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商业投融资模式

商业投融资模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23 10:42:43

商业投融资模式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1

以民间商会或者是行业协会作为信用中介,进行中小企业的投融资贷款支持,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与信用体系进步背景下,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创新发展的一种体现,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运营发展资金匮乏,推动中小企业运营发展进步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一、民间商会为信用中介的投融资模式背景分析

以民间商会或者是行业协会作为信用中介进行中小企业投融资贷款的投融资模式,是在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同时,由于面临着投融资困难问题,对于运营发展进步起着很大阻碍制约作用的背景下,作为非盈利以及非政府组织、以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为目的的民间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中小企业投融资中作为信用中介,进行中小企业投融资的支持,以促进中小企业的运营发展与进步。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其推动作用下,也迅速的发展起来,并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成为一种趋势,对于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进步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但同时在中小企业的这种世界性的迅速发展态势下,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健全以及对于中小企业管理体系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融资难成为中小企业运营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有着很大的制约和局限性影响作用。而另一方面,民间商会以及行业协会作为一种非盈利以及非政府组织机构,随着建立之初至今,不管是在组织制度以及运行机制方面,都有了很大的突破与发展,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不仅对于行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很大的提升,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以及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中,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积极作用。因此,这种以民间商会作为信用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也逐渐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情况下,被提出并应用,它对于减轻政府负担与保证市场秩序与发展所需服务等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民间商会为信用中介的投融资模式分析

(1)民间商会为信用中介的投融资模式建立。在进行以民间商会作为信用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的建立时,根据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运营管理特征,加上银行金融机构的运营特点,并结合民间商会组织本身具有比较强的内聚力、组织规范、影响力高等情况,可以进行民间商会以及商会会员、担保公司等三方联保下的,通过中小企业自身的保证,实现的中小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运营合作关系,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运营发展与进步。以民间商会为信用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进行中小企业投融资贷款的保障体系,主要是通过在对于现有的一些保障方式进行继承以及深化的情况下,也就是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贷款过程中,仍然存在有金融机构进行企业信贷必要工作和条件要求,即对于企业信用级别的评价和企业自身担保加上企业的专业担保等,但同时又是在这两种工作要求以及贷款方式进行改进的基础上,实现的以民间商会作为信用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融资贷款。这样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不管是对于银行金融机构,还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讲,都能够从这种模式体制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具有较大的积极性作用。对于银行金融机构来讲,在向企业进行贷款的信贷方式上,实现了向企业授信的转变,并且信贷工作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简单化的转变。其次,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这种模式对于中小企业运营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问题,有很大程度上的解决,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进步。(2)民间商会为信用中介的投融资模式实施条件。首先,以民间商会作为信用中介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方式进行运行实施,需要政府进行认可和支持,这也是该种投融资模式实施的重要制度保证条件;其次,企业运用这种投融资模式进行投融资应用实施,还需要民间商会作为投融资的桥梁以及纽带作用作为条件,并且这也该模式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件;最后,该种模式的运行实施还需要银行以及金融信贷机构对于自身的工作进行加强和改善,以作为投融资模式实施的主导条件;同时,企业的专业担保公司还需要在模式实施过程中,为模式中的各方进行相应担保与保障措施的提供,以促进模式实施。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2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现状

(一)金融投资业务不断增多但产品同质化严重

2002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脱离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开始涉足在政策允许范围以内的金融投资业务,如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项目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资信评级业务等。时至今日,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在进入投资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正在逐步显现,目前,我国几个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投资业务如表1所示:从表1可知,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种类都较多,但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更为剧烈,金融投资业务的收费空间遭到挤压,对整个金融投资业务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业务收入水平收缩且总体收入水平不高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相关数据统计结果会因为统计口径的差异和财务报表描述的差异而表现出较高的隐蔽性,为了便于分析和比较,本研究仅以各商业银行的财务年报中的数据为准。2014~2015年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收入及在总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在营业收入规模上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规模有所差距,但对于投资业务的重视程度也较高,从发展趋势来看,所有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收入都有所增长,其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呈现出增长态势,但总体而言,投资业务的总体收入水平依旧较低。

(三)经营模式逐步多样化但普遍不够完善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经营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站在商业银行自身角度,我们可以将其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分为以下两类:1.外部经营模式。外部经营模式,即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金融控股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种模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两种:一是银行集团模式,指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投资设立小型投资银行或创立投资银行子公司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的模式,目前我国国有控股银行就是主要采用银行集团模式,如中国银行的全子公司就联合其他企业共同设立的中银国际证券,以及由中国建设银行控股并联合摩根坦利国际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等。二是银行持股公司模式,商业银行通过持有金融投资公司的股份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一方式主要被我国商业银行应用在信托业务当中,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为发展金融投资业务而控股的信托公司如表3所示:2.内部综合经营模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采用的金融投资业务内部综合经营模式也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以工商银行在地方成立的投资银行部为代表的实体职能部门模式,即在进入投资业务需求较大的区域设立投资银行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高效率的利用已有客户资源,劣势在于制约了从业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二是在总行设立投资银行事业部,并在主要区域设立办事处的方式,这种模式以民生银行为代表,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与市场的融合程度更高,其劣势在于银行内部部门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发展。无论哪一个商业银行所采取的哪一种经营模式,其经营业务都在我国相关政策法律范围以内,但除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之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收入水平都相对较低,并且对比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遍布各个领域的状况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普遍不够完善,这与我国银行业监管模式不无关系。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制约因素

(一)经营制度与监管政策的约束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以及《商业银行法》的修2016年第11期下旬刊(总第643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11,2016(CumulativetyNO.643)订虽然使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大幅度扩大,但相关法律、政策及监管制度却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依然以投资顾问、咨询等业务为主,业务创新进展十分缓慢。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部分商业银行至今依然没有发展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既是是在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这些金融投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商业银行当中,依然难以将自身综合服务优势充分应用于金额投资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当中。此外,对于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监管而言,相关部门的权限划分依然比较模糊,易出现监管漏洞或重复监管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加之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于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保护力度不够,这些都不利于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二)新技术应用不充分

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除了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撑以外,还需要高水平的技术支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在技术应用方面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对技术的应用没有足够的主动性,并且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在清算系统与客户服务系统的应用方面,还受到一定的地域制约。同时对客户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利用效率也不高。

(三)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大部分已经开展金融投资业务的商业银行当中,依然存在各业务部门之间协调性不足,缺乏联动协调机制,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主要依赖总公司分派业务任务,金融投资业务的绩效考核指标主要以业务收入为主,忽视了地区经济的差异和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差异,这一状况直接限制了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业务积极性与创新能力,同时也使得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完善

银行岗位虽然至今依然是热门职业之一,但较之前几年,其热度已消退了许多。这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业竞争激烈,商业银行出于成本考虑,适当缩减了员工规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激励机制不够合理,这一点在进入投资业务相关岗位上体现得十分突出,向往该职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士较多,但银行内部金融投资业务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在激励机制方面,金融投资业务岗位所承担的业务风险所对应的惩罚措施与业务绩效所对应的薪酬不够均衡,在人才素质方面,从业者知识结构单一与岗位复合型人才需求难以协调。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策略

(一)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制度与监管政策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已成定局,我国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前金融市场的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在已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经营制度及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对其进行修订和优化,为稳定金融市场的发展,增强境内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及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提供法律支持。

(二)创新金融投资业务服务及产品

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服务的创新和产品的创新这两个方面。在服务的创新当中,应当在已有财务顾问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融资增信、资产证券化、信托融资、选择权贷款等业务的发展,通过发展多种金融投资业务,积累金融投资业务服务经验,为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打下基础。在业务产品创新中,针对当前我国个人资产不断增长的现实,应当进一步提高高端客户的财务管理业务产品的质量,帮助其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不同的商业银行应当深入研究自身在行业竞争中所具备的优势,并尽可能的通过创新金融投资业务将这一优势发挥到极致,以此来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通过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产品来推动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是当前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必要途径之一。

(三)依托新技术增强创新能力

对新型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是互联网金融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成绩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不断的开发和研究新技术,不断的深化新技术在金融投资业务中的应用,以此来促进金融投资业务与新技术的融合,以进一步提高金融投资业务中的网络服务增值。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市场对金融投资业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商业银行如能抓住这一机遇,依托新技术,不断增强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能力,必然能够改变当前商业银行发展乏力的局面。

(四)优化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运作组织结构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资源比较分散,现有内部组织结构则难以将这一资源优势发挥出来,因而不能够有效的推动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运作模式,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动能力,高度整合金融投资业务资源,通过集约化经营与专业化管理来促进金融投资业务的高效化运行。

(五)完善金融投资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无论那一项业务的创新都力不开人才的支持,商业银行想要在进入投资业务上进行创新,必须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首先,应当从长远出发,建立阶梯式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对有基础的员工进行跨业务培训,对于新员工应当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其次,引进专业人才,一方面对后进员工提供合理的指导,另一方面也增强金融投资业务的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再次,应当建立与职务风险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增强业务岗位的吸引力,最大化的发挥员工的创新潜能。

四、结论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发展速度已大规模放缓,传统业务收入已大幅度缩水,商业银行应当大力发展金融投资业务来改变这一局面。只有不断的对金融投资业务进行创新,并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必然会进入新的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1]聂旖晴.探讨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J].经营管理者,2016(02).

[2]梁承天.浅析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J].中国投资,2013(S1).

[3]陈友平.新常态下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发展策略分析[J].清华金融评论,2016(01).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3

国务院“十二五”计划实施以来,房地产调控进入了关键时期。在土地出让、房地产信贷、交易等政策调整下,银行贷款规模收紧、利率调整、信托融资规范等政策影响,房地产融资难度加大,普遍面临资金链紧张的问题。对于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的商业地产必须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在金融紧缩政策前,资金问题几乎已是所有开发商共同需要面对的难题,在金融紧缩的政策下,商业地产企业的压力更大,商业地产的融资环境正日趋紧张。由于融资渠道受限,应积极拓展商业地产多元化融资渠道

1 商业地产融资的定义和特点

1.1 商业地产融资的定义

商业地产,顾名思义, 是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以区别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以工业生产功能为主的工业地产等. 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

商业地产融资就是指为了使商业地产项目顺利进行,而在开发,流通及消费过程中,进行筹资,运用和清算等一系列金融活动的总称。

1.2 商业地产融资的特点

商业地产具有商业、地产与金融三重特性,及区别于单纯的商业企业,有区别于传统的房地产。目前商业地产融资的特点就是融资困难,渠道单一,商业地产对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金融紧缩政策之下。商业地产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商业地产的主要收益来源在于租金。商业地产在建设阶段,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投资回收期长,资金周转率慢,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资金风险。

2 当前商业地产融资模式浅析

目前,我国商业地产主要是以银行融资为主,商业地产开发周期一般比较长,占用资金较多,风险相对较高,积极发展融资渠道,对商业地产健康发展,用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商业地产各种融资模式进行浅析。

2.1 银行贷款

商业地产最传统的融资渠道就是银行贷款,商业地产有今天的成绩,与银行是分不开的。商业地产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我国的开发商自有资金不多,主要融资渠道还是依靠银行贷款,资本融资渠道受制于政策。信贷政策收紧,融资渠道受阻,企业就有可能陷入资金困局的风险,这无形中增加了商业地产企业和银行的经营风险。所以在投融资方面,必须改变长期以来单纯依靠银行贷款的筹资模式,走多元化融资道路。

2.2 上市融资

商业地产融资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上市融资,上市融资主要是指股票融资,即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全面交易所挂牌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商业地产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可以帮助企业迅速获得大量资金,保障开发期间的资金需要,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对于综合实力较强的商业地产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能够形成强大的竞争力,但是上市融资一般门槛比较高,审查也较为严格,对于中小型商业地产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2.3 PE(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

PE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一定的资金,向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是管理层收购等退出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类集合投资基金。由于PE相关的法律还不规范,也缺乏合格的人才划分标准,往往会使许多缺乏市场风险识别和预计能力的人参与其中,蕴含了较大的风险,再加上本来房地产私募基金存在的范围有限,流动性不高,因而PE这种融资渠道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2.4 REITs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的简称),即房地产(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筹集众多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REITs 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逐步扩展到欧洲、澳大利亚及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自从2005年12月21日,中国第一支REITs(广州城建越秀)在香港成功上市后,国内房地产信托市场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REITs作为一种专业的房地产投资金融工具,即为投资者提供了门槛低、流动性高、风险较低、税收优惠、规范投资大型商业物业的投资机会,也对于解决商业地产的融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途径。REITs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便于投资者参与或退出投资,对于拥有资金量不大的中小型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其中,扩大其投资途径。总而言之,REITs是国际通用的一种大型商业物业投资行为,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商业地产通过REITs融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单纯依赖。随着我国各大城市相继开展试点,REITs运作中的各种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REITs融资的优势也将逐步显现。

2.5 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

CMBS是指商业地产企业的债权银行将原有的不动产贷款中的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作为资本,发行证券,通过证券化过程,以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CMBS的优势在于发行价格低,对母公司无追索权,能保持商业地产未来增长潜力及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等。CMBS是一种证券化的创新融资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操作上来讲CMBS比REITs更易推行,但是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决定了CMBS不会有太大的发展。我过的CMBS要成功发展起来,必须要有政府,银行,评级机构等各方面的配合与推动,还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商业地产应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在金融紧缩政策下,不能只单纯依靠银行贷款这种传统的模式来融资,现阶段应重点培养商业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同时也应该完善商业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律法规,努力创新金融工具。总之在金融紧缩政策的大环境下,需要摆脱依赖银行信贷的狭窄融资局面,走多元化发展道路,努力创新金融工具,不断丰富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1]张浩.商业地产融资渠道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2010.

[2]靳童.我国商业地产阶段性融资模式探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

[3]黄美娟.对于房地产融资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3)

[4]汤显新.我国商业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1).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4

一、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

国际上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有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两种。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全能银行模式并不适合于我国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是银行集团经营模式,它属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的一种。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内部综合经营模式。这两种经营模式的区别见表一。

由于商业银行直接控股非银行金融业务在我国缺少法律依据,除目前已成立的中金公司、中银国际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投资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很难突破法律障碍而组建自身的银行集团。即使突破了法律障碍,由于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商业银行还不具备采取银行集团经营模式的现实条件。而且这种模式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需要解决许多政策法律、有效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此种经营模式暂时还不具有法律基础与现实条件。

商业银行通过内设机构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应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模式。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商业银行在这种模式下经营投资银行业务,有利于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增加盈利渠道,实现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向多元化的盈利模式转变,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二是商业银行通过内设机构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鼓励。三是商业银行在这种模式下兼营投资银行业务,可以在充分发挥原有的人才、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传统商业银行与新兴投资银行的互补。

因此,综合经营模式既符合当前政策法律规定,又有助于发挥商业银行自身优势,大多数商业银行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是当前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现实选择。

二、内部综合经营模式下的发展策略

虽然在现有的分业经营体系下,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具有很多优势,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投资银行业务仍然只占总体业务的极小部分,这与国外综合性商业银行有着较大的差距,内部综合经营模式仍然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来提升投资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业务比重和盈利贡献度。

1 建立按事业部制运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部为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需在总行层面建立按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内外部各种资源,对投行业务实行系统的策划、拓展和管理。

2 投资银行部与行内其他部门进行有效合作形成综合竞争优势。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需要与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资金业务等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在竞争中形成合力。

3 投资银行部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4 是进行准确的客户定位和适当的业务选择,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客户定位应建立在现有客户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综合特征,分析潜在需求,作出准确定位。从商业银行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出发,投行业务的开展应以公司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以大型优质企业为当前重点发展的客户,以成长性良好,与银行服务实力相匹配,具有潜在投行业务需求的中型公司客户为未来重点业务开发对象。

5 商业银行必须详细分析自己的组织结构、业务特色、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与专业投资银行相比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上所具有的优劣势,根据投资银行的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和产品创新,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建立具有投资银行竞力特点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起一整套与商业银行原有的、保守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同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完全对外开放以及国内金融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国内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的趋势愈加明显。随着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业务交叉融合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随着《商业银行法》等法规的修改以及相关政策的松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制度事实上已经被突破。然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无论是从监管者还是从金融机构自身角度,目前都还只是在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基于此种原因,笔者认为内部综合经营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兼营投资银行的现实选择,而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投资银行机构在境内组建银行集团,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最终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黄毅杜要忠译,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5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4-0158-03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创业的融资能力是创业成功的关键,融资计划在酝酿阶段,容易出现模糊不清的特点,避免融资计划没有针对性,大学生可以通过撰写商业计划书明晰融资计划的目标和定位,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把创业融资计划的正反理由写出来,逐层推敲,让大学生学会自己逐渐把模糊的融资计划在创业初期调整到最清晰的状态。第二,商业计划书把融资阶段的风险通过计划书每个步骤清晰显现给创业学生,是预测风险的关键工具。第三,对于正在寻求资金的创业企业,商业计划书是一张名片――介绍企业融资能力的名片,一个寻求新的投资机会的名片。第四,商业计划书是建立战略与投资方略结合,吸引投资者投资的财务与营运构架、经营战略等结合的计划书。总之,在大学生创业初期,商业计划书的编写是提高大学生创业融资能力的关键工具。

1 编写商业计划书的意义

创业初期阶段需要一个明晰的创业计划书,理清创业的目的、预测风险,积极创新项目来推动创业初期的发展战略的执行及经营战略的执行。在融资初期,编写计划书具有重要实际意义,其意义如下:

1.1 明晰创业初期融资计划

商业计划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创业大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创业知识、创业素质、创业能力,边撰写边理清创业企业初创目的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关系,越编写越明晰,在编写过程中,时常检验投资理财、融资、经营等存在的风险,通过文字编写不断修正,在初创阶段编写吸引投资与合作的完美计

划书,且通过撰写商业计划书评估创业企业的价值。

1.2 完美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可以吸引长期合作的投资伙伴进行合作

完美的创业计划书,应尽量说明在创业初期融资的价值、投资的风险、企业未来发展的价值,行业内有创业合作潜力的投资战略伙伴会根据计划书来选择战略合作伙伴,从而通过计划书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 提高大学生创业融资能力商业计划书的编写的内容

商业计划书编写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创业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行业分析,投资侧重点不同,项目产品特色不同,根据不同的创业项目认真撰写不同的商业计划书符合创业要求――客观、科学、合理、细致。其中,体现大学生创业融资能力商业计划书编写的内容如下:

2.1 商业计划书概要

虽然商业计划书概要是计划书一开始看到的部分,但是编写却是最后完成的部分,它是商业计划书的精华,要求撰写时言简意赅,把创业企业的亮点、项目的亮点、客户的亮点、团队的亮点,通过商业计划书两页的篇幅撰写出来。

2.2 创业项目、产品介绍

创业项目、产品详细介绍,介绍创业项目的优势和创业产品的特点,对研发、盈利进行详细介绍,然后根据市场分析,细分市场分析创业项目和创业产品的竞争优势,对创业项目、产品的竞争优势进行分析,如对创业项目、产品的特点、投资亮点、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介绍。

2.3 商业模式和实施计划

实施战略团队、销售渠道、营销、资金、合作等战略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与其他部分的设计要保持一致,形成合理的融资计划、资金运行计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计划等。

2.4 创业团队介绍

创业团队的创业经验很重要,选取创业团队成员的核心是创业团队人员的创业经验和创业团队成员在创业团队初期帮助企业盈利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创业核心团队的实施计划与介绍部分。

2.5 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创业者根据竞争优势,除了内部财务风险预测外,聘请专业财务预测专家,预测创业项目的风险性,预测项目财务风险,可以及时控制风险的诞生,增强投资对象对创业项目的信心,减少投资人的顾虑。

2.6 融资方案

融资方案是根据创业计划,创业项目、产品的特点,结合创业团队的优势,针对创业客户的优势,结合财务风险分析和财务风险控制的计划,编写的能够吸引战略投资伙伴的融资计划和融资策略方案。

3 如何通过商业计划书进行融资能力的提升

商业计划书是一个完成创业企业根据创业项目、创业产品的优势进行战略合作的融资计划书,但是提升创业企业融资能力还有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商业计划书的展示。如何进行商业计划书的展示是提升创业企业融资能力的关键步骤。以下是提升商业计划书融资能力的几大步骤:

3.1 商业计划书的商业模式探究

商业计划书的商业模式是提升创业企业融资能力的关键,也是整个创业项目成功融资的关键。商业模式的设计是商业策略(Business Strategy)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模式实施是创业企业组织结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和人力资源管理设置的关键;除此之外,也是系统(生产线)构架的过程,最后一部分是商业运作(Business Operations),商业运作是业务建模(Business Modeling)、业务流程设计(Business Process Design)的环节,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设计是创业企业战略层面的主要工作,是建立客户关系、创业企业核心价值及核心竞争力、收入模型的核心部分的撰写。其中盈利模式的撰写是商业计划书关于商业模式撰写的重要部分。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设计是商业计划书成功寻求融资对象和投资战略合作伙伴的最关键环节,关系到整个创业项目的成功,

也是提升创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科学预测环节。

3.2 市场预测与市场调查

通过第三方调查,调查创业企业创业项目的价值评估、客户群及未来盈利方向,通过未来潜在竞争对手的调查,对创业项目未来的盈利空间、竞争优势及合作伙伴进入条件、合作空间等进行细分市场调查与细分市场预测。

3.3 创业产品、创业项目的优点挖掘过程

通过可识别客户资料搜集及竞争对手资料搜集,通过创业学生自己的分析与总结,可以分析出创业产品、创业项目的优点,可以根据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创业经验,总结出创业项目和创业产品的优势,进入创业项目、创业产品的潜力市场挖掘

阶段。

3.4 商业计划书的展示

商业计划书编写完成后,创业学生可以将商业计划书带给各潜在投资战略合作者进行协商,根据投资战略合作人的投资意向进行谈判,谈判内容根据战略合作伙伴的兴趣进行,关于创业企业的合作特点及创业项目的亮点,可以通过编写好的商业计划书简明扼要地一一呈现,短时间内,商业计划书能够给投资战略伙伴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商业计划书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设计、盈利模式及创业企业创业项目、创业产品的亮点及竞争优势,商业计划书能够打破传统商业模式进行经营,获得盈利是合作伙伴最想看到的商业计划书的核心内容,当然在商业计划书中,团队建设和客户群的定位也是商业计划书展示的重点。

4 结语

提高大学生创业融资能力的有效工具是商业计划书的编写,在创业初期阶段,商业计划书的编写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的梗概、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设计、创业项目、创业产品的亮点、商业实施计划、团队建设、财务风险控制计划等内容,对于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的理解提到实用阶段,商业模式的收入模式、价值评估模式、生产线流程、盈利模式、经营模式都要进行细致的研究,结合创业项目进行精心的设计和细分市场的调研。通过商业计划书的编写达到创业融资能力提高的目的,从而找到合适的投资战略合作伙伴,解决资金合作、筹集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

[2] 刘大允,李靖茂.论高校和谐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构建

[J].教育导刊,2010,(3).

[3] 王涌.创业融资与商业计划书[J].科技投资,2006,(10).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6

房地产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先导型产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高度关联性的行业,同时其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其经济活动过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运作所以融 资对房地产企业尤其重要。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下,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投融资金融创新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企业的成长,同时融资渠道单一导致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也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积极培育二级市场,不同的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不同的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问题。

一、银行是资金主通道

商业银行的贷款是典型的债务融资,需要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措施,贷款额度比较高,贷款时间不长,是目前商业房地产融资的最主要通道。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的贷款仍是商业房地产融资的主导形式。商业房地产企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首先考虑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

二、房地产信托是融资创新的首选

信托融资具有的制度优势使得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逐步被房地产业充分利用,房地产信托发行日益增多。当前实际操作中应用比较多的模式有三种:一是贷款类资金信托,这种模式与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模式类似,所不同的是资金来源不同,信托计划的资金主要是靠发行信托计划筹集。二是股权信托,即信托资金阶段性(信托期限内)持有房地产公司股份后被溢价回购的一种股权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既实现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目的,又增强了企业的信用等级,通过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在不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三是受益权转让信托,即以交易为基础的财产信托,一般是把具有可预测稳定现金流收入的房地产财产的受益权通过信托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实现融资目的,信托收益来源于其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或者有保证条款的受益权溢价回购。

三、项目融资可以共担风险

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融资不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商业房地产运用项目融资的主要运作模式是,由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建设、拥有、经营项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资。

四、金融租赁是实际运用较多的模式

金融租赁行为,属于投资信贷性质,又不同于一般的投资信贷,具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以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提供信用是金融租赁的主要特点,租赁公司不是向企业直接贷款,而是代用户购入资产,以融物代替融资。它既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又不是真正意义的金融信贷,而是将金融贷款与购买资产这两个过程融合在一起。对承租人来说,在租到资产设备的同时,也解决了对资金的需求。对出租人来说,在租期内始终持有资产的所有权,比较安全,风险较小。由于融资与融物同步进行,不仅能把握资金运用方向,对企业也有较强的约束力;其次,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一般的投资信贷,是由企业直接向银行借人资金,自行购买设备资产等,设备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借款人(企业)一身。而在金融租赁条件下,整个租赁合同期间的设备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结束时,虽有留购、续租、退还设备的选择权,但在租赁期内,只能以租金为代价获得设备的使用权。

目前商业房地产应用金融租赁手段进行融资的最流行的形式就是回租租赁,通常用于产权型商铺的销售上面,但还停留在把商铺整体产权进行小份分割的状态下,不利于维持商铺的整体产权,从而也难以实行统一经营,而杠杆租赁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杠杆租赁将成为未来我国商业房地产融资的热点。

五、房地产证券化是解决商业房地产融资瓶颈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中国推行商业房地产证券化的条件已初步具备,有利条件主要有:第一,国际上商业房地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是中国商业房地产证券化非常可贵的后发优势;第二,国内巨大的商业房地产市场;第三,房地产金融市场高速发展;第四,逐步成熟的证券市场。政府对机构入市条件的放宽,引导机构入市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成熟;第五,制度条件正在形成。银行、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制体系已基本建立,构成房地产证券化所必须的法制环境;第六,具有庞大的房地产证券需求群体等。当然,既有其有利的条件,也有许多不成熟的因素,如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欠发达,信用上、技术上制约等,这里不再赘述。

我国商业房地产证券化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第一是房地产投资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即指信托公司通过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投资者(委托人)签订信托投资合同,通过发行信托受益凭证等方式受托投资者的资金,然后进行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并委托或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的一种资金信托投资方式。美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其房地产证券化最成熟的模式之一,基金型态有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在组织形式上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其发行方式分为开放型与封闭型。由于目前我国reits赖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不成熟的证券和房地产市场,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商业reits的运作模式应主攻权益性投资;第二是房地产股票。房地产股票是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融资最早的模式之一,但受宏观调控的影响,发展较为缓慢。上市公司的数量及其筹资总量均受到遏制,但是这并没有遏止房地产公司“买壳上市”的发展势头。房地产公司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并不少见。虽然中国在有关的立法、法规的制定和操作上一直比较滞后,但这恰恰给房地产公司的上市提供了机会;第三是房地产共有持分产权信托。房地产共有持分产权信托是我国台湾房地产证券化的主导模式,是指将产权标的物委托给银行管理,投资人可以将购得的房地产的持分权转移给信托银行以换取受益凭证。这是适合大型商用房地产证券化筹资的一种有效模式。

参考文献:

[1]高聚辉.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展望[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6) .

[2]余欣.房地产金融怎样在和谐中发展[j].中国金融家,2006,(7).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7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0-0056-03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内涵

融资交易,又称垫头多头交易。在证券市场上,当投资人预期到某股票行情将要进入上涨行情时,便会产生购进该种股票的欲望,但是投资人账户资金不足或不足以进行大宗交易,这时,投资人有两种选择:借入资金或者用一定量资金作为保证金融入更多信用资金。这时,便产生了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证券交易成交后,融资购进的股票作为担保存放在券商特定账户。在融资的期限届满时,由投资人向券商偿还其垫付的资金并支付利息;也可委托券商将所购证券卖出,以证券交易所得的价款偿还后,投资人和券商进行头寸结算。如果截止到期日,股票市场价格走低,在券商处所担保的证券价值达不到维持保证金的水准时,投资人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券商有权处理担保品。

融券交易,又称垫头空头交易,是融资交易流程的反过程。在证券市场上,当投资人预期到某股票行情将要进入下跌行情时,便会产生卖出该股票的欲望,但投资人手中又没有该种股票或证券数额不足以进行大宗交易,这时,投资人通知券商进行融券交易。由投资人向证券商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证券商处融入一定该种股票并委托其卖出,所得价款存放于券商处。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再以低价购进该股票并偿还给券商,从中赚取差价。如果股票价格不是走低,而是上涨,则投资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并维持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等到股票价格下跌时再购回股票。当然,在融券期限到期时,无论股票价格较之卖出价格是低还是高,投资人都必须还给券商证券。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3种典型模式

经过长期的发展,境外成熟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发达的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模式,典型的交易模式有3种:分散化的券商授信模式、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模式和证券借贷集中市场模式。

1、分散化的券商授信模式

分散化券商授信模式运作流程为:投资者向券商申请融资融券,由券商自身对其提供信用,当券商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在金融市场融通资金或通过证券借贷市场借入相应的股票。在这种模式下,信用交易的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是对运行的规则做出标准化的制度安排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该模式是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等国的资本市场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模式。

2、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模式

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模式是指:在资本市场中设立证券金融公司,让证券金融公司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承担市场中相关的融资和融券业务。证券金融公司的核心业务是针对券商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一般投资者的融资需求和融券需求仍主要由券商满足。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均采用这种模式。日本的融资融券在操作上形成“客户――券商――证券金融公司――金融厅”4个层级的机构联系。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便于监管,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状况相适应。韩国扩大了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建立了证券借贷制度,为韩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3、证券借贷集中市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交易所或者结算公司集中办理证券的借贷业务。主要有2种做法:一种是股票逆回购模式,另一种是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借贷市场模式。股票逆回购模式是指交易所以标准化的证券借贷合约或者股票逆回购合约进行集中竞价买卖,投资者之间相互竞价借券,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撮合系统,登记公司负责股票的结算,交易所或登记公司或券商对卖空账户的保证金和卖空证券所得进行监控。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借贷市场模式是指由登记结算公司开设股票借贷市场,选取可供借贷的证券,建立可借贷的股票组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该市场借入或借出证券。这种集中证券借贷市场模式,仍然是以券商对客户的融资融券进行自接授信为基础。

由以上可以看出:集中授信的情况下便于集中管理,有利于监管。分散化授信的情况下,便于开展市场化运作,但是不利于监管。同时,由于各个国家的金融发展战略不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样,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风险意识参差不齐,各个国家在发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往往会采取监管和市场化相协调的方式运作。

三、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模式选择

我国证券市场从建立至今不到20年,从证券市场发展现状来看,证券市场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机制、有效监管机制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我国的证券市场整体上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各方面问题(如市场机制完善、法制框架健全、信用基础好等)还没有得到充分良好解决的发展中市场,完全市场化的操作模式还不能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得到保障,只能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不断推进。

因此,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的单轨制模式更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的单轨制模式的最大优势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掌控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转融通交易,监管机构只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监管证券金融公司的规章制度,控制规范证券金融公司的运作,就可以监管整个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的流量,控制融资融券的放大倍数,从而可以调控市场,规范融资融券业务的运作。

同时,也需要认识到我国的监管部门监管证券市场的手段还不够丰富,如果推进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的单轨制模式,能够即时、有效的、最大程度的控制风险。这种模式也相当于使用了证监会主管的证券金融机构的半官方信用,部分替代了券商信用,有利于在信用环境薄弱的情况下,推广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单轨制模式把大部分权力都收归至证券金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券商快速配置资源的效率,但面对我国券商资本规模较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有限的现状,实施单轨制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四、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1、拓展了投资者的投资空间,增加了投资收益的可能性

在海外主要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一项常规和成熟的业务。而在我国目前只能做多,不能做空,仍属于单边股票市场的情况下,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后,当股市大涨时,投资者可向指定证券公司融资,放大操作规模,扩大盈利;而当股票下跌时,投资者也可以向券商借入股票,然后将其卖掉,等其下跌后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从中获取差额,实现在跌势中获利。

2、完善价格发现功能,充分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

融资融券大多是证券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他们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信息的快速反应程度和对股价的合理预期等因素会对整个证券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融资融券业务的需求者成为价格发现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随着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逐步完善,伴随着信用交易量的扩大,融资融券业务的需求者将活跃市场交易且强化价值发现功能。通过整个市场的活跃,个股的内在价值也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掘。

3、稳定市场价格,缩小证券价格波动幅度

融资融券这种双向交易制度,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即融资买入证券的投资者,要通过卖出所买入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融券卖出的投资者,则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股市暴涨暴跌,防止证券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其运作机制是:当市场过度投机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沽出这一股票,从而引致股价回落;反之亦然。在具备了完善的融资融券制度下,证券市场内部会产生相应的价格稳定器机制,市场自身起到了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4、提高市场资金的效率

融资融券的启动将为市场输入增量资金,对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无论是融资还是融券,至少会进行两次交易,这将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换手率。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而言,无疑有效地提高了其流动性,放大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将进一步活跃整个证券市场。

5、融资融券能缓释利好或利空,逐步稳定市场

融资融券能缓释利好或利空,不断提升不同标的个股的价值,使其交易活跃程度逐步提高,促使市场在振荡中摆脱低迷状态,从而在中长期逐步转暖、稳定向上。有效的价格发现和温和的市场上涨是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参考文献:

[1] 潘涣涣.融资融券业务模式与中国选择[J].银行家,2008,(07).

[2] 郑灿.融资融券业务引入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和分析[J].时代金融,2008,(07).

[3] 王敏玉.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必要性及其对策[J].商业研究,2008,(06).

[4] 徐捷.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的制度选择分析[J].上海金融,2008,(03).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8

一、BMC模式的风险构造

BMC模式,由太平洋直购网提出并应用。是率先集量贩式经营、连锁经营、人际网络、金融、传统电子商务(B2B、B2C、C2C)等商务模式优点于一身,解决了B2B、B2C、C2C等传统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瓶颈,是B2M和M2C的一种整合电子商务模式,即B2M+M2C=BMC。他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生命,拥有了比以往更好的发展契机,但同时面对的怀疑甚多。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人们的要求更高,BMC模式能否消除人们的担心,降低它的风险是现代模式的发展瓶颈。所谓BMC模式的风险,这里将其理解为BMC模式在发展过程所面临的各种因素导致的损失,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和社会风险。信用风险是从其分销渠道和融资渠道来说的,即在这些过程中面对的各种信用风险;而社会风险主要包括社会环境的改变以及市场结构的改变所带来的损失,主要是指制约BMC模式发展的各种因素带来的风险。本文主要就BMC模式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

二、BMC模式的信用风险分析

在我们了解BMC模式的信用风险之前,我们先来了解BMC模式的营销模块,他与以往的传销相似,但却有着很大的区别。下图解释两者的营销流程:

图1 传销模式的营销模块图

图2 BMC模式的营销模块图

图1表示的传销模式的营销结构是一种普通树型结构,它是由父节点A寻找多个子节点(这里为简化说明,以B、C、D为例),再由各个子节点去开发寻找各自的子节点,这样一来即使其中的一条子链断了还有其他的来补充,既不会影响到整个营销模块的运行。其缺点就是如果有一方子链出现违规现象而被法律追究时,由于连带反应,最后A也会被追究其责任。图2表示的BMC模式的营销模块是一种二叉树型,其特点是各个父节点只会寻找两个子节点,且这两个直接点都是实力雄厚的。如BMC模式的企业A为加大发展,吸引B企业来投资,而B为了保障自己的正常运行,吸引E和C企业来投资,一方面缩小自己的风险,同时保证了在C链违约后,B短期内还能继续运行。同时也很容易看出其缺点就是一旦C链断接后,B由于长期找不到投资商而出现资金链缺少导致整个运行失败。

一般意义上的信用风险是在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发展的,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可以分为违约风险、市场风险、收入风险以及购买力风险。

通过上面两者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BMC模式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收入风险以及投资商的违约。首先我们来看收入风险,企业再投入大量资金后,但由于BMC模式是一个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还未受到人们真正的认可,使得其在运行过程中容易造成收入低迷,而未达到预期效果,从而使企业因为收入而面临各种风险。还有一种层次的收入风险是投资商的收入风险,当投资商未能实现预期收入时,企业便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原有投资商继续投资;二是寻找新的投资商。所以当收入风险发生时,BMC模式的创新点便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缺点。另一种BMC模式的信用风险便是投资商的违约风险,从图2中我们可以知道BMC模式采用层次的融资渠道,即每个企业作为融资商又作为投资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模式的运行,但同时一旦某个投资商违约,不进行投资,严重的话会导致整个该企业后续的资金链断掉,同时由于资金长期供应不足使得整个BMC模式的资金链崩溃,这既是所谓的BMC模式的信用风险。

三、BMC模式的风险管理

对于传统电子商务模式的风险管理,我们采取的手段主要是信用评级制度,但由于各自的发展瓶颈问题,使得传统模式的发展仍然停滞不前。BMC模式是在解决传统模式的发展瓶颈问题的基础上开展的,其优点在于模式的创新,引入现阶段风险最大的金融融资概念以及融资链的创新,与以往的比较,人们关注传统模式的各种信用风险,同时在融资链方面,只要有一条链断开,整个系统都可能断开,且寿命不长,但是对于BMC模式来说,他不仅改善了传统模式的风险问题,通过人们的心理疗法,引入风险大的金融融资渠道来改善人们对电子商务模式风险的规避,其次就是营销模式的变化,通过二叉树模式的营销模型,来加大BMC模式的营销渠道同时降低了BMC模式的融资风险,每个投资商在成为投资者的同时也成为融资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资者的资金保证,降低投资者的违约风险,同时某个投资商的融资渠道断开,但因其拥有自己的资金准备而不会立刻出现资金缺陷,在获得下一个节点的投资商的同时很好的维持整个营销链的进行。

对于BMC模式的风险管理,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是BMC模式的信用管理,在以往传统模式的评级的基础上,我们加大对BMC模式的信用评级,从多方面来考虑其发展。传统模式的信用评价是在交易完成后,顾客就本次交易给予一定的评价,如:好评、中评、差评,而好评加一分、中评0分、差评扣一分。这种评级制度只能在基本面上表现运行该模式的企业的的好坏,而不能进一步的表现人们对该模式的认可。所以我们因该采取多方位的评级制度,采用加权法得出模式的最后信用度。即我们模仿买卖双方互评的方法同时采用双向计算,利用加权法来计算人们对BMC模式的信用度。

其次是业绩表现的调整,一个企业能否持续发展,就看其业绩的表现,BMC模式运行后的业绩表现如何将决定其后期发展的动力。所以我们要加大模式的业绩管理规划,从而提高企业的业绩。运行该模式的企业应该具有相关的专门的业绩管理人员,或者进行该业务的培训以便在管理上的方便与独立。

融资链的创新是BMC模式的新活力,但同时也是该模式的限制点,对融资链的管理成为BMC模式管理的关键。管理融资链的风险时,我们应注意几点:首先是资金的可信度,对资金的来源给予一定的信用评级,防止空头支票的发生。其次是融资链的链接管理,及时对断开的链接进行修补,并对各个链接口的关联性进行及时的调整,防止因链接的断开导致整个融资链的崩溃。最后就是对融资链中的投资者以及融资者进行相关的信用测评以及一般性的满意调查,做好双方因不满意销售业绩而退出融资链所带来的风险的相关前提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陈联刚.《电子商务安全与实训》.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曾小春.《B2C电子商务非技术风险研究》.2009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9

引言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即卖空。融资融券业务起源于美国,现在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已经成为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从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发展来看,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和长期健康发展,尽快与国际接轨。

一、融资融券运作模式的国际比较

国际上在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具体操作方面,各国有着不同的规定,因而存在不同的证券信用体制。根据是否有专门的信用融通机构,融资融券模式可分为以美欧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化授信和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集中授信两种模式。

(一)市场化模式

又称为分散授信模式,券商直接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投资者向券商申请融资融券,券商主要通过货币市场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券商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则转向资本市场融资或通过场外市场融资融券。

这种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主体的参与资格没有特别限定。券商在整个业务运作中处于核心地位,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广泛参与。其次,资金来源广泛。券商可以用自有资金,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上的回购、抵押贷款等方式向其他主体融通。第三,券种来源丰富。大量的保险基金、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保证了丰富的证券供给。

回购、抵押贷款和融券的广泛采用促使信用交易与货币市场、证券回购市场紧密结合,信用交易高度市场化,意味着这种模式只能用于市场机制完善、法律框架健全的经济体,如美国及欧洲的发达国家。

(二)集中授信模式

这种模式下,投资者也向券商申请融资融券,但券商不能直接向客户融出资金和证券,也不能直接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入所需的资金或证券。融资融券的转融通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证券金融公司是链接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惟一中介,具有特许权和垄断地位。[1]

集中授信模式再分为单轨模式和双轨模式。单轨模式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只负责对券商进行融资,再由券商对客户进行融通,如日本的融资融券模式。双轨制指证券金融公司既可以对券商融资,也可以通过券商向投资者进行融资,如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集中授信模式职能分工明确、便于监管,适用于金融市场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国当前融资融券现状及运作模式的选择

近年来,在政府政策的指导下,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券商的综合治理、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都有显著成效。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已经出现了一批符合融资融券要求的上市证券,部分优质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也在增强,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能力已经初步具备。

我国A股市场融资融券业务已进入实质试点阶段。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2008年12月《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的实施意味着券商申报融资融券业务的通道正式打开。[2]截止到2010年7月,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已经增至11家。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这意味着中国融资融券业务集合了两种授信模式的特点,完全适用于我国金融市场目前的发展情况。

当前,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沟通渠道还不是很通畅,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增强,金融监管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因此,现阶段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用“集中化、单轨制”的业务模式,即由券商对客户直接进行融资融券,并由证券金融公司向券商提供转融通,类似于日本模式,如图1所示。

三、“集中化、单轨制”融资融券模式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券商角度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使券商增加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渠道,但在“集中化、单轨制”融资融券模式中,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不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而且试点阶段,券商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不得动用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由此可见,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除具有积极意义外,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也尤为重要。

首先,配备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对融资融券从业人员进行制度、流程、技术等方面培训,提高其业务应变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为业务的顺利推出提供了人才和体制保障。

其次,控制好业务规模。因为成交量的不断提高,能使券商获得更多的佣金,而且融资融券本身还可以给券商带来可观的利息收入。券商切不可为了单纯追求高额利润而盲目扩大融资融券规模,否则会造成业务规模失控,从而引流动性风险。

再次,防范市场和信用的双重风险。如果市场出现较大的恶化,使投资者出现信用风险时,那么券商的风险则不可避免地要传导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而使金融机构的风险加大。[3]因此,券商要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建立授信额度的指标体系,规定最低保证金限额和单个客户融资融券的最高限额,防止信用额度过度膨胀。

(二)投资者角度

与普通证券交易存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比较,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特有风险,如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交易成本增加的风险、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风险等。因此,投资者应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

首先,提高专业能力,谨慎选股。融资融券的杠杆化程度高,风险和收益都被乘数放大,这就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投资者需要全面了解融资融券的专业知识以及市场交易规则。综合分析,恰当选股,同时在试点阶段为了避免过高的杠杆风险,适当减少使用的融资融券授信额度。

其次,确保充足的资金支持,注重流动性管理。融资融券类似于期货交易模式,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保证金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否则将会被强制平仓。[4]同时,融资融券有个时间期限,并不能在买入后长期持有,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股票的融资期限不超过半年,半年后就必须将所借的本金以及约定的利息付给证券公司。

再次,选择评级和信誉较高的券商。融资融券的动态风险管理中的“逐日盯市”制度、“追加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的实施中,券商与客户很可能发生纠纷,甚至引讼。因此,选择信誉较高的券商将有利于投资的实施。同时,投资时应与券商签订协议书,将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晰,并将风险责任进行细化。

参考文献

[1]周勃.融资融券授信模式及其对证券市场影响[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9(4):

79-82.

[2]孙尧斌.我国融资融券制度探析[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

45-48.

[3]杨松.融资融券,是馅饼也是陷阱[J].FINANCE&ECONOMY,2010(5):31.

[4]覃忠文.对中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思考[J].市场研究,2009(3):54-56.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10

投行业务的内涵

投资银行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直接联系社会的资金供求,促进规模经济发展。传统的投资银行是指仅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和证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伴随金融市场发展,投资银行的业务范畴涵盖了证券承销与发行、证券交易、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结构性融资、私募股权投资、收购兼并、围绕金融衍生产品开展的金融工程、资产管理等诸多领域,其与资本市场或直接融资活动存在难以分割的紧密关联。综合经营将是未来投资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向。

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的中间媒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从运作方式看,作为资金供需双方媒介的商业银行,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存贷利差,而存贷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是实施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同样作为资金供需双方媒介的投资银行,其收入来源则主要依靠手续费和佣金,资金供需双方通过投资银行建立直接的投融资关系,投资银行则不直接参与其债权债务关系,投资银行是辅助完成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见表1)。

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也存在密切的关联。首先,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实践表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曾经历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世纪后期,在金融全球化经营理念的影响下,人们意识到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综合经营能够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客户服务品质,英美等发达经济体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允许商业银行兼营投行业务。我国也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要求。其次,同样作为金融市场中介机构,从职能角度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是联系资金盈余方与资金短缺方之间的媒介,他们都需要帮助资金短缺方找到资金来源,也需要帮助资金盈余方找到利用资金获取收益的途径,因此,二者在金融市场中具有相似的职能。

相对于独立的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范围不仅受到监管法规和法律的约束,还会受制于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理念、机构设置、企业文化、人才队伍构成、考核激励机制等因素。伴随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除了难以涉足证券交易所内的公募证券承销、发行和交易,以及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等业务以外,投行业务的范畴基本可以覆盖投资银行其他主要业务领域。

业务范围选择

简而言之,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就是由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具体而言,现阶段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业务范围选择。

资产证券化和基金托管类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同时为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商业银行可为企业和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化资产,并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运营设计。具体而言,该部分业务包括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硬通货类)证券化、社会福利基金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尤其是伴随我国各种社会福利基金、社保基金、专项基金的市场化改制,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开拓此类市场业务。

财务顾问类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并购、证券承销、项目融资顾问、集合财务顾问等。其中,财务顾问业务是利用商业银行的客户网络、资金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资金、风险、投资理财、企业战略等多方面综合性的咨询服务。商业银行从事理财顾问业务的动机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咨询服务费,更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可以了解客户财力和经营状况,进而为实施高效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强化与银行客户的联系、培养客户群体的忠诚度、推广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产品。

杠杆融资类业务。杠杆融资类业务是商业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以满足企业上市、配股、并购、股份制改造等活动对资金的需求。由于此类信贷资金的规模较大且贷款期限较短,加之近年来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发展迅速、企业间的并购交易频繁发生,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可以实现与企业之间的双赢。此外,杠杆融资类业务也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创新诸如股权资金收款结算、并购咨询与方案设计、配股项目推荐等新业务,开拓新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强化银企关系、发展核心客户、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选择。

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意义

应对金融脱媒挑战。伴随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金融脱媒现象愈发明显。金融脱媒使得国内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股权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增长速度,降低银行信贷在企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使得商业银行业务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是应对金融脱媒的重要举措,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拓展投资渠道、实施多元化经营是未来应对挑战的明智之选。

应对利率市场化。2015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取得了关键性的进展,利率市场化压缩了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加剧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以存贷款业务为主,客户群体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存贷利差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的固定利差被打破,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寻求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探索经营战略调整。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能为其带来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使其能够利用自身客户、资金、网络等优势挖掘表外业务发展潜力,对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

分散风险的需要。当前,国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成大势所趋,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经营界限逐渐模糊,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创新开发跨界的产品和服务,“一站式”服务的优势将逐渐凸显。传统的金融分业经营受到业务范畴的限制,不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全方位的需求。加之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更多企业将通过并购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实施国际化战略,这为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带来机遇。传统商业银行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服务渠道,通过发展投行业务,能帮助其实现积极的产品和业务创新,抓住机遇实现业务和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从风险角度看,传统商业银行存贷款模式存在巨大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和呆账坏账等成为制约传统商业银行发展的危险因素,加之国内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在拓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同时,亦能有效分散其经营和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

发展历程

在1993年之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金融监管体制缺位。出于自身利益驱动,商业银行采取的是无序混业经营模式,其不仅可以从事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还可以运营房地产和餐饮等非金融业务。同时,这个时期的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下设的信托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甚至可以将同业拆借的信贷资金投放证券和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许多银行的存款也偏离了传统的银行信贷范畴。

无序混业经营模式致使银行业经营混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不良资产和呆账坏账。1993年,政府颁布《关于整顿金融秩序的决定》,明确了我国金融业实施严格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1995年《商业银行法》实施,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这也使得证券业务逐步从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中分离出来,脱离商业银行的控制,许多独立的证券公司开始建立。

银行业严格分业经营模式导致了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商业银行业务被局限在存贷款领域。长期依靠法定垄断获取存贷利差,使得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客户的能力大大下降。伴随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推进,监管层逐步意识到分业经营对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银行业的监管政策开始逐步调整。2001年,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开展除证券交易、承销和经纪业务以外的其他投行业务。不过监管政策尚未明确银行业打破分业经营的体制,因此,目前我国银行业尚处在分业体制下的综合经营状态。

经营模式

业务合作模式。业务合作模式是商业银行通过签订合作契约,与券商、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经营业务,共享效益收益,如“银证通”模式、“银保合作”业务等。业务合作模式融合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优势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咨询和资产管理等专业优势,有效提升了混业经营的效率,形成集群效应。但是,这种业务合作无法调动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合作合同对资源共享的约束较大,同时会产生规避监管当局监管的操作风险。伴随国内金融逐步适度自由化趋势发展,业务合作模式需要逐步向深层面的混业经营模式发展。

综合经营模式。综合经营模式就是商业银行在原有的组织机构中设立投资银行部(或事业部)等职能部门,综合经营投行业务,这是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要方式。国内典型代表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等。2002年,工商银行成为首家设立投行部的国内商业银行,其投行业务范围涵盖资产证券化、股权私募、银团贷款、投资顾问、并购重组、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承销等;2003年,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成立,业务包含理财产品发行、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2002年,招商银行在香港成立了全资附属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并购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债务融资工程承销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金融控股模式。金融控股模式典型代表是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以中信银行为例,中信银行隶属于中信集团,中信集团拥有全资和控股一级子公司12家,业务涉及金融、实业和服务业等领域。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由中信集团公司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经营,其拥有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30多家二级子公司,综合经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海外合作模式。海外投行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中国银行,其开展投行业务的主要平台是中银国际控股有效公司(简称中银国际),中银国际及在香港、伦敦、纽约、新加坡等国际化的金融中心建立了覆盖国际资本市场的销售网络,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投行业务。由于国内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与海外金融企业合作创建合资公司开展投行业务有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也允许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实施混业经营,中银国际利用国内的政策优势和境外成熟的混业经营的市场环境优势,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开展混业经营。但是,这种模式对资金实力的要求较高,比较适合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产品和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确定的中间业务分类标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交叉业务包括交易类、类、咨询顾问类、基金托管类等。根据《银行家》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2014)》,选取全国性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前十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这些银行近五年的年报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已涉足多种投行业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专业理财、并购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咨询顾问等(如表2所示)。不同种类的业务经营侧重点不同。例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企业债的发行承销侧重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企业重组和并购贷款业务侧重于为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资金、产业链整合方案和投融资顾问等服务;资产证券化项目侧重于服务企业大型项目,提供项目评估和方案设计。

业务贡献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各银行年报数据显示,投行业务收入一般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限于数据可得性,可以用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化情况间接反映其投行业务发展状况,表3显示的是我国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2013~2014年的收入状况。数据显示,2013~2014年,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投行业务方面缺乏动力,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较为迅速。

从总量看,工商银行投行业务收入依然保持全国领先,其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特色业务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股权融资等投行业务也在近两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建设银行的投行业务是以企业并购重组业务为特色,其在短融券市场常年来保持行业领先;中国银行近年来致力于为客户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其中银融智顾问等投行产品广受客户赞誉;农业银行投行业务收入虽然有所下降,但是近年来其在公司业务投行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积极拓展债券承销、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高端投行业务,充分发挥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的中介功能;交通银行的特色投行业务则是承销地方政府债券。

在调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上海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最为迅速。2014年,浦发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债券主承销规模达到3143.96亿元,同比增长113%,债券主承销只数436只,同比增长145%;公司股权基金业务托管规模突破2500亿元,同比增长45%,托管只数接近500只,同比增长18.81%。银团贷款余额1380亿元,牵头银团承销金额超过1250亿元。招商银行的债券承销业务主要以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工具等为重点,并积极拓展上市再融资、结构融资等高端投资银行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金额达2434.64亿元,同比增长65.02%;实现并购融资发生额285.30亿元,同比增长138.47%,融资来源轻型化取得突破,轻型化融资发生额占并购融资发生额的比例上升至43.24%,并购金融客户较2014年年初增长261.54%。

竞争格局

现阶段,国内发展投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国内商业银行、国内券商和国外投资银行等。这些金融机构在客户资源、信息资源、服务能力、机构网络、资金实力、业务范围等领域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表4所示)。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在客户资源等领域的优势,并通过业务、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克服自身相对劣势,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大程度地抢占投行业务市场。

数据显示,四大国有银行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营业收入增长都在10%左右。农业银行营业收入增长最快,工商银行营业收入最高,中间业务增长率也最快。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必然成为四大国有银行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之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自2008年以来中间业务增长平均水平较高,其中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增长较快,达到40%以上,为各银行营业收入带来新的增长点,面对利差收紧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竞争格局显示出强大的业务能力和生存发展能力;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大多以打造特色业务,服务于中小企业为定位,强调城市商业银行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城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绝对量不能与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但就其相对量而言,中间业务的拓展对城市商业银行收入有很大的提升作用。

发展问题

业务模式单一,产品缺乏独创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行产品主要有咨询顾问、理财产品开发、债券承销等,业务模式比较单一且缺乏持续性。这与我国政策对商业银行限制有关,国外投资银行广泛开展的证券承销与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开展。同时,银行业受国际经济形式和国内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业务发展比较被动。未来,我国也必将走向金融综合经营的道路。发达金融市场中的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限制取消后,往往会强化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动,如美国银行在收购美国信托和美林证券后,形成了集银行、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为一体的全功能平台,大大提升了综合竞争能力。商业银行必须做好准备,以应对综合经营环境下激烈的市场竞争。

投行业务收入占比不高。通过对2014年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年报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在收入来源上,很多业务收入来自于依赖于信贷联动的财务顾问业务,依靠信贷联动衍生带来的收入占一半左右。此外,大部分的投行收入来源于债券承销等业务手续费,占中间收入的比重较低。相较之下,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等以“全能模式”开展业务的欧洲银行,每年仅来自投行业务的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就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3。

风险防范意识欠缺。国内商业银行在投行业务风险管理上,大都采用传统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策略,没有对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其他业务进行组织和体制上的风险隔离。尽管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尚处于投行业务同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结合阶段,伴随国内商业银行投行业务范围的拓展和深化,商业银行将越来越难以阻止内部业务交叉经营的风险传导、蔓延和恶化。商业银行应该转变思维,积极建立自上而下的投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缺乏。国际先进银行对投行业务多采用事业部模式,实行单独的业务拓展、绩效考核、资源配置、人才储备等政策,能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人才结构与开展投行业务所要求的能力较不匹配。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时间较短,经验较少,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投行业务人才培养机制,且广泛分布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客户经理对投行业务理解层次较低,也不利于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投行业务,商业银行的传统激励机制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投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对策

实施差异化的经营战略。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状况各有不同,商业银行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切实根据自身状况,挖掘自己的潜在和独特优势,确定投行业务的侧重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很多先天具备的优势,其投行业务的重点应该结合在整个银行业发展的现状和所处的行业地位,有针对性地确立投行业务发展重点,积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品牌,做大做强;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开拓出新的发展领域,对开展投行业务实施战略化定位,强化产品创新、优化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对客户潜在需求的挖掘,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城商行不具备与大型商业银行竞争的优势,开展投行业务有助于提升城商行在区域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城商行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应立足区位优势、坚持差异化发展,循序渐进地开展投行业务。

确定有效的市场定位。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应进行有效的市场定位,选择业务发展重点。可以优先发展与传统业务关联密切的投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等,积极利用己有的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确立投行业务方向,找准自身市场定位,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投行业务。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可以积极拓展与大型企业客户的业务关系,深入分析其业务需求,培育稳定的长期往来关系;中小商业银行则可以重点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客户,挖掘其潜在需求,尽力开拓中小企业投行市场。

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现阶段,综合经营模式是大多数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选择,这种经营模式的设立相对简单,可以依托银行内部雄厚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金融控股模式和海外合作模式虽然不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流模式,但是,在银行业综合经营趋势下,银行业的竞争将大大加剧,加之国内金融市场日趋开放,组建金融控股集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将使得商业银行更具竞争优势。未来,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选择合适的投行业务经营模式。

商业投融资模式例11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4-0131-02

1 社会投资模式改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明确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剥离融资平台的融资职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打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长期对银行债务融资的依赖。在新常态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停止一般性银行债务融资让商业银行面临一系列挑战,但机遇与挑战并存,PPP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需要辩证看待。

2 PPP项目融资特点

PPP项目融资是典型的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总体来看,PPP项目融资可以分成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2.1 权益性融资的特点

作为权益性资金的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投资回报水平与所投资项目类型、项目所在行业关系不大,而与当期资本市场资金利率水平密切相关。根据权威机构统计,常见投资型项目IRR回报水平(2012~2014年)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本金IRR约10%左右;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本金IRR约8%~10%;固废处理PPP项目资本金IRR约8%~10%;供热PPP项目资本金IRR约8%。权益性资金的的特点主要是资金投入具有永久性,需承担项目完全风险,公司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但同时其资金成本较高,稀释公司控制权。

2.2 债务性融资的特点

权益性资金对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普遍要求10%左右,商业银行5年以上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左右,债务利息抵税后债务资金成本更低。债务融资在资金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且不会分散公司控制权。PPP项目融资中,商业银行向特定工程项目提供协议贷款,对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在实务工作中,商业银行还可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即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

3 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析

3.1 周期风险

从PPP项目贷本身来讲,存在期限长和还款不确定等风险。PPP的特许经营期一般20-30年,其贷款期限相比一般贷款期限更长。20-30年的项目建设运营期内银行面临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都会发生变化,将首先对银行安全形成影响;偿还项目贷款,除了项目自身的经营收入,还需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或财政补贴”等予以支持方能偿还融资,而涨价听证、排他性条款在未来期间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2 政府信用风险

PPP要求政府改变自身定位,由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项目的合作者和监督者,并严格遵守契约精神,不因官员任职更替影响契约执行。据清华大学王守清教授的统计,参会的90%企业家、70%民企最大的顾虑就是政府不守信用、不履行合同。失败的案例,例如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政府废止了当初指定的管理办法,致实施机构拖欠合作公司污水处理费最终致项目失败;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由于出现了竞争性项目而政府又无法按约定给予补偿。

3.3 项目甄别失败风险

公共设施收费未能完全市场化。PPP模式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其中项目投入是否能预期收回的核心就是收费环节。中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收费未能市场化,一般由发改委审定,如水费、电费等。项目市场化与收费未市场化的矛盾导致很多项目收益未能按预期实现。

3.4 支付风险

公共项目中有些项目依靠使用者付费能够覆盖项目投资收益,有些则不能完全覆盖,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来保证项目的实施,这样的项目一般有政府公开承诺的文件。但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运营时间较长,不确定性较大,政府可能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形,导致项目投资无法收回。

3.5 政策/法律风险

国家没有正式出台真对PPP模式的法律,可能出现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等,导致原项目合法性、合同有效性发生变化,给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带来不利影响,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如江苏某污水处理厂采取PPP模式融资建设,在合同签订后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收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方投资者被迫与政府重新协商投资回报率。

4 路径选择

4.1 应对风险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风险点,商业银行对接PPP业务时,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来展开:

(1)充分把握项目实质性经营风险,预测项目现金流。项目选择方面,建议优选民生型、加强需求具备良好现金流的项目,如污水处理、供气供热、轨道交通、垃圾处理、机场高速、收费路桥等具备垄断性的项目。在PPP项目尽职调查时,银行需要扎实开展可行性分析,全面梳理项目运营中的风险,识别重大风险点,提出风控措施,尽量完善操作方案。

(2)尽量选择财力充足的地方政府及实力较强的国企为交易对手。项目前期充分开展政府承债能力和履约能力评估,综合考察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及增速、产业结构、招商引资环境、主要官员从政履历、官场反腐、过往债务违约情况等,优选主要经济圈中财政收入排名靠前的省市,谨慎选择财政收入排名偏低的市县。在考察合作企业时,重点考察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层经验、主要负责人的履历与信用记录、企业经营收入与利润结构、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诉讼记录等方面,优先与地方国资委直管的一二级核心子公司合作,谨慎与综合实力偏弱的国企子公司合作。

(3)选择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PPP合作伙伴。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优势在于募集资金、财务监管和资本运作,弱势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建议优选具备基础设施建设或运营管理经验的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央企,或实力较强的民企联合拓展PPP业务,既便于与政府的商务谈判,也可保障项目顺利建设,降低运营风险。

(4)参与PPP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做好前期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PPP模式下,项目公司债权具有期限较长、利率偏低的特点,且没有政府隐性担保,这是PPP项目的共同属性。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和稳定的利润使得PPP模式很难带来较高的回报,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在项目前期做好项目收益测算和期限匹配管理等尽职调查,同时也要研究制定PPP项目预警方案。

4.2 路径选择

与传统贷款人角色不同,商业银行在PPP项目中将担当综合化的融资服务咨询机构,一方面为PPP项目提供贷款、投行、保险、信托等,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到项目的设计、开发等咨询顾问服务。商业银行参与PPP的路径主要包括:

(1)投贷模式――中信集团PPP模式。

投贷模式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和运用投行资金的形式满足PPP项目融资需求,发放贷款使得商业银行成为PPP项目的债权人,投行资金的介入使得商业银行可成为PPP项目的股东。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中信银行拥有控股金融集团背景,“中信PPP”模式由中信集团牵头,银行、证券、信托、地产、咨询、基金等实现日常事务、项目信息共享。中信银行提供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理财融资,票据、债券等产品,从传统的信贷服务机构转变为综合性的服务商。投贷模式适用于有金控集团和多元化集团的商业银行,一般商业银行不具备开展产融结合的条件。

(2)商业银行贷款业务。

PPP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贷款投向,PPP将成为城投债的替代和延伸。PPP项目股权资本金一般为30%左右,银行贷款将是其主要债务资金来源。PPP项目多为公共基础设施,其主要风险被社会资本、公共部门和商业银行合理分担,PPP项目贷款风险较低。PPP项目贷款模式是各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融资的最主要渠道,业务方式简单,操作简便。商业银行信贷服务可以提供并购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并可承接PPP项目运营期营收存款业务。

(3)银行理财借道支持PPP。

银行理财产品参与PPP项目主要是通过与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由银行募集资金,信托公司负责投资PPP项目。银行理财资金进入PPP项目主要通过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或者收购投资人股权,并作为机构投资人股东,获得固定回报,并不承担项目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对商业银行产品设计、市场推广、风险控制等能力要求较高,一般适合于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商业银行。

(4)资产证券化。

PPP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未来收益权或特许经营权为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适合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一是通过信托等通道,用表外资金购买PPP资产证券化产品,调节银行理财产品或资管计划的风险和久期;二是银行非银业务部门可以参与PPP资产证券化的设计产品和承销。大中型商业银行可以从产品设计、承销等几方面参与,中小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通过信托计划参与其中。

(5)股权融资。

由银行撮合组成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者由机构和个人组成,然后参与PPP项目公司股权。股权融资模式对多数商业银行不适用,商业银行一般不愿直接参资入股实业项目。对涉足基金投资的商业银行来讲,参与PPP项目股权融资是一个途径。

(6)保理融资。

保理融资是指保理商买入基于贸易和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业务,服务内容包括催收、管理、担保和融资等。PPP项目公司将其未来应收账款出售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行使债权。近年来,保理融资的兴起,给商业银行创造新的收入机会,特别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具有广泛地客户群体和市场网络,能够有效降低保理催收的风险。

(7)融资租赁。

PPP项目公司与租赁商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采购设备,然后租给PPP项目公司,此时租赁商拥有PPP项目公司一项债权,租赁商将其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负责向PPP项目公司收取租金。融资租赁模式需要租赁公司的中间配合,PPP项目利润率本已被政府限定,租赁公司的中介作用进一步蚕食利润空间,因此,该模式不是商业银行参与PPP融资的理想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守清,柯永建.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