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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郭江,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矿区生态补偿。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编号:12&ZD072)。
摘要从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和政府财政支出两个角度探讨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生态环境的补偿费偏少的问题。煤炭企业每开采1 t煤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约为11.12-12.9元,最多只能补偿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的1/3,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远远低于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的水平要求。能源资源富集区地方财政的生态环境支出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难以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其中的原因:一方面,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治理经费所占比重偏小,限制了生态环境治理经费的支出;另一方面,现行财税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地方财政增收能力存在一定的局限,导致地方财政支出资金来源不足,造成地方财政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最后,从明确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的原则、改革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税费体系、增强地方财政的增收能力三个方面提出完善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费来源渠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补偿费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3)07-0042-07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7.007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开采,往往都是以牺牲当地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外部不经济现象。为了有效地矫正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外部不经济现象,通常采取生态补偿的手段使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生态环境补偿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践多属于“抑损”型的生态补偿,是获益的经济系统对受损的生态环境系统的补偿[1]。恢复治理因资源开采破坏的生态环境,需要大量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作为保障。当前我国能源资源富集区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来自来两个途径:一是资源开采企业上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二是政府财政拨款。但是补偿费远不能满足资源开采带来的巨大生态环境破坏[2]。生态环境补偿费的不足,直接导致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进一步研究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本文以榆林市作为研究对象。榆林市位于陕西省的最北部,拥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有我国陆上探明的最大整装气田,被誉为“中国的科威特”。随着能源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截止到2010年,榆林市煤炭采空区达499.41 km2,每年新增70-80 km2;已塌陷118.14 km2,每年新增30-40 km2。至2007年,榆林市因煤矿采空区塌陷造成2 805户、9 585人受灾,损毁房屋4 500多间、耕地2.4万多亩、林草地65 800多亩;湖泊由煤田开发前的869个减少到79个。目前,榆林市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达到治理的要求,其中生态补偿费不足是影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基于此,本文结合榆林市的实际情况,从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和政府财政两个角度探讨能源资源开采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偏少的问题及对策。
1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分析1.1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我国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有两类,一是生态环境治理费,二是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生态环境治理费属于事后行为,能源资源开采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治理费后,政府将代替企业承担起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征收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属于事前行为,该行为一方面能够激励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以获得保证金的全额返还;另一方面,约束企业规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的行为,使其为忽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付出代价。虽然,生态环境治理费体现了“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使得能源资源开采企业为自己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买单,但是,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往往治理难度大、周期长,甚至有些破坏是不可逆转的,所以,企业上缴的生态环境治理费可能不能满足整个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作为生态补偿费的有效补充,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为。生态环境治理费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能够从事前、事后两个阶段,有效地保证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的完成。
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定,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涉及以下名目:水土流失补偿费、煤炭矿井废水处理费、煤矸石排污费、地表塌陷补偿费、煤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具体标准见表1。
综上,榆林市每开采1 t煤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为11.12-12.9元。
李国平等: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7期1.2能源资源开采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水平
李国平等[3]根据煤炭开采给当矿区大气、水、土壤、植被等造成污染破坏的统计资料,以2003年为计算口径,估计出陕北地区平均每开采1 t煤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约为34.63元。茅于轼、盛洪和杨富强[4]以2005年为计算口径,估计全国开采1 t煤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约为69.47元。吴文洁和高黎红[5]从环境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损失两个方面对榆林能源资源开采的环境代价进行估算,得出,2008年榆林地区平均每开采1 t煤炭会带来约 78元的生态环境破坏损失。
本文以2009年为计算口径,分别对李国平等、茅于轼等、吴文洁等的计算结果进行了折算,得出他们三人的估算值分别为:41.40元/t、78.52元/t、77.45元/t。需要指出的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状况的估计的复杂性、计量数据收集的难度和计量方法的差异,是引致以上研究结果存在较大偏差的原因。
1.3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与生态环境破坏损失价值的比较从当前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标准来看,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远远小于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价值。如果以李国平等估算的生态环境破坏
表1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Tab.1Compensation paid by coal mining
enterprise in Yulin City
项目
Item征收标准
Collection
standards依据
Basis生态环境
治理费水土
流失
补偿费5元/t2009年实施的《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得知陕北地区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标准:原煤5元/t、石油30元/t、天然气0.008元/m3。矿井
1.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自然地理位置对矿山的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加之复杂的自然环境条件,不可避免会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露天采矿区大部分位于干旱、半干旱的生态脆弱区,海拔较高,气候干燥,气温年较差、日较差大,多大风天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其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是: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森林稀少,植被覆盖率低;沙漠戈壁面积大,土壤贫瘠,大部分土地难以利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溴化、盐碱化加剧。恶劣的自然条件使露天采矿业始终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缺少了优越的自然条件为物质基础,社会经济发展缓慢。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原始,人口素质及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等一系列现状。还处于掠夺式发展模式中,植被的乱采乱伐,过度放牧,资源的无节制开采,加剧了自然条件的恶化。
2.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分析
2.1 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的不可逆性
露采矿山在开发过程中,实施露天表土剥离、废石堆放、交通运输等都将破坏原始地貌、毁坏植被、改变地表和地下水均衡,污染空气。引发露天矿区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减少,主要表现:一是植被的退化,采矿区和排土场的使用以及地面生产系统的建立必定会造成该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区域的植被破坏越来越严重,甚至造成原生植被的消失。二是水土流失加剧,基建期地基开挖及临时堆放弃土、采场的土层剥离、生产排土作业等扰动地表造成表土疏松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灾害频发。三是污染物的排放,由于爆破、采掘、运输形成的粉尘较大,各种药剂的使用等都会污染原有的生态环境。
脆弱性地区露天矿开采带来的生物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植被的减少或是消失、水土流失加剧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各种废弃物对矿区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污染负效应,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也不可避免地引发周边生态系统的破坏。受自然条件限制,加之政策投入的不到位,这种破坏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甚至很难恢复到原有的环境状态。造成了脆弱性露天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不可逆性。
2.2 环境保护意识及管理体制相对落后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少,正处于经济髙速发展期,而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手段也较为薄弱。环境保护意识还处于进一步提髙的转轨时期,远远没有跟上经济高速发展的步伐。
目前我国的环境监管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也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比较集中髙层的管理机构,而地方机构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各地区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有些地区重视环保工作,有些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很难全面衡量各地区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2.3 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缺乏和技术落后
资金和技术是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主要瓶颈。生态性脆弱的地区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问题,包括采掘区、排土区、尾矿等生态恢复需要大量资金。一方面由于早些时候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也没有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致使一些历史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也需要现在治理。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讲,在没有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还是会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不会积极主动地投入大量资金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中。所以,及时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是促进我国脆弱性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脆弱性矿区的露天采坑、排土场和闭库后的矿山尾矿库好似小沙漠,随时会引发各种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在原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条件下,生态环境恢复不仅需要大量资金,还需要实用可行的技术措施。虽然社会上的环境保护评价和恢复治理专业技术参与到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中,也提出了一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措施,但有些技术措施并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受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限制,有些技术措施因为实施成本过高也只能停留在文字上面,不能落到实处。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因其地域、矿种和开采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恢复措施也各有不相同。针对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污染与破环问题,在恢复治理方式和技术要点等方面要有不同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3.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3.1 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管理的体制
在目前经济髙速发展期且对环境治理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建设,依法规范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行为,是控制矿山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目前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且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为使操作性更强,可以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技术规范与标准,使矿山生态环境防治工作处处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完善的矿山环境管理结构也是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包括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内部均应建立专门的矿山环境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业责任的管理人员。政府要充分利用其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对矿山环境管理的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后监督、责任追究和执法检査等。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在矿山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发扬主人翁精神,对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管理和反思,落实责任人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承诺,切实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此外,还应在管理机构及企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矿山生态环境防治工作科学开展。
3.2 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和方法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方法一直以来是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的重大课题。目前较为成熟并被普遍采用的技术方法,如实施清洁生产工艺、土地复垦技术等,还有一些技术方法在实践中逐渐完善。针对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必须从源头开始控制污染与破坏,在矿产资源开发时,应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减轻对环境的破坏。采用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绿色技术,比如采空区综合利用技术、原位浸出开采技术、无尾矿选矿技术、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等。
在脆弱性露天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的合理使用尤为重要。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是针对破坏地表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破坏地貌景观的环境问题所采取的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它的显著特点是成本低、易操作、效果好,也是国内外治理矿山环境普遍采用的措施。在采取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的同时,应结合所产生的环境问题,采用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3.3 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
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是一个持续攻坚克难的巨大工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面广、治理难度大。为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成为关键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所需要的经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筹集。
(1)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新建矿山可以适当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有了第一笔保障基础资金。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下,要做到专款专用。
(2)提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矿山企业可以从矿产品销售收入中逐次提取出部分资金,作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矿山企业作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直接制造者,必须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负首要责任。企业在享受开发矿产资源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如何在权利与义务中间权衡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这也促使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初期就会努力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把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从源头上控制到最小范围内。从这方面讲,矿山企业提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最有利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3)收取矿山企业的排污费。这有利于督促矿山企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如何将排污费真正投入到环境的恢复治理中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4)从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根据“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都是归国家所有,国家获得了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实质性收入,国家必然要承担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按照收付对等原则,国家当然要支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国家相应机构行使矿山环境治理监督权,从而有利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5)市场化筹资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作为资源进行开发,使其尽可能地产生经济效益进行市场化治理,将需要治理的矿山生态环境区域承包给个人或其他组织来治理、种植和经营。这样不但解决了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问题,还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
3.4 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尊重自然、协调环境,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采矿业是以开采矿产资源为目的,在原始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因此在进行矿产开发时,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扰动自然环境。发挥自然的生态调节功能与机制,充分发挥自然系统服务功能。
科学开发,边开采边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山开发过程中,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提出治理计划,及时落实,不留新的生态环境问题。
农业科技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的应用。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过程中,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引用一些农业技术及科研成果,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农业作物。在治理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社会资源占有量急剧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但是据调查了解到,我国有关生态环境的刑法制度相当不健全,除了《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对破坏环境资源的14种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以外,其他的环境污染现象以及破坏生态系统行为的有关法规均只做了片面的阐述,具体内容和规范缺失严重。与此同时,我国法律在生态环境刑法的准确性和具体规范上也有待加强,法律的调控范围也不够明确。鉴于以上特点,我国一定要逐步完善刑法规范,健全内部细则,明确保护重点,从而发挥出法律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作用。
一、加强我国生态环境刑法保护的主要原因以及必要性
现如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生态环境保护还没有纳入刑法制度中来。随着社会发展的变迁,工业革命的完成以及改革开放的顺利实现,使得我国的资源拥有量急剧下降。再加上有些企业为了提高经济利益,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手段,造成了城市环境质量的下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其的刑法保护就成为了必然之举;其次,采用民事制裁方法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以往,我国对生态环境破坏者采取的制裁方式大多为民事制裁,这样一来,有些企业就把经济损失转嫁给了消费者,环境情况仍旧得不到改善;最后,我国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刑法制度本身就存在缺陷,立法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只有当行为人的活动直接对他人造成危害时,才予以制裁。
由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推进,仅仅以民法和行政法规的方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进行约束还不够完善,采取刑法保护思路对其进行制约就成为了必然之举。第一,刑法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民法与行政规章相比,刑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能够起到更为巨大的规范作用;第二,加强我国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是基于国家国情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我国的国土面积广阔,人口数量巨大,某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惩罚,获取经济利益,不惜在偏远地区对生态环境予以破坏。这样一来,就使得国家一些地区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只有发挥刑法的巨大功效,才能有效制约人们的行为,提高全体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生态环境之刑法保护的具体思路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刑法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制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完善制度规范的必要性。为了更好的发挥刑法制度的功效,保证我国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就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
(一)完善生态环境的刑法立法观念,关注环境保护。想要从本质上保证我国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健全刑法对其的保护力度,就要首先提升立法观念。让人们意识到生态环境质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巨大作用,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成员都了解环境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从而提升环境立法观念。与此同时,还要关注环境生态利益的刑法保护措施,提高其法律价值,完善社会环保水平,并将其纳入刑法制度中来,细化内部规章,加强重视程度。
(二)刑法的保护思路要体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目前,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关注的主要问题,采用以往的刑法规范,将环境资源犯罪作为一部分内容纳入到社会管理中,显然是不科学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仅是个人违法行为,而且涉及到国家以及全社会人民的利益,它侵犯了人们获取良好环境氛围的权利。因此,国家在刑法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将其作为一个重点进行单独制定,按照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具体行为进行规范,并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具体规章进行准确制定。
(三)细化内部法规,加大惩罚力度。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在刑法制度中的制定要尽量细化健全,减少空白罪状出现的可能性。以往的刑法制度中,对非法采伐、破坏珍贵物种等行为都没有做出具体的惩罚规章,导致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制度空白做违法行为。针对这样的现象,国家在刑法的制定中,一定要细化和完善内部有关生态环境的制度体系,对以往规章中缺失的国土安全、环境安全、物种安全等内容进行完善。与此同时,还要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改变以往规章中最高十年的判刑处罚对策,根据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损伤程度给予具体规范。只有加大惩罚力度,对不法分子予以严惩,才能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破坏力度。
(四)增加惩罚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犯罪形态。从理论上讲,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包括行为犯、危险犯和结果犯,但是在我国有关生态环境惩罚的刑法中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制定,在行为犯和危险犯上都存在缺陷,甚至根本没有体现。想要加大生态环境在刑法中的保护力度,真正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不仅要对违法行为和产生严重后果的现象进行严惩,还要对想要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处罚,并出台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从而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三、结语
近年来,环境的发展已经不断被大多数人所认可,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在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推出了植树造林的政策,使得我国的森林面积不断增加,从本质上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
1影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因素分析
通过对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数据来看,能够发现我国的经济实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经济与发达国家差距较为明显,然而我国的生态环境与发达国家差距也十分明显。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对生态环境的破环程度大、综合国力弱,然而综合国力的羸弱导致我国社会政治文化的不足,由于我国的生态环境的问题,导致我国环境保护与社会建设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森林资源的匮乏和严重的水土流失等,这些都是导致我国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与社会建设出现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1.1森林资源的严重缺乏
据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森林面积人均占有量在世界范围内仅达到了世界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的20%左右,而且人均森林储存量仅是世界人均森林储存量的10%,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十分落后,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人均森林面积依然十分落后,因此我国的林业资源十分匮乏,这对于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十分严重。
1.2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不健全
我国林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国家对于林业生态环境没有推出一些给予保护的法律政策,国家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投资过小,对于社会上积极参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人没有奖励措施,对于破坏环境的人没有处罚方式,导致林业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形成规模,导致我国林业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1.3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到位
根据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调查来看,我国的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其中就包括水土流失,采取林业资源的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草原植被保护系统和土地荒漠化的防治措施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针对我国的现有国情来看,我国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依然不足,还需要不断加强,在林业生态环境措施的建设来看,树木的搭配种类和种植结构的不合理,会引发水土流失等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2.1完善林业生态环境,树立长远的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工程建设时间较长,对当地的林业生态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和发展都需要较长时间,所以需要在人们心中树立长远的观念,从长远的角度来面对问题,在加强林业生态系统保护的同时,必须要从全局考虑,完善局部,并按照国家推出的林业保护政策循序渐进,从而达到完善林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2.2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针对林业生态环境中出现的问题来看,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还需要很大的努力,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重点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由于全球变暖和温室效应的加剧,导致环境问题不断严重化,导致环境问题和林业生态环境问题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广泛重视,所以,每一个部门之间要积极响应,积极配合,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一些没有积极响应配合的部门,要设定惩罚措施,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投身到林业保护中,同时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民意识,使得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不断完善。
3结语
为了增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社会建设,要将林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林业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工作,健全林业生态建设的保障制度,提高林业建设的力度,不断壮大林业保护人群,将林业资源充分利用、合理利用、可持续利用,现林业保护为己任,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到底。
参考文献
1孙永宽.加强建设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漫谈[J].现代园艺,2012(6)
1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具体原因
1.1草场退化现象严重对当前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可知,其建设和发展问题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在资金投入方面较为缺乏,致使天然草原保养不及时,逐渐出现退化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草场在面积和结构上发生了较大变化,面积缩小、结构变化、杂草数量日益增多,对牧草资源的质量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1.2草场利用不合理草场资源利用不合理致使牧草返青时,幼苗被采食,营养过度损耗,草根遭到破坏,对牧草的光合作用整体效果产生不利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天然下种,破坏了牧草生长的基本条件。1.3不科学放牧加快草场退化速度草场自身拥有相应的承载能力,不科学放牧致使草场受到的压力超过了其承载能力,严重破坏了草原的生态环境。现阶段,为了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和收入利润,草原牧民在放牧规模和放牧数量上都有所扩大,导致草原消耗速度远远超过草原生长、恢复的速度,致使退化速度逐渐加快。1.4水资源逐渐枯竭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草原保持水资源的能力,致使能力下降、径流减少、湖泊干涸、地下水严重下降、水土流失等问题的发生。在这些问题发生的情况下,草甸沼泽由于缺水致使盐碱化、沙漠化严重,水土流失率明显提高,导致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循环。1.5自然灾害严重近年来,草原地区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就是沙尘暴,多发生在每年的春季或春季与夏季交替的时节。在降水减少、荒漠化严重的情况下,极易发生自然灾害,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1.6气候变暖的影响全球气候变暖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在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的情况下,草原牧草返青与气温回升的速度均明显降低,枯黄期延长。同时,气候变暖还使冻土层逐渐下降,土壤冻融侵蚀严重,造成水土流失问题越来越严重。另外,气候变暖还致使降水量出现明显减少的趋势,为牧草生长带来不利影响,影响其生长发育期和干物质积累量,致使生产力下降。1.7鼠虫灾害严重草原鼠害也是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对牧草生长造成破坏。由于鼠类以草原牧草为食,草场上牧草减少致使土壤疏松,严重破坏草场的土壤结构和植被根茎,影响草场植被覆盖率,水土流失问题逐渐加剧,土壤养分大量流失,破坏了草原植被生长的基本条件,严重的地区甚至出现“黑土滩”的情况。
2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有效策略
2.1提高环保意识和认识唯有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环保意识,才能在行为上做好草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每项工作。为此,应当加强宣传力度,促使草原人民认识到保护赖以生存的草原生态环境的深远意义,进而显著提高草原人民的环保意识和认识,为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前提。2.2制定合理环保规划科学的规划能够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因此,应当制定合理的规划,将草原地区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经济的同时,兼顾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确保草原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另外,还应当加强对鼠害的防治,根据其发生规律加强治理。总之,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建设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前提,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所以,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草原生态环境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Abstract: our country mining industr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important problem to be solved is mine land reclamation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work,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mine land reclamation and ecological rehabilitation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mining area; Land reclamation; Ecological recovery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矿产资源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其开发过程中,严重破坏了矿区的生态环境。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资源短缺日益明显,资源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矿山土地复垦率12%左右。每年矿区开采中由于缺乏必要复垦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加强矿区开采破坏土地的复垦利用,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已经成为矿业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所谓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其广义定义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狭义定义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每年因生产建设带来的土地破坏十分严重。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指在人工支持和诱导下,对采矿引发的结构缺损、功能失调的生态系统进行超前计划安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踪评估采取相应措施,最终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口、土地及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矿区开采带来矿区自然环境的破坏
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主要有煤矿开采、有色金属开采以及铁矿开采。在这些矿产资源开采中都会引起破坏和压占大量土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小甚至土地荒漠化,水体污染以及一系列地质灾害的发生。首先,矿产资源开采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土地资源的破坏是矿区环境破坏最严重的问题。矿区开采具有采掘量大,排弃量大的特点,引起煤矿开采引起地面塌陷、表土层的大面积剥离,大量沃土良田的不合理占用,耕地面积急剧减少(表1为我国露天煤矿对土地破坏情况表)。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情况会越来越严重。其次,矿产资源开采对水体的影响。矿区废弃物种含有大量硫化物及多种重金属,雨水淋溶的情况下容易造成造成水体和周围土壤的酸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酸性环境长期存在则会引整个水体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矿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后,矿产资源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开采引起地表塌陷,加速了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进而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严重破坏矿区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表1 我国露天煤矿的土地破坏情况表
2、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环境恢复
矿区土地复垦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技术、组织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土地、矿业、财政以及农林等多个部门。在矿区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中,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是最有效的途径。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要解决好包括矿区生态退化机理与修复,矿区土地质量变化规律等在内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基础理论问题。加强植被恢复、土壤重构、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等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实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提高采矿技术,尽量减少采矿过程中土地破坏的面积和破坏程度(图1为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技术体系)。加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的研究,增强国际技术的交流合作。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矿区土地与生态环境管理的综合研究。目前,充填和非充填复垦是矿区复垦技术的主要形式。土地复垦技术的形式要根据其破坏形式与利用方向进行选择。设立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的专门机构,对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统一实施与监督。
图1 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技术体系
3、结语
随着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的认识水平越来越深刻,加强矿区开采破坏土地的复垦利用,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已经成为矿业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工作中,要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大国家投资的力度,加强与先进国家的技术交流,调动人们参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的积极性,探索适合我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有效方法,确保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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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建设速度越来越快,以及工业发展取得空前进步,对我国生态环境水土保持造成一定影响,使得我国生态自然修复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不能达到理想效果,进而影响我国工业和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为此,我们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来将水土保持的重要理念推入落实到人们心中,进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强我国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
1生态自然修复的基本意义
生态自然修复就是当某区域的生态环境在经过破坏或者退化后,进行自主恢复的过程,其主要作用就是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进而建立一个和谐文明的生态环境。通常情况下来说,生态修复是指相关部门采取各种生态工程技术等,针对生态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生态环境的破坏,其目的是对生态环境或生态系统进行重新调整、优化,使其与外部信息和能量进行相互融合,进而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到原始状态。此外。随着各国专业人士对生态环境的研究发现,生态环境修复主要是从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修复以及生态改良等方面来实现的,这几方面虽然是针对不同问题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良的,但是其含义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围绕着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发展”来进行的,使得已受到损坏的生态环境能够进行系统的修复,并且达到持续利用和发展。
2采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相关措施
2.1注重利用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中,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即我们应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遵循自然的循环规律等,使生态环境能够实现最大程度上的自我修复。此外,相关人员还应该注意掌握生态环境中各种生物与生态因子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然界的演替规律、物种之间的竞争与存亡等问题,这些都属于自然所拥有的基本属性,我们只有尽可能将其掌握到位,并对其加以运用,才能使生态环境得到很好地恢复。2.2注重因地制宜式的生态修复。我国是一个土地面积非常辽阔的大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地区特征,并且不同的地区还有着不同的气候、环境等,如降水量、森林面积等特征,这些因素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并且各种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过程也是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因此,我们不能从单一地区生态环境成功恢复的案例来对其他方面进行控制和治理,我们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生态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而保证生态环境能够最大程度上进行自我修复。2.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在我国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存在着植被面积小、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但由于这些农村大多是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等一些偏远地区,所以常常缺乏一些有效的治理,影响了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因此,我们必须认真重视起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尤其针对农村的水土流失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对当地生态环境进行考察和研究,进而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如因地制定一些生态移民或者生态修复方案,从而更加科学地治理、恢复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此外,还要注意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格局进行科学严谨的划分,建立系统的生态治理格局,以防止后期生态修复工作产生在在破坏现象,从而促进我国生态修复的长远发展。
3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
3.1加强和完善人们的生态保护理念。通常情况下,我国水土流失主要是受到人为和自然两方面影响而产生的。自然因素一般不可避免,我们只能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但是人为方面却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变的,这对生态文明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究其原因,近年来产生一系列的人为破坏问题主要是由于人们心中缺乏加强生态保护的意识,他们认识不到生态环境被破坏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其后果的严重性没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常常在监督较为宽松的地区,由于各种利益等因素,而对生态环境造成大量的破坏,这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大力度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进行教育,以此来促进生态保护观念深入落实到人们心中,让人们懂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能够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做那些伤害环境、破坏环境的事情,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3.2加强先进科学技术的引用。为使得我国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和恢复,我们除了采取相关措施来促进生态环境进行自我恢复外,还要注意引进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来促进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由于近年来我国科技的发展非常迅猛,并且取得优异的成就,尤其是那些比较高端的科学技术,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恢复将是十分重要的。相关研究人员在对水土流失的治理中,要注意将科研成果的真正价值体现出来,同时也要注意以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关的技术,进而保证生态环境建设能够更加绿色化。此外,相关部门之间也要注意加强科学技术之间的相互交流,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从而保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4结语
总之,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当前我国在生态修复与生态文明建设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阻碍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从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加强技术引进等各方面,来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苏江 宁何 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引言
关于当前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其中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态环境本身的破坏。由水污染、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破坏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他段也给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损害。在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推进过程中,这不利于农村人民的正常生活。中国最新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虽已出现,但是在综合环境治理发散过程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如何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做好打造,完成系统化治理体制建设是目前环境治理工作的要点。必须积极整合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结合农村实际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生态化发展。
1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1.1农村生产环境污染
农业、工业是农村人民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由农业和工业发展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却相对严重。后续其治理难度也较大,这成为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污染物用量逐渐增加,农民为了获取好的收成,其大面积的使用一些农业化肥,造成了土体环境的失稳,也使得水体遭受到了破坏。大多数农村工厂没有完善的污染物处理工艺,在排放污水时,这污染了当地的环境,造成了农村生态的破坏[1]。同时过度开采煤矿、修建铁路公路等内容也对原有农村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它导致土体和水体的污染。乡镇企业盲目的注重经济开发,没有与农村可持续化发展相匹配,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
1.2农村自然环境污染
在大多数农村地区,为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人们大量开荒毁林,过度放牧,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近些年来,虽实行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但是人们的环保意识仍然没有提升。原本的环境污染给现有的发展带了来巨大的破坏,大多数居民的环保意识都较差。即使其参与到了环境治理过程之中,但是很快之后原本的生态平衡又会被打破。他们随意开采资源,造成了当地生态结构的改变。这使得田地、河流遭到严重的污染,而肆意使用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则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多样性。这些严峻的污染问题不容忽略,也必须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对这些问题做好管控。它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环境,阻碍了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化发展。
2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2.1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较差
从农村当前的生态环境治理过程来看,政府本身投入的资金内容就不太多。任何时候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都离不开资金的保障,中国农村总体生态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政府也没有开展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其作出管理。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过多重视城市治理工作,将大量的公共服务型资金用于城市环境治理。由此,农村的环境治理也很难与相应的财政支出相匹配。其次,其缺乏适用于农村进行建设发展的基础服务体系。农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部分偏远山村甚至都没有垃圾桶、垃圾处理站。即使农民的环保意识较高,也没有配套设施给其进行使用。一些配套设施在设置之后没有相关人员对其作出维护,部门为了谋取私利,随意减少设施建造用量,它使得环境治理流于表面[2]。在多头管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也常出现相互委托现象。在贯彻部门内容时没有做到及时,也很难实现高效环境治理工作发展。
2.2环境治理综合体系不健全
完整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是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中国针对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发展内容不健全。其没有相关的配套设施对其作出完善,农村地区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环保工作也很难做到实际发展,关于农村环境保护虽颁布了一定的法令,却没有针对农村地区本身环境治理现状做出差异化环境治理工作发展。在宪法方面仍是处于基础的法律保障层面,它对于公民的环境权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公民却缺乏对于环境治理的诉讼权。在环境治理过程中,部分农民显得素养较低,他们自身的思想会限制后续环境治理工作的发展。而一些农村干部则滥用私职,这造成了环境治理工作流于表面。没有后续的民意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对接性不强。
2.3农民环保意识普遍薄弱
农村地区人民的环保意识普遍是低于城市地区的,有些农村地区生活的人们在生活方式方面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他们仍停留在上世纪的生产模式,这样一些传统的小农思想让农村人民在生活过程中缺乏对于公共环境的保护。现有农村地区部分农民将生产废物随意地堆积在路边,他们没有任何与环保有关的一些理念。农村地区人民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中的意识较低,他们更加注重的是自我收入内容。加之部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这造成农村地区人民素养普遍偏低。其不具备相应的生态文明意识,认为环境治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这阻碍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也难以对于生态环境内容做出实际保障。
3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3.1加强基金投入,完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也必须由政府部门作出牵头引导。完善当前的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增强整治制度发展。拓宽社会参与机制,寻找农村环境、社会治理途径。在建立专项化农村拓展资金过程之中,了解到农村环保治理体系建设过程。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通过调节税收以及支撑企业做出发展,完成综合化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引导农民做出参与,完善当前的环保基础设施建造。其主要包括对于垃圾污染治理,增设垃圾分类桶、垃圾处理站,对于生产所造成的农业污染、粪便污染、焚烧污染等问题作出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制度建设,并建立相关的沼气池,做好生态化农村环境站建立。在全面宣传农村环境治理技术过程中,提高农民的治理能力。政府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公众做好创新,将创新型农业作为后续农业生产的主要模式,并以农业实际治理效果作为其要素。
3.2完成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政府部门必须综合当前的环境宣传有效模式,由政府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提升去强化后续多形式农业生产宣传工作。通过放电影、放广播、做走访等多种模式,让农村人民意识到环境保护已成为除农业生产之外应该关注的另一大问题。自主组织相关的农业部门作出挨家挨户的演讲,并以农村居民的行为作为其约束要素。通过农村人民环保意识的提升,真正解决其环境保护问题。在认识环保宣传重要性过程之中,要实时对自己的宣传效果做出评估,了解行政化方案给出要点。农村干部环保意识的高低决定着后续环保宣传的实际效果。干部人员需要带领农村人民共同治理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对于自身的工作内容做好深刻认识。同时,这也需要上层部门加强对于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综合支持。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过程中,由中介组织加入,增强政府与农民进行合作的联合度。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惠民政策,支持民间组织进行发展,及时做好监督。
3.3严格控制农村外沿污染物,强化农村生态监管
农村生态问题的控制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也必须在全局利益发散过程中了解到城市与农村发展的差别。并对于农村所起到的作用做出认识,针对城市地区出现的污染向农村转移这一现象。在严格做好项目审批过程中应遵循其环保准入策略。加强工艺研讨,正视环境污染的要害[3]。农村发展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原则,抵制城市污染问题的转移。杜绝做“城市的垃圾中转站”,保护农村环境,维护农村生态发展。农村人民也要由自己的环保理念规范自身行为,用切实行动去做出环境保护。共同完成环保内容提升,遵循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在绿色宗旨发扬过程之中,围绕生产效率提升与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对于乡镇企业的三废排放,做好严格把关。对于不达标者,一律作出惩处。控制好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使用用量,农村基层领导要发挥自身带头作用,积极检举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通过强化农村生态监管,做好社会形态下的新农村内容构建。
3.4建设可持续化农村经济,做好有效农业建设
笔者认为,通过对我国生态安全现状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提醒国人对生态安全问题引起充分重视,积极解决我国的生态安全问题,切实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构成和特点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
生态安全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一般认为它包括两层基本含义:
一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和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构成威胁,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
二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和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环境难民并引发暴力冲突,从而防范生态安全环境问题对区域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第二层含义则是外交、军事范畴新概念。
(二)生态安全的构成
生态安全就是生态系统的安全。该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的环境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彼此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物质交换而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系统的组成十分复杂,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土地、水、大气和生物。
生态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因素构成。这其中任何一个构成因素出了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安全并进而影响到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构成示意图如图1所示。
(三)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
与影响国家安全的其他因素相比较,生态安全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整体性。生态环境是自然界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达到相互平衡的系统。对局部地区环境一个因素的破坏或不合理利用,就会影响到这一地区整个环境的稳定度和环境质量的变化。
二是长期性。生态环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人类一旦对生态环境施加某种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会作用到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在当前条件下,这种影响以负面影响为主。
三是不可逆性。人类对环境的过度利用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承载容量,就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这种破坏是不可逆的。至少在目前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要想恢复大面积受到破坏的环境是不可能的。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如图2所示。
二、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
(一)生态安全问题严重
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面对13亿人口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数量的增加,做过许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在国土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环境资源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4个方面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国土资源安全问题
国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国土资源的多少和优劣是决定一个国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尤其重要。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7.08%。20世纪50年代以来,每年因水土流失而丧失耕地267万公顷,平均每年“流失”耕地6.7万公顷,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倍多,并且还在以每年24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相当于每年沙化一个中等县。
我国森林人均占有量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据测算,按目前的砍伐速度,我国可采林将在短短7年内被砍完,我国草地面积正在逐年减少,草地质量也在明显下降,其中中度以上退化的草地已达1.3亿公顷,并且还在以每年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
我国湿地资源占世界湿地面积10%,但已有近40%的湿地受到中度和严重威胁。其他生态系统也退化严重,造成生态功能下降,生态平衡失调,已对国土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我国国土资源安全问题非常严重。
(三)水资源安全问题
我国水资源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8%,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列为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可利用水资源为8000~9000亿立方米,现在一年的用水总量达到5600亿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将达到8000亿立方米,接近我国可用水资源的极限。我国有660多个城市,其中400多个城市缺水,有110多个城市经常闹水荒,全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影响4000万居民的正常生活。
现有水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河流污染由局部发展到整体,由城市发展到乡村,由地表发展到地下,我国主要河流普遍污染,七大水系有1/3以上河段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海洋污染也相当严重,据1999年统计,我国近海海域,4类和劣4类海水已达46%以上,其中东海劣4类海水比例高达53%以上,因此,我国水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敲响了警钟。
(四)环境安全问题
我国目前向环境排放的各种废物数量远远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20__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7亿吨,市政污水排放量为220.9亿吨,而废水处理率却很低,工业废水处理率小于70%,市政污水处理率在15%以下,许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便排入江河湖海。20__年我国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达l995.1万吨和1165.4万吨。
据统计1999年全国338个主要城市中,只有33.1%的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66.9%的城市均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还有137个城市低于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5%。
我国平均每天产生城市垃圾l.5万吨,每年要吞噬掉25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来处理这些垃圾。另外还有一些难解、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引发环境危害,因此,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十分严峻。
(五)生物物种安全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目前已有4000~5000种高等植物濒危或接近濒危,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经过确认的我国珍稀濒危重点动植物分别达258种和354种。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
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的640个物种中,我国占有156个。
外来物种不断侵入我国,严重威胁我国生物物种的安全。如20世纪80年代初随木材贸易从美国侵入我国的红脂大小蠹,1997年在山西省大面积爆发,使大片油松在数月间毁灭。目前该物种已经蔓延到河北、河南两省,严重危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另外还有美国白蛾、大米草、麝鼠、豚草、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等外来物种,已严重影响到我国许多地区,对本地区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巨大威胁,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我国生物物种安全问题严重。
(六)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例如:
近年来人人皆知的沙尘暴,20世纪5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5次,6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8次,70年代为13次,80年代为14次,90年代则多达23次;
海洋赤潮暴发,60年代以前十分罕见,从70年代开始赤潮平均每两年发生1次,80年代赤潮增加到每年平均发生4次,到90年代,有的年份,赤潮竟达到30多次;
土地沙化也在加速,50~7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1560平方公里,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100平方公里,进入90年代后,则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400平方公里。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种种表现,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正在加速恶化。
三、我国生态安全恶化造成的严重后果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生态环境安全日益恶化,因而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研究结果表明:
1986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31.4亿元,而1994年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则共计人民币4201.6亿元,接近同年全国gdp的10%;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究其原因也是由于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生态安全日益恶化造成的,这次洪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2642亿元。
上述损失只是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间接经济损失,没有包括基因、物种消失等许多无法计算的潜在经济损失,而潜在损失远大于直接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通常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3倍,甚至上10倍。
在一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态安全非常恶化的地区,生态难民已经出现,如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居延海干涸,迫使2.5万牧民背井离乡,青海、甘肃、宁夏、海南等省区也相继发生了因生态安全严重恶化,人口被迫迁移的事件。
四、我国生态安全保护对策
一、进行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从人抓起
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非常严重,更主要的原因是广大公民缺乏基本的生态安全意识。因此,应当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的思想,通过各种渠道,在全体公民中间进行生态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学校应当从小学开始开设生态安全课程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公务员应当在思想深处形成一切以生态安全为主的意识,做好维护生态安全的表率。只有重视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得生态安全,个个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态安全立法和执法工作
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制订和完善我国生态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各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对于积极保护生态安全的优秀事迹,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并给予重奖。另外,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借鉴国有关外生态安全保护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道路
经济发展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生态环境指标。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严重问题,必须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决放弃过去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通过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对于新建项目,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绝不允许上马。
生态环境指标应当作考核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于那些“污染型”领导,要坚决予以免职。
四、建立国家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国家应该像重视国防安全一样重视生态安全,建立相应的生态安全系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于一些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能够有效地作出预警和快速反应,以减少国家生态安全的破坏,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遵循自然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安全
目前,我国生态安全之所以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过去违背自然规律,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所造成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并采取有效措施。必须切实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蓝天碧水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生态重点保护区,对重点动植物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的自然修复功能,对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修复。
六、减少农业毒害和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减少生态环境污染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发展生态农业必须合理调整农药、化肥、除草剂等产品结构,坚决淘汰那些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淘汰那些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化肥、除草剂产品,开发低毒低害及无毒无害的农药、化肥、除草剂产品,同是严格控制含磷洗涤剂的使用。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七、慎重对待生态技术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特别是生物物种的安全,对于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一定要十分慎重,不能盲目随意和不顾整体利益。特别是对于转基因的研究应当采取“急研究、缓推广”的对策。只有慎重对待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才能减少外来物种及新物种对本地牲物种的威胁,有效保护本地生物物种的安全。
八、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许多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皆起因于对自然资源的产权不明晰及生态补偿制度的未实施。
必须改变目前资源所有权“虚拟”、产权不明晰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所有权制度,严格界定所有权、经营权和开发使用权,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同时有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征收资源和生态补偿费。
两种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促使使用者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可以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只有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补偿制度,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结论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rapid economic growth, and highway construction also will b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arvest results. However, in the enjoymen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ransport facilit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urrounding u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fragile. The road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in the impact and damag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us, the solution of ecological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good road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Plan.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many years of experience in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caused by this stage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formation of specific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discussed i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cess, for colleagues' reference.
Keywords: road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road greening; respons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交通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要想富,先修路”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公路建设对振兴地区经济、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诱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把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密切结合起来,两只手一起抓,达到实现公路交通与地区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长远目标。
公路建设期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引发原因
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
在道路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以及在道路建成运营通车后都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很明显的影响。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动土等所产生的扬沙和浮尘会漂浮在空气当中,从而会对人体呼吸系统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在公路建成通车之后,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多,尾气排放量也就随之大幅增加,因而不可避免的加重了空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这些都会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据有关资料显示:燃烧含铅汽油的汽车排放的尾气会在自然环境中逐渐沉降,之后通过食物链的汇集,对农业生态和自然生态造成潜在影响和危害。
产生噪音
噪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作业时难免会发出噪音;另一方面,在公路建成通车之后,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也会发出噪音。据科学研究表明,噪音不仅会使人产生烦躁不安等不良情绪,对人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威胁,而且还会引发周边动物的习性的变化,从而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生活。
破坏动物生存环境以及其它受保护地区
公路建设还会对沿线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公路所经过的地区,如荒地、公园、大型森林或者是其它的生态敏感区等,毫无疑问会对当地自然环境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会改变部分野生动物的生存习性,甚至使它们被迫迁徙,把它们逼向濒临灭绝的境地。
引发水土流失
公路工程建设造成的最常见的生态问题之一就是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问题。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会破坏土地原有形态,也会破坏原有的植被,干扰土壤和水流之间的相互作用。路堑的开挖、路堤的填筑等施工,这些都会使当地原有植被遭到破坏,进而打乱了土壤本身的自然平衡,引起边坡失稳、水土流失现象。除此之外,在施工期间取土场、弃土场及暴露的工作面往往会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发生源,而山区坡面弃土更将带来长期的水土流失,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施工改变了原本的自然条件,土壤侵蚀便随之开始,植被减少,山体滑坡、泥石流也频繁发生,造成河流淤积,农田污染,土壤贫脊,在个别地区甚至还会使气候条件变得恶劣。
公路建设中还可能对沿途的自然风光和文物景观造成影响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有时会穿越某些旅游景区或文物景点。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对当地原有的自然景观以及历史文化景观造成不同程度上的破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施工时要保障公路构造物与周围的景观协调一致,可以通过点缀和丰富公路两旁的自然景观,以及在公路设计中运用美学等方法减少对原有景观的破坏。
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质量以及生态平衡都会或大或小地造成破坏,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地区经济,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道路工程建设所引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问题,保障地区可持续长远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了满足经济发展所需,人类正在不断的、无休止地向地球索取,不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对地球的承受力带来了挑战,其中,以全球气候的变暖,臭氧空洞的不断出现和扩大为要标志的气候问题已经向人类敲响了警钟,世界各国已经对此予以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在世界各国的关联越来越密切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已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我国作为世界组织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遵守生态环境的国际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并制定与自己国情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加快与世界其他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
一、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是指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物因素以及水、大气等非生物因素的集合,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大自然自身的变异以及人类造成的损害,其中以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害为主要原因,当生态环境演变到一定程度时,各个对立的因素之间就会通过重组而向另一个平衡态过渡,但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打乱这种平衡的负载就会使得环境的负荷能力受到严重的挑战,环境的快速退化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人口的急速增长所带来的对各种生产资源的需求的增加就是主要的导火索之一,环境的恶化会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威胁。
二、生态环境国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目前,生态环境问题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已经逐渐发展为国际化的问题,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责任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维护世界环境和生态的平衡,对此问题的逃避都将给自己的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埋下定时炸弹。环境问题关系到全球各国的共同利益,为了这种共同利益,就要求全人类的团结,以彼此平等的姿态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生态环境国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保证生态的安全性。目前人类已经非常明显的感受到了生态环境问题给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负面作用,生态安全,就是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紧密联系的各类资源都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即使已经处于被破坏的状态,但依然可以被再次修复,而且能够建立相应的机制应对突发的破坏,但实际情况是,生态环境所遭受到的破坏已经直接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安全和生活质量,因此,生态安全的概念对于人类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人类的安全,每个国家都必须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关于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研究探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体系。
其次,保证世界各国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每个国家都能实现自己的发展要求而且对于人类今后的生存与发展不会造成威胁,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之一,首先要求实现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提高的基本需求予以满足,其次是在以发展为核心问题的情况下,将生态置于关键性的地位,另外,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如果目前的生态环境已经无法满足人类的正常生产与生活,发展就变得毫无意义,换言之,就是要维系环境的再生力,实现社会的进步,达到二者的平衡点。
最后,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的维护单但也应该有所差别。共同参与就是说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问题,不是世发展的比较好的国家的问题,不论国家的经济实力如何都有责任促进生态环境的平衡过渡;有所差别就是说,虽然环境问题是共同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发达国家在过去对地球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了环境的日益恶化,现阶段,发达国家仍然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对于环境的破坏力仍然是最强的,并间接的将这种破坏力转嫁到发展中国家的领域中,因此,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的维护中应该承担较多的责任,在资金的投入上应该占有较大的比例,与此同时还应该帮助落后国家解决技术落后的问题,以实现环境维护工作的一致性。
三、我国应该如何履行生态环境国际保护法
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需要义不容辞的担任起自己的责任,与国际上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持一致的步调。
首先,要严格遵守国际上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条约。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已经明确的就世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态度,将发动全国上下力量一致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了与国际相关法律相一致,我国也根据自身国情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实现与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对接,比如关于我国海洋保护法的修订、关于动物多样性保护法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等等。此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如果出现与国际法相冲突的部分应优先遵守国际法,这正是我国实现与国际环保工作对接的表现之一,说明中国已经决定要坚定不移地开展这一工作。
其次,我国对于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制定、国际性的环境保护会议都积极的参与。比如在出台《哥本哈根协议》时,中国就表达了自己愿意站在国际统一战线上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此协议对于扼杀部分发达国家想要通过强力压制侵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行为具有深远的意义,坚持了国际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共同但有差别”原则,维护了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最后,我国应该加强国际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分析我国目前情况,仍然有很多人对于环境问题没有准确地意识,缺乏维护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因此,我国需要将环境保护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升到人们的意识层面,加强法律的宣传以及执法力度,促进公民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真正意识到生态环境与自身生活的联系。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