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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21 14:39:59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1

20 世纪末,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劳动分工在世界范围蔓延,区域一体化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NR)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西方学者分析、解决当前区域问题的重要框架。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一些城市发展已经初步形成区域化发展模式,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在区域一体化大潮下,通过借鉴“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实践经验,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区域主义理论概述

1.1 区域主义的发展及新区域主义理论溯源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伴随着欧美城市工业化迅速发展和城市问题日益恶化而、产生的,其理论及实践在 100 多年的发展中几经兴衰,由最初的政府、经济构建手段逐渐向空间结构、经济发展、权利结构、社会动力机制、区域治理模式、社会凝聚力等更宽泛的领域展开。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主义逐渐形成了“外向型、兼容型、复合型”等新特点,为区别于此前的区域主义,学者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

1.2 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

新区域主义以区域及其功能、区域化、区域治理及区域规划等为研究课题,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2.1多种含义的区域空间

从功能角度看,区域有多种物质性和功能性定义,从二维的平面地域逐渐扩展到广义的空间概念并具有某个或多个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从尺度角度看,区域的范围包括了全球-国家-区域-次区域-市镇多个层次。从组成因素角度看,区域是以一定的地理界线为基础们根据某个或者多个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多种因素进行构建;是协调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先进形式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是经济、文化、政治组织的回归。

1.2.2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

在治理理论和网络理论的指导下,新区域主义突破了旧区域主义自上而下、依靠传统力量均衡维持区域秩序的观点,提倡一种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多层”是指不同层级权力组织,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并且其相互关系不再是一种垂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与协商关系。“治理”是指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多元公共治理行为,这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决策过程中的惟一主角,各种非政府利益群体在决策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1.2.3多方参与的协调合作机制

新区域主义的多元参与者及多层决策方式决定了多边谈判制度和协作治理理念在该理论中的重要性。地方层面的行政辖区、政府机构、营利组织及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的普遍相互依赖关系已经为人们广泛认识,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管理不可避免地将临近或相关城市作为决策考虑因素之一。新区域主义积极倡导区域或次区域的整体观念和合作观念。鼓励多元化的区域决策参与者,不断培养强烈的区域集体认同和组织认同,通过不同形式、功能的协调合作机制消除分裂隔阂,加快区域一体化。

1.2.4多重价值目标的综合平衡

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为了应对全球化和资源危机大背景下城市发展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在对产业集群、区域分工、全球价值链等经济发展和竞争能力分析的同时,新区域主义更倾向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目标,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并形成了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

1.3 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的差别

新区域主义明显区别于旧区域主义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3.1 区域治理方式。旧区域主义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政府对次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而新区域则引入治理的结构体系,提倡各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以“协助、联合、网络、伙伴关系”共同实现区域治理,避免了复杂的科层结构及其弊端。

1.3.2 区域成员行为。旧区域主义下,区域成员由于科层制的限制,其行为大多是被动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新区域主义下,各个成员在一直的利益引导下,相互信任充分协调,主动实现分工与合作。

1.3.3 区域对外开发程度。旧区域主义十分重视区域范围的界定,侧重区域内合作而对外却有较强的封闭性。而新区域主义在进一步加深区域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制度等多方面合作的同时,关注开放视野下更全面、更多元、更深层次的区域间合作。

1.3.4 区域化内容。旧区域主义对区域化前提要求(包括地理位置临近,文化传统相似)苛刻,实质内容少,一些限制隔阂并没有消除。而新区域主义区域化前提要求相对较少,并注意实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丰富协作,使得区域化、反区域化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2 新区域主义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指导意义

2.1 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的区域规划偏重于区域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而对生态环境、社会进步、文化保护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区域成员相互合作也相应较少或者流于表面,这一现象是规划目标偏经济性物质性所致。新区域主义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的发展目标,以及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促使我们反思当前多数区域规划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借鉴区域生态学、区域经济学、区域社会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尽快建立我国现阶段适度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评价体系、指标控制体系,并且加强发展阶段、发展时序、动力机制的研究。同时,给予“弱势政府”在区域发展中更多的机遇和优惠,促使区域内部更加均衡地发展也应该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目标之一。

2.2 政策支撑体系

在我国,政府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主体,其治理方式和决策方法都会对规划本身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区域规划中,由于规划对象跨越多个行政区,建立高效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成为区域规划的难点和创新点。能否突破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形成一种基于相互利益而形成的包括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面向整个区域的、更加开放灵活的治理体系,为更好地实现区域多元均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成为规划制定过程中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亟待研究的议题。

作者简介:韩源 1989年10月 性别男 民族 汉 籍贯 江苏扬州 学历 本科在读 从事工作 学生

参考文献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2

20 世纪末,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劳动分工在世界范围蔓延,区域一体化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NR)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西方学者分析、解决当前区域问题的重要框架。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一些城市发展已经初步形成区域化发展模式,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在区域一体化大潮下,通过借鉴“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实践经验,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区域主义理论概述

1.1 区域主义的发展及新区域主义理论溯源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伴随着欧美城市工业化迅速发展和城市问题日益恶化而、产生的,其理论及实践在 100 多年的发展中几经兴衰,由最初的政府、经济构建手段逐渐向空间结构、经济发展、权利结构、社会动力机制、区域治理模式、社会凝聚力等更宽泛的领域展开。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主义逐渐形成了“外向型、兼容型、复合型”等新特点,为区别于此前的区域主义,学者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

1.2 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

新区域主义以区域及其功能、区域化、区域治理及区域规划等为研究课题,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2.1多种含义的区域空间

从功能角度看,区域有多种物质性和功能性定义,从二维的平面地域逐渐扩展到广义的空间概念并具有某个或多个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从尺度角度看,区域的范围包括了全球-国家-区域-次区域-市镇多个层次。从组成因素角度看,区域是以一定的地理界线为基础们根据某个或者多个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多种因素进行构建;是协调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先进形式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是经济、文化、政治组织的回归。

1.2.2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

在治理理论和网络理论的指导下,新区域主义突破了旧区域主义自上而下、依靠传统力量均衡维持区域秩序的观点,提倡一种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多层”是指不同层级权力组织,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并且其相互关系不再是一种垂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与协商关系。“治理”是指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多元公共治理行为,这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决策过程中的惟一主角,各种非政府利益群体在决策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1.2.3多方参与的协调合作机制

新区域主义的多元参与者及多层决策方式决定了多边谈判制度和协作治理理念在该理论中的重要性。地方层面的行政辖区、政府机构、营利组织及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的普遍相互依赖关系已经为人们广泛认识,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管理不可避免地将临近或相关城市作为决策考虑因素之一。新区域主义积极倡导区域或次区域的整体观念和合作观念。鼓励多元化的区域决策参与者,不断培养强烈的区域集体认同和组织认同,通过不同形式、功能的协调合作机制消除分裂隔阂,加快区域一体化。

1.2.4多重价值目标的综合平衡

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为了应对全球化和资源危机大背景下城市发展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在对产业集群、区域分工、全球价值链等经济发展和竞争能力分析的同时,新区域主义更倾向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目标,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并形成了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

1.3 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的差别

新区域主义明显区别于旧区域主义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3.1 区域治理方式。旧区域主义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政府对次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而新区域则引入治理的结构体系,提倡各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以“协助、联合、网络、伙伴关系”共同实现区域治理,避免了复杂的科层结构及其弊端。

1.3.2 区域成员行为。旧区域主义下,区域成员由于科层制的限制,其行为大多是被动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新区域主义下,各个成员在一直的利益引导下,相互信任充分协调,主动实现分工与合作。

1.3.3 区域对外开发程度。旧区域主义十分重视区域范围的界定,侧重区域内合作而对外却有较强的封闭性。而新区域主义在进一步加深区域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制度等多方面合作的同时,关注开放视野下更全面、更多元、更深层次的区域间合作。

1.3.4 区域化内容。旧区域主义对区域化前提要求(包括地理位置临近,文化传统相似)苛刻,实质内容少,一些限制隔阂并没有消除。而新区域主义区域化前提要求相对较少,并注意实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丰富协作,使得区域化、反区域化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2 新区域主义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指导意义

2.1 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的区域规划偏重于区域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而对生态环境、社会进步、文化保护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区域成员相互合作也相应较少或者流于表面,这一现象是规划目标偏经济性物质性所致。新区域主义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的发展目标,以及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促使我们反思当前多数区域规划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借鉴区域生态学、区域经济学、区域社会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尽快建立我国现阶段适度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评价体系、指标控制体系,并且加强发展阶段、发展时序、动力机制的研究。同时,给予“弱势政府”在区域发展中更多的机遇和优惠,促使区域内部更加均衡地发展也应该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目标之一。

2.2 政策支撑体系

在我国,政府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主体,其治理方式和决策方法都会对规划本身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区域规划中,由于规划对象跨越多个行政区,建立高效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成为区域规划的难点和创新点。能否突破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形成一种基于相互利益而形成的包括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面向整个区域的、更加开放灵活的治理体系,为更好地实现区域多元均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成为规划制定过程中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亟待研究的议题。

[1]俞顺洪.”新区域主义”研究.2008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3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概念

现有研究中,区域协调发展的概念并未完全统一,存在着以下几种主要观点:覃成林(1998)、张可云(2007)等认为区域协调发展表现出来是一种“过程”,该过程中区域之间经济联系相互紧密,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形成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和谐;彭荣胜(2007)认为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状态,区域之间是相互开发、密切、区域分工趋于合理,良性互动的状态和过程;其他有观点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模式”一种“战略”,等等。本文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区域之间联系逐渐密集,依赖逐渐加大区域之间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包含着无数“状态”。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内涵与要求

(1)以人为本,落实地区公平发展。科学发展观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在区域协调发展上也必须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区域经济之间共同协调发展,实现各区域全面发展的最终目标,做到各区域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内实现整体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实行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要发挥好国家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实现个区域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从健全财政体制入手,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尤其要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力发展西部等相对落后地区的社会事业。(2)协调发展,提高各地区发展效率。按照科学发展观之要求,全面协调发展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建设、发展相协调,这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达到全面协调必须实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必须处理好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的协调以及区域间的产业协调和市场协调。这五个统筹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其实质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如何发展得更好的问题。(3)强化落实可持续发展观。通常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会对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面对着人口不断增长,环境压力加大的挑战,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取得社会经济增长的同时,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把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从根本上给予扭转。

三、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

(1)实现地区基本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目标是国家实施公共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强调政府要在不同时期参照不同的标准,提供较为公平的、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这意味政府必须在极大满足社会基本物质需求的同时,保障社会个区域、各群体人民享有相同的权利。(2)区域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收入的区域差距和群体差距,是中国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发展一直是国家面临的重大难题,也是国家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因此各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必须控制在一个社会可以接受的适度范围。(3)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区域环境、经济基础、发展历程、潜在优势等情况存在差异,所以需要结合自己的特征,进行准确的定位,以此为支撑,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4)资源利用效率加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较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生活和生存的主要基础,在新的发展历程当中,必须把生态环境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注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强调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经济集约型发展。

本文在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要求,分析了去协调发展的新内涵,并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目标,以期为新时期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参 考 文 献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4

一、新区域主义理论阐释

(一)理论渊源

20世纪30年代末期,伴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中型城市工业水平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区域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主导下的区域主义(Regionalism)应运而生,以其强大的组织推动力度为城市区域规划和协调运作提供了广泛的物质基础和政策支撑。此后到20世纪80年代,新的劳动地域分工在世界范围内延伸,后工业社会的合作形态和生产经营模式催动着区域合理化发展的态势。城镇区域化、区域一体化日益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新区域地理学”随之兴起,通过区域融合机制实现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合理优化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认识与实践。为新的区域规划相关理论的出现奠定了基础。[1]

(二)基本内涵

与旧区域主义理论内涵相比,新区域主义理论在肯定区域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和协同模式下的发展思路下,进一步批判和发展了区域主义,使新区域主义更多地赋予“复合、集约、创新、合作”的理念而被区域资源整合相关政策实践加以广泛运用。基于协作治理的新区域主义主要体现了以下的理论内涵和特征:

一是“多元性”。相比旧区域主义理论指导下单一的自上而下直线型政府驱动模式,新区域主义理论引入了各层级政府、非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在既定的范式规范下形成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

二是“综合性”。新区域主义所涉及的范畴、内涵、形式和外部表征与传统的区域理念有着一定程度的区别,以区域之间协同的领域综合性为准则,打破区域主体政府间的直线单向度,贯以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海外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的综合协作。

三是“介入性”。新区域主义的政策指向具有一定的介入性特征,力求从区域内部与外部地缘建立起稳定、高效、持续的可协同性发展,引入更为广泛的兼容型区域合作模式,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区域之间存在的空间壁垒。

二、新区域主义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模式

(一)理论指导

在信息系统化高度发展的城市建设过程中,新区域主义基于规范性与科学性视角为日渐延展的公共事务项目范围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理范式。新区域主义的核心概念的提出,首先在治理理念上扩充了区域整合的主体范围,从政策制定上提倡公权到私权的让渡;其次,不同于旧理念时期传统的国家一元化治理模式以及单一的治理主体,从源头上提出了多级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 System),构建复合型区域参与机制与互动网络;再次,引入公民社会和私人部门等多元治理主体,实行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团体、私营部门等主体的联合治理(Joined-up Governance),形成一种嵌入式经济和政治发展新模式,推动非政府组织及私人部门参与。

(二)实践模式

1.多种层次的区域功能空间

西方学者根据多极化的经济政治合作模式提出的区域性(Regional)概念和区域发展阶段论观点,将区域治理在功能取向上划分为五大层次,即区域空间(元区域)、区域复合体(作为社会体系的区域)、区域社会(区域公民社会)、区域共同体(一种行为主体)和区域国家(一种制度化的政治实体)。[2]

2.网络化的治理决策模型

在治理理论和系统理论视野下衍生的新区域主义,从政策实践上打破了旧区域主义“自上而下的传输路径”和“依靠传统制度均衡维持区域秩序”等观点,引出了具有联接性的网络化治理路径。突破先前垂直的单向性“命令―服从”关系,向“平等、民主、协商”的秩序下不断发展。

3.多重价值目标的综合平衡

新区域主义的实践模式在全球价值链、区域分工、区域结社等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即通过利益整合、资源划分、产业调和等制度手段实现区域间的互惠共赢。在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目标的要求下形成了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3]

三、我国区域治理战略转型的困境分析

与起步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区域治理和区域规划的相关理论支撑体系与实践模式探索还处于初步阶段,当前的主要探讨方面还流于“区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形式,相对于新区域主义提出的价值概念即“关注社会公平、生态、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有所差距,具体面临以下几种困境:

(一)制度设计功能薄弱

目前,我国区域治理的理论基础和还基本停留在旧区域主义和理性官僚制模式的层面上,在指导源头上未能给我国新一轮的区域合作规划发挥高效的制度设计功能,由于对系统治理理论本质概念理解的相对欠缺,我国的区域制度设计未能充分体现出区域治理中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平等参与性和制度认同感。

(二)政策支持尚未到位

当前形势下的区域合作治理实践需要高效合理的政策体系的支持,而我国尚未形成在一体化和城市化双轨背景下作用的规范的区域治理公共政策模式。目前区域政策的实施缺乏目标导向和行动导向,未能够在法律制度层面构建完善的支撑体系,加之政策逻辑在实施过程中的模糊性和封闭性致使我国区域保护主义、产业垄断、“竞合”失效等问题逐渐凸显。

(三)实施机制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原有的制度机制带动的区域规划路径多集中于产业分割与合并、城市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城市功能集聚与整合等方面,而在综合区域资源配置、政府与多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机制以及空间网络规范机制等尚未得到深度研究。需要从多方治理主体统筹区域发展研究等方向出发,“促进区域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人口政策等其它专项政策的相互匹配与融合。”[3]

四、新区域主义对我国区域治理的现实意义

在当前区域一体化与经济复合化的双轨作用下,我国新一轮的区域规划政策亟需着重于新的政策转型、模式转换和体制变更,通过借鉴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实践经验,对推进我国区域社会包容性和地缘认同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政策转型:树立规范的法律框架和制度逻辑

就我国目前存在的区域法治建设问题分析得出,区域发展中面临的现实困境的解决,亟需构建一套顺应目前全球化背景与后公共管理语境的法律框架,将现有的垂直且单一的区域治理模式从制度设计层面尽可能地转型到多元网络化治理模式。在一定意义上看,“利益平衡既是一个法律设计的问题也是一个政策重新架构的问题。”[4]完善合理的法律框架能够引导我国秉承科学且高效的区域发展理念,破除计划经济时期和旧区域主义时期传统封闭的理性物质化区域观念。

完善区域制度健全机制,结合特定区域实际情况,对区域规划实施机制加以取鉴以明确区域治理政策行动主体目标及其责任使命。区域规划决策部门作为主要导向的区域规划行动主体需要在制度实施源头上树立科学的区域观,在规范性的政策文件指导下合理下放职权于下级部门,克服旧体制下的多重职权管理和弊端,从而推动我国在现阶段的区域体制变革。

(二)模式转型:架构复合型网络协作体系和区域产业格局

在新一轮区域规划转型目标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适时干预区域经济政策的思路从传统的“自上而下”路径转变到“自上而下”的规划趋向,形成由地方政府提出方案设计而中央政府审核批复的区域开发战略的转型实践。

地方政府在区域改革目标的引领下开始探索适应于本地区的发展状况的转型策略。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5月24日组织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实施,在明确区域合作必要性的前提下,建立起网络式区域合作模式。

图1 长三角区域规划“三结构一网络”范式图

“三结构一网络”套路范式强调在重构区域经济格局的过程中促进社会、环境、人口发展中的良性互动,摒除传统区域主义下政府干预过多、市场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弱化造成的区域经济与产业同构现象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实现“竞合”双赢。

(三)机制转型:提升区域空间功能和健全良性互动机制

新区域主义中提出的区域层级概念,要求转型过程中的各类区域维持在多重空间尺度的运动范畴下,不仅仅包括了国家层面之上的各类区域,还囊括了国家层面之下的各个微观治理层级。这一空间理论的转型能够为我国目前存在的区域问题有关键的启示作用:一方面,当前国内在区域经济规划与空间规划机制建设中的欠缺,导致“区域经济发展的‘流的空间’与行政管理‘点的空间’有所分离,”[5]另一方面,在亟需打破我国行政区划阻隔的现实环境下,解决特定区域的发展问题和培育区域间“次增长极”的目标需要从各区域内部形成统一的协调空间机制,发挥新一轮区域政策的空间效应。

健全我国区域治理良性互动机制,要求建构一个集“网络机制、组织机制、协调机制”于一体的区域规划全过程模式。

首先,区域合作的网络机制建立需要在形成稳固伙伴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政府机构及其与社会组织构成全面的沟通合作网络,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发展横向和纵向的合作与交流平台,从而为区域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信息交流、文化融合、政策调整以及整个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自我提升和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区域合作组织机制的建立,前提是明确制度化的区域规划协调责任主体。随着新区域主义思潮的逐渐渗透和影响,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执政实践中应该全面考虑到现代公共治理语境下产生的纷繁复杂的区域问题,意味着需要一个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和驱动价值取向的特定治理模式,从单独依靠政府能力转型到借助其他力量进行合作以达成共识并协同行动。

最后,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旨在厘清区域政策与规划在社会治理区域中的功能范围。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现实出发,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需要由上级政府部门设立有权威的协调性机构作为支撑保障,如设立“国家区域规划委员会”负责制定部级区域规划,实施区域产业布局谋划,协调跨省区治理主体利益关系等,同时在下级的区域层面设立对应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域具体协调事务,让各个子区域、经济主体、企业、单位、社会组织都能够积极活跃于全球化氛围的市场环境下,通过灵活的、广泛的合作发挥区域经济轮轴和辐条的作用。(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参考文献:

[1] 殷为华,沈玉芳,杨万钟等.基于新区域主义的我国区域规划转型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26(5):12-15.

[2] 郑先武.“新区域主义”的核心特征[J].国际观察,2007,(5):58-64.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5

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共同富裕”要求必须实现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在我国经济飞速前进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努力完成这一战略目标的过程中,我国先后兴起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的战略。这些战略形成了区域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对于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研究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和趋势,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科学的规划。

1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概述

区域经济是特定地区国民经济整体的总称。它根据区域内的自然特征、经济联系、商品流行、民族的传统文化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经济联合体。每一个经济区域都有着自身独具特色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环境,也由此造成了这些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布局上的巨大差异。所有这些经济区域共同组成了国民经济系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源自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它是为了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产生的。它的主要目标就是加强区域间的联系、强化区域间的依赖城区,从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上的良好互动,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持续平稳协调发展的过程。

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

根据我国有关统计资料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经济区域协调发展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全国各省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呈现总体较高的状态。在2013年,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超过0.9的省区有23个,占到我国省区总数的74.2%,大于0.7的也占到了9.7%,只有少数省区,如广西等的协调发展水平小于0.2,这部分省区只占到全国省区总数的3.2%。第二,自进入21世纪以来,有25个省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上升。尤以山东、河北、新疆、等九个省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升最为明显。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水平下降的省区,其中广西的下降幅度最大。第三,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水平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当在世界范围内出现经济危机时,我国个省区的经济协调发展程度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而在经济回暖时期,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程度也随之出现了明显的上升。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明显受到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必须做好积极做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的工作,以保证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 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趋势

我国是世界上面积第三的国家,如此广阔的国土上有着巨大的地理环境差异。而这种地理位置上的巨大差异是造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之一。东部地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适宜的气候等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相比较来说,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发展优势相对较弱。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西部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的发展,这种差异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因此,在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有长期发展的眼光。面对可能会继续扩大的经济发展趋势,必须做好科学的调整。

4 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4.1 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打破我国行政区划限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通的重要途径。而健全的市场机制会促进区域实现产业的转移。首先,要健全区域合作机制。这就需要区域间加强区域经济的协作、技术和人才的合作,形成以东带西、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共同发展发展的格局。其次,健全区域互助机制。这就需要相对发达的东部加强对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社会捐助等扶持。最后,健全社会扶持机制。这就需要国家根据公共服务的平等化原则,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经济政策的扶持、资金的投入量以及产业的发展等方面,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植力度。要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实现东部地区自主能力的提高、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带动中西部的地区的发展。

4.2 统筹区域发展规划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区域的主体功能,并要进一步优化区域的发展方向,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合理开发区域的空间。各个区域内的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等都是有限的,因此在开发区域时,应当合理安排区域的开发密度、发展潜力,并要与未来人口的分布、经济的布局等结合起来,以形成区域空间开发哦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四类主体功能区,之后要对主体功能的定位调整进行科学的评估,真正将区域空间的开发推上规范的开发轨道。此外,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设形成区域内的生态功能区。第二,优化区域的发展方向。根据区域的特点,东部地区应当积极发展商业、金融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而中部地区则应当以发展工业为主,西部地区分散的城市群体,则应当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4.3 发挥地区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来说,发挥自身的优势,建立自身的特色经济,对于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西部地区有着非常明显的资源优势,要想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方面,国家应当加大对于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中西部本地区域政府应当建立自己的发展眼光,将自身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外,还应当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的成功转型,这不仅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志刚.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J].思创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25-26

[2]李传芳.关于却与经济协调发展路径的思考[J].中国商贸,2012,(21):73-74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6

关键词:新区域主义 旧区域主义 长三角

区域主义根据兴起的时间不同分为新、旧区域主义。1950年Viner提出关税同盟理论,论证了区域化条件、必要性及可能的社会福利。1951年欧盟开始组建经济区域及随后的成功,既为上述理论做出了实际的验证,也带来了非同一般的示范效应。在这种模式施行初期时,经济由于规模效益和细化分工而得到了明显发展。不过,由于旧区域主义过分强调本国经济利益和外部政治威胁,抑制区域经济外向发展的特征使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时,区域经济中深层次矛盾开始突出,区域内成员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争夺资源,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慢,效率也日趋低下,对区域经济良性循环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了阻碍,从而最终走向了失败。

随着冷战结束和欧共体通过“单一欧洲法案”, 1986年前后这段时期, 区域化思潮又重新席卷欧洲大陆,并向美洲、亚洲及“第三世界”扩展,再度引发了学术界对区域主义研究的极大热情,同时,也促成了新一轮全球经济区域化的浪潮。

新区域主义产生的原因

由于新区域主义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区域化的进程,因而,关于新区域主义的研究仍方兴未艾。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全面的研究,得出了很多有益结论,本文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将新区域主义产生的理论原因总结如下: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了新区域主义产生。随着冷战结束和各种区域组织形成,世界各国间贸易和资金往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上升趋势,跨国公司在全世界各地投资设厂,为了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和相对优势的分工地位,各国都非常注重综合国力的提高,因而那些地理位置邻近、经济上依存度较高的国家形成新的区域联盟来增强自身经济能力和在国际经济中一致对外的谈判能力。

有限资源和环境约束迫使区域成员为合作发展寻求理论支持。随着世界政治局势基本稳定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全世界人口数量和总需求在不断扩大,与有限自然资源和空间相比,人均资源和空间占有量均在逐步下降,而经济持续发展离不开各种资源和要素投入,因而,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必须通过一定合作发展方式来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和环境,努力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从而实现资源在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发展过程中的产出最大化和优化配置。

各种多边协议谈判丰富了新区域主义理论。近年来,以WTO为代表的各种多边协议谈判虽然已经进行了很多次,但谈判进程却越来越艰难。因为世界各国经济水平相差很大,在WTO成员国之间也存在很大差距,因而谈判进程自然受阻。虽然这些多边协议大多还未达成共识,但谈判进程却丰富了新区域主义理论。随着协议内容增加和越来越多谈判成员的参与,各国都意识到仅仅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进行合作已经远远不够了,必须引入更多新内容来扩展协议内容,这就使那些地理位置临近和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形成区域联盟来维持自身的发展和增加在多边协议谈判进程中的主导能力。

上述三点可以总结为:新区域主义是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各国经济发展受到有限资源和空间约束而被迫需求更广泛的区域合作推动下产生的。学术界在从理论方面分析新区域主义产生的同时,也对新区域主义产生从不同的成本收益角度进行了实证研究,也都有效地验证了上述观点的合理性。

新旧区域主义的特征比较

区域管理结构不同。旧区域主义注重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指导,通过在不同级别政府间设立机构来进行管理。新区域主义强调各区域成员为了共同利益自发组成某种区域结盟,虽然其管理形式较为松散,但由于存在着较强的共同利益约束,所以新区域主义的管理结构对于区域成员来说比旧区域主义管理机制更具有吸引力和约束力。

区域成员承担的责任不同。在区域发展过程中,旧区域主义内存在的科层体系会给区域内成员带来相应的责任,由于利益和成本分配不对等会造成非经济理性现象。新区域主义强调的自愿协作是区域成员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基于相互信任的分工,可以确保区域成员间形成可信任的承诺,从而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成员间的信息迅速交流和实现既定目标。

区域对外开放程度不同。旧区域主义非常重视区域范围的界定,包括区域边界划分与区域内权利界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区域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及社会发展等问题,但对外却具有相对较强的封闭性。新区域主义对区域范围和边界不做过多的界定,一般根据具体议题来界定相应范围,在强调区域组织内部合作的同时,更提倡对外开放,还鼓励区域内成员与其他区域经贸及其他方面的联系与交往。

区域化的内容不同。旧区域主义兴起于西欧,流行于欧洲大陆,区域化过程中不仅要求地理位置接近,还要求传统文化及其他各种制度相似,区域化主要内容以安全和经济为目标,因此,旧区域主义对区域化的前提条件要求很强,而区域化的实际内容却又很少,从而限制了其传播与发展。新区域主义对区域化的前提条件要求则相对较弱,新区域主义吸收了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理论,注意在区域内外形成不同层次和不同水平的横向和纵向分工协作,因此,新区域主义的内容更为丰富,不仅包括政治和经济合作,还包括教育、环保和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协作,从而也使新区域主义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从以上对新区域主义产生原因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及新旧区域主义的对比研究可以看出,新区域主义所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已经突破了原有的政治经济范围,而且,仍然继续的区域化实践将会继续丰富新区域主义理论,使其得到更全面发展。

长三角区域化的现状及问题

长三角地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广义范围包括苏浙沪,狭义范围包括苏浙沪的15个城市。改革开放20多年来,长三角地区由于沿江临海的地理优势和良好的社会文化底蕴,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虽然长三角地区具有形成区域合作的优势,但是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化进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整个进程的原动力不足、合作速度比较缓慢、区域内缺少沟通和协调机制、区域内要素流动壁垒依然层出不穷等。本文认为,新区域主义可以合理解释这些问题并提供解决措施。

新区域主义理论发展和实践表明,长三角地区出现上述问题并不奇怪,每个区域化进程都需要经历特定的发展阶段来解决特定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有效协议来维持区域协调发展,在经过若干阶段后,区域内成员才能够在观念和行动中达成共识,才能够真正形成由共同利益驱动的联盟,最终实现区域化。

以欧盟的发展为例,从195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1957年签署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生效,到21世纪初欧洲货币联盟形成,欧盟创建经过了半个世纪的艰难历程。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区域联盟形成要经历关税优惠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及经济和货币联盟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竞争合作协议,最终才能够形成真正的区域化。这些经验和理论对于长三角区域化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启示。

当然,长三角区域化无法照搬欧盟的模式。长三角地区内不存在、货币及关税等方面的壁垒,比欧洲各国间的联合看起来似乎要更加容易。但是,由于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分属三个不同行政区域,在我国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下,官员会更多地考虑任期内本区域的经济发展,从而在面对牺牲本行政区短期利益,收获区域共同长期利益的问题时会出现急功近利的现象而推迟区域化发展;同时,三个行政区域间的利益协调既缺乏内在动力,也缺乏相应的机制。因为官员在追求任期内良好绩效驱动下会以该行政区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从而可能在区域发展出现利益冲突时,只考虑本行政区的利益,这样,自然会阻碍区域化进程。此外,为了本行政区的发展,还会出现争夺资源的现象,特别是在吸引外商和外资的竞争中,经常会出现过度竞争,而竞争的最终结果则使外商和外资获得更多收益。

上述这些由于绩效考核制度带来的利益冲突现象与旧区域主义盛行时期欧洲大陆发生的利益冲突现象有很多相似。如过分强调本行政区域利益、行政区间相互孤立、成本收益不对等和合作内容仅局限于经济范围等,不过,冲突的本质原因在于没有一定的外部条件促使区域成员对共同利益达成共识,因此,区域内才会出现过度竞争。

新区域主义对长三角区域化的启示

为此,本文认为长三角区域化应该借鉴旧区域主义的经验教训,以新区域主义理论为指导,从寻求区域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促使每个行政区都有动力融入到区域化的进程中来,形成真正的区域联盟。为此,本文认为长三角地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形成多元考核指标的完整绩效评价体系。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影响长三角地区区域化发展的内因是由于单一目标考核体系而导致行政区的官员过于注重本区的利益,因此,为了调动各行政区官员进行区域化合作的动力,也为了更广范围的区域合作,必须改变唯GDP增长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包括经济发展长、短期目标、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和社会文化事业等各方面的多项考核指标体系。这种体系可以作为外生的制度变量来有效地形成区域化的动力,并能够促进和保证区域化的顺利进行。

建立宏观层面的区域发展协调组织。从长三角区域化进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欧盟一体化的经验中可以得出结论,长三角区域化进程需要成立专门的区域发展协调组织。要注意的是,这种组织应该是区域内各行政区基于共同利益驱动而组建的,绝不能由中央政府再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使其处于中央和区域之间。旧区域主义经验表明,这样的组织既没有区域化利益驱动,也不承担相应责任,因而很难推动区域化的进程。只有区域内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成立的协调组织,才能够协调区域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冲突,也才有可能从区域大局出发来进行相应的发展规划。

建设中观层面的区域共同市场和产业分工。为了合理利用区域优势,发挥区域分工的作用,应该推动区域共同市场建设。共同市场在充分吸引资金和人才等要素进入的同时,也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规模,为各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有效率的竞争,从而加深区域间经济的依赖度。同时,长三角地区的各个城市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从比较优势的角度出发在区域内进行三次产业间及产业内的合理分工,构筑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和产业空间布局,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为世界级加工和制造中心奠定产业基础。

构建微观层面的区域全要素流通体系。虽然长三角地区的交通体系建设已经基本完善,但是,长三角地区的资金、信息和人才等要素的流动还不够畅通,存在着不少壁垒和制约因素,因而在提升交通体系运能的同时,还要注意全面拆除其他流通壁垒,使有形与无形的各种要素高效全流通,真正使长三角内的各种要素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通,为整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

参考文献: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7

区域经济是指具有区域特色的国民经济,它是以特定的空间为载体,具有一定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的经济综合体,兼具综合性、区域性、空间性、系统性、联系性和规律性于一体。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提出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区域战略的变化明显地分为五个阶段:内地建设战略阶段(1949-1964年)、三线建设战略阶段(1965-1972年)、战略调整阶段(1973-1978年)、沿海发展战略阶段(1979-1991年)、协调发展战略阶段(1992年至今);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开始得到中央高度重视①。我国的历次五年计(规)划,都集中体现了“政府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八五”计划开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针便得到不同程度的明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认识正不断完善和深入。2003年 “五个统筹”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成熟。

有关学者的理论论述从1989年就已经开始,之后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无论从区域间的协调还是区域内部的协调都有诸多研究。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

张敦富、覃成林(2001)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指区域间在经济交往上日趋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发展上关联互动的过程,它以实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和谐,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的和核心。②陈秀山、刘红(2006)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协调发展战略,强调坚持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相结合,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既要保持区域经济整体的高效增长,又能促进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使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达到各区域协调互动、共同发展的一种区域发展战略。③魏后凯、高春亮(2011)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包括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各地区内部的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是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的可持续协调发展。④

结合前人的分析,我们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概括为:它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它既包括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也包括区域内部自身的协调发展,既包含区域发展的问题也包含区域关系的问题,也在客观上体现了相互关联的区域间的利益联动、协调共生性。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

从学者们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含义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区域协调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1.全局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涵盖经济增长与资源、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之间关系的协调。

2.相对性。区域协调发展中,协调是相对的,一个地区甚至一国的区域经济是否协调发展是相对于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国家来说的。正如国际贸易理论中讲到的相对成本优势理论一样,“相对”是同其他地区或国家相比较而产生的,有比较才知道劣势和优势,才能采取最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方式使自己不断发展壮大。

3.渐进性。区域协调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要随着时间的推进才能被发现,才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才能为区域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关联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区域内部或相关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资源、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发展上相互联系、关联互动、正向促进,区域利益同向增长,区域差异趋于缩小的过程和状态。

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既包括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包含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首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主要的方面是经济的协调,各地区之间以及区域内部之间,经济差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经济差距小则经济协调程度相对较高,反之,则反之。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会导致区域间的差距增大,也会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区域发展政策主要倾斜于东部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也使中部和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逐渐拉大。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的发展没有得到很好地协调,地区资源之间的交流、融合也就受到抑制,东部的迅速发展、西部和中部的相对落后,使得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资源供应不足等现象,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工程应运而生。

其次,区域社会生活水平的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也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区域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会导致人口的流动,而多数人口流动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流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像县级市到地级市的人口流动、地级市向省会城市的人口流动,甚至是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的人口流动,都是与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的。我国的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各地区内部由于资源、环境、文化、交通等方面的差异,适当的社会发展差距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也是合理的。但若不采取相应措施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的话,人口的大量流动不仅会造成落后地区资源的浪费,也会导致人口流向地区的资源、基础设施等的过度紧张,造成环境问题的加剧。“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经济发展的明智之举,环境污染对经济的发展后劲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经济发展既要注重“质”也要注重“量”,发达地区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数据的增长而对不发达地区的资源进行无限制的掠夺,落后地区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因此,经济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也是相当重要的。

最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还包括了区域间产业梯度转移与产业合作这一内容,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区域间产业合作。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资源、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是不然存在的,而各地区之间由于行政区域的差别,单纯从GDP来决定产业结构的现象严重,导致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各地区之间恶性竞争,造成资源浪费。区域间联系的削弱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区域间产业的协调性不高,这样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就会受到影响。低水平重复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剧,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利,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抑制经济发展后劲。

注释:

* “八五”计划提出“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坚固、共同富裕的原则,努力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九五”计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五”计划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十一五”规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①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438-445.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8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1.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2.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其实质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允许而不是限制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而其最终目的则是实现共同富裕。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9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1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个方面。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积极采取措施,将社会资源在空间上进行有效配置,改变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些“不协调”现象,大力夯实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

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夯实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基础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谐是指构成事物的不同组成部分或因素相互配合维持事物处于正常活动的状态,和谐的对立面是冲突乃至解体。从区域经济学原理上看,和谐社会就是要求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区域差距适度,区际关系良好,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经济基础。

1.殷实的经济发展状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更不会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时期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因此,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和谐社会”,绝不是低水平低层次的“一穷二白”的“和谐社会”,而应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相对丰富、经济发展状况比较殷实的“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的标准之一,是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而满足这些需求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关键靠发展,贫困落后是产生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尽快摆脱生产力落后的局面,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才能为社会和谐提供物质保证,也才会对社会和谐提出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增加到相对殷实的程度,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合理需求的满足就缺乏物质基础,公平和效率的实现就缺乏牢固的经济支撑,社会和谐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既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从区域角度看,逐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前提。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的应是全国范围的“和谐”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一个或几个地区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区别于以往任何社会的根本特征。这种本质决定了我国各地区之间要有一个相互协调的发展关系,其差距不能过大,更不能搞两极分化。过大的区域差距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区域合作受阻、消费过度与不足的重要原因,会给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增加难度,同时区域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往往会产生和激化一些社会矛盾,导致混乱、不满及社会公益服务的恶化,从而引起社会动荡,造成社会政治的不稳定,不仅和谐社会的实现无从谈起,而且前几十年的发展成果也会遭到极大破坏。从这个意义上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既是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全局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所以,撇开区域问题来构建和谐社会是不现实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和谐一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现状

由于受到自然禀赋、人口素质、历史发展水平和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非平衡发展战略的影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呈现出明显的经济发展差距:

1.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持续扩大。1988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之比为1.41:1:1.11,农村居民收入之比为1.39:1:0.87;2000年,这一比例分别变成1.49:1:1.06、1.47:1:0.77。2005年上半年人均收入最高的5省区是人均收入最低的5省区的2倍还多。

2.GDP比重和人均DGP比重差距持续扩大。1980年,东、中、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占我国GDP比重分别为50.20%、29.75%、20.04% ,到2002年,占GDP比重分别为57.86%、25.12%、17.01%,其中,东部比重增加了7.66个百分点,中、西部比重分别下降了4.63和3.03个百分点。从人均GDP来看,1980年,东部地区的人均GDP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1.53、1.92倍,到2002年分别扩大到2.03和2.59倍。以上说明,无论是经济总量GDP还是人均GDP,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都扩大了。

3.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大。有研究指出,1999年,除宁夏外,西部其余11省市区经济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在全国排名均在20位以后。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目前中、西部地区的交通、电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仍较东部地区落后,投资硬件环境尚有差距。

4.外贸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于对外出口商品多为高新技术产品,东部地区显然具有明显优势,加上东部发达地区信息沟通和交流能力的绝对优势,在发生贸易摩擦、初级产品出口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东部地区的应变能力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据预测,2008年,在外贸出口方面,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三、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及对策思考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党和国家政府应对区域经济进行统筹规划,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现状给予具体的指导或扶植,加强引导和调节。加快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改善投资环境;为中西部地区建立完备的市场机制,利用本身资源优势、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提供政策支持;在国家投资、利用外资、开放程度、计划、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中西部地区适当的倾斜;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教育,使中西部文化摆脱独立性、封闭性、凝固性,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

2.东部地区要为协调区域发展多做贡献。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对中、西部地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并以自己的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带动和帮助中、西部的发展,如多向国家缴纳税收从而减轻中、西部的税务负担;向中西部提供教育资金技术上的援助等等。这既是服从“东部沿海率先发展起来以后,要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大局”的需要,也是保证东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3.中西部地区要抓住机遇,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奋起直追。中西部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奋起直追,发展因地制宜的特色区域经济,使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特殊功能都能得到科学、有效地发挥;要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使中西部地区资源产业在对整体经济提供长期基础性支持的同时,获得自身发展,并从市场要求出发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尽快消除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创造外部环境条件;要制定吸引、稳定人才的合理机制,遏制“孔雀东南飞”势头,提高知识分子的福利待遇,进行科技人才的定向培养,提高整个中西部地区的国民素质和教育水平等等。

4.东、中、西部实行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全国各地区要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和意识,削弱甚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保证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全国各地区之间的畅通,积极推动生产要素在地区间合理配置,使东部地区先进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顺利流入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则可以为东部地区提供资源、原材料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加强东中西部的合作和交流,形成各区域、各民族之间全面团结和互助合作的新型区域经济关系,使东中西部在相互协作基础上缩小差距、共同发展,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王梦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理论动态》第1628期

区域协调发展的意义例11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 社会主义 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 指导 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 财政 政策 和大量的 投资 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 环境 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 经济学 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 市场 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 统计 数据,计算 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 历史 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 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 发展 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 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 特色,突破 行政 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 交通 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 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 农业 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 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 金融 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 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 ,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 人力 、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 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 文化 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