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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艺术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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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艺术论文

篇1

美国动画电影《怪物史莱克》上演了四部,掀起了一次次观影的热潮。它的第一部是根据“卡通之王”威廉·斯特格(William Steig,1907-2003)的漫画故事《史莱克!》(Shrek!)改编而成的。简单地说,它是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是“美女与野兽”的翻版。“美女与野兽”,看起来不可思议,却挑起了人们一窥究竟的欲望。其后的三部是在第一部的基础上进行的续写和创新,相互之间形成互文,但又各有千秋。细看下来,除开好莱坞巨资打造的动画特技之外,故事感最强,文学性最高,最令人回味的要数第三部。它是一部融电影艺术和文学话语于一体的后现代主义电影佳作。本文认为,《怪物史莱克3》在遵循传统叙事结构的基础上,通过戏仿、反讽等互文手法,并从后现代女性主义叙事的角度,对经典的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中的女性形象进行了后现代式的重塑与改写,让我们在欣赏高科技的声色之宴时,也感受到故事背后蕴涵的后现代主义的互文艺术和女性主义的声音。

一、传统的叙事结构

《怪物史莱克3》具有传统的叙事结构,处处体现了俄国文论家普洛普所说的“民间故事形态”。普洛普在他影响深远的《民间故事的形态学》一书中提出,各种神话和民间故事的内容差异较大,但是可以找出它们共同的“功能”。“功能”,在他看来,指的是“人物的行为,服从人物行动意义的行为”。他从众多的俄国民间故事中归纳了31种功能,并认为,任何一个故事不一定要同时具备这31种功能,但是往往会有主要的几种功能。这些功能的大体结构是,事件起因促使主人公出走,然后主人公同恶势力斗争,经历重重困难取得了成功,他的功绩得到承认(与女主人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等等。[1]《怪物史莱克3》的故事情节大致如下:电影开始时,史莱克与菲奥纳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但是老国王(“far-far-away”王国的国王)的病逝促使史莱克去寻找一个叫亚瑟(Arthur)的人来做新国王。史莱克本可自己当国王,但认为自己不适合当国王,于是开始了寻找亚瑟的旅程。影片中的另一条线索是:“白马王子”(Prince Charming)不甘心在第二部中被史莱克打败,想借老国王之死来夺取王位,于是他招募了一批“帮手”,来到“far-far-away”王国,抓住了菲奥纳等人,并控制了整个王国。此时史莱克也带着亚瑟归来。于是,两条叙事线索交织在一起,善恶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白马王子”以在舞台上决斗的形式向史莱克提出挑战。出人意料的是,最后在亚瑟的一番“道德说教”下,“白马王子”的帮手们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电影的结局是:“白马王子”最后死在舞台上,亚瑟当上新的国王,史莱克和菲奥纳生了三胞胎,在他们的沼泽地过着快乐的生活。这一简单的情节概述表明,《怪物史莱克3》体现了经典的或传统的叙事结构,具有上述所论的“民间故事的形态”。

其实,这一传统的叙事结构在前两部当中也有所体现,但是到了第三部才更为明显。如果把“英雄”(hero)的一方当作“行为者”(actor)的话,“恶棍”(villain)的一方就成了“反行为者”(anti-actor)一方。“英雄”的一方有了帮手,“恶棍”的一方也有了帮凶。无论帮手或帮凶,都是普洛普所说的“帮助者”(helper)。然而,正是这些特殊的“帮助者”使影片具有完全不同的新看点。这新的看点即是,经典的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诸如《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中的女主人公成了“英雄”史莱克一方的“帮助者”,而这些女主人公的死对头们则成了“恶棍”即“白马王子”的帮凶。也即是说,该片的编剧们以互文的形式将经典的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融入《怪物史莱克3》的叙事之中,使之成为它的有机组成部分。除此让人耳目一新的创新之处外,影片中体现的女性主义叙事也与众不同,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二、无处不在的互文艺术

互文性通常被用来指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本之间发生的关系。它包括“两个具体或特殊文本之间的关系”,或“某一文本通过记忆、重复、修正,向其他文本产生的扩散性影响”[2]。“怪物史莱克”系列电影中处处可以“听”到互文性叙事的声音。该电影系列中出现的火龙(fire-dragon)是对英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史诗《贝奥武甫》(Beowulf)的互文性“修正”。在西方早期的史诗或民间故事中,龙都是以怪物的形象出现的,它巨大而可怕,还能吐火,是邪恶力量的代表。它的存在是为英雄人物的出现做铺垫的,它越凶猛,就越能显示英雄人物的勇敢和力量。在《贝奥武甫》中,火龙掠夺并控制了一个村庄的宝物,贝奥武甫最后杀死火龙,夺回宝物,成了最早的史诗英雄。在“怪物史莱克”第一部中,火龙守护的是故事的女主人公菲奥纳,它的存在是为了证明史莱克的勇敢行为。互文性在这一对比中清晰可见。具有反讽意味的是,火龙在第一部中并没有被史莱克杀死,到了第二部,它甚至还和饶舌的驴子生了一大堆孩子。到了第三部,它则成了史莱克非常重要的帮手。从第一部到第三部,火龙的传统形象在戏仿中被颠覆,被“修正”,这表明,编剧们的改写与创新意识贯穿在“怪物史莱克”电影系列之中。

互文性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将经典的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写进影片之中。影片开始时,“白马王子”在一家酒吧餐厅里对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中的“恶棍”们说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互文性叙事(童话故事中英俊迷人的“白马王子”转变为“恶棍”,这本身就体现了编剧们对传统叙事的戏仿和改写)。通过“白马王子”之口,《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彼得·潘》等经典童话故事中的主要冲突便展现在观众面前。通过他别有用心的刺激,这些经典童话中的“恶棍”们诸如巫婆、灰姑娘的姐妹们和虎克船长等人开始“义愤填膺”,为他们以往“不公平”的遭遇抗议,都表示愿意追随“白马王子”去改变他们过去失败受辱的“历史”。此时,这个酒吧餐厅便成了恶势力的集中营。当然,当这些“恶棍”们聚集在一起时,经典童话中的“英雄”或美女们也都聚集到了菲奥纳的身边。灰姑娘、白雪公主、三只小猪和提线木偶等组成了一个善的组合体。这样的组合,这样的创新,让我们在开心地欣赏影片之时,也对编剧们丰富的想象力称赞不已。

互文性片段无处不在,未来的国王亚瑟也是一例(亚瑟这个名字本身就暗示了他与国王——亚瑟王脱不了的互文关系)。亚瑟身体矮小瘦弱,喜欢与人决斗却总是输,常常成为别人的笑柄,他对此耿耿于怀。因此,对要去继承王位缺乏信心,但是归来途中的那天晚上史莱克对他说的一番话帮助他恢复了信心。那些话显然带有“美国梦”的色彩(“美国梦”的大意是,不论你是谁,不管你出身如何,只要你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你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你就能成功)。影片中,史莱克这样说道:“人们过去一直认为我是个怪物,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后来,我不再在乎别人怎么叫我了,我开始相信自己了。”这几句话从某种程度上道出了“美国梦”的精髓,那就是“相信自己”。也正是因为相信自己,史莱克才获取了菲奥纳的芳心。这让我们想起美国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中的一个片段。打完篮球后,主人公对他的儿子说,“别让别人告诉你,你成不了才,即使是我也不行。知道了吗?如果你有梦想的话,就要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也成不了大器。如果你有理想的话,就要去努力实现它。就这样。”对比一下可以发现,体现在其中的精神何其相似,那就是“相信你自己”。不可否认的是,《当幸福来敲门》这部电影体现的最重要的主题就是对“美国梦”的不懈追寻。因此可以说,通过“美国梦”这一精神追求,这两个电影文本之间产生了互文关系。该片中的互文艺术由此可见一斑。

三、后现代女性主义叙事

细心的观众会发现,在《怪物史莱克3》中,两性的形象得到了重塑和改写。原本强壮勇敢的“亚瑟王”在这部影片中不过是一个身材弱小、常常被人当作笑柄的人物。而原本娇柔弱小同时也是主角的女性人物如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的形象则大为改观,她们成了次要角色但却是影片中“英雄”人物的主要“帮手”。影片中的她们已经生儿育女,青春不再。在庆祝菲奥纳怀孕并给她送上各种各样的婴儿礼物时,她们被刻画成结了婚的唠唠叨叨的女人。这种后现代的、戏仿式的改写,是对她们经典形象的揶揄,但仍然不失为一种真实。尽管如此,她们自有其价值,她们不再是过去那种弱小的女性人物,反而成了正义一方的帮手。在史莱克寻找亚瑟未归之前,一直是菲奥纳带领着这群女性在与以“白马王子”为首的“恶棍”们搏斗。白雪公主与灰姑娘等人都成了女勇士,能踢能打,功夫非凡。昔日弱不禁风的女性在这里变成了与男性英雄同样重要的正义力量。这样的改写与刻画无疑是后现代女性主义叙事对以往的男性话语的反驳与超越。女性主义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形式的不平等”[3]。从这个意义上说,影片对两性形象的后现代重塑与改写,是对两性权力关系的重新思考,是女性主义权力话语在影片中的实际运用与完美演绎。它的放映与传播无疑也为后现代女性主义话语走向更广阔的空间提供了契机。

四、结 语

时时可以“听”到的互文艺术与后现代女性主义叙事的结合使《怪物史莱克3》在“史莱克”四部曲独具特色,体现了完全不同的叙事风格和审美格调。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戏仿与颠覆,重塑与改写是它的主旋律。它既有经典的叙事结构做后盾,也有令人耳目一新的互文性和女性主义话语贯穿始终。无处不在的互文性告诉我们,没有对经典的童话故事和民间传说的了解,我们可能会对电影中不断出现的画外音感到不知所措,难以理解。同时,如果对女性主义叙事话语没有深切的感悟,我们就只能停留在动画电影的表层,就很难感受到影片中女性主义话语的潜在魅力,它的反抗性和颠覆力量。由此可知,对经典的后现代重塑与改写,对我们欣赏电影、理解电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以促使我们去重读经典的文学作品,由此,电影媒介和文学文本产生互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走向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增补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246.

篇2

帕特里克·怀特(1912-1990)是澳大利亚文坛的执牛耳者,也是澳洲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的《人树》被评论界认为是怀特文学创作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评论界对《人树》的研究多集中在主题分析或写作技巧上,还鲜有人从异化的角度对《人树》中的人物性格,尤其对作品中的女主人公艾米的形象进行深人的挖掘。而本文正是试图填补这一空白,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异化可以说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由来已久的重要主题,尤其到了现代主义作家那里,这一主题得到全面的拓展和深化。异化是指在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人丧失了自我的本质,丧失了主体性和精神自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心理变态。其结果便是人丧失了理性的,,意志的能力,成为某种不可知的力量的受害者。艾米是((人树》中性格近乎扭曲,有着严重变态心理的一个重要人物。一个被异化的人的自我丧失,失却精神自由,人格趋于分裂等特征在她身上表露无遗。艾米“不以自己是自己力量和自身丰富性的积极承担者来体验自己”,而觉得自己是依赖于自己之外的某种力量。于是,她对所依赖的某种力量产生极强的依赖性和占有欲,迷失自我,成为一个与自我相异化的人。

艾米对丈夫斯坦怀有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结婚之前,“她还没有爱过任何人”,也“还没有被人爱过”,“除了母亲在临死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怀着一种焦急和烦躁的心情给过她一点点爱”。于是,童年时代爱的缺失为她日后一旦发现爱,获取爱便产生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埋下了伏笔。婚后的艾米体味到爱情的甜蜜。但这种甜蜜很短暂。斯坦的沉默寡言和疏远,使得艾米越是深爱斯坦,越是感到爱的缺失,越是深陷于一种爱的激情中无法自拔。她对爱越来越贪婪。“她确很贪婪,对面包;一旦发现之后,对他的爱。”艾米甚至把斯坦视为自己的上帝,“上帝的慈悲只是表现在集市结束,大车回来时辘辘的车轮声。上帝的爱便是印在她唇上深深的亲吻。”然而,“人供奉给上帝的越多,他自身中留存的越少”,直到“这个男人吞噬了这个女人”。她越来越深陷于对斯坦的占有欲中无法自拔,也越来越的在感受着自我的丧失中惶惶不安。所以艾米常常处于一种害怕失去归属感的焦虑当中。对她而言,斯坦就是她的归属。因此,他对斯坦的爱情时常伴随有歇斯底里式的狂热和奋不顾身。“如果需要的话,她可以迸发着爱的呼声引颈就戮”。然而,尽管她自信“她对他熟悉得连每一个毛孔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始终“她还是没能把丈夫成功地‘吞噬’了”。当她最后一次“用她的身体和意志所蕴藏的全部力量,紧紧地抱着他”时,她抱住的只是一具已经冰冷了的尸体。 艾米强烈的占有欲还体现在他对儿子雷的感情上。艾米对雷的感情超出了常理中的母爱之情,显得扭曲和变态。雷刚出生时,艾米就坦言她“就能把他吃了!她对他真是爱不够,甚至那种长久的,要吞下去似的亲吻也不能发泄她心中的爱”,她甚至盼望“他能再平平安安地回到她的肚子里”,那样,雷就可以永远为她一个人所独占。这也是为何艾米一开始不喜欢雷的妻子埃尔西,而在知道雷并没有完全被妻子所掌握时,“怀着这样一种可怜对方的心情”,她开始喜欢埃尔西了。她甚至都不想与斯坦分享儿子,所以在斯坦和雷发生龄龋时,她会产生古怪的快乐。总之,她只想独享对儿子的占有权。任何人对儿子的共享都会招致艾米的嫉妒和怨忍。

艾米穷其一生都是活在强烈占有欲的奴役中,失去了自我,没有丝毫的精神自由可言。在言及女儿塞尔玛的婚姻时,来看艾米和斯坦之间一段简短却意味深长的对话:

“可她真的得到他了吗,斯坦?”她急切地望着丈夫的脸。

“她得到他了吗?”

篇3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正如法国爵士乐研究专家吕西安·马尔松所述:“好像在欧洲,一些为养老院家庭舞会或者茶舞会的老小姐,苦于找不到顽皮的表达方法”(吕西安·马尔松, 2005:33)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文学艺术论文,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 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文学艺术论文,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 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文学艺术论文,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 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文学艺术论文,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MUSIC - Mendi + Keith Obadike[DB/OL]./blacknetart.com/Morrison.html,

[2]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5.4:33.

[3]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3.3:420.

[4]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7.

篇4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经问世以来,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学者、作家们纷纷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可谓包罗万象,色彩纷呈。而《围城》中的比喻历年来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因为这些比喻都新颖、贴切、恰当、形象,幽默中蕴涵深刻的哲理,令人不得不赞叹和佩服。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比喻中包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包含着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对这些比喻句进行整理和分析,大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研究中国文化传统:一、中西方的婚恋文化;二、中西方男女的社会地位;三、中西方的家庭观念。

一、中国传统的婚恋文化

钱钟书先生作《围城》时,是20世纪40年代,当时的时代背景是战争,但作者的重心不在于刻画战争中的人生百态,他更关注的是在战争年代中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战争虽然是主流背景,但大批外国人进入中国,这意味着曾经封闭的中国大门被打开,中国传统文化有的已被解构,甚至是消失,但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仍有其不可被磨灭的印记,这是中西方文化碰撞的必然。当然,中国大门的打开对于文化的影响,不能绝对的说是好还是坏,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一方面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有了更多的交流,使得文化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地得以发展文学艺术论文,同时也打开了中国文化的视野,另一方面,外国文化的进入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入侵,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体系。钱钟书先生在使用比喻时,将中国传统的封建婚恋文化作为喻体,从而在比喻中展现了一幅中国特殊的婚恋文化图景,比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苏小姐)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据学家所谓的证据来断定真实性。

(2) 鱼肝油丸当然比仁丹贵,但已打开的药瓶,好比嫁过的女人,减低了市价。

(3) 这开会不是欢迎,倒像新姨太太的见礼想。

(4) 讲师比通房丫头,教授比夫人,副教授呢,等于如夫人——

在封建社会,人们极其重视婚姻程序,繁文缛节十分繁复。从周代起规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其中,问名主要是询问了解欲聘女子的家世,身份地位,是嫡出还是庶出,以及出身年月日时等,在(1)中作者说到的合婚帖上的年庚,就是在婚书上写上女方的出身年月日时,即问名。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人们的成婚年龄很低,在清朝男十六岁,女十四岁,这样的早婚习俗虽然在其后的年代有所改善,但仍然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在早婚的社会风气下,人们将结婚晚的人视作不正常,对于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出嫁的“大龄”女子,家里人为了帮助其顺利成婚,不得不在合婚帖上将女子年龄改小,所以作者说:“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据学家所谓的证据来断定真实性。”钱钟书先生用这个喻体来比喻苏小姐的年龄不仅是一种幽默,更是在幽默中带有揶揄的味道。

在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很低,按礼制要求,女人要“从一而终”,丈夫死后应当守节,不应再嫁别人。《礼记.郊特牲》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死不嫁。”[1]而对于离婚,一般情况主动权在于男方,女方一般要求离婚的很少论文格式范文。男方弃妻一般是妻犯了“七出”:一无子,二,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2] ,这也成了负心男人或挑剔婆婆抛弃女子的借口,所以女子一旦被休文学艺术论文,她们在社会中便被人耻笑和瞧不起,另外在古代社会极其重视一女只可侍一夫,所以一般没有人家愿意娶嫁过了的女人。作者在(2)中将开过瓶的鱼肝油比作嫁过了的不值钱的女人,可谓是形象生动,新颖贴切,同时也侧面刻画了李梅亭吝啬丑陋的嘴脸。

姨太太是旧社会大家族的下人对主人的妾的称呼。中国古代虽然将一夫一妻制作为正型,但是实际上中国一直奉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男子可以纳妾以达到多妻的目的,清律上说:“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也;妾者接也,仅得以与夫接见而已。贵贱有分,不可紊也。”[3]可见妾只能侍奉左右,身份卑贱,而妾的主要来源是买卖妇女、抢夺妇女。(3)中,李梅亭去参见学生给他举办的欢迎会,发现只不过是汪主任给他设的圈套,给他一个下马威,让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罢了。钱钟书先生抓住了人与人之间这种互相争斗的微妙关系,把李梅亭的欢迎会比作姨太太的见礼,生动的刻画出了当时表面祥和,实际充满硝烟的人际战争场面,同时也表现了李梅亭尴尬和卑微的处境。(4)中的通房丫头和妾差不多的,但不如妾的身份高,通房丫头算是陪嫁,可以与男方主人发生性关系,但实际没有名分,只是仆人身份,就如《红楼梦》中的平儿一样,作者把讲师比通房丫头,教授比夫人,副教授呢,等于如夫人,形象生动的表现出当时社会中讲师,教授和副教授的地位高下的不同,同时也表明了方鸿渐尴尬的处境。

二、中国传统男女的社会地位

我们知道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在婚姻中,她们附属于自己的丈夫,没有自主权,被自己所属的男人分为三六九等。在《围城》中还有一些比喻也反映出中国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好像苏小姐是砖石一类的硬东西,非鸵鸟或者火鸡的胃消化不掉的。

(2) 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

(3) 柔嘉,你这人什么都很文明,这句话可落伍。还像旧式女人把死来要挟丈夫的作风。

(4)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说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

中国从宗法制的奴隶社会起,就形成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后世奉为礼制总规范的《礼经》确立了“三从”的理论基础。《礼记.郊特牲》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4]《仪礼丧服传》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文学艺术论文,既嫁从夫,夫死从子。”[5]《孔子家语》也说,女子必须顺从男子,小时候要顺从父亲兄长,嫁人后要顺从丈夫,丈夫死后要顺从儿子,“这个三从之说实是古代确立妇女地位的根本原则,是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在妇女生活中的集中体现。”[6]其实,就是把妇女的一生从生到死都安排在从属于男子的地位。.男女不平等的根基树立于奴隶社会,以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又变本加厉。除了“三从”,妇女还必须遵守“四德”,而“四德”之首的妇德就规定女子“不必才能绝异也”[7] 。

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女子无才便是德”,说明女子只要安心相夫教子,主内持家就可以了,不必有才能,不必太过张扬。(1)中,方鸿渐的父亲听说苏文纨是留学博士以后,赶紧说怕鸿渐吃不消她,而且还得意的发表了一通男人必须比女人才学高一层,不能和女人平等匹配的言论,可见女人一旦有才学反而受限制的处境,(2)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仿佛女人有了才学是多么恐怖和滑稽似的。(3)中旧式女人把死来要挟丈夫的作风,可谓是女性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受压榨而形成的作风了,妇女在家中从属于丈夫,自己没有自主权,如果男方想要休掉女方的话,女子是不能提出任何异议的,法律上也不会给她们任何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她们维护自身利益时只能用苦肉计去威胁对方了,所以,有句古话概括中国古代女子的这种行为很形象:一哭二闹三上吊,虽然很不雅,但背后却藏着女子们受压迫的辛酸境遇!当然,作者此处用这个比喻并不是要同情孙柔嘉的可怜命运,而是将孙柔嘉比作旧式女子,讽刺她无理取闹的性格和脾气。在(4)中,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很形象地说出了中国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明明是男方找借口不要女方,结果却要打着协议离婚的幌子。作者在这里用这样一个比喻主要是点明方鸿渐对苏小姐的感情,对她仅仅是一般般的感情,算不得很深。

三、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强调家庭本位,以强大的父权家长制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宗法等级关系,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嫡庶长幼有序。[8]而中国传统的主导思想学派——儒家创始人孔夫子就一直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反映在政治上就是“忠”,反映在生活中就是“孝”。在家庭内,家长地位极尊,权利极大文学艺术论文,作为儿女小辈的家庭成员都要无条件的服从家长的统治。《围城》中,也有一些比喻能反映我国的这种孝文化,比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买张文凭去哄他们(父亲和丈人),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磅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

(2) 因为遯翁近来闲来无事,忽然发现了自己,像小孩子对镜里的容貌,摇头侧目地看得津津有味。这种精神上得顾影自怜使他写自转、写日记,好比女人穿中西各色春夏秋冬的服装。做出支颐扭颈、行立坐卧种种姿态,照成一张张送人留念的照相论文格式范文。

(3) 行礼的时候,祭桌前铺了红毯,显然要鸿渐夫妇向空中过往祖先灵魂下跪。……..阿丑嘴快,问父亲母亲道:“大伯伯大娘为什么不跪下去拜?”这句话像空房子里的电话铃响,无人接口。

(4) 有人送别,仿佛临死的人有孝子顺孙送终,死也安心闭眼。

在中国古代,“建立在奴隶私有制和封建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个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政治单位和教育单位。这种个体家庭的家庭成员之间,… …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他们休戚相关,荣辱与共。”[9]在古代社会流行“光宗耀祖”,很多人有权有势,并不仅仅是自身获得利益,而是整个家族都获得利益,这可以说是中国宗法社会下的特殊产物。比如秀才去参加科举考试,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生计和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家族增光添彩,扬眉吐气。而对于宗法制家族中的家长来说,他们统治着整个家族,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家族繁盛,于是他们把实现家族利益的重任放在其子孙的身上,他们抚养子孙,是为了使子孙更好的为家族服务。所以(1)中,面对父亲和丈人的压力,方鸿渐不得不买假文凭去哄骗他们,以便表明自己得“孝”心。

在中国古代的家庭内,家长的地位非常高,权利也非常,家族中的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家长的意志,不得违背。中国古代的家长权其中一项就是教令权,指“子孙要遵从父祖的意志,要接受父祖的管制。”[10]作为家族中的最高统治者,家长也享受着这种权利带给他们的。(2)中方鸿渐的父亲正是享受着对家庭和子女的统治权,他写自传,写家训,其实都体现了家长的意志和权威,特别是他写自己对鸿渐的教育时的情形更充分体现了家长的统治欲望。

中国是一个宗法制社会,人们按自己的家族形成宗族,宗族所以成为一个聚合体,正是因为族人出自共同的祖先,为了增强宗族的聚合力量,“任何一个宗族都将崇祖、祭祖作为自己最神圣的义务”[11] 文学艺术论文,而崇祖在人们心里的意义大不相同,因为祖先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故人,而更多的是被神化了神。崇祖主要包括修祖谱、建祠堂、重墓所,秩义社、立宗子、绵嗣续、保遗业。近代以后,建祠堂这样的祭祖活动就不多见了,但一般过节或结婚生子时,人们还是会在家中举行一些简单的祭祀祖先的活动,正如(3)中鸿渐夫妇要向空中过往祖先灵魂下跪,以表示对祖先的尊敬。同样(4)中的孝子顺孙送终也体现了祭祀这一文化现象,同时也表明,家长的权威在临终时也是要体现的,家族中的孩子一定要在病塌前守孝,这是不可更改的传统习俗。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一书,睿智深刻,在其比喻句中, 作者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丰富的传统文化图景。

注释:

[1]《礼记·郊特牲》.

[2]《大戴礼记·本命》.

[3]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10.

[4]《礼记·.郊特牲》.

[5]《仪礼·丧服传》.

[6]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121.

[7]《女戒·妇行》.

[8]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53.

[9]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56.

篇5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文学艺术论文,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 “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文学艺术论文,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文学艺术论文,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3]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