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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5 11:26:45

渔业论文

渔业论文例1

规制经济学发展至今经历了规制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规制经济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以及激励性规制理论五个阶段(周慧许长新,2006)。通过对其发展过程的研究,范合君等(2007)总结出西方规制经济学发展的特征,其中规制内容从经济性规制到社会性规制演进,规制手段从传统规制手段到激励性规制手段演进与渔业规制相关,特别是规制手段的变迁。传统的渔业规制没有改变过度捕捞的激励,而基于产权的渔业规制如可转让的个体配额(IndividualTransferableQuotas,ITQs)就是一个激励性的渔业规制。

2渔业规制目标

渔业政策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经济上的和环境上的。一方面,政府应该保证渔民获得应有的利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护海洋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在现实社会中,渔业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具有非排他性和可耗竭性的特点,随着捕捞者的增加,拥挤成本也会越来越大。渔业的这种开放获取的性质主要带来了以下问题:①经济上和生物经济上的无效率。与私有产权相比,开发获取导致付出较多的捕捞努力但是获得较少的收益。并且,高水平的捕捞努力使得生物经济学的均衡鱼存量低于最大持续产量。②过度捕捞。由于渔业几乎没有进入的技术障碍,因此人人都可以进入该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渔民总是试图捕捞更多,因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别人也会这么做。这就产生了“捕捞竞赛,导致渔业资源的迅速减少甚至耗竭。

尽管有学者认为水产养殖是一个避免过度捕捞并且满足不断增加的对海产品需求的好方法,但是它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首先,发展水产养殖可能会毁坏海岸的地貌,破坏某些生物的栖息地。例如,在我国,许多红树因为水产养殖而遭到砍伐,而由此整个红树林生态系统也遭到了难以修复的破坏,这些损失难以弥补。另外,过多的水产养殖会降低水质,而修复水质,清洁沉积物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因此,要解决渔业资源开放性获取所带来的无效率和过度捕捞,在经济与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仅仅靠用水产养殖业来代替渔业。政府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管制措施来纠正开发获取带来的问题,弥补市场失灵,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渔业规制目标。

3主要渔业规制手段

根据渔业规制的经济学理论,渔业规制可以分为:产出控制(限额捕捞、个体配额)、投入控制(许可证制度、个体投入控制)和技术措施(休渔制)。

3.1渔业许可证制度和限额制度政府主要通过对控制渔船和捕鱼工具,发放许可证和捕捞限额来管理海洋渔业。从1989起,政府就开始对渔船的数量和它们的总功率进行控制,以此来限制捕捞力。限额由农业部分配到沿海各省。当地的渔业管理部门

负责根据配额控制渔船数量和功率。在我国,在已经实行限额制度的海域捕鱼或是捕捞已经对其捕捞数量进行限制的鱼种,捕捞者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为了更好的实施“双控”制,渔业许可证制度也开始实施了。

2002年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中将渔船分为三类:海洋大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441千瓦;海洋小型渔船,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且船长不到12米;海洋中型渔船。各类渔船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审批以及发放。大型拖网、围网,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协定的共同渔区、南沙、黄岩岛海域作业以及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这三类渔船的许可证需由农业部进行审批,委托农业部各海区渔政监督管理局发放。远洋渔船的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发放,其它渔船的由地方部门进行审批发放。《规定》还指出使用期一年一上的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审,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期为两年。同时规定,我国的渔业捕捞许可禁止进行交易和转让。

1999年,政府宣布每年的总捕捞量应该实行“零增长”。在此之后的第二年,新修订的《渔业法》出台,宣布实行对捕捞量的配额管制。这种对产出的控制将某海域内的目标鱼种的最大捕捞量限定在与前一年大致相当的数量上。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实施了“零增长”之后的2000年起,到2005年,总捕捞量基本保持在145万吨,增长率在0%处波动。

3.2休渔制休渔制既包括休渔期,也包括休渔海域。休渔制是在一段时期内在某个特定的海域禁止捕捞特定鱼种或是禁止使用特定的方式作业。休渔期一般是在夏季,因为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在该时期进行休渔,可以保护主要经济鱼种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渔业资源得到修养生息。在8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实行休渔制度对特定的鱼种进行保护。①1981年,从4月1日到7月31日,北纬32°到34°,海岸线以东至东经122°30’海域禁止使用拖网作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大黄鱼和黄花鱼。②自1988年起,渤海海域全面禁止拖网作业。③自1989年起,为了保护带鱼,从5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在带鱼产卵区(北纬28°30’到30°30’,海岸线到东经124°30’)作业。

全面的休渔期制度始于1995年,首先是对东海和黄海两大海域,1999年开始在我国其它海域实行。由于每年的环境、气候等情况不同,各年具体的休渔日期不尽相同,2003年农业部对休渔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强调所有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每年不得少于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并报农业部和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时间开始前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从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动。

4对我国主要渔业规制的评价

我国的渔业规制主要包括许可证制度、限额制度和休渔制度。但是,这三种制度都仅仅是在限制或是禁止,没有实施激励性的规制手段。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的捕捞限额制度还没有真正实施的情况下,捕捞许可证制度和休渔制度会导致“捕捞竞赛”,一方面“激励渔民在渔汛期为获得尽可能多的份额而激励竞争”,另一方面,“激励渔民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或扩大其捕捞生产能力”。休渔结束以后,强大的捕捞压力和“捕捞竞赛”使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陈卫忠的研究中,也提到休渔制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海洋鱼类的数量恢复几乎无所作为。尽管如此,作者仍旧对我国的渔业规制持乐观的态度。王海峰等(2006)用带有虚拟变量的计量经济模型考查了“零增长”、休渔制度、“双控”制和加入WTO对海洋捕捞产量的影响。结果发现“零增长”、“双控”制和休渔制度影响显著,但是仍需要改进。其中,“双控”制度在投入控制方面的成果还不稳定。一方面因为它“没有控制机动渔船的吨位”;另一方面,“机动渔船的千瓦数也在临界值,随时可能超过合适的渔船千瓦数”。

总的说来,我国的渔业规制尚存在激励不足,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地改变资源耗竭的状况。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渔业的规制起步较晚,仍有很大的空间进行改进,相信通过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我国的渔业规制可以得到改进,渔业可以沿着可持续的道路发展。

5参考文献

[1]宁方勇.规制经济学的理论综述[J].北方经济,2007,(1):8-9

[2]张红凤.规制经济学的变迁[J].经济学动态,2005,(8):72-77

[3]周慧,许长新.新规制经济学理论的发展[J].经济评论,2006,(2):152-158

[4]吴海川,陈艳.渔业政策的目标取向及关键问题剖析[J].中国渔业经济,2005,(1):14-15

[5]孙宝田.论海洋捕捞的“零增长”和“休渔制”[J].渔业经济研究,1999,(5):21-24

渔业论文例2

从性质上判断,渔业反补贴税是在海关环节征收的税种,可以起到削减进口能力的阻遏作用。其主要目的是抵销国外政府对其渔业出口企业的补贴,避免国外渔产品制造商或出口商享有不公平竞争利益,对本国渔产业产生不利影响。渔业反补贴是一个程序性事项。目前WTO各个成员谈判的是渔业补贴的实体部分,也即:哪些补贴应被禁止?哪些补贴应被允许?哪些补贴应视其损害后果而予以削减?至于渔业反补贴的程序规则,WTO各个成员认为渔业反补贴在程序事项上完全可以沿用既有的规则(SCM协议)的规定。

二、国际渔业反补贴:现状与问题

渔业是人类最古老的生产行业之一,也是人类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渔业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而造船和捕捞技术的进步也使这一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然而,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环境保护,还与贸易、发展、社会甚至文化等各个方面紧密相关。

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根据自己的职责和需要,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结果表明,渔业补贴与渔业的过度开发存在着密切联系。1999年,一些成员国便向WTO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递交了有关渔业补贴问题的提案,之后有关该议题的争论就未曾休止。2001年,《多哈宣言》更是明确地将渔业补贴列入了规则谈判议程,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渔业补贴新纪律的谈判。一系列渔业补贴的新纪律正在不断孕育之中。

渔业反补贴是个全球性课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渔业补贴是政府行为,渔业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

第二,渔业反补贴的涉及面极为广泛、持续时间长。

第三,渔业反补贴措施适用的连锁效应特别大。在WTO成员政府渔业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渔业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对渔业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美国修改反补贴税法后将之适用于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欧盟等其他WTO成员业已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渔产品。

三、中国遭遇渔产品反补贴:出路与对策

(一)渔业反补贴调查理论研究

我国入世后,在渔产品对外贸易壁垒日益森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的增长。在非渔产品反补贴对中国开始适用国内调查程序以后,加拿大、美国甚至欧盟更加强化可对华反补贴措施。可以预见的是,我国贸易伙伴必将在渔产品贸易中对华实施反补贴措施。我们要积极应对渔业反补贴调查及其对华渔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必须加强对渔业反补贴调查的研究,不断深化认识,做到从容应对。目前我们对WTO成员的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关注很不够,基础性的数据不完整,研究缺乏全面性、前瞻性,往往是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在前,主动的应对性研究在后,不能适应我国渔业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和对华渔业反补贴案可能增多的现实。我国需要密切关注主要贸易伙伴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运用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动向,对它们的进口制度、体系的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而科学的评估和分析。加强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和积累,从案件发生的萌芽、正式发生、最后结束、事后引起的连锁影响等多方面跟踪分析,积累典型案例,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二)渔业反补贴调查预警机制

渔业反补贴目前套用的是传统反补贴程序制度。将来谈判达成的新渔业反补贴机制也不会对之作太大的修补。企业是渔产品出口的主体,数量众多,很多渔业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信息来源广、反馈及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拥有独特的地位和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我国驻外机构以及使领馆的商贸机构、海关等组织收集各国反补贴调查的信息。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身为民间服务机构的优势,加强与国外同行的联系,掌握国外同类商品的销售与价格信息。虽然我国行业协会目前面临美国对之提起的反垄断之诉。但是作为行业组织,其在渔业反补贴中的作用仍然是不可低估的。若能协调好各方的优势,建立起“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将使我国渔业出口产品遭遇不必要的反补贴调查的困扰。

(三)积极应对国际渔业反补贴调查

补贴的存在与否,需要证据的支持。由于补贴是政府行为,因此,方要成功举证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渔业反补贴调查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程序性事务,必须取得相关数据才可以据之判断是否存在渔业补贴。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方调查机构的渔业反补贴调查,而不是一味地回避或放弃自己在程序上所享有的权利。渔业反补贴的技术性要求高,证据必须确凿,程序也很复杂。渔业补贴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触及它国国内法和涉及大量的政府间的交涉,被调查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的补贴的详细资料很难获得,同时还要考虑到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所以,国外对华实施渔业反补贴调查并非意味着中国的渔业补贴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我国主管部门应当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一支集WTO规则人才、经贸人才和会计人才为一体的精干的应诉队伍,采取主动配合的姿态。我国完全可以通过积极配合的方式,实现无补贴事实的裁决结果。

[论文关键词]渔业反补贴反补贴调查预警应诉

[论文摘要]渔业反补贴是持续性事项,是对渔业补贴的对抗措施,旨在抵消补贴对渔业贸易正常流动造成的扭曲效果。国际社会尚未对渔业补贴新规则达成一致,对渔业反补贴仍然沿用传统的SCM协议既定的规则。我国渔产品出口遭遇反补贴调查将成必然,为此,我们要作好理论调研、加强预警并积极应诉。

参考文献

渔业论文例3

(1)运动型。是一种养鱼为主、兼营垂钓的常规型、普遍存在的形式,全县约有上百家养殖经营单位。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20世纪90年代建设的传统商品鱼养殖基地,在不新增加基础设施或只进行简单改造的情况下,调整渔业养殖结构,兼营垂钓,并以垂钓来增加养殖效益。姚集镇、古邳镇、魏集镇等故黄河岸沿线水产养殖基地几乎个个采用了该种类型。姚集镇第二水产养殖场约30hm2鱼塘,无论是草鱼塘,还是淡水白鲳、罗非鱼塘,垂钓业收入均接近渔业收入的50%。另一类是农村大型养鱼承包户。据统计,全县有80多户渔塘利用节假日对外开放,同时还为垂钓者提供一顿午餐,垂钓者一般早出晚归,既满载而归,又强身健体。

(2)娱乐型。以生态开发、垂钓为主。如高作镇腊元村,距离县城仅10km,于2003年建成的5个鱼塘,刚投产就开放垂钓。除集约经营渔业外,还建有11间猪圈,年出栏3批商品猪,同时饲养火鸡、山鸡、草鸡。堤面定植樱桃、银杏、柿子、日本梨1700余株,目前都已产果。他们在渔塘边每隔10m修一处简单水泥阶梯,供垂钓者操作使用,并备有食堂、休息室、室和停车场,垂钓娱乐,修心养性。

(3)休闲型。以养殖为主,兼营垂钓、旅游、休闲,以增加养殖综合效益。同时以水产品为主食,开发餐饮业和度假村。地处姚集境内的清水畔水库,交通方便,水质清新,亭台楼阁,景色怡人。北与连绵起伏的蛟龙山接壤,东与省重点文物保护区双谷堆和刘楼汉墓群毗邻,相连的石屋寺附近挖掘温泉一处,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上海踏求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投资兴建休闲渔业渡假村,项目落成后,可望成为苏北地区休闲渔业的新亮点。

(4)观赏型。全县有十多个单位开展了观赏鱼养殖。李集镇轴山村赵良元于1999年开始饲养金鱼,现有水泥养殖池5000m2,15个品种;邱集镇王硕村张永、庆安镇三闸村袁桂章观赏鱼面积都在4000m2以上。县城区大型天元广场水面、九月广场小桥流水、县城境内围城河都开发了红鲤鱼养殖,既供人们观赏,又对外开放垂钓。文化广场一些经营个体,还购置各类塑质金鱼供儿童模拟垂钓,较好地丰富了儿童文化娱乐和生活。

2发展思路

观光休闲渔业是当前渔业发展新的领域,全方位地开发观光休闲渔业经济,既是我县渔业生产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也是广大群众增加渔业附加值的有效途径之一。经过对全县观光休闲渔业的调查与思考,笔者认为全县观光休闲渔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围绕“沿河、沿库、围路、围场”的二沿二围四张明片和渔业经济总体规划展开。总体思路是:“突破两大水库重点,渔场布局黄河沿岸,完美城郊服务内涵,装缀天园风景亮点”。为保护垂钓萌芽,弘扬长寿文化,塑就睢宁形象,加快外延开发,振兴地方经济,争当后起之秀,发挥应有作用。

(1)加快水库休闲渔业资源的利用,构建休闲渔业度假框架,将我县逐步构成水上旅游世界。一是以清水畔、庆安水库“两库”为中心,风景区及休闲、餐饮、娱乐设施为内容,采取人工增殖,旅游与自然保护相结合,打造水库“绿色食品”,并结合水库周边地区的治库堤林建设和环库公路规划建设,建造库区生态滨林公园,实现库滨旅游景点的绿化、香化、亮化、彩化,从而绘制一幅“水清林秀、鸟语花香、蟹肥鱼壮、水陆相映”的库上景观和田园风光。以此开发库滨游轮、库钓、浴场和其他游玩娱乐项目,建立睢宁两库“游乐城”和两库“渡假村”。二是以“两汉文化”为开发对象,积极修复古邳八景,开发睢宁一日游旅游线路,开放库心采风、冲浪库岸、采捕体验、野游、野炊等自然风光旅游项目。三是以水鲜为基础,以庆安水库远鸿牌羊方藏鱼为保障,整合资源,强化配套,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沿库水鲜餐饮业。(2)加快故黄河沿线养殖基地渔业设施的改造,发展集水养殖、水生观赏植物种植、鱼池周边绿化美化及运动型游钓于一体的生态渔业,建设一条睢宁沿河农业观赏带。利用我县基本横向建设的高速路为水产品物流交通纽带,重点强化姚集、魏集、古邳三大商品鱼基地,加大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积极推广无公害水产品生态养殖技术,并结合路景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从而形成“桃红柳绿鸟儿唱,清水清波鱼儿欢”的沿河或沿路渔业观光带。

(3)加快县城河、天元、九月广场及城郊周围水面观光价值的开发,结合睢宁规划占地133.3hm2的“文化公园”和城区规模建设,以天元广场为中心,辐射庆安、高作、梁集、岚山4个镇发展观赏鱼养殖,早日建立一批集游钓、赏鱼于一体的水族旅游观光场馆。一是继续保护县城及城郊观赏鱼养殖大户的萌芽势头,扶持发展,扩大规模,增加设施,拓展功能,建立观赏水族馆。二是开辟县城河及广场水面资源,以放养瓯江彩鲤、锦鲤、异育银鲫等赏食用的品种为主,实行增值养殖。同时结合精品城市建设和文化景点开发,开发游船、垂钓等观光旅游娱乐服务项目,在城区开辟一条环城水上旅游观光线。

(4)加快游钓场所要素的整合,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休闲渔业的附加值。一是要把餐饮业做强做大。规划中的观光休闲渔业场所,都要本着先急后缓、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垂钓者提供食宿方便,尤其在饮食方面,要巩固水食文化、研究水食文化、发展水食文化,立足睢宁,面向全国,走出世界。要使睢宁成为“水食文化之乡”。二是要把渔具渔法做强做大。渔业捕捉工具、方法、技巧等也要作为渔业工作者的一个课题作专门探讨。

3发展途径

(1)科学规划。县林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淡水鱼和休闲两大特色,紧扣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规划,逐步推进,加快我县观光休闲渔业的发展。利用资本转移和招商引资的大好机遇,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故黄河观光线、沿路水库观光点,围绕广场及城郊发展旅游观光面。在规划布局上应把握好三个结合:一要与旅游景点建设相结合;二要与现代化生态渔业相结合;三要与三产服务业相结合。

(2)政策扶持。既然观光休闲渔业是当前水产界一项新意产业,那么就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资金、技术、立项审批、工商税务、土地使用以及其他方方面面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放松发展环境和空间,吸引各类资本介入。

渔业论文例4

一、广西北海市渔业保险的现状

北海市地处广西南端,北部湾东北岸。北海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捕捞的龙头,全区70%的渔船都集中在北海市,渔业也是北海的传统优势和支柱性产业。2007年北海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104.26亿元,比上年增长3.04%。其中渔业产值为54.36亿,占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2.1%。水产品产量98.28万吨,比上年增长1.81%。随着渔业的快速发展,北海渔民对渔业保险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北海分理处下辖电建、地角、港管和涠洲等5个代办处。截止到2007年底,辖区共有大小渔船8700多艘,其中220kw以上大功力渔船2200艘,渔业人口28万人。近几年来,该分理处在上级渔业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认真结合北海实际,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真抓实干,努力开拓渔业互助保险,使参保渔船和渔民数量逐年提高,互保费收取额也逐年增长,2007年互保费收入突破了320万元。

二、北海市渔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渔业互保投保率低,覆盖面不全,应对风险能力差

北海市渔业互保十几年实践证明,互保为北海渔业生产发挥了一定的风险保护神的角色。但是,这种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据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北海分理处的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北海渔船拥有量达8500多艘,其中小型渔船约4000艘,中型(包括以上)渔船4500多艘,长期活动在海上作业的渔民更达4万人。可在这样庞大的数字背后,参加互保协会的渔船竟不到600艘、渔民也不足2000人。绝大部分渔民群众和中小型渔船未加入渔业互助风险保障体系。渔船投保率仅为应保渔船的13%,渔民投保率不足5%。而农业部渔业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同期我国海洋捕捞渔民和2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入保率达22%和25%。

2.保险意识淡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

应该说一个地区的渔业保险发展状况也取决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渔民保险意识。目前北海市渔民的收入普遍不高,2007年北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34元,而农民纯收入仅有3846元。当地“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又根深蒂固,家庭的生活和教育支出有很大压力。因此,大部分渔民不愿意够买保险或无力承担保费支出。一方面,北海市渔民不愿买保险或无力购买渔业保险;另一方面,北部湾传统渔场的意外事故却时有发生。这二者形成了强烈反差。近几年来,北海渔船在北部湾传统渔场遭到越南武装舰船抓扣的事件时有发生。据新闻报道,2005年9月23日,广西北海市“桂北渔82018”号和“桂北渔63055”号渔船在北部湾海域传统渔场作业时,遭到越南两艘武装船只的追赶和枪击。2007年7月4日,桂合渔80151号渔船在我国南沙传统疆界线内海域(东经112°18′,北纬5°40′)生产时,被马来西亚炮艇无理抓扣,船上10名船员被判监禁6个月,渔船被没收。此外,渔船的火灾以及碰撞事故也时有发生。

3.缺乏切实可行的地方性财政扶持制度

渔业保险是具有很强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高赔付率、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导致渔业保险的“市场失灵”,必须得到税收优惠政策才能产生有效的制度供给。与发达国家大幅度补贴渔业保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政府对渔业保险的补贴历来非常有限,对农业保险(包括渔业保险)的税收倾斜力度还非常不够。目前,北海市政府还没有出台针对渔业保险的地方性财政扶持制度,渔业保险难以走快走远。由于渔船海上作业的高风险,渔业保险赔付率非常高,所以北海市尚无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渔业保险业务。

4.地方性的渔业保险法规亟待建立

目前,北海市还没有对渔船和渔民保险做出相应的规定,地方性的渔业保险法规仍是空白。由此引发船东和渔民投保率低,风险意识淡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渔船等财产和渔民的生命安全都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风险补偿,不利于当地的渔业生产和社会稳定。相比之下,渔业发达的广东、浙江等省对渔业保险均有注明,如《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为海上从业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三、推进北海市渔业保险的建议

1.建立健全渔业互助保险

针对北海市渔民投保率低,应对风险能力差的问题,渔业互保机构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渔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树立“诚信”原则,在渔民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后,能够主动、迅速、合理地给予经济补偿,充分体现渔业互保协会对广大渔民的关怀和温暖,力争在三年内将渔民和渔船入保率提高到30%以上。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要以对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发挥互助保险扎根基层、面向渔民、服务渔业的优势,协助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搞好渔民安全知识普及、引导渔民配备安全设备、倡导渔船编队生产,增强渔民自救能力和互救意识;协助做好灾害紧急救助,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开展定损理赔工作,尽快帮助受灾渔民恢复生产生活。

保险意识淡薄是阻碍北海市渔业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从北海市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力度。北海市相关渔政工作部门可以利用伏季休渔的有利时机,对渔民进行海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渔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海上自救与互救能力,逐步提高渔民整体安全生产的素质,确保渔船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平安渔场”、“和谐渔场”建设。宣传形式可以多种多样,2007年浙江省举办了“互保杯”渔民安全知识电视总决赛,题目涵盖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互保、渔船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要求参赛选手必须是一线的渔民和养殖户。既普及了渔业安全知识,又有趣味性,使他们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这种模式,北海市是可以很好地借鉴的。

2.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

政策性渔业保险是今后我国渔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农业部也在积极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自2005年以来,上海、浙江、广东和海南等省市在渔业互助保险基础上,以渔业互助保险机构为载体开展了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当地渔业安全生产的风险保障力度,得到了渔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同。渔船、渔工入保率也有明显提高,2006年1-11月份,共有1381艘渔船和12834名渔民参加了政策性渔业保险,获省财政补贴201.7万元。自2006年4月起,浙江省嵊泗县开展了政策性互保试点工作。近两年来,该县的渔工雇主责任险投保面达到了98%,渔工投保由原来的人均2份提高到目前的人均10份以上,有效提高了渔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政府部门灾后经济补助的压力。北海市政府可以借鉴浙江省舟山市等渔业发达地区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策、财政支持,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

3.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由于渔业本身属于弱质产业,经济效益不高,商业性和互的渔业保险,单靠保险的收入难以支持其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和制订特殊的政策保护措施,如实施针对投保渔民的保费补贴和针对承保机构的业务费用贴。一方面:北海市地方财政应针对渔业保险提供相应的保费补贴,吸引渔业生产者投保,并通过自愿投保与法定投保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投保范围;另一方面,除了保费补贴外,政府还可以向经营渔业保险的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业务补贴,以提高其偿付能力,增强经营积极性。2004年宁波市象山县政府专门拨出200万元用于支持渔业保险,当年该县的渔业保险工作硕果累累。参加渔业人身保险人数由2004年的7736人上升到2005年的10002人,渔船保险由2004年的不足70艘上升到2005年的1891艘。至2005年底,全县参加渔船财产保险的渔船达2366艘,共收取保费933万元;参保船员45075人,收取保费1853万元。共理赔3145起,理赔款1228.7万元。他山之石尚可攻玉,那么象山县的成功经验则更应该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甚至是创新。针对目前北海市水产养殖险的空白,地方政府应当“两头扶持”:养殖户购买保险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商业保险公司理赔达到一定风险警戒线的时候,政府在资金上也将给予相应的扶助。

由于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政府批准启动的一个沿海开放经济区,国家对其发展规划有许多扶持和优惠政策。除了对渔业保险进行补贴外,北海市政府还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争取对经营渔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减免渔业保险承保机构的营业税。因此,如果政府对经营渔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减免承保机构的营业税,那么承保机构的税收负担就大大减轻了,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渔业保险的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

4.尽早出台地方性渔业保险法规

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保险理论认为,渔业保险同渔业本身一样,带有明显的公益性,经营渔业保险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其政策目标应与国家农业财政政策相一致,以为渔民提供风险保障,提高渔业劳动生产率、保证食物供应、稳定市场及确保渔民生活水平等为最终目的。当前,我国渔业正处于一个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同时也面临加入WTO后竞争加剧的挑战。为了贯彻国家“依法治渔,以法兴渔”的渔业方针,我国应当对渔业保险的管理体制、发展资金进行立法保证。同时,对于渔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收益主体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立法加以规范,并立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进入渔业保险。为了尽快改变目前北海市渔业保险无法可依的现状,北海市人大应组织渔政、工商、海洋与渔业局、保监局、互保协会等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在依据我国《保险法》、《渔业法》等法律规定,并参照舟山、宁波等地级市制定地方性渔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北海市渔业保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渔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琼:我国渔业保险的现状及其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7(6)

[2]徐英:政策性渔业保险初探[J].上海保险.2005(10)

[3]孙颖士:论渔船船员风险和渔业保险[J].中国渔业经济.2006(2)

[4]孙祁祥郑伟:经济社会发展视角下的中国保险业——评价、问题与前景[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6.p92-p98

[5]王晓波:中国渔业保险模式构建与发展探索[D].上海水产大学,2005

[6]郑辉:我国政策性渔业保险机制研究——以宁波市象山县为例[D].同济大学,2006

[7]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p29

渔业论文例5

1、两种渔业权的区分: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以及集体所有水域上(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水域上)的渔业权

我国《宪法》第九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由此可见,我国领土内的水域可分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

我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即针对这两种类型的水域作了不同的规定:其第一款规定了全民所有的水域上的养殖渔业权;第二款规定了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上的养殖渔业权。

2、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其法律属性是准物权,应准用物权法针对用益物权的保护规定。

这种渔业权从权利的外观与内容上看具有物权的基本特性,但是它在权利的取得与消灭上所遵守的基本法律是行政法,而不是民法,因此,是一种典型的准物权。

(1)就权利的外观与内容而言,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具有物权的一些最基本的特征,具有显著的物权性。首先,这种渔业权属于支配权。此种渔业权人得在许可的范围内,直接享有采捕或养殖水产动植物的利益,而无需请求他人的同意。其次,该种渔业权也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在同一水域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不相容的同种或异种的渔业权;如在特定水域上已设定了渔业权,则不得再行设立有害于前者之实现的任何其他渔业权。再次,这种渔业权还具有物权的绝对性。按照民法学界的通说,物权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其具有直接支配性、绝对性、排他性等。由此看来,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具备了物权最本质的特征。

(2)但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又具有其不同于物权的特征,是一种准物权。因为这种渔业权设定在全民所有水域上,其权利来源于全民或公共所有权,所以在依据渔业法取得或消灭渔业权时,并非基于私人的意思或法律行为,而是必须依据行政程序,基于代表国家的行政主管机关之许可与核准。也就是说,其权利的取得与消灭,依据的是行政法,而不是依据民法、按照民法方法来进行的。因此,渔业权只是一种准物权,而不是真正的物权。

(3)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作为一种准物权,在立法上应使其准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既然准物权具备了物权的本质特征,就没有必要为其单独制订一套法律规则,以免导致重复立法、增加不必要的立法成本;所以各国在民法制度的设置上,一般都规定将准物权“视为物权”,并准用民法物权的有关规定;这样,在法律适用上,就具有简单明了的优点。如日本和台湾渔业法都将渔业权“视为物权”并准用民法物权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作为一种准物权,可准用《物权法》针对用益物权的保护规定。对此,与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上述规定也并无冲突。

3、集体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其法律属性是用益物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应适用物权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规定。

这种渔业权是在集体所有的水域上设定的,而集体所有实际上是一种以集体为所有权主体的私所有权;所以,这种渔业权是对他人所有的水域的一种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

集体所有的水域多属于内水,在法律意义上与土地的性质比较接近。如河流、湖泊等往往与土地在物理上密不可分,有的甚至为土地所包围。正因为如此,不少国家规定将这种水域视为土地,准用土地的有关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中规定:“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我国目前的农用土地概念直接就把这一类的水域包含在内了。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即将生效的《物权法》在其第一百二十五条虽然将上述“渔业生产”略去不谈,但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所称的“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在解释上应认为包括“从事渔业生产的土地(水域)”;而在集体水域上从事渔业生产,其实现形式主要就是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因此,集体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实际上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物权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规定可以直接适用,即可弥补《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过于笼统之弊病。

二、在物权法中规定渔业权制度如何与现行法律体系衔接

我国现行的渔业权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水法等构成。我国《物权法》中既然规定了渔业权制度,就必须注意如何与这些现行法律相互衔接的问题。

1、与《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上位法律制度的协调。

《宪法》第九条明确了各种水域的权属;《民法通则》第80、81条、《土地管理法》第

14条以及《农业法》第12条规定了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水域上的承包经营权(渔业权);这些规定构成了对渔业权进行物权保护的基础,与物权法中规定的渔业权制度显然并无矛盾。

应该注意的是,物权法中规定的渔业权制度,与《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水法》等法是否有冲突,以及如何协调的问题。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是行政法,其立法的重心在于对渔业的管理,而无法顾及渔业权制度建设,对于渔业权的性质、内容及效力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规定。而目前在物权法中规定渔业权法律制度,事实上是弥补了《渔业法》在这方面的缺憾,而并不会导致法律规则的抵触冲突。在物权法生效之后,渔业法继续作为对渔业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起到重要的作用。

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协调。

从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可以看出:(1)海域均属于国家所有,但也包括那些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即虽为国家所有但由集体使用的);(2)海域的使用方式包括了养殖等以渔业为目的的使用;(3)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是一种绝对权。由此可见,如果是对海域作渔业使用,那么这时的海域使用权实际上就是渔业权。因此,海域使用权是渔业权的上位概念,与渔业权并无矛盾之处,只是在主管部门上有交叉;其关于海域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渔业权规定也并不冲突。

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可以看出,水法对水资源的权属问题作出了如下的制度设计:(1)所有权制度;以国家为水资源之所有权人。(2)使用权制度;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具有免费的法定使用权;其它取水用水的主体必须通过支付费用来取得国有水资源的使用权。在渔业权人对水域进行渔业使用时,必然会牵涉到这些水域中的水资源的利用,因此,《物权法》的相应规定,就必须与水法的这些规定相衔。

首先,全民所有水域上的渔业权,系经国家行政机关许可而设定的;对这些水域作渔业使用的许可,自然涵盖了对无法与水域相分离的水资源的使用许可,水资源的使用费也应视为包括在渔业权人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之中。此时,水资源的使用权就相当于附属于渔业权的法定役权。

其次,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些水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有些水域是全民所有但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这种集体享有的水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也应该内在地包含了该水域中的水资源的法定使用权,因为,水域若没有了水资源就不成其为水域,水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若不同时具有水资源的使用权也将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在集体所有水域上或者在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上的渔业权,也当然地对权利范围内的水域中的水资源具有法定使用权。

当然,不管是何种渔业权,其对水资源的使用不得超出渔业方式的使用范围,并且必须符合水法关于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这样,水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中关于渔业权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

参考文献:

1、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7-48.

2、金可可.渔业权基础理论研究[J].环境资源法论丛(第四卷),2004,4:292-315.

渔业论文例6

据调查,“证人”制度的对象以海参、浅滩贝、夜光贝、珍珠贝等瑚瑚礁海域中的海底生物资源为多。这些资源是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各村均禁止随意捕获。这称为“证人封闭(sasitutup)”。而每年或几年一次解除“证人”制度,又称为“证人解禁”(sasibuka)”。“证人”的解禁和封闭时期由村会议决定。

但有些地区并不实行这种制度;信仰基督教的居民则收集解禁后捕获的资源出售,并将所得资金用于建设教会、修整道路、改建学校等村落的公用事业;另有些地区规定了个人应得份额和公用部分的比率,分割渔场按日轮流采捕;等等。可见各村的“证人”制度的作用和社会意义显然已多样化。

而“证人”制度的对象也已扩大到回游性鱼类,如安汶岛东部每年一次从沿海区域逆河川而上的一种沙丁鱼也已成为该制度的对象。不仅水产资源,陆地上的椰子树、西谷椰子树等植物及极乐鸟、海燕窝也成为该制度的对象。

如上所述,摩鹿加群岛所实行的“证人”制度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已经具有多重意义。因此,在论及传统的资源管理时,除了对其对象及适用范围和机能加以探讨之外,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其整体具有何种作用。

2、所罗门群岛马莱塔岛的渔场利用及其变化

所罗门群岛马莱塔岛的东北部有一个称为“劳·拉贡”的环礁湖。在环礁湖中用珊瑚石灰岩造的人工岛上,居住着称为“劳”的渔民。渔民们在陆上几乎没有耕地,他们通过向居住在马莱塔岛的居民出售鱼获物换取芋头、甘薯等主食及蔬菜等维持生活。他们以辽阔的环礁湖为中心,合计用96种捕鱼法进行捕鱼活动。重要的一点是环礁湖海域的主要部分归特定的个人和集体所有,其利用受到限制。通常有归属的海域被封闭,只有大量需要鱼获物时才开放。例如举行祭祖仪式和葬礼时、或马莱塔岛农民为举行教会建成仪式和喜筵需向其购鱼时。这种由特定集体拥有环礁湖并限制其利用的习惯在大洋洲地区普遍存在。

这样,“劳”的渔民们利用渔场的习惯在限制不规则的资源利用的同时,也通过物物交换对维持与农民的关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社会、文化上的作用。

但1978年以后随着国家无偿提供保冷库及运往城市的鲜鱼流通机构的开发、以及80~90年代商业性渔业的开发,渔民们的渔场利用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

例如平素封闭的渔场有时会开放几天供采集浅滩贝,并将一部分贝送给所有者,其余用于赚取现金;以往禁止的夜间利用电灯捕鱼也开始在自由海域进行,产卵期的蓝子鱼被大量捕获,冷冻后被运往城市;在专属海域利用解禁捕获的珊瑚礁鱼类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也就是说,以往在与农民交换或举行重要仪式时才开放的渔场已被用于赚取现金,即具有了鲜鱼流通这种经济性目的。

这种变化显然是随着现代化的进展而产生的,这不单对资源利用,对传统习惯所具有的意义的失去和生活时间或集体关系的变质等所产生的影响也极为重大并涉及到许多方面。因此围绕渔场利用的新规定和人们的对策今后将受到注目。

3、印尼西部的廖内群岛

廖内群岛位于印尼西部的苏门答腊岛和马来半岛的海域,该群岛有着许多鱼村。在较平稳的海域,红树林和泥质地带相当发达,沿海部分盛行钓鱼和撒网捕鱼。

19世纪后,该地区拥有了作为国际贸易港得到发展的新加坡这一庞大的消费市场。在廖内群岛捕获的鱼介类除用于当地消费外,还被运往可高价出售的新加坡。

鲜鱼则由周边小岛的渔船利用绳钩、刺网、撒网等捕获,并且开始出现利用鱼塘饲养的活鱼。这些活鱼不仅运往新加坡,而且由新加坡华人运往香港。尤其在7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人与印尼华人达成协议,开始直接运输活鱼。其种类主要是石斑鱼,其中被称为“驼背鲈”和“拿破仑鱼”的波纹唇鱼的价格特贵,是中国菜肴的上等材料。活鱼的收购和运输与华人网络密切相关。其中潮洲人在印尼西部、新加坡及香港的流通机构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运往中国的水产品除了海参、鱼翅、燕窝等之外,还有海蜇、海马、干贝等。这些资源均是在珊瑚礁海域通过小规模渔业捕获的。他们通过捕获商品价值高的水产品出售给华商等以维持生计。他们的资源利用战略是否几百年间保持不变?或者从某时开始已产生何种变化?此处没有足够的资料加以论证,但围绕石斑鱼等的资源利用动向今后仍有必要加以注意。

讨论—水产资源利用及其变化

1、70年代的转换期

从以上叙述可知,珊瑚礁海域的水产资源由诸多种类组成,同时利用该资源的目的和流通网络也是多方面的。70年代后半期以后,3个地区的资源利用情况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证人”制度的印尼东部海域的浅滩贝需求量的增加并不仅仅是印尼的问题,东南亚至大洋洲各地在这一时期浅滩贝的捕获量也大有增加。

所罗门群岛的独立及其现代化的推行始于70年代末期,而70年代又是自1973年联合国第3次海洋法会议后提出200海里问题和地球环境问题的时期,可说是海的问题受到全世界注目的时代。香港和新加坡的活鱼需求量的增大也是7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可以认为与某种时代背景相关联。

70年代后又过了15年的现在,全世界都在呼吁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往从事的渔业是极小规模的,而增加捕获量又会引起滥捕。这一点海底生物资源尤为严重。而且在推行现代化和参与世界经济的过程中,人们采取何种对策也因地区而异。资源状况或恶化或改善,不尽相同。因此今后也应对各地区所采取的各种对策加以注目。

2、传统性管理问题

渔业论文例7

从性质上判断,渔业反补贴税是在海关环节征收的税种,可以起到削减进口能力的阻遏作用。其主要目的是抵销国外政府对其渔业出口企业的补贴,避免国外渔产品制造商或出口商享有不公平竞争利益,对本国渔产业产生不利影响。渔业反补贴是一个程序性事项。目前WTO各个成员谈判的是渔业补贴的实体部分,也即:哪些补贴应被禁止?哪些补贴应被允许?哪些补贴应视其损害后果而予以削减?至于渔业反补贴的程序规则,WTO各个成员认为渔业反补贴在程序事项上完全可以沿用既有的规则(SCM协议)的规定。

二、国际渔业反补贴:现状与问题

渔业是人类最古老的生产行业之一,也是人类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渔业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而造船和捕捞技术的进步也使这一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然而,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环境保护,还与贸易、发展、社会甚至文化等各个方面紧密相关。

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根据自己的职责和需要,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结果表明,渔业补贴与渔业的过度开发存在着密切联系。1999年,一些成员国便向WTO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递交了有关渔业补贴问题的提案,之后有关该议题的争论就未曾休止。2001年,《多哈宣言》更是明确地将渔业补贴列入了规则谈判议程,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渔业补贴新纪律的谈判。一系列渔业补贴的新纪律正在不断孕育之中。

渔业反补贴是个全球性课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渔业补贴是政府行为,渔业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

第二,渔业反补贴的涉及面极为广泛、持续时间长。

第三,渔业反补贴措施适用的连锁效应特别大。在WTO成员政府渔业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渔业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对渔业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美国修改反补贴税法后将之适用于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欧盟等其他WTO成员业已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渔产品。

三、中国遭遇渔产品反补贴:出路与对策

(一)渔业反补贴调查理论研究

我国入世后,在渔产品对外贸易壁垒日益森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的增长。在非渔产品反补贴对中国开始适用国内调查程序以后,加拿大、美国甚至欧盟更加强化可对华反补贴措施。可以预见的是,我国贸易伙伴必将在渔产品贸易中对华实施反补贴措施。

我们要积极应对渔业反补贴调查及其对华渔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必须加强对渔业反补贴调查的研究,不断深化认识,做到从容应对。目前我们对WTO成员的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关注很不够,基础性的数据不完整,研究缺乏全面性、前瞻性,往往是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在前,主动的应对性研究在后,不能适应我国渔业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和对华渔业反补贴案可能增多的现实。我国需要密切关注主要贸易伙伴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运用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动向,对它们的进口制度、体系的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而科学的评估和分析。加强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和积累,从案件发生的萌芽、正式发生、最后结束、事后引起的连锁影响等多方面跟踪分析,积累典型案例,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二)渔业反补贴调查预警机制

渔业反补贴目前套用的是传统反补贴程序制度。将来谈判达成的新渔业反补贴机制也不会对之作太大的修补。企业是渔产品出口的主体,数量众多,很多渔业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信息来源广、反馈及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拥有独特的地位和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我国驻外机构以及使领馆的商贸机构、海关等组织收集各国反补贴调查的信息。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身为民间服务机构的优势,加强与国外同行的联系,掌握国外同类商品的销售与价格信息。虽然我国行业协会目前面临美国对之提起的反垄断之诉。但是作为行业组织,其在渔业反补贴中的作用仍然是不可低估的。若能协调好各方的优势,建立起“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将使我国渔业出口产品遭遇不必要的反补贴调查的困扰。

(三)积极应对国际渔业反补贴调查

补贴的存在与否,需要证据的支持。由于补贴是政府行为,因此,方要成功举证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渔业反补贴调查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程序性事务,必须取得相关数据才可以据之判断是否存在渔业补贴。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方调查机构的渔业反补贴调查,而不是一味地回避或放弃自己在程序上所享有的权利。渔业反补贴的技术性要求高,证据必须确凿,程序也很复杂。渔业补贴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触及它国国内法和涉及大量的政府间的交涉,被调查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的补贴的详细资料很难获得,同时还要考虑到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所以,国外对华实施渔业反补贴调查并非意味着中国的渔业补贴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我国主管部门应当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一支集WTO规则人才、经贸人才和会计人才为一体的精干的应诉队伍,采取主动配合的姿态。我国完全可以通过积极配合的方式,实现无补贴事实的裁决结果。

[论文关键词]渔业反补贴反补贴调查预警应诉

[论文摘要]渔业反补贴是持续性事项,是对渔业补贴的对抗措施,旨在抵消补贴对渔业贸易正常流动造成的扭曲效果。国际社会尚未对渔业补贴新规则达成一致,对渔业反补贴仍然沿用传统的SCM协议既定的规则。我国渔产品出口遭遇反补贴调查将成必然,为此,我们要作好理论调研、加强预警并积极应诉。

参考文献

渔业论文例8

我国渔业总产量逐年增加,但增长率却是逐年下降。捕捞业先是经历了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飞速增长阶段,这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桎梏,给与微观经济部门自主经营权,提高了经济效率,带来了渔业的大发展。到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增速突然减慢,这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增长动力已经趋于衰弱,需要其它因素来推动产量增加。此后,随着渔业产业工业化的发展,捕捞技术的提高,又带来了一个新的渔业产量增长的高潮。而且到九十年代末,渔业产量增速明显下降。

渔业产量特别是捕捞产量的下降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人口的增长,海上项目的建设,污染物对大海的过量排放等。最重要的原因是对渔业资源缺乏管理所引起的过度捕捞,捕捞区域的扩大和捕捞强度的加大,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虽然是可再生资源,但它的使用不是无限度的。渔业资源的特点是当捕捞量不超过其自我更新量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稳定的产出,一旦超出其自我更新的能力,产量就会下降,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将会使整个物种丧失再生能力,成为不可再生资源。世界粮农组织的报告显示世界各地普遍出现对渔业资源过度开发的情况,在中国所在的西北太平洋海域已经有8%的渔业资源达到了耗竭的水平,形不成渔汛;有76%的渔业资源处于完全开发状态,产量已达到极限;只有16%的渔业资源处于适度开发状态。而我国近海海域的情况由于地理特点的原因还要更加严重。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对可持续发展做出以下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要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渔业资源目前的这种状况显然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如《超越极限》中所描述的:指数增长不可能长期维持,最终不加限制的指数增长将带来对资源的毁灭性后果,引起崩溃。资源相对稀缺性的变化要有制度的变迁与之适应,而环境经济学所要做的就是要分析这种不符合效率和可持续目标的状况出现的原因,并找出对策。

2引起这种危机的原因及纠正方法

造成目前渔业资源当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引起市场失灵。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的效用或生产函数包括了一些实际变量,这些变量的取值由忽略了对这一经济主体的福利影响的其它主体决定。开放的渔场可以自由进入,渔业资源在使用上具有非排他性,由于高额利润驱动,渔民会不断地扩张生产,增加捕捞努力量,直到捕捞收益等于捕捞成本,即利润为零,达到个体的经济均衡点为止。因此最大可持续产量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必然要出现过度捕捞问题。捕捞者的过度捕捞行为对渔业资源具有破坏性,捕捞者只考虑其个人生产成本,不考虑其行为的社会成本。所以渔业资源的需求是过度的;供给由于具有公共物品性,进入者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所以供给是不足的。

对外部性的纠正,就要给损害者一种激励,使其限制其行为对他人的损害,将外部性内部化,要达到这个目标有不同的方法。

2.1庇古税

庇古税是指对造成外部性的破坏者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支付费用,支付额等于其所造成的损害额。庇古税的思想是引入一个价格,使损害者的破坏行为可以衡量。这样损害者可以把外部性纳入自己的效用或生产函数,做出对其自身也同时是对社会最有效率的选择。庇古税在环境污染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在渔业问题上,对大型渔业企业收取一定的税费还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对于我国的个体渔民来说,由于数量过多,分布又比较分散,对其征税有一定的困难。

2.2调整产权

产权不明晰是外部效应的一个典型来源,所以在一些情况下可以通过适当地界定所有权来消除外部效应导致的市场扭曲。使用产权调整的方法不同于庇古税,它不是引入一个价格,而是引入一个市场,通过界定清晰的产权,使各利益主体通过市场谈判,达成交易,从而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

产权是一个权力束,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决策权,让度权等。产权的安排有多种方式,要使产权安排能够对资源产生有效率的配置,产权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所有权的排他性,所有权的可交易性,对所有权的宪法保护。

我国在渔业资源的产权上存在很大的缺陷,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我国对于渔业资源的进入排他权有明确的限定,按照我国《渔业法》的规定,只有持有必需证件的渔船才能从事捕捞作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非法捕捞渔船却大量存在。即使无证捕捞被有效地排除在外,由于大量持证人的存在,渔业资源对他们来说还是事实上的自由准入。

对产权引起的外部性的解决思路,必须要建立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依据上面所说的有效率产权安排的原则,各国设计了旨在通过完善产权来消除外部性负面效果的政策和规则。但这些调整产权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方法,在我国具体实施的时候也同样面临一些困难,首先,我国在渔业信息的取得方面还有很大的缺陷。第二,配额的分配方法如何实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第三,如何加强规则的监督。另外这一制度还会因我国个体渔民所拥有的份额太小而无法实际操作,或者难以实现捕捞的规模和范围经济,特别是在像我国这样的渔民多资源少的国家。2.3自组织管理

建立在产权分析的基础上,奥斯特罗姆在经过对小规模共有资源问题的案例研究,提出了解决共有资源问题的模型,强调了共有资源参与者有自发解决问题的能力。奥斯特罗姆条件共有八条,这八个条件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产权条件,“清晰界定的边界”,落实产权是自组织管理的基础。第二类是组织条件,“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强调各个地区存在资源的占用和供应的独特性,所以在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和资源单位数量的时候要因地制宜。“集体选择的安排”这一条件,也反映了对不同社区特殊性的考虑,即参与的经济利益体能够对规则的制定有一定的影响力,而不仅仅是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要求上一层级的权威不能干涉占用者集体设计制度的权利,这一权利是由更上一层级的权威以其宪法的形式确定。“分权制企业”这一条件要求有一个多层次的组织,将分散的群体通过一个个小的团体组织成较高层次的大团体,分别解决不同层面的问题。第三类是规则的维护条件,“监督”与“分级制裁”结合起来,一起发挥作用。“冲突解决机制”要求较低成本的公共论坛的存在(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型式),对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与官员之间的冲突加以及时的协调解决。

奥斯特罗姆条件在相对小范围的共有资源情况下比较适用,参与者少,相互影响比较大,信息获得相对容易一些,比较倾向于由资源的占用者协商达成一致。但在参与者众多,公共资源本身边界并不清晰的渔业资源的情况下,其适用性仍需要研究。

3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对几种主要的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理论的论述,我们发现每一种理论都有其优越性和相对的局限,没有哪一种理论可以简单地解决这一问题,也没有哪个单独的经济主体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这个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在设计规则的时候,首先要从产权的角度,制定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符合上述三个原则的产权制度,其次,虽然自组织管理在较小范围内适用性比较强,但也不是说奥斯特罗姆的条件在这里就不适用。因为尽管从整体上说整个近海海域的渔业资源无法清晰地划分边界,但各个社区实际上活动的范围还是相对稳定的,还是能形成一个个小的利益团体。

我国《渔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统一管理,地方层层细化的限额制度,但限额并没有具体的分配方法,所以些规定在具体的实施中还要吸取地方的意见,做出明确的规定。配额的分配方法,由各个海区根据当地渔业的历史和现实,在广泛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方式划分成个别市县配额和商业捕捞配额。渔业局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其拥有的配额进一步划分成总渔村可捕量和总休闲渔业可捕量,并根据预先确定的标准,采用行政方式将总渔村可捕量划分成个别渔村配额,下达给各个渔村;社区配额分配方法上,政府由于不能获得完全信息,分配不可能符合当地的情况,应该给与一定的指导原则,由参与者自己协商,参考传统规则、地理特点和产品特点自行决定。对于休闲渔业可捕量和商业可捕量,可采用拍卖方式决定其归属,分别形成个别休闲渔业公司配额和个别商业可转让配额。

制度的有效实施首先当然是要靠规则制订的合理可实施性,但如果没有对规则的监督,那么再好的制度也难以长期维持下去。应该采纳奥斯特罗姆自组织管理理论中的思想,把政府监督和社区参与者的相互监督结合起来,设计多层次惩罚机制,建立处理冲突的各个级别的论坛。

另外,制度的转变要适应效率和可持续目标,效率和可持续性是随着资源的相对稀缺性而变化的。在渔业问题上,法律法规必须与渔业的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例如随着海洋生物种群的稀缺性的变化,某种数量曾经比较丰富渔业产品被过渡捕捞,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造成破坏,法律法规应做出及时反应,对此种物种的捕捞加以管理,本来没有限制配额的要及时引入配额制度。

要达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标,不能单靠经济方面的政策,相关政策必须加以配合才能使这些政策有效实施,例如做好信息的搜集,完善渔业统计体系,是建立配额制度的基础。同时,宣传教育也是必要和有效的方法。

论文关键词:渔业可持续发展产权

论文摘要:渔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近几年渔业的情况却不容乐观。由于产权制度的缺陷和管理的不利,渔业资源面临普遍的过度开发,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本文对我国渔业资源状况以及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比较了几种纠正这种低效率的理论和政策,指出其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提出完善法律制度与健全市场相结合,政府政策规范与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管理相结合,共同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奥斯特罗姆等.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

[2]刘新山.ITQ渔业管理制度与物权理论的关系.上海水产大学学报,2002,11.

[3]梅多斯等.超越极限--正视全球性崩溃,展望可持续的未来.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渔业论文例9

(二)协整检验虽然变量经过1阶差分可以变成平稳序列,但用其差分形式建立的回归模型所表示的经济意义不明确,因为它们所反映的是变量和变化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原变量之间的关系。下面利用Johansen的极大似然法对OP和AL作协整检验,根据协整检验阶数用最优滞后期减1原则,滞后阶数取0,检验结果见表2和表3。检验结果表明,在99%的显著性水平下,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都认为有1个协整向量,其结果表明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lnOP与lnAL之间存在着一个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表示它们之间长期趋势协整方程是式(1)表明,从长期趋势来看,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对海洋渔业产量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模型中括号内t统计值在5%的水平上并不显著,反映了长期均衡方程变量系数可能存在无效性,即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可能对海洋渔业的发展无积极影响。其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由于数据可得性,本文选取的应变量数据为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数,而非银行对海洋渔业的贷款数,用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数对应海洋渔业产量可能导致系数不显著;第二,农业贷款对海洋渔业力度的支持本身就不强,导致农业贷款对海洋渔业发展的影响力不强,使得系数不显著。根据该协整方程,从长期来看,农业贷款每提高1%,海洋渔业产出增长0.68%,可见农业贷款的拉动作用并不十分显著。因此,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优化对海洋渔业的信贷支持,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海洋渔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为考察银行信贷与我国海洋渔业发展之间的是否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即为确定lnAL是否是lnOP的原因而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从表4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到,在5%甚至是10%的置信水平下,lnAL无法Granger引起lnOP,所有的P值都大于显著性水平,从而接受原假设,认为金融机构农业贷款(lnAL)不是海洋渔业产量(lnOP)的格兰杰原因,即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对海洋渔业发展的支持影响作用不显著。

(四)误差修正模型基于前面的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我国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lnAL)与海洋渔业产量(lnO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进一步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ECM)来揭示两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及长期与短期之间的修正关系。一阶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及其等价模型误差修正模型回归结果见式(2)和式(3),其中ecm的系数为正表示误差修正项对海洋渔业产量的增长起到了正向修正作用。由于我国海洋渔业存在诸多弱点和缺陷,产出水平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当遭遇自然灾害等情况时,海洋渔业产量会低于满足市场需求的均衡产量,此时误差修正作用将提高当期海洋渔业的产出水平。此外,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对海洋渔业产出调整产生了不太显著的反向滞后影响,金融机构对其他农业领域的信贷支持挤占了对海洋渔业的信贷支持。

二、结论与建议

渔业论文例10

2数据整理与分析

2.1无量纲化处理

根据灰色系统理论,由于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的量纲不同,因此首先进行无量纲化处理。选用标准差法(公式1)对各因素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其处理结果列于表2中。

2.2计算关联系数和关联度

通过下面的公式(2)计算关联系数ξi(k)=miniminki(k)+ρmaximaxki(k)i(k)+ρmaximaxki(k)(2)其中,ξi(k)表示Xi对X0在k点的灰色关联系数,i(k)表示表3中列出的数值,miniminki(k)表示二级最小差的绝对值,即一级最小差中的最小值,minki(k)则表示二级最大差,为灰色分辨系数,其取值范围为0-1,这里选用一般值0.5进行计算;另外,根据表3可知,miniminki(k)=0.0052,maximaxki(k)=3.1490,由此计算得到X0对Xi各因素的关联系数ξi(k)。随后使用下面的公式(3)计算关联度γi:γi=1n∑nk=1ξi(k)(3)式中,γi表示比较序列Xi对参考序列的X0关联度,根据其数值高低即可判断比较序列Xi的重要性。

3结果与分析

3.1灰色关联度分析

根据上述方法求得Xi对参考序列的X0关联度γi,如下面的表4所示由上表可知,以渔业经济产值为参考序列,以海水养殖、淡水养殖等影响因素为比较序列,计算得到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关联度,其关联序由大至小依次为海水养殖面积、淡水养殖产量、海水鱼苗产量、淡水加工产品总量、海水加工产品总量、水产冷库、海水养殖产量、渔业从业人员、生产渔船数量、淡水鱼苗产量、水产加工企业、渔业户、渔业村、淡水养殖面积、辅助渔船数量、海洋捕捞。根据关联度分析原则,关联度大的序列与参考序列关系密切,关联度小的数列与参考序列关系疏远。因此海水养殖面积、淡水养殖产量、海水鱼苗产量对渔业经济总产值的影响较大,淡水加工产品总量、海水加工产品总量、水产冷库次之,渔业户、渔业村、淡水养殖面积、辅助渔船数量、海洋捕捞对渔业经济总产值的影响较小。

3.2九标度法计算因素影响度

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对各个因素的关联度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使用标度1、3、5、7、9分别表示因素Xi相比因素Xj同样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和极度重要,而2、4、6、8标度则表示上述判断间的中间值,即因素Xi相比于因素Xj越重要,则其标度数值越高。判断矩阵构造完成后,使用公式(4)计算其影响度:λmax=1n(BW)iWi(4)式中,λmax表示判断矩阵B的最大特征根;W表示对应于λmax的正规化特征向量;Wi表示构成因素排序的影响度;n表示判断矩阵B的维数。为了检验判断矩阵B的一致性,需计算一致性指标CI,相应计算公式:CI=λmax-nn-1(5)将CI与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进行比较,检验判断矩阵B是否具有一致性。对于1-16阶矩阵,RI取值列于表5。1阶、2阶判断矩阵是完全一致的。由3阶开始,需计算判断矩阵的随机一致性比率CR=CIRI。当CR<0.1时,认为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重新调整判断矩阵。将16个影响因素两两比较后,构造出如下表所示的判断矩阵。计算可知,一致性检验CR=0.04143<0.10,判断矩阵符合满意一致性,能够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从影响度看,海水养殖面积、淡水养殖产量、海水鱼苗产量、淡水加工产品总量、海水加工产品总量依次排于影响度的前5位,分别为18.51%、15.38%、12.81%、10.31%、8.84%,其总和达到65.85%,而位于后5位的渔业户、渔业村、淡水养殖面积、辅助渔船数量、海洋捕捞,其影响度分别为2.04%、1.7%、1.39%、1.17%、0.98%,其总和仅为7.28%。

4讨论

灰色关联度分析在农业科学领域已取得广泛的应用[24-28],渔业经济产值和各影响因素之间存在着灰色性,运用灰色系统理论和方法可以探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不仅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切实可行的。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16项影响因素中,海水养殖面积、淡水养殖产量、海水鱼苗产量、淡水加工产品总量、海水加工产品总量与渔业经济产值的关联程度最紧密,且这五个因素影响度的总和已经达到总数的65.85%。这些因素主要分布于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加工业,即水产养殖和水产加工与渔业经济产值的关联比较紧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加工业,有利于渔业经济产值的快速提升。刘勇[20]在分析福建省海洋渔业产量结构时,同样指出海水养殖产量对海水产品总量的贡献程度较高。赵昕等[21]也在研究中建议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培养精深水产养殖品种。我国是水产养殖大国,近年来,除了养殖面积和养殖产量之外,我国还格外注重新养殖品种的开发和拓展,在丰富本土水产养殖品种的同时,也积极引进国外的优良品种,例如北极虾、罗非鱼等等,这些举措有力的促进了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渔业经济产值的逐年提升。在水产加工业方面,近年来我国水产加工行业发展迅速,2012年,我国的水产加工产品产量达到1907.4×104t,占水产品总产量的32.3%。综上可知,无论是从数据分析的结果、前人的研究成果还是近年来国家的相关经济举措来看,水产养殖和水产加工业与渔业经济产值关系密切,加大在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加工业方面的投资力度,可以有效提高渔业经济效率,增加渔业经济总产值。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渔业经济产值的关联因素较多,本文中选取的16项关联因素无法覆盖其全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本文中忽略了物价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对历年间渔业经济产值的影响,可能会给结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偏差,还需进行后续更加细化的研究。另外,由关联程度居于末位的影响因素海洋捕捞来看,我国的海洋捕捞业与渔业经济产值的关联程度并不高,海洋捕捞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日趋下降,传统的捕捞业正逐渐向渔业养殖业、渔业加工业过渡和转化。沈新强等[22]依据1950~1995的分品种渔获物产量统计数据,认为过度捕捞已经导致东海区捕捞渔获物出现了低营养级的趋向,种群内部也出现了小型化、低龄化现象。张偲等[23]也在研究中建议逐步将海洋捕捞业向流通业、旅游业、服务业、海上运输业、远洋渔业等方向转型。我国是渔业捕捞大国,据统计,我国沿海专属渔业经济区面积是挪威的2倍,但是从事水产捕捞的劳动力却是挪威的近90倍[29],过多的劳动力投入和过度的捕捞会导致我国海洋资源的过度消耗,进而造成劳动力的浪费和捕捞业经济效益的下降。因此,控制捕捞渔船的数量,减少在海洋捕捞业上的投入力度是保护我国的海洋资源、促进我国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三,渔业村、渔业户、渔业从业人员这三个渔业劳动力相关的因素对渔业经济产值的影响度较低,由此可以看出,加大渔业劳动力方面的投入并不能带来巨大的渔业经济增长。当前我国渔业经济已经逐渐开始由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向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方式转变,随着科技成分在渔业行业中的比例逐渐加大,渔业劳动力的投入与渔业经济产值的关联已经不那么密切,未来的投资重点也可以更多的向科技投入方面侧重和倾斜。

渔业论文例11

**县观光休闲渔业是近几年从传统渔业刚刚衍生出来的一项新兴萌芽产业,集养殖、游钓、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渔业特色餐饮于一体,实现了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彼此相互协调的目标,是传统渔业功能和生态链延伸的一种很好的表现形式。不仅受到了广大渔业生产经营者和众多消费者的关注,同时也极大地引发了各界人士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渔业工作者的普遍关注。

一、发展现状

**县的观光休闲渔业的发展尚处于萌芽状态。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运动型。是一种养鱼为主、兼营垂钓的常规型、普遍存在的形式,全县约有上百家养殖经营单位。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20世纪90年代建设的传统商品鱼养殖基地,在不新增加基础设施或只进行简单改造的情况下,调整渔业养殖结构,兼营垂钓,并以垂钓来增加养殖效益。姚集镇、古邳镇、魏集镇等故黄河岸沿线水产养殖基地几乎个个采用了该种类型。姚集镇第二水产养殖场约30hm2鱼塘,无论是草鱼塘,还是淡水白鲳、罗非鱼塘,垂钓业收入均接近渔业收入的50%。另一类是农村大型养鱼承包户。据统计,全县有80多户渔塘利用节假日对外开放,同时还为垂钓者提供一顿午餐,垂钓者一般早出晚归,既满载而归,又强身健体。

(2)娱乐型。以生态开发、垂钓为主。如高作镇腊元村,距离县城仅10km,于2003年建成的5个鱼塘,刚投产就开放垂钓。除集约经营渔业外,还建有11间猪圈,年出栏3批商品猪,同时饲养火鸡、山鸡、草鸡。堤面定植樱桃、银杏、柿子、日本梨1700余株,目前都已产果。他们在渔塘边每隔10m修一处简单水泥阶梯,供垂钓者操作使用,并备有食堂、休息室、室和停车场,垂钓娱乐,修心养性。

(3)休闲型。以养殖为主,兼营垂钓、旅游、休闲,以增加养殖综合效益。同时以水产品为主食,开发餐饮业和度假村。地处姚集境内的清水畔水库,交通方便,水质清新,亭台楼阁,景色怡人。北与连绵起伏的蛟龙山接壤,东与省重点文物保护区双谷堆和刘楼汉墓群毗邻,相连的石屋寺附近挖掘温泉一处,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上海踏求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投资兴建休闲渔业渡假村,项目落成后,可望成为苏北地区休闲渔业的新亮点。

(4)观赏型。全县有十多个单位开展了观赏鱼养殖。李集镇轴山村赵良元于1999年开始饲养金鱼,现有水泥养殖池5000m2,15个品种;邱集镇王硕村张永、庆安镇三闸村袁桂章观赏鱼面积都在4000m2以上。县城区大型天元广场水面、九月广场小桥流水、县城境内围城河都开发了红鲤鱼养殖,既供人们观赏,又对外开放垂钓。文化广场一些经营个体,还购置各类塑质金鱼供儿童模拟垂钓,较好地丰富了儿童文化娱乐和生活。

二、发展思路

观光休闲渔业是当前渔业发展新的领域,全方位地开发观光休闲渔业经济,既是我县渔业生产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也是广大群众增加渔业附加值的有效途径之一。经过对全县观光休闲渔业的调查与思考,笔者认为全县观光休闲渔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围绕“沿河、沿库、围路、围场”的二沿二围四张明片和渔业经济总体规划展开。总体思路是:“突破两大水库重点,渔场布局黄河沿岸,完美城郊服务内涵,装缀天园风景亮点”。为保护垂钓萌芽,弘扬长寿文化,塑就**形象,加快外延开发,振兴地方经济,争当后起之秀,发挥应有作用。

(1)加快水库休闲渔业资源的利用,构建休闲渔业度假框架,将我县逐步构成水上旅游世界。一是以清水畔、庆安水库“两库”为中心,风景区及休闲、餐饮、娱乐设施为内容,采取人工增殖,旅游与自然保护相结合,打造水库“绿色食品”,并结合水库周边地区的治库堤林建设和环库公路规划建设,建造库区生态滨林公园,实现库滨旅游景点的绿化、香化、亮化、彩化,从而绘制一幅“水清林秀、鸟语花香、蟹肥鱼壮、水陆相映”的库上景观和田园风光。以此开发库滨游轮、库钓、浴场和其他游玩娱乐项目,建立**两库“游乐城”和两库“渡假村”。二是以“两汉文化”为开发对象,积极修复古邳八景,开发**一日游旅游线路,开放库心采风、冲浪库岸、采捕体验、野游、野炊等自然风光旅游项目。三是以水鲜为基础,以庆安水库远鸿牌羊方藏鱼为保障,整合资源,强化配套,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沿库水鲜餐饮业。

(2)加快故黄河沿线养殖基地渔业设施的改造,发展集水养殖、水生观赏植物种植、鱼池周边绿化美化及运动型游钓于一体的生态渔业,建设一条**沿河农业观赏带。利用我县基本横向建设的高速路为水产品物流交通纽带,重点强化姚集、魏集、古邳三大商品鱼基地,加大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积极推广无公害水产品生态养殖技术,并结合路景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从而形成“桃红柳绿鸟儿唱,清水清波鱼儿欢”的沿河或沿路渔业观光带。

(3)加快县城河、天元、九月广场及城郊周围水面观光价值的开发,结合**规划占地133.3hm2的“文化公园”和城区规模建设,以天元广场为中心,辐射庆安、高作、梁集、岚山4个镇发展观赏鱼养殖,早日建立一批集游钓、赏鱼于一体的水族旅游观光场馆。一是继续保护县城及城郊观赏鱼养殖大户的萌芽势头,扶持发展,扩大规模,增加设施,拓展功能,建立观赏水族馆。二是开辟县城河及广场水面资源,以放养瓯江彩鲤、锦鲤、异育银鲫等赏食用的品种为主,实行增值养殖。同时结合精品城市建设和文化景点开发,开发游船、垂钓等观光旅游娱乐服务项目,在城区开辟一条环城水上旅游观光线。

(4)加快游钓场所要素的整合,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休闲渔业的附加值。一是要把餐饮业做强做大。规划中的观光休闲渔业场所,都要本着先急后缓、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垂钓者提供食宿方便,尤其在饮食方面,要巩固水食文化、研究水食文化、发展水食文化,立足**,面向全国,走出世界。要使**成为“水食文化之乡”。二是要把渔具渔法做强做大。渔业捕捉工具、方法、技巧等也要作为渔业工作者的一个课题作专门探讨。

三、发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