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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证券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7:42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1

国内的文献从财务特征、公司治理和资本结构等角度分析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的影响因素,也有从股市收益波动、政府监管的角度分析。吴文莉(2011)发现股市收益波动与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变化呈负相关关系,而且这种负相关关系在牛市中更为显著,在国有企业以及监管行业企业中也更为显著。陈玖竹(2012)以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为例分析了经理人短视对证券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换手率和证券投资额呈显著正相关,大盘走势和证券投资额呈负相关。与吴小莉的研究结果不同的是,陈玖竹认为熊市这种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吴文莉(2012)通过分析近年来上市公司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与其现金流和货币资金变动的关系,发现非国有企业炒股的资金更多来源于经营现金流,而国有企业证券投资的资金与借款现金流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吴战箎、李素银(2012)重点分析了上市公司管理者基于自身利益的短视行为,研究发现大量上市公司管理者存在投资短视行为,其中管理者的年龄、经营能力对这种行为影响较大,与管理者薪酬和持有比例不存在显著关系。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目前尚没有对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与主营业务发展之间关系的全面研究。为了更好地形成对比,本文假设制造业上市公司如同前人对所有上市公司研究得出的结论,即会过度参与证券投资,探索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规模对主营业务产生的影响。

1.2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的分析

制造业是指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工业品与生活消费品的行业,包括扣除采掘业、公用业后的所有30个行业。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部分和经济转型的基础。当前我国制造业正从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较低向现代化、环保化、管理的科学化方向转型。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其突出表现就是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投资者的非理性程度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带来了大量的投机机会。近几年来,通常作为投资客体的上市公司也热衷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A股市场上不仅参与证券投资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投入资金也越来越大。2011年有402家制造业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初始投资额由2010年的437.05亿元增加到727.53亿元,增幅为166.46%。以之相比较的是,这些上市公司201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降幅为12.64%。上市公司的投资动机从原来的闲置资金保值增值转变为倾向于主动投资,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短期证券投资。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可以获取短期收益,但会减少企业投入正常经营的资金,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而一旦投资亏损,会“吞噬”企业正常经营获得的收益。如兰州黄河,2011年公司亏损1459万元,而在2010年公司盈利为1.02亿元,造成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股票投资亏损。

雅戈尔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为-20.49%,公司净利润为17.63亿元,仅投资收益14.43亿元,占比81.85%,2011年四季度共持有24家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投资于实体经济,如果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热衷于短期证券投资行为,将可能对上市公司自身的主业经营发展战略及证券市场甚至国家经济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对此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也做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在以下三个方面限制上市公司炒股:不得炒作自己的股票;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炒股;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炒股。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9年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亦有如下规定: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二是公司应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可见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属于高风险行为。本文正是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今年来该类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详细数据分析其投资现状,具有实际意义。

1.3主营业务发展与公司证券投资规模

理论指出,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具体表现在两者对待项目投资风险的态度及处理的方式不同,由此就会导致企业存在无效率投资的行为。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正是一种因投资短视而产生的无效率投资行为。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不遵循最佳投资政策,而选择那些能迅速回报但并不能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者的投资短视行为使得企业追求短期收益,延迟甚至放弃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投资项目。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认为,当公司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时,通常也是公司处于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或衰退阶段,此时公司会拥有大量的自由现金。在我国制造业转型期间,公司往往缺乏长期价值投资项目,在没有完成产品结构调整战略时,在新的利润增长点尚未出现之前,上市公司有可能将过多的现金流投放到短期证券投资上以博取高风险的差价收益。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假设认为制造业上市公司会因为前期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而参与证券投资。

假设1:前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当期证券投资规模之间负相关。另一方面,如果制造业上市公司过度利用富余资源投资于证券市场,可能会影响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诸如造成主营业务研发支出的不足,损害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与主营业务发展的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利润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它表明企业每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带来多少主营业务利润,反映了企业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越高,说明企业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获利水平高。该指标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利水平,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利润率高的上市公司应当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回避证券投资这类高风险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张程度。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正在进行较大规模的资产扩张投资项目,表明企业长足的盈利能力能够有所增强,如果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必然会减少无效率的投资。因此本文选用主营业务利润率代表主营业务的获利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反映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投入,并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之间负相关。假设3: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之间负相关。假设4: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之间负相关。

2研究设计与样本

2.1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时段为2008年到2011年,采用半年度数据,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样本中剔除了ST公司、B股公司、数据不全及异常数据的公司,最后得到1420个观测值。财务与市场数据来自聚源数据库与和讯网。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和作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支出总额。

2.2模型选择与变量定义

借鉴吴文莉(2011)及吴战篪、李素银(2012)的模型,提出本文的回归分析模型。模型(1)中I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支出总额与当期总资产的比值,反映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模型(2)中的L为反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的三个指标,即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和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

2.3描述性统计

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率为2.1%,标准差为4.1%,可见不同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规模差异很大。2008-2011年样本中,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0.7%,但方差为55.2%,表明制造业上市公司之间主营业务成长性差异很大,对比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值可以发现,整体来看,参与证券投资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普遍比去年同期要低。

3实证研究结果

本文利用SPSS16.0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均在1%的水平显著。此外,通过对VIF值的检验,多重共线性对本文的影响不大。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后,前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对当期证券投资支出之间没有影响,假设1没有得到支持,说明整体来看,对于参与证券投资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来说,并没有证据表明上市公司是因为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而参与证券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对主营业务影响并不显著;主营业务利润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在0.0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即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越强的公司,在证券上投入越多,这一现象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固定投资扩张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在0.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在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时会减少证券投资规模。实证结果表明,固定资产投入越大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会减少在证券市场上的投入,但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高的上市公司却增加证券投资,有不务正业的现象。

4结论及政策建议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2

关键词 固定收益证券 市场风险 实证分析

一、导论

我国现阶段的固定收益证券市场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的关键时期,有很多独立的特征和不同于其他国家一般情况的特点。而国债市场作为其中的代表,其各种市场风险指标也显现得最明显,所以通常选择国债市场作为代表来分析固定收益证券市场行情及风险状况。

Macaulay(1938)最早提出用久期分析利率和固定收益证券价格之间的关系,开创了利率风险度量方法的先河。Hicks(1939)开始利用久期来衡量固定收入现金流的利率风险。庄东辰(1996)和宋淮松(1997)分别运用非线性回归方程和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对我国的零息国债进行建模。王敏、瞿其春、张帆(2003)研究了债券组合的风险价值,但对于债券套期保值所涉及的风险问题研究则相对滞后。

二、国债市场风险的种类

1.流动性风险

国债一直被各类金融机构作为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我国国债市场不完善,大部分国债交易仅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难以充分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需求,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此外,因为国家财政政策的松紧随经济发展的需求时有变化,如果国债净额清偿即净发行额负增长也会增加金融业的流动性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引起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对商业银行而言,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第一是利率频繁波动,使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与敏感性负债的调整难以跟上利率的变化,削弱了利息收益;第二是影响银行存贷差;第三是短期利率上升的步伐一般都快于长期利率,使借款期限一般较短而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的商业银行蒙受时间差异损失。

3.其它风险

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种风险外,还有通货膨胀风险,以及因我国特殊的国情与固定收益市场建设情况下的特有风险,一是交易违约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债务风险。多年来,我国交易所国债市场国债托管采用二级托管制度,即对投资人持有的国债实行按券商席位托管,而不是按投资人实名账户进行托管,某些金融机构利用托管制度的这一漏洞,通过国债代保管单和买空卖空的假回购交易套取资金,形成数额巨大的债务链,导致大量金融纠纷。这种因制度缺位导致国债投资的高风险,必然使国债国债发行利率上升,极大地加重了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是不可忽略的危险因子。

三、模型估计与检验

在以上论述之后,本文意欲对国债市场的各种风险对国债价值的影响做定量分析模型,用数据量化说明各种市场风险对国债价值的独立影响,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因素。

1.模型因变量与自变量

数据的采集时间为2006年10月8日至2009年9月30日。

这里选取国债的每日收益率平均数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差值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价值衡量变量,称为因变量。

在自变量的选择上,第一个自变量是反映利率风险的,利率作为对固定收益证券因背负种种市场风险而产生的额外补偿,主要应依据上文所提及的各种市场风险类型分别给出衡量指标。在这个模型中选择久期与固定收益证券存续期间实际变动值的成绩作为自变量。第二个自变量是反映流动性风险的,本模型选择存续期间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例作为自变量,尽可能平衡每个月异常交易量的影响,并结合债券买卖价差做补充的定性分析。第三个自变量是反映通货膨胀风险的指标,即CPI数值。因为一些债券为规避此种风险是采用浮息债形式,所以对于这种债券即须从CPI中减去浮息率。通常这种债券的风险存在于未能预期到的通货膨胀风险中。

2.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根据上一部分中构建模型的思想,本文最终构建的模型可以用表示为:

Y= a0+a1X1+ a 2X2+ a3X3+u (1)

其中:Y――超额利率(国债存续期间平均收益率-1年定期存款利率)

X1――该券存续期间交易量/该券该期间全部交易量

X2――该券存续期间久期平均*价格变动

X3――该券存续期间CPI均值-该券浮息率

3.模型估计与检验

通过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收集到所需数据并进行整理后,共得到58组国债数据。

(1)参数估计

用Eviews5.0对(1)式用LS方法进行回归,得到结果如下:

Y= -1.172429+-3.455869X1+ 0.144138X2+ 23.99125X3 (2)

回归结果整理如下表(表1):

(2)参数检验―T检验

步骤如下:

1)提出待检假设H0:βi=0,备择假设H1:βi≠0;

2)在α=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于(2)式N=58,查t分布表可以得到t0.005(58);

3)对于(2)式,|ti|t0.005(58)则拒绝待检假设H0:βi=0,也就是各参数在α= 0.01的显著性水平下不为零,根据表一给出的统计值,|t0|=3.032261,|t1|=3.037075,|t2|=6.677351,|t3|=3.513093;可见所有变量都通过了检验。

(3)序列相关的检验与克服

随机扰动项ut如果存在序列相关,在解释变量严格外生的时候对LS估计量的无偏性和一致性没有影响,但会影响其有效性,标准误差和统计量检验都不可靠。下面用两种方法进行检验:

①残差散点图

看残差散点图(图1与图2),发现在两图中的点几乎可以拟和成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射线有一定的正相关趋势,即从图表上直观反映出(2)式的回归模型是有效的。

②Q-统计量检验

该检验法也是以残差序列为基础,得到DW统计量:

在α=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2)式n=58,k=4,查表知dl=1.24,du=1.49,而Eviews5. 0报告的DW=1. 343340(表一),故DW∈(0,dl),存在微弱的序列自相关,需要克服。

(4)异方差检验――WHITE检验

White(1980)提出了对最小二乘回归中残差的异方差性的检验。包括有交叉项和无交叉项两种检验。检验统计量是通过利用解释变量所有可能的交叉乘积对残差进行回归来计算。例如:假设估计如下方程

式中b是估计系数,ûi 是残差。检验统计量基于辅助回归:

Eviews显示两个检验统计量:F统计量和 Obs*R2 统计量。White检验的原假设:不存在异方差性(也就是上式中除a0以外的所有系数都为0成立)。

用Eviews5.0进行WHITE检验得到数据如下表(表二)所示:

(5)随机扰动项正态分布检验

利用Eviews5.0得到残差序列的正态直方图(图三)如下:

从图可见,残差序列几乎呈现标准的正态分布,从图中后边的数据可知:对于图三,偏度Skewness =0.454111≈0,峰度Kurtosis =2.838089≈3,不是非常理想的正态分布,但与本模型的假设性质有关,也不会影响本模型的估计性质。

4.模型参数经济意义解释

交易量在同类证券总交易量中的比例与综合风险也呈正相关关系,因为换手较频繁的固定收益证券更容易暴露在市场的系统风险之下,这与流动性低带来的风险降低有一定的背离,这也与我们现在固定收益证券市场存在的固有缺陷有关,流动性较差的固定收益证券存在天然的数据稀少和缺失,这也为模型的准确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再者,久期与价格的乘积对综合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但负相关说明价格顺应市场情况作出调整后有利于降低该证券本身所隐藏的风险,这也为规避市场风险提供了可贵的思路。最后,综合风险随着通货膨胀的增长会暴露得更明显,这也与通常的认知一致,只是在模型中将其影响量化了。

四、政策建议

利息是投资者购买固定收益证券获得收益的最主要形式,利率风险也是固定收益证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由于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要想降低利率风险就得在利息上做文章,其中利息的支付方式与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以及与发行者现金流出量的大小都直接相关。固定收益证券也就有了很多细分的种类,比如固定利率证券、浮动利率证券、指数化证券、纯粹证券等,这些证券的创新就主要是通过改变证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而规避市场的利率风险。

固定收益证券的流动性风险也是影响极大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了一个市场的成长环境和潜质,而流动性的提高主要依赖于固定收益证券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这样投资者投资该证券的流动性风险就会降低。现在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加深,交易品种也不断丰富起来,例如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回购交易和互换交易等,它们都是规避流动性风险的重要途径。

国债市场风险规避的途径归根到底是依靠金融创新的,在我国这样比较特殊的环境下,强化微观金融主体并相应弱化政府在金融创新供给中的作用,把制度创新放在首位,并处理和协调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程振源著.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3.

[2]张建平,杨莎莎.固定收益证券的市场风险分析.特区经济.2006.6.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3

传统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是指一些结构比较简单、收益相对稳定的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平等产品。

债券(Bonds)

境外金融市场上的债券,可根据发行主体分为国债、机构债券和公司债券。国债因其风险小、收益稳定,成为基础的固定收益产品,而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风险大于前者,收益也依次提高。债券的种类繁多,债务发行人不同,决定了不同债券在收益率、面值、本金安全性、到期期限、赋税,以及提前赎回、回售和偿债基金等重要条款方面有所不同。

美国国债(U.S.Trcasurysecurity) 美国国债是最基本的固定收益产品,由美国财政部发行,信用风险几乎为零,因此相对收益也比较低。其主要品种可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国库券(Treasury Bllls)、中期国债(Treasury NoLes)、长期国债(Treasury Boilds)、通胀指数国债(1nfiation lndex Bonds)等。美国国债具有一个全天候高流动性的二级市场,交易活跃,买卖差价小,流动性很强,利息收入免交州和地方所得税,且面值一般不高,付息方式有附息、零息、浮动等,期限越长其利率或收益率越高(如表1所示)。

以往的研究发现,如用美元为计价单位分析债券的风险和收益,美国国债市场的风险和收益最低,然后是加拿大、欧洲国家,日本国债的风险和收益率较高。如用本国货币为单位分析,则德国政府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最低,英国较高,而日本则偏离了主要市场线,风险居中但收益率非常低。这说明国债的风险和收益与各国的汇率、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相关。

机构债券(GSEs or AgencyBonds) 机构债券主要是由政府或政府主办的企业发行,为公共政策所支持的农业、交通、环保等活动融资。主要类型有市政债券(U.S.MunicipalBonds)、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Bonds)、收入债券(Revenue Bonds)、换新债券(Refunded Bonds)等。这类债券由政府财政收入担保,信用较高,仅次于国债,评级一般为AAA,利率通常比国债高一些,其变化形式也较多。部分债券的利息免征州或地方所得税。机构债券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美元,期限一年以上,通常半年付息一次,以100美元为报价单位。另外有一些税金预期票据,收入预期票据、拨款预期票据等市政票据,浮动利率债券和反向浮动利率债券等产品可以考虑。受地域和规模的限制,这些固定收益产品不一定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发售和交易。

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s)公司债券的期限一般介于1-30年之间,但也有例外。从风险方面给公司债券分类,可以分为投资级、推荐投资、可投资级,相应的穆迪评级和标准普尔评级分别为Aaa-Baa和AAA―BBB,Baa/BBB以下为投机级或垃圾债券。公司债券的风险较大,其收益率也相应提高,较大规模公司债券可在全球市场发售和交易。

公司债券种类很多,不同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风险溢价不同,具体体现在其利息水平不同。风险高的企业,其债券的利息水平必然高。同时许多债券还附有修改或允许发行人修改债券到期日、提前赎回债券以及偿债基金等条款,从而改变了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水平,进而影响债券的利息水平。

大额可转让存单(Certificate ofDeposits,缩写为CDs)

人额可转让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发售,按一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算,到期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的证券化存款凭证。推荐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于有FDIC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可转让定期存单,其种类包括:

一次性可转让定期存单(BulleCCDs) 其初次或新发行的期限从3个月至5年,利息按月。半年或到期支付,利率水平较高,认购起点也不高。

可膜回可转让定期存毕/CallableCDs) 可按照某种条件对这种存单予以赎回,所以发行时票面利率通常比Bullet CDs高。该存早期限比较长,为3.5年、5年、7.5年和20年等。

可赎回所梯式可转让定厨存毕(Callable Step―Up CDs) 该存单发行银行可赎回,其利率开始较低,之后定期增加,其平均利率通常比固定利率高,发行期限从3.5年至15年。

零息票可转让定期存单(ZeroCoupon CDs) 该存单无规定利率利息,到期值为面值,按面值折扣购买。

大额可转让存单,买卖便捷,起始金额较小、品种期限丰富、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见表2)。

上述传统固定收益产品既面向机构投资者,也面向中小投资者,收益相对稳定,风险溢价成分较为简单,便于投资者识别,适合于无风险偏好、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衍生固定收益产品

衍生固定收益产品是在基础金融产品(即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的现货及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利用金融工程技术设计出来,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货币市场工具等创新产品,但因其结构复杂、风险与收益水平难以识别、单笔交易规模较大,主要面对有投资经验、有风险承受能力、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机构投资者。这里主要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加以介绍。

资产证券化产品,是金融产品的设计者将一些具有相同特征、不同现金流的基础金融产品(贷款),进行重新整合后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新产品,其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在一定范围变动的。与债券产品不同的是,其结构复杂、风险较高,通常每月即支付现金利息。

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迅速。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规模已经相当于同期美国国债市场的2倍。其中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资产支持证券(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比重较大。

收益相对固定的组合产品

针对普通固定产品(债权)收益水平较低,而其他(股票、期货)金融产品收益较高但风险也高的特点,金融产品设计师们利用金融工程技术,专门设计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以风险较低的债券与收益较高的股票为基础,组合进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从而使其收益相对固定或保证本金,同时也有机会获得较高收益。

商业银行的集合理财产品

为了满足普通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投资者的实际需求,设计固定、浮动、自选、保本等形式的集合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期限灵活,投资起点低,收益有保障。

投资基金(Mutual Fund)

投资基金的投资理念是多种多样的,基金的收益也在不断变化。但有一些基金通过精心配置和动态调整,实现收益基本固定。以不同资产配置的基金,其收益率不尽相同,以债券为基础资产配置的基金,收益率一般较低,而以股票、指数配置的基金收益较高。投资基金具有投资起点低、收益稳定、申购及赎回便利等特点。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4

合约可以被描述为几个人(至少两个人)或几个方面(至少两方)之间达成交易的某种协议。金融合约即是融资者和提供资金人之间的某种交易。要讨论金融合约理论,我们不得不提及“资本结构”,金融合约理论的发展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是金融合约理论的基础,金融合约理论的发展也为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资本结构和金融合约的分析各有重点。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是在证券(股票或债券)形式给定的情况下,企业发行各种证券的相应资本量。金融合约理论研究的则是投资者向企业提供资金时,什么因素决定了证券合约的具体形式。虽然资本结构理论和金融合约理论研究的具体内容不同,两者的研究意义却相似。对资本结构的研究是为了减少在企业各项决策过程中由于成本、非对称信息等因素带来的无效率,实现企业收入最大化的目标。金融合约的设计也正是通过合约条款的设计,提高企业运作的效率,使合约(如股票、债券)发行人的收益最大化。因此,对金融合约理论的研究可以借助于资本结构的分析框架来进行。

资本结构理论基础上的金融合约理论

资本结构理论始于MM定理(Modigliani and Miller,1958)。根据MM定理,企业的债券、权益比率应该是随机的,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MM定理的假设条件过于严格,不能很好的解释现实,很多学者从放松MM定理的假设条件着手,探索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因素。假设存在税收,公司将会偏向于债务融资,因为根据现行的税收规定,税基是扣除企业支付给债权人利息后的利润,因此增加公司的债务可以减少公司需交纳的税金。这一简单的分析同样不能很好的解释现实情况,公司并非一味地偏向债务融资。除税收外,肯定还有其他因素影响资本结构。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中心的新资本结构理论一反旧资本结构理论只注重税收、破产等外部因素对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影响,试图通过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信号”、“动机”、“激励”等概念,从企业“内部因素”来展开对资本结构问题的分析,从而给资本结构理论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提供了新的诠释。形成的理论分支主要包括新优序融资理论、激励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企业控制权理论等。

Harris和Raviv(1992)在《金融合约理论》一文中,以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为基础,对金融合约理论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分类,大致分为四种类型:从成本的角度进行研究;运用非对称信息的方法进行研究;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特征的资本结构研究模型;从公司控制权的角度研究。

成本的研究是由Jensen and Meckling(1976)开创的。Jensen和Meckling研究了两类利益冲突的情况,一类是经理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另一类是股东和债权持有者之间的冲突。在分析成本的资本结构理论中,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应确定在使负债的边际避税效应与负债对股权融资边际成本降低效应之和等于负债的边际成本。基于成本的金融合约理论主要着眼于如何设计融资证券来解决经理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研究如何在经理和外部投资者之间合理的分配现金流(较少涉及控制权分配)。根据不同的分析角度,成本的证券设计分析模型可分为三类:一是由Townsend(1979)提出的模型。Townsend认为企业家或经理设计证券的现金流分配时考虑投资的实际收入和由核实行为带来的核实成本。核实行为是指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以确认投资的真实收入的活动。通过模型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对经理来说,最优的证券合约是既能从外部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又能使核实成本最小化的证券合约,即面值为固定支付值的债券合约;与Townsend模型相似的一个方法是1984年Diamond提出的惩罚函数模型。Diamond(1984)保留了Townsend(1979)的基本分析框架,但他假设经理可以消费所有未被支付的收入,并且认为根据对投资者的支付情况可以给经理施加一种金钱惩罚,得出了与Townsend(1979)相同的结论,即最优的证券设计结构为面值是固定值的债务合约。另一类成本分析模型考虑了内部持股情况。在Bolton Schorfstein模型中最优证券设计具有如下特征:如果第一阶段对外支付过低,投资者在第二阶段就不提供资金。第三类模型考虑了外部持股的情况。Chang研究发现,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债务水平越低。以成本为基础的金融合约理论基本上都是只考虑了经理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问题,忽略了对股东和债权持有者之间冲突的研究。这一与资本结构理论的差异也为未来研究提供了方向。

非对称信息是问题研究的另一个分支。这一研究思路是Myers和Majluf(1984)提出的。在非对称信息的相关文献中,企业经理或企业的内部人员都被假设掌握企业的现金流及投资机会等内部信息。Myers和Majluf(1984)指出,在存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发行股票筹资,股价可能被低估,这意味着现有股东净损失,于是即使新项目净现值为正,也会被现有股东拒绝,导致投资不足。由于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经理人只会在股价高估时才发行股票,而此时投资者又不愿意购买,因此发行股票总是存在问题。Myers指出企业融资应尽可能选择对企业内部信息敏感性较小的资金来源,融资顺序先是内部资金、然后是无风险债券、可转换债券,最后是发行新股。金融合约的设计是为了减少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低效率。

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特征的资本结构研究模型,可以分析企业资本结构与产品或投入品特征之间的关系。如Harris和Raviv(1992)所指出的,将企业资本结构选择与产品性质和投系起来是富有前景的一种研究方法,产品策略和产品特性理论目前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但已经触及资本结构与产品市场战略或产品特性之间的关系,并着重分析了资本结构对消费者可利用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企业职工在与雇主谈判中的博弈效应,这些研究有助于解释资本结构在行业内的差异表现。

金融合约理论为资本结构研究提供了新方向

之前金融合约理论对于问题的研究只分析了合约的现金流量配置,债务合约通常会承诺保证一种固定的收益支付而不是根据企业的绩效来随机变化,如果企业不能给予这种固定收益支付,那么债权人的回报就在相应的破产法的裁决下协商谈判解决。股票合约则详细表明了其股东在支付了债权人的收益后分享剩余所得。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兼并收购活动的增多,学者开始重视对公司控制权的研究。

因为金融合约配置的回报取决于企业的决策,例如项目的选择、人员的安排、日常运行的决策等,设计金融合约的问题应该同时包括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和现金流量的配置问题。就股票和债券合约而言,股东拥有选择公司管理层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权利是由破产法决定的,除非企业破产,债务合约并不配置任何剩余索取权。金融合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对公司控制权的研究。金融合约理论研究如何事先设计证券以平息竞争冲突,Grossmann和Hart(1988) 认为,由于投票权结构直接影响企业法人控制权,所以证券投票权结构非常重要。股权类型不同主要表现在投票权和收益要求权。企业创业者可以通过发行不同类型股权证券来设计企业控制权结构。证券可分为两类:一是任何类型证券的所有证券同时对待,要获得控制权须收购与控制权有关证券,这种情况一股一票的投票权结构最优;另一类是任何一种类型证券中的所有证券并非需要同等对待,竞争者只需收购获得控制权必要比例证券,多数投票原则是合理的。Harris和Raviv(1989)发展了一个以现金流量为特征与公司证券选举权转让的模型。在其模型中,经理和竞争对手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是通过赢得股票拥有者足够的选举权获得的。因此控制能力较差的候选人的成本是他要承担证券资本的损失,证券设计要使该成本最大化,同时要使争夺冲突最小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其主要见解是:证券可以看作是一种承诺工具。因为最优的证券设计使得能力较差的竞争接管者控制企业的成本最大化,从而使企业的控制权保留在能力较强的在职经理手中;“没有廉价选票”。

Harris和Raviv(1992)将那些对企业控制权变动引起价值变动相对不敏感的投票权称为“廉价选票”。由于“廉价选票”的存在会使低能力的接管竞争者通过收购“廉价选票”来获得企业控制权,而只需相对较小的成本。也就是说“廉价选票”的存在使得在职经理无法保证较差能力竞争者获得企业控制权的成本达到最大值或没有承担企业价值减少的后果。没有“廉价选票”的看法意味着有单一选票权的证券是最优的;取走对手控制的利益。由于企业控制权的竞争者都可以从控制企业中获利,因而使较差能力的经营者也会产生接管竞争的动机,显然这种动机是不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因此证券设计必须能够有效地取走这种额外收益,从而使接管竞争者产生正确的行动选择。

从公司控制权角度分析的金融合约文献认为,尽管合约的双方由于合约的不完全性而不能够将决策具体化为预测变量的函数,合约的双方却能够通过某种方法预先进行决策,例如选择合适的资本结构。因此,资本结构理论也在公司控制权的层面上有所发展。资本结构对于公司控制权的研究以Harris和Raviv(1988a)、Stulz(1988)和Israel(1991)的成果为代表,在他们的研究模型中,企业的管理者通过控制企业可以获得一个额外的收益B,管理者只持有一部分股权,企业的其余股权被外部投资者持有,这些投资者没有接管企业的动机,市场上存在一个竞争者,该竞争者可以通过购买外部投资者的股票成为企业最大的股东,替代原来的管理者控制企业,获得管理者的额外的收益B,由于管理者和竞争者经营能力的差异性,企业的收益也会因兼并收购行为和兼并收购双方能力水平的高低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因此,资本结构理论要研究的是在企业的管理者和竞争者能力给定的情况下,哪种资本结构对企业实现收入最大化的目标而言是最优的。

在公司控制的方法上,Harris和Raviv(1992)把证券设计模型与资本结构模型进行比较,提出了一些研究的思路。资本结构的文献通常认为经理能够改变企业金融证券的性质,以在某种程度上对接管企业作出反应。那么在证券设计的体系中,允许这样做对取决于证券可能改变程度的最优证券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资本结构文献提出证券设计可以在投资这与经理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并不是一种承诺的工具而是潜在的接管中选择收益最大化的方式。

资本结构的“信号传递”研究也被借鉴到金融合约理论中来。Paul(1989)认为证券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证券价格,因为证券价格可以传递信息。Paul观察到,投资者所拥有的模糊信息很难用在一份激励合约中,而证券价格却很容易具体化。因此,在证券设计的过程中考虑证券价格是有意义的。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5

从某些方面来看,本次海啸似乎与过往的危机非常相似,只是情况更加恶劣。比如,企业息差扩阔以及信贷违约数量增加,都是过去市场大跌时的特征。但在另一些方面,这次又似乎是场全新的危机:结构金融产品带来前所未有的破坏力,市场流动性急剧干涸,杠杆部位的平仓以及对衍生工具交易对手风险的担忧,则令市场波动幅度极度飙升。所有这一切都可能导致固定收益市场出现持久的变化。

由于本次信贷危机最初始自房地产市场,因而对信贷较为敏感的非政府机构按揭担保证券价值大跌。不幸的是,这些证券很多都属于AAA评级,理应较为安全,但现在却有部分已贬值七成之多。

另外,处于金融危机核心的银行和券商,又为投资者制造出两大麻烦。首先,随着雷曼兄弟等声名显赫的交易对手宣告倒闭,采用衍生工具的投资策略开始遭遇急剧波动;其次,很多金融机构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上亦持有大量按揭证券,因而不愿意向多为场外交易的固定收益市场投入资本,结果造成市场流动性灾难性地快速干涸。

很多传统式的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在此次海啸中的表现令人失望。一方面,它们未能提供现成的流动性来源;另一方面,由于违约、杠杆以及投资于复杂的按揭工具,这些组合回报惨淡。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组合经理的表现,大多由其构建组合的方法所决定(比如是否采用杠杆操作,是否投资非政府机构的按揭工具等),而非依赖组合经理能够成功预知未来的危机并提前采取相应策略。因此,这些组合应对危机的措施通常是改变组合结构,比如大幅降低或平仓杠杆部位,回避非政府机构的结构证券等。

危机重创投资回报

在本次环球金融危机期间,固定收益息差市场遭遇了现代历史以来最糟糕的表现。随着危机逐渐展开,美国国债利率下跌,信贷息差扩阔,导致债券收益率总体大幅攀升。图2显示的是在过去十年间,不同固定收益类别指数的额外回报。如图所示,本次危机的严峻程度在2008年对1998年(即“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危机”,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 Crisis)的表现逊色比率中可见一斑。

在政府机构按揭担保证券类别中,2008年的恶劣程度“仅”为1998年的两三倍。在信贷类别(新兴市场债券、高收益及投资级别)中,2008年对1998年的比率介乎2倍至8倍。但在商业按揭担保证券(Commerc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CMBS)和资产担保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ABS)中,比率却分别高达13倍和278倍!

2008年的这一差劲表现反映,不仅是证券价值受到侵蚀,就连市场流动性也遭遇重大困境。事实上,流动性干涸正是结构证券(商业按揭担保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特别是信贷面临的问题。

在不同的组合经理当中,只做多头的积极管理型固定收益组合,预期回报通常介乎每年高于基准指数50个至150个基点。但如图3显示,2008年固定收益组合经理的中位数表现,在按揭与核心加强(Core Plus)类别中分别跑输基准指数达600个和800个基点,比预期逊色了多个标准差。处于第一和第三四分位的组合经理,表现差别之大亦相当罕见,大多高达成百上千个基点。

这些表现不利以及参差不齐,背后原因主要包括杠杆操作、配置疲弱类别以及单个证券选择,其重要性亦按此顺序由重到轻排列。

简单化及低杠杆

在本次金融海啸当中,结构信贷证券的崩溃,杠杆的影响,流动性的蒸发,以及衍生工具交易对手的消失,几乎同步发生并且杀伤力异常巨大。作为这一切的后果,固定收益投资很有可能会在结构和理念方面出现持久的变化。

首先,只做多头的传统型组合,未来将极少甚至完全不运用杠杆。除了对冲基金,对杠杆的使用很有可能将大幅减少。事实上,随着共同基金的董事会及机构客户对基金经理设置更加严格的限制,只做多头不做卖空的传统型策略未来很可能将回避任何杠杆操作。

其次,人们将意识到复杂带来危害。结构性金融的崩溃不仅仅是算术上的失败,而且也存在道德上的问题。很少有人真正了解结构性金融产品,很多人都只是假设其他人明白。复杂产品的风险溢价很有可能会维持于高位,足以在可见的未来令商业按揭担保证券等部分市场被迫关闭。

第三,基准指数之外的资产将不再被纳入组合内。非基准指数内的证券,如混合银行债券(hybrid bank debt)、浮息资产担保证券(floating rate asset-backed securities),以及非政府机构按揭等,过去也经常会被包含在只做多头的传统型组合当中。这种允许投资于非基准指数证券的宽松指引已经历时十多年,但在此次金融海啸中的惨痛损失,很可能会让投资者决心扭转这种趋势。因此,组合获取额外回报的预期将会降低,但组合意外下跌的风险也会同时减少。

上述这些变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传统式的固定收益投资者可能只要求传统式的产品,即政府和企业债券,以及政府机构按揭担保证券。资产担保证券市场则将只专注于消费融资领域,亦即汽车和信用卡贷款。至于住宅按揭,惟有具备政府机构资格的才有可能被证券化,其余都将留在银行或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其余所有贷款,无论是以商业地产还是知识产权作抵押,可能都只会存在于私募市场。

不过,投资者也不必灰心丧气。传统式的投资者将购买传统式的组合产品,这些产品投资于为人熟悉且流动性高的资产,依靠传统式的利率管理及证券选择技巧来实现投资目标。虽然这些组合高出基准指数的预期额外回报将有所降低,但其下跌的风险也较小。激进型的组合,应是在投资者对杠杆风险及证券复杂结构知情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创造回报。至于那些想要从私募市场中获得高额回报的投资者,亦应对这些市场缺乏流动性的特点充分了解。预计这项简单化趋势将历时漫长且过程痛苦。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6

 

【关键词】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固定收益证券

1.固定收益证券基本概述

1.1 固定收益证券

2.2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义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证券。其属于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Pool of Underlying Assets)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卡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即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同时,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它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2.3 历史发展过程

上世纪70年代,资产支持证券在西方国家融资证券化、直接化的金融大环境下应运而生的,最早出现在美国金融市场,随后被众多成熟市场经济体接受和采用。近年来资产支持证券又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得以推行,对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流动性、分散信用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美国和欧洲的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较大,其他地区相对较小。我国则刚刚起步,2005年12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首批资产支持证券,总量为71.94亿元。

 

资产支持证券最初采用的基础资产为住房抵押贷款,随着证券化技术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用于支持发行的基础资产类型也不断丰富,目前还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学生贷款、住房权益贷款(home equity loan)、设备租赁费、厂房抵押贷款(manufacturing housing)、商用、农用、医用房产抵押贷款、贸易应收款、基础设施收费、门票收入、俱乐部会费收入、保费收入、中小企业贷款支撑、知识产权等。

 

2.4 相关法律体系

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与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基本相同,受1933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约束,同时也涉及《投资公司法》、《破产法》、《投资信托法》有关内容及专门的会计、税收政策等。

 

在欧洲,法国于1988年颁布了《资产证券化法》,英国于1989年出台了《贷款转让与证券化准则》,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等国家也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市场。

 

在亚洲,为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纷纷推出专门法律,比如日本2000年修订的《资产流动化法》、菲律宾1991颁布的《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和销售规则》、泰国1998年实施的《证券化法》、韩国1998年出台的《资产证券化法案》、中国台湾2002年颁布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等。我国于2005年3月出台《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开展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试点。

 

2.5 发行过程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过程通常如下:首先由基础资产的发起人(Originator),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卡服务商、汽车金融公司、抵押贷款公司、储蓄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将贷款或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其附属的或第三方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实现有关资产信用与发起人信用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然后由SPV将资产打包、评估分层(Tranches)、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等步骤后向投资者公募或私募发行.产品类型包括简单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和复杂的结构证券(Structured Security),如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等。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长期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由于大多数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限、偿付结构、信用增级手段等都各不相同,其交易大都在OTC市场进行,主要通过电话双边报价、协议成交,因此除标准化程度较高的MBS外,其他类型的资产支持证券一般流动性不足、价格透明度不高。

 

2.6 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特殊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向投资者定向发行。定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转让。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基金合同制订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第7到第10条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应以现券买卖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资产支持证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和点击成交的报价交易方式。资产支持证券按每百元面额对应的本金进行报价。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数额最小为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面额1万元。”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7

 

【关键词】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固定收益证券

1.固定收益证券基本概述

1.1 固定收益证券

2.2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义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证券。其属于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pool of underlying assets)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卡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即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同时,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它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2.3 历史发展过程

上世纪70年代,资产支持证券在西方国家融资证券化、直接化的金融大环境下应运而生的,最早出现在美国金融市场,随后被众多成熟市场经济体接受和采用。近年来资产支持证券又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得以推行,对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流动性、分散信用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美国和欧洲的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较大,其他地区相对较小。我国则刚刚起步,2005年12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首批资产支持证券,总量为71.94亿元。

 

资产支持证券最初采用的基础资产为住房抵押贷款,随着证券化技术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用于支持发行的基础资产类型也不断丰富,目前还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学生贷款、住房权益贷款(home equity loan)、设备租赁费、厂房抵押贷款(manufacturing housing)、商用、农用、医用房产抵押贷款、贸易应收款、基础设施收费、门票收入、俱乐部会费收入、保费收入、中小企业贷款支撑、知识产权等。

 

2.4 相关法律体系

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与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基本相同,受1933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约束,同时也涉及《投资公司法》、《破产法》、《投资信托法》有关内容及专门的会计、税收政策等。

 

在欧洲,法国于1988年颁布了《资产证券化法》,英国于1989年出台了《贷款转让与证券化准则》,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等国家也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市场。

 

在亚洲,为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纷纷推出专门法律,比如日本2000年修订的《资产流动化法》、菲律宾1991颁布的《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和销售规则》、泰国1998年实施的《证券化法》、韩国1998年出台的《资产证券化法案》、中国台湾2002年颁布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等。我国于2005年3月出台《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开展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试点。

 

2.5 发行过程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过程通常如下:首先由基础资产的发起人(originator),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卡服务商、汽车金融公司、抵押贷款公司、储蓄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将贷款或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其附属的或第三方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实现有关资产信用与发起人信用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然后由spv将资产打包、评估分层(tranches)、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等步骤后向投资者公募或私募发行.产品类型包括简单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和复杂的结构证券(structured security),如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等。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长期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由于大多数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限、偿付结构、信用增级手段等都各不相同,其交易大都在otc市场进行,主要通过电话双边报价、协议成交,因此除标准化程度较高的mbs外,其他类型的资产支持证券一般流动性不足、价格透明度不高。

 

2.6 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特殊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向投资者定向发行。定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转让。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基金合同制订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第7到第10条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应以现券买卖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资产支持证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和点击成交的报价交易方式。资产支持证券按每百元面额对应的本金进行报价。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数额最小为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面额1万元。”

 

3.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发展过程和现状

根据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sifma)统计,截至2008年1季度末,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含mbs,下同)余额为9.88万亿美元,占美国债券市场余额的32.34%,是第一大债券品种;欧洲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1.21万亿欧元,主要集中在英国、西班牙

、荷兰、意大利等国家。2007年,美国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95万亿美元,占当年美国债券发行总额的47.58%;欧洲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4537亿欧元。2007年,资产支持证券中标准化程度最高的美国机构mbs(agency mbs)的日均交易额约为3201亿美元,远低于国债的日均交易额5671亿美元,换手率相对较低。

 

我国于2005年12月由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根据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计,截至2008年7月底,我国共发行各类资产支持证券531.18亿元,7月末余额为434.4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优质信贷资产以及不良贷款等。交易方式包括现券买卖和质押式回购,截至2008年7月底累计成交158.65亿元。

 

截止2012年3月末,资产支持证券托管量为86.17亿元(银行间托管量为81.04亿元,其他托管量为5.13亿元),其中待偿期限为一年的有14.39亿元,10年以上的为71.77亿元。可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银行托管的有4只,非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有7只。我国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笔数很小,截止2012年3月末,本年共交易2笔,2011年全年交易7笔。

 

4.我国资产支持证券优势

4.1 资产支持证券是公司债的升级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是公司债的替代选择,它将公司的特定资产或某项现金流作为融资抵押资产,而非以公司整体名义来融资,由于选择特定资产或某项现金流的风险通常要低于公司整体,因此公司可以获得较低的利率,减少融资成本,也可限制偿债风险。

 

4.2 资产支持证券品种丰富

abs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要从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剥离出准备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将这些资产或现金流放到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中,再以spv的名义向投资者发行abs证券。目前国内abs尝试还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剥离资产领域。abs给投资者带来的好处是,可以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品种,满足不同风险/回报需求。

 

4.3 资产支持证券能帮助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资产支撑证券化的思想和技术,对我国进行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化解、国企存量资产的盘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有着广泛的借鉴意义。

4.4 其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

从信用角度看,资产支持型证券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之一。与其他债务工具类似,它们也是在其按期偿还本利息与本金能力的基础之上进行价值评估与评级的。但与大多数公司债券不同的是,资产支持型证券得到担保物品的保护,并由其内在结构特征通过外部保护措施使其得到信用增级,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债务责任得到实现。大多数资产支持型证券从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得到了最高信用评级——3a级。

 

4.5 投资多元化与多样化

资产支持型证券市场是一个在结构、收益、到期日以及担保方式上都高度多样化的市场。用以支持证券的资产涵盖了不同的业务领域,从信用卡应收账款到汽车、船只和休闲设施贷款,以及从设备租赁到房地产和银行贷款。另外,资产支持型证券向投资者提供了条件,使他们能够将传统上集中于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债券或公司债券的固定收益证券进行多样化组合。

 

4.6 资产证券化有助化解地方债风险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数据,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2012年到期债务占比17.17%。资产证券化能够较好地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现金流和债务不相匹配的问题。资产证券化能够分散银行体系的风险,帮助银行分担流动性管理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压力。

 

5.结语

综述所述,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势的充分发挥,还有赖于我国相关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以此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合理有序的投资环境,这是我国立法机关和各监督管理部门未来的努力方向。相信未来的我国的资产支持证券在资本市场中的份额将会越来越大,同时,其在固定收益证券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将会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m].2005,7.

[2]苏罡.上交所与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及比较[j].金融论坛,2007(6):9-12.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8

一、最优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

最优投资组合模型的构建过程主要分为3步:第一,要科学界定证券范围,挑选那些符合投资者需要的资产类型。常见的有股票、债券等。近年来,也有部分投资者选择国际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等具有全球性质的资产类型。总体来说,无论选择哪一种投资产品,都应当明确投资范围,避免一味增加投资,超出投资者自身的承受范围;第二,投资者对于自身选择的投资类型,要合理预估回报率的期望值,以及需要承担的风险。特别是对于同时投资多个证券的投资者,还要形成投资组合,提高证券的质量;第三,实现投资最优化,投资者既要考虑某一种资产类型的“风险-回报率”特性,还要整体分析,判断投资组合的整体特性,在这一过程中可以考虑使用马考维茨模型,进行辅助分析。

二、最优投资组合的管理要求

金融证券市场的投资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基于这一特点,投资者在实际选择投资类型和进行投资组合时,必须要了解不同证券投资类型的特点,并通过对资源的科学配置,才能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在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中,取得最优投资效益。最优投资组合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成本管理,特别是在投资初期阶段,或是小规模投资者,需要解了自身实际情况,预先确定一个可接受的成本浮动范围,将实际投资额控制在范围内,可以提高投资成本的控制能力;其二是收益管理。金融证券市场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获得收益,但是结合以往投资经验可知,实际投资中可能影响最终收益的因素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给投资组合设置一个“收益轨迹”,明确组合投资各个阶段取得收益的情况,实现对收益的动态和高效管理;其三是风险管理角度,投资者选择组合投资的初衷在于,实现高收益和低风险的平衡,及收益最大化。做好风险管理和有效防控就显得十分必要。投资组合模型能够借助于大量数据分析,将风险进行分级,对于不同等级的风险,分别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M-V投资组合模型的类型

(一)单阶段M-V投资组合模型

由于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和不确定性,理论上来说最小风险投资组合是不存在,而单阶段M-V投资组合模型的价值在于,将收益和风险进行重新评估,结合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在两者之间做出一个最优选择。根据马考维茨的观点,假设金融证券市场中多数投资者都属于“风险厌恶者”,那么实际投资中,应当优先考虑风险控制,然后在此基础上上确定投资收益。(1)带入计算后可得最优投资组合的值为:

(二)双阶段M-V投资组合模型

单阶段虽然将收益和风险同时作为金融证券市场投资的两方面重要因素,但是在实际确定最优投资组合时,还是将其中一项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并不能完全排除干扰影响,双阶段M-V投资组合模型则是在单阶段模型基础上进行优化后得到的,更加适用于确定投资组合的最优方案。

四、最优投资模型的选择

(一)确定时域的M-V最优投资组合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固定消费基本上是不变的,这与他们的收入有很大的关系。由此确定的函数关系数我们称之为固定消费模式。确定时域的M-V最优投资组合模型,原理就是结合投资者的消费能力和投资需求,计算出最优投资组合方案。

(二)随机时域的M-V最优投资组合

关于离散时间市场状态下随机时域的均值—方差模型,设投资者从0时刻进入市场进行投资,其初始财富为,计划进行各阶段的投资,市场上有中证券,其中1中无风险证券,中风险证券。投资者在随机时域[0,T]内,使最终利益的期望最大,风险最小。

五、结语

金融证券市场的成熟发展,也带动了相关投资理论的不断优化。以往常用的“均值-方差”投资组合由于不能正确反映金融证券市场变动下的投资需求,逐渐被投资者所淘汰。文本提出的M-V最优投资组合,是基于数理金融学提出的,能够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进行平衡的投资指导模型,它能够结合投资者的本金量、可承受风险以及收益期望等多种因素,进行计算并得出最优解,为投资者进行合理投资提供了帮助。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9

投资是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之一,它通常是指企业将一定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对象上,以期在未来获取收益的经济行为。投资活动可以按多种标准进行分类,其中按投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又称为实物投资,是指直接用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投资,直接形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直接投资往往数额大,回收期长、与生产经营联系紧密。

间接投资一般也称为证券投资,是指用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购买或取得其他单位的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

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大小和技术的先进程度、证券投资的规模大小和投资对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潜力,因此,对固定资产投资和证券投资决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1、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资产投资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由于它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长、一经决策和实施就难以改变,因此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成败与否后果深远。实务中,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一般都要提出几种投资方案,进行反复比较后从中选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这就需要运用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现值指数法、投资回收期法、平均报酬率法等投资决策方法,但现行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对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采用净现值(简称NPV)法。所谓净现值是指投资方案的未来现金流人量的现值和现金流出量的现值的差额。用公式可表达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现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现金流出量;i表示预定的折现率。

净现值法的决策规则是: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采纳与否决策中,净现值为正者则采纳,净现值为负者不采纳;在有多个备选方案的互斥选择决策中,应选用净现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的说明。不难发现,净现值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净现值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够反映各种投资方案的净收益,即以各种投资方案收益的大小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因此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2)净现值法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相一致。投资方案的净现值就是该方案能够给企业增加的价值,因此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就必须在多种备选方案中选择净现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资方案。

因此,现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净现值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投资决策。

二、证券投资决策

1.证券投资决策方法。证券投资决策的目标就是将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风险联系起来,对二者进行权衡后选择最为合理的证券进行投资。因此,证券投资决策主要是讨论如何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获取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著名的投资组合理论。投资组合理论最初由马考维茨(HMarkowitz)于20世纪50

年代创立,后经威廉•夏普(WSharpe)等人发展,主要运用证券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值E和系统风险系数β两个指标表示一个证券(或证券组合)的投资价值,以此为基础的分析被称为“E—β”分析。

证券投资组合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风险,即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是由于一些会影响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战争、通货膨胀、经济衰退、金融危机、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的风险。这些因素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统风险又称为可分散风险或公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因素如新产品开发失败、失去一项重要合同、重大项目投标的失败、竞争对手的出现、生产工艺技术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风险,此类风险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来分散或消除。

2.对证券投资决策方法的说明。资本市场理论和实践研究表明,证券的回报率和系统风险之间存在着很高的相关性,即风险与收益对等,高风险可以用高回报来补偿,而低风险则伴随着低回报。在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证券的价格反映其价值,证券的价格在任何时刻都应与其价值相符,因此购买或出售证券只能获得与该证券的系统风险相一致的回报率。也就是说,证券投资的净现值等于零。因此证券投资决策不能用净现值作为评价指标,而应采用“E—β”分析法。

综上所述,对固定资产投资与证券投资决策方法的差异归纳为以下几点:(1)现行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主要采用净现值(NPV)法,而对证券投资决策则采用回报率与风险(E—β)分析法。

(2)只有当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净现值不小于零时,才有可能接受该方案,而证券投资方案的净现值一般为零。

(3)由于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远远高于产品市场,使得证券市场能够迅速达到竞争性均衡状态,因此,证券投资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产品市场或者因为存在垄断和寡头,或者因为某个或某些企业的创新而使得该行业调整到竞争性均衡状态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固定资产投资可以赚取经济租金。

三、原因分析

1.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角度来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资产决策和证券投资决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决策类型,其实并非如此,两者实际上都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量化风险。

威廉•夏普1964年开创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简称CAPM)被认为是财务管理学形成和发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现第一次使人们能够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这一模型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种股票或第j种证券组合的必要报酬率;Rf代表无风险报酬率;βj表示第j种股票或第j种证券组合的β系数;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证券的平均报酬率。

可见,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简单、直观地揭示了证券的期望报酬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例:当前的无风险报酬率为6%,市场平均报酬率为12%,A项目的预期股权现金流量风险大,其值β为1.5;B项目的预期股权现金流量风险小,其β值为0.75,则:

A项目的必要报酬率=6%+1.5×(12%—4%)=18%

B项目的必要报酬率=6%+0.75×(12%—4%)=12%

因此,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直接工具,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直接预测证券投资组合的期望报酬率;而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中,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同样发挥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计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风险越大,资金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净现值大于零,就说明该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期望报酬率大于资金的机会成本。

因此,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还是证券投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都是一个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证券投资决策中,资金的机会成本就是该证券投资的期望报酬率;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中,用估计的资金机会成本作为折现率对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其净现值,并根据计算结果的大小对投资方案作出取舍。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10

1975年以前,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基本上都采用固定佣金制度。当时美国实施的证券交易固定佣金制度的规定是:(1)所有的经纪公司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费率收费。(2)佣金费率不因交易量的大小而变化,证券买卖的大户和散户所需支付的佣金相同。(3)这种制度还规定所有经纪公司不得给客户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补贴。纽约交易所也规定:交易所会员之间不准许开展价格竞争,非会员之间不准许开展批发业务,而且会员和非会员之间也不准许进行交易佣金的分割。当时实行这种制度的初衷是希望通过限制经纪人在价格上的竞争来维护市场的稳定。20世纪60年代后期相继进入证券市场的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基金、互助基金(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尽管改变了证券交易环境和投资者结构,固定佣金制度限制竞争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创新。在表面上看,证券经纪公司对大额证券交易和小额证券交易上没有收费率差别,但实际上,固定佣金率的做法应属于一种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和不合法的价格锁定。因为有关业内人士估计机构投资者在大宗交易中负担的佣金有2/3本来是应当可以节省下来的。

1975年5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有价证券修正法案”,并率先在全球范围内废除了证券交易的固定佣金制度和实行佣金协商制,迈出了放松金融管制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后,1984年澳大利亚实施了证券商可以自主决定佣金费率(有最低佣金)的浮动佣金制,法国在1985年先是实行了大额交易协商佣金制,随之在1989年7月1日又取消了交易固定佣金和采取了由会员公司与客户协商决定佣金费率的制度;1986年10月27日英国证券业实施重大变革(BIGBANG)后取消了固定佣金制,随之证券经纪商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交易额度和客户实际情况来协商决定佣金收取标准或是否收取佣金。在亚洲地区,日本于1999年10月实行了佣金自由化;泰国于2000年10月实行佣金自由化;我国的台湾地区规定在核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自由定价;香港联交所董事局在2000年通过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证券及期货交易最低佣金制和引入佣金协商制的改革方案。(张弘,2001)。

我们从世界主要国家(地区)股票市场交易佣金制度改革的情况来看,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和实施协商佣金制度是主要的特点,但是具体到某个国家的情况,这项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则有所不同。世界主要的27个证券交易所中,有的交易所实行佣金自由协商制度;有的交易所实行规定最低费率、最高费率或在一定区间内协商议价方式;还有的则是实行佣金“有限”协商制度。但总的原则是佣金改革必须符合行业自律的公平竞争原则,不能通过非理性化的“倾销式”的竞争损害了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

二、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对证券交易行为的影响

美国国会通过《1975年有价证券修正法案》后推行了以废除固定的交易佣金制度和实行协商佣金制度为重要内容的改革。SEC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的压力和要求下,于1975年5月1日取消了固定的经纪人佣金规定,经纪人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设定手续费比率。在短短的几年内,机构经纪业务佣金跌落了30%一70%,而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成交量,则由1975年的3700万跳到了1980年的5100万。竞争机制的引入使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交易量显著提高,服务种类更加多样化,因此有效提高了美国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和竞争。

在协商佣金制下,佣金按交易量的大小而不同,而不同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也不同。一般来说,一次买卖所涉及的交易量越大,佣金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越校而提供单项经纪服务的经纪公司所收取的佣金费率比提供全套服务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要低得多,一般低30%�80%。从已实行协商佣金制度的国家的实践来看,废除固定佣金制度会对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1)大宗交易的佣金率大幅下跌,因此大机构投资者是协商佣金制的主要受益者,小投资者虽然没有在直接的交易佣金下降方面显著收益,但他们也在经纪公司提供的广泛服务中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而获益。1975年美国佣金制度改革以后,美国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每股交易佣金从1975年的平均26美分下降到1980年的11.9美分,到1997年已降到平均每股5美分(有网上交易造成佣金大幅下降的因素)。英国1986年改革佣金制度之后,平均佣金费率由0.7%下调到0.28%,其中个人投资者的平均佣金费率由1.07%降为0.28%,机构投资者的平均佣金费率由0.42%下调到0.21%。(张弘,2001)。

(2)服务种类多样化,由于SEC废除了固定佣金制度,因此,证券经纪公司可以将许多的服务项目从固定费率价目表中分拆出来,并对履行订单分别收取费用和规划更多新的服务项目组合以提高对投资者的整体服务水平。

(3)贴现经纪商(discontbroker)应运而生,一些经纪公司转变为贴现经纪人,减少了多数辅助服务,同时相应削减了手续费,这样他们对小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一些全国性的零售贴现经纪公司通过对小额交易提供相当折扣,以便争取更多的小投资者业务。因此,小投资者也从中获益。到1980年,美国70家以上的贴现经纪公司掌握了9%的市

场份额。

(4)竞争使经纪公司数目减少,一些经纪公司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而被迫合并或清算。经营不善的经纪公司纷纷倒闭,或者若干小的经纪公司重新组合,改组内部结构,以增强竞争力,结果是经纪公司数目减少,存活下来的经纪公司规模增大,力量增强,证券经纪业的集中程度提高。

(5)证券商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佣金收入占经纪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在佣金收入中,机构佣金收入比例也呈下降趋势。美国在1978年,佣金收入占经纪公司总收入的43%,1980年降至35%,1982年下跌到26%,1991年只占到16%。在80年代末,在大的证券商中机构经纪佣金收入比例从1980年的29%下降到只占14%。

三、对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和优化证券经纪业结构的争议

佣金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最低固定佣金费率和交易所会员资格准入限制(即进入壁垒)的取消。那么,固定佣金费率和进入壁垒是否是维持证券市场有效稳定和证券经纪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呢?还是价格竞争和市场竞争(即取消固定佣金费率和进入壁垒)更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和证券经纪业的竞争力呢?围绕佣金制度改革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是否要改(改革固定佣金制度已是当今世界的一个普遍趋势),而在于实行协商佣金制度的市场绩效究竟如何。因此,协商佣金制度改革实践就成为了运用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市场交易成本变动,交易价格差与市场流动性和波动性的变动,不同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变动以及市场效率问题的重要方面。

反对推行协商佣金制度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它会损害市场的效率:

(1)进入壁垒的取消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进入证券行业,从而引发利益冲突问题,这会损害证券业的独立性。

(2)自由协商的佣金费率对小投资者不利,会增加他们的交易成本从而给市场造成损害,对小投资者的佩金收费率预期会上升,交易鼠本上升会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对于那些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证券市场损害更大。

(3)交易成本上升造成更多的个人投资者退出市场,这会导致市场分割;交易量下降导致市场流动性下降,从而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

(4)经纪服务和研究服务的分解会造成更为冒险的投资行为,从而损害市场的稳定;而且,由于贴现经纪商的出现和搭便车问题会进一步导致研究服务的缩减。

(5)对范围经济和竞争力的追求造成证券业内的重组,证券机构数目减少,可能造成市场垄断从而损害市场运作效率。

然而人们通过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证券市场实施协商佣金制度的实践可以看到:

(1)小投资者每股交易成本的上升反映出证券商提供该类经纪服务的实际成本,实际上,放松管制更可能导致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交易成本出现不同程度的同方向下降;

(2)激烈的竞争必然导致一些经纪商退出市场,但这不会造成市场分割问题,因为进入壁垒的取消必然会促使更具竞争力的证券经纪商随时进入市场,自由的市场竞争会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3)交易成本的降低有效促进了市场交易量的上升,竞争机制使投资者能够以更合理的价格迅速交易,因此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有效竞争程度的提高使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量提高,并且有效降低了证券交易的波动性;

(4)经纪服务与研究服务的分解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自由选择权,他们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多少相关研究服务,而不再是被迫购买纵向的一揽子服务,而且由于客户是单独付费购买研究服务(不再是免费提供),经纪商会向市场提供更多的质量更高的专家研究咨询服务;

(5)竞争会促使很多经纪公司倒闭而退出市场,这有利于证券业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从而有利于减少证券交易成本,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这并不会导致市场垄断问题,因为当潜在的垄断者提高收费价格时,自由进入的竞争者会促使市场重新达到均衡,只要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水平,竞争者就会不断进入市场,直到价格重新达到均衡,因此,市场准入壁垒的取消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和改善了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运行效率。

四、证券交易佣金制度的改革与中国证券业的结构调整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发展进程中,各国证券监管当局大多实施了旨在提高本国(地区)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为目的的交易佣金制度改革。在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采用的还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由交易所制定的固定比率。

2000年10月,国内部分证券商公开宣称佣金5折,这使原私下对部分大中客户的“返佣”被“公开化与扩大化”。有的证券营业部对大中客户的返佣达到50%,有的已私下采取了“佣金费率协商制。”。这也说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我国证券交易中实行协商佣金制度和在证券商之间是引入竞争机制的改革时机已基本成熟。

首先,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与网上交易方式的兴起降低了证券经纪商的经营成本,使证券交易佣金的下调有了相当的空间。

截至2000年底,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数额已超过1100家,证券交易市值超过3万亿元,网上委托的业务增长潜力巨大。而且,网上交易服务商具有降低佣金的内在动力,因为网上服务能否盈利关键在于客户规模的大小,佣金费率越低,就越有竞争力。网上交易会在降低佣金、拓展客户,更大的交易量、更低的交易佣金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为确定市场化的经纪服务定价机制创造了条件。

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改革战略将会不断提高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特别是随着开放式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以及中外合作基金等更多机构投资

者进入证券市场,不仅证券交易价格波动的稳定性会得到改善,证券交易佣金制度的改革也有利于确立一个公平有效的经纪服务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再次,改革固定佣金制度将提高中国证券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有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的证券市场最终必将融入世界证券市场,与国外的基本市场制度接轨也是推进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尤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世贸后,证券业将面对国际化竞争,因此亟待提高我国证券业的整体竞争力,而靠固定佣金制度来限制竞争和进行行业保护的做法只会使我国的证券业更加缺乏竞争力,人为延长我国证券业的幼稚期。我国进行佣金制度改革,必然要走市场化的道路,这才是维护证券市场可持续稳步发展和证券商整体素质提高的根本保证。

依照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三条结论:

固定收益证券论文例11

1975年以前,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基本上都采用固定佣金制度。当时美国实施的证券交易固定佣金制度的规定是:(1)所有的经纪公司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费率收费。(2)佣金费率不因交易量的大小而变化,证券买卖的大户和散户所需支付的佣金相同。(3)这种制度还规定所有经纪公司不得给客户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补贴。纽约交易所也规定:交易所会员之间不准许开展价格竞争,非会员之间不准许开展批发业务,而且会员和非会员之间也不准许进行交易佣金的分割。当时实行这种制度的初衷是希望通过限制经纪人在价格上的竞争来维护市场的稳定。20世纪60年代后期相继进入证券市场的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基金、互助基金(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尽管改变了证券交易环境和投资者结构,固定佣金制度限制竞争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创新。在表面上看,证券经纪公司对大额证券交易和小额证券交易上没有收费率差别,但实际上,固定佣金率的做法应属于一种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和不合法的价格锁定。因为有关业内人士估计机构投资者在大宗交易中负担的佣金有2/3本来是应当可以节省下来的。

1975年5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有价证券修正法案”,并率先在全球范围内废除了证券交易的固定佣金制度和实行佣金协商制,迈出了放松金融管制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后,1984年澳大利亚实施了证券商可以自主决定佣金费率(有最低佣金)的浮动佣金制,法国在1985年先是实行了大额交易协商佣金制,随之在1989年7月1日又取消了交易固定佣金和采取了由会员公司与客户协商决定佣金费率的制度;1986年10月27日英国证券业实施重大变革(BIGBANG)后取消了固定佣金制,随之证券经纪商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交易额度和客户实际情况来协商决定佣金收取标准或是否收取佣金。在亚洲地区,日本于1999年10月实行了佣金自由化;泰国于2000年10月实行佣金自由化;我国的台湾地区规定在核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自由定价;香港联交所董事局在2000年通过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证券及期货交易最低佣金制和引入佣金协商制的改革方案。(张弘,2001)。

我们从世界主要国家(地区)股票市场交易佣金制度改革的情况来看,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和实施协商佣金制度是主要的特点,但是具体到某个国家的情况,这项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则有所不同。世界主要的27个证券交易所中,有的交易所实行佣金自由协商制度;有的交易所实行规定最低费率、最高费率或在一定区间内协商议价方式;还有的则是实行佣金“有限”协商制度。但总的原则是佣金改革必须符合行业自律的公平竞争原则,不能通过非理性化的“倾销式”的竞争损害了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

二、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对证券交易行为的影响

美国国会通过《1975年有价证券修正法案》后推行了以废除固定的交易佣金制度和实行协商佣金制度为重要内容的改革。SEC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的压力和要求下,于1975年5月1日取消了固定的经纪人佣金规定,经纪人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设定手续费比率。在短短的几年内,机构经纪业务佣金跌落了30%一70%,而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成交量,则由1975年的3700万跳到了1980年的5100万。竞争机制的引入使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交易量显著提高,服务种类更加多样化,因此有效提高了美国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和竞争。

在协商佣金制下,佣金按交易量的大小而不同,而不同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也不同。一般来说,一次买卖所涉及的交易量越大,佣金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越小。而提供单项经纪服务的经纪公司所收取的佣金费率比提供全套服务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要低得多,一般低30%�80%。从已实行协商佣金制度的国家的实践来看,废除固定佣金制度会对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1)大宗交易的佣金率大幅下跌,因此大机构投资者是协商佣金制的主要受益者,小投资者虽然没有在直接的交易佣金下降方面显著收益,但他们也在经纪公司提供的广泛服务中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而获益。1975年美国佣金制度改革以后,美国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每股交易佣金从1975年的平均26美分下降到1980年的11.9美分,到1997年已降到平均每股5美分(有网上交易造成佣金大幅下降的因素)。英国1986年改革佣金制度之后,平均佣金费率由0.7%下调到0.28%,其中个人投资者的平均佣金费率由1.07%降为0.28%,机构投资者的平均佣金费率由0.42%下调到0.21%。(张弘,2001)。

(2)服务种类多样化,由于SEC废除了固定佣金制度,因此,证券经纪公司可以将许多的服务项目从固定费率价目表中分拆出来,并对履行订单分别收取费用和规划更多新的服务项目组合以提高对投资者的整体服务水平。

(3)贴现经纪商(discontbroker)应运而生,一些经纪公司转变为贴现经纪人,减少了多数辅助服务,同时相应削减了手续费,这样他们对小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一些全国性的零售贴现经纪公司通过对小额交易提供相当折扣,以便争取更多的小投资者业务。因此,小投资者也从中获益。到1980年,美国70家以上的贴现经纪公司掌握了9%的市场份额。

(4)竞争使经纪公司数目减少,一些经纪公司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而被迫合并或清算。经营不善的经纪公司纷纷倒闭,或者若干小的经纪公司重新组合,改组内部结构,以增强竞争力,结果是经纪公司数目减少,存活下来的经纪公司规模增大,力量增强,证券经纪业的集中程度提高。

(5)证券商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佣金收入占经纪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在佣金收入中,机构佣金收入比例也呈下降趋势。美国在1978年,佣金收入占经纪公司总收入的43%,1980年降至35%,1982年下跌到26%,1991年只占到16%。在80年代末,在大的证券商中机构经纪佣金收入比例从1980年的29%下降到只占14%。

三、对废除固定佣金制度和优化证券经纪业结构的争议

佣金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最低固定佣金费率和交易所会员资格准入限制(即进入壁垒)的取消。那么,固定佣金费率和进入壁垒是否是维持证券市场有效稳定和证券经纪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呢?还是价格竞争和市场竞争(即取消固定佣金费率和进入壁垒)更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和证券经纪业的竞争力呢?围绕佣金制度改革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是否要改(改革固定佣金制度已是当今世界的一个普遍趋势),而在于实行协商佣金制度的市场绩效究竟如何。因此,协商佣金制度改革实践就成为了运用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市场交易成本变动,交易价格差与市场流动性和波动性的变动,不同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变动以及市场效率问题的重要方面。

反对推行协商佣金制度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它会损害市场的效率:

(1)进入壁垒的取消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进入证券行业,从而引发利益冲突问题,这会损害证券业的独立性。

(2)自由协商的佣金费率对小投资者不利,会增加他们的交易成本从而给市场造成损害,对小投资者的佩金收费率预期会上升,交易鼠本上升会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对于那些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证券市场损害更大。

(3)交易成本上升造成更多的个人投资者退出市场,这会导致市场分割;交易量下降导致市场流动性下降,从而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

(4)经纪服务和研究服务的分解会造成更为冒险的投资行为,从而损害市场的稳定;而且,由于贴现经纪商的出现和搭便车问题会进一步导致研究服务的缩减。

(5)对范围经济和竞争力的追求造成证券业内的重组,证券机构数目减少,可能造成市场垄断从而损害市场运作效率。

然而人们通过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证券市场实施协商佣金制度的实践可以看到:

(1)小投资者每股交易成本的上升反映出证券商提供该类经纪服务的实际成本,实际上,放松管制更可能导致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交易成本出现不同程度的同方向下降;

(2)激烈的竞争必然导致一些经纪商退出市场,但这不会造成市场分割问题,因为进入壁垒的取消必然会促使更具竞争力的证券经纪商随时进入市场,自由的市场竞争会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3)交易成本的降低有效促进了市场交易量的上升,竞争机制使投资者能够以更合理的价格迅速交易,因此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有效竞争程度的提高使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量提高,并且有效降低了证券交易的波动性;

(4)经纪服务与研究服务的分解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自由选择权,他们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多少相关研究服务,而不再是被迫购买纵向的一揽子服务,而且由于客户是单独付费购买研究服务(不再是免费提供),经纪商会向市场提供更多的质量更高的专家研究咨询服务;

(5)竞争会促使很多经纪公司倒闭而退出市场,这有利于证券业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从而有利于减少证券交易成本,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这并不会导致市场垄断问题,因为当潜在的垄断者提高收费价格时,自由进入的竞争者会促使市场重新达到均衡,只要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水平,竞争者就会不断进入市场,直到价格重新达到均衡,因此,市场准入壁垒的取消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和改善了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运行效率。

四、证券交易佣金制度的改革与中国证券业的结构调整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发展进程中,各国证券监管当局大多实施了旨在提高本国(地区)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为目的的交易佣金制度改革。在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采用的还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由交易所制定的固定比率。

2000年10月,国内部分证券商公开宣称佣金5折,这使原私下对部分大中客户的“返佣”被“公开化与扩大化”。有的证券营业部对大中客户的返佣达到50%,有的已私下采取了“佣金费率协商制。”。这也说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我国证券交易中实行协商佣金制度和在证券商之间是引入竞争机制的改革时机已基本成熟。

首先,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与网上交易方式的兴起降低了证券经纪商的经营成本,使证券交易佣金的下调有了相当的空间。

截至2000年底,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数额已超过1100家,证券交易市值超过3万亿元,网上委托的业务增长潜力巨大。而且,网上交易服务商具有降低佣金的内在动力,因为网上服务能否盈利关键在于客户规模的大小,佣金费率越低,就越有竞争力。网上交易会在降低佣金、拓展客户,更大的交易量、更低的交易佣金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为确定市场化的经纪服务定价机制创造了条件。

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改革战略将会不断提高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特别是随着开放式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以及中外合作基金等更多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不仅证券交易价格波动的稳定性会得到改善,证券交易佣金制度的改革也有利于确立一个公平有效的经纪服务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再次,改革固定佣金制度将提高中国证券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有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的证券市场最终必将融入世界证券市场,与国外的基本市场制度接轨也是推进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尤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世贸后,证券业将面对国际化竞争,因此亟待提高我国证券业的整体竞争力,而靠固定佣金制度来限制竞争和进行行业保护的做法只会使我国的证券业更加缺乏竞争力,人为延长我国证券业的幼稚期。我国进行佣金制度改革,必然要走市场化的道路,这才是维护证券市场可持续稳步发展和证券商整体素质提高的根本保证。

依照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三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