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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维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01 22:59:16

哲学思维论文

哲学思维论文例1

哲学具有自己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说:“哲学运思即是对异乎寻常之事的追问”。这说明哲学之思是对异乎寻常之事去经验、去看、去听、去怀疑、去希望和梦想。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性质又如何呢?从思维性质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反思思维,具有强烈的反思一批判理性特征,它思考事物的本质,而非事物的现象,它敢于对一切不合理的事物和行为进行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是对思维本身的再思考,亦即思维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系列思维的具体运行方式:分析与综合思维、’矛盾思维、系统思维、实践思维。并根据实践的需要呼唤新的思维方式的产生。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最终目标却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非具体的知识。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阶段都体现着哲学思维性质的这一特点。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起点:反思一批判性思维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反思—批判性思维。

哲学的任务是发现真理,纠正错误。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反思一批判性的思考。马克思在探讨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时曾经说过,他奉行的原则既不是那种永恒正义的要求,也不是什么终极的道德命令,他只是希望从批评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的哲学,在批判中发展,是发展的哲学,是对一切不合理的现实事物进行批判,同时在批判中找到‘物真理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杜林哲学中阐发自己哲学观点的,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批判的哲学,批判一切旧哲学,并吸收它们的合理之处。马克思主义还在批判自身中前进,例如,青年马克思较多的使用“异化”概念,以后减尘使用。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应当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苏联的革命证明列宁的社会主义可以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是一种批判的继承:“农村包围城市理论。的成功。正是对列宁主义的一种批评继承,也是一种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就是面对现实,对思想中解放台等思想的一种批判继承。在批判中发展,这也正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对自身批判的生命力。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思维的思维

反思,在其最直接的意义上,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进行思考,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思想本身为对象来思考问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人们总是总结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科学的各种成就,概栝、抽象出具有一般特征的哲学命题。也说:哲学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栝和总结。思格斯曾经在谈到哲学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时指出,l8世纪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机械唯物主义,这是和那时的自然科学的状况相适应的。因为,那时在所有自然科学中只有力学,而且只有固体力学达到了某种完善的地步。而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这种现代的辩证思维,是从康德的“星云假说”给“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开始的。哲学是对我们周围一切物的观点、看法的再思考。回答为什么、怎么会?要找出我们所要了解的物的内在规律性,总得从我们所看到过的无数事物的现象或表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产生的理论条件来看。它继承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并对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经济现象进行思考,这说明它是一种后的把思维作为对象的认识。从社会条件来看,是从对工人运动的分析思考,得出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的结论。马克思对l848年革命的总结,得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国家、阶级、意识形态等理论:对l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总结,使国家的本质得到进一步阐述,得出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在政治上获得解放的形态等,这都是对前人思想成果的继承。生物进化论的发现,哲学从中总结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能量守衡定理的提出,解决了人死后物质不灭,以及灵魂等问题。细胞学说的创立,说明生命也是物质的。科学哲学、经济哲学、网络哲学等也是对一种思想本身的思考而产生的边缘性学科,这也是对前人成果的继承。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运行方式:实践的辩证思维方式

1.实践思维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哲学思维,不是非此即彼的思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在实践中思维的思维方式,即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反思全部理论问题。主张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开展双向批判和双向建构。所谓实践的思维方式,就是从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实践出发,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揭示思维与存在、人(主体)与世界(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从而达到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统一的辩证理解。

首先,实践的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的反思方式。人依赖于自然又超越于自然,人创造自己的历史又不能随心所欲,人是现实的存在又总是以自己的理想去改变现实,因而人总是处在矛盾之中。实践思维正是以人的实践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为基础,不断地揭示人的超越性存在,从而深化了人对自身存在方式的理解。

其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为我关系”的反思方式。人的生活是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化,人的生产是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的生产。

再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从后思索”的方法。马克思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以及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一种从发展了的形态去思索整体发展过程的方式。

最后,实践思维方式,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批判的彻底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实践思维的辩证法,就是要在对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也就是从历史的暂时性去看待现存的一切。因此,实践思维方式也就是辩证的思维方式。

2.矛盾思维方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充满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哲学是在对立统一中的思维,总是从对立面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矛盾规律作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首,其它两个规律都可以从矛盾规律中得到解释。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事物的矛盾本性思考问题,就是要在对立统一中思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两个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统一性和对立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事物是联系的,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构成了矛盾,但又是互相转化的:统一性和对立性互相转化,质变和量变互相转化,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转化,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互相转化。有事物就有矛盾,在对立统一中思维,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肯定中包含否定,否定又引起新的肯定。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具体分析事物的各种矛盾,然后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得出所要的结论。

3.系统思维方式

20世纪中叶,随着贝塔朗菲系统论的产生而形成了系统思维方法。所谓系统,就是指由事物内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等特征。系统思维则是整体与要素相结合,注重整体,从整体的高度看问题,要求我们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树立识大体、顾大局的整体观念。某些事情,从局部看是可行的,但从全局看未必可行。因此,要自觉使局部需要和利益服从全局的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重视研究系统结构的优化问题,使系统能够发挥最优整体功能。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在优化结构问题上大有文章可做。同时,分清研究系统的不同层次,分层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抓关键层次,发挥系统的层次功能。从开放性看,任何系统都是开放的,都要与外界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要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避免盲目性,避免夜郎自大,只有通过开放,使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才能更好地促进事物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终极目标:提供思想方法,寻找新的思维方式

1.哲学思维的目标主要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不是提供具体的知识

知识与思想方法彼此相通,但并不相同。知识是对象的认知和把握,思想方法是对对象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人既需要知识,也需要思想方法,而且思想方法对于人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入是由于思想方法的引导,才可能不断提升自我,超越现存生活,进入更高生存境界的。

思想方法的本性就在于超越、出新,也就是要去“标新立异”,甚至“异想天开”,不如此它就不能把人带入更高境界、发挥对人的启迪作用和引导作用。这就是哲学为什么会与各门具体科学不同。

哲学思维论文例2

哲学具有自己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说:“哲学运思即是对异乎寻常之事的追问”I‘】I¨。这说明哲学之思是对异乎寻常之事去经验、去看、去听、去怀疑、去希望和梦想。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性质又如何呢?从思维性质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反思思维,具有强烈的反思一批判理性特征,它思考事物的本质,而非事物的现象,它敢于对一切不合理的事物和行为进行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是对思维本身的再思考,亦即思维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系列思维的具体运行方式:分析与综合思维、’矛盾思维、系统思维、实践思维。并根据实践的需要呼唤新的思维方式的产生。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最终目标却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非具体的知识。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阶段都体现着哲学思维性质的这一特点。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起点:反思一批判性思维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反思—批判性思维。

哲学的任务是发现真理,纠正错误。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反思一批判性的思考。马克思在探讨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时曾经说过,他奉行的原则既不是那种永恒正义的要求,也不是什么终极的道德命令,他只是希望从批评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的哲学,在批判中发展,是发展的哲学,是对一切不合理的现实事物进行批判,同时在批判中找到1.‘物真理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杜林哲学中阐发自己哲学观点的,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批判的哲学,批判一切旧哲学,并吸收它们的合理之处。马克思主义还在批判自身中前进,例如,青年马克思较多的使用“异化”概念,以后减尘使用。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应当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苏联的革命证明列宁的社会主义可以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是一种批判的继承:“农村包围城市理论。的成功。正是对列宁主义的一种批评继承,也是一种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就是面对现实,对思想中解放台j|『等思想的一种批判继承。在批判中发展,这也正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对自身批判的生命力。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思维的思维

反思,在其最直接的意义上,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进行思考,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思想本身为对象来思考问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人们总是总结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科学的各种成就,概栝、抽象出具有一般特征的哲学命题。也说:哲学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栝和总结。思格斯曾经在谈到哲学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时指出,l8世纪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机械唯物主义,这是和那时的自然科学的状况相适应的。因为,那时在所有自然科学中只有力学,而且只有固体力学达到了某种完善的地步。而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这种现代的辩证思维,是从康德的“星云假说”给“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r"l”开始的。哲学是对我们周围一切|.【物的观点、看法的再思考。回答为什么、怎么会?要找出我们所要了解的1.【物的内在规律性,总得从我们所看到过的无数1.【物的现象或表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产生的理论条件来看。它继承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并对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经济现象进行思考,这说明它是一种|.【后的把思维作为对象的认识。从社会条件来看,是从对工人运动的分析思考,得出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的结论。马克思对l848年革命的总结,得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国家、阶级、意识形态等理论:对l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总结,使国家的本质得到进一步阐述,得出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在政治上获得解放的形态等,这都是对前人思想成果的继承。生物进化论的发现,哲学从中总结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能量守衡定理的提出,解决了人死后物质不灭,以及灵魂等问题。细胞学说的创立,说明生命也是物质的。科学哲学、经济哲学、网络哲学等也是对一种思想本身的思考而产生的边缘性学科,这也是对前人成果的继承。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运行方式:实践的辩证思维方式

1.实践思维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哲学思维,不是非此即彼的思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在实践中思维的思维方式,即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反思全部理论问题。主张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开展双向批判和双向建构。所谓实践的思维方式,就是从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实践出发,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揭示思维与存在、人(主体)与世界(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从而达到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统一的辩证理解。

首先,实践的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的反思方式。人依赖于自然又超越于自然,人创造自己的历史又不能随心所欲,人是现实的存在又总是以自己的理想去改变现实,因而人总是处在矛盾之中。实践思维正是以人的实践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为基础,不断地揭示人的超越性存在,从而深化了人对自身存在方式的理解。

其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为我关系”的反思方式。人的生活是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化,人的生产是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的生产。

再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从后思索”的方法。马克思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以及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后开始的,是一种从发展了的形态去思索整体发展过程的方式。

最后,实践思维方式,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批判的彻底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实践思维的辩证法,就是要在对|.【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也就是从历史的暂时性去看待现存的一切。因此,实践思维方式也就是辩证的思维方式。

2.矛盾思维方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充满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哲学是在对立统一中的思维,总是从对立面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矛盾规律作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首,其它两个规律都可以从矛盾规律中得到解释。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物的矛盾本性思考问题,就是要在对立统一中思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两个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统一性和对立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物是联系的,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构成了矛盾,但又是互相转化的:统一性和对立性互相转化,质变和量变互相转化,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转化,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互相转化。有|.【物就有矛盾,在对立统一中思维,在对立统一中认识|.【物。肯定中包含否定,否定又引起新的肯定。否定是|.【物联系的环节,否定是|.【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物的自我否定,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具体分析|.【物的各种矛盾,然后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得出所要的结论。

3.系统思维方式

20世纪中叶,随着贝塔朗菲系统论的产生而形成了系统思维方法。所谓系统,就是指由|.【物内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等特征。系统思维则是整体与要素相结合,注重整体,从整体的高度看问题,要求我们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树立识大体、顾大局的整体观念。某些|.【情,从局部看是可行的,但从全局看未必可行。因此,要自觉使局部需要和利益服从全局的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重视研究系统结构的优化问题,使系统能够发挥最优整体功能。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在优化结构问题上大有文章可做。同时,分清研究系统的不同层次,分层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抓关键层次,发挥系统的层次功能。从开放性看,任何系统都是开放的,都要与外界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要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避免盲目性,避免夜郎自大,只有通过开放,使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才能更好地促进事物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终极目标:提供思想方法,寻找新的思维方式

1.哲学思维的目标主要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不是提供具体的知识

知识与思想方法彼此相通,但并不相同。知识是对象的认知和把握,思想方法是对对象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人既需要知识,也需要思想方法,而且思想方法对于人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入是由于思想方法的引导,才可能不断提升自我,超越现存生活,进入更高生存境界的。

思想方法的本性就在于超越、出新,也就是要去“标新立异”,甚至“异想天开”,不如此它就不能把人带入更高境界、发挥对人的启迪作用和引导作用。这就是哲学为什么会与各门具体科学不同。

哲学思维论文例3

马克思确立了实践观点的哲学思维方式,取代了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在马克思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一被恩格斯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得以集中表述,并渗透、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之中。所谓实践思维方式,简要说,就是按照人的实践活动本性及其方式去思考、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哲学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的产生,标志着一种全新的、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创立,推进了哲学思维方式的发展。

实践思维方式以科学的态度看待实践,从而第一次还人们的实践活动以本来面目。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观点,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钥匙。要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必须理解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实践范畴的发展沿两条路线前进。一条是突出经验,突出科学实践的特点;另一条是沿突出理性,突出自主创造性的发展方向。马克思形成科学的实践观是实践范畴在一次次冲突中不断展现自身的结果,同时又建立在直接超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实践观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是物质和精神.、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感性和理性、目的和结果、必然和自由在相互规定和转化中的现实统一。然而,实践作为一种活动只能解决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认识论问题.,只具备实践意义,缺乏理论意义,不能解决哲学最高层次—思维方式的问题。并且实践活动只是哲学考察的一部分,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将这种对“实践活动”的认识,形成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即实践思维方式,重新审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使实践思维方式得以体现。因而实践范畴不能仅仅停留于活动、观念层面,必须上升为思维方式的层面。只有这样,实践才能解决贯穿整个哲学理论之中,并且具有科学解决思维和存在关系的能力,最终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思维方式以实践为起点,以唯物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手段去解释人、解释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第一次正确地揭示了人的本质、人与世界关系的本质。首先,从实践出发去解释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家的最高成就,是把人性、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由、平等、爱、追求幸福、理性等。这些思想对于反抗封建专制和神学对人的束缚与禁锢,无疑是进步的、革命的。但他们所说的只是一般的、抽象的人,因而关于人的自由、平等、爱等等,也只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其根本特征在于把自由、平等、爱说成是人与生俱来的,是人的“自然权利”或“天赋权利”。实践的思维方式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质,从而使人的本质理论立足于坚实的现实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劳动是古猿进化为人的决定性环节,劳动又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因此,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本身。劳动从来不是单个人的活动,它一开始就是社会活动。因此,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不能存在于人的社会关系之外,只有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才有人的真正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川其次,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旧唯物主义不懂实践,不能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旧唯物主义不能正确地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了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从人的实践活动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力求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和把握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但客体世界并不依主体的需要和意志而运动,决不会主动满足人的需要。主体只有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工具、增强自身的改造能力,才能使客体满足自己的需要,并使自身不断完善。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主体是中心。因为从客体的生成来看,客体是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是由主体的对象的活动所不断生成的。从本质上看,客体只不过是主体自身的一种存在的形态,是渗透着主体的目的、需要、兴趣诸因素,为主体的实践活动所改造、所作用的人化自然;在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关系中,主体处于主导、能动和创造的地位,客体处于从属、被动、被创造对象的地位。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以主体为核心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和主体需要的满足,即主体将客体同化,纳入自身的存在体系,并充实和扩大自身的力量。

实践思维方式不满足于正确的解释世界,而着眼于能动地改造世界,从而超越了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狭隘范围。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他们的解释总是以超历史、超现实的方式提出问题,并追究终极之真、至上之善和最高之美,把世界的本质归结为“神性”或亘古不变的“人性”或“理性”。因此,他们对世界的解释总体上是不科学的。而且,他们不了解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不懂得理论来源于实践又要回到实践中去为实践服务。他们中的有些人虽然也提出过变革社会的主张,但却反对通过革命实践来实现自己的革命主张。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方式的指向,首先是科学地解释世界。它立足于人的实践,即“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来看世界。一方面,它从现实生活本身抽象出世界的本质;另一方面,因为实践具有历史相对性。实践唯物主义放弃了旧哲学那种对世界本质绝对终极解释的企图,把对世界本质的解释作为一种相对的绝对—自己时代的绝对和历史过程的相对,从而使自己对世界的解释具有了科学性。实践思维方式的指向更重要的是“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思维方式这种“改变世界”的思维指向,表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把指导和回答“人类解放”的问题作为自己的首要的任务,把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紧密结合,把解释世界作为改造世界的手段,把改造世界作为解释世界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恩格斯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他们依据实践思维方式,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总结了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经验,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对未来社会进行了预测和设想。但他们毕竟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所以他们的预测和设想不可能是具体的。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过程中,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特别是其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研究和解决俄国革命实际问题,并在坚决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和俄国经验批判主义等错误思潮中,形成了“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思维,并且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思维方式。列宁将其称为“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列宁贯彻和应用了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深刻解剖了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社会矛盾,胜利领导了十月革命,把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从而标志着人类社会历史的重大转折。列宁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特点,就在于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统一于一个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因此,我们把它概括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相统一的哲学思维方式。

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一种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它之所以必须不断发展,是因为它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客观实际的反映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客观实际及人们的实际活动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理论与新实践之间的矛盾,在客观上要求理论本身必须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除了客观条件等因素外,最根本的主观条件就是其本身的实践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总是要求从现实出发,在现实中发现矛盾,提出现实解决办法,现实的解决问题,使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不断获得解决,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永具活力、不断发展、代代相承。实践思维方式,既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创立的思维逻辑,也是这一利,学体系不断发展的根本方法。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毛泽东思维方式是特定历史时代和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思维方式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既表现在毛泽东的理论著作中,也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革命实践中。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具体化,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实践性。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实践风格,表现在他的哲学专著中。在《实践论》这部伟大著作中,毛泽东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是人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随着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不论对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他同时指出,人的认识运动,首先经历了由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过程,即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经过实践得到的理性认识,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第二次飞跃更重要,因为只有这次飞跃,才能实现认识的目的—能动地改造世界,并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特别强调指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把知行统一观运用于革命实践,指出革命队伍内部的许多错误思想的认识论根源都在于认识和实践即知和行相脱离。走俄国人的路,这是毛泽东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得出的结论。走俄国人的路,其中就包括要走被十月革命证明是正确的暴力革命道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从巴黎公社到俄国十月革命,都是走城市武装起义的道路。中国在北伐战争时期走过这条道路,但没有获得成功。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坚信“中国革命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的情况”,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找到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独特道路,提出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总路线,从而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毛泽东所引导和开辟的这条道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经典范例。他既继承了列宁关于暴力革命和工农联盟的思想,又考虑到了中国的具体实情。这条显然不同于西方及苏联国家的革命道路,体现了像中国这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国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些特色。可见,毛泽东的思维方式侧重于认识方式的深化和发展,通过认识方式来表现思维方式,是物质与精神相转化、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哲学思维方式。

哲学思维论文例4

近几年来,笔者仔细研读了不少声乐教学的学术文章,从中认识到,一些声乐教育家,之所以能取得好的声乐教学效果,“点石成金”,让学生顺利到达理想的彼岸,走向辉煌,是由于其教学中正确的理论思维与声乐教学实践紧密地相结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在教学中具有辩证法的哲学思维。现笔者结合一些声乐教学实际状况,对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

一、把握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在声乐教学中,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整体和局部的问题。所谓整体,是指事物的各个部分的有机的统一;所谓部分是指构成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或一个因素。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声乐大师沈湘说,歌唱需要三个条件:头(头脑)、心(感情)、身(发声器官——歌喉),三者的配合统一才能完成美的歌唱。这三者之间的配合统一,其实质就是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若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例如,我们经常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以情带声”,但是许多人对其理解比较简单、笼统,流于表面,认为有了情就有了声。声乐是声音的艺术,故“声”是歌唱的基础,“情”是建立在“声”的基础之上的。因为,一个演唱者即使充满了激情,如果声音技巧跟不上,也不是最好的演唱。为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长期严格、系统、正规的专业声乐技巧的训练,同时要培养学生感受、鉴别美好声音的能力。如:歌唱的松弛美、连贯美、灵活美、圆润美、穿透美等。在我们的声乐课堂里,往往会停留在声音的纠缠之中,没认识到声音应与艺术表现和审美需要有一个更高的审美角度,这个角度是:“演唱者把歌曲思想、情绪和情感注入到歌声中去,那么歌声就具有了美感。”将歌唱技术与传情达美恰当结合,这才是声乐的真正意义。如唱亲切的歌曲,运用气息柔和流动的声音;表现威武雄壮的歌曲,运用“坚”起来的挺拔的声音;唱缠绵的爱情歌曲,运用柔和的半声;唱欢快活泼的歌曲,声音轻快飘逸而富有弹性。

由此可见,教学中应注意将发声技术、歌唱心理、音乐美学以及对歌曲内容的理解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意把握整体,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学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材施教,才能在声乐教学中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

二、处理好事物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对立而统一,并且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声乐也是如此。例如,歌唱中的声音与呼吸是矛盾的问题。“气”和“声”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两个方面。气催声响,声靠气传,气停声止,无气不发声。若在发声中单纯追求喉咙打开或过分强调呼吸的作用有可能导致声门与呼吸失调,造成声音病变,正确的方法应是注意喉咙的打开与气息的配合,即发音时喉头打着哈欠向下叹息挡气,使气息的压力与喉头相对抗而又保持平衡,才会发出较理想的声音。再如声音高位置的训练,一些学生,为了追求“高位置”而把气息和喉头都上浮起来,发出尖、卡、虚、紧的声音。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将“高位置”与“低控制”协调起来。这一高一低是一对矛盾,若在提示声音的高位置同时又保持气息下沉的低控制,歌唱状态就会处于平衡,发出理想的声音。其实,在声音训练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如:打开喉咙与声音的集中;笑肌上抬与下腭的放松;声音与情感等,都不能孤立地强调哪一方面,这一系列的训练,无不贯穿辩证统一的规律。用这一规律审视声乐艺术,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声乐教师既要有辩证的思维方法,也要引导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辨听自己发声的对与错,全面、客观地看问题,从而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三、运用科学发展观掌握学科规律

初学声乐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没有学发声之前,能满有信心地用大白嗓“喊”唱。然而,正式开始学发声后,突然不会唱歌了,信心也陡然下降。一些学生还经常出现练声或歌唱中的反复情况,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丧失学习声乐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声乐教师应让学生知道:学习声乐有一个努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不自然走向自然,从自由王国走向独立王国,再从独立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著名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教授从他多年声乐教学的体会中总结出:“歌唱嗓音的技能性发声训练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这段话实际揭示了声乐学习中的否定之否定的哲理规律,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所谓自然阶段,是指在没有接受专业训练之前,以个人对音乐的感觉和模仿进行自然的、无拘无束的歌唱。但进入学校后,教师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指出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歌唱器官的运行机能,纠正学生原有歌唱中的一些错误方法,学生在这一阶段就会有不适应的感觉,因此,歌唱中就会有许多不自然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切忌给学生唱力不胜任的歌曲。首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中声区的训练,不要盲目扩音域。因为中声区是连接高、低声区的桥梁,学生在此基础上练声不会有音域负担,容易体会到气息的作用,喉咙打开的感觉,管子通畅的妙处。但这一阶段掌握的东西不是全面的。什么样的声音是对的,什么样的声音是错的,学生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在发声练习时感觉时好时坏,这种情况,实际是声乐学习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声音训练以及学习的积累,学生就会对歌唱发声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歌唱技巧会不断提高。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和积累进行概括、分析、比较,启发学生不断地修饰和调节自己的歌唱状态,发出富有表情的声音。要培养学生多思善学,在“悟”中找状态,养成细心感受、体验的良好习惯。这一阶段,学生要切忌浮躁、骄傲和盲目自信,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声乐技巧。声乐技术、技巧是为生动表现歌曲内涵、思想、风格服务的。为此,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在演唱中把握歌曲的风格。如演唱江南民歌时应婉转细腻含蓄;演唱西北部民歌应高亢、深沉而质朴;演唱蒙古族民歌应气息宽广;演唱新疆民歌应具有欢快嘹亮的声音。在教学中,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情感,这样才能声情并茂地歌唱,这种声音才能打动听众。

古人云:“工夫深处渐天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声乐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演唱技术和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有一定的艺术底蕴的沉淀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得心应手地歌唱。在演唱中,感情流露自然,朴实大方,没有矫揉造作,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可见,声乐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没有坚韧的毅力,吃苦耐劳的品质,没有虚心求教的精神,就不能完成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和转化。

四、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看待问题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教师要想如实把握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声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是,巩固优点,发挥优点,克服缺点,改掉毛病。然而,一些教师经常用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不知所措。“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歌唱艺术是无止境的。因此,教师对待学生正确的态度是,学生有优点应该马上肯定,哪怕是一点进步都要鼓励学生,同时,要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毛病,把问题讲得简单、准确,讲得风趣、幽默,这样,学生就会对声乐学习有信心。对学得好的学生,教师要启示学生不能安于现状,要虚心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尽量发挥自己的特色。这样,学生才能客观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声乐。做教师的,要想有长足的进步,“源头活水”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不仅要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还要善于向自己的学生学习,每位学生都有各自的特点,通过教学,学生会反馈相关的信息,教师还可以从中验证自己的教学。

综上所述,辩证法是联系与发展的学说,把握了声乐教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维,就把握了实质与核心,也就掌握了打开声乐教学艺术大门的钥匙。辩证法能让声乐教师在教学中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对立统一的矛盾,在否定之否定中掌握学习规律,一分为二地看待学生,客观地认识问题,全面、能动地解决问题,从而进行卓有成效的声乐教学。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为此,我们应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激发在声乐教学中的理论兴趣,拓宽理论视野,撞击理论思维,提升理论境界,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地提高声乐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著《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2]邹长海著《声乐艺术心理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哲学思维论文例5

一.从哲学与文艺学起源的学理上讲,文艺学与哲学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

首先,从文艺学与哲学的源头上看,二者同出一源.最早只有哲学,既无美学也无文艺学,美学与文艺学统统包含在哲学之中,美学的基本问题如美的本质,审美意识,审美对象等,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在美学中的具体表现。美学,则是具有哲学性质的科学,是作为人的世界观组成部分之一的审美观、艺术观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学说。哲学为美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而美学研究的成果又反过来丰富哲学的内容。早期的美学家几乎清一色的都是哲学家,是以哲学家的身份、并从哲学的角度去思索与研究美学。到了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藤出版了一本后人称之为《美学》的著作(实际上是感性学),才第一次将美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于是,鲍姆嘉藤便被誉为“美学之父”。他在该书的“导论”中一开始便说:“美学作为自由的艺术的思维,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鲍姆嘉藤: 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11月北京版第13页)。在该书第一部分“理论美学”的第一章:“启迪学”的第一节“认识的美”中,一开始又指出:“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一完善也就是美,因此,感性认识的不完善就是丑,这是应当避免的”(同上书第18页)。由此可知,鲍姆嘉藤认为:美学就是用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即用审美的态度去观察事物),是美的艺术理论,是关于感性认识的完善亦即美的科学。从此处不仅可以看到早期美学理论的哲学内核,也可以看到他的艺术学实质。大家知道,哲学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从感性认识开始,然后上升到理性,最后抽象为理论。从认识论上看,文艺学与哲学是同出一源的。

当然,美学与哲学尽管同出一源、亲密无间,但毕竟是两门独立的科学,两者也有着显著的区别:哲学研究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而美学只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美的鉴赏与美的批评的一般规律,两者是整体与局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研究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美学研究的范围要比哲学小,而且研究的问题比哲学更为具体一些。

美学研究的主体是艺术,研究的中心是艺术美,因此,它与艺术学又密切而不可分割。艺术学的很多重大理论问题都渗透了美学理论,美学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几乎都离不开艺术理论,两者是彼此渗透,互相转化的。美学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艺术又是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

但是,美学与艺术学也毕竟是两门独立的科学,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别。从学科的发展看,美学独立出来之前,它与艺术理论、哲学三合为一;美学独立之后,艺术理论便被包融到了美学之中。随着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究的繁荣与发展,后来,艺术学便又从美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艺术学是19世纪末期从美学中独立出来的一们独立的科学,其先驱者是菲德勒(1841--1895)。在西方,鲍姆嘉藤被称为美学之父,菲德勒便被称为艺术学之父。无独有偶,这两门学科都率先出现在德国,这和17世纪以来德法两国启蒙运动所带来的哲学的蓬勃发展和无比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

菲德勒并没有给艺术学命名和下定义,只是最早提出把美和艺术加以区别。他认为:从美学的立场只能说明艺术全部内容中的一部分,而艺术的创作活动并不完全从属于美的立场。他主张不要从由艺术作品所受到的美的快感出发做被动的探求,而是要从根本的人的存在状况来考察艺术本身的特性。也就是说,与其研究艺术的审美愉快心理的受动的一面,还不如重点研究艺术活动中人的本性的纯粹性、自律性、创造性。美学和艺术都以艺术为研究内容,但两者研究艺术的角度、重点不同。艺术学是研究艺术自身一般规律的科学,它既研究各门艺术的共同规律,又研究各门不同艺术的特殊性、具体的创作规律、欣赏规律。直接指导各门艺术的实践活动。而美学是研究美,美感和艺术的科学。美学要借助艺术的经验材料去全面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学要借助美学对美和美感的一般规律进行哲学概括。由此可知:哲学,美学,艺术学,是同源分流发展的,从一开始便存在着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

二.从文艺创作的发展史上看,文艺学与哲学有着水乳交融的情源关系

在哲学初创阶段,文艺学经常是哲学思想的载体,直接演绎哲学理论,我国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的著述,无不是如此。文艺学成了哲学的喉舌,为宣传哲学思想,传播哲学理论,起了很大的作用。

从文艺学发展的漫长历史看,文艺学可以说对哲学情有独钟。比如全世界公认的三位顶级文学艺术泰斗: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他们的创作都充满了哲学意识,作品中蕴涵了丰富的哲学内容。

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艺术巨匠、现实主义大师,当时就被称为“时代的灵魂”,说“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世纪”(本.琼孙语.转引自《莎士比亚全集》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4月北京版“前言”第2页),是马克思最喜爱的三位诗人(西方所说“诗人”,泛指一切文学家和艺术家):埃斯库罗斯、莎士比亚、歌德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的评价极高。

莎士比亚给人类留下了39个剧本,两部长诗和154首十四行诗。特别是他的四大悲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威尼斯商人》等喜剧和《亨利四世》等历史剧,有着十分丰富的哲学内涵,致使现代研究家,如果要从他作品中展示的深广的社会生活与思想情感上去弄清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简直不可能。从感性上看,他是哲学家、法学家、律师、诗人、戏剧家。他的《哈姆雷特》、《威尼斯商人》等作品,充满了哲学的思辩和律师的雄辩。他用哲学的眼光审视现实,透过对现实的精心刻画,给读者以爱、命运、复仇、嫉妒等以哲理的启示,让读者历久不忘,发挥着永久的艺术魅力。可以说,正是哲理提升了莎士比亚剧作的价值,提升了他在文艺发展史上的崇高地位,成就了他文学艺术巨人的英名。

巴尔扎克是19世纪上半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他的巨著《人间喜剧》有97部(原计划完成150部,后因早逝而未全部完成)。他的挚友、著名小说家雨果在《巴尔扎克葬词》一文中说:“他的一生是短暂的,然而是饱满的。作品比岁月还多。”直接称赞他是哲学家、思想家、诗人、天才。世人对他的评价极高,把他的成就和马克思相比,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堪称“理论的《人间喜剧》”,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可喻为“形象的《资本论》”。

1842年,巴尔扎克花了比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时间还要多的时间完成了他著名的理论文章:《人间喜剧.前言》,这是他的创作总纲、现实主义的理论宣言,其中叙述了他庞大的创作计划,阐述了他一系列的创作观点。他宣称“法国社会将写他的历史,我只能当他的书记”。“书记”即秘书。就是说,他要以一个秘书的身份,“只限于严格摹写现实”、忠实地记录法国社会的历史。把《人间喜剧》写成形象性的“法国社会的通史”,“这个社会全部活动的集成”;要涵盖“他的整个社会”!而且,他作出了一个庞大的构想,将他的创作计划从137部发展为150部。设计为《风俗研究》:包括“私人生活”、“外省生活”、“巴黎生活”、“政治生活”、“军事生活”、“乡间生活”六大场景;《哲学研究》:包括《驴皮记》等;《分析研究》:从婚姻、社会、教育、德行等方面进行解剖与叙述。(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11月版,164---176页)这一计划如果全部完成,将是一部极其巨大的形象性法国通史。恩格斯在1888年4月初写给英国女作家玛.哈克奈斯的信中对他评价极高,称赞“他是比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左拉都要伟大得多的现实主义大师,他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在这幅中心图画的四周,他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我在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诸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同时他还深刻指出:尽管“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一个正统派”,但由于他的创作遵崇了唯物主义哲学观,遵崇了现实主义艺术法则,“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违反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而行动;他看到了他心爱的贵族们灭亡的必然性,从而把他们描写成不配有更好命运的人;他在当时唯一能找到未来的真正的人的地方看到了这样的人(指当时圣玛丽修道院的共和党英雄们),---这一切我认为是现实主义的最伟大胜利之一,是老巴尔扎克最重大的特点之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63页)。

所谓“现实主义的最伟大胜利”,实际上是作家忠于现实的客观结果,是社会生活实践的胜利,是唯物辨证法的胜利.这也正是评论家称这位伟大的现实主义大师既是作家、诗人、又是哲学家的原因所在。没有哲学思维的人,没有掌握唯物辩证法的作家,绝不可能忠实于客观现实,深刻揭示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给人类与社会奉献出具有永久魅力的艺术精品。法国著名文学批评家泰纳在《巴尔扎克论>》中深刻指出:“一个科学家,如果没有哲学思想,便只是个供玩乐的人”(《文艺理论译丛》第二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他认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它应该是一个思想家,一个哲学家。我国著名作家老舍也说过:“一个作家理当同时也是思想家”,“没有伟大的思想”,就“写不出伟大的作品”;我“所说的伟大思想就是马列主义的哲学思想”。一个缺乏哲学思想的人“只能看到表面现象,而不能进一步提高到哲理上,从石中剖出玉来”(见《老舍论创作.我的经验》上海文艺出版社 1980年版 第181,180页)。

综观文学艺术的发展历史,“现实主义的胜利”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作者违背某种阶级的或者政治的偏见而取得胜利,如法国的巴尔扎克;第二种是作者超出某种阶级的或者政治的偏见而取得胜利,如法国的欧仁.苏;第三种是作者抛弃某种阶级的或者政治的偏见而取得胜利,如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也是世界文学泰斗之一,写出了享誉世界的《复活》、《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哈吉.穆拉特》等巨著,他的创作,列宁给于了很高的评价,说他写出了俄国1861---1905年之间的农民革命运动的历史,是俄国“农民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面镜子。称赞他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创作了世界上第一流的作品”,“对社会上的撒谎和虚伪作了非常有力的、直率的、真诚的抗议”,“无情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是最清醒的现实主义"(列宁:《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见《列宁选集》第2卷369--370页)。还称赞他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是俄国沙皇专制制度的“强烈的抗议者,激愤的揭发者和伟大的批评家”(列宁:《列.尼.托尔斯泰》,见《列宁全集》第16卷第321--324页)。同时又深刻指出了“托尔斯泰的作品,观点,学说,学派中的矛盾”,深刻地批判了他“勿以暴力抵抗邪恶”的反动的“托尔斯泰主义”,和他那“特别恶劣的僧侣主义”等等。

尽管托尔斯泰的宗教观是反动的,世界观中有很多唯心的东西,但他忠实于现实生活,同情农民,同情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他不惜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为了和农民打成一片,他不吃肉而只吃米粉团子。虽然他出身于贵族,但勇敢地背叛了贵族,完成了从贵族作家向农民作家的转变。虽然他的思想和宗教观仍然有很多唯心主义的东西,他作品中有很多缺陷甚至严重错误,但他的作品确实体现了唯物主义的艺术魅力。总的说来,他是伟大的。他深刻地描写和反映了俄国农民资产阶级革命的某些本质方面,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他和巴尔扎克类似,政治观、宗教观是反动的,但在创作上严格遵循了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忠实于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对生活进行了真实的记录、深刻的解剖、生动的刻画,揭示了社会生活的一些本质,受到了列宁的肯定和赞扬,其作品至今仍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我国的文学创作虽然不能和世界文学硬性相比,但在这一点上仍然是一致的。凡是自觉地以唯物辨证法指导自己的创作,在创作中正确运用了哲学思维的作家,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作品的价值就有明显提高。比如鲁迅先生,他早年信奉进化论,不能正确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认不清现实的本质,一度感到苦闷、彷徨。当他接受了阶级论,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观察与分析社会和人生时,不仅心明眼亮,而且作品的思想价值和审美价值都有了质的飞跃,写出了匕首、投枪式的杂文,深刻地揭露了敌人的丑恶嘴脸,昭示了社会与人生的真谛,给读者以振聋发聩的教育和启迪。如果就单篇(部)作品而论,也是如此。能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地位、历久不衰、具有永恒艺术魅力的作品,大多数都具有深刻的哲学内涵或者哲理意蕴。比如我国古典小说的“四大名旦”:《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中的一曲“好了歌”;《三国演义》中的一曲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及其开篇的“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其深刻的哲理够我们永久咀嚼;我国古典诗词中大家耳熟能祥的王之焕的《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苏轼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朱熹的《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赵翼的《论诗五绝》之一:“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等等,它们所蕴藉的深刻的哲理内涵,不仅昭然若揭,而且已经为人们永远铭记。

总之,文学艺术与哲学的情缘关系,是永远割舍不断的,一旦割舍,就意味着艺术家修养的欠缺、思想的倒退、艺术价值的背离、艺术品位的沦落。

三.从当代文学艺术创作的现状上看,文学艺术与哲学在不断绝缘

总之,勿论文学艺术与哲学在源头上,还是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密切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一般地说,缘分越浓,越深,文学艺术的价值就会越高;缘分越浅,价值就会越低,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在我国最近20余年的当代文艺的创作中,文艺与哲学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两者的缘分越来越淡漠,而且有些作家艺术家已经与哲学绝缘,致使文艺的水平与价值日益下降。首先是诗歌遭遇尴尬,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调侃诗歌创作是“喇叭诗人不吹号,朦胧诗人睡大觉,情哥楼着情妹游,闲花野草咪咪笑”;到了上世纪末,诗歌不是无病呻吟就是自我张扬,并涌出了低俗色情作品与垃圾诗派。当代社会里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多,已经成为客观事实。于是诗歌被读者抛弃,被时代冷清。之后,散文一度红火了一阵,大散文、文化散文等纷纷登台亮相。而现在,散文又尽写一些个人的私情、小感触;有的则大写屋角角、被窝窝;床边边、针尖尖之类,也已被读者冷落。紧接着由于小说家受到市场经济的重金钱、重实利,轻思想、轻精神的影响,作品成了欲望的表现、金钱的附庸、情欲的宣泄;有些更成了权、钱、欲的“三陪”。作品的理想、激情、崇高、壮美荡然无存。短篇小说于是滑出了人们的视野,淡出了读者的选择“中心”,流落到了边缘。长篇小说每年出版的数量虽然多达2000余部,但真正有价质的不过二三十部。一些剧作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埋头大写“戏说”性剧作,争走庸俗搞笑、投机取巧之路;有的作家更是热衷于描写“床头、奶头和拳头”,其内容不堪入目。影视作品虽然不乏佳作,但更多的不是随意解构红色经典、肆意丑化英雄人物,就是低级的调情、搞笑,或者是末流的武打。致使每年审查时被“枪毙”的影视作品的数量,远远多于审查通过、准于放映和播出的数量。这些现象很值得我们思考。文艺不断被世人冷落,原因固然很多,但作家艺术家远离现实生活,忽视理论学习,价值观偏离,疏远哲学,缺乏哲学思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理性地说,新时期以来的文艺创作,成绩斐然,不可低估。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等等,一度产生过振聋发聩的作用。但是,正如以上所述,由于近年来一些作家艺术家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审美观出现了问题,于是背离生活,胡编乱造:颠覆红色经典,玷污人民革命;诋毁革命英雄,嘲笑劳动模范;颂扬自私自利,宣染色情暴力;注重感官刺激,迎合猎奇心理等等。一些自称美男、美女的作家,更是亮出“下半身写作”、“胸口写作”或者“乳房写作”,大写小女人的性乱。一些作家、艺术家经不住金钱的利诱,完全丧失了自己的人格。有的作家甚至自称“痞子”、“流氓”、“妓女”,严重丧失道德和艺德。使文艺这一神圣的殿堂倍受污染,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刻的反思。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17大的报告中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并深刻指出:“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要求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这是每一个文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哲学思维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5-0049-02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是英籍奥地利哲学家、语言学家、语言哲学的开路人。维特根斯坦的研究发端于20世纪初罗素对于《逻辑哲学论》的高度赞扬并对其哲学天赋的肯定[1],由此开始了研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的大讨论。在国外,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研究成果较多,研究视角丰富多样。正如王路教授所说,维氏语言哲学思想的研究通常分为两大阵营:前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及其前期语言哲学思想研究的阵营和后期代表作《哲学研究》及其后期语言哲学思想研究的阵营。①两大阵营或以《逻辑哲学论》为重心避而不谈《哲学研究》,或以《哲学研究》为重心避而不谈《逻辑哲学论》。大多数研究将维氏前后期语言哲学思想割裂开来,认为其语哲思想的前期和后期是截然不同的,因为维氏自己在《哲学研究》序中所说“前期著作犯了严重的错误”,所以他们摒弃和否定前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的语言哲学思想,更有甚者否定前期思想对后期思想的影响[2]。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DavidStern.VonWright.NormanMalcolm.PeterHacker.GordenBaker等等,他们都试图找到一种阐释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的标准。但是,对于所谓的标准阐释不乏挑战,以CocaDiamond为首的新维特根斯坦学派、PhillipR.Shields、MarieMcGinnandBrainMcGinness以及TimLabron等从不同的视角对语言界限及可说不可说理论进行阐释,从宗教的视角寻找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的联系,这给语言哲学的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在国内,对于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思想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虽说20世纪20年代张申府已介绍并翻译了《逻辑哲学论》开启了国内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研究,但在直到80年代之后研究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形成规模,期间主要以介绍性的传记或译著居多,这为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思想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国外一样,国内也曾分为两大阵营研究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思想。但近年来不少学者江怡、陈嘉映、王寅等不仅关注维氏语哲思想前期后期的差异性,而且更加关注维氏语哲思想前期后期的统一性和延续性。《逻辑哲学论》并非是个错误,不仅如此,维特根斯坦在前期提出的以语言界限划分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在界定完不可说的界限之后,开始对不可说的保持沉默,转而说可说的,即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研究》的研究重点———作为生活形式的真实语言。正是这基于语言界限视角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把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联系起来,换言之,基于语言界限视角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证明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延续性。此外,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序中也说到他觉得那些旧的思想应该与那些新的思想一起发表,并且说新的思想是以旧的思路为背景的,只有理解前期的思想才能正确理解后期的思想。”[3]

一、维特根斯坦前期后期语言哲学思想

多数学者认为维特根斯坦的重要论著《逻辑哲学论》代表了其哲学道路前期的思想精髓,而生后出版的《哲学研究》则代表了其哲学道路后期的思想精髓。维特根斯坦生前出版的唯一著作《逻辑哲学论》充分体现了维特根斯坦前期语言哲学思想。前期的重要语哲思想包括语言界定的可说不可说理论、图像论等。前期维特根斯坦用逻辑的眼光看待语言及语言所构建的逻辑世界。由于日常语言与逻辑语言的混淆导致了哲学研究的混乱,受“分析哲学之父”弗雷格现代形式逻辑思想的影响,维特根斯坦也寄希望于构造一套完善的理想的形式语言,以消解哲学中的混乱[4]。他强调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澄清语言的活动,澄清因误用语言引起的混乱,即说了不可说的。而维特根斯坦后期研究视角和立场发生了转变:从抽象的逻辑语言分析转到具体的日常语言分析。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哲学研究》中。维氏提出了“意义在于使用”以及形象而深刻的“语言游戏学说”[5],这是其后期思想核心和基石,并基于此提出了家族相似性。陈荣波认为维特根斯坦后期提出的“语言游戏学说”并不图像论,而是解决前期的图像论的缺点,修正了图像论。

二、语言界限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序中说,“本书的全部旨义可概述如下: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此外,“本书是要为思维划一条界限,或者说得确切些,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维的表达划一条界限”并且“只能在语言中划界限”。[6]维特根斯坦主张用语言划界,划出世界的界限,划出了可说与不可说的界线,语言界定了可说和不可说的界限。语言的界限这一观点不仅有助于理解维氏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也有助于理解维氏对语言与世界的哲学观,还有助于探究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的联系。

三、语言划界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语言与世界密不可分。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论”主张语言与世界具有同构性,语言和世界通过逻辑结构建立了对应关系,语言衍射事况,语言是对世界的反映,人们通过语言认知事态(stateoffairs)。维氏认为可说的即能够用语言明晰地表述的,如自然科学和关于世界的诸事实(facts)、诸事态(stateoffairs)、诸事况(thecase),这些都是语言可及的。除此之外,维氏还界定了很多不可说的,如对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美学、宗教等终极意义的探寻。不可说的超出了语言界限,不在世界之内,存在于世界之外。正如我们不能站在世界之外一样,我们也不可能在语言之外说语言。我们存在的世界是语言构建的世界,不可说是语言达不到的,只可通过其自身显示出来[7]。此外,维特根斯坦赋予语言界限以类似于上帝意志的力量,令人敬畏。这种力量赋予语言界限以神秘性、强制性、不可辩解性,语言界限不可逾越[8]。与海德格尔相似,维特根斯坦认为人生活在世界上是指人生活在语言中,语言是人的世界。人生活在语言构建的世界之中。伽达默尔也主张语言本体论,他也认为语言与世界是不可分离的,人通过语言的方式认知世界并拥有世界,语言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语言和世界密不可分[9]。语言是理解世界最基本的媒介,理解的语言性和世界本身的语言性表明语言能划出世界的界限,即语言划界的可能性。理解的语言性和世界本身的语言性也表明并且只能由语言划出,换句话说,语言划界具有其逻辑必然性。基于语言界限视角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不仅是维氏前期语哲的核心内容和结论,更是维氏找到的解决哲学问题的疗方[10]。

四、语言界限架构维氏前后期语言哲学的桥梁

维特根斯坦前期语言哲学思想似乎与其后期思想截然不同,但其实不然。首先,维特根斯坦在其前期哲学思想代表著作《逻辑哲学论》中指出基于语言界限视角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是维氏前期语哲的核心内容和结论。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序中说,“本书的全部旨义可概述如下: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11]。他认为可说的部分在书中已经说完,但是这些可说的只是其中的小部分,更多未在书中陈述的部分是不可说的部分,不可说的部分只能显示出来。此外“,本书是要为思维划一条界限,或者说得确切些,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维的表达划一条界限”并且“只能在语言中划界限”[12]。由此可见维特根斯坦用语言划界,划出世界的界限,划出了可说与不可说的界线。维氏认为许多哲学家提出所谓的哲学问题实质上只是因为混淆可说不可说而出现的伪哲学命题,这些不成为问题的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他们说了不可说只可显示的东西。正是这些无意义的胡说才引起哲学混乱,才产生似是而非的哲学问题,故维特根斯坦认为可说与不可说理论找到的哲学问题之疗法并终结了哲学问题。后期的哲学思想是建立在所谓哲学问题终结之基础上的。其次,在《哲学研究》中维氏自己也说到后期新的语哲思想粘着早期(已经枯萎的)思想的干瘪的残余[13]。可以说,维氏语哲思想前期和后期都是站在语言哲学这一基本立场上,只不过两个时期研究的视角不同且具体问题不同而已。在《哲学研究》序言中,他还说到思考问题的题目是按照一种自然的次序而且是不间断地从一个题目到另一个题目发展。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维氏后期语哲思想是在前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与前期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逻辑联系的,并不是横空出世的完全断裂的两个语哲思想断面[14]。《哲学研究》中的语哲思想标志着维氏已走出纯粹而抽象的逻辑世界进入生动而具体的日常语言交流世界,从静态的逻辑语言哲学转到动态的语言哲学[15]。最后,从语言哲学的发展进程来看,前期语言哲学思想与后期语言哲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前期语言哲学思想是后期语言哲学思想的基础,后期语言哲学思想修正并发展了其前期语言哲学思想,补充了前期语言哲学思想的不足。正如斯泰格缪勒指出逻辑的语言分析被证明是需要补充的,而这种补充有一部分是由言语行为理论提供的,并且此外还证明,一般来说迫切需要对那些构成语言表达的“自然环境”的人的活动规则进行系统研究。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学说正是前期逻辑分析哲学被证明所需要的补充。

五、结语

基于语言界限视角的可说与不可说理论能体现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思想的延续性,站在语言哲学的发展进程的高度来看,前期语言哲学思想与后期语言哲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前期语言哲学思想是后期语言哲学思想的基础,后期语言哲学思想修正并发展了其前期语言哲学思想。

参考文献:

〔1〕〔15〕雷梅英.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之路[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2〕〔8〕〔10〕雷梅英.语言的界限与世界的界限—可说与不可说理论之宗教启示探究[D].2013.

〔14〕汤潮,范光棣.哲学研究[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发行,1992.3.

〔3〕〔4〕陈荣波.哲学分析的天才──维根斯坦[M].台湾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82.

〔5〕王寅.语言哲学研究:21世纪中国后语言哲学沉思录(上、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6〕〔11〕〔12〕Wittgenstein.Ludwig.TractatusLogico-Philo-sophicus.trans.D.F.PearsandB.B.McGuinness.TheTaylor&Francise-Library,2002.3.

〔7〕维特根斯坦.文化与价值[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4.23.

哲学思维论文例7

部门法哲学之所以能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部门法哲学作为现代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法哲学的延伸,并采用哲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以期消解法哲学与法律学之间的人为的障碍,消除法哲学与法律学相互脱节的现象。” [1]其次,部门法哲学侧重于法的本体层面和价值领域的“哲理”概括与探究,它倡导一种应有的理论自觉性和深入的理性反思,倡导研究建立在坚实的理论依托和真正的法哲学思辨之上。[2]最后,部门法哲学拥有相对独立的知识形态和鲜明的实践性指向。任何一个学科都要涉及到学科的属性和学科的归类以及某一学科的研究范式特点,从而从其属性和研究方式出发来思考其深入发展的路径,并有助于建立有效的理论框架,以消除学科研究中的障碍。因此本文拟通过探讨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以及其思维方式的特点来描述“什么是部门法哲学”。

一、部门法哲学的发展态势及其存在价值

张文显在文中写到:“最近20年来,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部门法哲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日渐活跃,正在成为法学研究领域的亮点。作为现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法哲学对法学研究领域经典的、重大的、前沿的、疑难的问题的研究正在成为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新的知识增长点。” [3]张教授的这段话是对目前部门法哲学发展态势的浓缩概括。在中国法律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部门法哲学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并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法学哲理研究的成果频频面世,比如陈兴良的《刑法哲学》、江国华的《宪法的形而上之学》、宋功德的《行政法哲学》等,除此之外部门法哲学高水平论文不断增多,讨论问题不断深化,谢晖在他的文章《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中,开宗明义的讲到“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不论其是基础理论学科,还是实践应用学科,其观察和研究的切入点都是部门法。”并建设性的提出了部门法哲学的学理化之命题,集中探讨了部门法哲学中的逻辑连贯性、解释合理性、对象整合性和意义关切性问题。[4]此外,部门法研究的理论化、哲理化倾向成为中国部门法研究的逐渐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截至2011年已经成功召开四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这为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者深入的研究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大大的促进了其发展。

部门法哲学推动着对部门法前沿的、经典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是部门法研究的一种创新。它从法哲学层面,用法哲学方法讨论部门法中的一般理论问题并诠释部门法法理学意义。首先,“部门法哲学的存在有助于打破讲话的学科体系和陈旧的知识结构,推动法学学科整合和创新法学研究,并把法哲学的思维方式融入到部门法研究当中。当前我国法学领域过度的分科,造成了专业知识的断裂,视野狭窄” [5],其次,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解释理由提供可能性和合理性。当某一部门法涉及到解释深层次的理论性的一般问题时,往往只局限于利用本部门学科的理论资源,显得捉襟见肘。而且只是机械性地依赖规则,而忽视规则制定背后的法理之基础,并不能完美的解释规则。“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的学理基础并解释部门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不接受任何既定的东西,相反,它对任何东西都要反思批判、前提批判,因此哲学的首先为自己奠定基础,这就决定了部门法哲学的作用之一是为部门法研究提供创新”[6],当需要解释部门法存在的问题,比如刑法中为什么规定贩毒是犯罪而吸毒却不是,这些都需要部门法哲学来解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学科间的整合,部门法哲学使部门法贯通起来。

二、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

对于任何一个学科,讨论其学科属性关系到对该学科的准确定位和实践把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关于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理论界存在三种倾向,第一种认为它属于法哲学的分支学科;第二种认为它属于部门法学科;第三种认为它属于“交叉学科”、“中间学科”。第一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张文显,在其《部门法学引论―属性和方法》一文中,其认为“法哲学与法律学是相对应的学科,法学体系内有法哲学与法律学之分。法哲学是哲学的法学,‘法律学’是科学的法学。科学与哲学相对应。就一般意义来说,科学是以世界的某一领域、某一方而、某一层次、某一问题为对象,哲学则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科学提供关于世界的某一领域或方而的‘特殊规律’,哲学则提供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科学研究的方法带有‘工具性’、‘技术性’。哲学的研究方法则带有‘本原性’、‘终极性’、‘方法论’性质。科学与哲学的这些区别也是法哲学与民法、刑法等法学部门构成的法律学的区别所在。其次,部门法哲学的研究理论资源、研究方法、研究范式和理论关怀主要是来自法哲学,应用法学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哲学属性,同时又以法律知识为基础,致力于对现实法律制度批判和改革。” [7]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是什么?笔者的观点倾向于第三种,但又不等同于第三种,下文会详述。

首先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同法哲学是有很大区别的,具体表现在:首先,部门法哲学具有两个成立基本的基本条件:第一,反思研究的理论视角;第二,研究对象的特定限制性(被限制在特定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8]。上述两个都是部门法哲学必备的因素,法哲学缺少对具体法律的关注,而部门法又缺乏反思性的思维,宋显忠有过精辟的论述“法哲学和部门法哲学在反思的理论视角、方式和方法上具有共性,在这个意义上,部门法哲学作为对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的法哲学研究,根本不同于部门法学的知识建构,而是对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的反思、批判与重构。可是法哲学一旦选择了特定法律部门为研究对象,按照严谨的学术要求,其研究的选题、材料、范畴以及论证自然发生有别于传统法哲学的理论框架的变化,也就是真的成了部门法的法哲学了。[9]其次,法哲学注重批判,注重重构,注重对法的反思性考察,注重对抽象领域的研究和论证,侧重于“价值”领域。而部门法哲学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于立法和司法有着更为直接和紧密的联系。它不仅注重揭示某一部门法律规范的确切内容,而且注重说明法规范的一般构成,在研究上往往多采实证的方法,多用描述性的语言。再次,二者研究的范畴不同。法哲学的研究范畴并不能当然涵盖部门法哲学的研究范畴,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范畴来自于具体的法律制度当中,具有巨大的丰富性,不是法哲学所当然涵盖的。最后,部门法哲学具有鲜明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拥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框架,其研究对象特定且具体。部门法哲学并非法哲学在部门法中的简单套用,而是部门法基本原理的体系化。

第二种观点实质是过度强调部门法哲学对部门法的依赖性而单边地将其定位为部门法学。[10]我们不能因为其对部门法的依赖性就简单的将其归入部门法的范畴当中,实际上,它和部门法学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部门法哲学以研究部门法学中带有本原性、终极性的问题为己任,而部门法学则侧重于研究某个方面,某个层次的具体的问题。其次,部门法哲学以部门法的理念为研究对象,设计部门法的规范形式和价值内容。部门法哲学注重反思和重构,并侧重研究部门法中的普遍规律,而部门法学则倾向于严格的逻辑实证,注重对具体法律规则的解释,研究的是某一领域内的特殊规律。总之,部门法哲学秉承了法哲学的重要思维方式,注重部门法学中的意义关切性问题,视角更为开阔,研究更为深入,传统部门法学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已不能涵盖部门法哲学的内容。

综合第三种观点,我们可以把部门法哲学学科属性概括为:法哲学与部门法的边缘研究领域。“我们不应该把‘部门法哲学’单边地归于‘法哲学’,而是认为应当突出认识和强调‘部门法哲学’作为一种交叉学科和交叉研究的‘双关性’。这种‘双关性’:首先它是‘法哲学的分支学科’、‘法哲学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次它是‘部门法的法哲学’,即‘部门法本身的高层哲理’。如果借用康德的两个哲理范畴来表达,大致可以将‘部门法哲学’一方面看成是属于法哲学的‘实践理性’层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又可看成是属于部门法学的‘纯粹理性’层面的内容。我们充分重视和强调这样一种‘双边性’的理性面向,将可以更好地促使二者达到一种高度完美的结合与融合。[11]我们不能否认部门法哲学的“交叉性”和“双边性”,但仅因为其研究涉及两个领域就主观的创造一个“中间学科”,或者“交叉学科”并不严谨,这里我赞同宋显忠教授的观点,不赞成把部门法哲学归纳为“部门法学与部门法哲学的交叉、中间学科。实际上,部门法哲学这一新兴研究对象,虽然它既有法哲学的属性又有部门法的特点,但“部门法哲学目前还仅止于学界的一种探讨,尚没有去的与法哲学学科和部门法学科并驾齐驱的合法地位,部门法哲学也仅仅是对已有研究的一个新蛋概括或者命名,还远没有创造出一个如中间学科这样的新学科。” [12]

三、部门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部门法哲学是从反思部门法的合法性问题开始的” [13] “部门法哲学是以特殊领域的法律思想为对象的反思和批判活动” [14]。部门法哲学具有反思的思维特性,哲学为人类认识世界提供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它的更不特征在于提供了一种反思式的思维方式,这有别于传统的经验式的思维方式。而部门法哲学作为法哲学的延伸,因为自身的哲学属性,必然也运用哲学的研究范式和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式排除经验和直觉,讲求对经验材料的理性思考,以透过复杂多变的表面而认识隐藏于事物内部的规律。部门法哲学拥有哲学的“反思”思维方式,以反思的方式不断的去更新既有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以深化对部门法问题的研究。

“反思”大概有三种涵义:“一是指知性思维,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以知性思维看事物就是把事务当成孤立、静止的东西,即‘非此即彼’的东西。是思维的较低阶段。二是泛指人们的理性思维,即对感觉经验材料加以反复思考,以便透过表面的、变化无常的偶然现象认识隐藏在事务深处的本质和规律。黑格尔在逻辑学本质论中说:‘本质的观点是反思的观点。哲学的认识方法是一种反思,意指跟随在事务后面的反复思考。’[15]三是指对思维的思维、对认识的认识。即‘反思’是指思想反过来以自身为对象而展开思考。[16]孙正聿认为:‘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它以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去追问‘思维和存在’,去揭示‘思维与存在’间更深层次的矛盾,推动人类思想的变革。[17]人们通常所说的哲学思维即是第三种意义上的反思。部门法哲学的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秉承法哲学的思维方式,这使得部门法哲学严格区别于纯粹的部门法学,前者注重反思式的思维模式,而非观察与实证。

部门法哲学反思的思维方式特点在于“它把既定的思想和认识作为再现思想、再认识的对象,特别是在于通过对思想和认识据以形成的那些前提的批判而提升或变革人们的思想和认识。如果说,法律学的直接思想对象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制度、法律运作等法律现实,那么,法哲学的反思对象则是法律学的思想。” [18]部门法哲学的反思注重对前提性的反思[19],即对部门法赖以存在的前提进行审视和追问,注重关于法律规则正当性以及合理性的深层追问,正如陈兴良老师所说:“部门法学的应用性不应该成为理论浅显性的遁词,实践性也不应成为理论零碎性的借口”。部门法哲学注重对部门法的价值性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说,“批判性是反思的最本质特性。” [20]而理性的批判必然是建立在逻辑的分析和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的。部门法哲学作为一种超越性和规范性的思考,其价值指向也是批判与超越,批判是为了寻求发现问题的视角,关注研究部门法的价值问题,超越是为了达到学科发展的目的。批判是一种更为“积极的反思”,它以批判的眼光审视甚至怀疑现行的法律规范,试图通过敏锐的批判而达致深刻的理解。部门法哲学对于法律规范正当性的追问,不只是一种笼统的前提性和价值性的追问,而是关注具体的、不同角度的侧重点,并注重对部门法的逻辑性反思,黑格尔曾指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作为逻辑开端的东西必须是整个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和根据;二是逻辑中最初出现的规定是一种最直接最简单的抽象;三是作为逻辑开端的东西必须在历史上也是最初的东西。[21]某种意义上讲,逻辑性反思也是对法律规范逻辑起点的追问,即法律规范逻辑的核心基础和逻辑开端。通过过追问发现更深层次的东西,探究法律规则逻辑起点以及逻辑规则中所蕴含的正当性及其价值。

部门法哲学所具有的反思式的思维特性,使得部门法哲学向法哲学方向靠拢,并逐步完善其建构起的系统的理论逻辑体系和框架,对部门法学科的概念和范畴起到了整合作用。充分重视其反思的思维特性,注重对部门法律规范正当性及其合理性的反思有助于促进部门法展开前瞻性的思考与建构,并成为促进部门法哲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注释:

[1]张文显.部门法学引论―属性和方法[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5):5.

[2]仁.从法哲学的范围与品格看部门法哲学研究[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18. [3]同[1].

[4]谢晖.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J].文史哲,2002(1):142-149.

[5]宋显忠.什么是部门法哲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4):61.

[6]邱本.再论部门法哲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5.

[7]同[1].

[8]同[5].

[9]同[5].

[10]孙育玮.再论部门法哲学的“双边性”及其深入发展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11.

[11]孙育玮.关于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几个问题[J].政治与法律,2007(6): 8-14.

[12]同[5]62.

[13]谢晖.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J].文史哲,2002(1):145.

[14]蔡宏伟.试论当代中国的“部门法哲学”概念[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40.

[15]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6]杨寿堪.哲学思维的特点[J].社会科学辑刊,1988(2).

[17]孙正聿.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4-135.

[18]同[1]11.

哲学思维论文例8

一、哲学的民族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客观依据

 

人们对哲学民族性的研究,已达成了共识,这就是:民族性是哲学的存在方式和基本特征,哲学是以民族的生命实践为源泉和基础的。虽然有超越于具体的民族性的哲学价值和观念,但任何现实的哲学都必须以民族哲学的形式才能存在。无论是哲学观念还是哲学形态,都有其特定的民族归宿和民族性格,即使在当代,虽然哲学的非民族性趋势日益增强,但要理解和体验具有非民族性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价值,也仍然要从特定的民族背景出发。

 

在讨论哲学的民族性时,我们遇到了民族性的不同层次,并曾因此而对中国哲学合法性提出了挑战。这种哲学民族性的层次性表明在最高层面,即是哲学具有民族性,任何哲学概莫能外;同样,任何民族都有其哲学,尽管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在这个层面,人们讨论的是:是否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从一般是个别的体现的角度,顺理成章地可以得出有少数民族哲学的结论,而且得出只要是一个民族,就有其哲学的结论。过去从思辩哲学的角度,人们认为不是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任继愈主编的多卷本!国哲学史》即强调7不能说每一民族都有哲学。”伍雄武则从文化哲学的角度论证各民族都有哲学,他强调7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不论是否如蒙古族那样有过震惊世界的伟绩,只要他战斗过,拼搏过,生存发展至今,它就一定有自己民族精神的精华——哲学思想。”

 

在次层面,即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民族所具有的民族底哲学”,如西方哲学、印度哲学、中国哲学。按冯友兰的说法,这不是哲学在中国”,而是中国底哲学”。这个层面的问题是哲学范式”问题。由于哲学”一词是根据西文philosophy而经日本人西周翻译过来的,中国人没有取得哲学”的初次命名权,所以要在中国讲中国哲学”,就有一个名符其实”的问题。尽管目前中国哲学”在学科上已成立,中外课堂上都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并有众多的硕士、博士招生点,产生了众多的专家学者。但是在学理上的成立,却仍然是一个还在继续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国哲学”的研究者,似乎也总忘不了在自己的研究中找寻这样一个根据,借以确立!国哲学”的合法性,如胡适在!国哲学大纲》中以哲学问题为根据'、冯友兰以哲学内容相似来论证(、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等*。直到最近还有学者在I明日报》上讨论这个问题+。可见,中学西范”带给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心病,已成为一个世纪心病。

 

再次层面,是由中国底哲学”而下至中国少数民族底哲学”,这个层面的民族性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这一问题的关键。换句话说,这也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在这里,是运用!国底哲学”范式?还是直接运用西方哲学的范式?还是另找生路?同样,这也有一个范式运用问题。李兵、吴友军的E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兼论民族文化的哲学基础》、李兵的E数民族哲学:意义及可能》是运用的当代哲学范式;伍雄武在‘论少数民族哲学及其意义》中从民族文化构成的角度立论,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的角度立论,在论证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方面,算是另谋生路,但与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方法是一个理路。

 

最后一个层面,即直接将哲学的民族性落实到某个具体的民族上,如土家族、苗族等。龚友德的族哲学思想史》、李国文的™巴文化与纳西哲学》#、伍雄武的_族哲学思想史论集》气乌兰察夫等的蒙古族哲学-想史》&等即如此。这最后一个层面,目前还没有看到讨论某民族哲学合法性的报告。大约是越具体越敏感的原故。

 

当然,也许还有人说,中国哲学民族性问题还有另一层次,如西南、西北等。我们认为,这样分也可以。其实在现实中已有人在这样分。

 

哲学具有民族性,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但对哲学民族性的论证,却具有很大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可归结为两种理路:一种是改变范式,如中学西范”等,目前多取这种理路[一种是寻找内部支撑,如文化构成说等。我们认为,由于哲学民族性本身已不只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且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哲学,其合法性是不应成为问题的。但是,对民族哲学研究范式的选择却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即如何才能更合理地理解这一民族哲学的问题。按照这种思考,我们面对的就只是民族哲学研究的科学化、合理化问题,也许还有现代化问题。

 

二、理论的适用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理论依据

 

为了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首先必须有一定的理论视点作为理论支撑。有这些理论视点吗?回答是肯定的。

 

1.哲学问题的展开方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

 

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如在20世纪的中华大地上,至少在哲学思潮和哲学问题上,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相应地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思潮。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哲学思潮。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围绕着这个层面的问题,形成了唯物史观和进化史观、民生史观等多种历史观,在历史观上产生了复杂的争鸣局面,形成了文化保守主义、西化思潮、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等多种文化观的复杂交错的局面;历史观讨论的当然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问题,而文化观讨论的则主要是文化上的中西古今之争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这是围绕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的。在这个层面,产生了自由主义、三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一个民族的哲学之思,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层次性,不能因为不具有某个层次而否认其整体。对少数民族进行哲学研究当然也应作如是观。

 

2.哲学思维有理论的表达与文学的表达之分

 

哲学的理论表达是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本身就意味着还有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也就是说,哲学思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用概念的形式来表现,也可以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的哲学思维,就是一种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种哲学思维,大量地存在于哲学专著之外。如恩格斯在研究哲学辩证思维的形式时,就没有忽略这种情况。他说:近代哲学虽然也有辩证法的卓越代表如笛卡儿和斯宾诺莎),却日益陷入#特别是由于英国的影响$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18世纪的法国人也几乎全都为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至少在他们的专门哲学的著作中是如此。可是,在本来意义的哲学之外,他们也能够写出辩证法的杰作;我们只要提一下狄德罗的粒摩的侄子》和卢梭的I仑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就够了。”#这两部辩证法的杰作”不是哲学专著,但却富有哲学的辩证的思维。中国古代文献仙海经》中所说的夸父追日”,惟南子》中所说的羿射九日”,西游记》中所说的孙悟空七十二变和獅斋志异》中的许多鬼狐变人的故事、_非子》中所讲的自相矛盾”,西方文献伊索寓言》中所讲的快乐是懊恼的姊妹”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矛盾的相互转化,具有哲学辩证思维色彩。这就说明,在文学作品中,哲学思维是大量存在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种理论支撑,所以我们在论述少数民族哲学思想时,就有了更宽阔的取材范围。

 

3.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

 

  我们在对某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讨论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是否有专门的哲学论著”。其实,这是一个假设问题。因为哲学理论的阐明本身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门的哲学专著,如反杜林论》等;一种是在解决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中通过运用某一理论来体现这种理论,如倏本论》。人们可能谁也不否认倏本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但却并未因此而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表述形式,没有注意到这种形式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发其哲学世界观的重要形式。其实,任何哲学理论都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表述。对此,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李大钊曾在俄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指出:迄兹所陈是历史的唯物论者共同一致的论旨。今当更进而述马氏独特的唯物史观。马氏的经济论,因有他的名著倏本论》详为阐发,所以人都知道他的社会主义系根据于一定的经济论的。至于他的唯物史观,因为没有专书论这个问题,所以人都不甚注意。他的资本论》,虽然彻头彻尾以他那特有的历史观作基础,而却不见有理论的揭出他的历史观的地方。”可以看出,李大钊在这里明确区别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我们国内的一些学者,之所以对少数民族精英人物如向警予、赵世炎、卓炯等人的著作没有从哲学上去研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区别这两种哲学的阐明方式。4.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别林斯基曾说,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可以分为两类,即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两种哲学:一种是学术性的,书本上的,庄严而堂皇的;另一种是日常的、家常的、平常的。这两种哲学往往或多或少地相互关联着,谁要描绘社会,那就要熟悉这两种哲学,而研究后者尤为重要”!。高尔基也说:X民不仅是创造一切物质价值的力量,人民也是精神价值的唯一的永不枯竭的源泉。无论是就时间、就美或创造天才来说,他们总是第一个哲学家和诗人。”列宁也曾指出A这是令人惊讶的事情,我们的学者,所有讲师和教授们,就会研究那些哲学小册子,研究那些突然想过哲学瘾的冒牌知识分子写的毫无意义的文章。其实这指他谈到的无名作者的手抄作品)才是真正的人民创作,可是他们却忽略它,没有人知道它,谁对他也不发生兴趣、也不写文章评述它。不久前我翻阅了一下考鲁包夫斯基的俄国哲学图书目录。那里应有尽有!俄国哲学家的著作的书单子一指厚!洋洋大观!可是富有人民哲学思想的作品书目却一点也没有。要知道,这比起我们许许多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生的哲学家所谓的哲学的’胡说八道要有趣得多。难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之中竟找不到一个愿意研究这一切和对这一切写出有系统论文的人吗?这件事情必须做。因为许多世纪以来,人民的创作反映了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可见,我们研究哲学,不宜只专注于哲学家”,还要关注于这些第一个哲学家”。

 

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解决了以上的理论视点问题,我们就知道了研究少数民族哲学的着手处。

 

三、哲学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现实依据

 

哲学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哲学的民族性即是通过哲学内容与哲学形式体现出来的哲学的特殊性。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已多有学者研究,我们只要举出两本专著即可。在萧万源、伍雄武、阿不都秀库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中',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作了如下阐明:鲜明的民族性;内容丰富,流派纷呈;带有神话色彩、想象力丰富的原始宇宙生存论、原始宇宙演化观,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大显著特色;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大都明显地受到宗教的影响;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哲学思想,萌芽早、形成晚,发展缓慢,理论思维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尽管有着朴素性、经验论等特色,但也有重知识、强调理性的特征;相互影响、互相补充、相得益彰等。佟德富则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中,作了更明确的阐明。

 

大家都习惯于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来论证学科成立的依据,即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r气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这一学科成立的依据。目前,在学科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已解决,这从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编写了教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走进了课堂等方面已可证明。至于学理上的合法性讨论,如上所述,虽然由于中学西范”给中国哲学”合法性带来的心病而受影响,但我们认为,这只是范式”的病,而不应是中国哲学”或)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病。所以,因为有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特殊性的支撑,少数民族哲学”自然有其现实依据。

 

最后,还有必要就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加以研究。因为前辈学者任继愈认为,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我们要指出的是哲学是阶级社会里的产物。哲学家的民族性与阶级性要结合考虑。民族性不能混同于血统论,不能光看哲学家的民族出身,还要看他代表哪个阶级、哪个集团,及其文化传统源流。”%无疑,对于哲学家的研究需要注意这个问题。但因为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除了哲学家”以外,还有那些非家的哲学思想”问题。所以,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也是一个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问题。

 

四、哲学的内在性:少数民族哲学成立的构成根据

 

从哲学范式的类比论证到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从论证的意义上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我们要问的是,有没有一种可以直接从哲学内部的构成来论证的方法呢?或者说,再从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转向哲学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我们认为是可能的。

 

一种哲学的确立依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哲学观的问题。哲学观的不同,不仅影响其哲学研究的选材,而且影响其哲学分析的结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多少哲学家,就有多少哲学史观,就有多少种哲学史著述。大家只要注意黑格尔与文德尔班的哲学史著作就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有一种清新的体验。比如,以葛兰西的人人都是哲学家”作为哲学观#,则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就是不成问题的。而以黑格尔的思辩哲学的眼光,就不仅是少数民族哲学,就是中国哲学也成为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缺少抽象和逻辑。正是因为这个原故,探讨一种哲学的确立内在构成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认为,当我们在讨论少数民族哲学”确立依据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何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文化哲学》中提出构成哲学的以下要素,这些要素即是哲学定位和成立的共性因素:

 

1.哲学的时代性

 

大家都承认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但不要忘记,时代精神是通过它的研究主题表现出来的。哲学的时代性决定一种哲学的主题。虽然因为哲学家们对时代精神的体验不同,对人类文明未来的期望不同而致同一时代的哲学通常会出现不同的哲学主题,但这不是时代主题本身的问题,而是哲学家或哲学思维的主体对时代主题的把握问题。不同的哲学就是在这种对时代主题探索的不同中相互碰撞、交错发展的。承认了时代主题,就承认了一定时代的哲学共性;承认了不同的把握,就承认了不同的哲学个性。

 

2.哲学的思维传统

 

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思维方式的传承,这就是哲学的思维传统。哲学的思维传统不是过去了的、死的东西,而是不断积淀、日益丰富的人类的活的精神。每一代哲学家都会选择哲学史上的某一思维传统,对它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的人类精神。所以,哲学的思维传统,决不属于过去,它永远是哲学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握了一种哲学的思维传统,了解创造它的哲学家们为什么选择这一思维传统,对这种思维传统作了怎样的加工、改造,那么,我们就领会了这一哲学中最深邃的思想,感受到它强大的生命力气对于哲学与思维方式的这种关系,有学者已强调哲学只有作为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才有可能”$。而所谓的哲学思维传统,无非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传统而已。

 

3.哲学的研宄对象和运用工具

 

任何一种哲学,都是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定的运用工具构成的。研究对象和运用工具的特殊性既可以构成不同时代的哲学性质,也可以构成同一时代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甚至还可以构成不同哲学传统之间,或同一哲学传统内部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哲学史就是由这些千差万别的哲学体系构成的。比如,在维科的文化哲学体系中,把人性作为哲学的对象和出发点并且以语言为理性工具,从而体现了其哲学的现代人文主义哲学的共有内容。

 

哲学思维论文例9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

哲学思维论文例10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

哲学思维论文例11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