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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什么媒体,在新闻传播中均会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舆论监督及引导作用。在报纸的一些专栏新闻中,会对一些新闻事件发表一些看法,对舆论导向会起到一定的引导式作用。而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一些社会公知对于某些新闻热点事件的看法也会对网民的新闻意识及行为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方面看,两种新闻传播均会对新闻事件进行较为详细分析解答。
(二)新闻娱乐化较为常见
在网络及报纸新闻传播中,均存在着新闻传播娱乐化的特点,也正是因为此特点,对于新闻传播的改革工作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曾在对两会进行报道时,无论是网络平台还是报纸媒介均在对基本的会议议程内容报道的同时,对于一些热点话题人物的提案也进行了采访。对于一些极具代表性的会议提案,广大网民也进行了评论,且评论大多带有调侃色彩。新闻传播的娱乐化色彩使得在新闻传播中多样化热点得以突显。
二、网络及传统新闻传播的不同之处
(一)网络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内容性更强
在互联网刚开始兴起时,网络媒体传播的时效性便极为突显。在1999年的5月8日凌晨,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坠落了3枚来自北约的导弹,最终造成3人死亡、20人受伤。在42分钟后,网络媒体便将这些消息传播至互联网之上,我国人民也迅速得知此事。而当时大部分报纸对于此新闻消息的传播在次日,比网络传播晚了24小时。另外,与报纸媒体相比,网络传播新闻的内容也更为丰富化。例如,在对克林顿绯闻消息进行传播时,报纸无法将长达78页的反驳报告完全刊登出来,445页的调查报告自然也无法出现在报纸上。但是在互联网上便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容纳此事件的内容。网络与传统新闻传播之间存在此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在报纸新闻传播时会受到其版面大小的限制。而在网络传播中,新闻者中有较大部分为网民个人,无需经过道道关卡,只需点击鼠标便可完成新闻的。
(二)传统新闻更加注重专业性
与报纸新闻传播相比,网络新闻的专业性较低。由于在网络新闻者中,有较大一部分比例为网民,其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具有丰富的内涵修养,而有些是尚未成熟的学生。有些正直的网民乐于传播社会中的一些正能量新闻及揭发丑陋事件。而一些素质较低的网民,可能会为了提升自身微博的阅读量而去编写一些假新闻,欺骗民众。还有一些网民,在网络上肆意谩骂,污染了网络环境。与网络媒体相比,报纸在进行新闻传播时,虽然其时效性相对较弱。但是大部分的报纸编辑、记者作为新闻工作人员,其专业素养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民众在获取到网络上的一些新闻信息后,只有在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得到认证后才会相信。就此点而言,报纸等传统新闻的专业性、权威性还是较强的。也正是因为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专业性使得一些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新闻问题得到解决。例如,在2003年发生的“孙志刚”案件,最开始是在网络上传播,随着其转发量的迅速增加,人民网进行了相关报道的转发,从而使得国家相关部门开始关注此事,并将其妥善解决。
(三)网络及传统新闻传播特点存在不同
网络新闻在传播时的互动延伸性较强。在2011年底,方舟子对韩寒的作品原创性提出了质疑,在网络上掀起了热议的浪潮。广大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运用微博、论坛等渠道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想法。且由此进一步延伸开始对韩寒其他作品进行挑错及韩寒反击行为的探讨。虽然事件的最终发展、结果尚且等待证实,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大网民在此事件上的互动及延伸化讨论对推动事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形式以满足受众需求为目的。现今对于重大新闻的传播报道,只有充分展示出真实的场景,满足民众的信息获取需求,才能够真正得到其关注及青睐。在现今这个网络、传统新闻传播并存的时代,报纸新闻传播还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的。在2011年的3月,日本突发9.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对当地民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损伤。日本当地的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均参与至新闻传播工作中。无论是海啸已蔓延至日本东部还是震后当地民众的自救,均是当时报纸、电视等媒介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
二、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的产生原因
(1)数字媒体的特征更易引发媒介伦理问题
数字媒体传播过程中道德问题的大量发生与数字媒体技术的独特性有着密切的关系。数字媒体传播主体的匿名性导致其信息传播活动具有随意性,这样既使得数字新闻多而杂,又导致追责困难,一定程度上诱使人们采取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再加上数字媒体本身的开放性更使得很多充斥自由言论的网上社区诸如论坛、电子公告板等,成了数字新闻伦理问题的重灾区。
(2)把关人作用的削弱导致伦理问题
“把关人”作用指的是大众传播的一切信息,都要经过相关人员的过滤或筛选,才能同公众见面。不同于具有严格编程序的传统新闻,数字媒介的把关人功能十分薄弱,这也是导致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高发的原因。数字媒介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再加上现在的数字新闻往往采用采编播同步的方式,及时性的需求导致数字媒介的信息,有时候来不及把关就被上传到网络上和手机平台上,严重削弱了把关人的力量。而传受合一的特性,让传播者和接受者合二为一,直接削弱了把关的力度。
(3)道德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伦理问题
数字新闻在传播环节的媒介伦理问题与数字媒介的道德法律体系并不完善有直接关系。如今,数字媒体的传播网络虽然已经遍布全球,但是迄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全球性的数字媒体网络道德规范,数字新闻传播环节急需与之配套的全新道德规范。对于不断出现的媒介伦理问题,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也十分不足。2014年10月29日,国家规定将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这一举措虽然有利于规范数字新闻媒介从业者行为,但是为了彻底解决媒介伦理问题,需要的是一部统一系统的数字媒介法,在这个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随着数字新闻传播环节伦理问题的层出不穷和数字媒体时代媒介伦理的新发展,加强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建设已经是当前媒介社会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从业者、行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入手。
(1)加强数字新闻从业人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指的是运用媒体和技术信息的熟练媒体技能。现今社会的媒介伦理问题很多时候是因为媒介从业人缺乏应有的媒介素养所致。作为数字新闻的从业者,不但要具备传统新闻从业者需要拥有的素养,还有掌握更多。不但要加强增强信息的选择、甄别和加工能力,还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掌握最先进的数字新闻技术,不断地自我提升,满足数字新闻的媒介要求。
(2)完善数字新闻行业自律
数字新闻传播环节的伦理问题多发与数字媒体的行业自律缺失有很大关系。数字新闻相比较传统新闻而言,是新产物,相应的媒体自律信条、媒体自律组织等都不健全。传统新闻的媒介组织例如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侧重于传统新闻,对于数字新闻领域的监管和约束十分有限,所以,从当前的形势来看,组建数字新闻自己的媒介组织,制定适应数字媒体的行业自律条例,对于完善行业自律,解决数字新闻的媒介伦理问题是非常紧急和重要的。
(3)加强数字新闻的法治建设
数字新闻的传播环节之所以成为媒介伦理的重灾区,与其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2014年10月29日,国家规定将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这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解决媒介伦理问题,要制定一部数字媒介法律,这部法律应该具体规定媒介伦理的失范行为,并明确相应惩治,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数字新闻从业者的行为,解决媒介伦理问题,从而净化传播环境,提高数字新闻的质量。四、结束语数字新闻传播环节的媒介伦理问题归根究底是因为它的“新”,变化越大,与传统媒介的伦理规范相差也就越远,管理起来也就越困难。我们需要认真从现实社会理清问题,在理论方面寻求解答,在实践方面寻求解决,综合社会各个方面考虑,
2新闻传播运用公共关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质上来说,公共关系属于一种传播活动,它会利用各种传播手段与公众进行双向沟通。新闻传播作为一种媒体表达形式,具备双重意义:一方面,新闻传播是开展各项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通过新闻媒体,公共关系活动得以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公共关系的影响,因此,在新闻传播中运用公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众所周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树立品牌效应,媒体经营亦然。从新闻媒体的角度来说,品牌代表了企业的品质和形象,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新闻传播的良好发展,除了注重新闻质量外,还要有自我宣传的意识,提升媒体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在新闻传播中,加强公共关系的运用,打造良好的媒体形象,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提升社会影响力,对新闻媒体的发展大有裨益。
3公共关系在新闻传播中的具体应用
引导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公共关系在新闻传播中最为主要的应用便是引导其价值取向。在新时期,我国新闻传播已形成一定的价值导向。新闻传播本身便是舆论,它代表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然而长期以来,媒介与媒介之间缺乏竞争,传播者往往只需要按照自身的价值观进行传播即可。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迈入了信息时代,公众逐渐形成自己的媒介价值观,新闻传播需要在公共关系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影响新闻传播的题材选择。公共关系对新闻传播的影响,体现在对新闻题材的选择上。受公共关系的影响,新闻传播的题材在选取时一般会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为例,在每日的播出中,该节目都会与公众进行互动,不仅保证了公共关系的良性循环,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闻传播的良好发展。影响媒体机构的发展方向。新闻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所秉承的价值理念不同,则传播的内容也会不同。一个只会追求眼前利益、娱乐大众、忽视公共关系的媒介,最终的结果是被社会、受众所淘汰。因此,新闻媒介在传播过程中,无论是从媒介自身还是新闻人角度,都要注重公共关系的运用。
4公共关系视角下的新闻传播发展
新闻工作应积极引入公关意识,吸收积极因素,弥补自身不足,促进新闻工作的长效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其中,要想从根本上促进新闻传播的有效发展,需要遵循以下几点:新闻工作者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对新闻事实进行真实报道,积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不能因为团队以及局部小利益,使整个新闻工作失去客观性,使其成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坚持双向交流,在多方参与下,让新闻报道更加可信、可亲。由于播发载体的局限性,传统媒体在过去基本是单向传播,很难与读者、观众、听众进行互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限,实现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平等交流。新闻报道在运用公共关系时,不仅能够避免新闻传播的片面性,也能使新闻传播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使整个报道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可信。丰富新闻报道方式,吸引读者深入其中。要想从根本上做到这一点,就要进行新闻追踪以及策划。很多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往往将新闻作为一个已然结束的事件进行报道,常常采用
二、探析问题意识与科学问题
新闻传播学术研究套路主要有七种,上文已简要分条列举,但从研究套路实际发挥的价值来看,建构体系式、历史阐述式、问题研讨式、媒介批评式这四种研究套路更具理论创新和知识增长价值,仔细观察这四种研究套路可以发现,这四种套路能够归纳出两种不同学术倾向:一是学科体系倾向。二是问题研究倾向。然而,创新新闻传播学术十分需要问题意识和科学问题两方面内容。科学问题是指一定时代的科学家在特定的知识背景下提出的关于科学知识和科学实践中需要解决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但处于新闻传播学术领域,科学问题的概念更加深化。其指的是认识主体在了解一定的新闻传播科学知识与理论背景的前提下,为了解决学术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矛盾冲突所提出的疑难解答任务。对待科学问题的态度,研究者们不应轻信、盲从所要认识的学术对象,而是应该秉持一种质疑、批评、探索求真知的态度,进而便形成了问题意识,既然问题意识已经真正形成,那么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为后续新闻传播学术创新做好准备工作。但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任务完成得并不好,一些研究者在提出问题这一学术训练阶段不够成熟,甚至有些人还不了解提出问题的基本功,那就更无法很好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新闻传播学术不但要创新,而且要督促研究者们提出有价值的问题,随即加大对某些价值问题的研究力度,才有可能突破新闻传播学术研究的瓶颈。
首先,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如前所述,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校教育的最高层次。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将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学科方法进行综合性地传授和深入地积淀,并培养学生站在学科前沿和尖端,通过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以产生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的成果的过程。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应用于不同学科,就需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要求和现状,对自身的目标定位作出准确而清晰的界定。众所周知,相对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新闻传播学科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它深深植根于人类对新闻传播业的需要和理解之中[1];它既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又与实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正因为这一“独特性”,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开创时,还曾一度被认为没有必要,也被质疑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正说明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面临的定位问题。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性、研究性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然而多年来,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传播学博士实际上主要从事一般的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实务工作,而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做的研究工作并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众多业界人士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传统目的(为研究进行训练)和实际用途日渐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专业化究竟如何体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社会美誉度怎样?如何将博士生教育与新闻传播界的整体发展相联系?对这些问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理应作出系统的、建制化的回答。
第二,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与博士生培养目标定位的不确定相应的是,新闻传播学的博士生的培养模式还缺乏科学和深入的界定。目前一些新闻传播院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基本上沿袭其他学科的模式,缺少对新闻传播学科特点,以及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及方法的全面探讨,因此难以制定出针对自己学科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博士生的入学门槛应该如何设定,是重在考察其学识和科研能力,还是重在考察其一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准?博士生学习期间应该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应该开设哪些必需的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怎样衔接?博士生教育应该采取欧洲式的教授与学生一对一式的传授方式,还是采取像美国博士生培养中的集体培养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博士生要不要实行淘汰制,如何淘汰?在明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时,对这些问题必须作出科学的回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认识上的错位,加之我国教育制度安排上的原因,致使一些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一些很有科研素养和潜质的考生,仅仅因为“英语差分”便被拒之博士候选人门外。再如,有的院校对博士生教育规定课程的学习重视不够,课程如何设置、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都无“一定之规”,结果课程学习往往未能达到帮助学生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准备学位论文所必需的宽广深厚的学科知识基础的效果。还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的资格考试或综合性考试应该如何“把好关”,有的院校也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则,结果造成在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缺乏“刚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博士生只要进了“门”一般都能拿到博士学位。
第三,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方面表现在近些年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师生比例失调,师少生多,导师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学术互动和交流受到影响,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呈现出下滑之趋。另一方面表现在培养目标上,不是注重鼓励博士生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熟练到位的研究方法,而是以数量等硬指标为指针,使得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凑足文章的发表数当作主要学习内容。再一方面还表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把关上不严,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增加,在开题、答辩等环节,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所下降;加之学风不正,道德失范,致使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也时有发生。
第四,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博士生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因此,检验博士生教育成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上。学位论文是博士生教育计划的核心要素,必须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以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独特的贡献。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有些高校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其具体表现是: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或过于陈旧,或过于空泛,或流于琐碎,或流于炒作,而不能把握当前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一些博士论文的前期资料积累不够扎实,因此不能针对最具价值的切入点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探讨,论述流于粗放;一些博士生对所需了解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广,基础不牢,因此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常常捉襟见肘,理论和方法运用不能做到娴熟有秩;一些博士生在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训练不够,造成思想的力度和对相关问题的挖掘和解决不力。这些都造成了一些论文成为资料的简单梳理,即使有的选题具有新意,但由于研究功力不足,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由于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历史较短,对学科规律和博士生教育规律相结合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缺乏系统深入地全面整合和思考所致,有的是教育制度设计上的欠缺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社会和教育所面临的大环境的冲击所导致。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使得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输送真正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新闻传播学教育自身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教育的经验,针对新闻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和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人才需求与社会实际,整合教育资源,走出一条真正合乎科学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之路。
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容管理及运转的理性认识基础”。[2]大学的新闻传播教育作为一项专业性的教育,理应如台湾著名新闻传播教育家郑贞铭所言,“在技术学习之外,更要探讨理论、从事研究,以期建立一套严谨的理论体系,才能在高等学术殿堂中树立起应有的地位”。[3]为此,对于新闻传播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对其学术视野宽广度的拓展,又要使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使其具有较深厚的学养造诣,又要让其关注学科前沿和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注意研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这种人才应是其他学科培养不出来的,在学术素养和科研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与方向,理应琐定在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上,即着力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造就优秀学者。
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必须科学规划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并加强对其在阅读、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和提高。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教育上,十分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该院的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两类,即知识类课程与研究类课程。前者以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融会贯通为目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最新信息;课上还提供详细的阅读书目,要求博士生写读书报告,培养其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后者的目的是通过边学边做(研究),以培养和训练博士生从事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在课上,博士生们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思考、讨论、做研究。这样,不仅训练、提高博士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现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博士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遵循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
此外,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还应制定相应的培养模式,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综合考试内容和方式、论文开题时间和形式、博士论文的学术规范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严格实施。
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平台随着多家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宽广了,这同时也意味着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必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重维护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共同为提高教育成效、培养顶尖人才而努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新闻传播学博士生还缺乏广泛的认可和美誉,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整体效应发挥尚未达到理想的程度,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资格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上,比较注意通过制度建设,严把质量关。一是控制招生规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每年报考博士生人数达到三四百人之多,但招生人数一直控制在30人左右,平均每位博导招收2人。二是提高博士候选人门槛。这主要是借助资格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两个环节,实施筛选、淘汰,以保证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进入到博士候选人行列。三是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这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校内外专家的集体评审以及学位公示等举措,保证每个博士学位获得者都是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只有不到十位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占当年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团队在招生、培养学生及博士论文答辩等方面较其他层次的教育具有更大的权限,因此要重视博士生导师人选的遴选,重视其“人格”塑造和“师德垂范”;同时要引导、促进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课程教学、科学研究、论文把关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导师与学生经常交流、沟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博士生导师所进行的遴选和考核,就包括着学术水平、道德素养、敬业态度、组织能力以及待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还十分注重将学生的成才与导师的责任感、信誉、综合素养联系起来,注重维护导师职责的神圣性和荣誉感。
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在博大精深且具备批判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整体素质要求下,各院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彰显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侧重培养博士生,使其成为该领域和方向的顶尖人才,从而促进人才与学科前沿接轨。这不仅要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创新性上,而且应系统地体现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上。目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比,新闻传播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学养深厚的优秀人才并不充裕,因此博士生教育更应成为促进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辈出的舞台。
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博士生教育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上以及优秀人才与成果的奖励上,更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撑。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必将越来越多样化,对此,我们要注意积极争取,大力开拓、吸纳。近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除了通过课题申报,争取政府和学校拨款外,还十分注意与相关传媒、产业合作,拓展经费来源。目前,全院博导的科研经费年均人平在8万元以上。
总之,在今天新的人文社会科学革命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为了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有创造力的优秀学者的有效途径,应着力注重完善其基本结构,扩展其必需的学科知识,力求教学质量优秀和研究设施、成果先进,从而便于其在规模增加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有自身特色的多样化、高质量的学术体系。
参考文献:
关于传媒对农村的影响学界已有较多讨论。有学者认为,“在现代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的作用下,农民对社会热点和都市文化的关注、把握与都市流行文化趋同,从而构建了与城市文明对话的平台、农民消费方式、娱乐休闲方式及行为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农民身份的转型”。还有学者认为,“大众传媒是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不仅提供信息,而日,能够改变农民陈旧保守的观念,形成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等”。这些讨论大多集中在农村文化观念的变迁层面,鲜有对乡村治理这一政治社会领域的关注。而且,尽管传媒起到了向农村传播现代文化进而推动农村发展的作用,但在农民的媒介素养相对偏低、农民对信息的甄别和辨析及质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大众传媒为农民提供的村庄外部信息尤其是政策信息在乡村基层的治理过程中所起的并不一定都是正面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指出新闻传播在税费改革后的中国乡村基层治理中产生了怎样的消极影响,以使传媒在日后的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
政策信息从行政管理机构的中枢到边缘的传递,在整个国家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前,大众传媒的辐射范围有限,在农村还没有足够的延伸,那时的政策信息传递主要以组织传播的方式进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多层化的行政机构一级一级往下传递,最后通过生产大队再到小队长直至村民那里,国家的组织系统渗透在整个社会中。当时,在农村普及的有线广播是生产大队向农民传递中央精神的有效工具,是整个组织传播流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以后,农村实行了“分田到户”的土地政策,农民收入大为增加。与此同时,大众媒介的发展也越来越快。虽然由于发行费用高、农民消费能力不足而难以吸引广告客户等原因,报刊等纸质媒体一直没有在农村普及,但广播电视却逐渐在农村承担起向农民传递政策信息的任务。另一方面,政策信息的组织传播渠道仍未废止,许多基于当地情况的特殊政策信息依然通过村委会、村民小组直至村民这个渠道传递,特别是有关税费收取方法和收取数量的信息,因为各村情况都有所不同,大众传媒均无法提供这些信息,也只能由村干部向村民传递。
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基层组织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乡政府及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已经不存在较大的利益矛盾,村民也不必仰仗于村干部来提供各种具体政策,尤其是每年的税费收取方案等相关信息。村干部在工资降低、人数也变少的情况下,不仅掌控的资源有限,采取作为的动力也不足,因而没能力、没精力也没有财力来完成村民期待的各项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此种情形再加上税改之前村干部在协助上级收取税费时的种种表现,使得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存在严重的不信任以及由这种不信任所导致的沟通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面对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农民要获取自己需要的同时又可以信服的政策信息,就要完全依赖于大众传媒。简言之,在当下的中国农村,政策信息的传递模式就从以前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变成了大众传播式的从中央到农民的“直达”。
二、“直达”式的政策信息对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
所谓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是指中央政府的某种政策意图或某项行政指令经过省、市、县、乡、村各级组织的不断细化,落实为某项具体的政策,进而在某个特定的社区内富有针对性地执行。尽管在创制具体政策的过程中,各级官员如果结成利益共同体会形成对农民权益的损害,但如果不经过这种层层推进而由中央直接下达政策,则这种政策就不能照顾到当地特有的“地方性知识”,造成一种好的政策意图变成坏的实施效果的现象。事实上,各级政府对中央政策经过灵活变通后的实施往往能够使政策意图部分地变成现实。“文本形态的国家政策在进入基层成为实践形态的政策之时,会按照某种特定的逻辑开始运转,最终的政策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当初政策制定时的理论预设和良好的愿望,而在于这种逻辑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的修正程度,在于实践本身”。虽然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效果会与政策意图相去甚远,但这些个别现象不能否定全体的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提倡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及“不争论”,再加上“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摸论”,这些贯穿改革过程的指导性原则都是韦伯意义上的“实质理性”而非“形式理性”的,都是就事后的结果进行价值评判而非在事先就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则,都是在强调实践过程中的创造和“冉生产”,却不强调明晰的准则、合法的程序以及结构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这种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逻辑不能不导致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大量上级默许的变通、扭曲和“再结构化”的出现。因此,“变通和扭曲政策在干部理解起来并不是违反政策精神的行动,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应当鼓励的行为,只要没有产生不可原谅的极为严重的后果”。
但是,当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大众传媒的政策报道直接到达农民那里时。国家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因地制宜的创造性变通就要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农民通过媒体的政策报道可以直接了解到各级政府的政策文本,却无从知晓政策实践的整个过程,无法知道有多少复杂的因素需要综合考虑。虽然县乡村的基层干部们基于各地的特殊情况对政策文本有着特殊的理解,但是农民大多都不会从这个意义去看待和理解国家政策,他们只会出于自身利益,从字面上进行理解。当他们看到信息源处的上级政府的初始政策意图与信息流末端的本地政策效果有所出入时,媒体宣传的“好政策”与基层现实的“坏结果”之间的鲜明反差就会使他们对直接导致这一结果的基层干部们非常失望,抵触情绪不断累积、加剧。在这种局面下,基层政权如果还要汲取足够的资金和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同时控制大规模以维持地方稳定,就有可能导致农民采取过激的行动。为了避免在将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落实的过程中与农民发生矛盾与冲突,为了保证本地区的和谐与稳定,基层政府就不得不奉行“风险最小化”的逻辑,也即是“不作为”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换言之,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对基层政权起到了明显的束缚作用。在此情况下,基层政权要想做出长期内适合本地发展的决策而又不在各个时段中遭到农民的阻挠,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直接制定出有利于本地的政策。但是,由于各地的地理及文化差异较大、发展层次不一,要使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就显得不太现实,而如果基层都按照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来执行,又要付出局部利益受损的代价。
三、“典型报道”与“批评报道”对基层权威的削弱效应
传播学中的“把关人(gatekeeper)”理论指出,大众传媒的新闻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并不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而是依据传媒的一定立场、方钊。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和加工活动。在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时政新闻中,农民不仅可以看到上级政府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制定的各项政策,还可以看到某地的“先进典型”如何坚决落实并执行到位,使该地的老百姓得到实惠。这种站在上级政府的角度向下俯瞰的时政新闻在把报道中的个别地方美化的同时,却使农民恶化了对自身所在地的基层政权的评价。农民大多不会意识到新问报道中的事实是被媒体“把关人”精心裁剪过的选择性事实。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各地执行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背景差别很大,而大众传媒关于“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却会覆盖全国农村。在此情形下,“正面报道为主”的宣传模式在强调某些“典型政绩”的同时就很容易忽视掉“先进典型”的许多特殊有利条件。因此,它达到的客观效果是在增加了少数基层政府的美誉度的同时,降低了全国更多的基层政权的权威性。
各级媒体涉及“三农”问题的批评性报道,绝大多数都是站在上级政府的立场上对基层政权的作为进行批评和指责,这就使得农民直观地认为上级组织是和门己站在一起来对付基层的。媒体的报道就代表着上级政府的声音,媒体的言论就是正义和良知的表达,基层政权所实行的诸多针对农民的限制措施都是站在自己和中央对立面上的胡作非为。农村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都是由于下级没有执行好中央的良好政策意图。特别是基层政权所采取的禁止集体越级上访的规定和行动,则使农民进一步确信基层政权的丧失合法性。一般而论,通过从媒体获知的信息,农民认为中央是在真心为农民说话办事,但有不少农民则认为,就是由于基层干部从中作梗才使得农民“有冤无处申”。面对这一现实,上级政府不可能为基层做任何的解释和开脱,不能解释说事实上基层政权是在上级“保持稳定”的强大压力下采取措施的,否则上级政府就会违背其“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性的意识形态原则,就会产生损害自身合法性的危险因素。于是,出于策略考虑,在出现严重的时,上级政府通常会与基层政府“划清界限”,会给与其严厉的批评和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和程序,上级政府的声誉和合法性在媒体关于“深刻批评”和“严厉惩处”的宣传报道中进一步加强,而基层政府的权威与合法性则又一次遭到削弱。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是,在此类事件发生之后,上级会再一次严令不得出现类似事件,一定要保证地方上的“安定团结”,这样,基层政权就要在其权威被极大削弱的情况下,继续而对那些自认为自己“受到上级支持与保护的”而更加“嚣张”的农民。更加“嚣张”的农民有可能以集体越级上访这种最令基层政权害怕的行动来“要挟”其“就范”,而基层政权会将这种行动当作是对自己的又一次挑战,因为这也是有可能导致再一次被上级指责和惩罚的严重事件,因而会下决心采取极端的压制手段,这又促使农民再次去找“上面的人”来保护自己、伸张正义。一个恶性循环就这样开始了。
四、新闻传播在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离间作用
在纯粹的政策报道之外,上级政府的执政理念、政策方针更多的是通过传媒的新闻节目映射给农民受众。许多内涵丰富的抽象理念,如民主、人权、法治等通过大众媒介的广泛传播在农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同样,作为现代治理手段嵌入农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也是通过各种新闻节目潜移默化地在农民头脑中扎根。然而,在理解上述的抽象理念和法律条文时,农民自身却会基于各自的利益做出差异很大甚至是完全不同的解释,特别是涉及到中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大量转移支付应如何分配的问题时,农民基于各自的利益对政策理念所做的不同理解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其他如低保户人选的确定、农机及良种等补贴的下发方式、移民款的发放标准、常规地及征地后的土地调配方案等也都是农民与村干部、农民与农民之间产生意见分歧的问题所在。
举例而言,由于中央的政策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于是在笔者所调查的湖北及河南农村,许多村民在每年的常规调地时就会搬出这项政策,以使自己使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而当涉及征地时,他们又要求土地赔偿款为村庄的全体村民所平分。按照中央政策,既然土地的承包权不变,那就应该是“征了谁家的地谁家得钱”,而不是村民集体分配赔偿款。村民们明知道自己在调地时如果不出地,土地调配就无法进行,许多户口增加的村民就会缺少土地以至于吃饭的粮食都需要去市场购买,但是只要他们可以援引中央政策来反对按照地方规范必须实行的常规调地来争取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一定会这样来做,毫不顾及村庄整体的利益,村干部对此也毫无办法。在这里,中央政策缺乏针对性是启动因素,村民的理性算计和人际关系的陌生化是根本原因,但大众传媒对于政策精神的广泛传播却起到了关键性的促成作用。
农民集体地对大众传媒所广泛传播的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以及现代法律的“灵活运用”,在客观上起到了切割村庄共同体固有规范的作用,不仅增加了村干部行政作为的难度,更增加了村民之间合作的难度。农民基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对国家政策做出的不同解释也使村庄内部的离散性力量越来越大,村庄的社会关联度不断降低,而在缺乏社会关联的村庄,“村民无力应对共同的经济协作,无力对付地痞骚扰,无力达成相互间的道德和舆论监督,这样的村庄秩序难以建立,村道破败,纠纷难调,治安不良,负担沉重且道德败坏”。
如上所述,在基层政权不愿作为同时无力作为,而农民自身又无法有效合作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村公共品的短缺就只能倚仗于国家对基层事务的直接干预,而这种跨越式的直接干预却是要付出极高成本的。距离村庄较远的“国家”很难真正了解各地农民复杂的公共品需求偏好,从而很难富有针对性地为农民提供正确的公共品。而且,“政府也不是喂养于天国,产奶于人间的奶牛”,它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国家财政相对有限的财力如何有效解决全国范围内无法自我组织的农村社区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五、结论
然而,赵炎龙的分类仍存在明显的瑕疵。一是自然事件类科技新闻过于狭窄。如2003年SARS疫情发生时,在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中,涉及防治和诊疗技术研究进展的,无疑可以列入成果类科技新闻,但是更多的关于SARS发病原因、发病条件、疫情地区、防治要求等方面具有科技内涵的新闻,因不属自然事件,难以归类。其实,现实中后一类新闻越来越多。二是分类对象重叠。建设类科技新闻和批评类科技新闻的对象均为科技管理或是科技工作,而且我国批评类科技新闻数量很少,单独归类实际意义有限。因此,笔者认为,科技新闻除了包括意义明确的政策类科技新闻、成果类科技新闻、人物类科技新闻外,还应包括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和管理类科技新闻两类。其中,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指事件具有深厚的科技背景,如嫦娥三号登月探测器和玉兔号月球车在月情况等类的新闻,或是需要通过科技阐释事件发生背景、预测发展趋势,如2004年对印度洋发生海啸的报道等,以及揭示事件背后科技现状的,如《华盛顿邮报》2014年4月在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370航班失联事件报道中指出“全球航空业的数据通信、数据备份技术实在太落伍,今天的航空业仍在使用上世纪70年代的落后技术”等。这类新闻与成果类新闻区别明显,应单成一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科技角度对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将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入。管理类科技新闻指反映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推动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举措或阶段性成果的新闻,包括科技工作进展、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等,如召开重大科技会议、科技规划、科技人才选聘等情况。
2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传播
科技传播是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同时强调“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因此,科技传播作为科技知识扩散的方式,对推动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科技传播在学界受到高度关注,是研究的热点之一。与科技新闻一样,学界对于科技传播也是未形成公认的定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有:孙宝寅认为,“科技传播是科技信息运动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翟杰全认为,“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即为科技传播。需要说明的是,在科技传播研究中,一般有“科技传播”和“科学传播”两种表述。由于“在科学传播的语境下,科学被认为包括了纯科学、数学、统计学、工程学、技术、医学及相关领域”,实际研究中,此两种表述一般不加区分。就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传播的关系而言,各种研究对其并不明确。从修辞上来说,不能确定“科技新闻传播”属于“科技传播”,就像“成人职业教育”属于“成人教育”,而“工商行政管理”却与“工商管理”没有关系。从学术上来说,很多学者在对科技传播研究中没有涉及科技新闻传播。对于科技传播的构成,学者们多有不同的看法。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吴国盛认为科学传播包括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以及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科学界内部的交流包括学科同行间的交流与跨学科交流,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是指科学与其它文化如哲学、宗教、艺术等的对话与交流;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是科学传播狭义的指称,既继承传统科普的科学向公众传播,又强调公众向科学传播。翟杰全认为科技传播既包括科学的传播,也包括技术的传播,专业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技术传播是科技传播的四个基本渠道,其中技术传播指的是技术在社会中的扩散、交流与共享活动。凌小萍、谢慎兰把科技传播分为学术交流、科学教育、科学普及三个层次。分析上述分类,总体而言,是将科技传播划分为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三个层次。学(技)术交流,指在科技专业人员之间传播、交流科技信息的过程和行为。开展学(技)术交流避免了科研活动中的重复劳动,使学术研究由个体劳动成为集体劳动,有利于肯定学术成就、纠正学术错误、拓展学术交流的范围,有助于学术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大大加快了科技创新的步伐。吴国盛的科学界内部的传播、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翟杰全的专业交流、技术传播,凌小萍、谢慎兰的学术交流,都可归于此类。科技教育,是指通过传授科技知识、研究方法,传承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来培养科技人才。科学教育培养了科技专业人员队伍,使得科技劳动成果的创造、传承与扩散得以延续,是人类文明进步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科技传播方式。吴国盛的分类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如此重要的科技教育,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即使他提出的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在广义方面似乎包括科技教育的一丝味道,那也颇为勉强。科学普及,是国家和社会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一直被认为是科技传播最基本的含义。科学普及拉近了科技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学。正如我国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所说,“科学技术正是通过普及的途径和手段变为生产力的。”吴国盛将科学普及拓展为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强调了公众向科学传播和科普者与公众的平等关系。上述三个层次的分类,也不是没有问题。当前,科技传播的范畴已经比以往包含了更多的因素,由于科技信息在国民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很多日常普通的信息(如新闻、广告等)或多或少含有科技传播成分。因此,不能忽略科技新闻对科技传播的作用。一些学者也看到了这一点。刘华杰认为“科学传播”在中国有“科普”和“科技新闻”两大传统,很多科技新闻报道都是“标准的科普工作”。吴国盛也强调了新闻媒体对科普的重要作用。徐孝枫、李云娣则按照科技知识在传播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将科技传播分为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传播、向其他领域专业人员的传播、教育机构内部面向学生的传播、科技公共传播等四个不同阶段,并认为科技新闻是科技公共传播的主要形式。
尽管如此,刘华杰、吴国盛提及科技新闻是为了强调新闻媒体的科普功能。徐孝枫、李云娣虽将科技新闻作为科技公共传播的主要形式,但所说的科技公共传播还是在科普意义上的扩展,其他三类还是没有脱出上述分类的窠臼。结合前文所述,科技新闻除大多有科普的作用外,其所蕴含的新闻价值也常常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一些引人瞩目的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管理类科技新闻有时甚至并不具有直接的科普价值,如SARS疫区的划分、科技规划等。但是这些科技新闻由于可以满足人们希望了解科技的需求,吸引人们关注科技,讲述了科技事实,符合科技传播中科技信息交流与共享的要求。科技新闻传播具备了科技传播的基本内涵,毫无疑义属于科技传播的范畴。由于科技新闻的科普作用并不能涵盖其在科技传播中的意义,因此,将科技传播划分为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新闻四个层次更为合理。在四个层次的科技传播活动中,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有相对固定的传播对象、明确的传播内容、清晰的效果评价标准,分别通过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专利许可,以及专业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科学普及、科技新闻有共性也存差异。共性在于传播对象均为全体社会成员,都无明确的传播内容要求和效果评价标准,传播形式上需要依靠大众传媒,传播内容都具有“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作用。差异在于,前者目的明确,不讲求时效,重复性、长期性特征突出,更多强调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和素质的提高;后者时效性强,属一次性消费,目的是满足人们对新闻信息的需求。在四个层次的科技传播活动中,知识的专业性依次降低,受众的范围依次扩大,社会的参与度依次提高,传播的社会性依次增强。广泛性多意味着基础性。科技新闻传播作为最广泛的社会科技传播活动,对其他形式的科技传播活动起着基础作用。从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省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科技传播活动活跃的地方,科技新闻传播发达;科技新闻传播发达的地方,科技传播活动的水平亦高,效果显著。因此,实现科技新闻的高效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3从科技传播视角衡量科技新闻传播效果
1.2专业硕士生有研究成果,增加了学生就业前自信心相对于学术型的硕士来讲,专业硕士生似乎更容易在媒体找到工作。这是因为媒体固然需要学有专长的研究人员,但更需要上手快、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且这部分人占媒体聘用人的大部,如编辑、记者等。专业型研究生在实验室制作的作品,可以参加省里组织的“DV作品大赛”、“专题片大赛”、“图书装帧设计大赛”、“杂志封面大赛”、“广告创意大赛”、“网页制作大赛”等,获奖作品可以作为就业求职的成果,用人单位自然愿意录用有成果的应聘者。也就是说,在学校就实现了由“校园传媒人”向“社会传媒人”的转变。专业硕士生有自己的获奖成果,就为求职增加了自信心,增加了“命中”的可能,从而缓解了以往许多研究生由于手里没有“过硬的成果”,面对用人单位的种种提问,倍加忐忑的尴尬状况。
1.3倒逼了导师的实践能力专业型研究生的实验课一部分由校外实践型导师来上,但大部分实验课是由校内理论型导师和一部分非导师来上。校内导师一般理论水平较高,但媒体实践经验、操作技能相对缺乏,带学术型的研究生还能凑合过关,带专业型的研究生就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缺陷和短板。因此导师必须适应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要求,强化技能。新闻类的实验课要掌握电视片的拍摄、剪辑、配音、制作等全部技能。传播类的实验课要掌握广告的设计和制作,图书的装帧设计、排版和印刷等技能,报纸、杂志的排版,杂志的封面设计,网页的制作等相关技能,这对学术型的导师来说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虚心学习并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倒逼理论型导师强化自己的实践技能,使导师自身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赢。
2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实施方案
2.1实验室的配备要实现全媒体模拟培养职业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没有装备精良的实验室是难于奏效的,实验室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一是从规模上看,实验室要实现全媒体模拟。也就是说媒体有什么设备,实验室也要有什么设备。媒体大体有哪些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实验室也需要具备同样的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只是程度、精准度不同而已。二是从水平上说,实验室设备的型号、参数、配置要与现代媒体同步,至少要不低于当下媒体的水平。具备了这2个要件,学生才能把媒体的工作拿到实验室来做,才能实现媒体与实验室的“兼容”。实验室的全媒体模拟,为相关高校提出了硬性要求,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舍得投入,要像建设工科实验室一样建设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如果仍然沿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方法来建实验室,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便无法实现。
2.2完成平时作业、结课成果和社会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对专业硕士生考查的重点,因而教师在布置平时作业和结课成果时,一般是选一些实践性较强的题目供学生选择,既可以是媒体或导师课题的一部分,也可以自拟题目完成一项应用性的成果,而这些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实验室又为专业硕士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必备条件。学术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往往流于形式,甚至个别研究生找个单位开个证明蒙混过关。专业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就不能敷衍了事,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依托实验室这个平台可以很好地完成社会实践的任务。实验室既是学校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专业型研究生可以在学校的新闻中心兼职,担任主持人、编辑、记者,通过在实验室拍摄制作节目,为校报、杂志社排版,承担校报和杂志社的部分编辑任务,设计、校园公益广告等社会实践活动,使研究生亲身感受校园传媒的实际情况,增长见识,积累经验,为进入社会媒体岗位实习打下基础。
2.3完成毕业论文专业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大致分为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2类。其中毕业设计可以采取“作品+报告”的形式,如新闻学专业的可以是“新闻调查片+报告”,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可以是“专题片+报告”,广告专业的可以是“广告设计+报告”,编辑专业的可以是“图书装帧设计+报告”等,这些离开了实验室是难于完成的[9]。调研报告可以以媒体在工作中或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选题,重点考查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不仅要有调研采访,更要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这些内容也离不开实验室。实验室是毕业论文的出产地和加工厂。
2.4吸纳社会资源,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保障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长远发展,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大投入,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如实验室与社会媒体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建立“实验室+媒体”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这是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需持之以恒的长效机制[11]。另外,联合培养基地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应该在挂牌之后切实发挥基地的培养作用。导师在平时作业、岗位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要加强和社会媒体培养基地的合作,多吸纳先进的社会经验,与时俱进。
二、国外培养模式借鉴
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先后形成四种培养模式,即培养纯理论型科学研究者的德国“学徒式”、具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美国“专业式”、应用型和开发型并重的“协作式”以及博百家之长的“教学式”。从模式的演变可看出,研究生培养愈加重视综合能力及导师组的作用。此外,国外一些专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调查提出了很多具体模式。如Hasenfeld教授提出了交叉学科培养的六种模式,John-Steiner分析了水资源管理学科交叉培养案例。而在新闻传播学教育研究方面。美国JamesW.Carey教授强调体现新闻学的专业性;英国GezimAlpion教授指出:“新闻教育者应当致力于创建不同的教学模式,让学生自由选择。”这两种观点基本代表了英美国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的两种模式:行业取向和研究取向,体现了分类培养的思想。研究生交叉培养模式扬弃了协作式和教学式的优缺点,借鉴国外院校交叉培养的实践经验。进而结合我国财经类院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开拓一条具有财经类院校特色办学的交叉培养之路。三、财经类院校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交叉培养“3-3-3”模式财经类院校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交叉培养3-3-3模式主要包括管理机制、培养机制、评价机制三个要素。该模式各要素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
(一)第一个“3”——构建校交叉培养管理委员会、院交叉培养管理处、系交叉培养导师组的“三级管理模式”
“三级管理模式”是财经类院校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交叉培养模式的顶层设计,解决研究生管理部门与各学院之间在交叉培养中的分工与合作问题。校交叉培养管理委员会,作为一级机构负责交叉学科建设及运行中的宏观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工作。校院两级机构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部署,进行综合管理及考核与评估。制定《交叉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培养方案的执行有章可循。院交叉培养管理处,负责交叉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综合管理。一是在招生中注意有交叉学科之一背景的考生。二是与交叉学科涉及学院深入沟通,确保指定的培养计划、导师组成员编排以及实验设施使用到位。三是对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组织学术交流及教师深造、挂职。系交叉培养导师组,由多学科教师组成的交叉学科培养导师组是具体实施部门。一是申报各级交叉学科项目,指导学生交叉项目研究,构建交叉学科资源共享平台等。二是制定详实的研究生交叉培养方案,并集体指导研究生交叉课程学习。三是组织学生去报社、电视台等实践教学,在实践中选择合适的交叉研究选题。
(二)第二个“3”——深化课程、师资、项目三项改革
建立财经类院校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交叉培养机制
1、切实设置好交叉型课程体系
首先,逐渐实行完全学分制,不区分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跨学科专业自由选课。一是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体系。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淡化专业界限,建立以大学科群为主,多专业方向的新的专业分布格局。二是逐步打通学科课程,实现完全学分制。加强对学生交叉选修课程的引导。采用辅修专业、先行课程的方式,加强新闻传播专业研究生经济类知识积累,提高选修课比重。三是实施弹性学制,宽口径培养新闻传播类研究生,引导选修校内外相关学科的课程,且互认学分。其次,建立示范性学科交叉课程。减少与本科重叠的经典理论教学,增加对科研实践指导性较强的课程。一是新闻传播类和经济类基础课程。前者需注重学科前沿性及实践性。在新闻实务方面多下功夫。而后者要将经济学知识糅合进新闻传播学里。二是选修课。应整合各学科师资资源,提倡鼓励学科带头人、著名教授为新闻传播学开设跨专业公共选修课,建设一批示范性学科交叉课程。此外,整合现有各种讲座论坛,打造品牌,定期举行各种学术前沿论坛。
2、成立高水准交叉培养师资团队
首先,以跨专业公共选修课为依托,实施名师工程。一是,校内组建各科基础课与交叉课程两类授课团队。对基础课程团队而言,有针对性地培养新闻传播专业精英团队是交叉学科发展的基础。对交叉课程团队来说,建设两者皆通的交叉学科的师资队伍是交叉学科发展的动力。亟需通过增加进修名额、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手段,大力培养交叉学科师资。二是,聘请业界、学界资深人士拓展“名师”团队。就财经类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科的强实践性而言,扩大流动编制比例以有针对性的聘请名校相关学科带头人、有经验的媒体从业人员等是构建“名师”工程的必要环节。亦可采取送博士挂职锻炼与请一线从业人员开讲座结合的方式,优化专业师资队伍。三是积极建立高校联盟,导师互聘互认。财经类院校可与省内外高校优势学科交流,推进课程、导师、实践基地等资源共享。其次,实施双导师工程。一是,设立交叉学科联合导师组。应结合科研需要、本专业研究特色以及研究生的专业背景,合理配置跨学科联合指导老师小组。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每个导师在指导上的优势。二是,聘请第二导师,优化“专、兼、聘”比例。新闻传播学有很强的实践性和专业性,应与社会媒体建立广泛联系,聘请既有丰富从业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内媒体人作为第二导师。再次,依托项目,建设交叉学科师资团队。以科研方向和科研项目为依托,由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和研究生组成科研小组。依托学术交流平台,合作申请交叉项目以扩展交叉学科导师研究领域。3、大力扶持交叉培养项目。首先,发挥交叉学科优势,积极申报各级课题。充分认清交叉学科的优缺点,建立多样化科研团队,有组织的研究科研立项。其次,学校重视交叉培养项目,扶持新闻传播学科。交叉科研成果认定上应出台相应文件,将交叉科研成果单列为科研创新成果予以鼓励。再次,凝炼交叉培养方向,建立专业技能训练库与科研资料库。将新闻传播学科科研团队的研究工作划分为几个主要的研究方向,建立科研资料库。
社会经济的发展、新老观念以及新旧机制的碰撞,很容易导致新问题和新矛盾的产生,人们会比较迷茫,这便需要主流媒体将自己的作用发挥出来,给人们解答疑问,给人们精神方面的关照。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采集的时候,不但需要考虑政策的需要,还应该考虑到听众的实际需要,并进行人文价值的确定,给人更多的关照和理解,多播报一些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将政策本身的实际性和权威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二)将人文关怀和理性平衡更好地融合在一起
新闻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必须和社会情绪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证新闻本身的真实性、公正性以及客观性,这样才能够对社会做一定的引导,帮助人们用更加理性的目光来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比如,面对房价上涨、看病难以及看病贵等问题,采编人员必须谨慎和理性地对待,否则只能够让人们更加焦虑。广播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报道的时候,还必须保证其平衡协调性,不但要进行正面报道和成就性的宣传,还应该对不同区域、行业以及正负面报道进行控制,并对发稿节奏进行控制,保证其真正做到均衡有序,将其蕴含的人文关怀很好地体现出来。
二、广播新闻人文生态的构建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文生态环境是以人为本和崇尚和谐,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选择的时候,应该根据这条准则进行,保证编辑框架能够真正地适应人文生态环境,在新闻播报的时候进行人文生态的延伸。
(一)重视采编视角的转换
在新闻采编的时候,应该减少那些乏味空洞新闻出现的概率,将更多生动新鲜的事例选用进去,重视群众利益的维护和群众诉求的表达,找到新闻输出的合理基准点。比如说在春节期间,可以对农民工工薪结算进行关注,做典型报道,认可农民工的劳动成果,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解决问题。
二、广播新闻传播中微博和微信的应用
(一)广播新闻传播中微博的应用首先,合理借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广播受到人力的限制,本台记者的原创新闻不能满足高强度的采编工作和密集的新闻播出时段,也就无法支持新闻频道。所以新闻广播要利用各种渠道获得新闻,编辑人员就要从主流新闻网站筛选新闻资源。而微博正好提供了一个新闻资源平台。可是,新闻工作者在任何时候都要重视新闻来源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合理选择新闻。在报道微博中的焦点话题时,首先要验证真伪,然后从正面进行引导,这样才能合理利用微博中的新闻。其次,新闻广播要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优势。传统媒体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可是网站的信用度很低。微博具有很低的门槛,所以其消息的真实性有待研究。传统媒体缺乏完善的新闻监管机制,促使微博出现了很多谣言。一个媒体的公信力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是非常珍贵的,公信力是广播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利器,所以广播新闻机构需要坚定操守保持公信力。例如,中国之声广播电台在这方面是一个良好的榜样。新浪微博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条消息“金庸去世”,在一个小时内这条消息被转发3000次左右,讨论50000条左右,人们由最初的求证转变为讣告。自此之后,人们首先判断微博消息的可信度。而中国之声利用国家电台的权威性,首先确认信息,然后信息,得到了良好的收听效果,促使微博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最准确的答案。广播新闻中应用微博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广播新闻要把关新闻的真实性。微博是开放的,任何人都能通过微博消息,而微博的消息缺乏有关人员的监督,促使有些人刻意或者无意虚假消息,甚至利用网络制造网络焦点,影响民意。所以传统媒体在充分验证微博消息的真假后再与之相关的新闻,传统媒体不能为了博人眼球而忽略自身的责任,推动网络虚假消息的发展。二是,广播新闻要合理转换微博新闻。微博新闻因为受到字数的限制,者融合多种媒体手段,更加的直观、简单,所以广播新闻记者以及编辑在转换微博新闻时要变化语境、文字以及技巧,用适当的语言出来自微博的新闻。三是,广播从业人员在微博信息时要注重媒体自觉。如果编辑或者记者在个人微博上信息时需要意识到自己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更是自己代表的媒体。因此,在转发或者微博时要具备一定的媒体自觉,确保微博内容的真实、公正和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