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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的发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26 09:50:51

个体经济的发展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1

一、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

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不同于传统的国有经济和计划经济,政府和政府管员,决不能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那种定计划、发文件、下指标的工作方式必须改变,才能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所以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1、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在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方面,政府各部门应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目前有一个误区,认为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是工商部门的事,跟其它部门的关系不大,其实不对,各部门都应发挥自己的职能,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当然,工商部门更直接,义务更大,应充分发挥登记管理的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心全意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放宽市场准入关,放开对投资人资格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把监督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和氛围。

2、为私营个体经济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

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鼓励、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很多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因此,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本部门现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建立一套完备的、透明的、操作性较强的私营个体经济政策体系,真正为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制政策环境,使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私营个体业主提高法制观点,懂得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自身享有的权利,从而依法经营,公平竟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机构的工作宗旨。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的是政府实实在在的服务,其实服务就是为私营个体办实事、办好事。首先,应做好三件事是: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减少审批事项;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做到廉政勤政;三是减轻私营个体负担,严禁"乱收费、乱摊派"。其次,为私营个体提供优良的经营场所,目前我市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场所,多数是租用的、临时的、不固定的,这样就造成了私营个体业主的短期行为,不敢轻易投资,没有长远规划,这样企业就很难发展。很多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都?quot;私营企业经济园",我们为何不借鉴呢?所以政府为私营个体提供廉价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最好的服务。再次,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抑制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资金,我市私营个体的发展完全靠自己的原始积累,没有国家投资,没有拨款,又没有融资渠道,这就抑制了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政府可由财政适当支持,广大私营个体共同出资,建立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各类基金,为私营个体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第四,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为私营个体提供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以解决他们信息不灵的问题;建立一批专门的中介组织,为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和帮助,以解决它们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应鼓励和发展科技经纪担保,为私营企业获得技术支持提供服务,以解决技术水平低的问题。

二、改革的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私营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举措。私营个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富有活力的经济细胞,在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竞争力,已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从全国私营经济的发展态势看,从新世纪之初发展要求看,我市的发展还存在着差距:一是总量不大;二是规模不大;三是层次不高。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扫除障碍,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实现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有新的突破。

1、全面彻底的放开放宽经营领域和准入条件。

党的"十五大"和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认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发展私营个体经济上做到: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六放"方针,它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创了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放宽经营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的,全面彻底的对私营个体经济放开,允许它生产经营,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商品,可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合法途径进入生产经营;其次,放宽经营者的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具有完成民事行为力的人,都可以从事私营个体生产经营,在登记注册中应取消提交经营者职业状况证明,同时应允许在职人员在不参加经营的情况下投资、入股、参股。再次,切实减少前置审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少数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外,登记前置一律取消,改为登记后置和登记备案。

2、国有中小企业全面退出、让位私营企业。

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国有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亏损,净资产为零,很多职工拿不全工资,吃不饱饭,但是这些企业为什么不能退出呢?障碍主要有三:一是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不让退",退了他们怎么办,他们有什么事干;二是企业的人员安排问题;三是坏帐难核销,债务难处理,实质是缺少改制成本。这些国有企业过去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上缴利税已相当于国家初期投资的数倍、几十倍,现在由于各种原因,在竞争中退出,政府应该筹集一部分资金,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免得包袱越背越重。我们不但要退出效益差的企业,效益好的企业也要退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主动,取得先发优势。

国有中小企业的退出的运作方式很多,有十多种,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条件,选择相应的退出方式:规模小人员少可采用拍卖出售;规模大人员多可采用租赁、承包、参股等方式;效益差负债多的可采用破产重组方式。此外,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各种投资主体参加改制。大批私营企业通过收购、承包、租赁、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壮大自己,既降低国有资产的经营风险、为国企改革作出贡献,又满足了私营企业的发展需求,可谓两全齐美利国利民。随着时间的推移,私营企业这种补位作用将愈来愈明显。

换位后政府应从婆婆的角度转变为媳妇,多服务、多做实事,少发号施令,少指手划脚,只有这样才能使私营企业健康地跨越式发展。版权所有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2

个体经济是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活动的私有制经济。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问题社会上对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议论纷纷,绝大多数人从切身的生活实践中认识到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是符合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发挥个体经济的有益补充作用是完全正确的。坚持这个方针,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增强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个体经济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体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个体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个体经济是一种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包括劳动产品和收入也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一种经济,它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的个体经济,它已经是经过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的个体经济。《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我国现有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经济一定会有较大发展,一定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从我国个体经济的历史作用看它的发展前景

(一)在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上发挥了积极的有益的补充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而且对日用生活消费品的需要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个体经济具有小型、分散、多样、灵活的特点,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把玲琅满目的群众喜爱的日用消费品送到群众手中,首先补充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的不足。现在在城乡的广阔市场上,个体零售点到处皆是,充实了市场。这些服务网点的增加不同程度地方便了城乡人民的生活,对“吃饭难”、“做衣难”、“乘车难”、“购货难”的紧张状况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其次,它补充了经营品种、服务项目的不足。对有些国有和集体企业不愿经营和不便经营的项目品种,如日用小百货等产值小、利润薄而群众需求变化很大的,个体经济拾遗补缺,起到了有益的补充作用。各种摊、车、亭、棚分布于街头巷尾,流动购销走街串巷,而且服务到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个体经济为全社会提供了种种服务,这些特点是国有和集体经济所不能代替的。再次,它补充了营业时间限制的不足。个体经济在营业时间上灵活性大,全天营业,热情服务,特别是饮食业有的经营“早市”和“夜宵”,为那些上早班赶夜班的职工提供了很大方便,这些都是国有和集体经济难以做到的。

另外,个体经济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刺激了国有和集体商业必须转变经营思想。过去由于个体经济发展缓慢,国有和集体经济以老大自居,独占天下,存在着有商品就不愁卖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情况下,只有转变思想,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二)在活跃市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了补充作用

过去,我们实行闭关自守政策,城乡市场不活跃,特别是物资交流上长期存在少渠道、多环节、不流畅的情况。现在,我国允许个体户从事长途贩运,这给城乡物资交流开辟了一个广阔的流通渠道。由于个体贩运形式多样,手续简单,方便群众,不受更多的条件限制,对活跃市场,方便人民生活,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加速流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国家增收,个人多得,有利于生产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

(三)在城乡劳动者就业上开辟了更多的门路,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邓小平同志指出:“继续广开门路,通过集体经济多种形式,尽可能多的安排待业人员,要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个体经济不用国家投资,能够安置大量人员就业,提供城乡人民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场所,不但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为国家减轻了就业压力,而且又能为社会创造物资财富和增加个人收入,改善拓宽了农村多余劳动力的生产途径,使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三产业,不仅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对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四)在打破公有制经济独家经营,促多种经营形式之间的竞争,推动公有制经济的改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3

民族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发达地区。本文将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以寻求适合这一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途径。

一、湘西自治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基本特征

(一)发展速度快、势头猛

湘西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初具雏形,90年代才正式兴起。据1996年的湖南年鉴,1995年整个湘西自治州仅拥有个体工商户59884户,从业人员109610人;私营企业仅拥有373户,从业人员6715人,注册资金仅8754万元。到了2004年底,个体工商户31168户,从业人员59209人,与1995年相比,这两项指标分别增长了大约52%和54%,拥有资金数额达到70119万元;私营企业达到1506户,是1995年的4.04倍,投资者达到4238人,雇工人数达到27850万人,拥有注册资金288988万元,是1995年的33.01倍。2004年,湘西自治州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83.5亿元,而全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就达到了75.3亿元,同比增长13.7%,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达到19.85亿元,同比增长17.1%。

(二)产业分布不平衡

湘西州的个体私营经济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的比重偏低,第一产业(家庭承包可视为集体所有私人经营,因此不属于本文所特指的私营经济)几乎没有。据湘西州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可知,2004年末,湘西自治州共有个体经营户90211户。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16061户,占整个个体经营户的17.8%;从事第三产业的74150户占整个个体经营户的82.2%。全州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3.59万人。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0.27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23.32万人。在就业人员中,个体经营人员14.07万人,占41.9%。

(三)行业比较集中

个体经营户比较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081户,占35.6%;交通运输业18788户,占20.8%;工业15819户,占1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3306户,占14.7%;住宿和餐饮业6399户,占7.1%。

(四)个体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上升较快

到2006年上半年,湘西自治州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工业增加值10.4亿元,同比增长28.2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70.4%。从经济类型分组情况看,国有企业实现增加值27313万元,下降10.3%,集体企业实现增加值1046万元,下降12.1%,股份合作企业实现增加值3133万元,下降13.5%,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93772万元,增长16%,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实现增加值314万元,下降31.7%,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105305万元,增长24.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7057万元,增长19.2%。

二、湘西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观念更新慢

一部分人对“个体私营所有制”观点持怀疑的态度。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对个体私营经济存在歧视或轻视,甚至一些下岗人员不愿当个体户,不愿到私营企业就业。一些大学生,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式,依然不愿到个体私营企业中就业。由于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和行业准入障碍

虽然国家在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许可证和审批制度时,规定除了资源开采、铁路运输、电力、药品、易燃易爆品、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以外,其他行业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保证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份额,人为限制个体私营企业进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湘西州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集中于流通服务领域,而在生产加工制造领域中所占比重较小。

(三)个体私营经济融资难

到2005年底,全州拥有一百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461家,一千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才110家。一般来讲,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融资渠道有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民间借贷三种。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比国营企业规模小,货款风险较高,所以银行一般不愿贷款给个体私营企业;在上市融资方面,由于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规模较小,配额制和对上市公司规模的种种规定以及创业二板市场的缺乏,实际上成为个体私营企业上市的障碍。在民间借贷方面,虽然这是湘西州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方式,但是这种融资方式一般期限较短,并且缺乏法律保障。

(四)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牌意识薄弱

个体私营企业的产品大多数是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或一般产品,技术含量普遍偏低,深加工产品少之又少。个体私营企业的品牌意识薄弱,到2005底,整个湘西自治州个体私营企业中才有著名商标5个,驰名商标竟没有。

(五)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差

全州的个体工商户中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整个个体工商户的2.5%,大专学历的占5.2%,中专学历的占13.4%,高中学历的占28.0%,初中学历的占28.9%,小学学历的占20.8%,文盲占1.2%;从全州私营企业负责人的文化程度来看,拥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所有私营企业负责人的9.7%,大专文化程度的占29.7%,高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6.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3.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0.9%。由于湘西州是西部穷困地区,加上没有特别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所以,不仅无法吸引区外人才,而且区内人才也大量“孔雀东南飞”。

(六)内部管理水平大多较低

湘西州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仍处于家族式、粗放型和作坊式经营管理的低层次水平。夫妻店、父子店、兄弟姐妹店,滚雪球式地滚动发展,小本经营、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由于对市场行情、产品信息把握不准,缺乏市场预测和可行性分析,投资带有盲目性,也使许多先富起来的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

(七)社会服务不完善,劳动保障不健全

在社会服务方面: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计量、环卫、城管、街道等部门,但管理往往政出多门,相互交叉,缺乏协调。同时,也缺乏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行产业引导、政策扶持、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

在劳动保障方面:据湘西州个体劳动私营企业协会2005年统计年报表可知,个体劳动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中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仅4236人,私协会员中的私营企业职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的仅2229人。这从侧面反映了个体私营企业主拖欠职工劳动保险的现象很严重,甚至有些个体私营企业主为节省劳动保险费用,在试用期解聘试用人员,造成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

三、发展湘西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对策

(一)政府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以及协调引导

州政府在资源配置、产业政策、税收方面应给予个体私营企业与国企、集体企业同等的地位,甚至给予个体私营企业中的一些新兴产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应加大对市场、产业和信息等领域的引导和调控,以弥补市场失效,使个体私营经济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二)真正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的市场和行业准入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放开,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入世之后,银行业、电信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将允准外资进入,湘西州也应制定相应政策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向这些高层次领域发展。另外,在某些行业的批准中,应由审批制逐步向登记制转变,减少审批环节,对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公开办事指南、办件条件和制度,承诺办事时限。

(三)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渠道

首先,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应实施同各种所有制企业一样的贷款发放条件,适当降低对个体私营经济贷款的抵押及担保门槛,同时可以全面制定和实行适应个体私营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制度,专门设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推出适应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还应该选择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保护政策的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市场潜力大的优秀个体私营企业作为重点贷款对象。

其次,也可以由政府出面,从税收中提取(如20%)专项资金,建立财政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其创造条件,争取在资本市场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四)积极引导改变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实施品牌战略

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加强科技投入,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相结合,发展高科技项目,开发市场占有率高的名、优、新、特产品,改变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对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政府还需鼓励和引导从事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个体私营企业向新兴的金融、证券、保险、银行等高层次的服务领域发展。应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和绿色资源打造个体私营企业的精品名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做好“ISO9000”系统认证和“ISO14000”系统环保体系认证及绿色产品的认证冠标工作。

(五)全面提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素质

首先,个体私营企业主应自觉加强再教育,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其次,政府应该通过人事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等,针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一些保留身份、保管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会保险、申办落户等具体政策,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吸引一大批科技型、管理型、实用型人才,满足私营企业人才需求。

(六)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集约化管理,加强企业破产后的财产清查工作

政府应依据市场规律,统一规划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支持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形式以及股份制改革,创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个体私营企业应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相关业务知识以及法律、金融、会计、科技等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

同时,应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向市场招聘经理型管理人才,打破家族式管理,建立新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有关部门对需要破产的个体私营经济,进行彻底的财产清查,并建立破产个体私营企业主的档案,以防其在更换名称或换块牌子后照样经营,从而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

(七)完善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

上级政府部门要协调好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计量、环卫、城管、街道等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要建立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层次高、决策快、指挥协调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同时还要注意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员工,应一律实行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企业应给予员工的各种保险、福利,对于不愿意为员工购买法定社会保险的个体私营企业予以强制执行。

对涉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要优先受理,并要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用。

参考文献: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4

当前,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快速稳步发展。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191.7万户,注册资本440.4亿元,比2003年末分别增长3.36%和10.67%。全省私营企业已达到35.3万户,注册资本5088.8亿元,比2003年末分别增长9.35%和12.51%。实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总户数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二是私营企业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据今年6月底统计数据分析,我省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户注册资金2.29万元,私营企业平均每户注册资金144.1万元,居全国前列。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的有86892户,比去年末增长7.6%,500-1000万元的达9955户,增长11.5%,1000万元—1亿元的达7563户,增长12.6%,亿元以上的达229户,增长48.7%。私营企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活力明显增强。

三是私营企业有限公司形式成为发展的主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的市场风险意识逐步加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模式更加器重。目前,绝大多数新开业企业选择了有限公司形式。据统计,至6月末,全省私营企业有限公司达29.17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82.6%,比去年末增长9.9%;注册资本4850亿元,占总注册资本的95.3%,比去年末增长12.6%.而独资企业有5.3万户,注册资本193.9亿元,分别占15%和3.8%;合伙企业有0.86万户,注册资本44.5亿元,仅占2.4%和0.9%。

四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至6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吸纳从业人员403.3万人,私营企业吸纳405.2万从业人员,其中上半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分别为36万人和47万人。上半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7万人再就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城乡居民就业提供了主要渠道,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和矛盾。

五是各地区发展基本呈上升趋势。从全省21个市情况看,至6月末,期末实有个体工商户户数除茂名、潮州市与去年末相比略有下降外,其余各市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资金数额除茂名、东莞、云浮市有下降外,其余均呈增长态势。私营企业除了潮州市的企业期末户数和韶关的期末注册资本略有下降外,其余各市均呈增长态势。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基本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是港澳居民来粤申办个体工商户踊跃。CEPA协议实行以来,广东省从2004年1月1日起,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商业零售予以登记注册,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个体劳动者协会也同时为港澳居民来粤申办个体工商户开展了绿色通道。截止6月末,全省共核准登记港澳居民申办个体户726户,资金总额达2468.11万元。其中香港居民申办的有649户,澳门居民申办的有77户,港澳人士来粤从事个体工商户零售业务,活跃了广东省商品零售市场,对粤港澳地区的经济交流起到了更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政策拉动。2003年初,我省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之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这一《决定》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原则、措施和方法上都作了务实的基本部署。各市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在全省吹响了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号角。

二是服务推动。近年来,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服务力度,积极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行扶持和引导。如广州市实行了并联审批制度;阳江市成立了市投资服务中心,市直24个职能部门在“中心”设置办事窗口,12个单位在“中心”设置特派员,实行一幢楼办事、一个窗受理、一个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不少市还成立领导挂点扶持制度,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带头,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挂点扶持重点企业,等等。

三是市场牵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拓展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如组织各种“走出去,引进来”经济贸易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交流会、洽谈会、展销会等等,都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二、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党的十六大虽然确立了个体私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样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也出台了《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但制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依然存在,来自于社会和企业本身的也有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的障碍。

目前,对个体私营经济仍然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和社会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歧私”。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左”的思想影响,至今有不少人仍认为个体私营经济是“私”字当头,搞个人发家。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也仍对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偏见,对民营企业冷眼相看,漠然置之,任其自生自灭,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在公众场所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从而使民营企业在社会地位上低人一等。目前,全省各地都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反映一些行政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尤其在有行政审批权的基层部门,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恐私”。有些领导干部凡事怕与“私”沾边,怕犯错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采取观望态度。还有些领导干部为了避嫌,在政策方面偏向于外地企业主或外商。某市一位老板就征地问题反映情况时,该市一位副市长说,虽然是同样价格,如果把地卖给本地企业家,会带来种种猜忌、误解,卖给外地商家或外商则不会有任何猜忌和误解。这种“恐私”现象在全省各地普遍存在。

三是“慢私”。如个体私营企业在用地、用水、供电、收费、出入境、进出口、招标、科研项目申报、出口退税和技术评定以及拖欠款项、财产遭受侵害、房产或土地发生纠纷、挨骂、挨打、被盗、被敲诈、受恫吓和受勒索等等,有关部门既不迅速处理,处理的力度也不大,往往只作一些表面文章。

(二)体制上的羁绊。

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使得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督管理方面,谁都可以插手,而在服务方面,谁都可以不管,由此严紧衍生的问题严重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一是政策待遇不平等,准入条件不公平。其一,前置审批过多。据了解,明确民营企业开业登记前,需要进行前置审查、审批或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的现行法律有20多部,法规和规章有60多部,包括14个行业,140多个经营项目,涉及公安、环保、交通、卫生、文化、旅游、房管、劳动等38个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投资者办一个执照要跑多个部门,而每个部门又有多个审批环节,办完这些证要花费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使投资者错过市场经营的机遇,增加了创业的成本。其二,准入限制过多。许多行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不同的限制性规定,有些行业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私营企业进入,只讲有条件进入,但受到职能部门的严格限制。在不少领域,存在着同样是自然人出资的企业,只要戴上集体或股份合作制帽子,就能享受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的现象,如在用地、用电、用水、经营项目审批、劳动用工、信息等方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目前不仅不能与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还不能与“三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三乱”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政府部门经过整顿,“三乱”现象有所遏制,经济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出于为部门利益创收,有的执法人员为了为个人捞好处,发生在经济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时有发生。其一,检查多,罚款重。有些部门往往因为与企业有矛盾,便隔三差五地去该企业检查,查完便随意查封或搬走商品和设备,既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也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在社会上有这么一种说法,如果某企业遭到检查,那是因为没有及时奉上“孝敬银子”所致。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借执法为名,处罚就高不就低,该教育的罚款,该少罚的多罚。其二,多头收费。由于很多部门在职能上交叉,涉及到服务的方面,很少有人出面,涉及到管理时,只要有利可图,就会一下子冒出多个管理部门。民营企业在同一收费项目上,往往要向多方缴费。如中山市有些企业反映,该市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企业驾驶0.6吨以上的货车司机必须到交通局培训重新领取上岗证才能上路运货,每人收费330元,同时对每辆货车还需要每季度进行一次二保,重新审批营运证,使企业的同一辆货车和司机分别要向交通和交警两个部门重复交费。其三,以证代管,以证收费。不少管理部门把管理物化为办证,又把办证简化为收费,只要办了证,缴了费,对企业便不闻不问。其四,隐秘性收费多。明支暗卡,迫使企业不得不屈从管理部门要求,接受管理部门指定的消费、服务或去指定的地方接受消费或服务。如消防由消防局指定由谁施工,并且指定商店购买,价钱要贵20-30%。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赞助,造成私企低调,不愿做品牌,做大做强受很大限制。

三是税制没有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和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个体户没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不能领取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无法抵扣,即使帐册凭证健全,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中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达不到100万元年产值,流通性企业达不到180万元年销售额,也不能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二,国家实行内、外资企业两套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外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有“免二减三”的待遇,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对“三资”企业不征收,但对个体私营企业却收取。其三,税收增涨太快。据企业主代表反映,一些民营经济资源缺乏的地区,年总产值增长幅度还达不到20%,而税收却每年要以20%来增幅,使民营企业增长难以与税收增长比例与时俱进。其四,收税方法不合理。国企采取做多少业务收多少税,私企不能。其五,征收税率方面缺乏优惠政策。如达到多少税税率下降多少等。

(三)融资渠道不畅通。

一是银行普遍“抓大制小”。各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考虑,仍然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意向小企业放贷,由此导致大企业锦上添花有余,小企业雪中送炭不足,从而制约着许多前景好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所有制歧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的“恐私”心里也相当普遍,一些企业反映,同样数额的贷款,贷款对象如果是国有企业,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不承担责任,若是私营企业,则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信用体系不完善,造成私营企业贷款难。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的社会资源有限,受经营观念、经营范围、经营者个人能力的影响,又缺乏必要的信用体系,银行很难识别私营企业的信用素质,银行虽然有大量存款余额,因担心无法收回贷款,所以有钱也不敢贷给私营企业。

四是担保公司发展缓慢,业务单一。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有6.6万多家私营企业,担保企业只有9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0.013%,如此少的担保企业,如何能满足众多企业的担保需求。而且,担保公司的业务相当大的一部份是不动产担保,针对固定资产的评估是越估越小,只有不动产的30-50%才能贷款。至于国际通行的工程担保、履约担保、保险担保、纳税担保、海关担保等等都未能在我省的私营企业担保企业很好的发展试行。

五是银行贷款期限结构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目前银行对私营企业的贷款期限通常在1年内。由于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尚未到位,加上银行担心长期贷款带来风险,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真正开放长期性的基建和技改贷款科目。为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财产的有效保护缺乏法律后盾。

虽然已经“私产入宪”,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早在1988年国家就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得比较笼统。此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当私营企业权益被侵吞、受损害或出现经济纠纷时,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有的私营企业主反映员工因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需要追究其责任时,有关部门往往以管理不善为原因由老板承担,同样情况发生在国企时,则可以用“赎职罪”予以惩处,两者的法律保护有差距。

(五)部分企业自身素质不高。

私营企业自身素质上的制约因素主要表面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权关系不明晰,管理结构上基本上属于家族式管理。企业做大以后,家族式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如一些没有管理才能的家族成员处于重要管理位置,一些家族成员往往因对企业创业有功、关系特殊而不服管理,常与非家族管理人员磨擦冲突等等,严重影响企业运转效率,加大了企业的风险成本,成为企业升级创新的障碍。

二是企业发展速度与质量明显脱节。很多企业在创业上带有“一窝蜂”的盲目性,忽视产品的科技含量,缺乏品牌意识和企业文化意识,造成企业利润逐年下降。

三是人才缺乏,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适应。一方面,由于企业管理粗放式经营,相当部分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水平,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难以改变产品单一、雷同、科技含量低的状况,造成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发展后劲。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性招不到本科以上人才,人才不愿在山区和私企扎根,而企业从内部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很容易被抢走。

四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经营者存在着坑蒙拐骗,违章经营;另一方面,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企业主不善于寻求法律保护,而是有事找后台,花钱买平安。

三、对“十一五”期间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结合我省民营经济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将党的十六大和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在总结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我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会后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抓好《决定》和各种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是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建议省、市每年组织一次大检查,看看是否落实、有何问题还需要纠正或补充,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和疑虑,放胆、放手、放开、放活发展民营经济。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必由之路,新闻媒体要客观地评价和宣传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要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大力弘扬民营企业的好典型(如纳税大户、科技、就业、社保、社会公益等),要敢于对民营经济所遇到的限制、不公平待遇等发表言论,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定期召开民营经济表彰大会。建议政府定期召开民营经济表彰大会,肯定民营经济的作用和地位,评选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

(二)强化服务意识,查处侵权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是要从体制上建立强化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机构。由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对民营企业提出的要求和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和综合性的服务。

二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除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外,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可以取消或改为登记备案制,切实做好照后的监督工作(如卫生许可证能否在照后核发并加强监督)。

三是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结合清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涉及个体私营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对一些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摊派、集资、罚款,要坚决停止。确实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由省政府统一制定,严格控制收费标准,避免走样。

(三)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现行的法律法规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建议在全国性的法规不能及时修订时,我省因地制宜研究制订一些地方性暂行规定。只有在法律上像保护公有财产一样对私人财产的权益实行保护,才能稳定民营企业家的投资心理,提高他们扩大再生产、做大做强的愿望。同时,切实保证法律的有效执行。为民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除了与法律是否健全有关外,还与法律能否被有效执行有关。有时后者甚至比前者更加重要。如果法律缺乏硬度,没有权威性,那么这些法律就会失去约束力而形同虚设。政府的责任不仅在于法律条文的制定,更在于法律的有效执行。

(四)放宽私营企业的从业限制,拓宽经营范围。

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发放,能源和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各种经济成份要一视同仁,机会平等,不应当按所有制不同实行倾斜政策。对于一些需要发展而政府和国有企业一时财力不足的产业部门,应当逐步打开大门,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允许一些实力雄厚、经营规范、素质良好的私营企业进入。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中需要外界力量的支持,包括资本注入、技术转让、经营方式转变、市场开拓等。应当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进行联合和合作,支持产品市场前景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整体收购国有中小型企业,支持个体户中的能人承包、租赁国有小型企业。

(五)在资金、科技、信息等方面扶持个体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靠自我积攒和代价高昂的民间借贷来满足。国有金融机构基本上不与私营企业发生贷款业务关系。目前正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希望国有金融机构也要热情地为个体私营企业在融资、结算、外汇、资本运营等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而且在贷款审批、利率计算上应与国有企业平等对待;在贷款担保上采取适当办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比如,在确定股票发行额度和选择上市企业上,也要安排私营企业,不应完全排斥在外。要通过各种方式,为各种经济成份都建立正常合法的金融渠道。科技、信息也是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的薄弱环节。政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中介组织也应当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六)在税收、土地资源、人才引进和使用等方面对个体私营企业一视同仁。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5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

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剥夺剥夺者的生产资料,由国家代表社会占有,实行国有国营。当年苏联法学家就指出过,这解决的只是所有权的问题,还有体制问题没有解决。不从体制上解决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就不能发展,相主义还可能倒退以至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应该说,中国的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个困扰社会主义发展的体制问题。

我国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人民创造的解决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好形式,因而也就能够调动三个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我们党很快就把改革由农村推广到全国。经过五年多的经济体制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主体劳动力,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发展,必然也会体现在商品流通领域。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集中统一,计划经济,理所当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作为根基,剥削和压迫无产者,铁证如山。解决计划与市场姓“社”姓“资”的问题也就成了大难题,不仅需要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而且还必须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主体劳动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予以证明。1992年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同年同志明确表示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

1993年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转折点,实现了把市场经济体制融入国家基本制度。经过二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作用阶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然要求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就要求不仅创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以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宏观发展形势的要求。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还需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建设。我们党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把以人为本作为改革的主旋律。以人为本不仅要求把经济社会真正转入以人为本的轨道实现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而且还要把人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创造社会价值的真正主体。以人为本不仅会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而且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人作为社会价值创造主体的地位。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根本条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还涉及生产的物质资源与人的法律关系,薄弱环节在农村,这就需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确保农民土地经营权益合法化,逐步扩大经营规模。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通过有关农村改革的决定,为全面推动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事实上,早在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经过30年经济体制改革,逐渐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上也就能够起基础性作用。

三、实现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阶段

改革进入全面深化发展的新阶段之后,把建设和发展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作为目标。实现市场与政府关系的有机统一的问题也就提出来了。告诉我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修改为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对市场作用是一个全新的定位,“决定性作用”和“基础性作用”这两个定位是前后衔接、继承发展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而市场的灵魂是人的劳动力,市场与政府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

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又体现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水平。资本主义市场决定性因素,是社会使农民成为无产者即逐渐把人的劳动力变成商品。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虽然一方面作为商品,但是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主体在法律上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在现实性上又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劳动力的主体通过改革逐渐解放成为生产资料在现实上的主人,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也就能够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同志强调指出,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实就是贯彻了问题导向。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人的劳动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才能逐步实现。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6

邓小平一贯坚持并且最终深入阐发的“一个大思想”

1990年,邓小平就农业的改革和发展,首次阐释了“两个飞跃”的思想。3月3日,他在与江泽民等谈话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是很长的过程。”[1] 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后指出:“关于农业,现在还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成果的,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我最早提出两个飞跃思想的时候,李先念同志说他都赞成,说这是一个大思想。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1](pp.1349~1350)

其实,最终实现农业的集体化、集约化、现代化,是邓小平一贯坚持的思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指出:“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2]他概括了集体化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是:机械化水平提高了,管理水平提高了,多种经营发展了,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形式就会有发展变化。邓小平强调:“这种转变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2](p.316)也就是说:“关键是发展生产力”。[2](p.315)

改革开放20多年间,邓小平所说的“两个飞跃”中的第一个飞跃,在河南农村显现出巨大的力量,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为第二个飞跃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作为农业大省,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使河南农业生产的积极因素得到空前的释放。不仅如此,在对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模式的探索过程中,河南各地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集体经济也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实现第二个飞跃产生了积极的。刘庄、南街、竹林等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以其持续发展的态势、已经取得的良好绩效以及广阔的发展前景,充分表明了“两个飞跃”思想的科学性与实践意义。

以农村第二产业为重要支柱,奠定集体经济的深厚基础

以村镇企业为代表的农村第二产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兴起,并且伴随着政府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经历了曲折的创业过程。村镇企业多年奋斗留存下来的精华,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乃至集体经济的基本产业。河南农村共同富裕的新老典型——刘庄、南街、竹林,均以实力雄厚的村镇企业和知名的品牌享誉国内。新乡县刘庄村于1985年建立的华星制药厂,为全国最大的生产肌苷的制药厂和青霉素生产大厂,所产青霉素原料80%出口,红霉素全部出口。2001年,全村社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360倍,其中99%来自。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是临颍县南街村的企业组织,始建于1980年,经过14年的奋斗,成为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下设食品加工、印刷、制药、包装等26家企业,拥有各种先进设备3000多台(套),产品100多种,为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大型集团公司。巩义市竹林镇原为行政村,当地的河南竹林集团公司下属8个行业集团,拥有58家工商企业,其中的中美合资竹林安特制药公司和众生制药厂,是竹林镇的高科技支柱产业,并成为省内医药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改村为镇。2003年,竹林镇人均利税位居全省乡镇第一,集体资产由1983年的3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4亿元。上述村镇企业在当地的社会总产值中占据了支配地位,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

邓小平在关于“两个飞跃”的重要论述中提出:“乡镇企业很重要,要发展,要提高。”[3]多年来,河南农村先进典型的村镇企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提高。村镇企业不仅在规模上大幅度增长,质量上大幅度提高,而且在企业和产品的种类上有了飞跃的发展,商品生产更加系统化和社会化。其发展的态势主要以三个特征表现出来:一是规模性。三个村镇(集团)企业的规模不仅在河南省内、也不仅在村镇企业中举足轻重,甚至在国内同类产业中也是佼佼者。以核心产业为主,相关产业为辅,充分发挥村镇企业的综合实力与集团优势,摆脱了企业初期的种种弱势因素。二是集约性。三个村镇企业的技术装备已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主要生产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现代化、高起点和较高的科技成分,使得这些企业具有大跨度地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能力,实现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三是开放性。三个村镇的企业已经形成高新优质产品带头和多层次、主体性、外向化产品的企业群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从走出去、引进来人手,吸引外资合作,建立合资企业,再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形成了资本的良性循环,也为民族工业的外向型发展探索了成功之路。

村镇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村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2001年为例:刘庄全村社会总产值4.6亿元,集体积累自有资产6.1亿元,人均纯收入7000元;南街村完成产值13亿元,实现利税6600万元,年人均分配达到6700元;竹林镇实现利税9800万元,其中纳税5010万元,人均纳税近8000元,人均纯收入6700元。在全省小城镇综合实力百强镇调查中,竹林镇综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位。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推动下,三个村镇的相关经济状况出现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首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变,使其更加趋向合理,确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体、第三产业相配套的全面、协调、综合发展的格局,实现了由农业为主导向工业为主导的历史性转变;其次,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耕种、灌溉、施肥、病虫防治、收割以及饲养业的饲料加工都实现了机械化,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再次,确定了农民稳步致富的基础,与20世纪末河南全省农民收入增长率止步不前的状况形成极大反差,并且为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建立了系统的文化、、医疗、保险体制。此外,村镇企业的强劲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三个村镇不仅完成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且接纳了大量的外地劳动力。刘庄村仅有350个农户村民1050人,但刘庄村的企业却为外村农民和下岗工人安排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1万名员工,而南街村848个农户的总人口仅为3180人。

由此可见,村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具有不可估量的经济意义,也具有重大的和社会意义。在这里,村镇企业成为集体经济的奠基者,市场经济的开拓者,对外开放的生力军,科技进步的新载体,农村发展的加速器。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村镇企业,就没有刘庄、南街、竹林的今天。

推进第一、第三产业的规模经营,向高水平、高、集约化

1992年7月,邓小平在谈到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时说:“农村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并且指出:“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了。”[1](pp.1349~1350)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经济的日益壮大,河南农村部分相对发达的地区不同程度地推进了规模经营,使农林牧副业生产的集体化、化水平不断提高。

在刘庄、南街、竹林,技术为工农业注入了活力。农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副业生产;副业生产为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工业发展了,以工养农、以工建农,为现代化农业提供了资金。改革开放以来,刘庄每年都要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农业,购置农业机械,兴办水利,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实行科学种田。刘庄的机械化车队有各类车辆100多部(台),有充足的汽车、大型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等各类机械以及灌溉、喷施设施,使刘庄的农业生产全部实现了机械化、水利化。天旱时,4天可以将耕地全部自动喷灌1遍;夏收时,3天可将1000多亩小麦收打入库,并且播种上秋作物。南街村在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初期,随着农民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一度取得较好收成。然而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开始出现下滑,农作物年均亩产由500公斤降到了250公斤。在调整发展思路和村镇得到发展壮大之后,南街村加强了对农业的“反哺”。1990年1O月,随着全村2300亩耕地全部由村民自愿交回集体,土地由分散经营过渡到了集体规模经营。村委会连年投放资金,以工养农,添置了大量的现代化农业机具,实现了耕、播、收、打机械化和灌溉自动化。科学种田,旱涝保收,农业生产方式在南街村发生了一场深刻的革命。竹林镇地处嵩山余脉,全镇人口散居在六岭六沟之中,山高石厚,沟深土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依据这个特点,竹林镇对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改革,将土地统一收归集体,进行统一规划、经营和管理,同时建立小型家庭农场,以养殖业为龙头,发展高效农业和区域经济。

刘庄、南街、竹林的农业的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经营规模化。刘庄、南街两村地处平原,适宜机械化规模经营,当地的农民也更加熟悉和习惯于集体合作的生产方式。因此,与集体化相配套的规模化便水到渠成。在这些地方,土地归集体所有和使用,农业生产实行统一经营。二是生产科学化。当生产化、规模经营的条件大大提高之后,采用新的科学技术实现集约化和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南街村3100多口人,拥有耕地1000亩,由于实行了农场化规模经营,仅有60多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刘庄村由19个人经营管理农业生产,仅占全村劳动力的2%。三是管理现代化。规模化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化又为管理的完善提供了基础。当土地实现由家庭经营到集体规模经营的过渡后,南街村将专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分为农机队、农业队、积肥队等专业队,队与队之间既分工又协作,较好地控制了生产的每一环节。不仅如此,在调控工农业的宏观管理方面,村镇采取以工促农的办法,调动工业积累资金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抗御灾害的能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产高产。四是产品商品化。刘庄、南街两村发挥河南的农业优势,依靠粮食资源,围绕农业办工业。南街村围绕粮食产品深加工,形成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实现了层层增值和良性循环,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方便面食品公司、食品饮料公司、调味品公司以及面粉厂、啤酒厂、制药厂、养殖厂等加工企业,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刘庄华星制药厂引进生物工程,生产我国短缺的药品原料肌苷,利用玉米资源丰富的优势,实现了农产品的直接转化。

与农业生产的高水平、高科技、集约化的发展同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应协调发展,稳定了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巩固了工业生产的基础。第一、第二产业大规模、高效率的发展,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跟进。服务、商贸、、产业的兴起,与第一、第二产业相辅相成。仅南街村的红色旅游项目,每年就吸引了40万游客,推动了区域性多元经济的形成。而农村三产的多元化,最终使农、副、工、商各业及产业服务体系形成了协调平衡、科学循环的发展。

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区域内实现了全面小康

邓小平在进一步阐释“两个飞跃”时,突出地强调了公有制和集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这既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向,又是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河南农业先进典型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有制的优势,依靠集体,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使农民生活完全实现了小康。具体到刘庄、南街、竹林,随着集体经济综合实力的日益壮大,呈现出以下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态势。

第一,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的收入由大幅度上升到稳步增加。1981年,刘庄的公共积累已达500多万元,人均分配470元,使得村民自愿选择了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因而,改革开放初期,在全国广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际,刘庄选择了集体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专业承包方式的责任制,符合刘庄的综合状况与经济发展要求,从而给刘庄农民带来了极大的效益。南街村从土地集中使用之后,其价值和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集体经济得到飞跃性发展,村民收入跨上新台阶。竹林镇的两大制药企业使集体经济实力得到迅速壮大,并且带动了一系列产业的兴起。在,居住条件的大幅度改善,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的物质体现。20世纪80年代,刘庄兴建了总计1400多间的单面双层红楼,成为农民集体新村的象征。进入21世纪,400套集体别墅新村在刘庄开工。南街村村民由村集体统一安排住宅楼,并且免费配置彩电、空调等家用电器,家具、厨具一应俱全。竹林镇的1300套农民别墅、20栋农民公寓楼拔地而起,高标准编制规划的6大园区,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向中心集中,形成了崭新的城镇格局。

第二,公共事业全面发展。刘庄村民免费享受上学、医疗、住房等20多项福利,使得人均实际收入逾万元。南街村投入巨额资金发展教育事业:投资1500万元建立现代化幼儿园,投资1500万元建立花园式学校,投资2000万元建立全日制高中。南街村村民和荣誉村民的子女从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到学完高中全部免费。竹林镇地处山区,长期干旱缺水,不便。村集体为农民解决饮水、灌溉和工业用水问题,先后投入2700万元资金建成工7眼水井,最深一口井深达500多米,加之外来引水,竹林镇建成万吨水厂,结束了千百年来滴水如油的。在集体经济充分积累的条件下,竹林镇又投入亿元资金,修筑了总长32公里的镇区道路和4公里长的旅游大道,改建顺直了310国道,并在国道上修建了立交桥。村民出行,学生上学,农工贸生产运输,乃至外地人来参观,都深获其益。

第三,科学技术广泛普及,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不断增加。由粗放型到集约型,是三个村镇工农业发展的一般历程。在村镇企业初创阶段,小型、手工作坊式是其典型特征。可贵的是村镇领导者没有满足于小富即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依靠科技发展生产,为村镇企业的飞跃和长足发展开创了宽广的道路。刘庄华星制药厂研发的先进技术填补了河南省的一项空白,开发的工6种系列新产品、引进的286项新工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南街村制定了符合地方特点的企业发展战略,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办企业,并且实行了一套系统科学的农工商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竹林镇企业经历了由粗、大、笨向高、精、尖的转型,进而制定了“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效益”的发展思路。在刘庄、南街、竹林,有一大批自己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级的工程师、经济师、师、药剂师、农艺师以及各种层次的管理人员。

第四,精神文明、道德建设与经济同步增长。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是共同富裕先进典型的共有特点。在刘庄、南街、竹林,文明的程度既体现在文化设施的建设与文化活动的普及上,也体现在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上。在设施上,村镇修建了电视台,开设了图书馆、阅览室、文化馆、老年活动室、公园、礼堂。竹林会堂可容纳2000多人;《南街村》成为南街人喜爱的报纸;刘庄邀请高等院校来联办大中专班。在组织上,村镇建起了各种文化、、演出的机构或团体。南街村文工团进京演出,荣获“文华奖”;竹林镇的“戏迷乐园”为村民喜闻乐见;刘庄的红白理事会,倡导新事新办。在活动上,定期举行村镇文明竞赛和评比。竹林镇常年进行评“八好”、选标兵;刘庄倡导创建文明户和文明个人;南街村不断完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三个村镇都提出了各具特色的精神口号,成为村民奋发向上的动力。10多年来,这里从未发生过刑事案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行为,没有赌博和封建迷信的活动。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成就也为他们带来一系列的荣誉:“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乡镇企业”、“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以集体经济途径致富的农民,则对集体经济的发展投入充分的热情和积极的回报,由此形成了推动第二个飞跃的循环动力。

第二个飞跃是生产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的过程

随着农业改革的成功实践,1990年,邓小平在第一次阐释“两个飞跃”时说,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1](p.1310)而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夕,当他再次论述这个思想时说:“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1](p.1349)表述中“要”与“会”的变化,缘于农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正如邓小平所说:“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1](p.1350)

飞跃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二个飞跃不是目的,而是生产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历史过程。实现两个飞跃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使生产关系最大限度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刘庄、南街、竹林一直在努力实践着“两个飞跃”。尽管这些共同致富的典型并没有在形式上刻意追求“第二个飞跃”,但它们的努力实践,已经充分地证明了“两个飞跃”理论的性和实践意义。从总体上讲,巩固和完善第一个飞跃的成果,充分发挥其威力和潜力,将在相当时期内继续成为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但这些典型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也说明,农村发展的第二个飞跃,可以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局部地区率先进入实践。刘庄、南街、竹林分属于河南省的新乡市新乡县、漯河市临颍县、郑州市巩义市。从这些村、镇以及所在县、市的综合情况来说,都是河南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和共同富裕程度较高的地区。河南农村经济发展的典型足以说明,集体经济更适于社会化大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直接体现了“两个飞跃”思想在理论与实践上的结合。集体经济在共同富裕和道德文明方面的优势,鲜明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方向,代表了农村发展的未来,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

以中国尤其是河南省的一般状况而言,在农业方面存在着诸多。一是人口与土地关系紧张。从1996年到2002年,我国耕地净减少6000多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000多万亩。2003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量为3806.1万亩,即耕地总面积由2002年年末的18.89亿亩下降到2003年年末的18.51亿亩,人均耕地由1.47亩降为1.43亩。河南省土地总面积16.56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121.8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8%。耕地总面积所占比例为全国较高的省份之一,而人均耕地1.29亩,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致使农村经济深受资源的约束,并且会导致恶性循环。二是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受阻。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原因导致了农村劳动力过剩日趋严重:乡村逐步进入有序发展,农村第二产业新增就业人员大量减少;农业税费负担沉重与农产品价格的不合理因素存在,使农村第一产业劳动力大量减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谋职困难增加。三是农产品成本过高,价格上涨空间狭小。中国农业基本上还是平均不足1公顷的超小型家庭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小,规模经营少。“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使得农业生产成本超出发达国家,农业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而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上涨空间,在现行体制和政策下显得十分狭小。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包括河南在内的粮食主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在其中部分集体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上述三个问题竟然引出一个奇怪现象:一方面是人多地少,一方面是土地抛荒。解决这个矛盾,需要从政策到市场的一系列改革与调控。但就体制而言,仍有发掘的空间。这就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时候,从经营模式等方面加大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这一发展方向,已在上述典型的实践中得到肯定。今后的任务是在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中,积极引导和稳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集体经济,以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必须看到,农业的改革和发展有一个很长的过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或其他经营方式的发展仍在探索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三个有利于”为检验标准,因地制宜地探寻农村经济的具体实践形式和最佳模式。在这个探寻过程中,全国农村先后出现了不少类型的成功典型:以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有机结合的苏南模式;以发展个体与私营经济而实现股份合作制的温州模式;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创汇农业模式;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企业+农户”的组织模式……因此,有两点需要说明:(1)刘庄、南街、竹林以村镇企业带动经济发展,符合当地的条件和特点,并不意味着兴办村镇企业是农民致富的唯一出路。河南农村有许多先进典型,是通过其他多种生产方式走上了致富之路。譬如,与南街村同处一县的龙堂村,兴建了大规模的化高效农业园区,无公害蔬菜行销省内外。(2)将土地集中使用,统一计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收获,在刘庄、南街获得了成功,但并不排除以其他方式进行规模化的生产经营。譬如,毗邻刘庄的耿庄,采取的则是土地股份制经营和管理的模式,同样产生了巨大的效果。本文仅就刘庄、南街、竹林的模式,阐述“两个飞跃”思想的科学性与实践意义。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7

一、引言

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相关的实证分析也得出了时效性很强的结论。目前主要关注与国别或者区域范围内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而对于省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较少。甘肃处于西部地区,其金融发展状况以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特点,以此做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比较具有代表性。本文首次将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理论研究框架应用到甘肃个体私营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上,采用1990~2006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检验金融发展对个体私营经济增长关系的方向。检验甘肃金融发展是否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可以构造格兰杰因果检验模型。为了揭示甘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的相互关系,本文运用协整理论证明了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在协整的基础上,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变量之间关系的方向。本文各种检验均在Eview3.1中进行。

(二)指标选取

根据现有资料及相关计量模型结论,为反映甘肃地区个体私营经济与金融支持的关系,本文选取以下指标: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个体私营经济生产总值(GS)。反映金融支持的指标:金融机构贷款(DK),包括国家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当年的贷款;金融机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贷款(GSDK);地方性金融机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贷款(DFDK)。

(三)数据及其初步处理

从表1可看出,自1990年以来甘肃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金融资产也相应大幅增长。

(四)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性研究

为了消除单位和趋势的影响,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由于经济时间序列数据,尤其是宏观经济数据,常常出现明显的时间趋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采用增广的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法,即ADF法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为: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的检验值都小于临界值。因此,水平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而一阶差分是平稳的,符合单位根的定义,可以认为是典型的一阶单整序列。本文采用Engle和Granger两步法检验反映经济增长与个体私营经济增长的变量和金融发展与地方金融支持的变量两两之间的协整关系。

对回归方程残差的ADF检验表明:甘肃经济增长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存在协整关系,检验值-4.11966小于临界值-3.0989,同时方程也通过了F检验和DW检验,说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甘肃经济增长存在长期稳定的正向关系;甘肃经济增长与金融机构贷款之间存在相似的协整关系,检验值-3.57556小于临界值-3.17535,说明地方金融发展与地方经济增长正相关;甘肃经济发展与金融企业给个体私营的贷款也存在长期稳定的正向关系,表明个体私营经济也需要金融支持;甘肃经济发展与地方金融机构给个体私营经济的贷款同样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原因之一。

(五)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证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的验证。在本文的分析中主要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5%显著性水平上:甘肃的经济增长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即个体私营的发展是甘肃经济增长的原因,个体私营的壮大促进甘肃经济的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金融支持也是甘肃经济增长的原因,但经济增长不是金融机构贷款总量增大的原因,这是因为金融企业的资金是全国性资源配置,其资金来源并不只限于所在市,可以通过调动其他地方的金融资源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金融支持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原因,但个体私营经济并不是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原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金融支持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原因,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银行融资的支持,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深入发展其融资需求将愈加强烈。同时,以地方金融资源如存款、贷款为生存之本的金融机构也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壮大,从而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结论

本文通过协整理论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甘肃个体私营经济与金融支持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

(一)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与经济存在双向关系

经济发展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相应增加,经营效率与质量就会得到改善。反过来,金融机构对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也会给经济注入“第一推动力”和持续动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地方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与地区经济存在单向因果关系

地方金融机构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相反,地区经济增长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并没有显著地表现出来。地区经济增长对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作用的微弱,可能来自于两个原因:一是金融资源供给的水平低;二是地方金融机构的不合理。结合理论分析其原因在于:

1、甘肃经济总体发展水平比较偏低,特别是一些企业的破产兼并比例比较高,对银行资产的影响较大,对个体私营经济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比重影响了地方金融机构整体资产质量。

2、甘肃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不尽合理。目前,甘肃银行类金融机构除了四大国有银行及国家政策性银行之外,甘肃至今尚无一家区域性银行,也没有一家外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地区分布不尽合理。诸多金融机构主要集中于兰州,除了四家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之外,其他商业银行在兰州之外均没有设立分支机构,这严重影响了地方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和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四、政策性建议

(一)发展地区性的民营金融机构

降低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及非国有银行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参股,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鼓励非国有银行在兰州之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金融机构在甘肃地区的合理分布,扩大其服务范围;

(二)完善信用保证机制

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机构,探索建立贷款保险制度。通过设立贷款保险机构,可分散或适当转移风险,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

(三)加快对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适合个体私营经济的信贷审批机制。要积极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改善贷款方式,对那些产权明晰、经营效益好、守信用的优质客户,除传统贷款方式外,还应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努力满足个体私营经济合理的信贷需求。

参考文献:

1、褚保金,张茹.常熟民营金融与民营经济互动效应分析[J].上海金融,2006(3).

2、张兴军,杨桂元.安徽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检验[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5(4).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8

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指思想政治教育在个体生存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价值或人文关怀价值。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过程中,存在只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价值的开发,而忽视其个体价值开发的偏差,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片面强调它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倾向,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工具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重视个体价值,只有促进个体全面自由的发展、个人需要的满足、个人才智的展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造就生力军。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个体价值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经济体制为实践基础上价值理念的人本回归

根据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人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跨越的历史阶段或状态。历史赋予市场经济的意义是:以社会化大生产的形式培育个性的独立人格、主体精神与自主能力,为更高的历史阶段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从人学角度看,市场经济的重大历史成就就在于促进独立个人的形成,它能全方位培植人的独立人格、主体地位,提高人的自主活动能力。从哲学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最大、最直接的作用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的主体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个人主体性的形成提供了经济前提和广阔的空间,又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迫切的要求个人主体性的高度发展。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市场经济的平等性,要求人们破除一切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增强平等意识。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市场经济的这种开放性,要求人们打破自然经济下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即增强开放意识,积极参与竞争,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消除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变相的人身依附关系,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市场经济的这种自主性,要求人们摈弃一切依附关系和依附观念,增强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现代经济的运行模式,是凭借竞争来完成资源优化配置的,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竞争性也强烈要求人们破除一切抱残守缺、因循守旧的保守心理和习惯,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对自身素质的理性认识能力。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取向上,我们必须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2 塑造健全人格,构建精神家园

市场经济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也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巨大的影响。人们以往恪守坚信的价值观、理想、信仰等受到严峻的考验和冲突,一些人不同程度的出现了道德困惑、理想迷惘、信仰危机的现象;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社会竞争的加剧,贫富差距的拉大,制度建设滞后引发的社会震荡,使得许多人失去了心灵的宁静,产生了诸如焦虑、紧张、浮躁、孤独、愤怒、无奈、受挫、相对剥夺感等负性情绪和心理失衡问题,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而在精神生活领域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各种腐败现象的滋长。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证明,物质生活的增长和丰富决定人们的精神生活并给予深刻的影响。但是,物质生活的丰裕并不等于精神生活的进步,更不能自然而然的带来精神生活的充实。一个社会,如果只有物质财富,而贫乏精神财富,一个是有重大缺陷的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 一个没有精神支柱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也是无法屹立在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的。

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追求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蕴着社会主义的价值承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最终价值所在,总而言之,对人的精神需求予以终极关怀和积极引导,具有重要意义。正确而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引导人们的精神走向,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提供精神支柱,激励着精神作为动力因素的发生程度,为个体实现价值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 创新教育理念,促进全面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社会的发展最重要体现并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自由程度。人是社会的人,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的不断更新,信息的不断膨胀,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也不断增加,要解决这些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创新。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之一就是努力培养个体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培养创新精神,关键在于培养独立意识和创造意识。而创造意识来自于个体对社会、对国家乃至对人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因此,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要在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个体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创新精神。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给人提供了发展的自由,民主的条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的依赖性与模式化,增强了人的主体性与竞争性。我们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对思想政治教育个体价值的开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人的主体性和健全人格,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所需的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9

早春2月,咋暖还寒时候,《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的若干意见》终于出台了,这是一个为民营经济鼓与呼的纲领性文件,这是的“财富福音书”,她标志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机遇奔腾而来,一个混合经济大发展的格局将使中国特色的主义经济制度迸发出惊人的活力,一个“有民、有治、有享”的终将转变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新时代,中国迎来了她的大。

一、廓清迷雾,恢复被减等的人格

该文件中所沿用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只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的一种习惯说法而已,整个文件所反映的精神实质却是完全肯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完全肯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等量齐观。这意味着提供私人产品的所有或者任何主体都将获得市场的公平待遇,国家从“政企分离”逐渐走向“政经分离”。企业是企业法人,政府是政府法人,他们之间的界限必然划清,各级政府未来将主要管理公共事务,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中央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护宪,对内主要管理跨省事务。政府将尽可能不再直接干预提供私人产品的经济事务,尤其不再按所有制来对企业进行区别对待,政府将更多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来进行财富二次分配,并且大力支持社会进行第三次财富分配,这个文件在认识论上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突破。原来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将个体所有视为私有、落后、反动,将集体所有、国家所有视为当然进步,伴随而来是全能政府,完全否认市场交换功能,而代之以全面彻底的计划经济,“经济人”的特征被完全消灭,根本否认每一个财富拥有者乃是一个国家稳定的最重要力量。在大集体、国营等不同经济形式工作的人们身份待遇不一,人民公社则造成了农民的“二等公民”身份,这一切完全违反了社会主义追求平等均富的目的。计划经济实质上是一种彻彻底底的从头到脚的垄断,也就是哈耶克所谓“通向奴役之路”,现在还有几个为数不多,但能量不小的垄断堡垒,比如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就是计划经济历史所残留的活标本,《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个体民营等非公经济以公平待遇,实际上黯淡了政府笼罩在国有企业的光环,断了他们的“奶”,宣判了这几个垄断领域的“好日子”即将成为过去。从宪法到法规,确立保护私有财产、承认私有制,恢复它们被消灭被减等的人格,意味着承认“(一)个人是他自己的福利最好的判断者;(二)社会福利就是组成社会的各个成员的福利的简单总和。”市场就是表现个人偏好的最好平台,“市场所表现出来的各个人的偏好,就是社会福利的准绳和基础。”为了满足个人偏好的各种企业,在市场中自由竞争,会自然调节各种资源的最适度利用,这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可靠保证。学术界对于经济理论的早已经突破了所有制的界限,“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成为经济学家们的共识。通过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数百年的实践,通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创造性活动,表明各国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不可能完全一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表明,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废除私有财产而是扩大民主制度。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作为集体的一群人天然能比个人更富正直和较少自私,将来也不会有。常识告诉我们的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集团犯罪更加凶恶。社会主义完全可以打破“所有制”的崇拜,重建马克思主义“个人所有制”,正是在这种“最典型的私有制”基础上,可以实现“最典型的私有制”和“最典型的公有制” 接轨,人格平等,自由竞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混合经济将更加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铺平道路。 二、鼓励非公进军垄断行业,政策倾斜到公平为止

由于计划经济是建立在对私有制的认识误区上,将个体私营经济排斥于经济生活主流之外,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被硬生生割掉。在“文革”中,个人进行生产性活动叫做“开地下工厂”,是死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对个体私营经济有了全新观念,政府从严格管制下允许它们作为主义经济的补充而存在,对它们逐渐开放一些商业零售业和简单的维修服务业,到承认它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老板获得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光荣身份,吸纳他们加入共产党,使他们在上有了归属。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天然产物,本身更加渴求市场经济的公平待遇,随着它们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这种愿望越发强烈。原来人为设置的一些“禁区”即特殊垄断行业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今天已经失去其存在的正当性和支柱,这些禁区因为特殊的保护,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往往是以破坏公平竞争为代价,掩盖了本质上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使消费者深受其害,到了不破不行的时候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政府明确宣示,尽一切办法,创造一切条件,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勇闯垄断禁区,让所有社会资源统统回到社会平台,这显示了政府的决心和意志,放手发动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和外资公平竞争。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架构和一整套国家治理结构,在主观上是倾斜国营和后来的国有经济的。长期以来,这些政府管理部门和其中的“职业技术官僚”制造出来的种种规则措施习惯是带有计划经济印记的,也就是说它们对民营等非公经济是带有歧视性的。现在《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将是一种拨乱反正,是对原来计划经济习惯势力的一种“反叛”。能不能为非公经济成功打破垄断行业保驾护航,关键看政府自身改革力度的大小。此次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长期来看不但不会对公有制经济资产存量造成负面,相反会通过促进不同经济形式之间的自由竞争,使公有制经济经受市场大考而迎来新生,因为政策的底线是倾斜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其达到和原来公有制经济一样的政策高度,旗鼓相当的双方竞争才可能演绎出精彩篇章。只要政府充分回到积极“守夜人”的角色定位,撤掉挡在非公经济路上的篱笆,非公经济因其天然的优势,必然会在各个垄断行业和领域获得长足的发展。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建设领域”,那么长期束缚人们的军民、平战森严壁垒的陈旧观念将被冲破,那种把粮食等一切资源都看成是战略物资的旧观念已经发生惊人改变,不仅仅允许非公经济生产加工军工产品,而且允许非公经济参与旧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投身于军民两用高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及其产业化,这是对长期争论不休的“既然能够有钱购买外国军火,为什么不能鼓励国内生产呢?”的最好回答。这个政策导向虽然是对所有非公经济的,但是降临到每个非公企业头上,机会又各不相同。从事化工的当然有条件进入火药行业,从事动力设备制造的当然还是进入重武器制造行业。关于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将丰富我国城市管理的模式,有利于“经营城市”理念的创新,有助于市民社会的形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将充分体现非公经济的效率领先作用,缩短投资年限金额,使国家能够节约出更多力量把该办的事办好。 “允许非共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将使等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彻底崩塌,体育市场将逐渐形成,竞技体育和普通公共体育将逐渐分层,旧有的管理模式将被市场规则所淘汰。社会事业将贡献出极大的市场空间,政府、市场、社会将在分化重组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和谐共生局面,为社会事业与国际接轨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政策基础和实践方向。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之所以被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利好消息,原因就在于承认了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地位,给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发放了进入市场的“入场券”。先有主体,然后才有规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能例外。未来可以预见,非公经济不但可以胜任政策允许进入的行业领域,还可以进入比如监狱等更加广泛的市场和社会空间,非公经济还可以自己创造出一些新的生存空间,因为人的需求永远没有终极状态,全社会将因为解除对非公经济的禁锢而获得意想不到的收益。 三、一切形式的最终目的,都只能是指向“民有、民治、民享”

给非公经济创造财富的机会,给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地位,给非公经济公平待遇,给非公经济竞争的自由,也就是给人选择偏好的自由,也就是给人选择规则的自由,也就是给人选择形态的自由,也就是给人选择政府管理方式的自由,也就是给人以自由。自由的意义在于不同的个性都得到张扬,它们都有一样的表现机会,市场是提供个性张扬最好的舞台。我更愿意承认在当下的,无论非公经济还是公有制经济以及其他一切经济形式,都是因为人的需要而存在,而不是强加在人们头上的。所以,让市场去选择和决定各种经济形式的命运吧,让消费者去决定它们的生死存亡吧。如果说计划经济是“有民、有治、有享”,我不能不说市场经济是“民有、民治、民享”。基于这个意义,不能不说“非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的叫法,仍然没有完成形式上的最后一点革命,但是就上来看,可以确信政府和民间已经达成了广泛共识。我本人更倾向于将个体民营等“非公经济”叫做“民有经济”,一个国家只有“民有经济”健康了,才有可能达成将来的“民治、民享”。回顾外国,完全是那些叫做比尔?盖茨、洛克菲勒、卡内基(美)、摩尔?福特(英)、皮尔?卡丹(法)、金克雷?伍德(加)、岩崎弥太郎、松下幸之助、本田宗一郎(日)、李秉哲、郑周永(韩)的民营家,一手撑起了发达国家的巍巍大厦。回顾中国历史,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外国人最先在中国引入的,在中国土地上的第一个企业是外国人在中国创办的,那时我国还是小农经济为主的经济,不承认任何企业的主体地位,是外国商人和外国政府强迫我国承认了他们的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强迫我们承认和接受市场交换法则。自那时起,因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古老土地上的刺激,我国官方为了和洋人争利,创办了第一批官办企业,这种企业可能更接近于今天的国有企业;最先在外国企业“洋行”里做事的华人高级职业管理人才,当时叫做“华经理”,背负着“买办”的恶名,一点点积累资本,最后他们很多人脱离开“洋行”,在自己的土地上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在那时更有许多先知先觉的中华民族优秀子孙,他们或者是官或者是绅或者是取得了显赫功名的读书人,毅然放弃了几千年的生活习惯,投资办厂为国家堵塞漏卮。经过多少次激烈的市场竞争,无不证明民营企业是最具生命力的企业,官办企业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岁月经历了千回百折,今天的中国民营企业又迎来了她的第二春,中国又迎来了她的大历史。那些中国近代民族资本家或事业家,共同参与谱写了中国历史辉煌灿烂的一页,他们在不很健全的制度环境下,辛勤耕耘,不断创造、发明,他们西方器物制度文明,他们接受市场经济观念,他们很多人不仅仅是物质的富翁,更是精神的富翁!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不但无罪而且有功。他们创造了许多工厂,出于自然竞争的需要,他们有的创办了各种学校,不仅仅是职业技术学校,有的甚至是有质量的大学,他们有的发起创立了全国性的赞助清寒学子的基金会,他们有的创办了全国性的学术机构,他们有的创办了具有全国的报刊杂志,他们成了主流社会的中坚。他们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有的捐过飞机,有的生产军用物资,和官办企业一样从容赴难,有的做出了官办企业所不能有的牺牲,为什么要对他们歧视呢?为什么?这是历史的误会和悲剧!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不朽的英名:张謇、荣宗敬、荣德生、吴蕴初、卢作孚、周学熙、范旭东、张元济、陈嘉庚、张伯苓、晏阳初....... 这些中国历史上的财富英雄,凭着尊重商业社会发展的直觉,知道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多么重要,他们人数上的分布规律,已经揭示了关于国富的秘密。大半的企业和事业集群分布在租界和东南沿海、沿江一带,完全是因为这里的法律制度环境,是租界外和内陆人治社会没完没了的潜规则永远无法望其项背的!给非公经济一个公平竞技的舞台,他们就可以再度扭转乾坤!年广久、鲁冠球、刘永好兄弟、柳传志、张继升、孙大午.......人无完人,但一个比一个壮观,财富理想的精神花朵竞相开放,非公经济的多姿多彩必然使中华大地春天长在。希望在《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所有中国人都能够尊重历史,尊重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家的伟大创造,永远不要再发生仇恨私有制,仇恨财富的大悲剧。私有财产权是天赋权利,永远不可以削夺或限制,否则文明的基台必然崩塌,人类将堕入地狱。200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作为中国“财富选民”的“福音书”永载史册,将引领我们从“免于匮乏的自由”走向“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中国将迎来新边疆和大历史!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10

引言

对经济领域的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存在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理论与实践在经济转型中也占据着主要地位,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金融体系能够将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发展规律呈现出来,给未来经济发展的预判提供条件,还能够体现出当前经济市场发展的势头,为一些金融股票的价格波动作出实时的体现,体现实体经济以及金融体系的发展状态。

1、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基本概念

1.1金融体系的概念

金融体系的的概念主要是反映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经济模式,包含经济领域的各种经济活动状况。此外,虽然金融体系大多是为了反映一个国家当期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发展模式,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并不相同,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导致不同国家的金融经济体系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形态。金融体系从宏观价值来看,可以把它当做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框架,由许多因素共同组成,企业想要谋求较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对经济框架的形成有一个十分透彻的了解,方便全局的发展。

1.2实体经济的概念

在我国现在的发展中,虽然给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许多较好的条件,但是实体经济的发展依然还是国民生活中的主体经济。它包含的领域颇多,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等,以物易物或是金钱的正当交易等等,对人们日常的生活需要提供最基本的条件,并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中,提升国民的生活水平和物质享受。

2、经济转型背景下我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发展现状

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给经济的发展与形式转变提供了非常有效的作用,也转变了原本轨迹中的经济发展,影响;额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由分离状态逐渐转变为融合。从深层面来看,其实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复杂的,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就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实体经济的发展已经逐渐开始有了较好的发展苗头,通过与金融体系的完美融合,将二者的优势完全激发出来,推动我国金融经济的不断进步。但是由于目前的金融信贷的发展又渐渐的开始导致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趋向分离状态,因此还需要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的不断完善,不断磨合,达到完美融合。

3、促进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有效措施

3.1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准备

在经济的发展中主要就是以市场的经济需求为主要发展导向的,因此,实体经济在其中充当的作用是主要的,而金融体系的健全就是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稳步快速的发展。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也是相互依存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是需要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健全来作为发展的根本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将实体经济不断发展的资金投入金融体系中,一方面扩展金融体系的规模,另一方面还能够壮大实体经济的发展实力,激发市场中的金融需求,推动实体经济的有效发展,也给国民经济带来可持续发展。

3.2发挥实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需要实体经济将自身的发展能动性和积极性全面的体现出来,在充实金融体系的同时活跃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推动金融体系的稳步发展,相互促进。另外,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时刻注意经济需求的转变,时刻准备转型发展。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中还应该与时代的发展接轨,激发实体经济的发展潜力,更进一步的促进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完美结合。在国民经济的不断运转过程中,要想完善金融体系的结构就需要实体经济充分的发挥自身创造经济收益的能力,不断的壮大金融体系的力量,从根本上解决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缺乏的问题,利用资金累积的方法来拓宽实体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领域,为金融体系的融资手段做出贡献,创新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3.3实行金融体系自由化改革

对金融体系的自由化改革能够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增进自身体系的同时也能够更进一步的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进行自由化改革的发展也是利用政府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带动实体经济的进步,从而提高实体经济带给社会的经济收益,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

3.4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

个体经济的发展例11

二、经济发展权的经济法定位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展权主要有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发展权,在这些权利行使的过程中,应该将经济发展权作为重点,其他的发展权才能够有坚实的基础得以实现。很多学者认为,经济发展权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而且能够在国家内建立公平合理的新秩序。经济发展权能够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各类法律的界定。从经济法的角度去分析,经济发展权的主体能够享受到全面地权利,而且其各类主体的权利也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这些定位是经济发展权的研究更加得权威,而且能够使各项权利都具有紧密地联系。

(一)分析国家的二元结构,经济发展全可以分成国家发展权和国民发展权

在国民发展权中,主要指的是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权,从国际的角度去分析,如果对发展权进行准确的定位,那么不论是在什么类型的国家中都是可以享有经济发展权的。通过对国内的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企业的经济发展备受关注,需要借助经济法的支持实现更好的发展。在对国家发展权的干涉和收益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的利益,这些经济发展权与经济发展方式是密切联系的。国家经济发展权能否正常的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针对有机的整体和二元的结构进行分析,经济发展权可以分为整体的发展权和个体的发展权

整体的发展权是在维护集体利益的过程中制定的,坚持集体主义的原则,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对各个利益的主体进行权衡。我国的改革开放在发展经济方面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在能够确保个体的利益能够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应该注重整体的效益的提升,从而实现国家的均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三)对政府和市场的二元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权的扩大

促进发展权,通过完善自我发展权,使个体的权利能够得到满足,这样也能够促进整体权利的实现。国家可以采用宏观调控的方式,使主体的经济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展。自我发展权的实现能够通过市场的主体来实现,进一步推动宏观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分析,在中小企业中一定要促进其发展权利的实现,是以国家的层面展示权利的实现的。中小企业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履行,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自我发展权的实现。国家也可以通过财政和税收制度,调整企业的金融情况,让企业在融资方面更加的简单。从经济法的层面去分析,各类经济发展权的制定都是要求主体能够享受到权利,这些权利具有综合性特点,其有效性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情况,使企业的目标在最短的时间内实在。确定经济发展权在各项经济法中的使用,能够发展不同类型的经济,实现了经济理论的完善和发展。在具有二元结构的经济法中,其强调的主体性,一方面是市场的主体性,另一方面要实现企业的主体性,使经济法的主体能够实现二元的结构。从经济发展权的角度去分析,不同的政策都要实现自我发展权,只有自我发展了,才能够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对相关的权利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应该找到概念的共同点,应该建立完善的适应于各类经济法的发展权。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世界各国都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性,他们都纷纷调整自己的经济结构,使经济结构能够促进自身的发展。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由于市场的限制,经济结构是不能形式自发调节的模式的,需要人们借助对市场的分析,结合实际的发展情况,分析经济结构。经济结构在调整时不仅仅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有消费结构的调整,实现各类结构的均衡调节。在法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各项制度,这样运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约束,可以使市场秩序更加得完善。在对经济发展权分析的过程中,结构的调整要适应各项权利,要实现对经济主体的调节和对市场的调节,其是不同层面的概念,所以,使经济结构的调整展现出层级行特点。各类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都要实现经济的发展为目标。在经济法主体权利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对主体的调制权利,通过各类发展的理念,实现经济权利的实现。通过借助市场上宏观调控的方式,使市场的权利得以行使和体现,从而促进市场的有序发展,保障国家能够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这与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权的目标也是一致的。而且,市场的主体的权利的行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目标的实现,是一种更加综合的发展权利的实现,与其目的性和工具性是相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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