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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现代化都将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程,除了涉及到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过程等方面的现代化,还包括体制改革、办学能力的现代化,而教育治理体系的建设则对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发展起到关键性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因此,高校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确定明确的改革思路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全面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朝着现代化的发展方向蓬勃发展。
一、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基本概念和要求
所谓的教育治理体系是指由国家教育部门制定并大力推行的一种教育制度,在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唯有不断完善当前的政策制度和教育治理体系,才能充分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总的来说,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提出的要求主要如下:第一,全面完整性。高等教育事业并非孤立发展的,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因此,要想促进高等教育改革的稳定发展,仅仅靠制定一些政策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对整个治理体系和制度系统进行全面完整的规划,既要有总管全面的长期文件,也要有针对教育事业具体发展方向的专门文件。第二,重点突出性。高等教育管理内容繁杂,涉及面极广,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以突出重难点为基本逻辑来开展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就目前而言,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规格、效力以及传承三个方面,在合理范围内,有关部门应力求制定并更高规格的政策文件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促进相关资源的优化整合工作。第三,具有鲜明的方向和特色。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先进的发展经验,同时也应具有本国特色,能够反映出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实情。高校应以社会主义为最终方向办学,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第四,开放创新性。要想促进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不断优化当前的教育制度是必然。随着时间的发展,任何一项政策决定都会失去其原有的效应,因此,有关部门应以开放性的思想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创新,确保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现阶段,从宏观角度来看,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来确定基本的工作思路:第一,从法律层面赋予高校一定的自,详细列入具体的权利清单,同时还要明确界定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权限;第二,加强有关资源分配的立法与监督管理,将高校各个职能部门进行有效归拢,改善因不同部门资源配置方式不同、手段随意等引发的混乱现象;第三,将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的自深入贯彻落实到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当中,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应,而不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政策文件;第四,促进政府角色的转变,使其由管制型逐渐向服务型过渡,建立并健全信息公开系统,为高校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实行权利下放的最终目的并不代表让高校拥有绝对的自,而是为了充分激发其面向市场和面向社会的办学活力,同时使其更加明白自身的职责所在。此外,要想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仅仅依靠宏观的制度安排或政府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高校自身还应从自身出发,结合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目标,制订一系列更为成熟的内部教育治理体系以确保高等教育现代化的科学全面发展。
三、加强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的具体策略
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主要集中体现在政策制度的建设方面,要想切实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有必要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特点设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点策略:
(一)将教育政策转化为实际行动力
教育部门在设计好教育政策制度后,关键步骤在于将其落实到教育管理的实际工作当中,使其彻底转化为执行力。高校可以适当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更好地理解政策文件精神,夯实教育思想基础,进而确保教育政策制度的全面落实。要想加强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下级执行机构对教育政策文件的宣讲能力,认真学习的讲话精神,理清各级各层面的政策安排与整体教育政策制度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断章取义、一知半解、生搬硬套的现象,充分考虑每一项政策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好衔接工作,在立足于长期政策的基础上落实每一项阶段性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以整体发展取代局部发展,既不能因为过于灵活而破坏教育政策制度的原则性,也不能用原则去束缚实际执行方案。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引导教育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防止基层机构只是简单地传达文件通过,以会议的方式来执行相关要求。对于部分基层单位急功近利、持消极观望态度的现象,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相应的督促和指导,不断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当中,狠抓落实政策文件要求。
(二)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正能量
要想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必须拥有足够宽阔的视野和灵活的工作思路。前面也曾提过,教育并非是一项独立发展的事业,它涉及到全社会人民的利益,因此,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需要社会外界的共同参与。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工作相适应,教育部门应根据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教育现代化提出的实际需求,以构建学校、政府、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为核心任务,以政府角色和职能转变为重要突破口,逐步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的,能够科学规范运行的教育治理体系,最终形成政府宏观监控,学校享有一定的自主办学权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支持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的正能量,进而有效激发各个高校的办学活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社会职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加快自身角色和职能的转变,由以往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转变,适当下放权力,不断创新自身的工作方式,积极引导并全力支持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工作。
(三)构建高水平的良性互动政策环境
高等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离不开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则与良好的政策环境密切相关,只有提升了外界教育政策的环境水平,教育治理体系才会充分发挥出应用的作用,彰显教育政策的价值。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其可行性进行实践检验。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中对于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有利的一些政策因素将会在新一轮建设工作中再次得到强化,而正向作用不明显的因素则会被弱化甚至消除,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加强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地促进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构建高水平的政策环境,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履行自身权力掌控范围的职责,对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另一方面,学校也应以办学主体为基本出发点,明确各职能部门间的权利责任,不断加强自身的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行使自主办学的权利,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除此之外,社会外界也应积极参与到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建设工作当中,例如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监督政府教育决策、检验教学成果等等,实现管、办、评教育权责的落实到位,最终构建起一个高水平的良性互动政策环境,共同推动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别敦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关系[J].中国高教研究,2015(1)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后,“治理”和“治理体系”构成新一届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管理”与“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蕴含着理念的根本差异。从“管理”到“治理”,意味着包括权力配置和行为方式在内的治国模式的一种深刻的转变。德育是形成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要使德育活动更好地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特点,需要对德育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理念,也对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即针对德育体系中与现代化要求不适应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的过程。具体来说是根据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和价值理念,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教育因素、教育渠道、教育环境、教育力量进行总体、综合、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以使之更好地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作用的过程。
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遵循德育治理的价值理念。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个有价值理念的推进过程,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应体现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目标,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体现社会主义公民基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基本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学校办学基本方向。二是要构建多元开放的德育治理体系。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拓展德育治理主体,调动一切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积极因素,共同开展德育治理。三是注重德育体系治理过程的双向互动性。传统德育管理偏重从管理者自身出发,学生在德育过程中显得消极被动,现代德育治理过程更强调学生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积极发展。四是注重德育治理的整体性综合性。传统德育管理过多关注直接德育活动管理,而对与其他教育因素、教育渠道、教育环境和教育力量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作用关注不够,宜充分整合各方面教育因素、渠道、环境和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促进德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变。
【作者系武汉大学学院,教授】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内容,这个概念的基础与核心是“现代化”概念与常识,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指导与概括意义。
一、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化运动
现代化运动发源于1500年前后的西欧,历史上的这个时期发生了许多意义重大事件:东罗马帝国灭亡、地理大发现以及宗教改革等等,这些事件也改变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及一定历史过程中的事物,现代化表明了社会发展的转变过程,它本身具有三个维度:时间维度、空间维度以及价值维度,三个维度分别表明了现代化的三层含义:从中世纪结束到今天一直都是现代化,经历着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现代化发展的范畴与领域是非常广泛的,既有经济、政治、文化,也有生活方式、教育等各领域的内容,关系着社会发展中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信息化等等。现代化社会对传统性与现代性做了一个基本的分野,经济上表现为:从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化工业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发达,居民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政治上表现为:国家治理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政治由专治向民主转变;社会层面表现为:社会由原来的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化社会结构转变;文化上表现为:从原来的迷信愚昧向科学理性转化发展。
二、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
“治理”这个词汇本身就具有现代化特征,这是产生在一个比较现代化的历史时期,与“统治”、“管理”等词汇在含义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统治”含义描述为“像君主那样控制、管理国家”。这个词语的解释暗含着权力主体的单一性,人民对其发号施令只有服从与执行的义务,“管理”重点强调政府管控的强制性;而“治理”这个词汇具有非常鲜明的现代化特征:权力主体的多方化、治理主体间权力平等,治理过程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人民间的利益博弈;治理这个过程不是由某个人单独说了算,而是需要各方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建构其符合多方利益,多数人认同的制度政策等,由此看来,“国家治理”是治理概念的扩充与延伸,“国家治理”的内涵也就相对丰富与开放。从全球历史发展与背景来看,一个国家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了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演变进程。怎样更好地治理国家也是许多有识之士共同思考与探寻的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随着各种冲突与矛盾的出现与解决,人们已经将人民、法治精神以及自由等理想作为现代性国家的必要属性与存在的理由。体系与能力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与组成内容,两者也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国家治理近代以来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发展图景,其内涵也变得丰富多彩。从根本上来说,国家的贫穷与富裕、先进与落后程度等等,与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此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这些都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
三、全球性治理危机
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及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从而引发了一些治理危机,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生产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化及风险化,全球出现了许多新型治理问题,单一治理主体已经无法应对,全球出现了多种新问题如金融动荡、粮食短缺、环境生态破坏、气候变暖及食品安全等等,这些问题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具有跨国性、动态性及不确定性,传统的某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已经无法独立应对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危机更多依赖于各国之间的合作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手段。各国因为国情遭遇不同的危机种类,危机的“蝴蝶效应”也逐渐明显,全球多个国家都会遭受危机影响,例如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被认为是制度完善的美国首先爆发,之后蔓延到欧洲,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卷入了其中,我国也没有幸免。这些事实侧面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都要改革制度及治理体系,解决国家治理能力有限性的问题。
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大目标是改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党第一次在其文献中正式提出了“治理”理念,并且将治理与现代化相结合,让人们对现代化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提出有其环境背景与内在需要,这个治理理念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具有多重解读维度,也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维度。
[参考文献]
[1]韩毓海,谢韫.传统中国的复杂性治理:经验与教训[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2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文化反映着国家的基本政治状况,影响着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全面改革的关键时期,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不可避免地处于这个过程,成为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将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政治文化与国家治理
国家治理是指国家政权系统,按照其既定的秩序和目标对社会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和引导的活动与过程,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其本质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整合原有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促进国家的稳步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包括现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在内的一整套的体制与制度的总和。而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国家运用制度体系管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能力。
政治文化是指“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的。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①政治文化的这一界定,突出强调了它对现有政治体系、政治结构、政治过程的影响能力,特别是对政治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攻坚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要真正实现国家的稳定发展,就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核心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文化对政治改革有着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政治文化与国家治理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带来政治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而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必然也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国家层面整体上的权力运作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不同于“管理”,它强调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共同治理,是与培育公民社会相一致的,是以善治为目的的。公民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培育,包括政治价值、政治理念、政治思想等不可避免地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1.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构建与国家的治理理念都是以与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的
在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首先是培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是以与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的。这与西方的政治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是现代化中国进行国家治理的理念基础。国家治理层面的各种改革都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民对政治的监督为基础的。这恰恰与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公民政治文化不谋而合。
2.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推动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定要与时俱进,一方面要改革不适应时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完善、建立新的更能适应新形势的体制机制,使得国家治理更能体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整体上提高国家管理的效能。这必然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各面。在这样一个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同时进行的国家治理变革中,经济的发展、公共权力运作行为、制度规范模式、文化整合战略等必然会推进公民意识、政治价值观、政治参与等的现代化过程,推动政治文化现代化的发展。
3.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同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与动力支持
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政治认知、政治感情、政治态度等开始发生转变,促进公民政治认同向现代化、理性化的转型。理性化的政治意识、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价值对国家政治结构、制度、行为、过程有着积极的影响,这样不但有助于消除政治文化的分歧,还会增强公民之间的政治信任,更能以开放、合作、宽容的态度参与国家事务,服从国家治理的整体战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国家治理视角下,推进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思考
1.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价值观的深度来推进政治的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
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上的反映,在维系国家的稳定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其关键就在于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价值观的深度来推动中国政治的发展,从而带来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和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来解决现存的复杂的深层次的矛盾,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整合力。另一方面,通过主流价值观对政治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积极引导,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的形成奠定基础。
2.鼓励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构建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
治理是基于多数的共识之上的。国家“治理”区别于“管理”的最重要的是治理主体的变化。国家治理的主体除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外,非政府组织等也可以成为治理的主体。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发展就是要培育公民社会,提高公民和媒体的权利和权力,鼓励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构建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
3.关注社会问题,实现国家治理内容的变革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突飞猛进,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 ,比如社会公正、住房问题、就业问题、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这些问题引发了很多不稳定因素,而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问题,影响着公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评价等,公民的政治文化从关注经济发展问题转向关注生态文明和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有助于国家的治理能力的提高,实现国家治理内容的变革。
4.培育包容性的政治文化,增强文化自觉
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重在积极建设。现代化的新型政治文化的建构,必须立足于中国现实, 借鉴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文明成果。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型中,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中发生的,一方面要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反思和批判,超越其时代局限性和落后性,但同时也要继承发扬其精髓和理性的一面。另一方面,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西方的自由、民主等一些普适性的价值也被我们所接受,但绝不是简单的拿来,而是一种中西方文明的融合。所以现代化的政治文化的特征是包容的、开放的。
但同时,我们要明确,我国现代化的政治文化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为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基础,以政治文化社会化和推进公民政治参与为根本途径, 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多元政治文化的冲击下,我们一定要增强文化自觉,牢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根基,才能真正提升国家治理软实力。
注释:
①[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郑世平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第26页。
参考文献:
[1]李元书:《政治发展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第239页。
[2]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第272页。
[3]杨光斌:《政治参与》,载俞可平编: 《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第77-82页。
[4]杜维明:《现当代儒学的转化与创新》,《社会科学》2004年第8期,第79-88页。
[5]李传柱:《改革开放与中国公民政治文化的新发展》,《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0年第6期,第34-37页。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332-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总结35年改革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观点,成为一个耀眼的新亮点。这个总目标深刻反映了当下改革发展的总趋势和新要求,同时综合考虑到了国际国内的形势和条件,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关切,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总的方向。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就是人民参与治理。在现代文明世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就是人民参与治理,如果没有人民参与治理,仅仅是权力参与治理,政府参与治理,这个治理体系就不是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中心内容就是让人民群众参与治理过程,只有人民参与治理过程,才有望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什么叫公平正义的社会呢?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未来中国改革的基本目标。过去三十年是以经济为中心构建改革发展,未来三十年,要搞一个公正的社会主义,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公正的体系很重要。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是指依法治国体系的形成,在当今世界,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标志、基本特征就是法制国家,法大于权,法大于人,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因此,下一步的改革重点要使权力服从于宪法体制、法律体制,绝不能让权力超过宪法。依法治国提了很多年,是能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重要的标志。我们国家是不是真正实现了依法治国,真正实现了法大于权,法大于人,每个机构,每个单位,每个个人都必须在法律体系下生活,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而生活。我们说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说它的治理体系要现代化,治理体系就是说要有法律社会体系,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核心意义就是权力治理,十以来,一直在搞政府职能转变,这次提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层面来强调的,目的更明确,思路更清晰,办法更得当。政府职能转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域。
1.政府的限权、放权和分权。第一点,限权,政府的限权就是建立一个有限政府,过去政府对于市场、社会干预过多,政府是对市场和社会的管理是全覆盖的,这一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是转变政府职能,限制政府权力。所以说我们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在半年时间内取消了好多,有200多项,以后还要取消,这是我们的一个方向,政府该管的要管好,政府不该管的不要管,管不好的也尽量下放,所以政府职能转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中心内容,第一条就是限权。能不能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限制,不使政府错位、缺位和越位,是改革的一个中心议题。第二点,放权,下放权力,十以来我们一直在做。什么叫下放权力呢?主要的内容就是处理好两种关系,一种就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给地方放权,地方有能力承接这个权力。第二个,就是地方政府要处理好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权力下放到哪一级,都要认真研究。所以放权的时候,就涉及到中央与地方关系,下一步,要研究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中央政府给你下放权力,比如市场监管权力,公共管理方面的权力,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力,你干不好,是不行的。放权有两个标准,一个就是要使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第二个必须权责一致,责任明确,这是未来中国改革的重要内容。第三点,分权,分权就是权力转移,权力向社会组织的转移。分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向社会转移权力的时候,社会必须有能力承接。现在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组织的运作空间很小,这是下一步分权,权力转移的主要地方。未来中国改革必须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路,使社会组织有能力来承接政府所转移的职能。
2.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共治的局面。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要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共治的局面,形成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过去社会治理的主体只有政府,中国未来的改革要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良好的公共服务,光靠政府一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要调动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局面。治理的主体是政府,但是未来的发展中要形成多元化的治理体系,原因是中国社会现在处于重大转型期,转型期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进入风险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前所未有的复杂,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前所未有的艰巨。中国进入风险社会有四大标志,第一个是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一旦政府的威信,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都在下降。这一次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它的一个重要内涵就在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通过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反对权力腐败,使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大幅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了,控制能力和治理能力也会相对提高。第二个标志,公共机构的责任能力在下降。如果公共机构的监管能力下降,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就会大幅度增加,都有可能把我们带入风险社会。第三个标志,理论体系相对来说不是很成熟。任何国家要发展必须有一整套能指导现实发展和未来发展的理论体系,理论体系相对来说不是很成熟,因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再加上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在状态,好多人自说自话,自我满足,这对社会主义发展是有害的,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有害的,所以现在急需形成一套指导中国发展的,对中国未来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的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因为没有理论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没有思想的民族是一个没有未来的民族,因此中华民族要崛起,精神的崛起比物质的崛起更重要,所以全面深化改革理论研究,任务更重,能不能实现2020年的目标,能不能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的改革成果,应该理论先行。第四个标志,社会的多样化。主体意识对个体意识的崛起,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中国人,特别是80后、90后,他们的主体意识、个体意识在增强,主体意识和个体意识增强的一个社会后果就是社会的多样化,社会多样化的一个结果就是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今天,随着主体意识的崛起,变成多元化社会,再用过去那种治理方式治理现代社会已经不行了。
3.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政府职能转变概念中,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过去提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现在提决定性作用,虽然差两个字,但是意义大不相同。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市场起基础性的作用,还有不起基础性作用的因素,比如政府,因此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这句话留下了空间,必须改。第二个原因,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现在所遇到的问题从现实来看,主要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使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间,可以说起主导作用。这次明确提出,以后市场将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先锋的、前卫的、正确的表述。这个表述就决定了将来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在扩大,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在扩大,标志着政府的干预减少,这也是三中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未来改革15大领域,60项具体方面,能不能改革到位,与政府职能转变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政府职能转变它涉及到。
参考文献
财政是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国家进行治理的支柱。在财政范畴下,有关于税务等多个管理内容,并且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财政方面改革成为一系列改革的首要方面。合理的财政基础以及相关体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维护市场大环境安宁,本文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进行研究,希望有助于我国财政基础理论的完善及发展。
一、财政在国家治理框架中的地位
在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曾经提出,财政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基础以及重要支柱这一看法。在以往的财政地位描述中,是将财政的涵义定位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的有关于我国财务收入及支出的配置活动,将部分社会资金用于国民生产或公共服务中,满足人民对于社会的需求。国家治理框架作为一个较为专业的语言,与财政概念有着较高的相关度,因为国家治理框架中,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内涵,而财政作为经济领域内的一个基本概念,同样存在于国家治理框架范围内,而在以往对财政的定义中,只存在于国家治理框架下经济中的一个小范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对财政进行定位,将财政的认识更进一步,使得其在我国治理体系中提升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是国家治理框架的基础。
二、财政基础理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程度,有关于财政方面的改革也在不断增多。为建设自由、民主、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开展了系列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改革,努力构建我国形象。此外,财政是国家资金使用方面内容,有关于国家建设治理的各个方面,都需要财政资金进行支持,在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现代化进程有了一定的提升。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治理体系改革也有了新的思想观念,在现代化进程中,为推进治理体系中其他方面的改革程度,将财政作为其中的关联点,是有必要的。
三、现代化财政制度体现
我国税务制度已保持了较久的时间,但就当前改革开放的相关情况来说,税务制度仍然未转变为一个引领各个方面的基本制度。在现代化进程中,税务制度的表述从之前的公共财政转变为当前的现代化财政,在公共财政当中,税务制度所带有的直接性质为共有,其财政性质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的。而在现代化财政当中,国家财政情况的转变主要与时展情况相关,从我国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上着手,与国家治理能力及治理现代化程度相关,构建出现代化财政制度,这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而产生的一种财政方式。但这并不表示现代化财政脱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恰恰相反,现代化财政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加了时代元粗,更为深刻的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程度与时俱进,并且增加了一系列新的创新点。现代化财政制度仍然是以公共性为财政活动的基本特点,并将财政收入用于有关于公民需求的方面,将建设后的服务设施及其他实体建筑纳入到社会公共服务当中,更好的营造社会主义文明氛围,实现国家治理目标。
四、财政基础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
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当中,可以看出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都处于法治管理当中,在其活动中体现的是法律规范以及相关行为准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中,法治体系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党已将依法治国这一理念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且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人民生活及国家运作长治久安。因此,将财政作为我国国家治理框架的基础部分,同样需要受到法治内容的限制。但当前我国有关于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不完善之处,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财政的法制观念并不理解,在此种情况下应努力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将财政发展的方方面面纳入到法治社会的框架中,并且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财政活动,对其进行法治教育,了解到财政对国家治理以及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填补当前财政法制中的空缺。
五、税务制度的法治规范
有关于税务制度的法制规范有三点。其一是将财政状况作为法治的出发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针对财政状况进行相关活动时,要详细记录财政收入的来源以及财政支出的去处,构建合理动态的财政收支管制,在法治规范的基础上,规范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财政活动,必须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其二是有关于财政预算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针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预算,从民生入手,真正做到财政收入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三是有关于政府财政的公开性,应将其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公开,做到权利由民监督,避免以权换钱事件的发生。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国家治理体系开始围绕着经济发展中的财政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变,在财政基础理论中,主要指出了财政在我国国家治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其具体情况与税务制度息息相关。此外,有关于税务的相关改革是我国各个方面改革的结合点,从税务进行改革可以直接影响到各个领域的发展情况。将财政作为首先需要控制的方面进行建设,可以全面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现代政府必须是廉洁政府,是法治政府。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法治是廉洁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另一方面,办任何事情都不能超出法律范围,法律的约束应如影随形。
建设现代政府,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凡不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束缚、法律架构和思想观念,都将是深化改革的对象。
改政风是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这首先意味着要破除一些妨碍改革发展的思维定式。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地方的干部深感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够用。可是,在怎么改、怎么完善的问题上,一些人、一些地方却习惯于“刻舟求剑”。见到他人的好东西,不问是否为现代国家治理所必需,只打着民族特色的旗号,拒绝改变;原则上讲改革,现实中要么等待观望、不愿先行先试,要么对中央精神一知半解、断章取义;面对一些应该改的、能够改的“老问题”,中央催一催、民众推一推,才动一动,否则就“挂空档”、改改停停。
木然(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导师)
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调表明,更加突出治理目标,这是政治体制改革趋于务实的表现。但如果没有内化的政治道德和外在的法治边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流于形式,扭曲变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目标。只有实行法治,才能让市场而非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恢复社会活力,促进文化繁荣。只有建立在有限政府基础上的有效政府,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法治是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根本标志。人治与法治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分水岭,也是治理水平野蛮化与文明化的分界线。治理要依宪而治。只有依宪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法治是民主的根本保障。要改变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悖论局面,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权利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的实质性权力和权利。
要把法治内化,把法治的外在约束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否则,法治的外化与法治的内化相脱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良治是制度之治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就是要求应当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
“良法”对立法的要求有五点:一是具有正当价值取向,符合正义、公平、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秩序、安全等的价值标准;二是民意的汇集和表达;三是立法程序要科学民主;四是立法应符合经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立法应当具有整体协调性和内在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法学意义上的“善治”,就是要把制定良好的宪法和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及时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因此善治首先是人民多数人的统治,绝不是少数人的专制;善治主要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法律之治,绝不是人治。
通过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必须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强化国家治理的合宪性合法性,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谁都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伍治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积聚,稳定风险增大,迫切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良法善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良法侧重静态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目标,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彰显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秩序、和谐等共同价值。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法标准,要求社会治理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健全政府治理机制,发挥政府治理主导作用;健全社会自治机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
善治侧重动态的社会治理过程,强调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非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宣传教育、科技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善用事前处置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让法治成为国民信仰
马一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消除矛盾冲突需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为此,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国家治理这个理念首次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这一概念对于解决我国转型期、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其中提到的国家治理体系是指能够让权力在制度下运行,进一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实现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理念。这个体系体现了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在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中,公权力必然是遵循民主规律的,而私权利一定是受到保护和保障的,政府、公民、社会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清晰的,它是一个法治的治理体系,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它包括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市场治理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整体的、动态的、协调的运行体系,也是现代国家政治的集中表现。人类的政治文明发展之路是从人治到法治、从专制到民主、从神秘到透明、从集权到分权、从管理到服务、从统治到治理,每一个变化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而每一个变化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历程。国家治理体系既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顺应历史潮流、契合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重要体现。可以说,现代化国家治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然要求。
二、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具体要求
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在思维方式上也要进行革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家治理中探索出改革的路径。
(一)解放思想,大胆革新,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
思想的解放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新的思想不断超越落后的思想,不断学习和借鉴,才能摈弃过去落后的思想观念,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政治发展大局。在推酉执国家治理的进程中,必然会触及既定利益者和保守力量,遭到其反对和抵制,但这些都是一种考验,需要用新思想和新理念来转变自己的思维固式,要有勇气和信心,站在人们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找到方法,避免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问题出现,对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发展的方式方法,就要大胆尝试,“敢为人先”。要有负责人的态度和精神,拿出勇气和智慧,遵循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积极主动探索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多种实践方式。
(二)在现有民主法治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原有的民主主要是指我国的国体:政治制度和宪法法律等法律制度,要在原有的民主基础上,使制度更加规范化,与时展更加契合,让这些制度上的民主走向国家治理的实践,让民主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政府治理是政府管理在新时代提出的新课题。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明确了要通过有效的政府治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全面深化和推进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总目标。作为推动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工具,政府绩效管理应该要呼应治理现代的要求。因此,对于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和探索更应以更广阔的视角,在治理的范式下对于传统的管理模式有新的思考,构建是适应于新形势下的政府绩效,促进治理能力和政府绩效的全面提升。
一、政府治理与绩效管理
从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来看,西方对于治理的阐述,主要是以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为标准和规范,缓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为特征[1]。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自身的治理优化,应该主要指的是政府通过对自身的内部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改进政府运行方式和流程,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使得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政府治理的内容涉及政府自身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和高效化[1],政府治理现代化是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政府绩效管理发生在政府活动之中,贯穿于目标、实施、评估活动的始终,与政府治理密切相关。若要推动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和探索离不开对于治理的思考。何文盛等探讨了在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的定位和功能及发展趋势[2],尚虎平从对比分析的角度梳理了国内外对于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内涵和实际困难[3],包国宪[4]、倪星[5]、陈天祥[6]提出了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特点及发展方向,结合以往研究,本文认为从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政府绩效管理应至少体现几个特征。一是政府绩效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民主行政的典型特征,就是治理结构的多元化,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又包括政府之外的社会公众、团体和个人。传统政府管理是主体一元化的,现代政府治理是主体倡导多元化,体现了还权于民的导向。政府绩效治理的目的是在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价值关系的回归,也就是政府真正能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5]。二是政府绩效治理手段工具的法治化。政府管理行为能够遵循既定的规则程序来运作是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规范的制度和政策发挥引导约束作用,制度环境不断完善,是政府绩效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的重要保障。获得法律和政策的支持,确保政府在有序的政治环境中进行管理活动,确保社会公众以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方式参与管理。三是政府绩效治理目标的高效化。无论中西方,在以往的管理改革中,无一例外都把效率作为政府应该达到的目标。在政府治理的理念中,政府管理不是唯效率论,特别政府绩效管理不仅追求工具性价值,更多体现的是民主、参与基础上的效率,是公平前提下的效率[3],既要兼顾经济性、效果性,又要兼顾公平性、效率性。通过以治理理念的引领、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绩效和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实践的重新审视
政府绩效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方式,自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得到积极应用和推广,对于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实践中也显现出了绩效评估模式泛滥与绩效不彰的困境[7]。因此,有必要分析在当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不能适应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的种种表现。(一)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制度支持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管理起步比较早的一些西方国家,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已经为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的实施奠定了较好的法治化基础,特别是英、美、德等国家已经把政府绩效管理上升法律层面,作为一项长期执行的稳定制度,为各地方(州)推进提供了统一的指导和支撑。相较之下,我国绩效立法工作大多还尚未开展,全国性的指导性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各地尚处于自主探索阶段,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强有力的制度支持,难以保障绩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政府责任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在保障政府管理高效运作上缺乏有效手段。目前政府在绩效考核评估上多采用自评自查、督办提醒、定期通报等“自查自纠”的“软性”方式;相较于国外一些国家的典型经验,缺乏严格的审查监督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的绩效管理成为目标管理的新名词,只是按部就班的提交材料,缺乏积极主动开展绩效管理的动力,缺乏社会力量的强有力的监督,缺乏“刚性约束”,尚未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在确保履职尽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行政效率上还在探索之中。(三)多元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构建,增强政府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实践表明,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是促进政府绩效设计和改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美国坎贝尔研究所为典型代表的第三方评估对政府行为开展了大规模的绩效评估活动,共同推动了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的积极实践。目前国内各地政府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开展不均衡,评估效果上也有待提升:一方面,各地广泛开展的民意调查,虽然弥补了内部考核的不足,但专业性、针对性不够;另一方面,个别地方逐步引入了外部机构或专家学者作为第三方,但在评估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务公开不够、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部专家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深入了解,难以对职责职能、目标任务、工作成效等有全面认识,难以对政府部门作出客观、准确、权威的评估,不能实现“知情人评知情事”,总体上还未形成多方参与治理的新格局。
三、对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优化绩效管理的思考
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政府绩效管理应该不仅是实现政府治理目标的重要方式,更是体现治理现代化战略导向的有效管理工具,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政府绩效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绩效治理手段工具的法治化、政府绩效治理目标的高效化为基本导向,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本文提出以下优化政府绩效管理的具体思考。(一)从增强政府治理规范性的角度,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法治化进程。从2004年开始,绩效评估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中央政府官方文件中[8]。近几年的发展中,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严格绩效管理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应从建立健全政府治理体系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绩效管理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推进绩效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主体齐全、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同步健全干部管理、财政预算、审计监督等配套制度。建立干部管理和人事考评与绩效管理的有效对接,减少多重考核,促进一考多用;将效能监察、外部监督与绩效管理结合,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共绩效的不断改进。(二)从完善治理结构的角度,增强第三方参与度,强化政府服务理念。结合我国政府开展绩效管理的实践来看,引入第三方是一个需要逐步探索的过程,目前来讲,多元主体、内外结合是提高绩效评估考核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可行之道,更符合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实际,通过引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多元评价主体,构建多方参与、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结果公认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从评价主体来看,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还是以内部(上级、下级、同级)为主。引入第三方主体,可以吸纳大学、研究机构、咨询公司等非官方机构,提供独立分析、帮助政府清晰、客观地审视,也可以适度纳入服务对象、公众等社会主体,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民生项目,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现阶段,以内外结合的绩效评价提高政府绩效考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能够有效推进政府向治理现代化逐步迈进。(三)从建设高效政府的角度,探索实施绩效预算,增强绩效管理的动力机制。绩效预算是测量政府行政目标是否达到以及公共职责实现程度的一种机制,而当前对政府管理活动经济性的考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一个弱项,我国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将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进行结合是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首先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评价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视野,要加强预算绩效实施中的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的过程管理,要将预算绩效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真正把预算绩效的结果用起来,促进政府管理保持在一个高效运行的状态。(四)从增强政府管理回应性的角度,加强责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从国外政府绩效管理的经验来看,绩效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向服务对象或上级管理部门的反馈;二是预算安排、财政利益奖励、扩大地方自治权等奖励性措施;三是对于绩效不佳的,给予绩效诊断,提出改进方向。目前我国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绩效管理结果与在绩效奖金、人事奖惩等方面挂钩进行了积极探索。基于此,建议进一步加强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的再考评机制的建设,提高绩效评价的回应性,增强对评估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反馈,激发绩效管理的内在生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尝试预算调整、编制调整挂钩等做法,加大激励机制的探索,为绩效评价价值的实现提供保障,使政府绩效管理不断焕发活力,成为助推政府职能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利工具。
参考文献
[1]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相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03).
[2]何文盛,唐辰龙,郭栋林.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的定位重塑与功能解析[J].兰州大学学报,2014,6(44).
[3]尚虎平.从治理到政府治理绩效:数据发掘视域下的政府治理绩效评估[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4]倪星.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研究的发展方向[J].政治学研究,2007(04).
[5]包国宪.地方政府绩效研究视角的转变:从管理到治理[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9).
[6]陈天祥.论治理范式转型中的政府绩效评估[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08).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深化改革的新要求,这说明我国的整体治理已经进入现代化进程,然而从社会治理中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可以看出,我国治理的现代化并不成熟,需要通过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弥补这一缺陷与漏洞。
1、社会治理进入转型时期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将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变成现如今的市场经济,这也意味着政府和国家对经济干预的程度越来越弱,社会和市场原来的权力逐渐恢复,党和政府通过利用社会的自治能力完成社会治理,因此社会治理的空间正在逐渐扩大,这与政府直接干预社会治理的传统管理模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社会自身的权利和职能被不断还原,我国的社会治理也由此正式进入转型时期。[1]
2、社会治理工作内容不明确
国家很早就提出社会治理格局的总体规划方向,希望能够建立起党和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相互协同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虽然已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我国在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当中仍然存在工作内容不明确,对社会治理认识不清的情况,首先党和国家对社会本身具有的治理能力存有怀疑,与此同时在社会治理工作内容和工作主题的讨论当中,党和政府进入了一个思想误区,即认为社会治理只有紧紧依靠政府的权利和职能才能得以落实,充分相信社会自治能力成为幻想和泡影。
3、社会治理中参与者角色混乱
在社会治理当中,政府和社会是其中的主要参与者,而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当中,政府仍然将自己作为社会管理中的领导者,强调自身对社会管理的绝对管理权力和绝对主动权,所有的社会资源必须通过政府才能进行分配使用,但是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部分,本身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管理之中并没有得以实际展现,所谓的参与社会管理不过是一种表面形式,政府对社会组织一直处于压制和命令的状态,要求社会组织完全服从政府的命令。[2]
4、社会治理体制缺乏创新
基于国家治理下的社会治理虽然一直提出要创新、要改变,但是就实际结果来看,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社会管理仍然采用传统政府下达行政命令和使用管理手段的传统管理体制,政府拥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仍然是社会治理中的边缘参与者,另外长期以来使用同一种社会管理工具,这种带有绝对色彩的单向型社会治理体制缺乏新意,由于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拥有至高无上的主导权力,因此很多政府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严重了影响社会治理的实际效果。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1、建设和服务并重
只有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双管齐下,才能够切实完成好社会治理工作,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能够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就是建立在社会建设和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之上,利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社会制度、社会体制为依托和蓝本,把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结构和公共秩序作为最终目标的管理制度。将社会领域中的各个体制和制度网络紧密连接起来最后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并且通过在该制度体系之中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全面完成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2、政府、市场和社会平衡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下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能够充分做好政府职能、市场职能和社会职能的统筹安排、平衡协调,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此期间想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从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入手,这就需要做好政府职能、市场职能和社会职能三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社会管理中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把握整体大局,但是政府并不像过去那样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政府需要适当的进行权利归还和权利转移,充分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和社会的自治能力,在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力量和法制思维的前提下,通过宏观调控手段调动市场自身调节功能,平衡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解决社会中的经济纷争,运用社会自治能力中的道德约束,平衡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消解社会矛盾。[3]
3、加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的社会治理体制之中,社会组织一直听命与政府,缺少自我参与意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是要加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和作用,需要协调和平衡好社会组织与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关系,这就要求政府需要交还给社会组织其原本具的职能和权力,让社会组织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来,比如说社会组织中的各大商会需要脱离政府机构实现独立,特别是需要着重培养社会志愿和公益类组织,通过建立独立的行业协会或慈善组织等完成部分社会治理工作,尤其是国外一些非政府组织不再需要直接与政府打交道,而是交由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能够更好地完成其本职工作。
4、正确对待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