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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资金监管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1 09:14:22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1

二、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建议与对策

1.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基石。只有强化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意识,健全培训资金管理责任制,才能进一步明确学校培训人员、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培训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真正做到各负其责,用好、管好培训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性质和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手册》,明确培训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核算等环节的流程及资金的使用对象和范围,为用好培训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奠定基础。

2.规范资金的管理和分配

按照公平性、公开性、差别性、科学性、动态性原则,建立标准化的定员、定额的项目预算,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零基预算”。培训项目确定后,财政部门下达相应的预算指标并拨付培训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管理,集中管理培训专项资金,操作上可以参照陕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中设立“专项资金集散账户”的办法,建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集散账户,对该专项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支付、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实现培训专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规范运作。按照特定的培训用途和资金使用进度,把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给培训单位,取消中间多余环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最大效用地发挥培训专项资金的作用。

3.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培训项目过程监管并行

专项资金监督要把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督上来,走出事后进行监督检查的老套路,真正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三家应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相互工作的衔接,对培训资金使用实施全面的过程跟踪问效,明确各部门及基层培训单位的责任,监管和考核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财政主管部门应对培训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财务核算部门及基层培训单位在资金使用与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有,应当责其纠正并通过调减预算、收回专项资金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罚。同时要完善教师培训项目的监管评估机制,建立起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教育专家组评估和参培教师网络评估等形式相结合,对培训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把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从培训项目设立、分配、使用及其效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从而提高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应通过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各基层培训单位节约资金的积极性,并根据教师培训的特点,设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容易操作的评价指标。事前评价一~通过查阅资料、专家组评审、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没有必要做、能不能做好、有没有效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开展预评估,不断改进培训项目预算方案和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控制措施,达到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事中评价一一强化监督检查,进行实地检查、随机询问、抽样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采取因素分析法设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发现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事后评价一审核基层单位项目决算和相关的纪实资料,对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按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两类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预算单位予以反馈,并督促整改。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2

当前,在培训市场快速扩大的同时,培训投诉飙升,即使是品牌培训机构的公信力也不断下滑。在培训市场虚假繁荣的背后是培训市场乱象丛生、动荡不定。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培训机构频遭倒闭门,学生学费无形蒸发,追讨无门。2009年末,高端英语培训机构开始频现倒闭、破产门。从当年1月至10月底,有海外背景、号称“百年权威”的灵格风在香港、深圳、上海、武汉等地的培训中心多米诺骨牌式地倒闭。每一个培训机构的倒闭都伴随着破产、停课、卷款逃跑,每次都有数百学员上当受骗、百万学费不翼而飞。由于行业内监管不到位,名义上多部门管理但谁也不负最终监管责任,处理过程中各部门互相推诿,学生们无处申诉,维权困难重重,追查和处理过程旷日持久,退赔学费最后大多不了了之。第二,培训骗局猖獗,新骗术渐趋高明。教育培训市场的繁荣是由社会对考试,对文凭、证书的持续需求来撬动的,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培训欺诈“毁人不倦”。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是“虚假宣传”,虚构或假冒培训资质或夸大其词。培训机构最常用的忽悠三招:一是高通过率,不过数据是自己虚构的。二是豪华专家组授课,实际上是让一般老师甚至让学生滥竽充数。

三是号称一手包办,提供的却是假合格证书。培训骗局渐趋高明,并呈集团化的趋势。总体而言,这些欺骗的伎俩都是企图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学生作出错误的培训选择,极大地败坏了培训行业的声誉。第三,培训投诉飙升,培训全行业诚信度急速下降。据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在当年受理的投诉增幅前十位中,教育培训投诉年增长率为63.5%,位居第三位[3]。这些投诉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两类:一是承诺无法兑现。宣传时夸大师资和教学成效,连续参加培训缴纳高额学费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不履行合同,不按约定或协议开展培训。如不按时开课,耽误考生备考时间;学生要求退款时,培训机构又往往推卸责任如归结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强调是学生的过错而拖延甚至拒绝退款等,这是一些培训机构的惯用伎俩。总之,因为一些培训机构不诚信经营,培训行业投诉逐年增多,行业诚信度急剧下降,学生报班时顾虑重重。第四,在职教师参与培训兼职,造成教师人力资源隐性流失。在培训市场巨大的需求面前,在职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就成为教育机构和家长争相追逐的对象,教师在课外兼职供不应求。与学校内按部就班的工作和僵化的考核制度相比,一些老师或半推半就或主动亲为,都会“理性”地选择在课外兼职。课外兼职的高薪又使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课外而在课堂教学上“偷空减料”,补“小灶”荒废了本职工作,形成教师人力资源的隐性流失,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人为地制造了教育不公,败坏了教育风气,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

二、我国教育培训市场乱象丛生的原因

1.培训行业资格准入制度、行业标准缺乏,培训企业良莠不齐培训市场虚假繁荣的背后,暴露的是培训法规建设的滞后和由此而来的培训过程监管的缺失。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培训行业的法律法规,没有制定一个规范的行业标准和被广泛认同的“行规”,培训机构门槛低。任何人都可以开一家咨询公司做培训业务。监管机制不健全,加速其不正当运营。行业自律机制还远未形成,众多培训公司各自为政、自生自灭,导致培训无序泛滥,整个市场呈现散、乱、弱的特点。

2.名义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负责与传统行业都有清晰的主管部门相比,培训市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政府管理部门。但这并不意味着培训管理机构的缺失,恰恰相反,培训部门不是少了,而是过多过滥了。目前,对培训机构有管理权的部门众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都能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而且不同的培训机构一般都有不同的管理部门。为了能进入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几乎所有的行业协会都推出本行业的考证体系,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类从业资格、美容师资格考试等等,授权有关机构开展培训,导致对培训授权或审批机构多如牛毛。即使一些做得较规范的地方,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在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中也含有“文化培训”和“教育咨询”的类别[4]。培训市场审批主体过多,监管主体不明,审批标准和管理手段不统一,一旦培训发生纠纷,由谁来处理和监管就不甚明确,在实践中难免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难以对培训机构实行有效的管理,这实际上纵容了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

3.培训市场竞争激烈,培训机构快速洗牌,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随着竞争加剧,教育培训市场洗牌加速,培训机构短期投机行为加剧而无暇顾及机构的长远发展,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究其原因,一是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竞争。为了吸引学生,一些机构一方面胡乱承诺教学效果,片面夸大教学质量,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降低授课成本,不惜用普通教师冒充名师,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二是成本增大,利润空间缩小。近几年来,由于培训市场竞争激烈,使家长对培训学习硬件、软件特别是师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迫使培训机构选择交通便利的高档写字楼作为教学场所,聘用知名度高的专家教师授课,还要严把教学质量关,在教育服务水平上下足功夫。教育培训不得不进入“三高”时代,即培训机构的宣传费用高、教学硬件要求高、教师课酬和员工工资高。这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5]。但高成本、高投入并不意味着高收益。高成本以及快速收回成本并盈利的压力,迫使一些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往往采用杀鸡取卵的短期投机行为,从而加剧了培训市场的混乱。总之,由于没有行业准入规则,致使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由于培训市场缺乏制度保障和明确的监管部门,导致监管的缺失,加速了其不规范的运营和恶性竞争,导致培训市场的畸形繁荣和乱象丛生。

三、规范我国教育培训市场的对策

由于培训市场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监管的法律依据又处于缺失状态,培训资格审查、收费标准、办学场所、税费征收等均处于缺位状态。同时,还埋下种种安全隐患,如很多培训场地光线弱,消防通道防火设施不能达到要求,学生受骗事件频发,合法权益缺乏应有保障。因此,对培训市场进行规范和整治,迫在眉睫。

1.落实管理部门,明确监管责任为避免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必须明确政府监管部门。首先,所有培训机构必须到工商部门注册,获得营业执照,落实企业身份;在税务部门登记,保证从事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照章纳税,防止税款流失。培训机构既有了企业身份,一旦发生机构倒闭,法人卷款逃跑,就以商业欺诈罪论处。其次,考虑到教育培训的专业性,培训机构取得合法企业身份后,还必须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资质审查和监督,取得办学资格证。教育部门按照培训企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场地、师资、课程等进行资格审查和年度审查,以审查其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合格者颁发办学许可证。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过程监管。

2.推行培训机构资质准入制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首先,要加快制定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其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尽快出台教育培训机构资格标准,包括师资、场地、资金等都必须达到一定要求,以设定培训学校的办学门槛。再次,严格执行教育培训资格准入制度,符合标准的机构才能登记,才允许招生,否则,不予注册,擅自招生的要依法取缔,从根源上保证培训机构的资质,避免鱼龙混杂,使受教育者能享受到“物有所值”的教育服务。

3.实行培训机构资质年审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为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首先,实行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年审制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取消办学许可证。其次,加强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培训中的管理、营销、授课等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培训”现象。每学期中,要对培训机构进行1~2次突击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勒令停业。第三,设立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会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和评级,评估结果定期,以确保公众能选到规范的教育培训机构。第四,制定不同级别培训机构分级收费指导性标准,实行“优质优价”,以引导培训机构不断提档升级。第五,政府和行业协会要建立培训信息平台,适时教育培训机构评价等信息,积极探索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及时信息预警,以避免一些不良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公众信息不明进行欺诈。最后,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家长和学生的投诉,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成立培训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由于培训市场过于庞大,管理成本巨大,要彻底根治培训市场乱象,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外,更多的还要靠加强培训行业自律。首先,要制定培训行业守则。制定行业内部公认且能自觉遵守的行业守则,这是行业自律的前提。其次,成立培训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的基础。其职能主要是对本行业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培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再次,要建立行业内长效监督机制。当学生权益受损时,有一个行业内部的投诉平台;当一些机构出现不职业的行为,成为行业的害群之马时,行业协会要通过预警等手段将该机构逐出本地乃至中国培训市场;当某一家机构倒闭时,可以在协会内协调资源,让学生顺利转到其他机构继续学习。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3

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部,是一个山多地少的贫困地区,共有2个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个参照省扶贫县待遇照顾县。全市现有贫困人口42.1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3.86万人,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1791元。但是,现有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相应的劳动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难度非常大。只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使转移出去的人员就业保持持久性和稳定性,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等。

一、贫困地区农民培训的内容

目前,怀化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包括“农民务工培训”和“农业生产技能培训”,而“农民务工培训”以专项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重点开展“扶贫技能转移培训”、“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村人才培养(111工程)”和“阳光工程”4大专项培训。

(一)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

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的服务对象为留守在家的农业生产人员,主要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劳动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培训的形式灵活多样,包括大专院校的科技下乡服务、各级农业部门的科技下乡服务与建立示范基地、乡镇七所八站的科技指导服务、各级协会与农村经济组织对其会员(成员)的培训等。

(二)开展农民务工培训

1、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专项培训。专项培训也称职业技能培训,这种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第一,扶贫技能转移培训。该项目是针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进行的专项培训,2004年开始由各地市扶贫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央转移支付,培训经费按1000元/人拨付专款;2004年实际培训了1216人,2005年实际培训了3439人。2006年开始把这项培训工作交由各县级扶贫管理机构来负责实施,培训经费减为800元/人。2007年这种培训开始改革,实行“工学交替型”培训模式,全年培训3960人。第二,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这项培训工程是2005年湖南省实施大湘西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湘西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2005~2006年共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28400人,投入培训资金3000万元,并使93.8%的培训农民实现转移就业,2007年培训13550人。第三,新型农村人才培养(111工程)。111工程的含义是用10年时间每个村培养10名中专生和1名大学生,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领头雁”。2005年培训了660人,2006年在52个村进行试点,培养了639人,2007年培训了800人。第四,“阳光工程”。“阳光工程”全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由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实施的。“阳光工程”是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非农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通过订单培训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2004~2007年分别培训了13663人、13500人、14500人、22000人。

二、贫困地区构建农民培训机制的实践

(一)政府重视农民培训工作

1、加强和完善了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建设。怀化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民素质教育工作,成立了怀化市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财政、农业、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下设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负责农民素质教育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农民培训工作组织机构。

2、初步建立起农民培训工作的运行机制。怀化市政府为了顺利开展各项农民培训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初步形成了“政府统筹、农办主管、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运行机制。

3、加强了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怀化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成立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并明确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职责,包括对各专项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培训学校的选定、培训质量的测评与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管。

4、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市政府将省里下达的各类农民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做到专项培训资金不截留、不挪用、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统计台帐和劳务输出跟踪服务卡,财政预算安排农民素质教育经费不得少于5万元;此外,对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人数予以明确规定。每年年末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农民素质教育办等有关部门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对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二)培训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开展培训生源摸底调查。怀化市劳动就业局曾3次组织市、县(区)、乡(镇)3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在25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台账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台账,建立了4级生源网络资料库,按年龄结构、性别、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培训专业和求职意向等项目进行归类。

2、加强教学培训工作监管。首先,严格审定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怀化市范围内选择培训机构,并将情况在《怀化日报》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加强教学管理。从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训计划、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等)上予以规范,并对教学环节进行了要求。

3、积极探索培训模式。如会同县就业培训中心的电动缝纫机班与福建漳州格兰德制衣厂联系,承接其成衣或半成衣加工业务,既降低了成本,又增加了学员的收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实用性。

4、拓宽就业渠道。注重岗位对接,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培训农民,同时搞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沅陵县就业培训中心给每一个结业的务工人员发放了跟踪服务卡。

5、加强监管。实施“培训券”管理制度,制定了《培训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每期培训班都要派人到学校对培训民工进行身份审核,实行身份证、花名册、本人“三对面”,审核无误后将培训券发放到学员手中,并告知培训券是有价证券,学员对培训和就业满意后才将培训券上交培训机构。反之,学员可以拒交,培训机构则无法申领培训补助费用。

(三)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工作

目前怀化市参与农民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呈现多元化的竞争态势,既有16所大中专院校,又有一些私立或个体培训机构。湖南省怀化万昌中专学校是该市最大的一所私立学校,该校坚持“劳务公司+职业学校+用工单位+跟踪管理”的办学方针,根据企业需要创新课堂教学与车间式教学相结合的“双证书”培训特色,由于该校的办学质量高和学员就业率高,成为了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每年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00余人。

三、贫困地区构建农民培训长效机制的建议

2007年一号文件中强调,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的培养要靠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来实现,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关键。农民培训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要用系统论的观念把政府、培训机构与农民的职责与利益结合考虑,以培训效果为目的,以项目经费管理为主线,积极探索并创建贫困地区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培训项目监督机制

1、强化农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要对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安排,对培训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形成培训资源相互共享,做到不多头培训、不重复培训,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资源的效能;此外,要组织协调各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各专项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培训学校的选定、培训质量的测评与培训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其督促检查的职能。

2、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在各县(市)区镇乡已经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组织网络,使用统一软件,配设专(兼)职人员,实现信息共享,提供统一服务,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登记、素质培训、就业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登记电脑化,对培训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3、监测培训效果。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不仅要对各类专项培训的培训过程进行严格监管,还应对培训后的效果进行监测。要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跟踪服务卡制度,对外出务工农民进行跟踪服务,不仅了解其务工动态及务工基本情况,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及其他服务,而且还能动态把握培训市场的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后的培训工作。

(二)健全农民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农民培训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准公共产品。而且,加大农民培训投入,符合WTO“绿箱”政策,是公共财政的扶持方向。实际上,许多培训项目是需要地方政府进行资金配套的,可是到了市、县,两级政府却因财政困难难以配套,致使培训内容“缩水”,造成培训形式走过场,甚至于一些地方或培训机构伪造培训学员花名册来套取政府培训资金。因此,地方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培训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也要从地方财政支出中拿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用于农民培训,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农户予以适当补助。

(三)整合农民培训资源

实际工作中,农民素质培训的项目有很多,分别来自政府的不同部门,如农业、劳动就业、扶贫等相关政府部门。但项目间的彼此独立性,不仅在农村造成了“撒糊椒面”的状况,起不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而且还易形成地方政府部门间利益的保护性,不愿意丧失项目经费的管理权。因此,在完善农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的同时,关键是要建立起以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农民培训行政管理体系,以整合农民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金的效果。

(四)以市场导向培训农民

目前各类农民素质培训项目的人数是由省级主管部门把任务分解市级,市级再分解到县级。因为培训人数确定欠科学,培训农民工作的结果变成了各级政府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没有发挥出主动性。现有的各级政府的文件和指令,不乏关于农民培训的单项规制和号召,但大多没有准确的需求依据和可操作性。因此,在农民培训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应发挥市场配置的功效,由农民自愿申请培训项目,政府组织各项培训。在充分发挥政府公共部门培训机构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技术协会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鹏,郭建鑫.从新型农民的内涵浅谈农民培训的有效措施[J].安徽农业学,2008(4).

2、张娟.农民培训产品的属性探析[J].农业经济,2007(8).

3、柯炳生,陈华宁.对培养新型农民的思考[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4).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4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2.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农民工培训资金。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3.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加强农民工培训。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主要目标。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二、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

(三)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科学统筹和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力度和节奏,制定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省(区、市)以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类型、数量和布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做好水库移民中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六)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农民工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

(七)以省级统筹为重点,集中使用培训资金。各省(区、市)要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使用,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改变资金分散安排、分散下达、效益不高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要依据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农民工培训资金,对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八)制定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工所学技能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各中心城市或县(市)要按照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相同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

(九)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资金的管理,明确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和内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审批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立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人员、单位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有效甄别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行为。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十二)强化企业培训责任。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十三)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依托企业开展的农民工培训进行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基地。各级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做好行业人力资源预测,为企业提供培训信息等中介服务,重点抓好校企合作,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项目。

(十四)落实企业培训资金。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

五、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十五)加大培训组织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法规,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点和培训机构做好各类培训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群团组织以及互联网、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信息,为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的行为。

(十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十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六、强化培训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训能力。要按照农民工培训总体规划和布局,在全国主要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区,依托现有培训资源提升改造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学设施和实训设备,保证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得到足够的实训时间,达到上岗实际操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等资源,推广农民工网络培训、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化教育。新增农民工培训资源要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重点投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环节。

(十九)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方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十)加强培训基础工作。加强农民工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到基层农民工培训机构服务。根据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抓好培训教材规划编写和审定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统计工作,准确统计参加培训项目的实际人数。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培训资源数据库,提供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农民工培训信息,提高农民工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为农民工培训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超级秘书网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5

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部,是一个山多地少的贫困地区,共有2个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个参照省扶贫县待遇照顾县。全市现有贫困人口42.1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3.86万人,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1791元。但是,现有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相应的劳动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难度非常大。只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使转移出去的人员就业保持持久性和稳定性,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等。

一、贫困地区农民培训的内容

目前,怀化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包括“农民务工培训”和“农业生产技能培训”,而“农民务工培训”以专项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重点开展“扶贫技能转移培训”、“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村人才培养(111工程)”和“阳光工程”4大专项培训。

(一)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

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的服务对象为留守在家的农业生产人员,主要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劳动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培训的形式灵活多样,包括大专院校的科技下乡服务、各级农业部门的科技下乡服务与建立示范基地、乡镇七所八站的科技指导服务、各级协会与农村经济组织对其会员(成员)的培训等。

(二)开展农民务工培训

1、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专项培训。专项培训也称职业技能培训,这种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第一,扶贫技能转移培训。该项目是针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进行的专项培训,2004年开始由各地市扶贫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央转移支付,培训经费按1000元/人拨付专款;2004年实际培训了1216人,2005年实际培训了3439人。2006年开始把这项培训工作交由各县级扶贫管理机构来负责实施,培训经费减为800元/人。2007年这种培训开始改革,实行“工学交替型”培训模式,全年培训3960人。第二,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这项培训工程是2005年湖南省实施大湘西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湘西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2005~2006年共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28400人,投入培训资金3000万元,并使93.8%的培训农民实现转移就业,2007年培训13550人。第三,新型农村人才培养(111工程)。111工程的含义是用10年时间每个村培养10名中专生和1名大学生,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领头雁”。2005年培训了660人,2006年在52个村进行试点,培养了639人,2007年培训了800人。第四,“阳光工程”。“阳光工程”全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由各级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实施的。“阳光工程”是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非农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通过订单培训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2004~2007年分别培训了13663人、13500人、14500人、22000人。

二、贫困地区构建农民培训机制的实践

(一)政府重视农民培训工作

1、加强和完善了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建设。怀化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民素质教育工作,成立了怀化市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财政、农业、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下设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负责农民素质教育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农民培训工作组织机构。

2、初步建立起农民培训工作的运行机制。怀化市政府为了顺利开展各项农民培训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初步形成了“政府统筹、农办主管、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运行机制。

3、加强了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怀化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成立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并明确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职责,包括对各专项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培训学校的选定、培训质量的测评与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管。

4、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市政府将省里下达的各类农民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做到专项培训资金不截留、不挪用、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统计台帐和劳务输出跟踪服务卡,财政预算安排农民素质教育经费不得少于5万元;此外,对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人数予以明确规定。每年年末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农民素质教育办等有关部门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对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二)培训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开展培训生源摸底调查。怀化市劳动就业局曾3次组织市、县(区)、乡(镇)3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在25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台账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台账,建立了4级生源网络资料库,按年龄结构、性别、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培训专业和求职意向等项目进行归类。

2、加强教学培训工作监管。首先,严格审定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怀化市范围内选择培训机构,并将情况在《怀化日报》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加强教学管理。从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训计划、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等)上予以规范,并对教学环节进行了要求。

3、积极探索培训模式。如会同县就业培训中心的电动缝纫机班与福建漳州格兰德制衣厂联系,承接其成衣或半成衣加工业务,既降低了成本,又增加了学员的收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实用性。

4、拓宽就业渠道。注重岗位对接,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培训农民,同时搞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沅陵县就业培训中心给每一个结业的务工人员发放了跟踪服务卡。

5、加强监管。实施“培训券”管理制度,制定了《培训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每期培训班都要派人到学校对培训民工进行身份审核,实行身份证、花名册、本人“三对面”,审核无误后将培训券发放到学员手中,并告知培训券是有价证券,学员对培训和就业满意后才将培训券上交培训机构。反之,学员可以拒交,培训机构则无法申领培训补助费用。

(三)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工作

目前怀化市参与农民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呈现多元化的竞争态势,既有16所大中专院校,又有一些私立或个体培训机构。湖南省怀化万昌中专学校是该市最大的一所私立学校,该校坚持“劳务公司+职业学校+用工单位+跟踪管理”的办学方针,根据企业需要创新课堂教学与车间式教学相结合的“双证书”培训特色,由于该校的办学质量高和学员就业率高,成为了湘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每年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00余人。

三、贫困地区构建农民培训长效机制的建议

2007年一号文件中强调,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的培养要靠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来实现,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关键。农民培训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要用系统论的观念把政府、培训机构与农民的职责与利益结合考虑,以培训效果为目的,以项目经费管理为主线,积极探索并创建贫困地区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培训项目监督机制

1、强化农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要对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安排,对培训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形成培训资源相互共享,做到不多头培训、不重复培训,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资源的效能;此外,要组织协调各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各专项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培训学校的选定、培训质量的测评与培训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其督促检查的职能。

2、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在各县(市)区镇乡已经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组织网络,使用统一软件,配设专(兼)职人员,实现信息共享,提供统一服务,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登记、素质培训、就业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登记电脑化,对培训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3、监测培训效果。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不仅要对各类专项培训的培训过程进行严格监管,还应对培训后的效果进行监测。要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跟踪服务卡制度,对外出务工农民进行跟踪服务,不仅了解其务工动态及务工基本情况,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及其他服务,而且还能动态把握培训市场的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后的培训工作。

(二)健全农民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农民培训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准公共产品。而且,加大农民培训投入,符合WTO“绿箱”政策,是公共财政的扶持方向。实际上,许多培训项目是需要地方政府进行资金配套的,可是到了市、县,两级政府却因财政困难难以配套,致使培训内容“缩水”,造成培训形式走过场,甚至于一些地方或培训机构伪造培训学员花名册来套取政府培训资金。因此,地方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培训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也要从地方财政支出中拿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用于农民培训,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农户予以适当补助。

(三)整合农民培训资源

实际工作中,农民素质培训的项目有很多,分别来自政府的不同部门,如农业、劳动就业、扶贫等相关政府部门。但项目间的彼此独立性,不仅在农村造成了“撒糊椒面”的状况,起不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而且还易形成地方政府部门间利益的保护性,不愿意丧失项目经费的管理权。因此,在完善农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的同时,关键是要建立起以民素质教育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农民培训行政管理体系,以整合农民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金的效果。

(四)以市场导向培训农民

目前各类农民素质培训项目的人数是由省级主管部门把任务分解市级,市级再分解到县级。因为培训人数确定欠科学,培训农民工作的结果变成了各级政府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没有发挥出主动性。现有的各级政府的文件和指令,不乏关于农民培训的单项规制和号召,但大多没有准确的需求依据和可操作性。因此,在农民培训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应发挥市场配置的功效,由农民自愿申请培训项目,政府组织各项培训。在充分发挥政府公共部门培训机构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技术协会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鹏,郭建鑫.从新型农民的内涵浅谈农民培训的有效措施[J].安徽农业学,2008(4).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6

风险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教育培训单位同样也存在风险。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措施加强收支管理是必要的。尤其是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下,更应该认识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措施提高收支管理工作水平,为教育培训单位的运行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体系

在加强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加强业务跟踪与监控,建立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体系。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收支管理与核算体系,实时掌握教育培训单位的运行情况,保证各项业务稳定有序进行。注重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真实有效,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收支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体制,健全机制体制,有效约束各项活动,避免违规现象发生[1]。完善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体系,实现财务会计风险的防范和收支统一管理。例如,笔者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的监督和管理,精减收费流程,负责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上缴国库,保证当月收费当月上缴,及时上报拨款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对建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改善投资环境和服务态度。防止违规现象发生,实现对财务会计风险的有效防范与化解。

2完善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信息揭示与披露制度

主要是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各项收支管理活动,并注重外部信息获取,有效防范财务会计风险,提高收支管理工作水平。(1)教育培训单位外部。从教育培训单位外部来看,第一、收支信息要真实、全面、有效。由于收支信息失真和报表做假现象严重,加大收支管理风险。因此,要保提供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具体措施可以是,要求递交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该经由负责人审计验证,确保符合要求。第二、接受财务会计信息时,需要进行全面评价,确保财务会计和收支管理信息详细。同时提供现金流量表,全面掌握教育培训单位的财务状况,确保教育培训单位的经营状况良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2]。第三、在开展收支管理活动时,不仅要求提供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还要提供更为全面的收支管理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遵循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风险,提高收支管理工作水平。(2)教育培训单位内部。从教育培训单位内部来看,着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详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保证内容详细完善,全面掌握教育培训单位运行情况,了解贷款风险集中度,收支管理和财务会计运行状况等,为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提供参考。第二、注重财务会计风险分析,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编制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业务报表,详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注重对风险的跟踪分析,提高收支管理和决策方案的针对性,促进工作水平提升。注重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应用,将教育培训单位的财务报表信息、信用度等录入计算机,构建完善的数据库,对这些信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详细掌握教育培训单位的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还要避免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出现,尽量降低风险,落实集中支付制度,提高收支管理水平,为教育培训单位发展提供保障。

3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机制

(1)建立与完善教育培训单位财务收支核算体制。健全收支核算制度和相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账务处理时严格按规定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凭有据,促进工作水平提升。注重收支管理及核算软件的应用,对账务实行集中管理与核算,提高核算工作水平。将教育培训单位财务报表等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并上报,加强核算和收支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遵循规范要求操作,不得任意篡改数据,尽量降低财务会计风险。笔者在工作中,负责执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进行有效严谨的核查,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原来的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实时掌握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杜绝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不良行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注重教育培训单位收支风险控制工作。健全收支风险管控制度,推动收支风险管控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注重财务会计核算与成本控制,加强财务会计和收支管理等各流程的监督管理,及时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根据收支管理工作需要,构建完善的收支管理系统,建立并落实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风险识别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分析制度和风险报告制度,通过制度措施对财务会计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3]。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防和控制,增强收支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潜在的风险。

4建立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监督体系

根据收支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监督保障体系,并加强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并降低风险。(1)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事前监督。以提高收支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教育培训单位风险预警机制,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注重计算机技术应用,重视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然后有针对性的采取控制措施。了解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等指标,加强分析与考核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及时处理。注重收支管理各项指标的分析,及时采取预警和防范措施,提高事前监督管理水平。(2)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事中监督。加强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的过程监督,保证收支管理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增进不同部门和工作人员联系,相互形成合力。建立风险预控机制,对风险进行动态分析和控制。随时收集收支管理的各项信息和指标,将预警指标与警戒值进行对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预控措施,让教育培训单位有序运行,尽量降低风险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4]。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活动依法进行,促进教育培训单位更好发展。(3)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事后监督。具体措施如下: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各部门财务会计风险监控和执行情况,给出相应评价,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要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收支管理风险,然后采取预控措施,确保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促进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4)笔者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并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任务。主要负责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的管理流程和制度。负责换发新版准购证和新版财政票据以及代开电子票据的执行工作。经过不断的努力及全力配合,我中心圆满的完成实行电子化改革任务。对市建筑培训系统的收费进行严格管理及监督执行,严格按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成全市培训收费人数100600人次,收费金额8000万元,准确率达100%。

5提高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

教育培训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1)提高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注重优秀人才引进,加强管理培训,着重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水平、政治理论水平,让他们有效开展收支管理工作。落实教育培训措施,增强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责任感,遵循规章制度办事。要制定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从业人员也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培养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的作风,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抵制不良思想侵蚀,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办事,促进收支管理水平提升。(2)提高教育培训单位财务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着重提高从业人员从事收支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以适应教育培训单位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为达到这个目的,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正规教育,具有专业技能才能上岗,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录用。第二、完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倡导终身学习,不得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效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5]。第三、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掌握计算机、互联网、数据库等操作技能。加快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促进收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6结束语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工作是必要的。然而,加强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程,需要工作人员积极支持、共同参与。一方面,应该完善教育培训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风险监控机制,另一方面,要提高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从制度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等多方面入手,有效防范教育培训单位收支管理风险,进而促进教育培训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

参考文献

[1]阎敏.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案例分析[J].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2]刘堃.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研究:基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3]汪逸真.信用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7

(一)甘肃省农村劳动力素质现状

甘肃省是西部欠发达的农业省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据2013年统计,全省有农村劳动力1321.23万人,乡村从业人员1122.07万人,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6.6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7.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6.28%;农业从业人员697.64万人。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8年,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7%,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活动的农民普遍文化素质低,掌握和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的能力弱,创新生产方式的能力低下,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影响农业产业升级,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适用人才缺乏,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经营方法落后,农产品经营效益不高,品牌效应低,市场竞争力弱。农民外出务工由于缺少技能,主要从事建筑业等体力劳动,工资收入低。自然资源缺乏、立地条件差的区域主要依靠劳动力转移获得经济收入。

(二)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的制度建设

2011年,甘肃省颁布了《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向法制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规范、优化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第一,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农民教育培训,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理顺了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明确了农民教育培训执法主体;第二,对申请享受政府补助资金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认定,规范了教育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建立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了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第三,规定农民教育培训应当采取定点集中、现场示范、参观考察、进村入户、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顶岗实习、校企联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细化了农民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增强了农民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明确了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来源与使用,健全了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投入机制;第五,规定农民教育培训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

二、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教育培训参与主体多,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但是,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中,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具体负责的培训任务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教育培训,资金和资源投入分散,培训的次数多,内容和形式多样,占用农民的生产经营时间多,影响农业生产,农民疲于应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教育培训的资源利用率低。

(二)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农民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

甘肃省区域产业发展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高低差别大,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不一样。所以,在开展教育培训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有些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教育培训工作敷衍了事,流于形式,信息不公开,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教育培训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培训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三)教育培训机构基础条件差,职业教育职能发挥不足

目前,甘肃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相对发达地区滞后,大量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依靠各级农广校、农技推广部门和乡(镇)化技术学校具体实施,基础条件相对差,设备落后,师资力量有限,教育培训内容和当地产业发展结合的不够紧密,生产实践指导性不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缺乏吸引力,农民积极性难以调动。同时,缺乏政府的统筹协调,县级职教中心和农业职业院校的教育培训职能未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助推地方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产教融合不突出。

三、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参与主体职责,全方位提升农民教育培训水平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和提升农民教育培训水平。农民培训主要由中高职院校承担,其他培训机构承担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培训。同时,要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按照培训目标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实行分类培训,主要由教育、农牧、人社三部门主体管理推动,减少培训内容重复与缺位,保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1. 教育部门的培训要以农村职业教育和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育为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精神,依托涉农中高职院校、乡(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社区学习中心,进行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育,侧重推进农民职业化。重点教育培训对象是农村初高中毕业的“两后生”、中青年农业从业者、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通过弹性学历教育,使他们成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及农业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

2. 农牧部门的培训要以现有职业农民技术提升与现有农村成人实用技术推广为主。依托各级农广校、农技中心、农业中高职院校,针对各地产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短期技能培训、技术咨询与指导,侧重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教育培训对象是专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等,通过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培训,使他们更好地在农业产业链上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提品和服务,成为现代农业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培育富民特色产业、开发“绿色”产品的领跑者。

3. 人社部门的培训要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培训为主。依托各级各类专业对口的中高职院校和培训机构,进行非农化农民工岗前和在岗培训,侧重推进农民工非农岗位转移就业。重点教育培训对象是愿意从事非农产业的中青年和非农在岗人员,通过一至六个月的中短期工业或服务业技能培训,获得岗位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在企业直接上岗或创办小微企业,成为新型工业化的助推者。

4. 扶贫、科技、文化、卫计、司法等部门的培训形式以集会发放书籍、资料、咨询、科普宣传为主,不再搞专项的中短期培训。针对特殊群体(如残疾人)的培训,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托专业对口的中高职院校和培训机构,以精准到特殊群体人的岗位技能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中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后可以在企业直接上岗或创办小微企业。

(二)创新运行机制,提高农民教育培训效果

科学编制全省各级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借鉴国外和发达省份的先进经验,研究出台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和实施办法,以教育培训“代金券”的形式将政府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对象和内容等有效衔接起来,政府凭券购买“服务”,农民领券、交券参加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机构凭券申请拨付培训经费。通过这种机制,农民能够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长及从业需要自愿参加教育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农民的实际技能需要分类、分级、分班开展教育培训,政府主管部门能更好地监督和管理,提升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

(三)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效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应该成立“一把手”农民教育培训提升与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督查培训提升与转移中的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财政合理拨款,注重发挥中高职院校教育培训的优势作用,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共同推动农村职业教育与“三农”良性互动发展。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8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这个命题是中央连续几个一号文件提出来的,也是我们今年启动,并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将要大力推广、实施的一项工程,因此必须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的、意义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今年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启动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和方案的具体安排,切实抓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效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里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也要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各培训机构也要建立机构法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培训管理。这里主要是对培训机构提几点要求。第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培训班要有专人管理,保证各项资料一应俱全,培训、实训和参观学习等课程组织有序。第二,要规范使用教材。我们选用的教材一定要采用国家规范教材,并免费发放到学员手中,做到人手一套。第三,要严格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根据省里的要求,组织考试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要进行统一认定,对通过认定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第四,要加强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省里提出的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及时建档,资料数据和信息要前后相符,做到规范、全面、准确。第五,要确保培育安全。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中,一方面,要切实保证学员的食宿安全;另一方面,对于实训或者参观学习,需要乘用交通工具时,一定要租用正规的出租车辆,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人身安全。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9

规范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期待行业整治的重拳来得更猛一些!

主管部门多头,不仅包括教育、民政、工商、卫生、财政、建设等政府部门,还有行业协会和企业,最终出现了“表面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局面。

文/高原

每个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刘雅总是会接到培训机构的短信和电话,她的女儿今年刚上初二,参加课外培训班却已经有6年的历史了。

“我都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的,孩子考上初中还没有去报到,就有人给我打电话介绍有关培训班的课程。”刘雅无奈地对记者说。

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许多家长选择送孩子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顺势而起的教育培训市场孕藏着巨大的商机。

据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的行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31日,中国的教育培训机构总量为14.11万家,这其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各种非学历的短期培训机构,如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等。

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培训班和“快速提分”“一对一个性化辅导”“一线名师授课”的广告,刘雅很难选择。

更让她疑惑的是,以前她只是担心培训班的质量是否有广告上说的那么好,现在随着越来越多培训班老板“跑路”新闻的出现,她又开始担心会不会女儿第二天上课就会面临着人去楼空的风险。

许多家长和刘雅有着同样的担心,他们已经尽可能谨慎地去选择那些看起来正规又有实力的培训机构了,但有时还是免不了遭遇机构突然倒闭或老板“跑路”。

“许多培训机构其实并不具备办学资格,在注册之初就打了‘擦边球’,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可预期的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面临倒闭。”北京市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张薇告诉记者,“根源恐怕在于市场的准入和监管缺位。”

注册打“擦边球”

张薇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培训机构并没有办学许可证,还有一些机构也并不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

“只要是涉及培训的学校,都要由教育部门出具办学许可证。申办时,要经过师资、场地、消防等诸多环节的审核。市场上,不少培训机构其实都不具备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实力。”张薇说。

张薇一年前和同学一起开办了一家英语培训学校,但是她并没有去教育部门注册。

“如果注册一个纯粹的教育培训机构,很麻烦很复杂,但是注册成科技文化公司就容易多了。”张薇说。

按照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申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一定的资质和规模。

在《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中要求: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相较之下,去工商部门注册就容易许多。

张薇介绍,如果去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只需3万元,商品用房也只需要10平方米。

这也就是说,被业界称为打“擦边球”的培训机构其注册成本非常低廉。

河北省教育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发放相关执照,才能合法成立一家正规的培训机构。

然而,由于教学场所不固定,不能满足基本的教学活动;内部管理不达标;教师不稳定等原因,不少从业人员不具备教师资质,许多培训班无法达到审批要求。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既是学校又是企业的尴尬境地,以及监管的灰色地,导致了各地出现的教育培训机构纠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

多头管理=无人管

近年来各色各样的培训机构在中国遍地开花,尤其是2008年教育部明令禁止公办学校开办盈利性辅导班后.民办教育市场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

2012年,我国民办教育市场规模为4260亿元,预计2015年将达到6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4.5%。

与之相对应的是,民办教育的市场集中度非常低。

据民政部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登记在册的民办教育机构数量达到11.7万家,考虑到还有许多未在民政部登记的小型教育机构,全国大大小小的教育培训机构总数高达几十万家,且每年都在加速增长。

然而,巨大的市场背后却面临无序的管理。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当前市场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是一种“九龙治水”的格局。

主管部门不仅包括教育、民政、工商、卫生、财政、建设等政府部门,还有行业协会和企业,而且不同的培训机构有着不同的部门管理。

比如,虽然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面向中小学升学补习的众多机构,基本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只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也含有“教育咨询”和“文化培训”的功能。这就使得整个教育培训机构天生有了商业企业的性质,最终使整个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了“表面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局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教育、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查没有统一标准,并且各部门管理范围不明确,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在处理问题时难免出现扯皮现象。

此外,教育部门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中,也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储朝晖说:“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设立有资金、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但对培训机构运行中的教育质量、招生方式、师资来源等细节缺乏监管。”

目前,各地教育部门主要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管。

然而,我国针对民办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中的实施细则不够完善,缺少可操作性的条款,因此在某些不合理行为的处罚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储朝晖表示。

双重身份之困

2013年,上海颁布实施《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规范了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机制。

这意味着,今后上海民办培训机构在准入时就具备了双重身份,既是企业又是学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中就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熊丙奇说。

然而,上海市的做法还没有在全国推行,因此很多地区的培训机构还面临着双重身份的困扰:是民营企业,还是民办学校?

事实上,市面上的一些培训机构没能拥有这样的双重身份,只是以开展教育咨询业务注册为公司,却进行着教育培训的办学活动。

张薇介绍,取得第一种身份不难,只需工商注册;而取得第二种身份却相对困难,需要注册为学校或教育机构。

据了解,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包括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的申办报告,以及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等材料。

一旦申请成功,该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内容、形式办学,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而按照教育法,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这不是普通民营企业所能具备的。

于是,就出现有工商注册,却没有办学资质这种情况。简单而言,一些市面上的教育机构,就是以开展教育咨询业务注册为公司,却进行教育培训的办学活动。

“双重身份”式的管理,貌似对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很严,然而,实则让民办教育机构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熊丙奇介绍,近年来,一些工商注册的教育机构频频出事,比如公司负责人卷款而逃,培训机构采取粗暴的培训方式造成学员人身伤害等,就与这种双重身份的双重监管有关。

熊丙奇表示,如果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所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今后都应实行工商注册、工商监管,对外就称教育服务公司,不再挂牌为学校,这样既避免了教育培训机构打着学校旗号招生,也有利于归口监管部门,防止部门间推诿监管责任。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10

除了传统的计算机培训、语言培训和出国培训外,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变化,大学生就业竞争压力增加,对成人教育培训的需求不断加大,一些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培训也迅速兴起。近年来,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竞争发展,专业化教育培训机构市场细分不断成熟,逐渐形成品牌培训企业和连锁培训,出现了如时代光华、新东方、华图教育、中公教育、北大青鸟等品牌连锁培训机构。我国传统消费观是省吃俭用,但个人对学习培训一般舍得投入,这也给教育培训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成人教育培训种类繁多

成人教育培训是发展全民教育、全面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手段。据2015年教育培训行业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有3.4万个,成人教育培训市场总值达到6500多亿。成人教育培训从最初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留学语言培训,到目前涉及公务员考试培训,考研培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外语培训,各类资格证书培训,音乐、体育、舞蹈等特长培训,计算机、会计、企业管理培训等,品种繁多,涉及63个行业和种类,其中新增物联网、微电子商务、游戏开发、创业教育、职业规划等18个行业,基本涵盖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三)成人教育培训办学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成人教育培训涉及行业较多,培训组织灵活多样,培训时间长短不一,成人教育培训的办学水平也参差不齐。很多培训机构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进行“小作坊”“打游击”式的培训。有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办学条件简陋,租用教室、民房甚至车库、地下室、仓库等开展培训活动;一些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会租用礼堂、宾馆的会议室等,收费较高。成人教育培训师资水平也有很大差距,一些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非常不稳定,人员流动大,很多临时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成为培训教师,培训质量堪忧。

(四)成人教育培训收费偏高

相比于学前教育培训和中小学课外辅导教育培训,成人教育培训被认为是低投资、高回报的产业,是最具“钱景”的行业之一。很多培训机构收费高、利润高,培训费用少则几千元、动辄上万。据统计,2014年全国公务员考前培训项目的平均培训费用达到5600元,“MBA考前培训”前三名教育培训机构的盈利分别是2.3亿、1.9亿和1.3亿。很多培训机构打着“保过班、冲刺班、押题班、VIP班”的旗号收取天价培训费用。

(五)成人教育培训缺少法律监管

目前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风险。教育部门对教育培训和民办学校的准入资格控制较严格,一些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就在工商部门注册“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等,通过打球的方式“挂羊头卖狗肉”,来逃避教育部门的监管。教育、工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存在多头管理,同时也存在监管漏洞,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培训机构。当学员遇到虚假宣传、捐款潜逃、合同纠纷等情况时,不知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成人教育培训法律监管缺失的表现

(一)缺少办学资质

目前成人教育培训市场上没有办学许可证和办学资质的机构随处可见。为保障办学质量,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固定资产、招生章程、培训费用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制定了一套非常复杂的审批程序。有的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教育培训机构另辟蹊径,通过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公司,有的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就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这些机构既不受教育部门的监管,又可以名目张胆地招生培训,致使培训市场乱象丛生。

(二)培训质量无法保证

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监管和约束,成人教育培训质量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是先招生,后租教室,聘教师,开课时间不确定,上课时间严重缩水,“一对一”变成“一对多”,“小班”变“大班”,培训质量难以保证。一些机构打着“专家、名师”的旗号招生,由于师资条件有限,常常是临时聘用毫无经验的研究生来冒充“专家”敷衍了事。

(三)培训纠纷频发

由于培训机构大多采取一次性预付学费的方式收费,并且不能开具正规发票,一旦学员对培训效果和质量不满意,想要退款就非常困难。同时这种一次款的方式风险非常大,有的培训机构收完学费后一夜之间就捐款潜逃或人去楼空了。培训合约中有很多不平等的条款限制和陷阱,导致学员很难维权,培训机构以各种借口拒绝退钱,一些所谓的“不过退款”和“不满意退款”的培训班,在退款时设置非常苛刻的条件障碍,在合同中规定参加培训人员不能迟到早退、不能将课堂讲义带出教室、不能录音录像等等,只要一条违反了合约规定就不退款,并且退款也只退一部分学费。

(四)虚假招生宣传由于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竞争激烈,有的培训机构为了扩大生源,不惜编造虚假信息。有的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夸大学校办学条件和社会荣誉;有的伪造教师学历、夸大培训质量、宣称有雄厚的师资团队、教师有很高的押题命中率、有内部消息和特殊渠道可以“100%包过”等等;一些培训机构打着“不过退款”“签约通关”等旗号来吸引眼球,但是退款的时候不能100%退款。

三、成人教育培训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性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成人教育培训的监管没有针对性的法律监管制度。虽然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成人教育培训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准则,但是操作性不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以盈利性为目的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并不适用于该法中的法律监管和法律责任。教育部也明确指出社会培训机构不属于学校,因而无法监管。从法律监管的逻辑起点来讲,要想做到依法监督和管理,必须要有一个适用于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这方面的法律建设还不够完善,对一些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都是参照《合同法》《广告法》来解决,没有关于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监督和处罚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法律依据。

(二)办学审查门槛过高

目前我国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审查标准过高。虽然限制了一些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培训机构进入培训市场,但过高的要求也导致一些培训机构对正规审批手续和办学资质望而却步,长期“无照”办学和“黑户”经营。这些没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无法吸引投资,不能改善办学条件,不能有效地提高办学质量。不仅阻碍了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壮大发展,同时也使管理部门无法有效监管。另一方面,成人教育培训资质审批程序和手续也非常复杂,不仅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同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形式、管理、资金等都需要繁杂的申报材料,这些复杂的审批程序需要培训机构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办学资格审查门槛过高和审批程序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无证办学机构增加。

(三)监管部门不作为

由于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和登记分散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各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盈利性的培训机构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培训企业和机构,是按照工商行政登记要求办理,并没有在教育管理部门备案。这样就造成了成人教育培训市场上的法律监管主体多头,各个部门都有监管的职责,却都不作为,出现监管“真空”和“盲区”。这些部门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对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监管不作为、监管失控。在出现重大违约纠纷和恶性携款潜逃事件时,主要监管部门互相推诿责任。

四、成人教育培训法律监管路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健全是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合理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目前的法律法规都没有针对教育培训监管的专门性法律,应建立起从全国到地方的涉及学前教育培训、课后教育培训到成人教育培训的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全国性针对教育培训特别是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律制度要统领全局,明确监管部门和法律责任、处罚标准和退出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使教育培训法律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地方性的配套法律制度要根据地方特色和培训市场的保有量、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将年度审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改变谁“都有权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各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口径、统一处罚标准,各司其职。在建立相关法律制度之前,要充分调查研究,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能规范培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又能促进培训机构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推动行业自律,促进培训机构树立企业信誉和诚信办学的良好形象。

(二)设置宽严结合的审批标准

毋庸讳言,目前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培训办学资质审查和标准过于严格,而工商管理部门又过于宽松。建议加强成人教育培训办学审查标准的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宽严结合的审查标准,既要保证完善成人教育培训的办学资质,又要保护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积极性。对于繁杂的审批手续,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重新审视,该保留的保留、该简化的简化、该砍掉的砍掉,建立与审批标准相适应的审批程序。设置科学合理的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理。在审批办学手续时,实行成人教育培训教师实名备案制度,审查培训教师相关资质和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符合办学资质和注册条件后,实行注册保证金制度,进行承诺监管,有效防范风险。采取“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监管职责。实行分类管理,严格规范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杜绝天价学费,严格防止和严肃打击合同陷阱。

教育培训资金监管例1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14-0045-02

[作者简介]孙自武(1968―),男,广西灌阳人,本科,桂林灌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中学一级。

一、整合的必要性

1.组织机构不健全,培训资源分散。我县一直以来把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培训任务分散到了农业局、发改委、劳动局县职教中心等职能部门自行开展培训,相互间缺乏沟通,培训工作多头管理、部门分割、资源零散、重复设置、效益低下。2.各类培训单位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欠完善。许多专业培训缺乏实训设备和实训场地,比如职教中心特色专业“工艺美术”缺乏部分教学器材和实训场地,学员习作画展也没有好的展出场地。3.现有师资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技能教师或师傅。一方面由于现有人员编制的限制,部分技能型教师无法进职教中心;另一方面我县工农业企业较分散,交通不便,外聘师傅也有一定难度。4.职教经费不足。尽管通过向上级争取部分资金和我县划拨的财政专款用于职业教育,但由于资金有限,还有很大的资金缺口,不能有效解决职业教育所需投入问题,各类培训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急需改善,这使我县职业教育处在困境之中。

二、整合的可行性

1.我县顺利通过了2011年的自治区职教三年攻坚验收和2011年的自治区合格学校评估。

2.县职教中心成立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职教中心硬件设施进行扩容和设备增添,为职业多种教学培训提供了基础保障。

3.“亮点”专业出成果。县职教中心开办的工艺美术专业2011―2013年137人考取了一、二本大学,其余毕业生也在外地或本地开办了农民画室或室内装修设计工作室。

4.成人教育短期培训见成效。2011―2013年我县各职能部门对农民工进行了机械制造、选矿、缝纫、电子电工、焊工、农产品加工等8725人次培训,劳动力就业呈逐年递增势态,为我县劳动力就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能服务支撑。

三、整合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在现职业教育中心成立灌阳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常务副县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县职业教育产业规划制订及发展运作。建立常务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统筹县内培训资源,具体执行各项培训任务。各成员单位建立专人联系制度,每局(办)抽调1人负责协调和落实与本局(办)相关的培训工作。该负责人在原单位上班,但一有培训任务时必须服从职业教育中心的培训工作安排。

2.成立职业教育中心。为便于全面管理全县的各项培训工作,成立职业教育中心。拟设职业教育中心主任1名(由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兼任,级别为科局级),副主任2名。下设中心办公室(2人)、教务科(2人)、学生科(2人)、培训部(3人)、招生就业部(2人)、财务科(2人)。

(二)培训资源的合理利用

1.充分有效利用培训资源。组建的灌阳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工作地点设在县职业教育中心。一是统筹使用经费。设立职教管理委员会经费专户,统筹管理和使用全县职业培训资金。国家要求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30%教育费附加、人均0.5元的农村成人教育经费、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培训及相

关建设项目经费统一归到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行“以奖代补”,在县级财政收入逐步增长的基础上,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建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改善职教中心办学条件,促进规模发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国家、区用于发展地方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引导和督促县内企业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足额预算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培训,与职教管理委员会对接,实现企业得人才、职教中心得发展的目标。四是拓宽职业教育融资渠道。鼓励、吸纳银行资金、民间资本等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五是各相关培训单位的办公费由职教中心按一定比例从培训经费中统一发放。

2.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和培训基地建设。为更好地开展学历教育和成人培训工作,在原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职教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具体建设规划为:2014年改扩建3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新建2个塑胶篮球场和塑胶跑道。2015年新建一间远程双向互动的多功能多媒体教室;扩建800平方米的实训楼工程。利用我县日趋成熟的西山工业园区、文市工业园区、水车工业园区为职教中心提供实训基地,为受训人员提供充足的工作岗位。利用瑶族发源地的千家垌自然保护区风光、唐景崧故居、文市古民居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作为摄影、美术写生基地。

(三)职教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

1.监督检查机制。一是严格拨付手续。严格遵守培训操作流程。所有培训计划的实施须经职教管理委员会认可,方可拨付资金。未纳入职教管理委员会培训计划自行组织人员培训的,县财政一律不予拨付培训经费。二是加强经费监管。由县财政局委派熟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精通会计业务的人员负责中心财务。职教中心财务科每月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由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监督执行情况。

2.履职情况考评机制。职教管理委员会制订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考核方案。学年工作结束后,由管委会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争取项目资金及履职情况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项目及经费争取不积极、不到位,履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