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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建设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20:59

工程与建设论文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1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生人数大幅增长,专业教师力量不断充实,实验室规模不断扩大,实验仪器数量快速增加,但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实验工程技术力量不足,对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支撑力度不够,严重影响学校的全面建设。队伍规模偏小是实验技术力量发挥不足的重要原因。以2013年教育部统计数据为准,国内重点高校(九校联盟)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均不足10%。笔者曾对国内外5所知名大学做过调研,这5所大学技术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5%~22%之间,平均18%,具体见表1。可见,一流大学普遍重视技术人员的规模配置,以确保对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支撑力度。国内高校在编制核算、岗位设置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弱化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的发展规模,从根本上削弱了实验与工程技术力量的发展和实验技能的提升。我校也面临同样问题,编制数不足,同时在岗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中,又有部分人从事管理、科研或其他岗位的工作,并没有真正从事实验和工程类的工作,导致真正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数量实际上更少。高层次技术人才缺乏是一个原因,实验与工程技术力量发挥不足更是另一个重要原因。优秀技术人才难以引进,缺少行业领军人物或顶尖人才,使得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的技术结构不合理,队伍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调研发现,院(系)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一直存在,并且有增长趋势,但长期得不到解决。

1.2评价体系不完善,发展目标不明确

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主要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实验测试分析和其他技术服务性工作、操作维护仪器设施、落实实验室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正常运行。教学和科研工作可以以论文、教学、科研奖励、课题经费等量化数据对教师进行考评,但是这些标准却不适合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不能反映实验室实际工作状况。许多高校以论文、科研等数据考核实验室人员,偏离了实验室工作实际,导致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很难获得合理评价,在职称晋升和职级晋升中受到许多限制。在培训培养方面,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发展目标不清晰。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交流、出国研修的机会比教师少很多,职业幸福感不强。物质条件、工作成就及个人发展等方面与教师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严重制约了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有效发挥。

1.3实验室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许多高校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的管理体制不顺,基本上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涉及到人事、教务、科研、实验室管理等多个部门,造成队伍规划不尽合理或者协调和实施困难,导致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建设缺乏长期有效的规划及建设目标。我校现有实验室包括科研基地如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教学实验室如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一般科研实验室,以及校级或院级公共服务平台。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实验室构成我校实验室的主体,这些实验室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科研基地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的申报、投入、成果和考核管理;教学实验室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改造投入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由实验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多部门管理,容易造成职责界限不清,缺乏统一协调性,导致许多实验室过程管理缺失,如运行、安全、设备账物、设备效益考核等,所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实验室队伍缺乏整体规划、岗位职责不清、管理责任模糊、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

2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发展方案探讨

2.1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和架构

在综合改革视域下,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规范实验室管理架构,为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改革和建设打下基础。学校现有实验室分为教学型、公共服务型、科研型3种类型。实体实验室实行注册制,符合一定条件的实验室可申请成为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实验室设置需具备基本要素,包括专职实验技术队伍、实验仪器、设备设施、实验场地、规章制度和资质。鼓励设置跨学科、跨专业的校、院(系)级教学、科研或公共服务类实验中心。实验室有专职实验室主任,如实验室主任由知名教授担任,可设专职实验室执行主任,有实验室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在人员配置上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和过程管理。一般来说二级学科及以上可设置实验室。注册的实验室在人员编制、建设投入、维修改造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中得到学校、学院的有效支持。在实验室的归口管理中,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负责各类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实验工程队伍管理、设备及共享管理、实验室信息报送、安全环保监管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在实验室管理架构上,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学校层面设立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主要职能部门领导、主要院(系)分管领导、实验室专家等组成。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承担校级实验室管理职能。院(系)层面设实验室分管院长和实验室秘书,有管理及发展需要的学院可设立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层面有实验室专职人员,实验室主任或执行主任专职专岗,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实验室安全、设备管理、实验技能培育等,由实验室专职人员落实各项实验室任务。

2.2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完善人才准入程序

2.2.1定岗定编实验与工程技术岗位设置应遵循“总量控制、按需设岗、统筹规划”的原则,在难以突破现有编制总体规模的情况下,通过科学设岗促进实验岗位调整。编制制定和岗位设置综合考虑院(系)规模、实验室类型、学科设置、教学科研体量、仪器设备总量、服务能力和实验室管理等因素。编制数量按院(系)核算,学校提供编制计算方式供参考。院(系)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因素进行编制分配,并适当向教学实验室、实验中心和公共平台倾斜。岗位设置应体现多元化用工的需要,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发展实际情况,实验室设置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2种岗位类型。固定岗位包括事业编制和派遣用工,享受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流动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以项目聘用的形式聘用,并在学校备案,薪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2.2.2人才准入实验室岗位编制总量和岗位要求明确之后,各院(系)根据需求,进入实验室新进人员引进流程。人才引进过程中,要注重引进具有技术能力强的人才,特别是在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作出特殊贡献、实验技能强、实验教学水平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在进人标准方面,不同岗位类型对学历、资质和技能的要求有差异,对于特别优秀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在学历学位上可适当放宽。应当改变“唯学历”进人的现状,在设置一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验技能、操作水准和动手能力等实践能力因素。对于研究型大学,实验室新进人员一般要求硕士和相关专业背景,特别优秀的人员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至本科,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也可以特别考虑。招聘程序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拔原则。一般来说,由学校或院(系)组织笔试和面试,学校相关部门参与招聘过程,实现学校层面的宏观监管。

2.3建立健全以激励为核心的成长发展体系

2.3.1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近年来,我校实施的实验技术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职务聘任办法中,对实验室人员的评价标准过于笼统,缺乏合理性和客观性。实际操作中,在“院办校”的管理模式下,各院(系)拥有充分自,竞相提高评审门槛,以至于部分院(系)将实验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调整为与专业教师相当。2012年我校设立工程技术研究员职务聘任办法,其评审条件未能充分反映实验室工作实际,过分强调高水平论文、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晋升意愿。因此,修订实验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是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健全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晋升体系,我校拟设立实验系列研究员和工程系列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尽可能反映实验工程岗位工作实际,突出实验室工作内容和业绩,强调支撑作用。工作经历上,强调实际从事实验或工程技术工作一定年限以上,正高级职务(研究员)要求5年以上,副高级职务(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实验师)要求3年以上。学历上,不再追求高学历,以正高级职务(研究员)为例,一般要求硕士,作出特殊贡献的老教师学历放宽至本科。高水平论文不再是必要条件,鼓励参评人员撰写发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工程技术或实验室管理论文。工作成果上,强调在实验教学、仪器操作、技术支撑等工作中取得的研究项目、获奖和成果,不再强调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评审办法修订之初,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调研范围包括实验室基层人员、实验室主任、院(系)分管实验室或人事工作的领导等,基层调研为评审办法的修订提出了许多可操作性建议。

2.3.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07年起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工作,岗位等级从十二级至一级逐级上升。随着级别的升高,岗位工资也相应提高。岗位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挂钩,正高级职务分别对应四级至一级,副高级职务对应七级至五级,中级职务对应十级至八级,初级职务对应十二、十一级。此前,我校实验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最高到副高级职务,岗位等级认定也相应的最高到五级。因此,要打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的通道,增加研究员(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岗位的等级晋升条件细则,并进一步细化现有实验或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条件细则应能够反映实验与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成果、业绩和贡献,体现“业绩能力”和“年功积累”。为了更有效促进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的发展,我校拟设立基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荣誉计划,不同级别赋予特定荣誉称号,如“首席高工”、“主任高工”、“主管工程师”等。荣誉称号的设立从精神层面上让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感到受重视,提升自信心和满足感。除了荣誉称号,学校还需增设基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岗位津贴。随着岗位级别的逐级上升,岗位津贴标准亦相应增加。专业技术岗位级别的设立应遵循总量控制和岗位一致原则,以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为主体,优化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实验室和学科梯队优化组合,既要保障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老教师,又要充分调动中青年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还需为新的发展留有空间。

2.3.3实验室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人才选拔、培养、考评和奖励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创新素质的全面提升,营造促进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实验与工程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的课题研究,创新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设计开发新的实验,改进实验技术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我校已经实施的激励措施包括实验室先进评比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实验室骨干培训,均为每年度实施一次。为了建设稳定的技术队伍,还需增加激励力度和范围。(1)启动实验与工程技术成果奖评选,对于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仪器研制应用、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实验技术和测试方法的创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果进行奖励;(2)设立实验室创新研究项目,以项目研究的形式鼓励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技术、仪器设备、实验室安全、实验室管理等内容的创新探索;(3)扩大实验室培训范围,增加出国培训交流。创造条件选派人员到国内或国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进行技术合作与交流,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升技术能力。

2.3.4成长发展体系建设

综合前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晋升和激励机制三大实施方案,建设实验与工程技术队伍成长发展体系,见图2。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通过选拔,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能够向上晋升到研究员岗位;在技术等级晋升中,最高可获得“首席高工”荣誉;在较为全面的激励措施中,实验室人员可充分施展才华,潜心实践操作和技术研究工作。

2.3.5考核评价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价方式和指标要有利于技术水平提升和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能力、表现、业绩,以及教师、学生和用户评价等,不要求科研论文和科研项目,同时参考岗位责任和坐班考勤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发展晋升、薪酬分配、进修培训、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2

2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意义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管理应有着很大的影响。好的设计方案可以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加快建设工程,减小建设的总投资。设计费在造价中只占有一小部分,但是他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建设单位需要的是尽可能的控制造价,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和设计师以及造价师三者进行密切合作,才有可能在设计阶段做到造价的控制,三者缺一不可。除此之外,还需要国家颁发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设计费用有着明确的规定,还要对造价师赋予一定的权力,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包方)与某建设公司(发包方)双方签署了工程规模为26000m2的工程,设计单位共提出了三种设计方案,概算投资分别为7400万元、7700万元、7900万元。经多方比较论证,最后以第二方案为主,综合了其余两个方案的优点,形成了最终方案,概算总投资7820万元。最后也证明了,该方案的合理和可靠性。总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并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简单,整个控制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制定合适的目标,就可以设计出一个比较好的造价控制。

3招标阶段造价管理的意义

项目招标使的建筑市场慢慢的走上规范化,也是我国加上市场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招标可以通过市场的竞争,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全面降低建造的成本,使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投标过程包括投标报价和成本预测。在此过程中,各个部门的人员都应积极参与,对招标的文件熟悉掌握,并对文件中的漏洞用专业的眼光找出来,并为后续出现的问题做好一切相应的准备。按照市场的价格对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进行计算,包括施工基本直接费、现场管理、税金、成本等等,对投保报价做到心中有数。

4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意义

施工阶段是把之前的设计样式转变为实物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会牵涉到很多的问题,监督问题、实施效率问题、材料管理问题、建设质量问题、环境对工程影响的问题等等。施工单位中项目经理以及各个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自身素质都不太一样,这就导致了管理水平的差异较大,造成钱财的浪费,增大造价。因此必须增强监督问题,谁的问题谁负责,把责任归属到个人身上,保证每个人不仅分工明确,而且保证成本管理。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造价成本。在建造过程中,材料费在整个过程中占有很大一部分。在购买原材料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而且要考虑运费,以及购买量等问题,在货物和价格方面找到最优折中点,务必找出最佳的材料。而且尽可能的使用周边的资源,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购买前,还应考虑购买的数量,冬季或者雨季对材料的影响,避免不必要的损耗。最为重要的是,在建设过程中,虽然要保持进度,但是一定要保证质量。

5竣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意义

竣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汇集在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实时报账。最重要的是要最好索赔工作。因为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自然或者社会因素造成了造价的上升。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文字依据的收集,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以补偿之前的损失。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包方)与某建设公司(发包方)两者签署了面积为5000m2的三层工业房的合同。施工方案由建筑公司提供,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建设单位会遇到更多的索赔,因此对索赔必须加大了解。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3

内容提要:准确认定合同的性质,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管辖权,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来就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且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共同的法律属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把两类合同混淆,并据此作出错误的裁判。学术界对此也无明确的观点。本文从合同的标的物、合同主体、结算方式等方面入手,论述如何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区别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请人某钢厂委托被申请人某起重机制造公司制造一个悬梁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制作和安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07年5月1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将起重机调试合格后交付申请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日照仲裁委员会(起重机的安装地)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0余万元。被申请人则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内容是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一个起重机的制作,而起重机的制作是在被申请人所在地进行的,因此该合同是承揽合同,被申请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该仲裁委员会对该案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由此引起笔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与众不同的图纸,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两类合同中,承揽人和承包人都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合同对方的指挥,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等责任,在工作成果和工程交付前,对标的物的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承揽人或承包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工程,并承担风险,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或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工程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5、均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有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两者的义务也是相互、有偿的。 对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共同法律属性,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对两类合同的不同之处,可谓“仁者见仁、作者见智”,从网上搜到的以下两个案例,也反 映出两种不同的观点。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00年在审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方公司)破产案时(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就债权人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研究所)申请优先受偿工程欠款一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因此破产申请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合同法》286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合同。浦东法院最终以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是承揽合同为由,裁决债权人不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乙方为甲方承建一块大型户外显示屏,一审法院从合同名称入手,认为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的上诉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标明为“定制人”、“承揽人”,合同标的为可拆分物,主要依赖承揽人之技术特点进行施工,最终之安装仅是制作过程之延续,并最终认定该案为“承揽合同纠纷”。 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类工程,三类工程的共同点就是:工程施工完成后,均构成了不动产物,包括完全不动产物和类不动产物。 (1)完全不动产物是指在物理上固定在土地上、不能随便移动的构筑物。不动产物一般是指比较大而复杂、建设工程的要求比较高的土木建筑物和基础建设项目,如办公楼、厂房、码头、公路等,但也包括投资额小、工程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如民宅、垃圾站、传达室等。 不动产物的建设,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例如,发包人拟投资建设一座厂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占用手续,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办理开工许可证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类别及等级中,把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十四类,从中可以看到,上述工程的共同点是,工程完成后均成为了完全不动产物。因此,凡是为施工完全不动产物而签订的合同,均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那么在不动产物上的施工行为,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呢?笔者认为:在不动产物上的施工行为,如果行为的后果添附在不动产物上,并最终形成了与不动产物一体的、不可分割、不可拆分的部分,由此签订的合同,笔者认为也应当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不能认定为承揽合同。例如室内装修活动。该类工程虽然可能技术要求比较低、投资较小,但装修行为的后果,通常成为了不动产物上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而不是承揽合同的内容。 实践中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有个误区,即有人认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限于比较大而复杂的土木建筑等工程,建设工程的要求较高,因此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如为个人建造住房与建筑队订立的合同就是承揽合同,而不是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笔者对此持不同看法:个人建造的住房,也构成不动产;个人住房虽然工程较小、难度比较小,建设要求不高,但也是房屋建筑,《建筑法》中已将建筑活动范围明确界定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包括个人住房在内的各类建筑。另外,个人建造住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施工中同样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样需要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 进行施工,因此,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也应当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部分类不动产物,包括铁塔、管道、室外超大型显示屏、平面及立体广告牌以及或简单拆除之钢板车间等。有人认为:室外超大型显示屏、平面及立体广告牌以及或简单拆除之钢板车间等属于类不动产物,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不动产物,归属于可拆分物,因此,该类合同主要是依据加工方的技术而签订,应当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方符合立法之精神。笔者认为:施工上述类不动产物时,不能孤立的只从物的分类来分析,还要结合下面第2个不同之处,即对合同主体的要求来分析。 2、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一般较长,施工中需要一定的技术,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设工程体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需要由有技术、有能力的队伍来建设,另外建设工程的质量的好坏,可能会涉及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国家对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业企业实行资质管理,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 (2)《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3条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此外法律对建筑从业技术人员也有相应的条件限制。以上都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无效。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不但有要求,而且对承包人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企业承揽工程,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反过来讲,凡是需要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才能施工的项目,都是工程的范畴,围绕工程签订的合同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将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大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等12个专业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60个专业资质;劳务分包工程包括木工作业、砌筑等13各专业资质。从上述资质分类看,国家对从事上述工程的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实行资质管理,企业均需办理相应的资质证书,否则,不能承揽工程,也不能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才能承揽工程,否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因为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而无效 。因此也可以说:凡是必须具备上述资质才能施工的项目,就是建设工程,为此签订的合同,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现实中,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安装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最容易混淆。从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特殊要求可以看出:安装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国家对合同中的承包人有无资质的要求。如果无资质的要求,就是承揽合同;反之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安装工程合同。 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订立的合同,只能认定合同为无效合同,而不能因为承包人没有资质就认定合同是承揽合同。 3、结算方式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款是不确定的、暂定的,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通过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国家或地方编制的结算定额,计算出合同的最终价款。而承揽合同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了明确的价款或价款的计算方式,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不需要通过专门的审计机关结算就能轻易计算出合同的最终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工程结算才能确定最终价款。所谓工程结算是指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结算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利益,它是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实现经营收益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国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为了统一工程造价的结算标准,国家建设部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制定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装饰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建筑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另外,国家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也进行资质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的结算比较复杂,而建设单位一般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所以建设单位一般要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审核结果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才具有效力。通常情况下,如果依据约定不能直接计算出最终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反之就是承揽合同。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一般情况下,只要对照上述三个方面,就能很容易的区别两种合同。现在再看前文提到的两个案例。第1个案例中,(1)浦东法院既然认定债权人建筑研究所与上海东方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又否定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然是前后矛盾;(2)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均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包括装修工程,而浦东法院引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显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从事装修(包括装潢)工程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也说明装修工程就是建设工程的一个分类。由此看出,浦东法院的认定和裁判是值得商榷的。 第2个案例中,乙方为甲方承建户外显示屏的合同,既包括了制作显示屏的内容,也包括了安装显示屏的内容。户外显示屏的制作,可能对制作主体并无特殊的要求,但是户外显示屏的安装,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施工的,也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来进行,但二审法院忽视了这个关键,由此作出的裁判也值得商榷。对此,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早于2003年3月26日《关于山东省青岛东方铁塔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延津县广播电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通知》中,就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通知》中的案例与上述案件案情基本一致,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发射塔大部分零部件的加工行为是为履行施工合同而做的部分准备工作,因此双方所签合同不是承揽合同,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指出区别两种合同的办法,导致下级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仍无明确的依据,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除了从上述三个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外,还可以从以下几 个方面区分: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这是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对承揽合同并无规定。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而根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7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因此,无论是订立合同的前提,还是订立合同的方式,建设工程合同都比一般承揽合同严格许多。从意思自治方面来说,建设工程合同所受的限制比一般承揽合同要多得多,很多合同条款都由国家法律和法规,甚至规章都规定好了的。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是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以及相关国际惯例制定,现在已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领域。 3、合同内容上的差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比承揽合同的内容范围更窄,专业性更强。前者是进行工程建设,从狭义上讲只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三类合同,但无论是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还是装饰装修工程,均需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而后者是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其外延更为广阔。承揽合同中,国家对承揽人的资质并无强制性的要求。 4、监理制度的差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强制推行监理制度,而承揽合同不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 5、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差异。承揽合同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标的物质量,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要求。如《建筑法》第58、59、60、61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等等。 6、标的物保修的差异。承揽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修问题,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是否保修,以及保修期限,而国家对建设工程保修,包括保修范围和保修年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建筑法》第62条规定的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 7、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8、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一般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以上就是笔者的拙见,如有不对之处,欢迎各位专家指正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4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为之不懈努力解决的焦点问题。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不协调,导致了人类赖以生存环境的生态破坏,同时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了威胁。因此,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兼顾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在工程建设中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是我们必须正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公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其工程规模大、项目多、涉及面广,土石填挖工程形成的大量土石边坡,破坏了既有植被,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以往通常采用单纯的工程防护,如浆(干)砌片石、喷锚防护等,这些工程措施都导致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滑坡、边坡失稳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和工程问题。国家已经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国务院下达了[2000]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已提上议程,这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起到了推动作用。

2.边坡生态防护现状

近十多年来人们开发出了多种既能起到良好边坡防护作用,又能改善工程环境、体现自然环境美的边坡植物防护新技术,与传统的坡面工程防护措施共同形成了边坡工程植物防护体系。

根据不同的边坡土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可将边坡植物防护技术分为:①人工种草护坡;②平铺草皮护坡;③液压喷播植草护坡;④土工网植草护坡;⑤OH液植草护坡;⑥行栽香根草护坡;⑦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⑧客土植生植物护坡;⑨喷混植生植物护坡。各类边坡植物防护技术的主要作用及应用条件各不相同。

2.1人工种草护坡

人工种草护坡,是通过人工在边坡坡面简单播撒草种的一种传统边坡植物防护措施。多用于边坡高度不高、坡度较缓且适宜草类生长的土质路堑和路堤边坡防护工程。具有施工简单、造价低兼等特点。但由于草籽播撒不均匀,草籽易被雨水冲走,种草成活率低等原因,往往达不到满意的边坡防护效果,而造成坡面冲沟,表土流失等边坡病害,导致大量的边坡病害整治、修复工程,使得该技术近年应用较少。

2.2平铺草皮护坡

平铺草皮护坡,是通过人工在边坡面铺设天然草皮的一种传统边坡植物防护措施。具有施工简单、工程造价较低等特点。适用于附近草皮来源较易、边坡高度不高且坡度较缓的各种土质及严重风化的岩层和成岩作用差的软岩层边坡防护工程,是设计应用最多的传统坡面植物防护措施之一,但由于施工后期养护管理困难,平铺草皮易被冲走,且成活率低,工程质量往往难以保证,达不到满意的边坡防护效果,而造成坡面冲沟,表土流失、坍滑等边坡病害,导致大量的边坡病害整治、修复工程。近年来,由于草皮来源紧张,使得平铺草皮护坡的作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2.3液压喷播植草护坡

液压喷播植草护坡,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边坡植物防护措施,是交草籽、肥料、粘着剂、纸浆、土壤改良剂上、色素等按一定比例在混合箱内配水搅匀,通过机械加压喷射到边坡坡面而完成植草施工的。其特点是:①施工简单、速度快;②施工质量高,草籽喷播均匀发芽快、整齐一致;③防护效果好,正常情况下,喷播一个月后坡面植物覆盖率可达70%以上,二个月后形成防护、绿化功能;④适用性广;⑤工程造价低。目前,国内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在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部门边坡防护与绿化工程中使用较多。

2.4土工网植草护坡

土工网植草护坡,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集坡面加固和植物防护于一体的复合型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土工网是一种边坡防护新材料,是通过特殊工艺生产的三维立体网,不仅具有加固边坡的功能,在播种初期还起到防止冲刷、保持土壤以利草籽发芽、生长的作用随着植物生长、成熟,坡面逐渐被植物覆盖,这样植物与土工网就共同对边坡起到了长期防护,绿化作用,土工网植草护坡能承受4m/s以上流速的水流冲刷,在一定条件下可替代浆(干)砌片石护坡。目前,国内土工网植草护坡在公路、堤坝边坡防护工程中使用较多,铁路部门相对较少。

2.5OH液植草护坡

该项技术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边坡化学植草防护措施。它是通过专用机械,将新型化工产品HYCEL_OH液用水按一定比例稀释后和草籽一起喷洒于坡面,使之在极短时间内硬化,而将边坡表土固结成弹性固体薄膜,达到植草初期边坡防护目的,3~6个月后其弹性固体薄膜开始逐渐分解,此时草种已发芽、生长成熟,根深叶茂的植物已能独立起到边坡防护、绿化双重效果,具有施工简单、迅速,不需后期养护,边坡防护、绿化效果好等特点。尽管OH液植草护坡具有理想的边坡防护、绿化效果,但由于该技术所用的这种HYCEL_OH液还末能实现国产化,使得其工程造价较高综合造价达40元/m2左右,故目前还无法推广应用。只是在京九铁路等个别工点进行了尝试性试验。

2.6行栽香根草护坡

香根草是近十多年才被人们“重新发现”的一种禾本科植物,具有长势挺立,在3~4月内可长成茂密的活篱笆;根系发达、粗壮,一年内一般可深入地下2~3m;根系抗拉强度大,达75MPa,耐旱、耐涝、耐火、耐贫瘠、抗病虫、适应能力极强等特点。行栽香根草护坡就是在土质边坡上行栽香根草进行边坡防护的一种工程措施,该技术充分利用了香根草的优良特征,具有显著增强边坡稳定性和理想的固土护坡功能,大有取代传统片石护坡之趋势。目前国内应用较少,还有待于在公路、铁路、堤坝、城市建设等边坡防护工程中进一步试验推广。

2.7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

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是一项类似于干砌片石护坡的边坡防护技术。是在修整好的边坡坡面上拼铺正六边形混凝土框砖形成蜂巢式网格后,在网格内铺填种植土,再在砖框内栽草或种草的一项边坡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框砖可在预制场批量生产,其受力结构合理,拼铺在边坡上能有效地分散坡面雨水径流,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坡面冲刷,保护草皮生长。这种护坡施工简单,外观齐整,造型美观大方,具有边坡防护、绿化双重效果,工程造价适中,略高于浆砌片石骨架护坡,该技术多用于填方边坡的防护。

2.8客土植生植物护坡

客土植生植物护坡,是在边坡坡面上挂网机械喷填(或人工铺设)一定厚度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或基质(客土)和种子的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的特点是可根据地质和气候条件进行基质和种子配方,从而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多用于普通条件下无法绿化或绿化效果差的边坡。由于客土可以由机械拌和,挂网实施容易,因此施工的机械化程度高,速度快,无论从效率和成本上都比浆砌片石和挂网喷砼防护要优越,而且植被防护效果良好,基本不需要养护即可维持植物的正常生长。该技术在公路边坡防护中已被大量应用,在日本等国家已经被作为边坡绿化的常规方法加以应用。

2.9喷混植生植物护坡

喷混植生植物护坡,是在稳定岩质边坡上施工短锚杆、铺挂镀锌铁丝网后,采用专用喷射机,将拌和均匀的种植基材喷射到坡面上,植物依靠“基材”生长发育,形成植物护坡的施工技术,具有防护边坡、恢复植被双重作用,可以取代传统的喷锚防护、片石护坡等圬工措施。该技术使用的种植基材由种植土、混合草灌种子、有机质、肥料、团粒剂、保水剂、稳定剂、PH缓解剂和水等组成,其种植基材的配方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配方能够达到在陡于1∶0.75的岩质边坡上既具备一定的强度保护坡面和抵抗雨水冲刷,又具有足够的空隙率和肥力以保证植物生长。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水利等各类岩石边坡绿化防护工程。

3.边坡绿化工程中的难点问题

随着边坡植物防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各类边坡植物防护技术已发展成为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3.1边坡植草的退化

在公路、铁路等工程建设中,其边坡绿化防护上投入的资金比例较低,在低投入、低养护或无养护情况下,边坡草坪处于自生自养状态,极易退化、死亡。因为人工种植草种生长较弱、品种单一,随着时间的增长,在养分水分供应较差的边坡上都会呈现不同程度的草坡退化现象,这是一个十分突出和严重的问题,若草被退化得不到解决,不仅造成重复建设、资金浪费,而且起不到边坡绿化防护效果,最终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坡面坍塌等许多不良后果。

3.2喷播时的植物种子配比与最终植物状态

在较短的时间内把开挖的边坡恢复到自然状态,施工者将面临:①植物种子的配比如何确定;②如何考虑当地自生优势群落的结构特点进行种子配比;③如何确定喷播时的植物配比与最终形成的植物群落之间的动态关系。只有对这些问题作详尽的调查研究分析,才能正确指导施工,否则边坡的植物生长将无法实现人工强制绿化向原始植物群落的顺利演替。

3.3干旱对土体很薄的坡面植物构成威胁

开挖后的岩石边坡,岩石层厚、整体性好,坡体高陡,对边坡进行植物绿化后,随着时间的增长,秋冬季干旱、夏伏季炎热,土体养分逐渐流失,土壤肥力降低,如何解决边坡呈现的无土、缺水、缺肥的状态及边坡植被面临的干、热威胁,这将直接影响到边坡最终的绿化效果和生态效益。

4.边坡绿化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着眼点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对子孙后代的需求;满足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的需求面又不损害其他区域或国家的需求。根据可持续发展内涵的要求,边坡绿化工程中应着眼于与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协调性和环保生态功能,结合目前国内边坡绿化防护工程现状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4.1注重边坡生态防护的设计与资金投入

在公路、铁路设计与建设中,人们常将设计重点和大量资金放在它的工程功能及安全功能上,而生态功能的设计与投资力度不足,生态防护工程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这种低投入、低质量的恶性循环,使边坡生态环境发展不够好,抗灾能力不强等。应建立和加大公路、铁路边坡建设、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在设计上要深入细化,根据不同气候条件、不同环境、不同区域结合具体情况单独设计,注重落实边坡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4.2边坡植草退化的防治技术

防治边坡草被退化的重要措施就是乔灌草相结合,尽量模拟出当地的植物群落结构,走向本地化。实际上国外已经开始流行以乔灌木为主的绿化方式。天然植被一般都是草木混生的,在较高的贫瘠土质或石质边坡上,采用草灌结合的客土喷播或喷混植生技术施工,可以将草种和灌木树种进行混播,早期以草坪防护为主,后期以灌木防护为主,构建乔灌草立体防护生态体系,达到恢复自然植被的目的。植物种子的选择及配置应走本地化的道路,以地带性植被、乡土植物为基调,适当引进适于本地生长条件的野生植物和外地植物。同时也应考虑浅根植物和深根植物的结合、豆科植物与非豆科植物的结合,还要尽可能配置抗逆性强的植物和水、肥、光、热利用率高的植物,这样才能使植物更能适应当地气候与自然植被融为一体,建设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稳定的、生命力强的立体生态群落。

4.3积极引进开发边坡生态防护新技术

边坡绿化工程中的难点问题,是对边坡生态防护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科学技术的挑战,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涉及到工程力学、生物学、土壤学、肥料学、园艺学、环境生态学等学科,必须不断在这些理论领域有所突破,积极引进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及配套施工机械设备,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工程施工经验,注重国际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总之,提高边坡生态防护技术的科技含量,是边坡绿化防护工程成败的重要环节。

目前在边坡绿化防护工程中,液压喷播、客土喷播、喷混植生是具有典型生态防护施工技术;在边坡绿化养护工程中,滴灌、渗灌、注水根灌、插管根灌、膜孔灌等是具有节约水资源、提高成活率、促进草灌木植物生长的灌溉技术;在土壤肥力方面,ABT生根粉、菌根菌、农菌及各种微生物肥料的应用,具有促进植物生根、生长和发育,提高植物的生理机能和抗逆性。在这些新技术的应用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和工艺需要探讨、改进,使其成本更低、操作更为简单、效果更好。随着边坡生态防护各项科研技术的不断深入,其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将日趋完善和成熟。

5.结论

①在边坡植物绿化防护施工措施中,根据目前的国情、机械化施工程度、适用性、经济性和质量效果比较,液压喷播、客土喷播、喷混植生是具有典型生态防护施工技术,符合边坡绿化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值得普遍推广应用。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 G6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12-0099-03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对于油气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国内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逐步开启海外油气合作道路,稳步实施 “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海外油气田开展合作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方面的业务量快速增长。石油石化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缓解了国内石油紧缺的问题,然而也面临一系列挑战与困难,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困难便是缺乏既掌握专业知识又熟悉国际规范、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作为石油石化人才培养重要基地,近年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围绕国内石油石化企业的迫切需求,基于自身的办学特色与优质教育资源,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石油石化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任,探索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以期为石油石化企业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提供人才支持。[1-4]

作为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的具体措施之一,我校石油工程学院自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为2013级及往后各级石油工程专业本科创新班学生开设了一系列采用全英文讲授的专业主干课程。本文几位作者作为课程主讲教师承担了理论力学课程的全英文教学工作,并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建设工作。经过2013~2014、2014~2015两学年的教学与课程建设探索与实践,形成初步的体会与经验,对于全英文教学存在问题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本文针对前期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体会、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建议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以期对类似课程的全英文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建设的意义与可行性

理论力学属于经典力学范畴,研究物体机械运动的一般规律,是理工科大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对于石油工程专业的本科学生而言,理论力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必修专业基础课程,在培养计划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理论力学课程的教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运用力学基本知识直接解决工程技术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学生学习后继的材料力学、渗流力学、岩石力学等专业课程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因此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建设是石油工程专业全英文课程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开展理论力学课程的全英文讲授,对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建设具有显著的必要性。通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体系,通过全英文方式的讲授,使学生在掌握理论力学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专业英语水平,习惯英语思维方式,形成使用英语进行专业交流的能力,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实现国际化人才培养。

在开设全英文课程体系前,为适应我国石油经济国际化发展战略与我校建设石油石化学科领域国际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国际化、创新型石油石化专业人才,我校石油工程学院已经开展了一批示范性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积累了不少经验。具体来说,石油工程学院的工程力学(包含理论力学与材料力学)双语课程在石油工程专业本科生中已经进行了多年的讲授,积累了大量的课程建设经验,形成了丰富的教学文件,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在师资力量方面,近年来我校石油工程学院通过引进具有国外博士学位和有国外交流学习经历的青年教师与现有教师赴国外高校交流访学的方式,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良好国际化教育背景的教师队伍。具体到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学院为该课程配备了由两位具有美国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一位具有美国高校联合培养经历的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且都具有力学学科相关背景,一方面对理论力学课程内容有较好的把握,另外一方面也都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充分保障了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教学质量。石油工程专业本科创新班学生是学校在每年入学之初从新入学理工科专业本科生中选拔出的拔尖学生,数理基础较好,英语水平普遍高于同期入学学生的平均水平,适合于开展全英文教学。因此从前期双语课程教学积累、师资力量配备以及学生素质方面,都具备开展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教学与课程建设的可行性。

二、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材的优选与确定、教学内容的合理选择与安排、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教学评价方式改进等。

教材选用:教材作为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和学生学习的重要材料[5],是课程建设的核心,集中体现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好的教材既要全面涵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又应当合理安排章节体系和知识点的前后衔接。考虑到目前我校的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尚处于课程建设的初期阶段,尚不具备直接自编教材的条件,在透彻研究国外经典教材内容体系并结合我校石油工程专业特点、学生素质的基础上,选定了Dietmar Gross等人编著的Engineering Mechanics I : Statics[6]与Engineering Mechanics III : Dynamics。[7]该教材内容涵盖了国内理论力学所包含的静力学、运动学与动力学内容,具有概念清晰、深入浅出、简明却不失严谨的特点,同时该书的英语行文平实易懂,相当于类似石油工程的工科专业大学低年级本科生的理论力学课程。同时,作为对上述教材的有益补充,我们还指定了J. L. Meriam编著的Engineering Mechanics: Statics & Dynamics [8,9] 作为教学参考书。

教学内容:考虑到全英文授课所需时间可能比中文授课费时,需要在确保知识体系完整的前提下对教学内容进行精炼和优化,合理安排课堂精讲、概述和课外自学等内容。在选定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国外经典理论力学课程教学内容与国内理论力学课程教学内容,确定了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力学引论、汇交力系的合成与平衡、任意力系的简化与平衡、重心、质心与形心计算、结构支座反力计算、桁架结构内力计算、干摩擦、功、能量与虚功原理、质点动力学、刚体动力学。由于教学学时的限制,同时考虑到在后续材料力学、岩石力学一些课程的需求,在教学内容的确定过程中,重点强调静力学部分。

四、结语

本文总结了国际化办学背景下我校石油工程专业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总的来说,石油工程专业理论力学全英文课程经过两年的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取得了初步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形成了一套全英文教学基本文件,初步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全英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反馈良好。在下一步的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过程中,仍然需要对比不同教学方法使用的效果,并对课程教学成效进行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及时总结反思,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教学方法与手段。

[ 参 考 文 献 ]

[1] 张来斌.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积极培养国际化石油人才[J].中国高等教育,2009(15).

[2] 张来斌.面向中国石油工业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J]. 大学(学术版),2012(8).

[3] 张来斌.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J]. 世界教育信息,2013(5).

[4] 蒋庆哲.改革创新 攻坚克难 扎实推进石大国际化战略的实施[J].世界教育信息,2013(5).

[5] 麦莉,孟广伟.理论力学双语教学的教材与教学实践[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7).

[6] D. Gross, W. Hauger, J. Schr?der, W.A. Wall, J. Bonet. Engineering Mechanics 1 : Statics [M]. New York, Springer, 2009.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6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和国家社会信息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中国的西部与东部、乡村与城市之间已经架构起四通八达的信息通道。但是,在我国的基层村镇,知识的贫乏导致的贫困仍随处可见.愚昧、落后的思想和认识仍然禁锢着人们的头脑。如何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传播先进文化,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丰富、充实的精神食粮,就成为我们文化工作者在进入新世纪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下面简称共享工程)是部级文化创新工程,它的宗旨是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整合中华民族几千年保留下来的各种类型的文化信息资源的精华,依托覆盖全国的网络传输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先进文化,把优秀的文化传送到城市社区、边远山区、边防哨所等基层文化单位,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一、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目标及现状

1.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目标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定位是,建立中华文化数字资源的中心,整合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院团的文化资源,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形成互联网上中华文化信息资源的整体优势。它的宏观目标:完成以“百万册(件)文献共建”与“四个一优秀作品”为核心的数字资源建设,即100万册文献、1000台优秀地方剧目、1000部优秀音乐作品、1000部优秀地方剧目、1000部优秀美术作品、1000件珍贵文物等。它的具体目标:建设文化领域门类比较齐全的数字资源库,建设海量的文化信息基础素材库。近期阶段性目标:对文化部所属机构和管辖机构内的可控文化资源进行建设与整合。

2.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现状共享工程国家中心为了迅速开展工作,在2002年7月下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字资源建设。国家中心完成了500gb的资源建设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十大块:(1)传统文化篇;(2)民族文化篇;(3)舞台文化篇;(4)文学书籍篇;(5)名家讲坛篇;(6)影视文化篇;(7)衣食住行篇;(8)科普知识篇;(9)文化奖项篇;(10)名人篇。同时各省分中心也总共完成了200gb的资源建设。

3.“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的关系及与一般文化网站的区别

“共享工程”就是数字图书馆理论探讨实践的产物.它是通过数字图书馆全新的信息资源组织模式构建的数字信息工程.与文化网站相比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性质不同。有的文化网站是公司性质,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共享工程”是政府工程,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不以赢利为最终目的。(2)资源来源不同。“共享工程”充分利用数字图书馆工程形成的资源建设能力,以文化部可控资源为主,汇集全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研究机构、艺术表演团体等机构的各类优秀文化信息资源,突出文化特色。而一般的文化网站则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和实力。(3)资源组织方式不同。“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采用数字图书馆资源内容组织与管理办法,是按照用户需求挑选的高价值知识内容,经过分类、编辑、整理、加工,变成受教育者易于接受的形式。而一般文化网站上的资源内容是无序的。(4)运用的技术不同。“共享工程”在技术上运用的是xml软件平台,支持多媒体无缝连接.视频、音频、图文信息可以实现无缝跨库连接。这种支持分布式数据库无缝连接的软件平台,技术上显然比一般网站优越。(5)资源传输方式不同。“共享工程”采用多种资源传输方式,如通过网络、卫星、硬盘、镜像站点等。,而一般的文化网站则只能通过互联网传输资源。

二、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

国家中心通过一年多的摸索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包括与国家版权局和有关法律界专家共同探讨海量资源的服务与使用问题;开展名人名作征集活动:与几十个作者签订了资源使用协议;专门编辑了《版权合同签署手册》供各省分中心的人员在操作时参考;同时国家中心研制了drm管理系统,通过高新技术解决上网资源的版权保护和使用平台。

三、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效应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要努力掌握和发展各种现代传播手段,积极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的指示精神以及“科教兴国,以德治国”的战略要求,而实施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是以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的文化阵地建设;探索繁荣城乡群众文化工作的新恩路、新方法;是一条如何利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以适应时晨的与时俱进的新途径:是在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利用现代传播手段的一次全新尝试;是充分发挥文化系统整体优势,增强市、县及基层文化单位的活力,盘活全国文化系统宝贵资源,有效实现全国文化系统优秀文化资源共事、对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共享工程”是一项文化创新工程,技术含量高,它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持续、健康地发展“共享工程”,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共享工程”“共享工程”,是一项依靠政府行为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能使这一工程的实施与发展有可靠的保障。

2.注重政府调控与各部门合作,“共享工程”属于政府支持的公益性事业,它由政府投资,政府调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共同建设。目前“共享工程”的实施单位主要以各级公共图书馆为主,各参与单位要通力合作,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的局面,以网络为依托进行整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切忌搞形象工程、浮夸、不落实应用。

3.在进行“共享工程”建设时,一定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特色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工作,真正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共享工程”传播优秀文化的作用。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7

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是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精神,由湖南省文化厅、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新型文化创新工程。旨在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将本地区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加工与整合,并通过网络传输到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彻底消除各地区在获取文化信息上的不平等,实现湖南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进而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1“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启动以来,它依托湖南图书馆建成了现代化的共享工程湖南中心,搭建了以湖南中心为核心,市(州)、县图书馆为骨干的地区性中心服务网络,技术平台逐渐完善,基层点数量稳步扩展、服务不断提升。同时,各级图书馆加大了软、硬件的投人,纷纷建起了电子阅览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共享工程”服务,象岳阳、株洲、湘潭等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具有了50台以上电脑的规模,还有相当数量的县级图书馆也具有了20台电脑的规模,如炎陵、汝城、新宁、资兴等馆。目前,共享工程已建成全省文化系统内基层网点78个(文化系统内基层点建设情况见下表),和省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合作点达40000余个。

2“共享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共享工程”在文化系统内主要依托公共图书馆组织实施,这就使得各级公共图书馆面临着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挑战。从“共享工程”建设三年来的实践看,它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各公共图书馆都积极参与,特别是硬件设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共享工程”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不足之处,由于众多公共图书馆缺乏计算机网络环境,缺乏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致使大部分图书馆的业务及服务工作只能停留在手工作业阶段。这样既不能适应文献信息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工作效率不高,图书馆员的业务水平上不去;又不能充分揭示本地区特色馆藏资源,达不到共知和共享。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因此,“共享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2. 1基础设施不足

湖南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办馆条件有很大差异,一般说来,省级图书馆比地市级图书馆好,地市级图书馆比县级图书馆要好。据统计,全省14个地市共有县以上公共图书馆115所,其中省级馆2所,地(市)级馆11所,县级馆102所。全省尚有5个地市无市级馆,8个图书馆“有馆无舍”或是馆舍为危房,有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经费捉襟见肘,文献人藏量逐年下降,服务工作日益萎缩。而图书馆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必须具备硬件(计算机等设备)、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及专业人员等诸多条件,这些无一不需要经费作支撑。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有45家公共图书馆开通了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ILAS ),这45个馆中有2个省级图书馆,11个地级图书馆(含2个地级少儿馆),犯个县级图书馆,开通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图书馆不到公共图书馆总数的一半。

2. 2技术力量薄弱

“共享工程”建设要求有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专业人员,这些都是各级图书馆相当欠缺的。笔者多年在省馆从事自动化工作,在工作中了解到,全省地县两级公共图书馆中能独立且熟练处理图书馆业务自动化及计算机相关问题的技术人员寥寥无几。有些县馆将计算机相关的维护全交给电脑公司处理,这样虽能解决部分问题,但更造成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依赖思想,连很简单的操作都不会了。有次笔者打电话询问某馆服务器的IP地址,得到的回复是要等电脑公司的人来看后才知道。

3“共享工程”建设的对策

“共享工程”是一项新型文化创新工程,不单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程,而且投入、宣传、协调等等各方面都要求到位,所以它的建设不可能一毗而就,要想持续、健康地建设和发展“共享工程”,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对策:

3. 1加大政府投人

俗话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了经费,再好的东西也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共享工程”建设更是如此。如何增加政府对“共享工程”建设的投人呢?笔者认为,首先,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如果能做到各级政府和财政将“共享工程”工作纳人重要工作日程,申请到“共享工程”建设的专项经费,那是最好不过了。其次,在工作中,主动接受各级政府的领导,同人大、政协、宣传、教育、科技、农业等各部门建立通畅、快速的服务网络,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信息会,采取为各单位办借书证、上门送书等活动,加强联络,形成一个各行各业都来关心、支持图书馆发展的良好氛围。这样有利于争取各方面的经费投人。第三,利用图书馆独有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为本地区其他企事业单位服好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增加经费。总之,我们要千方百计,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措尽可能多的资金用于“共享工程”的建设中去。同时,我们的公共图书馆的领导干部也应经常一起交流经费争取、工程宣传、人才培训方面的经验。

3.2增强宣传力度

“共享工程”是一项依靠政府行为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能使这一工程的实施与发展有可靠的保障,所以必须广泛宣传“共享工程”,让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公共图书馆可以在“共享工程”的平台上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读书活动、电影观赏活动、知识竞赛活动等等,开展活动时最好能请到主管领导参加和讲话,或是干脆争取以政府的名义举办。这样,经过“共享工程”系统加工的优秀文化资源,通过畅通的网络通道提供给基层群众,将给予他们极大的感性认识。这些文化活动不但能开拓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补充精神营养、丰富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而且让“共享工程”更加深人民心、拓宽其受众面,还对促进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大有裨益,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感受、了解了这项工程的积极意义,对争取经费也将有很大的帮助。

3.3重视人才培养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8

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是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精神,由湖南省文化厅、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新型文化创新工程。旨在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将本地区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加工与整合,并通过网络传输到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彻底消除各地区在获取文化信息上的不平等,实现湖南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进而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1“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启动以来,它依托湖南图书馆建成了现代化的共享工程湖南中心,搭建了以湖南中心为核心,市(州)、县图书馆为骨干的地区性中心服务网络,技术平台逐渐完善,基层点数量稳步扩展、服务不断提升。同时,各级图书馆加大了软、硬件的投人,纷纷建起了电子阅览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共享工程”服务,象岳阳、株洲、湘潭等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具有了50台以上电脑的规模,还有相当数量的县级图书馆也具有了20台电脑的规模,如炎陵、汝城、新宁、资兴等馆。目前,共享工程已建成全省文化系统内基层网点78个(文化系统内基层点建设情况见下表),和省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合作点达40000余个。

2“共享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共享工程”在文化系统内主要依托公共图书馆组织实施,这就使得各级公共图书馆面临着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挑战。从“共享工程”建设三年来的实践看,它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各公共图书馆都积极参与,特别是硬件设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共享工程”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不足之处,由于众多公共图书馆缺乏计算机网络环境,缺乏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致使大部分图书馆的业务及服务工作只能停留在手工作业阶段。这样既不能适应文献信息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工作效率不高,图书馆员的业务水平上不去;又不能充分揭示本地区特色馆藏资源,达不到共知和共享。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因此,“共享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2. 1基础设施不足

湖南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办馆条件有很大差异,一般说来,省级图书馆比地市级图书馆好,地市级图书馆比县级图书馆要好。据统计,全省14个地市共有县以上公共图书馆115所,其中省级馆2所,地(市)级馆11所,县级馆102所。全省尚有5个地市无市级馆,8个图书馆“有馆无舍”或是馆舍为危房,有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经费捉襟见肘,文献人藏量逐年下降,服务工作日益萎缩。而图书馆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必须具备硬件(计算机等设备)、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及专业人员等诸多条件,这些无一不需要经费作支撑。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有45家公共图书馆开通了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ilas ),这45个馆中有2个省级图书馆,11个地级图书馆(含2个地级少儿馆),犯个县级图书馆,开通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图书馆不到公共图书馆总数的一半。

2. 2技术力量薄弱

“共享工程”建设要求有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专业人员,这些都是各级图书馆相当欠缺的。笔者多年在省馆从事自动化工作,在工作中了解到,全省地县两级公共图书馆中能独立且熟练处理图书馆业务自动化及计算机相关问题的技术人员寥寥无几。有些县馆将计算机相关的维护全交给电脑公司处理,这样虽能解决部分问题,但更造成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依赖思想,连很简单的操作都不会了。有次笔者打电话询问某馆服务器的ip地址,得到的回复是要等电脑公司的人来看后才知道。

3“共享工程”建设的对策

“共享工程”是一项新型文化创新工程,不单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程,而且投入、宣传、协调等等各方面都要求到位,所以它的建设不可能一毗而就,要想持续、健康地建设和发展“共享工程”,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对策:

3. 1加大政府投人

俗话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了经费,再好的东西也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共享工程”建设更是如此。如何增加政府对“共享工程”建设的投人呢?笔者认为,首先,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如果能做到各级政府和财政将“共享工程”工作纳人重要工作日程,申请到“共享工程”建设的专项经费,那是最好不过了。其次,在工作中,主动接受各级政府的领导,同人大、政协、宣传、教育、科技、农业等各部门建立通畅、快速的服务网络,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信息会,采取为各单位办借书证、上门送书等活动,加强联络,形成一个各行各业都来关心、支持图书馆发展的良好氛围。这样有利于争取各方面的经费投人。第三,利用图书馆独有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为本地区其他企事业单位服好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增加经费。总之,我们要千方百计,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措尽可能多的资金用于“共享工程”的建设中去。同时,我们的公共图书馆的领导干部也应经常一起交流经费争取、工程宣传、人才培训方面的经验。

3.2增强宣传力度

“共享工程”是一项依靠政府行为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能使这一工程的实施与发展有可靠的保障,所以必须广泛宣传“共享工程”,让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公共图书馆可以在“共享工程”的平台上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读书活动、电影观赏活动、知识竞赛活动等等,开展活动时最好能请到主管领导参加和讲话,或是干脆争取以政府的名义举办。这样,经过“共享工程”系统加工的优秀文化资源,通过畅通的网络通道提供给基层群众,将给予他们极大的感性认识。这些文化活动不但能开拓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补充精神营养、丰富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而且让“共享工程”更加深人民心、拓宽其受众面,还对促进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大有裨益,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感受、了解了这项工程的积极意义,对争取经费也将有很大的帮助。

3.3重视人才培养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9

引入工程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地控制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关专家称:如果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就介入的话,一般可排除、纠正80%的错误,但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监理才参与,充其量也只能节约20%的投资。据资料介绍,德国一家大学实验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两个轴接,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不但减少了造价,还在功能上得到了改进,获得了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目前,我国对于在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这一做法还很少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市场。提倡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来控制造价是很有必要的。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众所周知,国内外建设市场均是一个业主占支配地位的买方市场,施工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残酷。为了中标,投标人倾向于以近乎零利润乃至低于成本价投标,而业主又往往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虽然投标人承诺恪守合同文件的规定,但一旦得到合同,他们不甘心最终没有利润或亏本,于是,往往以劣质材料、不按规范施工、贿赂或层层转包的手段来赢利。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理机制,受害的只能是业主。

——从工艺、工序监理控制造价监理工程师不应只关心工程是否能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他注重的应是项目设计的所有目标,在具体运作中,承包商在从事永久性工程施工之前每天必须将进行的各种检查、检测、新的工作内容或工作面、工作量、施工方法、措施,材料的检测和部分工作或工程的分包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工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工程师认可。同时工程师的认可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商任何未经工程师认可的投入(人力、材料、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也就是说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使用,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从工程项目成本监理控制造价工程监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是工程必须在合同价之内完成而不能出现超预算。在工程监理的严格监控下,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这是因为:工程超预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劳动力和材料单价的上涨,一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而承包商的标价是承诺,对其有约束力,且承包商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有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加大资源投入来保障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因此得到补偿,因为在投标文件里,承包商往往列举大量的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的人员及机械设备。——从设备费、材料费监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它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大小。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业主可以委托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直接选定供应商,这样可避免承包商擅自压价,拖欠供应商款项,从而引发供应商以次充好、供货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发生。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价格时,其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按业主与供货商签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将主要材料和设备运送到现场,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收后,由业主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从以上工作程序很容易看出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唯命是从以外别无选择。这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拥有约束承包商履约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由项目的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构成,他们是承包商头上的两根“紧箍咒”

项目支付制度:实际上,项目支付制度是把项目的经济风险暂时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为获得经济效益(其投标标价与项目实际成本之差)先行垫付货币或其它资源,就是说:他必须自费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合同文件所有要求营造工程。承包商只能以完成的工作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从业主那里获得补偿(工程款)。如果承包商的工作不能令监理工程师满意,他不仅无望获得利润,就连投入的成本也无法收回。

项目保证金制度:按惯例,承包商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前必须交纳等于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承包商在动工前固然可从业主那里获得占合同价10%的预付款,但他必须同时向业主递交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即便承包商已获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他也必须留下占合同价5%的保留金。这里的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共达项目合同价的15%,远远大于承包商的利润率。承包商的违约能导致保函被没收,而是否违约只有监理工程师来评价。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在前几阶段工作做好的基础上,竣工结算就容易得多了。在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后即可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值=合同价款值+索赔款+违约金。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10

水利基建统计,是一项工作综合性比较强的工作,不仅仅需要工作人员具备着专业的统计知识,同时还需要工作人员了解水利工程的施工、造价以及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统计人员知识不够全面、不能够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以及上报等。

1.2统计的成果不能够发挥充分作用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建设单位都设置了统计的岗位,但是没有引起重视。目前基层统计工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区,其主要就是统计工作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而已,单位领导认真负责,工作人员勤勤恳恳,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没有充分地发挥出统计工作的作用。认为完成上级单位和部门需要的报表填报,并没有发挥统计的其它作用。其实统计工作是一项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工具,把统计资料和本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资料进行对比和分析,将统计数据成功运用到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此来指导和监督我们的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统计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地提高

利用水利基建统计当中的基础数据来编制统计年报,主要是采用历史数据再加上当年的数据构成。然而一些基础单位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不全、历史资料比较混乱等原因造成统计报表的不准确。在此之外,对待统计工作不够严谨,也是造成统计出现误差的原因之一。在对统计数据进行采集的过程中没有统计标准和格式,比如在采集各个标段的完成工程量时,统计人员并没有统一的格式、上报的方式和上报单位,造成各个标段有的是施工单位报送、有的是施工管理人员报送、也有的是建造工程师报送等,最终造成采集的信息有误差而不能够使用。

2.统计工作应该积极服务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基层水利建设单位的统计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搜集整理资料,并且要对其进行相关的分析,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另外的一个任务就是要对统计数据进行利用,这点是建设单位所忽略的,建设单位必须要充分的对统计资源进行利用,从而发挥其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应有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主要就是在项目建设期内,不断地对资料进行配置和协调,做出科学的决策,从而使项目的执行过程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状况,产生良好的效果,使项目的相关利益者利用统计资料。项目管理的日常活动通常都是围绕着项目的范围、计划、质量以及费用控制和进度控制等目标来开展的,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应该要综合协调好统计实践和统计费用等,在相对比较短的时期内达到特定的效果。统计是重对事物的数量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并且通过数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从数量上认识客观事物的总体趋势和发展过程,对事物的变化规律进行不断地研究。因此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统计工作作为建设管理的一种方法,在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发挥出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是统计工作在控制工程质量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命脉,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工程的质量和工程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是密不可分的,更要重视严谨的统计工作。比如,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人员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能够及时地发现材料和完成工作量之间是否存在问题。同时了解下一步工作所需要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并且有助于提前纠正存在的问题。第二是统计工作在控制期中起到了强化的作用。施工工期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核算指标之一,关系到国民经济新增生产能力动用计划的完成以及经济效益的发挥。水利工程的工期比较长、投资比较大和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从而比较难控制施工期。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期的控制方法比较多,建设管理单位必须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控制方法。并且要对所采集完成的数据进行分析,把工程的进度、完成情况和完成比例等进行及时调整,以此来保证工程能够按期完成。第三是统计在控制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管控作用,现在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多数是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这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不仅要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中的任务,同时还要获取合理的收益,对施工单位提出了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这就需要施工单位有比较强的施工管理和专业水平精湛的施工技术人员,才能够达到施工预期的目标。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这点是很难实现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如何才能够在投资和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的目标,实现施工单位的合理收益目标,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不仅需要采集上报数据,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工程建设,还需要将采集范围扩大,专门地进行施工管理相关分析,为施工单位提供帮助,使其在物资采购、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方面进行合理的配置,达到圆满地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3.统计工作要想做好必须强化以下事项

3.1加强领导

对统计工作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贯穿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是监督整个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水利工作进行搞好的重要工具,不能够把统计工作进行简单化。从统计工作这一角度出发,一要配备知识全面,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的统计人员,二要在一定程度上制定适合工程建设的统计工作,对各职能相关部门统计工作内容进行有效分配,让统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服务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行提升。

3.2爱岗敬业

统计工作人员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默默无闻中实现人生价值,在平淡工作中体会统计的快乐,熟悉水利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和熟练运用网络技术知识。统计人员应该认真学习《统计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法》,对弄虚作假的统计行为进行坚决抵制,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工程与建设论文例11

2项目管理软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设工程经历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实践探索,逐渐建立了一整套既符合本国国情,又结合国外先进技术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从管理角度分析,我国工程行业应用项目管理软件等信息化技术进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水平较低,无法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国外相比,仍然具有较大的差距。从使用覆盖面来分析,我国大型工程项目基本能够使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中小型的企业对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还不够广泛。从应用效果分析,其使用的效果不容乐观。

2.1决策者对项目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具有较大的影响

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人员的管理意识对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具有较大的影响,项目管理软件在项目和企业的内部应用情况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通常是企业的中间技术层,或者是项目的某个参与方,但是企业的决策部门和项目的其他参与方在这方面的应用比较弱,这种不平衡的现象会直接影响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有的企业管理者认识到项目管理软件的重要性,但是在应用上各个企业的差异较大。大多数企业对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持积极的态度,但部分企业认为项目管理软件的投入较大,软件价格过高,在短期应用内不会带来效益,还会增加负担。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企业想要将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转变为企业主动自觉的行为比较困难,即使是在某个项目中应用了项目管理软件,也通常是在项目双方以及领导要求下使用的,并没有实际的使用效果。

2.2项目管理软件的管理水平较低

我国近年来建筑市场规模日益增大,行业发展迅速。众多私营建筑公司大量的出现,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多数中小型企业管理者不会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有的企业还处于被动使用的状况,比如由于项目招标书中要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而被迫使用相应的软件。另一方面,虽然我国项目管理人员相对比较年轻,具有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与热情,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经验和水平,影响了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效果。

2.3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不够完善

很多软件企业开发了不同种类项目管理软件,但由于这些软件间无论是从功能设置上还是软件构架上都存在局限性,无法适应实际的工程管理,通用性比较差,技术不够成熟,使得有些软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受到限制。有的企业项目管理软件比较规范完整,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对操作者要求太高,使用复杂,实际中只能使用其最基本浅显的功能。在项目管理软件开发方面除了开发方的技术水平的局限性之外,对工程管理实际应用的了解不够深入也是影响其软件开发水平的重要制约因素。

3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优化措施

3.1建立现代化和信息化的项目管理体制

根据目前我国项目管理软件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管理需求。急需要建立现代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制,以便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的管理需求。首先,需要规范项目管理,构建相对统一的管理框架,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并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加强信息技术的标准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定的制定,使得管理体制与国际接轨。有了相对统一的管理框架,才能促进项目管理软件的广泛应用。其次,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建筑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计划,对技术政策进行研究,确定好企业的发展目标,加大研发项目管理软件的力度。

3.2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需要与时俱进,更新管理观念。使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计划的执行和实施,有效的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情况。因此,需要改变以往的思想观念,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利益,使用现代化管理方式来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