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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13 08:37:56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1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2-0034-06

一、引言

生鲜农产品一般是指未经深度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它在我国居民日常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近年,“毒蔬菜”、“病死猪”、“毒木耳”、“荧光蘑菇”等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使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担心不断增加。为落实“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我国的强制性无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已进入试点和推广阶段,但生鲜农产品松散的产销衔接方式依旧是诱发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作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生鲜农产品主要零售终端的农贸市场也因为个体摊贩的小规模经营使得对其进行质量安全管制的成本大大增加,加上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极易引发农贸市场中部分不法商贩销售,甚至加工有害生鲜农产品事件的发生。因此,有学者认为以个体摊贩为主体的农贸市场不适宜经销安全、优质农产品。

在我国生鲜农产品新型零售业态发育迟滞的情况下,提高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中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能力,对消费者规避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农贸市场中部分个体摊贩的“败德”行为有着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国内对安全农产品消费者认知方面的研究大都关注于消费者对安全认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认知,以及对可追溯农产品的认知和对市场准入标识QS的认知等方面。少有学者关注农贸市场中消费者对无标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问题。

为此,本文以2009年11月初发生在扬州市部分农贸市场的“荧光蘑菇”事件(当地媒体连续报道了部分农贸市场中的个别不法商贩使用荧光粉浸泡双孢蘑菇以提高“卖相”的事件)为调查分析对象,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消费者正确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二、消费者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按照Nelson等对商品进行的分类,生鲜农产品品质兼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属性。生鲜农产品的搜寻品属性较易识别,不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信任品属性需要第三方质量见证(质量认证和标签等)将其转换为经验品才有助于消费者识别,而经验品属性消费者是可以识别的,但其识别的正确性则更多地依赖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消费者学习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活动中,会不断积累购买和消费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以完善其购买行为。无论是理性主义者的主动学习论,还是经验主义者的被动学习论,都认为消费者学习与其所处环境条件有着密切关联。此外,Bandura又将个体因素引入到学习过程中,认为个体因素、环境因素和行为是动态交互的关系。就消费者识别具有经验品属性的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而言,在农贸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正确识别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也是其学习的结果,也会受到消费者个体因素和消费者面临的外部信息环境影响。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在考察消费者识别安全双胞蘑菇的影响因素时考虑了消费者个体因素和外部信息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1.消费者个体因素

消费者个体因素包括消费者个体特征和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两方面:

(1)消费者个体特征。消费者的个体特征有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家庭人口规模等。有着个体差异的消费者其积累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也会存在差异。年长的消费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更为重视,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年轻消费者高;就性别差异而言,女性大多需要料理家务,由于经常采购和处理生鲜农产品,通过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男性高;受教育程度高的消费者,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较高,加上其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较多,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收入水平高的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也会促使其了解更多相关质量安全知识;家庭人口数较多的消费者,家庭责任较重,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加上家庭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

(2)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消费者学习的主观态度也就是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的重视程度。消费者重视程度越高,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需求程度也越强,而且,积极的信息搜寻行为也会提高这类消费者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2.外部信息环境因素

考虑到“荧光蘑菇”事件的特点,在考察外部信息环境因素时,本文主要从消费者是否获取该事件信息,以及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两个方面来衡量消费者的信息环境差异。

(1)消费者是否知晓事件信息。知晓“荧光蘑菇”事件信息的消费者会因为对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考虑而主动了解相关知识以规避这类风险。

(2)消费者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有关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信息数量以及传播速度都较以往增加和加快。在这样的条件下,消费者获取该类信息的渠道越多,说明其面临的信息环境越好,积累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会越多。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2

引言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内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然而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深刻反映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无力,不断引起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能力的质疑,致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日益低迷。在此情境下,如何更加有效提高监管水平,消除民众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是我国政府当下必须考虑的问题。

围绕消费者满意度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评价这一主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积极的借鉴。Jannke de Jonge等研究指出政府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促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状况产生乐观评价,政府监管工作的无效则导致消费者产生悲观评价[2]。王常伟等指出部分消费者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评价较低,尤其是在政府的监管与执法力度方面[3]。马琳研究发现,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管是政府的职责,对政府监管评价越高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评价越高[4]。Brewer等通过调查发现,近一半的消费者对政府监管食品中的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感到十分担忧,其担忧程度极大影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5]。Williams认为食品中过量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是影响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评价的重要因素[6]。纪杰认为食品中有害物质反映了政府监管效果的不突出,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7]。Spencer Henson指出,可通过公共和私人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除政府监管外,还应发挥社会监督等第三方监管的作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评价也将影响到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8]。

基于上述研究可知,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评价受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有害物质效果的担忧程度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深入探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评价情况以及影响监管评价的主要因素,针对性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食品安全监管评价的理论选择

政府作为保障人民利益的公共管理者,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食品安全风险事件的频发致使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持续走低,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出质疑。西方政府监管理论起源于市场失灵,在资源无法有效配置的情况下,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其强制性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虽然政府监管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但政府干预不足或干预过度都会导致政府失灵。本文在传统政府监管理论的基础上升华并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其基本理念为:(1)主张重新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将市场上的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部门的方式,提高政府运行效率。(2)主张重新整合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基础上,提倡非政府组织共同承担公共管理的责任。(3)主张政府组织结构的变革,将高度集权的政府组织向分权化、扁平化、网络式的组织结构发展。费威、颜海娜等的研究体现出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指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不仅需整合政府的监管强势,更需引入政府以外的力量,形成多元主体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9,10]。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监管进行了重新定位,并考虑纳入新的监管力量,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社会监督力量与政府监管的相互配合,有助于转换政府固有的监管思路,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水平。

1.2 研究假说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是指样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所持积极或者消极的评价。任燕等相关研究表明,政府的监管措施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显著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评价[11]。王育红等研究发现,影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的因素主要有认证机制完善程度、监管与执法力度和法律体系规范程度等[12]。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存在正向影响。

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是指样本消费者对政府监管的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担忧程度。吴林海等调查研究指出食品中有害物质是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效果评价的关键因素[13]。山丽杰等认为公众对有害物质特别重视,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较高[14]。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产生正向影响。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是指样本消费者对政府的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所持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纪杰等研究指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受到新闻媒体、舆论评价等因素的影响[7]。洪巍等认为网络舆论、新闻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越多,消费者对社会监督评价越高,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越低[15]。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产生负向影响。

交互作用。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三个独立潜变量两两相关。苏理云等研究显示政府监管因子、有害物质因子和外界因素因子(包括新闻媒体和舆论评价等)存在相关关系[16]。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与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存在交互作用;

H5: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存在交互作用。

H6: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存在交互作用;

根据以上研究假说,本文提出图1所示的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假说模型:

2 研究设计与基本特征分析

2.1 样本选取与变量设置

为全面、准确地反应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况状的评价,以便更好为政府监管食品安全提供政策服务,本文有重点的在全国选择福建、贵州、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陕西、四川等10个省份若干地区的4258名消费者展开实地调研。整个调查过程随机发放问卷共4500份,剔除无效问卷总共回收425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4.6%。

本文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为保证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验证图1的假说模型,围绕各项假说设计问卷题目。各变量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法进行测量,1~5级表示满意度从低到高。问卷共设置17个观测变量,由4个潜变量构成(见表1)。

2.2 问卷设计与特征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方面,男女比例分别为51.22%和48.78%,男性略

多于女性;在年龄方面,95.39%的受访者年龄在60岁及以下,其中年龄层在26-45的受访者比例最高,为42.60%,60岁以上的受访者仅占4.61%;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数比例为61.04%,占大多数;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访者学历层次整体偏高,高中及以上的受访者比例为78.37%,初中或初中以下比例仅为21.63%(见表2);

3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3.1 探索性因子分析

本研究运用SPSS19.0对提取的观测变量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输出的旋转后因子载荷矩阵如表3所示。结果显示,KMO值为0.840,Bartlett球形检验效果显著,P值小于0.01,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观测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样本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3.2 信度与效度检验

本研究运用SPSS19.0对旋转输出的3个因子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的克伦巴赫系数(Cronbach’s)依次为0.784、0.760、0.701,均通过信度检验。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Cronbach’s为0.704,表明总体评价变量间的内部一致性良好。各因子的结构效度评价结果显示每个因子的公因子数只有一个,且方差贡献率均大于50%,表明三个潜变量之间的结构效度良好。

3.3 验证性因子分析

运用AMOS18.0对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的三个潜变量及各自的观测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路径图与路径系数如图2所示。

4 模型检验结果和分析

4.1 参数检验与拟合评价

模型整体的拟合结果如表5所示,整体拟合效果良好。

4.2 结构模型路径分析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三个潜变量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558、0.222、-0.085。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的标准化路径系数最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且该变量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效果最显著,假设H1成立。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222,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H2成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08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呈负相关且影响程度较小,假说H3成立。

4.3 潜变量的交互作用分析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三个潜变量之间存在交互作用。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与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402、0.394、0.940,在1%的水平上两两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假设H4、H5、H6得到验证。

4.4 测量模型因子载荷分析

因子载荷系数反映了观测变量对潜变量的影响程度,如表6所示。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是REGU,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683,表明政府监管与执法力度越大,消费者对政府监管的满意度越高,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越高。

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为HM,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730,表明消费者最担忧重金属含量超标,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越大,越倾向于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不满意。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是GOVE,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603,表明新闻媒体等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负面新闻越多,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越低。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深入研究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情况,并厘清了影响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评价的主要因素。结果显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要素均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显著相关。其中,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最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体现出政府监管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体地位。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政府需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导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横向拓展中央层面食品法律,纵向辅之地方法律法规,形成以法律为基础、全面覆盖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网络。其次,内部优化政府部门结构,厘清政府监管职责。外部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安全食品生产者的法律制裁。再次,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优化政府监管效果。最后,正确引导新闻媒体、网络舆论、消费者等社会监督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从而助力政府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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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常伟,顾海英. 消费者食品安全感知、监管满意度与支付意愿[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9-95.

[4]马琳. 城市消费者食品安全评价影响因素调查[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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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颜海娜,聂勇浩. 制度选择的逻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演变[J].公共管理学报,2009(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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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吴林海,钟颖琦,山丽杰. 公众食品添加剂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2013 (5):45-57.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 2012)00-0000-00

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9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与法规,其中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更被视为食品安全生产与管理立法与监管上的里程碑[1]。自这些法律法规颁布以来,立法与监管的最终效果问题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本文将依据对国内各年度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次数的统计结果,以及对美国近百年来所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律与法规取得的效果的分析,结合有关理论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 对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管效果的经验性检验

图1反映了从2005年至2011年间我国每年被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数量。以食品安全法颁布的2009年为基准,在2009年之前,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逐年减少,而在2009年以后,尤其是2010年至2011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陡增。根据对数据来源网站数据库的统计显示,仅2012年上半年,被各家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已经达到300多起,可以预计,2012年的全年数量会超过2011年,达历史最高。

就统计结果来看,2009年之前的法规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控制作用,而2009年之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并没有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对此,我们的分析是:

(1) 在2009年以前,食品安全问题并未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受到媒体、政府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因此,社会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数量并不能作为检验法律法规有效性的合理参照。

(2) 在2009年以后,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时候报道数量的激增,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之前“积累莫返之害”的集中体现。面对这种形势,食品安全法确实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2012年上半年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更高的事件曝光次数使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法在面对食品安全现状压力下效力的不足。食品安全事件的数量并没有随着法律法规的颁布而出现减少或趋势上放缓的迹象,其实此类情况在美国也曾有过前车之鉴。在各项食品安全法规陆续颁布的一个世纪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于食品安全的预算投入每年都在稳步上升,但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数量却也同时在剧烈的震荡中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2,3,4]。 “在财政预算和食源性疾病之间,我们看不到任何可以启发人们思考的联系[5]。”罗斯福总统把他的行为总结为两部伟大的食品法:《联邦肉类检验检疫法》和《纯净食品药品法》,要求联邦政府必须保护民众免受工业犯罪贪婪的侵害[6]。然而一百年来,改革食品安全法在美国依然是一座有争议、有斗争的高山[7]。2009年,奥巴马总统重申了罗斯福总统的观点:有些事情只有政府能做,其中之一就是保证我们所吃的食品的安全且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8]。可是,从罗斯福到奥巴马,时间的推移说明了立法者并未能解决如何监管食品安全市场这个世纪性的难题[9]。

政府立法与对市场的监管被传统经济学家视为通过政府干预市场解决市场失灵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从中美两国食品安全法规的境遇和经历来看,政府的立法和监管并没有在食品安全市场上得到理论上应有的效果。对此问题,我们的观点是:(1)必须对原有的关于政府干预市场的理论在现实条件下进行修正。(2)政府应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采取监管措施,引导企业依赖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

下面,本文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上述的两个观点依次进行论证。

二、 对食品安全市场中立法与监管效果问题的理论分析

1. 与食品安全市场有关的不完全信息理论

对政府介入的经济学验证常常依赖于市场失灵的有关理论,这对食品安全市场也不例外[10]。

国内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目前大多处于在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预警体系、追溯体系等问题当中兼顾研究食品安全市场的不完全信息问题。顾小林等在研究食品安全检验追溯体系中指出,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缺乏相互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形成了信息孤岛,影响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形成,这也使得消费者无法得到有关食品特质的有效信息[11]。顾小林还研究了如何运用关联分析来挖掘市场信息的方式,从而达到畅通市场信息,提供政策支持,精确预警食品安全问题的目的[12]。

在国外,对食品安全市场不完全信息理论的研究做出比较突出的贡献的是John Antle, Julie Caswell和Jean Buzby。他们认为,消费者需求理论是基于消费者自我完全信息基础上的,这一理论要求消费者掌握关于生产过程如何影响他们的健康和财富的信息[13]。因此在完全市场的条件下,那些相互作用的曲线反映了最优的食品安全度,这些都是基于所有市场参与者都熟知产品的特征,但是食品质量信息市场是不完全的[14]。消费者食品安全信息的缺失和生产者提供不完全信息导致市场失灵[15]。依据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国外相关学者们运用不完全信息理论分析食品安全市场所得到的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是:食品安全市场的失灵是由于食品安全市场的不完全信息引起的,因为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曲线会比理想需求曲线低。

按照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政府往往根据困境产生的问题和结果(比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试图通过立法和监管,促使市场信息进一步公开,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相关的信息和知识,从而推动消费者实际需求曲线的上升。但是,本文以下的分析将进一步显示,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关于食品安全市场的分析论述是存在缺点与不足的,同样在这样的理论下建立起来的立法和监管往往也是难以奏效的。

2. 不完全信息理论下的食品安全市场

我们用图2来说明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是如何分析食品安全市场的。

图2说明了食品安全市场的供求关系,横轴代表食品安全的数量,用Q表示。纵轴代表食品安全的价格,用P表示。供给曲线(S)和需求曲线(D1)分别代表了食品安全市场中,对食品安全的供给和需求的情况。在S和D1的交点处,食品安全市场达到供求平衡,此时食品安全市场的均衡数量为Q1。Q1数目被认为是最大效益时的数量,因为在此点,社会净收益(a区)——也就是说,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收益(a+b区)减去生产者成本(b区)是最大的,若食品安全提供者提供比Q1更多的食品安全数量将会迫使其牺牲掉自己的利益。

基于以上建立的供求关系,根据前文总结的国外学者的观点,依照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可以得出:与消费者原本意愿相比,实际反映出来的需求曲线要比原本意愿下的需求曲线要低[16]。这是因为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的结果。依照这种说法,在图2中,存在着实际需求和理想需求两条需求曲线,其中,D1为实际需求曲线(即不完全信息下的需求曲线),其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对应的需求量为Q1;D2为消费者原本意愿下的需求曲线(即完全信息下的需求曲线),也就是理想需求曲线,其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对应的需求量为Q2。根据传统不完全信息理论倡导者的观点,Q1

然而,我们经过研究,认为以上对政府干预市场的理论解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谬见。

3. 食品安全市场中不完全信息理论的谬见

如上所述传统不完全信息理论的倡导者认为:市场是动态的,随着政府监管程度的加深和立法的不断完善,可以使市场参与者获得日渐充足的信息,从而推动需求曲线D1向D2移动[17]。

而本文的观点是:D2曲线在现实中不会存在。政府为将需求曲线D1向D2移动所做出的努力对实际的需求曲线D1没有任何影响。理由是:

完全信息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就像提供其他商品一样,必须耗费资源,而市场中资源是稀缺的,这种资源的有限性使得食品安全信息无法被完美地提供出来。因此食品安全市场注定是信息不完全的,总有一部分信息因为逐利的目的被隐瞒,或是由于技术的问题未被发明和发现。其中已知的那部分信息最终转化为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而那些无法被认知的信息对消费者不产生任何影响。消费者本身不会去想那些他们本来就意识不到的信息,因此这些未被认知和没被意识到的信息就不会对需求曲线产生影响。

因此,在图2中,需求曲线D1的状态是食品安全市场经过多次博弈后可以达到的满意状态,而D2曲线由于消费者不会去考虑他们不知道的信息而不会存在。由此可见,政府试图通过立法和监管的方式去弥补市场失灵造成的空缺,而使消费者得到的食品安全的数量从Q1增加到Q2的做法是存在谬见的。

从这个分析的结论中可以看到,政府立法和监管的重点不能放在从Q1到Q2的增加量上,而传统的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都把重点放在了如何通过监管保障更多的食品安全从而满足市场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上,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美国100多年来各项食品安全法令的表现平平和我国食品安全法压力重重的原因。

由此可见,关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十分重要,忽略需求或对需求的误判都会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是不是政府只要关注了需求就能使得监管收到好的效果了呢?下面进一步的讨论将表明:监管本身具有的强制统一性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矛盾,如果政府的立法和监管直接面对消费者,则监管依然不会收到满意的效果。我们借鉴Tomhide Yasuda的阶梯形曲线(Step-shape Curves)[5]的方法对这一论点进行分析。

4. 对政府立法和监管无效的分析

如图3所示:假设市场中仅有3个消费者,A、B和C。他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情况用图3中三个图表来表示。在图3的每一个图表中,每一个方格代表1单位价格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量,记为1,因此每一个方格所代表的收益(或成本)为1¥。在图3中,当价格为3时,消费者A的需求量为2个方格,记为2;消费者B的需求量为4,消费者C的需求量为3。每个消费者的需求构成的图形中方格的总数代表了他能够在食品安全市场中获得的收益总数,即消费者剩余。因此,每个消费者的需求图中有所有方格构成的图形顶端的阶梯形曲线DA、DB、DC 就是消费者A、B、C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曲线。

假设政府能够精确地预测食品安全的需求和成本,则食品安全市场的供求结果由图4表现出来——其中的需求曲线是三个消费者的需求方格总和后形成的图形中最上方的阶梯形曲线D总。特定价格的总需求,为特定价格下单个消费者需求方格数的综合,如在价格为3时,总需求为9(4+3+2),而供给曲线则给定。

根据福利总和的概念,图4中,在食品安全供给的9单位处,总收益(总购买意愿)是¥40(在数量9处需求曲线下方的方块数),即图形ABCO。总成本是¥6(在数量9处供给曲线下方的方块数),即图形B’CC’。因此,在数量为9单位处,净收益为¥34,即图形ABB’C’O,其他的数量条件得到的结果则无法超越这一收益。

在市场均衡数量为9的状态下,对应的均衡价格为¥3,再从图3的三张图中可以看出,在价格为¥3时,A、B、C三位消费者的需求量分别为2、4和3个单位。很明显,三个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量不均匀。

在现实中,政府所面对的食品安全市场给致力于减少事故数量和监督企业生产的立法者和监管者提出了两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是完全掌握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二是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充分分配均衡状态下的9个单位,这是因为:

首先,由于之前阐述过的不完全信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无法彻底了解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对有效市场假说的分析我们得知:胜过市场是不可能的[18],因此政府干预性政策的颁布速度永远滞后于市场。

其次,所有的政府法规以及监管措施都具有很强的统一性(one-size-fits-all)。而这种统一性又经常造成分配的统一。结果这种无弹性的分配使消费者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被动地接受统一的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必然无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如图4所示结果,若统一的标准规定每个消费者均获得3单位,则就个人的分配结果来看:A本来想获得2单位,而实际多获得了1单位,他原本可以把这1单位给B。B原来想获得4单位,而此时市场没有满足他的需求。以上情况反映到阶梯形曲线图中就如图5所示,在政府管制下,价格为3时,市场上的总供给是9(图5中图形ABCD),而与图4中价格为3时的总需求(图4中A’BB’D)相比,消费者A的需求多了一个单位(图5中图形ABCD比图4中A’BB’D多了一个白色方格),即图形A’BCD’;消费者B的需求少了一个单位(图5中图形ABCD比图4中A’BB’D少了一个深色方格),即图形EFGH;消费者C的需求数量不变(浅色方格数量不变)。而无论是多了还是少了,虽然总供给没有变化,但对消费者A和B而言,市场没有满足他们各自的需求。管制使得市场的总收益减少了2单位(图5中图形EFGH和A’BCD’),市场的资源配置出现了无效,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A、B获得三单位的感觉都不如以前了。他们的意愿都未获得满足,可见立法和监管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由此可见,当政府直接与需求对话,直接暴露在消费者面前时,还会因为监管的统一标准无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而面临监管上的无效。

三、 对政府如何在市场中进行有效立法和监管的建议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关注如何满足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需求,但关于开发和研究需求的工作应该借助企业来完成。从这个角度出发,去进行立法和监管才有助于实现立法和监管最终的目的。在现实社会中,包括食品安全法在内的众多法律法规及监管措施都将重点瞄准了食品安全生产及食品生产企业,把企业确立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这样的措施我们是完全赞同和支持的。但是我们更进一步地认为,关注企业不应该成为政府立法和监管的终点,而应该把企业作为一座桥梁,通过发挥企业在市场中对消费者需求的敏锐嗅觉和洞察力,来实现食品安全市场对消费者需求的开发,从而达到政府对食品安全市场立法和监管的真正目的。我们用图6来解释这一观点。

1. 主循环,步骤①-④

① 政府通过立法、监管、补贴、合作等方式,激励企业去探寻食品安全市场中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具体需求;

② 企业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

③ 企业从调查中得到有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需求情况的反馈;

④ 如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可以发展成为企业的赢利点,则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将会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进行投资,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产品和相关服务,对于企业而言,有了需求才会有投资,作为商品的食品安全也是如此。

2. 辅助循环Ⅰ,步骤⑤、⑥

⑤ 企业将激励的效果和执行情况反馈给政府;

⑥ 政府根据企业的反馈,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激励手段进行修正,以保证企业在开发消费者需求的过程中得到持续有效的支持;

3. 辅助循环Ⅱ,步骤⑦、⑧

⑦ 政府通过风险交流、民间平台等方式从消费者处获得关于需求满足情况的反馈;

⑧ 政府根据消费者的反馈,一方面向消费者提供各方面的可供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步骤⑥把收集到的情况向企业反馈;

根据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19]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图6作为通过政府立法与监管发起的风险交流的一种方式,是以政府立法和实施监管措施为起点,以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为最终的归宿,通过企业的市场核心作用,实现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种方法。在这个8个步骤中,步骤②③④的实施与实现是整个解决办法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三个步骤中,企业必须发挥自身对于需求的分析和洞察的能力。

四、 结论

本文从中国和美国两国食品安全法律与法规对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立法和监管效果的经验性总结出发,通过对不完全信息理论的修正,从理论的角度对食品安全市场中,政府的监管效果问题进行了阐述与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现阶段的中国与100年前的美国经历着相似的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焦点问题。此时两国的食品安全市场都无法有效地配置资源,对食品安全供给都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的需求。因此两国政府都试图通过立法和监管来对食品安全市场进行干预,但监管效果都不如人意。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首先是指导政府干预市场的理论出现了谬误。

(2)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对食品安全市场中,真实反映出来的需求曲线要比原本意愿下的需求曲线要低的论断存在谬误。应该存在的情况是原本意愿下的需求曲线根本不存在,因为消费者不会考虑那些原本就未认知的信息,从而也就无法形成需求。因此政府采取提高食品安全数量的供给来尽量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做法在很多时候是无效的。因为这些政策与法律只关注了如何提高数量,而没有考虑消费者需求本身的特点。

(3)若政府注意到需要关注消费者的需求,把立法与监管的出发点从关注数量转变为关注需求本身,则政府法令与政策自身具有的强制统一性(one-size-fits-all)还是会与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发生矛盾与冲突。我们使用阶梯型曲线证明了这个观点。如果政府关注需求,却把自己完全暴露在消费者面前,其所使用的监管手段还是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4)政府监管要关注如何满足需求,但又不能使监管直接面对消费者,因此应把企业也纳入到探求满足需求的机制中,以企业为桥梁使监管措施得以产生满意的效果。整个机制突出了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风险交流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这也进一步说明了通过公开市场信息以解决市场失灵的正确性。而本文对不完全信息理论的修正是根据食品安全市场现实情况调整了该理论关于消费者需求的假设,从而经历了另外一个分析的过程,而最终结论在理论方面还是与传统的不完全信息理论殊途同归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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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4

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定义是一种有效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系统方法和手段,通过这一系统能对问题产品快速定位并准确隔离,最后实施快速召回,降低质量安全的风险,保护公众健康。本文从应用前景研究视角,探索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推广与现实意义。

一、国内外理论研究状

(一)国外理论研究状况

国外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较早,因此食品可追溯技术的理论也较为丰富,研究也较为全面。认知和支付意愿是影响该体系推广的重要原因,理论研究显示不同的消费者对食品可追溯体系的认知有概念的差异。社会最优供给的可追溯食品所额外增加的成本与生产者出于收益考虑所能够承担的额外成本间存在着差异。

(二)国内理论研究状况

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国内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也较少。国内很多学者也借鉴国外的研究方式,对国内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进行了研究。为了百姓饮食安全,国家积极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然而,我国食品可追溯开展较晚,普及面较窄,现在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食品安全观念落后,生产规模小,技术兼容性差,操作成本高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限制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推广和建立。

二、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食品暴露出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究其根本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一)食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在食品市场上,很多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食品安全、无视消费者的健康,致使消费者对有害食品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购买行为。部分生产单位申报安全证书时,一般能较好地执行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但是在获得证书后,在利益驱使下,往往会生产低质量的产品。信息不对称,使得劣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进而占领整个市场。

(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内容比较单薄,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较为笼统,不具体明确,责任主体也不明确,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也不能应对新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态度

(一)食品安全性是影响消费者的主要因素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的饮食不再仅仅关注温饱问题,而更多的是安全健康问题。食品的价格不再是影响人们消费的主要因素,食品是否安全则是人们首要考虑的。

(二)消费者的支付意愿

支付意愿可以理解为消费者愿意为某种消费支付的资金,可追溯商品的价格会随着成本的上升而上涨,由此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减少。食品可追溯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生产地和加工流程等信息,监控食品生产过程与流向,成为食品供应链系统中各个主体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由此被认为是从根本上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工具之一。

四、企业战略选择

(一)食品安全问题对企业影响

食品企业的形象最主要的就是安全,一旦食品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企业的销售量,品牌价值和股票的价格,甚至致使企业倒闭破产。

(二)食品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的理论依据

我们知道市场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信息不对称。在食品供应链中,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由于客观的原因必然有着信息不对称,这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生产高质量食品企业的利益。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实现企业的差异化战略和品牌战略。

(三)企业的长远利益分析

(1)实现企业差异化战略。食品是生活必需品,弹性小、替代品多。因此,食品企业要想在食品行业长远发展,不仅要满足消费者基本要求,还要有着创意,有着自己特色,争取有利的竞争优势地位。因此,企业应用新的科技实现差异化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较好途径。可追溯体系能成功传递消费者所需的各种信息,满足消费者安全需要,实现产品特性、实现差异化。(2)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与质量控制能力。近年来,人们对食品的质量安全也在发生改变,正由量到质的飞跃。因此,食品企业要长远发展,就必须注重食品的安全问题。而食品可追溯体系正好符合这个质量控制的总体思路,它可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食品万一发生安全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追溯到问题责任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召回成本。(3)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食品可追溯体系为食品生产商、加工商、物流商和销售商等构建了一个信息平台,通过这个信息平台,各个企业能了解到各个环节的信息。这些信息不单为消费者提供,也为食品企业提供了了解产品的渠道,各个厂商不但能清楚了解本环节的信息,还能清楚了解供应链上其他环节的信息,他们能更有计划的安排生产,生产更有市场的产品,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产品库存,所以必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五、对政府建议

第一,支持建立个民间的食品安全基金,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基金就减少该企业的基金收益,减少的部分用于奖励给安全性好的食品企业。第二,使用有安全等级的企业标识,各类食品企业名字后面必须加上等级标识,由权威机构对国内的食品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等级评级,安全系数最高的企业定为A级,然后依次是B、C、D、E。该标识随着企业的安全性而改变,每年对食品企业做一次食品安全等级评估,若企业的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其安全等级会相应下降,有利于加强企业的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第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出现安全问题的企业严惩不贷。借鉴国外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应急处理机制、信用制度和信息制度,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从重从严惩罚。

六、前景展望

随着我国信息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相关政策的推出,我国国内食品安全发展要求,顺应国际发展潮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有着较好的前景。我们企业要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也必须广泛的建立起信息可追溯体系。然后,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进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成本不断地下降,便宜且方便的追溯方式将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综合上述探讨,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能够为消费者、食品企业、国家带来很大效益,将会在食品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拥有极其广阔的应用前景。

(作者单位为贵州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310657038),部级,项目编号:贵大国创字(2013)002,项目负责人:裴伟康(1991―),男,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74 ― 03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既有生产的转型也有消费的转型。尤其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家相关政策在不断调整,从抓生产到促销费、从重出口到扩内需,消费的重要性日益明显,消费者的选择不断增多,但一系列消费安全问题和事件也随之出现、不断凸显。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当前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侧重于四个方面:一是分析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如Van Asselt认为食品安全的风险存在于整个供给链,从源头供应、加工到物流、餐饮等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危险源。〔1〕张红霞等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内容分析,发现微生物超标是目前生产企业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其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因素。〔2〕二是讨论政府的责任以及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治措施。如王常伟等人从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政府监测与抽检、消费者感知三个视角对比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态势,进行了政策启示的讨论。〔3〕三是对事件发生后消费者信任问题的研究。如关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消费者信任的状况、影响因素和信任得以迅速修复的原因等。〔4〕四是研究媒体在事件中的角色。如有研究者通过对 《人民日报》三次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的量化分析,讨论当前主流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5〕。

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主要集中在经济学、传播学和医药卫生领域,缺少社会学等研究视角的补充与融合;二是集中在食品安全事件方面,对消费安全事件的其他领域研究不足;三是就事论事的研究居多,在对事件的归纳提炼上尚需深入。事实上,我国每年发生的消费安全事件数量较多,涉及不同的领域。由此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消费安全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其触发因素有哪些?其间有哪些偶然或必然?本文正是基于此考量,通过对近年来典型案例的分析,提炼消费安全事件的触发因素和动力机制,进行类型学的比较。

二、相关概念的厘清

受既有研究不足的限制,有关消费安全研究的几个重要概念易被混用。对基本概念的厘清是深入研究的基础,本部分将对此做一简要辨析。

(一)食品安全与消费安全

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安全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在此之前,使用较多的是食品卫生一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一种狭义上的界定。从广义上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安全三个层次。我们目前更多是在狭义的层次上使用此概念,但不论是在哪个层次,其核心都是围绕“食品”这一主题。

消费安全的范畴则要广阔得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第一条权利是“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俗称的“安全权”。一般认为,消费安全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其中,人身安全又包括了生活安全和健康安全。由此可以认为消费安全就是指公民在以消费者身份进行的消费活动中,其安全性要得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能受到侵害。

消费安全不仅是个卫生学或营养学上的名词,更是一个法律的、社会治理的概念。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厘定的意义在于,当前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将两者混用或者顾此失彼的现象。要么用食品安全代替了消费安全,要么只强调食品安全,而忽视了包括药品、化妆品、玩具、建材等诸多类别的消费安全。

(二)消费安全问题与消费安全事件

消费安全问题是指消费者在消费中或消费后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误导、售后服务难等等。近些年来,我国消费安全问题呈多发之势。然而消费安全问题虽多,但大多不为公众知晓,最终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的则更少。

通常认为,事件应包含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和结果等要素,要具备一定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事件是“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它不仅是研究的对象,更是透视社会结构的研究路径和视角。由此可以认为,在历史中发生过的一切事情,只要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都可以作为事件被用于考察其背后的历史真实,而无须它自身具有多么深远的历史意义〔6〕。在消费领域中,一些消费安全问题由于涉及的金额、影响的范围、造成的危害程度或者是相关利益方的博弈等原因,会引起更多的关注,不断“事件化”,就可能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简言之,消费安全问题呈现的方式较为分散和表象,其集中化、显性化即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经由消费安全事件可以透视消费安全问题,洞悉其背后的社会结构与变迁。

(三)消费安全事件与

最初是作为政治术语而出现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概念。目前学界在的研究上已较为成熟。一般认为,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和组织性等特征。尤其是在其发生原因上,主要是基层政治生态恶化和由此导致的社会信任感丧失,从参与者选择的手段和战术来看,主要表现为自组织和暴力对抗〔7〕。

显然,消费安全事件与之有明显不同,其在人员数量上没有要求,而重在问题的影响程度,尤其是消费安全事件一般不具有政治性,事件中相关利益方的怨恨指向目标多为“非政治性主体”。在中,基层政府往往是被指责、被冲击的对象,是矛盾的主要一方。而在消费安全事件中,尽管也会出现对政府部门的不满,但更多时候其是与消费者持同一立场,共同针对问题厂商。

三、消费安全事件的发生类型分析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消费安全事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从内容上,有食品、药品、化妆品、美容整形、电子产品、汽车、房产、玩具、建材、旅游等。在影响程度上,借鉴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标准,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消费安全事件四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结合前面的研究背景分析,本文关注的是消费安全事件的发生类型,研究事件的触发因素是什么。根据笔者对近年来诸多消费安全事件的比较分析,综合风险成本、促发动力以及粗略统计的事件发生频率,可以将其分为三个方面,九种类型。

(一)事件触发因素来自内部

1.企业自曝。即企业主动“自揭家丑”,公开宣称其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警示并采取补救措施。如2013年恒天然奶粉肉毒杆菌事件、近几年的多起汽车召回事件等。

企业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安全责任主体,其提高产品安全性的意愿和努力是保障消费安全的基础。但企业是理性的经济人,是经营风险的承担者,其主要目的是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因此对企业自身而言,由其主动自曝家丑并不是很经济、很现实的行为选择。在现实的案例统计上,这方面事件的发生频率很低,主要集中在汽车行业。究其原因,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因素外,更主要的还在于我国强力颁布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并得以有序推进和实施,而在其他领域,要么没有类似召回制度,要么实施力度偏弱。

2.内部举报。这种方式是由内部人员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新闻媒体提供线索,或者通过网络论坛发帖曝光等方式使问题公之于众。举报人的促发动机大致有三种,分别是利益、责任或矛盾纠纷。内部举报的准确性高,涉及问题较为严重,影响也更大,日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食品领域,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细则,尤其对内部人员举报加大奖励力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内部举报人员所面临的风险成本很大,如减薪、降职、解雇,无法继续从事同一甚至同种职业及至受到人身伤害等,内部举报的保障机制尚很不完善。

3.同行举报。同行举报一直是个颇有争议的现象和话题。它既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提高查处的准确性和成功率,又易诱发不正当竞争、恶意举报等问题。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行举报应是同业监督,而不能是同业诋毁。但即便是前者行为,处理不好仍会出现“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可能,因此同行举报行为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成本,在现实中的发生频率不高。

(二)事件触发因素来自外部

1.监管抽查。这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年经由相关政府部门查处的消费安全问题数量颇多。仅以药品案件的查处情况为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统计年报数据,2012全年共查处药品案件170266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5件,涉及物品总值40509.58万元。然而出于对社会稳定以及对事件可控的考虑,职能部门监管查处的消费安全问题更多以事后通报为主,因此以影响较大的事件形式呈现出来的概率不高。

2.媒体暗访。近年来,媒体以暗访形式采写报道的现象增多。此处无意讨论其可能涉及的权利、伦理等问题,仅分析其影响效果。显而易见的是,媒体暗访所触及问题敏感,设备工具先进,报道效果生动、冲击力强,极易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得到关注。中央电视台每年“3・15晚会”的强大影响力即为例证。这种类型较为常见,此处不再赘言。

3.公众投诉。这里指的是消费者向消费安全监管部门、媒体进行的问题投诉或举报,以及向法院提讼的行为。消费者向企业售后服务部门进行的投诉不在此列。近年来,随着消费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消费者权利意识的增强,由于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而使问题得以曝光、解决的现象增多。据红麦舆情的《2013年度中国食品安全热点舆情事件》显示,在根据事件热度所选取的15个食品安全事件中,因公众投诉举报而曝光的占到40%,在所有曝光渠道中占比最高。①然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消费者总体维权意识和意愿偏低,比如据光明网在2013年两会期间所做的调查就显示,当消费者遇到侵权问题时,有75.5%的人选择“算了,吃个闷亏”,而不是去积极维权。②二是在选择了投诉、举报或诉讼的人当中,除了普通消费者,更多的是“职业打假人”群体。

4.职业打假。自1995以来,以“打假第一人”王海为代表的一批职业打假人就一直活跃在市场上,并充满着各种争议。除“职业打假人”这一名称外,他们有时还被称作专业打假人、专业投诉人、职业举报者、职业维权者等等。初始意义上的职业打假人主要是通过知假买假的手段来索赔获利的个体,但现在已出现了公司化、团队化行动的态势。总体来看,该群体受经济利益驱动,行事比较低调,虽被监管部门和企业熟识,但并不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知晓。在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和媒体的暗访报道中,经常有职业打假人的参与。因篇幅所限,有关职业打假人的研究将另文专述。

5.专家打假。与上述的职业打假人不同,专家打假并非专职打假,而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去揭露消费安全领域的问题。比如德裔化学家弗雷德里克・阿库姆(Frederick Accum)、英国医生哈塞尔(Arthur Hill Hassall),美国律师消费者运动之父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英国营养学家卡罗琳・沃克(Caroline walker)等等〔8〕。国内在此方面尚缺乏有影响力的人物,原重庆质监局副局长、被称为“科技打假第一人”的吕长富可属此类型。总体而言,这种类型的发生概率偏低。

(三)自然发生类型

公共事故。即那些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导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此类事件发生突然、涉及人群较广、影响难以控制。如近几年发生的奥的斯电梯倒行事件。与前述几种类型不同,这类公共事故不存在促发动力、风险成本等问题,多为客观自然发生,不可控因素较多。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九种类型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消费安全事件中,可以发现几种不同发生类型的相互作用。譬如,有些媒体暗访是得到内部人员举报的线索,或是由职业打假人协助完成;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中,也经常会有公众投诉举报的作用,亦不乏职业打假人的身影。

由于缺乏系统的统计资料,本类型比较主要借助媒体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和笔者的实地调查,所以在类型的精致方面还需提炼。但进行类型比较的意义在于,将有助于对消费安全事件发生机制的分析,也使得在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中更具方向性。可以看出,在诸多消费安全事件中,由内部驱动发生的偏少,更多是由外部驱动发生。其中,职业打假型的消费安全事件在理论上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实际中的发生情形并不多见,其个中缘由值得关注。

四、结语

随着消费的转型和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消费安全事件日益被公众所感知、所体验。从小处说,消费安全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能否可以安心吃饭、放心出行。往大里看,消费安全关系到市场秩序、人际间的信任以及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发生类型方面对消费安全事件进行了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在理论上由外部因素触发的消费安全事件是较多的。在实际中,政府监管抽查对消费安全、保障民生起着重要作用,但由其促发的消费安全事件却并不甚多。一方面,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产品后会及时处置,在事态得到控制之后才以总结式报道的情形偏多,因此以事件化形式出现的较少。另一方面,是否会有为降低职业风险而恪守成规的科层仪式主义因素存在?对此,还需大量的统计资料支撑并作进一步的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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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6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外兴起一股绿色消费浪潮,具有代表性的是对于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量快速增长。相关数据表明(中国绿色食品网,2009),中国消费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有了较大提升,消费者愿意为事关安全健康问题的绿色农产品支付一定的溢价,从而提升了安全蔬菜的消费意愿,但与普通农产品相比,安全蔬菜所占的市场份额还是相对有限的(液态乳及乳制品除外)。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安全蔬菜消费行为的研究重点主要是消费者安全蔬菜的消费意愿、购买行为的一般特征、影响因素及其两者之间的关系。较为普遍的结论是消费者的个人特征(收入、性别、年龄、家庭结构等)、外部环境因素(价格、市场环境秩序等)等影响了安全蔬菜的消费意愿、购买行为及其两者的相关性,影响因素在国内外有所差异(Caswell et al.,1992;Gao,1993;Thompson et al.,1998;Larocheetal.,2001;马瑞婧,2007;王志刚,2003,2006)。但对特定场所的安全蔬菜研究比较少,针对超市安全蔬菜的研究更是相对较少。随着经济的发展,超市作为安全蔬菜的主要销售渠道,其地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研究超市安全蔬菜购买行为,对于掌握消费者心理,促进超市安全蔬菜产业发展,有其现实意义。

1.文献综述

1.1 安全蔬菜

关于安全蔬菜的概念,学界并没有一致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有机蔬菜,绿色蔬菜和无公害蔬菜共同成为安全蔬菜的基本框架。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农业与农村合作技术中心国际贸易中心(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 of the technical center for agricultural and rural cooperation, ITC, CTA)的定义,"有机蔬菜是指用纯净的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经过认证并贴有有机标志的食品。"该定义进一步解释,这里的"有机"更强调生产过程而不只是前段产品本身(FAO/ITC/CTA,2001)。绿色蔬菜是指遵守可持续发展的远,安装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中国标志出版社第一编辑室,2003,P1)。无公害蔬菜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过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1.2 感知风险

所谓消费者的感知风险(perceived risk),一般是指消费者在产品购买过程中所感知到的不确定性和不利后果的可能性(Dowling和Staelin,1994)。它实际上就是在产品购买决策过程中,消费者因无法预料其购买结果的优劣以及由此导致的后果而产生的一种不确定性感觉(Derbaix,1983)。自Bauer(1960)最初将感知风险的概念从心理学引入消费者行为学研究之后,市场营销领域内很多关于消费者行为的研究就以感知风险作为考察变量来进行。Bauer认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都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当消费者对各种产品的性能,价格,品牌,售后服务等各项产品特征进行分析评价之后,都会感到各种不确定性,因此消费者任何消费行为都是要承担风险的。

1.3 消费者行为

美国市场营销学会(AMA)把消费者行为定义为:"感知,认知,行为,以及环境因素的动态互动过程,是人类履行生活中交易职能的行为基础。"在这一定义中,至少有以下三层重要含义。

第一,消费者行为时动态的。首先,这个定义强调消费者行为时动态的。这意味着,个体消费者,消费者群体和整个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在不断改革和发展,它提醒人们用动态的眼光来观察消费者的行为。其次,就消费者行为分析研究而言,它的含义是消费者行为的概括和提炼常会受到特定时期,产品,以及特定消费者个体或群体的限制。

第二,消费者行为具有互动。在消费者行为定义中强调的第二点是,消费者行为包含了感知,认知行为,以及环境因素的互动作用。

第三,消费者行为涉及交易行为。消费者行为包含了人类之间的交易,所反映的是人类在交易当中的整个行为过程。这一点使得消费者行为的定义与市场营销的定义保持了一致性。简单地讲,消费者行为是指消费者为获取,使用,处置消费物品或服务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包括先于且决定这些行动的决策过程。消费者行为是与产品或服务的交换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2.研究设计

2.1模型构建

消费者因素在感知风险研究甚至消费者行为研究中都毋庸置疑是重要研究对象;产品因素是消费者消费的对象,本文是指安全蔬菜本身;购买情境则包含在超市购买行为之中(张莹,2001;霍庆华,2007);参照群体,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时,一般都将目前产品放到其他同类产品中去考虑,反复对比之后才作出最后的消费标的,在本文中参照群体主要是指超市有力的竞争对手,也就是农贸市场。综上所述,本文中,我们将超市安全蔬菜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归纳为这三类因素去考量:消费者因素,产品因素以及参照群体因素。

2.2变量定义

本文涉及的变量主要有消费者购买行为因素和感知风险六大构面。其中,消费者购买行为是通过整理消费者行为相关文献得出,而本文所研究的产品因素是指安全蔬菜,情境因素则是指超市,参照变量则是指农贸市场,感知风险的六大构面也与其他文章不尽相同。综上所述,本文在定义以上变量时,不仅从消费者行为的有关概念去定义,亦结合本研究本身。

(1)消费者因素(控制变量)

消费者因素主要是指和消费者自身相关的因素,这个指标的消费者是指参与安全蔬菜消费的消费者。主要包括消费者的一些基本特征,性别,年龄层次,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共计六个因子。

(2)参照群体因素(中介变量)

参照农贸市场的因素是消费者购买超市安全蔬菜的中介变量,因为农贸市场可以就价格,新鲜度和分布位置三方面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张莹,2001;霍庆华,2007)。在本文的研究中,将农贸市场作为参照因素,是将其作为一个群体来概括。

(3)感知风险(自变量)

本文在对感知风险个构面进行定义时,主要借鉴了Roselius(1971),赛鹏(2006),袁明和周常春(2008),井淼(2005),刘录民(2009)和任燕,安玉发(2009)的研究成果。各构面的详细定义如下:经济风险,安全蔬菜购买引起消费者经济上的损失;质量风险,安全蔬菜品质和安全性上达不到消费者预期引起的身心上的损伤;信任风险,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欺诈行为,政府监管有效性等方面的担忧;事件风险,国内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心理的冲击和担忧;社会心理风险,周围群体的影响,自身购买安全蔬菜时的心理顾虑;便利风险,对安全蔬菜购买渠道及便利程度的担忧。

(4)超市安全蔬菜购买行为(因变量)

消费者在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后,在超市购买自己所需的安全蔬菜的行为,包括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和有机蔬菜。

2.3 调查方案设计

在借鉴前人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具体研究方向,总共分感知风险,农贸市场因素,超市安全蔬菜购买意愿和消费者特征四个部分。问卷调查结果都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表示,该量表由一组结果构成,分别是"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种回答,各项分别计分为5,4,3,4,1,由被调查对象打分,结果加总。

3 实证检验

力求运用多种统计方法,运用SPASS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各方面的研究和分析,以减少单一统计方法所带来的误差和劣势。主要有描述性统计,均值分析,信度分析,效度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

4 结论

第一,本文以消费者超市安全蔬菜感知风险作为研究对象,考察消费者在超市安全蔬菜购买过程中受到有关因素刺激下,是否会降低安全蔬菜消费的感知风险包括对比农贸市场后,本文研究后认为,经济风险,信任分析和社会心理风险与超市安全蔬菜购买意愿的假设不成立,即不存在显著的相互关系。就另外的质量安全风险,事件风险和便利风险这三个构面来说,假设验证成立。关于农贸市场影响因素方面,价位的假设不成立,但农贸市场安全蔬菜的新鲜度和分布位置对消费者超市安全蔬菜的购买上有着一定的削弱作用。

第二,均值分析的分析来看,感知风险构面的影响程度问题上,六大感知风险的构面中感知的质量安全风险位居第一,可见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排名后两位的分别是社会心理风险和事件风险,而感知的经济风险位居最后,主要是安全蔬菜消费在日常生活中支出占比较少,消费者对价位不那么敏感。

第三,从控制变量的分析来看,男性在事件风险和便利风险两个维度上要显著高于女性,51岁-60岁,61以上两个阶段的人群表现出较高的感知风险水平,已婚人士在便利风险上要显著高于未婚人士,家庭人口数在5人以上,水平在0.01上在感知经济风险,便利风险上存在差异。控制变量对感知风险和超市安全蔬菜购买行为的影响不显著。

5 研究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化进程步入了快速时期,人们也越来越偏向于高品质,便利,齐全的购物场所,对购物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超市和农贸市场作为两大安全蔬菜的销售渠道,在各自领域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作为安全蔬菜一盘棋,必须统一思想,扬长避短,共同提高安全蔬菜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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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7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本文在假想价值评估法的基础上,利用全国20个省市实地的调研数据,运用Heckman备择模型,实证分析影响城乡居民对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及意愿值的因素。结果显示,在支付意愿方面,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 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营养标签内容的了解程度以及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因素对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而地区、年龄、家庭人数、认为酱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程度等因素与其具有负相关关系;在支付意愿值方面,对安全酱油内容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对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值具有正向影响,而地区的作用则正好相反;测算得到消费者平均支付意愿值为5?533元,溢价11?06%。基于上述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假想价值评估法;Heckman备择模型

中图分类号:F0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90X (2015)04-0065-07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2008年,约86%的国内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在其生活的城市已经非常严重[1]。为确保食品供给安全,各级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推广有助于监管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酱油是中国传统调味品,自宋展至今,已经成为家庭日常必备的生活用品之一。酱油的需求量大,市场流通速度快,以前市面销售的大部分酱油都是以简单勾兑的方式进行生产,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随着人们饮食习惯的改善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以普通勾兑方式生产的酱油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生活需要,安全酱油应运而生。而食品营养标签作为区分安全酱油与普通酱油的重要标志,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推广。其中,成本问题是重要的制约因素。那么,哪些因素影响了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消费者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是多少?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鉴于此,本文基于全国二十个省市城乡居民的问卷调查,利用Heckman备择模型对消费者关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及其意愿值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一、文献综述

(一)支付意愿的测算方法研究

目前,学者对支付意愿的测算方法不断进行

拓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 (1) 市场价格比较法(PricesPaidinMarket);(2)联合分析法(ConjointAnalysis); (3) 疾病成本法(CostofIllness); (4) 贸易分析法(TradeAnalysis);(5) 假想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ValuingMeth?od,CVM)。其中,假想价值评估法将重点考察的特性与商品的其他特性区分开来,被认为是最合适的研究方法,近年来得到广泛的应用[2]。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角度:一是,为享受效用提高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如本文中消费者为了享受安全酱油支付的额外价格);二是,在效用降低的情况下,愿意接受的最低补偿价格(WillingnesstoAccept)。

(二)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消费者对于安全食品如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根据学者已有的研究,可以这些因素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口统计学因素,主要围绕性别、年龄、接受教育水平、职业背景等方面的影响[3-5];第二,认知因素,主要围绕对安全产品的感知以及对产品质量安的信任程度的影响[6-8];第三,经济学因素,主要是从收入和价格等方面来研究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因素[9-11]。

目前,国外学者关于支付意愿的研究较为成熟,主要涉及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认知以及支付意愿等方面。国内文献则主要集中在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其中,定性的理论分析主要集中于政策制度、成本收益、主体行为等方面[12-13],定量的实证研究则主要围绕消费者的认知和购买意愿的实证分析[14-15],在研究领域上有一定的局限性[16-17]。本文充分借鉴国外的相关理论,立足于我国丰富而独特的社会现实,研究影响城乡居民对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和意愿值的因素。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居民日常使用的酱油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山东,河南等全国20个省市城乡居民的随机抽样调查,获取其关于安全酱油支付意愿的信息。共回收问卷873份,其中有效问卷为693份,问卷有效率为79?38%。问卷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消费者个体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二是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认知水平;三是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四是消费者对支付意愿的评价。

(二)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受访者的统计学特征如表1所示。在性别方面,男性和女性各占约一半,基本保持平衡。本次调查样本群体年龄跨度从15~80岁,分布较广。被调查者的平均年龄为33?44岁,4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超过七成,样本主要集中在20~55岁的青年人和中年人。当问及健康状况时,44?73%的被调查者表示身体状况较好,占比最大,另有将近四成(36?51%) 的被调查者表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在本次调查的样本中,普遍都有初中及以上的教育经历,其中,占比最多的是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群体(26?12%)。在家庭收入方面,有225户的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占到调查总数的32?47%,占比最高。在家庭规模方面,家庭人口中有18岁以下人口的共占41?99%,有521户家庭中没有60岁以上人口,占总体的75?18%。在问及家中是否有“三高”、肥胖、食物过敏等病症时,有243户家庭选择有上述情况,占比35?06%。在职业背景方面,有589位被调查者表示没有相关职业,将近九成。在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方面,超过五成的被调查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关注。在食品满意度方面,仅有不到三成的被调查者对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表示满意。总体来看,样本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消费者的支付意愿

从表2可知,在全部693名被调查者中,愿意额外支付的被调查者占数量优势。在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额度的被调查者中,愿意多支付超过单价10%以上者占优势。

三、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一)模型设定

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只有在实际发生支付时才能被观察到。若直接以“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作为因变量并对其进行OLS回归,会产生选择性偏误(Selection?Bias)。因此,本文选用Heckman备择模型来处理这个问题。

假定我们想要估计的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的意愿值模型为:

yi =x1iβ1 +ε1i其中,被解释变量yi表示消费者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其是否可以被观测到取决于二值选择变量zi(取值为0或1),即只有当zi=1时,yi才可以被观测到。x1i表示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值的因素,在本文中主要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认知行为。二值选择变量zi的决定方程为:

其中,z?i 是潜变量,且有z?i =x2iβ2+ε2i其中,x2i表示影响消费者是否愿意支付的因素,在本文主要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认知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但与上述x1i略有不同。此外,假设ε1i~N(0,σ2)并且ε2i ~N(0,1)两者的相关系数corrε1i,ε2 ( ) i =ρ。因为假设ε2i服从正态分布,故zi服从probit模型。从而,pzi( =1x2i) =Φ(x2iβ2)这样,可以写出可观测样本的条件期望:

其中,m为支付额度分类,bi为支付的额度,fi为不同支付额度bi下的条件支付的频数。

(二)变量说明

结合相关理论与实地调查,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入手: (1)人口特征,包括被调查消费者的城乡分布状况、年龄、性别、接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 (2)家庭特征,包括被调查消费者家庭每年总收入、家庭人口数量、家庭18岁以下人口数量、家庭60岁以上人口数量; (3)认知行为,包括被调查消费者对自己健康状况的评价,是否具有相关知识,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安全酱油了解程度,对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的认识,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见表3。

四、计量结果

本文使用STATA12?0计量软件对Heckman备择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显示,模型的拟合度较好, 估计的整体效果也较好。

首先,在人口特征的因素中,地区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负相关,城市消费者相对于农村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安全系数更高的安全酱油,这是因为地区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经济因素的差异,城市消费者收入水平更高,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更强烈。地区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值中影响依然显著,作用方向为负,这表明城市和农村的地区差别同样影响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值的选择。该结论与之前文献[15]中“居住在城市的消费者相对非城市居民支付意愿更高” 的结论相一致。年龄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负,但是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值中影响并不显著。前者在决策过程中更多的是影响消费者的经济水平,因而年长而富有生活经验的消费者更愿意在安全酱油上增加投入。性别、教育情况、婚姻状况、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和支付意愿值的影响不显著。

其次,在家庭情况的因素中,家庭人数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呈负相关。家庭规模越小、人数越少,消费者更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以购买安全酱油;而家庭规模越大、人数越多,消费者越不愿意增加成本购买安全酱油。家庭规模越小,平均经济水平越好,越有精力去关注健康方面的问题。收入水平、18岁以下人数和60岁以上人数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和支付意愿值的影响不显著。

最后,从认知行为来看,家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相关系数为0?24,呈正相关。即患疾病使人们意识到健康问题的重要性,作为消费者进行食品方面消费的时候,会更多考虑食品安全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因而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被调查消费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正。消费者越关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该问题产生的危害了解也就越全面,因而更愿意衡量额外支付食品安全成本和健康方面的得失,更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被调查消费者认为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和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同样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正。说明越重视健康且认为食品与健康关系密切的消费者,越愿意为健康而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在此基础上,计算得到城乡居民对安全酱油的平均支付意愿为5?553元。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Heckman备择模型两阶段法分析了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结果发现,不同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地区、年龄、家庭人数、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安全酱油的了解程度、对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的认识和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变量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的影响显著。其次,地区、对安全酱油内容的了解程度与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因素,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额度的影响显著,最后通过WTP测算获得城乡消费者平均支付意愿值为5?553元,对比单价10元/kg,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溢价11?06%。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五点政策建议: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健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和重构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定位,提高服务效率。特别是在安全风险较高的酱油行业,加强监管,尽快做到监管部门和政策实施部门的分离。其次,加强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上述结论显示,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了解程度越高,愿意支付的倾向越高。因此,应到加强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其宣传力度,普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再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加大相关投入。特别是应加大对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推广和应用的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第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抽查力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安全食品的发展需要规范的制度约束和广泛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对于安全食品的抽检,保障安全食品名符其实。最后,选取先进企业作为典型,发挥榜样带头作用。以地区为单位,选取生产安全食品的先进企业作为典型代表,对企业进行表彰、媒体宣传以及提供政策优惠、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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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41-03

消费主义(consumerism)发源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是一种把崇高和追求过度占有和消费作为满足自我和人生目标的价值取向,以及在这种价值观支配下的行为实践。”[1]源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表现为娱乐主义和享乐主义,不仅是社会生产的推动力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80年代末,消费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伴随着全球化蔓延到中国,通常表现为符号性消费、炫耀性消费和超前性消费三种形态。其主张的个人主义、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冲击着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消解着中国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动摇着青年学生的人格健全和心理发展,威胁中国文化安全。基于此类消极影响,中国学者对消费主义秉持批判态度。

90后大学生作为中国社会的特殊消费群体,其消费观不仅对当代社会消费观推波助澜,还将主导未来数十年社会主流消费观。因此,研究消费主义视角下的90后大学生消费观,通过反思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在全球化时代,对青年学生科学价值观塑造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消费主义视角下90后大学生消费观的时代境遇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消费主义文化侵略

人类已进入由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和主导的全球化时代。经济全球化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各国经济较快发展。伴随着全球化向纵深方向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则往往利用其在全球化中的主导地位以多种方式推行西方化的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及文化价值观念,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安全、文化传统及价值观形成冲击和挑战。”[2]

20世纪二三十年源于美国的消费主义思潮,利用发达国家全球化中的主导地位,以隐形的文化强制形式,通过资本输出和文化交流等方式进入中国,以对资本主义经济繁荣表象和西方社会多元文化的宣扬,刺激、诱导着90后大学生盲目追逐被这种文化霸权制造出的消费欲望。部分青年学生的价值观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冲击下转向个人主导,他们在消费中逐渐对消费品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产生诉求。

(二)现当代中国国内消费环境的改变

伴随中国经济运行三次大型周期性波动而发生的积极变化,现当代中国国内消费资源环境、金融环境、信息环境和流通环境不断改善,与之相应的社会消费观念、模式和水平亦不断发生改变。国民在增加物质享受消费比重和扩大享受型消费所占比率的同时,逐渐弱化了生存消费的国民消费主体性。

消费主义所提倡的享乐、自由、奢侈的消费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节俭、重义、节欲的消费道德相冲突,在市场经济趋利性导向下消解着中国传统的消费道德。在消费品充足和信息来源广泛的全球市场下,青年学生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在消费中体现着开放性和先锋性。伴随着近年消费主义思潮逐步蔓延至高校,不断冲击90后大学生传统消费观和生活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深刻影响其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消费主义视角下90后大学生消费观的基本表征

(一)存在炫耀性消费

在西方国家以消费主义为代表的文化渗透下,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的部分90后大学生,在消费中体现出崇拜和追逐符号性消费的特点。他们在这种变异了的消费选择中盲目地追新求异,推崇个性,喜欢时尚,崇尚物质消费和享乐主义,片面地把消费数额和消费档次的高低作为博取同辈群体的认同和羡慕的重要标志,渴望“通过消费让他人明了消费者的金钱力量,权力及身份,从而博得荣誉,获得自我满足的消费行为。”[3]

(二)倾向于享乐主义消费

部分90后大学生奉行“消费至上”的享乐主义消费观,消费结构本末倒置,彻底将个人消费娱乐化、符号化。在这种异于伊壁鸠鲁享乐主义的极端享乐主义支配下,青年学生作为“新的享乐主义消费群体已经形成,他们的需求不再受到‘需求经济’的约束,而是受到‘欲望和梦想经济’的约束,或者对新事物和新体验的渴望的约束。”[4]为维系享乐主义消费支出,部分青年学生选择信贷消费,却因高透支额和低偿还率陷入个人经济危机和信用危机,导致失衡消费。倾向于享乐主义消费的大学生更多地体现出以自我为中心、将“自我实现、自我表达的生活方式的产生,与浮华消费和风格化的自我呈现融为一体”[5]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

(三)追求实用性消费

90后大学生主流消费趋于追求物有所值的实用消费。有着独立主体意识的他们思想活跃,思维敏捷,有旺盛的好奇心和尝试欲,易接受新鲜事物。即使在当代消费结构多元化趋势下,在个人固有消费观与消费主义思想发生碰撞时,更多地表现出其理性的消费观――选择在实用消费的基础上兼顾自我个性的彰显。他们通过对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相关信息的了解,综合考虑商品的使用价值和本人经济承受力,理性选择消费对象。

(四)暗含从众心理

学者阿希的从众心理实验结果证明从众心理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这在部分90后大学生中也是适用的。在当代西方消费主义价值观及大众传媒的刺激和诱导下,一部分大学生因无法坚定其已初步树立的理性消费意识,个体消费观受同辈群体消费观引导,在群体压力下抛弃个人独立消费意识和消费主张,通过对同辈群体无意识或有意识的模仿,采取与群体一致的消费行为,形成群体模仿式消费。这种通过将自我认同危机外化为依赖外部力量进行的自我身份定位,体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

三、消费主义视角下的90后大学生消费观分析

(一)消费主义文化侵略威胁部分青年学生科学价值观的树立

西方文化霸权带来的消费主义文化侵略,将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消极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造成中国国民价值观不同程度的扭曲、错位,消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威胁当代中国的文化安全,为大学生科学消费观的树立带来众多负面影响。消费主义下价值转换通过思想灌输和形象启发等途径背离了商品价值规律,导致消费使用价值萎缩和符号消费泛滥。作为未来社会消费主体的90后大学生消费群体,对社会主流消费观的导向推波助澜。

因青年学生的消费观还未定型,“西方消费主义价值观及其大众文化产品的广泛传播,潜移默化地动摇了青年学生既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青年学生价值标准的混乱和精神上的迷失。”[6]传统的节俭美德在消费主义过分强调娱乐性和享受性的意识形态冲击下被青年学生忽视了。

在消费主义文化侵略影响下变异了的消费观在这部分90后大学生中不断蔓延,“不仅表现在购买时尚、高档消费品的实际行动之中,也表现在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而对时尚、高档消费品欲购不能的焦虑心理以及压缩基本消费需求以追求时尚和高档的消费取向上。”[7]这种异化的消费观不可避免地陷入物质至上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最终导致大学生人生理想失落和人格缺陷。

(二)消费观教育缺失的客观因素

90后大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伴随着家庭消费环境改善和消费能力普遍增强,家庭成员的消费需求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部分家庭受消费主义思潮影响,家长本身就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践行者,在家庭和个体消费中体现出明显的符号性、炫耀性和超前性的消费烙印。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消费观本身就带有消费主义倾向。

西方发达国家利用中国在全球化时代对发展教育多元化的积极诉求,通过文化殖民将消费主义作为宣扬西方意识形态的普世准则渗透扩张到校园。中国部分高校对消费主义辨识不足,民族文化“免疫力”薄弱,缺乏应有的文化自觉。且部分高校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相关课程中对“三观”足够重视却缺乏针对消费观的专题教育,或在涉及消费观的教育中,教育内容过于空泛、流于表象。导致青年学生培养树立科学消费观得不到有效的教育与引导。

(三)消费观主体自我教育意识薄弱

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交流激荡,多元文化纷至沓来、涌入校园。由于部分90后大学生对个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对中国国情和个人消费水平不能清晰定位,对文化安全威胁缺乏警惕,对消费主义本质及影响缺少认识,导致这部分大学生受消费主义影响,过于重视物质消费,轻忽精神消费,缺乏消费自律。伴随着理性消费意识的弱化,他们的消费观在消费主义思潮与中国传统消费观的碰撞冲击中产生了困惑和动摇。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霸权扩张中,这部分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发生了新的变化,为科学消费观的树立带来消极影响。

四、对90后大学生消费观的反思

(一)维护文化安全,抵御消费主义文化殖民

“长期以来,教育始终是一个政治的战场,而且到21世纪的新千年之初依然如此。”[8]在当代,伴随着全球化而来的西方文化霸权的强势扩张,折射出的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尤其青年学生价值观不同程度的弱化。文化危机意识不足、文化安全意识缺乏的90后大学生是中国青年中最易受到影响的群体。

因此,90后大学生应在尊重文化多样性前提下,重新审视并理性对待西方多元文化,清醒认识到发达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输出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其重点将消费主义作为普世准则予以推行的目的是消解发展中国家传统文化,意图改造和重构国民生活方式。

为此,大学生们应坚守民族文化传统,弘扬勤俭节约的消费道德,将中华民族道德观念转化为个人价值观的构建要素,增强本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大学生们应将个人思想道德教育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予以重视,警惕文化侵略,抵制文化霸权,强化个人文化自觉意识,对抗消费主义文化殖民,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二)补位社会教育责任,引导消费观塑造

首先,家庭要端正教育理念,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对大学生经济独立意识和理财能力的培养,引导子女养成节俭的生活习惯和适度消费的行为习惯,避免经济上的盲目纵容。改进教育方法,纠正子女不当的模仿消费,克服媒体诱导,减少消费主义对消费观的冲击。家庭成员以身作则,减少物质挥霍浪费,在生活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为子女抵制消费主义做出表率。

其次,高校需转变观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理论概括、案例分析、开放研讨和考察实践等多样化教学方式,将消费观专题教育的理论学习与深入实践统一,将学生的消费道德考察制度化并落实到评优制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学生鉴别是非的能力和思辨思维。通过校园传媒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学生辨识并抵制消费主义,削减商业传媒宣扬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消费诱导,教育学生在科学消费观指导下理性消费。

再次,党和政府有义务树立勤俭节约、廉洁朴素的形象,提供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不断弘扬传统美德,提倡节俭消费、适度消费等理性消费观。从社会主体舆论导向上抵制消费主义,批判符号性消费、炫耀性消费和超前性消费。建立健全传媒约束机制,将商业传媒消费至上和享乐主义观念的宣传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对大学生科学消费观树立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主体教育,健全人格

作为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90后大学生已具备是非判断能力,在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他们在消费中通过客观评价自身消费能力和消费需要,经过自身审视,确立合理消费期望,正确引导和控制个人消费行为,能够有意识地发展健康的消费心理,健全人格。

90后大学生应加强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理性的消费观念,明确认识到“超过一定界限之后,更多的消费并不等于更多的充实”[9]。尤其注重个人消费道德的建设,形成正确的消费意识,增强个人选择能力、判断能力和理财能力,在消费观受到消费主义思潮冲击时能理性直面消费文化多元化。

90后大学生还应增强自我评价能力。对非理性消费心理及失范行为自我剖析,将科学的理性消费观念内化为个人消费行为准则。以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引导消费理性,有效控制消费中的冲动性和被动性,减少盲目消费、超前消费和攀比消费等缺乏理性的消费,以树立节俭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促进个人素质全面提高。

总之,引导90后大学生在全球化时代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消解消费主义思潮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有利于大学生人格健全和心理健康,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对抵御西方文化霸权,保障我国文化安全同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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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9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气候变暖已经导致水资源失衡、农业减产、生态系统等严重损害,严重影响了人类环境和自然生态,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一份来自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评估报告表明:气候变暖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影响以外,主要是归因于人类活动,特别是与人类活动中排放二氧化碳的程度密切相关。从而,低碳消费的议题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有些国家甚至提出要推行“零碳消费”。

从现有文献看,学者们围绕低碳消费的命题已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了探讨:①低碳消费的含义。陈晓春、谭娟(2009)等认为低碳消费包括五个层次,即“恒温消费、经济消费、安全消费、可持续消费和新领域消费”。②低碳消费的意义。张一鹏(2009)认为,低碳消费的广泛实施,将从根本上扼制高碳经济的蔓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中国应当在实行低碳生产的同时,实行低碳消费,为保护世界气候和全球环境做出贡献。③低碳消费的影响因素。辛章平和张银太(2008)认为,低碳消费的实现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消费文化和习惯等诸多因素有关。结合中国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低碳消费则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发展阶段、发展方式、资源禀赋、贸易结构、锁定效应等。④推行低碳消费的对策建议。李胜、陈晓春(2009)分析认为,在形成低碳消费方式中,需要政府、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分别发挥引领、主导、积极推进和广泛参与的具体作用。构建政府、市场与企业“三位一体”化的监管体制(刘敏,2009)。

本文试图通过对低碳消费及其人文环境的界定,分析、揭示人文环境对低碳消费的作用机理,以期探索出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低碳经济发展道路。

二、低碳消费及其人文环境的界定。

低碳消费是消费者以对社会和后代负责任的态度在消费过程中积极实现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它是一种基于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态化消费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根本要求,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从经济学上讲,低碳消费包括低碳生产消费和低碳非生产消费。

至于人文环境,“人文”是个不甚明确的观念符号,游离于许多概念的边缘,各学科对它的界定颇有歧义。从研究文献看,将人文因素引入经济史和消费史中的一个变数来考察尚不多见。在此,我们对人文环境作一简明的界定———人文,即有关人的文化和文明 (朱杏珍,2006)。人文环境可以理解为一定社会系统中各种能够反映文化价值内涵的事物的集合,它既表现为社会本体中某些有形环境,也表现为隐藏在社会本体中的某些无形环境,如社会成员的认知模式、价值观念、信念信仰等。人文环境有些可量化的指标,如人均受教育年数、人均文化设施面积、居民掌握科技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程度等,但人文环境中最本质的东西应该是人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人性文明。

低碳消费的人文环境可理解为低碳消费生存的积淀在特定区域的价值观念、传统文化、科学素养等的社会文化形态。低碳消费体现了消费主体的一种心境,其实质是消费者在消费品的选择过程中按照自己的心态,根据一定时期、一定地区低碳消费的价值观,在决策过程中把低碳消费的指标作为重要的考量依据和影响因子,在实际消费活动中青睐低碳产品和低碳服务。低碳消费是众多消费主体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结果,人文环境是其发展深化的深层内因 (仇保兴,1999)。从广义上讲,任何经济现象和行为都可以认为是某种相对应的文化沉淀的结果。低碳消费的存在和发展受人文环境的约束,只是这个结论的一个新注解。

三、价值观念对低碳消费的影响分析。

价值观念是人的大脑关于外界事物对自己、对社会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它对人的行为导向起着重要的支配、调节与定向作用,规范着人的活动,指引着社会主体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Gutman(1982)提出了方法———目的链理论来探讨价值观与消费者行为的关系,认为价值观影响消费者对产品属性重要性的判断,从而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和购买。Richins(1994)的研究成果也表明价值观在个体消费者的行为、态度及其决策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价值观念对低碳消费的导向作用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的。宏观导向作用集中地体现于政府的消费政策之中,微观的导向作用则体现于消费者的价值观之中 (傅正华,1999)。

1.消费政策对低碳消费的宏观导向作用。

任何消费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依据一定时期、一定区域的价值观念,唯此才能提出社会消费的目标和方向———抑制或鼓励消费。方向和目标明确,消费活动发展就快,反之,则慢。比如低碳消费,如果一段时期内政策的低碳性指向明确,则低碳消费就能快速实现,否则就会停滞不前。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现象,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推出低碳消费的政策措施。英国在 2003 年了政府白皮书 《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德国政府先后出台了 5 期能源研究计划,以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为重点,为“高技术战略”提供资金支持,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欧盟在 2007 年通过了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计划,其目的在于促进新的低碳技术研究与开发,以达成欧盟确定的气候变化目标。澳大利亚在 2007 年批准了 《京都协定书》,在 2008 年又了酝酿已久的 《减少碳排放计划》 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减碳计划的三大目标。日本历来重视节能减碳,在 2004 年日本环境省发起了“面向 2050 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其目标是为 2050 年实现低碳社会目标而提出的具体的对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现状,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研究部署应对工作,决定到 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胡鞍钢,2008)。我国制定的这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充分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对低碳消费的责任担当与大国风范。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作为低碳消费政策制定的主体,既是低碳消费的管理者,也是消费者。政府要在引导低碳消费的同时树立低碳消费的榜样,即政府自身也要低碳化消费。目前政府部门也同样存在着消费的“高碳化”,如政府公务用的大排量轿车,“文山会海”带来的大量纸张浪费等。因此,政府部门自身要低碳化运作,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改大排量轿车为小排量轿车甚至采用环保清洁能源,减少纸张的使用率,实现“无纸化”、“网络化”办公,树立低碳消费的榜样。

2.生产者、消费者的价值观对低碳消费的导向作用。

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并影响着他们当前及将来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者、消费者个人树立低碳生产、低碳消费的理念对于我国实现低碳消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生产者必须强化低碳生产意识。一是生产过程低碳化。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以及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的“低碳”化、“碳水”化和可循环。二是生产结果 (消费品) 低碳化。企业是低碳消费品的提供主体,是联系低碳生产性消费和低碳非生产性消费的桥梁。只有企业提供了低碳节能的消费品,使公众在超市或商场购买产品时根据低碳化程度有所选择,才能有更广泛、深入地推行全民低碳消费方式的物质基础。其次,消费者必须强化低碳消费意识。在当今社会,个人的消费行为不同程度地对其他人以至整个社会发生影响,因而不能放纵和无度,要彻底戒除某些人以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温室气体为代价的奢侈消费嗜好。个人的消费行为不仅要兼顾当代人的当前消费和长远消费,而且要兼顾当代人和后代人消费需要的满足,当代人消费的增长要以不影响后代人消费的增长为前提。

四、传统文化对低碳消费的影响分析。

传统文化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物质条件的改变而演变、沉淀下来的观念形态的总括。它是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予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巨大的反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传统文化对低碳消费的影响也是异常深刻的。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现代中国文化的源泉,是一个发源于远古、拥有几千年历史、延续至今的源远流长的文化体系。中国儒家、法家、道家等各学派学术观点的广泛传播和发展为中华文明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几千年历史文化的积淀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文化体系,也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消费观,进而影响着消费者行为。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可概括为节俭观和面子观,来源于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消费经济思想,经由先秦、儒、道和墨家的提出和宣扬之后,已经成为传统消费观的核心内涵。它适应了一定时期经济生产方式,因而促进了社会和谐及经济的繁荣。

1.传统文化下的节俭消费对低碳消费的影响。

儒家的个人消费观是“宁俭勿奢,惠而不费”,他们历来主张节俭,反对奢侈浪费,认为“宁俭勿奢,惠而不费”是君子的美德。老子的“圣人为腹不为目”的主张,即建议人们生活简单,反对追求感官享乐。墨子的“非乐”、“节用”、“节葬”的主张,也反对“繁饰礼乐”和奢侈享乐生活。目前,节俭的消费观在我国中老年人市场上尤为显现。我国中老年人中的大多数,一向重积聚轻消费,在家庭和个人消费上强调节欲勤俭,主张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及时行乐的生活态度,勤劳、简朴终极一生。据重庆市社情民意的调查显示,全市积极响应政府节约与环保号召的居民为 90.8%,其中:青年人积极响应的为 84.9%,青壮年人积极响应的为90.9%,中老年人积极响应的为 97.5%,显然,中老年人最为积极。

在现阶段,传统的节俭观对于发展低碳消费,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缓解人和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低碳消费的核心是节约,节约能源资源,自然就降低了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因此,要大力提倡节俭,尤其应杜绝资源浪费型消费。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贵族学校、贵族住宅类的消费与广大居民的节俭乃至几千万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形成鲜明的反差,容易激发社会矛盾,所以,此类消费应加强关注、严加防范。转贴于

2.传统文化下的面子消费对低碳消费的影响。

国外学者研究发现,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个人,总是处于为了他人的期望而生活以争得“面子”的压力之下。Ho(1977)指出,东方人很注重“面子”,“面子”在东方人的消费行为中起了很大的作业。Redding和 Ng(1983)也认为“面子”是解释中国等东亚国家人们消费行为的关键。通过奢侈品消费,人们维护自己的“面子”,强化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并维护自身的社会地位。中国很多人购买和消费奢侈品是为了其外在可视的象征意义,这种购买是一种显示自我价值的极端形式(Dubois & Duquesne,1983)。面子消费观在我国青年人市场上可见一斑。据有关方面的调查,年轻人花在高档服装、手表、汽车消费上的钱远远高于其他群体。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这些消费品最能够在公共场合突出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而这些也往往成为区分阶层的标志性符号 (吴晓青,2008)。更有一些年轻人,为求面子,不知节制,经常出入歌舞厅、咖啡屋、酒吧,以牺牲环境、挥霍资源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

显然,面子消费是以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温室气体为代价的,它与低碳消费的宗旨背道而驰。为此,首先必须在消费内容上合理引导,提高消费者在奢侈品消费上的低碳意识。

其次,要积极推动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消费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浪费型转变。低能耗要求消费者消费节能产品,如节能灯、节能空调等;低污染要求消费者使用消费品时减少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如多乘公交车,少用煤等;低浪费则主要针对奢侈消费行为以及不节约消费行为的消费者,倡导及时关灯,关紧水龙头,少去洗浴中心等。

五、科学素养对低碳消费的影响分析。

消费者科学素养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其消费的宽度和深度,影响着其对社会、自然生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消费者的科学素养深刻影响着低碳消费,较之价值观、传统文化的影响更为直接有效。

1.较高的科学素养可以推动低碳消费。

消费者的科学素养是通过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消费安全意识等几方面表现出来的。研究表明,消费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接受低碳消费的能力也越强。王兆峰(2008)通过对武汉市民的实地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居民平时非常关注商品的节能知识,其比例远远高于其他文化程度的居民。他们分析认为,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强,平时越关注商品节能知识方面的状况。何志毅等(2004)研究也发现,绿色消费者是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并会主动寻求有关绿色产品精确的信息。他们愿意尝试新产品,对价格敏感,且消费比较理性,愿意付出更多的价格进行绿色消费。国外学者 Balderjahn 认为,具有较佳内在意志控制力的消费者,能表现出具备环保意识的购买决策及消费行为。因而,依靠高学历者的力量传播低碳消费的有意信息,对于在群众中普及低碳消费知识,推广低碳消费行为是十分有效的。

消费者的知识结构也将影响低碳消费。消费者拥有不同专业知识,其对于低碳消费的认知程度就不同。台湾学者黄乾全(1989)通过对台北市民的垃圾分类行为研究后认为,垃圾分类收集知识越高,其垃圾分类表现行为越好。车参贤(1995)以高中生为样本,对其资源回收行为进行了研究。他指出,资源回收知识能有效预测学生资源回收行为,资源回收知识越高,越会去从事资源回收行为。国外学者 Schlegelmilch(1996)对此也作了深入研究,他认为,在普通公众群体中,环境知识对一般绿色购买行为和再生纸购买行为能产生直接影响,而对环保清洁剂、有机蔬菜和水果、无氟产品及非动物测试产品等 4 类产品的购买无影响;在学生群体中,环境知识对环保清洁剂、有机水果和蔬菜的购买行为有直接影响,而对其他 3 类产品的购买和一般绿色购买行为无影响。

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弱也将影响低碳消费的程度。有学者研究 (沈建华,2009;黄铁苗、颜世辉,2009) 认为,消费安全意识越强的消费者,低碳消费的意愿越强烈,从而其低碳消费的需求与行为也越频繁。另外,消费者对政府在消费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越满意,他们对当前消费品市场上安全形势的总体评价就越高,其低碳消费的行为就越强。立足当前,政府在消费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仍无可替代,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消费安全工作,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心理程度,以有效促进低碳消费。

2.我国消费者的科学素养状况及对低碳消费的影响。

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我国消费者的科学素养也在不断提高。然而,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消费者的科学素养现状不能令人乐观,低碳消费更需时日。

一是消费者存在浓厚的等级意识。对大部分人来说,社会等级不仅意味着成就,而且是一个人及其家庭、亲属乃至宗族地位的确定标志(Hsu,1981)。Richins(1994)的调查发现,中国非常重视等级观念,以拥有社会财富的多少作为个人成功的标志。通常,高等级观念者更易于重视昂贵的东西、可以代表特权身份的品牌、强化其所有人个人形象的商品。因而,低碳消费之于等级消费,处于从属的、次要的位置。

二是消费者追求消费效用最大化。所谓消费效用最大化,具体表现为:在支出相同情况下的消费效用最大化,或在一定消费效用下的支出最小化。事实上,在缺乏约束的条件下,消费者很难放弃原有消费行为下的“好处”,如“省时”、“省力”、“省钱”,水资源的过度消耗是因为自来水太廉价,造成白色污染现象严重的原因是因为塑料袋、塑料快餐盒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成本低廉,废弃物不能有效回收是因为人们不愿意费时、费力去完成看似不“值得”的小事,在这些眼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低碳消费行为就显得动力不足。

三是愚昧性消费。有些人不是用积极的进取和奋斗去获取财富,而是寄希望于神灵的扶助。在我国,许多地方封建迷信活动办得非常火,为了盼发财、保平安、求升官,不惜花费大量的金钱,去抽签算卦,去烧香拜佛,做道场,请神汉巫婆。

尤其在农村,这样的愚昧型消费更为严重,它耗费了大量的生产资金,已经成为一些地区阻碍低碳消费的因素之一。愚昧性消费还包括吸烟、追逐低级趣味音乐、网瘾等,尽管它们还不是我国社会消费方式的主流,但其对低碳经济的影响和危害却不可低估。

六、结论。

综上所述,人文环境的各个要素,如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素养等,对低碳消费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从消费者产生消费需求、获取产品信息、选择评判,到做出购买决定以及售后评价,每一阶段无不体现了消费者的人文因素。不论是价值观,还是传统文化、科学素养,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消费者的低碳消费行为。为此,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低碳消费人文环境。要唤起消费者文明消费和科学消费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用可持续消费的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逐步建立于国情相适应的文明、健康、科学的低碳消费模式。

(1) 确保消费对象的安全、可靠和节约。必须要组织和激励科技人员大力开发研制并在全社会推广节材、节能、节水型产品。

(2) 促进消费结构合理化。各种消费都应合理、适度,逐步增加服务性消费比重和减少消耗资源的消费。

(3) 提高废弃物回收的积极性。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把垃圾生产、回收和处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

(4) 营造消费文化氛围。要开展通俗易懂、丰富多彩的低碳消费宣传活动,影响公众行为,促使他们接受新理念、新技术,沉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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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10

一、引言及综述

自进入21世纪来,随着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经济状况和消费观念的改变,大众对农产品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尤其大众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心理,甚至对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发生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及时发现大众需求与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食用农产品供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增强监管部门科学监管,对保证大众日常生活的食用安全,增进监管部门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谢敏等从市场失效角度分析查找在已有的政府措施下未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王志刚首次采用实证研究法,利用消费者个体对食品安全反应情况作为调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科学依据。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的着力点也开始细化,施晟等借助产权经济学、博弈论等理论工具对食品安全治理机制进行多维度分析,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应构建包括信誉制度、监督制度和激励制度在内的三重监管体系;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周洁红等研究结论显示产品上下游加强合作、增强法律法规的压力对降低公开召回风险及对追溯行为有显著影响;王秀清等提出农产品安全信息对消费态度有重要影响,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可以起到显著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和质量安全监管的总效率,同时,强调政府部门的介入,确保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些研究虽然从消费者角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分析,但侧重于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分析,以及对影响消费行为因素的分析,进而分析由消费行为导致安全农产品市场供需的变化,提出在市场调节机能时效时部门调节措施。

此外,前人研究多集中在影响消费行为因素、购买意愿分析、政府部门监管、促进质量安全技术手段、政策建议等方面,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或是信任度研究,多是将信任度作为自变量研究信任对某因变量的影响,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因素影响,只能对国外相关研究适当借鉴,不能直接在国内应用。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实证分析我国消费者对流通流域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探讨影响消费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任度的因素,旨在为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二、数据来源与描述分析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2015年7~8月期间对安徽省六安市、湖北省咸宁市、广西省桂林市,3 省3个地级城市的抽样问卷调查。本次抽样调问卷查调查遵循科学、效率、便利的原则进行,分别选取华北、西南、华中地区食用农产品生产大省,在省内选取省会周边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较大的地级市为代表。在问卷调查时,充分考虑了单样本选取的分散性、随机性,选取各地菜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公交车站等为调查地点,调查对象分为不同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情况;同时,对受访者个性特征也进行简单统计,例如身体素质、食源性疾病发病情况等。问卷中关于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关注程度多选项题目;关于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了解程度、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对政府部门监管能力、对未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期望等为单选项题目。在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300份,经过对回收调查问卷的审核,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69份,有效回收率约为90%。对有效问卷调整理后,将受访者普性特征和个性特征统计情况汇如表1。

从被调查数据分析来看,受访者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已婚者人数多于未婚者。此次调研受访者当中,已婚受访者比例达63.2%,高出未婚人群26.4%。

2. 长期在城镇生活的受访者居多。在所有受访者当中,除了在城市工作以外的时间生活在乡村的占25.3%,完全在城市生活的受访者占74.3%。

3. 受访者体质状况和近一季度食源性疾病史分布情况合理。在被调查对象中,体质一般及良好以上的受访者人数占97.8%,在近一季度中因购买使用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一次及以下的受访者占比77.0%。从个性特征统计的结果来看,各项指标能够说明此次调研数据的客观性。

4. 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低中高分配较为合理。高学历人群所占比例为40.9%,较高;初等学历受访人数所占比例为24.9%,比例相对较少。

5.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本次调研将“黑鸭子”事件、甲醛鸭血、甲醛白菜、蛆虫柑橘、禽流感、黄金大米、毒龙虾、海南毒豇豆、“五得利”硼砂面粉、肯德基“速成鸡”、瘦肉精“双汇”等11例近期在国内发生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具体指标,通过对各个事件知晓度来判定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为反映每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信息了解的总体状况,就每个消费者对11个事件关注度进行统计。知道1~2例事件的受访者占到28.3%,知道3~4例事件的占到35.3%,知道5~6例的占到24.1%;7~8例的占到8.9%;9~11例的占到3.4%。

6.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知晓度。知道一些相关知识的受访者占到14.1%,对其十分熟悉的仅有1.9%;有29.2%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3.7%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知;而55.8%的受访者表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了解程度表示一般,即这部分受访者可能对某些知识有所耳闻,但是对其不熟悉,更不会将相关知识运用到生活当中。

7. 受访者对监管部门监管作用的评价。有30.5%的受访者表示有作用;46.5%的受访者就表示一般,有8.1%和9.7%的受访者分别认为监管部门之监管作用作用不大和没有作用,仅有5.2%的受访者表示政府部门监管作用显著。

三、回归分析

(一)变量定义与赋值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结构属于离散型,本研究根据有关计量经济学理论依次假设Yi满足logistic或是probitic分布,由于Logit的条件概率比probit的以更缓慢的速度趋近于0或1,故本研究选用Logistic模型(表2所示)。

(二)模型选择与分析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Y),只有两种结果:有,则Y =1;无则,Y=0。假设,Y=1的概率为p,设Y遵从Bernouli概率分布,则Y的函数可以表示为:

f(Y)=p(Y=1)*p(Y=0)=p(Y=1)*(1-p(Y=1)):Y-0.1(1)

采用二元选择Logitic回归模型进行估计,设μi~[0,],可将(1)式变化为相应的Logitic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log it(pi)=ln=ln=α+∑βixi+μi

Li=ln()=β1+β2Xi+μi(2)

即:

LCONF=C(1)+C(2)/MARRIED+C(3)×ENVIRONMENT+C(4)/HEALTH+C(5)×EVENTS+C(6)×EDUCATION+C(7)×KNOWLEDGE+C(8)×GOV+C(9)×RECORD(3)

在该模型中,pi为Y取值的概率,xi为解释变量;α为常数项;βi为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μi表示随机误差。

本文利用EVIEWS 7.0软件对(3)式进行最大似然估计(ML-Binary Logit Quadratic hill climbing)(表3所示),并对模型拟合检验(McFadden R-squared)、模型斜率系数整体显著性检验(LR statistic)、模型系数进行Wald检验,残差进行White异方差检验,模型稳定性进行Ramsey-Reset检验结果显示,模型总体拟合良好,同时平行性、稳定性良好,可以采用Logistic回归(表4所示)。

三、研究结果及分析

1. 受访者食源性疾病发病史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极显著负向影响作用。流通领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购买食品之前缺乏充分的质量信息,在消费者购买消费之后能够认识到产品质量特性,或是经过长期购买能够积累经验进而对食品质量特性做出判断,即农产品对消费者来说应该先成为经验品、再有可能成为信任品。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说明农产品有质量问题,随即会使消费者产生不好的购买经历,随着因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次数越多,消费者对产品的食用经验感觉越差,进而对产品失去信任。本研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受访者因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的次数越多,则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越低,这与事实相符。该结论与有易感人群的消费者对液态奶的质量安全性的信任度偏低的结论相近。在受访者群体当中,发生过一次以上食源性疾病的消费者有103名,占比38.3%(如表1所示),说明国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现状令人堪忧。

2. 受访者对质量安全事件知晓程度影响其对对其质量安全信心有极显著负向影响作用。随着网络等自媒体时代的到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经发生,会得到大范围传播;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不乏夸大事实报道或负面报道,消费者一旦看到相关事件,尤其看到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先关的安全事件,就会产生“宁愿信其有”的认知心理,最终造成对安全事件知道越多,对质量安全信心度就越低。此次调研,挑选11件具有代表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消费者进行调查,其中知道3条事件以上的消费者193名,占比71.7%;知道5件以上的有98名,占比36.4%(如表1所示),说明大众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程度较大,同时也说明,由此导致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的可能性很大,这与权威部门对信息的存在隐瞒遮掩,或是监管部门预警机制不完善有关。

3. 受访者婚姻状况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已婚的城市消费者对质量安全信心指数更大,这与婚后对生活质量的关注以及自身思想观念更加成熟有密切关系。这一研究结论与消费者结婚后更愿意购买可追溯食品的结论相一致。在受访者群体当中,已婚消费者170名,占比63.2%,说明在选购食用农产品的消费群体中,已婚人士占比较大;也暗示未婚消费者是潜在的客户,农产品销售者通过广告等宣传途径吸引未婚消费者,扩大销售量。

4. 受访者掌握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程度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负向影响作用。本研究涉及与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是指消费者对维权渠道了解程度及维权经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熟知程度、掌握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程度等内容。结果统计表明,受访者掌握相关信息量越大,则对质量安全信心指数越低,消费者对相关知识掌握越多,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行业了解程度越深,则可能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是担忧,暴露出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问题较多、整体环境较差;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越大,表现出越低的信心度,说明我国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维权、生产者奖惩等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不够详尽完善;消费者掌握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越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度越低,说明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不规范,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质量信息不透明等诸多问题。

5. 受访者对政府部门监管作用评价与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负向相关关系。对政府部门监管作用评价指受访者认为流通领域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在政府部门的监管前后有无提高,即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的大小或是有无监管作用的评价。如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需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依然能够实现产品的安全营养,说明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不存在问题产品,政府部门不需要监管,则纳税人可能因此而减低纳税额度、获得更和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相反,如果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依赖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则说明当下食用农产品质量情况不容乐观,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度肯定较低。从调研数据来看,认为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作用显著的有179人,占总样本的66.5%,这说明政府部门监管工作实施较好,得到大部分受访者的认可;同时也说明,目前我国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复杂,一旦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随即会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该研究结果暗示,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力量是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等其他主体并没有起到自我监管和相互监管的作用;监管体系的单一,会导致政府财监管成本增加、监管效率的低下。

6. 受访者身体健康程度对其信心度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受访者身体越健康程度与身体免疫体抗力正相关,越健康抵抗质量不安全食用农产品的能力越强,则消费者可能不会一时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当即出现食源性疾病,因此受问题农产品质量问题负面影响相对较低,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相对较大。

7. 受访者的学历和生活环境与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不论消费者学历高低,其追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愿不分高低,说明当今大众饮食结构发生着变化,对食品质量非常看重。该研究结论与教育程度不相关结论相一致;与文化程度对消费者信任有负的显著影响,或是对消费者信任有正向显著影响的结论不一致。同理,不论消费者生活在城镇、乡村,亦或是国外,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有一样的标准。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本研究,第一,受访者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共同影响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然而,消费者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两个因素对消费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没有显著影响。此外,国内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寻意识较强,但是我国流通领域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较为单一、总体情况不容乐观。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透明化、常态化、现代化,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渠道,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使信息及时、有效,避免因滞后而引发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的恐慌。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体现法制性、高效性,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使大众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产生正确预期。

三是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监管的监督体系,全力建构消费者、生产者、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监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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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大学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投诉中,三分之二的投诉与质量安全有关。今年国内奶业倍受负面消息的冲击,所以选择奶业作为基本研究对象,通过引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对QAIDS模型进行扩展,进行实证研究,并利用回归结果计算计算价格、支出、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弹性。

一、文献综述

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认知情况,姜励卿(2004)、张晓勇,李刚,张莉(2004)、王新宇、杨九滢、史茜、汪楠(2010)等做过调查分析。更为近期的调查分析来自吴维成、黄博(2011),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牛奶制品质量安全需求做初步的探讨和调查分析。至于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选择的影响,国内学者王志刚(2003)、周洁红(2004)等人均做过相关调查分析。但国内研究多以某个地区的整个食品行业为研究对象,缺少针对具体行业的分析;同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是通过调查法获取相关数据,缺少利用消费系统模型研究食品安全信息的实证研究。本文将从以上不足的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和改进。

二、理论分析

受Swartz和Strand(1981)的观点影响,可以假设商品数量和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信念均会影响效用,而消费者可以得到的关于产品的信息将决定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念。在此处,我们通过“产品质量的信念q”,把信息与需求函数联系起来。

考虑在效用约束下追求支出最小化,可以求得包含质量信念变量 的希克斯需求函数。依照Bockstael和McConnell(1993)对质量变化的比较静态分析,可以得出:

(1)

将上式分解,有:

(2)

衡量了需求量对食品安全信心的反应,根据链式法则有: 。此处只考虑负面信息,则有 ;的符号完全取决于。的方向并不确定:假定效用函数为凹函数, ,进而 ;是的正负不确定:k产品的质量变化对j产品的边际效用的影响可以正向,也可以负向。这就使得最终的影响方向取决于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食品安全信息对该产品需求量的影响变不确定,既可能出现某类食品的负面安全信息越多,需求量反而越大,也可能出现负面信息越多需求量越小以及需求量并不因食品安全信息的多少而改变的情况。

三、计量模型――扩展的QAIDS模型

1.模型基础:QAIDS

本研究的模型基础是二次型的几乎理想需求系统(Quadratic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在给定价格体系和一定效用水平的情况下,认为消费者在给定效用水平的约束下追求最小化支出。QAIDS模型假定消费者行为满足PIGLOG的偏好特征,即通过将市场需求作为由一位代表性消费者做出的选择来解决加总问题。此外,James Banks,Richard Blundell和Arthur Lewbel(1997)通过引入一个二次项,允许支出份额与总支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i产品支出份额可表达如下:

(3)

模型除需保持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外,还需使得

2.模型扩展:纳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

传统的模型通常暗含的假设是消费者的偏好不发生变化。但实际情况中,食品安全信息会通过改变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信念作用于其偏好,进而使消费需求发生变化,因此将“信息”变量纳入理论模型。

某类消费品在总消费支出的份额的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

(4)

(5)

其中,代表衡量信息的变量,确切的构成将在参数构建时具体讨论,为残差项。

在传统的QAIDS模型中,截距项是常数,且需要求加和结果为“1”,可以看出,若仍要使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得到满足,此时要附加条件,因此,该模型的约束条件为:

通过上面的式子以及谢泼德引理,可以推导出拓展的QAIDS模型的支出弹性、非补偿性价格弹性(马歇尔需求弹性)和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分别为:

(6)

(7)

其中,

3.信息参数的构建

众学者通过对不同地区进行实证分析,认为与负面信息相比,正面信息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很小。且就现今中国的情况来看,正面信息很少见;即使出现正面信息,消费者也不一定相信。所以为了简化计量分析,仅利用食品安全负面信息作为信息参数构建的依据。同时还注意到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随着时间间隔的延伸而发生变化。信息对购买行为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且不同时间上的变量对“信息参数”的边际影响并不一定相同。现构造如下多项式分布滞后(polynomial distributed lag,PDL)模型来测度信息参数:

为第t期内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数量,为系数,n为截距项,为残差项,i为滞后期数。信息参数方面的数据收集于百度搜索引擎。在百度新闻的高级搜索中,分别检索“奶 安全”、“奶 超标”,设置“只在标题中出现”,时间“2005-01-01至2009-12-31”,并排除二者重复、无关的以及正面的新闻,进行加总,得到乳业安全负面信息统计数据。

4.计量方法:迭代收敛的SUR

本文试图通过联立方程组和约束条件来计算出模型的各个参数值,属于典型的联立方程组模型,因此采用不相关回归(SUR)。并且本文是利用迭代过程估计一个非线性模型,在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跨方程份额之和为1的限制下,利用计量软件STATA进行似不相关回归,并选择迭代至收敛。

四、回归结果及分析

1.选择信息滞后阶数

在时间序列里确定解释变量的个数,可供选择的权衡标准主要有“赤池信息准则”(AIC)和“贝叶斯信息准则”(BIC)。本文综合考虑这两个准则。AIC、BIC选择解释变量的个数K,分别使以下目标函数最小化:

分别对信息变量进行滞后0期和滞后一期的SUR回归,前后两次计算AIC、BIC的值,结果汇总如下:

表三:AIC、BIC结果汇总表

加入滞后1期的信息变量后,AIC和BIC的值均变大了,以AIC和BIC为标准,不引入滞后的信息变量更有效。信息参数可以简化为:

综合以上检验结果,效率较高的回归可以表示为:

2.稳定性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模型而言,模型系数的稳定性很重要。本文利用CHOW统计量进行了稳定性检验,分别对2008、2009年各季度进行了CHOW统计量的计算。其中对2008年第二季度的检验结果如下。结果证明我们可以认为城镇居民乳制品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变化,扩展的QAIDS模型有比较好的结构稳定性。

表四:CHOW统计量计算表

3.SUR回归结果及弹性分析

在三个回归方程中,信息变量“info”的系数的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上均显著,表明“乳制品安全信息”对乳制品的需求确实存在一定作用,但“信息”变量的系数较小,统计上显著,但经济上并不显著。即其他条件不变时,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产生明显影响。

利用公式 可以计算信息对于支出比例的弹性。结果显示,信息对于乳制品支出比例的弹性很低,即乳制品的支出比例对于乳制品安全信息的反应很小。鲜乳品和奶粉的信息支出弹性为负,而酸奶的信息支出弹性为正,虽然这一效果并不明显,但这意味着酸奶相对于其它乳制品,是消费者比较信赖的,对于鲜乳品和奶粉有一定的替代效应。

表五:SUR回归结果

利用公式(6)、(7),可以计算出各季度的支出弹性、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对比支出弹性、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与信息支出弹性,可以看出,信息支出弹性要明显小于支出弹性和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这意味着,相比于价格和预算支出,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对于乳制品之间相对需求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中国乳制品行业2005年至2009年的数据而言,乳制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相对需求产生显著影响。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国家不断增强打击查处力度,可食品安全问题仍旧频发,消费者不会因食品安全信息调整其消费结构及对产品的需求,企业便没有激励改善产品质量安全,最终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五、结论及建议

理论分析认为,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并不确定,作用取决于食品间的相互关系;实证分析表明,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在统计上显著,而在经济上不显著。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信息”入手,设计激励机制,使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做出比较大的需求反应,厂商才会致力于保证和改善其产品的质量安全。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第一,政府要结合民间信息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真实、可靠的披露;第二,政府应加大力度惩罚交易过程中的欺骗者,制定法律政策,对于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第三,由于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价格和预算支出对于消费者需求量的影响很大,所以政府除了应该协助实现信息真实披露,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同一监管标准之外,更重要的是促发展,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固上升,进而,消费者可以扩大其预算约束,更多地将“食品安全”纳入其消费的决定因素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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