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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27 18:07:17

新农村建设论文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1

[作者简介]卓瑛(1971―),女,江西吉安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江西南昌330046)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要建设的不仅仅是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而且还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文化建设不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小康社会是发展水平更高、更全面、更均衡的社会,小康社会不光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出了要求,也对社会的政治、文化发展水平提出了要求,并且要求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内在的就要求进行新农村文化建设,以期缩小城乡差距,均衡经济、文化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安居乐业,没有农村社会的进步不行;没有新农村的建设不行;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不行。因此,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义,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这里不光涉及到经济指标,也涉及到政治、文化指标,所以,新农村文化建设本身就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也就是说,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也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

每个人都有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需求,精神文化需求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性。由于中国的农村和城市还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分化”局面,不论是在物质层面还是在精神层面,农村和城市差别非常明显,造成广大农民群众不论是在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态度、信念等方面还是在对文化产品的欣赏口味、需求种类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差别甚大,这就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3、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

2004年,全国农村推行免税政策后,全国基层的党组织管理能力下降。一方面是人员减少,另一方面是经费不足。而与此同时,非正规组织,比如农村的宗教和宗族却在悄悄地发展起来,这不利于党在基层的领导也不利于稳定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文化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种有效手段。一方面可以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参与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生活,可以凝聚人心,自觉抵制“两宗”,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文化建设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农村经济发展不仅涉及到经济行为本身,还涉及到经济行为主体的思想文化意识以及整个农村社会的文化氛围,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更本质,因为前者是由后者决定的。因此,农村经济要获得持续的发展,势必要求先进的农村文化做依托,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先进文化意识的新农民,这也是农村社会进步的关键。

二、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领导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领导以经济指标来衡量农村干部工作的成绩好坏,决定他们的升迁,因此,在农村,经济上的脱贫致富被当作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而文化建设尚未纳入大多数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就一切都好办了,没有看到文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必然导致对文化建设领导不力,经费投入不够,人员配置不齐,导致文化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2、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现有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早在“六五”期间就提出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但这一目标至今尚未实现。据文化部统计,目前,全国仍有226个县无图书馆,78个县无文化馆,6974个乡镇无文化站。就算有图书馆、文化站的县、乡、镇,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文化设施严重不足,设备过于老化而难以开展有效的文化活动。有些地方的图书馆常年不能保障购书经费,多年无新书入库;文化馆常年无业务经费,很难开展有效活动;一些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名存实亡,很多只有一块牌子,一间办公用房,没有图书和活动器材,成为“空壳文化站”。不少农村的文化设施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资建设的,至今已经破烂不堪。

3、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贫乏,不良文化乘虚而入

由于市场化的负面影响,适合农民口味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包括影视作品、书籍、报刊等非常少,不能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要;农民的文化活动也越来越贫乏,除了晚上在家看电视外,基本上没有别的文化活动。以前农村主要的文化娱乐――看电影,由于受到电视的冲击也日益萧条;而深受农民们喜爱的送戏、送文化、送科技、送书下乡等活动频率太低,受众有限,农民们参与机会不多;村镇规模较大的文化活动就是一些传统节日和地方习俗活动,包括元宵灯会、端午节赛龙舟、春节舞龙舞狮等,一是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才会举行,二是这样的大型活动村民们难得碰上,一年也只能遇上2-3次。健康文化缺位,不良文化乘势占领了农民们的空闲时间。一些内容低俗的娱乐活动轻而易举地侵入了农村。电影院变成了放映室,多半放映的是宣传暴力的武打、枪战、警匪片,格调不高的言情片,甚至是;脱衣舞等低级庸俗的在乡村庙会泛滥;迷信和黄色非法书刊、伪科学读物充斥农村集市、小摊点;风气盛行,且愈演愈烈;封建迷信活动已呈公开化、组织化、产业化特点。

4、文化市场发育不足,管理不善

与广大农村地区其他商品市场空前繁荣形成对照,农村文化市场则境况冷清、发育不足。一是文化消费观念落后。年轻人认为看看电视、玩玩牌就是文化消费;而年长者干脆认为文化消费是花冤枉钱;二是文化消费的总体水平较低。农村家庭消费主要项目在建房、子女教育、红白喜事、人情往来,文化消费很少,基本上是缴纳有线电视费、购买书报杂志和宗教活动;三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没有贴近农民,生产与消费脱节,没有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和供求网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与此同时,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不善,以电子游戏、桌球、麻将为主的活动重新抬头;以录像、黄色书刊为主的黄色、低级文化在农村屡见不鲜;沉寂了几十年的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

5、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现行的农村文化站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的体制,不利于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发挥。大多数地区农村文化站都是由乡镇管理的,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对文化站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很多文化站干部专干不专职,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基本没有精力考虑组织文化活动的任务。文化站人员长期处于固定状态,不能交流,缺乏活力。而近几年的机构改革,文化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合并,并没有形成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合力,反而在客观上带来了多头管理,影响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整合。此外,各文化单位的运行机制也不灵活,不能充分调动文化干部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认识到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新农村文化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的重大意义,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工作才能摆上议事日程,才有了自己的位置,才能有经费保障,在文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才能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

2、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对文化资源的管理

在这一点上,政府应发挥主要的作用。按照“多予少取”的原则,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首先,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争取到2010年,达到“一乡一站、一村一室、一人一册”的目标。第二,加强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第三,加强农村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第四,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的实施力度。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新的文化项目,例如流动文化车试点项目等,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的投入,丰富农村文化资源。

3、拓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务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

4、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农村特色文化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特别加强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寻求经济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人文历史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大力推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独特作用和巨大潜力,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服务。例如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5、大力扶持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发展农民自办文化

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要想使农村文化建设获得“内源性”生长,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农民自办文化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最能了解农民的文化需求也最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这种新的经济文化现象,实质是一种农民投资、农民经营、农民所有、农民受益的文化个体户。对这种新型文化主体,政府要采取政策扶持、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而近年来,民间剧团、民间演艺队、民间红白喜事乐队等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发展也很快,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在农村文化市场中发挥着有益的补充作用。对这些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各地宣传文化部门要努力想办法,搭平台,搞服务,引导他们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

6、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

新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全社会的事业,除了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外,还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助推作用,拓宽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渠道。首先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文化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其次要继续实施文化扶贫工程。送文化不如“种”文化。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而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则是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表彰和奖励那些长年坚持下乡、下基层演出的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再次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赞助农村文化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要广泛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向农村捐赠电视机、计算机、报刊书籍等;特别是要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文化赞助活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5-12-12.

[2]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切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访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J].小城镇建设,2006,(2).

[3]徐学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J].理论前沿,2006,(7).

[4]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课题组.重塑农村文化主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政策,2005,(11).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2

二、新农村建筑设计要点

1.制定合理的建筑规划

只有对农村住宅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明确的制度约束才能最有效的解决当今农村住宅建设中整齐不足、混乱有余的现状。对农村住宅建设加强条理性管理,一方面可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加强其美观性和现代气息;另一方面还能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这就为道路的建设提供了空间,这也更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新农村建筑设计的防风设计

有些农村建设的地势较高,这就需要在建筑中加上防风设计。山体上建设房屋时,要尽量避开山顶和山脚,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冷空气槽和大风的影响。最好能在建筑四周种植四季常青的树木,这样可以减少大风的影响。还要保证围墙的高质量,将建筑建造的低矮些,还要注意合理设计窗口的面积,尽量将窗设在背风面。

3.新农村建筑设计的抗震设计

自然灾害对人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极大,但我们又不能预测,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其中最大的威胁要数地震。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建筑质量,将震中可能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尤其是在农村住宅的建设中,设计更加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一旦地震,则会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为更好的防震,在建筑时要尽量选择平坦的空地,还要保证地层的坚实性,地基要尽量打深、打厚、打宽,基底的土要充填满且要均匀,最后用混凝土浆固定坚实,最好能结合打桩技术使地基的牢固性更好。

4.新农村建筑设计的节能设计

目前,在农村能源浪费的现象很严重,农村在建筑上,很少有保温隔热的意识,因此,新农村建筑设计中要加强墙体的保温设计,外墙可以贴苯板等做保温层,降低外墙导热系数。保温设计工作做的合理,可以减少冬季对煤或是木材的消耗,这样不仅节约了能源,还减少了燃烧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污染。除了采用外墙做保温的手段,还可采取加装门窗密封条、窗户玻璃采用双层、窗框采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等手段改善门窗导热性能,有效降低室内外空气的热传导,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5.新农村建筑设计要因地制宜

农村住宅建设中,风俗习惯、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在农村住宅建设中一定不能只使用一套设计方案,而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最可行的施工方案,将诸多矛盾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以建设出最适合、最宜居的住宅建筑。农村住宅建设具有其本身独特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结合其独有的历史文化发展情况科学施工,建筑要尽量与自然协调统一,所用材料也要尽量在当地取材,减少运输费用,减少材料浪费,建设工程时一定要将实用性放在第一位,不能一味地追求面子工程。设计者在进行设计施工时,还要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经济条件,考虑农民可支付的费用。综合上述论述,在农村住宅建设中,一定要将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可能满足农民的需求,遵循当地的人文历史发展规律,使建筑最合理、最经济、最实用。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3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热切愿望。对社会发展而言,文化具有其他社会要素无法取代的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等功能。文化建设是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但近年来,我国农村宗教呈不断升温态势,宗教信徒人数日益增长,宗教显性和隐性影响越来越大。如何正确认识新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宗教关系,积极引导农村宗教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相适应,是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长期课题。

一、农村宗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不可回避和长期面临的问题

作为人类最古老的文化形态,宗教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步伐前行,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宗教扮演着或显或隐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和影响。根据马克思宗教理论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背景,农村宗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必须长期正视的一个问题。

1、马克思主义对宗教规律的科学分析,说明宗教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赖以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恩格斯指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他们本身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最初的宗教观念是人类在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对自然和人类自身认识极其有限的背景下产生的。进入阶级社会后,以社会经济地位不同而产生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造成的巨大苦难和绝望,是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虽然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了极大的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人们尚未穷尽对人和自然的认识,人们征服自然驾驭自然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宗教产生的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还远远没有消除。

2、历史经验证明。违背宗教规律必然导致社会冲突。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中国宗教实际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的宗教政策,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但“文革”时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党的宗教政策出现了偏差。在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内容几乎仅仅被归结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在实践中号召同宗教进行斗争乃至“消灭宗教”。这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科学理论,否定了党和国家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导致根本取消宗教工作,严重破坏了党领导下全国各界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伤害了信教群众的感情,影响了民族团结,造成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和消极影响。

二、当前中国农村宗教从政治、经济、道德三个维度影响着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架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社会急剧转型给人们在思想、经济、心理、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十年“文革”造成的主导精神的缺失加上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贫乏,造成了人们精神世界的真空,宗教也乘虚而入,并逐渐升温。当前农民信教者数量不断增长,信仰程度在加深,宗教影响力呈逐渐扩大的趋势。这些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构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1.宗教信仰的影响挤压了新农村政治建设的文化空间。从本质上看,宗教有神论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根本对立,宗教影响力的扩大必然会冲击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弱化共产主义理想的信仰,直接影响新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理念。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扩大基层民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政治保障,也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虽然国家禁止宗教组织干预政治事务,但近年来随着农村信教群众的增多,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宗教组织的影响。某些信教乡村的村委会甚至成为教会的代言人;在某些信教群众较多的农村地区,教会的影响有时超过了村委会,甚至有的村要召开村民会议也必须通过教会召集。一旦在村级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和村委会等正式组织的矛盾,就会演变得较为激烈,影响到村民自治的顺利开展,从而带来诸多农村社会问题。

2.功利化的信仰色彩冲击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文化导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只有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新农村的伟大蓝图才有可能实现。但经济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文化导向,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与发展,经济利益的调整导致了人们心态的变化。极端个人主义、功利思想、实用主义等观念在农村中开始流行,一些村民国家观念、全局观念、集体观念、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逐渐淡薄。 转贴于

近年来中国广大农村宗教愈来愈明显表现出功利化趋势,又对上述思想与观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一,许多村民信仰宗教并不是为了寻找精神家园,而是以期望神灵保佑自己赚钱发财、平安无病等直接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这无形中助长了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现实主义观念的流行。其二,村民信仰的神灵数目无限扩大,期望借助众多功能不同的神明的存在,更多地满足个人精神心理上需求的渴望。而在这种心态之下所透露的目的,就是多种机会的利用,包括多种选择、多种试行、多种经营或善于钻营的现实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

3.封建迷信影响新农村道德建设的文化氛围。封建迷信和宗教在内容、组织形式、信仰方式、社会后果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但在神道设教、宗法制度观念长期的历史影响下,封建迷信仍然与宗教纽和在一起,深深影响很多村民的文化心理结构。而且封建迷信往往披上宗教的外衣,打着行善的旗号,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不少农村中,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算命问卜、观阴阳、信符咒、观手相、占星术、圆梦测字、赶鬼驱病等现象复出,在一些地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耗费巨资建庙祭祖等现象盛行。这种风气与新农村崇尚科学的道德建设内涵背道而驰,不但严重影响新农村道德建设的文化氛围,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三、引导宗教社会功能,弱化宗教消极影响,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社会功能是指某一社会子系统或社会现象在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系统正常运作方面所具有的影响力。任何一个社会子系统,必须具有为达到促进社会向更好、更完善方向发展的特殊社会功能,否则它将无法在社会系统中存在下去。作为一个社会子系统的宗教和社会整体的关系密不可分。社会整体对宗教的作用是制约性的,但从另一方面看,宗教对社会整体的作用和功能也很明显。面对宗教将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存在的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弱化降低宗教负面影响,引导发挥宗教积极因素,可以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

1.有效发挥宗教社会整合功能,降低极端宗教信仰与情感。共同的信仰使信徒具有强烈的认同意识,从而增强信徒的团结与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但如果信徒对宗教信仰与情感极端狂热,一旦现实社会与其信仰存在某种紧张,宗教则有可能成为破坏社会秩序,动摇国家政权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一些信徒大规模干预乡镇村务的情况,“法轮功”等一些邪教组织更是利用信徒的信仰和情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新农村建设中必然会出现一个利益分化和重组的过程,如果各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好,将会出现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在我国农村信教人数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有效发挥宗教社会整合功能,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4

 农村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无形的动力,不能被其他要素所取代。积极的开发农村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文化需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据有很重要的意义,它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是促进文化发展的最基本要求。 

 一、开发农村文化的战略背景 

 1、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农村文化的建设的现状令人很不满意,使得农村消极文化不断滋长,并给其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都市文化理念正在逐步取代农村文化。 

 (1)新农村文化建设落后 

 文化建设不想经济建设一样可以给人看到实质性的东西,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直观的经济收入,所以,政府大多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2)文化活动形式单一 

 农民由于平时忙于劳作,很少有时间参与文化活动,最多也只是闲暇时看看电视什么的,基本没有其他的文化活动,文化生活较单调。随着一些消极文化和低俗文化的涌入,使得积极地传统文化被侵蚀,农村文化处于较危险的境地。随着一些消极文化的流入,农民容易被这些消极文化所毒化,尤其是一些迷信思想,严重影响了个人和和社会的安定。此外,落后的农村文化,会使得农民的价值观发生扭曲。 

 (3)文化建设队伍人才缺乏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的限制,文化系统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缺乏一些专业的文化建设人才,文化队伍的建设很不稳定。 

 (4)文化产业发展滞后 

 好多地方对文化产业的保护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还停留在较古老的保护层面上。 

 2、缺乏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农业弱势地位越来越严重,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动力。除了这些较多因素的复杂问题外,农村文化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抵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所以,要想让经济得以发展,首先要提高农民的修养和素质,这就要求将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到重要的位置。 

 3、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 

 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重视,他将成为一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多企业能够取得竞争优势,大多是依靠自身的企业文化。虽然我国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相当的丰厚,但是随着日趋加快的社会发展步伐,文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拥有的一些文化资源跟不上飞速发展的步伐,来不及转化为文化竞争力。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是发展的阻碍力量,同时又是发展的希望和前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后方力量。农村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根本所在,农村要在稳定中找寻发展的机会,开发出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农村文化,提升我国农村文化的实力,增加国家的竞争力。 

 二、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 

 1、加强政府的作用 

 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是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不易新农村的必经之路。要加强政府的作用,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观点出发,对农村文化建设需高度重视。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日程,将其融入到经济发展的规划中,将其考虑到财政预算中,将其作为干部升迁的考核指标。到文化工作出现倒退的地区,要采取责问制度。 

 (1)加大文化开发建设力度 

 政府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布局,进行专项拨款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融资,通过融资的形式实现文化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还规划好新建文化设施以及现有文化设施的工作,使得文化设施发挥最大的功能。 

 (2)加强政府的管理工作 

 政府部门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抓好农村文化活动,发挥文艺工作者的作用,将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呈献给农民,此外,还要充分挖掘专业的人员,并对一些有潜力的人员进行培养,是他们成为文化活动建设的支柱,让他们进入农村对农村文化活动进行相关的指导工作。 同时,还要鼓励人们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有效地抑制恶俗文化的传播,开发健康的农村文化活动。另外,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一些低俗的消极的行为,比如对一些参与者进行处罚。 

 (3)提升文化工作者的素质 

 首先要规划和正对农村文化队伍,要根据不同的岗位选取相应的人才,同时要鼓励一些高校毕业生进入到基层进行文化方面的工作。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西区一部分高素质的人才,对一些有技能的艺人或文化,可以采取破格录用的方式。对现有的人员进行培训,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4)发展特色产业 

 政府可以培育和法阵一些特色产业,同时要讲一些特有文化和现代文化结合在一起,使得特色文化产业得以发展。 

 (5)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 

 由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进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重视对其的保护和开发,并对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人的培养。 

 总的来说,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文化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进步,发展农村文化已是必然需求。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我们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将农村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的建设,使得农村文化服务的网络得以全面构建。 

 3、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能够有效地提高文化服务的能力,政府需要积极地探索对现行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措施,激发文化设施的发展潜能,使得文化设施更具活力。此外,政府应该引入一些经济投入来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为文化设施引入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对一些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文化部门要紧抓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用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4、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我们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并制定一些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选择有效的方式,发展一批专业的农村文化队伍,并通过一定的培训使得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对文化队伍中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的政策。一方面鼓励一些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来从事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面向社会招聘,招收一批专业的人才。此外,还要大力的培养文化骨干,将活跃农村文化和传承民间文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得群众基础更加稳固。对工作优秀或作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工作者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使得农村文化的发展建设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之中。 

 5、融入社会力量 

 我们可以鼓励社会力量来支持农村文化的建设,开展一些与农村文化相关的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融入扶贫机制,建立和完善一些相关的文化援助活动。积极地引导社会力量对农村文化事业进行捐助,以保证一些文化设施的建设。 

 三、总结 

 总的来说,发展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及时农民的愿望,又是时展的需求。大家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共同致力于农村文化的开发和建设。农民需要文化的熏陶同时文化也需要农民,农村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更具有民族性。加强农村文化的建设,要根据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社会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切实把农民有需求的以及政府能够创造条件做到的事做好。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5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系统的提出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内容包括文化、风俗、社会法治、社会安全等多方面内容,这些内容中文化作为影响力最广泛的元素,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化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体现:一个是物质文化满足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的作用,另一个是精神文化提高人类综合素质的作用。物质文化是有形的、易变的,精神文化则是无形的、相对稳定的。

一、乡风文明中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和变化。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政府逐步发展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急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文化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然而相对于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相对滞后。西方文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逐渐渗透和融入到我国的文化市场中来,同时随着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成熟化,我国主体文化正承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加之我国对传统文化继承的缺失,导致我国传统文化的流失,我国的本土文化正面临着被外来文化覆盖和同化的现实。

文化是人类实践的反映,实践是文化的本质属性然而文化又能指导实践。文化冲突是文化交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文化建设中,应该着重突出我国特有文化的优势,汲取世界上的优秀文化应该只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补充我国的文化建设。如果过分依赖国外的文化理论那么我们势必会被导入一种误区,使我国自身的文化走入僵局,更容易陷入被西方文化西方同化的尴尬境地。

二、在文化的双重性中探索乡风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在物质文化中文化显性作用

目前我国存在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由于一直对农村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城乡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差,农村文化管理系统几乎成为摆设。加上长期以来文化建设只是“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这些文化发展形式过重强调外部植入而忽略了农村自身的发展培育过程。这种植入文化的发展模式导致农村文化发展缺乏生命力,一旦停止外部文化输入农村文化的发展就会陷入僵局。

当代农民大多是改革开放后经历土地承包的新型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有一定的物质文化需求,手机,电脑等新的科技设备的购买逐渐增强。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对电脑等高科技设备的使用还是相对浅薄,在利用互联网等便利网络资源查询信息方面还是相对落后。通常电脑在家里成了摆设,有的成为孩子的游戏机,还有的仅仅是当起了电影设备,对于网络科技信息的利用还是相对较少。

2.在精神文化中文化隐性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精神生活贫乏,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单一对新知识和新事物的认知缺乏主动性。另外农民对于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农忙时农民没有时间学习,农闲时农民大多看电视、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为主,很少人会主动学习提高自己。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依据,农民自身主动性的缺乏是目前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三、对乡风文明建设中文化建设的对策

1.重视隐性作用的影响

第一,改革农村文化的发展机制。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发展过多依赖外部力量,忽视了依靠自身的发展。尤其是很多农村的传统文化的传承存在问题,传统的节日氛围越来越淡化。改革现有机制提高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使文化能人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文化主体,拥有文化主导权,带动大多数农民都能积极的参与到乡村文化建设中去。

第二,重视传统文化地位。农村是相对封闭,是具有相对封闭传统文化的社区。有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存在农村社区中,重视和保护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仅对提高乡风文化建设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带动农村自身物质文化发展有巨大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2.提高显性作用的影响

第一,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镇政府应当提倡各个村建立图书馆为农民提供学习的客观条件,另外政府部门应当扩大家电下乡的覆盖范围和财政补贴力度,扩大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以及互联网的覆盖范围,利用原有广播文化站体系继续对农民的主体意识加以正面引导。

第二,针对农村的实际开发技术性教育体系。农村自身教育条件有限,很多人义务教育结束后就不再接受再教育,有点只是传统的农业技术,致使很多人一年到头都只是收入甚少。开发农村技术教育体系,可以使农民自身的技术教育提高的现代水平,拥有先进的思想,会使用先进的技术,利用自身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农民网络课堂的建立。对于农民用电脑的技术专门开设网络普及班,有利于农民在农产品种植或养殖中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也有利于在购买种子和销售产品时也可以多渠道供销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6

有学者认为,农村教育不能以损害农村未来发展利益为代价,单纯满足城市对人才的需求;需要抛弃会使进入城市中的孩子成为脱轨者的教育模式,保障向上流动的公平机会,让“寒门能出贵子”。教育应该适应包括乡土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在内的多元文化的需要,积极开发承袭传统的乡土教材,既是对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可以帮助无法通过升学之路而向上流动学生,找到实现自我幸福的途径,拥有过硬的技能和乐观的心态面对未来生活。传统的“离农”教育不利于农村社会发展,“为农”教育不利于学生个人发展。

承认城乡教育差异的现实,采用“和而不同”的教育形式,在教育制度设计上消除城乡二元对立模式,同时协调以乡土文化为代表的地方性知识到农村教育的课程设计和教材中去。⑥刘铁芳也认为应该关注农村学子的生存状态,使他们中的部分人享有接受更高级教育的机会,又使不能升学的孩子拥有一段美好的教育记忆,⑦成长的快乐属于每个人。实际上,适合才是做好的,农村教育内容只有关照农村实际生活、切合农民及其子女的需求,才能真正为农民谋幸福,成为改善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必需品。

农村教育目的的应然取向

基于对理解教育目的、教育内容立场和所处阶层利益,对农村教育目的的理解有差异。庄孔韶认为农村教育应该跳出“离农”或者“为农”的选择漩涡,代以“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重新反思我国农村教育目的的发展方向。重点讨论农村教育的功能和目的。⑧不可否认,在知识经济的今天,单一路径选择会造成农村教育的封闭性和约束性,压抑寒门莘莘学子接触社会而自由发展的机会。当前农村教育目的应统一在关照生命的实践中,因为只有尊重教育对象的个人选择,让农村学生自主自由地选择未来发展的路向,才能真正解决农村教育问题。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7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审计的开展虽然已经基本实现了全国覆盖,但是其审计数据的质量并不高,缺乏一定的真实性,不能真实的反映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其成因主要有:1)调查取证非常困难。由于当前的农村经济审计往往会触及一些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村干部经常会以各种方式影响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造成取证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2)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村组织的财务管理非常混乱,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很多款项的支出只是以白条的形式记录,没有正规的账目与凭证,这就造成了审计数据的质量令人怀疑。3)经济审计的内容指标太单一。当前,我国的农村经济审计大部分审计内容均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体现经济效果的绩效审计,经济审计的相关指标都太过于单一且缺乏科学完整性,导致审计结果的质量不太高。

(二)农村经济审计制度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的农村经济审计在近几年才全面展开,因此我国的农村审计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其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1)国家法律层面。目前我国国家施行的有关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为《审计法》,但《审计法》的颁布施行主要是以国家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主要的针对对象。有关我国农村经济审计的明确条文在《审计法》中并没有提及,同时,在我国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的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相关内容,因此在国家法律层面,农村经济审计还缺乏法律保障。2)审计主体层面。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由于审计制度与权责明细不清,导致地方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出现了职能混乱,有时被定为行政单位,有时又被定为事业单位,同时有的市级审计单位与县级审计单位也会出现权责无法明晰导致审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这种审计主体制度的不完善就导致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审计工作不合理之处出现,影响农村政策的制定。

(三)农村审计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经济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要求较高的工作,唯有拥有一支较高专业素养的农村经济审计队伍才能更好的将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当前,造成我们国家农村经济审计质量提高困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农村审计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首先,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的经济形式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在这种背景下,广大农村难以培养出专业性强的审计人员,同时,一些城里的专业审计人员也不愿意去农村工作;其次,从我国现有的农村经济审计人员来看,大部分审计人员都是兼职的,其本职岗位基本上都是农村基层的会计岗位,只有到了需要审计的时间段才会去充当兼职审计人员,这就使得很多农村存在自查自纠的现象,影响审计质量;最后,经费问题也是造成审计队伍力量薄弱的关键因素,当前大部分乡镇基层政府都已经撤销或兼并了农经站,相关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调岗,同时基层财政部门也不重视农村经济审计的财政支出,经费的短缺也导致审计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四)审计结果责任追究机制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审计的结果只负责为地方政府提供一般性的数据支撑,很少乡村一级的审计结果能够形成标准的审计报告,更勿论给出带有一定监督性质的审计评价了。因此,对于一些审计问题的查处,也缺乏相应的问责机制,很多情况下,乡镇一级的财政所或审计机关向我国司法机关移交的有关村级领导或机构的经济案件,经常以问题的界定模糊或者达不到立案的标准从而无法立案调查,导致很多农村经济问题得不到解决,从而容易长期的腐败现象。另外,农村经济审计的结果一般均由地方的乡镇政府以及纪委监察部门处理,并没有很明确的追究责任部门、报送审计报告部门,因而无法给出确切的整改意见,农村经济审计工作的底稿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证据也没有档案的保存机制,这使得问题一旦过了时间就无法继续追究,这使得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审计的监督效益基本丧失。

二、健全农村经济审计模式策略探究

随着党的十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确立了农村的发展战略,在这一背景下,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农村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而加强我国的农村经济审计是关系到未来农村发展潜力的关键所在。因此,要解决以上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创新农村经济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

要提高农村经济审计的质量,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把握好农村财务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农村的经济来源进行重点审计,审查乡镇村各级人员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合乎规范、政府机构与各村组织的财务支出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续与根据。2)加强对国家拨款以及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与绩效审计。国家对三农问题的专项拨款是保障我国广大农民民生、促进农业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建立与加强对这一问题的专项审计,确保国家的专项资金能落到实处,同时要探索对国家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审计指标,通过绩效审计结果为中央政府献计献策。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的审计方式能够减少审计过程中的复杂环节以及人为干扰因素,加快审计的执行频率,因此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不断的加大对农村经济审计的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审计由人工化向信息化转型升级,为后续经济普查提供技术支撑。

(二)明确农村审计主体职能,不断完善审计体系

一个适应于我国当代农村经济审计的审计制度体系是确保农村审计工作得以有序进行的关键。现阶段,要完善农村经济审计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着手:1)制定有关农村经济审计方面的相关法律。政府部门以及人大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制定出台适应于我国农村经济审计的法律法规,完善当前的《审计法》,增加关于农村审计的相关内容,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审计提供法制保障。2)明确农村审计的主体职能。在地方审计署中成立专门的农村经济审计部门,明确主体部门的审计权责,明确审计范围,对每个乡镇都设立专门的审计小组,开展定期审计。3)完善农村经济审计的监督评价体系。通过建构有关于农村经济活动的相关制度,完善农村审计工作的评价体系与标准,同时,建立农村经济审计的档案管理机制,做到每一项审计数据都有源可查,使得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保持公开公平与公正,不断提高审计流程的规范性。

(三)加强农村审计队伍专业建设,建立培训模式

农村经济审计质量的提高,不仅需要制度体系的保障,更需要有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审计人才队伍来确保政策的落实,当前加强农村审计队伍的专业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建立对现有农村审计人员科学系统的培训模式。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与现状,制定专门正对农村经济进行审计的培训教材,定期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考核标准,不达标准禁止上岗,另外还需加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建设,从思想上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2)鼓励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加入农村审计队伍。国家应对高校审计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前往农村参加农村经济审计工作的机遇政策优惠倾斜,以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素养的高知识型人才加入的农村经济审计队伍中。3)地方财政与国家财政加大对农村经济审计队伍建设的投入。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支信息化、专业化的审计团队,保障农村经济审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有效利用经济审计结果,制定责任追究机制

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审计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要利用审计结果制定相关责任人与单位部门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首先,对农村经济的审计工作完成后,专业审计小组或部门应撰写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等,通关撰写专业的审计报告,使得农村经济审计的审计结果可以更加完整规范的体现相关问题,防止审计漏洞的出现。其次,要制定对相关问题责任人或单位部门的问责机制,问责部门应由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村民代表会联合组成,发挥民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并向公众公开处理结果,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另外,要做好对农村经济审计的审计底稿保存工作,定期对以前的审计底稿进行重复审查,发现历史中未发现的问题。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8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但在变迁的步伐中,如何保护抢救已经极其有限的古村落古民居以及周边的环境,也引起了社会上下的普遍关注。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有的部分遭到损坏,有的则年久失修;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甚至处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因此,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古村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1、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镇的普查

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心中有数,弄清农村的文化遗产分布、现状及保护重点。近十年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人们重建设轻保护,拆掉了很多可以不拆或本不该拆的古建筑,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内除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建筑遗产的底数是不清的,或知之不全,甚至一无所知。即便进行过文物普查,也对农村文化遗产缺乏深入系统的普查,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因此,有必要对农村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并公布保护名单,这样才能进行很好的保护。古村镇分布地区广,民族与地域条件各具特色,须分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情况、价值的大小、完整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通过文化遗产普查,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2、加强法规建设

加强法规建设,尽快起草制订专门的保护法规。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合乡土建筑保护,为便于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必要考虑制定适用于乡土建筑保护的专门法规或政策,并鼓励村民自行订立文化遗产保护的乡规民约,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乡土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逐步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使相关部门有法可依,以尽快制止不加甄别的随意拆除、改造有历史价值乡土建筑行为的蔓延,引导地方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中只重建设、改造,不重保护的政策,制止建设性破坏,引导新农村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3、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保护意识

现在的宣传大都存在着这样一些反差:对外宣传得多,对建设、旅游等部门宣传得少;对专业人士宣传得多,对群众宣传得少。如此一来,宣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级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广大民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展示和传播本地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境内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制定实施有关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4、完善技术规范,确定保护标准

国家文物局已经组织了国内有关专家和相关省份的文物管理工作者召开专门研讨会,探索和制定乡土建筑的保护标准问题。经过热烈讨论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已初步制定了《新农村建设中应予以保护的建筑推荐标准(初稿)》。该推荐标准目前尚需进一步征求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在该保护标准正式出台后,各级政府可据此在自己辖区内进行全面、广泛的乡土建筑调查,按照标准甄别有价值的乡土建筑加以保护,以延续地方文化传统,保持新农村特色。

5、探索土地置换、民居产权的新政策

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土地置换、民居产权转移的新政策,根据各地实际经验,要解决民居保护与改善居民生活的矛盾,建设新区、保护老村是较好的方法,通过将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民逐步安排到新村,将老村规划治理后,采取各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和运行机制,做到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改善了居民生活。相关部门应从政策上鼓励建新不拆旧,适当放松产权交易,允许集体或个人购买保护建筑,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维修。文化遗产是人的,因而应该让群众成为保护、管理的主体。我们的传统中本来就包含有一种热爱乡土的情感,应该充分发挥普通群众保护乡土文化的积极性。应该让村民自主保护、管理自己的村子,而政府有关部门则要支持、宣传、帮助,不是与民争利或是包办代替,更不要进行纯粹商业性开发。

6、明确职责,创新管理体制,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更在保护和管理之列。国务院2005年12月22日向全国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十几年来,对建筑遗产(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潜心研究,多方呼呈,开了不少会议,出了不少专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有所回应和部署。但从全国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建筑遗产屡遭摧残的状况看,这项事业并未受到政府的应有重视,没有把它列上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和责任。即使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也长期处在城市规划管理的一个从属部分的位置上,而直接关乎建筑遗产存亡的市政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部门却没有遗产保护的职责。城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建设部门内部,也普遍存在这种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情况,致使建筑遗产保护工作长期停留在规划或规划文件中。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因为说的和干的不是同一个部门、同一个人。由此可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没有形成共识和合力,是最值得自我反省的要害所在。

7、把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保护古村落并不意味着拒绝发展。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中起统领作用。有效保护古村落需要法律的保护,也需要规划的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扎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

乡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按照上述精神,新农村建设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纳入农民新村及村镇建设规划。我市农村众多的文化遗产有一些本身就是老百姓的住宅,有一些就位于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村镇之中。通过规划,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止乱建乱盖和拆除周边的违法建筑,才能还原和保证这些文化遗产具有良好的周边环境。

8、加大农村保护维修资金的投入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的投资有所增加,但其增加幅度是远远不够的,它应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相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且与城市相比较,农村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困难更大,保护级别差距大、数量众多,维修任务重,资金的匮乏,使得许多珍贵文化遗产都已到了岌岌可危、濒临灭绝的地步,因此要不断增加农村的资金投入,合理利用民间维修力量与维修传统工艺,以便于有技术力量的地方工匠从事维修保护工程,及时维护文物建筑(下转207页)

(上接206页)安全。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总书记指出:“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是人类的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世界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造福人类的千秋功业。”每个古村落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我们对它却知之甚少,从表面上看,每个村的建筑形式几乎一样,人们很难分辨出来,所以要真正了解古村落,将它展示给世人,就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懂专业、会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队伍。政府要重视人才投资,给予实质性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让前人留给我们的珍宝充分地展示给世人。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9

一、加强农村殡葬文化建设的迫切性

(一)农村殡葬改革的现状

1956年4月27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火化”,并在“自愿死后遗体火化”的《倡议书》上签名,从而揭开了我国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的序幕。由于“国家设定了一套话语,认为推行的火葬与文明、节俭、先进、科学相联系,传统的土葬与愚昧、浪费、落后、迷信相联系”,于是各地在殡葬改革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都把火葬强化为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将遗体火化率的高低异化为衡量殡葬改革的硬性指标。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唯政令是从,强制火葬的推行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的逐渐转型,市场经济极大地唤醒并强化了农民的自我意识,市场逻辑成为农民殡葬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于是政府的火葬制度规范遭遇合法性质疑,农村殡葬活动和殡葬文化异化了,并具体通过如下一系列异化的丧葬习俗张扬出来:

1 土葬、变相土葬盛行。我国是典型的农耕文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农民已外出发展了,但在骨子里依然将土地视为生存的最终依托。农民对土地的这种深厚感情,表现在殡葬上则是将土葬视为生命的最后归宿。尽管国家推行火葬已五十多年,但目前大部分农村对死者遗体根深蒂固的处置方式依然是传统土葬,而在经济较发达的农村从传统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中,花钱买土葬、花钱买他人尸体顶替已故亲人去火化的殡葬怪事屡有发生,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现象也极为严重。

2 封建迷信活动猖獗。由于儒家礼制是以孝道为核心理念来维系血缘亲情的,不少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精神生活的荒漠化却促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孝道”开始异化,隆丧厚葬的陋俗重新抬头,封建迷信活动猖獗。具体表现为:一是葬前分礼隆重喧闹。农民办丧事都要在堂屋搭设灵堂哭丧停尸,遗体停放几天就会喧闹几天,严重地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二是葬礼神秘诡异。农民在选择墓地时都要看风水,遗体停放时间长短要算所有后人的生辰八字,如有冲突,下葬时间必须延后,以至有些老人的遗体在家里要停放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下葬时辰、方位都有考究。三是葬后祭祀隆重荒谬。受传统的鬼文化影响,农民“事死如生”、“视亡如存”观念根深蒂固。亲人死后都要做七个“七”,一日三餐供奉,七七四十九天后要做道场,烧小洋房、洋车、美女、美钞。山西甚至出现配阴婚现象,臆想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此外,农民不惜花费几万元用大理石、水泥翻修祖坟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3 攀比浪费现象惊人。厚葬是我国丧葬民俗的主流,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级观念使得中国人很在乎“生贵死荣”。丧事不仅仅是死者的事,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这样,市场经济对人的价值金钱化的强化和“孝道”的异化结合,使得农民在办丧事时互相攀比,许多人把办丧事当成了炫耀财富、权力、地位、家庭势力和社会关系的机遇,丧事异化了。“活着不孝,死了胡闹”、“活着孝,死了闹”就是真实的写照。据笔者调查,在今天广大的农村,人死后遗体一般要存放5天,丧葬、伙食、礼品和娱乐四大类丧葬活动的开支至少在3万元左右。这还是最一般最普通的标准。死者年龄越大,遗体存放时间越长,花费更多,浪费更大。

(二)加强农村殡葬改革的意义

1 现代殡葬改革是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灵魂,而殡葬文明又是乡风文明建设的瓶颈。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历史,旧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殡葬习俗不改,新风尚如何形成?殡葬观念不改,新农民何以培养?可问题是,目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仅处于试点阶段,农村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只能靠家庭养老。农民的收入是有限的,在隆重的丧葬与养老产生矛盾时,许多农民基本上都选择了死的隆重,而忽视了对老者生的关注。因为家庭养老是内显的,对老人怎样,别人看不见,只要儿女做得不是太过份,老人一般会遵循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而丧葬是外向的,别人看得见,丧葬活动的隆重,更多的是做给别人看的,给自己一个交待,更给宗法伦理一个交待。因此,殡葬习俗不改,农村社会的移风易俗就是一句空话,乡风文明建设就会流于形式。

2 现代殡葬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落后的丧葬观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发展观。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曾一度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但结果却痛心地发现,经济只有增长而无发展,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在农村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富了,心里空了,小富即安的思想抬头了,进取的动力淹没了,结果导致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缓慢,农业集约化发展受到影响,农民增收乏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乏力。经济哲学家和发展专家阿玛蒂亚·森指出:发展是一个相互依赖的过程,而且经济的成功不可能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成就相分离。因此,要使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小康,必须加强殡葬改革,构建新型殡葬文化。

3 现代殡葬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如前所述,目前我国农村,为安葬一个死去的亲人,农民一般得花去3万元左右的人民币,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许多人为此债台高筑。只要改变了农民的殡葬观念,解除了农民在殡葬上的无效消费,就可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二、构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文化的具体措施

殡葬习俗源于殡葬文化,文化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更深刻、更根本。因此在农村的殡葬改革中,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葬式改革上作表面文章,更应从深层次的殡葬文化变革上着手。为使农村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我们应把殡葬改革的生态研究和农民的心态研究结合,既要考虑到中国传统殡葬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又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1 知识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构建正确的生死观文化。殡葬方式是由殡葬观念决定的,而殡葬观念则是由人的生死观决定的。为此,殡葬文化建设首先应破除人们对死亡的封建迷信观念,教育农民树立正确的厚养薄葬的生死观。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强知识教育,特别是要让农民认识到死亡就是生命的终结。二是从孩子抓起,在学校教育中大力推行生命教育,帮助青少年从小开始探索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在生命教育中尤其要强化生死观教育,要让孩子们坚定对老人生的关注比死后的隆丧厚葬更有价值,更能体现人文关怀,并以此监督成年人。三是利用基层组织在农民中广为宣传生命教育,教育农民学会如何善用此“生命”与怎样更好地“生活”。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10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认识农民主体极其重要。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它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可外显为人的自觉行为。农民的主体性是农民作为活动主体的一种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农民的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他们“不仅仅是被动地寻求生存,更进而追求自我全面发展与活跃地表现主体的力量。”对于我国农民的主体性,既要从现实中去理解,更要从历史的高度去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统一,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一、政治主体

政治主体反映了我国农民的政治地位,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治理的对象。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农民从来就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君”才是主宰。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常常被侵犯和剥夺,因此造成了无数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20世纪我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但它的性质是与传统的农民战争完全不同。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从制度操作层面保证农民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贯彻实行并不成功。体制长期存在,这是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农民的活力受到了严重的束缚。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府废除了制度,建立乡镇政府,开始筹划乡村社会的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这是新时期农民确立政治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农民主体的重要步骤。当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体制中解放出来时,客观上已经把的经营管理职能归还给了农民。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让渡给民间,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还开展了村民自治、直选村主任的试点工作。1986年前后,中央还一度考虑成立农会,直接选举乡镇长和乡镇自治的改革要求也提了出来。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官权退、民权进”的步伐停了下来,有些地方甚至是背道而驰,官方权力大举下乡,乡镇政权机构大大扩张,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了90年代农村的衰落。新农村建设时期,如何完善确保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仍然需要深入的探索和改革。

二、市场主体

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农民也就应该是市场的主体,市场经济离开了农村市场,离开了农民这个市场主体,将是不可想象的,市场化的改革也将是不成功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形成了“农村搞农业,城市搞工业”的二元格局,防止小农自发的资本主义走向,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市场极为萎缩,农民只能在农村从事农业,不能从事第二、三产业,更不能进城务工。没有市场,农民就没有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了承认。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的过程。市场化,就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来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把整个经济、整个世界、整个社会连在一起,建立广泛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农业市场化,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把整个农村、农业、农民联系在一起,把城乡、工农联系在一起,使农村、农业和农民融入整个社会,建立广泛完善的市场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相通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的、传统观念包袱重的传统农村,转变为现代商品经济的、专业化分工发达的、以拥有现代观念的新型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的、规模化的、集约型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要求农民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劳动者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三、创造主体

农民在整个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主要的社会成员是三部分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农民是第一产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然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之一。

从国外的经验看,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因素。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农民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虽大力支持新村运动,但并不包办一切。上什么项目、项目的进展如何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新村运动的组织实施者是从农民中选出的“指导者”,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里长”(相当于我们的村长)。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真正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决不强制推行。因此,新村运动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支持,1970~1980年,参加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1970年韩国总人口才3200万)。

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不仅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首先,从人口结构上看,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和生产群体,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体。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入的基本国情,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农民的广泛参与。

其次,农民为我国革命的胜利及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做出了“很大贡献”。我国的工业化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有50美元左右的情况下启动的,因此,政府长期以来实施工业优先战略,通过挤压农业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据专家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农民手中获取了7140多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剪刀差额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进入20世纪90年代,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趋势,每年差额绝对值都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没有农民的支撑,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事实上,也正是有了农民群体的奉献和牺牲,我国才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可以说,农民对我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

再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民表现了积极的首创精神,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探索了前进的路径。改开开放以来,我国农民表现了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众所周知,作为我国“第二次革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序幕的,并由此带动整个农村乃至城市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此,中共十四大报告已做出了充分肯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第二,创造了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起动和发展资金,主要是农业的积累,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对我国现代化的意义也不仅仅限于农村。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出。”第三,创造了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农民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纷纷走出故土,告别家乡,向东南沿海和城市进发,随即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民工潮”。“民工潮”实际是对传统户籍制度、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冲击,农民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出用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第四,创造了股份合作制。80年代以来,亿万农民还创造了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各行业、各类型的农民股份合作制联合体正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出现,有效解决资金与人力资源的结合问题,创造了新的运作机制。第五,创建了小城镇。我国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把他们转移至城市,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小城镇的崛起,主要靠的是广大农村乡镇自身经济的积累和亿万农民自己的力量。农民在发展乡村经济的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践,证实了其为现代化建设的最基本的“创造主体”之一,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最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蕴含着很强的创造潜能,有能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探路人。

四、价值主体

农民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及其为之所做出的贡献,决定了他们也是现代化的价值主体之一。农民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项,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人类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现代文明的精神本质是一种主体性的精神。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创造了价值却失去价值,工人的劳动产生了异化。而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在内,既创造价值,当然也应该享受其劳动成果的价值。

当前在我国,让农民享受到社会进化所带来的成果,一个最直接的表征就是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利益。所以有学者指出,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而利益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即政府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创造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而且还影响着民众与国家的关系状况,乃至于民众对现代化建设的态度问题。因此,能否正确摆好农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价值地位,是决定着现代化能否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把农民作为价值主体,最主要的是落实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调动上,也就是说落实在把农民当作真正的创造主体上。

综上所述,历史与现实的我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必然是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相统一的双重角色,它们内在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而乡村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民在参与到现代化实践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自身创造主体作用的同时,只有分享到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传统型”的墨守成规的小农意识才可能向“现代型”的进取开放的公民理念进化,成为现代化的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夏甄陶.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性[J].人文杂志,1995(4).

2、潘逸阳.农民主体论[M].人民出版社,2002.

3、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1.

新农村建设论文例11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认识农民主体极其重要。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它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可外显为人的自觉行为。农民的主体性是农民作为活动主体的一种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农民的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他们“不仅仅是被动地寻求生存,更进而追求自我全面发展与活跃地表现主体的力量。”对于我国农民的主体性,既要从现实中去理解,更要从历史的高度去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统一,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一、政治主体

政治主体反映了我国农民的政治地位,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治理的对象。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农民从来就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君”才是主宰。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常常被侵犯和剥夺,因此造成了无数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20世纪我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但它的性质是与传统的农民战争完全不同。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从制度操作层面保证农民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贯彻实行并不成功。体制长期存在,这是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农民的活力受到了严重的束缚。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府废除了制度,建立乡镇政府,开始筹划乡村社会的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这是新时期农民确立政治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农民主体的重要步骤。当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体制中解放出来时,客观上已经把的经营管理职能归还给了农民。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让渡给民间,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还开展了村民自治、直选村主任的试点工作。1986年前后,中央还一度考虑成立农会,直接选举乡镇长和乡镇自治的改革要求也提了出来。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官权退、民权进”的步伐停了下来,有些地方甚至是背道而驰,官方权力大举下乡,乡镇政权机构大大扩张,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了90年代农村的衰落。新农村建设时期,如何完善确保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仍然需要深入的探索和改革。

二、市场主体

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农民也就应该是市场的主体,市场经济离开了农村市场,离开了农民这个市场主体,将是不可想象的,市场化的改革也将是不成功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形成了“农村搞农业,城市搞工业”的二元格局,防止小农自发的资本主义走向,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市场极为萎缩,农民只能在农村从事农业,不能从事第二、三产业,更不能进城务工。没有市场,农民就没有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了承认。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的过程。市场化,就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来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把整个经济、整个世界、整个社会连在一起,建立广泛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农业市场化,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把整个农村、农业、农民联系在一起,把城乡、工农联系在一起,使农村、农业和农民融入整个社会,建立广泛完善的市场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相通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的、传统观念包袱重的传统农村,转变为现代商品经济的、专业化分工发达的、以拥有现代观念的新型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的、规模化的、集约型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要求农民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劳动者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三、创造主体

农民在整个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主要的社会成员是三部分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农民是第一产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然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之一。

从国外的经验看,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因素。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农民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虽大力支持新村运动,但并不包办一切。上什么项目、项目的进展如何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新村运动的组织实施者是从农民中选出的“指导者”,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里长”(相当于我们的村长)。

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真正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决不强制推行。因此,新村运动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支持,1970~1980年,参加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1970年韩国总人口才3200万)。

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不仅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首先,从人口结构上看,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和生产群体,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体。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入的基本国情,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农民的广泛参与。

其次,农民为我国革命的胜利及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做出了“很大贡献”。我国的工业化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有50美元左右的情况下启动的,因此,政府长期以来实施工业优先战略,通过挤压农业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据专家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农民手中获取了7140多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剪刀差额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进入20世纪90年代,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趋势,每年差额绝对值都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没有农民的支撑,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事实上,也正是有了农民群体的奉献和牺牲,我国才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可以说,农民对我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

再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民表现了积极的首创精神,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探索了前进的路径。改开开放以来,我国农民表现了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众所周知,作为我国“第二次革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序幕的,并由此带动整个农村乃至城市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此,中共十四大报告已做出了充分肯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第二,创造了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起动和发展资金,主要是农业的积累,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对我国现代化的意义也不仅仅限于农村。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出。”第三,创造了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农民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纷纷走出故土,告别家乡,向东南沿海和城市进发,随即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民工潮”。“民工潮”实际是对传统户籍制度、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冲击,农民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出用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第四,创造了股份合作制。80年代以来,亿万农民还创造了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各行业、各类型的农民股份合作制联合体正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出现,有效解决资金与人力资源的结合问题,创造了新的运作机制。第五,创建了小城镇。我国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把他们转移至城市,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小城镇的崛起,主要靠的是广大农村乡镇自身经济的积累和亿万农民自己的力量。农民在发展乡村经济的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践,证实了其为现代化建设的最基本的“创造主体”之一,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最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蕴含着很强的创造潜能,有能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探路人。

四、价值主体

农民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及其为之所做出的贡献,决定了他们也是现代化的价值主体之一。农民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项,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人类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现代文明的精神本质是一种主体性的精神。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创造了价值却失去价值,工人的劳动产生了异化。而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在内,既创造价值,当然也应该享受其劳动成果的价值。

当前在我国,让农民享受到社会进化所带来的成果,一个最直接的表征就是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利益。所以有学者指出,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而利益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即政府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创造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而且还影响着民众与国家的关系状况,乃至于民众对现代化建设的态度问题。因此,能否正确摆好农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价值地位,是决定着现代化能否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把农民作为价值主体,最主要的是落实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调动上,也就是说落实在把农民当作真正的创造主体上。

综上所述,历史与现实的我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必然是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相统一的双重角色,它们内在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而乡村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民在参与到现代化实践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自身创造主体作用的同时,只有分享到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传统型”的墨守成规的小农意识才可能向“现代型”的进取开放的公民理念进化,成为现代化的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夏甄陶.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性[J].人文杂志,1995(4).

2、潘逸阳.农民主体论[M].人民出版社,2002.

3、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