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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档案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26 09:00:2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不动产档案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不动产档案管理

篇1

在《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是登记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依据。登记的档案资料是随着登记机构的登记而产生,不能单独成立。这次住建部与国土部的职责分工,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房产交易,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随之带来的工作衔接问题,两个部门都离不开原来的房产档案的支持。

(一)原房产档案留存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更便民利民

原房产档案随原产权产籍监理处合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而随之发生转移,但继续保存在原档案室。因历史原因,土地和房产的登记是分开登记的,此次实行统一登记后,如果不能实现内部的工作衔接与资料的传递、共享,将会出现群众办事难的情况,本着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档案资料不存在移交的问题。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存放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成本更低更具合理性

从目前来看,为尽快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需要,因各地对原有得房产档案的归属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做法,我市从档案转移及管理的成本上考虑,认为存放在原有部门,是利大于弊也更科学合理。更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

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题

(一)重视前台业务,轻视后台档案

在具体的房产登记过程中,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业务和流程的培训,而忽视了后续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细则少之甚少。比起对业务的重视度而言,对档案的关注度显然是欠缺的。需要及时跟进相应的档案管理配套政策,才能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二)重视纸质档案,轻视电子档案信息维护

在新形势新条件下,人们对档案管理的信息要求日益提高,仍主要以纸质资料审核为主,因涉及的部门多、资料多,导致一本纸质档案需要数次流转,多次翻阅,降低工作效率,并应加快电子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

(三)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知识薄弱

由于档案的专业性和动态性,档案的归集在随着情况变化而发生变化,导致档案员对于档案资料的更新不及时,特别是统一登记后,要多学习土地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争取最短时间胜任岗位职责的标准。

(四)硬件条件差,整合数据库慢

不动产档案资料越来越多,涵盖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档案查询利用率也越来越高。而且纸质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老式的档案柜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的发展。所以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信息形态,因此档案数字化,建立电子信息库迫在眉睫。

三、随着不动产工作的逐步深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档案的接受、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管理细节。对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二)转变思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新形势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运用大量的先进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首先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现代化得档案管理能力。不动产登记的档案资料已经不仅仅是过去的纸质档案,还包括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这就需要运用计算机等信息化手段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收件、审批、发证、归档等一系列的工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培训,提高档案专业管理水平

由于不动产登记档案形成量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要加强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明确档案移交入档的时间、责任人,建立详细的移交清单,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提高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保密意识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健全,人民对不动产登记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并对如何公平、公正、公开的呼声越来越响亮。所以如何做到档案哪些部分是可以公开查询的,哪些是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必须需要保密的,做出严格的规定。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违反规定和泄露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信息安全做相应的应急预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工作的 通知》(国土资源厅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对机房受损、数据损毁、系统宕机、网络中断、黑客攻击等突发事件进行全方位预防,确保信息平台不间断地安全运行。

四、结论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它不仅是民生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原始资料,在新形势下,只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树立“国土一家”理念和意识,共同做好统一登记工作。以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房爱芬.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浅析.山东档案2010.06.

篇2

[关键词] 不动产;档案管理;特征;作用研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096

[中图分类号] D9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181- 01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征

(1)不动产登记管理本身具有唯一性和公开性的特征。不动产登记档案能够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自然状况和权利归属状况进行真实客观的反映,也可以作为一项主要的证明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公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唯一性是由不动产物权权属的唯一性所决定的,换言之就是由国家部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进行保管、整理与利用。总而言之,某一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由同一份档案对特定的不动产物权及其他权限进行统一限制与登记,以准确、及时反映出这一特定区域内不动产的变更信息,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便利,为物权交易安全提供保障。

不动产制度的诞生带动了不动产档案的建立,建立不动产档案一方面可以起到物权公示的作用,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另一方面在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因此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是具有公开特征的,这个特征的存在也使档案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因此,不仅需要公开记录内容,还可以供相关部门、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人查询与利用,这与不动产登记档案建立的初衷是相符合的。

(2)不动产登记管理在内容上具有法定性和规范性特征。国家授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据对档案进行管理与制作,我国的《物权法》也在进一步出善中,其中专门针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也在进一步完善中。从我国现有物权法律中可以了解到国家机关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作主体,法律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形成与制作,因此是法定性的,且其社会公信力也比较高。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主要为簿册,登记格式具有严格的规范标准,使登记内容保持一定的规范性。而且还需要明确登记内容,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排列,避免发生登记混乱现象,还要注意保证登记内容的完整性,避免遗漏和错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性能够保持其具有的法律效力,进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及国家尊严的到维护,更好的发挥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

2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作用

(1)是提高社公信力的保障,同时加快了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实现。物权公示原则的实现是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不动产归属于变更进行准确记载与反映,以公开的方式为相关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查询与利用便利。因此,只有通过公式才能够保障不动产登记档案作用的发挥。当发生实际权力状况与国家赋予的不动产物权权力状况的不相符,则可以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公示原则为依据,利用国家法律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有效保障了物权交易双方的利益,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示原则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功能与作用的有效途径,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不仅能够使社会公信力得到提高,而且也是公示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物权公示原则是不动产登记实现的主要方式,通过不动产的记录对不动产的现有状况进行反映,例如物权的变动与权力情况,并且以公示的方式呈现出社会,为有需要的人提供风险规避信息。

(2)能够规避风险,并具有作为权威文件证明不动产的物权状况的作用。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的公示性特征表明了不动产档案可以向社会全面公开。如果双方需要就某物权进行交易,就可以通过自主查询来了解所交易物权的情况和信息,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置于透明状态,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进行风险的规避,而保障交易安全,减少不法交易行为。

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原则是不动产物权拥有很强的排他效力的原因所在。在这个原则下,在法律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就具有了唯一性,而且不动产档案管理是国家赋予的,也决定了其具有的权威性,在发生物权纠纷时可以直接作为最有效的证据,其他文件难以满足这种性质。

篇3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能够给人们的生活以及企业单位提供方便的操作,因此各行各业都需要加快对数字化的利用,为生活工作提供更多便利。本文首先就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内容定义进行阐述,对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特征进行说明,其次通过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进行探讨,同时提出一些举措,帮助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能够更好完成搭建。

一、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内容

(一)什么是数字化不动产管理

不动产是一种具有不能进行移动土地位置固定性,由地理位置使用权利以及使用程度等结合组成的独立性,使用寿命长久性,因土地面积限制的供给有限性几大特性的财产,主要附着于土地,例如房屋建筑物等。

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网络将国内的不动产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存储整理的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将这些不动产档案进行数字化的统一集合管理。通过数字化进行整合管理的这些不动产档案数据,可以直接使用网络进行查找、检索,让不动产档案管理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完善了国内的不动产数据库信息,让管理人员使用者能够快速获取不动产档案的数据资料。因此,不动产档案信息结合数字化管理后能够方便操作,从而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

(二)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特性

1.利用网络系统高效管理不动产档案信息。信息技术下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已经习以为常,工作得益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而取得很大进展,对于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工作也是一样,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便捷特性管理不动产档案,与传统的不动产管理方式相比较而言,管理者会更加的轻松,更快速的进行管理工作,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保证了不动产档案的精确度,解决了人工管理易出现遗漏的问题。

2.对不动产档案信息进行多样化储存。传统不动产档案管理仅仅通过文字的方式记录储存,通过数字化不动产储存管理后可以通过图片的方式储存,或者音频的方式储存,还能直接将拍摄的视频进行储存,多样化数据储存方式。同时也在传统管理储存的工作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储存的效率,让不动产档案信息能够快速地储存到数据库中,更加保证了数字化不动产档案信息储存的安全性。

3.用户可以快速地进行调阅。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可以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进行调阅,解决了传统管理方式需要去固定地点进行调阅不方便的问题,数字化不动产管理采用数据库能够存储大量的不动产档案信息,也解决了传统不动产档案信息存储空间的局限性。使用计算机可以直接在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中搜索你想要查阅的不动产档案信息关键字,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需要的资料。根据这个特性,数字化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利用发展平台需要保证其信息的安全性,进行访问权限的设置,需要有相关权限的人员才能进行调阅。

二、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不动产档案管理分布分散,人工管理无法操作

我国的不动产档案信息受国情以及国民数量综合影响,具有分布分散的特性,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对于这样庞大的信息数据群来说根本无法操作。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应用数字化于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它能够高效地帮助企业以及政府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企业以及政府来说需要在工作上进行统一规划,以法律法规为执行的基础,将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以最大的限度进行使用,对各个行业以及单位的不动产档案管理来说,加快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是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任务。

(二)各地对不动产数字化管理的重视度不够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不动产管理方式方法也在随之不断变革,各个单位企业对不动产档案管理技术应该进行会议讨论,最终决定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在会议上结合员工的想法和意见,注重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通过数字化的便捷,使用其广泛的特性,不动产档案管理技术的改革需要企业政府的不断改进。但是目前国内各地方对于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搭建工作不够重视,国内部分地区在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建立使用没有明显的效果,对于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没有足够的搭建意识和行动。

(三)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开发还在不断完善中

传统不动产档案管理需要企业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来完成如此巨大的数据系统管理。如果国内各个地区能够将数字化和不动产档案管理相结合使用起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这对于国内信息技术又前进了一步,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而言获得了巨大的进步。更快地搭建好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需要企业政府从具体情况全面考虑,需要将杂乱的数据进行统一处理,打好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建设的基础,在不断的实施过程中解决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让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搭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分工完成做好负责的事情,制定一個长远的发展目标,在不动产巨大数据管理过程中需要不断克服困难和阻碍,最终完成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搭建工作并快速投入使用。

三、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策略建议

(一)加强不动产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

在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中,需要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进行培训加强,不动产档案良好的管理能够让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增强整个平台的稳定性和使用效果,保持良好的管理意识,能够对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搭建提供更多管理建议,进行更好的引导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发展扩大,带动国内对于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建设,在管理的过程中带来更多有效的处理方法。

(二)创建全面完善的不动产档案信息数据库

在进行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搭建工作中,大量的不动产档案信息数据需要进行取出或者录入工作,那么对于不动产档案数据库就需要做好基础性的创建,在储存数据信息中,完善数据库的对地域或者不动产类型的划分,让每个数据信息能够明确地存入数据库中,这一举措对于后期使用和调阅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搭建完成使用过程中能否快速方便地进行查看阅览取决于数据库良好的创建;因此,为了方便让数据信息能够安全快速的存入或取出,需要对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数据库进行更加详细和严格的创建。

(三)加强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力度

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改变了传统的不动产档案的管理方式,通过更有效的信息技术管理,对整个管理过程的工作性质进行了本质上的改革,是完善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必然结果,这种改革方式对于企业和政府单位而言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和人力资源开展工作,需要对管理工作进行调动,人员需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制定出清晰的发展工作目标,对每个人每个部分工作进行更明确地规划;企业在实施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同时,需要跟随信息技术时代的发展改变运营方式,让企业经济不落后于发展速度,才能更好的开展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不动产档案管理出台合理的管理法规

搭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标志着我国科技的发展,对于不动产档案的管理,政府应该加以重视,对过去的不动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更加全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有效管理;企业方面需要根据政府出台的法律内容,对企业内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和部署,确定更好的更有效的管理策略和改进的方法,在对不动产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上能够做到长远高效的实施,各部门每个人都应该明确好需要开展的工作任务,加强各部分人员之间的配合协作,同时在不断实施过程中提出新的创意和管理意见,有计划有安排地实施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改革铺设好道路。

(五)加强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安全性和数据的隐秘性

篇4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现状分析

不动产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包括了土地、房产、矿产、农林资源等等,以往不动产登记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实施。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登记流程、登记机制、相关材料都各有标准,并不统一,随着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当前我们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时,统一由国土部门负责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来说,由于以往登记实施的标准和流程都不一致,因此其档案资料管理难度较大,无论是信息录入,还是档案整理,都有较大工作量。所以,需要在规范化标准基础上,对整个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在整合过程中面临巨大整合压力。首先,原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各个部门都有相关机构,而目前只是进行业务整合,并没有对部门机构进行统一整合,这就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加大,但人员并没有增长。其次,业务整合难度大,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尽管通过了相关业务整合文件,但是从根本上看不动产登记制度尚在实施初期,因此缺乏必要的档案管理经验。最后,原有档案资料信息整合难度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涉及的内容众多,且历史资料较为复杂,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也需要对以往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但客观上讲,想要有效整理这一信息,难度极大。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在实施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时,在停止实施旧的登记制度的同时,提出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优化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而2016年4月18日之前合法合理颁布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仍然有效,这客观上反映了晋江市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对相关档案资料工作的有效调整。

3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作用价值

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成熟,当前各种不动产资源交易频繁,这就使得不动产权属更换频繁,因此需要通过实施相应的登记制度,通过档案资料信息,实现对权属人权益的有效保护,而不动产登记档案就是该项工作实施的客观产物,通过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记录不动产的交易情况及相关信息,从而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最客观、最全面的凭证,这就为不动产正常流转提供了充足保障。此外,不动产登记档案是证明不动产物权所属最具权威的资料。不动产的物权具有排他要求,因此在某一具体不动产上,不能存在互相排斥的多个物权。所以,从法律上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唯一和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作为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信息查询的权威来源。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中的信息就成为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和矛盾的最客观数据。最后,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也是现阶段我们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无论是申报土地开发,还是相关资源开发,都要经过统一的不动产申报,通过系统化整理相关资料,能够为整个申报工作提供有效依据,避免低效开发现象的出现。

4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的具体策略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档案并非全新内容。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原有不动产登记制度中,较为分散的登记现象得到一定改善。只是其以往存在过程中,都是以单一的形式出现。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就极为必要,这不仅关系到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效果,同时也关系到人们的具体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在结合时代特点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时代特点、满足机制建设要求的档案信息管理机制。以晋江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机制创新为例:首先,要丰富档案馆藏场所,构建物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相一致的管理机制。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要确保及时将各项信息实现电子化录入,便于管理和查询。其次,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类,统一由门户网站进行对外公布。开设规划与建设用地管理、地籍测绘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地质矿藏管理各子版块,并针对不动产登记及档案管理所涉及到的各项资料内容进行公示,在实现便捷工作的同时,实现信息的公开化和最大化利用。此外,晋江市在福建省内率先构建不动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将实景三维模型应用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档案信息管理机制便捷运行。最后是增加网络公示和查询,延伸不动产信息服务,实现不动产档案管理融入信息化时代建设。

5结语

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是确保该工作开展质量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由国土部门统一负责指导开展,而其中涉及的内容较多,信息量较大,整个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开展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结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更新档案信息管理思路,构建符合时代特征、能有效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发展的信息管理新机制。

作者:柯燕萍 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篇5

一年来,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整合、职责整合、登记程序整合以及登记信息查询等问题的关注较多,但却鲜有论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登记信息能否方便查询,相较机构、职责的整合,档案整合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必要性

1.整合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条例》第11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资料均应当由登记机构保管、利用。

2014年1月,中央编办的《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特别强调,“要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等具体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物权登记离不开档案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物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登记机构登记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和申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动态管理的工具,同时也是开展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基础和依据。离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物权登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要实行高效、快捷的“一站式、一条龙”登记服务,离不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集中保管。

3.便民服务离不开档案

国家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个重要目的是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比如《条例》开篇点明的立法宗旨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主要作用是为物权归属提供依据,为社会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从而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档案数量和利用率,在所有档案中是最高的。如果档案不整合、不集中,仍然存放于原登记部门,那么群众查询利用档案将极不方便,需要跑多个部门。因此,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登记档案整合、集中保管,有利于统一对外提供利用,方便群众查询利用,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4.档案管理需要整合集约

对原有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整合、集中保管,不仅是登记工作的需要、查询利用的需要,同时也是档案管理工作本身的要求。散存于国土、房管、林业、农业、海洋等部门的登记档案,都是物权登记的成果性资料,而随着登记职责的整合剥离,这些档案显然已不适合存放在原登记部门,因为不利于档案保护保管。因此,必须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整合并实行统一的集约化管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能,还可节约成本,减少重复投入。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内容

1.档案部门整合

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可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归口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可根据需要分设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档案业务科室,也可探索基于登记簿管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实行统一业务规范、技术标准,统一实施档案信息化工作,统一对外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档案人员整合

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初期,可考虑让原档案管理人员参与,直至整合后的档案管理,以老带新,逐步过渡。同时,要注重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学习。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动态管理的基础和保证,高质量的档案管理需要一支既懂登记业务、又熟悉档案业务、具有奉献精神的档案管理队伍。

3.档案集约化整合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集约化管理是集中下的优化。将不同类别的登记档案集中起来实行集约化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有利于档案馆库、人员、设备集约化配备;有利于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有利于改善档案管理条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难点

1.档案移交前的整理和交接

档案整理、移交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后续的登记管理、档案利用工作。原先分散在各个登记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管理规范不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要将这些档案整理、核对、装订、登记、造册、交接,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庞大工程,且十分重要。因此,这项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详细可操作的整理移交方案和有一批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有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审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其次,要事先调研,分别对不同类别档案制订详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明确现有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再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整理交接权属清晰、资料完整的登记档案,再处理疑难问题。最后,建立疑难问题档案会商、处理机制,确保档案移交顺利进行。

2.档案接收后的整合入库

档案接收后的集约化整合工作,也是一项细致、艰巨的系统性工作,大体分五步完成。第一步,做好分类工作。按不动产类型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档案类型。第二步,补建(录)不动产电子登记信息。根据登记簿或实物档案资料,录入对应电子信息,与登记机构登记系统对接,导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第三步,编写实物档案库位号,并利用条码或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与电子登记信息形成唯一关联。第四步,档案信息化。对每卷实物档案进行扫描,建立影像档案上传数据库,并与登记系统形成链接,方便档案查询利用和登记部门业务查核、比对。第五步,装订、检查、入库。

3.档案馆库容量压力巨大

就笔者从事的房屋登记档案而言,相较其他类型不动产登记档案,数量最多,库房面积最大,却普遍存在档案馆库面积不足、库容紧张等问题。如果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到一起,这个问题将更加突出。近年来,已有部分城市建设符合远期规划的档案馆库。比如,江苏省各省辖市城建档案馆,建设标准及库房面积都很高。笔者建议,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位后,登记机构应当首先将建设大面积、高标准档案馆库列入议事日程,以解决即将面临的库容压力。

四、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愿景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种类、数量将大幅增加。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档案整合集中后,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将达到120万卷左右,预计还将以每年10-20万卷的速度递增,而每年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利用将达到10万件以上。要管理好、利用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必须要在巩固和提升数字档案馆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主动跟进和融入智慧城市、智慧中国建设的大趋势,瞄准智慧档案馆的新目标,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向新阶段。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篇6

2.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主要问题分析

2.1登记信息共享率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目前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普遍存在任务繁重、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不断增加的城市用地、房屋交易导致档案管理的强度和难度日益增强。另外,在不动产的登记过程中,涉及到诸多业务部门的整合、业务分工调整、登记交易量,工作强度加大这些因素促使不动产登记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力度加大。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冒名顶替、伪造证件等,也给不动产登记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影响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

2.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软件差异性较大

由于各部门管理人员水平、重视程度的不同,导致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软件设计、硬件功能、管理流程和管理模式都有所不同,他们对档案数字化管理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和软件开发的程度不同。通过对一些不动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实际状况的了解,软件在数据采集、系统功能等方面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一些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使用软件的过程中没有即时更新软件动态,一些虚假无效的信息,对基础地形图的管理不规范,在信息数据的接收和交换方面存在漏洞。有些部门为了应对统一不动产档案管理软件,防止“倒库”中的信息数据丢失,将旧软件抛弃,重新开发新的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复性。

2.3抗风险打击能力不足

房地产登记档案作为重要的产权资料,抗风险能力的提升应该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大量数字化信息都储存在硬件设备中,设备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具有一定的保存年限,需要不断进行拷贝和更新,以维护数据安全。如果保管不当,可能发生损坏或老化等现象,导致数据损失损毁。网络、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基础,但同时也是信息安全风险存在的地方。黑客攻击、病毒蔓延、技术落后、治理不及时等是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根源。

3.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强化档案管理意识

正确的意识可以对行为进行科学指导,所以,为了不断完善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的功能,为了使不动产档案管理能够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不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都必须认识到档案管理关乎到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档案信息是其开展后期工作的重要依据,而且档案信息可以为建设管理者进行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3.2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

在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建设过程中,各类不动产档案主要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存在,而计算机网络则是为此类数据信息的传递与处理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为了实现对信息时代不动产档案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类信息进行有效处理,必须构建一个完备的数据库,数据库可以对各类不动产档案信息进行储存,也可以方便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及时调用,进而为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具体而言,所建立的数据库要包含城市不动产档案信息的全部内容,所建立的数据库要进行严格分类,当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之后,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或专门的部门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维护,如果有新增加的不动产档案信息,要将其在数据库中进行及时地分类并建立索引,对各类档案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以此确保档案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3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为了有效推动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发展平台建设工作的开展,首先必须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在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中,主要进行理论知识传递和实践操作培训,通过此类培训,使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以维护不动产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其次,可以引进高素质的计算机管理人才为进一步完善不动产档案管理提供帮助和支持。

3.4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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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一、数据库的功能

轨道交通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实现了对城市轨道交通不动产产籍资料的门类的全面梳理,将资料划分出14个大类共80多个小类;系统包含了查询、测量、管理、统计、分析、地图标注、二三维实体创建、通视分析等多功能的产权产籍管理平台。系统可以实现对海量、大范围连续空间数据进行高效存储和管理,数据库将海量分幅数据组织成逻辑上无缝的空间数据库,并保证在整个空间数据库范围内能进行快速的浏览及查询,实现了城市轨道交通不动产产籍管理的网络化、系统化与可视化。

二、数据库的构成

轨道交通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由档案管理子系统、二维地理信息子系统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三大部分构成。

1.档案管理子系统

档案管理子系统负责档案录入、档案入库审核、档案快速查询、档案高级查询、档案借阅及拷贝、档案空间定位、档案版本管理和维护管理。其中,档案录入包括数字档案上传、纸质档案物力存放位置登记、档案属性录入等,具备空间地理属性的档案,在录入时调用或集成二三维地理信息相关接口,录入其空间定位属性,使档案与其相应的空间位置或物体关联;档案入库审核旨在保证审核录入的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等方面,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重新上传;档案快速查询是指按照“线路”、“区域”、“区间”、“车站”、“类型”等快速查询相关资料的功能;档案高级查询是指按照不同字段组合的方式提供高级定制查询;档案借阅及拷贝是指具备相应权限的用户对查询结果在线查看、下载;档案空间定位是指快速定位到相应的二维或三维地图空间。

2.二维地理信息子系统

二维地理信息子系统负责实现地图显示、量算功能、高级(基本)空间查询、地图定位和输出、C/S数据管理编辑功能。其中,地图显示支持影像图和矢量图叠加显示;量算功能包括距离量算、面积量算;高级(基本)空间查询是指点、框、多边形、圆方式的选取查询,范围内的所有资产要素自动关联其他档案资料;地图定位和输出是根据空间查询到的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和关联的档案资料快速定位到图上相应的要素,高亮显示;C/S数据管理编辑功能是指地图要素编辑、图层数据批量处理、坐标系统转换。

3.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用于进行B/S应用和C/S应用。其中,B/S应用可以实现空间三维测量、信息查询、房屋资产管理、叠加二维地图、三维标注及其他三维拓展功能;C/S应用可以用于三维实体创建、通视分析。

三、数据库的优势

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应用于轨道交通不动产管理中,具有使用方便、安全性高、界面简洁、功能强大、扩展性强等优势。

1.使用方便

数据库已经基本具有信息查找图形化、不动产管理动态化的特点,并且易于掌握,一般工作人员经过短期培训过后便能轻松使用。基于Angeo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使得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可靠性与可操作性得到了保障,为轨道交通不动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大便利。

2.安全性高

数据库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到了不动产信息资料的安全性,比如设置了多种账户的管理或使用权限,分别对应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电子信息整体管理、上传权限、下载权限、只读权限等,切实具备了不动产电子信息资料专人专管、指定客户群浏览等功能,同时对于储存与服务器中的文件进行加密,保护了服务器中存储的原始资料。

3.界面简洁

数据库系统的操作界面简便易用,以二维和三维地理信息图层为主,能实现随图查阅和管理相关信息。同时具备图层编辑功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土地使用情况等。除此之外,测量长度(二维)、面积(二维)、高度(三维)、体积(三维)的功能控件也可以随时激活并使用。

4.功能强大

数据库系统除了具备以上所述各项功能之外,档案管理也是该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将文件分成三类目录,便于日常查阅和管理。同时可以实现文档同地理图层的结合,能够通过单选、圈选等方式迅速查阅对应地块或地区的全部相关资料,解决了资料数目庞大、人工查询速度慢的问题,为轨道交通不动产日产管理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5.扩展性强

数据库系统是开放性的三维信息系统,不但能满足土地的管理,对轨道交通的房产、地下空间、桥下空间、资产等的位置、高度、深度、体积等都可直观地反应出来。

四、经济和社会效益

轨道交通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的开发及应用,是实现轨道交通不动产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保障,能够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实现资料存储的信息化和系统化

区别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保存,数据库作为大型产权产籍资料储备系统,将大量轨道交通不动产涉及的政府文件、各条线路不动产所在区域、涉及区间、宗地情况、土地办理手续资料分类储存。

2.快速形成批量的数据分析表

轨道交通不动产涉及数据数量庞杂,利用产权产籍数据库,能够批量处理相关文件资料,为利用土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资料支撑。

3.提高可利用土地的经济效益

随着轨道交通的迅猛发展,涉及土地管理利用的情况会愈来愈多。数据库将为土地后期利用提供数据及相关资料,为土地一、二级开发打下良好的基础。

4.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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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不动产仅指土地、房屋;所称不动产登记档案包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和房屋登记档案(以下简称存量登记档案),以及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从载体形式上区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关联性

不动产登记档案所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是不动产的权属状况。在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中,空间位置固定不变,但街道名称、用途、面积等会发生改变;不动产的权属变化则更频繁,如交易、分割、继承、抵押、查封等。

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发生变化后,权利人应当申请相应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随之产生新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先后产生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有着不同的关联关系。

在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中,记录和反映不动产当前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和受限制情况的档案,属于现势档案;其余的均属于历史档案。部分不需要永久保存的登记档案,从其转为历史档案的时间算起,达到规定年限后即可按程序销毁。

2 基于不动产自然状况的关联关系

以一套常见的普通商品住房a(以下简称住房a)为例,假如a位于××小区1号楼一单元5010室,以a为参照物,相关不动产与a的关联关系有三类:坐落关联、相邻关联、变化关联。其中坐落关联和相邻关联可统称为空间关联。

2.1 坐落关联。坐落关联是不动产之间最基本、最直接的关联关系。与住房a直接相关的不动产为: ××小?^1号楼(为方便表述,以下称之为A-1楼);1号楼所在的宗地(为方便表述,以下称之为宗地A)。这三者就像父亲、儿子和孙子的关系,先有宗地,再有楼幢,然后有房。这三者的登记档案也有着最紧密的关联关系:住房a的登记档案与A-1楼的登记档案互为关联卷,A-1楼的登记档案与宗地A的登记档案互为关联卷。如果是独栋住宅,则只有楼幢与宗地的关联。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登记职能在国土资源部门,房屋登记职能在房管部门,相应的登记档案也分别在两个部门管理。本来存在紧密业务关联的两个登记机构和两个档案管理机构之间,实际工作中联系沟通很少。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屋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登记机构在对住房a一类不动产进行登记时,首先要通过查阅原有的登记档案和地籍图,明确该不动产的坐落关系,并进行“落宗”,做到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地,实现每一套房、每一幢楼、每一块宗地的准确定位。

近两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常发现部分“有房无地”“房地不照”的情况,即:有的房屋只办理了房产证,却没有办理土地证,甚至该房屋所占用土地根本就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有的虽然“两证”齐全,但房屋登记档案中记载的土地信息与土地登记档案中同类登记信息不一致。这种情况导致一部分房屋无法顺利“落宗”,这也正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很多地市“办证慢、办证难”的根本原因。与之相反,部分房屋虽然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但却通过查找所在楼幢和所在宗地的登记档案,确定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能够顺利“落宗”,办理不动产登记。

2.2 相邻关联。相邻关联是不动产之间间接的关联关系。与住房a相邻的不动产包括:××小区1号楼上a以外的其他房屋;1号楼所在宗地上的其他楼幢;××小区的其他宗地(该小区占用一块宗地以上的)。如果把坐落关联的不动产比作“父、子、孙”,那么相邻关联的不动产就像“兄、弟、叔、伯”,他们与“父、子、孙”同处于××小区这个大家庭里。

宗地图和楼盘表是反映不动产相邻关系最直观的图表,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中处于各类关联关系的中枢地位。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以宗地图和楼盘表为基础,分别建立起各类信息数据的准确关联,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电子档案的快捷查询。在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管理中,可以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楼幢+房”为构架确定分类方案、上架摆放方法,方便手工查找;也可以以“年度+登记类别+流水号”为构架分类、上架,然后再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楼幢+房”为构架编制检索工具,提高手工检索效率。

另外,以住宅小区形式建设的不动产,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2]如果要了解住房a对所在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状况,仅从住房a的登记档案中无法查到有关情况,需要查阅与其相邻不动产××小区1号楼或者其他楼幢的登记档案。

2.3 变化关联。自然状况的变化关联也是不动产之间重要的关联关系。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或灭失的情况主要有:行政区划调整;界址、面积变化;街道名称、门牌号变化;用途改变;翻建、改建、扩建等;拆迁改造灭失等。当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后,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形成新的登记档案,该案卷与变更前的案卷互为关联卷。

因申请有误或登记机构失误导致不动产自然状况登记记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登记机构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更正登记前后的档案也互为关联卷。

3 基于不动产权属变化的关联关系

不动产作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财产,大多数会经历转让、变更、抵押、赠与、继承、注销等权属变化。不动产权属变化以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变化为主线,以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在现势状态下发生的其他权属变化或受限制情况为支线。

不动产权属变化的主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相应登记(注销除外)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所产生的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永久。

不动产权属变化的支线:不动产抵押权或地役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以及查封不动产、对不动产登记内容的异议,相应登记(注销、查封、异议除外)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所产生的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定期。

不动产权属每发生一次变化就会产生一份新的登记档案,这些档案真实记录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变化、流转过程,形成了一个个完整的、上下关联、左右关联的信息链。

3.1上下关联(也称纵向关联)。上下关联是不动产权属主线变化产生的关联关系,以权利主体或权利内容的改变为特征,呈单线延伸态势,直到不动产消灭。还以住房a为例,假如权利人张三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该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转让给李四,后李四又出售给王五,最后因城市改造,该房屋及其所在楼整体拆除。那么,因住房a权属变化而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为: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宗地A登记档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1号楼登记档案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李四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王五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王五住房a注销登记档案。上述关系链中,每相邻上下两手档案互为关联卷。

在传统管理方式下,为方便查找,上述档案被存放在一起,使用一个档案号;甚至从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开始,之后产生的档案均要与原档案合卷。随着信息技术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运用,上述档案均可以单独立卷,也可以按其产生的时间先后,编制不同的档案号、存放于库房的不同位置,只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其关联关系,即可快速查找到其存放位置。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数字化后的电子档案导入系统,实现挂接、融合,查询利用档案则无需再调取原件。

3.2 左右关联(也称横向关联)。左右关联是不动产权属支线变化产生的关联关系,可同时存在多个关联关系,且只能在不动产权利现势状态下存在。比如,当住房a的权利人?檎湃?期间:张三以该不动产抵押贷款,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随后因担保范围发生变化又办理了抵押权变更登记,还清贷款后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先后产生一组、3卷登记档案;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到期后该登记失效,产生一组、2卷登记档案;曾被某法院查封,后又解除查封,先后产生一组、2卷登记档案。上述关联关系的产生存在不确定性,或没有,或一种,或多种,多种可同时存在。相应的,与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存在关联关系的档案,或没有,或一组,或多组n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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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年,我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学习目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 积极参加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组织的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学习。6月,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在xx区组织召开了“2016xxxx系统档案信息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就各区市、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对档案管理中的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等进行了培训,参观了消防官兵的技能演练。让我们增添了防火安全知识。

三. 对房产档案资料的外借、房产档案的归集接收利用软件进行管理;在档案的整理、扫描组卷方面,今年完成房产档案规范的整理、扫描 、组卷累计 :城市(4000卷);农村(扫描230卷);实现了电子和实物档案的双重存储。由于我局档案馆正在改建,尚未竣工,预计2017年3月可投入使用,原有的档案室因库房容量不足,所以农村产权档案均未组卷,新增房产档案也不能做到及时组卷、上架。

四. 政务中心房产档案的查询,采用了自主查询、人工查询、网上预约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今年查询房屋档案资料(9825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12300户);接受法院查封房产(180户)、解封(30户),促进了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在档案库房管理方面,落实专人管理库房,使上架档案摆放整齐有序、落实“九防”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完成年鉴资料。

七.11月10日不动产管理中心成立,根据职责划分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新产生的档案,我馆不再接收,将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收集整理。我馆只负责11月10日前的存量档案的整理、归集、查询工作。

八.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办离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要求还差的远,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还需提高,档案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面临的困难等着我们去克服,为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工作作风的培养,以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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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文件的精神,县林业局应尽快将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为协同做好林权登记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移交,保障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全县范围内的全面实施,现就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2020年10月底前,由县林业局完成所有林权登记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的全面清理,形成台账。

二、移交林权资料内容

1、纸质档案资料。(1)林权登记簿(台账);(2)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含:林权现场勘察宗地图、林木现场勘界表、林权证发放登记册等各种综合性资料);(3)林权抵押登记档案资料和抵押注销资料;(4)林权登记村(场)宗地分布图;(5)涉及林权登记的其他资料等。 

2、电子档案资料。(1)林地确权发证系统、林权档案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数据(宗地图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林权登记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3)涉及林权登记的其他电子图件等。 

三、林权登记档案移交时间

由县林业局拟定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清单,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林权登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移交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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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屋登记是物权合法建造后,各种证书汇总的“兜底”办证。房管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能时,其“业务链”或多或少都与登记相连。比如,交易管理与房屋登记捆绑,服务业务前置,等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管部门只能依靠自己职责来行使职权。房屋存在的形式主要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两种,因此,可以依据不同的类别,研究不同的管理办法,从而加强交易管理。

一是以预售管理为龙头,推动房地产市场管理。目前新建商品进入市场前必须进行预销售审批,房管部门对此有比较成熟的管理办法和经验。抓好预销售管理,特别是抓好新建商品销售合同备案,从宏观层面上既有利于房管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打击违规开发,同时从管理层面上也有利于房管部门推动资质管理,开展关联工作,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

二是以合同备案为重点,推动房地产交易管理。当前,有的地方实行了存量房买房合同备案,有的地方没有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从长远发展来看,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不仅有利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而且有利于房管部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建设,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如果房屋登记分离后,没有存量房合同备案,房管部门是无法掌握房屋交易情况的,也是无法对存量房交易进行管理的,即使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了不动产登记信息,也是一种滞后的信息,或者是市场交易与登记结果不一致的信息。因此,没有建立存量房交易备案制度的地方,必须利用现有管理资源,尽快启动存量买卖合同备案工作。另外,建立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也有利于房管部门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推进其他管理业务的上档升级,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二、从以档案管理为载体向以信息管理为载体转变

房地产档案是在房地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簿册和图像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不动产登记统一后,房管部门管理的档案范围肯定有较大程度的调整,特别是过去因房屋登记而产生的大量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将相应的减少。目前,房管部门档案管理的重点是房屋登记资料,对此,相应管理部门应尽早调整工作思路。

一是扩大管理范围。主要是把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资料和存量房交易的合同备案资料纳入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重点,与房地产登记的纸质资料一道,同收集,同归档,同管理。同时建立相应的电子信息资料,形成房屋从建造到交易再到拥有的比较完备的数据库。

二是放大既有功效。房管部门在房屋登记中形成大量的纸质资料,有的已经转换成电子资料。现阶段,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原有登记簿信息的基础上,建设比较完备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方面为金融、税务、司法、纪检、住房保障等部门提供信息,形成资源共享平台,打通“信息孤岛”,以此来发挥房管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房管部门的地位;另一方面为房管部门建立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提供基础支撑。

三、从以行业管理为主向以产权产籍管理为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