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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23 03:58:09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1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82-02

长期以来,各高校都是采取以学校名义直接承办的模式来开展社会培训业务,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培训费用纳入学校收入总盘子,并通过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制订开支计划。在新形势新政策下继续按照这种模式运作,开始出现越来越明显的弊端,主要有:一是各高校普遍执行工资总量控制的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难以调动教职工开展培训业务的积极性。二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培训政策和培训市场的变化。高校作为纳入预算体制的事业单位,一般在每年9至12月编制次年收支预算,而这样往往不能完全预测次年培训政策的变化、培训市场的调整等,束缚了应对培训市场的灵活应变能力。因此,改革高校现行培训管理体制,成立一个有别于高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可以作为激发体制机制活力,提高高校社会培训服务效率与质量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

一、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训机构的途径

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向上级编制部门申请成立学校专门培训中心,作为学院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事业单位。这种模式与高校现行体制和机构性质是一致的,很难激发活力、产生显著效果。而且在当前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形势下,走这一途径基本上不可行,上级很难批准。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教育培训公司,作为学院出资举办的校办企业。创办企业可以成为一个独立法人培训机构,解决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问题,可避免以学校事业单位身份开展培训业务带来的一系列消极问题,有利于调动员工开展培训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学校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虽然解决了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题,可是将社会培训业务当作营利性的产业来办,功利性明显,社会公信力低,社会影响也不好。同时还面临养人、税收和缴纳场地、设备使用管理费等负担,企业生存发展压力较大。三是向民政部门登记成立非营利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这样可以使用“培训中心”名称,既树立较好的社会公信力,又解决了独立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问题,便于更高效率地开展培训业务。同时,由于属于非营利性单位,培训收入的税费缴纳相对于企业有所降低。综上所述,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

二、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

(一)事业单位可以依法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从此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是有资格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二)高校可以使用工会经费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经费为非国有资产,满足登记要求。根据《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因此,只要工会经费出资超过注册资金的67%即能满足登记要求。

(三)高校工会可以举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我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和《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七章第三十六条均明确: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中国工会章程》总则明确: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可以兴办为职工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也可以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社会需要的其他企业……工会兴办企业的资金,可用工会结余经费,事业发展基金,也可采取集资入股等多种方式解决”。

(四)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可以出资部分资金与学校工会共同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有三分之一为国有资金。而高校举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所办产业或转让知识产权以及收益,用于高等学校办学。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了高校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规范化建设内容、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可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但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申请。因此,高校经过规定程序可以出资占注册资金的33%,作为合作的一方参与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

三、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会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第一,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为是否申报成功带来了不确定性。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高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在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兼任企业职务等政策规定高压形势下,需要对一个民间资金控股的混合经济体进行审查和监管,可以想象得出,这是给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出了一道难题。第二,以非国有Y金为主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高校参与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根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大部分为非国有资产,高校投入的资金仅占33%,高校如何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社会培训的效率与质量,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创新性的课题。第三,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事业编制人员使用、干部调配、工资收入分配、投资收益分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诸多难题。需要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稳妥处理好。

四、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接社会培训业务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沟通解释,积极争取有关各方对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培训工作要坚持以服务教学、服务行业和服务社会为目的,以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要加强向上级行政主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对内主动做好宣传解释,让上级、本校及社会各方认识到,高校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要求事企分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所不同,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做强做优社会培训,有利于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有利于高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努力使有关各方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积极支持高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

(二)学校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纳入校办产业范畴实施管理。一是成立由书记、校长牵头的校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校办产业有关发展规划、重大对外投资、人事任免等重大议题的研究决策;二是领导小组下设产业管理机构,具体代表学校对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在内的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三)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职责任务。由该机构代表学校统筹负责全校干部职工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企业培训业务的组织管理工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四)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人事安排。可以参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处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的人事工作。《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学校和产业之间建立开放的人员流动机制,实行双向流动……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企业委派技术骨干和主要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仍可保留学校事业编制”。为了打消在编人员的顾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实行学校在编人员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工作的,保留其事业编制;而新进人员一律以培训机构名义聘用,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五)参照企业要求进行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明确:“对确因特殊需要而保留学校事业单位身份的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批准,可以在企业任职……在企业任职期间,不再享受学校的工Y福利待遇,改按企业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企业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晋升、提拔任用、职务职称评聘等,要结合企业工作特点进行……鼓励和支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符合高校企业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因此,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工作的在编人员,可按企业要求和贡献大小进行薪酬分配,其所领取的事业编制财政收入,研究采取向学校或企业捐赠、折算为企业收入或上缴财政部门等方式处理。其他企业聘用人员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要求进行薪酬分配。

(六)建立产权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工会和学校按照出资份额比例享有资产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培训机构租借学校的办公场所、设备,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健.高校教育培训市场化转型探讨[J].时代教育,2015(19)

[2]林红志.高校社会培训市场化运作研究[J].华章,2010(24)

[3]杜晓成.以市场运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办学模式创新[J].继续教育,2014(2)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2

复查登记的对象是,在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一)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的;(二)有关部门自行批准成立的;(三)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但经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

复查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列举的十个行(事)业中的各类民办机构。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或登记,自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属复查登记范围,应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申请成立登记。

二、复查登记的原则和要求

复查登记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口登记的原则。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统一归口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登记和颁发证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原则。与《办法》中列举的十个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相对应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劳动、司法、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为本行(事)业的业务主管单位。在复查登记工作中,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根据《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三)从严把关的原则。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律不得登记。

(四)分级管理的原则。民政部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经国务院授权的组织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

申请复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成立条件,同时,根据中办发〔1*9〕34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8〕6号)规定,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2000年6月30日以前都必须建立起党的组织。

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申请复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特别是对涉及民族及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边缘交叉学科和青少年、妇女儿童等问题的各类研究机构、社会经济调查机构成立以来,在政治方向、业务活动、财务管理、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本着从严把关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审批和核准的职责。

三、复查登记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复查登记工作,从2000年1月开始至2001年12月底结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和申请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三个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按照复查登记的规定,认真总结和检查自成立以来,在政治方向、业务活动、财务管理、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登记表格(业务主管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统一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到业务主管单位申领),经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后,连同单位章程草案、合法财产和相应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使用权等证明、原批准成立该单位的批文和单位党组织建立或党员组织生产的情况报告以及业务主管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已经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须提交原登记注册机关准予注销的证明文件。

第二阶段,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条例》及《关于开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的要求,对自查后提出登记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对审查同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正式函件,连同其他材料送交登记管理机关。属依法简化登记手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只需送交自查总结、登记表、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和单位党组织建立或党员组织生活情况的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应对所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写由民政部统一制发的表格,并附总体情况的函。

第三阶段,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核准登记。对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并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予以核准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及时公告:对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其材料退回业务主管单位,并说明理由。对没有通过复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及时通知当地银行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其基本帐户和组织机构代码。对擅自开展活动,又不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劝其立即停止活动,对不听劝阻的,要命令取缔。

第四阶段,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复查登记工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逐级检查验收的方法,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对一些重点地区相关业务领域复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和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对市(地)县复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复查登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地方要给予表彰,对执行政策有偏差的要及时给予纠正。检查验收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要对复查登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及时报民政部。

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各地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确定。各业务主管单位送交登记管理机关的材料,最迟不得超过2000年12月底。

四、复查登记的组织领导

复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一)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职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方案,做出具体部署,使复查登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3

【作者简介】林兴初,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浙江 台州 318000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4)02-0043-03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组织。截至2012年年底,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万多家,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劳动、民政等多个领域。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两新组织”中的一种新社会组织,已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对“两新组织”党的建设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因此,如何加强和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对增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的现实困境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是新形势下碰到的新课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浙江省台州T街道虽然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在党组织的管理体系、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党的组织活动方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组建困境。党建空白点多、覆盖面小:截至2014年2月。T街道6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只有3家建立基层党组织,组建率为4.41%,从业人员426人,党员总数为57人。而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党员只有17名。占从业人数的3.99%。另外,从行业分布来看。T街道民办教育机构共60家,建立党组织的只有2家,组建率3.33%,从业人员341人。党员总数为52人。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党员只有12名,仅占从业人数的3.52%。此外,有7家已符合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均未建立。而在卫生、劳动、中介、体育、科技等单位中都没有成立党组织,有的甚至连本单位有没有党员都不清楚,更不用说去建立党组织了。

二是管理困境。党员管理松散化现象普遍存在。在调查6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员总数为57人,纳入党组织管理的17名,其余40名党员处于无组织状态。对党员管理处于一种“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的状况。例如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两个事务所组建了联合党支部,由于各自工作性质的关系,主要精力用于抓业务,对支部活动不够重视。由于员工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时间很难统一,平时很难过上正常组织生活,党支部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精神或组织政治学习的难度很大,有时为了通知一个党员开会花的时间比开会的时间还要多,开展活动极其困难。

三是培养困境。组织发展和教育工作比较薄弱。在对57名党员进行问卷调查中,有29.82%的党员是一季度过一次组织生活,17.54%是半年或半年以上过一次组织生活,52.64%没有过组织生活。从已建立党组织的3家单位来看,普遍存在着畏难思想,组织发展工作比较薄弱,认为只要把现有的党员管好就行了。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对积极分子培养不扎实,考察不认真,培训不及时。抓不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无所谓,有的甚至干脆不发展党员。对一些好苗子,但又不想入党的,组织很难对其进行有力说服。而有的只重视对员工的业务素质教育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对有意向参加党组织的,往往不够重视,人为地阻碍了组织发展工作。而其他未建立党组织的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里只有零星的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更是可想而知。

四是体制困境。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党组织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由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之间缺乏相互沟通的工作机制,普遍存在着“重成立,轻管理”的思想,许多业务主管单位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只批不管,放任自流,致使管理体制不顺。一方面,造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组织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即使建立党组织后也很难进行统一管理。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组织生活也不够正常,活动方式比较单一,致使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减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3家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来看,普遍存在着想依赖上级开展党的工作的心态,以致很难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开展活动,党建工作效果不理想。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障碍。党建工作难以形成合力。一方面,有关部门党委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存在着模糊认识,抱无所谓态度,认为建不建立党组织不影响单位发展。对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出现了不少偏差。有的认为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搞党建是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抓得越多越影响工作;有的认为抓党建是书记一个人的事,党建工作抓不抓、抓多抓少、抓好抓坏,关系不大;还有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不甚了解,加之日常工作多,对党建工作积极性不够,上头“拨一拨”、下面“动一动”。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对个人的控制、个人对组织的依附虽在弱化,但个人对组织权力的追求和崇拜却在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他们所要求建立的党组织,从某种意义上看,并非来自于社会的需求,也不是来自于单位成员中的要求,而更多的是出于单位负责人对组织权力的追求。若单位负责人没有政治上的追求,他们就不会主动去建立党组织;反之,若建立党组织便于其汲取政治资源,他们就会主动去组建。

二是管理体制未理顺。党建工作难推动。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在客观上决定了开展党建工作的难度。首先。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实行统一归口登记管理制度,许多业务主管单位并不履行管理职责,只批不管,放任自流,对是否要建立党组织就更加不考虑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组建难度。其次,从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管理体制来看,由于员工的流动性很大,决定了用人单位比较注重于员工的业务素质管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很紧,其他时间根本不管。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党员完全处于失控状态,有的党员想参加党组织活动,由于本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而参加不了。而有的党员甚至隐瞒身份。根本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这也制约了党组织的发展。增加了党建工作的难度。

三是力量投入不足,党建工作难以见成效。在客观上,由于从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力量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T街道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属地管理,但由于组织办的人数少,既要抓农村基层组织,又要抓非公企业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管理,还要抓隶属学校的党组织管理,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抓,也没有精力来抓,只能是“任务来了应付一下”的局面。从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来看,支部书记任职时间短,缺乏工作经验,对支部工作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及工作要求都不大清楚,主观上想把工作做好,而实际效果不佳。

四是工作方式不适应。党建工作难开展。从目前看。传统的党的工作方式和组织方式不能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需要。由于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带来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人”的转变,人才、劳务已由单位、部门所有转向市场化的“契约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面大量大,人员流动性强,情况错综复杂,使原有组织单位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出现了盲区和空白点。传统的封闭的行政管理模式的领导方式,以条为主、条块分割的组织方式,较多地依靠街道组织自身的力量的活动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健康发展的措施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4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

二、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三、大胆放手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四、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抓好对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以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机构,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每一项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以补充完善,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打折扣,不允许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推诿扯皮。

五、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区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XX年年2月,龙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州市消费者协会、龙州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协会共同表彰XX年度贺州市101家“诚信经营户”。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六、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XX年年,龙州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想办法、探索新举措,提出一切为了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放宽了企业登记审批权限,企业登记除部分特殊行业外,其余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均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0%能做到当场办结,XX年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100%做到当场办结。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联系人登记机制,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联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卫生、文化、商务、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尽快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损账补偿和奖励、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或股权转让吸引民间、区外和境外资金。支持发展典当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设备租赁业,发展了典当公司2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户、设备租赁3户,为私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守信用、能增加就业、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商业银行优先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万元。

九、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大力促进自主创业

十、完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引导民营经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广成功运用农业“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

商务部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的力度,实施我市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以加强经贸考察洽谈为手段,努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扩大民营经济与各类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凡办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民营企业在出口退税、产品认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参加国内外展销洽谈活动的摊位分配上,与其他出口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推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资办厂和参与境外资源开发。

各级发改委、经委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质量管理、网上交易、法律事务、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十一、大力推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入股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新办个体私营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困难。

指导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履行种养合同,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注通中介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

十二、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各级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的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素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组织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学习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法制意识,使其真正做到“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爱国敬业、奉献社会”,从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如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档次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从事第三产业的占90%;知名产品少。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5

一、领导重视,网络制度健全

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一是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党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不版权所有少于两次,分析统战工作情况,强化落实;二是健全统战工作网络,制定统战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网络制度上墙;三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四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围绕计划开展工作;五是积极探索做好非公经济服务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注重学习,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网络人员的自身素质

按照统战干部应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创新的精神”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统战干部这支队伍。一是组织统战人员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组织人员参加市、区的统战干部人员培训,参观学习兄弟办事处的统战工作,交流经验,不断提升统战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四是注重宣传,通过黑板报,深入基层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三、健全统战工作台帐,以活动为载体,丰富统战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新区统战工作内容,切实了解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我街建立和完善细致的统战对象工作台帐,有少数民族人员、宗教信徒、党外知识分子、台胞侨胞、非公经济组织等台帐。以活动为载体,在春节前夕走访慰问了台属、少数民族等统战对象,使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二是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家庭交流谈心活动,为他们提供交流场所;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6

下面,我就当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近十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自1998年以来,厂务公开经过试点和面上推广逐步发展,并不断地巩固规范深化,取得明显成绩。截至*年9月底,全国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已达94.5万多家,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有13.3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有62万家。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推进厂务公开的过程,就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的过程。通过实行厂务公开,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通过实行厂务公开,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坚持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企事业单位曾一度面临着要不要实行民主管理,要不要坚持职代会制度的挑战和考验。据统计,自1981年贯彻职代会暂行条例、恢复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始,职代会建制单位曾经达38万家,1998年下滑到27万家。近几年来,职代会建制率不断提高。截至*年9月底,全国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已达108.6万余家,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有14.8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有70.9万家,其发展速度和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目前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比例还不够高,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上建立并坚持了职代会制度,实行了厂务公开;一些有影响的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也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实行了厂务公开。在职工人数少、规模小的中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通过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并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在企事业单位实行职代会制度已经在实践上得以坚持下来,并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通过实行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不断适应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

在国有企业改革之初的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职工下岗分流等涉及企业的管理机构决策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对此反映强烈,也影响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行厂务公开不久,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就明确要求,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2002年发出的两办通知,把上述内容写入文件之中,使之更规范更具有法规的效力。各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按照两办通知精神,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源头参与工作,坚持把好改制企业民主程序关。凡未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的改制方案,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审批。这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高涨热情,发挥了民主管理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维护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通过实行厂务公开,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推行厂务公开以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主要是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虽然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及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但数量很少也不规范。两办通知对非公有制企业如何实行厂务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这就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两办通知实施以来,全国和各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普遍加大了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工作力度。2004年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全总民主管理部,第一次专门就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下发了指导文件。截至*年9月底,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已经分别达62万家和70.9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局面已经打开。

一些地方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积极扎实地推进。这些单位的公开内容逐步深化,一些服务性行业把涉及社会公众的事项列入公开内容,把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结合起来,注意发挥厂务公开与事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公开形式不断创新,公开程序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的公开工作逐步发展。

(四)通过实行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的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两办通知在总结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尤其是在相应法律法规缺位情况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内容普遍被各地制定地方法规时所吸收。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也得到加强。新《公司法》打破了所有制限制,明确规定各类公司都要通过职代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各地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颁布了22部有关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的地方性法规。国资委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许多地方党政工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推行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参与权利的指导性文件,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各地立法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比如,充实并细化了厂务公开内容和职代会职权,使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延伸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对非公有制企业、大型集团公司以及不适合单独建立职代会的小型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内容、职权等分别作出规定;明确规定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代会,企业行政是厂务公开的主体,以及企业党政领导和工会组织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责;规定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指导、支持和协调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责任;增加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责罚条款。有的省专门就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进行了规范。一些完成立法的省人大通过对本地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各地大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职代会、厂务公开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控制程序等,有的省出台了厂务公开目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五)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形成了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工作格局。

从推行厂务公开伊始,党中央、国务院就高度重视这项工作,1999年,全国成立了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具体指导全国厂务公开工作。现在的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由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和全总等六个部委组成,至今已经召开了12次协调小组会议。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已经召开过26次办公室会议。每年都由协调小组六部委联合发文,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每两年一次,由六部委领导带队进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至今已经进行了4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始终坚持由省级领导牵头、各有关党政部门和工会参加组成的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的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都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写进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创建“法治省”、“平安省”、“和谐省”和“富民兴省”的总体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其他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统一研究、规划、部署、指导、检查、督办。总之,实行厂务公开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工作力度之大,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发展历史上是空前的。

总的看来,近十年来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大好形势,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年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情况

(一)各省(区、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各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精神,从本地区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普遍加大了国企改革中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按两办通知要求,坚持做到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大力推行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立法、制定政策、联合发文等形式,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总结推广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等经验,取得了显著效果。

3、不断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方式。建立和推行了职代会报告制度、职代会预告预审制度、职代会票决制度、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度等,开展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制订职代会工作考核体系。一些地方还实行了职工代表竞选、述职评议、培训、津贴等制度,促进了职工代表作用的发挥。

4、大力推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各地普遍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有9个省份新制定了9个民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还有些省市正在为立法进行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各地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代会星级创建、达标升级竞赛、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工作质量。努力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融入企事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进一步明确厂务公开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许多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经验,制定和推行厂务公开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取得了初步经验。

5、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坚持由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进行调研检查制度。有的地方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

(二)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情况。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办公室,按照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较好地完成全年的工作计划。

1、总结宣传典型,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了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今年召开了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了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新闻会,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对本次电视电话表彰会议进行了有力的宣传报道,扩大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

2、加大理论研究力度,通过理论创新推动了工作创新。针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基础理论研究薄弱的现状,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与全总民主管理部于今年7月至9月,分区域组织召开了三次企业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在此基础上,11月在北京召开了企业民主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与会同志围绕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基本理论问题,结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通过研讨,大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总结了工作经验,取得了初步的理论成果。

3、主动参与和多方协调,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立法。全国厂务公开办公室积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对北京、天津、江苏等地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地方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协调,目前已与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召开了一次工作会议,在工作层面确定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4、丰富工作载体,搭建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厂务公开信息》推广和宣传。为进一步扩大厂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办公室积极筹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站,目前,网站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希望大家积极支持网站建设,多提供信息,共同做好网站工作。

总的看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职工的要求,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行政对推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职代会、厂务公开的建制率、覆盖率还不高,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尚未实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受到削弱;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比较薄弱,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有的实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甚至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有的地方和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方式存在着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个别地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机构的力量和工作力度有弱化的现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通过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三、2008年工作安排的初步考虑

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贯彻两办通知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的要求,以推动企业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为重点,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保证,不断健全完善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努力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当前我们要把深入学习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要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推动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要抓住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完善职代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坚持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并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从2008年到2010年,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50%。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要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覆盖率。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业集团职代会制度。

1、不断巩固发展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代表着这项工作的整体水平,引导着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前进的方向。必须抓好这些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这些企业的要求不能降低,工作不能放松。要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干部评议与聘用、商业贿赂、国企领导人员的年薪和职务消费、企业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事项,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从完善制度入手,通过开展星级创建、达标升级、评选表彰先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发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2、继续把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作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领域。要坚持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等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地方工会要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进行审查。非公有制企业要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同时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认真总结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经验,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面。非公有制企业要围绕职工收入分配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劳动保护措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企业规章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公开,充分保障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充分发挥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平等协商制度等,是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要把这些制度纳入推进厂务公开工作之中,统筹安排,使之融入到现代企业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努力构建企业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综合效应,与企业改制相结合、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相结合、与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开展理论研究、推进立法工作,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要动员并整合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等形式,继续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围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结合各项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探索研究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探讨研究建立中国特色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理论体系,不断扩大社会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共识。各地厂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进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政策研究,力争取得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尽快改变目前工作理论基础薄弱的局面。

在加大理论研究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完成立法工作的地方,要推动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把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企业党的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明年是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周年。各地要抓住机遇,认真总结十年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拟召开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组织第五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工作,开展厂务公开推行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举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高层论坛,同时正式开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站,使其成为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宣传和交流的平台。我们要通过这些活动,努力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7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1-0024-05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of Sports

――Comparison of Beijing, Shanghai and Qingdao

WANG Liu,WANG Kaizhen

(Capital Institute of Sports, Beijing 100088, China)

Abstract:The method of investigation, comparison and documentary study are used to explain the trends, size, and activities of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of sports in Beijing, Shanghai and Qingdao. The survey shows, though based on the sam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the context of developed economi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nits in the three areas are distinctly different. The different cultural traditions, degree of marketiz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are the marked factors leading to these differences.

Key words: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public organization; difference; development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1]。自1998年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的确立至今已有10余年。作为我国十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型之一,体育类民非至今尚缺少学界甚至是一些地方管理者的关注。当前,对于体育类民非的研究很少见,结合地区进行的系统研究更是没有,本研究试图通过对京、沪和青岛三地体育类民非的发展现状作尝试性研究,既填补体育类民非研究的不足,也在特定的领域为政府对体育类民非管理探索新的思路。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京、沪、青岛三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1.2 研究方法 1) 采用了三地2008年底的民政统计数据,着重对现状进行描述、分析和横向比较,兼对三地体育类民非各自的发展历史进行纵向比较分析;2) 虽然三地体育类民非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本研究侧重于分析和解剖的视角,重在通过比较发现问题和给我们的启示。

2 京、沪、青岛三地的经济社会背景

上海和北京是中国两个大型国际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国排名居于前列,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二。青岛市是我国五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之一,2000年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4个试点城市之一,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青岛人均消费支出14 999元;城市恩格尔系数37.4%(表1)。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青岛与北京、上海同属经济发达地区。

北京、上海和青岛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的基本状况是中国体育类民非发展的局部展现,选择三地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主要是三地最能代表发达地区体育类民非的发展水平。它们处于相同的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背景和共同的制度约束之下,都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实体性管理(如审查民非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和民政部门作为民非登记管理机关的程序性管理。由鉴于此,我们一般认为:京、沪、青岛三地体育类民非在发展规模、形成方式等方面也都具有相对的一致性。但是,当我们对三地体育类民非基本状况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三地体育类民非呈现出很多差异性。

3 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差异性的具体体现

3.1 三地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概况总体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需求日益多样化以及社会领域改革的逐步深化,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新兴组织应运而生。特别是从世纪之交开始至今,随着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地民办非企业单位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历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8年底,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由8.2万个增长到18.2万个,年增长率为15.2%(以下数据均为民政部门历年统计数据,文中不再一一注明)(表2)。这些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领域广阔,大致包括教育、劳动、体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等十大领域。

顺应民办事业大潮的兴起,京、沪、青岛三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也呈现出旺盛的活力。2008年底,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4 205个,其中体育类民非171个,占全市民非总数的4.1%;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5 657个,其中体育类民非244个, 占全市民非总数的4.3%;青岛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3 767个,其中体育类民非257个,占全市民非总数的6.8%(图1)。

体育类民非的数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民办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分析发现,北京与上海体育类民非占总量的比例基本持平,分别为4.1%和4.3%,而青岛市所占比例较高,达到6.8%,说明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在数量上已经占据一定的规模。青岛市体育总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青岛市民组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热情非常高,尤其是在北京申奥成功后,体育类民非投资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举办活动越来越多,项目设置也越来越朝综合性的方向发展,因而也造就了一个巨大的体育产品消费市场。3.2 三地体育类民非历年发展情况比较

3.2.1 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趋势 从体育类民非增长速度看,北京、上海、青岛三地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2008年间,全国体育类民非总量由2 682个增长到5 951个,年均增长率为20.3%(表3)。

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在数量上一直处于三地的领先水平,而上海市体育类民非在年均增幅上体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北京市体育类民非无论在数量还是在增幅上都落后于其他两地(图2)。

3.2.2 历年增量情况比较 民办非企业单位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兴起,但由于这类组织没有明确的身份或者在工商部门登记,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相关数据因而无法统计。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00年1月起,对在此之前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2000年2月,民政部将青岛市、深圳市、温州市和梅河口市列为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4个试点城市。因此,当北京和上海体育类民非数量在2000年还处于0的时候,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已经达到33个(图3)。2001年以来,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呈现出稳中有升到发展趋势,上海市体育类民非在2002年经历一次发展高峰后,每年的增长数量基本持平,到2008年迎来又一次发展高峰。北京市体育类民非的发展相对滞后于其他两市,2003年,北京市体育类民非迎来发展的高潮,当年注册登记的数量达到45个,之后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图3)。

3.3 业务范围及其涉及体育项目对比较 三地体育类民非业务范围都比较宽泛,主要涉及:1) 体育健身的技术指导与服务;2) 体育娱乐与休闲的技术指导、组织、服务;3) 体育竞赛的表演、组织、服务;4) 体育人才的培养与技术培训。三地体育类民非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落实政府转移出的各项职能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如上海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努力开拓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海内外团体和公民捐赠、赞助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物资的社会公益事业。上海敏之体育文化交流中心每年举办“敏之杯乒乓球赛”,获得了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认可以及青少年的喜爱。[3]青岛体育类民非不仅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还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做出了显著成绩。足球、乒乓球、排球、篮球、网球、游泳、射箭、跆拳道、拳击、击剑等俱乐部向各专业运动队和大专院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4]

从业务范围所涉及的体育项目看,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开展的体育项目类型最为丰富。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开展的体育项目涉及72个(图4);上海市体育类民非开展8个主要项目(图5),而北京市体育类民非主要涉及4个体育项目(图6),显得较为单调。

3.4 举办主体的比较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主要由政府部门之外的民间力量举办,否则民办非企业单位难以体现出“民办”的特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指出体育类民非的举办主体“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但是,由政府力量介入已经和正在产生大量的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命名的体育类民非,体现出与政府创建体育社团这一做法的惯性延续。政府部门介入体育民非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非规范形式,由此造成“官民不分”、“公私不分”等问题。尽管近年来随着民间力量举办的体育民非越来越多,举办过程中政府介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依然不小。从成立方式看,上海市体育类民非多由政府推动形成,其次是北京,而青岛市体育类民非的民间性最强(表4)。上海市登记注册的244个体育类民非中,有117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5个社区体育俱乐部,两者占总数的70.5%;北京市注册为体育类民非的99个综合性体育俱乐部中,有87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占体育类民非总数的50.9%;青岛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所占比例仅有33个,占体育类民非总数的12.8%(表4)。

3.5 民事主体类型的比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12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划分为法人、合伙和个体三种形式。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其法人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个人出资且担任负责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型和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个人或者合伙人须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民事主体类型上,上海市体育类民非法人制类型较多,占78.1%,主要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多登记为法人制类型。而青岛市个体制较多,占41.4%。从表4可以看出,三地非法人型体育类民非均占有较大比例,主要是因为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属性尚未得以有效规范的过程中,许多人把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当成了一种获取利益的渠道,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个人,都是想通过这种为社会提供体育服务的途径,使自己取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从总体上看,三地法人制的体育类民非基本都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而合伙制和个体制的体育类民非,其重大事项一般由举办人直接决定。

3.6 收支情况的比较 根据三地民政部门提供的体育类民非的2008年年审资料显示,三地体育类民非的注册资金普遍在3~8万之间,表明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较小。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资助、提供服务、商品销售以及其他收入构成。从表5可以看出,上海市体育类民非的经费来源受政府资助力度较大,占71.1%,居三地之首。究其原因,是由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在体育类民非中所占的比例较大,而这两种类型的体育组织均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的资助,与其举办主体类型中的数据高度关联。这部分体育类民非因所提供的服务收费较低或不收费,所以在“提供服务”和“商品销售”两项上所占的比例较低。而青岛市体育类民非多由个人出资举办,盈利是其主要目的,由于不受政府资助或资助力度较少,其收入来源上主要是自身经营,所以在“提供服务”和“商品销售”两项上所占的比例居三地之首,而且组织的盈余比例较高。3.7 政策法规环境比较 在全国层次上,适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专门法律法规主要是一部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两个部门规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从地方层次看,三地还没有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法规,均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颁布的时间看和数量看,上海市关于体育类民非的政策法规出台时间较早、数量较多。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 下发后,上海市于2000年相继颁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本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意见》、《关于对本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负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虽然在相关法规政策的数量上少于上海市,但于2002年连续颁发了两个关于体育类民非的专门规章,说明对这一组织的重视程度(表5)。

综观三地体育类民非的相关政策法规,前期重心都在于规范和约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行为和日常活动,而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支持、组织机构、活动规则、财务制度等核心内容很少涉及。近两年开始,三地更注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扶持,体现出监督管理与培育扶持并举的发展倾向。2007年11月,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若干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份鼓励社会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项目,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资助、捐赠非营利性文化、体育活动及设施建设,其中公益救济性捐赠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2008年9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有序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成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

4 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差异的原因分析

4.1 市场化程度的差异 造成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差异性的可能因素无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反映着两地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公民参与权利行使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博弈过程的一个片段,而市场化程度无疑是体育类民非发展的一个显性影响因素。根据《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报告》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市场化进程总体排序,2003-2005年,上海市市场化相对程度一直处于全国第1位,而北京一直处于第6位的水平。从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反应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北京市在2003-2005年分别为第7、7和8位,而上海分别是第1、2、4位。[5]青岛市的市场化程度相关数据尚无资料可循,但山东省“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一项从2001-2005年来一直保持全国第1位,非国有经济投资占社会总投资排名在2004-2005年连续居于全国第1位[6]。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居于山东省前列,加上奥运城市的独特条件,青岛近几年市场经济发展更为强劲。市场化程度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直接导致民非数量的增加,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的繁荣及其所带来的平等、诚信等精神和社会公共领域的扩展共同促成了社会和利益由单一向度走向多元追求,进而为社会各利益主体运用权利向公共领域进行表达提供了可能性,政府也会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人们需求的多元化趋向,因势利导地推进民间体育组织建设。所以,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上海、青岛的体育类民非无论从数量和作用发挥等方面都优于北京市。

4.2 地方文化传统的差异 北京明清以来一直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其经济在建国前一直是典型的京师经济,其繁荣与否取决于朝廷的政治局势,未能形成自己的地方经济,[7]与之相应的文化和民间的结社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直接关注与制约,因此结社传统较弱。[8]另外,北京作为元、明、清三代全国的教育中心,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承载着文化聚集和文化传播的功能,是任何城市和地区无法比拟的。从类型上看,近年来北京市民非的发展主要在教育领域,教育类民非占据总数的60.9%,数量较多,力量较强,而上海和青岛分别为45.8%和38.1%。而青岛近年来一直借助体育打造城市名片。作为一座体育名城,青岛已先后获得“田径之乡”、“足球之城”、“中国青少年帆船运动普及推广示范城市”等称号。几年来,青岛利用奥运会帆船比赛的机遇,积极打造“游泳之乡”、“帆船之都”的城市名片。上海从1998年举办喜力网球公开赛开始,注重用体育打造成了自己光鲜亮丽的城市风景。可以认为,传统文化的不同带来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侧重点不同,而体育传统氛围也影响着社会力量介入体育事业的积极性。

4.3 社会组织治理模式的差异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地均确立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2000年10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对本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负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和区县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团体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市体育局及区县体育局是体育类民非的业务主管单位。2002年,北京市体育局《关于贯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也确立了体育类民非的双重负责管理体制。而青岛市为回应体育类民非成长和发展对管理体制创新的需求,在现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结合地区的特点,对体育类民非的“双重负责”管理制度进行大胆改革,作出有益的尝试和创新。鉴于政府工作人员较少,无专门管理机构的不利因素,2002年,青岛市体育局授权青岛市体育总会管理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非。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能,青岛市体育总会负责对体育类民非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包括审核成员的配备、人员变更、审计监督体育类民非财务制度执行、经费使用和接受资助、实施年检和清理整顿等各项工作。业务主管单位非政府化的模式,预示一种新的管理体制的出现,有了全神贯注做相关事情的机构和人,有利于体育类民非的发展。

当然,导致三地体育类民非发展差异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受到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除了与当地的市场化程度、地方文化传统、社会组织治理模式有关,地方政府对民间机构进入社会体育事业领域的认识、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和主管部门对民非复查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等因素都对体育类民非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5 结论与启示

1) 从总体上看,近几年来京、沪、青岛三地的体育类民非发展都比较迅速,数量和规模居于全国前列。但三地体育类民非数量相对较少,反映出全国公民社会组织发育的滞后,特别是北京与其本身所具有的发达的经济、人力资源等资源禀赋并不相称,尚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2) 影响体育类民非等社会组织发展的因素不是单一的,同时受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重点、发展途径、发展的外部因素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决定了体育类民非发展的数量、规模和作用发挥。

3) 三地体育类民非中,特别是在上海和北京,政府推动组建的比例较高,这些组织是利用体育公益金,以“自上而下”的形式发起的。尽管在尚缺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类民非的情况下,这些组织的成立对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有悖于民非成立的基本条件,也不同程度地造成政府或官僚背景的变相体育类民非排挤真正意义上的民营资本的现象。

4) 近年来,三地关于体育类民非的政策法规建设获得较快发展,但多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规的效力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注重对体育类民非监督管理的同时,更要体现出培育和扶持的理念,不仅要出台办法明确支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发展,也要制定税收减免、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规范政府采购等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便于具体落实。

5) 当前,对于体育类民非的宣传多局限于登记管理机关,缺少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配合,一些业务主管人员对其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了解甚少,建议加强宣传,扩大认识,建立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共谋体育类民非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Z].2000年第5号令.

[2] 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因北京奥运而实力飙升,综合治理彻底改善环境[N].楚天都市报,2008-1-8.

[3] 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情况[EB/OL](2004-04-24).shmzj.省略.

[4] 杨冬红.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发展中的青岛民办非企业单位[EB/OL]( 2004-04-24).chinanpo.省略.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8

(一)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推动企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

l、协助抓好企业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大中型企业领导和企业宣传部、党办等政工部门负责人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企业。同时,还注意收集企业学习情况,撰写了《围绕主题,联系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的情况反映上报有关领导,并在省委宣传部《信息专报》上刊登。

、突出抓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宣传教育。与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合作,认真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员工和从业人员学习十六大精神的部署和安排。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学习十六大精神座谈会,在省委党校、中央党校举办民营企业家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等。通过学习培训,较好地推动了个体私营企业学习的开展。

、认真推动企业广大职工的学习。上半年,协助省委宣传部与省总工会宣教部、南方工报共同组织开展了全省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答题竞赛活动。由于组织得力、发动面广,全省有近百万职工参加了竞赛活动,其中多万人来自非公有制企业,达到了预期效果。

、组织编印了《辉煌的十三年》和《当好排头兵,再创新辉煌》两本书。为配合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及时反映企业学习成果,会同省委宣传部企业思想工作处组织编印了《辉煌的十三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某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概述》和《当好排头兵,再创新辉煌》两本书,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

、充分发挥会刊《政工参考》的载体作用,加强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一是开辟学习专栏,约请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党委领导和政工干部撰文畅谈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会。二是举办“某省企业职工喜迎十六大摄影比赛”活动。通过这些方式,为企业学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做好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总结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两手抓”的指示精神,组织秘书处有关同志到有关企业做好有关情况的跟踪调查工作,对企业做好抗击“非典”的经验进行总结,撰写了《我省企业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生产经营中的积极作用》的材料,在省委宣传部《信息专报》上刊登。二是派员参加某省省、全国抗击“非典”斗争英雄模范事迹报告团事迹材料的撰写与修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钟南山、叶欣等英模先进事迹材料的撰写与修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三是按照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要求和本部领导指示,对我省在“抗非”斗争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较全面系统地总结,撰写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夺取“抗非”斗争的阶段性重大胜利》经验材料,上报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该材料还被《某省宣传》刊发。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协助做好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做好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省委宣传部和省有关部门联合拍摄了十四集大型电视系列片《风正帆悬——来自某省民营经济的报告》。该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通过对典型事例、典型企业、典型人物的剖析,展现某省民营经济的风雨历程和历史性贡献,为民营经济的继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借鉴。在某省卫视播出后,深受好评。

、协助做好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和外来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宣传部、省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及职工思想动态的反映汇报工作。同时,注意总结做好外来工教育的经验,撰写了《创新管理教育模式,大力加强和改进外来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材料,上报和中国职工政研会,被中国职工政研会会刊《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三家刊物全文刊用。

(四)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为改进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献计献策。

l、认真抓好大调研活动,圆满完成调研任务。一是参与了由交办的关于在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专题调研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中国职工政研会部署的各项调研工作。撰写了《某省职工政研会问卷调查情况分析》和《与时俱 进,不断创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调研报告,上报中国职工政研会并被摘要刊发在《调查与研究》上,被收编在《调研论文汇集》;还撰写了《国有企业政工干部队伍现状分析》,被《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全文刊发。为此,中国职工政研会对我会的调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致信给予表扬。三是认真做好省委宣传部部署的调研工作。根据当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完成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创新》、《构建非公有制企业新思想工作体系初探》两个课题的调研,并形成了研究报告提交给省委宣传部汇编出 。

、围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创新,部署和推动企业政研会深入开展调研。按照部署,我省许多企业政研会都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出现了上下联动的局面,涌现和推出了一大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新的研究成果。为此,我们以某省职工政研会、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的名义对项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优秀研究成果进行了表彰。同时,我们还注重在调研中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协助省委宣传部与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表彰了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个、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名;还以某省职工政研会、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的名义表彰了一批省先进政研会、省政研会先进工作者、省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

、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思想工作研究的力度。一是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思想工作经验的推广工作。我们对思想工作做得较好的清远、东莞等地的经验进行了及时总结和推广,推动了各地工作的进展。二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较为清晰的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建议,撰写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思想工作的几点建议》在省委宣传部《决策参考》等刊物上刊登,呈报省领导参考。三是积极参加沿海地区非公有制企业思想工作的研讨活动。我们组织有关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年举办的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思想工作“南京论坛”,提交了一批研讨文章,其中,由省政研会所撰写和提交的《关于加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一文,被大会组委会评为二等奖。

(五)大力加强政研会的建设,提高我省政研队伍的整体水平。

l、加强政研会组织建设。由于近年来企业改制重组频繁,使政研会工作受到较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及时做好工作,注意帮助企业巩固扶持政研会组织,不断吸收新会员,从而使政研会组织得到了稳固和发展。

、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第三季度,组织部分政研会成员参加了省政工职评办所举办的政工干部培训班的学习;组织团体会员分两批到某省温州考察,学习他们做好民营企业思想工作的先进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

、办好会刊《政工参考》。召开了《政工参考》工作座谈会,并加强与有关企业报刊的联络工作,使企业思想工作阵地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存在问题:一是政研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省直行业、大企业和有些市的活动较正常,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一些困难企业、特别是一些市的政研会活动,由于受客观环境制约和民政部门社团登记的影响,已处于停顿和半停顿状态。二是原计划要召开的省职工政研会会员代表大会因考虑与中国职工政研会会员代表大会衔接,未能如期召开。三是研究的内容、成果,还未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上级领导导的要求,精品不多。

二、关于年的工作意见

年政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扎实深入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深入做好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l、组织各级政研会继续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通过协助党组织和政工部门抓好中心组学习和举办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等方式,并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电视等阵地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五个坚持”的原则,深刻了解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统筹”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从而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我省企业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

、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抓好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配套措施、先进事迹,使全省形成更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好。

、认真组织企业政研会成员学书记、张德江书记分别在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召开一次政研会负责人座谈会,汇报交流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创新。

l、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重组、转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拟召开一次困难企业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题座谈会,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推动工作。

、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在外来工中开展思想工作的研究。继续推某省莞、清远等市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强同非公有制企业的接触和联系,协助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制度;发动和组织力量开展对外来工管理教育问题的研究,使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和外来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进一步抓好企业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拟对近年来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作一次较全面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一次现场会,以探讨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工作。

、做好广钢集团公司、粤电集团公司等企业试行思想政治工作“贯标”经验做法的调研、总结和推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贯标”是将企业党群、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总体规划、参照ISO等质量管理体系贯标的原则,制定出一整套的《政工程序文件》和《政工质量手册》,使思想政治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这是近年来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活动中涌现的新事物,值得研究、总结。

(三)为庆祝建国周年,配合我省文化大省建设,兴起我省企业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协助省委宣传部等单位举办某省企业文化建设系列活动。

一是召开“文化大省建设与企 业文化”研讨会;二是在某省卫视举办“企业文化电视论坛”;三是举办“企业文艺精品汇演”活动;四是举办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展;五是组织有关企业和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职工政研会举办的“企业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和“企业文化国际论坛”。通过大力开展企业文化活动,进一步探讨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的新路子,使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四)进一步加强政研会队伍和阵地建设,为加强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继续坚持“三个为主”的方针,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创新及企业改革所面临的问题,组织各级政研会深入开展调研,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9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深刻吸取昆山等地区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打非治违”重点

以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燃气设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居民区、社会公共部位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消防安全。在建工程未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施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经营单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且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民爆物品。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4、油气管线和设施。建设占压油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影响油气管线设施安全的活动;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5、工商贸企业。未按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厂房、仓库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未按规定对企业各类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的;作业场所各类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告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作业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等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防止粉尘爆炸隐患。

6、居民(棚户)区。违章建筑、杂物、车辆等占用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和应急救护通道;人为毁坏、占压、遮挡消防等安全设施;在居民区非法从事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加工、经营和储藏行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管线、仪表行为。

7、社会公共部位。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招牌;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破坏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等行为。

三、重点工作分工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本辖区“打非治违”工作,在全面排查本辖区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区直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建设施工行业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校车安全、校舍安全、无证办园(班)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农林水局负责渡口、渡船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商旅局负责商贸企业、旅行社、集贸市场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健康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各社区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包括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8月25日前报送街办安委会办公室,并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按行业类别进行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社区于9月19日前将排查表报街办安委会办公室。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打非治违”通知的要求,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打击,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重点督查阶段(11月上旬)

区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突出问题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由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予以打击,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通报阶段(11月中下旬)

各社区要对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5日前向街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街办安委会结合政府督查情况对各社区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街办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办安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区政府将加大对此次行动的监督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社区要根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行动,排查整治到位,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地区,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10

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今年1月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新一届领导班子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按照市委“好中求快、全面突破”的要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主渠道作用、重要作用、助手作用和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以换届为契机,富有成效的开展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系列活动

积极培育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在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与相关部门共同表彰了**年度百名以商引商、品牌争创、项目发展等方面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典型,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个人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亲切接见和勉励。与市委统战部等五部门组织开展了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钟慧娟等20位优秀建设者受到市政府表彰。参与市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优秀纳税大户、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副会长萧伟、徐新建当选为省第三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恒瑞医药、天明机械、君臣实业、汤沟酒业等四家企业荣获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称号;推荐副会长卢明立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据不完全统计,经各级工商联积极推荐,上半年共有47家民营企业和32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市级以上的11个项目79个(次)表彰。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在光彩事业、企业文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引导会员企业争先创优。《**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工商》等各主流媒体先后刊载宣传我市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文章102篇。着手编印《**商会百年》和《优秀建设者风采录》,筹备“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先进事迹报告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扩大优秀建设者影响力,增强商会活力。

(二)着力引导会员参与“民企帮村”和光彩事业

换届以来,我会把“民企帮村”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与市委统战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百家民企帮百村”工程,开展了争当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了“民企帮村”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被省联采纳,得到省委副书记张连珍的批示和充分肯定。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组织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涌现了一批村企合一,共建互赢促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以工惠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挥企业优势,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千家万户致富工程,参与扶贫济困助学等光彩事业捐赠的各类“民企帮村”先进典型。上半年共有111家民营企业实施了130多个帮村项目,开展农民技能培训1.3万人次,使1.7万农民有了工资性收入,实现增收4600多万元,企业也同步增加利税7885万元。认捐推动农村公益事业、扶贫开发和慈善资金512.86万元。初步形成了“五轮驱动”推进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为总结经验、发挥效应、提高效果,7月中旬在赣榆县召开了全市“民企帮村”工作现场会。市领导亲自到会,市委仲琨副书记对深入开展“民企帮村”活动给予了鼓励、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康缘药业等14家企业、赣榆县塔山镇高庄村等5个被帮扶村作了经验介绍。

“民企帮村”活动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民营企业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实现了多赢的喜人景象。“民企帮村”工作先后受到市委、市政府“**年度新农村建设创新奖”和承担“和谐企业建设”、“万村千乡工程全面推进”等重要事项的嘉奖。

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利用传统节日、全市重大公益活动等时机,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春节期间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走访慰问企业职工和社会困难群众活动,得到了太阳雨、鹰游纺机等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在年初举行的**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上,恒瑞医药等6家企业向光彩事业捐赠120万元。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了市“爱心飞扬”慈善晚会的募捐工作,康缘、天明、市浙江投资企业商会积极参与,共认捐近2000万元,已到善款800多万元。集中展示了我市民营企业家的风采。

(三)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培训,不断提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商会干部素质。组织了县区会长、党组书记到南通、无锡等有关县区进行考察学习。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了全省工商联领导干部培训班,并就民企帮村与自身建设等项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举办了全市工商联系统机关干部暨行业商会会长秘书长培训班,学习贯彻中央(**)15号文件和全省工商联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精神,邀请市委办主任江行舟作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五个方面的专题讲座,并对下一步重点和难点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指导。通过辅导、交流、参观、考察,统一了大家对工商联组织的认识,达到了熟悉情况、启发思路、相互促进的目的。

认真做好政治引导工作。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非公人士深入学习贯彻总理来连视察慰问时的重要指示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引导会员企业抢抓发展机遇,重新定位发展目标,以自身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市的跨越发展。6月中旬,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来连调研,与我市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时充分肯定我市企业家所取得的骄人业绩,并勉励我市民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满足做明星企业,争做名牌企业,同时更多地关心和参与光彩事业,使企业家们倍受鼓舞。

加强会员企业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管理、对外贸易、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等专题培训19次,培训1060多人次。积极筹备在连开办企业高管MBA课程班,邀请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赵曙明来连为我市200余名企业高级经理人作了“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问题”的专题讲座。

(四)搭建招商平台,成功组织系列招商推介活动

今年换届以来,我市已新缔结友好商会21家,友好商会总数达到111家。通过友好商会等招商平台,积极配合市开发区等招商主体开展引资活动。抓住机遇向出席省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400多位知名民营企业家集中宣传推介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宣传了我市的跨越发展新优势。协助政府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浙江商会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配合市委统战部到浙江省温州台州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我会参加市委仲琨副书记带队的代表团赴香港回归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拜访了香港江苏同乡会、香港泉州同乡会、澳门苏浙沪同乡会等民间社团,积极了商会对外联络。成功举办了“**泉州企业家**行”活动,泉州市领导,香港泉州同乡会等境内外十六个城市的泉州商会会长和200余名泉州籍客商参加了活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积极协助企业借助外力加快自身发展,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活动22次,各县区工商联机关直接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15亿元,协助会员企业以商引商,引进市外到位资金4.88亿元。

(五)深入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又有新作为

夯实调查研究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商会、院校三方调研合作机制,合力开展调研工作。继续开展了全市工商联系统第三届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促进了全市工商联系统调研工作的开展。

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全市工商联系统共提交团体提案32

件,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上报社情民意58条,是上年同期的2倍。我会在市政协十届五次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抽样调查态势分析及建议》的大会发言,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提交的11件团体提案中有2件被列为重点提案,1件被列为主席督办提案,许多建议得到了较好采纳。其中,“关于成立市民营企业党工委的建议”被采纳,已成立了“中共**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建议”分别被市经贸、市财政局采纳,将采取资金扶持等一系列措施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通过参加政协常委会、市委“双月谈”、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渠道反映会员企业和行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了税源结构、和谐劳动关系、优秀建设者、上规模企业等专题调研,形成了《**市**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等调研报告24篇。其中《**市**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入选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报告蓝皮书,参与调研的《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调研报告》被推荐作为市政协参加省政协常委会的交流发言材料,《我市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被评为市统战系统“学习调研月”活动二等奖。

(六)搭建平台,扎实推进经济服务工作

技术创新服务。与市科技局举行工作会晤,推动市、县科技和工商联部门合作,共同服务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进“江苏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在我市实施。推荐恒瑞医药、康缘药业、中复连众等三家企业作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融资服务。积极推进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组织项目融资对接会,邀请了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与15家会员企业就信贷项目进行了交流对接。共参与组织了10多次银企合作会议,向银行推荐了100余个信贷项目,其中22个项目获得了银行贷款1.5亿元。

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商会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印发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信息奖励机制,举办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充分发挥商会信息员作用,不断扩大商会的信息源。截至6月底,市总商会网站共信息1100多条,上报信息被省级以上网站采用92条。

法律服务。以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将法律服务推进基层、送进企业。上半年共接待企业法律咨询120多人次,帮助会员企业审定法律文书、合同30多份,帮助周林制衣等多家会员企业应对标的过百万元的法律诉讼,维权成效明显。

项目服务。积极组织会员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专题培训,已申报计划项目扶持资金过百万元。继续开展会员企业重点发展项目联系服务,跟踪推进项目进度。开发区工商联还采取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鑫能热电等企业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区)工商联重点联系的27个项目会员企业重点发展项目进展良好,上半年完成投资5.5亿元。

交流联谊。先后举办了“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女企业家联谊会”等交流联谊活动,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平台。重要活动还邀请市领导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与民营企业家加强了解、共谋发展,增强了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引导行业商会开展服务。东海县定期举办行业商会会长论坛,引导市总商会眼镜业商会、美容美发业商会、市珠宝业协会组织行业内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术技能练兵活动。市眼镜业商会承担起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企业职工职业技术职称培训的工作。赣榆县酒饮料业商会主动整合行业组织资源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争取政府扶持项目资金上作出了积极探索。赣榆县黑莓、泥鳅等一批农副产品行业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开展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市浙江、泉州投资企业商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商引商活动。这些都标志着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逐渐成为工商联开展工作的有力抓手。

(七)积极探索,创造条件,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换届为契机,一批政治素质高、社会贡献大、参政议政能力强、热爱工商联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有1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县工商联会长,11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70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县、区工商联(商会)副会长,384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市县区工商联执委。新一届市工商联(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执委呈现了三大特点:一是所占比例提高。非公执委所占比例达75.8%,较上届提高了22.3%;二是综合素质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占45.3%,担任县(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的占60%;三是企业实力强、社会贡献大。企业注册资金总额21.4亿元,总资产达108.8亿元,纳税总额达15.19亿元,吸纳就业2.4万人,近年来共计投入公益事业3192.9万元,实施光彩事业项目投资总额2.47亿元。今年来,推荐江苏天明机械集团董事长卢明立当选为江苏省商会副会长,豪森药业总经理钟慧娟和九龙房地产董事长尤建霞当选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灌南压铸机厂陈锦楼等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省工商联九届执委。

积极组建行业商会。在条件成熟的行业和领域新建行业商会8个,新发展团体会员4家。全市行业商会总数达76家,在全省位次前移。依托行业商会组建和会员普查工作,积极发展企业会员,进一步优化会员结构。上半年新发展团体会员3家,新发展企业会员291个,其中上规模企业会员54家。企业会员总数达2840家,已占全市私营企业数的比重为13.5%,较全省平均高出2.3%。

自加压力,争先创优,目标管理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制订了07年度全市工商联系统六大类27项目标任务和30项重点活动,做到目标分解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突出了对工作质量效果的考评和激励创新创优争先的工作导向。坚持月讲评、季交流,实施半年考核,较好地推进了各项工作进度。通过半年考核,东海县工商联工作进度推进实绩名列前茅,灌南县、海州区、新浦区工商联实现了工作实绩进位,赣榆的民企帮村工作、灌云的宣传教育和会员服务、灌南的目标管理和基层商会建设、新浦的招商引资和光彩事业、海州的会员服务等工作都呈现出各具特色的亮点。截至6月底,全市工商联系统27项目标任务有26项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通过目标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得到省工商联的充分肯定。

回顾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行业组织发展困难较多,会员普查、企业会员发展工作推进仍需加快;目标责任主体之间以及各项工作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在依靠会员办会,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上还需加大探索力度;重点项目推进的阶段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也需加强。这些都将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逐步解决。

当前,我市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正处于经济起飞的关键时期。上半年,我市发生了两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事,元旦期间总理到**视察指导,之后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的发展。这两件非同寻常的大事,把**摆上了带动更大区域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升了**发展的战略定位,赋予了**发展的重大使命,带来了**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在全省、全国的战略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和提升,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对**的认同感、支持度进一步增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关注度进一步提高,**跨越发展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外部环境都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在总理来连视察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会精神鼓舞下,全市广大干群信心更加坚定,士气更加高昂,精神更加振奋,珍贵的历史机遇正在转化为跨越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上半年,经济发展形势十分鼓舞人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3%;财政总收入增长77.1%,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列苏北第二,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超过2005年全年总和;尤其是民营经济进入发展最快时期,实现增加值149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企业家信心指数上升11.2个点,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提速。我市民营企业和工商联工作,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希望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各级工商联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精神状态,抢抓历史机遇,加快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步伐。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省联九届一次常委会精神,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着力推进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发挥主渠道作用,思考规划各项工作

中发[**]15号文件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中央对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新定位。主渠道作用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协商、参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渠道;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府政策制定或协调关系的主渠道;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政治表彰的主渠道;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政治推荐的主渠道;是维护会员企业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之一;是集中反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需求的主渠道之一;还应该努力成为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主渠道。主渠道作用发挥得好,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团就会有更多的认同,企业家也会有更多的参与和支持,工商联就能够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才能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

在新一届工商联工作起步伊始,全市各级工商联都要认真学习、贯彻15号文件精神,围绕发挥主渠道作用,理清思路,思考和规划各项工作,促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下发的《关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连委统发[**]52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已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部分实力强、贡献大、综合素质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及有影响的行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会长,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状况和个人修养及公众形象方面的综合评价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与推荐提供科学依据。市县区工商联都要领导重视、集中精力抓好抓实这一事关主渠道作用发挥的创新工作,推进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和新会员发展。

(二)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市从2005年起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主动、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工商联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参与了这项工作。市政府就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发了文,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的统一部署。中发[**]15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商联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在这样的态势下,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同时又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一方,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全市工商联会员企业都要支持工会依法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从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着眼,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一个企业要长期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基础,而工资性分配是和谐劳资关系最基本的体现。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利润增长和社会物价指数而提高的机制,是我市富民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自身长久发展的需要。每个企业都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全市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这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代言人的必然要求。同时,在推进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将进一步推进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层商会发挥作用提供新的抓手。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商联是一项刚起步、崭新的工作。各级工商联和常执委企业都要对此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注意总结经验,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地发展。

(三)大力推进“民企帮村”工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

下半年,要按照省工商联关于《组织推动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市“民企帮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新农村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仲书记在“民企帮村”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我市新农村建设之中。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搞硬性摊派,不搞拉郎配。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在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二是推动发展乡村工业。三是积极开拓农村商品市场。四是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业。六是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广泛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七是推动农村公益扶贫慈善事业。八是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努力促进“民企帮村”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要搞好项目跟踪服务,做好统计工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民企帮村”活动深入开展。

我们多年实施的光彩事业,其主要收益对象是在农村。要更加注重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参与到省“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和全国性的“千乡万村工程”中来。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即使是企业的捐赠行为,也要使其得到相应的社会效益的回报,以促使这些工作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

工商联要努力成为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捐赠的主渠道,当前要按照省工商联最新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我市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首先是市县区工商联执委,光促会理事和已参与光彩事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的统计与宣传工作。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民营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在此基础上,做好及时宣传和对外,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民营企业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为民营经济争取到更好的舆论环境。希望各级工商联给予高度关注,采取切实措施,各位常执委和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认真参与,合力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这也是一次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企业家副会长作用

下半年要通过举办全市第八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大力弘扬拼博奉献精神,努力为我市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多作贡献。

组织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向戴俊同志学习活动。戴俊同志是江苏籍民营企业家,今年6月在西安为保护被抢劫的女青年,不幸壮烈牺牲。他的英雄事迹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批示:“戴俊见义勇为、光荣献身的事迹可敬可叹,其精神应大力弘扬。”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都要在机关和会员企业中开展向戴俊同志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为民,无私奉献,弘扬正气,敬业守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学习戴俊同志要与向我市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中技术创新、招商引资、“民企帮村”、“双关爱”等先进典型的学习结合起来,为我市的民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继续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天明、康缘、鹰游、太阳雨等会员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先进的文化提升企业的实力。积极支持副会长企业江苏太阳雨新能源集团承办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会议,同时组织’**新能源产业发展企业家论坛;继续与市总工会合作,组织开展“两争一树”和“双关爱”活动;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活动;加强“民企帮村”、“双关爱”、以商引商、自主创新、企业文化等非公经济各类先进典型的培育、表彰和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建设者风采录》编印工作和举办报告会,让优秀建设者的先进事迹进企业和进校园,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在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新的经验、研究新办法、力求新成效。

换届后,一批有能力、懂经济、会经营的代表人士走进了工商联的领导班子,为工商联领导班子增添了新的活力。如何发挥企业家副会长的作用,几年来我们作了一些探索,如安排企业家副会长主持工商联的活动、代表工商联出席有关重大活动等等,但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各级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商会都是企业家发挥作用的重要场所。行业商会集中了行业和企业的信息,是企业家们非常熟悉的领域,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了,对提高工商联的参政议政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市工商联(总商会)十一届一次会长会还对企业家副会长的职责和企业家副会长助理职责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级工商联都要积极探索,努力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副会长、常(执)委的作用。

(五)以不断创新的精神,扎实有效开展经济领域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工程

我市民营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之中,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工商联要适应这种发展变化,就必须以实施“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用不断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系列调查研究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家副会长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在调查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注重研究发挥代表人士特约监督员作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约监督员作用发挥情况的调查工作,推动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得到提高与加强。切实做好全市工商联系统第三届调研成果评比,要注重引导行业商会、会员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力求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明年年初的政协全会发言和提案奠定好的基础。并通过参加“双月谈”和报送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质量。

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举行工作会晤,认真落实合作事项,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更好地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总商会会员企业服务中心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商会十大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商会组织民营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推进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企业高管MBA课程班开班工作,实施常委定期体检、企业家文化沙龙等企业家健康工程,力做商会服务品牌。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外联络和推介工作,组织举办赴日本参加第九届世界华商大会等走出去、请进来活动,跟踪服务在谈项目,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

加强组织建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今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吃透精神,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好行业商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年内新建15个行业商会组建的工作任务。注重行业商会整体作用的发挥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引导行业商会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做好会员普查登记,积极发展企业会员,力求会员总数占全市民营企业总数的15%以上。

民办非企业工作总结例11

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今年1月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新一届领导班子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按照市委“好中求快、全面突破”的要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主渠道作用、重要作用、助手作用和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以换届为契机,富有成效的开展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系列活动

积极培育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在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与相关部门共同表彰了**年度百名以商引商、品牌争创、项目发展等方面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典型,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个人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亲切接见和勉励。与市委统战部等五部门组织开展了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钟慧娟等20位优秀建设者受到市政府表彰。参与市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优秀纳税大户、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副会长萧伟、徐新建当选为省第三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恒瑞医药、天明机械、君臣实业、汤沟酒业等四家企业荣获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称号;推荐副会长卢明立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据不完全统计,经各级工商联积极推荐,上半年共有47家民营企业和32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市级以上的11个项目79个(次)表彰。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在光彩事业、企业文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引导会员企业争先创优。《**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工商》等各主流媒体先后刊载宣传我市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文章102篇。着手编印《**商会百年》和《优秀建设者风采录》,筹备“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先进事迹报告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扩大优秀建设者影响力,增强商会活力。

(二)着力引导会员参与“民企帮村”和光彩事业

换届以来,我会把“民企帮村”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与市委统战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百家民企帮百村”工程,开展了争当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了“民企帮村”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被省联采纳,得到省委副书记张连珍的批示和充分肯定。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组织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涌现了一批村企合一,共建互赢促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以工惠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挥企业优势,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千家万户致富工程,参与扶贫济困助学等光彩事业捐赠的各类“民企帮村”先进典型。上半年共有111家民营企业实施了130多个帮村项目,开展农民技能培训1.3万人次,使1.7万农民有了工资性收入,实现增收4600多万元,企业也同步增加利税7885万元。认捐推动农村公益事业、扶贫开发和慈善资金512.86万元。初步形成了“五轮驱动”推进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为总结经验、发挥效应、提高效果,7月中旬在赣榆县召开了全市“民企帮村”工作现场会。市领导亲自到会,市委仲琨副书记对深入开展“民企帮村”活动给予了鼓励、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康缘药业等14家企业、赣榆县塔山镇高庄村等5个被帮扶村作了经验介绍。

“民企帮村”活动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民营企业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实现了多赢的喜人景象。“民企帮村”工作先后受到市委、市政府“**年度新农村建设创新奖”和承担“和谐企业建设”、“万村千乡工程全面推进”等重要事项的嘉奖。

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利用传统节日、全市重大公益活动等时机,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春节期间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走访慰问企业职工和社会困难群众活动,得到了太阳雨、鹰游纺机等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在年初举行的**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上,恒瑞医药等6家企业向光彩事业捐赠120万元。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了市“爱心飞扬”慈善晚会的募捐工作,康缘、天明、市浙江投资企业商会积极参与,共认捐近2000万元,已到善款800多万元。集中展示了我市民营企业家的风采。

(三)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培训,不断提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商会干部素质。组织了县区会长、党组书记到南通、无锡等有关县区进行考察学习。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了全省工商联领导干部培训班,并就民企帮村与自身建设等项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举办了全市工商联系统机关干部暨行业商会会长秘书长培训班,学习贯彻中央(**)15号文件和全省工商联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精神,邀请市委办主任江行舟作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五个方面的专题讲座,并对下一步重点和难点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指导。通过辅导、交流、参观、考察,统一了大家对工商联组织的认识,达到了熟悉情况、启发思路、相互促进的目的。

认真做好政治引导工作。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非公人士深入学习贯彻总理来连视察慰问时的重要指示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引导会员企业抢抓发展机遇,重新定位发展目标,以自身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市的跨越发展。6月中旬,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来连调研,与我市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时充分肯定我市企业家所取得的骄人业绩,并勉励我市民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满足做明星企业,争做名牌企业,同时更多地关心和参与光彩事业,使企业家们倍受鼓舞。

加强会员企业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管理、对外贸易、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等专题培训19次,培训1060多人次。积极筹备在连开办企业高管MBA课程班,邀请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赵曙明来连为我市200余名企业高级经理人作了“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问题”的专题讲座。

(四)搭建招商平台,成功组织系列招商推介活动

今年换届以来,我市已新缔结友好商会21家,友好商会总数达到111家。通过友好商会等招商平台,积极配合市开发区等招商主体开展引资活动。抓住机遇向出席省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400多位知名民营企业家集中宣传推介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宣传了我市的跨越发展新优势。协助政府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浙江商会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配合市委统战部到浙江省温州台州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我会参加市委仲琨副书记带队的代表团赴香港回归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拜访了香港江苏同乡会、香港泉州同乡会、澳门苏浙沪同乡会等民间社团,积极了商会对外联络。成功举办了“**泉州企业家**行”活动,泉州市领导,香港泉州同乡会等境内外十六个城市的泉州商会会长和200余名泉州籍客商参加了活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积极协助企业借助外力加快自身发展,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活动22次,各县区工商联机关直接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15亿元,协助会员企业以商引商,引进市外到位资金4.88亿元。

(五)深入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又有新作为

夯实调查研究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商会、院校三方调研合作机制,合力开展调研工作。继续开展了全市工商联系统第三届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促进了全市工商联系统调研工作的开展。

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全市工商联系统共提交团体提案32

件,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上报社情民意58条,是上年同期的2倍。我会在市政协十届五次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抽样调查态势分析及建议》的大会发言,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提交的11件团体提案中有2件被列为重点提案,1件被列为主席督办提案,许多建议得到了较好采纳。其中,“关于成立市民营企业党工委的建议”被采纳,已成立了“中共**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建议”分别被市经贸、市财政局采纳,将采取资金扶持等一系列措施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通过参加政协常委会、市委“双月谈”、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渠道反映会员企业和行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了税源结构、和谐劳动关系、优秀建设者、上规模企业等专题调研,形成了《**市**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等调研报告24篇。其中《**市**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入选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报告蓝皮书,参与调研的《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调研报告》被推荐作为市政协参加省政协常委会的交流发言材料,《我市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被评为市统战系统“学习调研月”活动二等奖。

(六)搭建平台,扎实推进经济服务工作

技术创新服务。与市科技局举行工作会晤,推动市、县科技和工商联部门合作,共同服务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进“江苏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在我市实施。推荐恒瑞医药、康缘药业、中复连众等三家企业作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融资服务。积极推进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组织项目融资对接会,邀请了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与15家会员企业就信贷项目进行了交流对接。共参与组织了10多次银企合作会议,向银行推荐了100余个信贷项目,其中22个项目获得了银行贷款1.5亿元。

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商会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印发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信息奖励机制,举办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充分发挥商会信息员作用,不断扩大商会的信息源。截至6月底,市总商会网站共信息1100多条,上报信息被省级以上网站采用92条。

法律服务。以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将法律服务推进基层、送进企业。上半年共接待企业法律咨询120多人次,帮助会员企业审定法律文书、合同30多份,帮助周林制衣等多家会员企业应对标的过百万元的法律诉讼,维权成效明显。

项目服务。积极组织会员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专题培训,已申报计划项目扶持资金过百万元。继续开展会员企业重点发展项目联系服务,跟踪推进项目进度。开发区工商联还采取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鑫能热电等企业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区)工商联重点联系的27个项目会员企业重点发展项目进展良好,上半年完成投资5.5亿元。

交流联谊。先后举办了“民营企业家新年联谊会”、“女企业家联谊会”等交流联谊活动,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平台。重要活动还邀请市领导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与民营企业家加强了解、共谋发展,增强了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引导行业商会开展服务。东海县定期举办行业商会会长论坛,引导市总商会眼镜业商会、美容美发业商会、市珠宝业协会组织行业内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术技能练兵活动。市眼镜业商会承担起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企业职工职业技术职称培训的工作。赣榆县酒饮料业商会主动整合行业组织资源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争取政府扶持项目资金上作出了积极探索。赣榆县黑莓、泥鳅等一批农副产品行业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开展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市浙江、泉州投资企业商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商引商活动。这些都标志着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逐渐成为工商联开展工作的有力抓手。

(七)积极探索,创造条件,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换届为契机,一批政治素质高、社会贡献大、参政议政能力强、热爱工商联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有1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县工商联会长,11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70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县、区工商联(商会)副会长,384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市县区工商联执委。新一届市工商联(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执委呈现了三大特点:一是所占比例提高。非公执委所占比例达75.8%,较上届提高了22.3%;二是综合素质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占45.3%,担任县(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的占60%;三是企业实力强、社会贡献大。企业注册资金总额21.4亿元,总资产达108.8亿元,纳税总额达15.19亿元,吸纳就业2.4万人,近年来共计投入公益事业3192.9万元,实施光彩事业项目投资总额2.47亿元。今年来,推荐江苏天明机械集团董事长卢明立当选为江苏省商会副会长,豪森药业总经理钟慧娟和九龙房地产董事长尤建霞当选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灌南压铸机厂陈锦楼等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省工商联九届执委。

积极组建行业商会。在条件成熟的行业和领域新建行业商会8个,新发展团体会员4家。全市行业商会总数达76家,在全省位次前移。依托行业商会组建和会员普查工作,积极发展企业会员,进一步优化会员结构。上半年新发展团体会员3家,新发展企业会员291个,其中上规模企业会员54家。企业会员总数达2840家,已占全市私营企业数的比重为13.5%,较全省平均高出2.3%。

自加压力,争先创优,目标管理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制订了07年度全市工商联系统六大类27项目标任务和30项重点活动,做到目标分解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突出了对工作质量效果的考评和激励创新创优争先的工作导向。坚持月讲评、季交流,实施半年考核,较好地推进了各项工作进度。通过半年考核,东海县工商联工作进度推进实绩名列前茅,灌南县、海州区、新浦区工商联实现了工作实绩进位,赣榆的民企帮村工作、灌云的宣传教育和会员服务、灌南的目标管理和基层商会建设、新浦的招商引资和光彩事业、海州的会员服务等工作都呈现出各具特色的亮点。截至6月底,全市工商联系统27项目标任务有26项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通过目标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得到省工商联的充分肯定。

回顾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行业组织发展困难较多,会员普查、企业会员发展工作推进仍需加快;目标责任主体之间以及各项工作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在依靠会员办会,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上还需加大探索力度;重点项目推进的阶段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也需加强。这些都将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逐步解决。

当前,我市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正处于经济起飞的关键时期。上半年,我市发生了两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事,元旦期间总理到**视察指导,之后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的发展。这两件非同寻常的大事,把**摆上了带动更大区域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升了**发展的战略定位,赋予了**发展的重大使命,带来了**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在全省、全国的战略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和提升,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对**的认同感、支持度进一步增强,**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关注度进一步提高,**跨越发展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外部环境都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在总理来连视察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会精神鼓舞下,全市广大干群信心更加坚定,士气更加高昂,精神更加振奋,珍贵的历史机遇正在转化为跨越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上半年,经济发展形势十分鼓舞人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3%;财政总收入增长77.1%,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列苏北第二,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超过2005年全年总和;尤其是民营经济进入发展最快时期,实现增加值149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企业家信心指数上升11.2个点,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提速。我市民营企业和工商联工作,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希望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各级工商联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精神状态,抢抓历史机遇,加快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步伐。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省联九届一次常委会精神,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着力推进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发挥主渠道作用,思考规划各项工作

中发[**]15号文件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中央对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新定位。主渠道作用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协商、参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渠道;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府政策制定或协调关系的主渠道;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政治表彰的主渠道;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政治推荐的主渠道;是维护会员企业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之一;是集中反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需求的主渠道之一;还应该努力成为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主渠道。主渠道作用发挥得好,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团就会有更多的认同,企业家也会有更多的参与和支持,工商联就能够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才能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

在新一届工商联工作起步伊始,全市各级工商联都要认真学习、贯彻15号文件精神,围绕发挥主渠道作用,理清思路,思考和规划各项工作,促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下发的《关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连委统发[**]52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已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部分实力强、贡献大、综合素质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及有影响的行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会长,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状况和个人修养及公众形象方面的综合评价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与推荐提供科学依据。市县区工商联都要领导重视、集中精力抓好抓实这一事关主渠道作用发挥的创新工作,推进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和新会员发展。

(二)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市从2005年起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主动、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工商联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参与了这项工作。市政府就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发了文,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的统一部署。中发[**]15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商联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在这样的态势下,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同时又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一方,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全市工商联会员企业都要支持工会依法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从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着眼,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一个企业要长期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基础,而工资性分配是和谐劳资关系最基本的体现。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利润增长和社会物价指数而提高的机制,是我市富民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自身长久发展的需要。每个企业都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全市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这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代言人的必然要求。同时,在推进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将进一步推进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层商会发挥作用提供新的抓手。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商联是一项刚起步、崭新的工作。各级工商联和常执委企业都要对此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注意总结经验,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地发展。

(三)大力推进“民企帮村”工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

下半年,要按照省工商联关于《组织推动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市“民企帮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新农村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仲书记在“民企帮村”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我市新农村建设之中。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搞硬性摊派,不搞拉郎配。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在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二是推动发展乡村工业。三是积极开拓农村商品市场。四是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业。六是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广泛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七是推动农村公益扶贫慈善事业。八是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努力促进“民企帮村”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要搞好项目跟踪服务,做好统计工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民企帮村”活动深入开展。

我们多年实施的光彩事业,其主要收益对象是在农村。要更加注重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参与到省“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和全国性的“千乡万村工程”中来。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即使是企业的捐赠行为,也要使其得到相应的社会效益的回报,以促使这些工作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

工商联要努力成为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捐赠的主渠道,当前要按照省工商联最新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我市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首先是市县区工商联执委,光促会理事和已参与光彩事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的统计与宣传工作。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民营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在此基础上,做好及时宣传和对外,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民营企业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为民营经济争取到更好的舆论环境。希望各级工商联给予高度关注,采取切实措施,各位常执委和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认真参与,合力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这也是一次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企业家副会长作用

下半年要通过举办全市第八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大力弘扬拼博奉献精神,努力为我市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多作贡献。

组织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向戴俊同志学习活动。戴俊同志是江苏籍民营企业家,今年6月在西安为保护被抢劫的女青年,不幸壮烈牺牲。他的英雄事迹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批示:“戴俊见义勇为、光荣献身的事迹可敬可叹,其精神应大力弘扬。”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都要在机关和会员企业中开展向戴俊同志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为民,无私奉献,弘扬正气,敬业守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学习戴俊同志要与向我市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中技术创新、招商引资、“民企帮村”、“双关爱”等先进典型的学习结合起来,为我市的民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继续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天明、康缘、鹰游、太阳雨等会员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先进的文化提升企业的实力。积极支持副会长企业江苏太阳雨新能源集团承办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会议,同时组织’**新能源产业发展企业家论坛;继续与市总工会合作,组织开展“两争一树”和“双关爱”活动;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活动;加强“民企帮村”、“双关爱”、以商引商、自主创新、企业文化等非公经济各类先进典型的培育、表彰和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建设者风采录》编印工作和举办报告会,让优秀建设者的先进事迹进企业和进校园,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在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新的经验、研究新办法、力求新成效。

换届后,一批有能力、懂经济、会经营的代表人士走进了工商联的领导班子,为工商联领导班子增添了新的活力。如何发挥企业家副会长的作用,几年来我们作了一些探索,如安排企业家副会长主持工商联的活动、代表工商联出席有关重大活动等等,但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各级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商会都是企业家发挥作用的重要场所。行业商会集中了行业和企业的信息,是企业家们非常熟悉的领域,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了,对提高工商联的参政议政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市工商联(总商会)十一届一次会长会还对企业家副会长的职责和企业家副会长助理职责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级工商联都要积极探索,努力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副会长、常(执)委的作用。

(五)以不断创新的精神,扎实有效开展经济领域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工程

我市民营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之中,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工商联要适应这种发展变化,就必须以实施“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用不断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系列调查研究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家副会长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在调查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注重研究发挥代表人士特约监督员作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约监督员作用发挥情况的调查工作,推动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得到提高与加强。切实做好全市工商联系统第三届调研成果评比,要注重引导行业商会、会员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力求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明年年初的政协全会发言和提案奠定好的基础。并通过参加“双月谈”和报送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质量。

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举行工作会晤,认真落实合作事项,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更好地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总商会会员企业服务中心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商会十大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商会组织民营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推进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企业高管MBA课程班开班工作,实施常委定期体检、企业家文化沙龙等企业家健康工程,力做商会服务品牌。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外联络和推介工作,组织举办赴日本参加第九届世界华商大会等走出去、请进来活动,跟踪服务在谈项目,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

加强组织建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今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吃透精神,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好行业商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年内新建15个行业商会组建的工作任务。注重行业商会整体作用的发挥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引导行业商会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做好会员普查登记,积极发展企业会员,力求会员总数占全市民营企业总数的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