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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6:17

药品监管论文

药品监管论文例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药品监管论文例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药品监管论文例3

(二)所问何责综观学术界关于行政问责的讨论,虽轰轰烈烈而又不乏真知灼见,但确实存在着对行政问责外延认识不一致的问题。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概念问题,然而细细想来,实为对行政问责所问何责的认识差异。具体而言,行政问责所问之责,究竟是法律责任,还是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或者道义责任?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第一性义务而产生的第二性义务。因其所违反的义务性质,可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产生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具体而明确的第一性义务的违反。而政治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所为必须合理、合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决策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不同,不可能完全精确地由法律明文规定,实在的法律不可能为政治责任特别是积极意义的政治责任确立一个明确的实质性标准。因而即便政府依法行政,不产生法律责任,但仍可能因行政行为违反合理性或者不符合政治性的要求而承担政治责任。因此,政治责任通常比较原则化,其承担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纪律责任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内部的纪律处分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而道义责任则是违反道德规范或正义原则而产生的否定性评价或后果。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纪律责任和道义责任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首先,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可能发生重合。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相当一部分政治责任通过法律、法规或者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规定。例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些都是中国当下开展行政问责的主要依据,而这些规定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和“软法”,同时又具有国家法和“硬法”的因素[8]。因此,政治责任虽然不能由法律条文精确规定,但对政治责任的追究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符合法定程序[9]。其次,纪律责任与法律责任也难以区分。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党纪处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后来的《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行政处分,这些都是纪律责任法律化的表现。最后,不论行政责任,政治责任,还是纪律责任,都或多或少蕴含有道义上的否定评价。良好的政府治理不仅是一种政治要求,更是国家道德性之所在。正是基于上述法律责任、政治责任与道德责任的盘根错节关系,行政问责之“责”始终难以界定,导致以回应与追责为核心内容的行政问责制一直停留在分散化的地方实践与非正式化的党内治理层面,无法在国家立法层面形成正式而规范化的法律制度。然而恰恰在这个基础性的问题上,目前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给出回答,尤其是通过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政治责任,到底与法律责任的关系如何,学术界至今未形成共识[9]。笔者认为,在当下中国正在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方略的背景之下,行政问责虽然混合了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但该制度从本质上讲是公民、社会以及国家自身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行政问责的失范意味着我国权力监督基本框架尚未达到法治的要求。因此,行政问责应当成为一项正式法律制度,按照法治的要求建立起基本的规范体系、核心内容以及运行程序。

二、药品监管行政问责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在我国行政问责的实践中,药品监管领域中的问责实例虽然不多,但因所涉药害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有较大影响,因而引起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现比较“齐二药事件”①、欣弗事件②、胶囊铬超标事件③的问责处理结果,从中总结出我国药品监管行政问责的特点以及其中不足,分析原因,以期能够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行政问责提供问题点和思路。

(一)重事后问责而轻事前、事中问责当前,我国药品监管问责主要在发生重大药害事件之后,缺乏事前监管决策问责和日常监管问责。这其实是我国当前药品监管“重事前审批、轻过程监管”弊病的必然结果。不论是药物临床试验还是药品的生产与经营,药监部门的监管重点都在事前审批环节,而缺乏强有力的日常监管措施。这不仅仅是行政执法层面的疏漏,而是在立法层面就已埋下的祸根。从已经发生的几起重大药害事件来看,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才是药品质量风险防范的关键环节。但在倚重事前审批、疏于日常监管的背景下,日常监管如何开展的问题已经被边缘化,而药害事件的突发与群体性问责的紧逼则“一揽子”激活了所有的监管责任。可以说,事后问责的问责模式恰是对事前审批的监管模式的嘲讽与矫正,它一方面暴露出现行药品监管模式弊病之深,另一方面则通过体制内外两方面的压力逼迫监管系统改革现有药品监管法制及其实施方式。当然,相较于食品监管,药品监管有更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对于药品监管的决策与执行,外界人士的确关心甚少。而药害事件则不同,其影响广泛,极易吸引媒体报道和公众眼球,成为公共话题引起全社会的聚焦和讨论。政府迫于媒体和公众的压力,行政问责自然也就成为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的必经环节。但是,防微杜渐胜于亡羊补牢,如何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药品监管模式,将行政问责贯穿从监管决策到具体实施的全过程,应是药品监管行政问责进一步完善的目标和方向。

(二)问责对象模糊不清不论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还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都没有明确界定行政问责的对象范围。在《药品管理法》中,对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之规定使用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表述,而这种表述在问责实践中具有极大的主观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行政科层制的结构来看,往往可以在不同的行政级别中找到负责主管或分管相应事务的人员,那么哪一级别中的主管人员才是真正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践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而对于“其他责任人员”来说,范围就更无法确定。从“齐二药事件”和“欣弗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两起事件都是因药品生产企业违规操作引起,“齐二药”的问责对象涉及到省药监局副局长、所在一市的副市长,而在“欣弗事件”中却并未涉及。再来看“铬超标胶囊事件”,因其危害面广,多家知名药企涉嫌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事发之时,正值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之际,民众已形成了强烈的安全事故问责思维,新闻媒体也呼吁对责任官员启动问责程序。在这一背景下,六省、市7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4人、科及科以下干部45人,问责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涉及官员级别之高,实属罕见。由此看出,我国药品监管行政问责在问责对象范围的确定方面,仍有较大的随意性。行政问责法治化的要义之一即在于问责对象的明确。要想减少行政问责制的政治色彩、增强其法治属性,问责对象的明晰化应是首要之举。

(三)责任承担方式与官员级别紧密相关《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只列举了问责的方式,但并未对其适用作出明确规定。而《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均有规定①,但在问责实践中,对“情节”的理解缺乏有效的指引标准,导致对领导干部采取何种问责方式有着较大的裁量余地,呈现出根据级别的高低确定情节,从而承担不同责任的现象。例如,在“齐二药事件”中,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局长被处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则被处以行政撤职处分。根据职务级别的高低而承担不同的责任种类,这在我国行政问责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裁量习惯。这一裁量习惯所隐含的逻辑在于,职务级别越高,与具体药害事件的责任就越间接,情节也就越轻;相反,职务级别越低,责任就越直接,情节也就越严重。“高官问责”对于媒体和公众话题的吸引力显然比处理那些从事一线监管工作的官员要大得多,问责所波及的官员级别展现的是党和政府对问责事件的重视程度,以及肃贪反腐、惩治慵懒渎职的决心,从而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这就难免使得职务级别较高、但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责任的官员受到问责,这往往被称为“领导责任”。随着问责官员层级的上升,责任的直接因果关系逐渐减弱,“领导责任”实际上也就丧失了惩治的功能,而更多地体现出宣示性的政治功能。相应的,对高级官员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警告、记过等较轻责任为主,实为在因果关系向上延伸与高官利益保护之间寻求平衡。事实上,高级官员并不必然情节较轻而仅负间接责任,在行政决策失误的场合,一线官员往往只是“奉命行事”,上级官员的可责性甚至更高。以官员级别来确定责任承担的政治化追责逻辑违背了行政问责法治化的要求,与当下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相去甚远。

(四)政府的回应方式与力度不能满足问责制的基本要求从本文援引的三起药害事件处理来看,虽然都体现出了强烈的追责逻辑,但在回应性方面显得较为缺乏。震惊全国的“铬超标胶囊事件”,其问责回应能力不尽如人意,不仅没有统一渠道予以公布,从目前能够获得的信息来看,也缺乏具体细致的问责结果,有的省市则无从查知问责决定。尽管媒体均报道这次事件“共有7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4人、科及科以下干部45人”,但这样的问责结果似乎是以数量和级别来应付公众舆情,虽有一种气势压人之感,实为敷衍了事。该事件之后,时隔两年,又是在浙江,相同的问题再次出现②,问责效果可窥一斑。公众需要的是政府对事件发生的根源进行公开的深刻反思,找出每一个环节的监管问题之所在,并有针对性地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而不是像看客一样围观闹市里那些事不关己的新闻。从当前的药品监管问责实践来看,基本上停留在学术界所称的“同体问责”阶段,也就是“政府部门自身的监督或上级部门的督查”。问责要想充分发挥其回应,仅依靠同体问责显然不够,必须引入“异体问责”。这不仅要求政府通过召开新闻会等方式对事件进展和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更重要的是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回答公众质疑、反思问题之所在、提出方案杜绝同类事件再度发生,当民众对政府不信任时,主要负责官员必须引咎辞职。在行政问责的理念之下,政府官员必须有效回应民众与媒体,其形式与渠道也应更加多样化,尤其应增加官民互动、现场问政、监管公开等活动的开展。

(五)问责处理结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足问责制的核心要义在于回应,而回应的有效性要求整个问责的过程以及问责处理结果都应公开透明。这也是行政问责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奖惩处分的一个重要特点。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20条的规定:“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这是对行政问责应当公开透明所作出的原则性规定,但内容太过于简略,还需要对公开的内容、形式作出更详细的规定。实践中,有的事件问责决定公开度较高,详细列明了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事由以及责任承担方式,如“欣弗事件”。在笔者看来,“欣弗事件”的问责处理决定在公开透明层面具有榜样性的意义,其不仅列明了问责对象的职务、姓名,还简要地说明了官员因何原因受到问责、承担的是何种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等),这在“齐二药事件”以及“铬超标胶囊事件”问责处理中就未能体现。因此,如何在立法层面对问责公开进行更为全面而细致的规定,建立统一的问责信息渠道,以保证行政问责回应社会功能的有效实现,将是行政问责法治化改革的重要目标。

三、药品监管行政问责法治化改革的基本路径

(一)于法有据如果说邓小平时代中国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强调探索和积累经验,那么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更加需要的是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体部署,特别讲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强化依法治国的今天,制度创新、大胆改革已不能成为政府突破法律规定的借口。凡是确定要改革的领域,首先要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以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问责体制改革,都应当以于法有据为前提。问责的制度化仅仅是问责发展中的表象需求,将问责机制的核心策略和方法上升为法律并良好实施,才是我国问责机制得以良性发展的归宿[11]。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详细描绘了法治中国的新图景,这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治理方略的高瞻远瞩,更体现了全国人民对建设“法治中国”的殷切希望。法治不仅要求监督公权力,把公权力“锁进笼子里”,更要求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去规范权力的运行。药品监管行政问责的法治化改革,首先要求问责依据规范化。我国尚缺乏一部国家法律层面的行政问责依据,目前行政问责主要依靠的是党内法规和地方上制定的政府规章,无法形成统一的行政问责制度。建议制定一部《行政问责法》,在法律中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问责对象、归责原则、责任承担、问责程序、救济途径等一般性问题,为问责制的实现提供法律依据,真正使行政问责有制可守、有章可循。同时在《药品管理法》中进一步对药品监管问责的特殊制度,包括药品监管问责的具体事由、问责对象、承担责任的情形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权责一致对于药品监管领域,行政问责的法治化不能仅仅满足于在规范层面建立问责制度,更要求以科学为基础,合理分配监管职能和监管责任。这就需要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在药品监管机构中科学地规范各具体职能部门的设立、职责权限的划分以及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权力、职责、法律责任的清晰及协调。现有法律规范对于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并不明晰,极易泛化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责任,使得“监管不力”“用人不当”“”等口袋概念成为药品监管行政问责的兜底条款。以是否造成损害结果作为药品监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而忽视了对药品监管职责履行过程的审查。药品监管行政问责的归责原则不应当是结果责任,它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一般原理,还必须尊重药事管理的科学基础。因此,“权责一致”的关键在于理顺药品监管相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与关系,以“可责性”为核心科学界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范围。建议在《药品管理法》修订之时,改变现行抽象模糊的规定方式①,在“总则”中对国家食药总局、省级人民政府药监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药监部门的权限予以明确。现有《药品管理法》缺失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建议在修法时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管工作”。使之成为对各级政府领导问责的法律依据,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药品监管所负有的领导职责和责任意识。

(三)全面问责我国药品监管问责的启动主要是针对已发生的药害事件的追究程序,而对日常工作中的问责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行政问责范围狭窄,成为一种灾难事件后附带的善后程序,导致问责缺乏对风险评估、监管决策的关注,一些本该在事前和事中就可以避免的失误照样发生。行政问责制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公共部门更好地运用公共权力维护、实现和发展公共利益。药品监管的核心任务是保障药品的质量,一旦发生问题,任何的惩处和补救往往都难以弥补受害者身体和精神所受到的伤害。因此,在药品监管领域,不能仅满足于事后问责,而要建立起覆盖全部监管权限的全面问责制度。这就需要引入前瞻性的药品问责机制。前瞻性行政问责,即要求履行药品安全保障的部门在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对公共治理、公共服务以及公众相关需求的趋势进行把握,洞察先机,以前瞻主动的姿态发现问题,制订出公共管理的战略发展规划,解决相关问题,避免公共管理主体履行职能时越位、错位和缺位[12]。更为重要的是前瞻性行政问责制着眼于事前的督促和预防而非事后的惩戒,从根本上改变将行政问责制看成事后追究责任惩戒性制度的思维。为实现前瞻性问责的目标,就必须建立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建议在制定《行政问责法》时,明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除了针对行政决策的事前问责之外,还要加大事中问责力度,摒弃慵懒、无为的官僚气息,彻底杜绝日常监管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动群众、媒体的力量对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从目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来看,对药品监管部门事中监管的权限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和办法,从而在实践中很难鉴别药监部门是否在实质上履行了日常监管职责。尤其对于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由于监管权限的不清晰,实践中几乎处于空白。有鉴于此,建议《药品管理法》在修改时增设“药品使用”一章,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使用单位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还需要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或者由国务院制定专门办法,对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做出明确规定,使得药监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不仅仅“有法可依”,而且“守土有责”。以此为药品监管行政问责的全面覆盖提供法律依据。

药品监管论文例4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药品监管论文例5

“药监论坛”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为主要参与对象,通过“换位监管”、“交心指导”、“释疑解惑”、“技术讲评”等多种方式,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零距离”地探讨药品管理模式、方法,释疑药监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药品监管对策。

主要内容

释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药监部门的有关药品监管政策。

探索人性化药品监管体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探索加强基层药品监管的新路子,理清“监、帮、促”的新思路。

探索涉药单位当前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交流各药品监管网络的成功经验,吸取工作教训。

沟通相对人在被监管中的不同想法,树立崇法的监管理念。

基本形式

主题座谈。围绕当前工作的主题开展座谈。如开展“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环境”主题的研讨活动,以此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民主恳谈。与会人员针对某一法律法规、政策或者具体问题提出意见,由药监人员现场做出回答或解释。如围绕“关注药品经营企业认证”的主题,与相对人面对面质疑,平等交流,以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步伐。

专题讲座。对涉及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讲座,释疑解惑。如组织认证员对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进行解读,达到规范药品经营管理的目的。

实地对话。选择典型,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与行政相对人直接对话,帮助涉药单位加强管理。如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考察合格药房建设,在汲取经验的同时,沟通监管理念,充分调动相对人参与药品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实例分析。结合涉药单位实际,选择某一典型和可借鉴的事例,组织与会人员分析原因,交流意见。如无记名抽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由行政相对人组成的中药专家评审组,对此开展质量讲评,以树立药品质量意识。

基本要求

“药监论坛”作为推进基层药监民主政治建设和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载体,计划每季举行一次,因实际需要随时组织。

每期论坛的主题做到明确,一期一主题。主题紧扣药品监管的新方法、新措施、新思路或者当前药品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的主题在论坛举行前个工作日公布,并下发相关资料以供学习。

“药监论坛”以集中举行为主,酌情分片、分线组织,以方便涉药单位工作。

体会

建立“药监论坛”是响应省药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台州市药监局构建人性化药品监管体系的有效举措,是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的有效载体,更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局举办首期药监论坛后,《中国医药报》率先在第一版作了详尽的纪实报道;《医药经济报》、《浙江药品监督管理》和市内各新闻媒体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简报分别予以刊播。“药监论坛”运行一年以来,我们的体会主要体现在当地党委给予的句评语:

药监论坛是部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探索与创新

衡量一个部门的综合素质,不仅要看部门的工作业绩,更要衡量部门的民主政治建设、创新进取理念和人性化监管的精神风貌。药监论坛是部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探索与创新。建立药监论坛的本身就是我局全体干部民主智慧与主张得以实现的一个缩影,同时论坛的性质也决定并不断地推动我局民主政治建设向更高更深的层次发展。为了赋予药监论坛更新的体裁和更丰富的内涵,我局先后完善了党内民主政治、重大工作议事、政务公开、党员结对谈话等制度,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春节休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局就组织干部开展“找差距、再拼搏”的大讨论活动,目的就是要集中大家的智慧,共同抓好今年的药监工作。

药监论坛是党的群众路线在药监工作中的发展

论坛的性质决定我们必须走群众路线,掌握群众的思想,切准群众的脉搏。因此,*年,我局将调研作为深化机关改革、改进机关作风的大事抓落实。三位局领导都结合药监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听建议意见,找薄弱环节,理工作思路,并就当前的工作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李国平局长针对廉政建设,撰写了《浅谈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文章,在《温岭日报》全文发表。郑福友副局长针对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撰写了篇调研文章,其中《加强零售药店规范化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管探讨》在《中国药事》发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药监队伍与文化建设》在台州药监调研栏目刊出,《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监管》获得全省药监系统优秀论文、调研文章三等奖。林作君副局长撰写的《怎样写好述职报告》也在台州药监调研栏目刊出。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全局上下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共发表了有实效性调研文章篇,体现了走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

药监论坛是民主参政、群众监督的有效治理模式

基层药监局普遍感到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任务繁重。为了有效调动行政相对人参与药品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我局利用“药监论坛”这个平台,让相对人参与药品监督管理。如在药品使用监管上,一方面我们深入医疗机构调研掌握药品采购、储存、养护、使用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汲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合格药房考核标准;另一方面,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考察合格药房建设,取得相对人与我们在监管意见上的共识。*年,我市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已经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总数的,药房与药库均配置了控制温、湿度设施设备,有空调、冰箱,添置了电脑,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的档次。

药品监管论文例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年中和年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执行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并适时作出通报。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 2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药品监管论文例7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取得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突破。,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根据市局党组“#食药监党[2006]12号”文件精神,##县局认真组织了“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保证学习讨论活动顺利开展。

根据通知要求,县局组织召开了学习讨论动员会议,通报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有关情况,学习了总理、吴仪副总理和韩寓群省长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国家局、省、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思考这次假药事件中监管部门应当吸取的教训,并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科学监管理念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县局成立了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学习方案。把学习讨论活动与当前开展的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荣辱观教育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相结合,采取集体讨论和分组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科学监管理念的内涵,总结反思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位同志都按照要求写出了学习体会,并在集体讨论会上进行了发言。通过学习讨论,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找准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为提高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取得的几点学习体会。

1、“齐二药事件”带给我们的代价和教训是惨痛的。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以审批代监管,已成当前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病。约束不足、监管乏力、在监管程序上存在空白,必然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此次事件中,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尽管对该事件迅速反应,大力查处,但是仍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影响,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从药品生产到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以审批代监管的弊病,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实处。另外,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着保障人们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创新监管模式,切实转变作风,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取得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2、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全面系统,影响了执法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市场秩序还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放心的工作还任重道远。三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新的体制性、政策性问题还不断出现,监管网络建设中信息员、协管员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四是gsp认证工作存在“前紧后松”现象。部分已通过认证的企业产生一劳永逸的思想,放松了对自身的经营管理。五是食品综合监管的职能和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执法环境不宽松,“查处难、执行难、结案难”的现象时有发生。

3、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正确处理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对科学监管的认识,纠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少数干部对监管理念的认识所存在偏差,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辩证关系。一是要加强监管法制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二是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严禁插手和干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活动,对有极少数人、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三是要大力规范监管相对人的行为。要加强行业自律,正确引导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促进执法监管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4、积极探索建立强化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困难和新问题,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监管工作中要边实践、边总结,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一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公众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为食品药品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药品监管论文例8

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它是一把标尺,既规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同时也衡量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1]。按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文件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GMP认证后,GMP能否持续稳定实施才是关键,才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安全与质量。

药品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近年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飞行检查中,被检药品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不容乐观,更有甚者GMP证书被收回,仅2016年全国收回药品GMP证书就高达171张[2]。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性[3]。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博弈论在金融学、证券学、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利用博弈论研究药品生产企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药监管部门)的博弈,得出影响药品生产企业GMP持续稳定实施的众多相关因素,并分析出关键因素,从而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实施GMP。

1 研究方法

以博弈论为基础、为依托,借助其他科学方法分析研究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实施GMP的现状及相关影响因素。

1.1 调查法

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发现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数量为8702[4]。2016年全国收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171[2],约占总量的1.97%;跟踪检查后发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104[2],即未发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67,约占总量的0.77%。这些数据既给药品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也敦促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尤其是相较于其他省份数量偏大的河北、吉林、安徽、广西四省。

1.2 数学建模法

由于博弈论可以比较深刻地反映出各参与方利益的冲突与一致问题, 以及参与方的决策过程, 所以通常被用做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的有力工具。为了分析我国的GMP持续稳定实施, 基于泽尔腾(1995)“小偷与守卫”[5-6]博弈模型,建立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讨论博弈双方的决策。

1.2.1 模型假设

GMP持续稳定实施相关的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有以下方面。

(1)理性人假设

假定博弈主体为我国食药监管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博弈主体均符合理性的“经济人”假设。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都会在博弈过程中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以较少的成本支出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即无形资产)收获丰厚的企业利润是其追求的目标;而对于食药监管部门来说,依法执法、科学监管、为人民服务,国家稳定和谐,国民用药安全与质量得到保证,是其追求的目恕

(2)非合作博弈假设

为了利于分析,假定药品生产企业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持续稳定实施GMP,即GMP实施存在缺陷,属于违法行为;食药监管部门为了追求国家稳定和谐、提高国民用药安全与质量,随时准备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的关系类似于“监管模型”中的小偷和守卫的关系,设定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共谋”“串通”的行为,将其视为非合作博弈来考虑。

(3)完全信息静态假设

完全信息博弈指参与者对所有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有充分了解;静态博弈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者不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就GMP监管与实施决策双方的行动从逻辑顺序看,药品生产企业决策在先,食药监管部门决策在后。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只要不想持续稳定实施GMP,就不存在技术障碍;对于食药监管部门来说,假设其具有完全检查能力,即只要检查就可以查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是否持续稳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可以将该博弈设定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4)策略选择的假定

博弈双方均有两种策略选择: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选择持续稳定实施GMP和不持续稳定实施GMP,食药监管部门可以选择检查和不检查。

1.2.2 决策组合分析

通过博弈论相关方法可得到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的决策组合。

(1)组合一

食药监管部门检查,药品生产企业不持续稳定实施GMP时,假设食药监管部门因对群众的举报、投诉积极检查而提高社会稳定性、增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健康的总和为B,其单次检查支出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在内的所有成本为C;药品生产企业因违法被查处所受惩处为A。故而食药监管部门的收益为B-C,药品生产企业收益为-A。

(2)组合二

药品监管论文例9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有关政府部门指明了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认为,信息公开是最有效的执法手段之一,能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震慑违法者、加强舆论监督、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总局通过加快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温度,围绕信息公开和信息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

于己要严 加大自身信息力度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崛起和飞速发展,舆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谣言事件一直是此起彼伏,严重损害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6月27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谈道,“网络谣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关系着监管工作的全局。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驳斥食品谣言、传递科学信息、培育理性社会,政府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何意义?食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有何危害?这些食药信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即时性要求高。为了加大信息力度,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组织、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信息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主动信息工作全部移交至总局新闻宣传司。为了保障信息工作,总局组建了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了网站编辑部,具体承担总局网络信息工作。

为加强总局信息管理,规范信息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从信息的范围、方式、程序及要求、责任与考核、时限等方面对信息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日内公开,突发事件信息要在处置开始24小时内,工作动态类信息当日,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日公布,抽检信息在5日内发,处罚结论要在5日内公布。

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使全国食药监系统绷紧公开的弦,提升公开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引进第三方评测机构对系统内网站进行测评,定时统计各部门信息的频率和效果,定期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提高公开实效。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了6期药品监督抽验结果通告,公布了241批抽验不合格药品信息,曝光54家非法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共公布“四品一械”案件22.8万余件,公开率达76.9%,12个省(区、市)的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2/3的省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超过80%。

于人要暖 提升信息温度

每年6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可谓是一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交流的盛会。在今年的宣传周主场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曝光了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两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王红表示,“对企业公开点名,目的就是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信息重力度,更要重温度。怎样把政府想说的话和公众想听的话对接好,怎样把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专业话语转译成公众听得懂的日常话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

“持续不断地提升信息温度,需要我们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全面对信息工作作出突破。”在今年6月新京报举办的“首届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介绍了总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是食药监总局网站改版、建设“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指导思想。2015年底,总局网站改版工作开始启动,经过了系统梳理信息内容、搭建栏目架构、征求总局各部门和外界媒体单位意见之后,总局网站以全新面貌向公众展现。

截至2016年6月3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访问人次达4.37亿人次,已建立120个信息栏目、4个互动栏目、1个英文版子站、1个行政许可服务子站。目前,总局网站“公众查询”栏目已实现药品、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互联网服务、药品广告、网上药店、食品/保健食品抽检信息的开放查询,成为公众、媒体、科研人员方便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一平台”。

今年年初开通的“中国食事药闻”,是总局的官方微信号,每天晚间都会推送科普知识、政策解读、食药安全的动漫视频。结合已开通的微博和客户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成了“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搭建。今年7月,“中国食事药闻”推出了“‘伏天’饮食消费风险提示” “守护宝宝的‘口粮’安全”等科普知识H5视频,一经推送就达到了过万的阅读量。目前“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已推送科普文章225篇,涵盖视频、H5、图文等多种科普宣传形式。

药品监管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7C-0076-02

医药行业是快速发展的朝阳行业,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近年来,问题药品事件的频繁发生正是由于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目前,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缺口较大,全国开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医药方向)的高职院校稀少,并且开设时间都很短,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课程体系差异较大。我院在没有多少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深入企业调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优化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对核心课程的建设,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深入调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我们成立调研小组,深入企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调研。调研的对象主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医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管、质量管理部门主管、质量管理岗位一线工作人员等。经过调研分析,本专业学生就业的核心岗位群主要是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岗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岗位群中,毕业生的初始岗位有生产操作、仓储管理、药品质量分析检验等,晋升岗位有质量监督员、车间工艺员、高级药品检验工等,未来发展岗位有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门主管等。以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结果为基础,归纳出对应岗位的职业能力,学生应该具备应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对药品生产过程质量在线监控、管理能力;具备药品生产质量监控点及关键参数的控制能力;具备审核药品批记录并准确决定产品是否放行的能力;具备对供应商质量审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群中毕业生的初始岗位有药店营业员、药品采购员、药品保管员、药品库质检员、质量管理员等岗位,晋升岗位有质量管理负责人、部门经理等。学生应该具备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做好药品分库分区分类存放、药品养护、质量控制能力;具备对药品外观质量、包装鉴别和检验能力;具备定期库存盘点,进行报损、报溢、药品出库复核能力;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岗位要求掌握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辨别药品真伪等能力。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医药方向)学生从事核心岗位所必备的能力、知识和素质,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分析、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医药行业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药品质量检测和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流通领域质量保证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按照知识认知规律和能力递进规律,形成了“基于岗位能力分析、能力递进”的课程体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体系、素质教育体系、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一)理论教学体系

理论教学体系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能力课程、拓展能力课程。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课程、文化基础教育课程、大学生活指导、各类讲座等,培养学生自由、和谐、全面发展。通过营造职业特质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行业企业特色文化环境,使“诚信、责任、安全”的医药职业特质属性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使每位学生铭记,一生践行。

2.专业能力课程

专业能力课程包括医药商品基础、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实用医药综合知识、药事管理实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管理基础与实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等。通过专业能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知识;具有药品分析、检测仪器使用方面知识;具有药品质量管理标准方面知识;具有医药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

3.拓展能力课程

拓展能力课程主要包括药品市场营销、药学信息、公共关系与商务礼仪、创业与就业、助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格培训等。通过拓展能力课程学习,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和适应社会能力。

(二)素质教育体系

素质教育体系有文学欣赏、演讲比赛、辩论赛,专业技能、创业技能、社会实践技能大赛,开设第二课堂,组建师生工作室,鼓励并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举办大学生科技节,开展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科技作品竞赛、评选校园创新创业之星等活动,以赛促练,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定期向学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药品质量公告、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培养学生关注药品行业、关注药品质量、关注药品安全的意识,树立牢固的药品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训有药物制剂实训、药物分析检测实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训、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训、药品真伪鉴别实训等。实训与课程教学对接,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校外实践采用企业、学校双导师制,共同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指导。突出职业技能训练,重点培养学生的生产操作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解决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核心课程建设

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成立核心课程建设小组,每个小组4-5人,小组人员由骨干教师、合作企业专家等组成,实行课程负责人制。核心课程建设小组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基于企业的工作岗位和职业能力要求,建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务、零售药店经营管理实务、药事管理实务、实用医药综合知识等专业核心课程,将药学知识与监督管理知识密切融合、理论知识与实训内容密切融合、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密切融合,实现核心课程职业化。

(一)完善核心课程标准

专业带头人带领教学团队深入企业调研,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共同论证,优化整合核心课程内容,完善课程标准。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新版GMP、新版GSP、国家药品监管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融入教学内容中,保证课程教学内容既具有鲜明的双证融合特征,又与职业岗位要求密切结合。

(二)优化核心课程内容

基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的能力需求,专业骨干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编写贴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实际需要的校本教材。遵循课岗对接、先进实用的原则,对核心课程教学内容充实、优化,使课程内容与岗位需求紧密结合。例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务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当今医药行业药品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将药品生产岗位的实际需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相关要求融合到授课内容中。

(三)改革教学模式

核心课程教学要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专业能力课程以项目为载体,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师在一体化教室讲解示范,学生反复训练,在训练过程中教师指导,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如实用药学综合知识课程,以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等分别作为一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包含若干常见的疾病或病症,学生学习的同时对所学内容利用角色扮演法在模拟大药房进行模拟训练;一个项目学习结束,进行整个项目的实训,并进行项目的考核。项目考核更加注重过程,融入学习态度、团队协作、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评价和考核。

总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是培养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生既要掌握医药专业知识和监督管理知识,又要熟悉国家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专业建设必须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同时,又要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建立“基于岗位能力分析、能力递进”课程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强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所学理论与实际实现零对接,真正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参考文献】

[1]苏新国,王尔茂,于丽平等.高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定位的探讨[J].农产品加工・学刊,2008(8)

[2]焦云鹏.高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J].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0(2)

药品监管论文例11

××年,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国家局“三抓一加强”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一监督好二服务好三支持好事业发展的思路,以人为本,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筹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进程,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扎扎实实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

我局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认可。××年月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县人大视察团对我局克服困难,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法,抓好药品市场整治;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局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去年被市药监局授予“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稽查队被授予“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月份被评为“县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在月份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中,我局分别荣获团体第一名、中药辨别第一名、快速鉴别第二名;在月举行的全省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中,我局选手刘瑞贵代表临沂市参赛,获得全省快检技术比武中药辨别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年初开展的“创新创优”和培养“三能干部”等评先树优活动中,目前评选先进科室个、先进个人人,在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中,有个家庭被评为“文明家庭”。××年我局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待验收。

一、以人为本,以德育人,培养一支合格的监管队伍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目标,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牢监管基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届领导班子,面对“三新一缺”(新人员、新机构、新法律,缺资金)的局面,怎样打好基础,如何塑造一支有正气、有生气、有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团队,是局党组义不容辞的责任。年初,局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是:树立一个中心(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两个加强(加强队伍素质,加强形象建设);抓好三个强化(规范建设、放心工程、诚信建设)、三个促进(促进规范、促进提高、促进发展)、一个巩固(巩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成果);达到五个提升(监管水平、务实水平、创新水平、创优水平、文明水平),不断开创药监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始终注重抓好局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及现阶段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方针政策。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分工负责,分线作战,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确保了今年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推动机关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局关于加强药监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学习“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的要求,开展了“三学、三能、三强化”活动(“学法律、学理论、学英模”、“能写作、能做事、能干事”、“强化自律意识、强化法律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月日举行了“××年树立药监新形象,开展创优活动”演讲会。开展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岗位对照分析,查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中注重学习效果,人人建立学习笔记、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余篇。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案件审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项制度进一步讨论、修订,汇编成《规章制度汇编》,印发到每一个职工并贯彻执行。

三是开展创新创优活动,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搞好“五查、五比、五树立”(五查,即查思想、查意识、查作风、查效率、查自律;五比,即比学习、比干劲、比创业、比精神、比先进;五树立,即树立敬业精神、树立创新意识、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勤政意识)。月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行了一场开展“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演讲会。总结经验找差距,抢抓机遇、赶超发展。开展了树立药监形象“四个一”活动(即对待来药监局办事的人要一个座位让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心服务,一句好话送行)。为活跃职工的文体生活,购置了乒乓球台、羽毛球、排球等,于去年“五一”,今年元旦分别组织了文艺联欢会、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四是开展药监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将每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日,加强药监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十六大精神学习、干部职工“每周一讲”等活动,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六大精神、学习药品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年月和月,全体药监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市、县组织的《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培训,在这个基础上,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分别于上半年和年底进行了两次《药品管理法》知识考试,并在每周五集中学习期间,采取人人学法律,讲法律,谈体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打假治劣,严格执法,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积极开展药品放心工程,坚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车辆到位、办案工具到位“四个到位”,在执法中,严格程序,依法行政,重大案件由案件审核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做到不越权,不失职,加强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廉洁办案,严禁吃拿卡要,由于措施到位,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年共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人次,对全县处药品监管相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个品种,标值万元;中药材、中药饮片个品种,公斤,标值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户;受理群众举报案件起。立案起,结案起,罚没款万元,下达违法行为预先警示通知书户,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上诉。在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让老百姓用上“放心药”的目标,在个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设立了“药品质量监督公示牌”和“药品质量检举箱”,便于群众就近、及时反映遇到的药品质量问题。

(二)搞好重点专项检查和整治,促进市场监管。一是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防止流弊。会同公安部门查处了利用假病历、假麻醉卡骗取品的两个犯罪团伙,涉案的人均已被判刑。二是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管。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制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工程。月份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沂药监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通知》(沂药监发号)。建立了医疗器械管理项制度,从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资质审查、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形处理等。加大避孕药械市场监管力度。月上旬,由我局牵头,会同计生、卫生等部门,抽调人组成避孕药械市场专项检查小组,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保健品店、医疗器械店等多家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没收终止妊娠类药物、假劣器械标值余元。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一方面为方便群众就近购药,个体零售药店目前已发展到家,深受群众欢迎。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号、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下发了卫生院中心药库规范标准,加强了指导,规范了进药渠道。卫生系统搞了卫生院拍卖等做法给规范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在这个基础上,聘请社会监督员名、协管员名、信息员名,并印发了工作职责,××年受理二员举报案件起,查处起。月日召开了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针对药品市场监管的现状,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向来自县直部门的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耀宗参加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继续完善药品市场监管档案。围绕省局关于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起详细的监管档案,全面掌握其药品的购销渠道、用药状况等基本情况,监管档案除记载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将每次监督检查、处罚情况入档保存,按档案规范化进行管理,目前已建立监管档案卷。监管档案的建立,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监管,使药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加强认证的指导服务工作。××年我县申请认证的家企业均达到了验收标准,一次通过认证。三是案件处理规范化。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对结案的案件,按照省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实现了执法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达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取证、决定处罚、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六规范。四是加强药品抽验工作,为行政监督提供技术保障。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充分发挥药品快检箱的作用,全年共抽验批次,现场快速检验余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不合格率;西药、中成药抽验不合格率。

(四)加大对管理相对人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我局组织名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到市里接受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药品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多份,发放到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手中。并在监督检查期间,现场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接受咨询,解疑释惑。××年初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人次。

五抓诚信,促规范。根据市局部署,积极开展创建诚信药店、药房活动。××年评选市级诚信药店、药房个,县级诚信药店、药房个,取消市级诚信单位个,县级诚信单位个。

三、注重舆论,做好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各项工作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年,《中国医药报》分别于月日、月日、月日以“分类管理效果好”、“打假治劣结硕果”、“建立用药目录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为题进行了次报道;《中国药品监管》杂志第期刊登了“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准入制度的思考”;《工人日报》月日刊登了“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临沂日报》分别于月日、月日刊登了“加强药品监管,建设平安”、“农民用药方便”;山东电视台月日对我县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做法给予报道;临沂电视台“临沂各地”栏目月日以“药品放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印发《药监信息》期份,被省局《药监信息》刊用次,《临沂药监信息》刊用次;《临沂电视报》、《通讯》、《信息》、《政务信息》等多次刊登了我局整顿规范药品市场方面的消息;县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为我县食品药品监督执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月日、月日、日,分别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约人次。同时将《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余份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村居。

四、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新闻会,做好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的有关准备工作

月日,全市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大会召开后,县委、县政府于月日隆重举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新闻会”。县六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同志及部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余人参加了会议。随后,经请示市局同意,设立了食品安全科,配备了工作人员。目前已着手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筹备开展工作。县政府正在研究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并于近期召开协调委员会成员会议。

五、抓好办公场所建设,力争尽快进驻新址办公

经过一系列工作,在县城朝阳路西玉泉路东首路南,共征用土地平方米(包括道路占地平方米),其中县政府划拨平方米,建设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我局职工集资万元,用于办理各种手续,目前已经开工建设。

六、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组织机构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招商引资、平安特派员、扶贫等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年有名同志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加强了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组织。做好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有关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县政府分配万元的任务,已经超额完成万元。

七、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政准则》及现阶段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上来。

局党组成员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党组一系列决策,制定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规定》,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注重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一心,坦诚布公,以诚相待。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思想。牢记使命、长期奋斗、居安思危,增强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执行市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八、加强个人自身建设,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我个人,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原则,克服懒汉思想,带领一班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⒈加强自身建设,时刻把思想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领导干部首先以身作则,面对县局“三新一缺”的实际问题,如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长的责任重大,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要以身作则。工作中能善于团结同志,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为班子成员创造良好的发挥余地,对助手信任、放心,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一年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都干的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