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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之后,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按照双方协议的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中标价)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中标价),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直接依据, 也是建设单位与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竣工决算的可靠依据。因此,为了维护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公正性, 全面准确的竣工结算审计就显得十分重要。
1.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错误计算工程量
具体主要体现在:1)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复计算工程量;2)未按相关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或混淆计价表和清单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3)违反规定,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4)不同计费标准的的分项工程混合计算;5)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6)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7)预算中已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 结算时不扣除;8)由于计算疏忽漏算工程量;9)包工不包料的工程不扣除材料、机械、运输费等。
1.2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错套定额,多计工程直接费
1)违反定额规定,同一类分项工程高套定额;2)定额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两个定额单价;3)结构相似而定额分别定价,则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单价;4)不同计费标准的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5)自行提高定额单价强调材料规格与定额不同;6)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费用在结算中不扣除;7)定额允许换算的分项工程,任意提高材料消耗量,造成换算定额不合规定;8)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砼的含钢量。
1.3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
1)违反规定,随意套用取费系数多取费用;2)材料差价不实事求是计算;3)不允许计算直接费的材料价格也计算在内,加大取费基数提高工程造价;4)同一项工程不同专业按其中一个专业同时取费,应分别取费;5)未获得核定取费的项目计取费用。
1.4违反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或相关文件规范的规定多计费用
1)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结算方式,将总价合同结算方式改为按实结算方式;2)将措施项目按分部分项项目结算;3)合同外项目或清单漏项项目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让利;4)擅自调险包干费用;5)分部分项清单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并未按合同约定或按清单规范相关规定,调整清单单价;6)擅自列入手续不全的变更或签证费用。
2.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及有效方法
2.1准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查是工程结算审查的重点、难点, 工程量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程度。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实践看, 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仍比较突出, 审计人员必须对工程量审查进行严格把关。(1)根据规定,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施工现场为依据, 严格按照各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对, 分清工程量计算及限制范围, 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 防止计算错误产生, 仔细划分专业分包与总包的界面, 防止重复计算。对于一些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则不予认可。(2)审计人员应深入现场认真勘测, 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特别是隐蔽签证项目,审计人员应利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来判断隐蔽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正确性,必要时可以采用钻孔、开挖等方式,来抽查隐蔽项目。另外将竣工图纸数据与施工现场调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确保竣工决算造价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审查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是否与计算规则相符, 数字演算是否有多算、重算、冒算和错算现象,特别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容易出漏洞的项目。
2.2正确套用定额单价
高套定额是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正确套用定额单价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编制依据及内涵界定, 熟悉竣工图内容及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实际施工内容及施工工艺, 还应熟悉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 严把定额套用关。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要注意结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定额一致, 是否有错套现象, 重点审核基价高、工程量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 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费用中的全部还是部分, 换算方法是否准确, 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 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换算。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 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对于缺项定额是否甲乙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专业定额。
2.3正确计算材料用量及价差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材料的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 合理、准确地确定材料用量及价格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重点之一,材料价差调整处理不好, 往往会引起结算双方的矛盾与争议。
(1)检查工程中所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是否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特别是甲供材料,应检查与施工单位收到的数量,并进行比较分析,看是否相同、交接手续是否严密,并结合定额(投标价)中分析材料用量,看有没有将材料转移到其他工程、或另计取其它费用,从而人为抬高工程造价的现象。(2)在材料价格方面,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受时间、产地、质量等因素影响很大,因此材料价格应根据合同约定调整的范围和方法,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询价进行调整。材料的使用过程中,检查材料与同期材料结算价是否符合业主所规定的限价或各地市的市场信息价。(3)查看特殊(或装饰)材料价格是否和双方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的供料合同、采购发票及现场使用情况等一致。
2.4审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
费率的大小由工程类别和工程专业类别决定, 审查人员要依据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和具体的工程内容核定工程类别, 还要通过审核其他需要核定取费的项目,如排污费的证明材料、文明施工费的核定单等来核实相应的费率。同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 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 费率计算是否正确。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 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对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合同条款必须研究透彻, 对招投标时的让利承诺是否到位应重点审计, 严把取费标准关。作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注意检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对不予取费、应扣除或应降低取费的,从严把握。
2.5认真审核现场签证及费用
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往往会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繁多,带来工程造价结算的混乱。因此, 审核人员不但要对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核实, 而且还要对设计变更增加的内容与实际施工的内容进行核实, 审查签证单的真实性, 严把现场签证关。对签证及费用的审计,首先要确定手续的有效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的有关规定,只有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的签证或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并签字的签证(跟踪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须经审计机关相关人员确认)才有效;其次,审查签证的客观性,不仅要审查有无甲乙双方的签字及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最后,审查签证的整体性,即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应根据合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该签证是否可以计量,应怎样计量,避免工程量及费用的重复计算。
2.6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或其他规范文件
合同文件或其他规范文件是审计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要切实把握好、理解好合同条款,并根据合同来判断施工单位编制结算的方式是否正确;风险保干费是否能调整,如何调整;措施费的计算是否正确;工期奖惩是否到位;合同外的项目让利是否符合相关条款。
3.结束语
根据以上内容所述,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必须要遵循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建筑工造价控制与管理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与监督的作用,在提高审计质量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 提高审计率。
参考文献
[1]冯为民,王名晖.工程限额设计的合理实施[J].广西城镇建设, 2006,(03).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engineering cost settlement of the audit content, the points for attention and the method, the paper systematically expounds the problems of engineering cost settlement process, and make it more reasonably determine the construction cost, to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purpose of engineering cost, and to realize the project of the aim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mpletion settlement; audi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价,是指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按合同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差等进行调整后计算和确定的价格,即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对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进行审查和核算,确定出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完成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最后环节的控制。因为不论是国家投资还是私人投资,工程竣工结算的结果都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是双方关注的焦点问题。如果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解决不当,就易造成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给竣工项目日后使用带来安全隐患问题。所以笔者认为,客观、公正、合理、科学地做好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一、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的内容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对计量误差的审核。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深度小于设计开挖深度,计算时仍按施工图纸计量;钢筋工程量常常是多算和重复计算;装饰装修工程量未扣除相应门窗洞口面积。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熟悉施工图纸。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凭据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能见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费用开支。
2、套用单价的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相乘求得的,“量”即工程量,“价”即预算定额手册(单位估价表)中每一个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额基价。工程量审定后,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定额的规定,正确地套用定额子目。审核时,要注意审查定额子目名称和工程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的内容相符,是否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同,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和强度等级等;项目的套用是否有就高不就低、重复套用等现象。对换算定额基价的首先要弄清楚是否属于允许换算之内,同时换算子目的内容是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换算的方法和换算系数是否正确;缺少定额依据的项目,应该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并审查其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人工工日、材料结算价格、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法,绝大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购买。因此,在审核主材价格时,一是要考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签订的材料价格;二是要考虑按建筑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的市场信息价核定。
3、费率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文件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工程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二、工程造价竣工结算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审核工作必须紧扣建筑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如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如建筑施工合同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合同法一般原则进行处理。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应充分领悟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原则及方针,遇到问题能准确进行判断,了解合同中的造价是如何确定组成的,如合同中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这类问题如何解决;又如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归避了一些风险,将问题隐藏在合同之中,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正好又发生费用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造价人员必须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2、明确工程合同中结算时不予调整的项目
工程招标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审核时应该注意哪些项目是可以调整造价的,哪些是属于包干范围的,结算时不予调整的;比如建筑工程中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不确定因素较多,先有施工方案,才能准确计算工程费用。所以明确工程的包干范围,对于造价的审核是很关键的,也很重要的,对于未约定的或不在包干范围的,那么可以按现场签证或合同约定的事项执行计取工程造价。
3、掌握风险费包干的范围
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建设方都会在工程控制价中列入相应的风险费,这些风险费包干范围往往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会明确或约定。比如一些主材市场价格与控制价中的相应材料相比,在浮动10%之内的属于风险包干范围内,超过10%的,超过部分按实际调整;还有措施项目费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等。总之审核时我们要掌握风险包干的范围,才能做好造价的审核和控制工作。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方法
1、全面审查法
全面审查法又叫逐项审查法,就是按预算定额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的方法。其特点是全面、细致、质量高,但工作量大,耗费人力、时间较多。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结构简单、施工工艺不复杂和采用标准设计较多的工程,但对于那些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工程,就不太适合采用全面审核法进行结算审核。
2、重点审查法
重点审查法是抓住工程造价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查的方法。审查的重点一般是: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补充单位估价表,计取各项费用(计费基础、取费标准等)。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查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的,有选择的根据竣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如一般土建工程中的基础、墙(剪力墙)、混凝土、钢筋、模板等,以及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篷、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台阶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或合同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有合同单价的重点审核所计单价是否与合同单位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相一致。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料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重点审查法的优点是重点突出,审查时间短、效果好;与全面审查法比较,工作量相对减少,而取得的效果却不是很差,但审查质量不如全面审核法。
3、筛选审查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也是一种对比方法。建筑工程虽然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它们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我们把这些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为工程量、造价(价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这些基本值犹如“筛子孔”,用来筛选各分部分项工程,筛下去的就不审查了,没有筛下去的就意味着此分部分项的单位建筑面积数值不在基本值范围之内,应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详细审查。当所审查的结算的建筑面积标准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筛选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和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分析其原因需继续审查。因此,此法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4、分析对比审查法
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
综上所述,审核工程造价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这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对结算审核人员来说,不仅要对结算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认真审核,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和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还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专业基础知识;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高估冒算,也不故意砍价,尊重事实,尽可能做到合理、准确,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
参考文献
1.承建方利用合同多报结算
施工合同是由业主代表国家与承建方签订的,是对工程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鉴于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法人大部分由单位的行政领导兼任,大部分不精通工程建设,造成了合同签订的不严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中规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外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结算,而未对承包方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笔者知道,固定价格合同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不是绝对不可以调整,而是约定风险范围内风险由承包方承担,无论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都是如此。因此,若由于承包方施工、管理等失误或违约行为导致的伤害及损失则应该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如果不把双方应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必然会为承建方在结算创造条件。
将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前移至招投标阶段,既审投标工程控制价,又审合同文本,控制造价突破的源头。招投标阶段对签订的合同文本要仔细审查,对合同签订不严密的地方进行修正,尤其是对可能给国家投资造成损失的不妥之处进行修正和完善。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要把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杜绝开口合同。结算审核中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及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有漏洞,应邀业主(业主)与承包人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承包人利用不合理的现场签证多报结算
业主本身没有配备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对投资的控制又不力,造成了签证随意性很强。特别是土方、地基处理工程中存在重复签证、土方量失实、运距不符、降水台班量随意签证等现象。同时有的签证不及时,事后补办,有的签证无总监签字及监理单位盖章。个别承包方甚至采用欺骗、涂改等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等。
3.财政投资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
3.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实际工程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设计变更。
(1)因功能要求,对建筑格局或主体结构进行调整。
(2)增减某些具体施工项目。
(3)施工图纸中引用的标准图纸或图号不明确。
(4)重要结构、防火、防雷、抗震设施等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
(5)基础的设计不符合水文地质勘察要求,对地下水的处理和基础形式及所用材料需作相应的改进。
(6)因材料或构件市场购买困难等原因,设计选用非常规材料代换。
(7)土建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各类管道铺设过程中发生的交叉布置尺寸、进出口走向及安全间距的调整。
3.2设计变更的表现形式包括
(1)设计交底记录,对有关各方提出相关问题的解答整理,形成交底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时,由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提出,经各方同意而改变原设计,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
(3)设计变更通知单。原设计错误或原设计未考虑到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变更;业主提出增减某些具体施工项目或改变某些具体施工方法进行的变更;监理单位和承建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进行的变更;因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的限制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进行的变更。以上内容均应通过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来反映。
3.3工程签证
(1)零星工程,指施工图以外的零星工程。如由于业主原因而导致的已安装设备的防护工程。
(2)隐蔽工程。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如基础土石方工程中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土石方比差异,“三通一平”标高与招标文件给定值不一致而引起的土石方增减。
(3)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数量的差异。
3.4工程费用签证
(1)零星用工,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用拆除用工,合同约定以外的设备、阀门等拆除、试压、探伤而发生的用工和台班,更换新材料而引起的原定额以外的用工增加,不属招标范围内的业主安排零星项目用工。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土石方、商品混凝土、施工用水以及各类构件运输的运距签证。
(4)由于业主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计文件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5)由于业主原因,中途停建、缓建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6)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7)由于业主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5兼备工程量和工程费用的签证
(1)由于场地狭小等原因,材料、设备发生的二次搬运。
(2)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如某土石方工程招标时现场条件可以对土石方爆破并机械化施工,因业主原因先行施工了周边的建筑物,导致土石方只能人工开挖、分层爆破,增加了人工、钢板覆盖等费用。
4.变更费用的审查
4.1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查
(1)首先查验工程设计变更程序规范性,相关各方应对设计变更给予认同,否则对设计变更费用不予认定。
(2)根据设计变更原由确定类别,属于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一般应予以认可(必要时应对设计费用进行核减);业主基于提高使用功能或标准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有主管或项目审查机构批准文件方能给予认定;如业主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而造成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予认定。
(3)若在原设计图已经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已经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应予认定。
(4)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业主回收;承建方继续使用上述材料时,应抵扣结算费用。拆除部位重新施工工程应予结算。
(5)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结算时扣此部分费用。审核时应重点注意,及时与业主、监理沟通,避免漏项。
4.2工程签证费用的审查
(1)严格控制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及机械台班签证等,评审应认真审核,对签证的有关内容(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核实清楚。例如:由于非承建方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一般仅赔偿施工机械台班中的折旧费而不是全部施工机械台班费。
(2)工程签证的内容应符合相关定额和有关建经政策文件要求。
(3)对承建方明确约定的自有设备,其签证台班费用应按规定的台班费计价,而不能按照租赁台班费计价。
(4)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招标范围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对拆迁施工围挡等签证费用不予认可。
5.结语
现阶段我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许多材料定价由市场决定,因此对甲方的签证签价以及审核定价的把握,造成相当大的难度,缺乏专门的政府投资工程计价依据,对大量的疑难问题的处理无章可循,现行法规、制度上不完善,投资评审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从而为建设工程的结算审查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方法。
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合理确定工程结算造价,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双方都十分关注工程结算的审核质量。但目前建设工程结算审核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结算资料不完整、不全面,个别资料的真实性差,工程变更签证不真实,工程量存在误差、重复现象,合同条款不明确,发生理解偏差,定额套用、换算、补充不合理,实际工程中重复计量时有发生。因此,要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也是困难重重。下面,就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办法。
1 结算文件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结算文件的初审是审核工作的基础。结算文件的完整与否对审核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有很大影响。认真做好结审文件接收工作,确保结算文件的完整,对进行结算审核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1.1 结算文件不全及解决办法
竣工结算审核需查阅大量的工程资料,这就要求发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提前做好文件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以往的审核工作中,文件和资料遗漏、缺项等时有发生。为解决结算文件不全的问题和提高审核质量及效率,以编制审核所需结算文件和资料的清单,将所需文件、资料一一列项,同时在每一项后注明具体的要求;然后,在整个结算文件清单后注明总要求。这样完善了结算文件、资料的要求后,可以在每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前重复使用。
规范结算文件清单的具体做法:在结算文件的清单上把工程的主要内容列项,要求发包方或承包方逐项填写。例如:工程竣工的单体数量、建筑面积、结算价款、合同价款、洽商变更价款、相关单位等,审核人员能迅速了解工程概况。
1.2 随意补充资料及解决办法
在审核的过程中,承包方可能会因为被审减量较多,为弥补损失,提出结算文件有遗漏,要求补充或增加结算资料。
因此,在接收结算文件、资料时,应要求发包方或承包方提供结算的文件,并签订承诺书,确保结算文件的真实和完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发包方或承包方再补充资料,结算文件一经报审,就应当是真实的、完整的。
2 现场签证单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因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或现场洽商签证。按有关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签证单是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内容。施工阶段涉及工程价款的签证单必须符合施工承包合同关于合同价款采用的方式和价款调整内容(包括工期、质量、奖罚等)的相关条款。对于施工承包合同未明确的内容还需遵守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现行的计价规范、文件等规定。同时,变更签证单要准确反映因变更而引起的实物工程量,且符合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签证单必须详细表明变更事项具体所处的位置、做法和施工时间,需注明变更物的规格、尺寸,必要的附图和变更工程量的计算式,还应避免一些不规范的做法。
2.1 常见问题
2.1.1 以消耗量代替工程量进行签证
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代替变更项目实物工程量进行签证。如采用挖掘机开挖土石方,签证单中不注明开挖的面积、土层或岩石的厚度等,而直接以挖掘机消耗台班和配用的人工工日进行签证;埋地电缆敷设签证单,只有耗用长度,不签敷设做法,不附敷设竣工图等,不仅给准确核价造成困难,更影响绘制竣工图和今后的维护、管理。
2.1.2 签价不签量
以施工耗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费用,取代实物工程量。例如,某消防水池开挖采用钢管桩和土钉护坡,签证单中以耗用的人工、钢管、钢筋等主材用量和钻机、电焊机等机械台班用量和“市场价”进行签证,而不注明实际使用的钢筋钢管的规格、长度、数量等实物工程量,不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合同价款变更的条款要求进行计价和签证。
2.1.3 分解组价内容进行重复签证
分解组价内容进行重复签证,有3方面情况:
(1)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已包括的内容又提出签证。如混凝土后浇带端头使用的钢丝网、止水带在工程特征都有描述,又进行现场签证再结算计价。
(2)利用分时、分段签证重复计算罗列工作量。如某基坑排水项目,通过时间交错、重叠多签证近百个抽排水机械台班。
(3)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内容又重复提出签证。如某市商务、金融核心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场地狭小,钢筋采用场外制作加工并运输进场等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中,因部分钢筋价格调价,重复计算场外制作加工和运输费用又进行签证。
2.2 解决办法
针对现场签证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审核人员应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结算进行审核,常用的有关解决办法如下:
2.2.1 与经办人核实情况
向现场签证经办人核实签证的总体情况、签证的原因、有无其它依据,如图象、照片资料等。对造价比较高的签证,一定要核实情况,不留疑点。
例如:某厂房工程,基础开挖遇有风化基岩,其石方爆破签证,单价较高。审核中发现石方爆破工程量较大,但签证上只有石方体积量和空压机等台班数量,无具体部位的测量数据和计算公式等。与发包方驻现场代表核实情况,找到了当时的照片,参考照片中参照物的尺寸,对石方数量进行了测算,经多次协商审减石方工程量近40%。
2.2.2 以合同、图纸为依据
以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变更洽商签证的有关条款内容为依据,如,施工承包合同对变更签证的价款金额有无限额规定,或对结算方式的规定等,以施工图与竣工图、工程量清单等的差别是否同签证相符。如,某住宅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发现部分外墙砌体的设计变更和外墙装饰的现场洽商签证单只说明产生了变更近30万元的价款,无具体的部位、尺寸和做法等内容。审核人员与合同范围进行对比,发现该变更签证不在该工程的范围内,而应在另一工程中进行结算。
2.2.3 进行现场勘测
结算审核中,审核人员一定要深入工程现场,对照图纸,掌握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图纸不规范,甚至没有竣工图时,通过现场测量,并与签证的内容进行核对,可迅速验证签证单的工程内容、工程量等。
3 结算价款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竣工结算价款随着编制单位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工程造价相关软件的普及,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不断提高,高套或错套综合单价、随意调整材料单价和错误取费等情况逐渐减少,结算价款中“多算冒算”的方式更多地采用了更隐蔽的方式。
3.1 价格上的“多算”
工程施工中的主要材料的规格和型号比较多,同一型号的材料有多个品牌,装饰材料尤其明显。同时,材料价格随着市场竞争和供需关系的变化频繁波动,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有时也不够全面。因此,要准确掌握建筑和装饰材料的价格需下一定的功夫,这就让个别人员有机可乘,也对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结算审核中,要注意搜集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信息,必要时还要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咨询或进行市场考察,力求准确、齐全、客观、公正。对人工和材料单价的具体内容和细节特别要严格把关,个别结算编制人员更多通过这些细节来“高算”价款,如材料信息价格的单位,价格是否已包含采购保管、运输等费用。
某住宅楼工程的外墙装饰工程中玻璃幕墙、保温层和铝塑板3个分项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按分项主要材料实际面积计算结算价款,单价为完全价(即含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结算书中却将该确认单价作为材料费计算,使该分项工程增加费用近30万元。另外,该工程内墙部分装饰面层为澳松板,结算书中单价为120元/m2。审核时参考当地材料信息价格,检查材料购买凭证时发现价格为120元/张。经现场测量,材料规格为1220mm×2440mm,每张面积为2.98m2,澳松板单价审定为40.27元/m2。
3.2 工程量中的“重算”
对于承包方一次性竣工的工程,在核对工程量时采取逐项核对的方法,重算工程量的问题是容易发现的。对于有多个承包方共同完成的工程,重算工程量的问题容易被忽略,审核中须以负责认真的态度,搜集资料,仔细核对。
某办公楼工程有7个房间的精装修为分包工程,结算审核时对比主体和精装修两家承包方的结算书发现多处重复。将重复的工程量汇总后,经发包方和两家承包方分别确认,审减重复计算的工程量,审减价款近20万元。
对于分期建设分批结算的工程,前期工程和后期工程结算间隔了一段时间,重算工程量的问题更难发现。对前期工程的审核,应负责认真,做好预备工作;在审核后期工程时,要注意前期工程的情况,搜集资料,严格分清前、后期工程的界线,避免重算。某住宅楼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发现该项目内部道路施工情况比较复杂:道路施工分段较多,部分路面已完工,部分仅施工至路基,部分路面未施工。在结算书中,已完工的路面工程按实际完成情况结算,剩余路面工程在二期工程中结算。经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将全部完工道路工程并入二期工程的结算中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避免了重复计算工程量。
3.3 采用不平衡报价“冒算”
不平衡报价掩盖了工程实际造价,间接形成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是造成工程造价“三超”的主要原因之一。
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投标,招标人可以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如完善招标文件、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分析投标报价、规范评标过程等,以最大限度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竣工结算审核属于相对的事后审核,是针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的核查监督,相对而言有时难以完全控制实际造价。遵循依法审核的原则,通过认真查阅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及相关文件规定,还是能够有力的控制工程造价。某住宅楼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钢筋价格按暂估价计价,结算时按市场价格调价差。由于工程建设仓促,没能进行中标价款的审核,未发现中标单位(即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将钢筋价格按3400元/t计算,同时将其它材料价格调高;结算编制时再将钢筋按市场价格4500元/t调价差。结算审核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钢筋暂估价为3900元/t,中标方投标报价的钢筋价格低报了500元/t。结算审定钢筋应按市场价格减去招标文件中的暂估价(3900元/吨)调价差,而不是按市场价格减去中标报价(3400元/T)调价差。
4 结语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审定的结算价款是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因此,深入分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2008版《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 就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工作做了详尽的规定,规范了竣工结算阶段的编制依据、办理时间、计算规则以及其他与竣工结算审核有关的内容。通过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竣工结算指的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结束期同业主进行的最终的工程价款结算,必须建立在施工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在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经过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竣工结算中,甲乙双方可以参照《计价规范》中对竣工结算的规定,做好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但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核也存在着种种问题,往往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下文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力求及时全面指出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并予以纠正,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从而达到有效地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在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常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是由于当前建设工程复杂性的日益增加,加之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一。综合研究,这些问题可归为两类,即:在竣工结算审核准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在审核竣工结算编制的内容中所出现的问题。
(一)审核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包括:
1.需核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建设施工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2.审核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是否无误;
3.熟悉承包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竣工结算审核的准备阶段需要着重考虑的工作体现在考量完备性、真实性两个内容,主要包括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和程序的两个方面。工程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很多不重视结算审核准备工作的问题,列举如下:
1.送审资料不及时
2008版《计价规范》明确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之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核对”。但实际工程操作中,送审资料不及时的情况比比兼是。很多工程没有按照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核程序办理竣工结算,至今仍存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已经超过半年以上,不见承包方未报送结算资料的现象。此现象势必会影响到后续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送审资料不完整
由于结算审核涉及的信息量较大,要求准备出具的送审资料也相应变得庞大。很容易在在结算审核中,出现送审资料不完整、施工图纸残缺破损、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的实际情况、未在图上标注变更、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部分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变更材料没有确定结算单价等。送审资料一旦不具备完整性,会使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缺乏必要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影响竣工结算的准确性。
3、送审资料不真实
每个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签证项目。尤其在附属工程的施工中,突出体现在隐蔽工程中普遍存在现场签证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事实上,附属工程一般缺乏正规图纸,为赶进度现场管理人员直接开始口头指导施工,或为应付现场监督仅画几张草图了事。监理人员在这中间的责任不可替代,他们往往没有认真核实,正确监管引导。还存在一些现场签证,明显看出是完工后再补办理的,失去了指导施工和巡查问题的功能。
(二)审核竣工结算编制的内容存在的问题
1.审核竣工结算中没有真正重视竣工结算编制依据与竣工结算的相关性和有效性。很多工程结算中的各种编制依据本身并一定正确规范,并没有经过国家或授权机关的批准,完全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竣工结算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计算表格进行审核,主要根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清单的计算规则,重点审核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数据。不少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审核时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掌握不熟练或工作不仔细,分不清工程量的计算范围,造成工程量的计算错误、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出现偏差。
3.套用单价审核及费用审核时出现的问题
在竣工结算审核定额子目的套用与结算过程中,有时所选用的每项定额子目及各部分工程的特征不一致,定额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相同。还有的常会出现就高不就低的定额子目以及和定额子目套入不合理、高套、错套、重套,以及随意毛估,经常造成工程结算投资虚增的现象发生。
二、对策建议
(一)针对在竣工结算审核准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做好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的前提条件是做好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项目建成后,需要对竣工资料设立必要的资料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负责制定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的规范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跟踪、纠正、补充和完善。资料库应是生产、维修、改造扩建、事故处理和拆除的必查文件的集合。
2.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及竣工结算审核的程序
招标文件是包括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正确响应招标文件后才能真正规范适用。施工合同相当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承诺。它同清单计价紧密相连,应适应清单计价模式的要求。而工程量清单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审核中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和施工合同的约定条件为前提进行。
(二)针对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1.正确掌握2008版《计价规范》要求的计算规则
出现在工程量审核过程中各种错误,主要归结于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不足,欠缺对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掌握程度以及工作的仔细程度。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结算的审核,应按中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内容与原招标时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一致,其次注意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
2.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要做到深入现场进行调研
工程造价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调研,全面掌握工程情况能够使结算能够完整地反映工程实际造价,减少和预防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虚假现象,才能避免对某工程不了解产生的审核失误。在实际调研中要特别注意隐蔽工程,不能单凭竣工图操作。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研,也可以充分了解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情况,在编制与审核竣工结算时做到心中有数。
四、结语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本文对竣工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归类并分析,并通过对在工程实际中所产生的一些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及时纠正竣工结算中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以期加强人们对竣工结算的认识,转变竣工结算审核的散漫态度,促使人们对竣工结算工作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参考文献
审计目的:了解工程前期管理及其投资计划批复情况。施工招标管理情况。抽查核实工程施工结算,了解工程施工价款结算情况,了解工程竣工决算造价构成情况,了解工程批复计划、概算执行情况,了解工程资金渠道及其资金到位和资金缺口情况,了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设。
二、审计案例分析
1审计思路和流程分析。主体工程采取邀请招标。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采取综合单价法,按(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原则——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原则,工程结算造价原则上等于工程竣工图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加上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用和规费、税金。但经过审前发放审计调查工作记录了解到,该工程在招标时,斜屋面钢结构屋顶尚未出具正式施工图,招标采取的是暂定价,且在基础地基处理过程中发生较大设计变更,由桩基础变更为大开挖基础,因此招标中标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完全适应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计算。经过审前调查及审计思路分析,确定了以合同为基础。进行合同价调整、变更签证造价审核、施工单位投标价与建设单位现场认价价差审核、甲供材料费用调整、前期油库拆除费用审核、代缴城建稽查费审核,从而审核认定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流程。这一审计思路流程的审计工作量。相对要少得多,且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相对要单纯和简单得多,对于不是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相对要容易人手得多。
2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分析。由于本审计项目是对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而不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故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侧重于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程序的设置,即重审价。而对于工程管理过程的审计则侧重于围绕有关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审计程序的设置。比如对影响工程结算造价的招标过程、工程资金渠道及其资金到位和资金缺口情况的审计。此外,为了让管理层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对于工程前期管理及其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情况、工程竣工决算造价构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也相应设置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3工程造价审核原则分析。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主体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重新组价时,所套用的《2006版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中的部分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存在所取费用低于定额费用的情况。经询问了解,系因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时为了确保低价中标,在编制投标标书时在按定额计价取费的基础上整体下压了工程报价,并分摊到分部分项工程中所致。住宅楼室外配套工程也存在招标时人为压低投标报价,而在送审工程结算报价中又以调增原预算漏报造价的形式增加送审工程结算造价的情况。鉴于存在低价中标的情况,故对该项工程结算造价有关套取定额或价目的审核,确定了“只调减,不调增”的审核原则,对于工程结算造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低于定额取费的情况,认可其所套取的费用,一律不按定额或价目表子目基价核增工程造价。对于配套工程送审工程结算中调增的原预算漏报的造价,也严格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中标合同的约定,不予认可,全部核减。
4工程造价主要审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
(1)合同价调整核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合同价调整核减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文件及中标合同中对合同价及结算价款不能调增项目的约定。该工程结算审计合同价调整核减金额占全部核减金额的59.7%。其中核减合同价款约定不予调增的主体配套工程在招标时人为压低投标报价,而在送审工程结算报价中调增原预算漏报造价28.3万元,其占合同价调整核减金额的39.5%。
在审计中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文件。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特别关注对设备主材提供方的约定以及结算金额的约定,对投标预留金的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尚不明确的基础土方工程价款的约定及调整,对工程投标报价定的取费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结算约定,对工程投标报价中限制取费项目的约定,对投标报价分包项目配合费的规定等。在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的基础上,审查原投标预留金,审查中标单位实际支付的四项保险费,审查中标单位原投标资料中分包配合费报价和送审造价中分包配合费,审查前期拆除费用。审查甲供材料表,与招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表和招标答疑纪要补遗书记录进行核对,分类复核甲供材料量,确认差异量、价等,审核认定中标合同调整价。
(2)变更签证工程造价核减情况分析及审计方略。变更签证工程造价是工程结算审计的又一重点,该工程结算主要是无签证虚列工程造价,多计工程量等。
在审计中逐一与签证单核对签证工程量,防止无签证虚列工程造价。重点复核金额大的签证单核对签证工程量,核对套用预算定额,核对工程子目名称,核对工程量套取定额单位与定额是否一致,核对定额单价,复核计算合价,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核对材料表数据,复核土建工程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核查签证工程项目子目的汇总类别,复核签证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一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取费基数。利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费用表并与招标文件相关取费规定核对,复核各项取费系数和取费。
对于采取(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招标计价的工程变更,要复核变更签证重新组价。审核重新组价依据是否合理,复核影响单价计算是否正确。对变更签证费用。与变更签证内容及其工程量、认价、重新组价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核对,审核认定变更签证工程造价。复核税金等。
对于变更签证工程。还应到现场查验尚能观察到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是否属实。
(3)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审计分析及审计方略。对于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报价的主要材料报价与认价价差属于比较特殊的工程造价审核。原则上按照招投标资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结算价及风险的规定对这部分差价应不予认可,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却存在无法避过的客观因素。导致建设单位对超出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差价予以签字认价的情况。对此,审计中应查阅招投标资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结算价及风险的规定和甲方认价单,对高于投标报价的材料认价索取环境证据和有效证明凭据以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主要材料报价认价差价进行审计认定以规避审计风险。
5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合同价的约定问题分析。《2004版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规定:“工程量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其相关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该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专用条款。对于发生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的价格适用的计价规范未明确进行约定;合同通用条款有关确定变更价款中规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但该工程实际发生设计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时,施工方和建设方未对变更工程量如何计价进行预先约定。且变更签证的工程计价基础综合单价需要重新组价,施工方也未及时提请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审计建议,应重视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方面应特别细致和周到,以避免因无预先约定而产生的结算风险。新晨
一、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意义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手段,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具有以下创新意义。
(一)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解决此类现象的发生,如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已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
(二)从静态向动态转化。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地进行动态审计,使审核思路更清晰,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压力。同时,跟踪审计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各个阶段的运作过程。
(三)以施工阶段的审计为重点向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投标阶段延伸。传统审计模式以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施工阶段为审计重点。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建时起至竣工验收时为止所发生的技术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审计与监督,它不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且已注重对前期决策工作的跟踪审计,深入开展对设计质量的跟踪审计,积极介入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使审计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四)减少时耗,提高工效。实施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可在施工现场汇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实测记录后,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避免了推诿和以往长期不签证,大量积压的弊病,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消化在事中阶段,使过去后期较为集中的审计工作量尽可能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从而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加大了审核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一)开工前审计。开工前审计是指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
2.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情况。
3.建设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4.扩大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设计方案的论证、总概算的编制、审批等情况。
5.施工图纸设计面积和装修标准及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6.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
7.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
8.施工合同订立情况。
9.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电、路等必备条件落实情况。
10.与建设项目立项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施工期间审计。施工期间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及资金、材料到位情况。
3.主要设备材料订购、保管、使用等管理情况。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进度月报情况。
5.设计、技术、材料等变更洽商情况。
6.与工程施工期间管理有关的其它情况。
(三)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2.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套用等情况。
3.各项综合取费基数、取费率等情况。
4.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执行情况。
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拨款和材料、设备价格控制等情况。
6.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
2.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
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
4.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要点
(一)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应把握以下三个重点:(1)项目建设目标是否明确,设计任务是否完备,设计单位选择是否合理,设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2)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功能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之内,设计是否经过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等;(3)有无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套协调是否合理,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结构、选材等方面要求,在满足建设单位投资目标条件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设计变更是否合理等。
(二)招投标阶段。在招投标阶段应把握两个重点:(1)项目的拆迁工作是否满足建设要求,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招标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招标机构的组建或招标单位的选择是否合理合法等;(2)招标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完备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审查,标底是否经过审计,是否体现优质优价,投标资格预审工作是否合理合法,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规范合法,评委的选择及评委的评审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评标办法是否合理,评标报告是否真实合法,中标结果是否进行公示等。
(三)签订合同阶段。在签订合同阶段主要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是否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公平、合法,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合同是否对工程分包提出相应的资质、能力、范围等规定,招标项目合同是否进行备案等。
关键词:
施工企业;审计;质量;成本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4-0189-01
无论是什么企业都有与其产品结构、工程、人员素质和设备条件等和企业生产能力统一的质量成本。就施工企业而言,工期、质量和成本三个目标是其承建任何建筑工程所想达到的。工期、质量和成本这三者之间,两两存在矛盾的关系,两者即对立又统一,寻求最好的方法解决矛盾,达到将施工企业的质量成本控制到最佳。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需要展开质量成本管理的相关管理措施,分析、核算、报告和控制施工企业的质量成本。
1 质量成本管理
对施工企业进行质量成木管理是想要保证工程和产品的总成本能够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经济效最大化。在对施工企业展开质量成本管理的项目中,首要的是相关人员必须明确知道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是开展质量成本管理的前提。对于建设工程,其质量目标一般指的是以下两个方面:(1)建设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即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当前施行的有关法规、法律、技术标准以及规范等。(2)工程质量须要符合合同加以规定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修建指标的主要目的是满足顾客的要求兴建,根据顾客的需要来建设工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所以工程的建设并没有固定和统一的标准。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之前应充分掌握该项工程所要求的质量目标。对于制定质量成木管理目标,应该确保工程项目实现基木质量目标,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2 审计控制施工成本
2.1 动态控制全过程的审计
施工企业承接的都是工程项目,这种产品区别于普通产品的是其既不能拿到市场上出售,而且其生产都是露天的不能在工厂里生产。而且这种项目的建设需要根据建设单位和地点的改变,而转换不同的施工现场,有可能在本地,也有可能在外省,而且施工环境和条件都因地而异的。工程项目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一个个单位工程项目的实现。这就使得施工企业承接的施工项目存在以下特点。
(1)工程施工点多,施工线长,工号存在很强的自主性,这就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难度。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一般施工企业不同大小的的施工现场少则数十个多则百个工号,一个工号最少也得十几人,多的能达上千人,使得同一工程的各个小项目之间,形成相互交错的现象。这也使得施工工程的成本难以控制和预算,并且施工现场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成本一直高出预计成本。
(2)不同的工程项目各有特点,不能够通过单一的判断标准来对所有的工程项目做预算成本。列如土建和机加制作的施工成本就有所不同,即使同属于土建项目或者是机械安装工程,但是不同的地质构成和机械制作安装要求使得其成本差异也是很大的,工程项目不能够制定统一的成本评价标准,这对成本的控制也是很大的难题。
(3)由于工程施工场所的特别,导致在工程中会出现不可控制的浪费或者消耗,导致工程在施工结束后核算经费时会出现各项费用支出与预算计划出入比较大。施工现场经常变化,施工现场离市区的远近不一定,施工现场的地下地质情况和埋设物等环境因素有所不同,即使在工程设计阶段时已经考虑到这种差异性,但是从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设计之初的估计和工程结束后的实践出入还是非常大,最明显的是老厂改造工程,此工程的差异和施工难度更大,甚至会使得设计变更最后只有改变工程成本,导致一次包死的责任成本管理对这种工程是不实用的。
通过对上述特点的了解,我们知道工程成本审计过程必须是动态的。传统的工程竣工后的审计早已不能达到工程成本控制的目的,传统的事后审计方式,导致即使发现工程中存在问题,但是补救时间已经过去,发现问题但是对于工程成本的控制已经毫无意义。工程成本审计需要改革,改革后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将工程的成本控制落实到工程预算开始,到工程验收全过程的监督审计,甚至是工程的一个小的单。工程的每种审计都要实际考证核定,相关的审计人员应该经常深入工地以保证能够熟悉掌握工程情况,达到确保审计的准确、真实的目的。
2.2 工程企业内部审计的规范化
(1)现今的关于施工企业的审计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所以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必要的。其内容应该针对审计的内容、责任划分、范围与权限等做出详细而且明确规定,让对工程成本控制进行审计时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将工程成本审计做到规范,做到完美。
(2)对企业进行审计工作,相当于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再管理,可以尽可能的对企业的不足进行弥补和减少日常财务管理的错误。所以,将企业审计做成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工程审计制度化和程序化。
3 常规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当前,根据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实践总结的常规内部审计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责任审计分工程对项目经理进行经济,事前审计即评价工程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在审计的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对签订合同、预算、施工等阶段进行核实并且进行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即在竣工验收结算时审计。审计工程合同阶段,进行工程合同审计步骤包括为保证工程的合理性对一定金额以上的重要合同,审查其完整性、合法性和工程的效益性,并行实施工程节约和减少损失,针对于限额以下的一般合同,只在必要时进行验证抽
查,平时只需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应当审核的要点,再自行审查。
3.1 工程合同阶段审计
工程合同阶段审计的基本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工程施工相关法律对工程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审计,首先需要审查的是合同订立的主体合格是否,然后是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还有合同的内容包括必要的条款的,合同的内容是否和顾客需要一致,最后考察工程合同是否具备程序要件等,以此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进行合同履行情和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检查与核实,并且对审查合同签订后双方履约合约的情况是否存在变更或者解除合约的情况进行跟踪。
3.2 工程预算阶段审计
工程预算阶段审计是指在工程预算阶段,审计工程在预算阶段所需要完备的相关资料包括大概预算计划书、工程计划任务书以及领导批准立项的需求和有关补充材料。这一阶段的审点在于工程的预算是否合理,工期进度以及工程周期的可行性和主要材料选择的优势。在公司的工程合同中一般均要求在在合同上标明公司工程的收入。总结合同的相关内容,得出相关人员在此阶段的审计中心是降低成本并且在此前提下达到工程得质量要求,在次阶段的审计结束以后,相关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对相关文件进行改进。
3.3 工程施工阶段审计
在工程施工审计阶段的审计重点在审核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考察工程建筑实物的工程量与设计图纸相符程度,如果差异度太大工程的质量就存在问题,审查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的符合情况和基础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情况。最后是审核工程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以及大型的建筑机械的选购价款等。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报表并且定期向先关决策、监督人员汇报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4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在竣工结算时,相关的审计人员应该被要求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的会审,最后在接到竣工结算书后,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计。对于审结算的呈递必须保证的资料有:相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等。针对资料齐全的竣工验收工程,对其安装工程和道路工程等的结算书应该进行分别审核,执行专业化的审计能够帮助相关人员对竣工工程进行核算成木和各项工程的质量等级等。工程竣工结算的最后一个步骤是进行工程总体评价。参照工程合同约定、分析各工期的工程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工程进行合理评价,对竣工工程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的解决办法,提出符合实际的及改进方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在以后的工程中出现类似问题。
4 结语
综上,通过对施工企业的审计部门进行了一些可行性的描述,我们知道了一个企业应该如何更好地进行内审,把这些措施应用到企业内部,再加以适当的完善,这样就会使一个企业更好地发展,为企业的明天提供了一个更可靠地后盾。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地域结构复杂,人财物消耗大的特点,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计价不可能一次确定,必须在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造价必须待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才能确定,而每一次计价的侧重点又各有不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管理方法研究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编制竣工决算的作用
(1)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联系。随着公路建设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新技术的大量运用,使建设项目投资估、概、预算与市场竞争形成的工程价格有较大差距,完全用市场定价来确定工程项目造价,缺乏一整套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且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受筑路材料价格的影响,其工程项目报价的差异性较大,因此编制竣工决算可以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两者能够互相进行对比分析。(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作为建设项目完成后从工程投资控制角度形成的成果,是工程估、概、预、决算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同时满足不同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需求。(3)是造价管理的基本手段。政府主管部门,作为投资宏观控制的主体,需从中得到的是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即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监督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对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的合法性的判断,但需以其使用的必要性及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为基础;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多次计价的最后一次确定造价,需要了解的重点是项目过程管理计价的必要性、合理性,并为造价资料的积累提取信息;建设单位则需从中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4)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费用形成,考核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批准的概(预)算对比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从而达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使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为进一步修订计价依据和建立造价数据库积累造价资料。(5)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竣工决算的编制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关系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从不同的侧面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费用支出情况的反映,工程结算是从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 “量”、“价”、“费”的分析,以建安工程费用为重点,以签定的合同为基础,以实施工程量、合同单价及合同相关条款为核算依据,工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竣工决算是在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工程结算及其它有关工程资料为基础按一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的。竣工决算全面反映了竣工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全过程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设计概算执行的结果,是公路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是编制单位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其次审核部门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造价部门编制,建设单位造价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决算,社会审计。最后编制依据不同:结算按合同,由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决算按整个项目,包括技术、经济、财务等,在结算的基础上加设备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拆迁费等,形成最后的固定资产。
三、公路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工程资料。合同登记表是在合同签定后即可着手的工作,而设计变更、工程索赔、项目调价等内容是对施工管理工作过程的记录,支付登记表则是对最后一次支付的反映。工程合同及工程决算等进行了一系列比较。在对相应的工程数量进行的比较中,以达到前者控制后者,后者检验前者的目的。要通过对决算的编制达到规范管理,加强管理的目的。(2)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工程项目从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分类两方面考虑,从建设项目的分类来讲,分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公路竣工决算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执行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地方行业法规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其适用范围――是“政府或国有经济组织投资的公路工程新建和改建项目,分别对权限管理、项目管理、合同段信息、业主数据、施工单位数据、数据分析进行预算和编制,审查其他有关费用的合理性,以堵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不合理的费用进入工程决算。通过对编制竣工决算的分析,可直观地了解本合同段内工程量的变化情况,考察设计与实际符合情况,了解费用支付是否有多支或漏支的情况。(3)竣工决算应达到的深度控制。所谓“量、价、费”粗略的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工、料、机消耗量,工、料、机单价,工、料、机费用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费、利润等。第二层次是工程量、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和工程费用。目前工程实施中,计量支付是以合同为基础,按第二层次来进行的,因此,工程决算也反映到这一层次就可以了。(4)竣工决算表格设置应具有适用性。对于不同规模的工程,涉及的工程内容不同,因此在表格内容的设计上,尽量使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同时对表格的内容允许根据项目特点做适当扩展,增加或减少其中的部分项目、栏目内容,以适应不同的工程。(5)批准的概(预)算与决算的对比口径问题。由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章、节、细目划分与概(预)算的项目表中项、目、节的划分不对应,为真实反映实施过程的费用形成和规范过程管理只能按合同工程量的模式形成工程决算,同时也形成了决算与批准概(预)算在细节上对比的困难,可以探索采取一个较为折中的方式,对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适当归类汇总,使其达到概(预)算项、目、节中相当于“目”的层次,进行一一对应、分析比较,对“目”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归纳。(6)配备足够数量相应资格的造价管理人员。《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明确规定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做好工程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这就要求建设管理单位配备一定的造价人员,以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规定,收集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分析整理各种造价资料;通过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情况的确认、登记,监督工程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执行情况;调整工程决算动态控制目标,编制工程造价动态分析报告;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全面加强工程造价的决算管理,使管理者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使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
四、结语
本文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管理的意义入手,明确的提出了公路工程竣工决算以及公路工程结算的定义,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最后提出了加强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编制方法。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为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高竣工决算水平,加强和控制造价管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在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理论研究中,对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定义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有的基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有的基于仅对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有的则基于咨询公司参与跟踪审计等。
笔者综合他人研究成果,并对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实践进行总结与提炼,将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定义为:是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实时审计监督、分析和评价的一种审计形式。其目的是加强监督,促进管理,控制规模,节约投资,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并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跟踪审计的特点
1、从静态向动态转化
一方面,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
对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工作量大。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等进行动态审计,这样使得审核思路更清晰,也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工作压力。
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可在传统工作阶段范围基础上双向延伸,这样有利于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
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
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故理不清、扯不断现象经常发生。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审计人员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
是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需要
在单一阶段内改变传统审计模式的同时,也扩展了视野,拓宽了审计领域,将审计延伸到全建设过程的其他阶段。着眼决策、管理、经济、财务、技术不同方面,既强化了行政监督,又能对资金使用,造价构成及技术措施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阶段审计监督。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前期的跟踪审计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
重点审查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和技术方案,复核可行性研报告中的基础数据、相关参数和指标等有关的投资费用。
拟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情况审计
重点审查资金是否到位或确有保障、自筹资金可行性和偿还能力等。
建设工程设计环节审计
重点审查拟建工程项目的造价,设计概算编制依据,以及单位工程设计概算准确性等。
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审计
重点审查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内容的合理性与合规性,以及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和条件,监督招标环节是否依法依规且“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
(二)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核
在工程进行中凡是需要变更的部分,都必须要按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现场签证,施工单位要及时拿出变更单和变更预算,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及时签字认可,跟踪审计人员要及时审核,确认工程变更造价。并及时调整工程总造价。
(三)设备、材料采购审核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必须加以重视。要尽可能在合同中细化设备、材料采购事宜,明确所采购材料的数量及质量要求,检验的部门和费用,交接的手续,规范操作过程。
(四)工程款进度款审核
在合同中就要明确工程的付款方法,严格按进度付款,并及时扣回建设单位预付款。要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杜绝隐患,确保资金安全。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
开展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实施全过程监督,最重要的就是控制工程造价。通过工程竣工结算,在阅读和分析完所收集到的资料后,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结
算书进行审核,确定工程造价。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就是各施工环节审计的汇总。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模式分析
(一)模式分类
1、按介入点分类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模式,按跟踪审计的介入点,可分为全程介入法、适时介入法和重点介入法。
(1)全程介入法
全程介入法是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一种审计模式,即对工程项目从立项论证开始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目前,人们在理论探讨中,提到的跟踪审计大多是指这种模式。全程介入法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审计工作,涉及审计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工程施工技术知识、工程概预算知识、财务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2)适时介入法
适时介入法是选择工程建设活动的适当时段跟踪审计介入的一种审计模式。采用适时介入法要选好介入点,抓住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过程。在当前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采用适时介入法,大多是把建设工程开工建设点作为介入点,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3)重点介入法
重点介入法是选择工程建设活动的重点环节实时审计的一种审计模式。采用重点介入法,事先内部审计部门要充分了解、分析工程建设的全貌,找出可能出问题和应该关注的环节作为重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应特别关注工程在建阶段,要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将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和建筑主材作为重
点。
2、按参与度分类
按跟踪审计对工程建设活动的参与程度,可分为管理型和建议型。
(1)管理型
管理型是将跟踪审计融入工程建设活动中,跟踪审计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跟踪审计意见具有否决权。
(2)建议型
建议型是跟踪审计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实时对建设活动进行审计分析,提出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直接作用于工程建设活动,只有建议权,但能通过第三方行使否决权。
审计意见有两种途径作用于工程建设活动,一是直接作用于工程建设活动,提出建议,充当参谋,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应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二是当跟踪审计认为是重大的、原则的问题,且直接作用后没有得到满意的反馈信息时,通过具有否决权的第三方作用于工程建设活动,例如,在工程施工阶段,可以通过监理方或工程管理方,甚至是工程决策方,对施工过程进行干预。
(二)跟踪审计模式的适用性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模式按介入点分类,强调的是介入时间;按参与度分类,强调的是工作界面的紧密程度。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分类的模式是结合使用的,例如,管理型的全程介入法和建议型的全程介入法等。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与传统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相比,在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增加了工作界面。处理好工作界面,即协调好跟踪审计方与工程建设活动各方的关系问题,是实现跟踪审计目的的前提。而处理好工作界面不仅仅是工作方法的问题,还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约束。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模式在具体应用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全程介入法跟踪审计的优点十分明显,不可替代,具有推广前景,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只应用于投资大、规模大、影响大的建设工程项目为宜;适时介入法和重点介入法对中小型建设工程、改建和扩建工程具有较好的实用性;适时介入法再辅之以重点介入法,例如采用适时介入法从工程施工开始介入跟踪审计,在施工前期的过程中确定一个或几个审计关注的环节(如工程造价等)为重点介入法的内容,然后综合加以实施,能达到较好的审计效果,在目前可以广泛采用。管理型跟踪审计是发展方向,还有待各方努力创造应用环境,目前应慎用;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应以建议型为主。
参考文献
(1)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联系。随着公路建设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新技术的大量运用,使建设项目投资估、概、预算与市场竞争形成的工程价格有较大差距,完全用市场定价来确定工程项目造价,缺乏一整套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且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受筑路材料价格的影响,其工程项目报价的差异性较大,因此编制竣工决算可以在市场定价与定额定价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两者能够互相进行对比分析。
(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作为建设项目完成后从工程投资控制角度形成的成果,是工程估、概、预、决算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同时满足不同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需求。
(3)是造价管理的基本手段。政府主管部门,作为投资宏观控制的主体,需从中得到的是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即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监督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对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的合法性的判断,但需以其使用的必要性及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为基础;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多次计价的最后一次确定造价,需要了解的重点是项目过程管理计价的必要性、合理性,并为造价资料的积累提取信息;建设单位则需从中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4)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费用形成,考核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批准的概(预)算对比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从而达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使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为进一步修订计价依据和建立造价数据库积累造价资料。
(5)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竣工决算的编制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竣工决算的编制,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关系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从不同的侧面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费用支出情况的反映,工程结算是从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量”、“价”、“费”的分析,以建安工程费用为重点,以签定的合同为基础,以实施工程量、合同单价及合同相关条款为核算依据,工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竣工决算是在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工程结算及其它有关工程资料为基础按一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的。竣工决算全面反映了竣工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全过程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设计概算执行的结果,是公路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是编制单位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其次审核部门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造价部门编制,建设单位造价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决算,社会审计。最后编制依据不同:结算按合同,由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决算按整个项目,包括技术、经济、财务等,在结算的基础上加设备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拆迁费等,形成最后的固定资产。
三、公路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工程资料。合同登记表是在合同签定后即可着手的工作,而设计变更、工程索赔、项目调价等内容是对施工管理工作过程的记录,支付登记表则是对最后一次支付的反映。工程合同及工程决算等进行了一系列比较。在对相应的工程数量进行的比较中,以达到前者控制后者,后者检验前者的目的。要通过对决算的编制达到规范管理,加强管理的目的。
(2)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工程项目从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分类两方面考虑,从建设项目的分类来讲,分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公路竣工决算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执行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地方行业法规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其适用范围———是“政府或国有经济组织投资的公路工程新建和改建项目,分别对权限管理、项目管理、合同段信息、业主数据、施工单位数据、数据分析进行预算和编制,审查其他有关费用的合理性,以堵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不合理的费用进入工程决算。通过对编制竣工决算的分析,可直观地了解本合同段内工程量的变化情况,考察设计与实际符合情况,了解费用支付是否有多支或漏支的情况。
(3)竣工决算应达到的深度控制。所谓“量、价、费”粗略的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工、料、机消耗量,工、料、机单价,工、料、机费用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费、利润等。第二层次是工程量、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和工程费用。目前工程实施中,计量支付是以合同为基础,按第二层次来进行的,因此,工程决算也反映到这一层次就可以了。
(4)竣工决算表格设置应具有适用性。对于不同规模的工程,涉及的工程内容不同,因此在表格内容的设计上,尽量使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同时对表格的内容允许根据项目特点做适当扩展,增加或减少其中的部分项目、栏目内容,以适应不同的工程。
(5)批准的概(预)算与决算的对比口径问题。由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章、节、细目划分与概(预)算的项目表中项、目、节的划分不对应,为真实反映实施过程的费用形成和规范过程管理只能按合同工程量的模式形成工程决算,同时也形成了决算与批准概(预)算在细节上对比的困难,可以探索采取一个较为折中的方式,对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适当归类汇总,使其达到概(预)算项、目、节中相当于“目”的层次,进行一一对应、分析比较,对“目”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