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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账务处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1 08:23:45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1

一、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及风险影响和表现

应收账款从会计本质上来说属于商业信用的范畴,是伴随着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行为而发生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的表现方式。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是指施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过程中履行施工合同,应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保金与应收工程款和应收劳务款等。应收账款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周转,所以应收账款回收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生产运营。一方面,由于资金大量被拖欠,对施工企业的组织再生产形成很大的阻碍;另一方面,由于资金短缺,部分建筑企业存在着不能按时或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养老保险等三金的薪金,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具体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有如下的风险表现:

1、增加了资金成本,降低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国内建筑企业竞争激烈,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跨度大、合同额度大等特点,在合同施工的过程中总会有一定的应收账款的存在。但是如果大量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企业大量资金被占用,企业不仅对这部分资金所形成的时间价值放弃和损失了,而且对企业资金的流动产生严重的影响,造成企业资金的短缺,一旦对购货方发生财务困境或故意拖延,链条断裂,出现财务风险,形成呆账、坏账,形成坏账损失,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更有甚者造成施工企业的停产或破产。

2、虚增了企业的利润,对施工企业的盈利状况造成了泡沫。按照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只要是当期完成的施工收入全部都算作当期收入,那么赊销收入也就被理所应当地记入了当期的销售收入当中,这种收入的增加并不能使当期的现金流入实际得以实现,只是增加了企业账面的利润。而这些利润的浮增,一方面会虚增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会按应收账款的3%-5%来计提坏账准备,一旦应收账款出现难以预计的风险,那么计提的坏账准备也难以冲抵发生的坏账损失,只是面上好看而不中用的盈利泡沫而已。另一方面虚增的利润还增加了企业的应纳赋税,加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负担。

3、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讨欠款,势必把人力和物力分散到这方面来,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担催款人员的相关费用,比如:人员工资、调查费、通讯费和交通费等,有些催款的数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无形中大幅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负担。而这些本应是企业收主的账款成了应收账款了,就使得本应可以去投资做其他经营项目的资金被占用,形成了机会成本,这些都可能使企业经济效益滑坡。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瓶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施工企业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的形成的呢?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原因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形成既有外部的行业的原因,也有其企业内部的原因。

1、外部的原因。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家的信用缺管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监管,社会上长期存在着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市场经济中信用意识淡薄,广大企业经营中“三角债”成为长期困扰发展的拦路虎。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存在僧多粥少的现象,工程项目相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数量较少,行业的这种特征的存在,就导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为了急于开拓市场,揽活干,不得不接受苛刻的要求,先行垫资以求拿下竞争激烈的工程项目。

2、内部原因。

(1)领导决策方面的原因。从管理学上来讲,中国的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与领导决策层有非常重要的关系。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自身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限,只关心销售收入和取得利润的多少,缺乏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为了增加其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一味地强调让企业承揽尽可能多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前又未对建设单位的社会信誉、立项文件、资金情况、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财务付款方式和工程竣工后的支付能力等作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便盲目拍马决策竞标,拟签订施工合同;而签订合同的同时,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认真审查合同文件中具体条款及合同条款中将来可能发生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否列明,一旦纠纷发生,双方争执不下,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收回,使企业蒙受风险和损失。有些企业决策层只把精力和重心放在组织力量生产、重视项目是否忙完成方面,而对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却存在着严重不到位的情况。

(2)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部门的积极性,通常的做法是把销售人员的薪酬与销售业绩相挂钩。在利益的驱使下,销售人员在销售中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促进销售,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合理地增加企业的应收账款。还有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对应收账款的收回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将收回账款的责任分摊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会出现一些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阴天拖稻草”,应收的款项越压越多。

(3)财务监督方面的问题。按照企业财务准则规定,各种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对账核实,并按规定做一些入账、调账的账面处理。但是,一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完全按照准则的要求来执行的,常常会有一些对已发生的应收账款不及时清算,不能及时与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核算、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的方式方法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还有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账务部门不及时与建设单位对账,造成双方账目不一致。影响了账款的回收速度,在一定程度也增大了资金的占用额度。

(4)质量管理方面的原因。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工程以后会把中标的工程层层分包、转包,使得施工方同建设单位不能直接对话,这也是应收账款越积越多的重要原因。这样做还造成了工程管理的混乱,工程质量无法控制,“豆腐渣工程”、“楼倒倒”等建筑质量低劣的品质的存在,从长远利益来看,也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极坏的影响。

三、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风险防范管理

既然明白了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风险防范管理。

1、管理意识上加强应收账款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企业的最高管理决策者,在具备其他必要素质的前提下,必须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意识。只要他们重视了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管理,上行而下效,整个企业员工就会开始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开始有效地管理应收账款。

2、项目签订上规避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项目合同的签订上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在项目招投标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不打无把握的仗。对项目做好前期的调查和了解,特别对于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审批手续的进展情况等方方面面做详实地调研,不能盲目上马。

(2)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性要强,揽下项目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不签订合同,不论工程的规模怎么诱人,也不能头脑发热,潦草随便地承接项目。

(3)对即将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评审,提前将一些可排除的风险挑出来进行排除,特别要关注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违约处理的相关条款的文字说明。对合同陷阱要有防范意识,可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协助把关,防止出现不公平的条款有损承建单位的情况出现。

(4)要有档案意识,对各种源头资料要严格按档案规范进行归档整理,以备以后能及时进行核查,也可做为相关的证据。

3、工程质量上减少应收账款风险防范管理。

严把工程质量关,不仅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二法宝,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收账款数量积累的有效保障。其次尽量避免接受签订二手以上的合同,减少合同的中间环节。

4、监管制度上加强应收账款风险防范管理。

(1)建立应收账款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经济政治等相关政策的影响,所以对建设单位的资料和信息及时地滚动、更新和完善,时刻关注对方的经营状况。不仅如此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实行计划管理,事先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余额,以此为限,控制应收账款。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一个应收账款的监控机制,可以由财务人员、审计人员中一些沟通交流能力强的人员共同组成,从而对应收账款进行全过程立体的监察,及时加强催款,以避免风险。

(2)建立赊销审批制度

企业应明确赊销的审批权限,建立赊销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遭受损失,推行“谁经办,谁负责”、“谁损失,谁承担”。对不同级别的销售人员给予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每个人只能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须报上级领导审批。

5、财务执行上加强应收账款风险防范管理。

(1)及时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为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财务部门应对每个赊销客户建立核算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对赊销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统计赊销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及具体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反馈。

(2)建立切实可行的对账制度。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对账制度,根据业务量的大小、时间等因素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对。财务部门需定期向欠账客户寄送对账单和催交欠款通知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章,作为有效的对账依据,发生差错应及时处理。

(3)建立适当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

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积极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制度。及时计提坏账准备金。按照企业的会计政策,应收账款一旦超过规定期限就应作为坏账处理,计提坏账准备金,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否则,容易影响企业资金正常周转。

参考文献:

[1] 朱文婷.我国中小型企业应收账款风险控制问题初探.科技广场,2011 (10):152~154

[2] 李梅.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 (4).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2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核算

一、应收账款给施工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采取信用销售的方式先行向客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产品或劳务后,在销售过程完毕后(或销售中)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采用信用销售方式而同客户建立起来的债权关系。大量的应收账款会挤占企业的现金流,降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在财务上反映出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进而可能带来税负上的增加,使得企业陷入“虚盈实亏”的尴尬境地。而且,经济波动、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管理不善等,都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演变为坏账损失。对于大的施工企业可能只是疥癣之痛,然而对于小的施工企业却不啻于一场灭顶之灾。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矛盾频发、群体生存压力剧增的情况下,施工企业这种劳动密集型产业,群体文化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对应收账款可能引发的财务危机更加敏感。一旦账款难以收回,就很可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引发大规模的群体冲突事件。如云南省某工程项目拖欠施工队民工工资3800 多万,涉及人数3000 多人,导致民工多次围占政府机关、上访讨薪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可以说,应收账款处理的好,就能够帮助化解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建筑施工行业自身的管理特点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位增长的良好势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由2003 年的5.6 万亿飙升至2013 年的37.4 万亿,其中房地产行业和基建等建筑投资占了相当的比重,驱动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2012 年全国建筑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6.2%。然而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利润和发展空间也吸引众多企业纷至沓来。许多其他行业的企业集团跨行业进入建筑业,搞多元化发展,如2011 年曝光的128 家央企中,有78家并不是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疯狂的建筑行业背后是建筑企业的野蛮生长和趋近饱和,据统计资料显示,2012 年我国共有建筑企业7.4 万家,建筑业从业人数达4000 多万人。随着经济增长的放缓和房地产行业的回归理性,建筑企业在严峻的经济环境下将迎来惨烈的市场竞争。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承揽项目,不惜通过降低投标价格、垫资建设等方式参与竞争,导致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而建筑工程相对较长的项目周期和庞大的规模,也是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之一,并放大了应收账款的财务风险。

(二)施工企业内部控制薄弱,风险意识欠缺

不少施工企业在内部管理上也颇有不足,导致应收账款数额不断扩大,最终侵蚀企业的财务健康。一些施工企业的管理者缺乏风险意识,事前没有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施工能力、项目要求等进行全面综合的风险分析,盲目投标,冗长的工期、复杂的施工条件或者巨额的资本要求都使得企业的应收账款不断累积,风险也随之不断攀升。有的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对于合同细节尤其是付款方式、违约条件等没有详加分析和研究,出了问题才知道去看合同,悔之晚矣。有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与业务缺乏沟通,导致工程项目迟迟难以竣工验收和交付,影响了工程尾款的回收。

(三)应收账款管理混乱,企业信用建设成空白

应收账款管理是把控应收账款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口,然而许多施工企业在这道关口上并没有付诸过多的关注和努力,导致企业新账“变旧账、变难账、变坏账”。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起应收账款的客户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监控和归类分析,也缺乏健全的客户信用信息库。有些工程项目工期较长,而施工企业又可能同时接手多个施工项目,因此对不同项目进行归类分析很有必要。一些施工企业在应收账款的财务处理上也不及时,没有按要求及时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一直留在账面上,企业凭白要多缴一些利税。部分施工企业收账人员缺乏必要的收账技巧,账款收回更难。

三、加强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GDP 增速放缓至7.4%,低于7.5%的预期目标,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而建筑行业在2013 年全年实现总产值15.9 万亿,增速回落0.1 个百分点。大环境显示出建筑行业的整体状况正趋于严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清形势,提高风险管理意识,而优秀的财务管理能够帮助企业渡过寒冬。施工企业管理层必须树立起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将风险管理纳入应收账款发生的全过程,将防控关口前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前期风险评估和分析,对项目业主的信用状况和历史表现进行调查和审核,做到源头防控。同时,应加强同业务、总承包商等的沟通协调,强化合同管理,建立起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

(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与核算,提高收账人员素质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企业应依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参照行业平均水平,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及时对客户或业务的财务状况等进行监控和分析,密切把控风险。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科学核算,如有变更应及时通报业务或相关单位,避免因沟通不及时形成的应收账款。加强账龄分析,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客户等制定相应的收款政策,加强同客户之间的协调联系,及时收回尾款。抓好收账人员的素质建设,提高收账人员的收账技巧,建立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欠力度。财务部门应加强同其他部门尤其是项目经理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应收账款的信息,并计提坏账准备,按要求做好应收账款的财务处理。

(三)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呼吁行业诚信经营

建筑施工行业的应收账款暴露的是整个行业的诚信缺失问题,因此,应注重整个行业环境乃至大的经济环境的改善和诚信建设。呼吁由建筑行业协会牵头,加强行业内部自治和管理,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对恶意拖欠账款、久拖不还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行业封杀。同时,应积极推动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先从某个行业或供应链开始试点,逐步扩大至全体经济范围,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健康经营。

信用销售的广泛应用,在建筑施工行业尤甚,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财务风险。施工企业应该正视这种应收账款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建设,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和核算,强化人员素质建设,将风险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3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引言

一般下列情形下,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这些条件中建筑行业应该属于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但建筑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大,资金流量大、建设周期长,多为夸年度施工等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一般都是上亿,收入更是上亿以上,有些建筑集团企业年收入达到上佰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核定征收的话,给企业财务账务处理带来方便,方便企业更好控制成本核算,但国家流失的税收风险更大。对这种状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并解决。

一、核定征收对建筑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建筑行业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因素

营改增下我国的建筑行业的经营模式没有多大的变化,还是实行工程项目经理责任承包经营方式。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都是实行工程项目挂靠经营方式。都是老板(项目经理)自己联系工程项目,再挂靠符合工程项目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这种运作模式的账务处理是,建筑企业承担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包括财务税务风险,施工企业以收管理费扣除企业费用后作为企业的利润,这种账务处理利润是薄利的,根本就不能用建筑业行业的利润率一般都在15%--30%左右来算,因为建筑企业收的管理费一般是合同价的0.5%-1.5%点数,最终可想而知企业利润非常低,在这种模式下,建筑行业的利润率15%--30%左右应该都在项目经理的收益里,而建筑企业最终把这部分收益放入工程成本,于是企业便想方设法增加工程合同费用特别是成本费用的支出,虚增费用、加大成本,使利润控制在管理费下扣除公司费用、税金及附加费后的金额,因此上缴所得税是有限的,这种情况下税务局为了防止企业所得税大量流失,税务部门在建筑行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能更好的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建筑行业核定征收方式存在的弊端

由于建筑企业成本是先确定合同毛利,再由合同收入减去合同毛利倒算出合同成本。而合同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科目结转而来。在合同成本结算中,绝大部分未取得发票,仅以收据入账,只有少量原材料入库取得货物销售发票,绝大部分金额未取得发票以入账。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能更好的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税款。却也存在弊端,由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便放松对成本费用发票审查,甚至没有检查,导致建筑企业认为没有发票也可以,便以大量的收据入账,致使一些材料供应商不开发票,建筑企业材料成本占收入一半以上,如果这些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都不开发票,那流失的税收金额不是核定征收这点所得税能相比的。对建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从表面看好像达到了加强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从整体税收环节来看,恰恰是因小失大,导致大量材料、人工劳务应交税款流失。所以应当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从根本上节流税款流失。在个人所得税上,由于企业把项目经理收益部份放入建筑企业成本中,隐藏了个人收益,更是漏缴项目经理个人所得税。

二、加强建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的建议

(一)对建筑行业所得税实行预征,定期审核发票管理账务

税务机关对建筑行业所得税实行预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建筑业所得税征管不到位、防止企业所得税款大量流失的状况。对预征税款,账务健全能准确核算损益的建筑企业,应实行查账征收;对账务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损益的建筑企业改为核定征收,但应该定期审查成本费用的发票,防止材料供应商销售环节税款的流失,定期进行税务审计。

(二)加强对项目经理承包建筑工程的个人所得所得税实行预征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用项目经理挂靠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而项目经理多为个人,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应要求建筑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合同、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会计核算方式按工程项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个人承包的则依法明确项目经理的合同收益,按建筑业行业的利润率15%―30%左右确认收益所得实行预征。

(三)加强税务检查,定期下单位普及发票管理

一般企业账务处理都是以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但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特别,加上项目经理普片认为付了管理费就完成合同任务,发票的重要性对他们来说,跟本就不重要,只看眼前利益,这为建筑企业带来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的风险。所以应当加强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意识,建筑企业也要加强项目经理的发票的重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营改增的新形势,我国建筑行业单位必须转变现有的财务管理观念,结合营改增的新形势新方法,对单位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略性改进,切实降低企业所得税财务风险,加强企业财务核算的职能,加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大对企业成本控制力度,推动企业管理型转变,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4

一、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对建筑企业而言,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以及工程结算。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科目以建筑企业所发生的实际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等为主要核算内容,此项内容应下设两大明细科目,其中包括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前者是以企业内部各项施工合同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为核算内容,其包含了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以及分包成本等;后者则是对企业内部各项工程施工合同所确认合同毛利进行核算。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机械作业科目,主要是对建筑企业生产施工中所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此项科目是根据建筑企业施工机械的种类及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项目,分别实施明细设置。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科目设置了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以及应收质保金等,应收工程款对建筑企业按照工程进度已向发包商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进行核算,应收销货款是对建筑企业材料销售货款以及应收产品等进行核算,应收质保金是对建设单位暂扣建筑企业工程质保金的核算,此项科目应设置到期日;应付账款科目下设较多明细科目,其包括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款、应付质保金以及暂估应付款等。应付购货款是对建筑企业应付设备款和购货款等实施的核算,应付分包款是对建筑企业应付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款的核算,应付质保金是对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实行的核算,暂估应付款是对建筑企业暂估入账的款项进行的核算;工程结算科目是立足于建筑企业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核算,该项科目是对工程结算价款的办理科目,其主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设置相应的明细账。

二、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

根据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具体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成本、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建造合同成本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工程――XX合同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

(四)合同完工时,应将“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XX工程――XX合同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工程)()(合同――自营――人工费或材料费等

贷或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工程xx合同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施工时,发生材料费和应付工人工资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人工费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生管理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承包工程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2 完工时,需结转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同时,将“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材料费

贷或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雪梅.对建筑集团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管理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5).

[2]李文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几点思考[J].资治文摘(管理版),2010(5).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5

关键词: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财务风险;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put forward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various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receivables that exist within the targeted take appropriate preventive strategies, improve accounts receivable management to avoid financial risk, and thus more lucrative for construction companies to create economic benefits.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30.6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针对建筑企业来讲,应收账款是指已完成验收结算的建筑工程,经发包方签认,须向发包方收取的一定工程价款。应收账款需合理地运用和扩大,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建筑企业销售额,提高建筑企业利润率。但若运用不合理,建筑企业的经济成效将受到严重影响。普遍存在的应收账款,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进而有效催收逾期账款,难免增加建筑企业的额外的经济压力,使建筑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增加相应的利息费用,并丧失了占用资金的最佳时间价值,减少利润。同时,大量存在的应收账款,一定数量的坏账必然会遭到损失,减少了建筑企业资产。不断增加的应收账款占用资金份额,建筑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势必会受到影响,加大资金压力。加之激烈竞争的市场局势,建筑企业需提高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管理,进而提高建筑企业预防和抵制各种财务风险的水平,努力争创更高、更好的经济效益成绩。

产生应收账款的问题所在

针对应收账款的特点,建筑企业需全面深入分析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实施有力策略催收应收账款,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营风险,进而更好地改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

(一)外部经济环境造成的影响

最近几年,宏观经济调控是国家实行的新政策,通过货币发行量控制,及时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然而国内需求却一直较弱,存贷款利率虽已调低,但国内消费市场仍未被有效激活,特别是与建筑企业相关的房地产市场,大量房地产积压。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因卖不出去成品房,大量资金被占用,加之银行贷款利息的压力,由此重负难担。此重负势必部分转嫁到建筑企业,导致大量拖欠建筑公款现象。

(二)缺失规范化的建筑市场竞争

激烈竞争的国内建筑市场,不断增加施工企业的同时,提高了生产能力,造成“供过于求”的僵局。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施工企业竞压标价,部分工程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寻求其他包揽工程的条件,要求建筑企业只能接受无此不规范、不合理的标价条件。

(三)建筑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在会计管理方面,国家已实行权责发生制,验收工程计价并已签认后,款项不管收回与否,建筑企业均需增加当期的过程结算收入。对此,建筑企业增加的账上收益并不能按期实现现金流入。同时,多数建筑企业采取项目法建筑管理办法,特别重视完成考核项目目标、责任成本的具体情况,而忽视工程账款的回收进度,未将奖惩办法与工程账款回收进行及时有效地关联。这不免导致项目管理只关注建筑进度与制造成本,忽略回收资金。

建筑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策略

基于深入分析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建筑企业最大限度的运用客户信用进一步拓宽建筑市场,并最大可能的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换取资金安全保障,防范、规避财务风险,建筑企业可重点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尽可能降低赊销账款造成的风险。

(一)培养与提高防范意识

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建筑企业需加强防范意识,运用全方面合法程序弥补缺漏,规避财务风险,巧妙使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工程条款的结算方式、支付情况及末次结算等多方面内容的约定。

重视组织领导,认真理清应收账款各项工作条目。在竞争相对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建筑企业管理运营的关键环节,是指应收账款,需格外加强管理应收账款。针对应收账款数额大、账龄久的,企业需建立切实可行的清收应收账款小组,制定账款清欠责任制,将应收账款真正落实到每部门、每个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加大应收账款过程的控制力度

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最新财务管理措施,基于综合分析、全面对比的前提下,合理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及影响财务的状况,进而明确处理坏账、清欠策略,针对每笔应收账款的特点有效制定相应的清理办法机制。

(三)完善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内部控制力度。

针对已承接的建筑工程,在项目目标责任书签订的过程中,要求其完成责任成本、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指标的同时,格外重视回收资金工作,明确掌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与此同时,必须经过业主签认之后,验证建筑计价才能归于当期的入账收入,避免冒验、虚验,应收账款虚增等情况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改善不规范的经营管理办法。竣工的建筑项目需及时向发包方办理竣工结算,做好彻底清算该项目的应收账款准备工作。在建筑施工阶段,认真抓好变更设计与建筑工程项目增加内容的经济签认工作,保证其采取严格的书面方式归纳存档。而针对业主供应材料及分包结算的情况,需及时清算账款,减少应收账款条目。然而对于较大难度回收的款项,适当时可借助相应的法律武器,全面维护我方的合法经济权益。

(四)建筑企业内部各单位间的计价验工核算方式需适时更新

建筑企业需严格区分内部结算和外部结算。针对单位内部间的工程结算,可实施内部结算制度或单设相应的明细科目专项核算“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在上级单位报表汇总整理时,此科目可借贷方相抵,进而正确反映建筑企业的债权、债务。通过此方式,整个建筑企业向施工方的应收账款可真实反映出应收回的工程款。

结束语:

在当前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多数建筑企业因对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方面未实施有效地控制措施,造成企业内部的流动资金紧张,甚至财务已瘫痪。对此,本文通过深入分析了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内部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了恰当的防范性策略,提高了应收账款管理,规避财务风险,进而为建筑企业创造了更丰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萍.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创新与监管[M].中信出版社.2009(5)

[2]丁兴良.伯建新.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实用策略[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1(8)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6

1、确认追加收入。

(1)合同变更,收入增加。合同变更多出于客户作业内容的调整,由此产生的计量收入的增长变化,经客户确定认可后,即为追加收入。

(2)索追赔款。客户与建筑安装企业在初始合同中未提到的、后期的赔付款项,即为追加收入。

(3)工程奖励,额外奖励。建筑安装企业与客户的工程合同不仅顺利完成且超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客户会给与一定计量的额外款项,可作为追加收入。

2、会计处理追加收入。

会计处理追加收入主要针对依合同开具的发票。若不开具发票存在现金、银行存款形式的奖励款,应列为“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合同收入。依照合同工程为四年时间,前三年总成本为6600万元,每年完工分别占总工程的20%、45%、75%和100%,合同收入分别为75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和8200万元;而实际上合同工程导致的成本为6800万,并开具发票进行核算。奖励款的拨发存在个人与企业两种情况。当直接现金拨发给个人时,会将奖励款项加入当月收入,减去单位代扣代缴费用、向税务部门依法上缴个税;当建筑安装企业收到现金、银行存款方式的奖励款项时,要依法扣缴个人奖励款和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对企业财务账务中的奖励款项,对奖励款和个人当月收入进行整体税收的计算,依法代扣代缴。

二、会计处理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

1、营业税会计处理。

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依法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明确账户细目和分录。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在规定时间末期,会出现“主营业务税金”余额的结转,这类账户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借记“本年利润”;营业税缴纳分录发生变化,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建设时会出现分包、转包现象,要把这些款项在全部工程款中减去之后才是营业收入。分包或转包款项营业税的代扣代缴对总承包方来说是有责任与义务的,代扣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

2、会计核算外出经营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针对国家重点工程、国家援外工程项目,国有大型企业大多自行施工,所得税缴纳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但部分企业在工程向其他单位转包和施工过程中,没有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常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建筑安装企业确认经营收入、结算工程成本、缴纳所得税的规范性与法律性保障。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施工前对相关资源的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确定成本预算和目标利润,从资金源头上保障工程施工成本,准确会计处理和核算管理。承包人所得税税额应缴纳数额,要以遵规守法为前提设置外出经营项目专门账户进行足额扣除。

三、会计处理小税种

1、会计处理印花税。

印花税是建筑安装企业建立营业账簿、签订合同时的必有税务。依据业务种类印花税税率有所差异。建筑安装企业印花税的缴纳详情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印花税的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印花税”。印花税的具体缴纳,主要涉及四项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工程转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

(2)按照开具的发票作为未签订书面合同业务印花税的有效凭证,并按比例贴花凭证处理未标明金额的业务,明确凭证记载数量和价格;

(3)多项内容、不同税率同时记载的凭证要按照记载的不同金额税率进行计算,未分开记载金额的要以最高税率作为计税标准;

(4)合同变更导致金额增加时,要严格印花税票的税率补贴。

2、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投资是建筑安装企业经营常遇到的项目。投资方在建筑工程结束后无力付清工程款,会选择房产抵押、转让的形式支付款项或以法律裁决形式重获房产,这期间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是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减去房产建筑费用、土地成本后的余额。建筑安装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是税法规定的单位义务。

(1)未完工房产的转让,土地增值税较易计算的可提前预交,其余等工程完工在清算;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要依据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据实扣除;

(3)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不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核实后,再征收土地增值税;针对房产转让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会计处理,贷记“应缴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部分预缴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费用—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3、会计处理财产税。

日常经营活动中,建筑安装企业运输装载车辆和船只要缴纳车船使用税,有设置专门的账户。缴纳车船使用税功能不同的车船以辆数和吨数为计税的主要依据(特殊车辆例外),账户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对于长期租赁使用的车船出租方不负担车船使用税的,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集体税务,会计处理为贷记“应缴税费”,借记“管理费用”。有关工程现场为方便施工临时搭建的简易房是不缴纳房产税外,其他建筑施工房产都是要缴税和相关契税的。会计处理房产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工程建筑占用土地面积,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精准明确的,要在据实上报后缴纳部分税款。会计处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施工期间就地选材、获取建筑材料的建筑企业要自行申报资源税,会计处理资源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工程施工—材料费”;资源税缴纳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7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各地的建筑业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最近几年,建筑业的税款已成了各地的重点税源之一。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很大便利。如何强化对该行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业营业税管理现状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行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天时”和行业特点的“地利”,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的“人和”,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课税对象和纳税主体的复杂性使征管难度加大

1、由于建筑业的课税对象不仅包括建筑安装、修缮及装饰工程作业,还包括其他工程作业,如道路修建,水利工程、打井疏浚、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等,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客观上造成了建筑业营业税的征管难度。

2、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人除正规的有资质、财务健全的建筑安装公司外,乡镇、村办的小型建筑队十分普遍;走街串巷、流动作业的小施工队或合伙打工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大部分施工者隐蔽性较强,跨省、跨市县施工,阶段性或季节性作业,无固定经营场所,不办任何证照,现金结算也使地税征管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二)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使税款大量流失

1、企业主观上隐瞒收入,偷逃营业税。一是工程收入不入账。部分企业不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不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只就现金结算的收入记账,致使部分应作为工程收入的款项长期不入账。另外,基建单位在向承建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没有向承建单位依法索要统一发票的意识,承建单位借机以白条或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在客观上促成了承建单位故意隐瞒,减少收入金额的条件,导致其偷逃营业税;二是零星分散的各种装饰队、农村小建筑队偷逃税款严重。一方面这类业户面广量大,隐蔽性强,大都是阶段性或季节性作业,无固定经营场所,不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难以把握其行踪和收入情况;另一方面有部分施工队都是外地施工队而且是挂靠某建筑公司,实为个体经营,他们的特点就是没有固定的机构,流动性大,哪里找到工程就到哪里施工,而且不在经营所在地进行报验登记也不进行纳税申报,一旦工程完工收到工程款就离开本辖区,到别处施工,使税务机关对工程施工情况的控管工作难度加大。

2、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施工单位漏缴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政策明文规定,施工企业的应税营业收入不管与基建单位如何结算,均应包括应税工程收入取得的一切收入。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建设方式形式多样,有包工包料的,也有包工不包料的,但建设施工队进行税款申报时,只就人工费进行申报税款,而不申报工程材料工程款,造成这部分的税款流失。

3、有的建设单位为了工程进度,或是为克服资金不足,与施工单位形成默契,他们都知道预付工程款是必须缴纳税款的,而工程款的税金,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他们付款时,在账务处理上不按“预付工程款”进行账务处理,而是以“暂借款”支出,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

4、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处罚最高额度为1万元,制度上的不完善,我们对建设单位不索取发票造成税款流失的行为,只能按规定处罚,而不能向其追缴税款,对建设单位的震慑力不大,造成建设单位从主观上也不严格执行法规。

(三)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建筑商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就坐支,能进入小金库的也绝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账户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迟迟不转收入,致使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四)地税部门征管力量薄弱导致征管乏力。各地从事建筑业营业税征管的人员普遍少,办公、交通、通讯设施条件较差,面对点多、面广、线长的建筑业市场,缺乏有效手段来进行征管,极易导致税源流失。

二、根据行业现状,寻求行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鉴于建安企业普遍存在纳税意识淡薄,税收财务知识匮乏的现状,应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影响面。重视对施工单位,特别是工程项目承包人的税法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从源头减少偷逃税。抽调专业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式的税法宣传。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二)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创新征管手段。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实行“项目登记”和“以票管税”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重点解决税款征收和税源监管问题。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纳税登记》,按工程项目申报缴纳营业税。办理纳税申报时,须同时持纳税申报表、《已完工程项目明细表》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纳税登记》,由主管地税机关登记、验证并作纳税记录。同时,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发放《委托书》,要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扣缴、申报缴纳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掌握辖区内各个工程的预算、开工、招投标、建筑承包形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队的详细情况,开票计税时应详细查验工程决算书,切实做到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8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备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资质,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必须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所,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其自身的建筑资质而中标的,则该工程项目显然是通过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会计核算,子公司直接与建设方或甲方进行决算,所有的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在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是以母公司的资质进行中标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项目,由于自身资质不够,必须以母公司的特级资质进行中标的。对这种工程项目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总的核算原则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采用纯建筑劳务分包(或叫清包工)的形式进行处理。具体核算建议如下:

(一)建设方或甲方与母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决算,母公司给建设方或甲方开建安发票,收入在母公司进行核算。

(二)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费用由子公司开建筑劳务发票给母公司进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劳务收入的账。

基于母公司根本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运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订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没有施工成本的考虑,子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租赁各种建筑设备,必须要求材料供应商和设备租赁方开具以母公司为抬头的材料发票。也就是说,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诸如业务招待费用、评审费用、咨询费用等)必须开母公司的抬头发票,至于人工费用,子公司应该视同建筑劳务分包,给母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劳务收入的账。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总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开一张抬头为建设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发票,同时开一张抬头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发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相当于分包方)扣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在给子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时进行抵扣。

案例分析:母公司——乙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丙,以其母公司乙的资质从甲公司投标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完全由其子公司丙公司承建,其中人工费用为2000万元,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等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丙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并把所有开具以母公司名义抬头的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发票,交给母公司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

贷:原材料等55000000

(2)收到甲公司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80000000

(3)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180(万元)

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

应付账款——分包方(子公司丙)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400000

(4)缴营业税及附加纳时:

借:应交税费2400000

贷:银行存款2400000

(5)与分包方子公司——丙公司进行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

贷:应付账款20000000

(6)向子公司支付人工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19400000(20000000-600000)

贷:银行存款19400000

(7)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0

(8)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

——合同毛利500000

2、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

(1)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19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0

(2)将母公司扣缴的人工费用的营业税计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3、有关材料款支付问题

由于母公司没有参与施工,是子公司全权进行施工,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应该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事项,所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必须从母公司账上打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

二、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核算

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不可以对我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因此,实践中的总分公司之间的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的,建设方或甲方只认总公司而不认分公司,即在工程结算时,建设方或甲方只与总公司结算而不跟分公司结算。在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核算,在实践中因分公司是否财务独立核算而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所谓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是指,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总公司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分公司对项目的核算制度要求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总公司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案例分析: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特级施工资质的总公司,于2012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全部由其分公司乙公司承建,该施工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3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总公司的账,假设至2012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全部由总公司支付给其分公司乙的账上,总公司与建设方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1、总公司甲的会计核算

(1)收到预收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300万

贷:预收账款300万

(2)缴纳预收账款的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9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9万

(3)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内部往来——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万

贷:银行存款2700万

同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700万

贷:内部往来——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万

(4)年底确认收入时:

完工程度2700÷4500=60%,收入为5000×60%=3000万元,毛利为(5000-4500)×60%=3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270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

(5)提取收入的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0万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90万

(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时:

借:预收账款300万

应收账款1500万

贷:工程结算1800万

(7)2013年9月完工,总公司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

借:应收账款3200万

贷:工程结算3200万

(8)2013年收到结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4700万

贷:应收账款3200万

应收账款1500万

(9)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5000万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万

——合同毛利500万

2、分公司乙的会计核算

(1)收到总公司拨付的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2700万

贷: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2)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2700万

当然,如果分公司要反映收入,则必须总公司与甲方必须商量好,甲方同意把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上,分公司以自己而不是总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结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但到年底,总公司还是要编制汇总财务报表,按照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报税。

(二)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对于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很简单,总公司在各分公司所在地设立银行分账号,对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分公司承建总公司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以总公司的名义建账,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而且可以考虑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派遣,即实行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派遣制度。

(三)实行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由于子公司具有建筑资质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所以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情况不是很经常发生,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建议在子公司所在地再注册一个分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制度。即母公司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公司在一起办工,一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只是多了一套以母公司名义建立的账本,使财务人员累一点而已。凡是需要以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以财务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核算,即按照上面(二)项所谈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挂靠体制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工程可以实行以下两种财务核算办法[1]:

(一)报账制:挂靠工程财务核算功能在被挂靠企业范围内进行施工,挂靠方作为一个普通的项目管理部提供核算的原始单据,最终的财务核算经营成果是合同管理费。

案例分析:某“挂靠施工”工程造价10000元,发生合同成本8000元,营业税费率3%,双方商定的管理费率2%,工程质量保证金(尾款)500元。不考虑期间费用。被挂靠方核算过程如下:

1、被挂靠方的会计核算

(1)发生工程成本支出(收到挂靠方转来的材料发票等)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

贷:银行存款等8000

(2)工程竣工结算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10000

贷:工程结算10000

(3)收工程款9500(暂扣工程尾款5%)

借:银行存款9500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9500

(4)剩余利润=工程造价-管理费-合同成本-工程造价×营业税率

=10000-10000×2%-8000-10000×3%=1500

(说明:此剩余利润为已扣除承担的营业税费的净额。挂靠方开具建筑劳务发票缴纳的营业税费,应由挂靠单位自己承担。)

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500

贷: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1500

(5)支付剩余利润(暂扣尾款质量保证金500于工程保修期满支付)(=1500-500尾款)

借: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6)收取建设单位工程尾款,支付挂靠方尾款质量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500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500

借: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500

贷:银行存款500

(7)确认收入、费用、营业税费用、计算税前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0-9500-300=200(实行报账制度,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用自然就形成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

(8)缴纳营业税费

借: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贷:银行存款300

(9)建造合同完成,冲销“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1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2、挂靠方的账务处理

挂靠方在所有的该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并交给被挂靠方进行报账。

(1)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的工程款时,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挂靠方将成本票据(含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结算单交付被挂靠单位时,凭签字认可的票据结算单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3)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支付的剩余利润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000

其他应收款——质量保证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

(4)收到被挂靠方从建设方转来的质量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9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是指工程已经结算验收完毕或者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并经过发包方确认应当向发包方收取而未收取的工程价款,其中也包括了提供劳务等应收而未收的款项。可以说在现代商业社会,企业应收账款的产生是正常的现象,也是提升企业营业收入的必然选择,但是应收账款需要进行合理的控制,应收账款的数额不宜过大、账龄不宜过长,否则容易产生较大的坏账风险,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单位的现金持有量较少,而现金需求量却非常大,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的现象较为普遍,需要加强对建筑应收账款的管理,实现收入量和质的保证。

一、建筑施工工程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

从笔者的实践和目前行业的整体状况分析,笔者认为建筑施工工程的应收账款问题主要有社会信用不佳、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长、应收账款基础管理工作不力等现象。

第一,社会信用不佳。受限于行业和市场的特点,施工工程企业不得不采用市场信用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增加企业的收入,但是由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企业的诚信、企业约束机制和企业的信用管理等还不够健全,很多的企业面临商业欺诈、恶意拖欠账款、欠款不还等现象。另外,很多的发包方也出现经营不善、亏损等现象,无法支付到期款项,这使得施工企业应收账款蒙受损失。

第二,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长。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应收账款存在的必然性,由于建筑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够完工,而结算的依据主要是工期和质量,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预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同时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施工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较大。目前,很多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达到了一半以上,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周转和下期项目的开展。

第三,施工企业内部应收账款基础管理工作不力。由于很多施工企业领导对管理并不重视,很多领导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较为明显,忽视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管理工作,同时内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建设并没有和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挂钩,导致了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另外,企业内部也容易出现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划分不清晰,控制较为薄弱等现象,对合同等的签订并没有认真审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核算, 应收账款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二、建筑施工工程应收账款过多的不利影响

第一,应收账款过多容易出现虚增收入的现象,夸大了经营成果。应收账款一般都是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对具备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也要确认为收入及相应的收益,但是应收账款中有部分容易成为坏账,使得企业蒙受资金上的损失,也影响了企业的真实收入和收益。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虚增了企业的账面收入,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实际上增加了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同时这种虚增也容易造成企业的财务指标失效。

第二,增加了企业发生危机的概率。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数额过大容易使得企业大量的资金沉淀于结算环节,减缓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减少了企业的资金供应。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必须举债以取得资金,这容易加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成本,从而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陷入恶性循环。另外,企业如果无法及时支付相应的职工福利和薪酬就容易流失人才,这也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加企业经营危机的概率。

第三,增加企业资金流出和其他管理成本。应收账款如果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增加企业的收入和相应的收益,从而增加企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就增加了企业当期需要支付的税金,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而应收账款过多也造成企业应收账款的账目变得庞杂,难免出现核算出错、管理不善等问题,企业需要经常进行核算并及时进行催收,这增加了企业额外的管理费用和不必要的风险。

三、控制建筑工程项目应收账款的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要控制好自身的应收账款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多角度进行控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和日常管理,提升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收速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成本支出。

(一)项目投标前要做好应收账款的预警管理,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施工企业要做好建筑项目的应收账款管理就需要加强管理人员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意识,从项目管理人员、部门高管、普通员工等入手,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应收账款的风险,养成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要在承揽项目之前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资信、项目的施工环境、项目风险来源等进行全面了解,然后才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做出明确科学的决策,避免陷入不良的投资环境中。一旦公司中标后也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总体而言,要做好事前的预警工作,施工单位需要从建设单位的企业信用、资金状况、盈利能力、施工合同等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施工单位在评价建设单位的企业信用时可以调查建设单位最近几年是否有存在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的现象、是否出现过被诉案件和财产抵押等事项、企业的偿债能力是否在允许的指标范围内等。在调查建设单位资金状况的时候,施工单位可以主要从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等的构成比例、建设资金是否有缺口、资金缺口的比例、资金的保证程度等加以分析,从而判断建设单位的经济实力。对于建设单位的盈利能力,施工单位主要是要关注建设单位近年的经营业绩、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情况等,以考察建设单位的资金持续保证能力。针对施工合同,施工单位需要着重关注合同中工程款拨付约定、垫资额度和期限、违约责任、尾款的清还期限、质保金的留存比例等。

(二)项目实施中做好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加强项目的增项监督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减少建设单位的扣款和拖欠工程款行为,同时也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增量工作,工程单位需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履约监督及项目增项的控制。

首先,要保证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得到有效的执行,这样才能够让施工单位争取到有利的收款环境。施工单位要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拨款承诺,同时监督本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施工,防止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质量等出现问题,从而让建设单位找不到扣款的借口,拖延收款时间。另外,施工单位要及时协调双方的关系,为合同的履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环境,促使建设单位积极履约。

其次,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增项的监督。工程增项会涉及到日后应收账款的回收和计算问题,容易产生分歧。施工单位要根据内外部的各项条件分析工程项目增项的处理方法。施工单位要先分析自身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满足新增的工程量要求,并分析建设单位的原有合同履约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并不积极地支付原有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就要认真评价建设单位的履约意愿和能力,并不适宜再承接新增的项目。如果建设单位有能力、有意愿支付已完成的工程款,同时也积极地进行履约,施工单位可以约定好项目的定价、结算方法、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日后的结算提供依据等。

(三)项目实施后做好施工工程款的回收和管理,做好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首先,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收账款的对账和分类。应收账款的对账需要做好总账和明细账的核对、明细账和部门往来账的核对、业务部门和客户的核对等。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单位设置明细账,建立相应的辅助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和合同执行明细等,同时会计人员要在相应的期间决算前编制相应的应收账款明细表,交由经办部门进行核对,并由财务人员和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在核对的时候如果发现差异就需要及时地查明原因,落实相应的责任,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还需要同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根据欠款人的单位性质、欠款期限、欠款数额、信用程度等进行登记造册,对欠款单位进行分类。通过摸清企业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及时掌握必要的收款信息,并制定好相应的追收措施。

其次,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清收激励机制。回收应收账款是应收账款管理的最终目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不同的欠款单位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回收方法。施工单位要对建设单位有基本的了解,并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同时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这些应收款项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应收账款回收政策制定。施工单位需要同时完善应收账款终身负责制度,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度,对工程项目制定目标的责任,不仅仅要关注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还需要从资金流的角度设定必要的指标对项目进行控制,提升项目对应收账款的重视。对于一些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也要及时采用新工具和法律武器等,进行债重组等方式进行应收账款保全。

再次,要完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坏账计提制度。施工单位需要对应收账款编制账龄分析表,在编制的时候要将所有的应收账款编入表中,施工单位需要根据编制的账龄分析表,分析每一笔应收账款的挂账期限和增减动态,合理地估计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等。企业要着重关注挂账期限长的应收账款,对其进行详尽的分析,及时采取回收政策等。同时,施工单位要合理地估计相应的坏账损失,这样才能够真实地反映相应的财务信息。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要进行合理估计,积极建立坏账准备制度。对于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施工单位要进行及时处理,进行详细分析,防止长期挂账造成账实不符,从而导致会计资料失真。

总之,施工单位存在较多应收账款是行业常态,但是施工单位需要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够让施工单位在保证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前提下提升盈利的质量。本文以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进行探讨,通过分析目前施工单位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控制措施,有一定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高永华,王雷. 施工单位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与回收对策[J] 中国外资, 2008年B03期.

[2] 许艳慧.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过高原因与对策[J] 统计与咨询,2009年2月刊.

[3] 赖晔.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策略探究[J] 建筑施工,2011年6月刊.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10

在国家大力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过渡衔接,财政部又了《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衔接的处理规定”)。与1997年财政部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 460号,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一大亮点就是将科学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纳入事业会计核算中去,实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账的统一,协调科学事业单位财政管理与财务会计的精细化核算,提高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整体执行效率。

一、基建并账的基本原则

新制度要求科学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执行双轨制,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还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完成基建并账业务。基建并账分为两个业务阶段:一是衔接并账,即科学事业单位在2014年年初,应将2013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事业账中,生成事业账新的资产负债期初数据;二是定期并账,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基建账的发生数并入事业账中,此项并账业务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并账的依据为当月基建账的余额表。

基建并账的业务宗旨是通过对基建账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原理,将其完整、准确和真实地反映在事业账中。可见,基建并账并非仅仅将基建账的余额表数据简单地罗列到事业账中,而是在全面深入分析基建账的数据后,方可完成的业务。年初进行的衔接并账是日后定期并账的基础。

二、基建并账的业务处理

(一)衔接并账的业务处理

将2013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科目余额全部并入新的事业账(以下简称“新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

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等科目余额,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新账中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归属财政补助拨款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基建账中其余科目余额分析并入新账的相应科目中;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二)定期并账的业务处理

2014年1月1日起每月末,单位以当月基建账的月末余额表为原始凭证,对当月发生的基本建设会计业务进行分析,填制事业账会计凭证,将基建账并入单位事业账。定期并账的原理、方法与期初衔接并账一致。

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等科目当月增加数,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同时借记“科研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竣工基建项目移交固定资产业务时,事业账中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的基建投资支出(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例),由期初“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科目余额转入的,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预付款业务时,按照“预付工程款”科目当月借方发生额,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同时借记“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基建账中“现金”科目在定期并账时,应全面分析其当月借方和贷方发生额的成因,例如:“现金”科目借方发生额可能是银行提现或还款所致,贷方发生额的原因包括现金支出和库存现金送存银行两种可能,原因不同,基建并账时借贷方科目也就不同。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的其余经济事项,按照事业账中对应的科目进行并账。

三、关于基建并账业务处理的思考

(一)预付款业务

衔接并账和定期并账都将“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的余额和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定期并账中同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这与新制度中“在建工程”科目的定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内容矛盾。

新制度中“在建工程”定义为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定义明确指出是实际成本,而“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核算的是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其金额是未确认的工程价款,并非实际成本,因此,事业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不应核算基建账的预付款。基建会计制度中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归属于预付款,而非在建工程,在将基建账数据并入事业账“在建工程”科目时,只能并入四大投资科目的数据,不应包括预付款项。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净资产代表的是所有者权益,不是债权。“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作为预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的范畴,代表的是债权,新制度在“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下设“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基建账的预付款项欠妥。

结算预付款业务时,基建账的处理是增加在建工程,即确认投资支出科目,减少预付款,即冲销“预付工程款”或“预付设备款”,符合会计核算的原则。但在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时,事业账只是在“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中做借贷方调整,对两个一级科目的余额不产生影响,故此项并账业务的意义不大。

定期并账中对基建账“预付工程款”或“预付设备款”当月借方发生额,同时借记事业账支出类科目,这与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原则矛盾。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将应收、预付款项一律先计入往来款项科目,待结算时再冲销往来款项,借记支出类科目。这样,在事业账中对往来款项科目的归集,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方式,有悖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原则。

建议预付款业务的并账处理参照目前科学事业会计核算的方式,发生预付款业务时,基建并账计入事业账的“预付账款”,结算预付款时,直接冲销“预付账款”,借记事业账支出类科目。

(二)工程交付使用业务

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余额在衔接并账业务处理时,直接借记事业账“固定资产”等科目。笔者认为,此项业务处理存在虚增资产的问题。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工程竣工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应在下年年初新建账时,全数冲转,即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使用基建拨款的情况)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单位基建账存在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的工程项目,反映在“交付使用资产”的相关明细科目中,衔接并账同时又反映在事业账“固定资产”等科目中,存在重复归集的情况,虚增了单位的资产。

建议增设资产类科目“待移交基建工程”,以解决衔接并账虚增资产的问题。将单位2013年12月31日的基建账“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并入事业账时,记入“待移交基建工程”科目,待下年年初基建账冲转“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后,基建定期并账时再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移交基建工程”科目。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

待核销基建支出是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不能计入基本建设工程的建造成本,但应该予以核销的投资支出。这部分投资支出和固定资产的建造没有直接联系,所以不应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拨款单位应该在基建拨款中冲转。也就是说,在批准待核销基建支出予以核销前,基建账如实反映此部分支出,且基建资金平衡表也将待核销基建支出作为基本建设支出单独列示,可见对该支出的重视。基建并账业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完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实现全面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解决长期以来基建账游离于单位事业账之外的问题。但是,新制度和衔接的处理规定都未涉及待核销基建支出,笔者认为这是现行基建并账的缺失,未能真正实现事业账和基建账的统一。

建议基建并账增加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作为基建投资支出的内容。事业账分别在“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和支出类科目下增设“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科目,用于反映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并账的原理与其他基建投资支出科目类似。批准待核销基建支出予以核销后,并账处理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四、基建并账的管理建议

(一)制定基建并账的实施细则

目前,新制度和衔接的处理规定仅简单阐述了基建并账的业务处理,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各单位进行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时,存在同一事项采取不同并账处理的现象,有的单位为了简化并账程序,只并表不并账,随意性较大。建议制定基建并账实施细则,规范并账业务,为基建并账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基建并账的顺利进行。

(二)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基建会计核算现行的会计制度是1995年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1998年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现行制度的相关内容已经滞后,难以确保基建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为保证基建并账的完整、真实和准确,首先要保证基建会计提供的信息质量,因此,建议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完善基建会计核算。

(三)加强单位财务队伍建设

基建并账的施行,要求单位的事业会计人员和基建会计人员都必须精通基建并账业务,对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核算都要了解。这样,基建会计人员才能向事业会计人员提供完整、详细、准确的并账资料,事业会计人员也能据此在事业账中准确反映基建业务,这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应加强单位的财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账务处理例11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建筑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现状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也在不断增加,主要包括应收工程款、代垫物资费、运杂费等,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目前建筑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第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现在企业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审核不严格,签订存在随意性,结果导致账款难以收回。第二,管理制度不完善,针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不全面,因此缺乏管理依据,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会造成审计无从开展,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第三,信用管理和索赔管理未落实,从信用管理方面来看,大多忽视了事后管理阶段,而且管理方法陈旧,不利于管理质量的提升[1]。从索赔管理方面来看,往往片面注重工程进度,忽视了安全管理、索赔管理等内容,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增加了索赔管理的工作难度。

二、应收账款的作用和风险

1.应收账款的积极作用

第一,短期融资。应收账款的存在,可以为建筑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条件,根据应收下游建筑业的性质,能向金融行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企业扩大生产。

第二,提高收入。在买方市场为主的市场背景下,赊销可以对潜在市场需求起到刺激作用,从而促进销售。具体到建筑业,赊销属于一种现代销售模式,是重要的促销手段,有利于增加收入、开拓市场[2]。

第三,减少库存。建筑业为了满足生产和销售需求,会有一定数量的建筑存货,但同时也会增加仓储管理成本。如果建筑业采用应收账款策略,库存管理费用就会明显减少,将存货转变为应收账款,实现节约资金的目标。

2.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

第一,夸大经营成果。建筑业采用应收账款,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企业的经营成果,导致账面收入和实际收入不相符,甚至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经营收入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应收工程款应该全部包含在当期收入内,因此本期增加利润和本期现金收入之间,是存在较大差异的。

第二,引起财务危机。当前施工企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大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期间要求企业确定当期收益,要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但是,应收账款的出现,会虚增企业的收益结果,企业资金无法按照账面显示即时到账,因此税收负担加重,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第三,资金短缺风险加大。如果应收账款数量较大,或者账龄较长,会相应增加企业成本。在坏账损失的影响下,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为了有效应对这一现象,企业必须做好坏账准备,在当期收益中减去坏账金额,如此就会影响经济效益的提升[3]。另外,应收账款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甚至影响到资金的流转,若是采用贷款方案,就会承担相应的利息,进一步提高财务成本;也会因为无法腾出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而错失市场机遇,造成效益流失。

三、建筑业针对应收账款风险的应对措施

1.注重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做好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在建筑企业的招标投标环节,首先应该注重各项审查工作,包括企业资质、施工技术、审批手续、资金实力等。确定付款方式时,应该分析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的比重是否合理,评价收回保证金、垫付资金的困难程度,了解企业现金净流入情况,是否能保证企业资金流转的平衡性。其次,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审查各项条款,加强商讨工作。最后,项目中撕螅应该及时编制预计成本和项目资金收支计划,将其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4]。如果部分项目缺少收支计划,财务部就不能拨付工程款;如果是垫资项目工程,首先应该对建设单位的资质、实力、信誉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然后才能开展审批工作。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应该明确应收账款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好记录工作,明确账款的数量、性质。为了避免出现坏账现象,要监督债权人的履约情况,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第二,针对应收账款实施日常清查制,了解预算的执行、费用支出、索赔情况,保证建设方能够如约还款。工程建设完成后,落实各项善后工作,调查建设方的资金情况,为应收账款的回收创造有利条件。

3.落实回收责任制度

建筑企业出现应收账款后,应该组建清欠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财务人员、风险控制人员等组成。当清欠时间和日常管理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优先处理清欠工作。催收应收账款时,要求项目部积极配合,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如果账目数量较大,还应该上报给主管领导或总经理进行审核。

4.出台内部激励机制

应收账款管理属于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要求企业出台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例如从应收账款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员工,促使账款回收和项目业绩之间保持密切联系,从而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5]。相反,对于收款意识差、账目没有回收的责任人,应该进行严厉惩罚。如果应收账款已经转入清欠小组,那么奖惩对象主要是区域公司、单位高层、事业部领导、风险控制部门,促使单位高层和项目考核之间建立密切联系,而主管领导和年薪待遇之间建立密切联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行业中,应收账款的存在既具有积极作用,也会为经营发展带来风险,例如夸大经营成果、引起财务危机、资金短缺风险加大等。通过分析可知,建筑业面对应收账款,企业领导应该增强重视程度,注重事前控制,落实回收责任制度,并出台内部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在减少经营风险的基础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邹满.谈民营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及风险应对措施[J].经营者,2016(6):40,21.

[2]杨亚春.浅析应收账款管理[J].科学导报,2014(z1):288-28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