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审计市场论文

审计市场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1 17:14:15

审计市场论文

审计市场论文例1

2.实证研究

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后才能披露年报,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需求占审计总需求的绝大部分,且只有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能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从2011—2013年上市公司审计的角度进行审计市场的结构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数据处理使用了EXCEL2007。本部分先通过对民间审计数据、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变化等,总体上分析市场结构变化;再以不同的指标为基础,分析审计市场集中度,从指标角度衡量市场结构特征;最后按事务所规模进行分类划分,分析何种规模等级的事务所效率高,对目前我国民间审计领域的竞争状况进行研究评价。

2.1审计市场总体结构分析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强信息,整理得到了2011-2013分别综合评价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每年的业务收入情况。总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三年来呈递增趋势,入围十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总体变化不大。2011年及以前,国际“四大”的中国分所,在我国审计市场上稳居前四强,且与中国本土所拉开了较大的差距,2012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在当年进入行业前四,改变了国际“四大”在我国的格局,2013年,立信也跻身前四。国际“四大”的垄断格局被进一步打破。说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两年发展较快。从表2中可以看到,从2011年到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总数呈现增加趋势,而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家数却不断减少,说明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集中的趋势。从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出,参与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减少主要是由于事务所合并加剧。为了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均产出情况,计算了师均产出率(师均产出率=事务所总收入/注册跨及时人数),发现“四大”的产出效率远远高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有差距不断加大的趋势。

2.2市场集中度研究

2.2.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集中度能最直观的体现市场的结构特征。行业集中率(CRn)①最为常用,但它不能反映出这个行业相关市场中竞争的企业的总数;赫芬达尔指数(HHI)②具有数学上绝对法和相对法的优点是较理想的市场集中度计量指标,它可以衡量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市场集中度产生的影响。本文同时选用行业集中率(CRn)与赫芬达尔指数(HHI)反映市场的集中度。本文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得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的数目以及事务所业务收入的数据,分别以这两个指标为基础衡量市场份额,对审计市场集中率进行了描述性分析。

2.2.2研究结果根据贝恩对美国产业的垄断和竞争分析,我国审计市场目前呈现出中集中度寡占型的市场结构。以事务所业务收入为标准CR4三年来呈下降趋势,说明业务收入前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有所下降。CR8在60%左右波动,CR20呈略微上升趋势,总体来说以业务收入为基础的市场集中度三年来变化不大。HHI指数轻微下降,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合并指引》给出的标准,HHI位于1000以下,市场集中度较低。以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数目为标准,CRn指标都呈现出逐年上升,尤其是2011年—2012年上升非常明显,与2011年前十大事务所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二者的客户数得到合并有很大的关系。从HHI指数来看,市场集中度有所增加但仍然较低。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的美国审计市场已经较为成熟,美国审计市场的集中度非常高,2013年CR8达到99%③,我国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与美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3规模经济变化分析

2.3.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产业组织理论中测定规模经济的方法主要有:生存竞争法、利润分析法、统计成本法和技术比较法(余东华,2004)[13]由于审计行业有成本、利润等相关数据不易获得的特殊性,故选择生存竞争法测算审计市场的规模经济。生存竞争法最早由施蒂格勒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他认为,不同规模的厂商会通过竞争促使行业筛选出效率最高的企业,进一步产生该行业的最佳规模经济。具体测定过程为:先按照一定规模标准对目标行业的厂商分类,然后计算不同规模等级的厂商在不同时期内所占市场份额比重;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增加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高,存在规模经济效应;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低,规模经济效应不明显。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作为事务所规模的衡量指标对2011-2013年审计市场进行进一步研究。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划分为:国际四大、CPA人数>1000人、500人<CPA人数<1000人、以及CPA人数<500人四个等级,通过是否连续3年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对事务所进行了筛选,共有40家事务所符合要求。

2.3.2研究结果表6和图1对近三年我国审计市场上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变化进行了直观的描述,据此,得出以下结论:(1)国际“四大”对审计市场的占比最大,但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国际“四大”在审计市场上的占比从2011年的近50%,下降到了2013年的35.35%,下降近14%,效率下降,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已一去不复返。(2)国超内大所发展迅猛,规模经济提升显著。国内超大所(CPA人数>150人)随着市场的发展,发展迅猛,市场份额日益提升,与国际“四大”的市场份额差距在逐年缩小,甚至有赶超“四大”的势头,呈现出了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这与我国近年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政策引导密不可分,也体现出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大型事务所见竞争加剧。(3)中小事务所规模效率较低,规模不经济。中小事务所的效率随事务所规模的减小而递减,CPA人数在500—1000人的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略微上升但几乎没有变化,CPA人数小于500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在逐步降低,说明市场需求对事务所的规模要求不断提高。

审计市场论文例2

以上审计市场的两种特性,无论是作为一般市场产品,还是作为一种信息产品,都需要政府一定程度上的监管,以弥补市场本身的功能的不足;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市场竞争中,以价格为核心的自由竞争机制是市场存在的优势形态,即相对于政府管制的经济来说是具有明显的优点,也就是说,政府的监管职能是作为市场功能的补充,而不能代替自由竞争的市场。

在商品市场中,到底自由竞争的力量和政府监管的力量各占多大的比重?或者说,政府的监管采取体积方式与自由竞争市场结合,能够使市场达到帕累托最优,使市场运行效率最大化,这便成为各国理性的市场监管当局关注的焦点。同样,审计产品市场作为各国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对审计产品市场而言,各国市场对审计产品的供给者,即审计主体提出资格要求,要求审计产品供给者必须达到各国市场对审计服务的最低资质,包括会计知识、审计知识、必需的法律知识、财务知识等,以及运用这些知识的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既然是为了解决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而对审计产品产生需求,那么在审计市场的监管上,特别强调审计主体资格等信息的透明性。类似的,在监管过程中,必须有既定的,明确地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就是说,必须有相当明确的监管规则,来对审计师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而在一定的时期,审计市场的监管又必须考虑大的市场环境,例如一国的政治稳定程度,经济发展状况,法律完善程度等,来对审计监管的各种资源(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力量,政府中相关的部门,社会其他团体的相关监管力量等)进行整合,并对监管的力度、范围、方式等做出必要的调整。然而,这种调整并非监管者单方可以做出的,而是社会相关各方力量多次博弈达到的一种策略均衡。这种对审计主体资格的准入限制,对审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以及为达到监管目的而对监管的范围、程度、方法的调整,对监管的资源、对象、市场要素进行事例的系统,称之为审计市场管理机制。审计市场管理机制一般包括以下这些方面:对审计市场中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监管,对审计执业行为的规范,对违规者的惩戒。这些监管又由不同的机构来实施,具体包括行业自律组织,政府部门和独立监管机构。而监管的依据大致有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

从上面对审计市场管理机制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世界各国的审计市场管理机制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属性:

1、是市场经济监管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信息市场监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自由市场竞争的一种补充。是为了促进和保证市场功能的发挥,而不是代替自由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律。

2、对市场中审计产品的供需双方之间关系的协调是对审计产品供需双方与市场中其他相关主体(例如同业之间,事务所与合伙人,社会管理机构等)之间关系的协调。

3、是对相关的社会资源的一种动态的整合,是审计市场管理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相储存的有机的系统。这个系统是对其他市场运行机制的支持,同时,这个审计市场管理系统又依赖于其他的社会系统,如法律、政治、社会文化传统等系统。也就是说,该系统自成一个系统,同时又是其他系统的子系统或母系统。这是我们分析审计市场管理时必须考虑各国的具体的经济、政治、历史等情况,又要将其放到国际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考察的系统论依据。

这些性质表明审计市场管理机制不同于与其他管理机制的质的规定性,那么其外在的表现性有哪些呢?

首先,各国在进行审计市场管理时,无一例外都非常重视审计准则等市场规则的制定,通过制定明确的审计准则进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并通过审计准则规定了进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需要具备的资质条件,无一例外要求首先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通过审计准则对审计师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审计市场论文例3

为什么需要审计,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审计服务的需要是出于政府的推动,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服务的存在是两权分离的必然产物。对此,经典总结是由Wallance(1980&1987)作出的。他认为有三种假设可以解释:

1.监督假设(Monitoringhypothesis)。根据Jensen和Meckling(1976)对公司组织问题的阐述,审计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并且可以作为一种控制工具。Chow(1982)对1920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大公司、高负债公司和贷款合约中包括更多会计计量指标的公司更有可能聘用外部独立审计师,从而证明监督假设的成立。因此,可以说审计服务作为一种监督工具,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公允。

2.信号假设(Signallinghypothesis)。信号假设认为“注册会计师的选择向市场参与者传达了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评估的信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投资者和管理者对公司有着不同的评价。管理者有动力披露一些信息,表明自己的公司不同于别的公司。当公司选择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时,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就会更高。另外,信号假设还表明公司管理者通过聘用高质量的审计来解除自己的受托责任,并向市场传递自己经营管理的能力,以提高其在经理人市场上的价值。

3.保险假设(Insurancehypothesis)。保险假设,也称“深口袋”理论,是指管理者聘用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部分财务披露的责任(Wallance,1980)。这种假设主要来自:(1)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服务的接受者对审计作用理解上的偏差;(2)产品责任概念的扩展。“保险假设”在美国的一些研究中已经得到了证实,注册会计师的涉诉与公司失败相关,事务所无论大小,因诉讼支付的赔偿比例常常是相同的。

(二)政府规范产生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真正需求

目前严重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不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和资源配置上的缺陷等使得中国上市公司缺乏对高质量的独立审计的需求。但与此相反的是,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却获得了长足进展,究竟是什么因素促进了独立审计的发展呢?我们认为中国目前对独立审计的需求主要来自政策的推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关股票发行与交易的规范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其他报告。如1993年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股票发行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2.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政策和上市规则中都把审计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如2001年的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视为财务状况异常,需实行特别处理(ST)。

3.证监会加强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师变更的披露要求。如在1997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披露中,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年报中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事项作出说明;在1998年度的年报披露中,不仅要求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事项作出说明,而且要求这些公司在年报首页就非标准审计进行风险提示。另外,在1996年,证监会就对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作出规定,如要求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要在相关报刊上予以披露,并说明变更原因。

4.推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如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证监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要求这类公司加强监事会的建设,尤其提出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可直接向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报告情况。

二、政府规范对审计服务供给的影响

中国政府规范对审计服务供给的影响是双重的,在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又造成了审计市场的分割和分散。

(一)政府规范推动了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供应

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是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而恢复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又促进了其快速发展。在短短的20年内,无论是注册会计师事业的规模,还是执业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执业质量的提高,政府规范的作用功不可没。政府采取的旨在提高审计执业质量的措施包括:

1.合并两会,统一市场资源配置。1996年6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正式合并。这次合并的结果是到1996年末,全国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达5.6万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达10万之多,同时,合并使得在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执业资格考试、对外交往等方面得以统一运作。

2.脱钩改制,明晰产权,强化风险意识。到200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完成脱钩改制。从监管部门的结论看,脱钩改制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有明显提高、事务所自律和激励机制日渐形成、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势头日趋强劲、事务所队伍结构趋向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

3.实施从业人员许可证制度,保证质量。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实行证券、期货业务特别许可证制度不仅可以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因为如果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将会被暂停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甚至会被永久取消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如果受到这样的处罚,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而言,几乎意味着其执业生涯的不体面结束。而且已有的处罚也对具有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很大的震撼作用,促使他们谨小慎微、客观公正地执业。可见,这种制度可有效地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4.监管之剑时时高悬。证券市场上不时惊爆审计失败的消息。面对众多的事务所审计失败,政府监管部门一再强调要严厉处罚。这些年来中注协和证监会先后查处了许多会计师事务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9月底,已有25家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事务所遭受28次行政处罚。对无此资格事务所的处罚案例则更多。同时,监管层也认识到频频出现的审计失败与中国的制度背景不无关系。

5.应付竞争,推动合并。随着中国加入WTO,为了应对来自国外事务所的竞争,提高审计质量,中注协和证监会采取提高“门槛”的办法,促进了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重组。

(二)政府规范导致审计市场的分割和分散

1.审计市场的分割。审计市场的分割,有的是政策因素造成的,有的是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造成的。到目前为止,这些市场分割大致包括如下三类:由于挂靠制度形成的市场分割;占山为王、划地为界导致的市场分割;以上市公司为目标的市场分割。

2.审计市场的分散。中国审计市场的分散程度如何,以上市公司审计为例,这种分散性可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参与上市公司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多。如表1所示,从1997—2000年间,每年参与上市公司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呈上升趋势。一是十大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低,如表2所示,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的1993,“十大”的年度审计市场占有率曾经达到61%,但随后开始下降,到1998年达到了30%。直到2000年度,“十大”的市场占有率也仅有33%。

三、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特征:政府规范影响审计服务供求的证据

没有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分割、分散的审计市场与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政府部门不懈的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努力,互相作用,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审计现象。审计意见是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考察审计意见可以进一步了解中国上市公司审计特殊的制度背景。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成本

非标准审计意见是审计服务供求双方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相互谈判的产物。对于可避免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管理者接受审计人员的建议予以调整时,需考虑这些调整对管理者报酬、政府管制、贷款合约和政治成本等的影响。如果拒绝调整而接受时,也需要考虑包括资本市场反映和对管理者报酬的影响。

在中国,这些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对管理者而言,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建议对会计报表予以调整,可能会使公司失去配股资格,也可能使公司领导不能完成计划而导致薪酬或职位上的损失;如果公司管理层接受了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而不予以调整,非标准审计意见也可能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格;同时,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PT、ST规则又对审计意见做出了规定,因接受审计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被特别处理或停牌。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如果坚持自己的立场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就存在被公司解聘的风险;如果向客户妥协签发不正确的审计意见,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着失去客户,失去执业资格,乃至面临终身市场禁入的风险。

(二)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自中国发展证券市场,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已审计财务报告以来,中国上市公司一直维持了很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率。在1993—2000年度间,共有717家上市公司被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占历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总数的14.46%;其中1993—2000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分别为3.83%、4.46%、12.08%、9.81%、12.61%、16.6%、19.61%和16.36%。连续8年维持如此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率是非常罕见的,也是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密切相关的。首先,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与上市公司本身有直接的关系。公司上市时的直通车、改制与剥离、捆绑制度、国有大股东一股独大和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猖獗的关联交易、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和上市后逐年下滑的业绩等。这些因素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类型起着重要的影响。其次是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本身的原因。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风险意识逐步提高,比如说1997—1999年由于脱钩改制受过处罚的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高于未受过处罚的事务所。第三是政策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制定,配股政策和增发政策的制定等。

(三)收购审计意见现象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因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问题相关而长期备受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收买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统计,从1993—2000年间共发生了305次会计师变更事项,其中有6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是发生在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第二年,占总数的23%。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变更会计师方面存在较强的“收买审计意见”倾向。

(四)审计意见与公司财务状况的相关性

国外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来预测公司未来的审计意见,可见他们两者之间是存在某种相关性的(NicholasDopuch,RobertW.Holthausen&RichardW.Leftwich,1987)。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与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中,我们同样发现了这样的关系。表3列示了97、98和99三年间所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的若干财务指标和全部上市公司部分指标的对比。

可以看出:(1)与所有上市公司的指标相比,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指标都远远低于平均水平,说明审计意见难看公司的收益水平总体上不如平均水平;(2)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公司的财务状况之间有很强的一致性,即审计意见越不好,公司的财务状况越差。这种关系在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间表现出完全一致性。

(五)审计意见的事务所分布

由于审计市场的分割及不同的挂靠体制等原因,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应该存在系统性的差别。

1.不同地区事务所之间的比较。从审计意见的地区分布看,审计意见的分布也存在差异。我们根据各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差异,将各地区划分为发达地区、半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1995—1999年间不同地区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是:发达地区占17.89%,半发达地区占12.98%,不发达地区占10.75%。

可以看出,发达地区的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明显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1)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的业务素质高于不发达地区。在同等条件下,这些地区的事务所更有可能发现公司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等要求的情况而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2)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的风险意识高于不发达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最先受到市场经济的洗礼,对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风险有较为清醒的认识。(3)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相对激烈。充分的竞争可以促进事务所的运作更为规范,从而使得这些地区的事务所独立性得以提高。

2.内资所与外资所的比较。一般我们认为国际“五大”的审计质量要高于国内事务所。如果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能代表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高下的话,可以预测国际“五大”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高于国内所。但从表4的结果看,国际“五大”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却低于国内事务所。对此结果可能的解释是两类事务所在客户选择上的差异。国际“五大”的客户通常规模较大且多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其运作相对要规范一些。

审计市场论文例4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做的统计,在1998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期间,注册会计师受处罚的情况为:行政处罚687人,承担民事责任1人,刑事责任22人,在审案件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4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比例具有上升的趋势;会计师事务所受处罚的情况为:行政处罚约1073家,其中321家被暂停执业,95家被吊销许可证,195家被撤销,承担民事责任的28家,行业自律性处罚386家。在这其中,由于上市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不高,尤其是财务会计信息常常存在着误导、虚假和重大遗漏的情况,而使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牵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案例占到相当大的比重。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资任的表现

1.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加

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注册会计师因验资业务纠纷而被推上法庭的事件越来越多,并逐渐蔓延到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一系列注册会计师参与的业务之中。深圳原野公司、北京长城公司和海南中水集团公司三大审计案件发生后,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进人了法律风险急剧膨胀的阶段。之后,由于法院与注册会计师界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上的认识分歧、会计信息质量日益受到重视以及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日趋严格等各种原因,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法律责任压力不断增加。到银广厦事件发生时,不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也陷人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中,并且由此掀起了新一轮的诉讼和稽查风暴。

2.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范不明

为了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国家先后出台了《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比如《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对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数额是违法所得的1-2倍罚款,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则没有具体罚款范围,只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罚款;同一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有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司法》只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不仅规定了对事务所,而且规定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而且,相关法律用语不具体,缺乏操作性。常见的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究竟怎样才算情节严重?怎样才构成犯罪?等等,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

3.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与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

在证券市场中,一个公司从招股到发行、上市以及定期信息披露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聘请多类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为其提供必要且胜任的专业服务。然而目前的情况是,券商、会计师、律师的工作并没有很好的定位,会计师与律师的业务界线原本分别是财务与法律问题,但现在他们却“开拓性”地承接既有财务性又具法律特征的“综合”业务,券商的工作是建立在会计师、律师基础之上还是兼而有之,也并不明确。正是由于对中介机构之间的业务范围和法律责任划分并不确切,且对其彼此间的工作是否以其他方的工作为依据或将作为其他方的工作依据缺乏制度上的说明,致使一旦上市公司捅了“篓子”,中介机构之间就开始互相推卸责任、寻找规避法律责任的空子。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1.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增强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及影响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不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因此,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性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的增大,也会引起相关的审计法律责任的加大。

2.市场运行机制不合理

首先,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畸形,国有股东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经营者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默许上市公司造假,几乎成了一种“理性选择”。其次,制度改革存在舞弊。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是从国有企业转化而来。根本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在短期内摇身一变成为上市公司,为了上市“解困”,只能靠作假账。最后,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弊病。为解决地方上的就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问题,为了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往往极力支持和包庇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这样的环境无疑又加大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3.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性增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已成为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政权利与级别,而更多的是依据原先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逐渐成为了市场经济环境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因此,当被审计单位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情况后,不论是信息使用者还是法官,都倾向于借助法律手段从有支付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身上获得赔偿。

4.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建设不完善

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体制不健全,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事务所都采取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几十万元的注册资本承担的却是涉及几个亿、数十亿数额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的败德成本很低,潜在收益却很高。因此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轻者想方设法“压缩”审计成本,无视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建设,重者则与被审计单位串谋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有限责任制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逃避法律责任的“防火线”。一部行业发展史告诉我们,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无限责任制的组织形式,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构成了审计质量提高的强大压力和保障。另一方面,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的素质不高,不仅缺乏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对新业务、新法规、新制度置若罔闻,没有及时拓展专业知识面以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不强,审计程序应付了事,甚至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这些来源于行业内部的原因成为注册会计师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致命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适用的责任定位与归责原则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与投资者等其他利害关系人没有合同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是基于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主要有无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及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过错推定的法律特征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免除了原告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

目前,大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专业技术性太强,对其行为的过错认定比较困难,且依照一般过错原则设置的举证责任给原告带来了难以完成的证明责任,原告几乎不可能以确凿的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有过错,因此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更适用的是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引申出来的过错推定原则。此外,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还应当区分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其出于故意,且与上市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形成恶意通谋,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轻微的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审计市场论文例5

企业内部市场化是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它围绕提高管理效益和效率,将企业行为由总体转向个体、内部交易由计划转向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由静态转向动态,适应了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需要。管理审计作为管理的延伸,在企业内部市场化条件下,将更多地发挥全面协调、管理控制的积极作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科学的一项重要力量。本文企业内部市场化是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它围绕提高管理效益和效率,将企业行为由总体转向个体、内部交易由计划转向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由静态转向动态,适应了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需要。管理审计作为管理的延伸,在企业内部市场化条件下,将更多地发挥全面协调、管理控制的积极作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科学的一项重要力量。本文介绍的管理审计主要指内向型管理审计,它以服务企业内部审计为其主要职责,是一种适应企业内部市场化发展需要的以内部管理鉴证为主要职责的综合性管理审计。 一、从委托关系看内部市场化条件下管理审计的必要性 委托理论认为,企业是“若干契约的集合体”,委托作为一种契约关系,其基本内容是规定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应采取何种行动,委托人应向人支付何种报酬。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物质利益的不一致以及内部市场与外部条件的不确定性,使契约缺乏完备性,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内部市场化条件下企业及各部门和单位之间同样会出现不同形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是指委托人无法识别人的真实禀赋,条件低劣的潜在人占据了经营者岗位。“道德风险”是指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其它影响组织效率的机会主义行为来满足自我目标。目前,在企业内部市场化条件下由此而引发的问题主要是: (一)随着内部市场化的推进,企业管理层次减少,在分权化的驱使下原事业部制转向内部的公司制。此时,一部分人(如各部门和单位的经营者)利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向委托人(如上级公司或企业)隐瞒事实。包括向委托人隐瞒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环境等有关信息,以谋求委托人的较低期望值,减少经营压力,为以后谋取私利创造条件;向委托人隐瞒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以骗取委托人的任命;尽可能争取得到较多的低价资源,得到各种优惠等。 (二)随着分权化趋势的推进,以往强经营者,弱所有者的现象可能会在企业内部蔓延。各分权层次上的经营者以各种方式损害企业整体的利益,包括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经营损失(或增加经营收入),增加不必要的费用以谋取私利,如购买不必要的奢侈品供自己享用等;编造种种理由推卸责任,运用各种不正当手段减少上级人可能给予的惩罚;在各级分、子公司中盲目贷款,增加企业的融资风险等。 (三)随着内部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各下属公司作为利润中心实行“自主式”管理,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由于“鞭长莫及”,一些人(下属公司)利用产权流动重组等手段,一方面从事次优化行为,另一方面借用各种名目,将国有资产转化为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一些人通过办大集体企业与非国有经济联营,逐渐把国有资产转变为非国有资产。 (四)在内部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规模的扩大,使组织结构“横幅变宽”,即扁平化趋势增强。原企业内部横向 企业内部市场化是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它围绕提高管理效益和效率,将企业行为由总体转向个体、内部交易由计划转向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由静态转向动态,适应了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需要。管理审计作为管理的延伸,在企业内部市场化条件下,将更多地发挥全面协调、管理控制的积极作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科学的一项重要力量。本文组织结构间的协作关系转为内部的市场交易关系,企业内部相互间的管理难度加大。从委托角度看,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博弈现象发生了,即由于人理性与委托人理性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为了均衡利益、解决矛盾,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相互博弈来寻找均衡。进一步讲,内部市场化条件下的企业监管机制的有效程度取决于四个因素:各种舞弊行为(包括次优化行为)对有关公司或人员带来的好处,内部市场化机制对这些部门与人员作弊行为的处罚,企业内部监管部门的能力,以及监管责任等。内部市场机制对作弊行为反映愈强烈,监管部门的能力愈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愈大,有关公司、部门或人员作弊的动机愈小,就愈有可能客观、全面地履行受托责任。反之,如果企业漠视

审计市场论文例6

会计界的人士将过去的2000年称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年”,全国原有的68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在短短的一年之内缩减成了4631家,而具有证券业中介服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从105家锐减成76家。

这股合并潮的源头是1998年年底中国会计师行业施行的一次“大手术”。从1998年开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着手对整个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

以北京市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会和京都联合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标志,拉开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式揭开了实质性合并、重组的序幕。到今年4月底为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数达到152起。

而在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中遴选出来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是得风气之先,有的是强强联合,有的是跨地区合并。在200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排名中,位于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一半是合并后的事务所。与此同时,跨地区的合并也非常多。如天健信德与宁波永德合并建立了深圳天健信德,云南同舟、贵州黔元和河南华为合并为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业界人士分析,之所以掀起这股合并潮流,一方面与事务所自身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的需求有关,一方面也是适应政策法规的要求。

当前,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处于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态,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会计服务市场必将逐步开放,具有先进会计服务经验、雄厚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本的国际知名会计公司将不断涌入,日前,有关部门已批准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

在这种日益严峻的执业环境下,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有走合纵、连横之路,增强自身的实力,才能够与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较量。因此,不少事务所虽然在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中已经出类拔萃,但仍不满足于现状,不仅寻求与本地优势事务所的强强联合,而且还把合作范围伸向了世界知名的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今年2月,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与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宣布正式合并。而立信与长江继去年6月全面合并后,又加入世界排名第8位的浩华集团,成为其国际成员所。

“壳”资源走俏在客观上,有关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有关法定审计业务的条件做出的严格规定,也迫使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走向合并之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至少要具有20名取得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注册会计师,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有限责任事务所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这些资质要求直接促成事务所实行合并,以便达到规定的标准。会计师执业界涌动的合并潮,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降低了总体的经营成本,无论对业界,还是对其服务的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良好的趋势。但其中却也不免泥沙混入。尤其是自1996年实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制度以来,除了1998年新批准了5家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没有再向其它事务所颁发过许可证。于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许可证”成了会计师业界稀缺的“壳”资源。一些财大气粗,又苦无证券从业派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向一些或因受到处罚而名声扫地,或因人力、财力不足而数年未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事务所买壳执业。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的行情是一个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壳”价值几十万元。

审计市场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11-12)-0008-02

审计师变更是证券审计市场中的一项重大事件,同时也是国际会计学界所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审计师变更是一种途径和手段,一些财务状况不好的公司可能会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粉饰,而审计师的不合作行为可能会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发生。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这一行为进行研究。面对这么多的审计师变更事件的发生,证券市场是否做出了及时反应?这种反应又是否是适当的?这种反应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对于我们研究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否健康、有序、有效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任何一项实证研究得以进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本文尝试从冲突、有效市场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三个方面对审计师变更的市场反应这一研究的的理论可行性进行分析。

首先,理论认为,因为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会通过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人的经营成果进行监督与评价。而由于委托人和人受各自利益的驱动,会存在冲突,独立审计被认为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机制。上市公司的冲突越激烈,越存在更大的动机去降低成本,对独立审计的依赖性,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也越强。而如果原来的审计师不能够使得公司的冲突得以解决,那么公司就存在更换审计师的动机。而我们一般认为,不同的事务所会提供不同质量的审计服务,如规模大的事务所可能审计质量更高,因此市场有可能对于不同规模事务所之间的变更做出反应。

一、冲突

现代企业由于规模的增大以及分工的细化,往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的股东由于不能时刻参与并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委托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这种行为就使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Jensen和 Meckling(1976)认为,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同,并且对人的行为无法直接观察或者观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这样人就会存在机会主义动机。人可以选择在职消费等方式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需要对对人的工作业绩进行监督与考核,委托人由于受时间、地点及专业知识的限制,监督人的能力有限,因此他们倾向于寻找具有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的独立第三人对委托人实施监督,而人也出于对其业绩的证明,进而对其报酬的保证也会要求独立的第三人对其进行审计与监督,这个独立的第三人就是审计师。成本分为监督成本、保证人的保证成本和剩余损失。独立审计就是解决冲突的外部约束机制,外部审计的监督成本也是成本的一部分。

基于委托理论,监督机制中的独立审计会带来双重的委托关系。首先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这是首要的委托关系;其次是投资者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关系,即次要的委托关系。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是投资者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关系产生的基础。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都由经营者全权负责,所有者只是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所有者受诸多条件的限制,不能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随时随地进行监督,因此经营者有可能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采用隐瞒、粉饰等手段欺骗投资者为自己谋福利,因此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即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在委托理论下,审计师受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进行审计,使公司的信息透明化,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因此可以说,上市公司的冲突越激烈,越存在更大的动机去降低成本,对独立审计的依赖性,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也越强。因此,成本越高的公司越会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而以往的研究及经验表明,事务所的规模及声誉不同,其所提供的审计质量也会存在不同。

因为市场的一些缺陷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以及委托人和人之间力量的博弈,委托关系会发生变异。这种变异会影响到包括审计师的选择、审计的定价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并最终影响审计功能的正常发挥。

根据前面的分析,审计师变更主要分为自愿变更与强制性变更。自愿变更的原因在于购买审计意见、公司财务困境、公司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或者公司管理层的变更等,这些原因都在于公司内部冲突需要通过外部审计来解决。如果原来的审计师不能够使得公司的冲突得以解决,那么公司就存在更换审计师的动机。

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市场上所有的信息都会以价格的变动的形式来反应。审计师变更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事件,当获得有效的披露后,有效市场的投资者会依此作出及时地、相应地反应,即股价会有所变动。

二、有效市场理论

在证券市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拥有信息的一方,如上市公司处于信息的优势一方,而不掌握信息的另一方,如投资者及证券监管部门处于信息的劣势。信息优势一方试图通过一种途径传播对其有利的消息,同时掩饰对其不利的消息。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试图通过各种种途径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并依据获得的信息作出自己的投资或管理决策。

正因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才使会计、审计的存在成为可能。证券市场中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试图寻找一种图径,通过这种途径,可以有效地获取信息,而会计师事务所正是由于其专业性而被投资者和证券监管部门所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所做出的报告,信息劣势一方可能依此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证券监管部门也可以更好地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上市公司本身也有传递信息的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可以对市场传达公司财务状况的好的消息。而一公司发生的审计师变更往往将公司的内部信息传递给市场,市场众多的投资者根据所获得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有效市场理论设想证券市场中所有的信息都会获得有效的传递,而信息使用者都会依此做出自己的适当的反应,因此价格总是能适当地反应一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中有序前进。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上市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时,有可能考虑选择什么样的事务所即是向市场传递什么样的信号,如上市公司需向投资者传递其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增强投资者信心时,会选择规模大的事务所,因为大所通常代表着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事务所以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的重大公告为信号向委托人传递上市公司的信息,委托人依据获得的信息进行理性分析,最终完成自己的投资决策,并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

三、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斯宾塞提出。Spence(1973)进行了有关劳动力市场的研究,他指出劳动力市场上由于雇主对于雇工的经验、能力等并不了解,因此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而受教育程度可作为一种信号传递给雇主,因为受教育程度是可以了解和掌握的。因此,在雇佣者决定是否聘用一名雇工时,应当,也很可能采用受教育水平这一指标作为对应聘者的考核标准,从而做出决定。可以说受教育水平成为应聘者工作能力的可靠信号。与之相似,管理当局接受审计的愿望并由其担保,正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重要信号即其报告真实、可靠。因此可以说,独立审计需求也是出于信号传递的需要。

在审计市场中,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相关部门作为信息的需求者,他们就是审计的委托人。他们与被审计人,即上市公司以及审计人即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委托人由于对公司信息的不了解,或由于知识结构与时间的限制,不能对企业的各项信息有足够的掌握,为此他们聘请具有专门技术与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审计。事务所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情况进行合规性与正确性的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敦促被审计单位对其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事务所以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的重大公告即信号向委托人传递上市公司的信息,委托人依据获得的信息进行理性分析,最终完成自己的投资决策,并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在审计市场中,事务所的选择由上市公司来完成。上市公司依据事务所的相关特征来决定是否与事务所进行合作,这其中上市公司考虑的有:事务所的规模、事务所的行业专长、地域特征、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能力等。上市公司出于不同的目的,有可能选择不相同的事务所。如上市公司需向投资者传递其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增强投资者信心时,上市公司会选择规模大的事务所;如上市公司出于公司经费的考虑有可能会选择一些小所,因为规模大、信誉好的事务所意味着高额的审计收费。经过多方面分析后,上市公司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事务所,与之签定委托与关系。但之后上市公司评价审计师的审计结果是依据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实中,在通常情况下,审计师会出具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审计报告,以此来获取以后年度的审计工作。但随着近年来审计诉讼的不断增加,事务所承担的审计风险越来越大,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事务所,或不愿承担高风险的事务所,会对上市公司意见购买行为说“不”,这就导致了审计师的辞聘或上市公司的解聘。上市公司只能通过更换审计师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于审计师变更市场反应的研究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的。首先,冲突是导致审计师更换行为发生的前提。而市场是否有效则是研究审计师变更市场反应的最终意义,即通过审计师更换这一信息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来判定市场是否有效。信号传递理论,即公司通过审计师更换这一行为向投资者传递一定的信息,则使审计师变更的市场反应这一研究的实现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Smith D.B.An investigation of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regulation of auditor change disclosures:The case of accounting series release.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8,3:134-145.

[2]李爽,吴溪.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与现状分析[J].审计研究,2001,3:29-33.

审计市场论文例8

 

1 引言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审计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决定审计职能的发挥。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业务的优劣程度。目前,国内外很多学者对审计质量展开研究,这些研究不可避免的都会涉及审计质量的量化问题。基于目前审计质量众多、分散的量化方式,本文对我国已有文献的量化方式进行分类汇总,最后得出结论和启示。 

 

2 文献回顾 

 

2.1 以盈余管理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 

董普等(2007)认为会计盈余是审计质量的有效替代变量。审计限制盈余管理的作用是随审计质量的变动而变动,审计质量高低具体反映在已审财务信息中盈余管理的程度上。由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制度安排,大多数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配股和扭亏时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审计发挥的作用更多与所限制的盈余管理空间联系在一起,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得更为明显。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既能反映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即发表被审计客户某一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又体现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即报告该违约行为的概率)。他们认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相对其他模型来说,截面jones模型能够较好地揭示公司的盈余管理。夏立军(2003)在对多个盈余管理计量模型及其调整模型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使用效果进行实证检验后,提出了相同观点。刘力、马贤明(2008)也采用截面jones模型估计出的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考察审计委员会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审计委员会能够显著的提高审计质量。 

罗党论、黄肠杨(2007)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的情况下,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高低衡量审计质量的优劣,发现随着事务所任期的增加,审计师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力减弱了,审计质量下降。而陈信元、夏立军(2006)、刘启亮(2006)以经调整后的截面jones模型估计出的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后,审计任期与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呈正u型关系,当审计任期小于一定年份时,审计任期的增加对审计质量具有正面影响,而当审计任期超过一定年份时,审计任期的增加对审计质量具有负面影响。 

 

2.2 以审计意见作为替代指标衡量审计质量 

刘勤、颜志元(2006)运用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过程中暴露出的失当会计估计数据,观察注册会计师对失当会计估计的监督作用。通过观察在会计估计变更当年和前一年,注册会计师是否发现了这些失当行为并通过审计报告揭示出来衡量审计质量。他们认为以审计意见是否对这些失当会计估计行为作出反应来代表独立审计质量在逻辑上是适当的。王霞、张为国(2005)以发生财务重述的样本来检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质量,发现对于财务重述公司之前年度蓄意错报的行为,注册会计师有所察觉并反映在审计意见中。刘明辉等(2003)以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频率作为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采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某年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当年所有审计意见的比率作为审计质量指标,表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与审计市场集中度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函数关系,并证明平均来说当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按客户数)达到7.4%时,其审计质量达到最高。

2.3 以审计收费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 

宋衍蘅、殷德全(2005)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以后审计收费变化的角度,来考察继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质量问题。他们发现,继任注册会计师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审计收费确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盈余管理动机强烈的公司,继任注册会计师倾向于以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来衡量审计风险,并为此要求了较高的回报;对于财务状况恶化的公司,继任注册会计师则会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降低审计收费。因而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以后审计收费的变化形式将会影响继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2.4 以资本市场的反应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 

王咏梅、王鹏(2006)采用代表市场认同度的erc(超额累积收益率与意外收益率之比)和事件研究法,根据每年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前后一段时间内市场的反应研究a股市场对“四大”和“非四大”的审计质量认同度。当市场对某一类型事务所的信息更加认同时,市场就会体现出意外收益率,表现为超额累积收益率(car)的波动,如果市场越相信这个意外收益率,则超额累积收益率波动就越大,erc就越高。他们发现:“四大”与“非四大”审计质量市场认同度确实存在差异,市场更认同“四大”的审计质量,并且表现出认同的一致性。而且这种市场认同度差异受不同时问段会计制度和市场格局变化因素的影响。 

 

2.5 以事务所规模和声誉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 

伍利娜、束晓晖(2006)认为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质量较高,经研究发现,更换审计师的时机直接影响到年报及时性和审计质量,仓促更换审计师会使得年报的及时性和审计质量较差。陈海明、李东(2004)、蔡春等(2005),王艳艳、陈汉文(2006)也采用事务所规模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结果。李连军、薛云奎(2007)认为由于证券市场上的利益相关备方无从直接识别审计报告的质量,因而审计市场便具有了“柠檬市场”的特征。当交易双方处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时,声誉作为一种信号传递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应用信号传递理论,发现国际合作所、国内大、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在审计收费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即存在审计师声誉溢价现象。说明审计师声誉作为审计质量的显示信号,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同。 

 

审计市场论文例9

一、引言

2012年沪深两市出台了新的退市规定,在新增的8项退市条件中,将非标审计意见的纳入无疑是一大亮点。审计意见,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第三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鉴证,越来越为投资者所重视,并会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而审计意见对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即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一直是审计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如果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即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的经济后果,那么各方的压力和诉求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审计意见行为便是一项重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术界围绕上述两个关键问题展开了系统的实证研究,研究结论为资本市场审计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独立审计制度和审计市场等各项基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审计意见的相关实证研究也未取得较为一致的结论。为此,本文在借鉴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行为“后果――动因”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与评述,以期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可资参考的理论指引与研究范式。

二、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

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的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能否为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后果是我们在研究审计意见行为时所首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的主要关注点。若审计意见能够向市场传递私有信息,从而改变报表使用者关于公司未来现金流入的数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预期,利益相关者将依据新的预期展开相应的行动,如在资本市场上买入或卖出证券、停止或增加对客户的贷款、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等。

相关学者主要从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就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而言,根据划分审计意见类型的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即外在形式和内在实质内容,我们可以将有关市场反应的相关研究分为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接下来,我们将从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与融资约束这三个方面对审计意见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相关文献进行论述。

(一)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是指审计报告的对公司年报的信息质量所做的评价,一旦被出具非标意见,说明企业未能满足年度财务报告合法性、公允性、一致性的要求,其所公布的盈利数字纵的可能性比其他企业大,未来的现金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大,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高,投资者对此作出相应反应,直观表现为股价的下跌和交易量的变化,一般用股价变化作为市场反应的量化指标.

国外观点有:Choi和Jeter(1992)认为保留审计意见降低了股票价格的盈余反应系数。Dodd(1984)和Elliott(1982)通过比较标准公司与非标公司之间的市值差异,表明市场对非标意见表现出弱的负反应。Melumad N.D和Amir Ziv(1997)对非标意见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运用M―Z模型描述了非标意见、被审计公司管理当局报告选择行为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Ameen,Elsie C,Chan,Kam,Guffey,Daryl M(1994)通过对保留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进行研究,发现在信息公布之前会有负的市场反应,而对于信息公布后,没有显著的市场反应。

国内观点有:廖义刚(2012)提出了基于“后果―动因”的研究框架。赵静(2002)发现我国股票市场对2001年年报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保留意见没有显著的负反应。但是,恽碧琰和阚京华(2008)认为证券市场对注册会计师以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代替更为严厉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行为有所识别,对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较为反感。陈梅花(2003)认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并不充分,审计意见对股票投资者的影响不明显。郭志勇和陈龙春(2008)认为我国证券市场能够识别按实质性内容分类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非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但不能识别按外在形式分类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之间的差异。肖序,周志方(2006)认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与股价超额收益增量呈负的弱价值相关性,而且2003年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价值相关性和决策有效性提升作用明显。

(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GoingConcernOpinion),是指被审计单位由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从而出具的一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等意见类型。国内外研究观点主要为:Taffler、Chen(1996年)和吴佳(2011年)他们认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一定信息含量,会减少股票市场对公司后续提出破产申请行为的反应程度;Firth(1978年)、Ball(1979年)、Dopuch(1987年)、Mutchler(1985年)、张晓岚和宋敏(2007年)他们也认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市场能够区分不同类型的非标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表现出显著的负反应,同时市场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负反应程度显著大于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黄秋敏和张天西(2009年)也认为市场对首次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负面反应,市场对无法表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面反应均显著高于对强调无保留和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反应。但是有些对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Elliott(1982年)认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事项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难以严格区分,以及财务报告信息的干扰等原因,尽管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为负向,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本身具有信息含量;邵瑞庆、崔丽娟(2006年)和焦烨妍(2005年)他们认为由于审计报告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缺乏实质判断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并不明显。综上可知,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是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的,对市场产生显著的负向反应,同时市场对无法表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面反应显著高于对强调无保留和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反应。

(三)审计意见与融资约束

审计意见对贷款融资的影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没有统一的观点,这里存在着信号传递理论与披露制约理论之间的论争。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信号显示效应,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能够作为一种可信的承诺,向商业银行传递信号,增强其财务报表的可信性,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披露制约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披露制约效应,被审企业为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可能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信息,这样反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通过对银行业的调查发现,对于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银行对其授予的“最高贷款额”显著大于被出具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类保留意见的公司;同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所得到的银行贷款利率将更低(Firth,1978;张纯和吕伟,2007)。而对于首次发行股票融资的公司而言,好的审计意见将向市场发出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的信号,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提高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使融资约束问题得到改善(Seipel 和Tunnel,2000;Copley 和Douthett,2002)。获得银行贷款方面,获得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以及提供较少的担保费用比例(高雷,戴勇和张杰,2010)。在贷款利率方面,银行的货款利率无论长期还是短期都与借款企业的审计意见有关(胡奕明和唐松莲,2007)。

这些证据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可以引导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这些结果之间的不一致也表明了环境差异的潜在影响(朱凯和陈信元,2009)。

除上述研究之外,寻找多个有效变量以预测公司可能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检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的延伸研究。若能找到恰当的变量能够准确地预测审计师将出具的意见类型,就说明审计意见不具有增量信息,反之则说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Mutchler发现,多元判别模型能较准确地预测审计师是否出具GCO。Dopuch等将市场变量引入审计意见预测模型后,模型预测GCO的精确率高达66.7%至88.9%,而预测诉讼导致的保留意见的精确度为12.8%至40.4%。上述研究均表明,审计意见尤其是GCO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预测的,这对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提出了挑战。

三、未来发展与展望

长期以来,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及其出具行为一直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对这一领域的系统考察不仅有助于理论界深化对审计意见行为机理的认识,还将有助于改进审计实务。基于此,本文依据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的“后果――动因”分析框架,从审计意见类型的不同分类标准、对融资决策的影响等视角分析了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进而分别客户、审计师特征以及法律层面分析了影响审计意见出具行为的动因,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回顾了国内外审计意见领域已有的实证研究文献,以期为我国审计意见领域的实证研究提供一定程度的方向指引。

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未来国内审计意见领域的实证研究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在研究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时,由于财务报表与审计意见是同时的,因此需要有效地分离财务报告信息和审计意见信息,例如当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已经披露了持续经营不确定事项的情况下,GCO是否还具有增量的信息含量就是一个值得质疑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的问题。因此,应特别关注检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的延伸研究,即,寻找多个有效变量以预测公司可能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若能找到恰当的变量能够准确地预测审计师将出具的意见类型,就说明审计意见不具有增量信息,反之则说明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

第二,如何解决样本选择标准所可能导致的外部效度不足问题。如研究GCO的影响因素时,早期文献通常采用配对法选择样本,但由于配对法在方法论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近期研究多选择财务困境公司进行大样本检验,但财务困境公司选择标准的差异又将影响研究效度。

第三,不少研究检验了盈余管理程度、财务指标及公司风险与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的关系,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但依据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实践活动,非标意见的出具除了缘于一些强调事项外,主要应当是报表存在违反公认会计原则的事项,而盈余管理程度、财务指标及公司风险程度均与是否违反公认会计原则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便依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原则在风险评估阶段识别出了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也需要在后续风险应对活动中进一步验证是否真正存在重大错报漏报,进而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因此直接检验盈余管理程度、财务指标及公司风险与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并不充分。后续研究应该在客观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和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并结合我国制度背景,努力改进研究方法,以保证研究的可行性、适用性和普遍性。(作者单位: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Ball R,Kothari S.Security returns around earnings announcement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1(66):718-738.

[2]Firth M.Qualified audit reports:their impact on investment decision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78(3):642-650.

[3]LoriM.Holder-Webeand,Michael SWilkins.The Incremental Information Content of SASNo59 Going-Concern Opinion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1,38(1):209-219.

[4]Mutchler FJ.A 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the Auditors' Going-Concern Opinion Decision[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85(3):668-682.

[5]Mutchler FJ.Empirical Evidence Regarding the Auditors' Going-Concern Opinion Decision[J].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1986(3):148-163.

[6]唐雪松,林卫春.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财经科学,2000.6:130-133

[7]李树华.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上海三联书店,2000:9-157

[8]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3.2:28-36

[9]宋常,恽碧琰.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J].审计研究,2005(01)32:40

[10]肖序,周志方.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及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2001―2004年的经验证据[J].经济理论与实践,2006(03)1:8

[11]侯国民,悍碧攻,宋常.上市公司连续披露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J].审计研究,2007(04)48:58

审计市场论文例10

那么,对于审计行业来说,这一冲突在是否也存在呢?在审计行业,较低程度的资产专用性、大小事务所之间的产品异质、以及审计与非审计服务联合提生的合约范围经济,使得大型事务所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刘明辉、徐正刚,2005)。事实上,自从ZeffandFossum(1967)开拓性地对审计市场结构展开研究以来,已有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审计行业具有规模效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特点。问题的提出在于想知道:审计行业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否一定会带来有别于完全竞争的结果?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理论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认为,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将导致非最优定价;与之相对应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则认为,完全竞争的结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也可能存在,条件是市场进出自由。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从理论角度廓清审计行业实际有效的市场结构,确认市场竞争模式,并探讨为维持市场结构和竞争的有效性是否需要进行管制以及如何管制。本文的以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节对SCP范式是否适用于审计行业展开分析;第三节引入可竞争市场理论,通过考察审计市场的进入退出,探究审计市场上的垄断结构是否会损害竞争进而降低效率;第四节总结全文的结论并通过一个简短的讨论给出监管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SCP范式不适用于审计行业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行为-绩效”即SCP分析框架是由哈佛大学的经济学者提出来的。他们通过实证的截面分析方法推导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的一种单向因果联系: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后者决定市场绩效的好坏。具体来说,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操纵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从而阻碍技术进步,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需要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的发展,保持市场适度竞争。

那么,审计行业是否存在这样的逻辑联系呢?如前文所述,该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对规模经济的追求促使行业市场份额日趋集中于少数大型事务所,成熟审计市场上呈现出的也一直是一种寡头垄断的状态。这样,根据SCP范式,便会自然而然地出规模效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审计行业无效的结论,并据此认为有必要对审计行业进行管制,对大型事务所进行拆分。但事实上,即便在反垄断法实施最为严厉的美国,政府也没有对审计市场进行过反托拉斯式的干预。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不禁使我们对SCP范式在审计行业的适用性产生怀疑。下面我们将对垄断性市场结构下,大型事务所可能动用其市场势力的两类定价行为及其市场后果①进行具体分析,试图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一)垄断条件下的低定价与破坏性竞争

SCP范式认为,规模效益递增可能会导致破坏性竞争。规模经济的作用使得大企业更容易在行业内生存,和其他企业或潜在竞争者相比,也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扩张生产能力。谋求更大市场份额的竞争将产生一种迫使价格下降的压力,这种压力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但当价格降至平均生产成本以下时,对现存企业而言就是破坏性的了。由于小规模企业处于成本劣势,大企业也就可以通过压低价格来驱逐小规模企业,竞争的结果将导致其亏损、破产或被其他企业兼并。

上述逻辑推论的背后存在着一条基本假定,即行业存在相对于正常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成本弱增性。具体而言,它又可以分解为两方面的市场条件:第一,行业拥有过剩的固定资本;第二,产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大大高于可变成本。但是,对于审计行业来说,这一假定并不存在。首先,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是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该业务在上下半年之间存在剧烈的需求波动,为保持能满足高峰需求的能力,事务所在每年的下半年生产能力是相对过剩的。但问题在于审计产品无法储存,下半年过剩的生产能力无法用来继续生产审计产品,只能向管理咨询、税务筹划等非审计服务领域进行转移。其次,我们假定大型事务所的场地、设备等固定资本在整个年度里都是过剩的,这就意味着边际成本只是附加的人力成本,但后者却又恰恰是审计服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固定成本在审计服务总成本构成中占有的比重不大,使得单纯依靠增加审计服务供给量并不能有效地摊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型事务所的成本优势有限,不存在孳生破坏性竞争的土壤。

观察到的现实也表明,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破坏性竞争在审计行业并没有出现过。按照SCP范式的推论,如果存在破坏性竞争,那么竞争的结果理应使得中小型事务所难以生存,目前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已有研究发现大型事务所在受管制行业的审计定价较低(Simiunic,1980;Palmrose,1986a;Turpin,1990;Pearsonetal.,1994),却无法证明其定价低于成本。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把一个客户看作一个市场,事务所首次承接审计业务时的“低价揽客”(Lowballing)比较接近破坏性竞争的定义。但“低价揽客”的真正原因在于客户和事务所在首次审计业务中都需要承担一个“启动成本”,从而意味着双方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被“锁定”。因此,作为事务所预期获取未来竞争优势以及未来“准租”的理性的竞争性反应,大小事务所均有可能“低价揽客”,它也并非是垄断大所凭借成本优势采取的策略。

事实上,由于审计服务“信任品”的特征使得审计市场类似于一个“二手车”市场,客户很难从市场上获取审计质量的信息。根据克莱因、莱福勒(1981)和夏皮罗(1983)的质量酬金模型,支付溢价成为客户确保审计产品质量的手段之一;溢价的存在又为事务所提供高品质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刺激。这样一来,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价格成为判断审计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线索。基于这一考虑,大型事务所也很少会降低价格,进行破坏性竞争。

(二)垄断条件下的高定价、社会福利净损失与消费者剩余剥夺

垄断条件下的高定价可以产生两方面的影响:第一,由于垄断限产形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第二,由于垄断高价使得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剩余的转化。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控制价格的能力是企业是否拥有市场势力的主要表现,而控制价格的关键在于控制产量及其市场供给量,人为制造短缺。照此逻辑,审计行业的市场集中将使得拥有市场势力的大型事务所,以提高审计收费为出发点,减少审计服务供给,导致市场上的供给量低于竞争性市场的均衡供给量,同时剥夺消费者剩余。

上述推论是否可行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控制审计服务供给量的能力。众所周知,审计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根据服务业的定义,它是一种有形或者智力活动,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即满足需求而不需要有形商品的间接渠道(Kulhavy,1974)。服务不能与提供者相分离,不能储存,服务具有非物质的特性,且由提供者和用户共同生产和消费(deBandt,1996)。审计服务产品不可储存的特性使得事务所无法通过调节库存以及市场供给量来控制价格,而限量减产又是以单位审计服务成本迅速提升为代价的。此外,考虑到各国普遍实行的法定审计要求,审计服务的需求弹性很小,单个事务所限制产量也只会给其他事务所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审计市场被少数大型事务所垄断,市场上的审计服务供给量也不会少于竞争性市场的供给量,不会产生社会福利净损失。

虽然不能通过限制产量抬高审计服务价格,大型事务所还是在审计市场上维持着显著高于一般事务所的定价。对澳大利亚(Francis,1984)、新西兰(Firth,1985)、英国(chanetal.,1993)、香港(Gul,1999)、新加坡(Simon,1992)和美国(Palmrose,1986)等审计市场的研究均证明了这一点。问题在于,大型事务所的高定价是出于客户自愿,还是其动用市场势力的结果。如果是前者,也就不存在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Moizer(1997)关于事务所声誉与审计质量溢价的文献回顾表明,在一个竞争性的审计市场中,不同事务所之间的审计服务定价差异代表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回报。此外,大所较多地采用结构性审计程序而较少需要客户的配合与协作,减少了对客户正常工作的干扰,可能也是客户乐于支付较高审计费用的原因之一(李树华,2000)。从事务所的角度来看,针对单个客户的一级价格投标模型显示,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审计报价将会不断地逼近审计成本。投标的事务所之间也很难达成事前合谋的协定,因为在投标过程中,某一成员违反合谋协定,其他成员对此背叛并没有报复的机会(李眺,2003)。因此,大型事务所虽然能够获得一定的收费溢价,也必须象竞争者一样的行事。为了赢得客户,事务所必须致力于降低审计成本,并与客户分享成本的降低。从长期来看,审计收费呈现出的应该是不断下降的趋势。一级价格投标模型对现实的审计市场竞争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其推论也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结论的支持。一项针对“六大”(目前已合并为“四大”)劳动生产率的实证调查表明,其审计服务在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方面是有效率的(SchellemanandMaijoor,2000)。已有研究也发现,在1980-1997年间,“六大”的审计收费从长期趋势上来看不断下降(MenonandWilliams,2001)。由此可见,即便审计产品异质,且客户往往根据事务所声誉(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溢价水平)来辨别产品质量,审计市场上仍然存在激烈的价格竞争。大型事务所相对较高的审计定价是因为它可以给客户带来额外的效用,而并非是动用市场势力的结果,因此也不会导致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

总之,前文的分析显示,审计行业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事务所动用市场势力的能力与市场绩效之间不存在如SCP范式所描述的稳定的逻辑联系。因此,该范式并不使适用于审计行业。事实上,只要某一行业以规模效益递增为特征,都会得到与哈佛学派SCP分析框架相悖的结论。对于企业规模是否一定与其市场势力正相关,市场集中是否一定能证明存在行业垄断力量和经济上的低绩效等问题,SCP范式均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理论解释。因此,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该范式便遭到了芝加哥学派的猛烈抨击。我们也有必要寻求其他模式来解释规模效益递增和非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审计市场。

三、可竞争市场理论和审计市场进入退出分析

可竞争市场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帕恩查和韦利格等人在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良好的市场绩效,在传统哈佛学派的理想市场结构以外仍然可以实现,而无需众多竞争企业的存在。它可以是寡头市场,甚至是独家垄断市场,但只要保持市场进出的完全自由,潜在竞争的压力就会迫使任何市场结构条件下的企业采取竞争行为。在这样的条件下,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可以和效率并存。由于潜在竞争起到了与完全竞争市场上有效竞争同样的惩戒作用,这种理论得到了一个与SCP范式完全相反的结论。

可竞争市场理论在分析进入退出的时候,“沉没成本”是一个核心概念,是指企业进入市场所投入的、退出市场时不能收回的那部分投资。对于潜在竞争者来说,一旦发现进入不利而要退出,沉没成本就构成它进入的成本;沉没成本越大,退出损失的风险就越大,因此形成了真正的进入障碍。另一方面,对于在位企业来说,由于该项成本在退出时无法收回,企业所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增加市场份额以使其增效;因此,沉没成本也成为在位企业可以加以利用的一项战略武器,甚至会因此成为破坏性竞争的发动者。不难看出,沉没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在位企业对潜在竞争者的阻止力,以及可竞争市场模式作为分析某一行业竞争工具的恰当程度。

那么,审计行业的沉没成本情况又如何呢?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各项资产投资可回收性的分析来对其沉没成本情况进行大致了解。一般来说,一项资产的可回收性和其专用性程度相关。专用性程度越高的资产越难收回;反之,通用性的资产在退出市场时则比较容易转换用途或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按照威廉姆森(2001)的归纳,资产专用性可以分为6种: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人力资产专用性、专项资产、品牌资本与临时专用性。就审计行业来说,场地和物质资产几乎不存在专用性,临时专用性的资产在一段时间过后也可以转换为通用型的。由于存在有效的流通市场或可以轻易的转换用途,上述资产对应的成本是可以收回的,不会沉没。事务所在从传统的审计领域向非审计服务领域进行业务转移时,由于上述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一站式购物”的便利、以及联合服务条款中产生的合约范围经济,品牌可以在业务转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只要事务所不是因为声誉受损而退出审计行业,品牌投资也并非不可收回。人力资产的专用性程度与专项资产的多寡因事务所的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别。小型事务所一般很少在这些方面进行投资。因此,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和专项资产一般只存在于大型事务所中,主要是指事务所针对目标产业中的客户特征,投资形成的一套产业特有知识和行业专家才能,以及创造出的针对特定产业的结构性程序。专项资产还包括审计技术改进方面的投资、专门用于审计业务的计算机软件与数据库、连接各地分支机构的计算机工作站等,这也是小型事务所很少涉及的。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将审计市场看作了一个整体,分析表明该行业整体沉没成本水平不高。但如果我们将视野集中在某些局部市场,则可能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例如,在大型事务所进行专业化水平投资的行业,存在沉没水平较高的人力资产和专项资产;如果把一个客户看作一个市场,事务所首次承接业务时的“学习成本”也是无法收回的。问题是,即便在位事务所通过不可逆转投资享有低成本的优势,事务所变更为何仍然频频发生?有关事务所变更的研究表明:

(1)对于大企业而言,企业合并、管理当局变动,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BurtonandRoberts,1967)。企业合并时,现任事务所分支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可能不再符合客户需要;管理当局变动时,与现任事务所也需要重新沟通,这都可能导致事务所变更。

(2)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审计收费高低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BedingfieldandLoeb,1974)。原因在于中小规模企业业务相对简单、成本也较低,因而不存在对审计服务的特殊要求。

(3)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而言,财务报表列报方面的分歧、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预期,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SchwartzandMenon,1985)。由此可见,在审计市场上,这些因素的影响远比沉没成本的影响要大。也就是说,单纯的沉没成本并不能够有效阻止其他事务所的进入。

综上可知,审计行业整体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意味着该行业的沉没成本较小,从而表明可竞争市场模式较为适合分析审计市场的运行。在这样一个市场上,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威胁”迫使在位的大型事务所很难动用其市场势力,传统的有效结构和完全竞争本身不再重要。规模经济效应与自由竞争活力在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下达成融合,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也因此成为现实有效的审计市场结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研究的基本收获之一,是使我们认识到审计行业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并不必然导致垄断性的结果。在审计市场可竞争的垄断均衡中,事务所将在潜在竞争者的约束下达成规模经济效应和自由竞争活力的融合,实现社会福利(包括事务所和审计服务的消费者)最大化。本文的分析还进一步表明,在可竞争的审计市场上,自由放任要比反托拉斯手段的主动管制更能维护公众利益。大型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在传统观点看来有形成垄断势力之嫌,但由于审计市场的可竞争性以及规模效益递增,合并不仅无害反而是更有效率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反垄断法实施最为严厉的美国一直没有出现对大型事务所的分拆。事实上,审计行业对可竞争市场的偏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制所形成的进入壁垒所致。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无约束的审计市场能够自行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由于审计行业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各国审计市场上都存在着诸多的管制措施。安然事件爆发后,管制措施还有进一步严格的趋势。但我们也不认为所有的管制政策都是必需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管制政策不应以降低市场的潜在竞争压力为代价,而应将重心放在降低妨碍可竞争性、损害经济效率的沉没成本方面。以此标准来看,在审计师通过相关的资格考试后,再对事务所进行严格的准入管制至少是没有必要的。我国的情况尤其突出,歧视性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使得证券审计市场上的在位事务所感受不到潜在竞争的压力,很大程度上降低其提高效率和参与竞争的激励。

审计市场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1-0179-03

一、研究意义

审计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市场,在这个市场里主要涉及到了3方:被审单位、事务所、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正是基于这种3方主体,出现了理论。理论认为,高声誉审计源于公司缓解冲突的需要;信息理论认为,高声誉审计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保险理论认为,对高声誉审计的需要是公司购买的一种保险。

本文以2008―2012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独立审计的惩罚机制与激励机制进行实证研究,为如何提高独立审计社会信用提出了建议与方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声誉效应

Simunic(2010)对于大规模事务所的审计溢价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的审计收费反而略低于非“”,他认为这是大所的规模效应所导致的[1]。Palmrose(2006)研究认为,“”无论在何种市场中,审计收费都要高于非“”[2],这一结论与Simunic的结论正好相反。Moizer(2007)对审计收费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关系进研究,结果表明,在一个竞争市场中,事务所收费用不同代表了事务所高声誉资本投资的回报,但这一情况也会因为不同的国家及不同的市场有所差异[3]。

(二)国内研究现状

伍莉娜(2009)通过对国际“四大”与审计收费进行研究,认为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有显著影响[4]。李爽(2008)对A股上市公司10年的样本数据进行研究,并未发现国际“四大”具有收费溢价[5],这与伍莉娜的结究结果相矛盾。陈冬华(2006)在控制了一些变量后,通过对事务所规模、审计质量及审计收费等内容进行研究,结果表明,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审计质量较高,但审计收费并未明显超额。他认为这是由不同规模事务所的收费结构存在差异所引起的[6]。

范治坤(2009)从审计环境、审计人员、审计过程3个方面对我国审计质量并不高这一现象进行研究[7]。孙永军(2009)根据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百强会计师的信息,对审计质量的构成要素,影响审计质量的深层因素进行了探讨,并对审计质量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变这一现象的建议[8]。

三、独立审计社会信用激励机制

王慧(2009)在《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中采用博弈论模型对非称信息市场中审计方与委托人之间的行为进行模型假定,假定委托方有两种行为:购买与不购买。审计方也有2种行为:不守信用与守信用,并分别假设了在守信用与不守信用情况下,审计方所提供了两种不同审计产品,一种为高质量的审计产品,另一种为低质量的审计质品,并对是否提供高、低质量的审计产品进行了概率假设。通过模型发现,只有当审计方守信用的概率高于委托方的收益时,审计师才会守信用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9]。

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创建高的社会信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信用溢价”。信用溢价是以独立审计的高社会信用为前提的,为了获得信用溢价,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得到的审计收费要高于其审计成本,且审计成本要高于市场均衡成本;如果审计收费不能满足其高于市场均衡成本,则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会选择声誉策略。而这种审计溢价则于审计师及事务所产生了激励效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溢价不完全等同于审计收费较高。高信用事务所通过市场机制取得的溢价被称为声誉溢价,而通过政府管制而获得的溢价只能称为垄断溢价。事务所的运行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准入,各级政府可能会因与事务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将特定的业务全权指定了某些家事务所,使得这些被指定的事务所收取得的费用超过其均衡成本及为完成该项业务而付出的多余人力成本以外的部分,这些超额部分就是政府垄断溢价。当然,审计溢价会因不同的审计业务复杂程度而不同,也会因被审单位的最终控制人不同而不同,还可能会因为不同规模及信誉的事务所而有所不同。

DeAngelo(1981)第一次提出审计师声誉假说,认为较大的事务所更能抵制来自客户的压力并能较好地维持自身的独立性。Dye(1993)对于审计溢价进行研究,认为较大的事务所收取较高的审计溢价不仅仅是由于其较高的审计质量,而是在于其失败时可以提供一种保险。

四、独立审计社会信用惩罚机制运行机理

与激励机制对应的是惩罚机制。如果说激励机制是在事前促进审计师保证审计质量并维持社会信用,那么,惩罚机制则是在事后起到保证独立审计社会信用得以良好运转的作用。

由于审计市场是信息不对称严重的市场,且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是一种无形商品,其质量难以观察,审计方比委托方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从而为审计师采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提供了前提。根据柠檬市场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好的商品会遭受淘汰,而劣等产品则会逐渐占领市场,从而取代好的商品,导致市场中都是劣等品。

如果审计费用较低,那些实际能力较高的审计师及事务所会因为其价格无法满足额外的审计成本而退出审计市场,相反,实际能力较低的审计师及事务所则会进入审计市场,长久下来结果是审计市场上审计质量的平均水平在下降,委托人在得悉这一情况后再次购买审计服务时愿意支付的审计费用会进一步降低,从而又会导致实际能力较强的审计人员进一步退出市场。

声誉机制能给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带来溢价收入。但对声誉的毁损却是一次性的,只要审计师发生了审计失败,长期建立起来的声誉就会一次性贬值,审计师将受到精神上的道德谴责和物质上的经济损失。具体来说,审计声誉惩罚机制的运行路径是:(1)审计师发生审计失败;(2)市场收到审计师审计失败的信号;(3)市场调整对发生审计失败的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评价,并出售其客户的股票,从而引起审计师客户股价的显著下跌和企业价值的下降;(4)受到不利影响的企业与声誉受损审计师解除聘约或要求其降低收费,最终导致审计师因声誉受损下降而承受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五、独立审计社会信用惩罚效应实证检验

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迎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好恶成为其考虑中的相关因素。这是由于政府具有审批事务所是否进入证券市场准入资格的权力,只有经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审批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为上市公司年报提供审计服务,在这种行政划分市场准入的模式下,对审计师而言,影响其市场份额的关键在于证券监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行政部门,且有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大股东本身也属于政府部门。这种行政监管的结果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师的关注焦点均在于行政处罚的后续影响。在年报审计市场中,财政部和证监会实施年度抽检的例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交纳了罚款以后,意味着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面临的监督压力会减小,因此,只要处罚不涉及到其证券服务资格,且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对审计师声誉缺乏需求,其市场份额并不会受影响。而新股发行市场与年报审计市场的重要差别在于,申请新股发行的公司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并且在获批后还有一段较长的等待期,任何瑕疵都可能影响其上市进程。注册会计师一旦有处罚记录会面临更多地来自于证监会的行政监管,为了规避证券监管部门对问题事务所的差印象从而影响其上市进程,准上市公司会尽量回避此类事务所。因此,为准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其在新股发行市场的市场份额会显著下降。

据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H: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查的当年及次年在年报审计市场的市场份额和审计收费并不会下降。

本研究主要以2005―2008年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事务所为研究对象,剔除2年内被撤销和合并的事务所以后,涉及事务所17家作为实证研究样本的处罚案例。

2006―2008年这3年中,对于受到处罚的事务所来说,从客户的绝对数量方面来看,每年事务所在受到处罚后两年的平均客户量都是增加的,没有出现减少的情况。具体来说,各年客户数量的增长幅度分别为31.94%、82.14%和63.38%。我们还计算了从2005―2008年每年上市公司客户总量的增长比率,分别为4.21%、8.09%、4.97%,远远低于受处罚事务所客户量的增长幅度。受处罚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的市场份额来看,将受处罚后两年市场份额与处罚当年相比较,其变动比率分别为0.48%、1.17%、2.82%。而未受到处罚的事务所在相同期间市场份额的变动比率分别为0.26%、2.25%、-0.31%、0.32%、0.29%和-0.26%。相比来说,受处罚事务所在2003年和2004年的市场份额变动比率要低于对照组事务所,而在其余的4个年度均要高于对照组事务所,尤其是2008年。总的来说,事务所在受到处罚后两年的市场份额增长率为0.98%,而没有受到处罚的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增长率是0.51%,受处罚事务所的市场份额的增长率也要高于未受到处罚的事务所。综合来说,事务所受到处罚后,声誉下降并没有带来客户的流失和市场份额的下降,反而是增加了,且增长比率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验证了假设成立。

六、结语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受证监会处罚后,事务所并没有因其声誉的下降而导致客户量和审计收入的下降,反而有所上升,在有些年份其上升幅度甚至还高于与其排名接近的未受处罚的事务所。这个结果说明,在中国的证券审计市场上,只要审计师受处罚时执业资格不受影响,就不会导致客户的流失和审计收入的下降,也就是说,声誉的惩罚功能尚不能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Simunic,D.A.The pricing of audit services:Theory and evidence,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Spring),2010:161-190.

[2]Francis,J.R.,Stokes,D.J.Audit Prices.Product Differentiation,and Scale Economies:Further Evidence from the Australian Market.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Autumn,2006,24(2):383-92.

[3]Moizer,P.Auditor reputation:The international Empirical Evidence.International Journal Auditing,2007,(1):61-74.

[4]伍利娜.审计定价影响因素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首次审计费用批露的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09,1(1):113-130.

[5]李爽,吴溪.监管信号,风险评价与审计定价:来自审计师变更的证据[J].审计研究,2008,(1):13-18.

[6]陈冬华,周春泉.自选择问题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06,(3):46-57.

[7]范治坤.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因素分析[J].财会研究,2009,(3).

[8]孙永军.审计质量评价研究――基于我国100强事务所的数据分析[J].审计研究,2009,(6).

[9]王慧.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social credit rewards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

and effect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

HUANG Xu-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