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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方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26 14:51:53

规避风险的方式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因为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独立于合同的抽象性增加了风险防范的难度,了解并规避信用证结汇风险,对从事国际贸易的相关人员意义重大。

一、常见的信用证欺诈使用的手段

1.进口方设置客检条款。信用证中规定“货物出运前须经买方检验并出具质量证明(a quality certificate should be issued by the applicant before shipment)”,即通常所说的“客检证明”。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买方拖延时间迟迟不出具质量证明,出口商就无法在规定的时限交单,开证银行并不会追究到底是哪一方导致单据延误,大部分开证行会站在进口商的角度和立场上对单据做出处理,不利于出口商。当前国际市场商品交易价格波动非常平凡,一些恶意的进口商就会在信用证中设置客检条款规避价格下降的风险。

2.正本提单之一径交进口方。随着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货物的运输速度加快,而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处理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进口方为了尽早提货,往往在信用证条款中要求卖方将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一份于直接快递给买方,余下的两份提单与其他所需单据一起送银行议付。(1/3 of the original b/l should be courier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 xx days after shipment,and the left 2/3 of the original b/l should be presented to the issuing bank with other documents.)根据惯例,不论一套海运提单有几份正本,收货人只要提交其中的一份有效正本,船公司或其就可以给予放货,并不要求递交全套的正本提单,而且不管收货人是否已给付货款,正本提单提前出手无疑增加了出口商的风险。

3.进口方要求单据认证。开证申请人要求对我方递交的某些单证需经过认证,例如,一些来证要求我方所递交的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就是在手续齐备、单据无误的情况下,办理使馆认证大约需两周时间,拖延了单据备妥的时间,就会造成过期交单。如果这类单据出错,修改困难,而且费用较高,等到修改后的单据递交到银行,往往已经过了交单期。例如,2007年,中东一家贸易企业向无锡市一家进出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单据要求中需要承运人提交船公司证明,且该证明必须经过出口国当地的阿联酋商会进行认证。(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arrier should be certified by a joint arab 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he exporting country.)在实际操作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该认证非常困难,除了需要提前办理,还需要提交包括承运人营业执照在内的诸多文件。对于承运人,尤其是知名的大型船公司而言,要向其索取营业执照用于办理装船人的商事认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信用证结汇风险的规避

1.加强信用证单据的审核。鉴于信用证业务表面性的特点,避免不符点出现的关键在于严格按照国际惯例要求制单和审单,ucp600规定,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履行付款的条件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和单内一致,只要符合要求,开证行就没有拒付的理由,从而保证了结汇的安全性。单证的审核是指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的有关内容进行及时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以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总体上讲,信用证审单要严格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单据的正副本份数,而且保证审核的每张单据细节必须与信用证一致,且单据和单据之间没有矛盾,保证交开证行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2.开证行资信的审核。信用证的付款是以开征银行的信用作为保障的,开证银行的信用直接影响到受益人收汇的安全性,出口商要尽量争取找一家资信较好的银行,如今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网络上查找到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名称,对照收到的信用证,就可以大致了解开证行的资信情况了,查证银行信誉还可以查阅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的官方网站或请通知行协助。如果开证行资信不可靠时出口方也可以通过保兑的方法降低风险,信用证加具保兑后,有两家银行对信用证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兑只有在单据无瑕疵而开证行不履行责任的情形下才由保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出口商仍然要保证单据的正确性。

3.信用证软条款的规避。关于软条款,受益人应该确保制单结汇不受买方的制约,单证应该由出口商自己缮制,或由出口商官方机构,或货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如果收到包含软条款的信用证,则要据理力争,让客户取消该条款。对于“客检证明”,通常的处理办法是力争使客户同意由我国的官方商检机构来实行商品的检验,我国的商检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权威性都很高,进口方对其检验结果都愿意承认。如果进口方一定要求的单据认证,要尽量要求信用证中开立选择性的认证条款,开证行除了接受本国使馆或商会的认证外,还可以接受国际商会的认证。这样,受益人就可以将需要认证的单据送交当地的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认证。不仅可以相对的简化认证手续,降低认证费用,更是取得了交单时间上的宽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出现问题,出口商应该谨慎地分析问题所在,积极寻找妥善解决的方法,最低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ucp600的规定,应先由开证行征询买方意见,看是否有信用证照旧履行的可行性。如果买方不接受不符点,受益人拥有对单据的处置权,货权依然掌握在出口方手中,受益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货物也可以与买方及时沟通,在价格上适当让步,尽量避免因单据不符遭退单的损失。综上所述,虽然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但出口企业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在先,有效地防止信用证结算风险,出现问题及时地妥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2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常见的信用证欺诈手段分析,提出了信用证结汇同样存在着潜在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从结汇单据审核、开证行资信调查、软条款规避等方面,提出了信用证结汇风险的规避方法。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因为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独立于合同的抽象性增加了风险防范的难度,了解并规避信用证结汇风险,对从事国际贸易的相关人员意义重大。 

一、常见的信用证欺诈使用的手段 

1.进口方设置客检条款。信用证中规定“货物出运前须经买方检验并出具质量证明(a quality certificate should be issued by the applicant before shipment)”,即通常所说的“客检证明”。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买方拖延时间迟迟不出具质量证明,出口商就无法在规定的时限交单,开证银行并不会追究到底是哪一方导致单据延误,大部分开证行会站在进口商的角度和立场上对单据做出处理,不利于出口商。当前国际市场商品交易价格波动非常平凡,一些恶意的进口商就会在信用证中设置客检条款规避价格下降的风险。 

2.正本提单之一径交进口方。随着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货物的运输速度加快,而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处理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进口方为了尽早提货,往往在信用证条款中要求卖方将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一份于直接快递给买方,余下的两份提单与其他所需单据一起送银行议付。(1/3 of the original b/l should be courier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 xx days after shipment,and the left 2/3 of the original b/l should be presented to the issuing bank with other documents.)根据惯例,不论一套海运提单有几份正本,收货人只要提交其中的一份有效正本,船公司或其代理就可以给予放货,并不要求递交全套的正本提单,而且不管收货人是否已给付货款,正本提单提前出手无疑增加了出口商的风险。 

3.进口方要求单据认证。开证申请人要求对我方递交的某些单证需经过认证,例如,一些来证要求我方所递交的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就是在手续齐备、单据无误的情况下,办理使馆认证大约需两周时间,拖延了单据备妥的时间,就会造成过期交单。如果这类单据出错,修改困难,而且费用较高,等到修改后的单据递交到银行,往往已经过了交单期。例如,2007年,中东一家贸易企业向无锡市一家进出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单据要求中需要承运人提交船公司证明,且该证明必须经过出口国当地的阿联酋商会进行认证。(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arrier should be certified by a joint arab 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he exporting country.)在实际操作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该认证非常困难,除了需要提前办理,还需要提交包括承运人营业执照在内的诸多文件。对于承运人,尤其是知名的大型船公司而言,要向其索取营业执照用于办理装船人的商事认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信用证结汇风险的规避 

1.加强信用证单据的审核。鉴于信用证业务表面性的特点,避免不符点出现的关键在于严格按照国际惯例要求制单和审单,ucp600规定,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履行付款的条件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和单内一致,只要符合要求,开证行就没有拒付的理由,从而保证了结汇的安全性。单证的审核是指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的有关内容进行及时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以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总体上讲,信用证审单要严格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单据的正副本份数,而且保证审核的每张单据细节必须与信用证一致,且单据和单据之间没有矛盾,保证交开证行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2.开证行资信的审核。信用证的付款是以开征银行的信用作为保障的,开证银行的信用直接影响到受益人收汇的安全性,出口商要尽量争取找一家资信较好的银行,如今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网络上查找到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名称,对照收到的信用证,就可以大致了解开证行的资信情况了,查证银行信誉还可以查阅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的官方网站或请通知行协助。如果开证行资信不可靠时出口方也可以通过保兑的方法降低风险,信用证加具保兑后,有两家银行对信用证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兑只有在单据无瑕疵而开证行不履行责任的情形下才由保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出口商仍然要保证单据的正确性。 

3.信用证软条款的规避。关于软条款,受益人应该确保制单结汇不受买方的制约,单证应该由出口商自己缮制,或由出口商官方机构,或货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如果收到包含软条款的信用证,则要据理力争,让客户取消该条款。对于“客检证明”,通常的处理办法是力争使客户同意由我国的官方商检机构来实行商品的检验,我国的商检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权威性都很高,进口方对其检验结果都愿意承认。如果进口方一定要求的单据认证,要尽量要求信用证中开立选择性的认证条款,开证行除了接受本国使馆或商会的认证外,还可以接受国际商会的认证。这样,受益人就可以将需要认证的单据送交当地的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认证。不仅可以相对的简化认证手续,降低认证费用,更是取得了交单时间上的宽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出现问题,出口商应该谨慎地分析问题所在,积极寻找妥善解决的方法,最低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ucp600的规定,应先由开证行征询买方意见,看是否有信用证照旧履行的可行性。如果买方不接受不符点,受益人拥有对单据的处置权,货权依然掌握在出口方手中,受益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货物也可以与买方及时沟通,在价格上适当让步,尽量避免因单据不符遭退单的损失。综上所述,虽然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但出口企业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在先,有效地防止信用证结算风险,出现问题及时地妥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3

中图分类号:R 19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23X(2013)02005306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公共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是卫生费用支付方式及管理形式向基于服务购买和服务提供责任相分离的模式转变。[1]这一转变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卫生服务效率的改善。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意味着我国财政投入机制的重大转变,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效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的转变。在此背景下,政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社保项目的试点在全国诸多地区铺开。其中,广东省湛江市引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人保健康)参与城乡统筹的医保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医保体系一体化,探索医疗保险领域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简称PPPs),因此备受关注。

以“公私合作”解决医疗保障改革难题,这是当前国际医疗保障改革领域的一个基本共识。作为现代公共治理的新型契约工具,医疗保险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对拓展公立医疗保险的第三方管理、改善医疗服务供给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引发的风险及其规避也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对广东湛江医改模式的创新实践进行深入剖析,审慎地思考PPPs模式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提出以公私合作方式推进全民医保的契约治理模式,以期为商业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内进入基本医疗保障领域提供借鉴,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医保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一、公私合作理论及其在医疗

保险领域的应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PPPs作为公私部门以合作关系共同投入资源、共担风险地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新模式开始在西方国家推广,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到各种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当中。作为一项改善医疗服务绩效的重要工具,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医疗领域中引入民间资本,减轻政府公共财政的负担,为公众提供可供选择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近年来,引入内部市场或公共合同,启动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的经营效率,成为西方国家医疗改革的主要策略。

在公私部门合作的理念中,合同机制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更意味着一种有效的分配和管理风险的机制。PPPs模式的核心理念是按照风险分配原则,即风险要分配给最适合处理该风险的一方进行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风险分配,以达成资金最佳使用价值的标准。[2]Grimsey & Lewis认为公私部门合作确实是一种合适的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并分配风险的模式,合同机制的运作可以保证公私部门合作的成功。[3]在PPPs中,政府更多地依赖基于竞争性契约的市场调配方式的多元服务供给模式。政府旨在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对私营企业等相关合作者的战略、态度以及行为进行管理。[4]这是一种能够带来成本减少,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风险分担,以及可以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和竞争,或者作为一种能够带来更多新资源和竞争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5]这正是PPPs的优势和取得成功的保证。然而,PPPs模式也会存在风险。当合同的不完善性导致未知的和无法识别的风险出现的时候,这些风险由公共部门承担。[6]正如弗劳德所说,因为公共部门要对最后的结果负责,而私人部门的责任已经被合同条款严格地设定了,所以这些未在合同中界定的风险只能由政府承担。[7]

尽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作为改善医疗服务绩效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卫生服务领域的实践中迅速发展,但在缺乏竞争的购买服务中,还存在着交易费用增加、机会主义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因此,对医疗服务领域的公私合作而言,“更具体和更有挑战的问题”无疑是设计一种合理的风险分摊机制,确保医疗卫生资源再分配的公平性。

二、基于公私合作方式推进全民医保的

实践:广东湛江医改模式自2003年以来,中国公共财政的转型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一大体现就是通过发挥公共财政的筹资优势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在服务提供方面引入竞争,这是全球性公共管理变革以及中国政府转型大趋势的具体体现。[8]因此,新医改面对的一大难题是如何将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予以分配,而引入商业保险这一市场机制来经办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则成为新医改方案对此难题的一大突破。

2009年11月,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粤府[2009]139号),倡导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在此背景下,广东湛江率先引入商业保险模式推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医疗保障的二元分割,在建立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探索出了“城乡一体、市级统筹、保险公司参与”三位一体覆盖城乡600多万人口的湛江医保模式。合作的具体方式是:将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85%继续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由社保部门管理),提取15%购买人保健康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9]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缴费档次的不同(缴费档次分为20元和50元两档),在原来基本医疗保障限额1.5万元基础上,大幅提高保障金额,累计报销额达到了8万元和10万元。这种模式在资金筹集、服务购买及管理上呈现出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典型的合作伙伴关系,其背后的核心理念是政府、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具体而言,湛江医改模式体现了PPPs模式的三个原则。(一)公私合作主体间的契约治理原则契约治理是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点,内部契约作为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产物,大量出现在英国公共事业私有化改革中。英国公法学者戴维斯女士在《责任机制:契约治理的公法探析》一书中以英国全民健康服务制度(NHS)为个案深入分析了NHS内部契约的责任机制问题,包括NHS内部契约责任机制同其他责任机制的关系问题,责任关系性质以及衍生的程序正义问题以及合同责任机制所涉及的效率问题,从而探析了内部契约制度在英国公共治理中的作用。[10]从国际上看,社会医疗保险将其部分支付业务委托给民营健康保险机构管理,通称“第三方管理”(thirdparty Administration,TPA)。而“部分支付业务”的划定则取决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民营健康保险机构的契约谈判。[11]在“湛江模式”中,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当于原保险方,而人保健康相当于再保险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5%统一购买人保健康的大额补助医疗保险,以保费的形式支付给管理承包方,实行大额医疗补助制度,而人保健康则依照双方签订的契约负责承担契约规定的赔付义务。在这种契约合同的约束下,人保健康积极发挥其产品精算、风险管控、理赔服务等专业优势,与社保部门合作对定点医院采取“总量控制、按月预付、年终结算”这一先预付、后审核的结算方式,尝试医疗保险的第三方管理模式,实现了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的无缝对接,体现了公私合作中的契约治理原则。(二)公私合作中的政府主导原则中国医疗体制的一大变革即是从“国家退出”转变为“国家的再介入”。[8]实现全民医保是新医改走向公益性的首要标志,必须要由政府来主导。“湛江模式”制度设计、政策制定、服务购买和管理监督中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首先,政府强化公共财政在卫生筹资中的责任与功能。一是加大政府财政预算直接支出。湛江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逐年上升,从2006年的11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7亿元。[12]这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引入多方参与主体的先决条件。二是政府通过财政预算补贴城乡民众参加公立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近年来,中国公共财政的思路是国家发挥能促型的角色,提高对需求方的补贴,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形成。[8]湛江通过引入人保健康,利用其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网络,在现有的保障基金中,分配出部分资金统一购买专业保险机构的服务。其次,由政府推动,打破政策壁垒,实现医保一体化,扭转福利碎片化趋势。湛江市2009年1月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湛江城乡医保统一结算平台、统一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医保管理体系,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这种“建立起以本区域居民身份为基础的、不分城乡、不分职业身份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换言之,就是建立一个‘福利地区’(以地区为界限的‘福利国家’安排)”[13]的做法,正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的新趋势。(三)公私合作的风险分配原则风险分配概念是对公私部门合作的特色和存在优势做的最佳解释,也是公私部门合作替代传统政府提供模式的最充分的理由。[7]就“湛江模式”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医疗机构的合作形成了专业的健康管理和政府的风险管控结合的合作模式。由湛江市社保局委托,人保健康无偿投入人力物力,在湛江市医保定点医院派驻医保专员组成的医疗服务巡查队,协助医院的医保专员查验病房、审核医疗档案,从事后费用审核转变为主动的全程监控,其动机是有效防止医保基本医疗部分向补充医疗部分不合理溢出的状况,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骗保风险和医院不合理的治疗行为,以保障自身的承保利润。这种专业的健康管理和政府的风险管控结合的深入合作正是“湛江模式”风险分配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以公私合作方式推进

全民医保的潜在风险公共服务的质量取决于合同管理的质量,公私合作方式虽然有助于改善公共服务绩效,但它同时需要“涉及对经济、效率、有效性、回应性、责任性和平等因素进行的复杂的平衡”。[14]“湛江模式”进行了以公私合作方式推进全民医保的有效探索,但这一探索在现实中还存在潜在风险,这些风险贯穿于公私合作的始终。(一)责任风险作为市场化改革的一种特定方式,公私合作实际上是运用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对其私人和非营利伙伴的依赖性也在不断增加,这就意味着政府在许多情况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依赖这些伙伴的绩效质量,而这种依赖性也引发了治理和问责性方面的严重问题”[15]。就“湛江模式”而言,在政府主导下,委托具有商业性质的营利性机构中国人保参与具有传统福利性、公益性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服务,形成了医疗服务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然而,由于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不同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公共部门的改革试图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调整结构,利用市场手段进行产业化,效果都不尽如人意。[16]因此,需要意识到,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对政府带来了一定的责任风险。实际上,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同时,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政府生产物品和服务的职能在减少,对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实施监督的职能却在增加。[17]商业机构在资金赔付、费用报销、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机构运行监督等方面,会与政府职能发生冲突。因此,如何在问责制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确保公共利益,则是公私合作中必须审慎思考的问题。(二)政策软约束风险在政府宏观政策层面,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扶持而导致政策软约束风险。我国现行医疗保险体系主要以非营利性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营利性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新医改方案虽然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各类医疗保障事务提供了依据,但实际上,我国政府对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扶持力度相对不足,商业健康保险尚未在中国的医疗筹资体系中扮演其应该扮演的补充性角色。[18]一方面,中国医疗服务市场由于政府的管制不当而呈现极大的扭曲现象,集中体现在“供方诱导过度需求”尤其是“以药养医”上,这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特有的社保管理体制以及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缺乏明晰、统一的政策支撑,目前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医疗健康保险领域的市场空间非常有限。(三)项目运作风险在项目具体运作层面,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改革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竞争不足、监督风险以及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首先,在鲍彻尔丁(Borcherding)看来,“从公共选择理论来看,竞争性市场能有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服务,而任何领域中的垄断都会产生无效率现象”[19]。在“湛江模式”中,虽然引入了中国人保商业保险机构,但在医疗服务市场竞争不完全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过度依赖风险而形成新的垄断。其次,第三方付费制度的监督风险。目前,健康保险实行的是第三方付费制度,第三方付费制度使得被保险方没有动机去关心或监督医疗服务和成本,并有可能出现被保险方因为医疗服务的边际成本下降而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过度使用产生道德风险。因此,需要一批熟悉医疗机构管理从而能够有效运用多元付费方式的组合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专业人士。此外,医患保三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双方道德风险的发生极为普遍,使逆向选择难以控制。

四、基于公私合作方式

推进全民医保的契约治理新医改方案已经将医疗保险领域中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明确为推进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完善的重要举措。广东也将推广“湛江医保模式”,在珠三角、粤东和粤北地区进行试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未来医疗保险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还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框架。(一)建立风险共担的制度框架风险共担是医疗保健体系的功能。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制度框架是减少风险,获得资金最佳使用价值的重要制度选择,而最优的风险共担安排的设计取决于医疗保健体系不同目标的相对权重――特别与公平和效率相关的目标。[20]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资源。二是出台市场机制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管理的具体政策,明确市场机制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及有关规定。三是制定定点医院医疗管理服务协议样本,进一步明确定点医院、社保经办机构的权利、责任、管理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违约处罚等。四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以促进信息的交流和业务的衔接,推进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这些激励与约束机制,明确规定委托人与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降低风险。(二)完善委托中的监督机制PPPs模式中多元合作参与主体必然导致多方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角逐,要有效遏制公共物品供给中人的投机行为倾向,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在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引入PPPs模式,就要建立多元主体的监督体系,在各参与主体之间形成一种激励和制约机制。在“湛江模式”中,形成了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医院、参保人员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制约激励机制。未来需要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其专业化的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优势,在开展新医改经办服务的同时参与新医改基金管理,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运作机制,在维护基金安全的同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这既是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能否公平、公正运行的基本保障,也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保障。(三)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世界各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促使医保机构(无论是公费医疗付费者、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是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推进付费方式的改革,改善医药服务的成本效益比(即性价比)。[21]因此,推动医保经办机构“走向有管理的竞争”是我国医疗保障体制的发展方向。科尔奈明确将竞争性原则列为公共卫生部门的理想特征和改革的价值取向,并指出:“不应该存在国家所有和控制的垄断,允许在不同所有制形式和协调机制之间存在竞争”[22]。鉴于此,一方面,需要探索多元付费方式推动医保付费改革,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和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总额预算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施加有效的约束和控制,终结“以药养医”体制。另一方面,在公共筹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社会医保经办资源,吸收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展开平等竞争,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在基本的医疗保障基础上拓展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保证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效率的提高。

总之,医疗保险领域引入公私合作模式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增补型医疗保险,进一步分摊民众医药费用的风险,形成有效的第三方购买机制。而其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建立基于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基础上的伙伴关系。因此,需要明确公私部门的责任,防范其潜在的风险,这既是以公私合作方式推进全民医保的重大挑战,也是医疗领域公共治理的重大变革,对推动公共财政的转型与政府在卫生筹资责任上的回归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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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方式例4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时,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和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简介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包括清单编制和清单计价两项主要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是指由招标单位按照《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性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清单,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要求投标人熟悉工程量清单、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施工图纸、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熟悉加工订货的有关情况、明确主材和设备的来源情况,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并考虑风险因素准确计算,最终汇总出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实行“量”、“价”分离, 风险共担。招标方承担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风险, 投标方承担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

2.1 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产生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控制价、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同时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偏差或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特征及内容描述不准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造成索赔事件的发生,会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便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投资目标的实现。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因为它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控制。

2.2 由市场变动产生的风险

一方面,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方、发包方都被推向市场,而钢材、水泥、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受到市场因素的波动较大,使原来就存在于招投标和施工管理中的工程造价风险更加突出,控制难度更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的实施阶段和投标报价阶段在时间上有很大的差距,这样在无形中必然会使各种生产要素的不确定性增加,进而导致投标报价的风险系数也会增大。

2.3 由投标企业资质产生的风险

招投标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即企业报价应不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工程招投标均采用的是定额计价的模式,承包商的计价更多的是依赖政府颁发的定额和材料价格信息,而相对来说就会比较缺乏企业自身价格信息的长期积累,这样的话,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难免会出现投标报价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自身实际施工成本的现象。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及风险防范

3.1 加快计价依据修编、补充的步伐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行和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的不断更新,为方便各地区工程预算的编制,每年应依据各省市的人、材、机价格水平,确定预算定额价,编制专业的工程计价表。定额具有标准性,相对稳定,计价表根据有关部门的预算定额价不断更新。坚持简明、综合原则和类别区分原则。在研究不同对象对定额的目标需求。对估算指标不能仅限于建安造价指标,要尽可能地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全部费用,按照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园林绿化、古建等分类,考虑土地费用、拆迁安置费用等,分地区编制不同建设项目的全费用估算指标。分类制计订价依据和程序。同时,造价管理机构加快取费标准的修订频率,力求费率与市场接近。

3.2 加强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和控制

首先,招投标阶段。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成败的重要因素,是建设单位抓好造价控制的前提。当设计文件达到深度要求时,招标人必须严格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尽量减少暂定项目,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评标专家要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措施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管理费用等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最终推荐报价合理且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需要注意的是,要竭力避免评标过程的不严谨或专家的疏忽给招标人或投标人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其次,施工阶段。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在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与内容,加强对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控制,尤其是要做好工程的现场签证工作。对于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 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在签证前一定要弄清楚。签证过程中坚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活动准则,严格把好现场签证关,势必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然后,结算阶段。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虽然综合单价是不能够调整的,但是施工合同却是可以适当调整的。因此,在工程结算审核时,对于我们的审核人员来说,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准工程结算范围,严格控制工程预算外的各项费用,重点审核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更,以及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计算误差。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在工程结算的时候就不能单单计算增减量,而是应该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

3.3 建设良好的造价咨询和价格信息服务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执行,工程造价市场化的推进,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以材料价格为主的工程造价信息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各类造价信息的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造价咨询和机制不健全,价格信息滞后,信息内容单一,咨询和信息服务的质量不高,不但影响了建设各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还制约了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了解市场行情及收集各种相关的信息,利用科技的手段,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网络,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同时研究造价咨询服务的方式、程序、工作标准,规范咨询服务行为。对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4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在整个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不仅是一种简单的造价计算方法,更是一种由市场形成介格的新的计价模式,对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起着重大作用。虽然目前在这种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和难度较大,但是只要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今后的造价控制将更科学、合理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5

1 引言

信用证在本质上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是现代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信用证的产生,本身就是因为异地异国间的贸易中存在着欺诈的可能性。而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然而,信用证方式本身并未消除国际贸易中欺诈的各种成因,同时由于信用证交易的复杂性以及信用证制度本身只关注单证相符而不去考虑其它因素的特点,导致信用证欺诈的频繁发生。信用证欺诈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对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从信用证欺诈的产生原因入手,通过分析信用证欺诈的各种形式提出了信用证欺诈的一些防范对策。

2 信用证欺诈的防范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还没有关于反信用证欺诈的专门立法。刑法中虽然有信用证诈骗罪及附带民事救济问题的规定,但这对于实施欺诈的不法分子来说,恐怕鞭长莫及。而《刑法》第195条第4款有关“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规定很不明确,这不仅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容易导致实践中对一般信用证诈骗行为与信用证犯罪行为的认定不清,而且增加了法院和其他刑事侦查机关干预信用证机制运作的可能性。

我国信用证的立法与实践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司法解释效力不高,内容不够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反信用证欺诈的指导性意见,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局限性和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第一,它不是通过正式立法途径实施的,只是一个司法解释,立法层次及法律效力很低,这难以保证其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效力不高,还存在着做出的判决不被外国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第二,缺乏任何认定信用证欺诈的具体规定。第三,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它只提及中国银行,因为当时只有中国银行开办信用证、外汇结算业务,时至今日,在我办理信用证业务的银行己非中国银行一家,这一规定就显得很不妥当。综上所述,由于我国信用证法律不完善,各级法院在审理信用证纠纷中许多不规范和混乱的做法,不仅在国内,在国际上都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中国法院的形象。随着今后国际贸易的大幅增加及外国银行的进入,尽快建立我国的信用证法律体系,完善信用证欺诈立法已迫在眉睫。

3 信用证欺诈的防范对策

3.1 进口方对信用证欺诈的防范

3.1.1 慎重选择贸易伙伴,深入进行资信调查

防止欺诈的关键是要“知道信任谁,信任到什么程度,应在某情况下跟谁打交道”。信用证支付项下,卖方是否按约履行交货义务取决于卖方的信誉。因此,进口方对出口方信誉进行深入缜密地调查,成为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前提。实践中,可以通过出口方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渠道,对外商资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并建立完备的供方档案,慎重地选择交易对象。总之,进口方在交易前的谨慎行事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信用证欺诈的发生。另外,在信用证中要求出口方提供由进口方指定的信誉卓著的商检机构出具商检证明,这是一有效的方法。

3.1.2 订立合同条款要严谨,并采用有利于己方的信用证方式

进口方可采取签订严谨详细的合同来限制对方,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对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质检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防止出口方针对漏洞提交不符合合同的单据而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此外,买方应当尽量争取在合同中使用FOB价格术语。根据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买方“有责任自费租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时间给予卖方以充分通知。”另外,签约后应及时索取提单并鉴别提单信息的真实性。若遇到假单欺诈的情况,争取有利时机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启动请求“止付令”程序,以挽回损失。

3.2 出口方对信用证欺诈的防范

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交易会或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选择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交易。了解对手比了解信用证更重要。在订立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作出正确的选择。另外,还要注意开证行的资信状况,最好选择世界知名银行或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或与其有良好行关系的银行。以免出现开证行故意找出“不符点”拒付,使买方不付款提货,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必须时可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

3.3 银行的防范

一般而言,银行信用较之于商业信用更为可靠,但只有资信好的银行才有这种可靠的信用。信用证支付的出口商所在国通知行负责审核开证行的资信,通知行应协助信用证贸易的出口商了解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在实务中,如果开证行资信不佳,甚至倒闭,受益人就要蒙受损失。正如国际银行安全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Banking Security Association IBSA)在一份报告中说:“如果一家组织机构脆弱,管理混乱,就很容易成为作案者的目标”,信用证欺诈的受害者往往在欺诈发生后才能找出自己所犯的错误。如果管理上不出问题,且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效、合理,很多信用证欺诈是不可能成功的。内部制度的建立健全,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是防止信用证欺诈的重要措施。

4 结论

在国际环境复杂的今天,外贸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一些心术不正的企业在结算环节想尽办法不付款以致出现了许多问题。尽管风险存在,但我国的外贸企业也想方设法地对此进行防范,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得较好的成绩。由于目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期,许多国家都利用这一时期“钻空子”,让我国的外贸企业困难重重。不过,换个角度想,多解决一次风险问题又能使我国的外贸企业经验、能力都更上一步,也更能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当然,在“商场如战场”的格局中,企业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对于潜在的风险外贸企业也只能见招拆招。通过不断的磨练让我国外贸企业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使我国的经济与经济强国抗衡,同时,也让我国的外贸企业更具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6

近些年,我国的人民币不断增值,欧元及美元等国际货币却对人民币来说不断地在贬值,这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甚至会让一些小企业因此而破产,因此如何规避汇率风险成为笔者所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一、汇率风险的种类

1、交易汇率风险

交易汇率风险又被称为市场风险或交易风险,是指企业用外币进行计价的交易中,因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它是流量风险的一种,风险的大小会随着外汇市场中波动幅度的大小而改变,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2、折算汇率风险

它又被称为会计风险,主要是指在会计处理中,当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时,因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一些企业账面上不仅有人民币还有外币资产,这些资产和负债都要用人民币来表示,汇率的变动就会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3、经济汇率风险

它又称为经营风险或利润风险,主要是指因为汇率的变动影响企业生产销售的价格、数量、成本而造成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现金流量或收益减少的一种潜在损失的风险。

二、影响汇率波动的因素

1、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及利率的变化

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货币收入的总额与支付其他国家货币总额的对比。当货币收入大于支出总额时,对本国来说就是国际顺差,这时汇率就会上升,反之就是国际逆差,汇率就会下跌。利率对汇率波动起着举定性作用,当资本由低利率国家流出向高利率国家流入,从而造成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利率一般对短时间内的汇率波动有着很大的影响。

2、通货膨胀和政治、政府的影响

通货膨胀是影响汇率变化的基础,通常当发生通货膨胀时,本国的货币汇率就会下跌,这是因为本国的实际利率和物价水平受到了影响,从而影响到了外汇的供给量,使汇率发生变化。政权的更迭、军事冲突及政治冲突或政府部门采取的货币政策、直接干预等调控手段都会对汇率的波动产生影响。

三、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现状

1、企业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强

我国企业对汇率风险的敏感度低,风险的防范意识也不强,经调查,我国人民币升值之后,一些有外贸往来的企业因此蒙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但是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仍然处于被动的局面。

2、企业规避风险的手段少经验也不足

我国很多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以电汇为主要结算方式,并且收到汇款后立马结算,远期结售汇很少,像货币掉期、期权交易、货币选择等金融工具很少用得到,致使汇率规避风险的经验不足,意识不强。

3、银行避险产品少,个性化差,费用高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现在银行推出了远期掉期、结售汇等规避风险的产品,但设计不够合理、期限短、结构单一、费用还很高,很多中小企业不能相守到这些待遇,即使使用了效果也不明显。

4、汇率规避风险的相关人才缺少

在涉外企业中关于这方面的人才比较稀少,很多管人员对汇率规避风险只是不了解,对汇率的变动敏感性不强,风险认识不够等,很多企业由于没有专业人士而造成企业损失的原因占相当大的一部分。

四、企业规避风险的对策

1、加强企业规避风险的意识及储备专业人才

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要进行防范意识的加强,同时要引进相关方面的人才,这样不仅可以对企业的现有人员起到补充预防作用,还可以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互之间得到促进。

2、对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的利用

外汇市场中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及相伴而生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也能起到很好的规避风险的作用,如汇率期货、期权、掉期等都是企业要学习的管理手段和产品,以保证企业的资产收益。如汇率期货是指在远期合同中,承诺在将来指定的日期以规定的汇率买进卖出货币,它包括远期汇率保值买卖及汇率风险买卖,这种期货交易是在交割时间上延长了,其性质仍是现货交易,它能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是企业规避风险的对冲交易,并不适合作为投资工具;期权、掉期的使用性更为灵活,已被更多的企业所选择。

3、银行增加规避产品种类的同时要降低门槛满足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

银行应该恰当地调整自己的业务,以使规避产品种类增加,使用也更为合理,同时降对低企业规避风险的门槛,以使更多的企业能享受到产品规避风险带来的好处,从而使银行和企业找最佳的契合点达到双赢的目的。

4、对汇率进行锁定

当企业对汇率的变动不确定时,可以与出口宝签订汇率锁定合同,约定将来结算时所需的金额、币种、汇率、期限等,这样就不用担心人民币升值造成的损失了。企业对汇率进行锁定的方法有很多,如提前或推迟货币结算、保值条款的签订、不同的支付方式等。结算的提前或推迟是指预期到某种货币将要贬值或升值时,就提前或者推迟有关账单的收付,企业通过对汇率变动的趋势,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结汇,能有效地减轻因汇率问题带来的损失;现有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托收、汇付、信用证三种,灵活的选择支付方式可有效规避风险,保值条款的签订也为了避免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5、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提高附加值,从而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一种是通过差别化战略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二是,通过技术创新,减少原料的浪费,工序更加科学,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自身实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在国际竞争的地位,有效的增加对汇率风险的抵抗能力。对于我国出口产品来说,大部分归为劳动密集产品,再加上我国经济形势良好,人民币在不断的升值,企业为了保持原来的利润,就要改良产品的包装,提高产品的质量,附加值的提升,就使产品的价格上升了,这样在对外出口中,无形当中就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规避了汇率带来的风险。

6、利用贸易融资规避企业的汇率风险

这种手段也是企业为了规避利率或汇率带来的风险,将手中的远期票据卖给金融机构,这样自己也就不存在风险了,这种方式主要有保付和福费廷交易,保付与出口宝类似,是指保理商为涉外企业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担保及账款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机构,这种形式企业就将风险转嫁给了保理商;福费廷交易又被称为包买票据,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融资业务。

五、总结:

对于涉外企业要想规避汇率带来的风险,除了要时刻关注国际间的政治、经济局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外,还要会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7

1.黑龙江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边境贸易的对外程度也在不断的加大。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已经和全球15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的边贸交易,其中,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占据主要地位。黑龙江与俄罗斯在地理位置、资源要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自双方贸易交往以来,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双方经济上的共同发展。黑龙江与俄罗斯贸易合作不断扩展还体现在贸易领域上,从最初的农业、矿业等一直发展到现在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等,黑龙江对俄罗斯的边境贸易连续保持高速增长。

2.黑龙江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存在问题

虽然黑龙江与俄罗斯边境贸易稳定发展,贸易领域不断扩大,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商品结构不平衡。黑龙江对俄罗斯贸易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资源类商品较多。对俄罗斯的出口主要以电子、机电产品为主。由于对俄罗斯出口的商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商品加价率较低,科技含量不高。而且,黑龙江省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出口商品形式较单一,投资发展规模较小,出口贸易额对本地经济增长影响较小,这主要是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贸易商品结构失衡导致的。其次,俄罗斯进出口关税较高。俄罗斯的进口商品和部分出口商品都设置较高的税费,而且连年增长,从重质商品如石油、煤炭,到轻质商品如木材等,进出口关税都大幅度增长,制约了双方经济贸易的发展。最后,黑龙江与俄罗斯贸易程序不规范。贸易程序不规范严重阻碍了双方贸易发展,因为没有建立健全的贸易管理体制,导致贸易经营市场混乱,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等现象,产品质量和信誉受到影响。此外,边贸法律制度不健全也导致双方经济贸易无法得到保障。加上俄罗斯政局紊乱,严重影响双方贸易关系,制约其经济发展。

3.黑龙江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建议

针对黑龙江对俄罗斯边境贸易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首先,优化双方商品产业结构,改善进出口经济模式。提升中国产品质量及升值空间,丰富进出口商品种类,扩大投资发展规模。深化改革贸易交往方式,坚持“走出去”边贸发展战略。其次,调整双方进出口税率,寻求共同发展。针对关税较高项目进行协调或减少贸易,开辟新的贸易往来方式,发展新的商品交易,促进经济发展。最后,规范边贸程序,建立健全的法律政策,改善双方贸易环境,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边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原则及现状

规避汇率风险对于边贸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边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要根据一定的原则,包括全面重视原则,就是在经济交往活动中要对汇率变动充分重视,认识到汇率风险对经济贸易的影响;灵活性原则,边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较多,边贸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和对风险的认知程度选择合适的规避汇率风险方法。边贸企业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组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规避汇率风险策略调整;重在规避原则,汇率变动有利有弊,由于汇率变动的不可预测性,因此要企业要制定一个套期保值策略,重在规避,在汇率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发展生产和经营。

目前,我国企业在规避汇率风险过程中,由于我国汇率相对稳定,所以许多边贸企业缺少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对汇率变化反应缺少较高的敏感性。还有的边贸企业单纯注重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不存在汇率风险意识,没有意识到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观念较为传统。大多数企业所用的规避汇率风险的策略较为单一,对相关的规避风险策略了解不够,不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汇率规避风险策略。总体而言,当前边贸企业对规避汇率风险的认识有待加强。

三、边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策略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8

汇率波幅扩大催强运用金融工具现实需求

(一)汇率避险专业知识相对有限,影响避险工具运用。出口企业管理人员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度决定着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问卷调查显示,80%以上企业对汇率专业知识、避险方法、避险工具的了解和掌握相对有限,95%以上出口企业不具备汇率避险技巧,绝大部分企业受传统经验影响,仍采取保守的风险规避方式。在实际经营中,很多企业缺乏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一般是由财务部门兼管外汇业务,而财务人员凭借有限的汇率风险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识别和管理面临的各种汇率风险。即便部分企业能运用金融工具避险,但也只是单独地使用金融工具,没有从整体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战略构架,很难完全规避风险或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二)金融工具定价不合理,企业避险成本过高。一是承担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和额外的外部融资成本,导致不少企业认为金融衍生产品不太适用于业务量较小的中小企业。如,某银行提供的1-3月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根据单笔业务风险系数,需提供3%-4.5%的风险保证金方可办理,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费用大约2%。大多数企业利用贸易融资来提前收汇结汇,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汇率风险,却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和保险费等,难以完全享受到避险保值的好处。二是承担融资安排费。据企业反映,银行将部分产品利息收入切分为利息和融资安排费两部分,鉴于国家为扶持农副产品产业给予贷款贴息,融资安排费用的分摊影响了出口企业的全额贴息,企业财务成本变相提高。三是银行不合理要求加大财务成本。据安徽某公司反映,在向某银行阜阳分行提出融资时,尽管该公司由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供300万元额度的担保,并以出口退税为抵押,但应“两厅”要求、某银行则要求企业须以100万元作为反担保保证金,实际仅能使用200万元的信贷资金,但却需承担300万元的利息费用。鉴于此,该公司只好放弃银行融资。(三)避险工具难以有效对接企业需求,出口企业防范风险途径有限。主要表现为:一是产品准入门槛要求较高。据了解,所有融资类国际业务产品,均对参与企业资质或最小交易金额限制,且需提供有效资产抵押限制,方可给予评级授信,使用金融交易工具。二是出口贸易融资产品期限较短,与企业回款时间不匹配。如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产品期限为30-60天,出口押汇产品,产品期限大多为30-120天,而受制于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弱势地位,回款时间往往超过金融产品规定期限,可能造成企业的再融资。三是推出较长期限(1年期以上)远期结售汇工具的积极性不足。未来汇率走势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加,不确定性加剧,银行报价难度加大,金融机构为防范自身风险,推出较长期限(1年期以上)远期结售汇工具的积极性不足,难以完全满足企业的避险需求。四是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衍生工具仍然较少,很多套期保值的工具在基层金融机构还没有全面开办,可供企业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种类仍然偏少。据调查,工商银行阜阳分行的外汇期权业务、徽商银行阜阳分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等仍在审批中。因此,对于规模小、利润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而言,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防范外汇风险的途径还很有限。(四)服务机制有待及时配套,约束企业灵活管理汇率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商业银行整体的汇率风险管理及规避机制尚未形成,金融服务配套机制不完善,对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问题警示不够,对金融衍生工具宣传和培训不力,未及时引导企业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二是受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和管理体制的制约,上级行向基层行下发有关汇率避险业务管理规定、风险控制要求及信贷审批时,条件严、环节多、时间长,基层行提供汇率避险服务的及时性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企业错过有利的避险时机。三是交易规则有待完善。如现行金融衍生品管理规定,大多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必须以真实交易为背景。这种实际需求原则虽然能避免不规范运作而产生的风险,但在实务操作中,可能存在提供资料无法充分证明贸易真实性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灵活性。(五)自主确定结算币种尚存难度,广泛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仍待努力。从全国范围来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其推广取得了很大成绩,尤其是在我国同东南亚的部分边境贸易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但是,现阶段人民币还不是真正可自由兑换的国际货币,因涉及文化和消费习惯等问题,应用人民币的地区非常有限,人民币在国际上被接受和使用还需要时间。对于阜阳市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而言,其主要贸易伙伴以欧美地区为主,目前,外商已基本上约定结算币种为美元。因此,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来规避出口企业的汇率风险还有待各方面的努力和争取。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9

前言

建筑消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各种各样不确定的因素的干扰,使整个消防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费用等在可控范围之外。因此,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进而如何应对和监控这些风险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

一、建筑消防工程风险

(一)风险与风险的分类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是在工程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按来源分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按风险对象分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按影响范围分,风险也可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等。

(二)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特性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具有下列特性:

1.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客观性。建筑消防工程的风险始终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和发生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均是不确定的。但人们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对其做出一定程度上的分析和预测。

3.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可变性。当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就会引起风险的可能性、风险的后果等发生变化。

4.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阶段性。它包括潜在阶段、发生阶段和后果阶段。

二、建筑消防工程风险识别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风险识别是要确定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哪些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工程产生哪些影响,并将这些风险及其特性归档。

(一)风险识别的原则

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⑴先怀疑,后排除;⑵排除与确定并重;⑶由粗及细,由细及粗;⑷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⑸必要时,作实验论证。

(二)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方法

建筑消防工程的风险识别方法往往是经验数据资料分析、风险调查、专家咨询和实验论证等方式。在经验数据资料分析中,要注意对类似建筑数据的收集,包括过去建设过程中的档案记录、工程总结、工程质量、工程验收资料与安全事故处理文件等,找出相关的参考数据。在风险调查中,通过风险分解的方式,建立建筑消防工程初始风险清单。在初始风险清单建立后,仍需根据建筑工程自身的特点进一步识别风险,并在实践中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专家咨询一般可召集有关专家开会,对特殊建筑的消防方案提出各自的意见,也可采用问卷式调查,在独立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再由风险管理人对专家发表的意见加以归纳分类、整理分析。

三、建筑消防工程风险应对与风险管理

建筑消防工程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有: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和风险利用,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

(一)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消除风险或消除风险产生的条件,或者保护工程的目标不受风险的影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风险规避从源头上消除风险,是一种最彻底的消除风险影响的方法。

1.风险规避的方式

风险规避的方式有如下两种:(1)规避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2)规避风险事件发生后可能有的损失。

2.风险规避计划系统

在建筑消防工程中,风险规避计划系统可由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3.风险规避的局限性

风险规避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在某些条件下,风险规避会丧失一些机会或阻碍创新。(2)风险规避受信息的制约较大,当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还没有充分把握时,风险规避的策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3)采取风险规避的策略有时不太现实,付出的代价比较昂贵,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从风险中获得收益的可能性。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将某风险的结果连同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是由各方承担风险。转移风险仅将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并不能消除风险。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任何一方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风险应对的一方承担。因此,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转移是合理的,各方可取得双赢或多赢的结果。

(三)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亦称风险接受,时一种由工程主体自行承担风险后果的一种风险应对策略。它不改变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它既不改变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风险自留是一种风险财务技术,明知有风险而不去控制。风险自留用于残余风险的处置,面对众多的风险,总会有一些难以把握的风险及造成的损失,工程的主体自己承担或保留。

(四)风险利用

风险利用是建筑消防工程风险应对更高的一个层次,它主要针对一些投机性质的风险,通过对风险的把握和驾驭,可以化不利的后果为发展机遇。

(五)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决策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决策,就是风险管理者在占有一定的信息基础上,从若干可能实施的方案中,通过分析、评价和判断,选出满意的方案。

四、综合评价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过程,仅仅对其中的每个步骤进行研究是不能满足建筑消防风险工程管理的需要的,它需要管理者将从风险识别直至风险应对的每个步骤融合成一个整体,综合运用消防工程学、风险管理学、统筹学、经济学、保险学等多种知识进行管理和决策。

(一)风险评估方法选择

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将会最终决定风险应对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和风险,风险评估方法也有所不同。

(二)风险应对方式选择

风险应对方式的选择是与风险评估紧密相连的,风险评估的结果直接决定了风险应对方式的选择。不同类型的风险要选择最适合的风险应对方式,而正确的应对方式的选择,正是风险管理的目的所在。通常最基本的风险应对方式是风险规避,因为风险规避从源头上消除风险,最彻底的消除风险影响的方法。但对于不同的情况也要具体分析。

(三)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的前提和基础,但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其轻重缓急也要具体的分析。一般来说,对于发展比较成熟的建筑消防工程,由于其风险评估系统比较完善,而且经过了国外多年的经验总结和论证,那么对风险应对方法的选择就比较重要;而对于发展不够成熟的建筑消防工程及其分支系统,其风险评估系统的发展尚不成熟,我国几乎没有一套成型的风险评估体系,也缺少相应的法规,而无法对风险的比较准确的评估,在此基础上所做出的风险应对,其可靠性和有效性是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因此,这种情况下,风险评估就尤其重要。

五、结束语

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是消防上一个重要的部分,它在整个建筑消防工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建筑消防工程风险管理的研究,可以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建筑消防工程的损失,对消防的性能化设计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为综合消防分析理论提供了技术支持。本文对建筑消防工程管理的过程只是做了初步简单的阐述。

[参考文献]

[1]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2]王卓甫,邱德华.工程项目管理.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2

[3]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10

最近,我国积极参加中外贸易的活动,并且加入国际贸易世界的次数与越来越多,从而使得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也越来越大,这对我国外企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也是一份特别大的挑战。而在这些不良影响中,外汇风险就是举足轻重的一个。所以,为了中国经济能够更健康更稳步发展,为了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们需要加强国际贸易当中所存在的外汇风险的防范。

一、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的分析

外汇风险的现状分析。即因为汇率的变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在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国际收支状况等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由于我国经济结构和进出口结构与其他国家存在的很大的差异,人民币又无法自由的进行兑换。从而导致我国外汇风险。

二、国贸中对外汇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

(一)兑换对外汇风险的影响

外汇风险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不同的结算方式也导致了各国之间贸易方式的不同。而外汇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由于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自己利益的产生,开始采取外汇结算、本币记账的方式。而如果企业能够采取本币进行交易和记账的方式,我们企业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虽然在现实中,这有点不可能,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去规避风险。

(二)我国不强大的企业应变能力对外汇风险的影响

众所周知,强大的企业应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够和各国跨国公司相对抗的重要力量,是能够与外国交流贸易的主要力量,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我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没有好的规避风险的能力、企业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的缺乏,所以这些企业难以在困境中生存,难以用健全的方案规避风险,乘风破浪,成为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利的国有企业,从而导致了外汇风险的加剧。

(三)结算方式多样性对外汇风险的影响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结算方式的不同是由各国不同的经济状况造成的,而如今产生的结算方式有: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信用证等。进而使得汇率的变动也在所难免,因此对企业外汇风险的影响也是情有可原的。

(四)我国外汇市场的不完善对外汇风险的影响

一个国家的外汇市场这个国家的贸易发展是很重要的,而对于我国来说,我国的外汇市场相当不成熟,特别是有些方面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同时,在有些方面也是不够完善。甚至可以说是我国在外汇市场非常腐败,在我国的外汇体制中仅仅是一个兑换货币的场所。除此之外,由于外汇市场也相当的落后,使得有些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也收到了限制,从而限制了规避风险。

(五)汇率波动对外汇风险的影响

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汇率的波动越来越频繁,从而也进一步加剧着外汇风险。我们又可以猜想,如果外汇的汇率一成不变那么我们也许就可以成功的规避风险。可是这显然是现实的经济格局所做不到的。

三、国际经济贸易中对外汇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外汇风险管理管理机制

对于一个拥有良好管理体系的企业来说,企业要从自己的公司做起,制定好应该有的管理制度,并且能够以身作则的来保证其发展。要想有一个好的制度,首先,企业应该认真的分析自己能够造成的风险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努力找出自己企业外汇所存在的风险,从实际的问题出发,寻找属于自己企业适合的道路。其次,为了能够更好的建立一个好的制度,我们需要借鉴前人或失败或成功的实例,来为自己量身定做一个属于自己企业的管理体系,从而来建立健全一个好的完美的风险管理制度。

(二)有效结合市场情况来规避外汇风险

我们知道,对外市场也是能否规避外币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对价格的合理安排,我们或许可以通过适当的产品价格调整来进一步降低汇率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制定价格这个款项来设置最基本的价格。以此来共同承担一定得风险,从而能够确保交易的完全和规避风险的成功率。

(三)外企需要树立外汇风险的防范意识

我们知道,梳理外汇防范意识是一个企业能够成功规避外汇风险的基础。因此,我们需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来让企业养成树立防范意识的好习惯。首先,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我们知道道德的约束不如制度的约束,只有通过制度才能够更好的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提高其规避风险的防范意识;第二,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良好的思想教育,使其能够树立强大的风险防范意识;可见,作为一个效率高、成功的企业,还需要锻炼其各个部门(尤其是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以及团结能力,使得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出有效而行的应急策略,以此来减少企业的损失,从而使企业能够尽可能的规避风险,乘风破浪,成功的渡过难关。

规避风险的方式例11

一、农业风险和规避农业风险机制的含义

农业风险是指由于农业内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农业经营活动的复杂性而导致的农业经营活动受损的可能性。具体是指农业走向市场之后,所要冒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来自自然界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灾害性因素;市场风险则是来自市场的供求失衡与价格剧烈波动所造成的收益上的风险。

农业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终归是可以通过某些形式进行控制、分散和转移的。农业风险规避机制就是通过各级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社会力量、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等建立农业风险的事前预测、事后共同承担的风险机制,对农业种植、生产、需求、库存、进出口、市场行情以及生产成本等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农产品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的程度,实施先兆预警,提前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决策参考,防范和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在风险发生后,有效解决农产品受灾减产和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农户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稳步发展。

二、建立规避风险机制的必要性

1、我国目前的风险规避机制很不健全

(1)地方政府未能充分发挥规避风险的作用。在农业投入方面,力度不足,投入增长非常缓慢;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快速发展本地区经济的考虑,不愿将有限的资金投向见效慢的农业,而是过分依赖中央对农业的投入,对防范农业风险投入的资金更少。在信息服务方面,为领导服务的信息多,而直接为农民、为市场服务的信息少,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生产、科技、供求等信息的需求;信息服务质量不高,准确性低,发布渠道少,可操作性差;缺乏农业信息人才,农民的接受能力弱,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才负责信息服务,但是目前缺乏此方面的人才。

(2)农业保险机制受到限制。现行农业保护制度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我国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低,赔付率高,风险大,保险公司缺乏积极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缺位,至今缺乏一套完善的有关农业风险保护方面的立法予以保障。

(3)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够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决定了市场控制风险的能力。我国目前市场体系极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尚未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市场体系,市场运行效率低,其发育带有很强的自发性;现货市场发展不足,流通体制不畅;农产品期货市场运作不当,市场主体缺位,交易品种少、规模小,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难以应付国际市场价格波动。

(4)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科技研发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科技不能与生产紧密结合,重大创新性成果少,有效规避农业风险的优良品种不能及时研发出来;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自给率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难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满足规避风险的需要。合作组织由于数量太少,规模较小,组织程度较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故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目前的合作组织主要服务于生产加工和供销运输方面,缺乏产前和产后的合作组织,故单一、功能不全,不能更好地为规避农业风险服务。

2、近年来发生的大量受灾事件要求尽快健全规避风险机制

(1)农业自然风险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多发性。地震、干旱、洪涝、台风等时有发生,而且往往波及面积广,受灾面积大。例如2010年初西南地区五省发生特大干旱,导致200万人因灾返贫,直接经济损失300亿元。因此全面启动自然灾害风险预测,树立科学防灾减灾的新观念,培育和扶持减灾产业,更多运用科学预防手段,分散灾害风险,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

(2)农业市场风险当前在我国各个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小至一个县乡,大至一个省份,几乎每年都会受到农产品价格浮动带来的巨大损失。2010年夏,陕西渭南地区的西瓜主产区遭遇了西瓜丰产不丰收的灾难。以合阳县为例,仅县南部的三个乡镇共种植西瓜10万亩,产量可达5亿斤。但是西瓜的售价跌到了每公斤0.2元,远远不够农民的投资。所以,从根本上改变产业结构,把现在的小农业变成大农业,加强市场风险预测,帮助农户抵抗市场风险是发展现代农业急需解决的另一道难题。

3、建立规避风险机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建立规避风险机制是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现代农业由于技术水平先进、组织化程度高、市场容量大和经济效益好等特征,其抵抗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强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本身的高投入、高技术、高产业化和高市场化率的特点,又使其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通过建立完善的规避风险机制,把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以转移和分担等多种方式化解出去,可以对现代农业和农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

三、建立规避风险机制的途径

根据我国农业风险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规避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采取政府、市场、企业、集体、农户自助的多元复合结构模式。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规避农业风险中的作用

增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规避农业风险提供各种服务,包括资金投入、政策保护、基础设施、气象预测、农业科研、市场信息、农户培训和推广咨询等。

(1)建立稳定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政府的稳定投入是规避农业风险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的发展较为重视,投资也每年有所增长。但是对农业风险的重视和补偿程度还远远不够,表现出很大的临时性和随意性。针对农业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特征,政府的防范风险投入应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中,应预留和拨付稳定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到规避农业风险的计划中去。各级财政都要对农业有政策倾斜,逐步提高支持农业的投入。对农村的水利、防洪、电力、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一批稳产高产农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逐步改善农业经营环境,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农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2)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及预警体系,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农村是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领域,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脆弱行业,农民仍然是最需要提供专业气象服务保障的群体。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努力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发布网络、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和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为农服务新模式。

2、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保险体系

(1)增加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各级政府要落实财政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直接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由政府承担农业保险的部分业务费用和亏损,并制定适当的补贴、免税等优惠政策,以提高商业性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减少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风险。

(2)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巨灾损失时有发生。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才能保持农业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当前主要的途径有:一是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把农业保险中大宗的农业风险在社会范围内分散,弱化原保险人的农业风险,让广大农民切切实实地得到实惠。二是建立省级政府主导下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由各级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积累巨灾风险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

3、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积极规避市场风险

(1)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信息的建设和加强主要靠政府部门的投入来完成。各级政府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增强对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信息的预测预报能力,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要按照“功能齐全、体系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敏”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起主要农产品生产、供求、价格、监测与预警体系。

(2)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农业通过合同形式将现代农业中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转嫁出去,是克服盲目生产和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农民按订单种植,企业负责销售,既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又可维护和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当前要着重加快培育订单主体,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扶持专业大户和培育中介组织,扩大订单规模。

(3)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要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步伐,完善和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建设新型农产品销售网络。要继续推动农产品运销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产品期货市场。

4、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创新,有效规避农业风险

科技进步是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当前,建设现代农业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1)大力强化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专项,尽快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良品种。

(2)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人才是关键。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新环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好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科技直通车等活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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