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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博士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05 08:28:29

哲学博士论文

哲学博士论文例1

金庸的博士论文提及唐代由盛转衰的一段关键史——安史之乱。安禄山叛变时,唐玄宗李隆基派了儿子荣王平乱,后来荣王战死,正史没提及死因,金庸觉得正史有问题,分析太子把弟弟荣王杀掉。

金庸去年说过,“我找了很多证据,证明这个事件是历史上造假,其实是太子在发动政变,把弟弟杀掉,而且他(太子)占有军队,连父亲也不敢动他。”

金庸接着思考说,“从唐太宗开始,到宋元明清,都是所谓‘枪杆里出政权’,哪个人兵权在手,就是哪个人做皇帝。”

攻读博士追求学问非学位

麦大维透过电邮向媒体表示,今年7月决定向金庸颁授哲学博士学位。金庸和其它博士生一样,撰写论文的过程中会拿着草稿跟麦大维多次讨论修订,“当金庸住在剑桥时,我会去他家倾谈论文,他的妻子会帮忙将修订部分打字记录。”金庸申请念博士时,已获剑桥颁授荣誉博士。金庸曾说自己追求的不是学位,而是学问,而他获剑桥取录的条件是:博士论文一定要有创见。

比金庸年少15岁、刚届七旬的汉学大师麦大维说,他在金庸的论文中更深入了解唐代的政治文化,“金庸有见地解构唐宫政治,对我的研究有很大启发”。

装扮派对 郭靖黄蓉致敬

麦大维忆述,金庸在剑桥时和普通学生一样,每周参加研究生读书会,“有次我们讨论到一个中国古墓穴的题辞,来自北京大学及欧洲的学者都不明白,金庸就向我们解释内容,他的古文修养真是一流”。

哲学博士论文例2

黑格尔哲学在黑格尔逝世以后发生解体,不仅是青年黑格尔派与老年黑格尔派的争论,青年黑格尔派自身也产生分歧,以施特劳斯为代表的站在实体的立场上,而以鲍威尔为代表的站在自我意识的立场上,但无论是施特劳斯还是鲍威尔都还在黑格尔哲学的内部,站在黑格尔哲学当中的某一个立场上,而且把这一原则进行了彻底的发挥。

作为早期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马克思曾加入以鲍威尔为精神领袖的“博士俱乐部”,因为鲍威尔当时对黑格尔哲学的阐释主要依靠“自我意识”这一原则,通过这一原则,他对圣经故事,基督教进行了激进的批判,几乎达到了无神论的高度,因此鲍威尔也成为了“博士俱乐部”中当之无愧的领袖,“博士俱乐部”中的主要成员为鲍威尔,科本和马克思。科本也是站在自我意识的立场上,但是他更多的对古希腊的自我意识哲学进行阐释,而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正是古希腊自我意识哲学。

当时“博士俱乐部”的成员被称为黑格尔派的最左翼,“除了某些隐蔽的分歧,马克思当时在理论上同鲍威尔和科本最为接近。他们自称是哲学上的‘山岳党人’,”他们试图通过古希腊的自我意识哲学来对基督教德意志世界进行批判,通过怀疑派的怀疑,斯多葛派的共和主义以及伊壁鸠鲁派对宗教的敌视,来完成他们对基督教德意志世界的批判,所以,他们在探讨古希腊自我意识哲学的时候希望通过古希腊自我意识哲学来找到现实的批判的武器,从而对基督教德意志世界进行批判。

二、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基础――哲学、政治

马克思哲学思想在黑格尔哲学解体和青年黑格尔派的运动这一背景下逐渐形成并清晰起来。从哲学上来讲,马克思当时最接近鲍威尔,甚至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题目都与鲍威尔有关。

从政治立场上来讲,马克思更靠近康德,费希特,而不是黑格尔,他认为黑格尔哲学中散发着一种阴郁古怪的调子,但是在哲学上马克思又暗暗地与黑格尔有着某种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当马克思用康德哲学来做法学理论时,他似乎隐隐感觉康德费希特在哲学上的自我意识立场使得“应有”和“现有”存在无限的分离。

从哲学上来讲,自我意识的立场,特别是康德费希特的立场,在本体论上是二元论和主观主义的,因为他设立了那个自在之物是自我不可能真正达到的领域,费希特的非我是自我的无限的阻力,按照黑格尔的看法,它就成为坏的无限性,这种坏的无限性意味着自我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达到或把握或消化非我,这是一种主观思想,而黑格尔要求把这种主观思想变成客观的思想,所以,在道德哲学中他用粗鲁的,惹人恼火的表达方式,道德就是按照一个国家的习惯生活。

总之,马克思当时的政治立场和康德费希特更加接近,哲学的立场大体上也是黑格尔哲学当中的自我意识,由此看出《博士论文》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一个比较确定的开端。

三、马克思哲学思想开端的较为确切的根据――《博士论文》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与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几乎同时出版,但在《博士论文》中并没有体现出费尔巴哈对马克思所造成的影响。

哲学博士论文例3

张奇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研究方向:中国儒学、中国哲学与文化。

徐文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禅学、中国佛教史。

张百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宗教学、俄罗斯宗教哲学、东正教。

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哲学

晏 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伦理学

张世英: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中英:美国夏威夷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管理哲学

三、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国学在职博士——学制与授课时间安排

学制2年半。每单月集中授课3天,共开设11门课程,每门课24学时,总计264学时,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集中授课,最后半年并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结业论文。

四、招收对象

面向对国学感兴趣的企业管理层、国家机构公务员、大学从教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研修生、进修生、课程研修班学历或学位,具有MBA、MPA、EMBA教育背景者优先。

五、上课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

六、教务管理

教学内容以系统讲授与前沿讲座相结合。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

哲学博士论文例4

会议时间:(2004年12月17日-12月20日)

17日

报到

18日

9:00-11:30 开幕式: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致辞,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致辞,海南大学谭世贵校长致辞教育部领导袁振国讲话各中心汇报、交流“基地”科学管理的经验 (樊崇义教授主持)

12:00-13:00 午餐

14:30-16:30 继续交流经验、教育部领导总结讲话(樊崇义教授主持)

19日

9:00-11:30 部门法学哲理化研讨(徐显明校长主持)

12:00-13:00 午餐

14:30-16:30 部门法学哲理化研讨(张文显教授主持)

20日

参观考察

王利明 男 中国人民大学法民商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牟 峰 男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工作人员

马 特 男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

赵秉志 男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研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时延安 男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科研中心主任助理 讲 师

黄 进 男 武汉大学副校长 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博士生导师

胡德坤 男 武汉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沈状海 男 武汉大学社科部部长 博士生导师

肖永平 男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博士生导师

王树义 男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博士生导师

胡 斌 男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显 男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宋显忠 男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中心 讲 师

黄文艺 男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中心主任助理 副教授

王胜今 男 吉林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彭向刚 男 吉林大学社会科研处处长 博士生导师

张卫平 男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邓正来 男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兴良 男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铭暄 男 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步云 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教授、博士生导师

锁正杰 男 公安部法制局 博士

徐显明 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桂琳 女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郭成伟 男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光中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崇义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英辉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建华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教授、硕士生导师

高家伟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教授、硕士生导师

吴宏耀 男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程德文 男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 博士后

毛立华 男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4年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主任联席会议暨部门法学哲理化研讨会简报

2004年12月18日至19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主任联席会议暨部门法学哲理化研讨会在博鳌亚洲论坛会场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承办,海南大学法学院协办。教育部社政司领导袁振国副司长、张保生处长,教育部所属八所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主任樊崇义教授、赵秉志教授、王利明教授、张文显教授、王树义教授、肖永平教授、曹新明教授,协办单位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武汉大学副校长胡德坤教授,特邀嘉宾陈光中教授、李步云教授、高铭暄教授、陈兴良教授、邓正来教授、张千帆教授,有关学校科研主管单位领导郭成伟教授、姚莉教授、牟峰处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宋英辉教授,以及有关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等,共计40人到会。两天的会期分为基地管理经验交流和部门法学哲理化两个阶段,议程紧凑。本次主任联席会议首次单独设立专题研讨会议程。总体而言,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尽心竭力,参加单位积极响应,到会人员发言内涵深邃,尤其是会议选题高屋建瓴,博鳌风光旖旎,因此,本次会议是一次高规格、高质量的法学界峰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宋显忠博士认为,这次会议不仅规格高,而且对部门法学哲理化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对中国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基地管理经验交流要点

在樊崇义教授主持下,七个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主任按照成立时间先后发言,简要介绍了所领导基地的发展历史、工作成绩、学科特点、管理问题和未来规划。陈光中教授、徐显明校长和宋英挥教授提出了一些管理问题,袁振国司长简要介绍了教育部建设重点基地的决策背景以及未来发展举措,张保生处长通过一系列统计数据将5年来教育部所属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成绩概括为研究条件大大改善、经费大量增加、研究队伍不断壮大、重大项目成果不断涌现、学术交流空前活跃和网络建设突飞猛进等六个方面,将管理经验概括为严格管理、打造品牌和管理创新等三个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积极响应主办单位要求,专门制作了基地管理经验交流材料。赵秉志主任认为,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特点是:第一,突出学科群建设,以刑法学这一优势学科为龙头,辐射、带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刑事侦查学、证据学等相关学科的共同发展;第二,对外交流的组织化和制度化,以五个对外学术交流机构为组织平台,与中国刑法学会、国际刑法研究会和香港、澳门的有关协会展开平等合作,定期组织或者承办国际和国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座,在国际和国内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第三,以学术研究为重中之重,通过论坛、论丛、报告、评论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专刊或者通刊系列,为整合全国学术力量,推出学术精品,提供制度化的平台。

武汉大学环境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王树义教授认为,环境法学很年轻,正处于超常发展时期,环境法学研究中心任重道远。该中心的特点是:第一,合办机制。即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国家环境保护局合作成立研究中心,共同为中心的运作提供资金、项目和管理方面的便利条件;第二,与环境法学研究会紧密结合。环境法学研究会的办公机构设置在中心,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也主要由中心人员担任。通过环境法学研究会这一组织形式,环境法学研究中心成为凝聚全国学术力量的平台。第三,立法咨询。即通过项目委托、咨询报告等形式,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供立法咨询或者建议稿。

中国人民大学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在介绍了立法咨询、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和网站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认为研究基地应当面向全国。该中心比较突出的地方是:第一,与立法部门紧密合作,每年都争取到若干重大项目,提供了有关民法典、物权法等多部法律的专家建议稿、修改意见稿和咨询报告,在学界和实务界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第二,学术研究形式的系列化,通过《民商事判例法研究》(已经出版20多卷)、民商法论坛(已经举办220多讲)等形式,为整合中国民商法学界的研究力量提供平台;第三,特别注重民商法网站建设。几年来投入巨资,在网站上建设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学理文献等资料库,及时学界研究动态,点击率位于世界和国内前列,影响广泛。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永平教授认为,研究基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从研究所到重点研究基地的核心是机制转化。该中心的特点是:第一,国际法不同分支学科的整合。通过基地这一组织形式,建立并且完善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分子学科定期交流机制,整合力量搞专题研究,使研究人员不再固守特定的研究方向。第二,注重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基地专职研究人员在15个国外刊物上,提供的《国际私法范本》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第三,以资料建设为中心,形成资料优势。这是基地在国内尤其国际学界发挥影响的关键所在。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从中心刊物、课题研究、学术成果、人才培养、国内和国际研讨会、马克思主义法学工程和全球化与法律研究所(基地)建设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该中心的特点是:第一,注重基地学术期刊建设。该基地主办的《法治与社会发展》成为核心期刊,这是该基地的独特优势。第二,注重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结合。在课题研究、讲座和论坛以及学术研讨会等方面,都注意在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之间的结合地带寻找发展空间,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认为,研究中心的工作分为全国诉讼法学平台建设、理论联系实际、成果转化、研究队伍和学科建设、资料信息和网站成绩等五个方面,成绩集中表现为两个“第一”,即校内科研成果连续三年第一,校外科研成果引用率第一。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的特点是:第一,专职科研队伍与全国科研队伍结合。在构建老中青三代组成的可持续发展的专职研究队伍的基础上,通过诉讼原理、诉讼法学文库、诉讼法学研究、司法研究人权系列和外国诉讼法典译丛等系列,以及图书馆和网站等形式,建设全国诉讼法学交流平台。第二,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及时转化研究成果。通过与实际部门共建基地、实证研究、免费培训全国师资力量、立法建议和咨询等方式,不仅始终把握学术前沿,而且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部门的决策,转化为师资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教材。

在上述经验交流的基础上,大家提出基地管理方面的一些有待进一步探索或者完善的问题,包括:

1.基地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是部分考核指标不切合实际、缺乏灵活性,例如以书代刊的成果没有纳入考核指标,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的比例不合理,以及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资料信息等任务齐头并进可能造成基地负担过重等。

2.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主要是基地管理模式的多元化或者一元化选择、基地专职研究人员与校内学院教师之间学科力量整合、校外兼职研究人员的管理、校外兼职的研究成果在本校考核中的承认等。

二、部门法学哲理化研讨会要点

研讨会由徐显明教授和张文显教授主持。大家的发言可以归结为如下七个方面:

1.部门法学哲理化的意义。大家一致认为,部门法学的哲理化是我国法学走向理性和成熟的必然之路。李步云教授认为,任何法律研究都必然在特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进行,“哲理化”应当部门法学研究的应有之义;徐显明教授认为,这个命题标志着我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变,即从反思式的革命性法学走向建构式的建设性法学;邓正来教授认为,部门法学哲理化的命题预示着对我国现行法学研究缺陷的检讨和反思。

2.部门法学哲理化的内涵界定。大家一致认为,“哲理化”并非将哲学、法哲学的范畴或者原理简单套用到部门法学中,也不是用它们来改造部门法学。对部门法学哲理化的具体含义,存在不同观点。“提升说”认为,哲理化是应用哲学、法哲学的方法论提升部门法学研究层次的结果(王利明):“上升说”认为,部门法学针对具体问题的研究最终都会也需要上升到一般法理的层面(徐显明):“方法借用说”认为,“哲理化”是部门法学借助哲学、法哲学和法理学的一般方法和原理研究部门法的问题(锁正杰):“中间说”认为,部门法学哲理化是研究位于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中间地带的范畴和原理的知识体系(张文显、陈兴良)。

3.部门法学与法哲学之间的关系。张文显教授认为,部门法学是法哲学研究的基础,法哲学是部门法研究的一个提升。两者在哲学上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

4.部门法哲学与部门法理学的关系。大家一致主张区分法哲学和法理学这两个概念。关于如何区分,李步云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研究法、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中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科学。陈兴良教授以法社会学、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内容区分以及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社会实证分析的方法区分为经纬,认为部门法法理学是应用规范分析方法研究部门法规范之内的原理范畴,而部门法哲学是应用价值分析的方法研究特定部门法之上的价值内容,两者都是部门法学的组成部分。张文显教授认为,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开放的,包括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理、基本范畴、法律方法和热点问题,部门法哲学的研究方法有语义分析、价值分析、反思和建构等。

5.部门法学哲理化的方法和路径。关于部门法学如何走向哲理化,大家一致认为,部门法学哲理化应当自部门法学内部产生,形成具有自己特点的范畴、方法和原理。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特色是寻找部门法学和理论法学的中间地带,宋显忠博士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方法颇有特色,即以反思部门法学已经形成的原理或者命题为中心,以实在法的制度分析和热点案例分析为基本点,将一般法理研究与单靠一个部门法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分析结合起来。王利明教授反对部门法学分割的所谓“饭碗法学”,认为部门法学哲理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不同部门法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邓正来教授认为,部门法学哲理化不是一个独立的知识体系,而是部门法学研究层次逐步提升的结果,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否则,就可能变成玄学。

6.部门法学研究前沿问题。大家认为,部门法学的前沿问题都涉及哲学和法哲学的原理和方法。陈光中教授指出,刑事诉讼法法学的前沿问题有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实体法与程序法、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公正与效率、理论与实践等范畴之间的关系;高铭暄教授指出刑法学的前沿问题有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功利和报应等价值的之间的权衡及其多元化、减少死刑适用范围以及有关犯罪、刑罚、刑事责任等刑法基本范畴等。

我们感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不仅要面对全国,成为国内相关学科发展的服务平台,而且要面对世界,成为吸引世界相关学科的优秀研究力量的中心。按照袁振国副司长的意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特定学科领域中的“国家队”,这一精辟的术语明确了重点研究基地在国家学科发展中的地位。但是,这个“国家队”的组织和功能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我们认为,多元化将是基地管理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

诉讼法学研究中心

1.刑事证据法学对理性的呼唤………………………………樊崇义

2.加强价值论研究,推进诉讼法学发展……………………樊崇义 肖建国

3.论正当法律程序与保障人权………………………………杨宇冠 禹艳辉

4.诉讼本质论…………………………………………………肖建华

5.行政诉讼本质论……………………………………………高家伟

6.刑事诉讼法研究与法哲学方法……………………………锁正杰

7.形式理性与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裁判………………………程德文

8.司法裁判中的事实…………………………………………吴宏耀

9.社会认识论与证据法………………………………………毛立华

10.实体公正的困境………………………………………… 李 静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刑法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当代中国刑法哲学研究综述

………………………………赵秉志 魏昌东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部门法哲学讲座

第一讲 财产权的合法性基础………………………………张文显

第二讲 法律之善优与事实之争……………………………郑成良

第三讲 婚姻正当性基础的法哲学追问……………………黄文艺

第四讲 全球化、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新视野……………何志鹏

第五讲 继承制度正当性基础的法哲学论辩………………黄文艺

第六讲 法学家视野中的公司………………………………蔡立东

第七讲 契约自治理论下的契约法阐述……………………孙学致

第八讲 利益 正义 权利……………………………………彭诚信

第九讲 诉讼制度的再认识…………………………………宋显忠

第十讲 罪行法定:理念及其敌人…………………………杜宴林

哲学博士论文例5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申请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包括大陆和港澳台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1月20日前,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等级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6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

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 TOEFL成绩;

② GRE成绩;

③ WSK(PETS 5)考试成绩;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⑥ 雅思成绩;

⑦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2月,我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以及本系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 3月初在哲学系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专业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80%,西方哲学20%)

中国哲学专业:中国哲学史(按方向选作导师题)

西方哲学专业:西方哲学(含现代)

伦理学专业:伦理学原理(伦理学理论60%,中西哲学任选40%)

美学专业:中西美学与哲学

逻辑学专业:符号逻辑

宗教学专业:

宗教学方向:宗教学与宗教哲学

基督教方向:宗教社会学、中国基督教史(按照方向选作)

佛教方向: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与佛教哲学(按导师方向选作)

道教方向:道教史

东正教、俄罗斯宗教哲学方向:东正教与俄罗斯哲学(按照方向选作)

科技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按方向选作导师题)

科技史专业:科学思想史

4、面试内容: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上中旬。

6、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1、我系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哲学博士论文例6

⒏佛教要籍概观 对广大人民的精神世界产生深远影响的《金刚经》、《心经》、《维摩诘经》与《坛经》等,到底揭示了哪些真理性的认识,深刻地打动了人民的心灵?回归于经典的不同层次的剖析,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知性的满足,而且还有更多意外的收获。

⒐道学精华 没有高官厚禄的老子、庄子、列子,却以其汪洋恣肆的语言魅力、不朽的博大情怀与前瞻性见解,赢得了世人的一致尊重。内圣外王的伟大理想成为中国人永恒的向往,普遍和谐的理性追求能否回应现代生活的挑战,我们拭目以待。

⒑圣经与西学东渐 数度传入中国的基督教,最终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华夏大地安家落户。基督宗教宣扬的爱的理念,对西方历史文化的发展的推动作用无庸置疑,东西方的碰撞反映出来的价值观与人生态度的差异,是我们应当真诚面对的问题。

⒒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问题 自由、民主、科学的精神旗帜,是现代中国思想的先行者把这一火种引入了中国。以李大钊、陈独秀、鲁迅为代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同熊十力、梁漱溟、冯友兰、金岳霖等哲人的哲学沉思,特别是毛泽东与邓小平的伟大革命实践活动,共同描绘了现代中国的斑斓画卷。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与参与者的我们,对历史的回顾与现实的反省,目的在于面向未来。

二、师资力量

北京师范大学将整合自身学术力量,延聘国内外国学研究的大家参与国学课程班的教学,所有主讲者均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韩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西方哲学思潮、历史哲学

唐 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助理,研究方向:管理哲学。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研究方向:生存哲学。

周桂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中国哲学史、中国政治哲学。

哲学博士论文例7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联盟,为我国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该委员会指导下的全国产业哲学———产业论与产业创新研讨会至今已历时四届。①2011年12月17~18日,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联合主办,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承办的“全国产业论与产业创新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深圳学术年会之学科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隆重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等二十多家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并提交会议论文。与会领导何祚庥院士、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忠、深圳市科协主席周路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马辉等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此次“产业论与产业创新研讨会”在产业发展走在全国最前沿的城市深圳召开,体现出“哲学关注产业、理论面向实践”的时代精神与发展走向。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朱训在贺信中指出:近年来,产业哲学引起了产、学、研等各界的共同关注,产业哲学专业委员会业已成为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较为活跃的专业委员会之一,为自然辩证法组织建设、为繁荣学术活动做出了贡献。产业结构转型与文化大发展要求产业哲学做出新的贡献。研讨会以“产业论与产业创新”为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原深圳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人文研究所原所长蔡德麟教授在开幕辞中提出:产业哲学响应产业实践的呼唤,丰富有利于中国哲学研究与世界哲学研究的对话与交流。产业发展需要产业哲学的指导,这个问题在深圳尤为突出。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排头兵”,是我国产业变革和发展、升级和优化最快的地方。哲学必须走出学院的象牙塔,关注产业发展,加强对产业的研究。企业家等产业界人士需有产业发展的哲学眼光,才能真正理解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和产业政策。

对于“为什么要研究产业哲学”的问题,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认为:产业哲学重大问题是技术路线的选择,这是产业哲学研究的技术论取向。深圳市科协主席周路明教授认为:产业哲学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社会需求,这是产业哲学研究的社会论取向。作为第三种声音的代表———清华大学曾国屏教授———则提出了产业发展的三螺旋:技术论、社会论及技社(社技)论,认为极端的“技术决定论”或极端的“社会建构论”无非是从创新价值链的两端看问题,但是创新价值的创造是一个过程,经历了“两端”之间,即经过一个“技术—社会”或“社会—技术”的混合状态。对于“产业哲学的学理创新建构”问题,华南理工大学吴国林教授提出“产业的现象学分析”,借助现象学、后现象学的哲学视角,提出了产业的体现性、变更性等属性。从现象学讲,产业是人的意向构成能力的现实显现。北京师范大学王德胜教授则从产业结构的哲学合理性要求上,提出高端制造业的战略性地位。有学者进一步阐述了产业哲学对产业的提升在于两个高端,既在研发制造的高端,也在销售品牌的高端,更是在于商业模式的综合以上两个高端。湖南大学邱跃华博士、彭福扬教授则从产业论的生态哲学的视野,提出产业发展的内部机制与外部环境的各种制约要素的动态平衡观建构。东北大学郑文范教授从哲学本质论探求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社会的相关性、贯通性及划界。湖南大学刘红玉博士、彭福扬教授从哲学意义上反思目前产业分类标准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应的分类建议。清华大学姚站军博士后提出,产业哲学相对于企业哲学、社会哲学,是中观层面的建构,而且对应哲学的二级学科,可以进一步做产业哲学的二级学科探求。

对于“产业哲学的应用创新透视”问题,以湖南省委党校袁望冬教授为代表的学者展开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哲学问题的研究,即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内涵、主要特征及其发展规律进行哲学研究。从产业自身的逻辑演变探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机理,并从市场需求、科技创新、社会调控等的共同作用探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机制。从产业资源与技术、产业联盟、产业精神三个维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构现象做出深入剖析。学者们还与产业界人士从具体的产业领域探析产业哲学问题,或者从地域战略、时代战略认为文化产业与产业哲学息息相关,或者认为餐饮产业宜以产业哲学为指导,山寨产业也需要产业哲学的重新审视与辩证看待。也有学者提出哲学视野中看到的科幻产业与科技产业的异同,另有学者探求欠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的哲学启示与制约因素。还有学者各自从建筑产业、光热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预见、科技园区开放式发展路径、构建仿生产业创新系统等产业视角,进行了哲学思考与研究。在“产业创新与创新型城市建设”问题上,重庆大学徐小钦教授认为,创新型城市是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柱,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心环节。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将有助于提升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与区域综合竞争能力。清华大学曾国屏教授、李平副教授等认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要因地制宜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高水平的城市科技基础条件,大力发展研发产业,积极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通过制度创新来建设创新型政府。清华大学姚站军博士后认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首要任务是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带动科技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等。通过产业创新,最终实现城市综合创新,提升城市综合影响力。抓住存在于高新科技产业、高端服务业、高端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领域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机遇,加快产业创新,可以更快、更好地实现其国家化高度、国际化广度的创新型城市建设。还有学者认为,城市是产业创新与增长的主要动力,产业经济必然在信息、人才、知识、创业投资等要素资源密集的中心城市迅速发展起来。

在“科技与产业、科技史与产业史研究”问题上,以清华大学戴吾三教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哲学研究讲求史、论结合,产业哲学研究也可以将产业论研究与产业史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学者认为,科学技术本身的普及就是一种产业。还有学者对技术史的分期进行评价与思考,从技术史发展到产业史的研究,反映了人类与技术的关系、技术的社会经济效应以及技术回归生命的要求等。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研讨会为产业哲学———产业论与产业创新研究更上新台阶开启了新的思路。研讨会宣布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产业论与产业创新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主任、人文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国屏教授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常委。蔡德麟教授、王德胜教授、张碧辉教授、吕乃基教授、顾立基教授担任委员会顾问。陈家琪教授、徐小钦教授、彭福扬教授、袁望冬教授、郑文范教授担任副主任、常委,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杨君游副教授任秘书长、常委。理事会由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产业界及政府的24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哲学博士论文例8

葛瑞汉的中国学研究主要涉及对宋学家程氏二兄弟的哲学思想和对中国古代先秦哲学思想的研究。他在该领域的主要代表作有《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1958)、《理性与自然》(1985)、《中国哲学与哲学文献研究》(1986)、《阴阳与关联思维的本质》(1986)、《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1989)、《理性中的非理性》(1992)。wWw.133229.COm除对古代中国哲学的精湛研究外,葛瑞汉还热心于翻译中国古代哲学名著与古典诗词,出版了大量高质量的译作,最具代表性的有《庄子·内七篇和外篇选》(1981)、《列子译注》(1960)、《晚唐诗》(1965)、《西湖诗选》(1987)。

葛瑞汉对宋学家程颢(程明道)、程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颐(程伊川)的哲学思想很有研究。他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始对这两位著名哲学家的思想产生浓厚兴趣,后对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葛瑞汉1953年6月向伦敦大学提交其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后又得到亚非学院的资助于1954-1955年在香港和日本游学一年。获得新资料后,葛瑞汉重新对博士论文初稿进行了修改,所成专著于1958年在英国正式出版。这本书为那些初次遇到中国十一世纪哲学思想挑战的学子们标明了起点,成为致力于这一思想研究领域的东西方学者的必读文献。该书以西方学者特有的视角,对二程的理学思想作了精湛研究。其特点有三:一是分疏了程明道与程伊川的理学范畴体系,阐明了这些范畴的意蕴;二是考究了程明道与程伊川哲学的源流,揭示了两种哲学的特质;三是比较了中国与欧洲哲学之异同,突出了二者之“异”。这部书不仅对新儒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作为研究北宋时期程明道、程伊川两位哲学家思想的最清晰、最全面的英文文献,至今仍然保持着其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哲学博士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9.040

Situation Analysis on Marxist Theory Subject

Construction in He'nan Colleges

WANG Jiang

(Graduate Department of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He'nan 450007)

Abstract Marxist theory master program, doctor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ovince for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and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in our province providing organizational and personnel security is to implement education legislation important safeguard morality and fundamental task is to enhance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the province'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an important job, is the province of universities serving the province'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an innovative work on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 science has an important leading and exemplary role.

Key words He'nan colleges; Marxist Theory; subject

2004年党中央启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05年5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与教材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经过十年的建设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我国高校和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学科体系中,已经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基础性重要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六个二级学科。为推动我国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服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展、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现状

按照教育部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的要求,除思想政治教育设置本科专业外,其它学科不设置本科专业。因此,我省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即指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博士学科点建设和发展情况。截至2015年5月,在河南省举办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归属于我省管理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43所。在这43所本科高校中,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本科高校共计19所,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9所,是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在这19所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招生资格的高校中,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及二级相关学科的本科高校共有13所,其中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授权单位2所,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为郑州大学,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为河南大学。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授予单位10所,二级学科硕士授予单位3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点、博士点的建设发展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和学科支持。

2 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学科体系建设需要加强

当前,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学科体系建设还很薄弱。在我省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二级学科的13所本科高校中,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的高校仅有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两所。郑州大学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河南大学则仅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其余的11所本科高校中,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的高校8所,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的高校有3所。在2所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的高校中,学科建设发展在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但是其自身的发展也遇到不少的问题。在郑州大学,虽然其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但是其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建设发展却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郑州大学自2010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科博士授权点以来,分别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三个二级博士点开展学科点招生。在其余的三个二级学科的建设发展中,近五年来还未取得新的进展,作为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引领者,郑州大学需要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对于河南大学来讲,其仅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成功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是其应当努力的方向。

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二级学科硕士授权学科的其余11所本科高校,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对于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授权点的8所高校中,其学科建设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一级学科整体推进型;第二,二级学科优先发展型。对于一级学科整体推进型,其在六个二级学位点中同时招生,整体推进一级学科建设;或者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招生,按照二级学科进行研究方向设置,整体推进。对于按照二级学科优先发展型,则主要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点高校和个别一级学科硕士点高校基于自身高校学科发展实践和能力,仅在自身所能做好的相关二级学科进行学科建设。

2.2 人才培养能力不足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建设发展,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已经成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学科之一。但是,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对高层次社科理论人才队伍的需求相比,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对高层次社科人才理论的培养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的现实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总量为例,2015年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高校共计招生博士研究生总量为11名,其中学术型博士5名,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6名。与其它兄弟省份相比,这个数量是很少的。相对于我省130余所各类高校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人才数量的强大需求而言,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是严重不足的。

2.3 学科影响力有待提升

当前,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整体上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但在学科研究能力和服务我省对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性研究中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影响作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发展的整体要求,其不仅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加强基础性理论研究工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展服务,还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引领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工作。在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上,一方面,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二级学科所要求的研究方向范围进行方向凝练;另一方面,各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人才、学科优势在研究方向设置中体现出自身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能力的提升可以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培养出优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证。在这方面,我省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已经走在前列,而其它高校在这些方面的建设还有待提升。

3 对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建设

加强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是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支持我省已经具备扎实研究发展实力的河南大学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对已经具备扎实研究基础的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大学等几所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积极支持其申报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博士授权点,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层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各项文件要求,加强评估。各高校应当加强向国内一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学习力度,在充分交流学习的基础上,按照自身发展条件,科学设置研究方向,提出自身发展要求。增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服务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服务功能,增强培养培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学科功能,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引领作用。

3.2 积极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能力

造成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能力严重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科建设和人才建设的原因,也有招生指标偏少的现实。对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能力,总体上看,在硕士招生层次目前数量已基本稳定,且符合我省整体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的现实需求。出现较大人才需求缺口的是在更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人才培养上,仅仅河南省130余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发展需求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研究生的需求都不能满足,更不用说其它理论工作岗位对此的需求。我们认为,已经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授权点的高校应当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师资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团队培养,为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3.3 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影响力

当前,我省13所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博士点的高校应当在保持自身学科研究优势,保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服务的基础上,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力度。推进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协同创新研究,共聚合力,积极对我省推进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关注和研究“新常态”下,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具前沿性的理论研究和智力支撑。

4 结语

加强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是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是高校自身发展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增强我省高校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省高校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对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哲学博士论文例10

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哲学进行了语言学转向,此后,哲学家、语言学家、逻辑学家关于语言哲学的研究方兴未艾。语义学属于语言哲学范畴,是关于符号或者语言符号与其所指对象关系的学科。在20世纪60年代,贾可·辛梯卡对博弈语义的思想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强调对博弈语义的基础性思考,将语义解释与博弈理论结合起来,创建了一阶语言的语义赋值博弈理论,形成了博弈论语义学。至今,博弈论语义学已经成为影响最为广泛的理论之一。

一、内容概括

    博弈论语义学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结合起来,通过博弈过程来刻画人们对命题语义的理解过程,最终以确定语句的真值。辛梯卡首先给出一个个体域,任何指派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加诸对象的变元,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个体域中选择某个对象改变将对象加诸变元的指派,从而将命题的值变为选定的对象,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梯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玩家分别为“证实者”和“证伪者”,对于一个句子,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该句子约化,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以通过直接检查当前指派来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证实者取胜,证伪者失败,反之亦然。①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辛梯卡等人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可以看出,博弈论语言学遵循可能世界理论的路径,实质是对量词做替换解释。辛梯卡认为,“量词所做的事情是从简单或复杂谓词的外延中对实体作出某些选择。”②在博弈论语义学中,博弈过程就是为加诸对象的变元找到指派的过程,这是替换解释的做法。基于可能世界理论,运用博弈论语言学,我们可以轻松地谈论摹状词。这种处理方案反映了辛梯卡试图摆脱本体论承诺的困扰,将指称问题直接悬置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博弈论语义学中对象加诸变元的指派,体现了将指称赋予语言表达式的蒙塔古格式的哲学进路。这种实际解释的解读反映了辛梯卡通过指派的意义寻求语句真值的诉求。语义博弈的最后将对原子句做出真值判断转化为对指派做出检查,意味着多主体最后将达成意见一致,即对指派形成公共知识。通常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对于某一个具体对象会形成一种较为一致的理解和看法,即形成公共知识。当个人的背景知识与群体的公共知识不相容时,就造成了自己与其他人的沟通障碍。博弈论语义学通过明确指派的博弈语义形成了多主体的公共知识。多主体的博弈进程为自然语言赋值,将语言意义与博弈论对应起来,能够刻画公共知识的生成过程。

二、哲学溯源

自然语言与博弈之间具有紧密联系的观点反复出现于20世纪。Paul Lorenzen 首先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为逻辑介入了博弈语义。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引人注目地由其《逻辑哲学论》极为清晰的逻辑结构转向由规则生成的‘语言博弈’范例,而正如桑杜所说,有人(如斯泰纽斯)试图在博弈隐喻中添加更多的实质性内容。”③正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辛梯卡提出了博弈论语义学。

辛梯卡说:“我们怎样指出我们的语言所表达的意思?一种语言的一个句子与可描述的现实的部分如何联系?对于后一问题的一个众所周知的答案,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称为图像论。”④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在前期哲学中提出了“图像论”,指出某个名称的意义即为其指称对象。图像论是维特根斯坦对于本体论问题思考的结果。维特根斯坦的这种图象与实在的关系被辛梯卡运用到了博弈论语义学之中。在博弈论语义学与图像论的关系上,辛梯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⑤从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按照辛梯卡的观点,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

如果说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为辛梯卡确立了名称-客体的对应关系,那么其后期的“语言游戏说”则解答了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的问题。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实际上是强调语言的使用。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因此,我们必须根据语词具体的使用场合来确定语词的意义。换而言之,一个词的意义与语境是密切联系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我们只有在各自游戏之中才能理解词的不同意义。语言游戏的主要目的就是搭建语言和实在之间的桥梁。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转变对辛梯卡的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梯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⑥不难发现。辛梯卡同样坚持认为语言的目标导向语言的本质,因此,在他的博弈论语义学框架下所研究的语义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一类语言游戏。

哲学博士论文例11

“自然辩证法概论”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政治理论课.它担负着对硕士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基本任务。那么,它与本科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及博士生的“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衔接?又如何侧重?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笔者。本文结合笔者近年来的学术研究与教学实践,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

教育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目的主要是紧密结合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准确概括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正确回答当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哲学问题,系统分析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扩大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科学技术观;使学生加深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解.形成跨学科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据此.我们认为,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从学科上来定位,它是一门体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带有哲理性质的学科;二是从功能上来定位,它具有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

(一)学科定位

自然辩证法就其学科门类来说,更偏重于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我国最早是从1956年开始的。1956年.国务院组织制定了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二年规划”(1956—1967)。在这个既严肃又严谨的规划中,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规划草案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门科学。草案说:“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学科,我们暂定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沿着这个“之间”,自然辩证法学科逐渐发展起来。

自然辩证法学科既然位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因而使它具有二重性:哲学性与科技性。向哲学靠近,它具有哲学性;向科学技术靠近,它具有科技性从目前已有的成果来看,它更偏重于哲学,偏重于对科学技术的哲学分析.所以,自然辩证法归属于哲学学科。但是,自然辩证法还确实具有科技性,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逻辑与理性特征在自然辩证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自然辩证法与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认为,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情况看,自然辩证法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的中间层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和各门科学技术学科之间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为我们认识自然界和进行科研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的革新也通过自然辩证法充实和丰富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自然辩证法也具有交叉学科性质。

自然辩证法作为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的纽带,反映了哲学与具体科学技术之间的交叉。

同时,自然辩证法不仅研究自然界,而且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和在人类社会中的展开与发展过程,反映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的交叉。因此,自然辩证法具有交叉学科性质。这种哲学与科学技术的交叉,正体现了现代社会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趋势,自然辩证法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正确地把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功能定位

自然辩证法就其功能来说,具有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自然辩证法不仅对理工科硕士生全面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自觉地灵活运用各种科学方法进行科研活动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过分注重学科的知识功能,而忽视了学科的方法论功能。因此,更新教育观念,进一步发挥自然辩证法的学科优势,强化本学科的方法论功能,已成为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因此.在学科建设上要处理好“三个并重”,即结论和结论的论证并重,知识和知识的方法并重,知识的硬件(发展科学知识的具体手段)和软件(科学观念和思维方式)并重。只有这样,在教学中才能使学生从“LearningtoLearning”至U“LearningtoThinking”。

同时,自然辩证法概论是理科硕士生必不可少的综合性课程之一,在教学巾强化这一优势是实现本学科的素质教育功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综合性课程的设置,已作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已有从小学起就开设相应综合性课程的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综合性课程的优势应该体现这一特征。从横向上来说,它应综合概括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最新动向。然而,一方面弥补学生因专业过细过窄对相邻领域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带来的知识上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接触来自学科前沿的知识和信息;再一方面可以把学生融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氛围之中从纵向上来说,应突出科学技术思想史的内容,因为它展示了人类知识发展的总体过程。这样,可以加强学生对科学本质、科学功能、科学方法等问题的认识,又提供了理解科学合理性的角度.还能帮助学生树立科学观念、培育科技意识、弘扬科学精神。

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是自然辩证法学科的两大基本功能。只有发挥出这样功能的学科才能够在科学研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才能够使学生一生受益无穷.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必须牢牢抓住并突出这一点,从而使自身保持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与活力。

二、“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在我国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普遍为本科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为理科硕士生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为理科博士生开设“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这三门课程都是具有哲学性质的或以哲学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必修学位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侧重于对本科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讲授,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然辩证法概论”侧重于使理工科硕士生理解自然界的辩证法、学习科学方法论以及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理解;“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侧重于理工科博士生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理解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以及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问的辩证关系,从而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很多情况下.部分教师和学生都是抱着“无非是一门政治理论课”的想法走进课堂.教师抱着“不可不讲”的态度,学生抱着“不学不可”的心理进入教学,相互之间形成恶性循环。对于这种想法,我们难以认同,更不赞同这种做法。那么,这三门课程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一)“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关系

按照2005方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任务。是要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教育。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和掌握,使本科生“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

目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教学主要是介绍和讲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基本命题和基本原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至于这些范畴、命题和原理究竟是怎么来的?它们在哲学思想史上是如何发展的?都有哪些哲学家对它们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则探究得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这样就难免使教学过程缺少厚重的历史感和巨大的逻辑感,也很难体现哲学社会科学所坚持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而使学生逐渐丧失学习的兴趣和思考的乐趣,并最终影响教学效果。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硕士生的必修课.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后续课程。它主要从自然科学发展的角度来探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过程、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以及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的基本内容,让学生从自然科学角度,而不是单纯地从社会科学角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从而进一步提高硕士生的哲学素养和综合素质。

自然辩证法是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三个主体构成(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基础;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自然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学科,占据着重要而基础的地位。因此.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相互补充、密不可分的。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成果。即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成果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即整个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理论成果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成为马克思主义体系的重要分支.虽然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有着不同的研究方向,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自然辩证法主要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一切科学技术活动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进行:历史唯物主义主要研究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一切社会活动.它的物质前提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和改造。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把自然辩证法放在整个人类社会大背景下来讲授,而讲授历史唯物主义时。要充分考虑人与自然这一前提。” 转贴于

(二)“自然辨证法概论”与“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从1987年起,“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被原国家教委正式规定为理科博士生的一门独立的必修学位课程。这门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它的任务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博士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阔视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现代科技革命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既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又具有综合科技文化素质的新时代高级科技人才。“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是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后续课程,那么,如何处理好它与“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区别和衔接呢?

首先,二者的教学对象与层次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是理工农医类博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理工科博士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硕士生期间系统地学习过“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同时,硕士阶段的学习相对于博士阶段来说,还属于打专业基础的阶段,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也只能停留在“概论”方面,而对博士生来说,由于他们是属于“对越来越小的领域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更何况大多数博士生都有自己固定的研究方向,且学有专攻,因此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学必须在“与”字上下功夫。

其次,二者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不同。教育部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已有明确规定.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而对“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还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各校讲授的内容也不完全一致。由于教学内容不同,使得这两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也不尽相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比较固定,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学为辅。在授课过程中,多采用提问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师生互动的方法以及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课程讲深、讲实、讲活;“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博士生,因此,该课程的教学我们主要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来进行,内容包括:现代科技革命与经济发展、现代科技革命与制度创新、现代科技革命与政治管理、现代科技革命与世界政治、现代科技革命与伦理建设、现代科技革命与思维方式、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命运、现代科技革命与人的全面发展等。教师在围绕专题讲授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与该门课程相关的一些前沿问题,如科技伦理问题、工程伦理问题、医学伦理问题等,鼓励理、工、医博士生结合自己专业去思考、去分析、去解决。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他们从狭隘的专业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博士,即“富学之士”和“广博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