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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0 15:03:53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1

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切实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一步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政府可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在粮食主产区的产粮大县,可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地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在非粮食主产区和主产区的非产粮大县,也要保留必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三)规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信贷管理措施。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

(五)研究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适应新形势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存标准和粮食卫生标准。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升粮食仓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的数量、品质损失,保证库存粮食安全。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七)认真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各地粮食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继续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和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继续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从粮食风险基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国有粮食企业要改善经营,加强管理,增加盈利,做好自筹资金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和社会保障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购销网点和产业化经营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民、方便居民的服务业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分流人员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

(九)认真做好现有库存中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的分步销售工作。对这部分粮食要继续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对销售后发生的价差亏损和尚未销售粮食发生的利息以及必要的保管费用,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具体办法,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节奏,按计划适时销售。要抓紧完成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工作,坚决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十)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

(十一)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

(十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管理、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购销和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发挥引导粮食市场购销价格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服务。

(十四)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粮食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物流节点,实现跨省区粮食物流主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

(十六)建立有利于产销区协作发展的支持体系。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铁路、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运输。农业发展银行要对产销区之间开展购销协作提供贷款和更加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

(十七)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经济发达的粮食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对主产区到主销区建立粮食储备、参与主销区粮食供应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对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往主销区销售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也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十八)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探索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基本平衡的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和进出口粮食品种的调剂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关部门要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信息制度,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十九)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年,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要全部达到本地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预案,健全最低收购价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谷贱伤农”。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粮在调节供求平衡、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中央储备粮调控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中央储备粮的轮换和有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实行资格认证,未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不得存储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专职从事政策性业务,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业务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加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在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一)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粮食供给比较薄弱的产销平衡区,可比照销区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地方储备粮充实到位。地方储备粮要严格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二十二)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大中城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粮食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继续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山区、牧区、水库移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疆地区,当地人民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六、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二十三)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有关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二十四)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七、加强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2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在粮食主产区的产粮大县,可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地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在非粮食主产区和主产区的非产粮大县,也要保留必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三)规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信贷管理措施。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

(五)研究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适应新形势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存标准和粮食卫生标准。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升粮食仓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的数量、品质损失,保证库存粮食安全。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七)认真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各地粮食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继续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和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继续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从粮食风险基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国有粮食企业要改善经营,加强管理,增加盈利,做好自筹资金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和社会保障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购销网点和产业化经营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民、方便居民的服务业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分流人员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

(九)认真做好现有库存中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的分步销售工作。对这部分粮食要继续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对销售后发生的价差亏损和尚未销售粮食发生的利息以及必要的保管费用,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具体办法,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节奏,按计划适时销售。要抓紧完成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工作,坚决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十)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

(十一)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

(十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管理、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购销和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发挥引导粮食市场购销价格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服务。

(十四)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粮食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物流节点,实现跨省区粮食物流主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

(十六)建立有利于产销区协作发展的支持体系。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铁路、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运输。农业发展银行要对产销区之间开展购销协作提供贷款和更加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

(十七)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经济发达的粮食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对主产区到主销区建立粮食储备、参与主销区粮食供应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对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往主销区销售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也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十八)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探索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基本平衡的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和进出口粮食品种的调剂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关部门要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信息制度,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十九)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年,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要全部达到本地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预案,健全最低收购价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谷贱伤农”。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粮在调节供求平衡、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中央储备粮调控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中央储备粮的轮换和有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实行资格认证,未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不得存储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专职从事政策性业务,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业务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加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在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一)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粮食供给比较薄弱的产销平衡区,可比照销区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地方储备粮充实到位。地方储备粮要严格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二十二)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大中城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粮食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继续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山区、牧区、水库移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疆地区,当地人民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六、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二十三)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有关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二十四)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七、加强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3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粮食购销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三)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提出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拟订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工作;贯彻执行粮食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四)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五)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编制全市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全市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全市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以及重点项目的用粮计划。

(八)承办市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粮食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流通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提出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拟订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批意见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组织落实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以及重点项目的用粮计划。

(四)产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工作,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管理;承办大型粮食储运、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及维修更新建设项目以及政策性贷款建设项目的相关业务;负责粮食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有关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指导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六)财务科

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工作;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粮食收购资金、重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支持资金以及粮食专项资金;研究拟订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局属企业改革和财务监管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4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县粮食局负责,统筹规划,因企施策,稳步推进。改革要面向市场,合理利用国有资产优势,实施企业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改革的主要方式和基木程序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式是: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按照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的改革思路,对现有14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改革改制,实行国有控股或参股,组建新的粮食购销企业,形成具有一定实力和优势的市场化购销网络。

1、全县14个粮食购销企业,除李家堡省储库按粮改政策保留实行国有控股外,共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的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国有控股、参股或民营化等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根据省、市改革方案的意见和要求,全县拟组建2——3个国有控股或参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对其余企业可划归为购销网点,也可实行租赁、出售或承包经营。

3、全县粮食购销企业重组兼并由县粮食局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县粮改办和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改革实施的基本程序

1、建立机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草按照县粮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粮食局具体指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改革,确保企业改革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2、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由县粮食局与财政局协调组织,会同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资产评估和报损。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规定实施资产评估,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损资产要专项报县粮食局和财政局审核确认,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调整帐务。

4、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和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由县粮食局安排内审机构或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局配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民主决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案,要明确提出改制形式、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县粮改办和县政府审批。

三、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

(一)安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正,自愿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在册职工、离退人员以及原企业代管人员。

(三)安置形式。对现有在册职工全部实行身份置换,依法与原国有粮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采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择优聘用、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等办法进行分流安置。离返休人员和原企业代管人员移交有关机构代管。

(四)资金来源。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采取企业自筹、财政补助、资产处置变现、粮食风险基金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对粮食企业处置净资产的收入,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交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文付职工分流安置成本形成的债务,允许企业冲减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金。

(五)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县政府确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上报县粮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四、改制企业的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

(一)资产处置:

1、对企业经审计认定的逾期应收怅款损失、待处理资产损失、短库损失和其它已成损失的资产,按照“先核实,后申报”的原则,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酌情处理的基础上,由企业申请,报县粮食局和县财政局审批后核销。

2、对企业在改制前自行撤消处理的逾期应收帐款损失或在处理后另行建立债权各查帐薄、有望清收及部分清收回来的应收帐款,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要如实说明情况,一并在审计时作出定论。

3、对企业在站外投资建造或购置的房地产、租用土地及以物顶债尚未变现的资产等,在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一并纳入评估范围,改制时原则上作价变卖、收回投资,一时难以处置变现的,在新企业组建时一并接收。

4、改制前企业已将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担保给银行或其它债权人的,除政策规定解除抵押以外,企业可用其它资产置换抵押资产,或在资产过户后由新纽建企业重新办理抵押手续。

(二)债务处理

1、历史财务挂帐处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历史财务挂帐,经审计清理认定后,政策性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粮食局集申管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消化本金和支付利息,经营性挂帐按照债随资走的原则划归新组建企业,以挂帐资产作为股权,行使对挂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分享挂帐企业的收益,并以所得收益支付挂帐利息和消化挂帐本金。

2、债权债务处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债权债务,在改制时由新组建企业在清产核资核实确认后全部接收和承担。对原企业在经营中赊欠的应收货款,要按照“谁主管,谁经手,谁负责清收”的原则及时清收,一时难已清收的,要通过审计和清产核资落实清收责任和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由新组建企业接收全部债权,负责追缴与清收。原企业债务在核实后一并移交,由新组建企业负责清偿。

3、企业改制前欠缴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个人集资款、欠发工资等一次性采取措施进行补交和清偿,不得断档和拖欠。

(三)库存粮食处理。对改制企业现有库存粮食,在核实“"三帐”、清查实物、帐实相符的条件下由新组建企业如数接收全部库存粮食。对现有库存中经县粮食局、财政局核定的尚未销售的按保护价收购的老库存粮食数量,依照凤财发(2005)21号文件,在2006年5月底前按分期销售计划继续给予利息和保管费用补贴。

(四)国有资产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兼并重组,其国有资产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拍卖等形式处置,具体处理办法和实施在县财政局和县粮食局指导监督下进行。

五、企业改制有关政策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此改制时,由县粮食局统一划拨处置资产、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实施粮改方案。新组建的企业要接收安置原企业离退休、内退、协保和代管人员: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身份置换安置补偿全由县粮食局统一计算到人,其办法以企业2005年7月31日在册人数为准,按宝鸡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总额,到人时体现工龄差别;对改制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按规定绘予经济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自行脱离企业的人员,按《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男55岁、女45岁以上),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办理提前退休。对于年龄较大(男50岁、女40岁以上)、工龄较长(男30年、女20年)的职工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办理协议保留劳动关系。

(五)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和非统筹支付约有关补贴以及五、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等从企业净资产中量化切块预留,由改制后企业负责管理与落实。

(六)改制费用。改制企业办理注册、税务、土地、房产变更登记及水、电、电信、车辆过户等手续时,有关部门要热情服务,减免收费。

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

(一)组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的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埋制度。经政府授权,县粮食局对其国有资产行使管理和监督,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新组建的粮食企业,要继续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粮食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相关费用和价差补贴。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新组建的粮食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废的要求,依照《公司法》,逐步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明确企业管理层的权、责、利,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三)改革企业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新组建的粮食企业实行定编、定岗、定员。企业经理实行选聘制,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制,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要按照平等自愿、双方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落实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等政策,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和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5

国家下达的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地方必须保证完成。合同定购内的粮食,中央财政对地方按收购的品种、等级、数量和国家规定的计价比例结算加价款。如地方自行调整计价比例或加价幅度而增加或减少的加价款开支,由地方自有财力负但或留用。地方完不成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的部分,要购买议价粮补足,议购价高于比例价的差价款,由地方自有财力负担。地方超额完成粮食合同定购任务上交中央的部分,由中央财政补给议转平差价款,即每百斤贸易粮在合同定购价的基础上另加6.4元,或者按规定由中央拨给挂钩的化肥、柴油和预购定金利息。

二、实行粮食销售财务包干

国家确定的粮食销售计划,地方不得突破。凡比国家核定计划少销的粮食,留归地方使用,节省的价差款留给地方;凡比国家核定计划多销的粮食,由地方自行购买议价粮解决,所需议转平差价款,由地方自有财力负担。地方如果动用国家库存,中央财政按国家规定的议转平粮食的价格扣回差价款。

糖奖粮差价款,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一九八六年度粮食收购和专项用粮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办理。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用粮的差价款,由中央财政按照小麦、玉米各半的中等统购价与超购价的差额拨给地方。

以工代赈用粮的差价款,由中央财政按照一九八五年二月九日商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帮助贫困地区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动用粮、棉、布库存的财务处理规定》中定的平均统购价与超购价的差额,拨给地方。

上述三项专项用粮的差价款拨补办法,一律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三、实行粮食调拨财务包干。

国家核定的粮食合同定购数小于销售和其他开支包干数的差额,中央财政对地方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用当地议购粮食转为平价供应的,中央财政除比照合同定购的粮食拨给加价款外,每斤贸易粮再补贴六分四厘差价款,由地方包干使用。

2.凡用调入的议价粮转为平价供应的,中央财政除按调入地区综合平均的合同定购价与统购价的差额拨给加价款外,每斤贸易粮再补贴6分4厘差价款,由地方包干使用。调拨议转平的粮食,由调拨双方参照调出方合同定购价加6分4厘的差价款和调拨经营费协商作价。

按国家计划收购和调入的议转平粮食,要随即转为平价库存,统计在“中央议转平”项目内。

3.国家核定的平价粮调出包干数,地方必须保证完成。对于未完成的部分,调出方要负担调入方议转平粮食的加价款和差价款。

4.地方调入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小麦、大米、玉米、大豆(含地方留成外汇进口顶抵中央调拨的部分),仍按现行调拨作价办法结算,顶抵调拨指标。进口粮食的亏损,由中央财政补贴给外贸部门。中央安排进口的大麦、绿豆等其他品种的粮食,由外贸部门进口,按进口成本加手续费拨交。属于国家计划内安排出口的粮食,仍按现行调拨作价办法结算。

四、加强对粮油加价款和议转平差价款的管理

1.按国家计划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加价款和议转平差价款,财政部根据核定的包干金额,分季向财政厅(局)下达加价款支出预算指标。财政部门拨付给粮食企业的加价款和议转平差价款,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第229款“粮油加价款”中。粮食年度终了后,财政厅(局)要及时编报粮油加价款决算,上报财政部。编报决算的时间、程序等具体事宜,比照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财政部、商业部《关于调整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6

㈠粮食购销。

1、实现粮食销售万公斤,同比%;

2、夏粮收购目标亿斤,收购亿斤,占任务数%,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其中红万斤,白麦万斤;

3、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

㈡粮办工业。

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占全年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税总额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完成技改投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

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

㈠落实四级储备,增强调控能力

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购销市场化后应对粮食供应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落实四级储备。为确保储备任务的落实,我们积极调研市场行情,就粮食储备计划、库点、品种等情况,专题向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各级储备粮的计划落实、管理和轮换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计划,研究价格,找粮源,完善手续,上半年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目前,储备粮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储备均按计划完成,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作用。

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粮食执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今年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持依法管粮,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将5月作为宣传月,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多份,随宣传车到城乡天人次,举办了粮食经营者培训班,参加人员多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手一份法律法规材料,确保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条例》及相关法规收购。在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的同时,结合夏粮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自月日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以来,共出动人次,检查出无证经营粮食者户,查处粮食万斤,移交工商部门处理4起,有效地净化了粮食市场。

㈢努力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

今年全县夏粮物质基础较好,粮食购销企业自月日开秤收购以来,已入库夏粮亿斤,占计划数的%,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收购前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周边地区调研,了解夏粮行情和价格走势。召开了购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县夏粮面积、长势、测产进行调查,为夏粮收购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农发行贷款规定,各收购企业及早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等手续,备足收购资金,落实夏粮收购贷款万元。做好夏粮收购前的数据调查、计划落实、信息的收集、仪器的校正、腾并仓容等多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小麦价格较上年有所下跌,全县家购销企业在收购前就主动与广东、福建、海南和省内苏南、苏中等用粮企业、储备库取得联系,做到以销促购、以销多购,签订购销合同份,合同销售多万斤,占收购量的%,入库的粮食均已找到“婆家”。各收购企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倡导“农民是粮管所之本,粮管所是农民之家,竞争是经营之策,双赢是市场之路”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农民满意收购企业”活动,实行责任到人,收购进村,预约收购,服务到家,先后组织多个收购小分队多名职工进村入户收购。各收购企业在粮场明码标价,接受粮农监督,做到“六个公开”,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炮码数量、公开除皮数量、公开现金结算,并在粮场设立休息处,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让农民卖一个明白粮、放心粮、安全粮。

㈣突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

今年县里下达粮食部门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引资万元,当年到位资金万元,要求入园项目个,其中竣工个,开工个,签约个。面对艰巨的目标任务,我局立足招商目标,信息早收集、任务早分解、政策早出台、项目早签约、争取任务早完成。

思想再统一,目标再分解。月日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结束后,下午局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和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思路,做到全力聚焦招商引资。班子成员分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条线,粮食购销、经营一条线,党建工作、其它工作一条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全系统拿出的骨干力量抓招商,主要负责人主抓招商引资,分管负责人全力以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抽调名同志常年专职招商。在初六前赴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福建厦门等地区拜访客商,诚邀他们来考察;充分利用传统佳节外地亲友回金团聚的机会,召开新春茶话会,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献言献策,时刻关心经济的发展。

措施再落实,重点再明确。局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全员招商的积极性,在县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再制订一些具体的奖励措施。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摸清在外人员的关系情况,多布网点、多收信息、多找客商。出台了粮食系统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年终考核打下基础。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

立足工业项目,立足入园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这个重点,重抓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突出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由于组织到位,招商引资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全年计划的%,公司二期投资万美元的项目已于4月6日开工建设;公司万元人民币也于近期全部到企业投入项目中。

㈤突出工业经济,培植行业优势

今年是工业经济突破年,搞好工业经济压力很大,为此我局把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劲加压,加快发展。

一是做好工业技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江苏金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项目。公司投资万元年产万吨的大米项目3月28日开工建设;公司投资万美元储物流中心也于4月6日开工,两个项目都在本年内建成投产。油脂有限公司脱粉棉粕加工项目也计划在年内调研立项。二是主攻新品开发,树立品牌优势。立足产业化经营,提升粮油加工水平,积极鼓励企业重点研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大米、面粉、挂面、油脂等加工产品。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粮油食品的申报,争取全年市级优质产品达到4个,省级优质产品达到2个,使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粮食、订单油料,带动全县农户增收。三是立足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协调。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为中心的服务月活动,组织专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列统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和国际粮油产业交易研讨展示会,展示和推介企业。做好粮油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列统企业座谈,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资料准备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草编工作。

㈥抓好资金和安全管理工作

上半年,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工作,抓好日常核算,及时向财政、农发行、税务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门报送各种粮食会计报表。为配合改革,对兴达鸡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审计。对各购销企业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按照以销定带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与发行积极做好购销企业资金贷款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改革后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多次深入有关企业,做好共性问题和重点人的调查、疏导,没有引发不稳定矛盾;四五普法按序时进度完成,目前已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抓安全也是抓经济、抓效益的思想,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先后组织4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每点必到,查必彻底,对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事故苗头及时进行查处,上半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㈦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重抓三个文明

自元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13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个阶段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等,保证规定动作不少,规定学时不少,规定活动不少。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各支部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不少于50课时,学习篇目不少于规定内容,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均完成了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分析评议。按照查找问题面要宽、要实的原则,先后召开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和乡镇分管领导同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评议阶段共召开座谈会次,个别访谈余人次,根据反馈信息并整理,累计提出意见五个方面条,目前已全部整改。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谈心人数都在人以上,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党员们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逐级进行严格审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三是切实整改提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党委针对征求意见梳理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如党委成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六名班子成员带头缴纳了元的小车使用费;如抓机关作风转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六条禁令”,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使广大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同时成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学教活动,党员的理论素质和知识明显提高,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委还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此同时,抓好做好发展工作,上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同时用先进性指导相关工作,抓好党风廉政、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结;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7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李书记已经讲了这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等一会毛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一、关于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前段情况的简要回顾2003年,省委、省政府把我们商丘市确定为全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五个试点市之一,在全市范围内我们推行了以“三放开”“一调整”“一锁定”“一加快”为主要内容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从一年多来的情况看,我市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展是比较顺利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总体上进展比较迟缓,效果不很理想。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一是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经完成人员分流安置4104人,共使用资金2826万,其中省拨资金1800万,企业自筹1000多万元。在这同时,全市粮食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变“坐门等客”为“主动上门服务”,采取下乡设点收购到户,收购数量与职工效益挂钩等措施,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如虞城县粮食局在去年的粮食收购中实行收购目标责任制,广大职工放下架子、推上车子入村入户收粮近2亿斤,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我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搞好农村粮油服务社建设,创办经济实体,增加就业岗位,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如民权县褚庙粮管所利用现有场地和临街门市部成立了褚庙粮油贸易批发市场和综合商业超市,设置粮油销售部、化学农药销售部、种子部、副食品经营部,在主要村委和优势地段设立了2个粮油收购部、3个综合服务社、2个粮油加工店,各部厂店独立核算、独立经营、商品物资统一配送,实行效益工资,体现多劳多得。全所职工除定岗定编29人外,其余人员均安置到位,实现了人人有活干、人人有饭吃的目标。睢阳区包公庙粮管所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日处理60吨面粉厂一座。并以此为依托,开展多代多换业务,全所55名职工无一人下岗,还安置社会人员36名,年实现利润数十万元。睢县城关粮店抢抓商机,创办年产330万条编织袋厂一座,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的城镇粮店职工找到了新的就业门路。虞城县粮食系统在全县农村建立固定收购点60个、网点260个、发展养殖专业户20家,实现职工转岗就业800多人,2003年实现多种经营利润879万元,全系统当年减亏1000多万元。这个县的稍岗、张集等不少粮管所均实现了职工平稳分流转岗。除了以上典型之外,我们还有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经验。另外,2003年省组织对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已全部得到了纠正。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改革的主动性、责任感不强,等待、观望、求稳怕乱、依赖思想严重。尽管我市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半的时间,尚有4个县(市)区政府至今没有正式出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其他地方已出台的方案可操作性也不强,基本上是为迎接省里检查比照市里文件照抄照搬的,换个头换个称谓发下去了。二是还有一些地方的粮食系统对“三老”问题底子不清,对资产底子不清,对如何改革思路不清,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处于一般号召。三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政府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没有设立改革办公室,仅靠粮食部门自己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其他县直单位比如说计委、财政、劳动、农发行等还没有进入状态,粮食部门跳“独脚舞”。四是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职工思想不解放,缺乏创新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消极畏难情绪大。企业改革没进展,“大锅饭”问题依然存在。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强力推进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粮食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我们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强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产权制度和分流安置富余职工为重点,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强力推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使国有粮食企业尽快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总体目标是:2004年底,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要全面到位,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粮食购销企业个数由237个压缩到80个左右。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总数有现在的26741人压缩到8000人左右。总体要求是9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和基本完成企业改组。10月扫尾。11月份市政府组织验收。年底报省验收。总之,2004年底必须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任务。要完成上述目标,达到上述要求,必须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清形势,我们面临的什么形势?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部署,那就是说上面有精神。第二个方面就是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三老”问题突出。我们经历过亏损、挂帐、再亏损、再挂帐的几次挫折。国家对粮食企业的“三老”问题花费和投入了很大的代价,仍然解决不了粮食部门的亏损问题。说到底是个体制问题、机制问题,由此看改革是势在必行,所以中央下决心推进粮食改革。其一是对农民实行直补,减税让利;其二是粮食市场、粮食价格彻底放开;其三是建立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国家直接控制一部分粮源;其四是从中央到地方党委、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一环套一环、一层深一层地迫使粮食部门、粮食企业尤其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改革。市场放开了,价格放开了,以后也不给你亏损挂帐。而且还有一个措施,即是农发行贷款按照购得进、调得出、有效益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再提坚决杜绝打“白条”的问题了。国家对农民实行直补、减税两种补贴,不再说农民的粮食必须卖出去了,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农业税交钱也行,交粮食也行。这个情况同志们都心中有数,从这个情况看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第三个方面就是目前我们全省18个市都在全面推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而且我们市是5个试点市之一,其他市的改革、兄弟市的改革、我们自己的改革试点也为我们下一步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充分的物资准备和思想准备。省里拨给我们有钱,而且给我们的有政策,兄弟市和我们本市一些粮管所、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都有了可行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供我们全面推行改革拿来借鉴。第四个方面就是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的实践证明改革就有出路,不改革就寸步难行。刚才我表扬的几个县局和粮管所,都是在改革方面已经尝到甜头的。也还有一些国有粮食企业面临倒闭、破产,已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以上这四个方面就是我们面临的形势。我们必须痛下决心,坚定不移,强力地、稳妥地、有序地、有领导、有组织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第二,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力度,确保完成分流目标。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就要明确我们改革的任务是什么,说到底就是今天要强调和部署的人员分流与企业改组改制,其他的改革都要围绕这两项改革来进行,或者说要服务于这两项改革。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要在按照正常的经营业务量合理定编、定员、定岗的基础上,主要做好定岗定员后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这是决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成败的中心环节,也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1、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退休、病退、特退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对现有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和工龄在30年(含工龄30年)以上的尚未办理内退手续的547名职工办好内退手续(前一阶段已经办理内退2130人),实行内部退养,到年龄再退休。2、根据个人自愿,对不符合内退条件,但年龄偏大(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1754名职工,办理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手续,实行协议退养。企业按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费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自定。待达到内退年龄时,再办理内退手续,享受内退人员待遇。3、对个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11000多名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助,与企业彻底脱钩。经济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自定。4、根据定岗、定员、定编标准,通过考试、考核、考评,公开竞聘上岗8000人左右。保留这8000人左右的购销企业队伍,必须是通过考试、考核、考评,公开竞聘;必须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5、拓宽经营渠道,创办经济实体,安置分流职工。这方面粮食部门和计委初步算了个帐,全市计划按照覆盖现有50%行政村的计划,建立1500个服务社,100个城镇商贸经营网点,加上粮食部门订单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这些载体,安置职工转岗就业4000人左右。这样一算账26000多人的分流安置问题也就解决了,计划是这样,但做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困难要克服。6、退伍转业军人、工伤等职工按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03]45号文件和商政办[200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分类妥善安置。在落实以上措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首先,要认真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的改革政策是无情改革、有情推进;无情改革、有情实施。为了我们广大的常年在粮食战线上为我们的粮食工作作出过贡献的干部和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我们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矢志不移,我们改革的措施和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坚持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逐人解决思想问题,要让留者安心,要让走者放心,说到底一句话要确保稳定。这个时候正是体现我们各级政府和粮食、计委、财政、劳动、发行等有关部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时候。能不能处理好中央经常强调的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在这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是一个检验和考验。其次,要完备手续,规范操作。在职工分流安置中,除协保、内退外的其他在职职工,无论选择哪种分流安置办法,原企业都要与职工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其中对离休、退休、特退、病退人员的管理和档案全部移交当地社保管理机构管理,与原企业脱离关系;对内退、协保人员签定相关协议,实行托管;对重新返聘到购销企业、附营企业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律转换为合同工身份。个人经济补偿金可作为股本金或上岗保证金交新企业管理,当合同期满或者不再续签合同者,再由所在企业按规定补偿给职工个人。通过竞聘、考核愿意上岗、留岗的人员要交保证金。人员分流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规范操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钉是钉、卯是卯,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其三,要用足用活政策,千方百计筹措粮改资金。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的资金筹措,根据外地的先进经验,结合省政府精神,我们大概划分以下7个资金来源渠道:一是资产变现收入;二是土地出让金收益;三是企业原有积累;四是省政府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五是当地政府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专项资金;六是竞争人员上岗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七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竞争上岗人员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有两重性,一个是负面的,这个钱本来是拿来搞经营的拿出来补给下岗分流人员有一定风险;正面作用就是其他下岗人员心安理得。市委市政府多次谈论这个问题到底合理不合理,这是改革中的探索,成功的地方就合理了,不成功的地方就不合理了,但它有利于下岗分流。省政府今年补助我市的改革资金已经下发到各县(市)区财政,这部分钱是省政府专门支持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用于下岗分流安置,这个钱是生命钱,任何县(市)区、粮食购销企业包括财政部门、个人不能有一分钱的克扣,一旦发现将严加惩处。其四,要落实社会保障,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者是欠缴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要按国家规定补办补交,改制企业必须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障关系,已参保企业的退休职工按有关政策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其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实行社会化发放,离休职工按现行政策管理。企业改制时,历年所欠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可从企业资产变现中全额清偿,也可从净资产或有效资产中一次性扣除交由新企业接管,由新企业负责上交。一次性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由新企业制定分期补交计划,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补交协议。改制企业的退休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的社会保险金、伤残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按有关规定,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扣除后的资产由改制后的企业经营,用于上述人员今后专项费用的支出,净资产不足的部分从企业的有效资产中划出抵缴。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按同级政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又不能就业的人员,其档案管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及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待遇时,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第三,要以企业整合为切入点,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组改制步伐,转换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建立的,点多分散,战线过长,实力弱小,组织结构和功能单一,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必须按照“收缩战线、重组再造、规模经营、壮大实力的思路”,下决心大刀阔斧地进行区域布局调整,搞好资源整合。首先,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要明确和界定县(市)区粮食局的职能,要与企业实行人、财、物彻底脱钩,按照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核定人员编制,落实行政经费,改革前尚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改革后要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其次,组建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全市计划建立9—10个县级粮食购销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对已经建立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建立的要尽快组建。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职能除正常的经营外,还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政策性业务管理职能、历史问题的处理职能。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成立后,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老帐包括资产、债权、债务全部上收,集中管理。老粮实行委托保管。在改革中实行内退、协保的职工由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托管。县级粮食局和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要分开,各是各,不能再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了。实践证明10年前的改革是失败的,没少戳大窟窿,如果不是两次清产核资、两次挂帐,会把很多人都弄进(监狱)去了。这里特别强调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一定要分开,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其三,整合基层粮食购销企业,撤消现有基层粮管所的一级法人地位。其中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可作为县级或中心粮食购销公司的报帐单位,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偏小差的所站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产权改革,退出国有序列。企业具体设置由各县(市)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划定企业布局,确定企业个数。一般按照区域辐射能力、合理经济流向、交通环境条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对农民服务及粮食的购销功能,每10万人的区域设置一个中心粮食购销分公司,这样全市计划组织建立70个左右区域性的中心分公司,加上县里的购销企业总数控制在80个以内,各县(市)区根据自己的情况研究确定。在具体操作中,原则上对现有年经营量在2500万公斤以上的乡镇粮管所、粮库改建成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所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中心粮食购销分公司。年经营量在2500万公斤以下的乡镇粮管所(站)、粮库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其中对资产优良符合经营条件的乡镇粮管所、站、库,改造成中心粮食购销公司的经营网点和报帐单位;对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没有条件、没有前景的所、站、库,经过评估整体出让分拆出让、或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所、站、库,依法实行破产。其四,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品牌和自信优势跨地区兼并重组收购相关企业,建立粮食企业集团,壮大实力。比如睢县城关粮所,这就是个很好的机遇,可以做大做强,兼并其他粮所、其他粮库,有这个能力可以大踏步的前进,经营效益很好。我们还支持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粮食加工企业、科研单位、种植企业、养殖企业、农民进行联合,也可以组成生产销售和加工经营一体化的经营实体,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同时还支持鼓励其他国有制和非国有制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重组。总而言之一句话,在改制改组方面,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怎么赚钱怎么搞。第四,要以股份制改造为核心,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我不具体讲了,按照我们市政府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进行,粮食企业还可以考虑自己的特殊性,我看还可以放的更开一些,只要安置好职工、只要把企业救活,把国有资产盘活了,你想弄啥弄啥,大胆的试、大胆的闯,不违法不犯罪就行。在这个基础上,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的聘任制度。这个我们政府的方案中已讲的很清楚,粮食改革的方案中讲的也很清楚,要按照其中的政策规定认真抓好落实,规范操作。三、认真处理好相关问题第一,要搞好清产核资,妥善处理改制企业的土地、债权问题。这实际上是为改制、改革、分流人员作准备的,不清产核资,你底子都不清楚,这盆水有多深?债权、债务不明确,下一步没法改,所以必须清产核资,妥善处理改制企业的土地、债权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在改革中首先要组织粮食、审计、国资、金融等部门联合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对粮食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评估,界定企业实有资本数额,彻底澄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结构等情况。改制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时,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购买方一次性付清价款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的优惠。允许将企业资产变现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安置职工和支付改革成本。要设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主要弥补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安置和补社保资金不足。第二,要做好仓储库存粮的销售工作。说到销售问题,我们政府要少管一点,尤其是我们成立粮食购销公司以后,一定要按照市场的要求,把握市场的脉搏来确定购销。什么时候出粮食,什么时候调粮食,一定要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主确定。政府、老库存粮要抓紧时间销售,抓紧时间回笼货款。销售后的利润可以拿来作为改革资金,不能存着粮食不卖。我听到一些库、粮店还是不卖粮食,现在我市的小麦收购价格低的到了7角,高的到7角2分多,有的客户来买粮食给7角5还不卖,我认为应该边收边卖,只要赚钱都可以快收快卖、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时间越长费用越高。准备一些资金,农发行田行长一直很支持我们粮食企业的改革,各级粮食部门、粮食企业要去当地发行主动协调,搞好配合,接受监督。我市今年夏粮收购已达到10个亿,这与发行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农发行已提供资金6个亿,超过了去年的3个多亿。我们一定要相信发行、依靠发行、支持发行、帮助发行,达到互惠互利的最终结果。群众卖粮,你只要赚钱,就抓紧时间收购。越是在改革期间,越是改制的时候,越要多收粮。粮食公司、粮管所,里面没粮食那算什么?改革都没资本。第三,要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现对粮食流通的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各级粮食部门,各级财政、计划、农发行、工商等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尤其是各县(市)区分管的副职、粮食局局长、粮管所主任更要特别注意学习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第四,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确保粮改目标的实现。这方面的具体内容请毛市长讲,大家要按照毛市长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8

中图分类号:F76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47-01

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统计工作面临全新的更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粮食统计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成功转型,在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经费不足、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力量薄弱、统计手段较落后、与粮食经济的发展不协调,与粮食管理社会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不相适应,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以粮食购销市场化要求为导向,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管理体制,推进粮食统计工作可持续发展,为粮食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粮食统计工作的特点

1.统计管理由行业规定向依法行政转变。现行的粮食统计制度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为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切实履行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社会粮食行业统计职能而面向全社会制订和颁布的,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使粮食统计走上了法治的轨道,确保了粮食统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了粮食统计管理体系,增强了粮食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了粮食企业的法律意识,对于依法治粮具有重要意义。

2.统计范围由部门统计向社会统计转变。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统计范围不断拓展。在继续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统计的同时,将社会重点粮食经营企业、重点粮食转化企业、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等多种类型的粮食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建立了多层面的覆盖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统计网络,大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已按要求建立了统计台账,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正在形成。

3.统计方法由全面调查向多种调查方法并用转变。积极改革统计调查体系,打破单一的统计报表调查方式,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积极推广抽样调查方法,开展社会粮食统计调查,调查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不断增强。

4.统计手段由简单数据管理向现代化信息技术转变。为适应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要求,改进粮食统计工作手段,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全省稳步推进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统计计算机升级换代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技术培训,统计手段实现了由简单数据管理向现代化信息技术转变,提高了统计信息的处理能力。

二、影响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发展的原因分析

1.统计职能脱离管理。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各地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但从目前来看尚未转变到位,许多地区特别是基层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尚未真正实现从“经济导向型”的政府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仍然直接管理企业,把招商引资、企业增效作为工作的重点,而忽视了管理和服务,统计工作无用武之地,自然就难获重视。

2.统计成果脱离业绩。统计成果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统计服务上,体现在为粮食管理和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依据上,体现在对粮食流通运行业绩的反映上,它的业绩只能在其他工作上间接地表现出来,缺乏直接可视性。由于统计工作自身的特点,它在粮食经济工作中只能是助手和配角,成果和业绩不对称。在当前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的引导下,统计工作很难体现工作业绩,也就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影响了对统计投入的主动性。

3.统计活动脱离实践。统计工作虽然是独立的工作,有自己的专业领域,但它以粮食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必须与各项粮食政策和购销业务活动紧密结合才能发挥效用,统计制度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但很难落实到位,当前的统计工作总体上与各项购销工作结合不够,偏重于统计方法方面的工作,导致统计工作陷入数字堆中。

4.统计服务脱离市场。在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统计主要为制订和实施计划服务,也为企业自身分配结算服务,在满足了计划经济发展要求的同时,企业也有做好统计工作的动力和条件。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统计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上来,为企业服务还做得很少,甚至在粮食统计制度中找不到为企业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统计信息流呈现单方向,由企业逐级上报,最后统计成果掌握在高层少数管理部门中,缺乏互动和反馈,而迫切需要信息指导的企业无法共享统计工作成果。

三、推进粮食统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加快职能转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要求,加快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只有真正理顺政企关系,将工作职能重点向宏观调控、监督检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转变,把统计工作与管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改变统计工作的弱势地位,为统计工作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9

二、活动内容

(一)粮食购销

1.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2011]1号、市政府滁政[2011]16号文件精神,坚持把保供稳价作为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粮食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宏观调控措施,确保全年粮价基本稳定和粮食市场安全。

2.全力抓好粮食购销。认真执行国家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完成粮食收购目标任务。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坚持依质论价,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做好粮食销售和产销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搞活市场营销。

3.全面完成储备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充实地方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确保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落实。切实加强储备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省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完善储备粮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4.加强粮油统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粮食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开展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组织非国有粮食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扩大社会粮食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确保粮食统计及时、准确、全面。

5.规范粮食从业行为。严格执行《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按照《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要求,对全市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逐户核定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

(二)粮油仓储

1.持续推进提升行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提升行动,完善规范化管理评价机制,注重内容创新,活动效果良好。积极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严格。积极推广应用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环流熏蒸、双低储粮技术和原粮“四散”,按时完成辖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管理软件填报。积极开展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辖区内粮食企业仓储管理“三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局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春、冬季粮油安全大普查和粮食收购现场安全检查,粮食熏蒸作业管理规范。继续在系统内实施节假日和重大事项信息群发安全警示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强化粮食质量监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行业食品安全宣传、监管。积极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粮油收购质价政策,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质量管理,入库粮食质量良好。积极开展地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成省局下达的扦样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推进粮油质检机构建设,完成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任务。

4.实施科学储粮专项。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农户申报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按时汇缴农户自筹资金。积极配合中标单位抓好科学储粮仓配送和技术服务工作,储粮仓验收管理严格、规范。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受益农户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填报完整。

(三)园区建设

1.着力推进园区建设。认真贯彻全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快在建园区和列入2012年全省“861”重点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重点启动粮食产业园、来安粮食产业园、明光粮食物流园项目,加快推进天长粮食产业园、凤阳粮食产业园、琅琊粮食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全椒粮食产业园、定远皖东粮食物流园项目谋划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园区建设优惠政策,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工程质量。

2.提高园区综合功能。加强园区经营管理,着力提高园区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扩区扩容扩企。主动参与承接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园区综合效应,提高综合功能。

3.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指导,继续组织粮食企业和园区项目与长三角及沿海地区企业洽谈对接,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及知名民企合作,积极吸纳各种社会资本和发展要素参与园区建设。跟踪落实已承接的项目,搞好服务。对宣传推介的项目注意信息反馈;对有意向的项目组织签约,搞好对接。

(四)军粮供应

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军供粮油供应渠道,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军粮质量合格率达100%。创新军供服务方式,提高军供服务质量。

(五)经济效益

1.创新企业购销机制。指导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经营思路,拓展经营范围,做好市场粮购销。整合资金用于市场粮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全行业盈利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2.夯实企业管理基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费用水平下降2个百分点。

3.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坚持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为依托,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资源整合和资产战略重组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优质资源和优良资产向优势企业集聚,整合重组一批,打造做强一批,淘汰处置一批,力争用1-3年时间,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骨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

三、考核办法

1、上述活动内容由市局相关科室分别负责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市局办公室就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订、宣传报导、开展情况、督查总结等负责综合考评。

2、粮食产业化工作单独考核,不列入“质量效益巩固年”考核指标。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10

今年上半年,县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粮食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团结拼搏、锐意进取,粮食购销、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㈠粮食购销。

⒈实现粮食销售万公斤,同比;

⒉夏粮收购目标亿斤收购亿斤,占任务数,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其中红万斤,白麦万斤;

⒊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

㈡粮办工业。

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占全年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税总额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完成技改投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

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

㈠落实四级储备增强调控能力

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购销市场化后应对粮食供应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落实四级储备。为确保储备任务的落实,我们积极调研市场行情,就粮食储备计划、库点、品种等情况,专题向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各级储备粮的计划落实、管理和轮换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计划,研究价格,找粮源,完善手续,上半年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目前,储备粮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储备均按计划完成,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作用。

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粮食执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今年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持依法管粮,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将月作为宣传月,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多份,随宣传车到城乡天人次,举办了粮食经营者培训班,参加人员多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手一份法律法规材料,确保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条例》及相关法规收购。在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的同时,结合夏粮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自月日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以来,共出动人次,检查出无证经营粮食者户,查处粮食万斤,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起,有效地净化了粮食市场。

㈢努力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

今年全县夏粮物质基础较好,粮食购销企业自月日开秤收购以来,已入库夏粮亿斤,占计划数的,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收购前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周边地区调研,了解夏粮行情和价格走势。召开了购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县夏粮面积、长势、测产进行调查,为夏粮收购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农发行贷款规定,各收购企业及早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等手续,备足收购资金落实夏粮收购贷款万元。做好夏粮收购前的数据调查、计划落实、信息的收集、仪器的校正、腾并仓容等多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小麦价格较上年有所下跌,全县家购销企业在收购前就主动与广东、福建、海南和省内苏南、苏中等用粮企业、储备库取得联系,做到以销促购、以销多购,签订购销合同份,合同销售多万斤,占收购量的%,入库的粮食均已找到“婆家”。各收购企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倡导“农民是粮管所之本,粮管所是农民之家,竞争是经营之策,双赢是市场之路”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农民满意收购企业”活动,实行责任到人,收购进村,预约收购,服务到家,先后组织多个收购小分队多名职工进村入户收购。各收购企业在粮场明码标价,接受粮农监督,做到“六个公开”,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炮码数量、公开除皮数量、公开现金结算,并在粮场设立休息处,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让农民卖一个明白粮、放心粮、安全粮。

㈣突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

今年县里下达粮食部门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引资万元,当年到位资金万元,要求入园项目个,其中竣工个,开工个,签约个。面对艰巨的目标任务,我局立足招商目标,信息早收集、任务早分解、政策早出台、项目早签约、争取任务早完成。

思想再统一,目标再分解。月日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结束后,下午局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和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思路,做到全力聚焦招商引资。班子成员分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条线,粮食购销、经营一条线,党建工作、其它工作一条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全系统拿出的骨干力量抓招商,主要负责人主抓招商引资,分管负责人全力以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抽调名同志常年专职招商。在初六前赴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福建厦门等地区拜访客商,诚邀他们来考察;充分利用传统佳节外地亲友回金团聚的机会,召开新春茶话会,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献言献策,时刻关心经济的发展。

措施再落实,重点再明确。局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全员招商的积极性,在县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再制订一些具体的奖励措施。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摸清在外人员的关系情况,多布网点、多收信息、多找客商。出台了粮食系统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年终考核打下基础。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

立足工业项目,立足入园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这个重点,重抓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突出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由于组织到位,招商引资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全年计划的%,公司二期投资万美元的项目已于月日开工建设;公司万元人民币也于近期全部到企业投入项目中。

㈤突出工业经济培植行业优势

今年是工业经济突破年,搞好工业经济压力很大,为此我局把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劲加压,加快发展。

一是做好工业技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江苏金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项目。公司投资万元年产万吨的大米项目月日开工建设;公司投资万美元储物流中心也于月日开工,两个项目都在本年内建成投产。油脂有限公司脱粉棉粕加工项目也计划在年内调研立项。二是主攻新品开发树立品牌优势。立足产业化经营,提升粮油加工水平,积极鼓励企业重点研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大米、面粉、挂面、油脂等加工产品。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粮油食品的申报,争取全年市级优质产品达到个,省级优质产品达到个,使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粮食、订单油料,带动全县农户增收。三是立足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协调。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为中心的服务月活动,组织专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列统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和国际粮油产业交易研讨展示会,展示和推介企业。做好粮油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列统企业座谈,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资料准备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草编工作。

㈥抓好资金和安全管理工作

上半年,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工作,抓好日常核算,及时向财政、农发行、税务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门报送各种粮食会计报表。为配合改革,对兴达鸡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审计。对各购销企业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按照以销定带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与发行积极做好购销企业资金贷款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改革后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多次深入有关企业,做好共性问题和重点人的调查、疏导,没有引发不稳定矛盾;四五普法按序时进度完成,目前已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抓安全也是抓经济、抓效益的思想,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先后组织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每点必到,查必彻底,对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事故苗头及时进行查处,上半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㈦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重抓三个文明

自元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个阶段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等,保证规定动作不少,规定学时不少,规定活动不少。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各支部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不少于课时,学习篇目不少于规定内容,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均完成了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分析评议。按照查找问题面要宽、要实的原则,先后召开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和乡镇分管领导同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评议阶段共召开座谈会次,个别访谈余人次,根据反馈信息并整理,累计提出意见五个方面条,目前已全部整改。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谈心人数都在人以上,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党员们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逐级进行严格审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三是切实整改提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党委针对征求意见梳理的五个方面个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如党委成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六名班子成员带头缴纳了元的小车使用费;如抓机关作风转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六条禁令”,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使广大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同时成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学教活动,党员的理论素质和知识明显提高,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委还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此同时,抓好做好发展工作,上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同时用先进性指导相关工作,抓好党风廉政、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结;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⒈市场执法监管不够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我们今年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收购、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在粮食行政执法具体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粮食市场执法检查主体是粮食和工商部门,而具体处罚权则集中在工商部门,导致执法检查轰轰烈烈、查处处理上却显得苍白。同时,行政经费没有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政职能的发挥。

⒉购销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不够强。粮食购销企业在应对市场、适应市场方面的能力还不够强,虽然走向了市场,但对市场形势、市场分析等方面还有些欠缺,对粮食市场的分析也主要是仅仅凭着经验,还存在着市场把握不准、依赖上级指导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伸缩能力和掌握主动权的能力。

⒊工业经济虽有长足发展但企业利润率不够高。粮办工业企业产品单一,大都是传统的米、面、油初级加工产品,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开发能力不强,高附加值的产品很少,导致产品利润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工作基本告以段落,下半年任务更多更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的粮食发展观统领全年的工作,牢固确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到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县域粮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上半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良好的学习风气,继续认真学习,把学习作为最好的老师,认真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与粮食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经济理论知识和自身岗位必须掌握和过硬的业务知识,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从而形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对粮食的调控和安全上来,真正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在秋粮收购前对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许可证复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予以取缔。做好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并弄清他们企业经营状况,为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打下基础。

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例11

㈠粮食购销。

1、实现粮食销售万公斤,同比%;

2、夏粮收购目标亿斤,收购亿斤,占任务数%,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其中红万斤,白麦万斤;

3、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

㈡粮办工业。

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占全年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税总额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完成技改投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

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

㈠落实四级储备,增强调控能力

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购销市场化后应对粮食供应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落实四级储备。为确保储备任务的落实,我们积极调研市场行情,就粮食储备计划、库点、品种等情况,专题向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各级储备粮的计划落实、管理和轮换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计划,研究价格,找粮源,完善手续,上半年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目前,储备粮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储备均按计划完成,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作用。

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粮食执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今年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持依法管粮,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将5月作为宣传月,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多份,随宣传车到城乡天人次,举办了粮食经营者培训班,参加人员多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手一份法律法规材料,确保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条例》及相关法规收购。在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的同时,结合夏粮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自月日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以来,共出动人次,检查出无证经营粮食者户,查处粮食万斤,移交工商部门处理4起,有效地净化了粮食市场。

㈢努力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

今年全县夏粮物质基础较好,粮食购销企业自月日开秤收购以来,已入库夏粮亿斤,占计划数的%,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收购前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周边地区调研,了解夏粮行情和价格走势。召开了购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县夏粮面积、长势、测产进行调查,为夏粮收购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农发行贷款规定,各收购企业及早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等手续,备足收购资金,落实夏粮收购贷款万元。做好夏粮收购前的数据调查、计划落实、信息的收集、仪器的校正、腾并仓容等多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小麦价格较上年有所下跌,全县家购销企业在收购前就主动与广东、福建、海南和省内苏南、苏中等用粮企业、储备库取得联系,做到以销促购、以销多购,签订购销合同份,合同销售多万斤,占收购量的%,入库的粮食均已找到“婆家”。各收购企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倡导“农民是粮管所之本,粮管所是农民之家,竞争是经营之策,双赢是市场之路”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农民满意收购企业”活动,实行责任到人,收购进村,预约收购,服务到家,先后组织多个收购小分队多名职工进村入户收购。各收购企业在粮场明码标价,接受粮农监督,做到“六个公开”,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炮码数量、公开除皮数量、公开现金结算,并在粮场设立休息处,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让农民卖一个明白粮、放心粮、安全粮。

㈣突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

今年县里下达粮食部门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引资万元,当年到位资金万元,要求入园项目个,其中竣工个,开工个,签约个。面对艰巨的目标任务,我局立足招商目标,信息早收集、任务早分解、政策早出台、项目早签约、争取任务早完成。

思想再统一,目标再分解。月日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结束后,下午局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和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思路,做到全力聚焦招商引资。班子成员分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条线,粮食购销、经营一条线,党建工作、其它工作一条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全系统拿出的骨干力量抓招商,主要负责人主抓招商引资,分管负责人全力以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抽调名同志常年专职招商。在初六前赴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福建厦门等地区拜访客商,诚邀他们来考察;充分利用传统佳节外地亲友回金团聚的机会,召开新春茶话会,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献言献策,时刻关心经济的发展。

措施再落实,重点再明确。局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全员招商的积极性,在县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再制订一些具体的奖励措施。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摸清在外人员的关系情况,多布网点、多收信息、多找客商。出台了粮食系统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年终考核打下基础。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

立足工业项目,立足入园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这个重点,重抓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突出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由于组织到位,招商引资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全年计划的%,公司二期投资万美元的项目已于4月6日开工建设;公司万元人民币也于近期全部到企业投入项目中。

㈤突出工业经济,培植行业优势

今年是工业经济突破年,搞好工业经济压力很大,为此我局把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劲加压,加快发展。

一是做好工业技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江苏金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项目。公司投资万元年产万吨的大米项目3月28日开工建设;公司投资万美元储物流中心也于4月6日开工,两个项目都在本年内建成投产。油脂有限公司脱粉棉粕加工项目也计划在年内调研立项。二是主攻新品开发,树立品牌优势。立足产业化经营,提升粮油加工水平,积极鼓励企业重点研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大米、面粉、挂面、油脂等加工产品。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粮油食品的申报,争取全年市级优质产品达到4个,省级优质产品达到2个,使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粮食、订单油料,带动全县农户增收。三是立足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协调。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为中心的服务月活动,组织专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列统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和国际粮油产业交易研讨展示会,展示和推介企业。做好粮油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列统企业座谈,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资料准备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草编工作。

㈥抓好资金和安全管理工作

上半年,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工作,抓好日常核算,及时向财政、农发行、税务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门报送各种粮食会计报表。为配合改革,对兴达鸡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审计。对各购销企业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按照以销定带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与发行积极做好购销企业资金贷款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改革后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多次深入有关企业,做好共性问题和重点人的调查、疏导,没有引发不稳定矛盾;四五普法按序时进度完成,目前已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抓安全也是抓经济、抓效益的思想,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先后组织4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每点必到,查必彻底,对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事故苗头及时进行查处,上半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㈦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重抓三个文明

自元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13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个阶段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等,保证规定动作不少,规定学时不少,规定活动不少。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各支部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不少于50课时,学习篇目不少于规定内容,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均完成了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分析评议。按照查找问题面要宽、要实的原则,先后召开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和乡镇分管领导同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评议阶段共召开座谈会次,个别访谈余人次,根据反馈信息并整理,累计提出意见五个方面条,目前已全部整改。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谈心人数都在人以上,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党员们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逐级进行严格审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三是切实整改提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党委针对征求意见梳理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如党委成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六名班子成员带头缴纳了元的小车使用费;如抓机关作风转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六条禁令”,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使广大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同时成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学教活动,党员的理论素质和知识明显提高,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委还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此同时,抓好做好发展工作,上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同时用先进性指导相关工作,抓好党风廉政、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结;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1、市场执法监管不够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我们今年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收购、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在粮食行政执法具体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粮食市场执法检查主体是粮食和工商部门,而具体处罚权则集中在工商部门,导致执法检查轰轰烈烈、查处处理上却显得苍白。同时,行政经费没有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政职能的发挥。

2、购销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不够强。粮食购销企业在应对市场、适应市场方面的能力还不够强,虽然走向了市场,但对市场形势、市场分析等方面还有些欠缺,对粮食市场的分析也主要是仅仅凭着经验,还存在着市场把握不准、依赖上级指导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伸缩能力和掌握主动权的能力。

3、工业经济虽有长足发展,但企业利润率不够高。粮办工业企业产品单一,大都是传统的米、面、油初级加工产品,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开发能力不强,高附加值的产品很少,导致产品利润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工作基本告以段落,下半年任务更多更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的粮食发展观统领全年的工作,牢固确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到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县域粮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上半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良好的学习风气,继续认真学习,把学习作为最好的老师,认真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与粮食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经济理论知识和自身岗位必须掌握和过硬的业务知识,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从而形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对粮食的调控和安全上来,真正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在秋粮收购前对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许可证复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予以取缔。做好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并弄清他们企业经营状况,为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