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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13 03:08:43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1

(二)精准信息录入,更新完善贫困户信息。自2016年1月20日开始,我办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试验区)对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认别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以及2012年省扶贫办确认的贫困乡镇等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更新,并录入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目前,全州共完成8个县、88个乡镇、629个贫困村2014年相关数据的更新和录入;完成30.59万户贫困户信息修改更新;完成3.27万户贫困户帮扶措施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6.72万户贫困户帮扶计划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2016年计划脱贫贫困户标注3.87万户;对因死亡、出嫁等原因贫困人口1378人进行消户处理,对新出生或嫁入而新增加的1036人进行补充登记,做到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并于5月13日召开了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培训会”,共核实比对五保户4928户6895人;低保户10.60万户21.78万人;低保贫困户14.45万户56.90万人。

(三)强化责任分解,大力推进减贫摘帽。一是分解目标、落实减贫任务。年初,我州将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一一分解,明确到8个县(市)和义龙试验区,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的通知》(州扶领〔2016〕1号)将15.06万人减贫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试验区)、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明确各县(市、试验区)逐级将减贫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贫困户,按照“脱贫必须有项目扶持、必须列入年度脱贫计划、收入必须超过扶贫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负责人,实行“精准”管理,有效推动减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其中:兴义市计划减少0.75万人;兴仁县计划减少2.05万人;普安县计划减少1.6万人;晴隆县计划减少2.2万人;贞丰县计划减少1.9万人;望谟县计划减少2.31万人;册亨县计划减少2万人;安龙县计划减少1.55万人;义龙试验区计划减少0.7万人。二是精细测算、做好“减贫摘帽”县、乡镇申报。根据“十二五”期全州重点县和贫困乡镇“减贫摘帽”计划,对还未实现“减贫摘帽”的重点县和贫困乡镇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进行摸底、测算,将晴隆县和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5400元的贫困乡镇,拟申报为2016年计划“减贫摘帽”。并于2016年2月22日以《____州扶贫开发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减贫摘帽”重点县暨贫困乡镇的请示》(州扶呈〔2016〕4号)向省扶贫办初步申报。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抓好各项试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我办加强与州金融办、信用联社驻州办等部门的联系,印发《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全州各县市积极开展小额信贷金融扶贫试点,从因素法分配到县资金中安排2407.30万元作为小额到户贴息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预计可撬动金融资金4.8亿投入扶贫开发,放大扶贫资金投入效应。目前,各县正在跟金融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减贫包干试点”。下达上级财政扶贫资金6949万元,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即:产业化扶贫工程、生态化扶贫工程、城镇化扶贫工程、科技化扶贫工程

、品牌化扶贫工程、合作化扶贫工程、就业化扶贫工程、个案化扶贫工程、信息化扶贫工程、兜底化扶贫工程),强化“六大措施”( 召开攻坚誓师大会、建立贫困户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追责问效),细化责任,确保兴仁县“减贫包干试点”有力推进。三是全面推进麻山乡精准扶贫整乡推进试点。成立麻山乡四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下达麻山乡“四项行动计划”资金5370万元,推进59户贫困户移民安置到望谟县生态移民安置点;完成牛场小康寨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完成广场、农贸市场场平,现正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完成小水池建设60口;建成标准化牛(羊)圈10个近1620平方米,种植皇竹草1200余亩;完成3000平米标准化生产大棚。四是积极开展“雨露计划·1户1人”试点。适应新常态下精准扶贫对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州培训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全年培训计划,确定重点专业、培训数量、培训班次和补贴标准,并将任务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同时,对全州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实行月统计、季报表、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培训5809人。五是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文件要求,州扶贫办与州委组织部联合行文,要求各试点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方案,拟通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开展“1户1人·雨露计划”培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式,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形成党建、扶贫共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格局。 (五)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开展同步小康及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实施“212”扶贫开发战略(即抓好州内、州外两个市场,用好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这一个载体,实现帮扶对象和脱贫目标任务“两个精准”)。打造“三招两式一提升”精准扶持____模式(即招支部结对子、招市场促销售、招能人搞带动这“三招”,以“菜单式兜底,育婴式管理”这两个帮扶模式,提升群众文化、技能、文明等方面素质),通过农餐对接,实现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食堂与贫困农户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直接的购销关系;同时,积极开拓州外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帮助贫困农户将农产品变为商品直接进入高端消费市场,助农增收,脱贫致富。二是推行“6大特派员”制度。选派1537名组织、扶贫、科技、流通、金融和企业等六大特派员驻村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贫困村,有科技需求的乡镇、村委会和省级农业园区开展帮扶,为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高效发展,农村稳定繁荣服务。三是强化同步小康驻村。从州直单位选派名4560干部,赴全州8县(市)、义龙试验区854个村,统筹开展同步小康驻村、“联乡、驻村”、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暨州直单位党支部结队帮扶特困户工作,每个村至少安排5名驻村工作队员,确保全州629个贫困村派驻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达到全覆盖。同时,州四大家班子成员挂村帮扶,从精准识别出的扶贫对象中选择2户以上特困户重点帮扶。通过政策引领、领导示范,确保每村都有一个以上帮扶责任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套帮扶计划。

(六)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扶贫项目稳步实施。下拨上级财政扶贫资金40824.6万元到县,下拨率100%。督促各县(市、试验区)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七流程、十步骤”;开展全州扶贫系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和民生政策、民生工程及民生资金信息公开,促进项目公开公示接受监督。4月,我办对全州2013-2016年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报账情况以及利益联结机制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就存在的部分乡镇群众积极性不高、技术服务不到位以及资金报账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限时整改落实,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七)深化沟通协作,进一步争取对口帮扶力度。3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领导到我州调研对口帮扶工作,共同洽谈初步确定了2016年宁波市级对口帮扶项目及资金,共5类14个项目,帮扶资金1500万元。截至5月底,我州初步确定宁波对口帮扶项目54个,帮扶资金总额已达4275万元,其中,市级帮扶资金1500万元,各县(市、试验区)帮扶资金2775万元。6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到我州就7月初党政代表团考察访问事宜做准备工作,并初步商定党政代表团到访我州时,追加市级帮扶资金1000万元。

(八)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扶贫专项改革思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办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专项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州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____州关于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7年)实施方案》、《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州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为我州扶贫专项改革的指明了思路。

(九)瞄准市场靶子,突出抓好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5月底,全州投入发展绿壳蛋鸡产业资金4203.4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703.49万元,部门投入资金90.00万元,贷款资金75.00万元,企业、农户自筹资金335.00万元;覆盖67个乡(镇、街道办)、514个村、2.40万户、9.49万人,其中,贫困乡镇39个,带动贫困农户2.30万户,9.01万人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养殖绿壳蛋鸡存栏139.00万羽,其中,兴义30万羽、兴仁18.60万羽、安龙14.5万羽。

(十)做好扶贫

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来,按照“大题大作、搞好策划、把握导向、注重实效”和州领导的要求,围绕扶贫开发中心任务,服务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形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正面引导、重点突破的宣传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扶贫开发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办切实把扶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州扶贫办党组加大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从“一网一刊两报一信息”(即:扶贫信息网、金州扶贫专刊、扶贫简报、扶贫信息专报、短信发送平台)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拓宽了扶贫宣传的渠道;5月19日至23日,举办了全州扶贫宣传工作培训,对全州扶贫系统通讯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州扶贫系统的信息宣传能力;5月底,第一期《金州扶贫》专刊正式出版,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分发,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报送省扶贫办信息80条,全省排名第四,采用40条,全省排名第三。 (十一)完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办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召回工作,将开展干部召回管理与讲政治、讲规矩相结合,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解决自身矛盾相结合,认真总结、借鉴全州干部召回管理的好经验,研究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拓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台账和工作信息,确实保证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召回管理对从严治吏、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作用,切实使干部召回工作取得实效,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狠抓三大纪律不松懈。办党组根据有关要求,全面统筹,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学等多层次学习,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大纪律、认识三大纪律、遵守三大纪律,让三大纪律入脑入心,形成工作、生活的行为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州委活动办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州扶贫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调研的实施方案》、《2016年州扶贫办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2016年州扶贫办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____州扶贫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走样、不变味。四是切实贯彻落实州委“十严措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3月,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2016年勤政廉政承诺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与落实规章制度相结合,既使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

第一,层层签订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和2016年州扶贫办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办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任务有序开展,目标顺利推进。

第二,切实加强调度,推动形成常态。一是会议调度。每个月由分管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召集各科室召开干部职工会,分别汇报各项工作的措施、进展,以及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共同商量有效推进。二是分类调度。重点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产业的推进、扶贫园区的建设等四个类别进行调度。

第三,扎实搞好督查,确保有序推进。一是项目实施督查。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按照“乡镇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确保质量”的运作模式,重点做好:(1)申报审批管理。(2)强化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3)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4)严格验收工作。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督查。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账,封闭运行,专账报账、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在资金使用环节,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资金实行专账报账制;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项目采取法人负责制;专项资金审计制。三是档案管理督查。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形成 “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事一

档、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管理模式,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专卷,分类排列入柜存放。项目实施每个阶段的图片、影像资料刻盘保存,随纸质统一归档,长期保存。 第四,以干部召回为抓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制定《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州扶贫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抓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作风转变扎实推进全州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半年来,各项工作虽然扎实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编制问题。全州扶贫队伍现状与担负的任务极不相称,州、县、乡各级扶贫办人员少,业务骨干缺乏,工作任务繁重。二是县、乡扶贫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实施扶贫项目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部分贫困乡(镇)因财政困难而不愿实施扶贫项目、或对扶贫项目的争取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效益不明显。三是工作质量问题。各县市因为人手少,扶贫项目编制不精,项目储备不够,项目实施推进不理想,项目信息录入滞后。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好“减贫摘帽”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33668”扶贫攻坚计划和《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精准管理、精准帮扶,扎实抓好“六个到村到户”及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努力减少贫困人口15.06万人,实现晴隆县及拟“摘帽”贫困乡镇“减贫摘帽”。

(二)扎实抓好遍访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全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与中央、省对口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长期联系机制,与上级部门保持经常性接触和紧密联系,多方位了解和掌握项目信息,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十流程七步骤,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提高效益,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五)认真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部门的沟通对接,抢抓政策机遇,开拓创新,拓宽视野,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壮大产业规模,拓展市场,提升扶贫产业效益。

(六)着力抓好扶贫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抓好望谟麻山试点、兴仁包干试点、信贷扶贫试点、1户1人试点等工作。

(七)努力实现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与宁波共建产业园、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同步小康工作队和扶贫特派员下派、集团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认真组织好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2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3年上级共安排我县专项扶贫资金4425.72万元,实施项目524个,其中:实施整村推进规划项目资金1650万元,安排项目370个;片区专项资金240万元,安排项目87个;2013年扶贫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资金150万元,安排项目9个;市绩效考评资金24万元,安排项目11个;农村危旧房改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8万元,安排项目13个;省财政扶贫应急资金15万元,安排项目2个;省“部分地区特殊困难扶持”资金10万元,安排项目1个;‘四个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项目20个;市财政扶贫资金(茶园乡)项目1个200万元;到户贴息资金49万元,为293户农户980万元贷款办理扶贫贴息;项目贴息50万元,为6个企业5000多万元项目贷款办理贷款贴息;移民搬迁(区、库区移民)补助资金1005.65万元(其中省市扶移办系统安排591.15万元),搬迁移民422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6.02万元;雨露计划试点项目1个48.05万元;通丰养分平衡剂示范推广项目1个7.5万元,完成示范推广面积5000亩;百丈泉红薯种植基地建设科技示范项目1个15万元;科技培训项目1个19.5万元,安排实用技术培训5510人次。

另外,省安排项目管理费26.4万元,用于对全县165个重点村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统计监测费26.1万元。县财政安排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配套资金314万元,安排161个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点实施村庄整治项目;安排搬迁移民配套资金21.37万元。

(二)项目落实情况

2013年全县共安排实施项目524个,其中:

1、整村推进项目516个。实施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规划项目安排项目370个;片区专项资金安排项目87个;2013年省扶贫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资金安排项目9个;市绩效考评资金安排项目11个;农村危旧房改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项目13个;省财政扶贫应急资金安排项目2个;省“部分地区特殊困难扶持”资金安排项目1个;‘四个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安排项目20个;市财政扶贫资金(茶园乡)项目1个;到户贴息资金项目1个;项目贷款贴息项目1个。

2、移民搬迁(区、库区移民)项目1个(附表2-6中涉及移民搬迁的6份下文合并为一个项目),搬迁移民422户;

3、“雨露计划”项目3个。雨露计划试点项目2个580人,其中2011年项目1个67.95万元,2013年项目48.05万元;通丰养分平衡剂示范推广项目1个7.5万元,完成示范推广面积5000亩;2013年“雨露计划”财政扶贫补助资金106.02万元项目1个,在2013年实施。2013年实施的是2011年“雨露计划”财政扶贫补助项目,资金93.22万元,集中培训人员1691人;

4、科技扶贫项目2个。百丈泉红薯种植基地建设科技示范项目1个15万元;科技培训项目1个19.5万元,安排实用技术培训5510人次。

另外,省安排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统计监测费项目1个。县财政安排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配套资金314万元,配套安排161个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点实施村庄整治项目;安排搬迁移民配套资金21.37万元。

二、绩效考评指标的完成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完成整村推进配套任务314万元,占市扶移办下达财政扶贫配套任务314万元的100%;

落实移民配套财政扶贫资金21.37万元,占任务数的100%。

2、扶贫规划资金整合情况

整合部门资金36671万元,是当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8.3倍。

3、资金运行情况

资金报帐率:至2013年3月31日止,剔除需跨年实施的“雨露计划”(106.02万元)及科技扶贫综合试点项目(15万元)允许在2013年拨付外,2013年项目资金下拔额度达4260.3万元,占上级安排我县专项扶贫资金4425.72万元资金的98.6%。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并验收、项目完成率、验收率达到100%。其中:拔付整村推进资金(含:产业专项扶贫资金,危旧房基础设施资金)3594.1万元,占项目资金3638.5万元的98.7%;移民扶贫资金591.15万元,占项目资金591.15万元的100%;贴息资金99万元,占项目资金99万元的100%;“雨露计划”资金161.57万元,实施了通丰养分平衡剂示范推广项目(7.5万元)及试点项目(48.05万元),106.02万元的培训项目在2013年实施;科技扶贫资金19.5万元,占项目资金19.5万元的100%;科技示范项目15万元,在2013年实施并拨付。

资金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财政扶贫资金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运行;专户帐能清楚准确反应资金收付情况;贴息资金、移民搬迁到户资金能做到直补农户“一卡通”帐户;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均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到村到户项目均做到在村公告栏公告;建立了监管制度并下发了有关文件(见附件)。

4、项目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整村推进、移民扶贫、贴息资金、劳动力转移资金、科技扶贫资金、农村危旧房改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科技扶贫资金、到户扶贫资金资料档案健全、详细,均已装订成册。

项目完成情况: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完成情况:2013年有贫困户41902户,到户扶持政策的户数有41900户,制定率近100%。

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2013年全县共安排实施项目524个,踢除2013年实施的项目2个,已完成100%,其中:整村推进资金项目计划个数516个,完成516个,占100%;移民扶贫项目计划个数1个,完成1个,占100%;科技扶贫项目计划个数2个,完成1个(其中百丈泉红薯种植基地建设科技示范项目是跨年实施项目);“雨露计划”项目3个,完成2个(其中2013年“雨露计划”财政扶贫补助资金106.02万元到2013年实施);项目管理费及统计监测费已使用。

产业项目效果。

项目贴息贷款:2013年批准的扶贫项目贴息贷款50万元,全部投向省、市扶贫龙头企业用于扶贫产业,比例为100%;

到户贴息贷款:2013年发放到户贴息资金293户49万元,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293户,占100%;

产业专项扶贫资金:直接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有40万元,资金直接到户比例100%;

贫困户直接参与项目从中受益比率:2013年扶贫项目中直接参与且受益的贫困户占识别贫困人口比重为62.78%。

6、经验创新

我县“雨露计划”工作通过创新培训模式,形成了“签单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培训新格局,在2013年4月全省“雨露计划”暨科技扶贫工作培训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2011年我县被定为全国100个“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之一,2013年公示补助对象580人,其中高职282人、中职308人,使近600个贫困家庭受益,作为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曾在《中国扶贫》2013年9月10日第17期杂志上刊登。

三、资金及项目管理的做法

资金管理的做法:

强化项目监管。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市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县扶移办会同县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县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乡(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乡(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县扶移办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乡(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由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乡(镇)和重点村,对2013年的扶贫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2013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在县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项目管理的做法:

加强扶贫队伍培训。2013年,先后举办了两期由各乡镇扶贫办主任、重点村书记(主任)参加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集中组织学习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手册和有关业务知识。

落实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了2013年扶贫重点村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扶贫重点村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创新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督、项目的验收、项目施工材料的选定,建立了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机制。

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县纪检会《关于小额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确立施工队伍的通知》,所有项目公开透明,实行公告、公示,在村民理事会的监督参与下进行招标、投标议标,并参与工程的预算结算。

五、工作评价

(一)扶贫成效

全县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1、整村推进纵深发展。一年来,坚持以改善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修和改造村内公路143条112公里;水利项目45个327.万元,兴建桥梁12座,新(维)修水陂7座,排灌站3座,水渠水圳6600米,河堤780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500亩,村内垃圾及污水处理项目1个计9万元,村级组织活动中心项目2个及校园建设1个项目计138.8万元。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重点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二是主导产业逐步强大。围绕主导产业拓宽发展新路子,安排扶贫资金49万元(含到户贴息),用于“脐(甜)橙、烤烟、油茶、生猪、灰鹅”等产业发展。据统计,今年,全县新植甜橙7660亩,新植油茶8600亩,扶持种植烤烟4800亩,生猪、灰鹅等产业蓬勃发展。全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开发格局逐步形成,大大促进了贫困群众增产增收。三是中央公益金项目稳步推进。公益金项目1500万元实施项目158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76个、环境改善和公共设施项目38个、产业发展项目44个,目前已实施项目145个,下拨资金1237.5万元。四是互助资金进展良好。全县有18个村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项目,每个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目前,全县入会农户526户,资本金总额达到309万元,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短缺资金的问题.促进了全县产业建设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2、移民搬迁稳步推进。上级下达我县移民扶贫任务2137名(其中:避灾移民1009人,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移民662人,区移民400人,生态移民66人)。根据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了1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移民288户1393人,占移民任务的65.2%;分散安置移民134户744人,占移民任务的34.8%。目前已入住的移民户有422户2137人,占100%,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如:樟木乡塘埠新湾集中安置点位于樟木乡东南部,座落于大邮公路旁,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距樟木乡圩镇2公里,离县城38公里。该点占地面积18.5亩,自2005年起开始实施,现已共安置移民户124户,633人,对塘埠村、牛岭村等村分别居住在26个自然村的农民集中安置在塘埠新湾安置点,其中塘埠村小密组37户,桥坑组23户,井湖组14户已实现整组搬迁。

3、“雨露计划”取得明显成效。上级下达培训任务1504名,培训资金为93.22万元,实际投入培训资金为198.82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完成培训人数1691人,其中:技术培训1361人;中专生和中高级技工入学培养330人。通过培训实现了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有效转变,达到了“培训一人、转移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雨露计划”工作目标。去年我县被确定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已完成直补就读中高职贫困学子580人,资金116万元。如:高兴镇蒙山村农民张向阳,通过技能培训和所学知识,先后在广东等沿海城市拼搏创业,积累了丰厚财富,后回到家乡创办了县金种子水稻专业合作社,带领周边群众种植大棚蔬菜300多亩,西瓜60亩,优质水稻1000亩,同时还发展生猪、鱼类等养殖,其专业合作社年创利润30余万元,幅射了周边2个乡4个村130人,合作社成员年增收1500元;乡村路一组的刘继青,2011年通过我县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三师培养工作,就读于南昌女职茶艺专业,2013年2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央军委办公厅三座门招待所工作,现在月薪2800元,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的困难。

4、“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攻坚扎实推进。通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的悉心指导,省林业厅、大唐分公司及其它省市单位的倾心帮扶,我县初步形成了大扶贫工作格局。制定了近三年和今后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制定了《茶园乡扶贫开发规划》,明确了60个扶贫开发项目,2013年茶园乡落实民生工程、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总投资近5000万元。

(二)综合自评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3

一、进一步提高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项目资金投向准确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省、市专门针对老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专项资金,因其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帮扶对象的弱势性和改善民生的敏感性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此,国家、省、市都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筛选论证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做了十分严格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要站在对贫困群众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对扶贫系统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重要性,认真查找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严格对照政策和规定,采取必要、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准确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法规。

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流程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要求建立扶贫项目库,编制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计划,年度财政扶贫项目主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按照“乡镇申报,县级核准,省市备案”的程序,对拟扶持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商请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扶贫办进行备案。申报项目一经认定即具有法定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必须按照批准方案切实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实施;在项目审批备案期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申报的程序,说明其调整理由,上报县扶贫办核准后,报省、市扶贫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帐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项目要符合项目计划,报帐资料要真实、合法、合规、有效、完整,不得以任何造假方式套取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报帐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费用支出审核。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帐制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项目资金管理的严肃性。一是严格资金专账管理。各乡镇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已完工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请款,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帐资料后,应严把审核验收关,所有报帐凭证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帐。三是严格资金直达管理。对通过审核验收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由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以现金支票拨付项目款。其中公共项目预留10%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项目通过复审后再行支付;由农户自主实施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扶贫效益

(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严格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要在实施乡镇和项目受益范围内,建立项目标志牌,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主管单位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村务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家喻户晓,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实施。

(二)加大检查验收力度。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4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7号)、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南扶办发〔2021〕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2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到西乡塘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77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150万元用于脱贫村产业扶持项目:

1、金陵镇南岸村花梁三角梅种植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5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2、金陵镇刚德村“右江-生态养鱼”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93万元用于脱贫村人饮工程项目及污水处理项目:

1、坛洛镇同富村马道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0万元,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双定镇秀山村选楼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73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三)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34万元,用于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由扶贫办牵头实施。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报备。计划建设项目需从《西乡塘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中选定,在方案下达后15日内将资金项目方案及计划报城区扶贫办、财政局备案,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及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责任单位、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5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13年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及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先后已下达给我县扶贫资金共816万元。2011年跨年度实施项目结转2013年资金1070万元。其中,连片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级扶贫新村建设项目财政资金70万元。截止目前,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部门整合及群众自筹资金),完成总投资的68.87%。一是产业发展。通过政府采购,已将购买的1000亩大葱种子和3200亩酿酒专用高粱种子全部发放到农户,现已经播种育苗。新建渠系已建成3公里;新建蓄水池已建成1500立方米;新建囤水田已完成100亩;新建生产作道已完成10公里。二是道路建设。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已完成新建和整治村级泥结石公路分别为12公里和15公里。三是新农村建设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新建垃圾池、新建入户便道等项目均已在实施过程中。整村推进村项目1个,投资70万元,已全面完成。

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执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事实求是、因地制宜,资金整合、开发式扶贫的原则,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结合。

(一)严格扶贫项目实施的程序申报项目的镇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派人实地调查、论证后,我局会同县财政、发改局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市、省审批。扶贫项目实施前,县扶移局派人与技术人员一道到项目点实地规划,规划时征求项目实施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项目及技术标准实施。

(二)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招投标(比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搞与群众脱贫无关的项目,不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二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保证资金投入的公正与透明。在资金、项目的安排和贫困户的认定上,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县、乡两级在党政网上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在村一级公示项目扶持对象、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资金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强化对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做到立项有论证和预算,项目实施期间有检查、监督,项目完工有验收和决算。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情况,按规定拨付扶贫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大项目实施的督查力度一是施工期间,县扶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会同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到工程一线进行检查,实地察看各类项目工程进度,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掌握扶贫项目、工程、资金动态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多次组织成员单位人员,采取不定期和随机抽查的办法,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督导,督查质量、督促进度。三是聘请项目实施地的群众监督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了项目工程质量的保障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存在的困难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6

新阶段的扶贫开发,主要是以扶贫工作重点村(“十二五”称作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整合资金,集中力量,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分期分批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建设一大批财政扶贫公益设施工程项目,力争使这些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村民收入得以增加,发展能力得以提升,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十五”以来,财政扶贫公益设施工程项目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规范,基本上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其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项目的规划立项。制定扶贫规划是合理配置扶贫资源、组织项目实施的前提,村级扶贫规划的编制主要由各扶贫重点村负责,乡镇扶贫专职干部与扶贫重点村干部、村民代表以及村人大代表讨论并提出项目,然后按规定的格式、规定的时间组织编写完成。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要求组织群众大会讨论,以使群众了解规划的情况、了解项目和资金的预算安排情况。

2、项目的审批、公示与调整。项目的审批、公示与调整过程实质上也是扶贫资金的审批、决定过程,是扶贫资金下达、使用过程中的制度安排,这个过程我市要求要充分体现扶贫资金决策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以求确保扶贫项目按计划实施。首先是项目审批,县扶贫办根据制定的扶贫重点村扶贫规划,建立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每年扶贫重点村从扶贫规划项目库中提取项目,上报到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编制全县年度扶贫项目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扶贫办和财政部门,由市级扶贫部门审批确定。项目批准后省扶贫部门与财政部门一起下达扶贫资金。其次是公示,县扶贫办上报的年度项目计划获得上级扶贫部门批准后,按规定需要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进行登载公示,乡、村也要将批准的项目上墙公示,以确保扶贫项目与资金安排整个决策过程公开透明,这种方式也是群众了解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安排的主要途径。第三是项目调整,由于整村推进扶贫是一次规划,分5年实施,这个过程比较长,原规划的项目难免会发生变化,因此项目调整也是整村推进中常见的事情。扶贫项目调整的审批权在市级,需要调整的项目由扶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按程序上报批,至于是否需要调整、怎么调整、调整什么项目由扶贫重点村确定。

3、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过程也是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项目启动。这一步需要县扶贫部门组织扶贫重点村做好以下工作:县扶贫办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专干到受益村组织项目前期准备,对即将开展的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中必须解决的一些问题进行协调,如土地征用补偿问题、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问题等;第二步是项目实施,项目村以招投(议)标方式将项目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队,由专业施工队负责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这一过程涉及的项目招标、合同签署、资金拨付、工程监督等环节都是由县乡村三级共同负责。项目村主要是出面配合施工单位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土地纠纷问题。同时,按照《扶贫项目监管办法》以及承包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项目,然后由县乡二级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4、项目的监督。项目工程与资金使用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方式,主要由县乡扶贫办、审计部门、项目乡村共同履行对扶贫项目的监督职能。一是市、县扶贫办下发项目资金文件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二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公示,重点村对批准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坚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三是村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每个重点村均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票的审核、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实行监督;规定群众对项目有了解和参与决策权、知情权和话语权,也参与对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的意见。四是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在政府网和电视台进行公示,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

5、项目的验收。完工项目的验收是由县扶贫办按规定组织验收,省市级扶贫办进行抽查验收,“十一五”中后期则采取绩效考评办法。扶贫重点村群众在此环节则是全力配合验收,并作为项目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报告上提出意见。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县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扶贫办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小组应通过实地察看,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对申报验收项目做出是否验收的结论,并对项目建设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凡项目建设质量差、不符合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验收,并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合格项目应按规定要求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做好该项目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二、现行财政扶贫公益设施工程项目运作模式的利与弊

从“十五”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的扶贫开发工作实践证明,相对于“十五”以前的扶贫项目运作模式,新阶段扶贫项目模式运作,由于采取了以上机制,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较好的堵住了过去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漏洞,切实解决一大批贫困群众最迫切、最急需、最盼望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贫困乡村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和实事。具体来说有以下三大优点:

1、当前扶贫资金监管方采用报帐制和公示制,从根本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推行扶贫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让所有扶贫项目和资金从审批到实施都做到公开透明,让扶贫项目从审批到实施都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减少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确保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采用招标方式,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采取招标方式实施扶贫项目能够按期开工和完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保证。当前的扶贫项目大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由专业施工队来完成。因为有合同约定,所以施工队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按合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因为施工队的专业运作,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有保证。

3、可以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当前农村青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挣钱,农村除了传统的春节、清明、中秋等节日农村人员较为集中外,其他的时间基本只有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在家,农村的劳动力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队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项目,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尽管目前这套项目运作模式,在减少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多数情况下,项目的运作主要还是以政府扶贫部门为主,审计及相关专业部门在参与监管中只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项目村群众对项目的决策、控制、监督,只是作为被扶持对象而不是扶贫主体参与其中,是被动参与。因此其不足之处也是相当明显的:

1、项目运作中群众参与度低,扶贫重点村的能力得不到提升。长期以来,扶贫和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掌握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和项目实施权,扶贫重点村的群众习惯了政府“给予”的扶持,只要有需求就向政府伸手,政府给不了就等,从来不愿主动关心项目,参与项目建设不热情,投工投劳不积极,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没有为群众的有效参与开展培训活动,或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给群众提升操作能力设计程序和标准,即使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也是扶贫部门来执行。群众在项目实施当中参与太少,很难得到锻炼与提高,群众的组织、监管、发展能力得不到提升。

2、由于扶贫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主要由扶贫部门承包给施工队。施工队是以盈利为目的,需要有一定的利润,没有利润可赚的项目施工队是不会做的,所以以招标方式实施的扶贫项目工程需要的资金量可能比群众自主组织实施项目需要的资金量多。另外,由于部分农民在解决项目纠纷、处理土地补偿等问题时不配合,或要价很高,也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同时,在整合扶贫重点村资源方面难度会加大,如群众在自筹资金以及投工投劳方面不是很支持、很配合,这些情况都会造成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能最大化。

3、无论是作为项目管理部门的扶贫办、财政部门还是乡村干部和群众,都缺乏工程项目方面的必要技术素质。在考虑项目运作成本前提下,也极少去寻找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导致扶贫的公益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和监管的随意性过大,缺乏技术支持,因而造成实施的项目和资金投放使用达不到预期目的,甚至浪费。而且无论是检查还是项目验收时基本上是走过场,时流于形式,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工程验收也不象行业工程项目那样有一套严格的量化指标体系,多数时候只注重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当项目施工的日常监管的村民代表(通常是村干部或理事会)与群众少交流或沟通不足时,村民便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产生猜忌,认为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会存在问题,有的群众认为这么多扶贫资金如果项目由村组自己做,肯定可以比施工队做得更好的,或者认为如果由群众讨论决定,这么多的扶贫资金可以为村里解决好多问题了。

4、扶贫项目后续监管难落实。项目后续监管一直是困扰扶贫项目效益正常发挥的难题。扶贫重点村的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后,没有完善的后续监管办法,群众对项目的权属感不明,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心痛、不爱护,项目的后续监管难以落实,无法让项目发挥持续的效益,难以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后续监管工作跟不上,项目损坏了,妨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把责任归到政府部门,埋怨政府没有把项目维护好,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三、改进财政扶贫公益设施工程项目监管机制的若干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改进与完善现行这套财政扶贫项目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改进扶贫项目监管机制的思路是:优化“参与式”的扶贫理念,整合扶贫主管部门、专业技术部门、项目村干部群众多方的监管资源,充实监管力量,并设计出一套既能确保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安全,又能让扶贫工作人员和项目乡村干部群众培训、学习和实践提升能力的制度安排,力争使各方在项目选定、申报、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使得监管由单向转变为多向,提高监管实效。

1、完善扶贫项目选项和设计机制。在制定扶贫项目规划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选准和科学制定扶贫项目的原则,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贫困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拟定扶贫项目、充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还应该邀请相关技术部门、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技术论证评估,反复筛选,逐级申报,最后确定。

2、明确项目组织实施责任体系。扶贫部门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主管机构,对项目管理具有组织协调、审核督查、验收把关的责任;项目的具体责任单位必须是项目村的村委会;所有的财政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均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为规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上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均要实行招投标,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些相对较小未达到应招投标额度规定的项目,由县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执行、监督小组等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向社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议标工作。

3、建立项目竣工的验收评价机制。迫在眉睫的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尽快分类建立相对专业的规范的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量化指标。二是完善一套科学的项目验收程序。三是组织对县乡扶贫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程项目技术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提高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7

我国政府对财政扶贫项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财政扶贫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也更为重视,为了能够让财政扶贫资金有效的投入到贫困地区,我们就要加

大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积极的为农村脱贫致富奉献一份力量。目前,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的解决了“三农”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去向主要是在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的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上,另外,一些偏远地区的种养业也逐渐的发展起来,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发展起来,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使得贫困地区的人口有了收入,帮助广大贫困的农民自力更生,摆脱贫困。财政扶贫资金就是通过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来拨款,从而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提高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推动贫困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

1我国扶贫工作的现状

自1978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达到了2.5亿之多,在当时,这个贫困人口的数量占我国总人口的1/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组织并实施了大规模的、持久的专项扶贫项目的开发计划,这种扶贫项目计划符合我国的国情,为我国的扶贫工作开辟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一些贫困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据我国统计的数据,我国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到2004年底,由的2.5亿人减少了2610万人。在1986-1993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直到2001-2004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317万,平均每年减少约80万。随着我国进入新世纪,我国的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逐渐变得缓慢,并且贫困农民与我国农民之间的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速度明显减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贫困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薄弱,扶贫资金在管理上有所缺失,使得资金的合理使用效率不高,加之扶贫工作的相关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不利于农村扶贫工作的进展。

2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扶贫项目在一些地方上存在扶贫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在审计一些项目时,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政府通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虚假申报等手段,来谋取用于扶贫项目的财政资金。在获取超额的资金后,一些用于城市道路的修建,一些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甚至有些会被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或作为个人补贴等。

(2)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计划下达后,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按照实际的计划来使用资金。例如在一些贫困县中,为了获取扶贫资金,在扶贫项目的方案编制上,没有按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的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最后用于项目实施的资金就是少之又少,大部分都用于非扶贫项目的建设中。

(3)一些扶贫资金的投资计划与实际工程建设相脱节,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在一些贫困地区,他们在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缺少实际的前期调查工作,编制的项目方案缺乏考证,以致资金下达后,发现项目方案根本不可行。这就是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与实际相脱离,存在盲目性,最终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

3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措施

(1)项目管理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在项目申报上,要密切联系,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对项目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申报的现象.在对专项拨款的管理方面,要完善和规范专项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益。

(2)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上,要拓宽资金投向。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定要结合扶贫项目的实际目标和任务,加大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扶贫资金的重点要与人们的生活实际相联系,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出发,发展贫困地区的种养业,调整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推进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建设社会主义农村。

(3)扶贫项目的前期调查要做到详细认真,避免盲目性。项目在实施前一定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管理部门,并进行调查研究,使得扶贫资金能够合理的用到实处,规范专款的使用。加强项目管理及验收,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

(4)扶贫资金在使用的全过程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对于资金的管理、监督要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将扶贫资金作为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督工作重点是要核查项目目标的实施情况,避免资金的损失与浪费,在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分析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完善监督与管理制度。

4结语

综上所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实存在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影响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我国贫困地区的发展进程。财政扶贫是为了帮助贫困的农村摆脱贫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们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以及对扶贫项目上资金的使用,努力优化扶贫的环境,保证我国的农村扶贫项目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作者单位:连云港市东海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袁萍.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08).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及部门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资金。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资金:

(一)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发展资金);

(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

(三)省级整合其他中央资金用于扶贫生态移民的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

(四)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

(五)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

(六)整合本级其他用于扶贫生态移民的资金;

(七)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发展基金及PPP引导基金;

(八)金融信贷资金;

(九)群众自筹资金;

(十)其他资金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辖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及融资管理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第四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由市政府统一授权的单位(或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采取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实施的方式建设。

第五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专项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年度实施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包括移民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技术技能培训、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等与扶贫生态移民有关的建设。

第七条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参照省发改委1.5%的比例标准提取项目管理费,报市财政局审批。已获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支持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从财政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中提取任何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费实行专账管理,专项用于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政策起草、调研、检查验收、成果宣传、项目公告公示、档案管理、项目和绩效评估等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相关方面的经费开支。

第二章项目预算管理

第八条市移民局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在每年10月底前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年度实施任务提出下年度资金需求和筹措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第九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应严格按照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控制项目超规模、超概算、超工期。实施方案应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的规模、标准、工期、概算要求编制。

第三章融资管理

第十条市移民局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配合负责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应根据经市政府审定后的年度资金需求和筹措方案,制定年度具体融资计划,落实融资方式、期限、成本和还款来源,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作为筹措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融资主体,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贷款支持。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项目实施单位需在银行开设一个扶贫生态移民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生态移民专户),专项用于归集各级财政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国开发展基金、PPP引导基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开设一个贷款资金专用帐户,专项用于核算融资资金;开设一个偿债资金专用帐户,专门用于存放偿付贷款本息,其他资金不得转入该帐户核算,严禁将其他资金存入偿债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负责生态移民专户资金及贷款资金的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财政局提供合作合同,市财政局根据合同约定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财政补贴支出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按照财政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由项目实施单位在收益实现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市财政局,原则上市财政安排用于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财政补贴支出。

第十五条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中央、省、市级、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报账。

第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投入渠道。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及整合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到相应的资金主管单位,资金主管单位将资金归集到生态移民专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开发展基金、PPP引导基金由收到划入基金的单位直接转入生态移民专户;群众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由各乡镇存入市政府重点项目办专户,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将资金汇集后统一转入生态移民专户。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开设的生态移民专户和贷款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的使用,应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投融资管理资金支付用款申请单》(详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资料,经市移民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根据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范围、内容及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市投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经签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再向资金监管银行申请支付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监管银行根据审核同意《投融资管理资金支付用款申请单》的额度从监管账户中支付相应资金,否则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财政财务制度规定,设置独立机构或指定专人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每月末应向市财政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年终报送全年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市移民局。

第二十一条扶贫生态移民有关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物资的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项目决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行预决算评审制度。工程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经评审的工程预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计算依据,以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作为扣减或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等的结算依据。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市财政局报送规范、完整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及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对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市财政局依据有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第二十四条市移民局应建立贫困户及资金使用台账,将年度扶贫资金规模、来源、项目安排去向、项目实施单位、受益群体以及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本年度扶贫生态移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公告,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移民局应当加强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应当及时归档,按安置点独立建档。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市移民局要加强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审计局、监察局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互通情况,避免重复检查。

第二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报账和验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移民局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进行重点监督,对重点扶贫生态移民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并配合市监察局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9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以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推动贫困村整村推进为抓手,紧紧围绕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持对象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施以扶贫产业开发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村民的参与权与决策权,完成项目村的项目规划,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集中连片,科学规划的原则。优先将自然连片的贫困村纳入试点进行整体规划,科学编制整村推进规划,加强整村推进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

2.突出重点,整合资金的原则。突出重点,重点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民生改善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整合资金力度,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的建设任务,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有效改善贫困村发展面貌。

3.群众决策,政府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村群众的发展主体作用,激发贫困村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政府部门指导、提供服务和资金支持。

4.公平竞争,公开公示的原则。试点村通过公平竞争和择优遴先产生。整村推进的规划、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公开公示。

三、工作任务与目标

项目村通过实施基础设施项目,较大幅度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利用贫困村的自然资源、技术资源优势、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努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群体自我发展潜力,努力把项目村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扶贫开发的示范点。

项目区规划建设项目152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08个,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6个,产业发展项目18个。

1.基础设施项目

(1)乡村道路建设方面。改建、新建村组公路项目44个长44.68公里,其中村道新建项目4个长11.68公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不低于5.5米,路面宽不低于3.5米,C30砼路面厚度18-20厘米;村级公路硬化、整治项目25个总长20.28公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不低于5.5米,路面宽不低于3.5米,C30砼路面厚度18-20厘米;村/组新建公路项目2个长4公里,砂石路面,宽5米,其中硬化4公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5.5米,路面宽3.5米,C30砼路面厚度18厘米;村/组公路硬化、整治项目7个5.45公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5.5米,路面宽3.5米,C30砼路面厚度18厘米;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项目2个长1.25公里,砂石路面,宽5米;护村坝/护路坝项目2个长0.809公里,护栏项目1个长0.21公里。

(2)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方面。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处,铺设供水管道7公里,解决饮水困难人口2245人。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新建灌溉渠项目5个长12.34公里;整治灌溉渠项目13个长21.02公里;病塘整治项目16个;整治建设水库项目3个,新建提灌站、水站1个;电排站更新项目1个,圩堤加高加固项目1个长2.4公里;晒场项目1个11000平方米。

(4)农田改造项目3个,面积425亩。

(5)桥梁建设项目9个。

(6)农网项目改造2个,长6公里。

2.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1)三建四改工程方面。改厕项目4个,374户,改圈项目1个,34户。

(2)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文化活动室项目2个,新建文化广场项目3个,面积7012平方米;安装路灯项目3个,安装路灯204盏;绿化设施项目8个,粉刷街道项目1个,面积1000平方米,健身设施项目2个,器材24架,村内排水沟项目2个,建设村内排水沟3.38公里。

3.产业发展项目

(1)蔬菜:新建30亩高标准蔬菜基地。

(2)油茶:新建油茶基地500亩。

(3)稻-稻-油种植面积4816亩。

(4)葡萄种植,新建种植基地100亩。

(5)水产立体养殖420亩。

(6)水产品真空包装厂一个,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7)科技、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869人次。

(8)建设恒温库1座,冷冻库1座。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试点工作,分宣传发动、项目村遴选、项目村规划编制、规划项目实施、规划项目检查验收五个阶段。

1.信息扩散,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6日-10月9日

(1)召开鄱阳县争取中央公益金支持革命贫困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动员大会。

(2)举办鄱阳县中央公益金支持扶贫项目信息扩散培训班。

(3)根据预选试点村信息扩散情况,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下发验收合格通知。

2.项目村申报阶段(2011年10月9日-10月13日)

(1)项目村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财农[2011]78号《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赣财农[2011]99号《关于上报2011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试点县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十二五”期间国家贫困村中遴选10个贫困程度深,具有发展基础的村,为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试点村。项目村选择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①农业人口1400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口150人以上)的范围内。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高低,从低向高排列。

②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已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产业协会),能形成一村一品,逐步与县级(乡级)集中连片产业区相对接,实现区域联动,互相支撑促进集中连片贫困区域的综合治理。

③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脆弱,贫困人口居高不下,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偏低,且资源较丰富的集中连片区。

④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保护湖区生态,彰扬湖区生态特色,能形成生态经济,带领群众致富。

⑤既是贫困地区又是革命老区,具有红色传统文化,在中国革命史上有可歌可泣的人和事。

⑥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资金,加大项目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有关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积极稳妥推广扶贫到户小额信贷和农业产业化贷款投入,部门配合,改变过去过于分散使用扶贫资金的做法。(整合资金在150万元以上)。

⑦村级组织健全,村“两委”班子战斗较强,民风淳朴,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较高。近两年未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项目村遴选确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扶贫办、财政厅要求,在乡镇申报的基础上,从20个具备条件的国定贫困村中公平竞争10个贫困村为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试点村。

3.项目村规划编制阶段(2011年10月14日-10月21日)

(1)举办村级规划培训班(10月18日)。项目村名单正式确定后,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举办项目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参与式规划培训班,对县乡村参与编制规划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规划人员熟练掌握编制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水平。

(2)确定规划建设项目(10月19日-10月20日)。培训班结束后,乡镇两级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政策要求和扶持措施宣传到村到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自然村组项目需求调查,通过村民参与投票方式初步提出规划项目。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组织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新村办等项目涉及部门技术人员对规划项目进行实地测算,核定规划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和工程造价,并根据资金规模正式确定各村规划建设项目总数和总投资。规划项目正式确定后,各村要求将规划项目向本村民张榜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设。项目规划确定后,组织编写规划文本。规划文本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和县财政局。

(3)上报审核批准(10月20日-10月21日)。县扶贫和移民办和财政局汇总村级项目规划,并上报省扶贫和移民办和财政厅审批。

4.规划项目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3年2月)

规划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即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2月。项目村作为规划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实施。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监测等工作。

5.项目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2月-3月)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公益金实施整村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村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并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扶贫和移民办和省财政厅。

五、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措施

1.项目组织管理

(1)县政府成立公益金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农工部、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党史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区7个乡镇的乡镇长组成(见附表)。领导小组下设鄱阳县公益金扶贫项目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

7个项目乡镇也要成立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相关技术部门组成的实施领导小组。

10个项目村成立以村“两委”主要成员为主的项目规划小组和以村民代表为主的监督小组

(2)各级机构的管理职责

县公益金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职责:

①选择和确定项目村;

②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的政策指导、能力建设等工作;

③负责领导县项目办开展工作;

④负责对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⑤负责对整合资金的落实和项目的实施。

县公益金扶贫项目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全县公益金项目规划的编制;

②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项目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

③负责管理、督促各项目区乡镇落实项目的各项部署和安排;

④负责各项目区各类文档收集、管理和保存;

⑤负责项目的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

乡镇公益金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对本乡镇的项目村宣传发动、开展相关培训等;

②负责指导和协助项目村编制村级规划;

③负责监督规划村管理委员会执行项目各项管理;

④负责对项目村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等。

规划村规划小组职责:

①负责项目在本项目村的宣传发动;

②组织村级相关项目培训;

③动员、组织全体村民参与制定村级规划;

④组织本村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包括讨论实施项目的投工投劳方案、项目占用土地和其它个人财产的处置方案、工程实施和管理方案等;

⑤根据上级审核批复的采购方式,做好相应的采购工作;

⑥负责组织村民开展自营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⑦负责采购、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⑧根据工程进度申请资金拨付;

⑨负责建立并保管村级项目工作档案;

⑩配合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开展的项目检查、调研、监测和验收等工作;

11组织落实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1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相关事宜。

规划村监督小组职责:

①监督项目的宣传发动、村级规划制定以及项目准备工作;

②监督项目工程的组织管理及工程质量和进度;

③监督项目资金运行;

④监督项目工程招投标、议标程序;

⑤监督项目的公示、公告和投诉处理情况;

⑥按时完成工作日志,及时填报监测表格。

2.项目资金及采购管理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依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式实施管理的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会计管理条例和法案实施。

县财政局设立项目资金管理专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各项目村在所属乡镇财政所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

按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投资中的配套资金,保证使县财政配套资金列入明年财政预算,整合资金列入各部门的下年规划。

各规划村项目在县扶贫和移民办进行项目审核确认启动后,可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该项目总投资30%的启动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完整的相关结算凭证,经审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批制、报帐制、验收制、审计制、责任追究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

具体的资金管理流程、资金计划、资金申请、资金拨付、财务档案管理按《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采购管理

20万元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20万元~10万元实行招标采购或者询价采购,10万元以下自营或直接采购。

3.项目责任管理

(1)制定项目责任制。县政府明确实行公益金扶贫项目责任制,项目区的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制定鄱阳县公益金扶贫项目管理责任状。项目区乡镇向县政府签订责任状;项目村向各项目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

(2)落实干部驻村责任制。每乡镇抽派一名年轻有为、事业心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干部驻村指导,协助村两委抓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项目村新农村建设点乡镇主要领导挂点联系。

(3)落实帮扶责任制。对每一个项目村落实一个县级部门定点帮扶,明确责任领导、帮扶内容和帮扶措施;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不脱贫不脱钩;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为项目区捐款捐物,营造扶贫氛围。

(4)制定奖惩机制。把公益金扶贫项目管理列入每年度的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对组织领导得力、项目实施成效好、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项目乡镇和项目村实行奖励,从年度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中给予追加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对组织领导不力、项目实施情况较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乡镇和项目村,相应扣减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

六、项目监督和项目验收评估措施

按照规划、实施、资金、效益、技术到村、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专项公益金实施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操作指南》,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建档——信息反馈为主要内容的工程管理体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1.项目规划设计

在各规划村上报规划后,县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新村办等相关部门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实地察看,逐项确认;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规划村标准文本的设计;县财政局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的合理比例安排;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技术部门负责项目的地点设置、工程测算、设计图纸等,并制定所有项目的设计标准、技术参数等;其他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各项目村在经过这些部门论证认定后,才可报送规划文本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待认定申报审批后,才可以实施。

2.项目计划和实施

(1)项目实施的原则

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倾斜的原则。项目区以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把产业发展建设成为全县农户增收的示范引导带,使该区域贫困面貌有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有较大提升。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服务大局,科学规划,整个项目分两年实施,确保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整合资金,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把中央专项公益金与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整合使用,发挥集聚效应。坚持各类支农资金使用范围不变,分配主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监管程序不变,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确保全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突出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的投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在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实施上,给予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参与性。力争项目区群众得到最多的实惠。

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的原则。正确处理促进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项目实施的程序

经批准的项目,首先确定项目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占地调整等具体方案;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各项目施工前必须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在扶贫和移民办下达正式开工函后才可实施;每个项目必须在各村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项目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进行实施。

(3)项目实施的方法

县扶贫和移民办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及规模,合理安排实施方式,是交通、水利、公共设施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投标制;小型项目由项目村按设计要求组织自建;产业发展项目,种苗实行招标采购。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承担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拥有满足工程需求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到项目管理委员会。

施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单项工程完工后,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认证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自建项目也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在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把项目实施好。

3.项目验收

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小组有关成员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新村办等职能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审计监察部门、所在村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监督小组等组成。

项目验收采取办法包括随时抽查,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等。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10

二是申报制。凡是重点村项目都坚持从基层申报,即村委会在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报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再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县扶贫办、财政局根据省、市下达的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后,统一将项目上报省市扶贫办、财政局。彻底杜绝由县一级包办申报项目的做法,克服申报项目出现个别领导主观臆断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各级申报项目的透明度。

三是录入制。扶贫项目下达到县后,县财政、扶贫部门必须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的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省市项目文件要求做好每笔资金、每个扶贫项目的录入工作。

四是监督制。县扶贫办下发项目资金文件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重点村对批准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坚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每个重点村均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票的审核、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实行监督;扶贫项目资金在政府网、扶贫网和电视台进行公示,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

五是报账制。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县财政扶贫资金均实行报账制管理,坚持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进行。对于直接扶助到贫困户或受灾户的扶贫项目资金,由财政将“一卡通”直接拨入受益贫困户帐户。

六是责任制。县扶贫办为本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主管机构,对项目管理具有组织协调、审核督查、验收把关的责任;凡是村级项目,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是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的项目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所有的财政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均要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

七是招标制。为规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上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均要实行招、投标,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些相对较小未达到应招、投标额度规定的项目,由县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执行、监督小组等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向社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议标工作。

八是验收制。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县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扶贫办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小组应通过实地踏看,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对申报验收项目做出是否验收的结论,并对项目建设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凡项目建设质量差、不符合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验收,并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合格项目应按规定要求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做好该项目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例11

1、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情况。2014年我县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投入共计3549.5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364万元,市财政资金8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帮扶单位资金484.1万元,群众筹资投劳1613.4万元,主要围绕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畜牧养殖、蔬菜生产、苗木栽培、良种生产、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达2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3720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扶贫的瞄准率、覆盖率,增强了村班子及广大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效促进了项目村特色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项目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整体推进。其中:2014年省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辛店、淄角、石庙、麻店4镇23个贫困村实施。项目总投资2073.3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69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83.3万元。其中:3个村发展瓜菜大棚815亩;4个村发展西瓜棉花套种2300亩;6个村升级改造蔬菜大棚340个;6个村良种繁育2712亩;2个村露天蔬菜种植640亩;2个村育林1340亩。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1636个贫困户,5170人受益。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待与财政等部门联合验收完毕及村两委换届结束后报账。

2014年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22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实施,项目总投资1156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5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2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13.6万元,其他资金368.4万元。新发展致富产业:瓜菜大棚125亩,旱地藕105亩,新建1500只良种羊养殖场,年出栏2.2万只獭兔养殖基地;肉牛养殖示范基地640头。基础设施建设:农田管网约9300米。铺设地下电缆6700米,修筑农田生产路8840米,修灌溉渠4300米,搭设电缆线1000米,生产桥8座,挖沟2.57万米,建4600平方西瓜市场一处,建手工厂房10间。目前,项目财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率达60%。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7918人受益,使3982个贫困人口脱贫。

2、互助资金发展情况。2014年,我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稳步实施。自2010年以来,我县在3个镇办,21个村先后开展了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入社农户达到1614户,互助资金总额达到41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3万元,农户出资61万元,公积金转增本金2.2万元。已累计为1536个农户发放借款760万元。贫困户扶持率达到70%,按期还款率达到100%。

3、“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情况。县2014年“雨露计划”培训省财政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职教中心在校生补助。全年度转移培训400人,在县职教中心学校注册的在校生400名贫困生每人按500元补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

4、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情况。今年,省市下达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我县选取带动农民致富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茹园苗木有限公司作为补助对象。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待市审核后补贴到位。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存在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对接困难现象。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有产业的和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大部分为非贫困户,真正的贫困户缺少产业且没有能力发展产业。贫困户致贫原因多为因病、缺技术、缺劳力以及懒惰,自身没有效益较好的产业,我们用补贴现金及生产资料的方式对其扶持,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贫困村自然条件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道路、水利、电力等设施相对滞后,群众行路难、饮水灌溉难、电力设施老化等现象突出,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土地产出较差,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薄弱,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扶贫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扶贫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新时期扶贫任务日益艰巨,县扶贫办现有人员较少,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再就是镇一级没有专职扶贫管理人员,扶贫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镇经管站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多项繁重工作,还要承担镇中心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今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导致在对产业项目的推进和监督上缺乏时间和精力。四是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被动接受项目。群众自身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形成了扶贫工作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政府行为,贫困人口的参与只是被动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足够的挖掘。五是社会扶贫与行业扶贫涉及部门多,协调起来困难,“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新格局难以形成。扶贫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到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协调落实起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