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税收风险分析

税收风险分析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8 09:22:58

税收风险分析

税收风险分析例1

现阶段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及其相关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了税务部门的重点研究方向。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有助于规避税收执法风险,降低征管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一、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现状

一般意义上的税收风险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管理、申报、协助义务的主体

在履行法定义务时受主客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潜在损失,是税法遵从的潜在危险。(一)国外关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现代意义上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最早源于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1983年,美国联邦税务局(简称IRS)对全国“灰色经济”导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开展调研。据统计,因纳税人对联邦所得税法的不遵从行为,导致1981年全美有900多亿美元的税款流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将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引入到税收管理领域,逐步形成了成型的理论体系。1997年7月,OECD下属的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了名为“风险管理”的应用指引,提出了在税收管理领域中应用风险管理模型的理念;2002年5月,CFA税收管理遵从小组论坛在伦敦召开,深入探讨了中小企业国内税收遵从问题;2004年10月,CFA批准通过了题为《遵从风险管理:管理和改进税收遵从》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将税收风险管理划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及确定优先次序、处理和评价等步骤;2008年3月,OECD税收管理论坛第四次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纳入研讨范围。

(二)税收风险管理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专家指导下,制定《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在税收征管中引入“风险管理”理念,首次正式提出“防范税收风险”的战略目标[1]。2004年,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首次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到税源管理中,逐渐建立健全了成型的税收风险管理框架。这一创新举措先后得到了江苏省局、总局的认可。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在青岛组织召开税收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研究探讨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如何引进和应用风险管理知识,与会单位就如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2011年《“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将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三)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税收征管力量弱化与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激增的矛盾日渐凸显,税收风险压力空前加大。随着现代税务管理的不断深入,对执法精细化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风险也会加大。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是主动适应税收发展新常态,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二、菏泽市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菏泽市税收风险管理开展情况

菏泽市国家税务局自2016年设置风险防控机构以来,始终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挖掘应用为重点,努力构建税收管理大风控格局。市局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下一步的战略目标为:大力构建涵盖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及风险处理四个阶段的闭环式管理机制。1.组织专业评估团队。一定程度上打破地域管辖的格局,面向菏泽市石油加工业、采矿业、货币银行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纺织业等重点税源和高税收风险行业,针对征管工作中所发现的税收风险点,从全系统内抽调精干人员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推广运用行业风险管理模板,实现专业化风险应对。2.落实信息化治税。重点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针对涉税信息大量游离于税收管辖外的突出问题,菏泽市国税系统与全市50个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采集整理并向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推送涉税信息逾11万条,极大地缓解了基层税源监管力度不足的困境。3.实现差异化管理。改变传统的以人海战术、均衡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风险大小对纳税人实行区别管理,将风险较大的纳税人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有限税收管理资源的最优配置。2016年,全市共完成纳税评估1405户次,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共组织入库税收2.42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1.42%。

(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菏泽市国税系统在风险防控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后工作中还将面对更大的困难与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办纳税人税收风险大。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在刺激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增长的同时,由于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新办纳税人大量存在登记信息失真的问题,给征管工作带了诸多困难。在税务登记管理中发现,大量按照改革之前的标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资质较差的民事主体也获得了市场主体的资格,这部分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普遍存在较多问题。例如,经营范围信息模糊,税务人员仅通过登记的经营范围难以准确判断其经营主业,给纳税人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带来难题,直接增加了后续税务管理工作难度。2.开展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据。作为实施风险应对的重要方法,纳税评估是在“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提出的,其初衷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往往面临着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尽管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评估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将其作为加强税源管理有效方法予以强调,并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未涉及有关纳税评估的内容,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从其法律地位来看仅仅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对税务执法人员和纳税人的法律约束力较低,致使纳税评估工作始终处于法律边缘,实践中缺少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无章可循。3.信息应用水平不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是全面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然而,虽然目前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预警分析指标已相对完善,但税务部门在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应对能力上还存在不足,信息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涉税信息的利用效率亟待提高。一是对现有系统数据信息利用不到位,不能主动整合金税三期管理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及出口退税系统等平台的有关信息;二是对第三方涉税信息利用不充分,仅仅将其作为校对纳税人自主申报信息真实性的工具,而不能有计划性地进行整合分析;三是数据信息分析深度不够,对“指标元-指标-风险管理模板-防控方案”的风险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掌握不到位,工作中仅局限于单项数据的校对与鉴别,缺少关联分析和综合运用。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公民纳税遵从意识有待提高。纳税遵从意识是实现纳税遵从的必要前提,是指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根据陈金保2016年的调查结果,我国公民大多数理性上认同依法纳税的理念,但自觉自愿遵从的态度并不积极,往往是迫于严厉的税收征管措施和偷漏税的惩戒才照章纳税[2]。在许多人看来,偷逃税款似乎算不上违背道德的事,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能力体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与道德约束,部分纳税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容易出于侥幸心理偷逃税款。即便被税务机关发现并严厉查处,纳税人依然有可能会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被“抓了典型”。如果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公民的纳税遵从意识,不能实现对偷逃税款行为的零容忍,单靠税务机关日常检查,难以完全防范纳税人恶意逃避缴纳税款的风险。2.税收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完善规范的税法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更是实现纳税遵从的根本性保障。然而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现行税法体系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方面,税收立法进程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税收领域长期存在部门规章代替法律的现象,造成税收执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缺乏有效法律依据支持。例如,2011年新疆瑞成房地产公司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税局一案中,地税局依照《征管法》第35条规定,认定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应补缴增值税。然而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地税局作出的处理决定缺乏上位法依据,最终判决税务机关败诉。另一方面,正因为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税法执法也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后续管理措施较少,因责任界定不清,一线执法人员倍感税收执法风险高,时常有如履薄冰之感,致使在执法过程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3.税务机关自身存在的不足。去除种种外部因素,菏泽市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自身管理经验不足、风控理念和工作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也是今后工作中亟待改进的方面。一方面,风控思维尚未建立,部分税务机关负责人,对税收风险管理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片面地将评估入库税款作为衡量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的唯一重要性指标,未充分发挥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职能效应;有的单位未能将税收风险管理与其他征管工作有序衔接,实际工作中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切实开展整体效应分析,不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还有人认为税收风险管理只是针对纳税人,未将纳税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与岗位廉政风险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另一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单位机构设置不到位,受行政编制制约,风险防控机构只是挂靠在其他部门,严重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质效;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科室之间还没有形成整体效应,自主查找、集合风险点时仍然是各自为战,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分析。

三、国外税收风险管理实践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税务风险管理起步较晚,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对于解决我国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因此本章将以英国、美国的税务风险管理为例,通过研究发达国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

(一)英国:完善的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系统

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evenue&Cus-toms,HMRC)自2005年重组后,一直把大企业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大企业服务司(LBS),并成立13个特别调查组防范税务欺诈行为。英国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在有效数据基础上,真正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体化规范管理。1.配备专门人员,实行对口管理。HMRC针对每一户大型企业,委任一名高级税务官员担任客户经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r,CRM),实行对口管理。CRM负责掌握大企业的营运信息,化解双方的认知差异和误解,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同时为强化企业风险责任意识,英国税法同时也规定,大企业必须指定一名高级人员,全权负责企业的税务会计安排。如有失职,将对该人员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2.整合纳税人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系统。HRMC在逐步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于20世纪末建立起由风险情报识别系统(IRIS)、数据分析处理系统(DAPA)和身份认证系统(IDA)等三个子系统组成的风险评估系统。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可以收集到居民企业甚至部分个人的收支信息,然后再通过数据分析处理系统进行加工、整理,发现其中数据不匹配的项目则交由风险情报系统进行识别。得益于完善的评估系统,HMRC一旦发现存在税收风险,就可以启动针对性的调查。3.评定风险等级,开展分类管理。HMRC通过开发数理统计模型,对对纳税人收入、资产、负债等信息归类整理,推算出纳税人的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别交由地方办事机构、一般调查组和特别调查组核查处理。地方办事机构对于纳税遵从度高、风险低的企业,一般不采取干预措施,对于涉及个人的疑点信息,尽量采取电话沟通、邮件提醒等“温和”方式处理;对于中高风险的企业,则由调查组深入开展实地核查,采取纳税评估、风险干预等措施,规避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美国:具有强大威慑力的税务审计

美国有句名言,“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交税是永恒的”。偷逃税款一旦被审计人员发现,严重的要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唯有纳税和死亡无法避免”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审计工作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全美50%以上的税务人员从事审计(稽查)工作,配备了经济师、金融产品专家、电脑稽核人员、数据分析师、信息技术员等专业人才;每年自然人约0.65%被审计(其中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自然人约0.98%被审计),C类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约0.87%、S类型企业(类似于国内的个体工商户)约0.3%被确定为审计对象;查补的偷逃税数额每年约有570亿美元,每年提请税收犯罪调查约1300件,平均90.2%证明有罪,人均判刑22.7个月。美国税务系统能够进行卓有成效的税务审计,得益于高质量的涉税信息管理和信用管理[3]。1.审计人员专业化。美国对税务审计人员实行等级制,查帐人员分为普通查帐人员和国际查帐人员。对大企业和跨国集团开展审计时,由法务、国际税收、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工作小组,如有必要,还将引入计算机、石化、经管等领域的第三方专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报告和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如有违反将严惩或被开除公职。审计案卷由法务部进行复审,法务部有权调整审计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退回重查。2.审计选案针对性强。美国税务机关拥有庞大的税收信息资料库和完善的计算机评估系统,每年都运用网络数据库系统和“应收税款预测”等模型,对要对纳税人的整体纳税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开展重点审计的范围。然后,通过对大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大额现金交易、自雇业主、扣除额超过合理范围和修正申报等方面开展综合排查,鉴别纳税人有税收欺诈或逃税的嫌疑。由于美国的税收来源以直接税为主,所以发现申报所得数额与其收入来源不相符、收入数额庞大且无预扣所得税等情况,相关纳税人就将被列为税务部门审计的对象。3.审计工作效率高。计算机联网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美国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借助与支付终端联网的检查系统,每当有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税务人员就可以获得消费者、经营者的流动信息,并核实该笔支付是否实现了税款扣除。同时,银行和营业机构在进行巨额现金交易时,必须核对客户的社会保险号和信用卡,纳税人想要利用假名逃避税款将十分困难。州税务署每年至少会对1300-2000万人次的交易信息开展核查。税务人员在审计中,高度重视对现代统计方法和第三方信息的运用,定期对销售发票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样检查,从而对交易、收入和支出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

四、完善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策略

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要深刻认识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的税收工作形势,做好规划统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一)创新综合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在当前机构人员编制和总体征管力量受限的形势下,必须转变征管方式,最大限度盘活用好现有征管资源。今后应改变当前税收风险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态,建立各级税务机关联动的风险管理流程。一是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地域管辖为特征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转而根据规模、行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信用等级等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分类,设立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借助税收风险分析工具,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分析应对模板,形成分行业、分类型的纵向、横向分析指标体系和预警体系;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改变传统的以人海战术、均衡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风险大小对纳税人实行区别管理,将风险较大的纳税人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实现有限税收管理资源的最优配置。三是推进征管机构扁平化。推进机关实体化,精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从行政、税政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直接履行税源监控等实体职能体制为主转变。

(二)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实现信息管税

税收风险管理的起点在风险的识别,而风险的识别基础就在于及时获取准确的涉税信息,如果情报信息缺乏利用价值,税收风险管理将成为空谈。今后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信息利用水平[4]。一是加强系统信息比对。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等税务软件,整合系统信息,加强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二是加强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加大与关联单位的信息合作力度,理顺信息传输渠道,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各类涉税信息即时集中、共享,解决地方财税建设要求和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三是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数据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和业务科室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使各部门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信息,共同防范税收风险。

(三)构建专业组织机构,打造专业团队

为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精准制导能力,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税源规模、行业分布特点等因素,着力打造风险防控、纳税评估和监督评价三个跨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共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是成立风险防控团队,配备专职人员,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开展税收分析、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结果评价,落实完善闭环式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等。二是成立纳税评估团队,按照“集中管理+团队作业”的形式,根据评估对象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和预警指标,统一调配团队成员,组成个案评估组,实施统一管理,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税服务和更直接有效监控纳税遵从风险。三是成立风险监督评价团队,主要负责对风险管理全过程和成效实施复审复核、执法督察、内控监督和绩效评价,切实做到把有限优质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对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中,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作者:吴亚辉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方振华.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税收风险分析例2

1.税收筹划的风险分析

从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分析,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包括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筹划)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选择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实施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通常,税收筹划成功的概率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全面掌握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技能有相当的难度。因而,税收筹划的主观风险较大。

(2)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税收筹划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纳税人适用的财税政策。

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财税政策的灵活运用,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筹划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3)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开展税收筹划。但是税收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如果纳税人所选择的方法并不符合税法精神,诸如一些“打球”的做法,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纳税人将为此遭受重大损失。

(4)税收筹划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任何一项经营决策都需要决策与实施成本,税收筹划也不例外。税收筹划在可能给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纳税人为之支付相关的费用。

纳税人的筹划成本主要包括办税费用、税务费用、培训学习费用、税收滞纳金、罚款和额外税收负担等几个方面。进行筹划也应该遵循成本收益原则,这是一种成本约束。

2.税收筹划的相关风险及其计量

税收筹划主要有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不能准确预测到经营方案的实现所带来的风险,实质上是一种简单的经营风险,即经营过程未实现预期结果而使筹划失误的风险。如果方案涉及筹资决策,则税收筹划风险还包括财务风险。政策变动风险与税法的“刚性”有关,目前中国税收政策还处于频繁调整时期,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不容忽视。例如,原来许多企业通过变相的“公费旅游”为雇员搞福利,避税现象严重。为弥补政策漏洞,国家规定公费旅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筹划方案的实施一般要经过一定时期,所以我们在评价收益效果时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期望投资报酬率密切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风险越大,期望投资报酬率越大,节税价值就越小。

例如,A方案年净现金流量为20万元,经营期为10年;B方案的年现金净流量为25万元,经营期为8年。无风险报酬率为4%。筹划者判断,A方案的筹划风险为5%,而B方案的筹划风险为8%(经营期限短,经营风险小,但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大)。8年期4%的年金现值系数为6.7327,10年期4%的年金现值系数为8.1109,8年期12%的年金现值系数为4.9676,10年期9%的年金现值系数为6.4177。

其一,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两方案的净现金流量相等。

其二,不考虑风险,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A方案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值:20×8.1109=162.218(万元)

B方案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值:25×6.7327=168.318(万元)

显然B方案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大于A方案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其三,考虑风险、资金的时间价值:

A方案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值:20×6.4177=128.354(万元)

B方案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值:25×4.9676=124.19(万元)

显然A方案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大于B方案净现金流量折现值。所以,在做筹划时,经营期限仅是考虑风险的一个因素,风险才是考虑的重要因素。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确认和评估,采用合理的经济及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控制、规避或减低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活动。

1.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模式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基本模式可以分为四种,即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拒绝从事某一事件。可见风险规避是避免风险最彻底的方法,但其只能在相当窄的范围内应用。因为企业不能为避免税收筹划风险而彻底放弃筹划思维与筹划行为。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那些用以使风险程度和频率最小化的努力,风险控制在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包括风险防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税收筹划更多的是事前筹划性,即采取事前风险防范;对于事中、事后风险只能是补救或减小风险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嫁到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人身上,一般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譬如纳税人可以与筹划者签定最终筹划风险责任约定以及其他形式的筹划损失保险合约等风险转移合约。

(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是风险融资的一种方法,是指遭遇风险的经济主体自我承担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保留重心在于寻求和吸纳风险融资资金,但这取决于人们对待风险的态度:一种是风险承担,在风险发生后承担损失,但可能因为须承担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而面临财务问题;另一种是为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准备,在财务上预提风险准备金就是常用的办法。

2.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1)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但税收政策层次多,数量大,变化频繁,掌握起来非常困难。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对适用的政策进行归类、整理、学习掌握,并跟踪政策变化,灵活运用。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是开展税收筹划、设计筹划方案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税收筹划水平的重要标志。

(2)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税收、科学安排收支,这也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应树立正确的筹划观:税收筹划可以节税,但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切记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切记伸手必被捉。

税收风险分析例3

长期以来,为了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够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或出口免税。出口退税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增长,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之而来,有些企业滥用出口退税政策,甚至采用非法手段进行出口骗税。因此,对负责管理企业出口退税任务的税务执法人员来说,税收执法风险急剧上升。本文对出口退税管理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分析出口退税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税收执法风险。[1]

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般来说,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包括:出口退(免)税认定管理岗、出口货物退(免)税证明开具管理岗、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审核岗、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审核岗、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岗、出口货物退(免)税计会统管理岗、出口货物退(免)税调查岗、出口货物退(免)税综合管理岗和征税机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岗等。

出口退(免)税认定管理岗的岗位职责是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退(免)税认定、变更和注销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证明开具管理岗的岗位职责是出口货物退(免)税证明开具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审核岗的岗位职责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审核以及负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复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审核岗的岗位职责是利用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调整处理已经核查的审核疑点。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岗的岗位职责是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外部电子信息的接收、清分,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审核配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计会统管理岗的岗位职责是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统计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款退库、免抵税款处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调查岗的岗位职责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函调管理、电子审核疑点核查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综合管理岗的岗位职责负责汇总、上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结果。征税机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岗的岗位职责是负责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核、“以产顶进”钢材的免抵税管理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2]

二、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税收执法风险

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的税收执法人员可能因为行政违法而引发民事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与骗税分子通谋,指使下属为其提供虚假征税证明,虚开、代开发票等退税凭证或者支付骗税款的;或发现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组织追查、挽回损失,情节严重,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工作人员可能面临警告、记过、降级、降职等行政制裁。

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的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较为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管法》中都规定,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的税收执法人员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除了贪污罪、贿赂罪和渎职罪等,还有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出口退税罪等等。

三、出口退税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风险分析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岗:为了要取得出口退税所必须的总局交叉稽核发票信息,征税分局必须通过CTAIS由出口退税认定岗通过电子传输系统将企业相关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从上报情况到取得信息的周期为一个半月。如果出口企业未及时办理退税认定或因其它原因,无法取得该信息则企业无法及时办理退税。

2.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审核岗:是甄别骗税嫌疑的第一道关卡,责任重大。但是由于出口退税业务量大、税务人员相对较少等原因,单证审核岗的执法人员往往只能忙于“就单审单”的案头工作,无法对受理业务的真实性等方面做深入研究,因此税收执法风险较大。另外,对于关单即将超过申报期而准予延期申报的规定比较模糊,经常有外贸企业在关单马上过期时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界定。[3]

3.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岗:目前由于实现了省级数据集中,大部分外部信息的读入工作由省局完成。而各地市出于本地区情况考虑,对信息读入的频率要求不同:实现了审批权下放、审批环节减少的地市希望信息读入频率高,而审批层次多的地市则因信息频繁读入将改变已审批数据等原因不能接受经常读入信息,在全省读入频率统一的情况下,势必引起前者所属企业因信息过慢导致退税进度滞后而产生不便。

4.出口货物退(免)税计会统管理岗:计会统管理岗的执法人员在上报出口退税指标测算表时,由于无法将所有影响出口退税规模的因素考虑在内,很难把握退税额度。然而,出口退税指标的多少会直接决定这个地区的企业能否及时得到退税款,因此,执法风险较大。

5.出口货物退(免)税调查岗:在实地检查中,查实过以往出口企业已报关出口但未申报退税也未办证明的问题,但供货企业已不知去向或在外地鞭长莫及;如果对出口企业直接进行征税处罚,其又没有负担能力,此类两难问题的处理缺乏政策依据。

综上所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岗和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审核岗的执法风险涉及到政策不明确、无法掌握宽容度的问题;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岗涉及到退税审核系统和日常管理的衔接问题;出口货物退(免)税计会统管理岗的问题属于指标管理的政策性问题;出口货物退(免)税调查岗涉及到征、退税衔接,有效打击骗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曲玲. 分析出口退税管理风险及防范机制 [J]. 中国商贸. 2014(02).

[2] 李玉红, 汪月祥.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与建议[J]. 财会研究. 2013(09).

税收风险分析例4

一、税收风险管理概述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

所谓税收风险是指国家在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限于征税手段及税收制度本身的不足,再加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的税收损失。这种状况下,税收风险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税收风险管理实际上是指税务机关合理运用各种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对税收风险进行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过程监督以及绩效评估等,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必要方法。构成税收风险的主要方面包括三个:一是政策风险,即由于复杂经济活动和规范的税收政策之间存在矛盾,从而导致税收政策存在某些漏洞;二是执法风险,即由于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或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等,造成执法混乱,带来执法层面的风险;三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纳税人由于工作失误或对税收认识不足,或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不遵从税收政策带来的风险。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税收风险管理秉承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的原则,以有效方式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过程监督及绩效评估等过程,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从而达到减少风险损失的目的。风险识别作为整个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它也是有效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因素,风险识别是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前提,以税收风险管理目标为导向,运用科学方法、模型,在合理分析各项涉税数据的基础上,发现规律并寻找存在税收风险的关键点,从而进行科学决策,高效完成指导税收征管的分析工作。目前,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本地区的风险特征库,这些风险特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可以识别一般企业在生产经营及纳税申报等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并在风险应对方面卓有成效。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现阶段我国税收工作遵循的依旧是传统治税理念,无论税收风险是否实际发生一律视为有风险,并忽视风险等级差别而采取统一管理,这种征管方式偏重于对税收风险的无差异防范,管理理念相对落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传统的优化对无风险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及加强对高风险纳税人管理的理念并不合理,这不仅不能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相反却造成了征税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导致征管资源浪费严重,纳税人满意度普遍偏低,征管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受征管模式、征管机构及人力资源结构的限制,税收征管人员未能科学合理地设置征管结构,各部门职责不明确,部门设置不合理,不能实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许多优秀的管理人员没有被分配到合适的岗位,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等技术性要求比较强的岗位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税收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偏低。另外,税收征管机构将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在业务审批部门和行政部门,从而造成行政管理人员过多而一线征税人员过少的不合理局面,特别是一些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不能担任一些实质性的有利于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职责,这样就造成了资源浪费,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大大降低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

(三)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近年来,虽然我国税收风险管理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各种不完善因素难以实现税收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一方面,地方各级税务机关税务信息采集渠道有限,难以收集到广泛全面的涉税信息,比如难以获取资金流、物流方面的数据,未将交易第三方报送真实数据明确为法定义务,而且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水平不高,各系统间之间信息共享度和信息集中度不高,难以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流动,这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质量偏低。另一方面,信息管理应对效果不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应对缓解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环节契合度不高;二是应对手段单一,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要全面转变落后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把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将全新的管理理念融入到整个征管过程,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来提高征税质效。改善传统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中对不同等级风险的纳税人实行的纳税服务方式。应该对无风险纳税人实行优化税务服务;对低风险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和风险提示等服务方法,并促进低风险纳税人自觉遵从;对较高风险纳税人实行集中评估;对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并对这类群体实行差别化管理和服务,努力提高纳税遵从度,进一步防范和控制税收流失风险。

(二)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传统的职能结构和岗位设置不能适应现代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对管理机构的各项布局做出调整。第一要依据税收风险管理的合理流程对各管理层进行明确分工,并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将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专业化、实体化;第二要对不同层级设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极大地发挥税收风险管理指挥中心的战略作用;第三,整合相应部门职责,集中成立纳税服务部门及税收风险应对控制机构,组建不同层级的纳税服务、税源风险管理、风险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部门等,其主要职责是承接有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信息,并及时对税务服务进行合理优化,采取一定的税收风险应对措施对较高风险纳税人实行有效控制。

(三)明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原则。我们可以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将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过程分为四个环节:(1)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风险管理的规划方案和管理制度;(2)拓宽信息获取途径以获得与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有关的有效数据;(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差别化应对;(4)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监督及后续完善工作,形成系统运行的良性循环。实际工作中应按照科学的流程进行,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合理有序的展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的管理细则。

第二,差别化、递进式的管理原则。在正确划分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差别化应对和控制,也就是说随着税收流失风险的加大,税收遵从度的逐渐降低,风险应对控制应从优化服务阶段转变到辅导阶段,从柔性管理过渡到监控管理最后到刚性执法,贯彻落实差别化、递进式管理原则,将管理和服务进行真正的有机结合。

第三,坚持防范原则。税收风险管理必须坚持防范胜于控制,及加强税收风险的前置管理,做好事前和事中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税收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风险给税收征管带来损失。

第四,实行人工管理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计算机信息技术是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展开的必要技术支持,但对于基础性的要素管理,包括税收风险管理方案的确定、风险特征的调查分析、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等,都是以科学的人工管理为基础实现的。因此,考虑到税收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既要发挥计算机信息技术在数据处理和风险监控方面的优势,又要发挥税务人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税收风险管理进行更有效监管,从而实现业务和技术的高效结合,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整体效能。

四、总结

要切实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贯彻落实税收征管工作,必须要对目前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各地征税部门要积极探索出适应当前税务征管发展趋势的全新模式,在创新征收手段的同时,针对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应对措施,进行不断完善和改善。本文就税收风险管理问题进行的探讨,在寻找问题的同时笔者提出了加强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希望对我国税收部门解决税收风险管理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参考文献:

[1] 叶建芳,侯晓春,杨育.浅议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涉外税务. 2012(01)

[2] 夏日红,于子胜.树立和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J]. 中国税务. 2009(11)

税收风险分析例5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和分析,从中选择对企业自身有一定优惠的纳税方案,使企业本身的税负得以降低。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和接受,筹划的形式也逐渐变得多样,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本身在为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的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对这些风险不能加以有效的控制与防范,则会违背税收筹划的初衷,甚至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税收筹划风险,指的就是进行税收筹划活动过程中,由于筹划活动失败而付出的代价,也就是纳税人的财务活动和经营互动针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付行为时,可能出现的筹划方案失败、目标落空、偷税逃税罪的认定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对于税收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与深刻的认识。对税收政策的正确理解是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前提,否则企业很可能会由于理解上的偏差或者是错误而将漏税偷税行为作为税收筹划方案;第二,对筹划成本风险的忽略。这也是当前税收筹划中一个常见的风险,很多企业为了节税而忽略了成本效益原则,导致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甚至低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第三,缺乏对筹划税种的全面考虑。有的税收筹划方案仅仅针对某一个税种进行,缺乏对税收整体的考虑,而不同的税种之间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某个税种税负的降低,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支出的增加,因此,缺乏全面的考虑也容易造成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第四,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主要表现为对于纳税人自己认为是合法的筹划行为,税务部门认为是逃避税务的行为,最终受到相应的损失。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策略

1.加强风险意识的建设,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无论是从事财务活动的财务管理人员,还是参与税收筹划的税务人员,都应当对风险的客观存在有清晰的认识,并且正视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控制机制,以此来降低或者是避免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基于此,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税收筹划预警机制,对于企业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与监控,当发现风险时能够及时向筹划者或者是企业管理者提供警示。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来分析,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应当包括以下功能:第一,信息收集功能。将与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其变动情况的信息进行大量的收集,从中获得与企业市场竞争力、税务执行情况等相关的内容,并且对其进行比较与分析,进而判断其是否存在风险;第二,危机预知功能。通过对上述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对可能会引起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并且预先发出警告,对筹划者或者是企业管理者进行提醒;第三,风险控制功能。当企业发生税收筹划潜在风险时,系统应当能够及时的找到风险的根源,并且对筹划者实施提醒,使他们能够对症下药,制定有效的措施抑制风险。

2.始终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应当始终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既要对筹划的直接成本进行全面的考虑,同时也要对税收筹划方案在比较过程中放弃的方案可能会对企业产生的机会成本进行考虑。基于此,笔者认为税收筹划应当着眼于整体赋税的降低,而不是针对其中某个税种的减少,对于不同税种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要客观的看待,某个税基降低的同时,必然会引起其他税基的增加。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税收利益虽然在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占据很大的一部分,但是其并不是企业全部的利益来源,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少并不能说明企业整体的利益在增加,因此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当进行全面的考虑,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

3.正确认识税收筹划风险的客观存在

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避税的有效途径,但其并不是违法行为,所以说,科学的税收观念是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但是只是提高企业利益的一个手段,企业也不能完全依靠税收筹划来实现效益的提升,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应当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客观对待税收筹划风险,降低税收筹划人员的心理负担,从而降低税收筹划的心理风险。

4.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

筹划人员是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也是关键部分,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筹划人的经验和知识。因此,要全面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建设,其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合法、违法的界限有清晰的认识,能够确保税收筹划行为符合国家相关税法的规定;第二,税收筹划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税务经验,能够对税收业务以及相应的征管方法有详细的了解,对于税法中规定的优惠条款以及优惠事项都有较为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工作顺利的进行,并且始终保持在合法的范围内;第三,对于税收筹划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的明文规定等内容,都要熟悉与掌握,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注册税务师等专业的机构来帮助企业顺利的完成税收筹划,不断的提高企业的利益。

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当前企业中所涉及到的一项系统工程,其需要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的结合,才能够确保其有效的完成。税收筹划风险是财务管理与税收管理的交叉学科,只有将税收筹划风险的理念引入到现代企业管理中,才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进而促进企业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以此促进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税收风险分析例6

目前,企业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普遍面临税收方面的问题,只有根据企业实际特点,科学进行筹划,才能使税收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相对而言,我国多数企业普遍开展税收筹划,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税收负担得到有效缓解,然而,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普遍存在较大风险,一旦不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将对企业造成极为不利影响。为此,本文针对税收规划风险展开分析探讨,希望企业能切实实现经济效益方面的提高。

一、税收筹划概述

所谓税收筹划,是现阶段企业解决税收问题的重要战略方法。对于企业的各项投资、运营及其分配等一系列事务,纳税人进行预先安排,并对事务科学统筹规划,这样才能充分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并最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得以不断提高。诚然,筹划阶段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方式方法,切忌税收筹划过程中违法乱纪,最终不利于企业实际利益。总的来说,税收筹划具有如下方面特点:第一,合法性。所谓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切实避免偷税漏税一系列违法现象。第二,事前性。所谓事前性是指,税收筹划之前,应加强各方面统筹安排,对纳税义务作出科学判断。第三,目的性。所谓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应切实一步步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这样才能有效达成目标。

二、税收筹划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一)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人员风险

税收筹划工作本身较为复杂,对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一旦财务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较为欠缺,将会对税收筹划工作带来较大风险。财务人员如果不能充分融入企业、了解企业,快速掌握企业业务情况,也将会对纳税方案预测等方面造成较大困难,战略决策方面出现问题,因而使税收筹划面临较大风险。与此同时,企业本身是复杂的有机整体,需要财务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一旦部门之间在配合方面出现问题,也容易造成税收筹划方面风险。

(二)税收筹划成本不当带来的风险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科学编制税收筹划方案。然而,在此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筹划成本方面的问题,一旦筹划成本过高,也将带来较大的风险。通常来说,筹划成本涉及范围较广,在对税收筹划方面专业人士聘请过程中,会出现咨询费及费等相关费用。在筹划人员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一部分办公费用。此外,一旦税收筹划不当,还会出现协调费等一系列费用。与此同时,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还应科学确筹划方案。一旦筹划方案不能贯彻落实实施,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筹划成本方面的提高,如果筹划成本大于企业预期收益,将造成较大风险,对企业造成极为不利影响。

(三)企业经营存在的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一旦筹划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如在税收筹划阶段经营战略方面出现问题、资金周转方面出现问题等都会造成相应风险。概括来说,在税收筹划阶段,企业经营应考虑到两大因素的影响。一是外部因素的影响,二是企业自身内部因素的影响。所谓外部因素是指,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国家政策因素、市场因素以及同行企业方面的因素都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与此同时,鉴于外部因素具有一定难以控制性,因而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所谓内部因素是指,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人员安排等方面,也容易引起多方面风险。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

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方面的问题,应注重企业团队建设,一方面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使其专业技能得到较大提高。另一方面,企业应不断引入人才,将税收筹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人员建设过程中,不应单从专业技能培训着手,还应让财务人员熟悉法律知识、掌握本企业业务流程,并严抓思想道德建设。与此同时,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之间还需相互沟通交流,并在日常工作中互相监督、互相配合,这样才能促进税收筹划贯彻落实实施。

(二)关注企业成本效益,注意临界点筹划

税收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成本与效益间的矛盾。为此,应将成本与效益共同关注,同时应注意临界点筹划,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发挥出应有的实效,也有利于风险方面的防范控制。在筹划方案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需切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成本方面的各种因素,并对企业预期效益进行科学有效判断,权衡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使方案更加合理,也有利于风险的规避。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由于企业本身经营管理同样面临较多风险,因而在税务筹划管理过程中,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企业应注重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方面的控制,这样才能将风险降低。第二,应加强与税务机关交流。企业通过加强和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才能有效把握税务政策,并使自身税收筹划方案更加科学,从而有利于降低风险。第三,企业可以多向专业人士请教,利用专家多年来经验对企业税收筹划有效指导,这样也能降低筹划风险。

四、结束语

本文针对税收筹划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展开分析探讨,并提出自身的相应看法。税收筹划能使使企业税收负担得到有效缓解,因而应加强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然而,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较大风险。为此,应从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关注企业成本效益以及注重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着手,使风险得以有效规避。

参考文献:

税收风险分析例7

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的条件下,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的行为。税收筹划的经济纳税职能,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所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其手段以具体的法律条款为依据,并在税法规范和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与运用。因此,纳税人如果能精通税法、知道自己该缴什么税,不该缴什么税成为精明的纳税人,将给企业带来很好的收益。选择最轻的纳税行为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房地产企业也同样有权利选择最轻的纳税行为。

1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定义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涉税行为因为没有正确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得房地产企业没有准确和及时的缴纳税款,从而引发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调整、处罚等等。最后导致房地产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

税收筹划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必然也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恶性避税在美国呈现蔓延之势,使得政府损失税收达100多亿美元。购买避税方案的公司因此也受到牵连一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使得公司社会声誉降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企业的交易行为越来越复杂,另外,税收政策的变化也越来越多,税收征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纳税风险正在逐步升级。税收筹划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是带有很强政策性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对的话,不但不能达到目的,反而要遭受处罚和制裁,会给房地产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不论是中介机构还是纳税人自己进行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到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更要清醒看到税收筹划的风险。

2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来源

2.1 政策选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对纳税人对于政策的选择正确是否正确存在着不确定性。这种风险产生的原因是房地产企业对政策精神的认识不足导致的。也就是说,房地产企业单方面认为自己所采取的纳税行为是符合国家的政策的,但是实际上并不符合国家的政策。政策变化性风险是指税收政策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变化。这也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

2.2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不到位或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税收筹划中顾此失彼,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2.3 经营风险。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一成不变的,经营活动的变化要求税收筹划方案随之发生改变。这样已经计划好的税收筹划可能已经不适合。所以经营活动的变化很可能影响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

2.4 执法风险。税务风险与税收的执法情况有很大的相关性。税收执法力度大,税收筹划的风险就较大。

2.5 收益小于成本风险。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获得利益,如果税收筹划收益小于成本,房地产企业就达不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2.6 遵从风险。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动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导致企业未来利益受到损失。总之,遵从风险是指企业没能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并且未能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调整自己的纳税行为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外部组织机构对企业纳税行为的审查。遵从风险是所有企业纳税风险中最大的一种风险。

2.7 核算风险。核算风险是指企业因为没有准确核算税金,最终导致企业利益的损失。例如:企业没能正确核算会计规定和税收政策的差异、企业缺乏内部控制措施等等,最终导致会计核算系统提供了不真实的纳税数据和信息。

2.8 员工风险。员工风险是指企业因为人的原因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例如:税务管理岗位员工频繁变动;员工丰富经验未能被书面留存;员工缺乏责任心,导致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员工风险是所有纳税风险的根本风险,它是最难控制和管理的。

2.9 信誉风险。信誉风险是指外界因企业税务违规行为而对企业信誉的怀疑并导致其未来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例如:企业因欠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公告;企业因偷税问题被媒体报道,使得合作伙伴突然中止谈判。对企业来讲,信誉风险的后果和影响可能是深远的、无法计量的。

3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3.1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首先房地产企业自身应做到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的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

3.2 提高税收筹划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有效降低和防范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3.3 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把纳税筹划与偷逃税区别开来。

3.4 坚持成本效益分析。房地产企业不论是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税收筹划还是聘请外部专家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筹划才是成功的。

3.5 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形、复杂性及不确定事件的发生,税法常随经济情况的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充分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作出正确决策。

3.6 力求整体效益最大化。筹划时,不能仅仅紧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

3.7 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时效性等特性,有时房地产企业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设计出具体方案。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和咨询的中介机构就会显得非常重要。

3.8 及时与税务机关协调。由于税收政策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的确认。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应及时与税务机关协调一致。

4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步骤

4.1 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如果企业管理层更倾向于避税的话,可以肯定地说,该企业的整体纳税风险是很大的。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纳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二是企业应积极争取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三是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设置税务部门及其各级负责人。

税收风险分析例8

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现代企业的制度基本已经建立,而企业资金中税收占主要地位,纳税的金额越少,资金的可利用率也就越高,不然就会增加资金缴纳数额,也会使企业的经济负担增加。企业税收政策的主要形式是税收筹划,由于种种原因,同样也存在着不同的风险,为了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就需要对税收筹划强力控制。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企业税收筹划又叫做企业合理避税。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减免,通过投资经营、理财等形式保证企业的合理税收减免。其中具体包括降低税收、推迟交税、分批缴税等。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使用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核心竞争力。但税收筹划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够完善的因素,容易引发税收筹划风险。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存下的风险

(一)税收政策灵活性导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就是在征税的过程中,因为政策的变革、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筹划方案,以及多种无法预估的的原因导致税收筹划的税源恶化、减弱税收调节能力,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实现职能需要的一种可能性。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税收发生之前依据法律法规提前规定的计划,它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随着政策的变动及时的进行改革。政策变动对税收的影响是十分常见的,在政策改革之后企业的筹划工作或者企业在实际筹划中忽视了正在执行的相关税法,就会一定影响税收筹划的效果。

(二)税收执法缺乏监督力度现如今,在税收执法的监督过程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做的还是很优秀的,但是缺乏深度和广度。倒是同级的执法监督力度做的不够好,在监督主体、权利、客体、内容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目前为止很多责任追究仅限于口头警告或者缴纳处罚金,对执法失误人员的影响并不大,这就影响了执法责任的实施效果。

(三)缺乏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企业自身实际发展情况还需要结合市场发展规律和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制定,就算企业筹划人员制定了详细的筹划方案,也很有可能因为实际的灵活性不够导致筹划效果不佳,影响到筹划方案的稳定性,以至于给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四)筹划人员缺乏专业素质法律是税收筹划最不可触碰的底线,也是企业发展应该遵循的道德红线。比如:一些企业里有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职工,并且工作能力较弱,在选择优惠的时候,没有进行全面的考虑和分析,就极有可能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因此这种风险一旦发生,除了造成巨大的法律经济负担之外,还会使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变低、变差。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时候,企业务必要了解到: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个有多样化风险的行为,略有不小心就会导致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触犯到法律法规,所以企业一定要树立起税收风险的意识。一个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的时候,可以借助网络上面的大数据分析此次筹划的风险性,在存在税务筹划风险的时候能够做到及时修改。并且税收筹划很容易受到社会经济形势和政策改革上大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往往都是负面的、不可逆的。所以在筹划前一定要先考虑经济大环境的变化趋势,做好充足的准备,尽全力将风险最小化。由于税法是灵活多变的,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一定要根据最新的税法内容进行筹划,根据最新数据进行调整,不要触碰到法律红线,企业需要随机应变、积极的对筹划方案的细节进行调整,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保障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之前,企业要很清楚的知道纳税是必须尽到的义务,我国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纳税活动,如若不遵守税法规定的要求,企业要承担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企业要承担巨额罚款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评级,同时企业的经营效果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企业纳税人必须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时刻关注着税法的调整。坚决遵守国家法律,确保纳税工作的正常进行。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税收筹划的活动过程中,首先考虑税收筹划活动是否存在法律安全问题。税收法律不仅体系大、数量多,而且还随着时代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调整,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一个专门的税收筹划数据库,把常用或者存在疑点的法律法规纳入其中,这样可以给税收筹划活动提供不少的便利。

(三)合理使用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税收环境日益改善,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逐渐加强,税收筹划已进入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领域,因此出现了一些专业税收机构,这些机构针对税收筹划开展业务,可以通过使用外部专业税收机构,提升企业税收筹划效率,减少其带来的税务风险,达到提高企业更高经营效益的目的。

税收风险分析例9

    2.外部环境。(1)经济环境变化。企业周围的经济环境,比如经济是否稳定增长、是否存在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市场供求是否均衡以及国际收支状况都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这些影响不可预知,这将导致企业的税收筹划由于不确定因素带来风险。(2)政策变动风险。税收筹划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处在不断变化当中,如果筹划人员没有及时更新这些变化的政策法规,必然会导致筹划失败。

    面对以上风险,企业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加以应对。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法规,合法合理开展税收筹划

    我国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政策法规层次多、涉及面广,特别是税收政策,常常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和税制改革的需要而不断修正,这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企业应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及时了解税收筹划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

    (二)总揽全局,避免片面性风险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税后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所以,企业需具有全局观,才能尽可能的降低筹划风险。

    1.提高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筹划人员是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对税收筹划的顺利开展作用重大。一名合格的筹划人员需要满三个方面的要求:①要有全面而扎实的专业知识,包括与税收筹划密切相关的管理、财务、会计、税收、金融、法律等方面;②要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及时准确的作出判断;③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历和筹划经验。

    2.充分考虑到各税种之间的关系,减轻整体税负。企业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具有关联性,比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营业税、城建税等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只有全面考虑到各个税种之间的关系,所选择的筹划方案才是最佳的,才会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企业的整体负担。

    3.充分考虑到筹划成本,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既要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人力、财力、物力),又要考虑到税收筹划的间接成本。只有当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有必要实施税收筹划。

    4.考虑到相关主体的利益和特殊情况。税收筹划不仅仅是纳税人自己的事,有时候还涉及到交易对方的利益,如果仅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对方的利益,很可能遭到对方的抵制和反对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三)企业要充分了解内外环境变化,将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相结合

税收风险分析例10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很多中小企业在一些新兴行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可以借鉴的经验较少,无疑会对税收筹划人员的要求更高。在税收筹划中,首先要避免的是法律风险,所有税收筹划都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操作。

法律风险,一是由于征纳双方判定不同产生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与税务执法人员对于政策的判定不一致,从而造成企业的筹划结果被判定为偷漏税而违反税法的规定,这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税收筹划的操作很多是在税法法规边缘的操作,从而使得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税收筹划方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方案其中的环节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致使该税收筹划方案的主体部分失效,从而导致整体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二)税收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导致风险。税收的优惠政策与国家经济息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及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更。当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尤其是长期税收筹划方案,有可能使得依据原有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或不合法,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2)税收政策选择的风险。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经常会面临政策的选择。政策选择错误,导致税收筹划结果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具有时效性,错误的选择,会给企业带来长期的风险。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往往会选择时效短,短期利益较好的政策,但是从企业长远来看,可能会有限制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风险。故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正确的预测和估算,选择一种可以使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政策。例如,企业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高新企业证书开始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而软件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自获利年度开始两免两减半的优惠,这时需要企业对未来2年的利润总额有正确的预估,如果预计第2年即可获利,选择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对企业更有利,因为两年后的减半征收是按照7.5%所得税税率征收,而软件企业的减半是按照12.5%所得税税率征收。

(三)经营风险

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体现较为明显,经营项目的选择、经营注册地址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未来是否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的利益。例如,企业本身是高技术企业,注册在高新技术园区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大多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经营方向变换较快。当经营方向发生变化,很可能导致企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例如,软件企业认证(该认证的行政审批已于2015年取消)要求当年软件产品收入要达到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发明专利不少于一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6项等,这些条件限制着企业的经营方向,一旦条件丧失,就会失去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操作风险

税收筹划操作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主要依靠税收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和运作。虽然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是正确的,但是在操作层面出现偏差,也有可能导致方案的失败。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整体把握、综合运用的过程,税收筹划人员设计确定的筹划方案要全面,不能忽视任何操作中的细节,还要确保在执行中不会出现偏差。例如,高科技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兼营提供技术服务业务,销售产品缴纳17%的增值税,提供技术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兼营业务需要分别进行核算,不能分别核算或准确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出现和同一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既销售货物又提供技术服务,虽然可以分别核算,但是该经济业务由于涉及混合销售,也要从高税率计征增值税。

二、中小企业针对上述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系统性的管理活动,需要企业管理层的支持和协调,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有效避免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隐藏着税收风险。而税收筹划其实是对经营主体、经济行为以及业务流程的筹划,根据政策的不同,税收筹划的方案和结果也不相同。税收筹划需要对经济行为进行事先的设计、选择和安排,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例如,业务部门为了增加销售额,往往会用到一些促销手段。例如,“买一赠一”,如果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买一赠一”的合同,该经济行为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按照市场销售价格征收增值税,如果合同可以签成赠品与产品打包销售,促销实质没有改变,但是却避免了因“视同销售”而多交税的风险。这种看似与税收无关的经营活动,如果事先没有进行筹划,很可能造成企业多交税款。所以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每个部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每一个经济活动在发生前,需要对该经济活动进行整体规划,选择最优方案,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避免税收、经营及操作风险。

(二)税收筹划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避免出现短视行为

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由于中小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筹划人员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损失企业的长远利益。对有些选择性政策的利用,也要为企业做长远的打算。一些方案从表面上看税负降低了,但是从企业整体来看,却并非是最好的选择。例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了企业税负,所以大多数企业要求采购部门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然而在实际操作时,一些供应商虽然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它可以给企业更多的实质优惠。如果优惠的金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么选择该供应商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三)税收筹划方案确定后,应根据筹划方案搭建合理的流程并形成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为确保税收筹划方案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方案涉及多部门,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时,搭建合理的流程并形成制度必不可少,各部门需要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为例,企业想要享受此优惠政策,第一步一款软件研发成功后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二步由税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对该软件进行检测并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后,第三步向税务部门申请并取得该款软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格方可。在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前,税务部门规定只有合同和发票中的软件产品名称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软件产品名称一致、并且该款软件在账务处理时要单独核算才可享受该优惠政策。整个业务涉及了研发部门、行政部门、销售部门、市场部门及财务部门。整个业务环环相扣,中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该业务搭建即征即退流程,设计如下:第一节点,研发部门软件研发成功后,由企业产品部门或市场部门、销售部门为该软件命名,并将该软件的代码和手册等文件及该软件安装包交与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部门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和测试报告的出具;第二节点,将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测试报告交与财务部门进行该软件的税务登记审批;第三个节点,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开具发票交纳增值税;第四个节点,财务部门进行即征即退的退税申请。企业通过流程节点的设置,将每一节点需要交接的文件及要求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所有涉及的人员严格执行即可。

(四)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还应熟悉企业的产品、业务流程等,将企业税收风险降到最低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筹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取决于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中小企业面临人才匮乏,人员经验不足,对于税收筹划往往停留在“纸上谈兵”,或者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但是每个企业实际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完全照搬其他企业方案很容易导致筹划失败。例如,在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由于免征增值税,故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购入的加工设备既用于生产来料加工货物又用于生产进料加工货物,那么为该设备所支付的进行税额就不能抵扣。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多与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税务部门进行交流,及时熟悉国家税收政策,把握国家产业方向的同时,还应掌握自身企业的业务流程、产品特点等,为企业税收筹划做好充足的准备。

(作者单位为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税收风险分析例11

目前国内外比较通用的概念是,向具备发展壮大潜在能力、但仍处于未上市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股权参与方式注入资本,并为其提升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从而在被投资企业(风险企业)成长、发展、壮大后,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本身具有非典型投融资、投资风险大和投资收益高三大特征。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作为科技法的重要板块之一,充分体现了科技法律制度作为一个新兴独立法律部门的“交叉性、融合性”法律特征。与生物安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基因技术、人体器官移植、安乐死、可再生能源等其他科技法律规范相比,风险投资法的交叉性更多地体现在与经济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千丝万缕的天然联系上,特别是与作为经济法下位法的税收法律制度密不可分。

一、国内外情况概述

从国际国内风险投资法律规范的建立完善历程来看,税收政策法规无一例外都是各国风险投资法律渊源中的关键性内容,这一点从中美英三国的风险投资法律规范体系对税收法规的重视中可见一斑:

(一)中国

我国在进入21世纪以来的前10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风险创业投资成长的政策规定,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设立、税收优惠、专项引导基金三大类。其中在税收政策规定方面,2003年颁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意见”,2007年颁布了“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2009年颁布的“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优惠问题的通知”等,极大地完善了国内风险投资政策规范的系统构成。

(二)英国

作为世界第三大风险投资业中心,英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实施了促进本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三大措施”,即PTP(税收优惠政策)、LGS(政府贷款担保计划)、BES(企业扩张计划)。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撒切尔政府直接颁布一系列税收减让措施,对公民投资新公司实行税收减免,以鼓励英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而企业扩张计划,核心内容也是针对那些注资英国本土的、未能上市的公司的个人投资人,给予所得税抵减优惠,来刺激其初次或不断投资。

(三)美国

20世纪40年代中期,全球首家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机构ARDC,即“全美研究和开发公司”在马萨诸塞州诞生。美国最早在1958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法》中,就规定“以风险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小企业投资公司”享受税收优惠。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美国国内两次风险投资运行主体——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规模大幅波动,都是由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引起的。第一次是国家把风险投资的资本利得税税率由29%增至49%,造成市场上风投资金的大幅度锐减少,小企业投资公司从之前超过700余家直降至250家左右;第二次是把资本利得税由49%降回到了28%,1981年进而又下降至20%,掀起了风险投资的高潮。其他如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也概莫能外。而且从美国的案例中还可以看出,税收政策法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风险投资法律关系主体,决定着风投法律关系的活跃度,对风投社会关系发挥着显著的引导、支持、保障作用。

二、关于风险投资税收激励的政策法规

风险投资法律关系主要涵盖三类主体,即风险投资人、风险投资机构、风险企业。其中在风险投资流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风险投资机构”,它同时也是税收激励政策法规指向的纳税和享受减免税的核心主体,所以以下重点围绕涉及风险投资机构的税收法规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基本概念

所谓风险投资机构,是通过向风险投资人募集风险资金并投向风险企业,扶持风险企业成长和扩张,并依约定从风险企业获得高收益的企业。风投机构一般采用“股份有限或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以及有限合伙企业或信托基金等多种形态。实践里面,公司形式的风投机构主要经营活动是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本质是一类围绕风险投资开展主营业务的非纯金融性、但类金融性的企业。我国大陆地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等非国有企业、自然人以及其他机构,以入股方式投资风险投资公司。而英美和亚洲的韩国等国家的风投机构,则更多地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

(二)税收激励政策法规内容

国内还没有制定出台专门调整风险投资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相关税收激励政策法规,主要集中在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指导和促进风险投资、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部门规章中。“营改增”前,税种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一方面,关于风险投资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激励政策法规规定。一是风投机构对权益性投资如股息、红利等收益,也就是股权投资的所得,实行免税;二是风投机构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且持股两年及以上,该项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时,按照投资额70%的比例抵扣应当纳税的所得额。另一方面,关于风险投资机构的营业税激励政策法规规定。主要是对于风投机构让渡股权取得的收入,免收营业税。而对风投机构其他业务收入,如提供风险投资管理、对外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咨询等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等等,则仍然按照5%的营业税率征税。

(三)当前税收激励政策法规的局限性

一是将风险投资机构的主项收入——投资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也即美国风投法律制度中的“资本利得”,看作成为企业一般性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得进行企业所得税核算收缴,并没有规定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激励。二是像上文提及的那样,国内风投机构的组织构架形式大都采取公司制。公司制下的纳税主体为风险投资企业,风投企业依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相关收益计入风险投资。但如果其风险投资人为公司法人,仍需要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无疑形成了重复征税,加重了风险投资业的税负。三是关于对中小型高新科技企业投资期限为两年的规定弹性不足。既容易导致部分风投机构为了实现多轮次缴纳所得额抵免,在两年期满时匆忙启动风投资金退出程序,然后再投资两年;也不利于保护风投资金投向那些处于创业种子期、投资周期3年、5年或以上创新项目的积极性。

三、“营改增”后完善风险投资税收激励政策法规的建议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已经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文中简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全部吸纳进试点。未来2-3年过渡期后,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营业税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是将之前缴纳营业税的四大行业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只是针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纳税主体重复缴税环节,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科技等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原营业税方面激励空间收窄

按照“营改增”试点行业分类,风险投资机构应当归入金融保险项下的资产、信托和基金管理项目,从缴纳营业税调整为缴纳增值税。之前,风投机构股权转让收入营业税实行免税制,在“营改增”过渡期内应当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继续执行税收减免方面的制度规定,保护风险资金以参股方式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而对于风投机构其他业务收入,则需要依据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当前“营改增”还处于试点阶段,直接以降低风投机构增值税税率为突破点研究出台税收激励政策,时机并不成熟。但风投机构仍然可以利用增值税进项低扣的政策规定,实现税负最终减少。

(二)企业所得税应当是完善风投税收激励政策法规的重点

既然“营改增”后,原营业税、现增值税方面很难在短时间内制定新的激励政策法规,所得税就顺理成章成为相关规定突破的主要方向。建议对财税[2007]31号文,即《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对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科技企业股权投资收入所得税,享受“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的投资期限为2年以上(含),进行修订。应当制定阶梯抵扣额度比例的规定,以目前规定的70%为起点,对应2年、3年、5年三档投资,抵扣比例可以依次规范为70%、50%、30%。这样将投资年限与抵扣额比例挂钩,以解决当前部分风投机构盲目选择2年就可以退出的投资项目,并促进风险资金投入发展种子期需3-5年的科技企业,与英国3年、韩国5年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