、培训班、展示公开课、开展技能培训等;该乡镇中心园曾送课下乡5次,接待学前班教师来参观学习及业务咨询4人。除此之外,结对指导、包点支教、合作教研、资源共享等培训形式使用极少。

一方面,培训内容不全面,集中在室内外环境布置、教育教学技能、教玩具制作等较实际、易学会、有显性结果的培训内容,但“培训的东西只涉及教师本身,只让学前班教师学习立竿见影的、表面的东西,没有长远的考虑”;相对而言,对幼教政策宣传、幼儿园(班)管理、家园工作、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培训较少,而实际教学中十分需要这些内容。如一位学前班管理人员认为,十分有必要教授怎么进行家园工作,因为“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孩子跟着公公(爷爷)奶奶,他们只把孩子送来读书,不知道怎么在家教育孩子”。再如,还需要教授如何进行分层教学,因为“学前班都是不同年龄混在一起的,年龄不同,教师对他们的要求也应该不同。幼儿园老师可以培训他们,怎么提出分层要求,进行分层教学”。另一方面,部分培训内容不符合学前班教师的需要。不少曾接受过乡镇中心园培训的学前班教师认为,幼儿园开展的活动是依据幼儿园的设备和条件设计和实施的,其教材、教学内容和学前班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这样的培训内容脱离了学前班实际。还有的教师认为,乡镇中心园教师培训的某些内容要求过高,自己纵使有心也无能为力。

(四)培训中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中心园过多展示了自己作为一名受过专业培训教师的优势,未将学前班教师看作平等的合作者和交流者。有的学前班教师感到,幼儿园教师“自我感觉良好”,看不起接受培训的学前班老师。一位小学负责人曾这样说,“幼儿园老师送课下乡,根本就认为学前班老师无知。(幼儿园老师)下乡的时候像总指挥指点江山一样教育学前班教师,这样不对,那样不行。”这或许说重了问题,但也反映了一定的现状,否则学前班老师不会认为,“我们确实不懂,自己也很自卑,因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自己也认为自己没有能力、需要接受培训,但幼儿园老师这样的态度打击了学前班教师的积极性”。

(五)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小

该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在乡镇中心园执行上级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时,由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其培训活动的开展。但因为权责不明、或者工作繁忙、人手不够等原因,这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在学年末上报培训活动开展情况。除了这一规定,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极少或者根本不监督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更没有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较完整的考核。这导致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责任感较弱和积极性差,个别乡镇中心园根本未履行培训和指导学前班教师的任务,还有很多乡镇中心园管理人员认为开展培训工作是上级领导的规定和附加的工作量。

三、促进乡镇中心园更好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建议

以上诸多原因影响了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以至于有的学前班教师认为,“虽然每年都培训,都是走形式,没有实实在在的收获”。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和当地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制定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的规划

针对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无计划这一问题,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幼教政策和本地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制定5年或者5年以上的长期规划。在规划中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职责,尤其明确指出乡镇中心园需要开展培训活动的最终结果、基本内容、形式、考核方式等;规划中还可指出何时、以何种形式组织相应的会议或者活动,让各个乡镇中心园交流经验、互相学习。2、乡镇幼教管理部门结合县级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5年内的近期规划;分解出近期规划,制定每一学年的短期计划,最好为乡镇中心园明确基本的培训内容和大致的培训形式,让其有步骤地开展活动。3、在制定规划时,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应给予乡镇中心园一定的自主权,鼓励其在培训活动开展中多跟学前班教师和负责人进行沟通,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培训活动开展计划。

(二)加强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监管力度

针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监管力度和责任感弱问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1、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各自制定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每学期一次汇报培训活动开展工作的执行情况。2、明确和区分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及其任务,并对监督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比如,乡镇中心校可在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的检查或者亲自参与该活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则可每学期听取乡镇中心园的汇报一次、到园亲自考察和督导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一次。3、将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列入乡镇中心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工作业绩范围,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相应的评审组,在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4、在每次的督导和评估过程中,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表扬和鼓励开展培训活动良好的乡镇中心园和个人,对其给予物质奖励。

(三)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该地特殊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现状严重制约了乡镇中心园示范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比如,在师资上,该地绝大多数学前班教师是由小学聘请的代课教师,她们的学历多为初中,收入相对低,这样的教师队伍流动性很大,给培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基于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加大经济投入力度:1、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幼儿教师固定工资的按时发放,为后期持续培训奠定基础;还有少部分经费可有针对性地扶持和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2、由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发挥统领各个小学的职责,规定各个小学拿出一定比例的幼儿收费用于补贴和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尽可能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3、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拿出一定的费用用于促进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中心园,为其提供开展培训工作的费用,包括购买必需物品的费用、下乡送课的交通费和就餐费等,并对培训活动开展好的幼儿园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奖励学前班教师,包括补贴他们参加培训时需要的交通费和就餐费,对优秀学习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等。

(四)乡镇中心园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7

1、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教兴县”战略稳步推进,“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确立,“两统一专”制度全面落实;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大,危漏校舍改造和小学布点调整走在全市前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管理步入正轨,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渠道不畅,体制不活;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内部管理体制不顺;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合理;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研、学研、考研工作整体还显薄弱等。所有这些问题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西部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抢抓西咸教育同兴的历史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建设西部强县和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4、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选定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军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治理网吧等经营场所的专项活动;清理不良的音像制品及图书;取缔校园周围50米以内的经营摊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一代新人。

——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控制学生辍学。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分类启动“校校通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完成第二轮小学布点调整任务。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不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到年,创建市级示范初中、小学各5所,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高中招生面,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到年,泾干中学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云阳中学争创市级重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高考二本上线人数每年净增100人,全县二本上线人数稳定在1000人以上。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城区及条件成熟的城镇学校逐步实行学前三年教育,其它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年,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各1所,全县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县职业中专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专业和学制,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各乡镇农技校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民办学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到年,全县民办教育单位发展到50家,在校学生达到10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创建规范化民办学校10所。

二、理顺教育管理,推进体制创新

5、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实施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教育经费的筹措,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依法组织农民义务劳动和筹集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负责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撤销乡镇教育组建制,设立乡镇中心学区,设学区长1名,配备工作人员2—3名,统筹管理辖区教育工作,原乡镇教育组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教学一线。

6、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上级划拨的教育专款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资金专户设在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中小学学杂费管理,县直各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中小学由教育部门集中管理。中小学代办费不纳入“收支两条线”。

7、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体制。泾干中学的正职、副职,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正职,由县委常委会研究任免;县政府督学,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研究任免;高中中层、学区、初中段的所有领导干部,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乡镇完全小学校长由乡镇学区长提名,乡镇党委考察,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乡镇党委任免。教育部门要改革中小学校长和中层选拔任用办法,建立选任、考任、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新机制。

8、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数额。教育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每年根据教师缺编、缺岗情况,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从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或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教师职业强化培训。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教手续。

9、规范教育督导体制。推行以教育行政为主体,以教育科研、教育督导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管理体制。建立“两级三类”督导队伍和“三级两类”教研队伍。在乡镇一级,成立督导室和教研室,与现有的中小学、农技校和家长学校,形成“三校两室”的管理格局。

10、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民办教育,凡个人投资达到学校总资产51%以上的,给予冠名权。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依法负责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教育部门。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11、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照市颁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年45元,小学每生每年25元),力争拨付到位。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使用。对于“普九”欠帐,由县、乡、村三级落实责任,制定计划,逐年偿还。坚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制度。对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制定计划,尽快兑付到位。

12、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对非义务教育学段,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行教育建设贷款、助学贷款、教育储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愿捐资助学。认真贯彻“一事一议”的规定,鼓励农民群众采取自愿捐资助学、投工投料等方式维护和修缮农村小学校舍。

13、设立政府津贴发放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政府津贴发放,同时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小学布局调整、高考奖励、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师资培养培训和新课程改革。

14、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会同监察、审计、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5、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中小学行政和后勤服务制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加强教研教改,建立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实行任期目标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和教育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业务考核和业绩公示制度,实行学校、教师的双向聘用制度。建立教师学历达标制度。凡3年内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由高学段向低学段顺向分流;4年内仍未取得合格学历者,清退出教师队伍,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稳定教师队伍,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的政府津贴制度。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每年在教师节前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制定稳定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的优惠政策,每年从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整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健康。关心教职工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6、以名师促名校,积极实施“1386”工程。力争在5年内,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能手300名,骨干教师800名,教坛新秀600名,从而以点带面,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教育、人劳、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公安、文体事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领导机构,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高级中学制度。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8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1-047-0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乡镇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一把手”的品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选好一个人能够带动一个地方又好又快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带来了“一言堂”、“用人失控”、“政策执行失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衡和监督机制,保证权为民所用。

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的科学性

(一)优化乡镇党委书记权力配置

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的逻辑起点是制度。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从领导体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乡镇党委书记权力配置,确定权力授权主体,明确权力使用边界,制定权力运行流程,评估权力运作绩效等,从源头上防范乡镇党委书记腐败风险。

(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层次和结构。按照一级管一级、一层对一层负责的思想,结合实际,全力给乡镇“松绑”,赋予乡镇党委书记更多的权力空间,坚持做到“放手、放权、放心”,力求使乡镇党委书记“事、责、权”达到有机统一。

(三)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即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不直接分管产权交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合作,互相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地分配权力,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切实保证各级干部有职有权,使他们切实承担起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一把手不要越厨代庖,要充分尊重分管领导的决定,需要纠正的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交集体研究,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建立制度约束和程序管控相结合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

二、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的规范性

(一)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规范镇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推行实名推荐制、差额考察制、差额票决制等制度和程序。把竞争机制引进选举,从选举方式和程序上完善选举制度,保证写票的秘密性和投票时采取秘密方式,有利于发现和遴选人才,破除干部任用潜规则,把人民拥护的德才兼备的人才推上领导岗位,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并从源头上遏制人事腐败。

(三)规范镇村“三资”管理制度

要规范镇、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和监管制度,防止有的乡镇党委书记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或项目资金。

三、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监督的有效性

(一)加强‘钥性’监督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中央下发了以《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一系列文件。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监督,要在“刚性”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做到凡涉及较大问题决策、人事呈报任免、项目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等问题,都必须经党政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坚决杜绝乡镇党委书记个人决策、独自拍板行为。二是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组织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时,公开接受上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群众代表的质询评议,同时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建立县委领导与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廉政约谈、重点工作调度约谈和审计约谈等“三约谈”制度,对新上任的乡镇一把手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做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有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四是落实经常考察制度。要按照实绩考核的要求,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动态考核;要进一步延伸考察范围、拓宽考察渠道,增强组织考察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要强化考察结果运用,形成良好导向。

(二)加强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一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监督机构,必须改革不利于监督的因素,保证工作人员能充分行使职权,有效约束乡镇领导干部的行为。二是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大县级党委和纪委、同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和网络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三)加强日常监督机制

一是畅通渠道、鼓励群众监督。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调查核实,不能护短。积极推行乡镇政府网上办公,深化党委、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制度,对征地补偿、公务支出、重点工程、经济项目承包等敏感问题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公开。通过设立党风廉政特别监督员、开展“千人评机关”、网络互动等方式,搭建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载体。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和请销假制度。为防止乡镇主职领导“走读”现象的发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乡镇一把手的在岗情况,因公因私外出要履行请销假手续;三是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乡镇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如购房、建房、家庭婚丧喜事、因私出国、配偶子女经商、就业等情况。必须履行报告手续,促其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政。四是改进方法、强化舆论监督。要高度重视、支持舆论监督,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注意舆情民意的收集和整理,注意从中发现线索,为更好地监督乡镇党委书记提供相关情况。畅通监督诉求渠道,面向全民公开监督电话。建立网络监督投诉专站,由纪委或检察院专人管理网站,网站只对上级纪委和检察院负责。五是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如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乡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监督。六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确保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

四、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教育培训的系统性

(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教育培训的前瞻性

要注重前瞻性,及时掌握乡镇党委书记思想动态,加强风险教育,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的廉政教育,要注重针对性,紧抓权力行使安全这个重点,防微杜渐。要注重规范性,通过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将廉政教育纳入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计划,把反腐败倡廉教育贯穿于乡镇党委书记培养、选拔、管理、考核和奖惩等各个环节。

(三)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要注重实效性,创新教育载体和方法,综合运用互联网、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现代教育手段,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相结合,形成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四)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教育培训的创新性

要立足实际,科学制定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计划,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全面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的整体素质。通过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科学决策能力、统筹兼顾能力、团结协调能力。

五、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权力制衡下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一)注重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注重职位激励,树立从乡镇一线选拔干部的导向,按照“以实绩用干部、按贡献排座次、为发展配干部”的原则,给予优先安排,重点考虑和合理选配。同时,还要打破乡镇党委书记职级晋升和上下流动的机制壁垒。二是注重工作激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乡镇工作点多面广,乡镇党委书记事繁任重,需要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减少那些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审慎的采用“一票否决制”和与乡镇党委书记“帽子”挂钩的奖惩办法,让乡镇党委书记“轻装上阵”,跳出小“事”看大“势”,真正谋深抓实本乡镇科学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县区委要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乡镇党委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乡镇党委书记要在乡镇党委扩大会范围内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三是重视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了解、考察、识别乡镇党委书记。四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要把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满意率作为奖惩任免乡镇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情感关怀,提供锻炼平台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9

(一)扎实基础工作,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稳中有升

半年来,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薄弱,扎实工作,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止住了下滑趋势。全区半年(20*.10.1-20*.3.31)共出生6606人,同比去年增加34人;人口出生率为3.77‰,同去年同期持平;政策性生育率为87.31%,同比去年增加了0.38个百分点;违法生育838人,同比减少14人、减少2.4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53,同比下降了7.61,政策内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48,趋于正常值;征收社会抚养费98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多增收100余万元。

(二)加大领导力度,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

一是坚持执行党政、人口计生系统和相关部门“三线一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各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都高度重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亲自抓、负总责;各区级部门也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并对抓好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二是实行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居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对村支两委的目标考核力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办、计生指导服务站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联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会计、人口计生专干为第二责任人。三是实行绩效工作制。多数镇乡对干部职工实行人口计生考核和津贴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工作指导,规范人口计生行政管理

一是确立了分片联系责任制。于20*年2月下发了《关于继续实行委领导和业务科室分片联系镇乡、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人口计生委〔20*〕7号)文件,将全区52个镇乡、街道分成7个片,由4名班子成员和3名副调研员为片区负责人,各科室的同志具体负责,重点帮扶政策性生育率低、工作质量差的镇乡。7个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月至少下镇乡10天(次),督促后进镇乡规范计生台帐、基础帐册、档案资料,修补统计错误,规范服务站的管理。二是实行定点帮扶制。对去年政策性生育率低于70%的17个镇乡实行“一对一”重点帮促,通过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今年上半年,这17个镇乡的政策性生育率都达到了70%以上,切实扭转了被动局面,促进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三是制作了统计及基础资料规范。于今年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通知》(*人口计生委〔20*〕3号),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为,完善了统计基础帐册;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统一制作了科技、宣教、政法、人事、财务、计生协、流动人口等业务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模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规范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计生舆论环境

一是加强节日宣传。多数镇乡在元旦、春节、三八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及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标语宣传。多数镇乡都重新了标语口号,确保每个村至少有5幅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标语。三是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有些镇乡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春节的时机送政策上门,例如郭村乡结合现行生育政策,编制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十问十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宣传资料,采取到村组召开民工座谈会,到户慰问计生家庭等形式,使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深入到外出流动人口。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多数镇乡与农民乐队签约,自行编排通俗风趣的人口计生节目,利用农村红白喜事进行广泛宣传。半年以来,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大张旗鼓地宣传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了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技术服务,提高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服务站“五化”标准建设。科技科于今年3月分赴各镇乡生殖健康服务站检查服务建设情况,并手把手指导各服务站规范内务管理。分水、长滩服务站顺利通过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国债项目验收。二是完善技术服务设备配置。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对72个村(居)配备了计生设备,增强了村计卫室的服务功能。三是大力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抓好孕前型管理,提高生殖健康参检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落实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四是认真开展“二到村四上门”活动。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常年性的优质服务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了服务月活动到村、宣传培训到村、免费检查上门、送宣传资料上门、手术随访上门、调查咨询上门,半年以来,共免费为2.8万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784例,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六)强化依法行政,加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开展了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四规范”活动,认真履行“七不准”规定,文明执法,6个月来,未发生一例违法事件。二是摸清家底。组织力量,对全区历年及当年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清理,掌握了全区违法生育已处理及未处理户数,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三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秩序。严格票据管理,做到“以票管费、一票管死”,严禁各镇乡用行政非经营性收据收取社会抚养费;严禁各镇乡、街道挪用、座支社会抚养费。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方式。各镇乡、街道努力探索行政执法模式,采取经常性征收与突击性征收相结合、自身征收与法院征收相结合、本地征收与异地征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促进年终顺利完成行政执法“三率”的目标任务。

(七)强化利益导向,落实人口计生奖扶政策

一是认真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把奖扶对象的调查关和公示关,按要求将今年新增1489名符合条件的奖扶对象全部上报并及时录入国家网站。二是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今年1月,对符合条件的5000名独生子女父母及时给予了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自全区干部大会后,区人口计生委严格按照主题活动办的要求开展“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主任龙伦成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主题活动的领导与指导。二是及时制作主题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区主题活动办的部署,落实了区人口计生委主题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并明确活动目标为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获得全市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奖。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严格按要求学习区委、区政府指导的必学篇目,并于3月21日下午召开全体职工会,紧紧围绕“如何创新思维,改进服务,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对如何创新思维,改进服务,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与会人员达成了一致共识,就是以全区开展“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与方法,主要做到“培养一种感情、强化六种意识”,即培养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感情,强化*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强化分母意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以活动促工作。自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口计生委坚持以活动推工作、以工作促活动的思路,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将主题活动贯穿于全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始终。特别是在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力度方面,切实做到了三个50%,即委领导班子成员50%的时间在镇乡街道督导工作,50%的机关干部在镇乡及村指导工作,下乡指导的机关干部到50%的村组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质量不高。全区的政策性生育率只有87.31%。有7个镇乡政策性生育率低于80%,其中分水镇78.64%、走马镇77.78%、太安镇75.86%、余家镇75.41%、武陵镇74.19%、龙驹镇73.35%、梨树乡72.88%,低于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且还有14个镇乡的政策性生育率低于85%,这说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二)宣教力度不够。由于一些报刊断章取义,使部分群众甚至对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产生了误解和怀疑,而目前的宣传采取的基本还是老方式、老办法,缺乏有效的载体,群众对现行人口计生政策缺乏了解,认为可以生育二孩。

(三)基层基础工作脆弱。部分镇乡虽然档案比以往有所改观,但还存在基础帐册和档案不规范的现象,个别村没有按月填写村级报告单,村级协会无工作资料。再加之由于村级计生专干的调整,新专干业务不熟,导致工作质量不高。部分镇乡没有较好地利用PIS系统,并且逻辑错误较多,导致统计数据不准。

(四)流动人口管理难。全区农村流出人口达35万以上,其中育龄妇女12万人,由于全国没有形成“一盘棋”,从而造成全区的办证率、签定合同率比较低,返回孕检证明的人数更少。目前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下步工作措施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10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机构和编制。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编制4-5人,计生办主任1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事业编制3-4人,服务站站长1人,服务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2、调整补充人员。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人劳、卫生、计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计生和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原则上要求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同时,由县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将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设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力量,实现卫计联手,资源共享。

3、乡镇计生办、服务站职责分开。乡镇计生办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主体,行使依法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计划与统计、计生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督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承担依法管理责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节育手术的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乡镇计生办是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其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完成乡镇计生办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享有内部用工、分配、财务、管理等自。

4、建立并实行以“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1)实行服务站站长考任制。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任期三年,在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岗位发生变动,副科级待遇随之取消。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要在明确其任职资格、招考程序、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面向计生、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和管理工作由县组织、计生、卫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计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程序和办法、招考条件、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县组织部门负责按照招考条件和招考办法实施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工作,同已考任的服务站站长按任职年限签定聘任合同。县卫生部门负责积极在本系统作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乡镇服务站站长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全员合同制。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要实行全员合同制。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同所有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凡未签订岗位合同的一律转岗分流,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安置。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和调配的,要征得县计生局同意,再由人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六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

(4)实行绩效工资制。各乡镇对计生办和服务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酬”的原则,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按比例发放工资。

三、实施步骤

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学习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计生干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由组织、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改革方案。着重理顺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关系;按要求搞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的考任;确定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一般工作人员;签订计生办、服务站全体人员的岗位合同;拟定计生办、服务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使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组织、财政、编制、人劳、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成立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计生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例11

1、建立组织,加强指导和监督。区政府成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等部门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有关事项,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区政府成立区教育督导室,由区教育局长兼主任,采取分片蹲点的方式对乡镇教育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2、建立“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区政府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统一领导,负责制定农村小学的发展规划和布局调整方案;根据市编办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编制;保证教育事业费法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重视对创建教育示范乡镇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验收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乡(镇)政府和学校进行必要的奖惩。

二、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中心小学的职能

3、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中心小学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作用。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行政编制内确定专人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监督和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协助教育部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适当安排教育的公用经费;切实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治理学校乱收费。乡(镇)中心小学由区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中心小学的主要管理职责是负责全乡(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区教育局管理本乡(镇)的师资队伍,实施教师的职评、晋级、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搞好本乡(镇)的教育统计、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等工作。

三、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4、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农村教职工工资由区级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确保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农村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后的扩建工程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有计划地改善办学条件。

5、改革农村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学校作为法人单位,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学校资产管理权。中心小学必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区级执行教育经费集中结算,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快捷高效、方便学校”的原则。杂费实行“校收、区管、校用”办法,加强经费管理。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区教育局在省、市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农村中心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报区编办备案。区教育局依法按规定履行对辖区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使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交流考核等管理职能;归口管理中心小学校长的培训、考核、交流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区级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聘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