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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7:23

农产品贸易论文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1

(一)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联系日趋紧密2001年,闽台开始直接往来,极大地促进了闽台农产品贸易,闽台农产品贸易额得以快速增长,由2002年的0.356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12.0亿美元,特别是2009年后贸易额呈现直线型增长[10]。福建农产品具有“五缘”、对台农业合作先行先试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品种、营销等方面的劣势,而台湾农产品具有农业技术、资金、销售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劣势,这些优、劣势奠定了闽台农产品贸易持续扩大的基础。闽台农产品互补性明显:福建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特色果蔬、茶叶、水海产品等在台湾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及价格优势;而台湾具有优良品质及口感的农产品在福建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再加上,当今国际市场区域化合作加强、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众多不确定的国际化因素影响着闽台农产品贸易。这些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催化剂。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在双方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如表1所示,2002-2012年,闽台农产品贸易在两岸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至2012年已超过45%。无论是对台出口还是从台进口的农产品,福建所占比重均排在全国前列,其中福建对台农产品出口占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出口比重由2008年的19.55%迅速增至2009年的36.17%。闽台农产品贸易占福建农产品对外贸易进口、出口比重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达到最低点1.30%和1.68%,但2009年对台出口在福建农产品出口中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达8.46%,而自台进口所占比重则较稳定。闽台农产品贸易比重变化反映了对方市场的重要性变动程度及双方市场的联系程度。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台湾市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在提高,而福建市场也越来越被台湾农产品出口所关注,福建对台农产品贸易在大陆所处地位稳居前列。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较大,与对方市场联系紧密。

(三)闽台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种福建从台湾进口的农产品主要为22章(其他无酒精饮料和白酒),19章(面包、糕点、饼干等),03章(冻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04章(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02章(其他冻猪肉)(表2)。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主要是16章(水生无脊椎动物、制作或保藏的小虾和蟹),03章(未列名鲜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表3)。总体而言,台湾出口到福建的农产品加工程度较高,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多以冷冻保藏水产品为主。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总体在加大,但仍有侧重。就具体品种而言,联系程度较紧密的农产品集中在水海产品及制品、饮料制品,大部分章目中的农产品联系程度较弱,这也反映了闽台两地农业在生产技术、品种等方面的差异性。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两岸经贸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其中之一即表现为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然而,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如何?其主要原因有哪些?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有助于进一步认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

(一)变量数据及检验分别用Fx、Tx表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额。为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先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它们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然后对二者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分别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的方法为ADF单位根检验。1.单位根检验。对Fx、Tx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它们都存在一定的趋势,因此,单位根检验选择的是截距与趋势检验。应用EVIEWS6.0进行运算,得到检验结果(表4)。根据检验结果,在5%显著性水平上,Fx、Tx均为二阶单整。2.格兰杰因果检验。由于Fx、Tx同阶单整,因此,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根据检验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的原因,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也是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原因,即台湾和福建之间,存在台湾对福建的农产品出口推动福建农产品向台湾出口的关系。3.协整检验。协整检验主要用于分析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由于检验发现台湾农产品出口福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具有影响关系,因此可以分析二者之间在长期发展中是否存在较为稳定的均衡关系,建立协整模型为。

(二)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与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各项检验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从检验结果看,台湾对福建出口增长1%将会带来福建出口台湾农产品约6.0877%的增长幅度,具有很强的推动关系,福建对台湾出口增长1%将会推动台湾对福建出口约0.1510%的增长幅度,推动关系较弱,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存在不对等。

(三)原因分析之所以出现实证检验中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祖国大陆消费市场对台湾农产品的吸引力。市场利益永远是资金追逐的最大目标,近年来祖国大陆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明显,且消费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祖国大陆居民恩格尔系数较高,居民收入主要用于食物消费。受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性别、年龄等综合因素影响,祖国大陆消费者已形成多层级、各种需求偏好的消费需求,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居民受教育水平提高、周围生活生态环境恶化、舆论宣传、环境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高端消费者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对农产品消费逐步偏向品质和健康。台湾农产品高品质特征显著,符合祖国大陆高端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以台湾水果为例,台湾水果是台湾第二大农作物,占台湾农业的65%~70%[11],受气候、土壤、技术等条件影响,台湾水果具有品种多、品质高等特征。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市场可细分为:(1)产地在台湾,销售地在祖国大陆。这种台湾水果是指原产台湾本岛,通过贸易方式直接进入销售地,其价格较高,如优质莲雾每公斤售价90~100元人民币。(2)产地在祖国大陆,销售地也在祖国大陆。这种主要是依托台湾技术和品种在祖国大陆进行生产的,相对于第一种台湾水果而言价格较为便宜。福建一方面依托两岸货运直航地理位置优势成为第一种台湾水果的集散地;另一方面,依托与台湾农业生产相似的自然条件,引进台湾水果品种及技术,结合福建农业生产要素,成为第二种台湾水果的生产地。总之,福建可作为台湾农产品的集散地和生产地与祖国大陆其他消费地区及国外市场结合起来,增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2.台湾农作物品种优良且齐全。台湾具有丰富的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丰富的岛屿和山区植物区系。以种子植物为例,有18科,3656种,其中仅兰科就有220种[12]。台湾地区的植物区系主体具有明显的亚热带性质。研究表明,台湾植物区系与祖国大陆关系最为密切,是东亚植物区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从世界各地引进432类作物良种,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农作物种源中心和7个无性系作物保存园,已收集保存水稻种源1000多个、大豆种源3000多个、果树种源2000多个、蔬菜种源14000多个、甘蔗种源1215个、食用菌菌株4427株,台湾农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齐全[13]。因此,就闽台植物区系而言,福建无疑是台湾最为邻近的同一区域,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具有自然基础条件。3.管理措施的推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方面放宽两岸农业合作及交流限制,闽台农产品贸易得以快速发展。两岸“三通”,中国加入WTO,ECFA签署及后续执行措施出台,等等,促进台湾商人、企业带着资金、技术、育种办法、管理经验、市场营销方略、品牌建设方案等,到福建进行贸易及合作交流。以1997年国家批准福州、漳州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标志,闽台农产品贸易内容、深度、广度得到拓展。2005年8月1日起,祖国大陆正式对原产于台湾的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2009年2月、5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先后颁布;2011年起,ECFA项下18个税项的台湾农渔产品以零关税登陆,两岸农产品贸易进入新的发展期,福建为贯彻中央精神,率先设立台湾水果销售中心、水产集散中心。这些措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助推器。

三、增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建议

(一)制定市场对接保障措施2012年4月1日,两岸就经济合作等多项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加快ECFA后续协商、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等一系列合作事项上达成共识,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加强提供了新平台。然而,在加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程中,与农产品贸易相关的市场保障措施并未完全细化,目前仍没有一整套系统措施,以致闽台农产品贸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最终导致农产品进入对方市场不够顺利,这些都客观影响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一步加强。因此,双方各部门应尽早出台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闽台农产品贸易。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2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3

论文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随着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在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我国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农产品;对策建议 一、TBT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这是突破技术壁垒的基础和硬工夫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标准陈旧、水平低,甚至无标准生产,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明显的。而只有实现了农业的标准化,才能实现农业的国际化、现代化。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最好的办法是提高本国农产品的质量标准 ,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应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结合中国实际,制订新的卫生安全标准。 2、大力推进环保农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突破“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是尽快提高我国粮食的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粮食的发展。加强无污染、无公害生产资料的开发和推广,提高生物农药产品的稳定性,降低成本,淘汰对人体危害大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研究开发有机肥料、矿质肥料等。在确保粮食的质量、创造名牌产品的基础上,实施行之有效的绿色营销战略。以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培育支柱产业,扩张市场,从而提高品牌的营运能力。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4

二、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研究对象和数据处理

贸易关系持续期测度的准确性与产品数据的细分程度直接相关。如果运用宽泛的产品分类标准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到较长的贸易关系持续期,这是因为分类标准越宽泛,包含的产品种类越多,每一分类出现的概率就会越高[5]。相较而言,运用高度细分的产品数据更能反映产品层面的动态变化,因此可以更准确地衡量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但须注意分类标准的稳定性。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对象是1989-2013年HS-6分位层面的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的农产品,同时农产品的界定依据WTO的《农业协议》。具体包括HS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HS01~05章);第二类植物产品(HS06~14章);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15章);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16~24章)。文中数据全部来源于台湾地区“国际贸易局”的贸易统计资料查询系统。另外,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须注意数据删失问题。数据删失主要是由贸易关系有可能开始于或者结束于研究期间之外而引起的。如本文设定的考察周期是1989-2013年,但却无法获知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1989年前就已经发生,同样也无法预测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2013年后依然延续,因此研究数据存在左右删失问题。如果忽略了数据删失问题,往往会导致贸易关系持续期被低估。关于数据的右删失问题,K-M法通过指示变量Ci能够进行有效处理,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但对于数据的左删失问题,只能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直接舍弃左删失的观测样本,即剔除所有始于1989年的贸易关系段。因此,本文分析的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

三、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实证分析

(一)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初步观察如前所述,贸易关系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的状态,一段没有交易中断的贸易关系被称为贸易关系段,而贸易关系持续期则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所持续(即中间没有交易中断)的时间,也就是指贸易关系段所持续的时间。表1反映了1989-2013年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030269”等3种农产品的具体状况。以“030269”农产品为例,大陆在2003年、2005-2007年、2009-2012年都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而构成了3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分别为1年、3年和4年;对于“050210”农产品,大陆在1989-2013年一直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此只存在1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25年;而对于“071021”农产品,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形成2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为4年和12年。本文对检索的样本数据进行筛选计算,可得到中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783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61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722个;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1130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0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1130个。表2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但有350个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仅为1年,占总数的48.48%。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431个,累计占总数的59.7%,也就是说有近60%的贸易关系持续期不超过2年。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00个,占总数的27.69%;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49个,仅占总数的6.78%。同时,表3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有22年,但有537个贸易关系在持续1年后就中断了,占总数的47.52%;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695个,累计占总数的61.5%;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65个,占总数的23.45%;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52个,仅占总数的4.6%。

(二)生存函数和风险函数估计通过表2、表3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结论:无论是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还是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都明显偏短。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本文根据已构建的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生存函数,运用K-M法分别估算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的生存率,结果见表4、表5。1.祖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如表4所示,1989-2013年,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4.47年和3年。分类来看,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为3.19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5.07年。在4类农产品中,第四类农产品持续期的中位数最低,仅为2年。同时,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较低,第一年后只有61.9%能够生存下来,这意味着近40%的贸易关系仅持续1年就终止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7.4%;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32.6%;18年后生存率微降为31.8%。再就不同类别农产品而言,大陆各分类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2.3%;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27.2%。这主要是由各分类农产品的产品属性所引起的。如第一类农产品为活动物、动物产品,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储运难度相对较大,因而不利于贸易关系持续,生存率自然最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呈不断下降趋势,但随着持续期的推移,生存率的下降幅度显著缩小。如持续期从1年延至6年时,生存率相应地从61.9%降为37.4%,降幅达24.5%;而从6年延至12年时,生存率则从37.4%降为32.6%,降幅仅为4.8%。根据K-M估计结果可绘制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和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因技术问题未刊出,如有需要可与作者联系)。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说明:一方面,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急剧下降,持续期主要集中于1~2年;另一方面,随着持续期的增长,生存率下降的走势趋于平稳,持续期越长的贸易关系越为稳定。因此,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即贸易关系建立并持续超过一段时间后,就倾向于持续更长的时间。这一结论与国内外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相吻合[2,6,11]。根据生存曲线的走势可以推断,6年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也就是说,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若维持6年,贸易关系将趋于稳定,不易中断。2.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同样存在贸易关系持续期短的现象,甚至生存率还更低。根据表5的估算结果,1989-2013年,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3.69年和2年。在上述4类农产品中,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仅为2.67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4.42年。而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第一年后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生存率仅为59.4%,40%以上的贸易关系在1年后就结束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2.3%;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29.2%;18年后生存率降至28.3%。细分不同类别农产品,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7.9%;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18.7%。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也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既表明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主要以短期为主,也反映出持续期较长的贸易关系的生存率趋于稳定,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同样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从生存曲线的走势判断,6年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若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维持6年,则贸易关系中止的概率很小。

(三)稳健性检验上述关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分析是从HS-6分位产品层面的角度,并参考B.Tibor等的结论[2],在将多重贸易关系段之间的关系视为相互独立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所得出的结论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针对产品分类的不同层次选取HS-4分位作为参照;针对多重贸易关系段选取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作为参考,检验对比其统计结果是否发生明显变化。表6和表7的检验结果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在HS-4分位产品层面比在HS-6分位产品层面略长。如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平均值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3.69年和2年,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为5.02年和3年;第一年后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61.9%,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提高为63.9%。这一变化验证了产品分类标准越宽泛,贸易关系持续期越长的基本规律。但无论是在HS-4分位,还是在HS-6分位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均明显偏短,多数贸易关系仅持续1~2年。同时,选取HS-6分位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HS-6分位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的样本进行分析,所计算出的持续期的平均值、中位数和生存率虽比采用全样本分析的结果高,但并无明显差异。总体而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期仍然比较短。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5

二、关于影响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因素的研究

李欣广(2002)等对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合作中的农业问题作了具体分析,他们认为中国与东盟的农业都不是很发达,都面临着欧美加澳新(新西兰)等国发达农业的冲击。因此,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孙笑丹(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需求反应度指数以及贸易分散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出口结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三国的农产品贸易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在产品结构上都存在很高的相似性:在出口对世界需求反应程度方面,中国的产品结构反应水平高于东盟三国,但是市场结构反应水平低于东盟三国,反映出中国农产品出口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彭茵(2006)分析了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优惠性政策安排——早期收获计划。通过对早期收获计划框架的研究,她指出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她认为应该加强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经济合作,取得共赢。在研究农产品贸易方面运用比较多的模型是1951年由泰森斯基提出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onstantMarketShareAnalysis,简称CMS)模型。KevinZ.Chen,LianXu和YufengDuan(KevinZ.Chen,LianXuandYufengDuan,2000)利用CMS模型对中国1980-1996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此研究时期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政府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加剧了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国外还有不少研究涉及到东亚和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这些研究多是利用CMS模型侧重分析国家和区域之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变化的研究。在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实证研究不断增多的前提下,能够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在1998年之后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利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献还是不多的。

三、关于CAFTA建设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周建明等(2007)的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推动了广西对东盟贸易的发展。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后,广西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幅大都超过20%,增长幅度最大的文莱甚至高达167%。与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贸易的增幅都超过3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建成效。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一步挖掘潜力。卢肖平(2006)对中国东盟十国农业具体的现状贸易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在CAFTA框架下相应的政策建议。韦红(2006)运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出了CAFTA对中国南方农产品不利,而有利于北方农产品的观点。吴士存、朱华友(2006)具体分析了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五国的经济现状,指出了具体农产品种类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简要分析在CAFTA背景下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刘仁伍(2006)具体分析了2006年东南亚经济运行情况,并指出了在CAFTA背景下我国农业的出口机会于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吕玲丽(2004)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进行对比,认为:随着CAFTA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元化;中国与东盟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呈现互补;尽管中国在农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及东盟主要国家,但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却显示出了非常强大的比较优势。孙雨嘉(2007)认为:中国与东南亚发展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已处于起步阶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加强双边的农业合作可以通过加强制度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来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国平,李见明,马腾飞.“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东南亚,2007,(1).

[2]陈俊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研究——兼论广西的应对策略.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3]郑一省.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当代亚太,2002,(1).

[4]孙林,李岳云.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关系分折.世界经济研究,2003,(8).

[5]朱允卫.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5,(7).

[6]李欣广等著.中国——东盟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7]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研究.当代财经,2003,(3).

[8]彭茵.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9]周建明,俸克昭,朱汉文.21世纪广西与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分析.青海民族研究,2007,(4).

[10]卢肖平.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

[11]韦红.地区主义视野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2]吴士存,朱华友.五国经济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3]刘仁伍.东南亚经济运行报告(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6

【论文摘要】 入世以来,中美之间的贸易额急剧增加,尽管中美农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较小,但也在逐步上升,中国已经成为美国第3大农产品进口国,农产品贸易在两国经济往来中占有特殊的地位。近年来,中美农产品贸易不断呈现新的特点,农产品贸易存在的争端也是中美双边贸易摩擦的焦点之一。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我们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论文关键词】 中美农产品贸易 逆差 争端 对策 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特点 1.中国贸易逆差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增长而不断扩大 在中美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但在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最近几年对美逆差越来越大。2007年的中美农产品贸易是双赢的一年,我对美农产品出口、自美农产品进口和进出口贸易总量增长幅度都超过两位数。美国对华出口增长更快,对华农产品贸易增幅达到23.7%,出口金额接近90亿美元,贸易顺差从2006年的29.65亿美元扩大到2007年的39.26亿美元,占其顺差总额的五分之一。 2.中美双方进出口产品结构呈现优势互补 美国的农业是典型的现代农业,属于资本、土地密集型,中国农业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属劳动密集型,因此中美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很强,贸易前景很大。 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产品分别构成中美出口产品的主体,因此,中美要实现贸易的优势互补,就要发挥各自优势,美方要把重点放在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上,而不要放在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密集产品上,而中国也要发挥自己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优势,使两国在农产品贸易上协调发展,互利互惠。 3.输美食品质量成为突出问题 2007年3月以来,我国对美国出口的宠物食品、人类食品(如冷冻鱼等水产品)连续发生产品质量和安全事件,使美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关注逐步升温。为解决问题,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磋商合作机制,对涉及消费品安全的重大事件进行紧急磋商,并在第18届商贸联委员会和第三次战略对话期间就食品和饲料等签署了促进进出口安全的备忘录,为加强双方在上述领域的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美各方对此问题的关注逐步降温。 二、中美农产品贸易主要争端 1.转基因争端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以大豆为例,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大豆生产国,也是最大的出口国,产量的35%~40%用于出口,其中50%左右出口到我国,而进口的大豆95%是转基因品种。中国于2002年开始对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实施安全审查,影响到美国对华农产品出口,结果被美方认为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特别有争论的问题”。虽然经过谈判双方最终就该问题达成协议,推迟安检条例的执行,简化有关申报和审批手续,但由于双方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的认知差异,中美农产品转基因争端的前景不容乐观。 2.技术壁垒 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最为广泛的方式。目前美国设置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来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同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包括检疫和检验的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出证、检验等, 将我国大量不符合检验标准的农产品挡在了国门以外。美国还在包装和标签要求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而针对环保技术相对落后的中国来讲,美国设定的绿色壁垒, 是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棘手和最难对付的贸易壁垒之一。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 2006) 》数据显示, 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为67.2 亿美元,占直接损失总额的23.3%。 3.反补贴 美国从2007年开始对中国施行《反补贴法》,尤其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动辄以反补贴的理由进行审查,使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不断。我国在农业补贴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补贴的范围太广,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使各环节的和各类别所得到的补贴资金数额很少, 补贴作用难以集中发挥, 效果比较差。以价格补贴为主,农民不能从中直接得到实惠。主要采用“暗补”方式,通过流通渠道间接进行,对农民开发经营土地、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 并且容易造成补贴资金的严重流 失。这些问题,一方面减弱了补贴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更容易使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成为反补贴的众矢之的。 三、建议 中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尽管在价格上有一定潜在优势,但与国际市场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出口食品从生产到加工的全过程监管,优化出口食品结构,提高出口竞争力,除了要达到国际通用的食品法标准外,还要满足美国等发达国家各自制定的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 2008年下半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经济陷入了低迷,也给中国和世界经济带来了冲击,中美贸易势必受到影响,应充分利用中美高层对话机制,将次贷危机作为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重要议题,就利率、汇率政策、贸易保护主义等问题进行沟通与协调。中国政府和企业应有预见性地做好应对措施,务实、有效化解中美贸易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有必要,还可联合其他相关国家,在WTO框架下联合抵制美国可能出现的通过贸易保护向转嫁危机的做法。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7

我国虚拟水贸易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已经引起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如何在既有的学术成果上,通过对虚拟水概念和虚拟水战略的研究,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寻求一条新途径有着重大的意义。

第一,农产品虚拟水贸易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尽管价格和技术是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工具,而且在流域尺度上水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重新配置也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但是,国家间的虚拟水贸易仍然是提高全球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有效工具。

根据基于虚拟水要素的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理论,水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应生产世界上需求的水密集型产品。在这些地区,水资源比较廉价,而且水资源使用的负外部性比较小,单位产品的生产所需的水量一般也较少。从水的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向水的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虚拟水出口,意味着全球实体水的储备和节约。

第二,农产品虚拟水贸易是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工具。水资源贫乏的国家进口虚拟水要素密集型的农产品可以减轻对本国水资源的压力,因此虚拟水是一种替代水源,这种额外水源可以成为保障区域水资源安全的工具。当世界或地区粮食价格低于缺水地区自身的生产成本的时候,虚拟水战略的优势就更加明显。

富水地区和缺水地区之间实体水贸易由于运输距离遥远、成本高昂,通常十分困难。因此,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引起了缺水国家和地区政府及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日益重视,并开始在水资源战略管理中应用。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非常适合作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项现实的战略措施,即通过贸易的形式保障缺水地区水资源和粮食的安全。

另外,对那些参与虚拟水贸易的国家或地区来说,还能增强这些国家和地区粮食安全的相互依赖性,减轻国家或地区之间因为水或粮食问题所引起的直接冲突,创造新的持久的合作关系。

第三,农产品虚拟水要素提供了水资源迁移、储存和利用的新手段。农产品中蕴含的虚拟水生产要素实际是以虚拟的形式储存水资源,如可以通过将水储存在粮食中,通过调配粮食来解决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分配不平衡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如旱灾缺水引起粮食减产)。调配虚拟水相对调配实体水而言,无论从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角度来看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此外,对原本不能形成径流的土壤水资源(土坡水库),可以通过虚拟水的形式将其储集于依靠土壤水生产的产品中进行调配、转化和迁移。

第四,农产品虚拟水要素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观念的更新和人们节水意识的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在水资源短缺情况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创造了一种新的水资源管理方式,丰富了传统水资源管理思路。虚拟水要素将水资源管理问题从对水资源的生产领域管理引向了对水资源消费领域的管理。以水一粮食一贸易为主线的虚拟水贸易通过粮食贸易将水资源管理问题拓展到社会经济系统中,这显然增加了水资源管理的决策空间,必将引起水资源管理的观念更新。

虚拟水要素引入衡量农产品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体系中以后,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势必会在贸易决策中考虑到水资源的因素。因而水资源的价格将在参与贸易的农产品中得到体现,水资源机会成本高的农产品价格势必较高。在引入价格机制以后,浪费水资源的机会成本将提高,这会刺激人们节约用水。同时不同产品的虚拟水含量不同,知道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可以使人们意识到生产各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也就会认识到消费产品对水资源系统的影响,进而促使人们更谨慎地利用水资源。

二、我国农产品虚拟水贸易要素禀赋分析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商品比较优势的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基础。而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是产生商品比较优势的重要原因。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的价格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考察,供给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需求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偏好。所谓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用于农产品生产的地表水径流量和参与水文循环的地下水径流量的丰裕程度与可更新程度,这是一国或地区从自然界获得和人工增加(如人工降雨技术)可利用水资源的能力。其二,净化污水、废水并将其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这一能力增加了一国或地区实际用于农产品生产的水资源数量,从而增强了其农产品水资源消耗能力。其三,管理和调配现有水资源使其高效地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将虚拟水要素纳入生产要素禀赋体系之中,使其成为与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并列的一个要素禀赋参与对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衡量,在理论上是对要素禀赋理论在内容上的充实和完善,同时可以促使一国或地区(尤其是贫水国)在农产品生产分工与贸易选择时充分考虑水资源目标,避免片面追求扩大对外贸易而大量输出本国虚拟水要素禀赋较差的农产品。

为了简化计算,本文只选取我国19种主要农作物产品,从FAO的CLIMATE和CROP数据库中提取了我国相关气象资料、土壤条件及作物系数,运用CROPWAT模型计算出了各类农作物产品单位质量的虚拟水含量(表1)。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是有着明显差异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耗水量的差异和产量差异,但与各种作物的产品类别也不无关系。表中的这19种农作物就可大致地分为四类,如卷心菜、胡萝卜、花椰菜、黄瓜、莴苣等属于蔬菜类,香蕉、柑橘、葡萄、芒果和西瓜属于水果类,大麦、干豆、小米、水稻、高粱等属于谷物类,蓟、红花、向日葵、烟草等属于经济作物。而从具体的计算数值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蔬菜、水果到谷物、经济作物类别的跨度,单位重量中虚拟水的含量也呈现出了一种拟合的线性增长态势。由此我们推断,农产品中虚拟水的密集度主要地取决于其产品类型,相应说来,诸如各种经济作物和谷物类的产品就属于虚拟水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范畴。我国作为一个缺水大国,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交换中水资源的相关产品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因此,在农产品贸易结构调整时,应参考各类产品具体的虚拟水含量,对虚拟水资源密集型的产品应采取进口替代型政策,而出口时尽量以虚拟水资源含量较低的果蔬类产品为主导,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

得到上述计算结果之后,我们在FAO和WTO的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库中采集了2000-2002年我国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数值,对近年来我国农作物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量进行了估算,具体结果参见表2。

根据计算,2000-2002年3年间,我国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一直保持较大逆差,虚拟水的净进口总量维持在每年400亿m3左右。这意味着,通过虚拟水贸易,我们每年从外部获取的虚拟水资源缓解了国内约400亿m3左右的水资源压力,这个数值相当于每年我国水资源短缺量的100—133%。此外,分类从具体产品品种上来看,由于单位重量虚拟水含量的差异以及本身在贸易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不同,各种农产品在整体虚拟水贸易量中所占的份额也有较大的分别。就进口而言,大豆一项就占据了整个虚拟水进口量的80%以上,接下来依次为玉米、大麦、小麦和水稻。从出口来看,玉米约占据了虚拟水出口量的一半,其次是水稻、干豆、大豆、小麦和花生。

三、虚拟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基于虚拟水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虚拟水与虚拟水贸易研究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对我国学界来讲还是一个新课题。在这一课题的研究上,我国学者尚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首先需要科学地定量评价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对有关计算方法予以修正、完善,使农产品虚拟水的量化更符合区域生产实际;其次需要收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计算不同区域和不同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建立按地区和农产品分类的时间序列虚拟水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需要探索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和虚拟水战略的诸多现实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关注力度和投入程度,建立虚拟水相关数据的收集机制,并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虚拟水理论与方法的科学研究。

(二)按照虚拟水要素比较优势宏观调整相关农产品贸易格局。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出口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自身存在比较劣势的产品来谋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由于富水国家或地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比贫水地区要低,而且水资源利用的外部不经济性也相对较小,因此从经济角度看,富水国家或地区向贫水地区提供水密集型产品,意味着贫水地区实现了水资源的节约,也意味着水资源配景效率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提高。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数额巨大,我国可以运用自身资源优势,大量生产和出口耗水较少、耗劳动力较多、产量和产值较高的农产品,比如玉米、棉花、苹果、梨等。我国稻米单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是我国的优势粮食产品,可加大出口量。而耗水密集的农产品,如豆类和小麦,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可以适当多进口这类产品。当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时,我国也可以考虑进口一部分粮食,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三)基于虚拟水要素经济价值的农业微观操作。在面临水资源问题的状况下,我国在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中,应把水和土地、劳力、资本同时考虑。考虑水资源的机会成本,能够提高我国安排农业生产与分工的科学性,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经济价值,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经济增长。例如,当我们把农产品的价格和虚拟水含量一起考虑,即计算各种主要农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就会发现,我们应该大力生产牛奶、鸡、猪肉等畜产品,苹果、梨、柑橘、橙子等水果,以及棉花、水稻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因为这些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即单位耗水量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在国际市场上有明显的经济优势。另外,这些农产品相对于其他农产品能大量利用天然雨水,消耗较少的灌溉用水。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8

摘要:中韩双边贸易额稳定增长,但中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却始终保持顺差,韩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通过分析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和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结果表明韩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优势。 关键词:中韩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外贸依存度 中韩两国地理位置相邻,文化相似性强,相互交往历史悠久。自1992年8月两国建交以来,经贸关系迅猛发展,韩国已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而中国则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在双边贸易中,有两个显著的特征值得关注:一是贸易规模高速增长。二是中国始终处于逆差状态,这一不平衡状态自中韩建交后就存在,在发展中非但没有改变,而且在近年来呈现显著扩大的态势。①。然而,在农产品贸易领域中国却始终保持顺差状态,韩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在近10年的多数年份中,韩国是中国的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逐步增强。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的背景下,深入研究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扩大中国农产品对韩出口,对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农产品的范围定义为“WTO农业协议规定的农产品+水产品”,并且采用HS4位数编码,将农产品精确到225个类别,从中韩两国农业现状、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等方面深入全面的分析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 一、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国和韩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差距,且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很大的差别,但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具有相似的文化习俗和消费偏好,同时两国都将农业经济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除出现三次波动外,总体呈温和增长趋势。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占从世界农产品进口的比重最低,而韩国恰恰相反,韩国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占从世界进口的比重最高,中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占对世界出口的比重近年来基本保持在10%左右的区间内。相对于韩国出口至中国的农产品占对世界出口的比重而言,中国要略高于韩国,但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这表明中国作为韩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显得越来越重要,且各自在对方农产品出口市场中的地位逐渐趋同。中国对韩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对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与韩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对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变化趋势相同,但韩国要高于中国。从比重上看,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而言显得更为重要。 二、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 中韩互为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近年来两国间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支撑两国间农产品贸易不断增长的农产品主要类别是什么,这些农产品又具有何种属性,这是分析中韩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的核心内容。 1.主要类别。2007年中国出口至韩国的农产品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玉米”(1005)、“冻鱼”(0303)、“制作或保藏的甲壳软体动物等水生无脊椎动物”(1605)、“小麦及混合麦”(1001)、“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活鱼”(0301)、“非醋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未冷冻蔬菜”(2005)、“冷冻蔬菜”(0710)、“用其他方法制作的未列名果品及食用植物”(2008)、“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代用品”(1604)。2003-2007年间,(1005)、(0303)、(0307)和(0301)这四种产品一直稳居对韩出口前10的位置。 2007年中国从韩国进口农产品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1701)、“冻鱼”(0303)、 “鲜或干的其他坚果”(0802)、“其他处未列名的食品”(2106)、“浓度<80%的未改性乙醇;蒸馏酒等酒精饮料”(2208)、“鲜、冷、冻鱼片及其他鱼肉”(0304)、“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等”(2103)、“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2202)、“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1209)。2003-2007年间,产品(0307)、(1701)、(0303)和(0802)一直占据进口前4名。而产品(0307)、(1701)、(0303)、(0 802)和(2106)五年来稳居进口前10的位置。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出口到韩国的主要农产品的贸易量较为稳定,所有产品的变异系数均小于100,其中贸易量最为稳定的是“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2003-2007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的贸易量也非常稳定,所有产品的变异系数也均小于100,其中变异系数最小的是“鲜或干的其他坚果”(0802)。因此,中韩两国间主要贸易农产品的品种较为稳定,而且品种的波动幅度较小。 2.基本属性。本文借鉴卢锋等(2001)对农产品的分类,将农产品按照其“属性”分成6个子类,分别是:大宗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园艺类产品;饮料及烟草;其他农产品。从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属性来看,2003-2006年间中韩两国进出口的主要农产品种类比较稳定。在出口排名前50的农产品中,出口产品种类最多的是“其他”,之后依次是“大宗农产品”、“园艺类产品”、“水产品”、“饮料及烟草”、“畜产品”;在进口排名前50的农产品中,进口产品种类最多的是“园艺类产品”,之后依次是“大宗农产品”、“其他”、“水产品”、“畜产品”、“饮料及烟草”。2007年中韩两国进出口产品的波动较大,在出口产品中“其他”类产品比上一年减少了7项,排在了出口的第二位;在进口产品中,“其他”类产品比上一年增加了7项,排在了进口第一的位置。可以看出,“大宗农产品”和“其他”类产品是中韩两国相互进出口最多的农产品种类。 三、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 中国一直是韩国重要的农产品进口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更为重要。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到底处于何种地位,主要竞争对手是哪些,了解这些问题对于扩大中国农产品的对韩出口具有重要作用。 1.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总体情况。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巴西、日本、俄罗斯、新西兰、加拿大、阿根廷和越南依次是2007年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10位的国家。从时间序列上看,2003-2007年间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相对稳定,上述国家是韩国主要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国。从该表还可以看出,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4位的国家基本没有变化,除2005年和2007年中国由第二升至第一外,其他年份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4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和巴西。由此可见,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2.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市场份额。2003-2007年间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所占份额维持在20%左右,美国和中国差不多。从这五年的平均值看,中国为21.70%,美国为21.85%,美国略高于中国。2007年澳大利亚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的比重为9.58%,约是中国和美国的一半份额。巴西是韩国农产品第四大进口国,所占份额虽然不高,但比较稳定,2003-2007年间的份额在4.38%-5.80%之间波动。从2003-2007年间各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变化情况来看,中国和美国均呈现微弱的负增长状态,而澳大利亚和巴西均为正增长,其中澳大利亚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75%,巴西为1.57%。可以得出,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美国是中国最大的竞争对手,澳大利亚和巴西所占份额虽然不高,但却不容忽视。 四、结论 总体而言,中韩两国耕地资源稀缺,韩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优势,这是中韩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中韩自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虽然出现三次较大的波动,但并没有改变总体呈温和增长的发展趋势,也没有改变中国对韩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的基本格局。从比重上看,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而言显得更为重要。近年来中韩两国间主要贸易农产品的品种较为稳定,而且品种的波动幅度较小。从两国农产品贸易属性看,“大宗农产品”和“其他”类产品是中韩两国相互进出口最多的农产品种类。近年来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相对稳定,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韩国最重要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经作者计算所得。 .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R].北京:商务部,2006. 田维明.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现状和前景展望[J].农业经济问题,2007(5):4-11. 刘兴华,胡芳.中韩农产品贸易的结构变动与发展趋势[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108):82-85. 卢锋,梅孝峰.入世农业影响的省区分部研究[Z].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文讨论稿, NO.C2001001, 200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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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增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4.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要给农民国民待遇,很多综合部门也开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到农村。中央有一条政策决定今后国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要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条划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当然要落实还需要艰苦、漫长的过程。

5.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建立能够约束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新规则和新机制,坚决要求发达国家削减农业补贴,形成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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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商品结构分析。2006年至2012年间,中国主要出口农产品为水产品、蔬菜、畜产品、水果、稻谷等,其中06年至12年七年平均出口额分别为101.46、81.27、40.19、43.37、4.26亿美元;主要进口农产品为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水果、谷物等,其中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的七年平均进口额分别为63.39、62.65、49.23亿美元,水果、谷物的七年平均出口量为475.93、246.1万吨。①从产品结构上来看,2012年我国土地密集类型主要农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部分农产品由净出口转为净进口,这是自2004年以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一直表现出来的趋势,也是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进出口表现为增降不一,但多数表现为顺差。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2年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是由于与南北美洲大豆、油料几乎是只进不出的净进口贸易,加上棉花、畜产品长期以来的大额贸易逆差,同时谷物、小麦、玉米的贸易逆差都有不同程度上的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种植类如蔬菜、水果外加水产品,历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但近几年水果类农产品出现出口下降,进口上升的趋势,贸易顺差逐年减少,另外,我国一直被认为是畜产品的“疫区”,贸易逆差趋势没有缓解。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本文前一部分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商品结构和基本特征三个方面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格局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找到了一些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但对其实际影响程度和内在关系还不了解,下面对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1.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NC: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C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额;J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额;HL:表示人民币兑100美元年均汇率;GDP:我国国内生产总值;ZC:表示中央地方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ZCZ:表示农业总产值;GS: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平均关税。XF:表示国内总需求,由于居民消费支出代表了一国国民的消费水平,所以本文以居民消费支出中对食品类的支出总额代替表示国内总需求;YLXSL:表示我国油料销售量,子目包括花生及花生仁和食用植物油(含棕榈油),由于油料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是我国近几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其数量变化对研究结果有较大影响,所以单独列为一个变量;JGZS:表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本次研究主要对上述11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年限为2000年至2012年十三年的数据,其中变量NC、CK、JK、ZCZ来自中国农业部网站(agri.gov.con),GS来自个信息网站统计汇总,其他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局网站()当年统计年鉴。数据中取绝对数的,数额(除变量HL表示为100美元所兑换的人民币数额外)统一以“亿元”为单位,数量统一以“吨”为单位;数据为相对数的,以上年为基年(取100)计算,关税与农产品依存度用百分比表示。相关变量样本数据见(表3)。

2.建立模型。本文的研究方向是找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和提出相关对策。为明确上述多个变量之间的具体数量规律,需要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简化研究过程,本文只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首先建立一个基本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3.实证分析。本文通过建立“初始回归模型”,根据赤池信息量准则(Akaikeinformationcriterion)和Schwarz准则(Schwarzcriterion)对除“初始回归模型”以外的其他变量进行判断,分析其与农产品贸易逆差形成的相关程度,从而筛选造成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经过第一、第二步的变形,分析得出以NC为因变量,GDP、HL、JK、ZCZ、LYXSL为解释变量的最终回归模型,如下。从上述回归模型可以看出,农产品贸易差额与GDP水平、人民币汇率、农产品总产值和农产品进口量以及粮油销售量有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亿元,贸易逆差将增加114.02万元;100美元多换1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贸易顺差将增加5,359329亿美元;农产品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590.22万元;农产品进口额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0.773596亿元;粮油销售量每增长1吨,贸易顺差将增加7.14万元。

4.模型结论。从方程中可以看出,汇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影响程度最大,进出口额次之,GDP和油料销售量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以下对每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内在关系加以解析。HL:汇率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人民币相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化,会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化。简单地来说,当人民币对某一国货币升值,一是会抑制出口企业的贸易利润,部分国内企业会放弃国外市场,将商品在国内消耗,导致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二是会降低进口企业进口成本,部分国内需求趋于由国外资本流入来满足,使进口量增长速度上升。人民币升值,抑制出口,促进进口,贸易差额趋向逆差,贬值则相反。JK:进口额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我国进口主要来自于国内需求,国内需求上升,促进贸易逆差形成,反之则相反。从实际意义来说进口额可以一定意义上表示贸易差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进口额变化量等于差额变化量,这里之所以比JK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是因为我国进口额与关税有密切关系,关税是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对关说门槛的一再降低,使国外资本大量流入,是逆差形成的重要原因。ZCZ:农业总产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意味着我国农业总收入的相对增长,收入提高有效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可以反映到对进口农产品的需求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进口,使贸易差额向逆差运动。但应注意,方程t检验证明,ZCZ变量为非显著变量,在解释时缺乏可信度。GDP:国内生产总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我国为外向型经济及主要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国内总产品增长说明贸易顺差(出口)增长。另外,与农业总产值相似,国内总产值的增加,说明国民购买能力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部分产品的进口需求,加大了逆差的形成。逆差抵消了部分的顺逆,解释了GDP对贸易差额的影响效果不明显的原因。YLXSL:油料销售量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油料销售量代表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出口产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结构因素和竞争能力,竞争力越强,生产结构越合理,我国出口能力将越强,可促进贸易顺差形成。

三、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建立模型的目的在于表示解释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和影响程度,引起解释变量变动的因素通过模型建立的关系作用到因变量上,针对本文的研究目的,最终模型的建立表示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决定因素的基本确立,而造成这些决定因素变动的原因将作为本文重点分析方向,结合前文对我国贸易逆差格局和贸易特征的分析结果,以下总结引发我国近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1.人民币升值———促进抑出。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状态,相对于美元由1994年的1:8.61到2009年的1:6.83,②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币汇率的管理和调整制度是十分严格的,自2005年7月21日以后,汇率制度由钉住单一货币美元改为以货币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③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波动幅度。人民币升值主要源于中国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内部动力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中国近十年的GDP年平均增长值为10.28%,发展速度惊人,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我国内部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多,都促使我国长期汇率趋于升值。另外,国外对中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8年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之后,美元持续走软,强化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美联储连续降息加大了中美利使得国外资金有动力进入中国,加大了人民币对美元的上行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直接影响就体现在我国对外贸易上,出口的收益减少,进口的成本降低,中国目前的政策也趋于经济自由发展,现实的供求关系将导致进口量猛增而出口量有所缓减,促进抑出,削弱了我国各贸易产品的顺差优势或恶化了逆差劣势。农产品种类繁多,除一些基本农产品外价格弹性较大,汇率的变化直接导致贸易价格的变化,贸易量随之变化理所当然,促进了逆差格局的形成。

2.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中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将面临全球范围内的竞争,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特殊保障条款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十分容易受技术性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影响。2006年开始,全球进入高贸易保护阶段,日本和欧盟纷纷推出针对农业化学品残留和食品安全卫生的多项措施规定,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我国原本在国际市场较具优势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由于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处理能力有限,在诸多壁垒面前,我们困难重重,大部分被硬生生地挡在他国国门之外,同时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高补贴,使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大大削弱,在出口能力大大降低的同时,为执行国际贸易组织的协议,我国对关税一减再减,由先前的15.3%降低到09年的9.8%,农产品平均关税更是由2000年的26%下降到09年的15.2%,进口成本的降低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本流入,进一步恶化了农产品贸易逆差的状况。

3.国内需求———偏好进口。通过农业部统计,随着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农业总产值的双双增长,我国国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高,居民对食品类产品的消费支出逐年增长,表现出旺盛的需求。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随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供应充足的粮食谷物等基础农产品已经不是居民需求重点,而一些品质高、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慢慢走入人们生活,如高档水果、高级营养品等。而一些初级产品主要用于向农业产量不足的日本、韩国出口。从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贸易额的变化情况来分析,2009年,部分农产品进口需求仍是我国进口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主要逆差农产品如大豆、食用植物油几乎为净进口,大豆除制作各种豆制品外,主要是为了满足榨油后的副产品生产,如豆油和优良饲料,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和畜牧业对高质量饲料的需求。水果虽然是顺差产品,但从进出口增长变化来看,水果进口量大幅增多,这与前面提到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关,人们不再满足于我国生产的初级低质产品,而是追求品质高的进口产品,这对我国农业行业来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内部总需求偏好愈益由进口满足,也就是说总需求减去国内供给后的进口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贸易逆差的形成。

4.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限制出口。中国是农业产业大国,但与农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以土地和劳动为资本的产品,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的优势为劳动力和价格优势。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普遍反映为低品质、低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上已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缺乏国际竞争力。另外,从我国贸易地区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第一并且过于集中,多以亚洲地区国家为主,出口企业又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实力有限、结构不合理等特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众多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逐年下降。

四、应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对策

在正确认识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后,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国际市场环境,这里提出一些缓解我国农产品逆势的建议和措施。

1.正确面对人民币升值问题,合理应对升值对农产品造成的影响。面对国际压力和国内高速发展,人民币要不要升值?答案是“要”,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适当的汇率波动是国际经济的规律,作为占国际货币地位越来越重的人民币而言,相应的升值是有利的,一是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二是减少贸易摩擦,三是促进低端产品产业改革。作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合理应对其带来的影响。

2.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打破贸易壁垒的阻碍。贸易壁垒主要针对进口产品的质量、价格加以限制,中国农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低质、产品附加值低是我国出口无力最主要的原因。为此,我们首先要按农产品技术指标来组织生产,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其次,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农业生产企业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从质量和价格上克服贸易壁垒的限制,增强农业整体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建立我国自己的贸易壁垒体系,强化对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寻求平等、公平的贸易发展环境。

3.调整进出口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拓宽出口渠道,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向更宽更广的国际市场进军,发挥我国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更加合理的规模型农业生产机制,以谋求高效生产,降低成本。

农产品贸易论文例11

美国的农业政策直接影响美国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影响农产品贸易,因此,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包含着农业政策。本文的分析思路是首先从分析农业政策与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基础上,认识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再从贸易协定的视角看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改变。 一、美国农业政策的基本框架 美国农业政策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1930年,美国农场在美国就业和GDP等方面都占据相当的比重,但农场的人均收益仅仅是全国平均收益水平的1/3。1920年代的农业萧条在1930年代的大危机时变得更加深化。1932年,农产品产量比1929年有所增加.但农产品价格指数却从100降低到44,农场主的可支配收入也在减少。1929年,农场的平均净收入为962美元,1932年下降到288美元。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新政”的一部分.193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加上1948年的“商品信贷公司特权法”和1949年的“农业法案”,这三个法律构成了美国永久性的支持农产品价格和支持农民收入的法律框架。之后的美国农业政策都是在这三个法律的基础上加以修改一般每隔四五年制定一个农业法来调整农业政策。农业调整法的主要内容有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些政策通过以下措施实施: (1)限制生产耕地,实施休耕补贴。美国农场的耕地面积大,一些农产品因为产量过高、供给过多而造成市场价格下跌,农场主收入减少。因此,为了控制农产品供给,保护农产品价格.美国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休耕,由政府对休耕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2)制订目标价格,提高无追索权贷款,对农产品实施差额补贴。无追索权贷款是一种抵押性贷款,即农场主以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贷款。目标价格由生产成本和生产者利润组成。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农场主可按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用现款还本付息。如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场主可把农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政府按目标价格和市场价格之差给予差额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小麦、玉米、棉花及乳制品等主要农产品。 (3)实施农产品储备计划。农产品储备包括联邦储备和农场主储备。政府通过提供储存费以及无追索权贷款,鼓励自愿参加计划的农场主将部分谷物储存起来,使市场保持供需平衡。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支付储存费保护农场主利益,另一方面,又可以调节市场上的供求关系。稳定农产品价格。 2002年5月的“2002年农业法案”,是美国国会根据形势变化做出的调整而通过的新法案。美国农业部必须按照新的农业法案实施农业政策。该法案的特点是推翻了“1996年农业法案”关于停止补贴和将农场主推向市场的方针,再次规定对农业实行补贴。1996年迫于财政负担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需要,美国制定了被称之为“农业自由化法案”的“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已经执行了60多年的农业补贴政策。这个法案规定:从2002年开始取消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全部直接补贴;法律制订了一个7年内向农场主提供总额为356.26亿美元的农业市场过渡计划;取消对作物耕种面积限制的农场主有完全的自由来耕种他们的土地;仅保留无追索权贷款和农产品销售贷款,但利率上调1个百分点。 “2002年农业法案”推翻了1996年农业法关于停止农业补贴和将农场主推向市场的既定方针,决定在今后继续向农场主提供各种补贴。该法案决定在继续补贴的前提下,对补贴的方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新农业法案继续沿用原来法律实行的直接补贴计划,但以固定的直接补贴代替1996年农业法案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新农业法案新增加了反周期收入支持补贴计划.用以代替1998-2001年向农场主提供的销售亏损援助补贴计划。新农业法案对花生补贴计划进行了重大修改。推出新的乳品计划。 二、美国农业政策与美国农产品贸易 美国农业在法律框架支持下.政府对农民支付了大量的资金。2011年,美国政府对农民的支付为133亿美元,2005年为200亿美元,2006年估计为210亿美元。这笔支出占美国2005年联邦财政赤字3190亿美元的6%。美国政府对农民的财政支付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这导致了市场扭曲。政府的支付往往与生产和价格联系。生产的越多,政府支付得越多:价格越低,政府支付得越多。这样的机制向农民发出的信号是。他们不需要按市场运作的方式从事生产。这种条件下的生产导致市场价格扭曲,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美国政府的支持政策和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 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导致了美国农业生产产量提高,生产过剩。在国内市场无法调节过剩的产量情况下,只能通过出口解决。美国农产品的出口又压低了世界农产品的价格。引起了主要依靠农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不满。 美国农产品出口对美国农民和美国经济的意义重大,出口不仅支撑了美国农产品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还增加了就业。因为美国农产品产量的1/3用于出口,具体而言,43.5%的小麦、53.3%的大米、43.1%的大豆、20.1%的玉米和45.3%的棉花用于出口。美国是世界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国。25%的农业总收入来自出口。这就意味着美国农业比工业更依赖国外市场。出口还会产生非农经济活动,按照美国农业部的说法,每1美元产生的出口收入,会带来价值1.48美元的附加经济活动。美国农产品出口给美国提供了91万个工作岗位,其中包括46个非农岗位。这就是说,2005年,美国农产品出口额为629亿美元,而由此产生的附加经济活动的价值达930亿美元。从1950年以来,美国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增加了8倍。美国的货物贸易逆差为世界之最,2005年,美国货物贸易出口为8926亿美元,进口为16743亿美元,逆差为7817亿美元。但美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从表1近4年美国农产品贸易统计可以看到这点。农产品贸易顺差为美国经常帐户逆差的减少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样,美国的农业政策与农产品贸易联系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近10年美国农产品的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以前美国农产品的出口主要是大宗产品,诸如小麦、大米、油菜籽、棉花和烟草。原因在于美国的土地优势和资本密集程度高。美国大宗作物的比较优势显著。这也导致了美国农产品出口以大宗产品为主的格局。但在过去10年里,美国向发达国家出口大宗产品的比重下降了,由原来占出口比重的43%,下降为34%。而美国大宗农产品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加了,比如,中国已超过欧盟成为美国大豆出口最大的市场。不仅如此,美国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稳步上升,这些产品主要是肉类、禽类、粗磨粉、活动物、油、水果、蔬菜和饮料。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已超过大宗农产品的出口。 三、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施情况 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是WTO《农业协定》的“三大支柱”,因此认识美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也从可这三方面入手。 1、市场准入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2011年,美国农产品最惠国平均税率为9.7%。这是非农产品关税税率的2.5倍。有195个税目采用关税配额。2011年超过配额的进口产品被征收平均49%的税率,配额以内的税率为9%。配额之外的税目91%采用从量计征,配额以内的税目28%采用从量计征。关税配额应用于特殊产品,包括牛肉、奶制品、花生和花生油和烟草。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美国采用的关税配额被列入减让表受到约束。美国在与贸易伙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也对部分农产品使用关税配额。 2、国内支持 2011年.美国政府对农业生产者支付了133亿美元,几乎占农业净收入的16%。美国农业部估计,2005年直接支付为214亿美元。根据美国2011年向WTO通知的内容,按当前的“综合支持总量”的计算,2000年美国为168亿美元,2001年为144亿美元。而美国在WTO做出的削减“综合支持总量”的承诺规定,美国每年支持的上限可达到191亿美元。2000年和2001年,美国在“绿箱”名义下的支持达到了500亿美元。“绿箱”支持是免于削减的。按“2002年农业法案”的规定,美国国内支持主要的手段是直接支付、反周期支付和贷款计划。这三项占政府对农业生产者支付的62%。此外,还有紧急援助和作物保险这两项支付计划。 3、出口竞争 出口竞争涉及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出口保险、出口担保。根据美国在WTO作出的承诺,美国对13类产品组进行出口补贴。2000年以后,美国每年对出口补贴的支付上限为5.94亿美元。根据美国2011年向WTO作出的通知,2002年美国的出口补贴为3150万美元。接受出口补贴的产品主要是奶制品。美国实施出口补贴按“出口促进计划”和“奶制品出口刺激计划”执行。按“2002年农业法案”的规定,这两个计划执行到2007年为此。出口补贴以现金支付,以出口量为计算依据。美国有三个主要的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出口信贷担保计划 ”(GSM102)、“中间出口信贷担保计划”(GSM103)和“供应方信贷担保计划”。美国“商品信贷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负责执行“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和“供应方信贷担保计划”。公司并不提供生产融资但对出口产品提供支付担保,符合信贷条件的产品能取得商品信贷公司资金贷款。2011年,美国这种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额达到了37亿美元。 此外,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中还有一个“食品援助”。根据“1949年农业法案”,美国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用于采购美国的食品,或直接向发展中国家捐增食品。“食品援助”实际上构成了美国农产品出口的一部分,但是它体现着美国的外交政策意图。美国一直是世界最大的食品援助国家,2004.年美国的食品援助占全球食品援助的56%。2005年,美国的食品援助金额为21亿美元。 四、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国际比较 1、关税税率的比较 世界农产品关税结构基本特点是发达成员的约束税率要普遍高于发展中成员,由表2可知,美国的农产品关税约束税率比其他发达国家低。而中国农产品关税约束税率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低的。 由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建立了农产品关税约束机制,因此,目前许多成员对农产品进口管理,既建立了约束关税,也制定了实施关税。关税削减淡判是对成员关税上限水平的约束,削减的对象是约束关税而不是实施关税。约束关税和实施关税之间的差额被称为关税“水分”。若成员关税水分越大,说明成员方实施关税比约束关税更低。从表3可以看到美国的水分并不大。 2、国内支持的比较 WTO《农业协定》对国内支持分为5种情况并加以区别对待:“黄箱”、“绿箱”、“蓝箱”、微量许可和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其中“黄箱”支持是各成员方要承担削减的主要义务。因为这种国内支持与扭曲贸易有关,被列入“综合支持量”,并规定,以1986年至1988年为基期的“综合支持量”(AMS),在1995年至2000年的6年中,发达国家削减基期支持的20%,发展中国家在l0年内(到2011年)削减基期支持的13%。各成员方削减的承诺列入减让表第四部分。各成员方按年度计算的AMS及削减承诺都要向WTO农业委员会通报。由于“绿箱”支持被认为对贸易不扭曲或扭曲很小而被免于削减。“蓝箱”支持也被免于削减承诺.不列入“综合支持量”。 世界上对农业国内支持投入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欧盟(WTO中欧盟为一个成员方)和日本。因此,比较美国的国内支持只需在这三个经济体之间比较就能说明问题。根据成员方对WTO的承诺,2000年,美国“综合支持量”的上限为191亿美元,欧盟(15国)为598亿美元。日本为359亿美元。2000年这三个成员方的“综合支持量”上限占整个WTO成员方“综合支持量”上限的80%。上限是约束水平的规定,各国在实施时是都会根据本国具体情况进行支付。根据这三个成员方向WTO作出的通报,2000年,欧盟的国内支持为389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65%。日本的国内支持为64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17.8%。美国的国内支持为168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87%。因此,从绝对额看,欧盟的国内支持比美国高出许多。 3、出口补贴的比较 与国内支持一样,出口补贴也主要是发达国家使用的政策措施,目前在149个WTO成员方中只有25个国家使用出口补贴(欧盟为作为一个国家)。从1995-2000年,WTO成员方每年平均使用了62亿美元的出口补贴。而其中欧盟出口补贴每年的平均数额为55亿美元,占整个WTO成员方出口补贴90%的比重。这一数额美国为8360万美元,名列第4。从以上“三大支柱”的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农产品贸易政策措施与货物贸易政策措施相比,美国对农产品实行了贸易保护主义,但与欧盟、日本等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国家比较,美国的保护主义并不十分严重,欧盟是世界上农产品保护主义最严重的经济体。从WTO角度看,美国要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理所当然地要削减自己的保护主义措施。 五、自由贸易协定促进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 自由贸易是美国对外贸易的基本理念,或者说是美国社会的主流意识。美国通过多边贸易体系、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实现贸易自由化战略。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美国积极发起了“多哈议程”的谈判。美国认为通过农产品贸易的谈判.削减或取消 农产品贸易堡垒,扩大美国农产品的海外市场,符合美国的根本利益。美国认为,如果全球取消各种扭曲农产品贸易的政策措施,将使全球农产品价格上升12%,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增加12%,美国会继续保持农产品的贸易顺差,农业生产的产量还会增加。因此。美国在谈判中确实作出了许多减少壁垒的承诺,由于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的僵硬立场,导致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严重,以致“多哈议程”的前景暗淡,预计成果不大。但如果“多哈议程”最终达成了协定,意味着美国在谈判中也肯定作出了削减贸易壁垒的承诺。因此,多边贸易在给美国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美国贸易政策的改变。 “竞争性自由化”战略就是为了弥补多边贸易体制进展缓慢的缺陷,美国从区域或双边贸易协定中能获得在多边贸易体制中不能得到的利益。美国除了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以色列和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外,目前又达成了若干个自由贸易协定。美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获得了新的市场准入条件。2011年1月,美国与智利和新加坡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2005年1月,美国与澳大利亚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新加坡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对所有的美国产品取消关税。美国对新加坡的大部分产品取消关税,其余的部分在3至10年内全部取消。智利在协定的生效后的4年内给予美国3/4的农产品免除关税,12年内分阶段取消对美国农产品的所有关税。美国分阶段取消对智利农产品的关税。两国取消对彼此间农产品贸易的出口补贴。澳大利亚在协定生效后对所有美国农产品的进口立即取消关税。美国对来自澳大利亚20%的农产品立即取消关税。对牛肉、奶制品和糖产品三个敏感产品,美国仍维持配额。随着美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增加,美国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领域中的收益还会增加。同样,美国在3个贸易协定中,也对这3国作出了承诺。如果多边贸易体制谈判进展不大的话,美国会更加注重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六、结论 农业占美国经济中的比重很低,但对美国经济仍具有意义。美国维持着对农业的保护,农业保护政策扭曲了农业生产,大量的农产品只能通过出口予以消化产量,引起了发展中国家的不满。但与欧盟和日本比较,美国的保护主义并不严重。保护主义可以通过美国在多边、区域和双边3个领域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予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