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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市场建设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1 09: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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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市场建设

篇1

一、充分认识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是新时期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发展目标,也是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建设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营造行业诚信环境,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作目标。以打造食品药品诚信体系“模式”为目标,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抓好食品药品行业安全制度、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改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环境,培育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形成具有特色的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食品药品诚信标准制度。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为基础,制定行业评价标准,奠定企业诚信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的工作基础。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记录监管对象信息,行业协会收集会员信息,社会信用服务中介征集有关信息。三是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坚持独立、公正和审慎的原则,评价食品药品企业,健全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四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企业诚信信息披露方式及内容,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和诚信信息公示系统。

(三)完善监管法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制定出台市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市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程序,完善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监督、案件公示等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

(四)开展从业培训。建立适应行业就业需要和行业发展的培训体系,按照“政府牵头、部门组织、企业为主、中介支撑、全员参与”的原则,采取“全员分类、短期集中、轮流培训、严格考核”的方式,分阶段、分类、分批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形成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业内违规行为的行业氛围,促使企业自身管理更加规范、发展方式更加科学。发挥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的平台优势,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建立从业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建设个人诚信信息电子芯片监管系统,全面厘清全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底数。推动个人诚信档案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相结合,发挥在考核、定岗、薪酬确定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优化企业人才流动环境。

(五)健全行业协会。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组建药品生产行业协会、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化妆品行业协会和医疗机构使用药械行业协会。构建部门主管、协会协管的监管格局,授权行业协会承担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评估认证、监管诚信行为等事务性工作,促进协会信用评价结果在企业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强化行业协会对企业诚信的引导力度,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逐步形成企业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文明诚信经商的良好局面。

(六)搭建诚信平台。构建政府部门指导、中介公平服务、行业协会管理、企业自律自建的诚信管理平台。引进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评估,依法负责行业诚信承诺制定、企业档案管理、诚信风险评估、诚信危机处置、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诚信建设信息等。升级建设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标准、功能更强大、使用更便捷、拓展空间更广阔的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实现诚信信息建设平台网络化、诚信信息内容系统化、诚信信息使用社会化,增强诚信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诚信信息平台在企业自律、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中的作用。

三、认真抓好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的效果运用

(一)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公平正义。推进分类监管,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把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是否存在失信或违法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食品药品企业的违法失信行为。建立退出机制,按照“一次黄牌警告、再次依法退出”的原则,重点监管不参与行业诚信体系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延伸监管半径,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人才体系建设,依托从业人员个人诚信管理档案,建立专业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数据库,形成企业专业人才共同参与食品药品行业监管的格局。

(二)推动企业发展。加强对诚信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倾斜,将工作重点由督促企业诚信建设向提高核心竞争力转移。协调相关部门为诚信企业开展科技资源招商纳贤,吸引更多的食品药品科技人才在扎根创业,促使更多的食品药品科技成果在就地转化。发挥扶持诚信企业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食品药品企业技术开发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实现食品药品企业与市场、科研、生产相结合,开发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确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品,使诚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树立诚信就是生产力的品牌效应。

(三)培育产业优势。依据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淘汰一批不诚信的散、小、差企业,着力整合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和市场份额向食品药品集群产业、优势企业集中,以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产业结构升级。通过行业协会管理,建立食品药品行业高效率的产业配置结构、专业化的产业部门结构和集群型的产业区域结构,将部分松散的食品药品产业组织形态调整为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产业集群模式,增强全市食品药品企业的关联度、聚集性和带动力。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组织体系,通过以大带小、以小壮大、大小配套,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核心企业与中小配套企业合作互赢机制,增强食品药品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

四、切实提升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的保障能力

篇2

保险行业是一个讲究做达成新的行业。诚实信用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发展之魂和立业之本;诚信在保险产品开发、条款制度和产品推广以及承包、理赔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诚信对树立保险公司品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营造舆论监督环境等方面也很重要。诚信建设是个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同时也是当前保险行业乃至全身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现在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问题严重,加快保险业的诚信建设势在必行,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完整的诚信制度是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十分紧迫的任务。

1.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的表现

1.1保险公司诚信缺失

第一由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及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强,使保险消费者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难以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如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偿付能力及发展状况、参加保险后能够获得的保障程度等,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保险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

第二是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据有关资料显示,有的公司从案件受理到款项给付,平均每案竟达64天,有的还超过100天,个别案件处理时间甚至达到两年之久。

第三是一些保险公司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给回扣、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

第四是对保险人的选择、培训及管理不严,有一些保险公司误导甚至唆使保险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严重危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向保险监管机关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

1.2保险中介者诚信缺失

保险中介者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以下行为:

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由于目前我国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数量众多、规模庞大,业务素质及道德水准参差不齐,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较多地表现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不少保险人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误导投保人,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保险消费者的普遍不满。

1.3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在现实社会中,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最基本的诚信道德,绞尽脑汁,千方百计造假弄虚,骗取保险赔偿金。从时间上分析,有四个阶段。

第一是保前欺骗,消费者隐瞒投保标的的现状,骗取保险人的信任,蒙混过关。如隐瞒资信级别和财产安全程度,是否已出险或处在危险状态,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健康状况等。

第二是保时欺骗,即编造虚假的有关文字材料、账目、人员名册,对保险人的问询假言相对,不如是填写投保单等书面单证,诱使保险人在出具保险单、确定保险金额和计算保险费等方面出现失误,为日后诈骗取得“合法”的手续。

第三是保后蒙骗,如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把保险事故与非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混淆在一起,人为破坏、扩大损失程度,第三者赔偿后又向保险公司索赔等。

第四是索赔时诈骗,有些投保人往往采取夸大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任意编造时就费用或低估财产损失后的残值,一个案件数次索赔或同时向两个保险公司索赔等手段。还有的财产被盗案件,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安部门破案追回的财产,所有权贵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应该交给保险公司或退还已领的保险金,却隐瞒真情,继续占有这些财产,形成事实上的诈骗或侵占。

2.加强保险诚信建设的措施

2.1建立健全保险诚信相关法律制度体系

(1)进一步完善《保险法》。

充实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中介等保险合同各方诚实信用的具体条款,对违者的处理,也要有明确的定性、定量法律规定。

(2)抓紧制定和出台与《保险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如《保险诚信制度管理办法》、《保险市场管理办法》、《反不正当保险业竞争法》、《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和《保险人管理办法》等,使保险诚信建设有法可依,全面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

(3)建立保险人、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信用档案。

建立保险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保险机构、监管机构和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

(4)制定信用评级标准,使保险信用评估有可靠的依据,避免评估工作随意性。

(5)规范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定期将保险信用评估情况及有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

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电话中心建设,接受客户的监督。聘请保险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7)强化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戒作用。

要加大失信行为成本,对失信者,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以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行业信用。

(8)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对有不良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人,保险公司应解除其合同,其他保险公司在规定年限内不能再录用。对不讲信用的保险企业,或连续两年信用评估不合格的保险公司,应责令其退出保险市场,以增强保险经营的危机感、责任感。

2.2进一步加强保险诚信教育

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教育是基础。要教育全体员工站在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整个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保险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在全体员工中广泛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倡导“诚信为本”,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使诚信理念深人全体员工的内心,让诚信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把诚信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

2.3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鉴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2.4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2.4.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

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

2.4.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

篇3

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一直以来都对打击外汇非法买卖违法犯罪活动十分重视,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以地下钱庄为代表的外汇非法买卖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仅20__年前6个月,就捣毁地下钱庄4个、“黑窝点”8个,抓获涉案人员28人,扣押非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914万元,冻结账户28个、金额折合人民币176万元;处结8起案件,查处违法金额折合美元232.95万元,共处罚款人民币__6万元;共向公安部门移送15个案件线索,涉案金额折合美元2731万元。其中,“8.25”地下钱庄案是目前全国同类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判处刑期最长的案件,法院依法对相关16名涉案人员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10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没收作案工具和赃款并处罚金。通过对该案的延伸检查,外汇管理部门还发现__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等9家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该地下钱庄买入外汇,并将外汇以境外投资者的名义从香港汇到其境内的资本金帐户上,用于注册资本验资,涉嫌金额达港币2760万元的违法事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还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反映的线索,会同当地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破获多起外汇违法违规案件。其中,20__年8月一举破获了3起有银行员工参与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地下钱庄1个,冻结本外币账户22个,账户余额折人民币1000万元。此案件中,涉案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法买卖外汇分子介绍“客户”、违规办理大额现金取款业务、代不法分子保管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储蓄存折、非法买卖外汇分子签字、甚至借银行员工个人外汇账户用于非法外汇交易,性质极为恶劣。目前,涉嫌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银行员工已被所在银行给予开除、解聘、罚款和通报批评等处分,外汇局已对相关银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函告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对相关银行在系统内给予通报,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反洗钱协作机制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联席会议、研讨会、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发挥了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信息的优势,实现了对可疑交易对象资金交易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形成了防控和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的合力。该分局与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打、疏、建”的指导思想,即打掉一批经营时间长、数额大、社会影响坏的地下钱庄,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积极疏导教育企业及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外汇买卖和汇兑等业务,教育商业银行严格按规定办理业务,自觉与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总结近年来打击地下钱庄的经验,建立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控平台和反洗钱协作机制,营造了一个打防结合的反洗钱协作工作平台,有效防范和打击了反洗钱和外汇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点面结合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为更广泛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构建良好的金融外汇生态环境,支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注重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的点面结合,注重加强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外汇非法交易行为的危害性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打击地下钱庄、破获外汇违法大要案以及外汇反洗钱工作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正确引导公众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的意识。同时通过发挥新闻媒介的扩大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也建立了外汇管理部门与社会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

20__年5月,以人民银行__中心支行在全省开展的“金融服务宣传月”系列活动为载体,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例如,以“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净化外汇市场秩序”为题,开展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宣传活动,以“反洗钱,人人有责”为题,宣传外汇反洗钱等。同时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如个人用汇政策、“热钱”流入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与解释。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联合12家省级外汇指定银行在__市五一广场举办街头宣传,架设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宣传主题背景图案,放置充气拱门,悬挂条幅气球,摆放“诚信兴商”、“非法换汇危害大”的易拉宝宣传画,整个宣传场面隆重、大方,气氛热烈。__省陈芸副省长等领导也亲临外汇管理宣传台前,积极参加了相关宣传活动,并对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反洗钱、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活动当天,外汇管理部门通过派发宣传传单、播放宣传片、案例宣传、组织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共向1000多名现场群众派发传单6000余份,发放回收问卷400多份,并提供举报非法外汇交易有奖、合法购付汇途径等咨询,取得良好成效。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__省分局还在《__日报》开辟“金融园地”,以外汇检查专刊的形式介绍了反洗钱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将受到的惩处等内容。之后还组成4个金融服务宣传小分队,进一步深入外商投资

企业、学校、社区、渔区开展宣传活动,实现集中与动态、点与面结合的良好宣传态势。

篇4

【论文关键词】诚信;市场;信用体系

一、市场诚信缺失之现状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信用历来被古人视为安身立命的基本道德准则。“言而无信”是小人行径,为君子所不齿。然时至今日,人人投入市场经济洪流,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许多人的行为动机与终极目标。为了赢利,惘顾诚信,泯灭良知,损人利己,这些现象屡见不鲜。

每天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天花乱坠的广告,各路明星代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百草减肥茶”摇身一变,搭上神秘的成了“藏秘排油茶”,大肆虚假宣传之后,成就了销售神话;成本五六十块的铝合金锅,一番包装,成了拥有数十项国际国内专利的“胡师傅”无油烟锅,价格扶摇直上599元……举不胜举的看上去、听上去很美的商品,熟悉的明星代言,到最后不过是精心编造的谎言与陷阱。

言之凿凿,无一实话;言之确确,无一可信。企业的诚信、媒体的诚信、个人的诚信,在金钱面前化为乌有。我们的市场充斥着唯利是图、弥天大谎成家常便饭的商家,更有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助纣为虐,结果是每个消费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依然很难躲过重重谎言编制的陷阱,全然不知到底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如此这般信用存在严重危机的市场不是健康的市场,也不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更不是和谐社会所期盼的市场。那我们该如何重现一言九鼎的诚信社会?

二、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识

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古老的道德准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我们要从法律的视角去审视它,重新认识它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乃至建立经济和谐社会的意义?笔者以为,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之一。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主体都试图通过交易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平交易、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诉求。然契约是否公正,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取决于一个前提,即信息获取渠道的畅通以及双方信息的准确提供,但实际上,由于诸多的制约因素,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是常态,交易中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往往导致交易天平的严重失衡。随着产品的极大丰富与专业技术含量的提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反而越发突出,作为买方,对于产品的选择判断,主要依赖卖方所提供的信息。这时,市场的公平交易,依赖于人们合作的诚意和对自身信用的珍视。信任,成为了交易实现的道德基础,也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手段。但,或许正如哈特在谈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时候所说,人的脆弱性,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就大部分来说,并不是由提供积极的服务,而是由消极克制构成的。这种克制通常是以作为禁令的否定形式来表达的,人们确实可能从不同的动机出发来服从,……另一方面,无论是对长期利益的了解,或者是意志的力量或善良,都不是所有人同样具有的……”正因为道德约束的脆弱性,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信用,不可能仅靠道德倡导来实现,甚至仅停留在法律原则层面上的诚实信用原则,面对诚信缺失的市场,也有些苍白无力。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必将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此意义上,市场是道德的市场,信用体系是关联着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我们对此的理解,首先从对诚实信用本身的理解开始。

诚实,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良心等道德准则,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企业和个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信用,则主要是指社会应该建立起一个刚性的信用约束机制,依靠一整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应用技术,来达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目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Hl在于: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抱着善意、诚实、不欺诈的主观心理状态对待他方当事人,尊重他方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之注意对待他方事务,保证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在不损害他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可看出,它是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提出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已成为一切市场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诚实信用原则是商品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一经立法者规定为法律规范之后,即获得了法律的效力,上升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

第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极为概括抽象,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不确定性,是法律中的“弹性条款”,具有较强的伸缩性,这实质上是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性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法官,使法官的司法活动具有创造性和能动性四。一方面该原则是法院解释契约、解释其他意思表示,从而干预生活,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另一方面也是法院演进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三、市场信用体系之建构

要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凭借道德自律或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建立全面客观的市场信用监督体系,才是现实有效的办法。这一点,国外经验可资借鉴。

(一)国外市场诚信体系之经验

第一,由商业性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其代表国家—美国,其信用制度包括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预警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等,美国的企业、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

第二,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一日本,有“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其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会员提供客户的贷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使用等情况,供会员信息共享。

第三,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该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

(二)我国市场诚信体系之建构

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本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媒体广告、个人进行有效的信用监督。

第一,建立全面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内部已建立了企业的信贷记录,并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共享,减少放贷风险的同时,也促使企业信守贷款协议,按时还贷,否则,无论在哪个金融机构,该企业都很难申请到新的贷款。但是,这一小范围的信用监督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企业信用的要求。众多的欺诈,始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失。从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到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巨额交易欺骗股东等等行为,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缺乏全面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才导致有的企业肆意欺诈、为所欲为。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其经营、纳税、履行债务等情况,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信用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有效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披露给信用评价机构,如经营中存在欺诈、偷逃税款、长时间欠贷不还、虚假广告等行为,以便于信用评价机构客观公正的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对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督中,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真实性的监管,对于虚假财务报告、虚构重大交易等欺诈行为,应作为永久信用瑕疵记录,并给予最低信用等级;同时,主管部门对其予以有效制裁,才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进行权威的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维护市场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使社会公众了解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作为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企业本身也是积极的督促,使企业注重维护自己的信誉,诚信经营,从而使“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二,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广告无孔不入,已经深刻影响着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无所不用其极,利用广告夸大宣传,虚构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是其常用的办法。

笔者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屡禁不止,与广告的媒体信用缺失密切相关。广告的媒体只顾获取广告费,对广告内容疏于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给广告费就行;而等到东窗事发,撤了广告了事,对于虚假广告的媒体责任的疏于追究或是无关痛痒的罚款了事,根本无法制止虚假广告之嚣张?因为,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面前,那点小小的罚款根本无济于事。

基于现状,一方面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媒体所广告的真卖陛情况,予以媒体广告信用度评级,并予以公告,使那些严重失实的虚假广告的媒体,失信于社会公众,诚信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信誉,也不在这样的媒体广告。如此一来,媒体为了自己的信誉与生存,必然会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不会轻易冒险虚假广告,因为这将攸关其是否能在市场上立足。另一方面,对虚假广告的媒体,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还应课以民事责任,例如,对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应由制作虚假广告的厂商承担赔偿责任,而虚假广告的媒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全面记载个人信用状况,如重大考试信用记录、金融信用记录等,并据此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等级,作为能否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作为招工、入学(研究生教育)等的品行参考。目前,虽然银行系统已建立个人金融信用记录,作为银行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参考与风险预计,但其仅仅是个人金融信用,并不能反映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因此,由独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包括金融信用、考试信用、交易信用等,综合评价个人信用等级十分必要。

篇5

【论文关键词】诚信;市场;信用体系

一、市场诚信缺失之现状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信用历来被古人视为安身立命的基本道德准则。“言而无信”是小人行径,为君子所不齿。然时至今日,人人投入市场经济洪流,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许多人的行为动机与终极目标。为了赢利,惘顾诚信,泯灭良知,损人利己,这些现象屡见不鲜。

每天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天花乱坠的广告,各路明星代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百草减肥茶”摇身一变,搭上神秘的成了“藏秘排油茶”,大肆虚假宣传之后,成就了销售神话;成本五六十块的铝合金锅,一番包装,成了拥有数十项国际国内专利的“胡师傅”无油烟锅,价格扶摇直上599元……举不胜举的看上去、听上去很美的商品,熟悉的明星代言,到最后不过是精心编造的谎言与陷阱。

言之凿凿,无一实话;言之确确,无一可信。企业的诚信、媒体的诚信、个人的诚信,在金钱面前化为乌有。我们的市场充斥着唯利是图、弥天大谎成家常便饭的商家,更有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助纣为虐,结果是每个消费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依然很难躲过重重谎言编制的陷阱,全然不知到底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如此这般信用存在严重危机的市场不是健康的市场,也不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更不是和谐社会所期盼的市场。那我们该如何重现一言九鼎的诚信社会?

二、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识

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古老的道德准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我们要从法律的视角去审视它,重新认识它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乃至建立经济和谐社会的意义?笔者以为,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之一。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主体都试图通过交易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公平交易、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诉求。然契约是否公正,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取决于一个前提,即信息获取渠道的畅通以及双方信息的准确提供,但实际上,由于诸多的制约因素,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是常态,交易中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往往导致交易天平的严重失衡。随着产品的极大丰富与专业技术含量的提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反而越发突出,作为买方,对于产品的选择判断,主要依赖卖方所提供的信息。这时,市场的公平交易,依赖于人们合作的诚意和对自身信用的珍视。信任,成为了交易实现的道德基础,也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手段。但,或许正如哈特在谈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时候所说,人的脆弱性,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就大部分来说,并不是由提供积极的服务,而是由消极克制构成的。这种克制通常是以作为禁令的否定形式来表达的,人们确实可能从不同的动机出发来服从,……另一方面,无论是对长期利益的了解,或者是意志的力量或善良,都不是所有人同样具有的……”正因为道德约束的脆弱性,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信用,不可能仅靠道德倡导来实现,甚至仅停留在法律原则层面上的诚实信用原则,面对诚信缺失的市场,也有些苍白无力。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必将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此意义上,市场是道德的市场,信用体系是关联着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我们对此的理解,首先从对诚实信用本身的理解开始。

诚实,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良心等道德准则,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企业和个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信用,则主要是指社会应该建立起一个刚性的信用约束机制,依靠一整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应用技术,来达到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目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Hl在于: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抱着善意、诚实、不欺诈的主观心理状态对待他方当事人,尊重他方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之注意对待他方事务,保证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在不损害他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可看出,它是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提出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已成为一切市场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诚实信用原则是商品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一经立法者规定为法律规范之后,即获得了法律的效力,上升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

第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极为概括抽象,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不确定性,是法律中的“弹性条款”,具有较强的伸缩性,这实质上是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性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法官,使法官的司法活动具有创造性和能动性四。一方面该原则是法院解释契约、解释其他意思表示,从而干预生活,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另一方面也是法院演进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三、市场信用体系之建构

要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凭借道德自律或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建立全面客观的市场信用监督体系,才是现实有效的办法。这一点,国外经验可资借鉴。

(一)国外市场诚信体系之经验

第一,由商业性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其代表国家—美国,其信用制度包括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预警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等,美国的企业、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

第二,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一日本,有“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其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会员提供客户的贷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使用等情况,供会员信息共享。

第三,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代表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该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

(二)我国市场诚信体系之建构

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本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媒体广告、个人进行有效的信用监督。

第一,建立全面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内部已建立了企业的信贷记录,并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共享,减少放贷风险的同时,也促使企业信守贷款协议,按时还贷,否则,无论在哪个金融机构,该企业都很难申请到新的贷款。但是,这一小范围的信用监督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企业信用的要求。众多的欺诈,始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失。从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到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巨额交易欺骗股东等等行为,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缺乏全面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督体系,才导致有的企业肆意欺诈、为所欲为。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其经营、纳税、履行债务等情况,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信用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有效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应及时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披露给信用评价机构,如经营中存在欺诈、偷逃税款、长时间欠贷不还、虚假广告等行为,以便于信用评价机构客观公正的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对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督中,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真实性的监管,对于虚假财务报告、虚构重大交易等欺诈行为,应作为永久信用瑕疵记录,并给予最低信用等级;同时,主管部门对其予以有效制裁,才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进行权威的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维护市场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使社会公众了解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作为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企业本身也是积极的督促,使企业注重维护自己的信誉,诚信经营,从而使“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二,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广告无孔不入,已经深刻影响着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无所不用其极,利用广告夸大宣传,虚构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是其常用的办法。

笔者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屡禁不止,与广告的媒体信用缺失密切相关。广告的媒体只顾获取广告费,对广告内容疏于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给广告费就行;而等到东窗事发,撤了广告了事,对于虚假广告的媒体责任的疏于追究或是无关痛痒的罚款了事,根本无法制止虚假广告之嚣张?因为,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面前,那点小小的罚款根本无济于事。

基于现状,一方面建立媒体广告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媒体所广告的真卖陛情况,予以媒体广告信用度评级,并予以公告,使那些严重失实的虚假广告的媒体,失信于社会公众,诚信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信誉,也不在这样的媒体广告。如此一来,媒体为了自己的信誉与生存,必然会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不会轻易冒险虚假广告,因为这将攸关其是否能在市场上立足。另一方面,对虚假广告的媒体,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还应课以民事责任,例如,对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应由制作虚假广告的厂商承担赔偿责任,而虚假广告的媒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由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全面记载个人信用状况,如重大考试信用记录、金融信用记录等,并据此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等级,作为能否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作为招工、入学(研究生教育)等的品行参考。目前,虽然银行系统已建立个人金融信用记录,作为银行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参考与风险预计,但其仅仅是个人金融信用,并不能反映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因此,由独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包括金融信用、考试信用、交易信用等,综合评价个人信用等级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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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快物流业的发展,但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利因素正制约着发展的速度,物流市场的诚信问题就是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已十分严重,物流企业信用问题的有效解决,物流业信用治理模式和体系的构建,成为推动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目前我国物流市场诚信状况

1.物流市场陷入“柠檬市场”怪圈

部分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诚信度,使顾客对市场上所有物流供应商的服务和信用存在怀疑,导致出价很低,而诚信企业的优质服务是无法按低价提供的,最终结果是劣质企业获得交易机会,占领市场,诚信企业难以立足,致使物流市场沦为“柠檬市场”。

2.在代收货款业务中,运输单位携客户货款潜逃

代收货款业务的出现和不规范运作,给物流运输企业携货款潜逃提供了机会。从正规运作的角度讲,货运企业收到货款应及时向商户兑付,但实际操作中代收货款的兑付期一般为3天到一周,有的甚至更长时间,从而使货运企业容易产生违规挪用货款行为,当长期积累无法偿还或形成挤兑风潮时,货运企业就容易产生携款潜逃的行为。

3.过度承诺,实际服务质量达不到,违约后拒不承担责任

某些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为了拓展市场、竞争对手,不惜承诺以低价格提供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高质量服务。货主根本不可能以拒付运费为条件约束物流提供商,迫使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高质量服务,因为双方都清楚,货物本身的价值远远高于运费。至于依法追偿,整个诉讼和追偿过程花费的时间、人力、金钱等各种成本相当高昂,甚至高于物流提供商违约给货主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货主而言,诉讼追偿往往是得不偿失的,也就是说,付诸法律也不可能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形成有效的震慑和约束。

4.违规泄漏客户商业信息,对客户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害

在合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清楚掌握顾客企业内部的运营信息乃至商业机密。尽管根据合同和商业惯例,物流供应商有义务替顾客保守机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物流企业因其内部管理松散、草率或是受某些更大利益的诱惑,将其掌握的顾客信息泄漏或出卖给其他利益主体,最终导致物流交易双方信用关系破裂。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这种失信行为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其结果都是给顾客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危害,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

二、我国物流市场诚信问题的原因分析

1.物流企业信用观念不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些物流企业没有较强的信用观念,短视经营,或者抗风险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无保障,更无法建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很不到位,这也是导致物流供应商违约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物流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如在合同签订阶段,为拓展市场或高估自身服务能力,导致过度承诺;或是对物流作业过程管理不足、失控等,最终使得实际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形成失信。

2.我国物流信用方面法规尚不健全

我国信用立法滞后,司法、执法效率不高,物流业信用缺乏法律保障。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商业信用法或社会信用法,针对物流行业信用的部门规章更未引起特别关注,关系社会信用及特定行业信用问题的法条只零散地出现在《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通则》等相关法规中。信用立法滞后的同时,司法、执法过程也存在问题,突出表现为诉讼成本过高、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

3.我国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市场监管难以到位

对市场监管的监管制度,基本上也只是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对于失信往往当作“经济纠纷”或者是“合同纠纷”处理,缺少强力措施。尤其对其中的经济犯罪难以做到事前监控,事后依法罚处。正是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力,再加上信用立法工作滞后,才使行业失信惩戒机制不能有效运转,失信行为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失信成本低,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才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4.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

在行业协会方面,目前我国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尽管现已形成数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协会,但各协会都还未在物流服务各领域树立绝对的权威地位,也尚未将所有物流企业纳入其会员范围,未得到所有物流企业的认可,因此,其行业自律作用还不能够得到广泛、充分的发挥,致使基于信用管制的行业自律主体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三、我国物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策略

1.物流企业自律

诚信就是对承诺的兑现。现在,对物流服务的质量作出承诺已经成为国际物流标杆企业的信用标识。在诚信指导服务的同时,服务又体现诚信。有时无形的诚信甚至比有形的资本还重要。因此,物流企业应严格做到诚实守信,把加强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放在首位。企业加强诚信文化的建设,按照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制定服务标准,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条款,依法经营,自觉遵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恪守商业信誉和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完善我国物流信用方面的法规建设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尽快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物流市场的准入和行业标准。对申请经营者的资金、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卸工具、货场面积、仓储仓库都应该有一个规范的量化指标。规范物流行业发展中的无序现象,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创建一种鼓励低成本、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经营的机制。同时,国内各相关专业部门还应集中在一起,派出代表进行联席办公,然后委托某部门进行管理,这几个部门联合参与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政府要对真正的物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做大、做专和做强。

3.建立社会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整合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电子政务资源来打破物流条块分割,加强企业间、各级政府部门间及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透明,并据此建立物流企业的诚信评价机制和商业信用监督制度,建立物流企业和物流人员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使物流外包企业、物流企业、其他相关行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等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与监督,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评估报告,确保公共信息平台这一整体的长展与物流业的动态发展步调一致。

4.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政府对物流企业行为的规制,对维护物流市场秩序,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无疑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制定、实施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处罚条例,强化并提高对代收货款的接货人和货运公司的资质认证,支持和促进物流行业协会的发展,监督行业协会信用自律的公正性,真正发挥监管职能。

5.加强银企合作,实现电子结算

可以通过加强银企合作,超出一定数额的要在验货后由银行代收的办法,避免在短时间内代收货款在货运公司大量积累。合理的代收货款返还时间是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防止接货人环节出现问题,从法律环节上要求各网点接货人务必每天两次从银行向货运公司总部全额汇出当天所接收的代收货款。还可以利用银行先进的现金流管理方式和安全可靠的区域间现金流流通体系,还可使物流公司不直接接触资金,通过POS机刷卡,网上银行代收货款等方式,避免现金交易,实现电子结算。

作者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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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信建设的深刻内涵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础。目前,诚信建设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核心理念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诚信缺失不仅会增加经济运行成本、扰乱市场秩序、降低市场配置的效率,还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成熟。因此,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就必须加强诚信建设。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诚信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的趋利性。

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使市场经济行为人具有强烈的趋利性。人的自身价值的实现被体现为拥有金钱的多寡,以金钱为尺度衡量一切。人与人的关系也潜伏着物欲关系、金钱关系,使人们易出现功利化的价值取向。因此,它诱使人们对追逐功利,走向利己主义,在攫取私利的同时对诚信建设表现出冷漠,甚至排斥。

(二)市场经济加剧人们心理的不稳定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从社会来讲,使整体社会不断进步;从个体来讲,增强了个体发展的不确定性,人们难以掌握市场经济的规律,往往觉得不能控制、支配自己的“命运”。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收入自然拉开了距离。这里既存在正当的差距,也存在不正当的差距,但给人们心理上的冲击引起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容易出现道德观念上的误区和迷失,产生宿命感,因而对诚信建设冷漠不从。

(三)非诚信行为成本低。

失信成本过低是目前诚信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失信成本包括失信行为本身的成本以及受法律惩罚的成本、受舆论批评的成本和受良心谴责的成本。信用缺失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违约,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守约所带来的收益或失约所产生的成本时,经营者便会选择违约。目前,对于非诚信行为的法律惩罚,总体上力度不够。由于失信得不到严厉的惩戒,失信成本过低,因而不能对失信者起到有力的和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诚信建设的对策研究

(一)发展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不发达是市场主体缺乏诚信意识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应该理智地对待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失信现象。当前整个社会之所以如此关注诚信建设,这本身就说明了人们的诚信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我们不应该把当前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失信现象归结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恰恰相反,市场经济的不发展才是失信现象产生的深层根源。因此,可以说建立健全的诚信体系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是同一个过程。

(二)加强制度建设

诚信固然是规则的基础,但是没有规则,诚信也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加强诚信建设,同样离不开对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要发挥其作用,必须依赖社会信用制度作为外在的保证。社会信用制度既包括政府和社会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活动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和规范。社会信用制度的职能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稳定的信用制度和诚信管理制度,形成针对信用活动的约束监控机制、防患纠错机制、评估奖惩机制和导向模塑机制,借助国家机器的强制性力量,以法律法规形式赋予上述要求以权威性的普遍效力。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建设才能获得最基础的制度保障。

(三)促进法律与道德的有效结合

评判主体、控制范围、力量向度和作用方式等方面的特点,赋予了道德与法律互补的社会控制力量。单靠法律制裁,不足以确立社会诚信,要加强道德与法律的互补,扩大控制范围,充分发挥道德控制的作用。为此,我们应从在多样统一的基础上,确立全社会在现阶段的道德体系,为社会成员提供具有普遍认同性的诚信体系,和评判社会行为的奖惩体系。

四、结语

市场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市场经济要求用法律来强制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市场经济更要求依靠诚信来自觉建立相互交往的关系,建立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因此,加强诚信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张洁.市场经济与诚信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2]姜鹏.当前市场经济诚信缺失透析与解决途径[D].沈阳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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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 诚信体系 建设

近几年经过批发市场的整合、升级改造和创文工作开展,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逐步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市民面前,诚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改善,取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同和好评。水产品市场管理曾经历过由不成熟至逐步规范的时期,诚信与质量问题曾十分突出,它的情况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它的经历与发展充分说明,无论哪个行业,只要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加强宣传教育,狠抓措施落实,完全可以稳步推进、努力实现诚信经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打造出自身的品牌名片。现就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近几年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作简要探讨。

一、市场诚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国内批发市场,尤其是非标准品、工业品的农贸市场,诚信问题主要集中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尽管表现和手段各异,但其利益所趋是诚信问题产生的根本诱因。水产品(海鲜)交易市场由于其价格高、大众对水产品知识普及率低,产品质量的标准化不足,完全自身诚信和经验性判断,因而也成为诚信体系问题重灾区。根据水产行业特点,通过与国内大型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事水产品批发的业户深入交流,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诚信体系存在问题进行摸查,主要问题如下:

(一)市场化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是产生诚信问题的基础

一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未能形成对产品质量的定期检查监督机制,给一些铤而走险的商家有机可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二是由于市场交易量大、交易时间短、流转快,而检测、复检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抽检结果尚未出来时一般情况下该批次已经发往全国各地,难以实现对市场每天上百多品种逐一检测;三是市场自身无执法资质,监督力量有限。即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但力度不够。

(二)经营者盲目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产生诚信问题的关键

1.在“量”上下功夫,从重量和价格方面欺骗消费者。

短斤缺两:使用不合格、未经强检的磅秤,秤本身有问题,将重量称大;秤准心不准,磅秤虽检验合格,但在称重时使用小手段比如趁消费者不注意时压脚、用绳拴住石头拉秤盘等,导致短斤缺两;盛装水产的筛的边沿加铁丝箍,称完水产出筛重时去掉铁丝箍,将铁丝箍的重量转嫁给消费者;使用重达2两的黑色厚重塑胶袋,盛装水产时向胶袋灌水,将胶袋、水的重量转嫁给消费者。

价格欺骗:由于水产品批发市场环境较差,路面湿、车辆多,业户利用部分消费者不愿多逛市场、货比三家的心理,报大价格;利用部分消费者“忘性大、少事儿”等心理,计算过程中耍滑头,如双方谈好价格60元/斤后开始选货、称重,实际计算时按照65元/斤计算。

(二)表现在“质”方面,次品、不合格产品层出不穷

以次充好:比较常见的是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趁消费者不注意时将已死或濒死的海鲜放进袋子充当鲜活海鲜;以养殖充野生,以低端货充高端货的现象也经常存在。

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是现阶段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焦点,而产生食品安全的问题根源主要有:一是经营业户随意添加影响食品安全的药物,在运输途中减少残损、提高存活率;二是产区养殖户在对水产品病菌防疫时使用的部分药物,出现的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如产地在对鱼池实施消毒时,即便是空池进行,部分不合格消毒水一旦使用很难清除,残留时间很长,影响到日后养殖的水产;或者部分不良养殖户恶意添加药剂,以便水产品看起来更靓。

(三)消费者行业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为经营者诚信问题创造了条件

海鲜价格相对较贵、品种繁多,且即使同一品种由于产地、养殖方式不同差异也很大。由于普通百姓接触海鲜机会少,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商家正是利用了大家的“善良与无知”,通过以养殖充野生、品牌掉包等措施,由此产生诚信方面的问题。有些种类的海鲜比如老鼠斑,养殖的100多元一斤,野生的300多元一斤,一般大众消费者不懂得区分养殖和野生,业户将养殖的海产冒充野生卖给消费者;以低端货充高端货,比如海鱼、虾、蚌等,每一类又有很多品种,高端与低端价格相差较大,不熟悉水产的人很难区分细类,业户利用不识货的消费者想购买高端水产的心理,将低端货充高端货卖给消费者;冒充产地,类似于低端货冒充高端货,比如大闸蟹,阳澄湖、太湖、洪湖价格相差较大,偶尔吃蟹的人并无法从外观、口感上判断,所以很多大闸蟹大打阳澄湖牌,事实是阳澄湖下游支流养殖或者与阳澄湖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湖水养殖出来的,又比如鲍鱼,很多湛江、福建产地的鲍鱼大打“大连鲍”。

二、近年来水产品专业市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绩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缺失会使交易成本提高,甚至会导致交易链的中断,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意义重大。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有利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纵观几大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打造诚信经营的市场品牌,针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诚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入调研、找准切入点、成立管理委员会和商会等措施,其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正不断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广州市政府对改造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提出的“1236”要求,即“一个目标(货真价实、有序经营)、二大成效(群众满意、商家满意)、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市场和工商两级投诉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六大措施(透明包装、统一量具、购物小票、复秤、红黄牌、诚信档案)的要求”,为市场经营的规范有序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成效如下:

(一)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多位一体的综合监管系统

将信用记录的好坏作为经营业主今后立足市场的重要依据,对信用不良记录的档户进行定期清理。

1.实施零售档诚信

保证书、保证金、胸卡制度。固定档以批发为主,量大且客户较为固定,一般不存在短斤缺两的现象,短斤缺两诚信问题凸显在零售档。市场管理方实施了零售档一律实施持卡上岗,并签订《诚信保证书》,缴纳一定金额的诚信保证金,办理实名制胸卡,营业期间一律佩戴胸卡,一旦发现有诚信问题、欺骗顾客,按违规程度扣罚保证金,并进行谈话教育,对违规严重的,实施停档、退场处罚,该措施实施以来,效果较为明显,零售档的诚信投诉率显著下降。

2.设置诚信监管专员,加大现场监管力度。针对零售顾客较多、诚信问题突出的两个饭市时段,市场管理方加强了对零售档的重点巡查,及时解决诚信纠纷,随机抽查盛装水产的筛筐,严禁零售档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主动提醒顾客去公秤处复秤。部分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置了诚信专管员,佩戴黄色“诚信专管员”负责全场诚信监管的巡逻检查。

3.建立经营户诚信档案。对零售档实施一档一档制,每个零售档建立一个诚信档案,将诚信保证书、诚信违章及处罚记录、谈话教育记录等一一载入档案,根据违章记录适当加大对诚信问题较大、屡屡发生的零售档处罚力度直至清场。

(二)促进市场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全民监督机制

信息的公开共享是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减少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只有当信息可以查询匹配,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可以识别,才能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而提高失信的成本,才能让守信者享受到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回报。

1.实施明码标价制度。重点针对零售档以及部分参与零售的批发业户,要求对当天在售的每一个品种实施明码标价。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加强巡逻监督,对未实施明码标价的品种予以标价或下架。物价部门不定期检查经营业户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不实施明码标价的档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协助做好水产品指导价。市场管理方每天及时、准确将选定代表品种的水产价格指数和一百多个水产品种的批发价格向国家商务部、市物价局、市农业信息中心和中国水产协会报送,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其官网上公布相应的指导价,市物价局在影响力较大的几大报纸上专栏公布水产品指导价,并在部分电台滚动播放水产品指导价。

3.实施公示制度,将业户信用信息公之于众。充分利用公共位置显眼处的广告栏、显示屏及广播等媒介对严重违规业户进行公示,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业户实施全场不间断广播,促进消费者获取业户的信用信息,该制度对水产品经营业户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部分水产品批发市场反映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设置24小时投诉热线,畅通诚信投诉机制。市场管理方设置消费者投诉热线,安排专人全天候接听投诉电话,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情况,消费者或者市场经营业户可拨打市场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的投诉电话,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

(三)强化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和监督,搭建诚信经营硬文化

1.统一配秤并实施技术改造。为避免短斤少两行为,更好地做好市场诚信管理工作,经同技监等相关部门和电子秤厂家协商,结合水产品批发市场实际,对全场业户统一配秤,将场内经营用秤实施电子计价秤技术改造为“防作弊单键秤”:改造面板键盘,在与试验样机相同的面板上改造,键盘上仅留下“去皮/置零”键,其电路也与样机相同,其他按键无效(已去掉);软件改造,在开机自检后,只是将单价窗自动置入2.00,软件不变动。

2.实施强检和不定期巡查。业户经营用秤一律实施强检,强检合格并贴有强检合格标签的磅秤方可使用。磅秤维修人员定期对全场磅秤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无强检合格标签的磅秤予以没收,对私自改拆开铅封对磅秤实施改装的业户予以处罚,检查人员据实做好检查登记。

3.落实公平秤的有效监管作用。在市场显眼位置张贴指引,引导消费者对所购买的货物进行复秤,加大宣传力度,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复秤发现短斤缺两现象的,现场保安即时责令业户予以纠正,并按照规章对业户进行处罚。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诚信经营市场

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1.加强道德教育,提升业户信用。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联合属地工商所、派出所等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全场档户分批次、不定期召开档主会,印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业户“水产品安全第一”、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教育,道德良心教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使业户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2.加强水产品知识宣传。市场管理方充分利用公共位置张贴各种鱼类、虾类、蟹类的图片,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水产知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有针对性地滚动播放水产相关知识。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不仅是诚信经营问题,也是触及法律及道德底线问题,因此,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将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经营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实施市场准入制。根据水产品批发市场目前的运作机制,逐渐对条件成熟的水产品种实施市场准入检测。针对高危品种和以往检测问题较多的水产品种情况,分别实施每周随机抽检1次、入场每一车次抽检以及高峰时期加大抽检频率等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要求凡纳入市场准入制的水产品种,抽检不合格的,该车次水产全部退场。市场准入制的实施,有效实现了对重点水产品场内供应链全程监测。水产品批发市场正根据各品种的经营情况,逐步扩大实施市场准入制的范围。

2.加大检测力度。近年来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大了对食 品安全检测的重视力度,一方面着手进行检测硬件、软件的投入升级,不断提升检测资质和检测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不断充实检测队伍,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由原来的对档口、对品种随机抽检变为对每个档口实施规定间隔时间段内强制检测,品种由检测站随机抽取,检测力度大大加强。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品种,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复检仍不合格的,停止该品种入场经营,并销毁场内剩余的该品种水产;之后,经营业户自行送外检测,检测合格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合格证书方可再入场经营。另一方面,加强对海水晶、消毒水等添加剂的检测,并向全场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员公布合格添加剂清单,巡逻时一旦发现非清单内添加剂出现,要求先行下架并拿回检测。

3.强化溯源机制建设。市场管理方要求每个档口都认真、及时做好进、出货台账记录,确保货物进出能追源索源。管理人员每周都对各档口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台账不完善的予以谈话教育,并要求即刻整改。检查台账的同时,对于有进口货的业户,要求业户及时提交进货关税单复印件,无法提交进口关税单的进口水产不得入场销售。

4.加大监控、处罚力度。对现场实施全场视频监控、场方“水产安全责任人”巡检、保安线岗巡逻、场方管理人员抽查和业户专管巡逻的立体监管模式,确保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24小时在线;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业户一经发现第一次作教育、警告和经济处罚,第二次则停档退场;对外售卖蛙类死腐品的,直接停档退场。

5.专设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小组,狠抓死腐水产管理。专设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场方管理人员、现场保安员、市场业户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水产品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业户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相关业户签订责任协议书,负责现场24小时的巡逻监管工作,督促业户做好死腐水产品的挑拣、收集和处理工作,严禁售卖死腐水产品,防止死腐水产品流向市场。现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对死田鸡实行统一运送至市卫生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日处理回单都予以归档。

(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诚信经营的管理文化

1.开展诚信质量月活动。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内部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实行每周一次联合大检查。在诚信质量月,采用管理人员分片管辖,场方内部监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形式,集中检查经营业户诚信六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统一使用透明塑料袋、统一量秤、统一购物小票、明码标价、复秤台及诚信档案制度等;对违规业户依照红黄牌制度处理,对违规物品(如黑色塑料袋、无强检磅秤)作统一收缴。诚信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一定程度上营造了诚信、安全的经营环境,提振了消费信心,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2.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巩固文明诚信、质量安全建设成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联合地区内各市场主体成立联合评选小组,对全体经营户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各市场主体按职能分线做好现场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做好月度总结。联合评选小组根据各市场主体每季度推荐的“文明诚信经营户”候选名单进行复查,最终确定“文明诚信经营户”。对于评选上的“文明诚信经营户”予以挂牌,挂牌后如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对该经营户进行摘牌处理。

3.推动使用白色透明塑胶袋行动。针对水产品市场普遍存在的诚信问题,禁止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统一使用白色透明塑胶袋,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加强巡逻检查,重点加强对零售业户的巡检,一旦发现有业户使用黑色塑胶袋一律予以没收,对于同一档口,反复没收三次以上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这一措施的推行,使用黑色塑胶袋的业户大大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

4.深入整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专项活动。针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较为普遍的现象,市场管理方要求每一个打“阳澄湖大闸蟹”招牌的业户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具体包括:政府部门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和品牌地理证明、行业协会出具的品牌证明以及养殖场出具的经营授权书。对于无法提供阳澄湖产地证明的,一律不允许悬挂阳澄湖招牌,否则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全部下架。另外,针对交易量大的带子等个别品种,要求入场必须提交产地检测报告,市场管理方根据产地检测报告情况对带子经营业户采取不同的抽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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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201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

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基础数据库与我部实现了实时互联互通,建立整合统一、互联共享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整改工作。对我部在省级平台验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二、高度重视省级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已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跟踪了解使用情况,主动听取基层管理部门及企业的意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对尚未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加强宣传,靠前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省级平台应用的全覆盖。

三、认真开展省级平台自查工作。要对省级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数据质量、部省联通、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一)系统建设。是否与日常监管环节业务办理高度融合,形成覆盖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的业务办理工作平台。

(二)业务应用。是否已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建或在建工程日常监管业务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办理。

(三)数据质量。是否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采集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基础数据;是否已逐步将近三年完工的工程历史数据补充入库。

(四)部省联通。是否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中间服务器是否进行定期日常检查,确保数据每日同步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五)安全防护。是否已启用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预案,确保省级平台全天候安全稳定运行。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制订本地区2016年工作计划,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四、从2016年4月起,我部将对验收评估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省级平台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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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消协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2004年我国的商品房投诉事件有31546起,2005年为35689起,其中2005年商品房投诉较2004年上升了13.1%。据统计,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高居第一,达到了64.3%,其后分别是价格、营销合同、计量、安全、假冒、广告、虚假品质等。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上的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中的诚信缺失。

(一)合同的不诚信。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平等合同,这是房地产销售的必要过程,合同的条款代表了双方承诺,彼此都应该严格履行,但是,违反合同在现今的房地产市场中已经屡见不鲜。如,定金陷阱、霸王条款等都体现了合同的不诚信。

(二)虚假广告。广告是宣传和推广产品的有效手段,但一定要以真实、准确为前提。然而,在现今的房地产行业中却存在着种种虚假广告。据中消协调查,由于目前市场销售的商品房多数都是非现房产品,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购房者却只能通过广告和宣传图片来了解未来房子的特征,很多购房者在购房后却发现实际的环境与广告上的完全不同。

(三)房屋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商品房的硬伤,也是对业主影响最大、最直接的问题,如选材、施工、沉降把握等都是直接关系到房屋质量的关键环节,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减少成本则经常采用同品牌置换等级、外包施工、赶工期等做法。

(四)土地交易暗箱操作,违法违规。由于建设用地关乎房地产开发的命脉,关乎巨大的商业利润。于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择手段争夺土地资源,土地管理者违法弄权,大肆寻租;廉价土地或经开发或旋即转手高价渔利,已成为许多地区楼市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它令守法房地产开发商望地兴叹,令普通百姓望价生畏,令管理层无所适从。

(五)物业管理的诚信问题。物业管理本应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应视业主为上帝。然而,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对自身责、权、利认识产生错位,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对业主正当权益进行限制,甚于随意用停电、停水、不供暖的方式进行威胁。

二、房地产市场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出现诚信危机,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开发商、政府行为和物业管理等环节,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和谐发展。

(一)政府职能的不完善。有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于变相执法,明知道某些项目违规开发,却不给予严厉制裁,甚至还给予验收。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工作存在漏洞,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督体系不完善。

(二)信息不对称。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其重要体现就在卖方往往利用买方的信息及知识缺陷。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房地产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其掌握的信息远远多于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例如,在房价不变动甚至有所调低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处理”的办法使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销售面积,从中牟取暴利。

(三)房地产经营行为的短期化。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来是企业的内在要求,可企业的利润目标不能建立在短期行为之上。但是目前,市场上仍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不太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品牌和信誉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信用意识不强。为了满足其短期利益最大化,经常打出一些虚假的“宣传广告”和“服务项目”。

(四)对失信企业处罚力度不够。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来讲,众多房地产开发商不诚信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即诚信成本太低,不诚信所受到的处罚远远低于因为不诚信所带来的收益。商品房现在是投诉热点和难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所受处罚与其所得收益相比太低。

(五)物业管理公司责权不对称。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两张皮”,使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明确,无法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的体系,导致两者的角色错位;加上我国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注重自己的品牌建设,不规范服务行为,从而引起很多诚信缺失的现象。

三、房地产市场中的诚信机制建设

建立房地产诚信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而且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以,需要每一个公民、企业、政府和执法机关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消除我国房地产市场日趋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实行诚信经营,以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在执法和监管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在政府方面,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法制建设、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上,应该把诚信标准纳入法规,把诚信标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颁布,而不能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觉。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多仅规定了行政处罚,很少规定民事责任,因此各地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房地产开发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和规定,要明确政府的办事程序和规范,提高透明度,减少政策的随意性和波动性,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为全社会树立诚信榜样。

(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诚信教育。诚信文化的建设是种高层次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因此,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这样一种共同理念:讲诚信不仅是一种应当理解和实行的道德行为,而且是经济人的一种理性选择。当注重承诺成为一种美德、信念和文化时,自利人的自利活动才能转化为他利,在竞争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加强诚信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是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论断。因此,必须从思想上重视,从教育上加强,从认识上提高。一要提高对加强诚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充分认识诚信品质的重要价值;三要努力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四要确立诚信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观念。从事房地产业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把诚信建设作为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诚信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法律制度的健全是规范和制约活动主体行为并使其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使合法行为得以保障、失信行为受到惩罚、制裁的条件和基础。要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前,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经济环境下,仅仅依靠房地产商的良心和自律来营造诚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显然不现实。所以,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用强制性手段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呼吁消费者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要引导行业把诚信问题由道德层面上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把信用作为企业发展必备的基本要素,转变为企业发展的制度化支撑。把一切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律环境。

(四)建立房地产诚信档案和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投资者决策和外部相关利益者的重要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给予传达。建立房地产诚信档案,规范市场信息披露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建立房地产诚信体系,就必须为所有进入该市场的主体建立信用记录。这种信用记录,全社会可以很便捷地获得数据。同时,还必须建立起高增值的守信奖励机制和高力度的现实惩罚机制。如果在一次交易的过程当中,一方有失信行为,只要进入信用记录系统,各地通过高科技的手段,可以很便捷地查到这次不良记录,就不再跟你交易了,银行也将拒绝放贷。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它通过无限放大信用缺失的成本,从而给失信方以沉重打击;相反,守信方通过不断积累自己的守信记录可以增值,可以扩大他的信用额度。

(五)建立系统性的信用评价体系。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发展过程,房地产市场的诚信建设必须从这个系统中的每一环入手,任何一个环节的诚信缺失,都可能会影响到诚信和谐的生态环境的营造。这就需要建立系统性的信用评价体系,其目的和意义在于:(1)向社会提供可借鉴的信息,营造公平交易的市场,减少投诉;(2)树立房地产品牌企业;(3)积极推进良好的行业诚信风气及规范行业行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让行业成员共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既是纠正行业作风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诚信发展的有限途径。

(六)改革房地产经营体制。当前,商品房市场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解决房产纠纷的关键之一在于制度建设。首先,要改革我们现在的房地产经营体制,逐步取消期房,只卖现房。当前发生的大量房地产纠纷,包括质量纠纷、面积纠纷,等等,绝大部分都出现在期房阶段。其次,还应改革现行房屋的销售方式,将按平方米计价的方式改为按套售房。平方米是平面概念,而且同一套房屋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有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等。这么繁琐、复杂的计算过程,使得买房人处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如果房子不是以按照平方米计算,而是按套来卖,套内建筑面积就这么大,你觉得值就买,不值就不买,一目了然。而且,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按套买房。只要实行按套卖房,目前存在的面积缩水、公摊面积不清等老大难问题就能得到合理解决。

(七)制定房地产发展行业标准,倡导标准化运作。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相反即为非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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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诚信缺失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影响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诚实守信

所谓“诚实”,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自欺欺人,表里如一。所谓“守信”,就是要“讲信用”、“守诺言”.诚信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成事及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一个信用缺失,道德沦丧的国度,必然不会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就得不到有力支持和保障。针对当前诚信缺失影响市场经济建康发展的状况,构建诚信体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诚信缺失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又是一种契约经济,因此,如何保证契约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的关键,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诚信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交易主体不被对方信任,限制交易主体自身发展,另一方面为防范交易风险被迫增加交易成本,使得经济活动萎缩,经营效率低下甚至破产。最重要的是会造成社会信用链条的中断和损害,破坏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规则。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诚信建设,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二、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一)诚实守信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前提,是经济领域里不可或缺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既反映了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同时也体现了人们共同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应该普遍遵守的伦理和行为准则。一个企业,只有树立起以诚信为本的形象,企业才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现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之所以能发展壮大,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市场并且在世界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尽管原因很多,但以诚信为本,是其中的一个决定因素.我们在强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注重用道德的力量,以诚实守信的道德觉悟,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

人们在市场中彼此相互认同的依据是:诚实是最好的策略,即对所有的购买者实行相同的价格,以及严格的诚实无欺。这就表明,市场交换中主体利益的扩张需要诚信来维系,当然,主体利益扩张也是有一定界限的,这个界限的约束就应当是重诚实守信用。这既是现代市场经济得以产生的一个前提,又是伴随它成长的一个产物,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机制才能长久存在和长期运行,现代市场经济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三)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换双方要以诚实守信为条件,价值规律要求人们遵守等价交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济交往的复杂性要求市场主体尊重契约和合同。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换,没有秩序,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不能正常进行。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所拥有的崇高信誉是一种无形资产,它是一种竞争力,标志着企业和产品的崇高品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广泛倡导信用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诚信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个地区、国家的投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三、 建立和完善与世界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秩序

(一)要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

诚实守信和法制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重要基础。当前形势下,建设诚实守信的伦理规范,构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秩序迫在眉睫。

(二)要培育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使诚信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同时,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的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 信用经济” 的观念深人人心。

(三)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

要不定期的举行“市场净化活动”,使失信者曝光,使其成为“过街老鼠”,要在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承担责任,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其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四)要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严格的市场经济秩序准则,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

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除了依靠教育等手段外还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来保证。必须加强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市场秩序,要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经济欺诈恶意逃脱债务的行为,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要让守信者因守信而受到尊重获得回报,要让失信者因失信而受到重创。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另外,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对诚信关系的建立有着重要影响。市场化程度愈高,组织程度越严密,愈利于交易者参与,也愈利于诚信体制的建立。因此要通过产权明晰化,赋予交易者平等交易权,依靠科学技术建立电子商务等多元化市场平台进而使市场经济维持良好的秩序。(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建文.诚实守信: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J].计划与市场探索,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