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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毕业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3 15:19:55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1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率持续走低。2009和2010年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68%和74%。据此推算,2010年尚有160多万毕业生未能按时就业。文章旨在从教育经济学筛选假设理论的视角审视农民阶层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状况及其就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决策者提供参考。

一、筛选假设理论

筛选假设理论视教育为一种装置,本质上是一种信号,其主要作用是帮助雇主识别能力不同的求职者,以便把他们安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筛选假设理论的前提是不完全信息,即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当雇主要从求职者中选拔有适当能力的人去填补空缺岗位时,他对求职者的能力并非完全了解,在短暂的招聘过程中,只是通过简历或交谈了解求职者的显性情况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如性别、种族,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经历等,用人单位为了招到合适的员工,主观上往往更注重毕业生的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等,据此来鉴别、筛选和录用大学生,因此,毕业证书的作用尤为凸显,蕴含着丰富的社会资本和社会资源,是一种身份、能力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和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展示自己素质和能力的基本依据。高校的层次和水平显著影响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985”、“211”院校的毕业生与一般普通院校的毕业生相比,用人单位更青睐于前者。“211”院校的毕业生是企业招聘的主要对象,占80%,而一般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仅占20%[1]。

二、农民阶层子女高等教育机会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高等教育机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等教育入学率;二是高等教育层次。近年来高校扩招主要集中于地方普通院校,他们在大众化过程中扮演了“主角”。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距正从数量上的显性不均转向质量上的隐性不均,主要表现为城乡学生就读院校的类型与层次上的差距。统计数字显示,重点大学农村生源比例逐年下降,且主要分布在教育资源、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非重点地方普通高校。杨东平教授主持的“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研究表明,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地方普通院校与专科院校,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源比例呈下降趋势[2]。“中国农大农村户籍学生比例一直维持在三分之一左右,而2011为28.26%,比2010年减少了5.98个百分点,近十年来首次跌破三成。”[3]

学界通过研究发现,社会阶层不同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就读高校的层次和类型的可能性亦不同。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本丰富的社会上层子女进入部属重点大学的机会高于社会底层子女论文开题报告范例。社会底层子女考虑到入学风险和就学成本,往往选择学费较低或相对冷门的专业,而上次社会子女更多地选择就业前景好的热门专业。

曾满超研究发现:农民阶层与非农民阶层子女高等教育机会整体可能性之比为5.6,进入全国重点高校可能性之比是9.2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其中与党政干部子女的差距则分别达到17.9倍和31.7倍[4]。低社会阶层子女在高等教育内部分化中更多集中于低层次学校中[5]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子女进部属重点大学的机会是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子女的18倍[6]。

“麦可思-中国2009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表明:大学生所处的家庭阶层对其高等教育准入与结果有着明显的影响。农民与农民工、产业与服务业员工子女较多就读高职高专院校,管理阶层子女较多就读“211”院校[7]。文东茅研究指出:父亲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的子女进入“211”大学的比例为32.8%,父亲中只受过小学或以下教育者的子女比例为15.3%[8]。高学历父母子女与低学历父母子女进入“211”院校的比例悬殊较大,二者相差10个百分点[9]。

(二)原因分析

1.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

长期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是导致我国城乡高等教育机会差距的主要原因。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造成城乡二元教育结构。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机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严重不均衡,存在显著差距,导致农村学生从一开始就在高校入学机会竞争中处于劣势。

2.城乡教育观念差异

农村家长普遍存在教育短视行为,多从投资—收益角度考虑子女受教育问题。由于大学学费高昂,四年大学费用对于农民而言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支出,有的甚至“因教致贫”;加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未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或失业,就业后工资较低,甚至低于农民工工资。在权衡成本与收益之后,相当一部分农村家长认为上大学还不如外出打工实惠,进而不重视子女教育,“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导致农村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其高考成绩和高等教育机会。

3.高考选拔制度隐性不公

近年来一批重点大学采取多元招生改革,如保送招生、自主招生、艺术招生以及高考加分等多种形式。一方面,招生过程不透明,不同程度存在人为操作的制度空间,优势阶层往往可利用其所拥?械娜Α⒕济和社会等资源对这些制度加以渗透,从而直接或间接地获得这些入学机会,而农村阶层则因缺Υ死嘧试炊τ诹邮啤B蘖⒆2捎帽录比即将城?(农村)子女所占比例与城市(农村)子女高考报名比例相除,研究表明城市子女在保送招生制度中获得的入学机会是农村子女的17.2倍。对2010年某“985”大学自主招生数据进行统计显示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城市子女获得的入学机会是农村子女的8.2倍[10]。另一方面,不同阶层家庭背景、经济、文化及教育资源差异较大。优势阶层家庭收入高,经济殷实,为子女提供的教育投入也较多,其子女可以参加各类培训班、特长班。一是可能其综合素质,可以拿到多种技能证书,从而获得更多加分因素;二是可能提高学业成绩,获得高等教育机会较大;农民阶层则相反。结果导致“家庭背景、收入差异—家庭教育投资差异—教育投资质量差异—就业差异”恶性循环的现象。

三、农民阶层子女大学生就业状况分析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不仅影响到每一位大学生的自我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本均处于劣势的农民阶层子女大学生就业状况如何呢?

闵维方等研究发现,不同类型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状态存在差距。“211”院校的就业率为84.8%;普通本科院校的就业率为70.9%;而专科学校的就业率为58.9%。家庭背景和社会资本显著影响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好、社会资本丰富的毕业生更容易找到满意的工作,公务员子女的就业率与农民子弟的就业率相差14个百分点[11]。李炜,岳昌君研究发现:“211”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比普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成功就业的概率大;家庭经济条件好,家庭社会关系广泛的毕业生更容易找到起薪较高的好工作 [12]。

社会阶层不同,其子女高等教育之后的结果亦有较大差距。家庭背景越好,就业率和起薪越高;行政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的子女大学生毕业时平均月工资高于农民阶层子女大学生400元和300元[13]。“麦可思-中国2009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表明:从学生毕业后半年的就业状况来看,农民与农民工子女、产业与服务业员工子女中分别有35%和25%的毕业生未能就业,远远高出管理阶层子女未就业15%的比例。农民与农民工子女在就业质量上也处于弱势,2008、2009两届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后平均月薪在各阶层中分别排在倒数第一、第二位[14]。

杨钋等对麦可思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数据分析表明,由于工作转换成本较高,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流动性小于其他学生。“985”、“211”院校毕业生及父亲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子女就业流动性远高于非“985”、“211”院校毕业生及父亲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子女的就业流动性。同时不同流动模式的实际收益也存在较大差异[15]。

郭丛斌,丁小浩研究表明,父母从事主要或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其子女从事相同劳动力市场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代际之间,从次要劳动力市场流向主要劳动力市场的难度比由主要劳动力市场流向次要劳动力市场的难度大[16]。马莉萍,岳昌君认为,家庭背景显著影响毕业生进入主、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家庭条件好,父母的受教育程度高、家庭社会资源丰富有利于毕业生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17]。主、次要劳动力市场收入存在差距。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已扩大到15倍,跃居世界之首[18]。

四、对策与建议

1.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是缩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城乡差异的重要举措。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整合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和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农村教学质量,打破城乡二元教育格局,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2.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目前全国共有2000多万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学校管理与教育的落后等原因,留守儿童的学业成绩一般不理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一般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或相比较薄弱的学校,由于存在户籍等制度性障碍,农民工随迁子女尚须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因所学教材课程的差异,影响其升学考试成绩,因此,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研究制订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以及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3.规范高校招生程序

高校招生应遵循公平原则,规范招生程序;加强自我约束,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采取多元录取机制时应考虑社会现实和公平保障条件,加大考测能力比重宜考虑各种复杂因素,在考测能力与公平客观之间寻求平衡点。“当高考日益侧重于考测能力的时候,应该承认勤奋刻苦的因素在高考成绩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下降,而受教育条件和环境所起的作用在有所上升。”[19]

4.培养和拓展社会资本,提高综合素质

农民阶层子女大学生应建立良好的同学、校友及师生关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拓展交往领域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发展和配置社会资本。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能力。如社会交际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等。

5.消除体制性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打破就业市场分割局面,推进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放宽政策限制,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规范就业市场,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市场环境,加强就业立法,禁止并监督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歧视现象,规范招聘程序、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农民阶层子女大学生作为就业困难群体的一部分,理应被纳入到政府的就业援助体系之中。政府应该从就业政策、就业岗位、就业服务以及失业保障等方面对其进行就业援助。

参考文献:

[1]王霆,杨玉梅,张瑾.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就业问题研究—基于企业用人单位、高校教师和毕业生的调查[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93-97.

[2]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学生在重点大学比例下降[EB/OL].people.com.cn/GB/jiaoyu/1055/3178564.html.

[3]寒门果真难出贵子?国内多所大学农村生源减少[EB/OL]. edu.cn/te_bie_tui_jian_1073/20110829/t20110829_676296_1.shtml.

[4]曾满超.教育政策的经济分析[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278.

[5]武毅英,吴连海.高等教育收费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负面影响及反思[J].复旦教育论坛,2006(2):60-65.

[6]谢作栩,王伟宜.高等教育大众化视野下我国社会各阶层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的研究[J].教育学报.2006(2):65-74.

[7][14]35%农村生未就业家庭背景对就业影响渐明显[EB/OL].edu.cn/gao_jiao_news_367/20100812/t20100812_507500_1.shtml.

[8]文东茅.家庭背景对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3):58-63.

[9]杜桂英.家庭背景对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影响—基于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调研报告[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10):78-84.

[10]罗立祝.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对城乡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的影响[J].高等教育研究,2011(1):32-41.

[11]闵维方,丁小浩,文东茅,岳昌君.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6(1):31-37.

[12]李炜,岳昌君.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因素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1):88-94.

[13]文东茅.家庭背景对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3):58-63.

[15]杨钋,门垚,马莉萍.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动现状的分析[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4):75-80.

[16]郭丛斌,丁小浩.职业代际效应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与教育的作用[J].经济科学,2004(3):74-82.

[17]马莉萍,岳昌君.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1(3):1-7.

[18]中国行业收入差距世界最高[EB/OL].chinanews.com/cj/2011/02-10/2833461.shtml.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2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导致大学毕业生人数发生明显的递增,就业形势也在发生变化,学校、社会及大学毕业生自身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使得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总体上不容乐观,就业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感恩意识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大学生对待生活、工作以及社会的态度,同时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大学生感恩意识的培养、感恩意识是否缺失等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热点。然而对于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而言,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趋于成形,相对低年级大学生较为成熟,目前其感恩意识研究较少。

根据有关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的感恩意识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具有较强的感恩意识,但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存在有的大学毕业生虽然有感恩意识,但是缺乏感恩的实际行动,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有相关调查也表明,大学毕业生对不同对象的感恩意识和感恩行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在生活中表现很大的差距。这些大学毕业生的感恩意识和感恩行为存在缺失的现象,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中会严重影响影响高校形象,也影响到社会对大学生群体的总体评价。本文旨在从家庭、学校、社会及毕业生自身四个层面探析高校毕业生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个小型集体,至今都是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是构成社会的小部件。家庭是我们出生后的第一个“学校”,是教育最开始的地方,是感恩教育的起点,也是个人成长的摇篮。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感恩意识形成具有关键的作用。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主要表现:

(一) 教育方法不对。有些家长在教育方式上没有注重平等地与子女进行交流和沟通,忽略了解子女的思想变化,未做到循循善诱,在交流中不注意引导他们学会感恩。同时也不让子女看见父母的辛苦,导致子女养尊处优,根本不能体会父母的不易,把父母的付出当成是理所当然,不谈回报和不懂感恩。

(二)教育内容不足。现在的大学生普遍是90后,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均是百般宠爱,父母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导致子女很少吃苦,甚至有些子女在家没帮忙做过家务活。大多父母在教育内容方面主要强调学习的重要性,注重智力的开发,但是较少教育子女做人做事,缺乏引导子女懂感恩和学习如何去感恩,在感恩教育方面存在缺失。

(三)家庭代沟的影响。随着经济增长和信息的快速发展,大学生比较能接受新的潮流信息,跟父母传统教育信息之间存在差距,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社会责任感、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极可能产生冲突,影响家庭交流,最终会影响到家庭教育的有效性,弱化感恩意识。

二、学校因素的影响

当前的学校教育存在一定的功利化倾向,表现在学校重理轻文、重基础知识轻人文精神教育等。在我国学校教育过程中,以升学为主导的中小学教育偏重智力方面的培养,对感恩教育存在重视不够现象;而大学教育面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关注更多的是大学生专业素质、专业技能的培养,同样对存在感恩教育重视不足的现象,这就造成了高校感恩教育的缺失问题。另外,对教育方式方面也存在误区,缺乏完善的感恩教育体系,在大学虽然有专门的感恩相关课程及主题活动,但是大部分的活动流于形式,活动形式呆板,并没有起到良好的效果。此外,高校以学历和职称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尺度,德育老师存在的问题是不但数量少,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部分高校存在教师教育方式单一、陈旧呆板,教育效果不佳,在教学过程和课后生活与学生缺乏交流,师生友情缺乏等导致一些大学生进入情感疏导的荒漠。

三、社会因素的影响

随着网络和大众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各种思潮不断涌现,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思潮逐渐渗入大学生思想认识中,给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相当大的危害,如极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使一些大学生更关心的是如何找到好工作或者如何享受优质生活,对他人、社会、国家的事不闻不问。同时社会上一些人感恩意识淡漠的现象在信息时代也得到了飞速的传播,给大学生的造成了负面影响,而对于感恩行为和感恩意识宣传不足,在舆论方面未能正确地宣传正能量,有的社会舆论宣传上对感恩的宣传不够全面,根据当下的舆论宣传热点片面的凸出对某一对象的感恩,在整体的社会概况下忽视了或者说未能全面做到人们需要对父母、家人、老师、国家、学校等的感恩。这种不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大学生,使感恩教育宣传不能融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

四、毕业生自身因素的影响

当代大学生从小接收的教育主要是好好学习,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都面临着巨大的学习压力,到大学以后,他们同样面临着学习、个人规划、择业就业和家庭经济等压力,这些都让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更加关注自己的发展,忽视了自己感恩意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忽视了自身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很多毕业生知道感恩的重要性,知道自己应该感恩父母、学校和社会,但是没有把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原因是毕业生不懂应该采用什么感恩行为。另外,有的大学生存在过多的自私行为和想法,或者是经验和社会阅历缺乏的原因,遇事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总希望能够得到本人的接纳和尊重,自己却不善于先付出接纳和尊重,长此以往, 慢慢感恩意识逐渐弱化。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感恩是每个人都需具有的品质,同时也是个较为庞大的系统工程,毕业生感恩教育受到家庭、学校、社会及毕业生自身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家庭、学校、社会及毕业生应该从根本上发现问题,因此只有做到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做到有机结合、相互渗透、互不抵消,才能提高教育的成效,才能使大学生真正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大学毕业生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小双,冯开甫,彭炜佳. 大学毕业生感恩意识调查与分析――以西华师范大学2012届大学毕业生为例[J].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2,10:76-80.

[2]杨杰. _展感恩教育 降低大学毕业生高离职率[J].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03:39-40.

[3]朱尉,郝高建,刘洪超. 高校毕业生感恩教育活动有效性提升路径探析[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252-254.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传统的本科毕业论文有以下通病:选题大,观点旧,理论脱离实际,内容空泛,由此带来的拼凑现象,甚至是涉嫌抄袭现象在所难免,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更应当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更应当强调学生毕业论文的应用型和实践性,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改革目标及措施

受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能力的训练,存在着一个理论到实践的鸿沟。鉴于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两方面的特点。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他指出,在法律的学问的培养方面,“第一个步骤,当然是在认识法律,究竟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样一个东西。第二个步骤是在运用法律于认识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最后一个步骤,我们于认识法律,于运用法律之外,应当知道哪种法律是适应现实的时代和社会,并且如何可使法律现代化、社会化。”我国的现代法学教育普遍忽视了第二个和第三个步骤。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导致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有效的实践技能培训,综合素质较差。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改革,改革的目标应界定为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具备问题解决、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事实调查、交流、咨询、谈判、诉讼、法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了解并应对职业道德问题的能力的综合法律人才。

我院立足这一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本科毕业论文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在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中增加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设计模拟法庭,并通过模拟法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最后针对所选取的典型案例中其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2 注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前伸性”能力培养

按照上述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第一,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第二,熟悉司法审判技能,完成法律职业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总结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进行研究。这些能力的培养绝不能靠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一蹴而就,而是要将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培养进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中,与日常教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等)相协调,并融入其中。

我院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跨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式,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按照这一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不仅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作为考核的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教师需要协助学生依次解决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如何选取典型案例。社会纠纷层出不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断涌现,然而何种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设计和再创造,适合学生编写各种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值得考量。

第二,如何避免模拟法庭设计及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尽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模拟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临其境地进行演示,但个别学生草率应付的情况很难避免,如何要求学生提高认识,并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

第三,如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创新。创新是学术的价值和生命所系。学生的认知水平所限,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有限,如何通过教师有限时间的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为此,笔者将以本人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为视角,来具体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培养法学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前伸性”能力培养注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 模拟法庭是为法学学生举办的讨论模拟或者假设案例的虚拟审判,是教授审判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辩论、庭审技能、具体审判制度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等职业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和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中,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承担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职业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责任,需要将其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具体案件中。这一教学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

以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而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必须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通过学生亲临其境地参加法庭审判过程,感受诉讼的环节及规则,远比教师在课堂中的单纯讲授要生动得多、形象得多。

2.1 明确教学目标

教师作为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指导者,应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明确教学目标。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的目标应立足于实用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渐进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第一阶段,让学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程序步骤;第二阶段,引导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那样去思考,培养其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第三阶段,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通过模拟案件的审判让学生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进而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将这种感受自觉演化到未来的职业生涯中。

2.2 选择模拟案例

社会纠纷众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教师必须考量哪些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进而实现由教师指定案件逐步演变为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进行模拟审判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指定案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要紧扣课程内容,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是为课程教学服务的,希望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案例的选择必须与课程内容有衔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专业课程进行理论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难易程度适中,简单的案例会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习讨论的兴趣,而过难的案例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打击到学生的积极性。此时,指导教师要掌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三要预留争议的空间,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往往会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为学生提供辩证分析问题的空间,激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四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尽量选择他们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学习兴趣。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笔者的民事法学课堂的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了“学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方面,案件当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案情贴近学生的校园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另一方面,考虑到大二学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该案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学生能够通过查找资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据。

2.3 组织模拟审判

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教学环节,应该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模拟法庭的审判规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分派角色。指导教师应先对学生介绍模拟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对一些细节交代不必过于详细,提供给学生一些可以发挥的空间。学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自愿报名选取模拟角色。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并征询其意见后,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将学生分为不同的模拟法庭角色组,如法官审判组、原告与律师组、被告与律师组、书记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等,便于学生进行集体讨论。教师可对每一组学生下达具体的任务,让其分头进行准备。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庭审程序,可组织学生观看法庭民事审判的教学视频资料。 在观看过程中,教师应详细介绍整个庭审流程,如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宣判阶段等,以及每一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同时,给予学生搜集资料、讨论问题的时间,教师此时只需做一个旁听者,不应主动提供意见,但可以给予指导性意见,启发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下转第59页)(上接第48页)方法。

(3)开庭审理。为使模拟法庭的效果贴近真实的法庭审判,笔者所任职的法学院专门改装了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供学生模拟审判之用,并且配备了法官服、律师袍及法锤等装备,设置“审判人员”、“当事人”、“人”及“证人”席等。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学生承担法官、辩护人、证人、书记员等职能,组织法庭审判、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指导教师应认真观察,及时记录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程序是否遗漏或错乱、法律语言是否规范、法律知识是否运用准确、辩论逻辑是否清晰等。

2.4 模拟审判结束后的总结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4

(一)人力资本伦理

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理论源于人力资本理论,是家庭对高等教育投入一定成本,形成家庭成员的专业性人力资本,提高家庭人力资本存量和优化人力资本结构,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教育投资实质上把人作为巨大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而进行的投资,通过教育,促进人智力的发展,提高人的综合能力,并使人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教育投资为不同层面的投资者带来多重收益[1]

(二)投资收益理论

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来看,投资者总是力图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同时竭力去规避或减少风险。教育作为一种投资,是以预期收益为目的和动力的,国家和个人都是教育投资的主要受益者,都应该承担高等教育的成本。根据萨卡洛普洛斯的研究表明,相比而言,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一般高于社会收益率,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2]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个人及其家庭应该承担高等教育的主要成本。

二、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背景的分析

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毕业生数量的持续增长,就业市场的低迷,尤其是在近几年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加之教育与就业之间本来就具有不确定性,使得子女即使读了大学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找到好的工作。[3]近年来,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矛盾使得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原本艰难的就业形势变得更为严峻了。据教育部今年3月的资料,2012年全国研究生毕业生48.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624.7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673.6万人。[4]加上多年积累下来的待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局面相当严峻,就业问题是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最大难题。而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许多单位招工都以高学历作为衡量学生个人能力敲门砖,而且在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在工作职业、工作单位、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选择余地要比同龄的中小学毕业劳动者大得多。为此,高等教育投资成为了人们规避风险的首选方式之一。

三、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成本和预期收益分析

理论上,只有在收益超出成本,投资行为预计最终实现的基础上,投资主体才会做出投资决策,否则将会减少投资或者不投资。家庭作为高等教育投资的决策者,必然要经历一个对高等教育成本和收益的权衡的比较过程。因此必须对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成本和预期收益进行分析。

(一)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成本分析

在家庭高等教育投资中,成本是对家庭投资行为的硬性条件。教育投资成本是指人们在教育上投入的经济价值。高等教育成本是指以培养学生为目的,国家、社会和家庭以货币为表现形态的直接和间接形式投入到高等教育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7]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家庭为其成员接受高等教育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成本。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等及其他费用支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教育者在学习期间获得奖学金以及任何形式的助学金,直接成本中必须扣除这部分收益,间接成本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了直接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本研究的间接成本主要指各种机会成本。主要包括因放弃劳动而取得的收入机会成本,放弃教育费用用于储蓄的利息收入成本以及资本成本。

(二)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的预期分析

家庭对高等教育投资行为的未来收益和风险的预期是家庭是否形成有效投资倾向的最重要依据。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收益分为受教育者个人收益和投资者家庭整体收益。

1.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

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是指按照人力资本理沦,在一定时间内给受教育者在生理和心理上带来即时的满足或效用。高等教育投资个人收益包括市场性收益和非市场性收益。市场性收益是指受教育者因接受高等教育而获得以货币进行衡量的经济收益,包括由高等教育所带来收入量的增加,质的提高,结构的改善与优化以及支出的减少。非市场性收益指受教育者因接受高等教育而获得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包括身心健康水平的提升、社会地位的改善、文化修养水平的提高、个人文明程度的增加等。

2.投资者家庭整体收益

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也追求作为一个家庭的整体性收益。家庭整体收益的实现,是以受教育者个人收益的实现作为先决条件,而且受教育者作为家庭的成员,其获得的成功即为家庭的成功,其获得的收益即为家庭的收益。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后,其收益可以外溢到其后代。家庭整体收益水平的提高是家庭高等教育投资一个很有可观性分析的要点。

四、根据投资成本收益理论提出高等教育投资的建议

从成本收益理论来说和长期的发展来说,尽管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式,但是,有投资就有风险。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高等教育投资是一项具有较大的风险的投资活动。作为投资主体,应该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来降低投资的风险,确保投资能获得较好的收益。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5

高等教育成本主要是指大学阶段或者更高学历阶段每名学生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从个人角度来看,高等教育成本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所支付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以来,高等教育成本呈显著上升趋势,对大多数城镇家庭均造成很大影响。根据社会分层理论中的收入标准可将社会成员分为三类,即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及低收入者。自2011年起我国的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1500元,贫困线以下的家庭被视为低收入家庭。

一、高等教育成本上涨的影响

高等教育成本的持续上涨,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首先,高额的学费令城镇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由于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的连续扩招致使学生规模的上涨率超过公共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但是高等教育的生均经费处于下降趋势,这导致高校对学费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加。20年前大学学费仅为200元/年,现在已上涨至5000元/年,近20年的时间就上涨了25倍。但是这20年间国民人均收入却增长不到4倍,可见学费涨幅远远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的人均收入水平和公立高校的学费数据显示,学费占城镇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120%。结果表明,高额的学费给许多城镇低收入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催生了大量高校贫困生,甚至有部分贫困生因无力承担学费而选择弃学。其次,攀升的生活费令城镇低收入家庭“难上加难”。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家庭每年支付的生活费也迅速攀升。在大学校园里中等和低收入家庭学生占大多数,其中低收入家庭每月的收入大概只有400元。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来说,负担高额的学费已经令其捉襟见肘,还要另外支付攀升的生活费更是让其“难上加难”。由于收入的限制,在教育支出上升的情况下,城镇低收入家庭只能通过减少其他支出来维持教育投资。

二、高等教育收益分析

自2003年以来的10年之中,中国大学毕业生总数持续增加,并激增了两倍。其中,2003年,毕业生总数只有212万,2005年即为338万,2009年突破600万,刷新为611万。高校扩招的加速,使2013年成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2013年,比2012年整整多出19万,699万名全国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让形势变得更加严峻,被称为是“最难就业季”。

根据知名社会调查机构麦可思研究院的挂网调查,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用人规模缩减,2013届毕业生求职难度增加,有实习或工作经历者签约率较高。本次调查从2012年12月12日开始,2013年1月11日结束,共收回有效答卷10940份。其中高职高专毕业生3439份、本科毕业生3699份、硕士毕业生3802份。结果显示,被调查的2013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签约率为35%,低于上届同期9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为38%,低于上届同期8个百分点;硕士毕业生为29%,低于上届同期7个百分点。调查表明,高职高专“有专业相关实习”的毕业生签约率为43%、本科为47%;硕士“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签约率为35%。

采用人力资本理论中教育收益率的衡量方法来考察大学生劳动力的工资状况,发现在高校扩招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前的2000年,相同条件下每多接受一年的正规教育可使收入提高8.9%。而到了2004年,每多接受一年的正规教育,收入只能提高5.6%,教育收益率下降了3.3个百分点,而到了2009年,教育收益率继续下降至5%。2004年以后,高等教育收益率不再增长反而逐年下降①。这表明,由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因素,引起了目前教育收益率持续下降的局面。

与高职高专的毕业生相比,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并不占优势。自高校扩招以来,南方各省普遍出现技工荒,并逐渐向内陆地区蔓延。全国各大经济发达城市也曾一度爆出企业高薪招揽职校毕业生,甚至一些紧缺专业的职校专科毕业生的薪资远远超过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许多招聘单位传达出这样一种讯息:学历固然重要,但他们更看重技能,本科生眼高手低很大程度限制了他们的就业。调查发现,专科生就业率高于本硕生。许多就读高职院校特别是一些稀缺专业的学生其实并不担心就业问题,通常学生大二就“预订”完毕。

三、结语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2-0196-02

随着全国高校的扩招,岭南师范学院自2003起开办法学本科教学以来,毕业生累计已经超过千人,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人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其他地方法学院校一样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最主要的就是毕业生就业率偏低的问题,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在整个学校长期处于下游水平。虽然在全国范围内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偏低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就业率的偏低也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大压力,也促使我们做了以下几点教学改革。

一、明确人才培养模式,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侧重职业教育

对于如何确定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法学界历来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一派主张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素质教育(也称为通识教育、学术性教育)为主,强调培养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法律人,同时为法律高级人才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派则主张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是职业教育(或称应用型教育、精英教育),强调应当让学生获得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法官、律师、法学家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两种教育模式的取舍在法学教育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各有一批法学家和法学院支持。[1]著名学者曾宪义、张文显教授就认为法学本科教育首先应定位为素质教育,应以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公民为首要目的。[2]

这两种模式体现在教学中,如果将法学本科教育视为通识教育或素质教育,则教师应着眼于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若将法学本科教育视为职业教育,则教师应着力强化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或法律技能的培养。

岭南师范学院法学系创立于2003年,开办之初,根据1998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要求,我国法学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受当初全国法学院教学模式的大环境的影响,我们在人才培养的目标上,基本上照搬“985”、“211”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经验,人才培养的目标以通识教学为主,体现在课程设置上,课程开设大而全,且注重理论方面。但是这样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实践中的教学效果却不理想,反映在就业率上,最初几届的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都在30%左右。就业率的偏低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首先,就业率的偏低与当时的司法考试的政策有直接关系。2009年以前,司法部规定只有取得本科文凭后才能够参加司法考试,而广东省属于发达地区,很多地方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法院和检察院的招录都必须以通过司法考试为前提,这就直接导致了很多以公务员为就业目标的学生在毕业的当年根本不可能就业,最理想的要先通过司法考试,再通过第二年的公务员考试实现就业。其次是我们的人才培养方案出现了问题,作为地方高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在毕业就业的选择上根本和重点高校的毕业生不在一个档次,课程设置盲目地贪大求全,一方面师资力量跟不上,另一方面过于理论的知识,学生的接受也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这样的培养的结果,就是学生的理论知识未必有多深厚,法律实务能力更是谈不上,一旦进入社会,很难被用人单位接受。

为此从2009年起,我们对人才培养方案做了大幅度的修改,明确了在法学教学中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侧重职业教育。如在课程设置方面在保留教育部规定的14门法学骨干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等一系列法律实务课程。同时大量增加学生的模拟实践环节,通过开设模拟法庭,增加学生实践能力。

二、明确人才就业方向,实现就业多元化

从1998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要求来看,教育部的对于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是要求进入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学研究场所。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自从1999年的高校大扩招以来,法学本科毕业生大量增加,目前已有640多所高校开办了法学本科教育,这么多的毕业生就业全部由上述部门解决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实现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的多元化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同时要实现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立不是简单地靠几个法官或检察官就能够建立起来的,必须同时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首先就需要整个国家的公民自身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治国家才有可能最终形成。可以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公民,其次才是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2]

由于长期以来的观念,一般的人不管是学生还是家长总是认为工作的稳定才是第一位,同时由于中国人长期以来的官本位的思想,很多学生总是认为以后考公务员才是唯一的就业道路。这样就不利于法学毕业生多元化就业目标的实现。为了端正部分学生的思想,首先我们在从新生的入学教学开始到以后的日常的教学中,都不断地开展法律就业目标教育,在学生心目中树立多元化就业的目标,鼓励大家就业目标多元化,不要将目光死死地盯在公务员这条独木桥上。其次,我们经常请一些往届从事律师等其他社会工作的毕业生回校来现身说法,用他们的成功的例子来鼓励学生改变就业思路,勇于进入社会就业。

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就业前景在不断地改善,社会上也涌现了很多成功律师的例子,这些都有助于法学毕业生就业多元化的实现。就我们的跟踪调查显示,我们往届的毕业生以2007届为例,最终有一半的人走上了律师的道路,可以预见越往后这一比例会越来越高,毕业生多元化就业的趋势已经初步形成,学生就业多元化目标已经初步达到。

三、明确人才培养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强化实践教学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过去我们的毕业生之所以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同,主要就在于我们培养的毕业生在法律实务上有很大的欠缺。为此我们主要通过两个环节来改进。

1.设立独立的模拟庭审课程。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律职业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法学院系都采用了模拟法庭的实验教学方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规定,模拟法庭只是实践教学中的一个环节,各高校再通过自身情况,通过不同的方式将模拟法庭教学法运用到法学教学过程中。

我们最初的模拟法庭的活动,将模拟法庭定义为辅教学模式,仅仅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安排在程序法课程中占用实践学时予以开设。一般由学生自行模拟,学生自己分成原告组、被告组和法官组,最后在模拟法庭上演示一遍,全程没有安排指导教师,仅仅在最后的庭审的中安排一位老师旁听。实践中这样的教学模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由于缺乏指导教师,参与模拟庭审过程的学生经常自由发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样就不利于学生严谨的法律思维的形成,对于庭审的过程也不能真正地熟悉。由于将模拟法庭定位为传统的辅教学方式,模拟法庭知识只是作为程序法的辅内容存在,缺乏规范化教学管理方法,导致模拟法庭偏向于程序法的运用,忽略了对实体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模拟法庭的表演成分过重。要改变这一思想,就有必要将模拟庭审独立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配备不同学科的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才能取得预期的教育教学效果。事实上,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由于长期重视法学实践教学,高校法学院均是把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开始,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在具体的开设中,我们将模拟法庭设置为必修课的形式,保证了每个学生都能充分地参与,同时将模拟法庭课程管理规范化,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写入模拟法庭课程。将模拟法庭的教学目标由依附于诉讼法教学的一元目标,转变为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综合能力的多元目标。在开设时间上,一般设在大三的第二学期和大四的第一学期,这样保证了学生在修完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相关诉讼法后再开设,另外在模拟法庭的课程中结合法律文书写作训练,从而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

2.实习基地设置多元化。过去我们的实习基地往往设置在法院或者检察院。一方面由于学校与法院和检察院存在较多的公务往来,所以在实习基地的签订上比较容易沟通,法院与检察院由于业务上比较繁忙也愿意接受大量的实习生。另一方面,由于学生在毕业后的就业上,多是以考取法院或检察院的公务员作为就业的目标,学生也愿意去以上单位实习。

但是这样的实习过程,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最大的弊端在于,在法院和检察院实习不利于毕业生就业多元化的实现。如前所述,就业多元化的实现有赖于学生毕业后进入律所或者企业来实现,在法院和检察院实习对于学生未来做律师的来说,其获得的经验远不如在律所实习来的更加直接,既然以后都要去律所工作,不如现在就直接去律所实习,一方面获得直接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也可能获得潜在的工作经验。事实上很多实习生就是在实习期内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最后获得了工作机会。在意识到这一问题后,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我们一方面鼓励学生自己联系律所分散实习,同时也与多个律所签订了实习协议,最终解决了学生的实习的问题。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探索,我们确立了以职业教育为核心的法律本科教育模式,当然实践中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只要坚持职业化教育的道路,我们一定可以实现与部属院校不同的发展道路。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7

1 界定政治认同等相关概念

政治认同是政治主体(个体的或群体的)对政治体系的能动的认识、判断、评价和行为反应过程,是在政治认知的基础上,伴随着积极的政治情感体验,并经过一定的政治意志努力而形成的对一定的政治体系的价值认可,并自觉地按政治体系的要求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积极地参与、维护和促进政治体系的运行、稳定和发展的一种政治心理过程,体现着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意志、信念、行为等政治心理因素的统一。[1]

毕业生政治认同是指大学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的对现存政治体系及其运作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以及在政治生活中与政治体系一致下的政治价值取向和相应的行为活动。[2]

校社衔接期指的是大学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在实习/择业(通常为半年)和新就业(新入职半年)这段时间,是毕业生由“校园人”向“社会人”和“政治人”角色转换的过渡期,是人生的转折点。

毕业生政治认同实现方式是指以何种手段、方法达到实现大学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政治认同的目的。本文以协同学为指导,通过建立党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家庭社会系统相互联系的方式,以党政法系统为统领、教育系统为重点、家庭社会系统为补充,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发挥毕业生的主体作用,促进毕业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

2 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的必要性

(1)西方政治思潮对我国青少年的渗透。党的十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欧美通过民主论、“普世价值”论和实用主义等思潮,利用一些途径,对我国青少年施加影响,冲击我国现行的政治体系。(2)毕业生的政治素质关系国家的未来。近年,中职生每年毕业人数达600万左右,大学生每年毕业人数达800万左右。大学毕业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中职毕业生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毕业生的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如何,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3)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思政教育边缘化问题。毕业生实习/择业半年期与新就业半年期是人生的转折点,适应岗位和融入社会的过程通常伴随着心理不适和政治迷茫问题,此时他们最需要来自各方的引导与帮助。然而,多数学校在毕业生校社衔接期采取“放羊式”管理,党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新就业期也缺乏必要的思想政治引导,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思政教育缺位严重。

3 基于协同学的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

协同学是由前联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哈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创立的一门关于系统各部分协同工作的科学。哈肯认为,自然界是许多系统组织起来的统一体,这许多系统就称小系统,这个统一体就是大系统。[3]大系统中的小系统相互作用,导致系统整体效应大于各个子系统独立总和的协同效应,即出现“1 +1>2”的结果。协同效应是由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在这个过程中,各子系统之间避免相互制衡,它们在个别的序参量作用下保持方向一致,形成最大合力,实现了系统的协同效应。

我们从协同效应中得到的启示是,若要使复杂系统变成有序结构,其关键是促使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子系统之间产生协同效应。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分析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子系统的运动特点,找出它们之间的非线性作用关系,采取一定的方式加强它们的关联运动,使其逐步成为系统内部运动的主导力量。可见,协同学的研究内容是系统,其核心思想是“协同导致有序”,在这个“有序”的过程中,序参量起着决定作用。对于校社衔接期毕业生的政治认同教育来说,最为关键的三个序参量是党政法系统、学校系统和社会家庭系统。只有这三个序参量通力合作并协调运动,才能实现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的最佳效果。

3.1 建立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协同创新模式宏观系统

政治认同问题是个阶级性很强的意识形态问题,开展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需要整合党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和社会家庭系统各方资源。见图1:

(1)h政法系统。党政法系统包括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负责制定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党的意旨,制定正确的政治法律法规,并监督行政、司法机关落实毕业生政治认同工作情况;行政部门贯彻党的精神,重点搞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建设法治政府;司法部门维护政治法律法规的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开展“净网”行动,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对政治违法犯罪进行惩戒。

(2)教育系统。教育系统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本文仅指职校和高校),其任务是落实党的政治教育精神,负责对党政机关及毕业生家长的信息沟通及协调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职校和高校的政治认同教育工作,职校和高校一要负责毕业生的政治认同教育,二要做好毕业生学业期的绿色通道和就业半年期的咨询引导工作。

(3)社会家庭系统。狭义上说,社会系统主要包括毕业生生活的社区与工作单位。社区要创造有利于毕业生政治认同的环境,工作单位要发挥工会、党/团支部等相关组织的作用,开展富有特色与成效的政治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的政治认同。家庭系统包括毕业生家人及亲戚朋友。家长负责毕业生的政治观督导工作,及时反馈毕业生情况,配合职校和高校做好毕业生的政治认同教育工作。

3.2 建立校社衔接期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协同创新模式微观系统

在党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和社会家庭系统中,党政法系统是统帅,教育系统是关键,社会家庭系统是辅助。其中,职校和高校作为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毕业生政治认同的主阵地,要对职校和高校的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构建政治认同教育的微观系统。见图2:

(1)组织机构。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的组织机构采取层级模式,由职校和高校团委、政教处、就业中心及学校网络中心组成,开展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工作,校党委负领导责任。

(2)队伍构成。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的队伍主要由学校政工线人员、思政课教师、班主任、毕业生骨干构成,他们既分工又合作,共同致力于毕业生的政治认同工作。

(3)任务分工。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的任务分工:一是在职校和高校党委领导下,在学生的毕业年,由校团委组织精品的政治实践活动,如青马工程、学生时政社团活动、学生参加社会的政治实践活动等。二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作为学生政治认同教育的主阵地,要通过课程教学,并打造网络思政名站名栏名师,促进学生的政治认同。三是要发挥毕业生骨干的作用,鼓励毕业生骨干在学校及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毕业生分布状况,组建毕业生临时党/团支部(如果毕业生分布过散,可采用网络组建)。毕业生临时党/团支部要充分发扬奉献精神,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借助网络平台,对同学在思想引导、心理辅导、就业帮扶、人际交往、专业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服务工作,并要及时准确地向母校反馈毕业生情况。学校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学校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调适、人际交往和专业技能指导等工作。[4]

(4)评价体系。通过制定师生工作、学习评价体系,引导师生重视并参与学生政治认同工作。在学生的在校学习期,教务处通过执行教学事故制度等途径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纪律,引导教师把学生的正确政治观教育贯穿于学科教学中;思政课把正确政治观引入学生考试与评价范围。在学生的校社衔接期,学生处/政教在班主任、辅导员的评优评先制度中体现毕业生的政治认同教育工作,对在毕业生校社衔接期政治认同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教工给予表彰。

校社衔接期是职校和高校毕业生的心理思想迷茫期和思想政治教育空档期。通过建立党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和社会家庭系统三位一体的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模式,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实现 1+1+1>3 的协同效应;通过党政法系统人员、职校高校人员及毕业生亲友,共同致力于毕业生政治认同教育,实现教育主体多元化。校社衔接期政治认同教育既能保障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连贯性,也是帮助毕业生实现由“校园人”向“社会人”和“政治人”过渡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薛中国.当代中国政治认同心理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学院其他专业一样,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已经招收8届17班,已毕业4届9个班516名毕业生,目前尚有在校学生8个班约500人。经过八年的改革探索,在实现自己培养目标上,努力打造高等法学专业建设新的模式,办出自己特色;在实施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应对当前人才竞争的严峻挑战,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4届毕业516名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法学院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21名,被省、市各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90名,录用事业单位70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47人,截止目前以上“三考”达标人数为228人,占毕业生44.2%。尤其是05届57名毕业生中,当年就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等硕研3人,录用公务员16人,经过近三年努力,现先后被录取公务员35人,占61.4%(其中录用法院9人,检察院6人,司法行政及律师5人,公安、税务、工商等其他公务员15人);录用事业单位8人,占14%;到企业就业12人,占21%;出国、读博2人,占3.5%。国家司法考试通过11人。05届法学专业毕业生百分之百、高规格就业的佳绩为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打出了新的品牌。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被学院确定为办学模式样板,得到全面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实际出发,确定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阳光学院是阳光(国际)集团与福州大学联合举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性质上,阳光学院属于民办的独立学院,具有民办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在招生上,阳光学院为本科第三批招生,其生源录取分数线与一本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法学院相差在100分以上,与二本的师大、农林大生源也有很大差异。这一差异性决定了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无论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还是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既要注意传承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好的传统经验,但又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阳光学院的实际情况,以勇于创新、改革的理念,正确务实地设计和确定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这就是通过四年学习,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所有学生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最后要达到取得“两证”,参加“三考”的目标,即取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和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获取更多的专业就业机会和提高竞争综合能力。这样培养目标既具体明确,又务实可行,不仅为法律系正确设计实用性的教学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且也成为法律系师生一起做好法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动力。

正是根据这一培养目标要求,系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开设14门核心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变,作为必修课程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从适应“三考”需要,开设一些诸如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法律职业道德等实务性强的课程,为配合“公务员考试”需要,还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程,专门训练学生适应“申论”、“行政执业能力测试”两门公务员考试的课程,以应对公务员考试的现实需要。

二、专职教师队伍培养是建设特色法学专业的基本保证

在建院初期,法律系同其他系一样,基本上采取外聘的方法,从福州大学、福州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行政学院等九个院校聘请了约30余名具有“双师型”职称的教师,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6名,讲师、硕士研究生10名,他们的丰富教学经验,不仅支持了法学专业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而且可以使学生从多院校优秀教师多风格教学模式中获得更多教益,同时也为我们加强对系里专职教师的培养提高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教师体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外聘教师早来晚归难以承担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担,为此有计划引进一批专职教师,采取积极有效培养措施,促进专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必要的。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法律系从02年开始,先后积极稳妥地引进聘用15名专职教师。每名教师一到职,系里就根据新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从事讲授专业课程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并采取“赶着鸭子上架”、“推着卒子过河”,“比着擂台打拼”等方法以及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交流、进行案例教学法研讨等措施,促使教师尽快成长,比较顺利地经过了教学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经过一年锻炼,04-05学年学生对教师的测评教学质量人均为76.4分,05-06学年以及06-07学年第一期学生和院督导组的综合测评人均为81.3分。学生和专家对法律系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持肯定的评价。二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逐年增加。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我系专职教师全部都上公共课;04-05学年开始,专职教师逐步开始上专业课;05-06学年,两学期我系教师共开27门专业课,共完成3461课时,人均168课时,占全系专业课的53.8%;06-07学年第一学期共开专业课10门,合计1134课时,人均103课时,占全系专业课69.06%。教师已经走上专业课教学的主战场,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教师教学方法得到不断进步。法律系所聘用的教师,过去基本上都未站过讲台,普遍缺乏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他们受聘后,系里首先安排他们在公共课讲台上锻炼,为了使他们更快熟悉教学环境和工作,系里组织他们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取经,定期交流教学方法。在公共课教学上普通受到锻炼的基础上,逐步安排他们开设专业课,一来有一定讲课的实践经验,二来有老教师榜样和对比,三来有较为充分的备课过程,所以他们走上专业课教学就旗开得胜,普遍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巩固成绩,提高教学水平,系里又通过教学法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开展互相学习和交流,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促进大家更用心地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教师科研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几年来,在学院科研管理政策的鼓舞和推进下,法律系教师在积极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也努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以肖义方、翁连金、王浩云等人申报、承担了阳光学院第一项省教育厅“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课题项目,并已完成结项。全系教师共同编写出版具有实用特色的第一部教材《新编大学法律基础》和四辑《法学教学案例汇编》,系主任陈训敬教授认真总结、撰写并发表教学改革系列论文6篇,其他教师也撰写发表学术论文9篇,开启并初步形成了全系法学学术研究、法学教学改革研究风气,这对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有着积极作用,对教师今后职称晋升也打下坚实基础。系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所有成效,年轻教师尽快成长,直接为建设特色的法学专业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的保证。

三、课堂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法与开展法制视听课第二课堂建设

(一)加强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系里采取集体备课,组织教师编写教材、选编案例,召开案例教学法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全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系积极推行“讲法理、看法条、析案例”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首先,他们在选择教材上十分注意兼顾教材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也重视配套相应的法律汇编和重点学科的案例分析资料,使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有可能在教师具体指导下,深刻分析一百例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例和结合各个课程学习亲自分析一千例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这样做,不仅使学生能够比较扎实地学习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而且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去分析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和社会上各种法律问题,使自己在法律素养和能力上都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培养。三是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分量,不仅在教学计划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门类和学分,而且落实到课任教师身上,结合理论教学,进行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案例教学,使案例教学法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法制视听课作用,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种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学院的支持下,系建立起法制影视资料库和视听实验室,购置了一整套包括古今中外法制影视资料和庭审资料,共有五类百部千碟,为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化的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配合专业理论教学提供了良好条件,并发挥着积极作用。其“三看”的具体做法:一是“必须看”,即在第一学年,针对新生的专业思想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红色康乃馨》、《大法官》、《主诉检察官》、《被告》等电视连续剧,并结合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班会,使学生在影视情结中增强对法制专业的认知和责任感,培养对法律职业的热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法律专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看”,即在第二、三学年各专业课教学中,结合实体法、程序法专业教学,由课任教师组织学生观看民、刑、行政等法庭庭审实录案例,使学生更多地了解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增加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起到旁听庭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三是“自由看”,即在第二学年以后,由年级、班级两委组织同学,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时间,自由选择观看其他各类法制影视资料片,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第二课堂内容,活跃了课余文化生活氛围,而且寓教育于娱乐,潜移默化,不断地深化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广大学生牢固地树立“做合格的法律职业人”的理念和宏愿。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习基地的建设

(一)注重抓好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活动,环环衔接,努力把学用结合贯穿教学计划始终

法律系不仅重视在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而且充分利用假期安排一些有益的实践环节活动,使学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自始至终贯穿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如在第一学年暑假,学生初步学了一些法律课程,系就结合学院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感性认知实习,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和调查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法治的人和事,并写出心得体会,在新学期伊始组织班会交流,培养学生从法治视角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从而加强专业思想,提高法治责任感;在第二学年的暑假,学生学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后,专门安排学生到司法部门见习一个月,进行初步的专业实习,通过见习,让学生熟悉司法环境,初步学习司法实践知识,由于做到去前有动员布置,返校有检查总结,评定学分,使见习起到加深学生对法治实践的认识,起到提高学习积极性的作用;结合第二、三学年的专业课程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作业,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努力培养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的“三动”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从第三学年暑假开始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模拟法庭毕业设计工作,努力把这两类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带着毕业设计的课题到法院的实习基地有目的向司法实践学习,使毕业实习更好地为毕业设计创造条件,打好基础,通过系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个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最后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毕业设计演示、考核,对学生的四年法学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的实践能力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验和锻炼,为学生毕业工作和“三考”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建立规范的实习基地,实行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毕业实习模式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3-0043-05

时至今日,学界普遍认为高等教育对社会流动的重要性已经降低,但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没有给出答案。例如,是高等教育本身还是高教系统影响社会流动?高等教育如何影响社会流动?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清晰的回答,否则高教本身就会遭遇不必要的压力,高教改革就找不到清晰的出口。

一、隐匿的对话:高等教育“阶层复制论”与“精英循环论”争论的回顾

毋庸置疑,现代社会存在分层现象,而高等教育就是一种影响社会分层和流动的文化资本。围绕“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这一问题,学者们虽然没有正面交锋,但是还是出现了“隐匿的争论”。

1 高等教育是“阶层复制”的工具:“冲突论”的主张

在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看来,教育几乎就是优势阶层维持自身地位的隐性工具,“出身于上层社会地位的学生,由于其本身已处于上层地位,大学校教育对其代内流动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那些并不占有社会文化资本的下层阶级的学生的代际流动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美国社会学家大卫·斯沃茨就将“正式的学校制度”视为“有助于维持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梅塞尔也提出:“精英群体明显的阶层界限‘文化屏障’有效阻断了其他阶层向这个阶层的流动,为精英阶层的利益和维持他们特有的生活方式提供了最有效的保护。”新韦伯主义者柯林斯,引用韦伯的观点对当代社会教育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指出,“教育的资格正被用来限制角逐社会和经济有利地位的候选人的一种稀缺资源,并且将这些有利的社会地位卖给教育证书的持有者。”很显然,高等教育是“阶层复制”的工具这一判断,是在深刻反映既有分层结构及其冲突的立场上做出的。在这些学者看来,“文化贵族”白一开始就具有竞争优势,他们凭借较好的文化资本较为便利地获得教育机会和社会地位。

2 高等教育是“精英循环”的中介:“功能论”的主张

有一部分学者从“功能论”视角,即“对于不同的社会位置,依其功能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报酬的看法”,将高等教育视为“精英群体产生于非精英群体”这个“精英循环”过程的重要中介。国内学者认为,“教育已经被当代社会中的大多数人看成是改善他们自己的经济地位和获得地位、声望的一种工具。”有学者在一些工业化和正在工业化国家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获得了教育的人容易走在最前面”的结论,其实,这一点索罗金在1927年就已经证明,“教育在获得职业以及改变命运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国外学者对高等教育如何调节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流动的研究,陈卓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总结,正如上世纪40年代贺拉斯·曼恩和沃勒提出“教育是社会平衡的工具和社会地位指标”的论断。用美国社会学家詹克斯的话讲,就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职业地位就越高,收入也就越多。”

二、高等教育影响社会分层的“中国版本”:文凭信号的弱化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逐渐由“社会流动的良币”转变成今天“求职的入场券”,文凭推动社会流动的边际效应逐渐降低。

1 大学生从哪里来——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公

高等教育承担着人才选拔的功能,这也就意味着,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人们有机会通过这条渠道向上流动。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来看,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改革并没有解决教育机会不均的现象。

有学者做过调查,1990年城市每万人口高等院校录取人数为13.75人,农村为3.23人,城乡差距为10.52人,到了1998年城市每万人口高等院校录取人数为19.63人,农村为6.07人,城乡差距为13.56人。1990-1998年间,城镇高考录取率平均高于农村10个百分点:1999年扩招以后,差距继续保持并呈扩大趋势,而且重点大学录取新生中农村生源的比例有所下降。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的趋势。北京大学1999年新生中农村学生

比例比1998年低近3个百分点,清华大学2000年的新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比1998年低3个多百分点,北京师范大学2002年则比1998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就全国来看,到2003年农村适龄人口大学入学率只有2.7%,远低于城市入学率的26.50%。

如果以更细化的阶层为分析单位,可以看出不占优势地位的社会阶层,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较少。例如,农业劳动者和无业者家庭的大学生辈出率仅为0.62、0.41,这远低于公共事务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阶层的3.83、5.81(见表1)。由于农业劳动者在全国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大学入学率显然与这个比例呈现“倒挂”状态,从统计数据来看,大学入学机会几乎与社会阶层地位呈反向关系。很多研究都表明,在重点高校中,来自较高收人家庭的学生比例占据了明显的优势,国家管理干部子女进入重点部属高校的机会是城乡无业失业人员子女的17倍。

2 大学生到哪里去——就业机会的失衡

表面上讲,大学生就业难,体现了文凭对促进社会流动作用的贬值。据统计,2012年,中国内地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将达到680万人,比2008年增加120万人。“2009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率约为86.6%,比2008届高1个百分点,但仍比2007届低0.9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每一年毕业期,都会有30%左右、数量达200万左右的毕业生无法实现初次就业,加上往年积累的未就业的毕业生,这种压力还将持续存在并有加剧的趋势。在教育成本与预期收益不平衡的情况下,社会中下层家庭的学生或者面临“被迫辍学”的压力,或者主动选择尽早进入劳动力市场。例如,“在2009年。尚有84万应届高中毕业生没报名参加2009年的高考。”重庆有上万名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湖北也约有2.6万名学生弃考。这些放弃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中相当一部分直接进入低级劳动力市场,相对于能够读大学的同龄人,“读书改变命运”已经大打折扣,他们向上流动的通道也越来越窄。从就业性质来看,在事业起步的选择上,大学生面临机会上的不公和向上流动的困难。仍然以“城乡户籍”为统计标准,“城市户口,就业的可能性很大,并且这个可能性在5%水平上显著。即,城市户籍更容易找到工作,这与城市背景的学生社会关系更广可能存在一定关系。” 从大学生的阶层来源来看,出身于社会弱势地位家庭的大学生比其同辈群体更加难以就业。“麦可思一中国2009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项目组对50万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家庭阶层对其高等教育结果有着明显的影响。在“211”院校中,农民与农民工子女入学时以576分的平均分领先于管理阶层子女的557分,但其找工作则要艰辛得多。从学生毕业后半年的就业状况来看,农民与农民工子女有35%的毕业生未能就业,远远高出管理阶层子女15%未就业的比例。在就业质量上,2008、2009两届毕业生中的农民与农民工子女毕业半年后平均月薪在各阶层中分别排在倒数第一、第二位。可以看出,“家庭背景越好,毕业时的落实率、升学率和起薪越高,说明不同社会阶层子女受高等教育之后的结果也不均等”。近年来,“富二代”、“贫二代”、 “权二代”等词语的泛滥,不同程度反映着就业机会的不公。

三、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何以弱化:从“入口”到“出口”的两次调节

为何在大多数研究者看来,高等教育成为“阶层再生产”的工具?本文从高等教育的“生命周期”出发,从高等教育的“人口”调节和“出口”调节来解释。

1 “入口”调节:“社会分层+高考制度”的首次过滤

社会分层影响教育分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学者曾经判断,“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阶层稳定性的提高,社会分层对教育分层的影响作用有可能增强。”@事实也是如此,那些拥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家长,很容易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孩子的能力和取向。有研究表明,“家庭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代际传递性,而且越是优势的文化资源,其代际传递性越强。”除此以外,优势阶层利用其他资源干预着子女的教育选择,“教育产业化、市场化之后,优势家庭通过购买学习资料、课外补习,聘请家教等方式增加子女的教育投入。不仅如此,在划区就近入学的政策规定下,通过交择校费、购买学区房、迁移户口、走后门托关系等方式使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这些都是其他阶层无法做到的。在录取之前,由于社会关系狭窄,关于高考分数、大学布局、专业设置等信息的来源较

少,那些负担较大的阶层,往往在择校、专业选择上无法获取更有利的信息。

高考制度是影响高等教育机会选择的又一重要因素。一是“以考定终身”的制度设计,“致使所有考生家庭会动用一切资源确保考生获得高分。这种过度依赖家庭社会资源的高等教育选拔机制,对于社会处境不利的人群而言,胜出的概率较小。弱势群体代际间的长期自我复制,是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陷阱”;二是事实上存在的教育市场化,高额的收费使得弱势阶层子女在面临高等教育选择时遭遇很大困难;三是录取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例如,“同分录取”的政策,表面公平,却并没有照顾城乡差异,与此同时,“保送生”、“综合评价”等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受到的干预,实质上造成了一种‘腐败’参与的再分配,导致高等教育机会更多地流向某些特定的阶层”。

由此来看,高考制度本身已经成为社会流动的第一道“过滤网”(见图1)。

2 “出口”调节:“社会分层+就业制度”的二次过滤

首先,社会分层与就业选择之间的关联已经日趋明显。有研究表明,“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中国城市社会阶层的继承性或复制能力远强于他们的流动性”。很多学者论证了“优势阶层、优势教育与优势职业”之间的紧密联系,在高校扩招之后。“中上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优势地位,必然动用各类经济、社会资本把历尽千辛万苦踏人高等教育门槛的下层大学生从优厚职位上排斥出去,即所谓社会流动潜规则的作用已经高于显规则(好的教育获得好的职位)的中下阶层”。因而,“在同样的教育水平,出身低微的高等教育文凭持有者较少能求助于亲朋来找工作。可以看出,大学毕业的青年随着父亲社会地位的升高而从事更加多样的职业,选择机会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家庭背景越好,毕业时落实率、升学率和起薪就越高”了。

其次,就业制度在实质上弱化着高教对社会流动的促进作用。整体而言,中国工业化还未完成,信息化还未充分发育,产业结构升级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高校扩招的速度,造成大批大学生滞留低端就业市场。1992-2003年我国就业年均增长下降为不到1%,就业弹性从原来的0.477下降到0.177,2005年就业弹性系数仅为0.08。在这种情况下,不惜自降身价寻求就业的大学生,还传出其工资一度逼近农民工的新闻@。用人制度在社会流动中同样存在一些“反向筛选”的规定,例如一些大城市在招聘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往往注明“本地户口”之类的条件,而且每年都会制定一些指标。这种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引进外地人才时的繁琐手续,另一方面,也有充分利用毕业生人脉资源的考虑。但是,无论如何,这种人为的干预都对弱势阶层的大学生设置了向上流动的障碍。

由此来看,大学毕业生一方面整体面临由市场需求不足和人才供给过剩导致的就业压力,同时又要接受就业制度的“二次过滤”(见图2)。

四、在“条件论”和“系统论”中思考出路

针对“高等教育对社会流动的促进功能”这个论题,要有条件的、系统的来考量。

1 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是一种“条件论”

“高等教育究竟能否促进社会流动?”这一问题需要置于特殊的条件之下,因为几乎没有一个社会是“公平的原初状态”。在不同的条件下(如国家政策变迁、就业制度等),高等教育对社会流动的作用表现出“强弱不同”的关系。

2 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是一种“系统论”

不应该将社会流动的责任与“纯化的”高等教育甚至大学教育联系在一起,作“单因子推论”。可以看出,单纯地批评“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弱化”,会使高教本身承受不能承受之重。人们接受高教的机会、就业的机会,不但受个人能力影响,还受家庭资本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再寻找更深刻的原因,则可以看出,国家政策的变化,对于“高教如何选拔人才、如何促进社会流动”显然是一个更有力量的影响因素。

3 高等教育既反映了某些优势阶层对优势文化资源的控制,也为其他阶层的流动提供了机会

高等教育制度会为不同禀赋和家庭出身的人,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流动机会。尽管家庭资本确实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选择,但是仍有为数不少的中下阶层的子女,通过高等教育脱离了原有的阶层,获得了向上流动的机会。

基于此,作者对下一步的研究,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未来对该问题的研究,

一定要瞄准标靶,不能不加区别地将矛头指向高等教育本身。第二,既然是“条件论”,那么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学术研究应该务实地从“同类条件下哪些学生更容易获得高教机会”、“哪些学生更容易获得较好工作”等出发,寻找真正能够由“大学本身”掌握和强化的条件,为大学生的选拔和培养作出贡献。当然,对于大学来讲,应该重点关注“中间调节”,即调适不同阶层大学生的文化资本。第三,既然是“系统论”,就应该从全过程来思考问题。例如,在高教之前,均衡教育资源,减少现行录取制度对个体受教育权利的伤害;在高教实施阶段,平衡精英选拔与大众化教育的关系,给大学生足够的成长机会和空间;在高教之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破除就业制度的障碍,为学生向上流动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要保持或强化高等教育对社会流动的促进作用,必须从微观的大学本身、中观的高教系统和宏观的国家政策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改革。否则,过多的指责和期待,都会使高等教育不堪重负。

注释:

①[法]布迪厄,国家精英[m],杨亚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567-568

②[美]大卫·斯沃茨,教育、文化与社会不平等[a],陈金英译,薛晓源,曹荣湘,全球化与文化资本[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15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10

一、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状况

从1994年实行高校收费双轨制,至1997年并轨以来,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不断增长,意味着家庭对高等教育投资不断增加。从动态来看,高校学费由90年代中期的500元增加到目前的5000元左右,长了10倍。近两年的学费增幅虽然减小,但始终处于递增趋势,并且我国高等教育学费投资增长是在远超过居民收入增幅的情况下的急剧攀升。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1995一2002年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的人均收人增长不到1倍川。从静态来看,家庭对高等教育学费投资占居民家庭或人均收入相当大的比重。比如,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4万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显示l=l199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为5854元,而占人口更大部分的农民收入人均为2210元(其中现金收入为1538元),2000年高等学校的学费投资(按4600元计算),占城镇居民家庭(按三口人计算)收入的26%左右,占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69. 38%,基本上是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人的全部。以2001年的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为标准,现在大学生的高等教育学费投资已经占到了比较富裕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7. 46%,更是农村人均收入的2. 5倍以上。而国际普遍认可的高校学费投资占居民人均收入的比例约为60 % 因此,我国居民高等教育学费投资远远超出了居民的支付能力。

从学费占生均经费的比例来看,我国大学生平均学费以4500元计,占生均全口径经费支出1万元的比例达到45 %。据世界银行对33个国家的统计,学费在公立教育机构经常费中的比例最高的是韩国,占40%,10个国家在20%左右,20个国家在10%左右。一般认为,在高等教育经费构成中,学费占20%是比较合适的比例。显然我国高等教育个人学费投资大大超出了合适的比例。

最近几年,大部分学校学费都定在5000元左右,再加上住宿费、餐饮费、交通通讯费、文化娱乐费等其它费用,一个大学生的开销,每年要在万元左右,培养一个大学生家庭总投资约4万元。这一数目是城镇中等收入家庭4 -- 6年的积蓄,是农村中等收人家庭15一20年的积蓄,是贫困地区居民和下岗职工一辈子的积蓄,许多贫困家庭不惜举债为子女进行高等教育投资。

高等教育投资也像其它投资方式一样,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上和非经济上的回报,是受未来导向的投资行为。人力资本理论强调教育投入提高人的能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总产出的规模,也使个人获得更高的收入,即受教育水平高的人总比受教育水平低的人获得更高的收人。因此,教育投资,尤其是高等教育投资,是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认为是能在未来获得较大收益的有效投资形式。

二、家庭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所谓高等教育投资风险,是指在个体的高等教育阶段投人一定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开发人力资本,但在未来若干年,投资者的收益不一定能补偿投资成本的现象。家庭把资金投入到孩子的高等教育中,会想到这笔投资什么时候能得到收益,能否获得比较高的收益,会不会出现投资不能及时收回或投资损失的现象。对这些问题的考虑和担心就是对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的估量。人们在追求高学历、高回报的同时,必须要面对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

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的根源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个体能力差异较大;二是大学之间的质量差异个体教育的影响不同,形成个体之间的知识差异;三是劳动力市场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难以预期的变化,毕业生可能遭受失业或从事与学历不匹配的职业,往往使他们承担零收人或低于预期目标的收人结果。我们把前两个方面因素造成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称为永久性冲击或永久性风险,由于该风险是个体所特有的,又可称为非系统性风险。永久性风险对个人的影响是潜在的、长期的,甚至伴随着一个人全部职业生涯,这也是人们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追求高学历、名学府的原因。而把第三个方面因素引起的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称为暂时性冲击或暂时性风险,由于该风险是市场风险,又可称为系统性风险。大学生失业现象是大学生就业市场暂时性风险的集中体现,这对个体受教育者的专业和职业选择的影响是明显的。

家庭对高等教育投资存在选择性限制,主要集中在以人才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和职业选择上。我们知道,孩子的智商是不能选择的,受教育院校的层次也只能由高考的分数来确定,而对专业和职业的选择余地相对大一些。在专业和职业选择中,人们最关心的是人力资本供求的变化与市场风险。比如,投资学习不能适应市场需要而很快过时的知识和技术,投资回收期短,往往无法收回全部投资;或者是投资于市场适应面窄、收益率低的人力资本开发,投资回收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或者市场上某一方面人才的供给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毕业生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可能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家庭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晴雨表”。

三、当前毕业生就业的市场风险与理性选择

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大环境不利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给企事业单位埋下了失业的隐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隐性失业逐步显性化,失业压力明显加大。199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 3 % , 2002年为4 % , 2003年上升到4. 3 %,登记失业人数800万,2004年预期失业率为4.7%而我国登记失业制度尚不健全,未登记的失业人员占相当大的比重川。另外,我国把下岗与失业区分开来,下岗不算失业,2003年我国下岗人数达到600多万人,1998年至2003年中国国有企业累计下岗人数达到2818万。如果把未登记的失业和下岗列人统计指标中,我国的失业率远超出失业警戒线,这还不包括1. 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经济增长与就业岗位增长的相关性来看,在上个世纪80年代,GDP增长1 %,约增加240万个就业岗位,90年代则下降为80多万个,在经济增长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过程中,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弹性系数还会继续降低。

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凸显为社会就业的主要矛盾。从1999年起,我国连续扩大招生规模,毕业生数量跳跃式增长,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增长比较缓慢,这几年基本维持在70%左右。2003年扩招后第一个就业高峰期的到来,这一比例更低,因此,毕业生失业人数剧增。教育部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我国大学毕业生超过212万人,2004年将达到280万人。据预测,200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很可能达到340万人。随着大学毕业生人数的急剧增加,毕业生就业难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统计,我国各类高校毕业生中“待业”人数,2001年超过34. 5万人,2003年达到64万人,2005年预计为75万人。

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状况来看,就业压力愈来愈大。其结果,一方面促使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要求,避免“高不成,低不就”,陷入选择性失业的怪圈。不久前,连云港市一家企业招聘工人,出现了下岗职工与高校毕业生同场竞聘的局面,这表明高校毕业生就业已进人“平民化”的时代,也表明毕业生就业已面对现实。实际上,大学毕业生是选择就业还是“考研”,选择大中城市、沿海城市还是农村,选择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完全是市场行为,只要就业体制顺畅,在就业岗位充足的情况下,不会出现大量的毕业生失业问题。另一方面,家庭对高等教育投资进入尴尬的境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父母的迫切希望,家庭省吃俭用,用尽一辈子的积蓄,乃至举债都要供子女求学,希望子女学有所成,将来有一定的地位,有满意的工作,较高的收人,也不枉费这些年的教育投资。但是,在孩子和家长经年累月的辛劳之后,他们必须面对激烈竞争的就业市场,甚至不得不接受失业的结果。对毕业生而言,失业意味着从学校迈向社会的起始阶段遭受挫折,对个人心理和人生旅程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几十年苦读“壮志未酬”,较高的人力资本投资尚无回报。毕业生后推前浪,一浪高一浪,就业的压力有增无减,何时能在职场有一席之地?何时能收回投资成本?很难预期。对家庭而言,几年、几十年的积蓄未能得到应有的回报。这就是无情的劳动力市场变化引起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暂时性风险。

为了规避高等教育投资的暂时性风险,学生在专业和职业选择上总是慎之又慎,精心挑选。由于劳动力市场是分层的,有主、次之分,且主、次劳动力市场之间是分割的,很难流动。一般情况下,失业后多数只能在次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岗位,如果不经过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等途径很难再进人主劳动力市场。因此,为了规避教育投资风险,人学前总是选择将来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比如近些年来,普遍热衷于生命科学、电子信息、经济与管理等热门专业;择业时,总是把就业地区和收人高低作为重要因素进行权衡。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市场化的就业模式下,毕业生就业选择是“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对毕业生这种顺应市场的择业观念是无可厚非的。尽管教育投资对人的提升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方面,但实际上在毕业生进人劳动力市场期间,会把教育投资的未来收益和风险作为择业的重要指导因素,希望有一个比较理想的社会环境、比较高的收人、稳定的职业。在就业市场出现低潮时,一些毕业生宁可不就业也不愿去次劳动力市场就业,因为滞留在次劳动力市场后很难再进人主劳动力市场,从而出现了毕业生选择性失业的状况。选择性失业给毕业生一个再选择、再深造、再就业的机会。就业中的“高不成、低不就”不是毕业生挑剔的结果,而是在对成本收益比较的基础上做出的理性选择。如果盲目就业,被限制在一个不能流动或流动成本很高的低收人环境中,不仅约束了自身的发展,而且教育投资很难在预期的时间内收回,形成家庭教育投资的低效用和收益损失。

四、国家要加强对个体高等教育投资与就业的宏观调控

家庭教育毕业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0-02

一、引言

高等教育属于一项极为关键的人力资本投资模式,过去是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成员的薪酬进而推动阶层流动与升职的一项措施,可是现阶段国内的状况并不是这样:首先,高等院校的费用越来越昂贵造成了家庭成本的压力越来越大;第二,劳动人口就业越来越严峻导致高校毕业生的薪酬不如人愿,甚至悬殊明显。大学的高投入与获得相差悬殊,导致了中国经济在发展的重要阶段出现了“教育致贫”状况,造成了贫穷家庭欠下大量的债款进而缴纳高校学费,可是回报的盈利明显下滑,进而降低大学的投入,其次造成经济收入越少教育程度越低,接受教育越少收入跟着低的不良现象,长时间下去,造成“马太效应”的发生,高校的低收益现象持续进行,中高层的收入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会越来越悬殊,导致社会阶层结构份额极度不平衡,教育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性,然而这大大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所以,低收入家庭面临着大学教育收益越来越少的状况,而这是现阶段社会进步与市场发展必须要处理的重点难题,需要理性地看待与解决该问题,进一步研究与找到问题形成的经济因素,针对目前与此后的社会发展,无论是理论还是在实际当中其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价值。

二、我国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现状

(一)我国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现状

目前,人力资本存量的关键渠道在于教育,教育不仅仅能够为市场发展供应一流的人才,同时还能够让就业人口得到一定的教育报酬,这对于低收入家庭子女来讲尤为重要,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是改变贫困命运的有效途径。

本文根据高校教育回报的相关案例展开论证经常应用的资料源于CHIP(2015年),对低收入家庭子女与高收入家庭的高等教育收益展开比较,依照此前对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深入研究了各个家庭中学历最高的子女的收入情况,最终证实了下述2个规律;首先,收入能力具有相应的代际延续性,纵然低收入家庭中的子女在高等院校毕业后,其收入同其它收入家庭的年轻一代的平均收入作比较还是相对低。第二,对于相应的收入群体,文化程度与收入水平呈现着正相关关系。

(二)高等教育的投资收益分析

在实际当中,国内高等教育个人回报,特别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收入状况,与预料的相差甚远。同高等教育个人所承担的经济压力越来越重,而所对应的并非是高校毕业生的收益在持续上涨,却是工作与薪酬状况越来越差,如下所2所述。

从上表2可以了解到,首先在2002年截止至2013年高校毕业的人数与工作状况的资料表格中能够知道,2002年的76%,在此后的9年时间都呈现着下降的状况,截止至2012年才提高到77.8个百分点,这才上涨了1.8%,最不容乐观的是2008年和2009年,就业情况低至了68%,这也可能是受当时的经济危机影响,同2012年的高位作比较,约减少了10%。另一方面,从平均薪酬水平上看,也出现下滑的趋势:由2002年至2004年,从1700减少至1333元,而在2005年至2007年这个阶段缓缓提升,随即就步入低潮时期,而2007年至2009年,由2289减少至2000元,此后的2010年就再次呈上涨形势,一直到2013年的3378元。假设减少物价上涨等所带来的负面作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薪酬大多数都是维持不变的,甚至有所减少。

(三)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不合理

按照目前教育的补偿机制与成本压力来分析,一般都是让个人与政府共同承担高校教育的经济压力。在总费用保持不变的状况下,政府与个人所负责的高校费用一般都是由政府所承担的,而政府所承担的费用越来越少,而个人的承担的费用却越来越多。政府经费投入的不够,一定会造成教育经费的压力,这会让学生家庭来承担,这也会导致家庭所分摊的高校学费越来越多,最明显的体现在于高校费用的上涨速度越大,1996年的学费为1319元,然而在2015年大学学费通常都维持在5千至8千这个范畴当中。大学的个人教育费用,即是学生与家庭所需要分摊的学费以及各类其它费用,其在1998年的教育总费用份额为14.29%,而在2005年上涨至31.53%,而在2006年该份额减少到29.63%,而在2007至2008年其又上涨至34%,并且自2009年后其每一年都在慢慢上涨,在这10多年,家庭所承受的高校费用上涨了约10%,总体呈现显著增长态势。

所以,依靠由家庭与私人的教育费用来解决高校费用中政府的费用缺陷,这会造成的高校费用过于昂贵的状况,该高校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不科学,最终会造成学生所承担的高校费用将会持续上涨。

三、我国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现状的改善路径

(一)改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1.贷款机制弹性化

首先,需要系统性地思考各个家庭的收入状况、能够得到的不同资金的补助、各个地区间的生活费用指标、各个学费的范畴,开展针对性的贷款;第二,依照高校毕业生的收入水平实施针对性的还款时间与各种还款模式;第三,依照提前还款的要求实施相应的政策优惠,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还款则给予相应的奖励;第五,实施除外责任条款以及特别条款,依照市场形势制定相应的还款时间或者在一定的范畴内给予优惠。

2.贷款风险分散化

过去所造成的贷款风险理应让银行来承担,而现在则需要让社会助学基金、高校、银行、政府共同来承担,塑造一个健全科学的系统性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分担制度,最大化地降低高校助学贷款所带来的风险,能够使商业银行没有什么顾虑,“惜贷”状况也会大所减少。

3.贷后监管联动化

构成相应的助学贷款机制,最大限度地应用社会、公安、税务、银行、教育部等各个不同机构所搜集的数据,进一步巩固各个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让政府机关成为我国最大型的大学贷款专职部门,保障大学生能够正常归还债款,如此不仅能够保证助学贷款政策的正常开展,还能够较好地降低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使银行再无顾虑。

4.贷款品种多样化

目前,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模式是极为单一化的,这与目前的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大学生的要求不同形成了冲突,而这就需要银行、学校以及政府都需要帮助学生实施贷款活动,构建丰富的贷款类别与模式,减少大学生贷款所造成的风险。应该专门针对高校助学贷款所进行更周密设计与改进创新,完善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和调整政策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最终处理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所造成的贫困现象,进而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二)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与高等教育的公平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对高校投资的收益成与否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针对能否解决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减少贫富悬殊,理应构成长期的机制,这就需要高等院校、社会以及政府的支持与铺助,充分减少大学生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针对贫困大学生理应在就业上给予一定的扶持,为这些大学生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就业氛围,使各个贫困大学生能够充分就业,从本质上来讲是对低收入学生的帮助扶持从过去的教育时期拓展至就业时时期。

(三)提高大学教育质量

对不同层次的高校毕业生的收益展开对比能够得知,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收益率普遍不高的状况是在国内高等教育的收益率减弱的前提下形成的。所以,需要从各个方面推动教育人才的素养,完善大学素质教育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这也也就是增强高校教育收益的关键渠道,当然也属于贫困家庭大学生获得收益的重点渠道。增强大学教育的水平就需要增强高校的社会经费投入,无论从软件还是硬件都要有所保障。尤为关键的是,需要全方位地开展与落实高校教育的创新改革,如此才能够更好地为祖国培养人才。

四、结束语

针对贫困家庭子女而言,不仅需要面对高校教育整体质量水平过低的因素,还需要考虑一些十分特别的内在因素:大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因为经济等方面的因素,承担着很大的精神压力,不仅内心自卑并且处理冷漠。部分贫困生对于团体活动并不热衷,也就难以在社会中提高自己的活动能力,面对社会的变化显然有所不足,因为家庭因素所造成的心理负担的大多数贫困家庭子女纵然接受了高等教育,可是因为种种因素在知识层面上显得有所狭窄,贫困家庭子女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等都有待提高,他们所呈现出的精神问题对于自身的生活与学习的完善都起到了极大的负作用,这也造成了他们在求职的环节中处于不利地位,使贫困家庭子女在就业上面临更大的阻力,最终让高等教育的投资收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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